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对于复杂的问题,我们可以运用系统思维和综合分析的方法来制定方案。没有一成不变的绝对方案,但以下是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案实施策略,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启示和思考。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建设整洁有序的城市宜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市区中心城区开展城市小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
“属地管理、自我完善、标本兼治、整体提升、统筹发展、长效管理”的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城市小区市容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实现城市形象大改观、品质大提升、管理更规范,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宜居环境。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自觉参与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并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赢得市民理解与支持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为整治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整体联动、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确保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通过广泛调查摸排,科学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充分整合资源,综合采取措施,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对影响城市发展、事关民生福祉的市容环境卫生老大难问题,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整治促管理,推进城市小区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
选择市区迎宾小区、方兴小区作为综合整治示范小区,进一步加强整治,提高整治成效,以点带面促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为更好地组织小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各居民社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实现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保障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创建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1.
加大小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落实内街小巷日常清扫保洁责任,完善制度,做到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
2.
加大环卫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巡查,重点治理乱倒垃圾、余泥、乱扔废弃物和露天焚烧垃圾等不良行为。
3.
完善环卫设施,垃圾箱(桶)外观保持整洁、无残破缺损。及时清运垃圾箱(桶)垃圾,杜绝垃圾撒落和污水外溢现象。
4.
开展河道、沟渠综合整治,清除渠道内垃圾、杂草、淤泥,并落实责任,巩固成果。
1.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小区门店规范经营,对室外占道经营、作业、堆物、加工、修理、洗车等问题进行整治。
2.
设置“双限”摆卖区,合理划定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间,采取堵疏结合措施,引导摊贩进场经营,规范摊贩经营行为。
3.
整治内街乱摆卖行为,重点整治小摊档、早夜市、大排档、露天烧烤档等,依法取缔影响市容环境、妨碍交通、消防安全、扰民的摊档。
4.
加大市容执法力度,加强对内街小巷重点位置如校园、医院周边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巡查、整治,安排人员守点。
5.
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对占道经营、阻塞交通及影响市容的摊档进行整治、疏导。针对市场内摊位不足问题,在有条件地段合理规划摊位,规范摆卖行为。
6.
整治小区内各类噪音,营造宁静舒适生活环境。
7.
整治各类餐饮、烧烤店排放油烟问题,严格控制油烟污染。
按照。
“规范停放、突出治乱、管理有序、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城市小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改善小区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区车辆停放监督管理水平。
1.
合理划定城市小区道路停车区域及泊位,并在小区内街、停车场等设置方向标识。
2.
按居民自治的原则,由业主委员会对社区停车位依法依规实行可持续的有偿管理服务。
3.
查处违规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等行为,促使小区车辆停放有序。
1.
采取群防群治的办法,定期组织街道、社区、物管单位和居民,对小区内街乱张贴、乱涂写的城市“牛皮癣”进行清理整治。
2.
组织相关部门清理小区内街乱拉挂的横幅标语和广告标识,重点清理校园周边的非法教育小广告牌。
3.
加强巡查,对违规乱张贴“牛皮癣”、违规拉挂广告的人员依法进行查处,从源头上减少乱张挂行为。
4.
将小区内所有小广告纳入“牛皮癣”清理工作,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实现常态化管理。
1.
严禁利用小区绿化带、花坛等场地种植农作物,全面清理小区内种植的蔬菜、瓜果、花生等作物。
2.
认真做好小区内绿化种植和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园林绿化效果和市政设施完善。
3.
及时清理树木上干枝枯叶,保障群众安全。
“文明、平安、和谐”城区人居环境。
1.
严禁居民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对小区内饲养的家禽家畜进行全面清理。
2.
限期小区内养殖户、养殖场关停转迁。逾期未转迁的依法清拆。
3.
对饲养犬类等宠物实行规范管理,只允许在划定区域内遛狗,严禁随意放养。
1.
限期业主自行清理占用公共场地设置的建(构)筑物和物品,逾期不清理的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2.
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占用城市公共用地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
各职能部门要督促土地使用权者对未开发利用的空旷地进行围蔽。
茂南区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辖区内各街道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村(居)委会。对辖区内各街道、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配合电白区做好中心城区电白辖区综合整治工作。
电白区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牵头组织中心城区电白辖区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
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投入,每年预算安排资金,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双限”摆卖区治安管理;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工商局:依法查处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教育局:督促市区各学校做好本校区内的整治工作;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督促业主做好闲置土地的围蔽工作,查处非法占用公共用地行为;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门前三包”责任制;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宜居办:负责检查监督小区。
“城乡清洁工程”实施;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牵头会同茂南区、电白区依法查处违章建(构)筑物;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结合。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茂南区、电白区的整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协助街道修复小区被损坏的市政、园林绿化设施;牵头整治责任区内的河道、沟渠、人工湖。
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超限超载车辆,依法查处营运车辆(的士)占道候客、乱停乱放行为;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做好责任区内河道、沟渠垃圾及污泥清理,配合做好城区河道整治。
市农业局:加强生猪管理;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配合清理乱养殖家禽家畜;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文广新局:加强宣传发动,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卫生计生局:督促本系统单位做好社区整治工作;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爱卫办:定期组织开展。
“爱国卫生”行动,开展灭“四害”行动;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环保局:查处固定源噪声和油烟违规排放;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社区的整治工作;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无食品许可证经营行为;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市场物业管理处:加强对管理处所辖的市场物业管理,引导摊贩进场经营,落实。
“门前三包”责任,做好市场内外清洁卫生,配合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能协助茂南区、电白区政府做好整治工作,并主动做好本单位办公、生活大院的整治。各物管单位(含城市开发公司、茂石化华达公司等)要主动做好所辖社区的综合整治,并配合实施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2015。
年
5
月中旬开始到。
12。
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组织召开全市城市小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全力推进茂南区、电白区要组织相关单位按工作任务要求,对小区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分析,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实施单位和宣传部门,在本阶段要进行宣传发动,引导相关单位和群众对存在问题自行整治,广泛参与整治活动
茂南区、电白区组织各街道办及相关单位,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市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开展本系统、本行业整治工作,并配合实施单位做好整治工作。
各街道办和市各部门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自查,对不足之处和未落实到位的地方抓好整改落实。
在全面整治和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各责任单位总结整治经验,制定长效管理机制,由集中整治转为日常管理,按照各自职责持续开展工作,防止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死灰复燃,巩固整治成果,推进小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常态化。
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会同茂南区、电白区及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街道、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报市政府。
为加强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实施单位茂南区、电白区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做好辖区内相关整治工作。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专抓此项工作。
宣传部门要精心组织,开辟专栏,把宣传工作贯穿综合整治全过程。茂南区、电白区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争取广大居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开展集中整治时,相关部门要积极响应,按要求抽调人员力量,由牵头单位统一指挥,人员、车辆统一行动,全力协助做好整治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会同茂南区、电白区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对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开展阶段性检查,着力解决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宣传,并通报表扬;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而影响整治工作的,要通报批评。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二
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农办(农业局)积极行动,强化领导,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县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改观。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科学规划,明晰思路。
一是先易后难,梯次推进。按照先净化后美化,先实用后美观,先卫生后文明,先治理后管理的思路,利用3年时间,分批打造三条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备美丽乡村示范线路,29个美丽乡村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已申报储备三条示范线路项目97项,将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集中投入,高标准打造。为迎接好今年五一前后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流动现场观摩会,按照县委县、县政府率先打造东部示范线路的要求,我们对东部示范线路又作了进一步谋划,从规划设计、沿途绿化、节点打造、环境提升、示范点建设五个方面确定了建设项目50项。
二是分类指导,明确工作思路。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对社区建设村、拟合并建设社区村和文化生态保留村三个层面梯次推进,社区建设村按照示范社区建设标准进行配套完善提升,拟合并建设社区村,根据基本生产生活需要进行通水、通电、通路、通信及净化、绿化、美化、文化等“四通四化”建设,打造“一点一街”不再进行大的基础投入,文化、旅游和产业特色需保留村,高标准规划设计,按照“一村一景、一村一特、一村一品”模式,分期分批打造。
三是科学规划,搞好顶层设计。按照“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的理念,加快构建“县城-中心镇-特色镇-中心社区-特色村”梯次衔接的空间结构体系,尽快形成“覆盖全县、统筹兼顾、层次分明、彰显特色”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传统古村落保护协调同步推进的良好格局,确保整治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是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农村一事一议范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当前农村的一件大事,我们通过开展一事一议,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交给群众,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意识、主人翁意识,指导帮助农民开展桌有成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好家园。我们计划3月中旬召开一事一议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会议。
二是加快镇驻地立面改造。镇驻地国道两侧、主要街道两侧立面改造工程,是镇驻地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按照整体规划,体现地方特色要求,各镇都在聘请有经验的规划设计单位对镇驻地立面改造进行整体规划,找有经验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先试验观效果,后铺开全面改造。
三是加快镇村绿化进度。镇村绿化是当前开展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首要工作。镇驻地绿化,我们把开展镇驻地绿化作为提升小城镇知名度和竞争力,树立品牌和形象的一项重大举措,结合小城镇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实行乔灌花草科学配置,立体多层次绿化,形成一批绿化景观和绿色长廊。村庄绿化,利用房前屋后空隙地、闲散地,见缝插绿,做到乔、灌、花、草结合,庭院、街道、景点绿化相融合。在树种选择品种配置上,做到随形就势,不拘一格,形式多样。对主要街道、校园、广场等绿化,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村委会统一组织,村民出工营造;农民房前屋后空隙地,提昌群众自觉栽植。争取3月份绿化工作全面完工。
四是加大向上争力度。农办(农业局)始终把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作为改善农村环境的重点手段。向市农办争取了三个项目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已上报7个项目,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创新举措,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20镇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功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线路示范点,为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经验做出贡献。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三
“四化”建设工作水平。营造一个整洁、优美、有序的城乡环境,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管理整体水平,增强居民爱护城乡环境意识,结合我区城乡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化”建设为重点,建立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增强市民城乡环境意识,切实解决影响居民生活的市容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全区城乡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铁西、幸福铁西做出积极贡献。
本次整治活动涵盖全区。
12。
个街道办事处。
(55。
个社区和。
7
个行政村。
)
在整治活动中要逐一社区(村)推进,要达到整治一个社区(村),见效一个社区(村),管好一个社区(村)。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全区城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铁西区城乡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田
区
长
副组长:王鹏林。
副区长。
成
员:樊。
强
区城建局局长。
付云峰。
综合执法铁西分局局长。
陈
丹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劲阳。
区教育局局长。
孙晓峰。
区财政局局长。
石丽娟。
区文体局局长。
关士军。
区农发局局长。
才
思
繁荣街道办事处主任。
印有斌。
启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
建
八家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璐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
义
南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立铭。
共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洪笠。
新陶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克
北陶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雷
永乐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胜群。
大陆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颖
永发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玉伟。
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富强。
区环卫处主任。
李兴海。
区绿化处主任。
朴
强
永乐公园主任。
刘洋洋。
高铁管理中心主任。
马兆利。
区公厕管理所主任。
周
燕
添亿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负责本方案具体实施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樊强(兼),办公室副主任陈丹(兼)、刘桂芳(兼)。
召开区、街动员会议,进行层层动员、层层落实。大力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迅速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限、标准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区城建局采取实地明查暗访的方式,逐一对各成员单位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列入综合考评,并以简报形式将检查评比情况进行通报。
负责铁西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协调、监督及检查工作。对各街道清理私搭乱建后空地进行绿化建设和硬铺装建设。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载体,广泛宣传此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
1
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
负责加强农贸大厅、占道市场管理;负责非法占道市场、拆扒地块的看护工作,杜绝卫生死角;组织清理社区内私搭乱建、毁绿种菜、侵占公共设施、乱堆乱放及饲养家禽等违规行为。
2
严格按照《铁西区环境卫生考核评比(暂行)标准》落实工作职责。
1
严格履行《鞍山市铁西区立山区社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合同书》内的工作职责。
2
严格按照《铁西区环境卫生考核评比(暂行)标准》落实工作职责。
1
负责主次干线街巷路清扫工作;
坚持早扫制度,加强道路尘土处理;加强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加强主次支路及街巷路沿线违规小广告的日常清理工作。
2
负责及时清运。
7
个行政村垃圾清运,合理布局垃圾转运点。
1
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区内私搭乱建毁绿种菜侵占毁坏公共设施及乱堆乱放等进行清理整顿。
2
负责清理各种违规占道流动经营摊贩,对以音响喇叭等叫卖招揽生意的行为进行整治。
3
依法限制和根除小广告信息源。
负责整治。
7
个行政村河道内积存垃圾,确保河道畅通。
负责本实施方案的资金保障工作。
负责整治中小学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卫生。
负责对需要安装健身器材的社区提供所需设备。
负责清理责任区各类乔灌木及草坪内白色垃圾工作,及时处理死树和险树,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此外,永乐公园、公厕管理所、高铁管理中心等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好各自卫生清扫保洁和各种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将整治工作作为年度主要工作来抓,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使此次整治行动收到切实成效。
各街道办事处要广泛的发动辖区单位和社区(村)居民积极加入到此次整治活动中,提高他们参与意识和城乡环境保护意识。
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区城建局将对各单位的整治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并将结果在区卫生简报上通报。各单位要建立自检自查小组,安排专人对整治行动及平时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真正实现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区城乡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刻汲取我区“4·26”交通事故及天祝县“6·14”较大交通事故教训,全方位排查整改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发现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全面助力创城工作,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道安委的统一安排,镇党委、政府决定,自20xx年6月21日至9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措施”、市委市政府“四十条措施”,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开展综合整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抓手,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明显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镇武装部长刘燕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推动、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四、重点任务。
(一)落实属地责任,扫清管控盲区。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认真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配套文件,检视整改镇村班子成员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督促本辖区单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认真抓好今年以来省、市、区督查检查和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从严落实“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工作机制,狠抓“两站一室”建设和交通劝导工作,组织辖区共享共管人员、网格员等力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将管理触角延伸到村组,将交通违法行为制止在出村上路前。镇党政主要领导上路开展交通劝导每周不少于2次。各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上路开展交通劝导每周不少于1次,要科学制定勤务计划,通过常态化交通劝导和联合整治,彻底整治辖区内电动车、农用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未成年人不按规定使用交通工具、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随意变道或停靠、酒驾醉驾等交通乱象。
(二)聚焦主责主业,狠抓路面管控。派出所要持续深化省道、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持续深化“车让人、人快走”武威名片创建活动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非法改装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督促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逾期未审验(换证)驾驶人按期检验(报废)、审验(换证)。对未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要严格按照省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及时调整策略和整治时间,由以往每周集中行动转变为每日高密度、高频次行动,形成高压严管、密集整治态势,使整治工作达到“全覆盖、无盲点”,提升工作实效。要坚决落实酒驾醉驾查处“七个一律”,从严从重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要扎实推进创城工作,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着力推进“一难两乱”整治和电动车挂牌管理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或者其他举报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镇交管站、农机站、派出所要定期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
(三)落实监管责任,狠抓源头管控。
1.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理念,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改善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水平。镇交管站要深入推进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突出路段治理,全面完成隐患治理任务;要发挥治超牵头作用,协调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严查货车超限超载,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常态化进行“安全带和动态监控”两个专项检查;要督促建筑工地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骑乘电动车人员在上下班途中佩戴头盔,对工程运输车辆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教育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问题车辆带病上路;加强对环卫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车辆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彻底整治环卫车辆随意变道、停靠、逆行、超速等问题隐患。金河九年制学校要加大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与各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防涉校涉生事故的发生。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侵占道路摆摊设点、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整治,主动协助政府依法取缔、适时搬迁辖区道路存在的马路市场,整治整改占道经营安全隐患。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要加强对电动车经营门店的监管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杜绝销售非标产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站)要规范和加强拖拉机等农用机械的牌证核发,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农机安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人员及车辆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并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确保单位内部人员及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凡因内部管理责任不落实、车辆及人员被相关部门查处发现的,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整改。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农场、工地、商场、娱乐场所等单位牢固树立“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落实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监管。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开展自查:
1.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交通劝导员、各岗位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方面。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车辆、驾驶人管理情况、安全运输内部检查与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gps动态监控责任履行情况、安全带使用落实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单位运输车辆、监控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情况等。
4.应急管理方面。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备案情况;应急救。
援物资配备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对单位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车辆驾驶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等。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各村各单位迅速安排部署,科学安排交通劝导勤务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标准,利用微信群等媒介,广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各村将每月交通劝导勤务计划于当月2号前报镇交管站。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5日至9月20日)。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层层签订承诺书,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联合执勤执法,严管路面交通秩序,强化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和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精心部署实施“百日行动”。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要以“隐患就是事故”的态度全面开展“百日行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以及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实行闭环销号管理。要坚持关口前移,注重事前预防,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真正把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督查问效。“百日行动”期间,镇交管站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辖区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考核办法》,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国家绿色矿山为标准,以矿山“开采规范化、生产环保化、环境生态化、整理动态化”的整治工作思路和全面实现矿区道路硬化、开采区绿化为目标,逐步解决目前矿山开采加工过程中“环境差、秩序乱、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坚持整治工作与促进产业升级相结合,近期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落实企业在矿山整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有效手段,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做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实现资源开发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到20xx年底,全县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两化”,即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石料加工设备安装喷淋装置和采用装置“密封化”。对不符合环保标准,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县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外运得到严格控制,矿山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矿区土地复垦复绿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协调发展。
矿山整治重点范围为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四合乡等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和全县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根据全县矿山企业的开采矿种、开采规模、矿权布局实行分类整治,重点突破,整体提升。
1、证照齐全,合法开采。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
2、矿山开采规范化,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组织开采,严禁越界越层开采。
3、矿山企业须严格按已批准的矿山开采利用方案组织开采,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增加开采工作面的,按非法开采依法查处。
4、坚决依法查处私下转让采矿权、倒卖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或备案,私下转让采矿权或转让其企业股份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严格已设采矿权基建时间,凡在法定基建期限内未完成基建工程,并以基建名义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组织对外销售的,按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
6、严格依法遵章纳税。矿山开采企业必须建账建制,规范财务核算,积极主动、及时足额纳税。企业必须至少配备主办会计、办税人员1名(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必须严格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各类涉税资料。矿山生产经营性税收、财产行为税收、项目工程税收、代扣代缴税收及其它税收一律属地缴纳。
1、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矿生产工艺和设备,严禁矿山企业私下进行火工品交易或私制火工品,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严格按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进行开采作业,做到宕面整洁、采剥合理、台阶规范。矿产品、宕渣和剥离的表层土堆放实行有序分类,加工区、办公区和职工宿舍合理规划,并保持一定间距。
3、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标准,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该矿区的治理成本,凡没有足额缴纳的矿山企业,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4、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和宕面的治理工作实行动态化,矿山采空区和排土场复绿工作须与矿山资源开采同步进行。矿山企业当年没及时组织复绿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启用该矿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强制复绿,保证金使用后,矿山企业须足额补齐本矿专户上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5、各矿山企业的资源开发与矿区治理工作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治理。严格按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实行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做到矿山治理工作不留“老账”,做到开采一片宕面、平整一片土地、种上一片林木。矿区内可以绿化的区域绿化面积要达到80%,实现办公区域绿化全覆盖。矿区绿化的植物采用10—15公分的常绿灌木林。
1、采取综合有效的环保措施,控制好各类污染源排放,凡产生污染源的生产环节和设施设备必须有环保措施和安装喷淋抑尘设施,违规排放的,一律先停产、后整顿。
2、矿山企业须根据自身矿山的开采布局,地质构造和地形建设本矿山排水系统,设置沉淀池,建立水循环利用系统,做到废水统一达标排放。
3、矿山企业须建设自备的清洗台,配置冲洗设备,完善冲洗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做到循环使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矿区道路整洁,运输车辆清洁。
4、完善物料堆场扬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矿产品按规范进行分类堆放。废渣、废料需要集中规范堆放,修建挡土墙。
1、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并实行动态养护和保洁,落实各项除尘环保措施。
2、严禁矿山将开采和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垃圾直接堆放到矿区范围以外,各矿山必须根据各自矿山规模和人员情况建设配套设施,做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备,落实保洁制度。
3、矿山企业要与矿区周边的居民房屋及其他构造物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搬迁。有条件的在20xx年底前完成矿区范围300米内的居民整体搬迁,力争20xx年底前全部搬迁完毕。
企业的营业执照、土地预审、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必须具有自备的运输公司。搅拌站出入口应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驶出混凝土搅拌站的运输车辆应冲洗清洁。企业要落实人员和措施保持混凝土搅拌站道路及场地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扬尘。
(一)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一企一策。将全县所有采矿权,无论是按年度出让的,还是按整体出让的,均按照矿山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种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监管台账,做到一个矿山企业一套整治方案。组织本矿的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奖惩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人的开采行为。
(二)加强采矿权合同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凡以整体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包括配置给南方水泥公司的资源,严格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利用资源,不得改变其用途。以年度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经矿山动态检测后,资源开采量达到资源出让规模后,即对矿山企业实行当年度停产。
(三)实行火工品配额制。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出让的开采矿种和开采规模,在县发改委、经信委进行产能和能耗核定的基础上,核定每家矿山企业年度火工品用量,用完即止,不得追加,不得转让。进一步完善火工品供应审批程序,审批程序为:矿山企业申请—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年初实际开采量审核—乡镇派出所审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同时,由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分别按年初核定的矿山企业年使用火工品总量建立核销登记台账,年底对台账进行比对,确保与审批的矿山使用火工品数量一致。
(四)实行矿山企业年度开采计划制度。对矿山企业资源开采实行年度计划制度,由县国土资源、发改和经信等部门对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实际产能和能耗进行核定,下达每家矿山企业的年度开采计划,采完即停。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企业的火工品消耗、销售台账和年度开采量进行“闭合”管理,发现问题一律先停产,后依法予以查处。
(五)严控资源外运。矿山企业必须成立自备的运输公司,对矿产品运输环节实行统一管理。所有矿山企业承诺除深加工产品外的其它矿产品一律不销往县外,并缴纳承诺保证金,凡发现矿山企业存在资源外运的,一经查实,严格做到:发现一次没收矿产品并扣除保证金,保证金扣除后,由矿山企业及时补齐;发现两次依法责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发现三次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落实乡镇政府在打击非法开采行动中的属地责任,对为非法开采提供市场的非法石子加工厂,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开采行为,实行联合执法,一经发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县非法开采点实行“一张图”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七)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快全县治安治超卡口建设,确保9月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立矿山企业“身份证”识别制度,科学测算每家矿山企业的运输量,对矿山企业的运输车辆实行编号管理,并将车辆编号管理信息与治安治超卡口实行联网。对整体出让的采矿权,在矿区主要道路出口设立监控视频,建立全县统一的矿产资源监控平台,强化对资源外运和矿山资源开采的现场监管。
(八)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全县非法开采、矿山企业资源外运、环境污染、偷逃税收等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全社会公布,凡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九)建立企业税收“黑名单”制度。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两次以上税收违章行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凡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矿山企业,停供其发票,直接将纳税信用等级调整为c类以下,同时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作出进一步处理。企业积极主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整改的,撤销“黑名单”管理;企业拒不整改的,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联席会议作出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的决定。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建立全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县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县整治矿山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确定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整治的推进工作,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按照总体方案和各细化方案的目标、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全面开展矿山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违规矿山企业,对保留的矿山企业实施环境整治,要求各矿山企业成立整治工作组,制定计划,落实整治资金。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整治工作的现场指导和督促,狠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做到每周一巡查,每旬一通报,每月一总结。
(三)验收达标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到“整治一家,验收一家,达标一家”。对达不到矿区环境整治标准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通过整治使矿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依法办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资源开发和布局进一步优化,矿群关系进一步和谐。
(一)加强领导,属地管理。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矿山环境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实行矿山整治县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社会稳定,指导督促各地开展矿山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涉矿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联动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矿山整治中存在的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通风报信、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管,指导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督促企业按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实行生态环境治理。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和取缔、关闭的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
县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矿山环境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环境执法。
县安监部门负责矿山安全整治,严格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取缔、关闭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公安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及有关刑事、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开采及决定取缔和关闭的矿山,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停止供给民用爆炸物品。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关闭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矿山和矿石加工点。
县国税、地税部门负责矿山企业税收实现应收尽收,依法查处偷逃税费等行为。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矿石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行为。
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已决定关闭或限期整顿治理的矿山企业、石子加工企业等实施断电措施。
县林业部门负责依法核实企业履行林地使用手续。
县财政部门负责加强矿山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对闭坑矿山、废弃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等治理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矿山环境整治项目予以支持。
(三)强化责任,及时通报。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快、治理效果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法制教育培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矿山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矿山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及时曝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矿山环境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六
为切实加强**镇及周边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维护旅游重镇整洁文明的良好形象,助推我县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石元江任组长,副县长彭涛、县猛管处处长张艳阳任副组长,猛管处、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经开区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规划局、县电力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所、**镇政府、高坪乡政府、抚志乡政府、**镇派出所、景点圈总公司、**镇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项整治组(分为市容整治组和“两违”整治组)、应急处置组、群众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组,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108名工作人员,其中县行政执法局30人、县旅游局8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国土资源局5人、县食药监局2人、县工商局2人、县公安局10人(含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4人、县“两违办”8人、经开区管委会2人、景点圈总公司12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政府15人、高坪乡政府2人,抚志乡政府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行政执法局欧阳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上传下达及现场联络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加强各工作小组之间联系。
(二)专项整治组。
1、市容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58人):县行政执法局28人、县旅游局8人、县公安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5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县工商局2人、县食药监局2人、抚志乡政府2人、高坪乡政府2人。
工作职责:负责规范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拆除乱搭乱建建(构)筑物;清除规范户外违规广告,清理乱拉乱扯悬挂物,以及打击倒卖门票、非法拉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2、“两违”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14人):县“两违办”8人、县国土资源局2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行政执法局2人。
工作职责: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等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三)应急处置组。
组长:
成员(5人):**镇派出所公安人员5人。
工作职责:负责在整治现场跟踪维护秩序,依法打击处理阻碍或暴力抗拒整治执法的具体行为人;密切注意被整治对象的非法动向,及时将暴力抗法者带离现场;妥善处理其它各种突发事件。
(四)群众工作组。
组长:
成员(15人):**镇政府15人。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整治组对被整治对象进行劝阻等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整治现场;全面掌握被整治对象情况,防止其出现异常举动;**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制定稳控工作方案。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工作食宿等各种后勤保障工作。
1、时间:20xx年5月29日—6月28日。
2、内容:规范出店经营、拆除临时乱搭乱建构筑物;清理违规户外广告、清除乱拉乱扯悬挂物;倒买旅游门票,非法营运车辆拉散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29日至6月1日)。
**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通过发资料、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整治的主要内容,做好调查摸底,掌握各种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
(二)集整治阶段(20xx年6月2日至6月28日)。
所有参加整治工作人员必须于6月2日上午9点半在景点圈管委会会议室(听涛山庄)参加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随后各组由组长带队赴现场进行整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镇市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下最大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保证圆满完成本次整治工作。被抽调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并确保抽调人员准时到位,以保证有足够人力参与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要做到群众工作细致、治安防范周密、现场处置得当、后勤保障充分、强制手段有力。现场所有人员不得携带公文包和其他物品,各部门执法人员一律着装参加整治工作。
(三)严肃纪律,服从指挥。各相关责任单位和执法人员要以身作则,服从指挥,不擅离整治现场,不准迟到早退,不做“老好人”,不准为整治对象说情、打招呼。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整治工作的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七
为推进“省级卫生城市”创建,优化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油榨街、环城东路、环城北路、南台路延长线及其他街巷。
二、整治内容。
(一)违规占道经营。主次干道道路两侧沿街经营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一律入店经营。
(二)违法建(构)筑物。违法修(搭)建的建(构)筑物和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者设施一律予以依法拆除。
(三)无照无证经营站点。所有废旧物资收购站、木材加工经营点、修理点等,必须在规定的自行整改时限内搬至城市规划区以外经营。
(四)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三、整治时间。
所有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于9月5日前自行整改完毕。
四、违反本通告的单位或个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取缔,或者强制拆除。对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镇雄县人民政府。
208月29日。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八
简报一: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召开全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切实提升寮步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镇委委员钟应基出席了会议。会上,镇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总结了6月份以来全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分享整治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最后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钟应基在讲话中强调,要找准短板、促进提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联动、加大投入、保障实效,确保寮步镇创文工作持续升温,顺利完成各项考核任务。
据了解,寮步镇积极落实市、镇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大力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已取得积极成效,接下来寮步镇将继续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简报二:
4月19日,副镇长王继宏在大邱庄综合执法大队会议室主持召开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会议,就贯彻大邱庄镇党委政府环境治理要求,及时处理镇党委政府向村街群众征求到的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落实。大邱庄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巨涛、分管负责人以及镇市容办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区委区政府及镇党委政府近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工作部署,就目前我镇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一是要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增加扫保频次,提升保洁水平。二是要强化扬尘治理,把机械车辆用足,加大湿扫和喷雾作业,防治道路扬尘。三是要强化市容执法力度。把打击马路烧烤、焚烧垃圾、治理占路摆卖等作为工作重点,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与会人员集体乘车对镇区各主要道路市容环境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提出了解决措施。
简报三:
3月19日,静海县召开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县长蔺雪峰出席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副指挥长张现民部署工作。市法制办负责同志应邀出席。
蔺雪峰指出,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是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的重要举措;是为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主体交叉、权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启动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快工作推动落实,加快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整合,建立落实权责统一、规范有序、高效便捷、保障有力的乡镇综合执法服务工作体系。要夯实基础工作,建好队伍、搞好培训、严格把关、合力推进,确保开局一炮打响。要强化协调、合作、指导,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顺利推进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开展。要组建一支沉得到底、够得着边、群众满意的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成为维护一方环境秩序的中坚力量。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
蔺雪峰强调,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事关民计民生,是一项综合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推动落实。要把做好农村坑塘治理、脏乱死角清理、农村污水设施建设等工作纳入到综合整治活动中,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压死责任,严把进度,卡死时限,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收到实效,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丽静海建设。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九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喜迎“双节”、扮靓城市、美化乡村、服务民生为目标,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齐抓共管和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整体面貌,提高城乡环境整体管理水平,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双节”的到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本次整治活动时间:9月13日至10月12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3日—9月17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10月12日)。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管理范围和权限,提高标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落实任务,扎实推进整治活动的开展。要对各自管理的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全面整改,通过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建立规范化、长效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使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本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坚持突击性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和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配齐队伍,强化日常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保持城乡环境面貌常洁常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典型经验,展示整治成果,发挥环境整治凝聚人心、提振精神的作用,为顺利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创全民参与、携手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四)严格督查,落实奖惩。
县政府将成立县迎“双节”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对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综合整治阶段开始后,各督导组每周至少要督导检查2次,对被督导单位分别进行评分排位,同时每周印发督查专报,通报督查情况。综合整治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对综合评比前3名的进行通报表扬,并由县财政分别给予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000元的资金奖励;对排名后3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十
日前,由市卫计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业总站组成的市督查组,联合湘桥区督查组,对我市《关于进一步落实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划定的部分重点路段和区域的“六乱”、“五小”整治工作,进行再督导检查。
督查组一行重点对新桥西路、永护路、西荣路、西湖山压缩站、上水门街压缩站、城新路等路段和区域进行实地督查。就督查的情况看,各主体部门基本能采取措施,落实整治,但仍存在整治不彻底、反弹等现象,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行为还得不到有效解决。
督查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抓好《关于进一步落实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划定的30条重点路段和区域“六乱”、“五小”整治工作。特别是湘桥区作为省卫生城市复审的主要区域,要加大工作力度,整顿辖区内的市容环境,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省卫生城市复审。
9月25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委书记何冲龙深入部分建筑施工工地调研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区领导桂砺锋、施创太、徐志华、秦少义、彭峰、秦远林、蔡富强、黄燕玲、艾祥柏、齐纲要参加调研或出席会议。何冲龙一行先后来到火车站周边道路提质改造项目、珍珠商贸城安置小区项目施工现场,重点调研项目施工过程中环境整治情况。
调度会上,何冲龙指出,市容环境整治是市委、市政府今年下决心必须抓好的头等大事,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优化城区环境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查摆、梳理、整改好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何冲龙强调,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加大环境卫生清扫力度、落实店铺门前三包以及保持园林绿化管理等,确保人流密集场所路面整洁,秩序井然;要强化责任监督,整治行动各工作组的牵头单位要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不断改善和提升城市形象,全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5.2016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简报。
7.2016七月创卫工作简报。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十一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为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战,彻底解决城市环境脏乱差,搞好城市环境建设,武城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在省市有关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布署下有条不紊的展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大力宣传,积极动员。
县委县府高度重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高世伦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印制了30多条横幅标语,悬挂在城区主要街道,印制了50000多份明白纸,每周一在城区繁华路口设立咨询台,向来往群众散发,并将环境综合实施方案录成带子,动用宣传车沿街宣传,晚上黄金时间,在电视台播放宣传口号和滚动字幕,以扩大宣传范围。建立长效机制把环境整治纳入规范化轨道,将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做为全民义务劳动日,增强城区居民的环境观念和参与意识。将门前五包责任制扩大为环境五包责任制,把办公区、生活区纳入综合五包范围。
二、部门密切配合,整治初见成效。
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必须遵循“统一领导,综合管理,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原则,各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和城区居民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把整治任务细化量化到具体部门,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环境整治初见成效。
(一)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城区各街道(包括人行道)分地段分配到十一个党委,各市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制定了整治内容和整治标准,成立环境综合整治督导组,大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人人动手,人人参与,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城区各单位和居民都按照要求,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对各自的责任地段、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卫生大扫除,督导组对各单位劳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给予通报。清扫道路面积98万平方米,清扫人行道、内街小巷、居民区、集贸市场等70万平方米,清除卫生死角66个,彻底根治57个,清除垃圾500立方米,完成环卫配套设施2个。
(二)规范户外广告,美化市容市貌。制定了市容市貌治理方案和户外广告设置标准、要求,对影响市容市貌的灯箱、牌匾、条幅、墙体广告、手写广告、乱贴乱画、乱拴乱挂、乱堆乱放等进行登记,归类整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劝说其清理。对拒不整改,听之任之的,组织有关部门强行治理。目前已规范6条街道,共规范广告牌匾124个,用涂料覆盖、酒精擦洗乱写乱画、手写办证广告519处,清理乱拴乱挂、乱堆乱放48处。对墙体广告加大监管力度,责令恢复原貌3处,23个单位对透景墙进行粉刷维护,34个单位的办公楼实施亮化工程,安装了高标准的霓虹灯,另外,在城区主要建筑物顶部设立大型宣传广告牌17处,安装了大功率射灯。城区所有街道都全部安装了路灯,新安装路灯500盏。夜晚来临时,城区夜景五彩斑澜,亮如白昼。
(三)维护市政设施,清理道路占用。对市政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护。向阳路北首过街排污和已经被淤,更换了大口径排污管,深挖排污沟300多米,对城区的600多个检查井、雨水口进行检查,更换盖板50多块,对排污管道进行清理疏通11000多米,清出沉淀物1800多立方米,硬化内街小巷3800平方米,铺装人行道28000平方米。规范城区道路占用,按照需求在城区设立商业经营网点八处,摆摊设点可在规定的八个网点设置,对违章占用道路者予以取缔。早点餐饮和夜间烧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摊点处理干净,不得占压快车道经营。截止到目前,规范了八处网点,取缔违规占道经营户和流动商贩141个,规范早点餐饮和烧烤点120个,取缔20个。对城区内沿街的洗车点进行了清理,关闭洗车点29外。
(四)绿化城市,美化环境。搞好大环境绿化和城区公共绿地绿化,大幅度增加绿化量,提高绿化档次。重新修订城区绿化方案,一街一景,景景不同。动员城区各单位把办公区和生活区内的闲置空地进行绿化。对城区兴武路、顺河街、历亭街、兴隆街、漳南街、北方街及东风路、运河路等进行补植和植树,共植各类树木12万株,对青龙河南段及古贝路进行灌木栽培共计46万株,新增加绿地面积3.9公顷。
(五)规范交通秩序,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首先规范出租车停放。划定三处停车点,北方街一处,向阳路南首一处,汽车站一处,对城区自然形成和以前规范停车点的车辆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现行规划的停车点和所划定区域进行停放,以前的停车点已经取缔。交警、交通局等主管部门督促、宣传,使出租车谐〗?泄娣叮?补娣陡髦殖盗?53辆。其次规范乱停车、乱行车。交警、交通局等主管部门对城区乱停车、乱行车的行为进行大力查处,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发现二次或二次以上的进行严肃处理,共查处车辆170多辆次。
(六)治理城市污染,净化城市环境。对不经处理乱排污水的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不达标排放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城区青龙河二期工程已经结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已有500米改造完毕,其余正在进行中。加大对大气污染的`检查力度,有大气污染的厂矿企业烟尘治理必须达标,对各单位取暖的锅炉加大查处力度,排放不达标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合格的进行关停。
三、再接再厉,全面推进城市综合整治向纵深发展。
武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取得突破,关键要在热点、难点上有所突破,健全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使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打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示范项目。按照省建设厅制订的《山东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标准》的要求,整治出一批示范街、示范小区、示范广场、示范出入口等。整治出一批示范项目,是对广大居民最好的汇报。
(二)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边整治、边规范、边改革的思路,真正建立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贯彻落实省政府74号文件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放开城市建设投融资市场、经营市场、作业市场、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加快市场化进程。
(三)实现整治工作重心下移。把整治的重点放在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旧城区、城中村等,贴进市民生活,沉到城市最底层,体现为民、爱民的宗旨。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十二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打造洁净有序、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责任。近年来,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给予了很大的理解和支持。对此,我们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市区正在开展城市容貌环境“十项攻坚”整治活动。市综合执法局秉承“以人为本,为人民管理城市,让人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城市管理理念,全力争创全省一流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名城。我们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治理力度,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做到不乱搭乱建、不道路遗撒、不露天烧烤、不焚烧垃圾落叶、不破门开店、不乱设牌匾、不店外经营、不侵街占道、不乱摆乱卖、不乱贴乱画、不便道停车。不因一己私利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广大市民也要相互监督,积极主动地纠正和检举各种影响城市环境的违章违法行为,营造“同心同力、全民参与、相互监督、共同规范”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和监督综合执法部门的各项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建设更加美丽、更加和谐的新!
20xx年x月x日。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十三
市容市貌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名片。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近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市容环境疑难问题狠下功夫,营造干净整洁、秩序良好的城市环境。
日前,地铁s8号线南延线正式开通运营,其中长江大桥北站地处交通要塞,周边小区众多、人口密集,该站上下车的乘客较多。与此同时,紧邻长江大桥北站的大型购物中心“金象城”也正式开业,非机动车停车问题凸显。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面貌,优化停车秩序,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精准发力,组织开展了综合环境整治行动,着力优化城市环境、擦亮环境“容颜”。
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泰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停车矛盾突出区域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并联系桥北社区安排城市志愿者,引导市民有序停车,同时组织路段巡查队员加强车辆停放管理,提高市民文明意识;针对共享单车停放管理,街道大队借助前期建立的“共享单车治理联络群”,联系所属品牌方及时清运,确保违规停放等问题得到及时通知、及时督促整改;联合交警部门依法对长期占压公共区域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拖整治,进一步优化停车资源。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街面环境秩序,发挥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规范的积极作用,泰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通过约谈地铁管理方和金象城商业综合体物业服务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做好相关市容环境责任工作;对周边商户采用路段“ab岗轮班制”,督促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同时设立门前三包分级管理公示牌,全面营造守法合规的经营氛围。
整治期间,执法部门还联合交警、街道、物业等多方力量,联动破解城市管理“顽疾”,不断巩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对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商户,开具法律文书,严格规范商家倚门开店行为;对违停机动车辆贴单,并联动交管部门进行清拖;对物业责任区域,要求物业及时劝阻,劝阻无果后联系执法部门进行现场查处。
“现在违停现象明显减少了,人行道变‘宽’了,大家在这边散步、逛街也更舒心了。”此次综合环境整治行动给不少市民带来了惊喜。下一步,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继续开展城市容貌环境提升“三化”百日行动,对重点区域市容情况进行全时段管控,进一步擦亮城市“窗口”,为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保驾护航。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十四
为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为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全镇17个行政村。
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
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村容村貌、农户卫生。
(见附件)。
1、各行政村根据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的季度行政村考核标准,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自评打分,计算出自评分,并将结果在每月的16日前报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备案。
2、每月16日至19日为当月复查考核时间,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组成考核组进行督查。
3、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勘查现场、以及随机抽查群众等方式进行。
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每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栏公布,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
1、凡接受县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县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的,当月基本考核补助金额全部扣除,并扣除当月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的50%。
2、所辖公路沿线(含村道)可视范围内未坚持有人巡查捡拾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公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院坝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扣5元,农户房前屋后周围有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户扣5元。
4、所辖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时焚烧、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10元。
5、县道路沿线村至少创建5户农村“五乱”治理示范户,少一户扣5元。
6、村办公室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若发现周围环境不清洁,每次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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