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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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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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质量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果和个人的发展。方案的制定需要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团队的智慧和创造力。值得一提的是以下是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案实施经验分享。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3号)及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20xx年7月1日起开展检测工作,为规范管理、落实职责、区镇协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具体实施。

涉及农贸市场、屠宰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各级工商、经贸部门要积极协助农业部门及检测机构。

(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检测项目,重点检测上市农产品。并对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日常监督。

(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的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产品。

(一)实施例行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

各镇(街道)自行确定辖区范围内的例行监测点。每个镇(街道)确定1个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超市(以下统称为市场)和1个生猪屠宰场(无屠宰场的镇、街道不用)作为例行监测点。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生产、销售的基本状况和质量安全水平。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定期对各镇(街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进行随机抽检,原则上每周抽检1至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检3至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不限于例行监测点)。

(二)监测项目。

1.农残检测: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以当地当家品种或主要销售品种为主,同时对最主要的3-5个品种进行全年跟踪监测。原则上,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种类,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0%、40%和20%左右,根茎类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监测的蔬菜品种如因季节等原因,抽检比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兽残检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区的生猪屠宰场不定期抽样检测。

3.水产品检测:主要开展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周随机抽检:蔬菜样2次、每次88个样品,猪尿样(或组织样)1次,每次42个样品。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每天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监测,对例行监测点每周抽检1至2次。每次抽样监测的样品总数不得低于50个,其中生产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6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40%。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区、镇两级检测机构以定性速测为主,检测结果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标准进行判定。需要定量检测的,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送佛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例行监测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原则上每周报送2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经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市场的监测结果可在市场公告栏发布,生产基地的例行监测结果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时将随机抽检及镇(街道)例行监测结果报送区农业局。经区农业局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全区和各地的例行监测结果。

未经区农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构。各镇(街道)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配备3至5名专职检测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检测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仪器设备须按要求配置(详见附件)。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镇(街道)须在20xx年10月1日前建立。检测站建立前,其职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三)搞好试点。从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镇为试点先行开展检测工作。试点工作由区农业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协助桂城街道、里水镇具体落实。

(四)强化培训。承担监测工作的具体检测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选配认真负责、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同时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做到持证上岗。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投入。各镇(街道)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六)规范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检测站进行监测能力考核和监测结果集中审定,以确保监测工作科学、准确、公正。同时通过签订监测工作计划任务书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二

为切实保障20xx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全市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对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核实工作,掌握生产基地名称、主要上市品种、面积及春节期间的上市量等信息。

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明确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二是落实对有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日常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档案规范填写情况,特别是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情况。认真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一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区域内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进行质量安全抽检,生产基地及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行全覆盖,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二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乡镇抽样检测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三是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对城区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春节期间抽检不少于3批次。

根据市政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为期一个月(2月3日至3月3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市农委将对各县(市)区春节期间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并针对性的开展检查活动。

各县(市)区将生产基地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2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各县(市)区将农产品抽检情况周报表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20xx年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农安办、农业局、畜牧局和农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农业工作者参加的座谈会,并观摩了农安办区域化管理指挥中心大厅,到凌河镇现场察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大儒林区域化基地建设情况。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近年来,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努力提高应对国外绿色壁垒能力,从20xx年开始,我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了农业产出效益,促进了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被省和国家质检总局誉为“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通过推行区域化管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先后有78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社,为中直机关以及鲁商集团、上海联华、百货集团等国内大型超市配送农产品30多万吨。继获得供港、供澳、供博蔬菜直供资格后,又成为唯一的广州亚运会蔬菜直供基地。今年4月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来我市调研时,特别对我市深化提升区域化管理“模式”,促进现代农业率先发展、打造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的创新性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全面推广‘模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全覆盖”,写入了市政府工作报告。我市先后被评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0xx年,全市实现农产品出口创汇2。8亿美元,同比增长36%;农民人均纯收入7680元,比上年增加1630元。

(一)逐步完善了政府主导、科学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两导三动”工作推进机制。

市政府成立了由3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食品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镇级也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对区域化建设在政策和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质量标准、控制管理、科技服务和检验检测“五个体系”。

在严格实施已有国家级和省级标准的同时,参照日本、欧盟等国际农业操作规范,研究制定了与农产品质量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33个,参照出口国食品卫生标准,制定生产标准200多个。按照“基地规模化、形式多样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已建成通过认证或备案的标准化种植基地70万亩、养殖基地775个。对基地建立管理档案,实行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组织生产、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全部严格实施标准化。

(三)从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入手,基本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质量安全监管防线。

对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化学投入品进行严打和整治,对现有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规范,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实行备案和准入制度,推行连锁加盟、定点直供的经营模式。目前,已建成市级农药电子交易市场1处,市级兽药配送中心1处,市级化肥配送中心1处,镇村农药连锁直营店819处,兽药连锁直营店69处,社区化肥直营店120处。先后核准了217家农药生产企业的1177个产品和175家兽药生产企业的1451个产品,作为农兽药专供产品予以备案。设立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重点蔬菜生产区建立12处快速检测点,外贸食品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成立全省首家自有出口蔬菜检测中心,并取得国家实验室认证资格。

虽然我市在区域化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标准化基地虽然初具规模,但受土地、水资源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基地发展不平衡;二是随着种植养殖基地的不断发展,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三是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地下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交易规范难度仍然很大;四是随着农产品交易量的扩大,现有的`交易市场功能、设施等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五是监管力量不足,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大力实施品牌农业战略。

“农产品出口第一县”、“放心菜”目前已经成为我市的品牌。要继续在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三品”认证产品、扩大基地面积、争取地理标志产品上下工夫,大力培育国家、省名牌产品。要积极引进国际著名品牌,将建成国际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原料供应基地。在巩固国际贸易市场的基础上,全面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促进市场多元化发展,争取国际市场出口交货值、国内高端市场销售量都大幅增长。要高度重视龙头企业的培植和发展,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在建成国家级示范区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有机、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建设,积极打造高端农业聚集区。最近,市委下发了《关于加快现代园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抓住机遇和优惠政策,促进工作更好发展。

三是切实搞好“三个中心”建设。

总投资2.3亿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中心,集科研开发、监控指挥、质量检测、商务交易、产品展示和会议培训六大功能于一体,市政府要加强调度,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年内完成。要加快建设总投资12亿元、占地1500亩的大型生鲜冷链物流中心,规划建设1处农业化学投入品仓储配送中心。

四是健全完善“三位一体”农技推广体系,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要进一步完善集农技推广、执法监管、质量检测于一体的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职责,特别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镇、街责任,确保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制度管。要继续深化改革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体制,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四

农村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要做好农村小学安全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从认识到落实,全方位、多角度、全天候地切实抓紧抓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为了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使我校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落实责任。

建立有效的工作网络,明确各自的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运转的有效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依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负责到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把安全工作作为对每位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史军锋。

副组长:郭现杰。

组员:潘卫国刘书霞高学利肖志华秦旭然马艳霞张晓莉霍军华。

2、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安全方案、安全。

工作计划。

安排的审定,全面监管督查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的实施执行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或评价。

副组长:配合组长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方案、安排等,进行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实施,指导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校内外安全工作。

组员:依据。

工作方案。

或根据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具体、深入地开展和落实安全工作。

二、目标要求:

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学区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三、工作要点:

(一)教育教学安全。

1、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3、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

4、体育课及其他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5、各班主任开学初要制定班级安全工作计划、班级安全工作制度,学期末要有安全。

工作总结。

计划内容要涉及全面,措施要得力,责任要明确,如值日生、班长、学习委员等(班干部安全工作职责)。

6、各班主任要备齐足够全面的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一式两份,上交学校一份,教师张贴一份。

(二)学生在校安全。

1、各班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从根本上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课间,少先队派出得力人员巡查,发现追逐打闹或玩危险游戏的同学及时制止,对违纪的进行处理和上报。

3、中午,由值周员负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少先队安排专人门口值勤。

4、课外活动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或跟随,少先队派出人员配合组织,值周员检查。

(三)交通安全。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的必讲内容,长假前要教育学生不坐三轮车、摩托车、无证车和超载车,走路要走人行道。

2、教育、训练学生坚决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路。

3、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4、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值周员全天紧锁校门,没有允许校长允许,任何人无权开校门。午休期间,值周员、辅导员要亲自在校门口值勤。

5、学校和家长、学生签订上下学交通安全。

责任书。

共同教导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否则按责任书内容执行。

6、上学路上,要求两人以上必须走成路队,由大同学负责管理小同学,指周老师早期出外巡查。

7、中午、下午放学,全体教师出动,专人护送路队过规定地点。

8、在教室内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图画并利用班会、集会、队会等由小组成员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四)校产校舍安全及水、电、取暖安全。

l、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4、由值周员和护校人负责看护校产,谁出问题谁负责。

5、冬季预防煤气中毒,教室宿舍留出通风口,预防火灾发生,坚决做到人走火熄。

6、学校教育学生远离学校电路、电线,不得触摸闸刀、开关,教室内插板、开关设置在学生触摸不到的地方:教师宿舍内人走火熄和关闭电热毯,以防止电路起火。

(五)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上乱拉电线。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帅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学小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进出教室轻走、不拥挤,严禁在教室内追跑打闹。

(六)切实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校内组织运动会、各种集会、升降旗仪式、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值周教师、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人,要保证学生上、下课出进教室有序,上厕所进出有序,预防学生踩踏事故发生。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的老师管理,有活动安全预案才可。

(七)、认识到位高度警惕。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全体教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的学习乐土。安全工作无小事,任何人必须高度重视,工作必须落到实处,坚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更不能抱侥幸心。

小屯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校暑期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根据县暑期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思想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重点,认真落实暑期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校不发生安全事件,不出现师生伤亡事故,不出现师生违法违纪事件。

二、建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暑期安全保卫工作,按县教育局要求,我校将成立暑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李桂芝负责我校暑期安全保卫全面工作。

副组长:张风桐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

成员:卜庆雪负责五六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苏振轩负责三四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李玉涛负责一二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

为了使暑期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我校实行目标责任制,我们将专门研究制定学校暑期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24小时值班,每天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电话记录;值班时间要认真在学校内和学校周围巡查,发现问题必须在40分钟内向带班领导汇报,重大事件学校将在1小时之内向教育局汇报。

2、全体教师在暑期内要远离黄、赌、毒,远离邪教,不违法乱纪,不参与、组织、协助收费办班、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3、全体班主任教师是本班学生教育、监控、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生要分成小组,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情况,学生出门要告知班主任行踪和联系方式。班主任定期向学校汇报,发现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4、进一步强化学校门禁制度,外来人员禁止入内,确有事情的要履行来客登记制度。

根据以上制度,全体教职工同校长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为了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使我校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落实责任。

建立有效的工作网络,明确各自的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运转的有效保证。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依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负责到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把安全工作作为对每位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杨光兴。

副组长:龙默潘正湘。

组员:韦文军莫秀文杨正恩舒华坤。

2、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的审定,全面监管、督查安全方案、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的实施、执行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或评价。

副组长:配合组长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方案、安排等,进行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实施,指导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校内外安全工作。

组员:依据工作方案或根据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具体、深入地开展和落实安全工作。

二、目标要求:

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学区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三、工作要点:

(一)教育教学安全。

1、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3、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

4、体育课及其他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5、各班主任开学初要制定班级安全工作计划、班级安全工作制度,学期末要有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内容要涉及全面,措施要得力,责任要明确,如值日生、班长、学习委员等(班干部安全工作职责)。

6、各班主任要备齐足够全面的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一式两份,上交学校一份,教师张贴一份。

(二)学生在校安全。

1、各班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从根本上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课间,少先队派出得力人员巡查,发现追逐打闹或玩危险游戏的同学及时制止,对违纪的进行处理和上报。

3、中午,由值周员负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少先队安排专人。

门口值勤。

4、课外活动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或跟随,少先队派出人员配合组织,值周员检查。

(三)交通安全。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的必讲内容,长假前要教育学生不坐三轮车、摩托车、无证车和超载车,走路要走人行道。

2、教育、训练学生坚决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路。

3、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4、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值周员全天紧锁校门,没有允许校长允许,任何人无权开校门。午休期间,值周员、辅导员要亲自在校门口值勤。

5、学校和家长、学生签订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共同教导,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否则按责任书内容执行。

(四)校产校舍安全及水、电、取暖安全。

l、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4、由值周员和护校人负责看护校产,谁出问题谁负责。

5、冬季预防煤气中毒,教室宿舍留出通风口,预防火灾发生,坚决做到人走火熄。

6、学校教育学生远离学校电路、电线,不得触摸闸刀、开关,教室内插板、开关设置在学生触摸不到的地方:教师宿舍内人走火熄和关闭电热毯,以防止电路起火。

(五)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上乱拉电线。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帅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学小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进出教室轻走、不拥挤,严禁在教室内追跑打闹。

(六)切实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校内组织运动会、各种集会、升降旗仪式、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值周教师、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人,要保证学生上、下课出进教室有序,上厕所进出有序,预防学生踩踏事故发生。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的老师管理,有活动安全预案才可。

(七)、认识到位高度警惕。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全体教职工要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才能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的学习乐土。安全工作无小事,任何人必须高度重视,工作必须落到实处,坚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更不能抱侥幸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五

根据《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重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三农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保持在95%以上,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强限用农药管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有效遏制农产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5种高毒农药以及擅自更改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成份;加强农药生产、销售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违规制售高剧毒农药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模式;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底以前)。

启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增加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植物检疫、农资打假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质量保证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xx〕4号)总体部署,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部决定开展20xx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拟定方案如下。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国“菜篮子”大县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地区,我部制定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任务表(附件1),明确了抽查省份、重点区域、承担单位、产品名称、样品数量,并确定了重点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品种上以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参数上以禁用农药、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为重点;对象上以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屠宰厂(场)为重点。原则上附件1中已指定的重点区域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60%。

(一)种植业产品。

1.蔬菜。重点产品为芹菜、韭菜、豇豆、菜薹、叶用莴苣、油麦菜、菠菜、芫荽(香菜)、蕹菜(空心菜)、普通白菜、大白菜、葱、山药、番茄、辣椒、茄子、黄瓜。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70%。

2.水果。重点产品为苹果、梨、桃、葡萄、柑橘、甜橙、金柑。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二)畜禽产品。

1.家畜类产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猪肝。

2.家禽类产品。包括鸡蛋、鸭蛋、鹌鹑蛋、鸡肉(包括乌鸡肉)、鸭肉、鸽肉。禽蛋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50%。

(三)养殖水产品。

重点产品为大黄鱼、鲆类(包括大菱鲆和牙鲆)、鲈鱼、鳜鱼、鳊鱼、鲤鱼、鲫鱼、鳙鱼、乌鳢、鲶鱼、草鱼、对虾。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委托相关任务承担单位开展监督抽查样品检测、监督抽样过程和开展飞行检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本地生产主体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负责样品的抽取和后续执法查处工作。各任务承担单位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名录,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选择抽样对象,确定承担抽样任务的执法人员,监督样品的抽取过程,并负责后续样品检测、复检,飞行检查等工作。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主动与被抽查省份农业农村部门衔接与沟通,科学制定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抽查任务。

(一)抽查时间及频次。

各任务承担单位请于。

20xx年11月10日前。

完成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工作。按照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分批安排抽样检测任务,同一生产主体同一品种抽取样品不得超过2批次。

(二)抽样检测及判定。

各类产品的抽样、检测、判定、复检、异议处理等工作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附件2)执行。

(三)不合格产品执法查处。

各任务承担单位应及时进行样品检测,每次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后,应及时通知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地区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四)开展飞行检查。

我部将在监督抽查工作期间,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并探索开展常规农药兽药残留监督抽查,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一)抽查方案报送。

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于。

20xx年8月21日前。

将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二)检测结果报送。

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年度工作报告及结果汇总表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三)查处结果报送。

查处结果报送采用“随查随报”方式。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每次开展执法查处后,及时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

监督抽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关键手段之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查找问题、治理问题为导向,重点抽查“菜篮子”大县中问题突出的产品,找准问题、精准打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抽查过程中,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如存在不认真配合、选择性抽样、以各种理由推诿阻挠的,将在部延伸绩效考核中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同时,我部将适时公开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并开展后续执法查处工作的跟踪评价。

(二)遵规守纪,严格规范实施。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检测技术要求,科学、独立、客观、规范地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完成任务,报送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执法工作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双随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严禁选择性抽样,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

(三)加强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下属执法机构在收到检测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查清、纠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与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对不合格产品,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及时跟进开展执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兽药等行为。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针对问题,切实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等质量安全管理,严禁禁用农药、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用于蔬菜、水果、畜禽、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指导农民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用药,上市农产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七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发生了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社会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针对这一问题,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有必要订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的'。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提高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责任心,促进农业的健康进展,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

三、重要措施。

1.订立相关政策。

订立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和销售。

2.加强监管。

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对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并定期开展检查、抽检和复检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进行惩罚。

3.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的监督和调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加强宣扬教育。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扬教育,提高消费者买农产品的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四、实施机制。

订立完善的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方案,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工作成效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为下一步的工作供给参考。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业的健康进展,保障农产品市场秩序,并促进经济的稳定进展。同时,也能更好地推动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断进步。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八

为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经营服务优势,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做出贡献,根据省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供字„20xx‟23号)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健全,长期根植“三农”的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积极做好农资配送中心及网点建设和“供销直供”品牌农资供应、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专业合作联合社、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党建带社建经营服务模式和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益馨园”品牌、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以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为信息平台做好农产品推广销售,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起到示范引领和服务带动作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创新农资经营方式。

1、积极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由县社牵头,整合提升一处操作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农资配送中心,完善配送章程,充实可操作的项目内容,不断提升和完善农资配送能力。

2、保证农资质量,优化直供品牌。在全力做好市级化肥联采直供工作的同时,县社将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择1—2个农资品牌,开展县域直供。

3、建立健全农资经营网络。在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各基层社要本着盘活、优化、整合社有资产的原则,建立农资直营店(科技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农资二级配送中心,负责该镇的农资配送工作。各基层社要按照全县社区规划建设,择优选择一部分经营能力强、社会信誉高的农资经营网点,本着地域相近的原则,作为社区农资超市,纳入到供销系统中来,开展农资经营服务。各基层社还要依托所建或整合的专业合作组织,设立农资经营点,开展农资经营服务。

(二)创新农产品经营服务方式。

1、积极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一是各基层社要立足于当地优势资源或主导产业,至少领办或创办2处专业合作社;二是、xx供销社要积极做好杂粮、果品和花生专业合作联合社的注册组建工作。合作社和联合社成立后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使用供销社标识,确保将生产服务落实到实处。

3、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各社成立专业合作社后,坚持以为农服务为基本方向,以供销社、合作组织、社区(村)党组织“三位一体”为核心内容,以提高经营性收入为重要保证,以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为关键落实步骤,积极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实现供销社、村集体和合作社的优势互补、多方共赢。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社要求,做好双向任职。通过供销社经济合作服务平台与党的基层组织联合合作,吸纳优秀的基层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聘为基层社干部职工,选拔政治素质好、技术服务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供销社干部职工到村担任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形成优势互补,壮大供销社干部队伍,提升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通过所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将供销社基层组织向村级延伸,整合资源,搞好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发挥基层供销组织的平台作用,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范围向农民田间地头延伸,围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提供载体和保障,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增加供销社和合作社收益。

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从根本上解决因化肥、农药等农资使用不规范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5、各基层社要借助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这一信息平台,依托县社注册的“益馨园”农产品品牌,通过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当地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等方式,对基地所产产品在进行收购的基础上,做好产品包装箱的印制和销售工作切实解决农民所种植产品卖难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确保推进。

县社成立由党组成员、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业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各基层社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由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九

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们的健康具有极其紧要的作用。在当前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有必要实行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的。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环节中的监管。

三、重要措施。

1.订立政策。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层层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农业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联动,确保质量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

2.加大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业生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罚款并受到行政惩罚。

3.推动质量认证。

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和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工作。

4.提高宣扬工作的力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宣扬工作,提高公众的一般学问水平,推动全民健康保障的宣扬教育。

通过订立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能够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机制,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监管力度,除去社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实施机制。

1.各部门应明确各自承当的职责与任务,订立认真的工作方案,加强协作搭配,组织实施实在的工作。

2.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意识到变化中存在的风险,适时实行有效的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3.开展定期的检查考核。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和食品产业的健康进展,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能够从宏观上遏制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供应的问题,为农夫制造更大收益。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十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一

组长:孙开连(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柳富胜(副区长)。

梁皓(副区长)。

刘宾(副区长)。

成员:蔡和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树春(区长助理、商业贸易局局长)。

曲静娟(区政协副主席、环保环翠分局局长)。

周宁(区政协副主席、外经贸局局长)。

孙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翔(区政府督察室主任)。

周军(公安环翠分局局长)。

李铁(工商环翠分局局长)。

张仁珠(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宗浩(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强(区农业局局长)。

于学明(区畜牧局局长)。

阮向东(区安监局局长)。

樊西民(张村镇镇长)。

荣传伟(羊亭镇镇长)。

高军(温泉镇镇长)。

陈刚(桥头镇镇长)。

郭贤杰(孙家疃镇镇长)。

李盛(竹岛办事处主任)。

李晓宁(鲸园办事处主任)。

丛晓红(环翠楼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安办)设在区农业局,周宁、张志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二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手抓农产品质量监管,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着力深化治理整顿,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总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工程、农业标准化建设工程、农业投入品整治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工程等“五大工程”,着力构建和完善我县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年底前100%实现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全覆盖。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和监管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专项整治,防御系统性风险。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全县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法定性监测合格率平均达到95%以上。

(一)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1、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形成属地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积极推动地方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推动落实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的工作。进一步落实县农业部门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直接责任,落实县农业局与乡(镇)推广站、乡(镇)推广站与相关生产者签定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的工作。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推行农药经营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推行农资管理信用评级、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制度。修订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二)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工程,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关。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普查,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加密监测,深入“清洁田园”活动。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治理整顿及产地环境安全监管。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行动。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药市场监管活动、种子质量执法年活动、化肥打假专项治理活动、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等。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坚决杜绝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现象。

2、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监督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活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行为,以及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和在水溶性肥料产品中违规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行为。以水果、蔬菜高毒农药残留问题为重点,强化农药监督管理,严查、严打在蔬菜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严格遵守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等作物上禁限用的有关管理规定。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工作。主要创建内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人员和经费的保障、各项监管和监测措施的落实、标准化的建设等。在创建过程中,要积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农药经营备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加快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4、开展农业产地与环境安全监管。开展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开展定期定点监测,掌握产地环境质量变化动态。重点摸底排金属污染、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农田和水源状况。加强农田污染应急预警工作,当发生农田污染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

1、加快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认真贯彻自治区级制定(修订)的大宗和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等为主,让生产者看得懂、学得会、好操作。

2、加快标准推广。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为切入点,积极推广“五个统一”,即统一品牌和包装标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统一建立生产档案记录、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管理措施。着力抓好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县、水果和“菜篮子”标准园建设。解决当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促进长远的产业升级。

3、加强“三品一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登记。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建设,明确具体负责人。“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要严格认证程序,实行数量与质量并存,强化质量。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进一步落实生产制度、技术标准、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环节的管理措施。支持“三品一标”企业开展市场营销和品牌宣传,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1、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继续完善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建设,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和有经费。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县级至少设置5-6人以上,每个乡(镇)至少设置2—3名监管员,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2、加强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资质认证工作。开展“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才队伍培训。对在岗监管、检测人员轮训2次以上,县、乡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培训40小时以上,提高我县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要严格按自治区农业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蔬菜水果生产例行监测任务。县乡两级检测站重在生产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筛查,确保产地生产安全。进一步加强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加强预警分析和联合执法。充分利用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整合监测资源,强化监测结果信息报送与共享,加强数据采集汇总分析,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农业执法监管机构与检验检测机构间的协调配合,根据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结果,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做到违规必查,违法必究。

3、加强应急处置和舆情监测。健全信息报送网络,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信息,决不允许擅自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公众。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作用,加大正面宣传,正面引导舆论。发生重大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的,要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

(一)强化职责,确保监管有效实施。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人代表是所在辖区内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并加强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确保良好监管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三)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监管取得实效。要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食安、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系统内部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好的典型及存在问题,遇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

(四)保障经费投入。

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特别是要保障县乡农产品质量监管所必须的交通工具、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和运行费用等投入,使各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条件。

(五)强化督查考核。

继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分解、细化各项目标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推进工作的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网格化监管、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健全网格化管理,实现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监管网格,以各村(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各镇(街)所辖区域为独立的二级网格;县管辖范围为三级网格,每一级网格根据划分情况形成本辖区的网格化管理图,所有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并明确监管职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

(二)压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完善监管名录,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年度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部门监管责任,根据"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加强责任意识,落实责任机制,健全监管名录,加强过程监管。三是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压实农产品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法查处。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20xx年印发的《凤冈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13个重点品种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的主体,要强化生产过程监管,规范农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指导做好生产档案记录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对监管对象的年度巡查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达100%。镇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有效惩治和震慑不法分子。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十四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公安环翠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农资非法经营行为予以打击。

区财政局负责对农产品区域化管理工作及农产品出口给予资金支持。

环保环翠分局负责协调市环保局监测站对农产品产前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

区安监局负责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区商贸局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农资销售追溯体系,并做好监督检查。

区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业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对畜禽养殖业兽药、饲料进行监测、监管。

出入境。

附件3。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建设全国农产品安全区工作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三精农业”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农产品生产及经营行为,增强检测手段和能力,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将各类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控制在97%以上,其中蔬菜及水果、食用菌合格率达到97%以上,畜禽和水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0,水产品孔雀石绿及抗生素等检出率为0,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将禁用、限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作为监管重点,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抓好各项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及农(兽)药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责任追溯等制度,扶持农资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发展,建立农资示范点(窗口),促进农资经营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兽药cmp的'规范经营,建全兽药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公开执法、透明监管,采取明察暗访和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寻找违法案件线索,并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农业执法大队,局属相关单位参加。

(二)加快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新建一批蔬菜、畜禽及水产品生产基地(园区),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围绕“三精”农业,抓好标准化农产品安全区建设,通过示范带动,加快建设全国农产品安全区步伐。2015年全市计划创建10个千亩以上蔬菜标准化园区,10个奶牛标准化养殖场、20个肉牛肉羊标准化示范场;10个水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渔场。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生产,检测设备齐全,规章制度完善,产地、产品全部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

此项工作由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推广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实施。

(三)推进认定认证工作。按照“稳定总量、保证质量、强化监管”的原则,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强“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做好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及监管工作,无公害认证产品到期换证率达到100%;认证产品贴标率达到90%以上;批发市场、超市无假冒的“三品一标”农产品,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0个。其中西夏区、金凤区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各1个;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各2个。加强认证监管,对重点产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不合格“三品一标”产品及套用标志标识、冒充品牌产品等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无公害产地年检制度,全面完成已认证产品的到期换证工作;帮助、指导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行业协会等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提高标识加帖率,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展品牌产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信息中心牵头负责。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防范风险。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抽检范围覆盖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零售市场及主要农产品。积极配合做好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认真完成区、市下达的各项农产品质量检测任务。加大对基层农产品检测站点的监督,开展日常巡查、速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督促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完善三级检测网络体系。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基层农产品快速检测点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人员的稳定、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联网。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双认”工作,提高检验检测结果的使用价值。督促其做好自律检测并落实检测记录和结果公示等制度。

此项工作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相关工作实施。

(五)大力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全力推进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抓好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同时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全面开展农残检测工作,超市上架的每个蔬菜品种必须实现批批必检的目标,同时公示检出结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索证入市”情况的督查,督促经营者索要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检证明;大力推行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检测结果公示等制度,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对检查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源头追溯和责任追究;对相关制度执行不规范、不按要求进行自检、委托检测和建立索证票等制度的市场主体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整改甚至停业整顿。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产品生产经营诚信企业,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继续抓好基地产品二维码试点工作,扩大使用范围。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牵头负责。

(六)加强奶站监管和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监督。继续加大对生鲜乳专项整治的力度,重点抓好对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的检查整治,努力规范生鲜乳收购及运输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及收购销售抗生素超标等不合格生鲜乳的违法行为。使生鲜乳收购站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的查出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奶站标准化建设,指导奶站建立和完善检测仪器设备,切实抓好奶站“两证一单、三记录一合同”制度落实,督促企业、奶站、农户之间签订购销合同与质量安全协议;继续推进奶牛“出户入园”,确保生鲜乳监管不留死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强化养殖、屠宰、运输、市场各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力度,对上市交易和进入流通环节的动物产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泔水饲喂畜禽等违法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行为,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上市猪、牛、羊肉及禽类产品安全。

此项工作由农业综合执法支(大)队牵头负责,畜牧推广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相关工作实施。

(七)进一步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确保县以上城市生猪、牛羊和家禽进点屠宰率分别达100%、98%和98%;病害畜禽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立完善对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支持屠宰企业发展“产销一体化”,加强外来肉品的监管,不断推进畜禽屠宰企业落实肉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肉品品质检验及“瘦肉精”检测工作,建立肉品质量全程监控追溯体系;进一步推进畜禽屠宰厂项目和“放心肉”示范店的建设工作。加大对畜禽定点屠宰场改造升级支持力度,全面推进畜禽定点屠宰项目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屠宰及肉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与市场监管、食药、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依法查处畜禽定点屠宰违法案件,重点打击和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的私屠滥宰窝点和注水肉,特别是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不留死角,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运行管理机制。落实人员,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真正发挥乡镇(街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作用。

(二)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农产品质量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实行农产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落实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生产基地(养殖场)进行全面登记,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辖区农户、社员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

(三)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继续深入开展种植业产品、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三品”、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行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针对禁限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和容易出现隐患的蔬菜、水果、肉类等产品,采用关口前移、打防结合、检打联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并查处质量安全问题及产品,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情况予以记录,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吊销许可证照,引导和规范生产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

(四)健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工作程序,建立反应快速、部门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问题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掌握情况、做出反应、查清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稳妥、高效地处置质量安全事件,保护农业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五)抓好培训宣传。开展对农业部门监管和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法律水平和监管监测能力。组织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银川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及种植养殖标准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对执法人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加强岗前培训和定期强化培训,对农产品监管人员集中培训不少于40个小时。要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等方式,加大力度宣传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取得的成效,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引导健康安全消费,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星级评定、协会自治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活动。积极开展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各监管责任单位定期通报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通过考核促进工作。采用平时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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