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改制方案(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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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企业改制方案(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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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指为解决某个问题或实现某个目标而经过考虑、规划、设计的一系列步骤或方法。一个完美的方案应该是灵活的,能够适应变化和调整。想要制定和执行方案,不妨参考下面这些实例和经验。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一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到20xx年1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省、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分流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清理财务挂帐和清产核资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重点。

1、搞好职工身份置换,精减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再就业。

2、搞好资产重组界定,建立起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国有独资粮食储备体系、军粮供应体系。

3、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消化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顺利走向市场。

4、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新的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促进购销企业面向市场,主动服务。

(一)时间安排。

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于今年7月份开始,20xx年1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改革形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对粮所实行股份制改革,根据清产核资情况确定重组规模。

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于20xx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身份置换。

3、清产核资。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10月底完成。

4、经济补偿金。企业补偿金按照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5、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确保平稳安置、顺利分流。用足用好社保、退休、内退、病退等政策,保持职工社保关系的连续性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安置的职工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县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安置职工。对破产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

(六)企业改革中需要支付的审核、评估、验资、咨询、登记、签证等费用,除国家规费外,属政府部门收取的,按最低标准收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发展计划、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体改、工商、税务、农发行、粮食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二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国家、省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全面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从根本上改革和转变粮食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和债务重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粮食流通体制。

一是先解除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后企业合并原则。先解除国有粮食企业现有在册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特殊群体人员除外),对企业资产和债务进行重组,后对粮库进行合并。

二是依法操作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改革方案依法按程序平稳操作。

三是确保稳定原则。从职工切身利益着想,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到既要改革到位,又要保持社会稳定。

(一)彻底转变国有粮食企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建立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对市第一粮库以外的21户粮库,按照区域、规模保留4户。

(三)建立地方储备粮制度,落实省、市下达我市的地方储备粮计划,确保粮食安全。

(四)转制后的企业要不断创新经营方式,搞活粮食流通,建立与农民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发展农、工、科、贸一体化或粮食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济实体。建立粮食产销基地和深加工基地,向农业生产服务领域延伸、向社会粮油消费领域延伸。

1、保留军供站为国有独资的粮食企业。负责军粮的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军粮的优质供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市第一粮库在农发行清收贷款的基础上,实施股份制改革,改革方案另行制定。

3、在妥善处理粮食财务挂帐的基础上,对21户粮库的资产、债务和权益合并到保留的4户粮库,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对被合并的17户粮库、粮油供应公司和粮油贸易公司实物资产实行整体出售。

(二)关于职工安置问题。

1、按海政办发〔2005〕49号文件《转发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职工安置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解除现有在册职工与企业劳动关系,按相关部门核定的补偿金标准,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既按2005年全系统在册职工(扣除内养人员)平均工资769元/月,计算职工工龄补偿金;对企业内养人员、工伤、军转干部等特殊群体人员依据相关政策执行,或在职工自愿的前提下,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实行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办法。

2、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3、离休人员原有政策待遇不变,退休人员按现行政策参加住院统筹定点管理医疗保险。

4、对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转制企业优先安置上岗就业。

5、粮食局组建粮改职工托管办公室,负责内养人员及离退休职工的事务性工作管理。

6、企业内养人员生活费及相关待遇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三)关于企业历史财务挂帐问题。

1、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992年3月31日之前清理认定的粮食财务挂帐,已按有关规定消化。对1992年4月1日到1998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经清理认定的粮食财务挂帐,按中央过渡期延长五年的政策,安排财政预算,落实财政应负担的利息。

2、我市粮食企业1998年6月1日到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实行市场化改革之前,对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财务挂帐,全部从企业剥离,由粮食局集中管理,利息由粮食风险基金列支。对政策性之外的各类挂帐,按照债随资产走的原则,结合产权制度改革,妥善落实银行贷款债务和还本付息来源。

(四)关于职工安置资金筹集问题。

职工安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责解决,出售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收益全部缴入市财政。

(一)切实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粮食局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具体操作方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协调,严格依法操作,做到积极稳妥、合理合法、公开透明。妥善安置职工,保持稳定。

(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粮食企业的体制改革,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扶持粮食企业快速发展。农发行按相关政策对保留粮食企业给予扶持。税务部门对保留粮食企业,参照执行国家对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免3年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以及免征粮食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三)粮食局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分类指导、跟踪检查和经验总结。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三

各县区粮食局,机关各处室:

今年x月30日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x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根据省粮食局有关做好《条例》x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今年《条例》宣传活动以加强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增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保持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宣传的'重点主要是:

1、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重点宣传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宣传依法办理粮食收购资格的法律依据、办理机关、应具备的条件、办理程序,宣传企业依法报送统计资料、保持必要库存量等义务规定。宣传国家粮食标准和质价政策,引导、督促企业按时支付农民售粮款,坚持优质优价,以质论价,既不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

2、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做好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粮食生产。宣传国家临时收储粮政策,确保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宣传国家粮食储备制度,包括储备粮用途及动用程序、储存企业义务等。宣传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规定出库,保证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3、粮食质量和卫生制度。重点宣传企业在确保粮食质量和卫生方面的义务、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管、粮食部门在确保粮食质量和卫生方面开展的工作、科学合理消费粮食等。

4、粮食库存检查制度。重点宣传库存检查的意义、要求、原则、内容、方法和程序,为清仓查库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粮食应急制度。重点宣传粮食应急状态的含义和分类、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个人和企业的义务等。

时间安排:从x月30日至x月30日集中进行宣传活动。

(一)举办《条例》x周年座谈会。宣传活动期间,结合《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邀请有关部门和基层工作的同志,针对目前粮食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座谈讨论《条例》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服务主要对象: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方式:一是利用当地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二是采取悬挂标语横幅、摆放宣传板、发放和张贴宣传材料、组织现场咨询、开行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

(三)开展征文活动。结合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内容,以全力推进xx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在全市范围内征文。优秀文稿参加交流,并在《xx粮食》上刊登,并选出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和优胜组奖,并给予奖励。

(四)参加省局在xx剧院举行的宣传活动。

各县局要制定宣传方案,积极组织好《条例》五周年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保障宣传经费,确保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局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x月30日前市局政策法规处。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四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七系统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我县七系统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因企业实施政策、整体运营、扎实推进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七大国有企业改革。改革标准是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妥善解决职工一补三险问题和人员安置问题,确保改革过程中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平衡性,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坚持依法、民主、阳光经营,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改革的对象和范围。

改革的对象包括农垦、林业、农业、水利、粮食、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七个系统的国有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大集体和家属工。我县经济林场、林业车队、外贸总公司、市场建设开发公司、工程建设总公司、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等6户企业纳入此次改革的范围。

1.宣传启动调查阶段(9月15日至11月30日)。

召开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县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系统相关企业人员动员会议,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宣传改革政策。调查改革范围内的企业,充分掌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定义职工身份、服务年限、工作类型、工资、工伤。

2、方案制定、审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职工安置计划。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应充分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做好准备。企业改革计划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人员、资产、负债)、改革费用计算截止日期、分流安置对象、职工安置方式、职工安置标准、各项安置费用计算及相关问题处理。企业改革计划制定后,主管部门应当报告七个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

3、全面实施阶段(1月1日——4月30日)。

根据县政府批准的企业改革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各类资产,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企业与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发放各项安置费用。为下岗职工办理、发放相关证件,预提社保、医保等经费的拨付移交。

4、总结完善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将企业退休人员、离岗退养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做好职工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移交及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对持续运营企业做好改制后企业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完善,涌现的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对改革的整个过程进行系统总结。

1、强化领导,切实履职。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各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机构、指定专门的人员抓操作、抓推进。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做到心中有数、掌控在手、把握全局。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问题分析透,把困难估计足,把工作做早做细,确保主动。

2、宣传为先,稳妥推进。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做好改革政策的释疑解惑和职工群众的情绪疏导工作,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改革的真心拥护、大力支持。

3、依法依规,阳光操作。各单位改革无论是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实施,都要始终注重倾听和把握职工诉求,尊重职工主体地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作用。要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对资产处置情况、职工安置费用发放情况等敏感事项及时公布,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扎实开展。

4、落实责任,维护稳定。七个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矛盾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妥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健全维稳信息报告制度,完善维稳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五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呼声渐高,国企改革也被寄予更多的期望。国有粮食企业一方面要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盈利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还需承担储备粮油储管的政策性任务,经营管理和发展面临着较大挑战。

在国有粮食企业的工作中,如何使企业的经济活动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保证储备粮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做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良好的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起着主导作用。做好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企业的管理经营和体制机制,规范企业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经营行为,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将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从而推动企业依法、高效、健康发展,使生产经营管理的效益达到最好的状态,确保国有粮食企业资产运营的安全和高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某区改革前有6家国有粮食企业,即区中心储备库、粮油储运公司、城区军粮供应站(军供站)及3个街道的基层粮站,其中只有中心储备库有自有仓容2万吨,6家企业总人数70余人。这些企业储备管理着区级地方储备原粮、应急大米和食用油,工作的到位与否,直接关系着全区粮食安全保障。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国有粮食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队伍老化突出。企业普遍存在“老人、老粮、老账”等突出问题,企业员工平均年龄53岁以上,45岁以下的仅8人,每家企业实际只有一名负责人,管理薄弱,且随着退休人员的逐年增加,人员减少和老化趋势日益严重。

 (二)自主经营困难。由于粮食购销政策性强,利润薄,风险大,受近年粮价波动大以及粮食企业经营不善、人员老化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粮食购销业务不仅难开展,也不敢开展,企业自营购销业务已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企业市场经营收益缺失,无形中为政府增加财政负担。

 (三)收入渠道缩减。由于购销开展难,企业粮食经营盈利能力低,尤其是因仅中心储备库有自有仓容,储备粮任务和补贴逐渐向其集中,其他的粮食企业收入慢慢转向主要依靠旧仓库物业出租的租金和自有资金外借利息生成,收入渠道明显缩减。

 (四)中心储备库储管力量薄弱。中心储备库储备粮储量占全区的9成。但因企业前几年的购销经营中发生经营事故,造成负债,导致企业职工与系统其他企业相比,收入低、差距大,承储任务、责任重,职工工作积极性差,抵触情绪大,同时面临着仓库管保员陆续退休,队伍老化、管理弱化等问题。由于职工收入低,也难以将其他企业人员调整充实进中心储备库,无形中给地方储备粮油的安全管理埋下隐患。

为了落实好粮食政策,确保地方储备粮油有人管理、安全管理,促进粮食企业健康发展,粮食主管部门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机构改革如下。

(一)整合企业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以确保储备粮安全为前提,合理调整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整合国有资产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整合的思路是:保留中心储备粮库、粮油储运公司、城区军粮供应站,整合东海、北峰、城东3个粮站为城区中心粮站。明确各个新单位机构、职责:

1.中心储备粮库。国有政策性粮食购销企业性质不变,受托负责所属国有资产日常经营管理,承担区级粮食政策性任务,主要承储管理区地方性粮油储备。核定人员编制,明确内设科室党组织负责人由主任兼任。

2.粮油储运公司、城区军粮供应站。企业政策性粮食购销经营性质不变,两个单位保留原状,合署办公,受托负责所属国有资产日常经营管理,承担应急粮油储备任务及调配供应工作。人员及工资福利在两个单位内统一调配。军供站保留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

3.城区中心粮食管理站。归并三个街道粮食管理站,组建城区中心粮食管理站,企业政策性粮食购销经营性质保持不变。撤销三个粮站的管理班子,组建一套经营管理班子,受托负责整合后所属国有资产日常经营管理,承担应急粮油储备任务及调配供应工作。

(二)明确重点任务,调整收入标准。根据区国有粮食企业工资规定,中心储备粮库职工工资与企业标准一样,但因经营事故发生后,其物业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归还经营欠款,因此,与其他企业相比,职工收入差距大,致使中心储备粮库存在人员老化、企业财务状况差、职工收入低、集中承储区级地方储备粮任务重责任大的状况,为充分调动职工保粮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心,并便于调入人员充实管理力量,区粮食管理部门按不低于区粮食企业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标准,调整提高中心储备粮库职工效益工资。

具体举措:一是为了解决中心储备粮库人员老化、任务重、收入低的矛盾,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心,中心储备库决定调整职工效益工资,设立储备粮“安全管理奖”,以缩小与其他粮食企业员工的收入差距,即按储运公司(含军供站)及其他三个粮站年计提效益工资的平均额为上限设立奖励金,奖励金标准的核定实行一定两年。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当中心储备粮库在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情况下,先按照在岗人员人均定额标准发放奖励金,其余奖金由主管部门视情况给予核拨。二是充分考虑储粮损耗是困扰粮食承储企业的难点问题,特别是近几年粮虫变种多、抗药性强而造成的虫害损耗,对老旧仓库管理是愈来愈难以控制,经与其他县区粮库横向对比,损耗一般在1%-3%,中心储备粮库近年储粮损耗也在1.5%左右。粮食主管部门设定中心储备粮库储粮定额损耗控制在稻谷1.5%、小麦1.3%以内,对超定额损耗部份或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储备粮管理损失,则从“安全管理奖”中冲抵,冲抵后不足部份,依序对企业岗位工资实行下浮冲抵。三是为量化考核储备粮工作落实情况,主管部门根据地方储备粮油安全管理按照粮油仓储管理相关规定、粮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有关细则制定《中心储备粮库仓储管理考评办法》,做好量化考核工作。

(三)强化廉洁自律,助推企业发展。粮食主管部门吸取前几年经营事故的教训,充分重视国有企业廉洁自律教育,推动国有粮食企业的廉洁经营与粮食储存管理工作相结合,避免因个人思想腐化导致影响企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把廉洁从业思想建设和企业的日常业务工作协同推进,使企业的发展聚力量、添后劲、促发展。一是在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后,设立区国有企业监管机构,通过财务、审计等手段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二是将廉洁自律作为国有粮食企业文化精神建设的重要内含,把落实廉洁教育工作作为国有粮食企业文化的重要举措,推进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更好开展,有利于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朝着正确的价值观发展,使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企业经营任务开展各项工作,杜绝经营事故的再次发生。三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管理粮食企业经营行为,明确各国有粮食企业,狠抓储备粮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每年度的储备粮轮换计划,合理安排粮食进出库时间,确保区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落实储备粮集中管理,将区级储备粮集中到中心储备粮库进行储存管理,实现储备、经营分开。同时,加强财务监督,落实企业财务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同财政、审计部门的配合,不定期开展针对粮食企业的财务检查、审计检查工作;健立储备粮管理激励机制,在中心储备粮库设立储备粮“管理安全奖”,一方面提高企业职工收入,稳定职工情绪,调动职工保粮积极性;另一方面增强管理安全意识,确保地方储备粮安全管理。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近五来来,各企业能紧密围绕区级储备粮仓储、轮换、应急粮油和军供等经营工作实际,较好完成每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指标,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随着人员招录工作的完成,人员结构和企业经营管理都慢慢走上正轨,企业利润和职工收入有较大改观,员工的储粮和经营积极性有较增强。

但国有粮食企业长期以政策性储粮管理为主要任务,缺乏对市场购销经营管理和粮食市场价格变动规律上的经验把控,加之先前的经营事故,企业受挫的经营能力和积极性正在恢复。如何在确保在完成储备粮管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使企业能较好地融入市场竞争中,还需我们在思想上更加解放,制度上更加完善,可通过探索成立国有控股、企业人员参股的股份制企业,进一步完善明确经营风险和经营事故的区别和责任认定等配套措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加健康地发展。结语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统销时期有着十分严密而完备的体制、机制,粮食统销市场化后,这种体制和机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加之粮食问题慢慢走离社会的重点视角,粮食体制功能逐渐弱化,粮食安全隐患有所凸显,这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尽快探求更加完备的解决办法。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3号),结合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苏政发〔20-〕3号、80号和苏政发〔20-〕84号),现就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全面转变各级粮食局的职能,结合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真正做到各级粮食局与各类粮食企业政企分开。

各级粮食局负责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和宏观调控,管理好地方粮食储备,搞好粮食行业指导,加强对国家粮食政策贯彻落实的检查,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责。要稳定市县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各级粮食局的行政经费统一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与企业实行人财物彻底脱钩,不准向粮食企业摊派费用,不得自办经济实体或企业,不得从事粮食经营活动,行政领导不得在企业兼任职务。

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可以以县(市、区)为单位或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粮食购销公司,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受政府委托,负责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营,对其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行使国有出资人职能。政策性粮食业务实行政府委托代理制,企业因执行政府委托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和亏损由财政承担。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意识,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

国家挂牌的储备库和省级粮食储备库、粮食军供站的仓库等基础设施为国有资本,继续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大中型粮库、基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由各地根据企业的资产、人员、粮食购销量确定)、骨干粮店、主要的区域性批发市场、粮食中转码头等重要的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可以实行国有独资、国有资本控股或国有资本参股。要加快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股权结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业务量较小的粮食购销企业以及基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的附属设施,可采取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租赁承包、民营、股份制经营或其他非公有制形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并力争在2-3年内使国有资本逐步退出。退出的国有净资产通过变现,要集中充实基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或用于支付企业改革成本。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无变现能力的非购销企业,依法实行破产、关闭。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要因地制宜,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改制企业净资产的调整、剥离、作价以及妥善处置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等问题按省政府苏政发〔20-〕3号文件执行。为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对部分权属清楚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企业,各地土地、房产部门应尽快予以办理,并减、免相关费用。

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把粮食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多形式、多渠道做好粮食购销企业的减员分流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减员分流力度,通过变更、解除、终止、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向社会推荐就业或内部退养等不同形式,依法调整职工的劳动关系,并相应履行有关手续,确保减员分流工作平稳有序,在20-年内尽快使我省粮食购销企业的人员下降到基本合理水平。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经职工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对被购销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要妥善处理好拖欠职工工资的补发和集资款偿还等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对解除劳动关系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暂时不能再就业的职工,要将其统一纳入地方失业保险,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原所在单位没有办理失业保险的,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补办。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调整职工劳动关系所需资金通过企业资产变现筹一点、市县财政拿一点、省财政补助一点的办法予以解决。购销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省政府苏政发〔20-〕3号、〔20-〕84号文件规定一次性从净资产中剥离,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交由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实行社会化发放。

加快组织创新,优化产业结构。要打破粮食部门内部购、销、调、存、加的人为分割及行政区划界限形成的“小而全”、“小而散”的格局,加快向优势产业聚集步伐,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和整体效能。结合地方撤乡并镇,大力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布局和结构。鼓励和提倡已失去原有功能的购销企业与仓储、粮食加工、饲料生产、食品加工、粮食零售、种养殖等企业之间,通过兼并、重组、合资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结成并拉长粮食产业链。

适应市场要求,发展“订单农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订单”与粮食生产者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发挥为农服务、引导粮食生产和搞活流通的积极作用。

培育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整合和提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粮油购销企业和加工企业,形成一批有较强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大中型龙头企业,尽快做强做大。逐步与基地、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增强发展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针对粮食企业技术含量较低的情况,加快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能力。要强化创品牌、名牌的意识,努力实现主导产品名牌化、名牌产品产业化。

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在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中,粮食部门要积极培育各类粮食市场,提供市场信息,推广科技成果,搞好产后服务。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拓展新的物流方式,发展城乡粮食连锁经营,灵活选择超市、便民店、主食厨房或其他业态,发展特色服务。

改革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在劳动用工上,要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择优上岗,能进能出。对聘用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在干部人事管理上,实行聘任制,公开选聘,竞争上岗,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在收入分配上,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双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

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改革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加强和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尤其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搞好成本核算,降低企业经营管理费用。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积极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省长负责制下的市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整个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大局,各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紧抓好这项工作。要实行分工明确的部门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具体措施。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市、县粮食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责任,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落实有关政策,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进程。

为促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尽快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亏损等问题,按照新老分开、核实确认、分级负担、逐步消化的原则进行处理。经全国清仓查库鉴定的库存陈化粮,由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行集中处理,价差由粮食风险基金据实补贴。对98年粮食年度前库存陈粮,由省统一安排处理,其价差亏损由粮食风险基金给予补助。销售货款、价差、利息补贴要及时归还农发行贷款。购销企业保护价形成的老库存粮食实行会、统计单独核算报帐。

改进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发展。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按照省政府苏政发〔20-〕123号文件精神,按规定调整和完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及时为企业提供贷款和结算服务,支持粮食购销企业开展订单粮食,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鼓励粮食产销区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粮食产销区的企业之间可以利用各自优势,开展代购、代销、代储或联合经营。有关商业银行要对购销企业附营业务划转到商业银行的占用贷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停息。

继续落实有关粮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粮食购销企业向市场平稳过渡。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8号)规定,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按规定继续免征增值税。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七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到20-年1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省、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分流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清理财务挂帐和清产核资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重点。

1、搞好职工身份置换,精减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再就业。

2、搞好资产重组界定,建立起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国有独资粮食储备体系、军粮供应体系。

3、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消化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顺利走向市场。

4、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新的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促进购销企业面向市场,主动服务。

(一)时间安排。

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于今年7月份开始,20-年1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改革形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对粮所实行股份制改革,根据清产核资情况确定重组规模。

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于20-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身份置换。

3、清产核资。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10月底完成。

4、经济补偿金。企业补偿金按照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5、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确保平稳安置、顺利分流。用足用好社保、退休、内退、病退等政策,保持职工社保关系的连续性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安置的职工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县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安置职工。对破产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八

经过多年改革,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已取得重要进展,绝大多数市属国有企业已完成公司制改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为加快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政府工作。

报告。

》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

方案。

的通知》(国办发〔20xx〕6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

方案。

20xx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具备公司制改制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切实增强市属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制定改制方案。市属国有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改制后企业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产权结构设置、公司治理安排、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国有划拨地处置、党组织设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的公司制改制方案,由市国资委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其他企业的公司制改制方案,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改制为股权多元化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一)原划拨土地处置。经市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空间布局要求的,经批准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按《总体规划》空间布局安排确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经批准后按有关要求进行落实。

(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公司,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一)加强党的领导。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市国资委。

(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做好改制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市国资委牵头,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等部门,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检查落实。集团公司是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推动、审核把关所属全民所有制子企业改制工作,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按要求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任务。

各区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所监管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的领导,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动落实。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九

(略)。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它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供应,保持全县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邢台市粮食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全县粮食应急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

2

科学监测反应及时的原则。

县商务和粮食局应当建立粮食监测和预警系统,随时掌握粮食市场变化情况,在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粮食应急预警信号作出及时反应,迅速启动应急工作程序。

3

职责明确处置合法的原则。

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粮食应急工作。

:

1

紧张状态。

全县超过一半的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群众争购粮食并出现情绪不稳定,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

30%。

以上。

2

紧急状态。

紧张状态持续

10。

天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

50%。

以上,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

3

特急状态。

紧急状态持续

15。

天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

100%。

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出现粮食脱销。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情况下的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的粮食专项应急预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政府成立粮食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担任。县财政局、工商局、发改局(物价)、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审计局、监察局、县公安局、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和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商务和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

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情况级别,提请县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措施;指挥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并对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按照规定程序向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等事态变化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及时协调解决粮食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掌握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按照县政府或指挥部指示,召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调查、汇总粮食应急工作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和简报;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完成县政府和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

县商务和粮食局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有关粮食供求形势的预测,分析市场行情,及时做出预警分析,并向县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适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县级储备粮动用计划的实施。

2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实施粮食应急预案所需的相关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3

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电力和运力的调度,优先保证应急粮食加工和运输的需要。

4

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负责粮食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销售最高限价或采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5

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6

县卫生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粮食质量,防止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食趁机流入市场。

7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

8

县审计局负责应急经费支出情况的审计工作。

9

县农业部门负责组织恢复粮食生产,确定生产规模和品种。

10。

县监察局负责查处粮食应急状态下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和违纪行为。

11。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应急状态下的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2。

县广电台商务和粮食局负责组织相关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13。

县农业发展银行按有关信贷政策规定,负责安排落实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拨供应所需的资金贷款。

14。

其他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各乡镇(工业园区)应根据需要,比照内丘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商务和粮食局应当建立全县粮食市场行情、供求形势的监测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对县内外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信息分析,对本县粮食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并及时向县政府提出相应的建议。

建立全县市场监测和粮食市场应急报告制度,并按照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发现粮食应急情况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商务和粮食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粮食应急情况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必须按县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准确分警,确定应急处置主管部门。同时,有关部门要立即派人核实报告(预警)信息,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先期应急处置措施。认为应当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或县政府决定。

5

天的应急成品粮(面粉)储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掌握必要的调节物资。

1

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系统。

县商务和粮食部门要选择一些靠近粮源、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具备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指定企业。在应急预案启动后,指定加工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确保应急粮食加工任务的完成。

2

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网络。

县商务和粮食部门要根据驻军、城镇居民及城乡救济的需要,按照城镇每

1

万人一个供应网点的标准确定粮食应急销售或发放网点,委托一些信誉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零售网点以及连锁超市、商场等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3

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系统。

县商务和粮食部门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系统,提前确定运输线路、临时存放点、运输工具,确保应急条件下的粮食运输。进行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4

县商务和粮食部门应当与应急指定加工和供应企业签定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这些企业的动态。

应急加工和供应的企业名单,要报指挥部备案。

粮食市场出现应急情况时,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根据应急情况的程度,启动粮食应急预案。

1

当出现紧张状态时,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先部队、后地方”的原则,确保当地驻军及城镇居民、农村缺粮群众的粮食供应。

组织粮食采购和调配。组织粮食企业进行粮食采购,制定粮食调配计划,安排好运输线路和工具。

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和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加强对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预测粮食市场的走向。

及时指导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社会不实传闻和消费者恐慌心理。

2

出现紧急状态时,除采取上述规定的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动用储备粮供应市场。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根据市场动态及有关要求,按照全县统筹、合理安排的原则,提出县级储备粮应急动用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预计粮食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将很快出现断供时,应及时申请动用县级储备粮供应市场。如县级储备粮不足,则由县政府申请动用上级储备粮。

3

出现特急状况时,除采取上述。

1

2

规定的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物价部门会同粮食、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价格干预措施,确定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粮食品种和范围。

根据事态发展和粮源状况,确定居民定量供应的标准和范围。城镇居民凭户籍管理凭证到政府指定的粮食供应网点购买,供应价格执行销售最高限价。粮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居民定量供应。

由县政府下令临时停止所有粮食交易,并采取临时市场管制办法,对全县粮食货源统一分配供应。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1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24。

小时值班,接到紧急报告和求援后,应立即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迅速部署应急行动,及时向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工业园区)通报情况;同时,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2

县指挥成员单位接到指挥部通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位,按照本单位职责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3

各乡镇(工业园区)接到指挥部通报后,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迅速执行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配合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1

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总结粮食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对应急预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机制。

2

县商务和粮食财政等部门应当在半年时间内,按原计划规模,及时安排补充已动用的县级储备粮。

3

县审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预案的各项支出,及时进行审计。

4

县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经审计核定的支出及时兑付和结算。

5

对农民因恢复粮食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县政府按事权责任负担补偿。

6

对参加应急工作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通信加班等补助。对出色完成应急任务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和及时提供应急粮食或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等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7

对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拒不执行粮食应急指令,在粮食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和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和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粮食应急预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十

__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具体如下:

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

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

工人,退休职工人,内部退养和即将退养的职工人。

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公司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工安置具体方法。

1、在岗职工。

2、退休职工。

3、内部退养职工。

4、工伤待遇。

四、职工安置其他问题。

五、安置标准。

1.职工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依据号文中相关条款计算。发放标准为:

(1)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__元,其中:

(2)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支付部分__元。

(3)预留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__万元。

(4)预留职工工伤医疗保险补助、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__元,

(5)预留退休人员增量补贴__元。

六、本方案实施。

本方案需经市劳动部门审核确认后,并由__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商议通过,最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__市政府批准后由__负责实施。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

本方案参照的法律、法规:略。

4.2017公司年度培训工作方案。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一

在7月13日下午州委书记陈建华主持召开的州委常委会议上,州委副书记、州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冰专题汇报我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时指出,截至目前,全州纳入改制的企业中有56户的《改制方案》已审批实施,占全部应改制企业的35%,州属23户改制企业的验收工作于7月中旬开始全面进行,各县市的企业改制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听取汇报后,与会领导畅所欲言,对我州深化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州新一轮企业改制工作自去年9月全面铺开以来,有了突破性、实质性的进展,尤其是州属企业改革已基本完成,进入验收阶段,各县市企业改制已起步,形势大好。一是组织领导得力。州委、州政府非常重视,领导小组认真履行了职责,按阶段、分步骤给予了及时指导,抽调的工作组认真负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二是认真研究制定了改制方案。各工作组都能按方案程序规范运行,特别是反复、广泛地征求了广大职工的意见,这既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现代企业的实际;三是能及时解决企业改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至目前未发生大的上访事件。

在下一步的企业改革工作安排中陈建华、梁明远强调,一要坚定不移地加大企业改制工作力度,保证既定目标的全面完成,认真搞好州属企业改革验收工作,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不走过场,未达标者必须补课后再验收;加强对县市企业改革的督查指导力度;开好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先进经验,推荐优秀干部。二要全面落实企业改革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法人持大股、管理层控股要保证,对涉及有关职工利益的'优惠政策、资金要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解决职工“两金”,该争取的要积极向上争取,以减轻地方压力;三要以“一手抓改制、一手抓经营”的原则,抓好改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部门和工作组要做好指导协调支持工作,尽力提供服务;四要坚持不懈地解决好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积极想办法为下岗人员解决好生活出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推荐有条件的职工在改制企业中就业。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二

一、活动背景:

“民以食为天”,粮食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始终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地位,当今社会,粮食紧缺,物价飙升,我们的生活日益困难。粮食已成为各个国家重点监控及首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开展各种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主题活动,真正达到“爱惜粮食”的要求!有首古诗说得好“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我们每个同学都要从现在做起,要拿出实际行动,为党为国家分忧,把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

二、活动目的:

在世界粮食紧缺的现状下让我们大学生懂得珍惜粮食。“节粮爱粮”不仅仅是一种口号,我们希望它是一种情结,铸熔与我们每人的心中,将自己的言辞付诸于实践之中,自觉做到节约粮食,从我做起,进一步改善自己的日常生活习惯,共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主题:

一米一粟当思来之不易,爱粮节粮须知人人有责。

四、活动时间:

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

五、活动地点:

男生、女生食堂门口。

全校师生。

七、活动内容:

八、所需物品:

海报、横幅、视频。

九、活动注意事项:

1、维持好活动现场的秩序。

2、要保证活动通知的力度。

3、活动前期要准备充分。

4、一切行动要听指挥。

5、做好阴雨天气的准备。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三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一)制定改制方案。中央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国务院同意后批准。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改制,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前进行资产评估。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一)划拨土地处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一)加强党的领导。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清理整顿和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国家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另行规定执行。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十四

为了更好促进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的发展,保证___改制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充分贯彻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__]859号)精神和___公司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__________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总体方案的批复〉的通知》(___发[20__]112号文件)精神。

一、职工身份转换。

根据___发[20__]112号文件精神,培训___所有在册以及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除符合___公司内退条件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外,其余人员原则上随___改制全部分流安置。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由改制后的___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职工在改制前的工作年限计入改制后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关系。

根据国经贸企改[20__]859号文件规定,___教职工需与___变更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重新___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应在___进行工商登记后30内完成。对不原意与___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___在改制之日起与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对符合___内退条件的职工以及在改制前已经在___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按其内退生活费和___应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计算至法定退休时间,从净资产中划出,统一移交集团公司专设机构管理。

三、教职工经济补偿。

为了充分维护___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___将按教职工的工龄确定补偿额,然后予以补偿。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的规定,根据教职工在___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___的教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___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___正常教学培训情况下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教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___月平均工资的,按___月平均工资计发;教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___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___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其中对实行年薪制的院级领导,按其年薪标准计发。

四、补偿金的支付。

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采取现金与股权相结合的模式。根据___改制方案,改制后___为股份制组织形式,其股份持股模式以“外部投资者、经理层、职工混合持股”为特征的tcl模式为参照。通过对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统计汇总,按一定比率将经济补偿金折算为___股份分配给教职工。对于拒绝接收股份的教职工,___将按经济补偿的汇总结果支付给教职工相应现金。

五、补偿金来源。

补偿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来源:

1、资产评估后的“三类资产”;。

2、教职工筹集入股的资金;。

3、外界金融机构的贷款;。

4、外部投资机构或人员的投资。

粮食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五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改制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进行改制时,首先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的法津、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以利于改制的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包括:

1、企业简况,包括: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金;

(6)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

2、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

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税后利润。

3、职工情况

包括现有职工人数、年龄及知识层次构成。

1、必要性

包括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及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问题。

2、可行性

结合企业情况和改制方向详细阐明企业改制所具备的条件,改制将给企业带来的正面效应。

1、业务重组方案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改制目标,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

2、人员重组方案

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情况,包括职工的分流、离退人员的管理等等。

3、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者情况等等。

4、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

包括改制后企业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的。

5、股东简况

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有职工持股会等其他形式的股东要详细说明其具体构成、人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

6、拟改制方向及法人治理结构

选择哪种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或其他形式。

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改制后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包括最高权力机构,是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还是设执行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设置等。

下属企业的数量、具体名单、经济性质和登记形式(法人、营业)。如下属企业有两层以上结构,即下属一级企业还下设一级或若干层次企业,要详细列出层次、结构。

根据“企业改制,其下属企业资产列入改制范围的应一并办理改制登记”的要求,拟改制企业全资设立的法人、非法人及与他人共同设立的联营企业都要一并参加改制工作,其改制方案可以参照上述企业改制方案予以制订。不列入改制范围的下属企业(包括联营企业),要先行办理隶属关系的变更划转手续,并办理变更登记。拟改制企业控股、参股的企业,其资产不进入改制范围的应先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出让其股份;列入改制范围,则只需待企业改制登记完成后办理股东名称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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