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有助于我们整体规划和安排工作和学习的步骤。制定方案需要考虑到长期发展和短期效果的平衡,以确保方案能够长期有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成功企业制定方案的案例,从中学习经验和借鉴做法。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教发办〔20xx〕7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溪办发电〔20xx〕17号)文件要求,全县各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地质灾害和汛期风险排查、防范和应对,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当前全县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为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立足防大灾、抢大险、应大急,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教育局决定成立竹溪县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琪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徐国臣同志任副组长,教育局办公室、基础教育科、督导办公室、项目科、安全管理科等科室负责人,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各幼儿园园长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李思忠任办公室主任,柳垂锋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指导、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总体安排,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制定竹溪县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各学校要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查险、排险、除险。
一是要做好排查整治。各学校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鄂坪乡中心学校原校址、丰溪镇洞滨教学点、桃源乡杨寺庙教学点等要作为重中之重,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点,要及时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制定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对于尚未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的隐患点,必须逐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够成功临灾避险。
二是认真做好督促检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6月22日全省教育系统暑期及秋季开学工作视频会议工作部署,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全县各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强化预警,提前研判。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的雨情、水情,提前研判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抓好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和雨前排查、雨中核查、雨后复查,做好洪峰过境期、强降雨期防灾减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包括临时停课、调整假期时间等,提前做好应对。
四是要加强在建工程防范,确保施工安全。暑期是各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的主要施工期,要严格履行好相关建设手续,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规划选址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在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施工,并确保不因施工引发地质灾害。
五是要继续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好安全逃生演练制度。将演练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方案、有预案。学校即将放假,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开展以防汛防灾防溺水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三、压实压牢防汛工作职责,强化防汛抗灾措施。
一是要落实工作职责。各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同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防汛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将防汛抗灾责任落实到预报警、隐患排查整治、指挥调度、巡查值守等各个环节。尤其是在预报有强降雨时段要将防汛抗洪作为当前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二是要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应对。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变化动态,及时、准确掌握实时雨情信息。特别是地处库区、矿山及新修公路附近的学校要关注地质变化;加强对山区学生上下学乘车的管理和临水临涯路段的安全管理。要强化联防联控,一旦发生灾害险情,各学校要根据灾情等级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安程序及时上报,联系有关部门开展救援等工作。
三是严肃纪律,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各学校从6月25日开始,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如遇重大险情、灾情,必须按程序迅速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二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防灾减灾日”。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减灾委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区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市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今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目的是进一步科学分析和研究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在防灾减灾领域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大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同时,要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普及防灾减灾法律知识。要通过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将科学思维和法制理念贯穿防灾减灾救灾的全过程,促进国家综合防灾减灾“xx”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有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
5月12日是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11日至17日是全市防灾减灾宣传周,各街道办事处要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全面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宣传周期间,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能特点,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重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应急避险知识宣传为主。同时,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支撑作用,做好气象水文灾害、地质地震灾害、生物灾害和生态环境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防范应对措施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5月12日当天,区宣传活动主会场设在时光公园,各街道办事处也可设立分会场。
(二)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要尊重科学,依靠法制,组织各社区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针对辖区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涝、地震等频发易发灾害威胁,重点排查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生产经营场所、火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促进我区综合防灾减灾“xx”规划的全面落实。
(三)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尊重科学,依靠法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并要结合预案要求分层次、分灾种、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综合演练,进一步提高本级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以及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宣传报道,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筹划,并根据职责分工和业务特点,制定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全市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和经验做法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5日前报至区民政局办公室。区民政局全面负责做好相关联络沟通和综合协调工作。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区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中小学校是未成年人集中场所,确保安全至关重要。受自然环境等因素制约,全县不少学校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防灾能力和措施相对薄弱,随时面临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目前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
各中小学校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度重视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把它作为执政为民,创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行动,彻底排查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坚决杜绝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学校重(特)大伤亡事故。
二、建立机构,全面普查
为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中小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精神,有效防止中小学校校区(舍)周边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经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会商决定:从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开展全县中小学校校区(舍)及周边地质环境普查工作,凡是存在(可能存在)地质灾害的学校都要分类登记造册,作为国土资源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整治、加强监督的依据,作为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勘查工作,向各级人民政府申报立项整治的依据。普查工作按照分片普查,逐校排查的原则,采取重点查和一般查相结合,彻底摸清辖区学校面临的`地质灾害威胁,存在后地质灾害类型和危险程度。第一普查小组:由莫建全、吴世康、涉及乡镇分管国土、教育工作的副乡(镇)长、学校校长、国土资源所所长组成,负责渠江、天星、城郊、板桥、三板、宝城、有庆、鲜渡、琅琊、卷硐片区;第二普查小组:由程兴社、许明勇、涉及乡镇分管国土、教育工作的副乡(镇)长、学校校长、国土资源所所长组成,负责临巴、土溪、流溪。三汇、丰乐、文崇、涌兴、贵福、岩峰、清溪、静边片区。
三、健全制度,落实应急处置预案
凡是可能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都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特别是汛期)监管工作,建立有效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快速反应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处置预案,尽量周全考虑可能发生的情况,研究制定对策,同时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储备相应抢险物资,全面提高学校应急应变能力。
四、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师生防灾救灾能力
学校是加强防灾救灾教育的主要阵地。各中小学校要把防范地质灾害的要求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增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教育活动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借助科普读物、影像资料、互联网络等手段,通过专题讲座、参观考察、疏散演练、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救护能力。要特别注意加强教职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应急预案演练,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增强各中小学校防灾救灾能力,从而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xx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的防范、杜绝汛期地质灾害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我校接通知后,对校园围墙、校舍、厕所及学校周边地质环境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学校的围墙、厕所。
2、校园内校舍。
3、学校围墙外地段。
接通知后,我校立即安排部署地质安全排查工作。
2、学校围墙、厕所未发现有危险情况。
3、校园内校舍也未发现异常。
校园内锅炉上的烟囱断了一条拉线、房顶不结实抗风能力弱,暴风天气十分危险。
一、加强排查、严加防范。
充分认识当前汛期地质灾害的严峻性,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注意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向上级报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二、加强值班、落实责任。
加强值班,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责任到位。坚持汛期全天值班和昼夜巡查,如遇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五
20xx。
年)》,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的情况,特编制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
我区位于雷州半岛东北部,东、南、西三面临海,北部为丘陵台地,沿海为滨海平原,地形起伏不大。全年湿热多雨,夏季多台风、雷暴雨,台风是我区最大的灾害性天气。按照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原则,我区属湛江市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各种灾害类型有:崩(坍)塌、滑坡、海水入侵、软土地基变形、土地砂化和矿山地质灾害等,而崩塌、滑坡、海水入侵、软土地基变形等是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
根据已发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规模、灾害种类,结合我区区域地质条件综合分析,划分以下地质灾害防治区,各地方编制本地区防灾预案时可供作参考。
(一)软基础变形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指膨胀土层、液化沙性土淤泥等软质土体分布的地区,如南三镇、坡头镇、官渡镇、乾塘镇等地。
(二)地面沉降及海水入侵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指沿海地区,如南三镇、乾塘镇、麻斜街等地。
(三)地面塌陷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指石灰岩溶洞发育区,因人为开采资源引起地面塌陷,如各矿山采场周围等。
(四)崩塌灾害防治,主要是指高边坡受雨水冲刷产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如龙头镇、官渡镇及矿山露天采场等。同时应特别预防在建的大型建设项目基础开挖诱发的上述灾害。
(五)滑坡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指斜坡上岩体或土体。多为不合理的人为工程诱发的,如露天采矿、水利、公路等。
(六)地裂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澎涨土层分布的干旱地区,如坡头镇等地。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镇(街)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民心工程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并配备必要装备(交通工具、雨衣、雨鞋、手电筒等)。各镇(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机构要建立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各危险点所在镇(街)、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责任,确定专人负责。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特别在汛期必须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群测群防、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及时提出具体措施,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的应急方案,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和防治情况。年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在次年的1月5日前报送同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总结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会同同级建设、水利和交通等部门,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活动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协助有关部门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各级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须及时报同级政府审批后公布,并报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防治方案应作为地方人民政府指导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办〔2004〕73号)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对违反规定或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落实规划,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镇(街)和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调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汛期前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清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期后复查与总结相结合,准确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动态,主动避灾抗灾。各镇(街)应急指挥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作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未进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区,应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确定进行评估的范围。对未列入评估范围的建设用地,在申请审批用地时,必须附有较详细地质环境条件资料。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的新建设住宅以及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五)加强协作,保证信息畅通。
各镇(街)和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区、镇(街)两级之间信息畅通,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国土资源与气象部门要做好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集成,制作高质量的预报产品,联合开展各(项)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精确度。各镇(街)在汛期省、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基础上,应根据各自的实际,积极推进本地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力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上一个新台阶。认真做好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的月报编制和年度总结工作。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镇(街)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特别是要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3·19”《矿产资源法》实施纪念日及“6·25土地日”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预防的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防工作应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镇(街)及各级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交通、水利、教育和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监测和预防工作。对威胁矿山、公路、水利等设施和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对于威胁居民区的地质灾害点由当地镇(街)负责组织监测。汛期前,各镇(街)及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隐患点(段、区)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汛期经常性监测预防和值班安排,落实防火、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和物资准备,尽可能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六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深入市、区教育系统的工作要求,使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环境落实在实处,促进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活动方案如下:
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防震减灾意识,根据我园实际情况,在提高我园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上抓出新成效,形成全园主动、科学的宣传防灾减灾意识,我园定于20xx年5月11日(周三)至17日(周二)为全园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
为加强对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措施落实有效、安全实施,幼儿园成立防灾减灾宣教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自护等基本技能,提高教职工、幼儿、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
:5月11日——5月17日。
制作以“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板。
进行校园安全大排查,检查重点饮食卫生、校园门、窗、栏杆、教室、厕所,大型玩具等认真排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落实“两个一”活动:一次“紧急避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以班为单位围绕主题开展一次集体安全教育活动。
利用微信、校园app、幼儿园微家园网站进行宣传;。
各班要以防灾减灾为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体安全教育活动;。
总务部门要精心安排、全园紧密配合,做好演练活动过程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演练活动安全、规范、有序。
各班班长要服从大局,听从安排,本着对幼儿园、对小朋友、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幼儿园安排的教育活动方案,确保今年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圆满成功。
做好阶段性总结。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与落实,力求将我园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七
年度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
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保护条例》和《衡阳县。
20xx。
方案。
》,特制定本。
方案。
1、存在地质灾害的村组主要有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西村村周山组、塘湾组、下皂组、新建村六平组,这些村组自然因素和人为工程活动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
三湖镇地处偏远地区,境内有甘泉村至南北村公路、鼓峰村至中合村公路,文光村公路,管桥村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由于公路建设具有深挖、高填、切坡的特点,且部分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容易发区,工程建设对地表破坏严重,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20xx。
年突发性地质灾害高发区是:西村村塘湾组、周山组、下皂组,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新建村六平组。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与重点防范期及区域。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受到地质条件、气候变化、人为活动强度和方式等因素影响,以及我镇村组道路建设应高度注意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年度趋势预测分析今年汛期(4——9月)降水正常。其中,前期汛期(5——6月)降水正常偏高,局部可能有短期洪灾的发生,后汛期(7——9月)降水较小,秋季明显,特别注意防范(7——8月)强台风对我镇的影响
(三)重点防范区域。
近年来,由于乡村公路建设增加,甘泉片责任区和西村村、文光村、永安村、新阳村地质灾害频发,这些区域地质疏松,而且夹杂石块,一遇到暴雨、雨水沿裂缝侵入土体,导致滑坡和小型泥石流。需加大这些地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组织机构、单位责任。
了科学依据。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规律,完成《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镇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系统建设、防灾减灾工作。
提供。
科学依据。2——3月,对全镇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和巡逻。
本
方案。
附表中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本镇重点监测对象。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给于重点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变形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要采取汛期巡查和监测结合、并且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三)组织机构。
领导。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室设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联系人:电话:
(四)明确相关单位防治责任。
1.
党
政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
下,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承担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全面巡查,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落实隐患点的监测人及警示标志,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搬迁避让措施,接到或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及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镇国土资源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安排灾区重建和治理工作,积极配合镇政府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明白卡。
及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对基层上报的地质灾害险情,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到现场勘察,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向上级国土部门和镇政府报告;不得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4.安监站:要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各类选厂、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5.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人员赶赴灾区抢救伤员,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及药品供应。
6.水管站:要对全镇河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预报降雨强度及分布范围,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天气的研究,会同国土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7.路政中队:要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加强交通线路的边坡防护;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路段的巡查,危险及潜在隐患地段应加以治理;同时对拟建和在建交通工程项目进行监管,通过合理选线、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施工中发生的地质灾害。
8.民政办:在地质灾害预警期内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筹措资金和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优抚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上报。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灾民生活,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和供应工作,组织指导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与重建。
10.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的交通的疏导工作。
11.住建站:要对城镇建设中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处理;在进行城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合理规划布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中心学校:对各校区周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学生防灾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13.环保站:负责灾害影响的环境评估;负责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14.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抢险救灾,侦查灾情,开展国防后备力量应急动员,重点是抢救被埋人员,救扶受灾群众、工程抢险、处置次生灾害。
15.镇纪委: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查处。
(一)加强。
领导。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和落实保证。
领导。
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领导。
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落实到责任制,实行行政。
领导。
责任追究制,将地质灾害危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治理及突出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二)制定。
方案。
镇国土资源所应在。
总结。
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基础上,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到本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
》,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主要负责人,协调各村委会确定避灾。
方案。
方案。
应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示后公布,并上报国土资源局备案。对违反规定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
造成地质灾害重大伤亡和事故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综合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预报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二是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
网
络的作用。三是要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明白卡,在危险区域树立警示牌,让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具备“自我认识,自我监测、自我防范的能力”。四是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在汛期时对重点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做到“快调查,快定性、快决策、快实施”。五是各村委会组织或指定一支抢险应急队伍,以备担任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任务。
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地质灾害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灾害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自理经费,纳入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防灾工作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措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有效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协调,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在镇政府的统一。
领导。
下,镇国土资源所要加强与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共享机制。要加强与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合作,互通情报,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加强协作,传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镇汛期地质灾害工作。
提供。
信息渠道。
七、加强监测,提高地质气象预警预报。
要加大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运用新方法、新技术进行监测分析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要继续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通过气象部门现有的群发手机短信天气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加强监督,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
各村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加大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注意预防集镇基层设施建设、中心、村庄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治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知识,做到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矿山,特别是要让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颁布群众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八
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与暴力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增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展开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我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增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动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组长:(全面统筹指挥展开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副组长:(具体安排各办公室全面展开预防校园欺凌的排查与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工作情况实行督导检查。)。
成员:(具体指导各班主任及教师全面展开预防校园欺凌的排查与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工作情况实行督导检查。)。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4月)。
(一)展开教育。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展开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展开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动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1、通过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2、主题班会教育。学校组织各班展开“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理解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展开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同时适当展开品德和安全教育。
3、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法制副所长来校展开专题讲座,实行宣传教育,让学生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4、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等平台增强宣传和教育。
5、通过班级微信群等“家校沟通平台”增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6、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制度。
1.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
3.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增强预防。
1.增强行政值班,督促全校教职人员增强课间管理和校园巡查工作。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在重要时间(上、下学)、重要场所(校园、教学楼)的校园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升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水平。
3.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即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即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4.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展开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有的问题,并即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5.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增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职责和要求。要求班主任增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问题即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四)即时处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校园欺凌伤害发生必须做到即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即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总结各年级、各班级要对学校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实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5-6月)。
1、自查自纠。各年级、各班级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实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形成自查报告和总结报政教处。
2、全面督查。学校组织人员对全校范围内防范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1、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校园欺凌事故的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要增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增强安全防范水平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相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即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情况,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增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实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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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指导协调小组已决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为认真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编制灾后重建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城镇布局,科学论证重建项目,率先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重点支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合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灾后重建规划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安全第一、民生优先,科学论证、合理布局,相互衔接、上下协调,规范有序、依法推进的原则,确保尽快完成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任务。规划范围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限确定为两年。
二、灾后重建规划主要内容
灾后重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城乡住房建设标准、规模,学校、医院、办公楼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防灾减灾,重建资金安排,各项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
三、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任务
为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小组”),全面组织协调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具体任务及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灾害损失评估组。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临夏州、东乡县政府对灾害范围及城乡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受损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评估。
(二)土地利用、地质灾害评价及防治规划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对东乡县城的地质灾害、次生灾害和隐患点等进行排查评价,提出地质灾害评价意见,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2011年6月20日前完成。
(三)城镇建设规划组。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对房屋及建筑物受损程度进行鉴定,编制灾后重建城镇建设规划,制定有关建设技术标准,于2011年7月20日前完成。
(四)政策资金组。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衔接汇报争取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提出灾后重建资金解决方案和主要政策建议,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
(五)规划编制组。省政府委托中科院兰州分院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评价报告,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临夏州、东乡县政府进行全面调研、科学评估,充分听取灾区干部群众的意见,组织专家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在灾损评估、地质灾害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灾后重建城镇建设规划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于2011年8月20日前完成。
四、工作制度
(一)联系制度。规划编制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主管领导参与重建规划编制及规划前期工作,各单位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联系。规划编制小组要形成省、州、县密切联系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规划编制中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制度。规划编制小组会议主要协调规划编制的'有关政策和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工作。会议由规划编制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或委托相关负责人主持召开。
五、工作要求
由于重建规划编制周期较长,目前正值雨季汛期,临夏州及东乡县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结合灾区实际情况,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交叉并行推进各项工作,抓紧落实资金并尽快启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灾民安置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临夏州、东乡县政府作为灾后重建的主体,要充分调动灾区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临夏州政府要对灾后重建工作负总责,建立灾后重建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调度系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帮助指导灾后重建工作,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规划所需图件由省测绘局负责提供,所需其他资料由相关部门和临夏州、东乡县政府配合提供。临夏州及东乡县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和提交基础资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按规定时间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十
2017。
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我县地处皖南山区,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经国家气象局及省气象局专家预测。
:
今年我省汛期降水总量与往年持平,但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
7
8
2009。
—
2020。
年)》、《青阳县。
1:5。
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
推断。
2017。
年我县地质灾害趋势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通过。
月汛前调查,全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107。
处,按灾种分崩塌。
9
处、滑坡。
23。
处、泥石流。
4
处、地面塌陷。
2
处、不稳定斜坡。
69。
18。
5
—
9
1.
156.30。
平方公里。
2.
五溪—杜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庙前镇西南部及杜村乡,面积。
129.50。
平方公里。
3.
337。
平方公里。
4.
洪山采空塌陷、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我县的北西部新河镇洪山村,面积。
11。
平方公里。
我县境内铜九铁路、合铜黄高速公路、
g318。
s103。
及所有县乡公路沿线,包括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以及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山区公路,尤其是新建乡村公路沿线,工程建设强度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斜坡。陵阳、朱备等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内险要地貌处,洪山硫铁矿塌陷区以及离弃和生产矿山高陡边坡处。
我县。
2017。
18。
处,其中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7
11。
处(见附表)。
月份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重点防范期。集中强降雨或长时间连续阴雨时段及其过后。
天内是重点防范时段。台风活动等其它极端异常天气时期,属动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国土部门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水务、气象、交通运输、旅游、公路等部门要按照分类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做好防灾工作。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明确防灾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把防灾责任落实到人、防灾任务分解到位,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早会同市地环站和有关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汛前调查、汛中排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并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支持、核实鉴定和总结上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和防灾要求拟订防灾方案;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全面清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和高陡边坡等危险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发育状况和威胁等情况,及早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严格相关防范措施,并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永久性警示标志;县水务、交通运输、旅游、公路等部门要明确职能分工,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要与国土部门在汛期前,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点四级防灾网络。积极做好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群测群防网络的核实和补充工作,责任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以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各乡镇要在县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制定隐患点应急撤离路线,向每一户受威胁的群众发放
“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各乡镇要根据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及应急抢险队伍,备足应急抢险物资,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地质灾害点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及救灾能力。
充分利用汛前时机,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征兆识别、监测巡查、临灾预警和应急防范、有效避险等宣传培训。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疏散演练和防灾工作专项培训。各有关乡镇及防灾责任单位要相应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和专项培训,着力提高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地质灾害
“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办法,应知隐患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和“四应会”(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仪器和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
24。
24。
2
天监测巡查一次,非汛期时间每。
5
天监测巡查一次,降雨期间至少每天监测巡查一次,遇到恶劣天气和异常情况要加密监测巡查频次,认真做好监测数据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应对处理并紧急上报县地灾办(县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
)。
县气象部门要与县国土部门密切合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通知给有关乡镇、部门和灾害点群测群防责任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划定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各乡镇要预先安排灾民安置地点和应急救护医护单位,灾、险情发生时,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实地灾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各自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转移受灾害威胁的居民,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有关乡镇要积极落实辖区内
2017。
2017。
年汛前完成市、县下达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任务并通过检查验收。乔木乡进一步筹措资金,加快对塔山村华盖寺山滑坡的工程治理工作,确保该工程年内竣工验收。各乡镇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实施应急排险,消除隐患;对有一定危险性的灾害隐患点,条件成熟要积极申报地质灾害搬迁治理项目,彻底消除隐患。对汛前尚未完成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任务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必须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或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易发区进行修路、建房、取土、开矿等工程活动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未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未采取评估确认措施,不得进行切坡建房、削坡建设等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各乡镇政府、财政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应急抢险救灾以及灾后重建的经费补助等;同时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本级政府负责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
本防治方案由有关乡镇负责传达到地质灾害监测点。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xx县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汛情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的防范、杜绝汛期地质灾害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我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师生安全及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严格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防汛抗洪原则,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使校园内外排水畅通,校内无积水,房屋不漏雨,室外电线、电器设施坚固完备不漏电等等,专门组织人力对全校及周边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为了确保学校内在汛期不发生险情,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全校各处进行了安全排查。
1、排查了各教室、办公室和门窗,房顶是否漏雨,对发现漏雨的地方进行了处理。现无漏雨现象;各楼门窗也完好,无隐患。
2、排查了学校用电设施、电源以及校内外的电器线路,结果都完好无损,无安全隐患。
3、组织人员排查了校园内的一些设施、排水道,对排水不畅通的下水道也都进行了清理,也排除了汛情隐患。
4、排查了学校周边环境,无险情。
二、防范措施。
2、加强值班、落实责任。加强值班,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责任到位。坚持汛期全天值班和昼夜巡查,如遇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5、利用升旗仪式对学生进行防汛度汛宣传,时时做到警钟长鸣,严厉杜绝事故的发生;
6、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注意假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学生来自四面八方,往返学校路途中可能存在落石、塌方、山洪等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加强如何预防及躲避相关知识的教育,要求家长接送学生,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学校经过自查,从各方面都已做好了防汛排险工作准备,努力确保汛期不发生险情。
xx学校2014年4月16日。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十二
第三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财政、救灾、民政、气象、交通、水利、市政、三峡水库、安监、煤监、卫生、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十一条 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保障体系,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十二条 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及时确定灾害规模、受威胁对象以及必须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等。情况危急时,应当立即通知受威胁对象撤出危险地带。
第三十三条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应当在一小时之内报告市人民政府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动员和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
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时,市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指导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抢险救灾。
第三十五条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调集人员,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交通管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对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或者妨碍抢险救灾的建(构)筑物强行拆除等措施。
因抢险救灾需要,征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交通工具、设施、设备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并依法给予补偿;拆除建(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十六条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紧急避险期间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适当补助。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安置灾民,作好社会稳定工作,并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防治工作的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灾后重建工作。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十三
2016。
394。
2011。
〕
20。
2012。
〕
53。
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及。
2016。
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2015。
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
20。
起(其中崩塌。
2
起、滑坡。
3
起、地面塌陷。
13。
起、地裂缝。
2
起),直接经济损失。
107.4。
万元。与。
2014。
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增加。
6
起,直接经济损失增加。
80.74。
万元。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丹竹镇、东华乡、寺面镇、大坡镇、大新镇、安怀镇、同和镇。全年因灾无造成人员伤亡事件。
2015。
年,我县先后遭受了第。
8
号强热带风暴“鲸鱼”和第。
22。
3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地质灾害对群众的威胁,受益人口。
782。
人。
根据广西气象台预测,
2016。
年总降水量全县平均。
1500。
~
1800。
毫米,较常年略偏多。
(
常年平均值。
1530。
毫米。
)
各季度降水总量是。
1
~
3
月总降水量桂北偏多。
1
~
3
成,桂南偏少。
1
~
2
成;
4
~
6
月总降水量大部偏多。
1
~
3
成;
7
~
9
月总降水量沿海地区偏多。
1
~
3
成,其余大部偏少。
1
~
2
成;
10。
~
12。
月总降水量大部地区偏多。
1
~
2
成。年内影响广西的台风和热带低压有。
3
~
5
个,比正常年份略有减少,但强度较常年偏强。
我县山多平地少,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多,危害重,据
2015。
年
12。
月更新统计,全县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211。
处(其中重要隐患点。
33。
处),威胁。
7968。
人生命,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
80%。
分布在农村,隐蔽性强,防控形势严峻;近年,受厄尔尼诺事件,全县降水偏多,且范围广、时序长、雨强大,极容易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此外,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切坡建房、岩溶区地下水开采等对本已脆弱的地质环境破坏和扰动不断加剧,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的机率将会不断增加。
据气象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预测,
2016。
年,我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与危害程度可能较。
2015。
年偏多、偏大,局部地区可能加重,需要重点防范。
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和岩溶地面塌陷为主,我县南部、北部等地碎屑岩和花岗岩地区仍然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的易发、多发区,我县中部石灰岩地区是岩溶地面塌陷的易发地区
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集市、厂矿、旅游景区(点)、水库下游、生产和废弃矿山、采石场、林场、工棚等人员聚集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
根据多年突发地质灾害统计分析,强降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我县全年降雨量主要集中在
5
~
9
月(汛期),全年约。
70%。
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在此时段。因此,
5
~
9
5
~
7
月重点防范日降雨量。
50。
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
3
日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
100。
毫米的时段;
8
~
9
月主要防范台风带来的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的。
48。
小时时段,这些时段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当连续降雨量达到。
200。
毫米或短时间(。
1
日或数小时)降水超过。
150。
毫米时,花岗岩和碎屑岩地区发生群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可能性大;另外,
4
月份长期阴雨天气期间各地要防范房前屋后切坡边坡小规模的崩塌地质灾害,
10。
~
11。
月需防范汛末台风登陆带来的影响。
近年,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所占比重不断增加,山区居民所在地、重大交通干线工程区、矿山开采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由于建房、修路和施工开挖、堆土(矿渣)等人为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大,局部地段易引发崩塌、滑坡;岩溶发育区工程建设、采矿活动不合理抽取地下水等易引发岩溶地面塌陷,需要全年防范。
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一是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及时协调,深入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的方针;二是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三是扎实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四是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按照全面部署、保证重点、严格督查的要求,强化监管,加强监测预警,加大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危害。
1.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
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
3.
坚持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工作原则。
4.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1.
(
镇
)
长为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落实,承担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辖区内地灾治理项目范围内工程的土地使用、树木、青苗、弃土堆放场、迁坟的解决工作。
2.
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按部门职能配合协助政府工作,负责领导本行业、指导下一级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为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
3.
县国土部门为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辖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为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落实,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
县国土、气象、水利局以及广西贵港地质环境监测站为雨量、气象实时监测单位,并根据雨量、气象和灾害隐患点情况分析可能发生的灾情,及时发布信息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监测员以及相关群众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
2.
县国土局、贵港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有资质部门进行鉴定并提出防治意见。
3.
县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地质灾害监测员开展监测工作,根据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通过信息平台为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监测员和相关群众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联系上级国土部门、地质环境监测站对新发生的灾害点进行初步鉴定,提出防治意见。
4.
乡(镇)政府为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发放明白卡,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开展监测工作;地质灾害监测员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户主是该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
5.
各行业主管部门为涉及威胁本行业作业人员、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开展监测工作。重点是落实监测员对威胁学校、公路、旅游景区(点)、水利、厂矿等设施和人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
1.
2.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该工程建设业主负责治理;
3.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受益人原则上要承担部分治理责任;
4.
5.
乡(镇)人民政府已明确作为治理业主的,对历年未竣工验收的地灾治理项目要今年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今年地灾治理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树木、青苗、弃土堆放场、迁坟的解决工作。乡镇长为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
县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地质灾害灾情处置责任单位,根据灾情级别分级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灾情处置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救灾应急办公室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工作,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点的现场指挥、救灾队伍和抢险物资的紧急调度。
1.
县国土部门。
负责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起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配合当地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负责地质灾害知识宣传、监测人员培训,指导监测员开展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组织有资质机构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鉴定评估,提出防治意见,设立警示牌或警示标志;负责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国家及自治区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立项,并组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实施,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行初步竣工验收;负责牵头组织雨量监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分析会商以及发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明白卡发放;参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工作。
2.
县住建部门。
负责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制定相应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对遭受地质灾害破坏的房屋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估;负责做好在易发区内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过程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经评估认为该区域不适合进行拟建设项目的,不得批准项目规划选址、不得批准进行建设;责成项目业主落实因为工程建设而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规避在地质灾害威胁区及周边选址;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3.
县市政部门。
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包括负责组织对各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市政设施巡查、排查和监测,将影响市政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市政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各类垃圾处理场监测,防止垃圾垮塌引发灾害;当地质灾害威胁到市政设施及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市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恢复市政设施功能。
4.
县公路、交通部门。
负责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交通工具和行人的安全。包括各类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改扩建项目)周边的地质灾害预防;组织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负责组织监测排查出的地质灾害点并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各类交通设施的监管和后期维护管理,将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纳入交通设施安全维护日常工作中;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公路、航道、码头时,公路、交通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及时制定应急抢险、抢修疏通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恢复交通、航运。
5.
县水利部门。
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包括负责在建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防治工程质量监管;负责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后期维护的监管,做好水利设施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负责组织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负责水文、水情以及因山洪引发地质灾害分析预测,发现洪灾险情,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洪水引发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当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威胁到水利设施及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6.
县安监部门。
和周边人民群众安全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负责制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7.
县民政部门。
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情况;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灾区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工作;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工作,并按规定给予重灾户救济补助;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
8.
县旅游部门。
负责旅游景点区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治理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立即停止组团到灾区旅游,并及时做好组织灾区游客撤离、救援等工作。
9.
县公安部门。
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地质灾害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
10.
县消防大队。
负责地质灾害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维护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秩序,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
11.
县卫生部门。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负责采取措施,作好灾后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医院区域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和防治工作。
12.
县教育部门。
负责学校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防治工作,负责学校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排查,建立群测群防监测制度,制定具体的防灾措施,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每个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
13.
县气象部门。
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处置期间的气象信息,同时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定期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连续雨天要加密预报。
14.
县财政部门。
负责筹集调度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和救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国家及自治区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并负责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15.
县监察部门。
负责对有关部门、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以及灾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重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查处。
16.
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加强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巡回检查、排查,建立群测群防监测制度,制定具体的防灾措施,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并认真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工作,发放明白卡。编制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每个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确定防灾重点,明确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确定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医疗救治、救灾物质供应等具体应急抢险救灾措施。负责辖区内今年地灾治理项目范围内工程的土地使用、树木、青苗、弃土堆放场、迁坟的解决工作。
17.
村委(社、组)。
负责协助乡(镇)政府落实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预案;负责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协助乡镇政府确定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负责组织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工作并对监测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检查,上报监测情况。负责督促检查监测设施保护和监测点记录上报工作;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1.
汛期落实监测人员加强监测。
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2.
在滑坡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
3.
在滑坡体前沿严禁开挖边坡。
在滑坡体上及其影响范围内严禁新建建筑及随意开挖坡脚;
4.
在滑坡体后壁上部修建防渗漏排水沟,集中排水。
防止流水冲刷浸润滑动面;
5.
在滑坡体前沿修建挡土墙。
并留设排水孔。
6.
砍除招风植被,减少风力对滑坡体的牵引力;
7.
8.
有条件的及时搬迁避让。
1.
汛期落实监测人员加强监测。
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2.
在崩塌体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
3.
在崩塌体前沿严禁开挖边坡。
在崩塌体上及其影响范围内严禁新建建筑及随意开挖坡脚;
4.
清除崩塌体后缘破碎岩石。
削方减载,减小山体坡角。
5.
在崩塌体上方后部修建防渗漏排水沟。
防止降水沿裂缝和软弱面下渗。
6.
砍除招风植被,减少风力对崩塌体的牵引力;
7.
8.
有条件的及时搬迁避让。
1.
汛期落实监测人员加强监测。
加强巡查,及时掌握泥石流危险区赋水状态,发现险情及时向下游群众发出警报;
2.
在泥石流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
3.
在泥石流易发区下游、冲沟出口处严禁修筑建筑物。
4.
在山上植树造林保护植被。
做好山区绿化。
增加抵御灾害能力。
5.
6.
有条件的及时搬迁避让。
1.
落实监测人员加强监测。
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
2.
及时划定的塌陷危险区范围。
对进入塌陷危险区的道路进行封堵。
在塌陷危险区周围设置警示牌。
禁止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
3.
对开裂房屋进行鉴定,随时监测塌陷区及周边房屋的变化情况。
发现灾情加重。
应采取避让措施。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
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外,严禁在塌陷危险区范围、采空区上方施工作业;
5.
严厉打击取缔私开矿井。
避免形成新的非法采空区;
6.
严禁在村庄下面的采矿活动。
7.
有条件的及时搬迁避让。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涉及的部门多,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的特点,防不胜防。但它确实是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为了确保一方平安,我们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协调配合。
1.
各级人民政府、县各地灾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本辖区、本行业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落实。
2.
调整完善平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县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府办、国土、住建、交运、公路、水利、公安、消防、民政、财政、教育、安监、卫生、环保、旅游、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抢险救灾应急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在相关部门抽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抢险救灾应急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抢险救灾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县消防大队、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从消防、国土、安监、公安、民政等部门抽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协调指挥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时的抢险救灾和安置工作。
3.
各乡(镇)参照成立相应机构,成员应扩大到村一级。
4.
2016。
年
4
月
25。
日前,书面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7825381。
邮箱。
:pndhz7825381@。
5.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要在责任状中分别明确。责任状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监制。县政府与有关部门、乡镇政府签订责任状;各乡镇政府与确定为市、县、区重点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易发区的村组(企业、社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监测员签订责任状;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监测员以及国土资源管理所签订责任状,落实监测和预防责任制。
1.
2.
凡是列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制定“一点一预案”。
3.
按照方案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1.
70%。
以上,列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和学生,宣传普及率要达到。
90%。
以上。县政府根据上级的要求,或实际工作的需要,负责这项工作的具体部署,乡镇政府、村公所及当地教育部门负责提出培训计划,并落实场地,召集群众和学生,报当地国土部门,由国土部门负责宣传培训工作。涉及的培训费用由当地财政统一负责,或按分工各自承担。
2.
其他各部门、各行业根据需要,提出培训计划,并落实场地,报国土部门,由国土部门负责宣传培训工作。
3.
4.22。
世界地球日”、“。
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和“。
6.25。
土地日”开展宣传咨询等活动。
1.
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逐级落实防灾责任制。将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乡镇、村(社区)、屯和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已发现和新发现的灾害点要逐点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员、预警信号、人员财产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抢险措施。列为区、市、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要以村组干部为骨干力量,必须落实每个点都有监测员。其他地质灾害点,可以落实村组干部、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村民为监测员。对责任人员、监测人员已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新发现的灾害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
2.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制。对发现的每一个灾害点,都要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员,并配备必要的监测工具,落实监测员补贴。监测员由灾害点所在地具有较强责任心的人员担任,负责上传下达和监测工作,村(组)、企业、社区负责人要加强与监测员联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指定专门领导负责与组、企业、社区联络。
每个地质灾害点监测记录,按统一表格填写。
监测记录表格由国土部门发放到监测员手上。若监测数据无重大异常变化,每月月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及国土所;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加密监测。各基层组织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掌握情况,分析险情,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并及时把情况向上一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协助监测和指导防灾救灾工作。
3.
学习先进经验,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乡镇可参照其他地质灾害防治先进经验,由党委、政府下文,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治责任等任务,具体落实到乡镇各部门、各村、社区的领导。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汛期。
24。
24。
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汛期要坚持。
24。
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对辖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各有关责任人、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群众及时避让。
2.
严格执行灾情“。
161。
”速报制度。即发生大型地质灾害要在。
1
小时内上报;发生中型地质灾害要在。
6
小时内上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要在。
1
天内上报。对因故影响信息报送工作的,视情况通报批评,对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县人民政府值班电话:
7822170。
传真。
7823987。
;县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
7822134。
传真:
7835242。
1.
县国土资源局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信息通讯平台,保证信息畅通。一是要建立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名单表,核实有效电话联系方式,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畅通。二是县国土资源局要利用通讯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2.
加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会商,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国土资源与水利、气象部门要做好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精度,及时发布信息,为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3.
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用水平,提前做好防灾避灾各项准备。
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分为五个等级,根据等级内容,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预报预警。
5
级,表示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应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及时采取避让措施,全部撤离危险区。
预报预警。
4
级,表示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应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采取避让措施,果断撤离危险区。
预报预警。
3
级,表示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连续的。
3
级地质灾害预警,注意组织受威胁群众采取避让措施。
预报预警。
1
2
级,为合并表示,表示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在气象电视播报节目时,不对社会播报。
汛前排查。
4
月前,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职责,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汛期,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巡查。发现新的地质灾害,或原来的灾害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应及时报国土部门,由国土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对这些地质灾害点进行鉴定评估,提出防治意见。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防治意见,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24。
小时值班,及时了解水情、雨情、气象、灾情、险情,按规定请示、报告、传达,并认真作好记录。同时有关部门要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
汛后复查。对汛前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同时将核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1.
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力度。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是解除地质灾害威胁的有效措施,是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包括上级立项要求配套的资金,加强治理,解除隐患。国土等有关部门,按各自渠道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
2.
对于对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应急出勤补助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人员、监测员补助经费、通信经费等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具体补助标准以县政府批复为准),要将其纳入财政预算。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应急队伍,落实人员,配备必要装备,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完善应急机制和相关制度,提高快速反应和抢险救灾能力。
1.
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监察、国土、安监、民政、水利、建设、交运、公路、教育、工信等部门不定期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采取听汇报、检查记录材料、实行核查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
(
1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成立情况;
(
2
)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情况;
(
3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落实情况;
(
4
)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放、登记、统计情况;
(
5
)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及落实情况;
(
6
)落实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情况;
(
7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
8
)地质灾害灾情资料登记建档情况;
(
9
)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培训普及情况;
2.
责任追究。
各乡镇、各部门签订《。
2016。
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所联系的地质灾害防治点负监督、检查责任。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性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防治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奖励制度。
学校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篇十四
题“城镇化与减灾”
5月10日至16日(5月12日为“防灾减灾日”)。
:安保处、德育处、各分校。
1.防震减灾活动启动仪式(5月12日)。
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国旗下讲话主题《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防灾减灾宣传周正式启动。
2.防震减灾宣传活动。(5月12日至16日)。
(1)利用12日的国旗下讲话进行防灾减灾周动员活动;。
(2)5月7日至13日,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展板宣传防灾减灾知识。
(3)通过学校律法先锋社团,以律法先锋小报的形式向师生普及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防灾减灾常识。
3.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教育活动。
(3)5月13日早上大课间,开展防震应急避震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
4、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5月14日安保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的教学楼(楼道、教室、功能室等)、校园环境、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2.强化责任,严密组织,确保防灾减灾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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