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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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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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篇一

1、定期检查室外消防系统(消防管网、消火栓、阀门、水泵接合器),防止出现设备老化,无法使用的风险。

2、定期检查室内公共区域(消防栓、灭火器、应急指示灯装置、消防通道无堵塞)防止出现设备老化,无法使用的风险。

3、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消防意识。

4、定期对电梯(对讲系统、轿厢平层、应急装置、电梯机房、无带病运行)进行检查及保养,防止出现电梯故障。

5、加强房屋巡查力度,防火防盗及预防其他各种安全隐患。

6、办公区电路年久老化,定期检查,排除漏电风险。

7、公司配电房安排专人值班,确保用电安全。8、1号、2号加工车间,加强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佩戴防护措施作业,避免造成人员伤亡。9、1号、2号加工车间,加强加工纸张堆放管理,预留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通道,避免发生火灾。10、1号加工车间机器机型较老,定期检查排险,清洁机器润滑油,避免因机器故障而造成的事故。

11、公司加工车间及仓库严禁吸烟,杜绝火种,将火灾发生风险降到最低。12、1号、2号、3号纸张储运仓库,堆放平版纸最高堆3层,铜版纸最高堆4层,卷筒纸最高堆5层,避免因仓库纸张堆放过高而造成的倒塌事故。13、1号、2号、3号纸张储运仓库,纸张堆放离仓库墙面最少20公分,避免因重力集中造成仓库墙体倒塌事故。14、1号、2号、3号纸张储运仓库,加强纸张堆放管理,预留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通道,避免发生火灾。

15、叉车供油库房专人看守,定期检查,排除火灾隐患。

16、叉车司机上岗前进行专业培训,避免因操作不熟练而造成的事故。

17、对叉车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检查范围燃油、冷却水、机油及需润滑部位等,发生故障及时排除,避免因叉车故障而造成的事故。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篇二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修理厂将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二条、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修理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举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修车、试车、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生产。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第四条、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编制整改措施,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五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修理厂领导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篇三

为进一步实践和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乡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安全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

二、隐患排查的内容:一是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二建设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三是用电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四是火源隐患排查。五是民爆物品的隐患排查。六是食品卫生安全的隐患排查。七是农机具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八是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与科技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突出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

五、对查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重点监控,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报告。对因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在节假日确定值班人员,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安排监管人员立即查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七、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应对、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每个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防范措施,部署阶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整治内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开展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

十、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篇四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小组。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夏晓天任组长,谢国祥、陈三平、鲁超、俞三海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工人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其他)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浙江三丰建设有限公司。

杭政储出【2013】92号地块商务用房项目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篇五

第一条要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领域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企业和企业有关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四)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企业有关部门报告。

(五)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企业有关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一)企业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各部门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企业有关部门对上报和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账,对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三)应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参加,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隐患治理措施和方案。

对于涉及公共安全或需要协调多个部门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当及时召开会议,公司主要负责人跟踪督促整改。

(四)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本生产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应每月、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或者公司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对每季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每季度总结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向所监管的各部门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一)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企业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深入现场,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应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复产验收申请。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现场核查。对责令停产整改的部门或责令停止使用的大型设施设备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有企业及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企业应及时摘牌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账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班组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按照企业全生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规定办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建委《天津市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情况、各级领导的工作要求、目前工程施工特点,继续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长:张忠军副组长:孙继勇。

黄建军。

成员:蒋伯焕。

王全力。

马建强。

李岩。

刘红吉。

李旭光。

徐安凯。

聂镜。

杨勇。

吴凡。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和安全规章制度、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各家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安全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对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是否有安全验算结果;对规定应实施专家论证的方案是否按程序论证;现场施工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技术部门是否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落实交底制度,落实到作业人员,由本人签字归档。

5、对易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事故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标准;结合不同季节特点和施工部位,对临边防护,基坑沟槽防护,脚手架、桥梁等模板支撑,临时用电,防暑降温,防冻、防滑、防食物中毒,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和安全运行等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要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指导性文件。

6、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含“三类”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分包队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培训;操作人员(外来工)进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7、分包队伍资质审查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队伍资质及安全协议,分包队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8、安全检查的频次、覆盖面、细致程度,查出的隐患是否登记,整改是否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验证落实。同类隐患是否反复出现(隐患整改重复率),存在什么原因,解决的措施是什么等。

9、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救援设备的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三、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以防范脚手架、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如下:

1、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是否具有相关证书和专业部门的检验报告等内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天津城建集团安全检查标准》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四、时间安排结合项目部20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计划要点,对施工项目开展不定期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每月由项目经理带队、由安技部门、机械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检自查隐患排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按照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到位,将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相关检查记录,建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和工程程序,一级抓一级,真正做到抓出实际效果。

2、制定措施,落实责任。

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和部署落到实处。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处罚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的,疏漏重大隐患造成事故的,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完善制度,巩固成果。

项目经理部要通过今年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探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对隐患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4、加强沟通,上下联动。

项目部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项会议,加强沟通与配合,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分析、改进,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项目经理部要建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登记台帐》。

5、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督促并指导施工作业队对施工项目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督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跟踪整改结果,并复查。

天津天佳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西站西纵联络线立交工程二标。

项目经理部2010年3月11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篇七

根据住建管[2013]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所属在建工程的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1、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根据住建管[2013]53号文件精神,认真汲取冯井杭庙中学食堂工程事故的教训,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对我公司所有在建的项目制定了了详尽细化的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重点针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进行了梳理排查,并落实责任人员,并予以张榜公布。

2、严查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强化落实。

3、强化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器具进行了检修和更换。重点对“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了排查整改。

4、制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公司和项目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配备相关物资、设备及维护、后勤保障工作,并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制定了“五一”假期值班表,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5、严格按公司制度对各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审批,并进行交底;对较大的分项工程如深基坑支护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6、对公司所属各类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备案登记,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安全运行;进入施工场地安装的起重机械在安装(拆除)时,派专人现场监督,安装人员持证上岗。安装结束后,会同安装,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派专人进行维修保养。

7、加强对生产一线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检查了各在建工程现场安全标志、标识的悬挂张贴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意识警钟长鸣。

8、公司所属的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按“三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在安全日记及隐患排查汇总表中进行记录、登记,保证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形式化,确保了查出的隐患能及时消除,不留死角,工程每天能安全生产。

9、各项目部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排查台帐,对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和限期整改隐患公示表。

通过此次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促进了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之以恒地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排查整改情况看,各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均有了明显进步,各项目部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整体形势较好;各项目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县住建局和公司关于加强安全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安全督查力度仍需加强。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施工用电、方案审批以及“三宝”、“四口”、“五临边”等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仍然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此次检查督查工作结束后,我们将继续严查安全隐患,狠抓整改落实,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销号。同时,对检查发现的各项问题进行认真汇总、梳理和分析,找出施工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重点突破,不断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皖西合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篇八

4日下午,云南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强调要深刻吸取“3·0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督促,全面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发生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特大事故。

会议通报了3月4日凌晨昆明市官渡区东盟联丰农产品商贸中心重大火灾事故情况,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安全生产部署,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具体防范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云南省副省长刘慧晏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一要坚决克服高度重视下的“松懈麻痹症”,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二要立即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消防、道路交通、油气管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建筑施工、公共场所、轨道交通、森林火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扎实抓好隐患整改,杜绝“带病”生产。四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五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装备到位。六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社会氛围。

云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张太原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强调,一要深刻认识到“3·04”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消防主体责任不落实、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消防监督检查还有死角等问题,立即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坚决依法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二要认清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车辆监管,做好春运后期和全国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及事故预防,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要全面排查化解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隐患,加强治安防控和应急处突准备,全力抓好工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篇九

(一)时间: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9月30日。

(二)方式:按照政府统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督导、四不两直、综合治理的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全覆盖、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唐荣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兴利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第三战役重点工作内容。

针对夏季特点,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战役与安全度汛紧密相结合,重点突出九个方面安全整治,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尾矿库、排土场、桥梁、隧道、边坡等重点部位的防洪抗汛。

1.非煤矿山生产和电厂灰坝安全整治。安监、国土、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力度,重点深入开展违规违章作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加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供配电、支护和排水等各系统运行管理,抓好防中毒、防水害、防高坠和防冒顶、防坍塌、防垮坝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六大系统”维护运行,坚决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监督露天矿山规范开采、排土场边坡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建代采、未批先建、关闭后死灰复燃和习惯性“三违”等行为。结合汛期特点,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和汛期安全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对尾矿库排洪截洪设施、干滩长度、最小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观测的检查,全面排查整治3处尾矿库的隐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安监、工信、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管理,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防火、防雷、防汛、防暑、防爆、防泄漏、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检维修作业及停产、复工安全管理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执行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有毒有害气体应急器材和设备配备情况、泄漏现场处置预案培训和演练情况;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整治情况,使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和使用培训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查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及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执行情况;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和处置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交通、交警、教育、旅游、农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部署,以山区道路、隧道、旅游线路、通乡公路等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专项检查和道路管控,坚决打击车辆、驾驶员无资质非法营运。全面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要求。加强汛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消防、民政、商务、工信、住建、人防办、教育、卫生、文化、城管、粮食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和民政部专项部署,以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粮食仓储场所、地下商业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住建、市场监督、城管、水务、消防等部门结合建设项目复工和夏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依法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6.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交通、水务、农业局等部门结合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特点,按照牡丹江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牡政办发〔〕24号)的要求,各负其责,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7.地下空间安全整治。人防、公安、消防、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以地下空间内的商场、旅馆、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单位)和使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防火、防雨(洪)水倒灌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8.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旅游、水务、市场监督、城管、商务局、交通、交警、消防、气象等部门针对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特点,以旅游交通安全、涉水旅游安全、特种旅游活动和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旅游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市政府安委办制定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结合辖区、行业以及夏季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努力做到检查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第二战役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闭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第三战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隐患整治的措施、时限、责任部门等,提高隐患整治实效。

(三)进一步对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第三战役期间,市政府安委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临机抽查的方式,将督查组检查结果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检查结果进行对比,对于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限期不整改的隐患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同时追究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情况报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具体要求:一是于7月16日前报第三战役实施方案;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3日前上报附表和阶段总结;三是于9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附表和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篇十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工作,根据黄山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黄安〔〕2号)要求,现就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半年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市安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彻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隐患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顺利开展。年初制定下发了《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黄安〔2016〕2号),将活动总体要求、整治范围、主要内容、整治工作步骤等进行明确细化,将任务层层落实、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1月14日,组织召开了各区县、黄山风景区安监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安委办、市直有关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市政府安委会提出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形成企业排查治理隐患,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督查,政府综合督查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四专”制度,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制定专项制度、要建立专项台账、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要按照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紧盯重点和薄弱环节,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4月28日,又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推进会,传达学习了孔晓宏市长在市政府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隐患整治年活动的具体要求,对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通报了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再次强调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各类隐患,提升生产单位的本质安全。

(二)市直部门情况。

上半年全市共23家市直单位制定印发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其中市商务局还制定印发了《黄山市商务领域和粮食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以规范隐患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市直部门统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695家次,共排查隐患1050项,已整改750项,整改率71.4%。

(三)直报企业情况。

上半年根据直报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上报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119家次,共排查隐患298项,已整改253项,整改率84.9%。

(四)区县情况。

上半年全市各区县、风景区和黄山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均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徽州区开展了循环经济园“保安全”专项整治和专家检查会诊暨安全管理互查互评活动并启动循环园化工(危化品)企业夏季高温安全预警。休宁县集中力量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稳定。黟县广泛开展烟花爆竹、木竹加工、古民居消防、职业卫生、重点时段及重要节假日等专项检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家问诊”。祁门县还成立了县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专刊,且针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林茶加工等行业领域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各乡镇均实行安全生产隐患月建月销制度。从各地上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看,各区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家次,共排查隐患3328项,已整改3182项,整改率95.6%。目前徽州区、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已上报本地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半年工作总结,屯溪区对本地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存在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隐患台账建立情况。部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不规范,未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专项档案。

(二)企业隐患自查情况。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情况落实不到位,排查隐患不全面,部分企业未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隐患报表上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报表上报还存在迟报、漏报、零报现象。

(四)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部分上报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未形成闭环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各自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

(二)建立基础台账。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分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内或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建册,建立基础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对辖区或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督促和指导企业充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格监督执法。要督促和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认真排查。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以及监控和应急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区域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四)按时报送信息。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市直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报企业每月25号前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市政府安委办。各区县安监部门每季度末月25号前将本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汇总情况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市政府安委办。对于上报隐患中当月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并将后续整改情况每季度汇总上报市政府安委办,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管理。

黄山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年7月18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恩施州安办〔〕52号)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高度重视,结合职能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自全州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以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结合《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制定相关排查计划,采取各二级单位自查和局领导小组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单位的日常消防管理、消防设施、特别是燃气消防安全进行大排查,督促各二级单位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求燃气办加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深刻吸取消防安全事故教训,认真排查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排查,消除隐患。

(一)全面排查,消除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火灾隐患。根据文件要求,局机关及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办公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更换过期、陈旧的灭火器,增加必备的消防设施设备。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单位职工的防火和灭火技能水平。

(二)突出重点,对燃气企业及环卫相关设备和场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由市燃气办牵头,开展燃气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31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9处,均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二是由环卫局分部门自行对环卫车辆、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公厕等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中不符合标准的(掉压等)消防器材进行全部更换。

(三)实战演练,提升消防知识技能水平。为做好凤凰山森林公园秋冬消防安全防控工作,10月25日,市城市公园管理中心邀请市消防救援大队专业培训人员,开展森林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全体管理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森林火灾应急扑救能力,推进“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主体责任落实,筑牢了消防安全防火墙。

三、加强宣传,常态管理。

在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中,通过各二级单位的共同努力,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消防安全是一项长远持久且不能松懈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深刻认识本次消防安全排查的重大意义,并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为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做到警钟长鸣。持续落实州、市安委会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以燃气办牵头的对民生公司经营区域为主的老旧小区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整改难度大的小区及商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重新组织设计施工,确保隐患整改完成。要求燃气企业在老旧小区改造期间,明确改造时限和措施,全面对老城区管道和终端设备更换。同时督促各二级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强化安全教育。定期围绕“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让单位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报告篇十二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安排部署,根据市安委会下发《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民政局实际情况,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以李鑫伟局长为组长、王铜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西安区养老院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西安区养老院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区民政局协调区卫健局、区安监局、区市场局、消防安全部门以及公安部门等诸多部门对辖区养老机构进行了联合视频大检查。通过检查,共检查西安区21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协调包括消防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在内的6家单位10余人次,针对健康卫生、安全防疫措施、隔离间设置、除消防外其他安全隐患、食品安全方面、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措施、公安专项、消防安全、养老服务,以及养老院封闭管理在内的10余项检查科目进行了联合视频检查。

通过联合视频检查,共检查出安全隐患问题7项,其中主要包括消防安全类的消防通道有异物、消防制度未上墙、未完善消防制度具体内容,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食品留样样数少、没有留样记录本、和留样标识不明确等方面问题,都已经责令养老服务机构立即完成整改。

在确保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营外,西安区民政局计划近期联合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和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采取视频的方式,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使各养老机构安全员能熟练操作消防器械,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并且还要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不定期、突击性的、联合多部门检查,让养老服务机构没有侥幸心理,把西安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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