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检查报告(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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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检查报告(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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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一

大队车管科充分利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导出本辖区货车及驾驶人数据,集中清理了本辖区所有机动车年检状况,按照辖区分工将数据表通报给各辖区中队,由中队安排民警进行了上门走访,督促及时参加年检,机动车驾驶人基础数据正确率达96.62%,机动车基础数据正确率达96.88%,并将相关信息抄告交通运输、教育、安监部门;对辖区所有货运车辆加装货厢栏板、擅自改装车厢等非法改装情形以及其他不贴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进行了排查,并建立了工作台账。

(二)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隐患排查状况。

大队对辖区内逾期未年检、交通违法屡发为处理、交通违法计分超过12分等不合格重点驾驶人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不合格重点驾驶人12人,并透过手机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告知,提示驾驶人尽快前来大队参加年检、处理交通违法、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同时将相关信息抄告交通运输、教育、安监部门。

(三)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状况。

大队集中警力按照上级的要求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处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均向政府汇报并抄告县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到目前为止,安全隐患的路段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安全隐患排查状况。

秩序科深入新世纪汽运集团交运有限公司和县驰骋运输有限公司,对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职责、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制度、gps动态监控平台专人24小时值守制度落实状况进行了检查;对是否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规定、是否存在城市公交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不达标或超员等现象进行了排查。经排查县交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到位,落实gps动态平台值守制度,未发现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反运输规定的现象。

(五)源头隐患排查状况。

大队对机动车等级检验、驾驶人考试发证等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均未发现违规现象;对大中型客货车严格落实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降级制度。

大队制定了“20xx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导及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职责包干表”及“2013年12月份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管桥头)执勤安排表”,在重点路段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对通行的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严格落实“六必查”措施;依托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开展夏季“警钟”行动,在夜间和午后等重点时段提醒驾驶人定时到服务站休息,防止疲劳驾驶。

(一)媒体宣传状况。大队在县电视台开办了宣传专栏,曝光了货车、摩托车、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资料,在赣江源报上刊登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了安全大检查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曝光交通违法行为5起,制作专题1期,不间断在电视台上播放宣传标语口号,及时在赣江源报上刊发交通安全整治信息。

(二)阵地宣传状况。大队在206国道、城区路口、交通护栏上设置剧写了永久性标语,在大队内部、车站等主要场所悬挂横幅标语、播放宣传展板。活动开展以来,悬挂横幅10条,制作展板20块,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

(三)重点人群手机信息提示宣传状况。大队透过信息平台及时给重点人群发送安全提醒、交通违法、事故案例等提示信息。活动开展以来,共发送提示信息3000余条。

(四)重点违法驾驶人的宣传教育状况。大队建立违法计分的客货车驾驶人再学习再教育机构,并建立完善的教学计划,对需理解再学习再教育的学员严格签到制度;严格按照第123号部令规定,对持a、b类驾驶证,且有违法计分的驾驶员在审验时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学习教育;对初次领取驾驶证的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学校教育。

下一步大队将用心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再强工作措施,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整治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潜力。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二

为切实加强夏季客运、旺季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客运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广西容县交警大队结合客运车辆管理工作实际,以落实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辖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按照方案要求,大队成立了由胡建国大队长为组长的统一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秩序中队,负责组织和部署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求外勤各中队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搜集信息,以整治辖区各个客运企业安全隐患、货运安全隐患、农村客运隐患、路面通行秩序为重点,以降事故,保平安为目标,全力投入到整治工作当中,确保整治行动效果显着。

一是在客运车辆集中的线路实行常态化检查;二是加强公路巡逻检查,开展动态管控;三是研究客车的违法特性,找准重点区域、重点线路、重点时段,调动队伍实施突击整治,严厉查处客车违法行为。透过全方位路面管控,最大限度减少客车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客运车辆交通安全。

一是结合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醉驾专项集中整治专项东和礼貌交通示范公路建立工作要求,强化整治措施,紧紧依托墨江、通关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加强对国道213线、省道218线客货运车辆超员、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按照整治措施要求,严厉打击客货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以及违法超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整治效果。充分发挥“警企共建”的有力措施,整合执法力量,加大照相、摄像等执法装备的投入使用率,在辖区主要路口路(点、段)设立检查执勤点和测速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农村客运及非营运客车个性是载有学生、儿童车辆的路检路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及时消除超员、违法载客等交通安全隐患。

一是严格审查驾驶员资质,对准驾车型不符、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职责以上的客运驾驶人和运输危化品驾驶人一律停止营运;二是对企业法人、驾驶人进行应对面的教育;三是要求客运企业对所属车辆发生严重超员交通违法的,除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外,企业内部要对相关职责人实施处罚,并取消违法驾驶人客运车辆驾驶资格;四是大队全面监控辖区内客车交通违法,建立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台帐,对每起客车严重违法行为都要记录备案,对发生两次以上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企业法人依法进行处罚。

规范执勤执法,树良好执法形象,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遵循“温馨提醒、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理念,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理性、礼貌、规范用语,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进行应对面的批评教育,引导他们礼貌驾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礼貌出行的良好习惯。

对驾驶人路检路查中用心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结合“礼貌交通行动计划”资料,用心倡导“六大礼貌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同时,外勤各中队在路检路查中加大对客运车辆及微型客车、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带病上路的查缉力度,严防因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人主观因素而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三

20xx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汽车队全年安全行驶近xx万公里,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初下达的各项hse指标,实现了交通事故为零、违章为零的目标。广大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hse表现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工作逐步迈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循环轨道。

为有效落实责任,将各项制度和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全体员工的能动作用,全年结合公司部署和单位实际,在不同时期和季节,组织签订《全年安全行车保证书》、《春节期间安全行车保证书》、《拒绝酒驾承诺书》、《夏季安全行车保证书》、《冬季安全行车保证书》,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

教育培训是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从而实现“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的重要手段。20xx年利用周一安全例会、月度例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hse知识、驾驶员hse作业指导书、岗位风险识别与应急处理、交通法律法规以及交通安全常识、交通事故案例等内容为重点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截止到12月底,汽车队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近xx次,接受培训考核xxx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自觉主动地遵守交通法规及各项规定,认真学习提高安全技能,熟练掌握夏冬季安全行车等各项安全保证措施。

加强车辆管控是实现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一年以来,汽车队严格执行出车路单制度、出回场检验制度、“三交一封”制度、长途车审批制度、节假日值班车证等各项管理制度,在保证完成运输任务的基础上严格控制车辆出行;对于危险作业项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进行风险交底和安全提示,做到驾驶员熟知行车路线上的危险点源及防范措施,管理人员心中有数。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从而保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是实现交通安全的基础。20xx年以来,汽车队加大了对车辆检查的力度,做到了出车必检查,发现问题必整改。

通过加强车辆管理和检查,从根本上杜绝了出私车、随意变更行车路线以及驾驶带病车上路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保证了行车安全。

特殊时期实现行车安全是实现整体安全的关键。节日期间如春节、“十一”,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严格执行值班车证制度,检查值班车辆;与驾驶员签订节日期间安全行车保证书。针对夏冬季气候、道路情况的变化,及时制定并通过培训使广大驾驶员掌握夏冬季安全行车措施,同时签订夏冬季安全行车保证书加以贯彻和落实。通过有效的策划,强有力的落实,实现汽车队了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

过对比认识到自身差距,从而提高保养车辆、提高驾驶技能的积极性;司机家属座谈会,使司机家属及广大交通参与者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提合理化建议,让他们成为交通安全的支持者和参与者。

系列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进一步促进了交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多样化,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20xx年成绩的取得是与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与x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开拓进取,为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局面而奋斗,继续努力。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以“5月19号发生的湖南隧道爆炸事故和山东潍坊特大交通事故”为鉴,组织开展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检查。现将专项工作检查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根据上级各部门的相关要求和项目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项目部及时调整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了采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采场边坡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还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系统和各工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排查各种不安全因素,使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建立了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及时充实了安全检查人员,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隐患排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采场边坡施工和采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了对消防、高处作业、防洪度汛等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了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系统的消防方面检查。对凡是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不按规定配备或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在建筑物周围搭建的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设备都进行了更换。

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积极采取了整改措施。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的现场作业,对其进行了停工并要求限期整改。

(一)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部落实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完善和细化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对各种运输、通勤班车等制定了专项管理办法。

(二)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为使各部门、工区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自身责任感、紧迫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各部门、工区的组织管理,并将安全检查工作部署到了每一个部门、工区,并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对施工现场、道路交通等容易发生事故的每一个环节认真检查,做到“查隐患、找死角、反违章、保安全”。

(三)加强了日常管理工作,并安排了专人定期对通往采场和系统的道路进行检修和隐患排查工作,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按照项目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及制定的活动方案,认真落实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使每一位员工能够了解和学习到更多的关于: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生产知识,项目部以制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的知识公益宣传栏,印发相关安全生产小知识宣传单等各种宣传方式进行了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舆论氛围,提高了全员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和安全意识。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五

按照公司上级对车辆安全管理的规定及要求,我站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关系到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职责意识和使命意识,把预防车辆安全事故和杜绝违章驾驶作为车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以适应某各单位、部门生产运营安全用车之需。

董事会高度重视车辆的安全管理,大力支持车管室的具体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参加车管月度会议,详细了解车管具体情景,认真倾听司机心声和意见,研究部署车辆管理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和检查。在日常工作作息中,某领导用车能够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实现安全用车之目标,自上而下为全处车辆管理工作营造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良好氛围。

目前纳入我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范围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规有《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三检四良两洁交接制度》、《车管员及专职司机职责》、《车辆维修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谓《三检四良两洁交接制度》重点是指要求司机自觉爱护养护车辆,在车辆使用及交接过程中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在《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中全体司机做到“三严格”:一是严格遵照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礼貌行驶、安全行驶;三是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穿拖鞋驾驶车辆,坚决杜绝故障车上路,做到“病车不上路,病人(司机)不上车”,严禁酒后开车、“三超一越”和疲劳驾驶;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运营部作为某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切实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司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在某的指导下,组织全体司机向某签订《车辆安全行驶保证书》,把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逐层落实到人,保证在营运管理中不发生主要安全职责事故。针对车辆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车管室组织开展对司机的安全行车意识、车辆管理制度和驾驶操技能等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竭力消除各种导致车辆安全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

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好车管技术保障。首先是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年审年检和二保工作,建立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详细填写各类报表,并定点由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汽修厂家负责跟踪车辆行驶状况。其次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交接制度关,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景,察看车辆车况是否完好,确定无磕、碰、挂、擦和丢损等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第三是不定期组织进行车辆驾驶技术研讨、驾驶员安全培训及驾驶考核。历年来,我处动员经验丰富的老司机把自我的驾驶体会与各位司机朋友共同分享,分别整理出了雨天驾驶注意事项、风暴气候驾驶避险措施等心得体会,对帮忙司机提高驾驶技术大有裨益。

车辆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车辆分布在三个场区,可谓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可想而知。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容易使司机的思想情绪产生波动,如何做好司机的思想教育工作,让驾驶员们真正树立安全行车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努力提高驾驶技术,专心驾驶、细心驾驶、细心驾驶,做到行万里车,保万里平安,这是目前车辆管理中需要进一步改善的问题。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六

为了贯彻“集团公司对各项目车辆安全管理”会议的精神,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各施工机组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检工作。我项目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全体项目部成员都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主要对各机组施工人员上下班安排大客(面包车)通勤车,保证安全乘坐,严禁超载。施工车辆运行情景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检。

我项目部领导小组在薛经理组长的带领下召开了安全施工现场大会,向大家贯彻了“集团公司对各项目车辆安全管理”的会议精神,并号召大家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车辆及驻地生活区车辆安全顺利运行。

在这次自查、自检工作中有做得好的方面也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加强车辆准入管理。各机组要严把入口关,进一步严格审验车辆安全资质,各种保险,在用车辆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办理正式手续。这一点我项目部在各机组检查中都落实的很好。

2、加强车辆日常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做好车辆检查、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参加车辆年检,未经年检的车辆不准继续租用。各机组都存在保养不及时的`现象,以后要加强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

3、加强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车辆的车况及使用情景检查,对不贴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坚决清除出场。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人货混装,货车载人,严禁超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项目部针对这一项对各机组车辆严格进行检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4、对于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严格控制出车不允许长途出车。

5、加强司驾人员安全教育。各机组由车辆主管部门与安全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开展司驾人员安全教育,针对当地道路交通安全的状况,结合各机组具体情景,适时、针对性地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司驶人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货车载人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

今后我项目部将进一步做好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切实实地把我项目部车辆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到实处,以保证我项目部车辆安全的顺利运行。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七

为加强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我项目部认真学习贯彻〔2012〕8号《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的通知》文件现将学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督促、检查交通安全工作。

1、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经常讲,反复讲,常抓不懈。

2、各级领导有安全防范的敏感性,对可能涉及安全活动能及时制止和提出要求。

二、认清形式、落实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项目部各部门根据实际情景,建立和完善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定》、《驾车人岗位职责》、《车辆管理规定》和《非机动车辆和行人管理规定》。与驾车人员签订了《交通安全职责书》。项目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对本单位的管理、教育职责和考核办法。基本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初步构成了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渠道畅通,并要求个部门严格执行。

三、加强教育,规范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进取组织项目部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进行了全面的驾驶人员交通安全理论培训与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培育了驾驶人员安全礼让、礼貌驾驶、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加强检查,严格考核,严厉查处违章驾驶。

坚持对项目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异常是对驾车人加强了“节假日”、“两会”等不一样时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严抓酒后驾车,非司机开车,闯红灯和“涉牌”违法行为。要求所有驾驶人认真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了交通安全。

1、进取开展地面交通安全大检查。为了确保地面交通安全,项目部每年都要进行四次(四大节日:元旦、五一、十一、春节)地面交通大检查。平时各单位还要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改正。

2、明确提出“严禁酒后驾车。”如果喝酒就不能驾车,驾车就不能喝酒。这一条任何人都不能违反,要求各级领导要带头,做表率。

3、加强了对驾车人员的管理,公司建立了所有的车辆、人员的信息档案登记制度。交通安全做到了全员教育,全员管理。

五、全面开展隐患治理,确保车况与场区交通秩序良好。

1、加强车辆管理,开展车辆安全状况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及车载灭火器等;全面检查了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情景;对车辆性能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或超过国家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坚决查封。

2、全面开展施工场区交通秩序整顿和交通环境安全评估;检查禁行区、限行区、限速区、禁停区辨识和各类警示标志设置;严厉查处超速、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全面整改了施工场区路面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和交通安全标志设置等方面不贴合规范要求等问题。

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目标职责制度。继续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进取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交通安全。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八

12月6日,20xx年桑植县春运安全负责人会议在县交警大队三楼会议室召开,桑植交警大队副大队长xx、交管股股长xx、车管所所长xx、全县客货运企业,校车服务公司法人代表及安全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车管所所长刘光耀首先向各企业公司通报了逾期未审验、驾驶员违法情况等相关信息,要求企业对照通报的'情况通知驾驶人限期接受处理,整改到位,动员各公司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春运前期准备工作。

随后,大队交管股股长向××提出了认真做好汇报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春运宣传力度等三点要求,并强调客运企业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绷紧安全这根弦,全力做好驾驶人春运期间的安全教育。

最后,副大队长张××就如何落实20xx年春运工作各项举措进行了布署,指出各客货运企业: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牢固树立“春运工作年年搞,一年更比一年好”的目标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春运组织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认真做好运输组织工作、行业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三是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落实好安全责任制,严抓隐患排查、车辆管理和农村客运,并在春运前组织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大队将认真组织严厉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路面管控力度。

会后,客运、校车、危化品车辆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今后一定加强企业的日常管理,搞好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车辆管理力度,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确保20xx年春运交通环境的和谐与稳定。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九

今年以来,在车辆安全管理中各单位认真落实公司xx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公司xx年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布署,公司系统没有发生负有人员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整体形势较为平稳,几家县公司也相继成立了车管中心,加强了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行之有效的交通安全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广大驾驶员对交通安全的认识,使交通安全观念深入人心。针对今夏扬子皮卡车自燃事件,各单位及时召开了安全会议,吸取了事故教训,并及时对现有的扬子皮卡车采取了技术整改措施,确保车辆安全在控、可控、能控。在县公司车辆安全管理中,体现了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值得其他公司借签与学习,如广德供电公司外聘驾驶员是从合法的劳动中介机构招聘来,较好地解决了劳资纠纷和麻烦,旌德供电公司为外聘人员买了保险,宁国供电公司在车辆中配备了新型、高效、携带方便的灭火器。虽然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重大、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不能说我们的车辆安全高枕无忧。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可以看到公司系统总体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大部分县公司及多经公司的车辆管理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车辆的派用、调度、及维修审批程序都是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公司代理执行,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安全考核办法比较缺乏,造成车辆安全管理真空;部分成立了车管中心的县公司,由于成立时间短,管理人员对业务不熟悉,车辆安全管理观念模糊不清,不能及时制订、修订车辆管理方法和措施,给车辆安全管理带来隐患。

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是车辆安全工作的基础,两个体系的健全是车辆安全重要的保障。虽然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于领导对车辆安全工作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安全监督走过场,造成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

各级人员没有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没有及时完善、修订,没有切实从领导层、管理层、执行层三个层面分别抓车辆安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没有严格执行“三铁”反“三违”,驾驶员不打安全带、开车接听手机等习惯性违章现象严重。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各单位安全教育活动没有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形式化,学习内容空洞,针对性不强,班组安全目标、控制措施脱离班组实际,上级领导检查评语普遍没有。甚至有的单位驾驶班安全学习活动记录本都不具备,安全教育活动从未开展。专项岗位技能培训较少,不能为安全行车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随着省公司人资改革的不断深入,专职驾驶员纷纷转岗或兼职,外聘驾驶员越来越多。由于外聘人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不强,兼职驾驶员以驾驶为辅,而各单位对外聘人员和兼职人员又没有具体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及安全考核办法,安全管理上的漏洞造成外聘人员和兼职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有章不循、违章驾驶的现象严重。

各单位的消防制度、消防台帐不健全,消防资料残缺不齐或不具备;消防设施破旧、超过有效期严重。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非机动车登记、机动车号牌发放、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等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财政、经济、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价格、教育、卫生、气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规定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非机动车登记

第四条   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人力三轮车;

(四)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非机动车。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控制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登记的总量。

第五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登记工作。

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持有关证明到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未按本规定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非机动车登记证、号牌的式样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并监制。

第六条   申请办理非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

(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车辆购买凭证等来历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申请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除提交前款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车辆所有人符合下肢残疾条件的证明。

第七条   非机动车登记事项包括:

(一)非机动车登记编号,车辆所有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名称和号码以及联系电话;

(二)生产企业名称,车辆品牌、型号和出厂日期;

(三)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事项,还应当包括出具车辆所有人符合下肢残疾条件证明的残疾人联合会名称以及出具证明的日期。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车辆登记证和号牌;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对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九条   已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

第十条   对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不予登记,但在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购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凭有效购买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可以上道路行驶,行驶时应当遵守机动车通行有关规定。本规定施行后购买的,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不得上道路行驶。

临时通行标志的有效期限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但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年。临时通行标志的式样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一条   车辆临时通行标志和非机动车的号牌、登记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第十二条   省公安机关应当将非机动车以及需要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的登记事项向社会公布。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非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管。

第十三条   车辆登记和临时通行标志办理中发生的车辆标准争议,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检测或者鉴定。

前款所指的条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省公安机关规定。

第十四条   非机动车登记和临时通行标志办理的收费,由省财政、价格部门核定。

第三章   机动车号牌发放

第十五条   机动车号牌采取计算机选号的方式发放。通过计算机选取的机动车号牌不得收取选号费用。

小型客车号牌可以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发放。公开竞价发放小型客车号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竞价的号牌数量不得超过小型客车号牌总量的10%。公开竞价一般每月举行一次,用于公开竞价的号牌应当提前10日公告。

公开竞价发放小型客车号牌所得资金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公开竞价发放小型客车号牌的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公开竞价发放小型客车号牌所得资金的管理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公安机关制定。

公开竞价发放小型客车号牌,应当接受同级政府行政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十七条   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的小型客车号牌和通过计算机选号方式取得的机动车号牌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机动车号牌的规定管理。

第四章   交通安全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   实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和交通安全信息卡,为机动车驾驶人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科学化、系统化。

交通安全信息卡应当记载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和交通事故处理以及涉及驾驶安全的其他信息,并逐步实现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免费查询以及缴款、服务等综合功能。

第十九条   省、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实现全省联网管理。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场所办理交通安全信息卡。

交通安全信息卡应当注明查询方式和查询地址,方便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安全信息卡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相关监控记录资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允许其查询并提供便利。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建成运营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与驾驶证同时使用。交通警-察在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应当查验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信息卡。

第二十二条   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等交通安全监控设备。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嫌疑的,交通警-察应当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嫌疑的,应当接受符合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前款所指的检测条件由省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公安机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医疗机构检测,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酒含量临界值的,检测费用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酒含量临界值的,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先行垫付,检测结束后按照前款规定承担费用。

第二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准予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30元罚款:

(一)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

(二)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悬挂车辆号牌的;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的;

(四)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学龄前儿童不使用安全座椅的。

第二十七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证、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证、号牌的,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后,第十条所指车辆的所有人无临时通行标志或者临时通行标志超过有效期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建成运营后,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的,予以警告;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建成运营后,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的,处以50元罚款。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条 为维护首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首都市民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充分调动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全市各行各业积极参与首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区县、系统交通安全委员会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评为市级道路交通安全优秀区县、优秀系统、先进单位、优秀管理干部及优秀驾驶员,并按照本办法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授予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突出贡献单位和平安使者称号,并按照本办法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条 被评为市级道路交通安全优秀区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道路交通宣传、管界死亡事故不超过控制指标,无一次死亡五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第五条 被评为市级道路交通安全优秀系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道路交通宣传死亡事故不超过控制指标,无一次死亡三人(含)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第六条 被评为市级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二)依法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事故预防效果明显;

(四) 积极支持并协助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工作。

第七条 被评为市级道路交通安全优秀管理干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

第八条 被评为市级优秀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二)驾驶作风文明、正派,在评选周期内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记录。

第九条 被授予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突出贡献单位称号,应当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一)积极组织所属人员长期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二)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较大的物质投入,效果显著;

(三)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第十条 被授予市级道路交通安全平安使者称号,应当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二)热心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活动,长期参与志愿服务;

(三)有较大的物质投入,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效果显著;

(五) 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第十一条 市级道路交通安全优秀区县、优秀系统、先进单位、优秀管理干部每年年终评选一次,具体评选标准、评选名额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突出贡献单位和平安使者采取不定时评选方式;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评选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评选方案。

第十二条 评选工作由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充分发扬民-主,可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把关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自荐的方式进行。评选名单由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经核实无误的,报市交通安全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 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获奖者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颁发奖金或物质奖励,并在全市通报表彰。

第十四条 各区县、首都机场、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河农场、西站地区以及首都各系统要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区县、本地区和本系统的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

一、区县、系统、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其道路交通安全信息予以记录:

1、区县宣传或管界交通死亡事故超过控制指标的; 

2、系统交通死亡事故超过控制指标的;

3、区县、系统、单位发生负同等(含)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

6、区县、系统、单位存在其它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

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应当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对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信息予以公布。

三、公布周期:

1、专业运输单位月交通违法率超过控制指标的,采取月公布;

2、社会单位季度交通违法率超过控制指标的,采取季度公布;

3、区县宣传或管界交通死亡事故及系统交通死亡事故情况,采取半年公布。

4、区县宣传或管界交通死亡事故超过控制指标的,系统交通死亡事故超过控制指标的,采取年公布。

5、凡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交通违法行为或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随时公布。

四、各区县、系统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和公布情况纳入年度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五、本制度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3

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

宣传日活动办法

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的作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弘扬交通文明,按照《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各区县、系统应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纳入年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规划,并作为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宣传日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主管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带头参加宣传活动,狠抓所属单位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二、各区县要本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协调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各区县都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站,以业务咨询、宣传挂图、影视播放等形式进行宣传,并邀请社会知名人士和志愿者参与。要结合交通安全“五进”活动,组织所属单位、学校、社区、村积极参与宣传日活动。

三、各系统要积极发挥系统单位行政职能作用,结合自身特点,组织特色活动,并动员所属单位积极参与市及区县组织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四、各单位要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主管领导亲自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教育;二是对所属人员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交通安全横幅、摆放交通安全展板、挂图以及播放事故录像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三是对车辆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对所属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法律法规的测试,并重点加强对发生责任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五是对单位内部各项交通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检、自查,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五、各社区、村、学校要在明显位置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及时充实和更换橱窗、板报、墙报、宣传栏内容,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活动室、市民学校、老年人活动站等场所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

六、各区县、系统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情况纳入年度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七、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4

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交通安全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实施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协调机构。市交通安全委员会由公安、交通、规划、建设、市政、教育、司法、监察、安全生产监督、新闻、中央在京机关、首都驻军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

区、县和乡、镇、街道交通安全委员会,应当参照市交通安全委员会组成形式建立,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区、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乡、镇和街道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列支。

行政村交通安全委员会在村委会的领导下,由书记、村长、治保主任负责,办公室成员不少于3人,所需经费由村委会解决。

市属委、办、局、直属机构、公司(集团)和中央在京机关、首都驻军等系统交通安全委员会,由本系统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并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人员、经费到位。

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市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重要指示。

(二)指导、督促各区县、各系统制定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措施,开展交通安全工作,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

(三)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四)开展调查研究,对本市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总结推广区县、系统交通安全工作先进经验。

(五)制定下达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组织实施对区县、系统交通安全责任制目标管理的考核、评定。

(六)监督、检查区县、系统安委会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七)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交通安全情况。

(八)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协调监察、安监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提高交通文明素质。

(十)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区、县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政府、市安委会和区县政府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示,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

(二)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单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死亡事故,力争不超标。

(三)加强对区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工作四落实。

(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季度交通安全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通报交通安全情况,督促辖区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交通安全防范的工作经验。

(七)指导、监督、检查辖区街道、乡镇和系统单位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评定。

(八)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提高交通文明素质。

(九)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协调监察、安监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街道、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在区县安委会,街、乡、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县的各项交通安全工作部署。

(二)依据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交通安全目标管理,与辖区单位、社区、村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严格控制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死亡事故,力争不超标。

(三)指导、督促、检查辖区单位确定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设置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单位进行备案。

(四)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超标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追查,并指导、督促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的整改。

(五)严格执行市、区县交通安全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对辖区单位、社区、村的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定。

(六)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交通安全情况。

(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提高交通文明素质。

(八)掌握辖区单位、社区、村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九)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交通安全防范的工作经验。

四、系统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政府、市安委会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示,在市安委会和本系统党、政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

(二)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三)建立系统、单位内部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制定交通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制。严格控制饮酒后驾驶车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死亡事故,力争不超标。

(四)负责落实本系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经费及奖励资金,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负责本系统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落实。

(六)定期分析本系统交通安全形势,及时通报所属单位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督促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七)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依照系统行政职能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八)组织开展对所属单位交通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九)指导、督促、检查所属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加强其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五、行政村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在乡镇安委会、村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县、乡镇的各项交通安全工作部署。

(二)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安委会及办公室人员职责分工,上墙公示。

(三)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全员会,研究交通安全工作,解决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四)建立所属机动车(含农、拖、二轮、轻便摩托车)、驾驶员信息档案。

(五)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事故录像、宣传材料、挂图、板报、横幅、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不同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本村的交通安全活动室、有线广播、电影、电视等手段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驻村村民的交通法规观念和安全意识。

(六)与村民、机动车驾驶员、马车驭手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

(七)督促村民及时办理驾驶员年审、车辆登记、年检以及报废等车务手续。督促村民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对村民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事故通过告知栏进行曝光。

(八)加强对外来人口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外来人员登记备案率达到100%。

(九)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村民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5

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等级评定规定

(试行)

为加强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监管,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等级评定范围

本市从事客、货运输的单位和其他拥有专门运输车辆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等级、类别标准

(一)专业运输单位等级评定每年评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依据单位交通安全效果、安全隐患和企业规模,按百分制分为:a、b、c、d四个等级。

1、a级单位:等级评定95分(含)以上的;

2、b级单位:等级评定85分(含)至95分的;

3、c级单位:等级评定70分(含)至85分的;

4、d级单位:等级评定70分(不含)以下的。

(二)单位按自有营运车辆数分为三类。

1、一类单位:100辆以上;

2、二类单位:20辆(不含)以上100辆(含)以下;

3、三类单位:20辆以下。

三、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等级评定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组织领导。专业运输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设置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并配备交通安全专职人员。主管领导、交通安全专职人员职责明确,并向当地交通安全委会备案。(共10分)

(二)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单位各项基础档案和人员教育记录、车辆安全档案齐全,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规范。(共10分)

(三)制定安全目标。制定交通安全工作目标、全年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和“两节”、“两会”、“五一”、“十一”、“春运”等专项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共10分)

(四)安全评定指标。(共70分)

1、单位车辆月违法发生率不超过控制指标,每超标一次扣2分。(共20分)

2、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起扣2分。(共20分)

(1)驾驶员发生无运营资质驾驶营运车辆的;

(2)驾驶员发生酒后驾车的;

(3)驾驶员发生肇事逃逸的;

(4)车辆发生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5)发生车辆未按规定检验继续上路行驶的;

(6)发生非法拼装、改装车上路的.;

(7)发生超报废年限车上路的;

(8)发生严重超载的;

(9)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遗洒、泄漏事故的。

3、单位车辆发生伤人责任事故数不超过单位车辆总数的5%,凡超过标准的扣10分。(共10分)

4、单位车辆发生致人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的,亡1人扣5分;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亡1人扣10分。(共20分)

(五)附加条款。

1、单位发生致人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超过当年控制指标的(以万车率计算),单位等级评定降一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等级评定为d级:

(1)不接受当地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2)连续六个月交通违法行为超标的;

(4)领导包庇、纵容本单位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四、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等级评定方法

(一)各区县每季度对专业运输单位安全状况进行排名,并上报市安办,市安办定期通报全市情况。各区县每半年组织对所属专业运输单位进行一次初评,次年1月10日前将年度评定情况上报市安办。

(二)每年将全市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等级评定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向单位发放交通安全等级评定证书。

五、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一)对a级专业运输单位,各区县适时组织人员深入单位,了解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二)对b级专业运输单位,各区县每半年组织人员深入单位一次,了解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指导单位开展工作。

(三)对c级专业运输单位,各区县每月组织人员深入单位一次,分析安全状况,查找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四)对d级专业运输单位,各区县每周组织人员深入单位一次,对照防范责任制逐项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车辆安全状况,重点人教育管理措施。未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的,填写《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责令整改期限内未改正的,禁止机动车上路行驶。

(五)遇有重要节日或重大交通保卫任务,各区县要组织人员深入c级、d级专业运输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六)对d级专业运输单位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六、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附件:

专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驾驶人资质审查制度。专业运输单位要对新录用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对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得录用;因为交通肇事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过致人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或者致重伤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不得录用。

二、建立登记制度。专业运输单位要建立所属车辆、录用驾驶人、安全管理干部档案,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对新录用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得录用。

三、建立培训制度。每月组织全体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对新录用的驾驶人和发生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进行专项教育、培训。

四、建立“驾驶人信息卡”管理制度。持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市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应当领取“驾驶人信息卡”,领卡率、持卡率要达到100%。

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单位要定期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对所属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建立重点人管理制度。单位要掌握所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满12分和交通违法信息情况,每月分析安全状况,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

七、建立车辆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每月对所属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车辆安全技术指标达到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

八、建立行驶状态信息分析制度。对本市公路营运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对安装记录仪的,要定期检查、分析记录仪记录的行驶状态信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单位应当掌握所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事故和违法信息,对发生致人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或者致人重伤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三年内不得安排驾驶专业运输车辆;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一年内不得安排驾驶专业运输车辆。对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及工作突出的交通安全专职人员给予奖励。

附件6

行驶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拥有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的单位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在用的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并且符合本市有关部门要求。

第四条  已安装gps等监控设备的,应具备行驶记录仪在信息记录、数据存储、安全检查等方面的功能。

第五条  单位应按照本规定要求,制定本单位行驶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实施。

第六条  指定专人负责行驶记录仪记录数据的采集、维护、分析,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记录仪及数据分析软件,保证行驶记录仪等相关设备正常、有效运行。

第七条  配备专用数据采集、存储设备,车辆行驶状态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以备检查。

第八条  建立记录仪数据查询、统计系统,可任意调取不同时间、不同车辆行驶速度记录曲线图(时间—速度—行驶状态曲线图)、事故疑点数据曲线图等,统计单位车辆在某时间段发生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次数。

第九条  单车数据采集在一个班次后6小时内完成,并在两日内将数据信息录入存储设备。在采集中发现有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要责令驾驶人改正,并记录在案。

第十条  每月要对所属驾驶人安全驾驶状况进行分析,并依据分析结果,组织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进行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对屡教不改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每月将记录仪记录的交通违法和处理情况汇总后,上报运输管理和公安交管部门。

第十二条  确保行驶记录仪正常使用,对故意破坏行驶记录仪的,或者私拆线路、篡改记录仪数据等影响行驶记录仪正常运转的驾驶人,单位要停止其运营。

第十三条  公安交管部门对单位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单位交通安全等级评定。

第十四条  对未执行本规定要求的单位,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7

单位交通安全登记备案规定

(试行)

为落实《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预防交通事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应当到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理交通安全登记备案。

三、街道、乡镇安办在受理单位备案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验

属事业单位查验法人代码证书;属非法人单位查验社团证书;属经营性单位的查验营业执照。

(二)登记

申请人填写《单位备案登记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及领导、专兼职管理人员、职工、专职驾驶员、机动车、私人车辆、私车驾驶员等基本情况。

(三)告知

告知单位严格落实《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成立交通安全组织,制定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建立落实考核评比制度、机动车使用、保养、检查制度、驾驶人教育管理制度,完善驾驶人、机动车档案等。

(四)复核

单位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街道、乡镇安办要组织人员深入单位,检查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单位开展交通安全活动。对工作不落实的,提出改进意见。

四、公交运输单位、运通公司等客运企业以分公司(站)为单位进行登记备案。

五、驻京军队(含武装警-察部队)以团级建制(有单独驻地的)为单位进行登记备案。

六、已接受交通安全管理的单位与上述条款规定不一致的,由已登记备案区县上报市安办,并在信息系统上变更。单位注册地在其他区县,且单位自愿接受办公地安委会管理的,办公地安委会应予以登记备案。

七、已备案的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申请,填写“单位备案地变更转递表”,由迁出地所在街道、乡镇安办签属意见后,到迁入地街道、乡镇安办备案。

八、市安办将各区县单位备案情况纳入考核。各区县安办要指导各街道、乡镇安办按要求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杜绝漏管失控现象,督促单位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对不按规定登记备案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十一

为了贯彻某某会议的精神,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各施工机组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检工作。我项目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全体项目部成员都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主要对各机组施工人员上下班安排大客(面包车)通勤车,保证安全乘坐,严禁超载。施工车辆运行状况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检。

我项目部领导小组在薛经理组长的带领下召开了安全施工现场大会,向大家贯彻了“集团公司对各项目车辆安全管理”的会议精神,并号召大家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车辆及驻地生活区车辆安全顺利运行。

在这次自查、自检工作中有做得好的方面也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加强车辆日常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做好车辆检查、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参加车辆年检,未经年检的车辆不准继续租用。各机组都存在保养不及时的现象,以后要加强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

2、加强车辆准入管理。各机组要严把入口关,进一步严格审验车辆安全资质,各种保险,在用车辆务必签定租赁合同,办理正式手续。这一点我项目部在各机组检查中都落实的很好。

3、加强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车辆的车况及使用状况检查,对不贴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坚决清除出场。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人货混装,货车载人,严禁超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项目部针对这一项对各机组车辆严格进行检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4、对于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严格控制出车不允许长途出车。

5、加强司驾人员安全教育。各机组由车辆主管部门与安全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开展司驾人员安全教育,针对当地道路交通安全的状况,结合各机组具体状况,适时、针对性地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司驶人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货车载人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

今后我项目部将进一步做好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切实实地把我项目部车辆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到实处,以保证我项目部车辆安全的顺利运行。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市供电行业二oo五机动车辆管理检查考评方法工作的通知》(宣车管[2006]03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按照“统一管理、相对集中、科学调度、严格考核”十六字工作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对县公司及多经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元月11-14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车管中心与安保部联合对各县公司、多经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从本次检查考评情况来看,各单位切实进行了深入细致车辆安全自查,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初步建立了车辆安全管理的两个体系,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得到一定的落实,为2006年的车辆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就此次车辆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下:

今年以来,在车辆安全管理中各单位认真落实公司2005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公司2005年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布署,公司系统没有发生负有人员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整体形势较为平稳,几家县公司也相继成立了车管中心,加强了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行之有效的交通安全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广大驾驶员对交通安全的认识,使交通安全观念深入人心。针对今夏扬子皮卡车自燃事件,各单位及时召开了安全会议,吸取了事故教训,并及时对现有的扬子皮卡车采取了技术整改措施,确保车辆安全在控、可控、能控。在县公司车辆安全管理中,体现了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值得其他公司借签与学习,如广德供电公司外聘驾驶员是从合法的劳动中介机构招聘来,较好地解决了劳资纠纷和麻烦,旌德供电公司为外聘人员买了保险,宁国供电公司在车辆中配备了新型、高效、携带方便的灭火器。虽然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重大、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不能说我们的车辆安全高枕无忧。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可以看到公司系统总体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管理薄弱。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大部分县公司及多经公司的车辆管理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车辆的派用、调度、及维修审批程序都是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公司代理执行,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安全考核办法比较缺乏,造成车辆安全管理真空;部分成立了车管中心的县公司,由于成立时间短,管理人员对业务不熟悉,车辆安全管理观念模糊不清,不能及时制订、修订车辆管理方法和措施,给车辆安全管理带来隐患。

(二)保证车辆安全的两个体系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是车辆安全工作的基础,两个体系的健全是车辆安全重要的保障。虽然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于领导对车辆安全工作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安全监督走过场,造成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

(三)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各级人员没有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没有及时完善、修订,没有切实从领导层、管理层、执行层三个层面分别抓车辆安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没有严格执行“三铁”反“三违”,驾驶员不打安全带、开车接听手机等习惯性违章现象严重。

(四)安全教育活动和岗位技能培训缺乏。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各单位安全教育活动没有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形式化,学习内容空洞,针对性不强,班组安全目标、控制措施脱离班组实际,上级领导检查评语普遍没有。甚至有的单位驾驶班安全学习活动记录本都不具备,安全教育活动从未开展。专项岗位技能培训较少,不能为安全行车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五)兼职与外聘人员的管理。随着省公司人资改革的不断深入,专职驾驶员纷纷转岗或兼职,外聘驾驶员越来越多。由于外聘人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不强,兼职驾驶员以驾驶为辅,而各单位对外聘人员和兼职人员又没有具体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及安全考核办法,安全管理上的漏洞造成外聘人员和兼职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有章不循、违章驾驶的现象严重。

(六)消防设施不符合规范。各单位的消防制度、消防台帐不健全,消防资料残缺不齐或不具备;消防设施破旧、超过有效期严重;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没有真正执行,有的单位车库灭火器几年都没检查和更换,车库消防器材配置不齐。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对车辆安全的管理。在目前的情况下,各单位的领导,高度重视车辆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领导要加大车辆安全工作的检查,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车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切实解决好车辆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车辆制度的建设。各单位要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凡事有制度去管理。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十三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公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车队要坚持车辆安全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到出车前、途中和回场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始终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各车队每月对所属车辆普查一次,公司安全检查组根据情况对车辆进行抽查。

3、公司安全检查组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以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仪表、轮胎等安全部件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4、对参加大型活动的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车辆完好出车。

5、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对各车队所属车库和停车场的卫生整洁及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检查。

6、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由检查小组发出车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做好复检工作。

7、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做出检查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的车辆和单位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车辆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做出处理。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驾驶员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

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行车证件等是否齐。

全有效。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5、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轮胎与钢圈。

4、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

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永城市豫东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公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车队要坚持车辆安全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到出车前、途中和回场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始终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各车队每月对所属车辆普查一次,公司安全检查组根据情况对车辆进行抽查。

3、公司安全检查组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以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仪表、轮胎等安全部件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4、对参加大型活动的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车辆完好出车。

5、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对各车队所属车库和停车场的卫生整洁及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检查。

6、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由检查小组发出车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做好复检工作。

7、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做出检查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的车辆和单位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车辆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做出处理。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十四

出车前检查汽车的习惯,是保护人、车安全的必要之举,好处甚多。因此,应坚持进行出车前的维护工作。

1.汽车外部的日常维护内容。

(1)检查轮胎的技术状况。

轮胎是汽车行驶的重要部件,轮胎技术状态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汽车行驶的安全和性能。轮胎气压影响着汽车的使用性能和轮胎的寿命,因此,每次出车前都应检查轮胎气压,必要时进行补气和调整。每月至少用轮胎气压表检查一次轮胎气压,高速行车时轮胎气压的检查尤为重要。

在检查轮胎气压的同时,还应仔细检查轮胎的磨损情况,是否有割伤或异常情况,如果出现异常磨损或割伤,应及时查明原因。轮胎如果出现磨损不均匀,除轮胎气压不正常的缘故外,前轮定位失调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检查轮胎侧面有无划伤,胎冠面有无裂纹。如有异常,应修补或更换。

检查轮胎花纹的深度,对于行驶在一般道路上的汽车,当其花纹深度小于1.6mm时;对于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当其花纹深度小于2.4mm时,均应更换该轮胎。

为保证轮胎使用的安全性,在小型车的轮胎胎冠和侧面均设有胎面磨耗标记。当磨损量超过正常限度时,它就会显露出来。这个标记是横贯胎面上宽约12mm左右的凸起。发现磨损至这个标记时,应及时更换轮胎。

如果发现轮胎异常磨损时,应检查转向机构的技术状况,轮胎的异常磨损一般都是由转向系统故障造成的。

最后要清除轮胎花纹内和轮胎之间的金属片、石块等夹物。

轮胎每行驶10000km应进行轮胎换位,以保证轮胎的均匀磨损。

(2)检查、紧固车轮螺栓。

在检查轮胎气压的同时,应按标准扭矩校正车轮螺帽的紧度。

(3)检查整车外观、油漆和腐蚀情况。检查时如果发现有小的擦伤或锈斑应尽快修补,以免锈蚀扩大。

(4)检查整车各种液体的泄漏情况。

观察汽车停放位置有无油污泄漏情况,如果发现车下有燃油、润滑油、水或其他液体时,应尽快找到泄漏的具体位置,排除泄漏故障。

淡绿色液体或无色液体可判定为是防冻液;

蛋黄色液体多为制动液和离合器操纵机构的液体;

棕色或黑色液体多为发动机泄漏的机油;

清洁的水滴一般是热天使用空调制冷所至,微量滴水属正常现象。

(5)检查风挡玻璃刮水片。

刮水片容易老化和产生裂纹等现象,影响刮水质量和行车安全。当发现刮水片磨损或老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刮水片。

(6)检查车门和发动机罩技术状况。

检查所有车门,包括后备箱盖,应关闭自如,锁扣应作用良好。发动机罩为保险起见,一般设有双扣锁,当第一道锁扣释放后第二道锁应仍能扣住发动机罩。

(7)检查风挡玻璃和倒车镜。

检查驾驶室内外各后视镜面是否完好有效,并擦拭干净;擦拭驾驶室各风挡玻璃;检查门锁与玻璃升降器摇手柄是否齐全有效;如果上述零件有缺损,应予以修复或更换.行驶途中的检查:

长途行车时,行驶一段路程或一定时间后,应选择平坦、宽阔、安全可靠、能遮风或遮阳的地方停车,进行检查保养。通常进行下列项目:检查发动机和底盘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各种仪表工作是否有效、可靠;检查转向器、手制动器和离合器的工作是否正常可靠;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轮胎花纹中的夹杂物;检查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巡视全车外身,检查有无异常情况。

收车后例行检查保养,一般要进行下列项目:检查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察听有无漏气之处,检查和补充燃油、机油、冷却水;按规定对润滑点进行检查和加润滑油(脂);扭转机油滤器手柄3、4转;用手摸制动鼓是否发热或过烫;轮胎气压是否充足;气温在0℃以下时,无防冻液的应将冷却水放净;严寒地区,应将蓄电池入暖室内,关闭所有开关和拉钮;检查并配齐随车工具及附件;清洁全车外部,打扫驾驶室和车厢;检视总泵制动液液面是否符合规定;最后按下各车门开关按钮,拔下点火开关钥匙,关闭车门。车门关好后应再拉一下,看是否已锁上。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市供电行业二oo五年度机动车辆管理检查考评方法工作的通知》(宣车管[20xx]03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按照“统一管理、相对集中、科学调度、严格考核”十六字工作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对县公司及多经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元月11-14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车管中心与安保部联合对各县公司、多经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从本次检查考评状况来看,各单位切实进行了深入细致车辆安全自查,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初步建立了车辆安全管理的两个体系,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得到必须的落实,为20xx年的车辆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到达了预期的效果。现就此次车辆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如下:

今年以来,在车辆安全管理中各单位认真落实公司20xx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公司20xx年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布署,公司系统没有发生负有人员职责的交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整体形势较为平稳,几家县公司也相继成立了车管中心,加强了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行之有效的交通安全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广大驾驶员对交通安全的认识,使交通安全观念深入人心。针对今夏扬子皮卡车自燃事件,各单位及时召开了安全会议,吸取了事故教训,并及时对现有的扬子皮卡车采取了技术整改措施,确保车辆安全在控、可控、能控。在县公司车辆安全管理中,体现了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值得其他公司借签与学习,如广德供电公司外聘驾驶员是从合法的劳动中介机构招聘来,较好地解决了劳资纠纷和麻烦,旌德供电公司为外聘人员买了保险,宁国供电公司在车辆中配备了新型、高效、携带方便的灭火器。虽然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重大、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不能说我们的车辆安全高枕无忧。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能够看到公司系统总体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管理薄弱。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大部分县公司及多经公司的车辆管理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车辆的派用、调度、及维修审批程序都是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公司代理执行,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安全考核办法比较缺乏,造成车辆安全管理真空;部分成立了车管中心的县公司,由于成立时间短,管理人员对业务不熟悉,车辆安全管理观念模糊不清,不能及时制订、修订车辆管理方法和措施,给车辆安全管理带来隐患。

(二)保证车辆安全的两个体系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是车辆安全工作的基础,两个体系的健全是车辆安全重要的保障。虽然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于领导对车辆安全工作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安全监督走过场,造成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

(三)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制落实不到位。各级人员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制的要求,履行自我的安全职责。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没有及时完善、修订,没有切实从领导层、管理层、执行层三个层面分别抓车辆安全安全职责制的落实。没有严格执行“三铁”反“三违”,驾驶员不打安全带、开车接听手机等习惯性违章现象严重。

(四)安全教育活动和岗位技能培训缺乏。透过此次检查,发现各单位安全教育活动没有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形式化,学习资料空洞,针对性不强,班组安全目标、控制措施脱离班组实际,上级领导检查评语普遍没有。甚至有的单位驾驶班安全学习活动记录本都不具备,安全教育活动从未开展。专项岗位技能培训较少,不能为安全行车带给可靠的技术保障。

(五)兼职与外聘人员的管理。随着省公司人资改革的不断深入,专职驾驶员纷纷转岗或兼职,外聘驾驶员越来越多。由于外聘人员的职责感和归属感不强,兼职驾驶员以驾驶为辅,而各单位对外聘人员和兼职人员又没有具体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及安全考核办法,安全管理上的漏洞造成外聘人员和兼职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有章不循、违章驾驶的现象严重。

(六)消防设施不贴合规范。各单位的消防制度、消防台帐不健全,消防资料残缺不齐或不具备;消防设施破旧、超过有效期严重;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没有真正执行,有的单位车库灭火器几年都没检查和更换,车库消防器材配置不齐。

要切实加强对车辆安全的管理。在目前的状况下,各单位的领导,高度重视车辆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领导要加大车辆安全工作的检查,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车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切实解决好车辆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十六

20xx年,市公交总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市六届一次党代会、市“两会”精神,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重创新促发展,重民生促xxx”工作基调,根据市交通局党委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四个一流”的交通行风效能建设总目标,紧密联系公交行业和公司实际,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创新服务管理,着力提升公交服务,着力打造“平安公交、快捷公交、礼貌公交”,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和公交行风建设,全力争创群众满意公交,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良好作风展现公交员工新面貌年初以来,市公交总公司以丰富载体,多形式多途径、扎实深入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不断优化公交行风建设,促进了公交党员干部作风的新转变,面貌的新改观,形象的新提升,工作的新推进。

一是加强教育强化理念,着力增强三种意识。经过企业形势任务报告会,开展“为谁服务,如何服务”大讨论,联系实际深入自我剖析,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忧患竞争意识、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意识。

二是激励引导真学真用,着力增强学习“三性”。经过完善学习制度、优化岗位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读书会,开展“读书月”活动,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学习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公交员工学出精神,学出新意,学出氛围,学出成效。

三是严格管理强化考核,着力增强工作“三心”。建立了每月工作督查制,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职责心;开展“走近群众增进感情,走近矛盾破解难题”主题实践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增强工作进取心;召开高质量的xxx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大兴团结之风,增强工作和合心。

四是认真自查切实整改,着力增强实际成效。针对自查摸排、征求意见、归纳梳理出来的问题,落实整改举措,明确整改职责,限定整改期限,回访整改效果,共吸纳、改善了20余项意见提议和不足,解决了市民乘客关心的线网、班次、站点、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作风建设年”活动使公交员工呈现新面貌,构成了“干部为职工服务,管理为一线服务,一线为乘客服务”的浓厚氛围,促进了公交行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20xx年,市公交总公司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投入、科技开发力度,运用信息技术促进公交管理手段、服务设施的优化。一是建设公交智能管理系统工程。投资400余万元开发公交智能管理系统,运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对公交运营和运力调度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对所有公交车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实现公交运力的科学配置和营运的远程调度,对公交运力的进一步科学调度起到了进取推进作用。二是建设公交电子站牌工程。该项工程主要是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实时、动态显示途经公交站点的公交线路运行情景(公交车目前所在位置、到达本站尚需多长时间等)。前期已完成相关软件的开发,目前已陆续在市区4条主干道(中兴路、人民路、解放路、胜利路)上的主要公交站点安装、调试公交电子牌,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进一步方便候车市民乘客实时掌握公交资讯,更好地选择出行。三是推进公交站场建设工程。在实现老城区公交候车亭覆盖率近100%的基础上,公交今年又加大了候车亭建设力度,年初至今已新建了100只候车亭,提高了二环以外及市郊公交候车亭覆盖率,进一步改善了市民乘客乘、候车环境。

安全是公交的重中之重,也是公交行风建设重要一环。今年,公交上下继续紧绷安全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坚持安全工作“零指标、一票否决”考核管理,严管、勤查、重罚三管齐下,努力坚持营运安全平稳,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一是严管促规范。严格安全教育培训,以总公司、分公司、车队三级安全例会、安全技术操作比武、安全事故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强化“方向盘维系千万人生命”安全警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规范操作水平。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驾照网上查验、录用上岗前技术测评和跟车实习制度,严格落实车辆例检、门检、路检制度,严格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内部限速、驾驶员安全星级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的完善落实筑起坚实的安全防范之墙。严格安全职责考核。设立安全保证金、安全奖励金、安全职责倒查追究,安全考核结果定期通报等措施的推行,使全司上下构成了“人人都是安全员,时时处处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勤查除隐患。公司不定期开展专项安全大整治、大检查,公交安全路查队、营运公司安全员坚持每日上线,进行营运现场安全巡查,查危险路段路况、驾驶员违章情景、规范操作状况,重查公交学生接送车、袍江小公交、二级公交的小型车辆及市郊线公交安全营运。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十七

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各施工机组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检工作。我项目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全体项目部成员都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主要对各机组施工人员上下班安排大客(面包车)通勤车,保证安全乘坐,严禁超载。施工车辆运行状况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检。

我项目部领导小组在薛经理组长的带领下召开了安全施工现场大会,向大家贯彻了“集团公司对各项目车辆安全管理”的会议精神,并号召大家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车辆及驻地生活区车辆安全顺利运行。

在这次自查、自检工作中有做得好的.方面也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加强车辆日常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做好车辆检查、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参加车辆年检,未经年检的车辆不准继续租用。各机组都存在保养不及时的现象,以后要加强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

2、加强车辆准入管理。各机组要严把入口关,进一步严格审验车辆安全资质,各种保险,在用车辆务必签定租赁合同,办理正式手续。这一点我项目部在各机组检查中都落实的很好。

3、加强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车辆的车况及使用状况检查,对不贴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坚决清除出场。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人货混装,货车载人,严禁超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项目部针对这一项对各机组车辆严格进行检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4、对于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严格控制出车不允许长途出车。

5、加强司驾人员安全教育。各机组由车辆主管部门与安全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开展司驾人员安全教育,针对当地道路交通安全的状况,结合各机组具体状况,适时、针对性地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司驶人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货车载人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

今后我项目部将进一步做好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切实实地把我项目部车辆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到实处,以保证我项目部车辆安全的顺利运行。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市供电行业二oo五机动车辆管理检查考评方法工作的通知》(宣车管03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按照“统一管理、相对集中、科学调度、严格考核”十六字工作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对县公司及多经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车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元月11-14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车管中心与安保部联合对各县公司、多经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从本次检查考评情况来看,各单位切实进行了深入细致车辆安全自查,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初步建立了车辆安全管理的两个体系,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得到一定的落实,为2006年的车辆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就此次车辆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下:

一、车辆安全管理基本情况今年以来,在车辆安全管理中各单位认真落实公司2005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公司2005年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布署,公司系统没有发生负有人员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整体形势较为平稳,几家县公司也相继成立了车管中心,加强了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行之有效的交通安全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广大驾驶员对交通安全的认识,使交通安全观念深入人心。针对今夏扬子皮卡车自燃事件,各单位及时召开了安全会议,吸取了事故教训,并及时对现有的扬子皮卡车采取了技术整改措施,确保车辆安全在控、可控、能控,工作总结《车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在县公司车辆安全管理中,体现了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值得其他公司借签与学习,如广德供电公司外聘驾驶员是从合法的劳动中介机构招聘来,较好地解决了劳资纠纷和麻烦,旌德供电公司为外聘人员买了保险,宁国供电公司在车辆中配备了新型、高效、携带方便的灭火器。虽然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重大、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不能说我们的车辆安全高枕无忧。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可以看到公司系统总体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管理薄弱。由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大部分县公司及多经公司的车辆管理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车辆的派用、调度、及维修审批程序都是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公司代理执行,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安全考核办法比较缺乏,造成车辆安全管理真空;部分成立了车管中心的县公司,由于成立时间短,管理人员对业务不熟悉,车辆安全管理观念模糊不清,不能及时制订、修订车辆管理方法和措施,给车辆安全管理带来隐患。

(二)保证车辆安全的两个体系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是车辆安全工作的基础,两个体系的健全是车辆安全重要的保障。虽然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由于领导对车辆安全工作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安全监督走过场,造成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

(三)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各级人员没有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没有及时完善、修订,没有切实从领导层、管理层、执行层三个层面分别抓车辆安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没有严格执行“三铁”反“三违”,驾驶员不打安全带、开车接听手机等习惯性违章现象严重。

(四)安全教育活动和岗位技能培训缺乏。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各单位安全教育活动没有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形式化,学习内容空洞,针对性不强,班组安全目标、控制措施脱离班组实际,上级领导检查评语普遍没有。甚至有的单位驾驶班安全学习活动记录本都不具备,安全教育活动从未开展。专项岗位技能培训较少,不能为安全行车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五)兼职与外聘人员的管理。随着省公司人资改革的不断深入,专职驾驶员纷纷转岗或兼职,外聘驾驶员越来越多。由于外聘人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不强,兼职驾驶员以驾驶为辅,而各单位对外聘人员和兼职人员又没有具体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及安全考核办法,安全管理上的漏洞造成外聘人员和兼职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有章不循、违章驾驶的现象严重。

(六)消防设施不符合规范。各单位的消防制度、消防台帐不健全,消防资料残缺不齐或不具备;消防设施破旧、超过有效期严重;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没有真正执行,有的单位车库灭火器几年都没检查和更换,车库消防器材配置不齐。

车辆安全检查报告篇十九

为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白沙路街道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白沙街办[20xx]49号)文件,对20xx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街道安监所7月16日召开了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布置会,到8月31日止,经过46天集中检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03家。检查资料主要针对我街道安全生产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季节特点检查:

1、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无配备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是否失效。

2、针织服装行业的锅炉、电箱等电器设备旁是否有易燃物堆放,所接电线和电器上是否严重积有花丝,车间内是否动用明火,是否有职工吸烟等。

3、有简易房和工棚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有防台、防汛、防雷准备,是否及时加固生产用房或工棚仓库,防止大风大雨和雷电产生危害。

4、要求辖区内单位和个人认真做好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异常做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落实通风隔热等措施,调整作息时间,合理安排生产和生活,改善劳动条件,及时发放人丹、将火茶等防暑用品,要求做到严格管理,严禁“三违”现象产生。

5、检查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企业是否有安全用电制度、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等。

经过检查发现301家企业未配备消防灭火设备,216家企业内存在易燃物乱堆放、职工吸烟现象,36家简易工棚无防台防汛设施,149家企业有高温作业、加班加点、无防暑降温措施现象产生,62家企业职工有赤膊赤脚作业现象。广大中小企业业主对事故防范的认识和发现隐患的本事,还需进一步提高。

此次检查时间跨度长,工作力度大,督促业主落实了各项防范措施,同时针对夏季高温事故频发的特点,要求各村、社区(居委)及企业经营户认真落实值班和应急工作制度,做到职责措施落实,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进取落实高温酷暑和汛期的应急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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