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图书实施方案(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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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图书实施方案(优质13篇)
时间:2023-11-15 04:06:08     小编:文轩

方案是指为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某个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步骤。方案的制定需要量化目标和结果,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及时记录和总结,以便于后续的改进和优化。

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临群组发【20___】7号文件要求,县粮食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这次清理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及相关规定,并按照部署要求立即逐项逐人进行了全面清查,保证做到应查尽查,不留空当。现将“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财务审计科、办公室、业务科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组织实施粮食系统的专项清理自查、整改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

一是学习政策。首先组织领导小组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政策,明确清理自查的内容和方法、步骤。二是进行自查。领导小组在组织专业队伍学习的基础上,要求财务、工会及有关负责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查。

三、自查结果。

1、领导干部超面积办公用房问题。经自查我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未发现超标情况,现我局领导干部人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8.7平方米,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调离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没有发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违规购买商品房问题。

2、无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无公车私用,套用混挂车辆牌照及挂假牌照问题。

3、没有领导干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问题。

4、根据惯例,经局党委研究,局长兼任县粮食收储公司经理,无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问题。

5、通过财务自查,无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

6、通过自查,县粮食局严格执行财政纪律,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统一核算,如数入账,没有私设账外账现象,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财务通则》《新会计制度》要求执行,会计核算独立,粮食局局属经费拨款,设经费收支账一套,除会计账内开设银行账户,没有以单位名义和个人名义开设任何账户。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局20___年罚没收入500元,已交县财政局,除此之外,无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自查,县局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核算,没有私设“小金库”,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会计报表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四、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委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机关物资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粮食收储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科室(中心)负责人、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保证了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机关作风风清气正。

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二

为有序推进野广告清理工作,按照《县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野广告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承担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二、工作内容。

全面清理城乡周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积极推进对主要街路沿线临街建筑外立面存在的难以清除的喷涂广告进行粉刷遮盖。

三、工作分工。

(一)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全面清理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违规设置的灯箱、条幅等临时广告,清除采用胶粘、刻画、喷涂等难以清除方式设置的临时广告。对相关主要街路临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粉刷遮盖。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二)县交通局。

全面清理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三)县公安局。

加大对喷涂、刻画等涉嫌毁坏公私财物广告设置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各乡镇(区)。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墙体广告、影响市容的灯箱条幅、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的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喷涂、张贴、刻画、悬挂、私设擎天柱等形式存在的各类野广告。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相关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野广告清理整治工作机构,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

(二)压实责任。

县城口前镇、经济开发区建成区内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口前镇、开发区协同清理。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各自辖区野广告清理。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落实好清理工作任务,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2021年2月-3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围绕自身工作任务,对辖区、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为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集中攻坚(2021年4月-6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聚焦前期调查掌握的数据,根据工作台账逐条逐项销号处理,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巩固提升(2021年7月-8月)。

各乡镇(区)、各部门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及时总结清理工作成熟经验措施,逐步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达成既定工作目标。

(四)检查验收(2021年9月)。

县“七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区)、各部门清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密切配合。

各乡镇(区)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清理工作方案,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野广告清理的工作合力,不留死角、不打折扣的完成好清理任务。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各乡镇(区)、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野广告清理工作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意义,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营造全面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指导,注重实效。

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和日常执法经验,加强对各乡镇(区)野广告清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协助各乡镇(区)做好野广告清理工作。

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三

我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的力度,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冀办〔20xx〕20号)和沧州市四局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沧纪发〔20xx〕5号),以及河间市四局委《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河纪发〔20xx〕1号)通知精神,我校认真学习,积极开展这次自查活动。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河间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高度认识此次自查工作。

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以及沧州市四局委、河间市四局委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这次自查活动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6月24日,我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河间市教育局文件,并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进行自查。

二、成立治理小组,对自查工作严肃负责。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6月15日学校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校委会牵头实施,学校各级负责同志共同参与。

三、明确自查工作内容,做到从程序到结果的公开透明。

6月24日―30日,我校认真开展规范学校经济活动秩序,清理“小金库”的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6月30日自查结束。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校三年来经费使用。认真执行了河间市政府、河间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没有“小金库”现象。我校郑重承诺:我校未有私设“小金库”现象,我们愿意承担因未能如实提供情况及未能执行国家、学校财经方面有关规定而产生的后果和相应责任。

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我校根据《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内容中七个项目的深入自查,三年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以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收入管理上,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财政部门规定,教育收费上,按“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学校各项支出自查中,领导小组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支出涉及的各类帐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学校购置的教学设备、仪器、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均符合政府采购条件并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自查结果已在全校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并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

四、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加强监督和民主。

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的力度。对违规使用学校教育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进行严查严控,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发扬民主,保障学校稳定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四

为充分发挥图书馆育人功能,提升图书馆图书质量,营造健康安全的育人环境,保障广大读者阅读需求,根据江苏省文旅厅《关于开展相关书目排查工作的函》通知要求,市图书馆在全馆开展有害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此次专项审查清理的范围包括“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等类型。

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馆长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有害图书清查工作,并按照时间和步骤要求,确保完成有害图书清理任务。

对照省文旅厅列出书目清单,突出抓好“自查、复查、审查”“三查”工作,复点清理《黑白漫画表现技巧》《插画实战教程》《动漫经典系列》等20种有害图书。

按照文献“凡进必审”“谁推荐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图书采购责任机制,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按照“谁受赠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捐赠图书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审查流程,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图书文献采购的政治性、先进性、方向性原则落到实处。

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五

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铲除贪污、腐败温床,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精神,我院成立了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牵头实施,院工会、党政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下设办公室,并设立清理举报电话。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把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组长:__。

成员: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__电话:__。

“小金库”清理举报电话:___。

二、清理检查的范围及情况。

按照学校的要求,我院财务管理均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1、对国有资产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及《长沙理工大学仪器设备、家具采购实施细则》进行采购与处理学院清理小金库自查报告学院清理小金库自查报告。

2、重大收支项目,均在党政联席扩大会议上讨论通过;同时,在教代会上公布学院的财务收支情况,体现财务的透明度。

3、mba学费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全额缴入学校财务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其标准向社会公示,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4、学院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金额在800元以上的项目支出,要求必须附有明细帐。

5、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无坐支行为学院清理小金库自查报告默认。严格控制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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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六

图书室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学校信息中心,知识传播的媒体中心,课堂教育的延伸,课堂教育基地,服务教育、教学及科研。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图书馆工作规程》实施细则,按照中小学图书室检查的内容及指标要求,我校图书室工作人员积极、有序、认真地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我校图书室自查的基本情况作如下汇报: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图书室的建设及管理工作,每年将图书室工作列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学校议事日程。图书室实施校长领导下的室长负责制,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人员职责及分工明确。现有兼职图书管理人员1人,具备一定管理图书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学校现有图书室(藏书)一间20多平方米、藏书近两万余册,其中综合类11859册,政治科技工具类1146册,文学类6000册,新增图书205册,人均30余册;阅览室(教师、学生)三间80平方米,课供50多人同时阅读。图书室、阅览室环境安静,采光及照度适宜,并做好了防火、防尘、防潮、防盗等措施。

20xx年8月学校筹备资金近万元对原有的图书室进行了整改,整改后的图书室环境更加宽敞明亮、整洁优雅。

1、我校做好对图书室人员业务考核工作。为了强化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图书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保证了图书室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图书室每年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和年度图书室工作计划,期末认真总结。

2、在业务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图书室岗位责任制、建立师生借还书规则、阅览室和资料室阅览规则。建立健全文献借阅、剔旧制度、各项内部制度包括资产管理制度及业务档案(图书登记、期刊合订本登记、图书注销登记等),齐全规范。使业务工作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井然有序。

1、图书管理员在平时工作中,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态度热情,主动服务质量高,做到“为人找书”、“为书找人”,受到师生员工的一致好评。

2、创造优雅的.学习环境,是图书室做好读者服务的基本保证。在基本服务上:实行全天开放,各班级设立了“图书角”,并定期更新,供学生随时阅读。达到生均年借册数20册以上,生均年阅览20次以上,实行全开架服务。

3、在图书室教育方面,为充分发挥图书室的教育职能,结合当前形势举办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是我校图书室的又一特色服务。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如假期征文辅导、组织开展读书活动、读书心得评比、阅读手抄报评比活动等。利用多种形式定期宣传与推荐优秀读物,推荐导读书目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极大提高了学生的读书兴趣和写作能力,同时也促进了我校的素质教育。

4、在资料服务方面:重视教改信息的收集,做好各类资料的保管,满足读者相应要求,并有完整记录,注重专题服务,编制有关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资料等。

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交法[**]3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路治超执法行为,健全完善交通公安联合治超工作机制,着力改善公路货车通行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变重处罚、轻管理,重管束、轻服务的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全面排查公路治超执法工作,坚决查处公路治超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加快健全预防与纠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规范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促进公路治超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公路治超领域的执法内容,认真排查治超检查和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整治乱执法、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十不准”纪律要求,查处一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程的执法行为,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按照“五坚持”原则,健全完善“八项制度”,加快推进交通公安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一)“十不准”纪律。

1.不准制定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

2.不准无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符为。

3.不准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4.不准制定和执行罚款收缴合并的制度。

5.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

6.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7.不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

8.不准违规收取超限检测费、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9.不准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

10.不准在公路超限检测站以外现场处罚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

(二)“五坚持”原则。

1.坚持源头执法。加强车辆和装载源头监管,促使治超重心前移,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减少路面执法矛盾冲突。

2.坚持联合执法。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由公安交管执法人员指挥引导车辆到检测站内接受检测,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对车辆检测认定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实现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公路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

3.坚持文明执法。加强公路治超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4.坚持阳光执法。建立健全公路治超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在办公场所公示有关执法信息。

5.坚持理性执法。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节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寓处罚于教育服务之中,消解执法冲突,严禁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

(三)“八项制度”

1.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未卸载到位不得放行。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在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放行。

2.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统一由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开展联合执法,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超限超载车辆,在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监督消馀违法行为后,由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

3.严格规范罚款处罚。联合执法中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货运车辆其他违法行为,交通、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罚款。

4.罚款收缴分离。执法人员只能向当事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准现场收取罚款,由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5.行政执法公示。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及公安交管部门应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结果、当事人权利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即:“六公示”)。

6.执法过程全记录。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及公安交管部门应采用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进行记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

7.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及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8.充分发挥交通综合执法优势。确保一个地方一支交通执法队伍上路统一实施运政、路政执法检查,避免重复检查、重复处罚货运车辆违法行为。

四、行动时间和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年12月31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份)。

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积极做好筹划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整治阶段(10月底前)。

各单位要按照《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检查对照表》检查内容,集中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公路治超执法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立即进行查处并进行整治。

(三)督导检查阶段(11月1日至l2月i5日)。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根据情况组织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检查采用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四)评估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l2月25日)。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评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围绕扰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加快构建长效机制。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应将分层次组织公路治超执法人员轮流参训,深入领会掌握政策,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切实增强执法为民,服务群众意识。

(二)从严从重追责。

情节较轻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扰法资格等处理;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公职;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所属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三)强化结果应用。

县级督导检查结束后,将向各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同时抄送各单位主管部门。对整治不力、执行不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强化执法监督。

各单位要依托12328和12389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统一受理公路治超执法投诉举报,加大对违规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群众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始终,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制定的实施计划、自查整治报告于**年10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和市县公安局。报送形式为电子稿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单位要在单位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保障机制。

各单位要积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公路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确保执法人员工作待遇、执法执勤装备配备及维护更新等工作经费满足实际执法需要,消除各类违规执法的利益诱因。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舆论引导。

各单位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八

为了贯彻落实市教体科局有关教材教辅及读本图书清理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礼州镇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我校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杜绝反党反社会、色情书籍等流入校园渗透学生的意识形态思想,根据《西昌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校整治方案,现将我校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清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我校结合市教体科局工作安排,联系我校实际,制定了本校教材教辅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于9月28日召开各村小校长会议,宣传发动,于9月28日和9月29日在全校各校进行了全覆盖清理,让广大教师认识专项清理的目的意义。

二、

成立了以校长卢友明为组长,副校长朱德优、陈忠华任副组长,行政人员为成员的教辅材料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筹管理,以校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校长是整顿、规范本校选用教辅教材的第一责任人。

本次对学校2万余册图书及所有的教材教辅、读本进行了全覆盖清理,未发现涉及违反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书籍,通过这次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专项清理,让广大师生深刻体会到问题书籍将对学生产生的不良教育效果,纷纷表示,继续严密关注校园所有书本,一旦发现问题书籍,将立即进行处理上报,确保我校师生身心健康。

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单位和个人套取财政资金,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黑办发[2015]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24号)文件要求,区党委和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整治范围全区各部门的公职人员。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4、在职人员自动离职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5、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习近平、调动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又在新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8、将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9、其他各类虚报人员编制,冒领财政拨款的。

四、方法步骤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我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认真梳理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区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各部门进行全面核查。对被群众举报投诉、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重点核查。

第三阶段:清退处理阶段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减)工资福利和补助。认真核实“吃空饷”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情况,多领资金追溯到“吃空饷”人员开始时间算起,追回多发放的工资福利并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我区将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到科室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管理。同时,我区各部门将结合本次专项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决定自**年9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变重处罚、轻管理,重管束、轻服务的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全面排查治超执法工作,从严整治并坚决查处公路治超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加快健全预防与纠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影响和制约规范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促进公路治超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治超领域的执法内容,认真排查治超检查和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整治乱执法、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十不准”纪律的要求,查处一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程的执法行为,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按照“五坚持”的原则,健全完善“八项制度”,加快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一)“十不准”纪律。

1、不准制度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详见附件)不一致的地方标准。

2、不准无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

3、不准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4、不准制定和执行罚款收缴合并的制度。

5、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

6、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7、不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

8、不准违规收取超限检测费、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9、不准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

10、不准在公路超限检测站以外现场处罚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

(二)“五坚持”原则。

1、坚持源头执法。加强车辆和装载源头监管,促使治超重心前移,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减少路面执法矛盾冲突。

2、坚持联合执法。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

3、坚持文明执法。加强治超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4、坚持阳光执法。建立健全治超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在办公场所公示有关执法信息。

5、坚持理性执法。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节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寓处罚于教育服务之中,消解执法冲突,严禁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

(三)“八项制度”。

1、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未卸载到位不得放行。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在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放行。

2、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行为统一由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开展联合执法,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超限超载车辆,在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后,由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对车货总重超过75吨或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

3、严格规范罚款处罚。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作出处罚后,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货运车辆其他违法行为,交通、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罚款。

4、罚款收缴分离。执法人员只能向当事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准现场收取罚款,由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5、行政执法公示。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应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结果、当事人权利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六公示)。

6、执法过程全记录。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应采用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进行记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

7、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8、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为避免重复处罚,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重点负责货运市场准入、货运装载源头监管、从业资格和信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28日至9月29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积极做好筹划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和公安交管等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治超执法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立即进行查处并进行整治。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根据情况组织对全县进行督导检查,检查采用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同时,迎接市级督查检查。

(四)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评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围绕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推动制度建设,加快构建长效机制。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组织一线治超执法人员轮流参训,深入领会掌握政策,切实增强法制意识、红线意识,切实增强交通为民、服务群众意识,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作为转变作风、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以良好的形象、规范的行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情节较轻的,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公职;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所属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三)强化结果应用。将根据市级督导检查通报的有关情况,和县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治措施,对整治不力、执行不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要约谈相关主要负责人。

(四)强化执法监督。要依托交通运输部门12328和公安部门12389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统一受理治超执法投诉举报,加大对违规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群众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始终,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制定的行动计划、自查整治报告于**年10月14日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于**年12月29日前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报送形式为电子稿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好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政委张梁、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晓处任组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敏、县公路分局局长黄孝宗、s201省道灵璧超限检测站站长尤铁军、县交通局治超办主任郑光明、县运管所所长金磊任副组长,成员为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朱宝龙、县公路分局副局长姜**、s201省道灵璧超限检测站副站长贺军、县运管所副所长张燕萍、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金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保障机制。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通过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公路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确保执法人员工作待遇、执法执勤装备配备及维护更新等工作经费满足实际执法需要,消除各类违规执法的利益诱因。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十一

xx县中小河流河道住家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强全县中小河流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河道防汛排涝和通航水域秩序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道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中小河流河道住家船进行全面清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治理和河长制工作要求,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多方联动、集中整治,全面做好县域范围内住家船的清理拆解工作。

二、目标任务清理拆解对象为全县范围内从事渔业生产的渔民生活用住家船和从事水上运输的船民生活用住家船。2020年11月底,全面完成全县住家船拆解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住家船停泊点脏乱差和水域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河流河道生态环境。

三、实施内容(一)做好住家船的拆解工作。由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拆解原居住船和已退出捕捞的生产用船,规范生产用船停泊管理,切实解决停泊点脏乱差问题,加强水域生态保护。

(二)做好住家船补偿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所有住家船进行价格评估,依据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三)做好住家船人员住房保障工作。对于岸上无房居住和住房面积较小的住家船户,可以向政府申请保障房。

四、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由住家船船主户籍所属乡镇(街道),对辖区水域的所有住家船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船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住房、船舶停泊点等情况,逐条登记造册。

(二)宣传动员阶段。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调查摸底的同时,通过发放清理拆解通告、上门面对面做工作、沿河巡逻、广播宣传等方式,对我县水域内的住家船船户进行宣传教育,营造舆论声势,引导船户自觉配合住家船清理拆解工作。

(三)价格评估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价格评估单位。然后由县农委、县畜牧水产局委托价格评估单位进行住家船价格评估。

(四)公示阶段(10月16日—10月22日)。乡镇(街道)对辖区水域的所有住家船及附属设施的数量及价格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五)集中拆解和无害化处理阶段(10月23日—11月30日)。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住家船拆解单位。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联合执法,对纳入清理拆解的住家船进行统一集中拆解和无害化处理。对我县河道内的外县市住家船,限期驶离。

(六)长效管理阶段。住家船集中清理拆解结束后进入长效管理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要加强河长巡查和河道管理。

五、职责分工县农委、县畜牧局:负责提供前期渔民住家船调查摸底的基础材料,做好被拆解渔民住家船的档案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住家船评估单位和拆解单位,对住家船进行评估和拆解。

县住建委:负责综合协调无房和少房住家船拆解户的住房保障工作。

配合做好拆解相关工作,提供水上交通工具,维护航道秩序。

县公安局:负责维稳和矛盾处理,排除非法干扰,保障清理拆解环境,并协助做好清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被拆解住家船的补偿资金筹集管理和工作经费的安排落实。

县水务局:协调县农委做好涡河、阜蒙新河部分河段的河道保洁管理服务,组织困难渔民积极参与。

县环保局:负责住家船所在水域,特别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住家船拆解后的环境监测保护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住家船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县卫计委:做好住家船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

县人社局:协调做好住家船渔民的转产就业工作。

县督查中心:监督相关单位政策落实和工作实施情况。

有关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住家船的调查摸底和清理拆解实施工作。

六、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住家船不仅严重妨碍河道交通、防汛安全,并且对停泊水域造成污染,自身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充分认识住家船清理拆解工作及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住家船拆解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住家船清理拆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实施奖励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搬迁交船的,按评估补偿金额的5%给予住家船户奖励。

(四)确保资金投入。据统计,住家船约xx条,总需资金约xxx万元,其中,评估费约xx万元、住家船、网具拆解及无害化处理费约xxx万元、住家船补偿费约xxx元、住家船户奖励资金xx万元、搬迁费xx万元、工作经费xx万元。

(五)密切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参与,互相协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六)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拆解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制教育和住家船清理拆解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调解等手段,教育引导住家船户自愿配合清理拆解。对既不愿拆解也不愿交由政府统一处置的住家船,依法强制清理拆解。

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十二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干部职工住房、制止和纠正房改中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检查的安排意见》和《关于清理城镇干部职工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及文件规定清理的范围、重点、内容,对全厅机关和所属单位职工住房情况实施了全面的清理工作,经厅清房办自查认为,我厅机关的清房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房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青政[1999]65号文件和省清房会议精神,我厅的清房工作从99年9月1日正式启动。按省上统一布置,清理工作以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涵盖了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和下属单位员工。我厅机关住房分两大块:北大街5号楼2种户型10套、6号楼1种户型30套、8号楼3种户型42套、9号楼2种户型4套;西山湾1号楼3种户型20套、2号楼2种户型24套、3号楼2种户型31套。下属单位:安置农场5号楼2种户型20套、军供站9号楼2种户型20套、福利企业总公司职工楼1种户型16套、西山一巷军干一所3种户型120套、军干二所房产军区未移交、康复中心、军退人员服务站的房产属厅里统一掌握已含在各单位之中。整个清房过程中共涉及全厅住房183套,其中房改前旧房78套,集资建房98套,总面积达14244.92平方米。机关126人全部参加了住房清理,其中厅级干部15名,省管干部4名,处级干部50名,一般干部职工57名。经过近11个月的工作,共清理出多占住房5套,并经清房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下达了清退通知书,对房屋进行了重新分配,办理了核销手续;超面积住房1户,已办理补交超面积款项及手续。

二、主要做法。

1、成立了厅清房领导机构。省清房工作动员会后,我们在厅机关对省清房会议精神及清房时限、要求等进行了原原本本地传达。及时成立了民政厅清房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对清房办的人员也进行了具体分工,拟制下发了《民政厅清理干部职工住房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了清房工作举报电话(2部),举报信箱(一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组织厅房改办和清房办公室人员对本厅职工住房现状进行了模底调查,做到了胸中有数,为全面展开清房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认真组织实施了个人申报、组织审查工作。1999年9月20日厅清房办召开了全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印发了青政(1999)65号文件、省清房办02号文件。厅清房领导小组组长血日布同志在会上着重重申了个人申报的要求和处理纪律,层层落实了责任制,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住房申报表。全厅机关126名干部职工全部如实向组织申报了个人住房情况,除1名一般干部有超规定面积情况外,全厅机关干部、职工均无此类问题。

申报结束后,厅清房办先后1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清房工作,并用排除法逐一审核了个人住房申报表。对13名群众有疑问的干部住房情况,本着既对工作负责,又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以清房办的名义,采取打电话、发传真、发调函、派调查组等方式,对其住房情况逐单位、逐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例如,对群众反映假离婚问题,我们在与当事人见面、查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明材料后,又调取了原夫妻双方房改档案资料,在明确离婚时限、工龄核算(福利)、房改手续等均符合65号文件规定后,最后认定男女双方住房符合法定程序,不属于多占住房。又如:我厅助理巡视员陈××的爱人在山东烟台救捞局工作,他本人在厅里住有一套房子,群众有反映,我们先后几次打电话、发传真、最后又以机关纪委的名义给对方单位纪委、清房办发函,直至收到对方纪委的证明材料,弄清了问题,保证了清房工作的严肃性。

3、发挥政策威力,做过细的思想工作。

在个人申报、组织审核、调查了解取证的基础上,对全厅机关干部职工的住房情况进行。

了张榜公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厅清房领导小组对多占住房的户主和干部本人进行了多次个别谈心和集体谈话,做了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态度,多占的住房退的比较愉快,未遗留任何问题,未出现无理取闹和违法违纪等现象。自查中对清房工作中存在的表格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补办。例如一名超面积干部说有职称,但在规定的时限内又拿不出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我们在与本人见面的基础上,仍按超面积处理,本人心服口服,愉快办理了交款手续。总之,经厅清房领导小组反复宣传政策和耐心做思想工作后,我厅干部职工在清房过程中都能自觉按要求配合组织工作,无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无一人违犯清房法规和清房纪律。

4、加强请示汇报,准确掌握政策。清房工作情况复杂,头绪繁多,为使我厅清房工作健康发展,我们在遇到拿不准的问题时,及时到省清房办请示汇报,得到了明确答复,避免了不少弯路。

三、此次清房几点体会: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各种核算手续繁杂,但在厅党组的直接领导和省清房办的有力指导下,已按上级要求完成了任务。我们的体会是:

1、领导重视是关键。我厅党组对清房极为重视,党组书记、厅长史国枢除支持领导小组的工作外,还经常过问,排忧解难,使清房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调查研究是前提。如何使清房工作健康有序,关键在“准”字上,要想准确无误,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为此我们用发函、发传真、打电话、派专人调查等形式对有疑问的户进行全面调查,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为解决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思想政治工作是保证。清房工作不是发个文件开个会所能解决的。我们针对无多占房的抱着与己无关无所谓的,多占住房的不想交或低价购买等不同思想,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大家重视清房,参与清房,按有关要求统一思想和步伐,变阻力为动力,使清房工作健康稳妥发展。

全省专项清理工作启动后,我市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全市专项清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在2014年11月份全省清房工作抽查中,受到省专项督查组的好评,阜阳市、蚌埠市先后来我市学习经验,池州市、淮南市也在与我们联系,想在近期来我市学习交流。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房地产信息填报工作全面完成。该项工作早在6月份就已结束,7月份又开展了“回头看”。全市共83951人参与房地产信息登记,其中县处级干部1160人,乡科级干部7619人,共有购买房改房4789人/4797套/422579.581平方米,参加集资建房3457人/3474套/326486.748平方米,领取住房补贴359人/312.455万元,购买经济适用房161人/161套/15820.91平方米,租住廉/公租房39人/39套/2254.1平方米,自建房6344人/6477套/1071209.98平方米,买卖土地668人/672宗/170914.3平方米,“小产权房”683人/76422.86平方米。

(二)制发了我市《实施细则》。这个细则是在省《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地制定的。

房改和保障性住房13人/20套/1765.05平方米;乡科级干部4764人。

(四)房地产估价工作开展顺利。11月份省房地产估价工作通知下发后,市清房办迅速组织学习,在兼顾既符合上级要求,又贴近我市房地产实际的前提下,邀请xx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济有限公司对我市房地产估价工作进行估价。该项工作市县两级已在11月26日前全部结束,有关评估材料已上报省清房办。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超前谋划,把清房准备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全省清房工作启动后,市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房地产信息登记申报阶段顺利完成。甄别核实阶段,张书记先后三次主持召开清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李书记和蒋常委定期不定期的电话督查和现场检查,市清房办先后20多次召开业务会议,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学省市有关文件,促进了甄别核实工作的稳步开展。在市《实施意见》未出台前,为了不影响甄别核实工作进度,市清房办要求各级清房办不等不靠,抓紧按照市甄别核实《工作方案》和省《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甄别核实工作。市清房办,xx清房办和xx清房办注重学习领会清房有关政策,在省《处理办法》、市《实施细则》未下发之前,提前把有把握的工作往前赶,为后期甄别核实赢得时间,提高了甄别核实质量。

(二)注重宣传,分工协作,把各方力量整合起来合力推进。市清房办注重加强对专项清理工作的宣传,每次开会都将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也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作用,全方位、多视角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清房工作方面的法规政策及决策部署。甄别核实工作中,市清房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能部门应承担的职责,把市管干部和科以下人员房地产信息的甄别核实任务明确到各级清房办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级清房机构和职能部门,能够严格按照市清房办工作方案要求规范操作,上下级清房办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清房办与职能部门之间,能够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确保了甄别核实工作进度与质量。如,甄别核实工作刚刚开始的时候,时间相对充足,市清房办按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交市房管局、市土地局、市规划局的顺序开展房地产信息甄别核实。市清房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后,市清房办及时调整思路,把各部门集中在一起共同开展甄别核实,提高甄别核实工作实效。各县区清房办也采取各种措施,将各职能部门业务力量整合起来,真正实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

(三)深入调研,完善制度,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全省清房工作启动后,市纪委召开由国土、房管、财政、规划等部门参加的清房摸底恳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市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清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研究、讨论,明确各自职责任务,严明清房工作纪律。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回头看”,在起步较早、基础较好的xx县组织召开了全市专项清理工作现场观摩会。先后制发了《关于开展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意见》、《清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信息甄别核实工作的通知》、《房地产信息甄别工作方案》等20多个文件与通知,转发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处理办法》。各县区、各工委也结合实际制发了专项清理工作意见,建立了工作、督查、保密、档案管理及清房工作联络员等制度。

工作,达到了效果。在历次督查中,市清房办敢于说“硬”话、“狠”话和“大”话,对工作敷衍的绝不留情面,对存在问题盯着不放,立说立行。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市清房办共拨打督促电话4000多个,组织人员深入一线督导检查15次,有针对性地抽查各级清房办9个。各县区也采取各种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该项工作的平衡发展。二是创新方法保质量。xx县把124个单位按分口、分片、分类,明确到清房办工作人员;xx把专项清理工作与控违拆违工作结合起来,与职能单位开展联合执法;xx县采取个人向组织、下级向上级、市管干部向县委“三级”承诺的方式认真抓好房地产信息登记申报工作。三是乐于奉献求实效。干部房地产信息甄别核实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需要反复校对、甄别和研究,通常为了一个数字耗费大量的时间、牵扯许多人的精力,但大家不不畏劳苦,协同作战,真正把该项工作当作事业来做,特别是9月20日以来,全市各级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没过一个双休日,没有一个能正常上下班,包括“十一”黄金大假,所有人员全部工作在甄别核实工作第一线。在违规问题的认定上,市清房办坚持用“双三”制的方法解决问题:一是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二是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三是坚持三步走(首先向谈话对象说明见面的目的,其次与之共同学习省市有规规定,再次是与之商量如何如何解决问题)。

三、存在问题与下步打算。

当然,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不足,有些问题需要尽快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三项工作:第一,按照省清房办有关问题的批复,对未认定的房地产信息进行定性;第二,将违规问题梳理提交市清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第三,根据省清房办《关于做好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收房收款工作。科协违规多占住房清理工作汇报为治理党政干部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行为,促进廉政建设规定落实,根据上级要求,市科协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相关文件,弄清政策依据。

弄清政策是清理工作的首要条件。在清理工作开展之前,市科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住房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干部职工集资建房中违规行为和多购公有住房等问题的处理意见》等相关文件。通过学习,提高了市科协全体干群对清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掌握了政策界定,为清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落实领导责任,开展自查自纠。

为扎实开展清理工作,市科协特成立了工作专班,由科协副主席同志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登记工作。按要求,科级领导干部填写了《市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购买或承租政策性住房自查表》,按时上交到纪委,其它干部职工填写了《市机关干部职工购买或承租政策性住房自查表》,交党组审查后存档。经认真清理,我单位(包括科技馆)所有干部职工无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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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图书实施方案篇十三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清理、监管,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存量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扎实开展全镇“三资”清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全面摸清“三资”底数,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科学使用、保值增值,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全镇农村集体所有“三资”的清理和确权以村(居)委会为单位进行。按照国家统一口径和标准计量,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包括:

1、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山、滩涂、水面等。

2、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金、社会捐助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

3、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以资金、劳务投入形成的水利、电力、交通等生产性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通讯、福利等公益性设施。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办的企业及其收益形成的资产。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捐赠、赞助等形成的资产。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办的企业享受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以及按国有和地方的规定年限提取的生产性积累资金形成的资产及增值部分。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商誉、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9、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三资”

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9月底结束。

1、7月10日至7月31日,镇成立由镇长石深辉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农村“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此项工作。各村(居)要成立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组成的村“三资”监管小组,要通过村民会议、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8月1日至8月31日,各村(居)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组织领导下,对本村(居)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情况登记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上报镇财政所。

3、9月1日至9月20日,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政所对各村自查上报“三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证、证证“五相符”。资产、资源的评估评价,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步评估到位,也可由村民代表议定、主管部门批准后登记入账。要对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合同。

4、9月21日至9月30日,各村(居)将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后有异议的,重新进行登记核实程序。对无异议的,分别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两份,由镇财政所、村(居)各保存一份.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本村“三资”清理监管全过程的监督。镇财政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具体工作。镇纪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履行监督职责。

开展“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农村“三资”底数,纠正农村“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又要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采取有效对策,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把“三资”清理及监管工作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镇政府将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每一阶段的工作,都严格按照要求和目标检查考核验收。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已经进行清理、监管的村(社区),要按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巩固和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开展农村“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管,严明纪律。镇纪委要加强此项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未然,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村里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从严处理”的原则,通过严肃纪律,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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