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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一
衡水市爱心联合会创办于20xx年,起源于网络,成员来自衡水各界,大家以自愿为原则再加以纪律凝聚成团努力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力量。联合会以“传递爱心、服务社会”为宗旨;以“爱·和谐·家园”为理念;以“扶危帮困,关爱他人”为组织活动原则。目标是以弘扬爱心为主线,以爱能温暖人世间,希望用我们的行动激起人们关爱的热情、让人们多一分关爱少一分冷漠,同时也培养、唤起衡水人的社会责任感与社会公德意识,展示出当代衡水人的精神风貌。
1、在调研过程中,首先对联合会成员的情况作了统计:当前联合会成员共有30人,所有成员均来自衡水各界,其中,专科以上学历有10人,专科以下学历有3人。联合会所有成员的平均年龄是31岁。他们都是企业的负责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2、同时,我们我们还对被资助对象做了调研:从2004年起至今,联合会已成立十年,通过联合会得到资助的有30人。被资助的多为成绩优异的贫困大学生,他们都来自衡水地区,都是考取国家重点高校的学生,平均年龄21岁。
组织运作资金来源于企业及个人资助,运作资金为3万元。
为了方便工作的开展和进行,爱心联合会在会长的领导下,设立副会长及秘书长的职务,副会长7人,分别负责财务、办公室、外联、宣传、策划等;秘书长一人,主管秘书处,并配合会长做好全面工作。
爱心联合会的主要活动,是围绕我市的贫困人群,残障人士,以及那些需要社会帮助理解的人群展开,除了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之外,更多的精力帮助一些有爱心的企业以及个人,建立一个良好的,不受其他外界所干扰的沟通的平台。活动主要以义演捐款的形式进行,活动周期不定。
当前,服务青少年群体是共青团工作的一大重点,各界人士在资金、精力上对此项工作均给予高度支持,青少年工作开展较为顺利。但是,在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过程中,联合会确实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
1、组织运行遇到的主要困难是资金不足,由于资助的人数和资金的限制,青年社会组织存在资金不足的状况。
2、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社会成员参与青年社会组织活动的'自发性较差,联合会在组织活动中很难抓到重点,受自身条件所限,许多实效性活动未能开展。
爱心联合会希望政府能够对青年社会组织已于关注,协助宣传,能够因地制宜的对爱心联合会给予所需支持,推动相关工作加速发展,提高社会关注度。
随着爱心联合会工作的日趋完善,我们将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引导和激励广大群众参与。相信在衡水爱心联合会的共同努力之下,衡水人的社会责任感与社会公德意识能够得到加强和彰显,可以更好地展示出当代衡水人的精神风貌。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二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离婚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家庭的不稳定则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由此可见,离婚不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昔日曾共同生活、亲密接触乃至有过甜蜜时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终人散、分道扬镳。笔者分别从我院近十三年的离婚案件进行了分析比较,并从近三年来审结的离婚案件中随机抽取了100件(判决和调解的案件)进行了分析,得出以下一些微薄的结论,并提出一点拙见,以供大家参考。
一.从1991年——20xx年十三年来离婚案件的数量分析。
年份19911992199319941995。
(说明:因从20xx年开始实行大民事统计,为了进行比较,从1991年起统一按大民事统计方法进行统计)。
二、通过对近三年判决和调解结案的离婚案件抽样分析,离婚案件在实体上的新特点。
(一)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
结婚不到一年的有5件,占5%;结婚1—3年的15件,占15%;结婚3—5年的16件,占16%;结婚5—的30件,占30%;结婚10—的25件,占25%;结婚20年以上的9件,占9%。
(二)、年龄比较小,离婚率较高。
30岁以下离婚的占46.5%,30—40岁的离婚的占34.5%,40—50岁离婚的占13.5%,50岁以上离婚的占5%。
(三)、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
女方起诉为58件,占58%;男方起诉为42件,占42%。男方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和及无感情基础、女方有婚外情、经济纠纷及对性生活不满;而女性提出的离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经济纠纷及男方有罪。
(四)、离婚的原因比较集中。
从分析表明,离婚的原因主要有:(1).因一方存在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25件,占25%;(2).因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矛盾而导致离婚的23件,占23%;(3).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长期分居而导致离婚的17件,占17%;(4)因双方感情不合分居而离婚的11件,占11%;(5)因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的8件,占8%;(6).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4件,占4%(7).因一方被判处刑法而离婚的3件,占3%;(8).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婚的2件.占2%;(9)因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的2件,占2%;(10).一方因网恋而导致离婚的1件,占1%。(11).其他案件4件,占4%。
(五)、通过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比例高,有88件,占88%。(不包括撤诉案件在内)。
三、在程序上的新特点。
(一)、举证困难。在证实夫妻感情破裂方面的证据主要是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其他相关的书证和证人证言比较少。书面证据主要就是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大部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证据也不是很充分,从统计的判决准予离婚的57件案件中,只有结婚常住人口登记卡,当事人的陈述的有42件,占70%。大部分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是因为证据不足,从统计的12件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因证据不足的为8件,占67%。
(二)、公告送达的案件为11件,直接送达的为89件。
(三)、缺席的比例高,缺席审理的为24件,占24%。
(四)、调解的比例比较低,调解结案的为31件,占31%。判决结案的为69件,占69%。(20xx年我院一般民商案件的调解率为46%)。
(五)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短期内(在6个月到一年内)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高,有19件,占19%;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判决准予离婚的比例高,19件中被判准予离婚的为18件,占95%。
三、上述现象存在原因的分析。
(一)、为何离婚案件长期以来一直居高不下?
笔者以为:
从婚前感情基础来分析。现在在外打工的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特别是农村的年轻人,打工与异性接触的机会大,又没有父母的监督和帮助,恋爱比较自由。但也产生一个负面作用,双方了解不是很深时,就已经进行同居生活。从分析表明,婚前恋爱时间不到一年占18%,特别是早婚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结婚时一方未到婚龄的占15%。
从婚后的感情建立来分析:结婚的时间长短中分析,就会发现,结婚的时间的长短与年龄成正比例,30岁以下,一般结婚在10年以内,从时间上结婚10年以内的比例为36%;从年龄分析上30岁以下离婚的占46.5%。即年龄越小,其结婚的时间越短,夫妻之间的感情还不很牢固,加上年轻气盛,说离就离。但大部分都已生育了子女,孩子也比较小,认为孩子小越好办,对孩子的感情上不会有较大的影响。随着年龄的增大,结婚的时间越长,一方面夫妻的感情比较深厚,不易破裂;另一方面,随着孩子长大,双更多的要考虑孩子的感情及其影响,也就会比较理智。
从离婚的原因来分析:年轻的夫妻离婚,大部分是因为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长期分居而导致离婚。本来婚前基础不牢,结婚的时间不长,夫妻如果一方外出打工或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打工,夫妻长期分居生活,感情就会慢慢变淡,很难经得起冲击。另外,外出人员一般年收入在1.5万—2万元,和在家乡的收入反差强烈,从而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一旦有什么波折,及易导致离婚。
(二)、为何30岁以内的离婚率较高(达46.5%)。
以前在农村,一谈到离婚,就觉得十分丢人。现在农村的青年在外打工的比较多,他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多,见得世面比原来的要宽阔的多。人们的生活观和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加上现在的电子信息高速发展,人们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离婚的案件及离婚程序了解的比较清楚。夫妻之间实在和不来,能够比较理智的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另一个方面,由于受到外面的精彩世界的诱惑,一些人开始对自己在家务农的结发之妻感到不满,想方设法通过婚外情来寻找满足,有的想干脆加以抛弃。
(三)、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
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妇女在家庭中经济地位提高,不再忍气吞声,一旦对婚姻不满,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离婚后,妇女有能力自己独立生活。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男人对外交往比较多,接触危及婚姻关系的不良因素的几率比较大,相对女方更容易受外界影响,比如有的丈夫养成了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有的丈夫不尊重妻子,对妻子任意打骂,还有的与他人同居,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欧美男性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太太有外遇、要求太多、无法与亲戚很好相处及婚姻对自由限制过多。而妻子提出的离婚理由更多,主要有:丈夫大男子主义、不关心体贴妻子、婚外性关系、嗜酒及赌博、婚姻暴力(对妻子进行身体和心理虐待)、个性不合、性生活问题及财务困难等。
(五)、离婚原因比较集中的体现在婚外情方面。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三
从上面的分析表明,因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比例位居第一。成年人的婚外情,尤其是男性所占的比例要高于女性。从分析的数据反映,男性为15件,女性为10件,比例为1.5:1。据北京某区调查,由“第三者”插足而引起的离婚在1982年占总数的14%,1983年占30%,1988年达到了40%左右。在上海徐汇区的调查,随机抽出的633件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或双方有婚外情的占了35%。武汉某区1995年1—7月受理离婚案件480件,其中因“第三者”插足的占了60%以上。而婚外情中,真正纯感情交往的比例比较小。大部分都与性有关。巴尔的摩的心理学家葛莱丝针对发生外遇的男女所做的研究发现,75%的男性表示性欢愉是让他们“偷腥”的主要原因,但只有35%的女性如此表示。77%的女性认为发生婚外情的理由常常是“陷入恋爱之中”,而这个比例在男性中只有43%。②婚外性关系的背后也隐藏着种种动机:对幻想的爱与性的追求,或对浪漫的寻求;好奇心(尤其是那些没有什么婚前性检验的人);妇女想证实自己的吸引力,男子想证实自己的男性气质;各种原因引起的性自卑;性厌烦;性试验;对自己伴侣的报复(即使是不让对方知道);偶然遇到实现妄想的机会,以及想验证一下自己的能力。对于有些人来说,婚外性关系的吸引力,在于其秘密性,他们说“猥亵”的性比“合法”的性更令人满足等等。当然也有出于性需要未能满足的情况。旅游、节假日、离家在外和晚会等,都会是引起婚外性关系的潜在因素,但通常只是短暂的。由于现在男女在外打工,机会都很多,这就增加了亲热的机会,使得婚外性关系更有可能。除此之外,大部分以夫妻感情不合、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矛盾为由的案件中,其实际上就隐含了夫妻性生活不协调的原因在内。新近上海的一份调查报告则明确表明,自1984年以后明确提出因性生活问题而离婚的人数明显增加,目前在离婚夫妇中有23%以上认为性生活不和谐而不愿意将家庭维持下去,还有36%的离婚缘由系“第三者”插足所致。这样,直接由性因素造成的再加上“第三者”插足所致,在离婚案例中竟有半数以上与性有关。
(六)、现在。
离婚案件在程序上出现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离婚案件有其独特的特点。
1.突出表现离婚案件的证据缺乏与离婚率高的矛盾。离婚案件涉及的主要是人身关系,尤其是感情方面的事,是人的内心的思想活动,只有当事人本人最清楚,别人只能从一些表面现象去摧测,加上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大家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宁愿建一座庙,不愿拆一桩婚姻”的思想,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人是比较困难,但有些案件事实是众所周知的,又没有人肯出来作证,另一方当事人又不答辩和参加开庭,通常如果是第一起诉的,以证据不足判决不准离婚。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的,一般仅以原告的陈述就判决离婚。
2.公告送达的案件增多,案件事实无法查清,处理上随意性较大。在实践中,一方因下落不明,其原因主要有在外打工,从未与家人联系,一般与家人联系,只要其家人不说,仍无法查找其下落;还有就是一方本来是外省人(多数是女方),如果夫妻关系发生矛盾,大多数是一走了之;另外就是一方(也多为女性)存在婚外情,干脆家庭与情人远走高飞。而另一方又常因计划生育被罚款,这时起诉到法院,只有通过公告送达。这类案件在证据方面也是不很充分,但通常多会被判决离婚。
3.对待离婚案件的观点正在发生变化。大部分办理离婚案件的法官认为,离婚案件是涉及个人的隐私问题,因充分体现个人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对方同意离婚,不管是否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调解离婚的除外),一律判决离婚。不再重视调解的方式结案。
4.同样是审理一件民事案件,对于离婚案件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要高于其他案件,而且从效益的角度来讲,又是比较低,因而大部分法官对于离婚案件并不是十分的重视。往往抱有一种吃力不讨好的感觉,所以在处理上,主观随意性比较大,很少去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5.第二次起诉在一定的意义上变成了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又一新的标准。笔者在上述的分析中也提到,第一次起诉如果证据不足,被判决不准离婚后。通常法官会对当事人解释只有等下次起诉,当事人也会认为第二次起诉,法院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而实践中,在当事人第二次起诉后,即使证据不是很充分,一般也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里的理由一般有两种,一是依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以上,视为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二是以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的夫妻关系没有能够改善,因而认定其夫妻感情确以破裂。
四、思考与建议。
民事案件无小事。单个看起来离婚案件只是一个家庭的问题,也有人认为离婚案件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在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不仅在数量上占据较大的比例,而且离婚案件也是最为复杂,且最为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一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好或不妥,极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各类报纸也经常登有这类报道。
(一)、端正认识,抓好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但是在我国,犯罪学家、临床心理学家分别证实了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及儿童罹患心理、精神疾病与家庭环境的关系。临床心理学的大量统计数据说明,亲生父母离异的过程和结果,都对孩子尤其是幼龄孩子造成不可避免的心理伤害,他们的孤独、自卑、怨恨等不让良情绪可能导致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因此,应重视对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这需要法官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工作。这又与司法效率相冲突。通常,我们对待事关重大社会生活特殊类型的案件,成立专门的法庭进行审理,如少年法庭,军人维权法庭等。在这里笔者有一个建议,即各基层法院成立一个专门的婚姻家庭法庭。配备一些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和适当的女法官,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开当事人的思想疙瘩,尽量挽回一个家庭。对这样的专门的法庭,不宜定经济指标,对它以一高一低两个比率来进行考量,即以调解结案率(高)和当事人重复起诉率(低)。
(二)、注重证据,加强职权干预。
婚姻案件不能把它简单当作一般的民事案件来处理。它不仅解决双方当事人的感情问题,还要附带解决财产、子女问题。对单纯的夫妻感情,我们没有必要过多的加以干预,但对于因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家庭暴力、重婚等原因导致的离婚,还是有必要以公职权加以干预,以更好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婚姻家庭关系。对于一些当事人确因证据不足,但又必须逃离枷锁婚姻(这里把一方利用婚姻家庭之名实行对另一方的虐待称之为枷锁婚姻),应给予一定的帮助,即可以增加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范围。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
目前,我国婚姻家庭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不断的增多,夫妻平等、团结和睦的家庭已成为当代社会婚姻家庭的主流。但是,由于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人们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在发生变化。婚外性行为的现象正在冲击着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一些舆论导向只注重自身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其担当的社会责任。大部分人认为现在离婚率高的原因是年轻人看电视、电影多了,受其中的影响大深所致。我们要宣传社会主义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它是文明社会的基石,它为男女的性生活提供了最安全、最健康、最合法、最自由的空间;为儿童社会化提供了最适应的场所。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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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对公业务及储蓄、* 、* 业务等
认识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大学校园就像一个小社会,入学已经两年了,我们已经渐渐地适应了这个小社会的生活,然而作为大,接触社会,适应社会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暑假作为一个很好的接触社会的契机自然不可浪费。于是继“三下乡”社会实践结束后,我于7月12日至7月28日在中国信合营业部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实习。此次实习的目的主要是在于一步了解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宗旨,其次就是锻炼自己的社交能力,丰富自己的社会经验。
经过在信合调研实习,我从客观上对自己在学校里所学的知识有了感性的认识,使自己更加充分解了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我这次实习所涉及到的内容主要是会计业务(对公业务)和储蓄业务,其他一般了解的有* 业务,* 业务。从这些业务上,我对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有了一些初步的认识。
在这个经济发展的关键时刻,作为国家经济机构核心的金融,无疑应当起到宏观调控的杠杆作用。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是控制局部经济过热,重在调整结构。
长期以来,存贷利差一直是我国银行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而众多银行均简单依靠存贷利差获取利润,所产生的结果必然是追逐热门行业,垒大户等现象的发生。这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高度依存关系也加大宏观调控的难度。
银行的发展有赖于整体经济环境的回好,但经济的健康运行并不是依靠银行无原则地放贷就可以完成的。这不仅需要银行通过对宏观调控经济整体形势的研究审慎确定信贷方向,同时也必须对我国目前这种简单的依赖存贷利差,特别是依赖对公业务获取利润的盈利模式加以改变。这种对银行可以形成一个稳定的利润来源,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企业,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淡化对公业务,使某些企业更加珍惜来之不易信贷资金,提高企业的资金运用水平,防止企业盲目扩张,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意识;对政府,可以降低经济调控的难度,避免因为银行与企业 高度依存关系,而造成的在宏观调控政策实验中投鼠忌器现象的发生。
当然,银行调整盈利模式并不是鼓励银行放弃对企业的支持,而是要求银行在强化对自身抗风险能力的同时,将信贷资金真正送到规范运作,效益良好的企业手中。金融的稳定性,才是企业对经济最大的也是最少持续的支持。
俗话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些基本的业务往往是不能在书本上彻底理解的,所以基础的实物尤其是显得重要,特别是目前的就业形势下所反映的高级技工的工作机会要比大学本科生大,就是因为他们的动手能力要比本科生强。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如果我们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实践结合在一起,用实践来检验真理,使一个本科生具备较强的处理基本任务的能力与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这才是我们学习与实习的真正目的。
这半个月的实习,我认为对我今后走向社会祈祷了一个桥梁的作用。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向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的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与人文明相处等一些做人处事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公司领导和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会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只有通过不断实践,才能使自己更加成熟。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五
年份19911992199319941995。
(说明:因从20xx年开始实行大民事统计,为了进行比较,从1991年起统一按大民事统计方法进行统计)。
二、通过对近三年判决和调解结案的离婚案件抽样分析,离婚案件在实体上的新特点。
(一)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
结婚不到一年的有5件,占5%;结婚1—3年的15件,占15%;结婚3—5年的16件,占16%;结婚5—的30件,占30%;结婚10—的25件,占25%;结婚20年以上的9件,占9%。
(二)、年龄比较小,离婚率较高。
30岁以下离婚的占46.5%,30—40岁的离婚的占34.5%,40—50岁离婚的占13.5%,50岁以上离婚的占5%。
(三)、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
女方起诉为58件,占58%;男方起诉为42件,占42%。男方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和及无感情基础、女方有婚外情、经济纠纷及对性生活不满;而女性提出的离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经济纠纷及男方有罪。
(四)、离婚的原因比较集中。
从分析表明,离婚的原因主要有:(1).因一方存在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25件,占25%;(2).因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矛盾而导致离婚的23件,占23%;(3).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长期分居而导致离婚的17件,占17%;(4)因双方感情不合分居而离婚的11件,占11%;(5)因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的8件,占8%;(6).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4件,占4%(7).因一方被判处刑法而离婚的3件,占3%;(8).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婚的2件.占2%;(9)因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的2件,占2%;(10).一方因网恋而导致离婚的1件,占1%。(11).其他案件4件,占4%。
(五)、通过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比例高,有88件,占88%。(不包括撤诉案件在内)。
三、在程序上的新特点。
(一)、举证困难。在证实夫妻感情破裂方面的证据主要是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其他相关的书证和证人证言比较少。书面证据主要就是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大部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证据也不是很充分,从统计的判决准予离婚的57件案件中,只有结婚常住人口登记卡,当事人的陈述的有42件,占70%。大部分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是因为证据不足,从统计的12件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因证据不足的为8件,占67%。
(二)、公告送达的案件为11件,直接送达的为89件。
(三)、缺席的比例高,缺席审理的为24件,占24%。
(四)、调解的比例比较低,调解结案的为31件,占31%。判决结案的为69件,占69%。(20xx年我院一般民商案件的调解率为46%)。
(五)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短期内(在6个月到一年内)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高,有19件,占19%;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判决准予离婚的比例高,19件中被判准予离婚的为18件,占95%。
三、上述现象存在原因的分析。
(一)、为何离婚案件长期以来一直居高不下?
笔者以为:
从婚前感情基础来分析。现在在外打工的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特别是农村的年轻人,打工与异性接触的机会大,又没有父母的监督和帮助,恋爱比较自由。但也产生一个负面作用,双方了解不是很深时,就已经进行同居生活。从分析表明,婚前恋爱时间不到一年占18%,特别是早婚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结婚时一方未到婚龄的占15%。
从婚后的感情建立来分析:结婚的时间长短中分析,就会发现,结婚的时间的长短与年龄成正比例,30岁以下,一般结婚在10年以内,从时间上结婚10年以内的比例为36%;从年龄分析上30岁以下离婚的占46.5%。即年龄越小,其结婚的时间越短,夫妻之间的感情还不很牢固,加上年轻气盛,说离就离。但大部分都已生育了子女,孩子也比较小,认为孩子小越好办,对孩子的感情上不会有较大的影响。随着年龄的增大,结婚的时间越长,一方面夫妻的感情比较深厚,不易破裂;另一方面,随着孩子长大,双更多的要考虑孩子的感情及其影响,也就会比较理智。
从离婚的原因来分析:年轻的夫妻离婚,大部分是因为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长期分居而导致离婚。本来婚前基础不牢,结婚的时间不长,夫妻如果一方外出打工或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打工,夫妻长期分居生活,感情就会慢慢变淡,很难经得起冲击。另外,外出人员一般年收入在1.5万—2万元,和在家乡的收入反差强烈,从而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一旦有什么波折,及易导致离婚。
(二)、为何30岁以内的离婚率较高(达46.5%)。
以前在农村,一谈到离婚,就觉得十分丢人。现在农村的青年在外打工的比较多,他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多,见得世面比原来的要宽阔的多。人们的生活观和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加上现在的电子信息高速发展,人们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离婚的案件及离婚程序了解的比较清楚。夫妻之间实在和不来,能够比较理智的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另一个方面,由于受到外面的精彩世界的诱惑,一些人开始对自己在家务农的结发之妻感到不满,想方设法通过婚外情来寻找满足,有的想干脆加以抛弃。
(三)、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
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妇女在家庭中经济地位提高,不再忍气吞声,一旦对婚姻不满,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离婚后,妇女有能力自己独立生活。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男人对外交往比较多,接触危及婚姻关系的不良因素的几率比较大,相对女方更容易受外界影响,比如有的丈夫养成了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有的丈夫不尊重妻子,对妻子任意打骂,还有的与他人同居,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欧美男性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太太有外遇、要求太多、无法与亲戚很好相处及婚姻对自由限制过多。而妻子提出的离婚理由更多,主要有:丈夫大男子主义、不关心体贴妻子、婚外性关系、嗜酒及赌博、婚姻暴力(对妻子进行身体和心理虐待)、个性不合、性生活问题及财务困难等。
(五)、离婚原因比较集中的体现在婚外情方面。
从上面的分析表明,因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比例位居第一。成年人的婚外情,尤其是男性所占的比例要高于女性。从分析的数据反映,男性为15件,女性为10件,比例为1.5:1。据北京某区调查,由“第三者”插足而引起的离婚在1982年占总数的14%,1983年占30%,1988年达到了40%左右。在上海徐汇区的调查,随机抽出的633件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或双方有婚外情的占了35%。武汉某区1995年1—7月受理离婚案件480件,其中因“第三者”插足的占了60%以上。而婚外情中,真正纯感情交往的比例比较小。大部分都与性有关。巴尔的摩的心理学家葛莱丝针对发生外遇的男女所做的研究发现,75%的男性表示性欢愉是让他们“偷腥”的主要原因,但只有35%的女性如此表示。77%的女性认为发生婚外情的理由常常是“陷入恋爱之中”,而这个比例在男性中只有43%。②婚外性关系的背后也隐藏着种种动机:对幻想的爱与性的追求,或对浪漫的寻求;好奇心(尤其是那些没有什么婚前性检验的人);妇女想证实自己的吸引力,男子想证实自己的男性气质;各种原因引起的性自卑;性厌烦;性试验;对自己伴侣的报复(即使是不让对方知道);偶然遇到实现妄想的机会,以及想验证一下自己的能力。对于有些人来说,婚外性关系的吸引力,在于其秘密性,他们说“猥亵”的性比“合法”的性更令人满足等等。当然也有出于性需要未能满足的情况。旅游、节假日、离家在外和晚会等,都会是引起婚外性关系的潜在因素,但通常只是短暂的。由于现在男女在外打工,机会都很多,这就增加了亲热的机会,使得婚外性关系更有可能。除此之外,大部分以夫妻感情不合、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矛盾为由的案件中,其实际上就隐含了夫妻性生活不协调的原因在内。新近上海的一份调查报告则明确表明,自1984年以后明确提出因性生活问题而离婚的人数明显增加,目前在离婚夫妇中有23%以上认为性生活不和谐而不愿意将家庭维持下去,还有36%的离婚缘由系“第三者”插足所致。这样,直接由性因素造成的再加上“第三者”插足所致,在离婚案例中竟有半数以上与性有关。
(六)、现在。
离婚案件在程序上出现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离婚案件有其独特的特点。
1.突出表现离婚案件的证据缺乏与离婚率高的矛盾。离婚案件涉及的主要是人身关系,尤其是感情方面的事,是人的内心的思想活动,只有当事人本人最清楚,别人只能从一些表面现象去摧测,加上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大家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宁愿建一座庙,不愿拆一桩婚姻”的思想,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人是比较困难,但有些案件事实是众所周知的,又没有人肯出来作证,另一方当事人又不答辩和参加开庭,通常如果是第一起诉的,以证据不足判决不准离婚。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的,一般仅以原告的陈述就判决离婚。
2.公告送达的案件增多,案件事实无法查清,处理上随意性较大。在实践中,一方因下落不明,其原因主要有在外打工,从未与家人联系,一般与家人联系,只要其家人不说,仍无法查找其下落;还有就是一方本来是外省人(多数是女方),如果夫妻关系发生矛盾,大多数是一走了之;另外就是一方(也多为女性)存在婚外情,干脆家庭与情人远走高飞。而另一方又常因计划生育被罚款,这时起诉到法院,只有通过公告送达。这类案件在证据方面也是不很充分,但通常多会被判决离婚。
3.对待离婚案件的观点正在发生变化。大部分办理离婚案件的法官认为,离婚案件是涉及个人的隐私问题,因充分体现个人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对方同意离婚,不管是否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调解离婚的除外),一律判决离婚。不再重视调解的方式结案。
4.同样是审理一件民事案件,对于离婚案件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要高于其他案件,而且从效益的角度来讲,又是比较低,因而大部分法官对于离婚案件并不是十分的重视。往往抱有一种吃力不讨好的感觉,所以在处理上,主观随意性比较大,很少去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5.第二次起诉在一定的意义上变成了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又一新的标准。笔者在上述的分析中也提到,第一次起诉如果证据不足,被判决不准离婚后。通常法官会对当事人解释只有等下次起诉,当事人也会认为第二次起诉,法院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而实践中,在当事人第二次起诉后,即使证据不是很充分,一般也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里的理由一般有两种,一是依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以上,视为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二是以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的夫妻关系没有能够改善,因而认定其夫妻感情确以破裂。
四、思考与建议。
民事案件无小事。单个看起来离婚案件只是一个家庭的问题,也有人认为离婚案件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在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不仅在数量上占据较大的比例,而且离婚案件也是最为复杂,且最为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一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好或不妥,极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各类报纸也经常登有这类报道。
(一)、端正认识,抓好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但是在我国,犯罪学家、临床心理学家分别证实了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及儿童罹患心理、精神疾病与家庭环境的关系。临床心理学的大量统计数据说明,亲生父母离异的过程和结果,都对孩子尤其是幼龄孩子造成不可避免的心理伤害,他们的孤独、自卑、怨恨等不让良情绪可能导致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因此,应重视对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这需要法官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工作。这又与司法效率相冲突。通常,我们对待事关重大社会生活特殊类型的案件,成立专门的法庭进行审理,如少年法庭,军人维权法庭等。在这里笔者有一个建议,即各基层法院成立一个专门的婚姻家庭法庭。配备一些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和适当的女法官,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开当事人的思想疙瘩,尽量挽回一个家庭。对这样的专门的法庭,不宜定经济指标,对它以一高一低两个比率来进行考量,即以调解结案率(高)和当事人重复起诉率(低)。
(二)、注重证据,加强职权干预。
婚姻案件不能把它简单当作一般的民事案件来处理。它不仅解决双方当事人的感情问题,还要附带解决财产、子女问题。对单纯的夫妻感情,我们没有必要过多的加以干预,但对于因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家庭暴力、重婚等原因导致的离婚,还是有必要以公职权加以干预,以更好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婚姻家庭关系。对于一些当事人确因证据不足,但又必须逃离枷锁婚姻(这里把一方利用婚姻家庭之名实行对另一方的虐待称之为枷锁婚姻),应给予一定的帮助,即可以增加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范围。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
目前,我国婚姻家庭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不断的增多,夫妻平等、团结和睦的家庭已成为当代社会婚姻家庭的主流。但是,由于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人们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在发生变化。婚外性行为的现象正在冲击着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一些舆论导向只注重自身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其担当的社会责任。大部分人认为现在离婚率高的原因是年轻人看电视、电影多了,受其中的影响大深所致。我们要宣传社会主义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它是文明社会的基石,它为男女的性生活提供了最安全、最健康、最合法、最自由的空间;为儿童社会化提供了最适应的场所。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六
1、我们在一个垃圾箱口统计了一下,半小时扔大大小小的包装袋、快餐盒与塑料制品的次数:早上总共扔了210次;中午扔了105次;而晚上则扔了95次,这仅仅是一个垃圾箱,一天之内废弃的塑料如此多,不难想象全国乃至整个地球上废弃的塑料,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2、我们在一家小快餐店里打听到:“他们一天中能卖掉快餐250份左右,每份快餐至少需要塑料快餐盒2个,也就是一天至少用掉塑料快餐盒500个。”
3、我们去了新华书店,学校的图书室查阅资料,但关于“白色污染”这方面的资料非常少,看来,我们得找另外的办法。
4、我们去了环卫所。环卫所的叔叔告诉我们,每天有300多名环卫工人为环境卫生辛勤地工作着。在那里,我们还了解到了“白色污染”的真正组成,并初步了解了“白色污染”危害。
5、为了摆脱困难,在老师的帮助下,我们利用网络进行研究。在网上我们寻找到了一片广阔的空间,使我们对“白色污染”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这对我们撰写论文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白色污染”已成为一个众所周知的新型名词。那么,到底什么是“白色污染”呢?经过查找资料,理解了:“白色污染”主要指白色的发泡塑料饭盒,各种塑料袋,农用地膜等给环境造成的污染。“白色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聚丙烯(pp)、聚苯乙烯树脂(ps)。在这些污染物中,还加入了增塑剂,发泡剂,热稳定剂,抗氧化剂等。
1、塑料垃圾没有得到妥善的管理和处置,垃圾没有实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回的不回收利用。
2、许多企业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白色垃圾没有科学地处理,放任自流。
3、我国现有的法律没有对塑料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制定出过硬的相关法规。
(一)视觉危害:散落在环境中的塑料废弃物对破坏了市容景观。如散落在自然环境、街头巷尾、江河湖泊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漫天飞舞或悬挂枝头的超薄塑料袋,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
(二)调查后得出了它的潜在危害:
1、塑料地膜废弃物在土壤中大面积残留,长期积累,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
2、抛弃在陆地上或水中的塑料废弃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食后,会导致动物死亡。
3、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废弃物质量轻、体积大,很难处理。如果将它们填埋,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分解。
4、部分的塑料含有毒性,如果用作餐具或食品包装的材料,这样对人体的健康不利。
5、使臭氧层变薄。
为此,我们建议从我们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要做到:
1、不乱扔垃圾及废弃物,将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内。
2、我们学校早已经设置了“垃圾分类存放处”,我们就要积极参与和宣传。
3、不要浪费,包括不浪费一张纸、一滴水、一分钱。
4、尽量不用、少用塑料袋,要积极使用可再生利用的'用品,减少白色污染。
5、发现身边有破坏环境的行为时要及时提醒和制止。
6、要爱护大自然,了解大自然,保护大自然,和大自然交朋友。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七
都说大学生对社会的认识不够,所学到的知识实践性不强,这回的律师所实习让我对这些说法有了足够的认识。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在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课本上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在实习的这段时间内,由于我的专业知识还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帮忙接待前来咨询和办理案件的群众,整理文件,打印各种法律文书以及学习律师办案的技巧,感受法律工作的氛围,等等。这些都是在学校里无法感受到的。我学习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没有想像到的东西,让自己对法律工作的性质和环境,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了解。相信这些见识对于将后来无论是否会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来说,都是受益匪浅的。
之前在还未到毕昇律师事务所实习时,猜想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小县城,应该没有很多案件纠纷需要处理。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也仅仅只是在办公室翻翻报纸,聊聊天而以。等真正到了办公室的那天,才发现原来在办公室每天都会有很多的案件需要办理。每天从早上到下午的实习,一直都不断会有人到办公室来,他们或咨询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或询问自己案件的办案进程,提供案件线索证据等。在这期间,有关工伤、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因家庭暴力而诉讼离婚等等案件一直有发生。其中,在这些案件的原告当中不乏有年过半百的老年人、在世人眼中法律意识还不够完善的农民。每天接待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虽然自己不能给他们提供很多的法律知识的帮助,但是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我能够深切的感受到他们已经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管是从办理的案件的数量,还是从群众的思想变化来说,人们的法律意识都正在不断提高。
每天上门法律咨询的客户很多,民事方面的法律咨询相对较多,不外乎是离婚财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借款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合同纠纷等等。社会上的弱者总是老弱病残、老人、妇孺,当中就有一位老人家来寻求法律帮助,据说这位老人家被儿子媳妇赶出家门,无奈之下来到事务所咨询解决办法,最后律师建议老人家先去当地村委会、民政局反映问题,寻求帮助,还是不行再走法律途径。在实习中,每当看到这样的案件的当事人进到办公室来时,心里都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我国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对于他们的合法利益的保护显然国家还需做很多的努力。
大多数的案件当事人,在前几次进到办公室时都习惯于把自己的案件从头到尾一味的讲述,特别是会反驳对方提出的各种说法。每当这个时候,律师们都会的耐心告诉他们:现在事情已经出来了,对方肯定会找各种借口来为自己开脱反驳,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我们怎么来解决这些问题。当时听着他们讲这样的话,确实很实际。我们要的不是事实的再现,而是怎样很好的解决案件,最大限度的寻求自身的利益。当然,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学到了这些。在律师所由于工作对象的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规多而杂。这就要求拥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对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烂熟于胸。在学习法律法规时单从文字上往往很难准确把握并记忆。而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法学做为一门人文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更多了主观性、社会性。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得不考虑人的意识对工作的影响,解决问题时不能单从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掌握的前提下将法律条文结合法学原理,针对当事人的情况将其通俗化、人性化。对于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和不同身份的人交流,如何提高自己说话处事的技巧,自己将后来的专业学习还需怎样的努力等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受益。在实际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对于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是必不可少的。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体系、法律渊源等法理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对此方面的知识、能力做相应的加强。
在这里要感谢段律师和王律师对我的帮助,相信通过这次实习,更加坚定了自己学习法律的信心,增强了对法律的兴趣,对以后的学习也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在实习中,我第一次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到方咀人民法院旁听学习,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地了解了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庭审的举证、质证、认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适用问题,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民事诉讼的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还有一个好的律师,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够自圆其说,还要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问题的深层含义,不要答非所问,诡辩在中国这样一个极力追求事实真相的国家里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厌烦。
对于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就是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可能是镇上的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看上去也不是很庄严,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三小时。后来在县法院旁听了一件民事诉讼案件,给我感觉确实不一样。里面的设施配套齐全,整个庭审庄严肃穆,律师之间也很激烈的辩解,使我对法庭更加崇敬,也更热爱律师这个职业。我国的司法实践尚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但那是中国司法亟待解决的事情。而法院人员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的作风,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和学习的榜样。在实习的过程中,感到原本威严的法官,其实是那么平易近人,没有一点架子,细心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认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让我深深感到法官走下神坛,成为我们身边值得崇敬的师长。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我发现法律普及非常重要。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地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我在律师所大部分时间是在看书学习准备考试。空余时间我还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学习怎样写诉状,诉讼书之类的文件,负责给律师写好的这些文件做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俗话说得好:经一事长一智。通过实习,耳濡目染律师办案的环境,让自己懂得和学到了更多的东西。首先,我从之前的一名学生转变成为一名实习的工作人员,这是在角色上发生了转变。在现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我们所扮演的角色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变化中。我们需要在这种不断转换自己角色的过程中,努力适应这种环境的改变,并扮演好不同的角色,从而学到更多的不同的东西。其次,深感国家实现我国法制化社会目标的艰难。虽然最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最后,通过这次实习,让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让自己更加明确了今后学习的目的和方向。虽然现在实习结束,相比自己对探求法律兴趣的增加更多的是一种不解和思考。但是,我相信我会以此为起点,更加努力的学习理论知识,为将来走上社会工作的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律师所的实习对我意义重大。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在他们身上还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的确,法学是一个十分需要从实践当中汲取营养的学科,只有不断实践、从实践中不断摸索、进步,才能够真正了解这门学科的真谛。而它所包含的范围又是那么的广阔,它所带来的影响又是那样的深刻。
总之,本次实习是我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在我的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学习的法学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努力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做到将自己所学的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求教,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书本所学到的知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落落大方,始终以学习的态度做人做事,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最后,我要再次向在这次实习中对我提供帮助的毕昇律师事务所,致以衷心的感谢!也感谢刘振武老师对我的热心指导!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八
通过社区座谈、问卷调查、上门约访等方式就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调查。一是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68人;二是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12人;三是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73人;四是不允许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你的家人或朋友的44人;五是遭遇肉体暴力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36人;六是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83人;七是威胁伤害你,你的孩子,宠物,家庭成员,朋友或他自己的有22人;八是逼迫你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发生性行为的有19人。
二、家庭暴力的主要特点。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五大特点:
1、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
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2、是施暴者多为丈夫。
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女性。
3、是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
从调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4、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
5、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
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地对受害者施暴。
三、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1、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女人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男人的附属,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这种没有制约的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膨胀,男人为金钱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发泄给女人。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
2、大男子主义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
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动摇的地位滋长了男人的霸气。女人的软弱,体现在几个方面:在家庭中缺少决策意识;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识;整天忙于家务不愿参与社会的意识;对男人的错误经常采取迁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识加上女人的软弱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滋生的土壤。
3、社会环境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
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反目成仇。
4、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
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5、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质差。
一些人存在着“打是亲,骂是爱”错误认识和生活陋习,形成不把施暴“当回事儿”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
四、家庭暴力的危害。
1、家庭暴力侵犯妇女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男性体力上的优势,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轻则表皮红肿发青,重则致残、重伤,甚至是闹出人命,严重损伤妇女的身体健康。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家庭暴力还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自信和自尊,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等消极反抗方式。
2、家庭暴力破坏婚姻家庭。
美满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建立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这种和谐也就失去了平衡,双方关系转变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夫妻感情必然会出现裂痕,即使受害妇女可能还爱着丈夫,但是她们最容易想到和选择的方式就是通过离婚来摆脱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3、家庭暴力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家庭暴力时常被人们认为是“两口子”的事而坐视不管,但事实上因家庭暴力导致妻子伤残或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对受害者来说,当虐待超过了她们肉体、精神的承受能力时,她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采取“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报复手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有资料表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方面,妇女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也是物质生活的创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在其人身权利、生命、人格、尊严等这些做人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剥夺的情况下,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生产、发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妇女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她们参与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4、家庭暴力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成长的子女,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碍,对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对父母失去尊敬,影响其学习生活。长大后有暴力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会有厌世心理,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五、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主要对策。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从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提高认识,加大措施,完善立法,形成有效机制和网络,才可达到标本兼治。
1、加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教育广大妇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保护意识,并能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社会中有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爱”的精神,在社会的大舞台中不断地提升在家庭中的地位。
2、加强家庭美德建设,规范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空气,扫除各类色情服务加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好媳妇、好丈夫”等优秀家庭角色的评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科学调适家庭关系,增强科学文化和道德修养,提升家庭的文明程度。
3、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治力度。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置。只是在《婚姻法》中有所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显然,对于实施家庭暴力只按照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是十分不够的,特别是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由于证据不足或取证困难而不得不妥协时,使人感到法律的无力。虽然刑法中有对虐待家庭成员行为的处罚规定,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家庭暴力问题。因此,尽快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立法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总之,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均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消除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当作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来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促进社会和家庭的文明进步和妇女权益的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九
在现在社会,社会保险跟我们息息相关,本次社会保险调查,我对身边的家人朋友进行社会保险调查,通过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这两种常见的以及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这另外三种社会保险进行了调查,发现多数居民都没有实现这五种社会保险,多数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事业保险这三种社会保险,少数只有医疗和养老这两种社会保险。通过此次调查,可以看到,很多居民对于社会保险有更高要求,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居民在享受社会保险保障方面也存在差异,部分单位也并未很好的落实对员工的基本社会保险。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1.调查目的。
通过对居民,包括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需求和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居民的社会保险情况,并通过了解找到不足,从而更好的推广社会保险。
2.调查意义。
通过此次调查,让我对理解社保政策、社保需求、社保运营等方面有了更好的认识。
(二)调查地点、范围及调查对象。
1.调查地点:苏州某住宅区附近。
2.调查范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和事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当地社会保险政策及社保开展情况。
1.当地政府推行社保政策、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户口居民和农村户口居民。
2.社会保险政策最近几年有变化,保险金额有所增加,但保险保障更有保障,更符合被访问者的利益。
3.基本实现了人人社保,但是城镇户口居民和农村户口居民的社会保险有所区别,具体体现在保障额度上。
(二)单位提供保险的基本情况。
1.被访问者的工作单位能提供社保,多数为3险1金,能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这3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少数为5险1金,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能享受。
2.被访问者的工作单位在社保上,单位和个人大致提供多如下额度。交纳的社保:基本养老险、基本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险和工伤险。单位缴费比例依次为:20%、7%、0.5%、2%和1.5%。
个人缴费比例依次为:8%、2%、0%、1%和0%。
缴费基数为当月标准工资或上一年岗位平均工资。
(三)被访问者参加保险的基本情况。
1.被访问者基本都参加了社会保险。有参加基本养老险、基本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险和工伤险这5险的,但为少数。也有参加基本养老险、基本医疗险和失业险这3险的,为多数。少数居民只有基本养老险和基本医疗险。分别由政府、工作单位提供,少数人自己为自己提供社保。被访问者自己也有不愿参加的情况,因为他们更愿意目前拿到金钱,而不是等将来。这些人的收教育水平都不高。
2.被访问者参加社会保险,很多人认为自己缴纳的这个额度或者比例不能够承受,因为他们觉得占自己工资的比例有点高,他们更希望比例能有所减少。对于生育和工伤保险,他们更愿意接受,因为不需要被访问者交纳保费。
3.从调查看,社会保险一般能够满足被访问者的需求,少数人对此希望有更高要求。部分人也购买了商业保险,但主要是集理财与一起的,所以他们认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互之间是补充关系。
1.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险政策类型少、覆盖面小,很多个体经营者尚未覆盖到全面的保障,不同户口的居民享受的保障也有不同,以及很多受教育水平低的人群不愿意自己掏钱去支付社会保险,他们更希望国家免费提供,对于部分家庭困难者,他们很难去为自己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险。
3.个人参与社保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在部分城镇和农村居民由于文化水平较低,以及在观念和认识上存在问题,很多人保险意识不强,对保险就存在误看,还有个人对社会没有认识,他们认为个人办理社保或者领取社保金的手续繁杂。另外,由于社保给个人补偿标准过低,一些人认为这对自己可有可无,因此他们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
1.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缴费险种、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缴费办法”,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合一”;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如果不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将承担相应责任。
2.国家要要明确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责任。近几年来,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在持续加大,但缺乏对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明确界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这对于社会保障这样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安排而言,显然是有严重缺陷的。
3.加大宣传社会保险给居民带来的切实利好,并提高社会保险对居民的保障,减少居民在社会保险的个人负担比例。
我认为社会保险对全民来说是完全有必要的,对个人来说是一种很好的规避风险和保障自己的方法,每个人都必须认识到社会保险的必要性。但就目前来说,社会保险确实存在很大问题,这在政府,单位,个人上都有问题,解决问题要各方面一起努力,我们在发现问题后肯定能很好的处理问题,这就是社会保险要调查的意义。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十
众所周知,中国经济正日益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教育状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仍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尤其是农村的教育问题。
1、关于教学硬件: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位置、民众意识观念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制约,宝龙村教育基本硬件设施仍处在相对落后的阶段。其落后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学校房屋陈旧。因为宝龙村为乡中心,面积大,而人口分布不均匀。小学一般是村属小学,规模较小,在校人数在500左右,因而村里很难投入大量资金到这些学校来建造校舍。长时间以来,大部分学校房屋得不到修整翻新,才出现了我们走访时的破败景象。
第二,学校体育、娱乐设施简陋。
一般中小学的体育设施仅限于一个劣质篮球场(有的中小学篮球场地是裸露的土地)及一些歪倒不堪的双杠,水泥乒乓球台而已,至于娱乐设施则更谈不上。
第三,教学设施欠缺。
据我们走访观察,除个别学校外,宝龙村大部分学校基本教学设施缺乏,而幻影灯,计算机等教学设施更是严重不足。
2、关于教育收费:
收费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对教育收费问题反映尤其强烈。虽然现在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但孩子上学的费用仍在农村家庭支出中占有较大比例。
本次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数据显示:15%的民众表示教育仍很沉重,65%的民众表示家庭能够负担得起,但占家庭开支的比例较大,仅有20%的民众表示家庭能够负担得起,且占家庭收入比例少。我们认为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宝龙村人民收入状况是产生这种结果的决定性因素。其二,教育费用的确有乱收费嫌疑。据一村民反映,其孩子五年一班的费用竟超过了300元。当然去年政府免除了教育附加费,使得学费相对以前有大幅度的下降。如红旗村一村民家有两个小孩,一个上小学四年级,一个上小学二年级。前年两小孩的学费总共为670多元。而去年两人学费仅为360元。但仍有一些群众反映,认为有乱收费现象存在。
统计结果显示:大约36。3%的民众认为现在学校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47。9%的民众认为乱收费现象存在,但不多,仅15。8%的民众认为乱收费的现象极少。从这些统计资料我们不难看出,民众对教育收费的不信任和不理解。一是民众对教育费用的名目及相关数目的不了解导致农民怀疑教育费用的合理性,甚至以偏概全,只要学校收费就认定为乱收费。一是部分学校的确有乱收费的现象存在。
学杂费的收取无序及相关部门对费用缺乏统一管理或管理力度不够再加上部分学校对规定落实不到位是造成乱收费现象的主要因素。
3、师资现状分析:
据调查,目前宝龙村师资现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其一,教师学历水不均,城乡教师差距大。据我们调查,宝龙村的中小学本科生教师人数仅占总教师人数的15%左右,而城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要高很多。其二,教师流失严重。其三,乡镇中小学教师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其四,峦山镇教师年龄普遍偏大,缺少年轻教师,教学缺乏新意和改革。
最后,缺少专业英语教师,农村小学从四年级才开始教授英语,而城市小学从幼儿园就开始接受英语教育。
面对农村教育问题的现状,我们通过采访调查并结合具体情况,总结了以下几点解决措施。
第一,应该实行校长任期制。实行校长任期制,是避免校长经常性流动给学校带来影响的较好方案。任期制给了校长足够多的时间来进行教学改革,从制度上保证了其改革措施的连续性。
第二,学校还应建立教师奖惩体制,成立教师评定委员会,综合教师一年来工作情况,通过严格的审核,由监督体系对教师作出综合评定,并由此决定教师奖罚金数目。这样可调动教师积极性,使其更专心投入教学,提高教学水平。
第三,可坚持和完善“四制改革”。“四制改革”是指“教师聘任制”,“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考师制”。
第四,提高教师工资,以吸引教师就职。
第五,政府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提高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我们的走访与调查,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农村教育的改革刻不容缓。农村孩子的不仅需要上学,更需要上好学。为了让农村孩子上好学,学校除了关心学生的学习成绩,也应当重视孩子们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家长们也应重视学生的家庭教育。近年来,国家对教育愈来愈重视,农村的教育环境也得到了很大改善,农村教育成功改革指日可待。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十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反映人民群众意愿,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为妇女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和更加广阔的工作平台,同时也为妇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桥梁和纽带的妇联组织,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开创工作新局面是摆在各级妇联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
笔者通过调查问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基层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文从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优势出发,着重分析了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面临的工作职能、模式、机制、方式、妇联干部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问题,并摸索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途径,从发挥工作优势、建立良好机制、深化家庭建设、维护妇女权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入手,探索妇联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之路,让更多人的关注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让妇联组织更好的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从而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关于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反映人民群众意愿,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紧紧依靠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也必将造福于广大妇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为妇女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和更加广阔的工作平台,同时也为妇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桥梁和纽带的妇联组织,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开创工作新局面是摆在各级妇联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近日,笔者通过调查问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基层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进行了调研。
妇联有着占人口半数的工作对象,有着与各级政权组织相顺应的工作网络,有着工作延伸到家庭的特点,妇联工作不仅仅与广大妇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离不开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妇联组织在推动和谐社会建立中,有着独特作用和优势:一是有独特的政治优势,妇联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社会支柱,在人民群众心中具有高度的信誉度和公信力,是在社会上有影响力、凝聚力、号召力的人民团体。二是有丰富的资源优势,妇联是我国最大的、最有影响的妇女团体,并在其中发挥了“半边天”的巨大作用,这使妇联工作的触角得以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使其具有了其他民间社团不可比拟的整合各方面资源的巨大能量。三是有独特的工作优势,在长期的实践中,妇联创造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履行职能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四是有特殊的载体优势,妇联牵头开展的“五好文明家庭”、“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来料加工”等各项活动,涵盖了妇女文明、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好载体。五是有健全的网络优势,妇联组织有有一批专兼职妇女工作者活跃在妇女工作战线上,植根于广大妇女群众中,她们热心妇女工作,致力于妇女事业,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得妇女群众的信赖,在长期的工作中,妇联已经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乡组织网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妇联组织开辟了新的工作领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但现有的工作模式、机制以及目前妇联干部的能力素质已不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的要求,各个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工作职能错位。妇女工作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远非妇联组织自身的义务。妇联组织只是群众团体,只是“桥梁纽带”,其职能、职责都不具备直接为妇女提供政策支持、培养使用,教育管理、解决问题等行政能力,对妇女与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环境等重大问题也只发挥民主监督、沟通协调的作用。妇联工作不能等同或代替妇女工作,二者除了在工作对象和目的性的一致之外,其内涵与外延、职能定位、工作方式等都有明显的区别,将妇女工作片面理解为妇联工作,使得妇女工作出现了一定的“错位”。
(二)组织模式陈旧。妇联组织是妇女工作的具体承载者,它必须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不断自行调整和适应,从而建立起一种有意识的协调力量和活动规范合作系统。而目前,我县妇联组织与新时期开放性、社会性、灵活性、多样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从纵向来看,特别是在城市重心下移,下岗、失业、贫困妇女大部分积淀于基层,人们对基层的依赖性也大大增强,妇女组织体系应该放在基层。相对而言,我县基层妇联组织体系不够健全,基层组织的编制和经费少,基层妇联干部存在严重兼职情况,导致妇女工作在基层有弱化的现象。从横向来看,我县在妇联组织建设上,还没有树立“动态开放”地建妇联的思想,没有形成以妇联为核心的外围的组织体系。
(三)工作方式落后。以前,妇联承担的社会公共职能除了和自身组织密切相关的特色项目,如参与和妇女发展有关的法律政策的拟定与实施、妇女维权之外,更多的是响应政府号召、或者拾遗补缺。从而导致工作方式的较为呆板、保守。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妇联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益显现出来。这就要求妇联组织在工作方式上进一步创新,从封闭性走向开放性,从行政化趋于社会化。
(四)能力素质偏低。当前基层妇女干部素质能力相对较低。乡妇联主席和村妇代会主任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自身素质较低,对妇女工作认识不够,在工作目标、措施上没有超前性,不能把握妇女工作大局,有“就妇联论妇联”的狭隘意识,不知道该怎样去开展妇女工作,在服务弱势人群、帮助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上难想高招,对妇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没有带动大家共同致富的意识和能力。为此,提高妇联干部自身素质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严峻挑战。
(五)维权手段较弱。受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形成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生儿防老、续继香火”等封建余毒思想的深入侵浊,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容易遭遇家庭暴力、性别歧视、遗弃等权益侵害,妇联在维权方面缺乏有效措施,事实上还处于工作上的薄弱环节。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无论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协调利益关系、凝聚群众人心、维护社会稳定还是建立健全新型的社会管理格局,都需要妇联组织发挥优势、承担责任、踊跃参与、履行职能。
(一)发挥工作优势,为妇女发展提供发展平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过程中,妇联组织要从妇联独特的社会定位出发,着力把握“党政所急、社会所求、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组织带动妇女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者、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参与者、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造者和传播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从妇女的实际需求出发,发挥优势,履行职能,团结、凝聚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妇女与男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发挥好妇联作用。
1、围绕“三农”问题,为农村妇女搭建致富平台。妇联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以“富裕在农家、美德在农家、和谐在农家”为目标,为妇女致富搭好平台。一是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和“学科技、比致富、奔小康”活动。切实把活动抓好抓实,提高广大妇女的致富能力,促进农村妇女的整体发展。二是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科技致富的本领,健全农村妇女科技骨干、示范大户和经纪人队伍,加大对女科技致富带头人的扶持力度,支持她们更好更快地发展。加大对农村妇女基地培育力度,使“妇联+基地+农户”成为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一个工作品牌。积极争取发展科技含量高、投资见效快、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大的项目。三是加大对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和农村富余女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通过科技培训、科技资料发放,把实用技术培训入户到人,特别是因地制宜地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做好农村富余女劳力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引导,积极拓宽劳务输出门路,完善科技培训、产业示范、协作服务体系,为妇女增收致富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2、围绕来料加工业,为女性搭建就业平台。把发展来料加工业作为激励妇女创业的有效载体,突出行业特点,提高加工质量,加强创业指导,继续实施好来料加工业的技能培训,发展壮大加工队伍,帮助有创业意向和潜质的女性更好地创业。并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来料加工业务的健康发展,引导部分优秀来料加工来料经纪人直接登记为个体经纪人或经纪公司,加大对经纪人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方式进行新的探索,使来料加工成为我县女性创业的一面旗帜。
3、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为城乡妇女搭建创业平台。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着力统筹城乡发展,积极开展“科技牵手、项目牵手和资金扶持”活动,结合实际,特别是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实现城乡妇女发展资源对接。大力实施“巾帼致富”工程,引导妇女发展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业,认真组织“巾帼示范岗”与农村妇女拉手结对,为她们发展生产提供信息、资金、技术等服务,切实为妇女创业搭建好平台。
(二)、建立良好机制,科学的推动妇女工作发展。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给妇女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与要求,我们必须用战略的思维确定妇女工作新的目标,用科学的思维推动妇女工作的发展。
1、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工作对象和社会资源,搭建沟通各界妇女的桥梁,建立社会化工作体系。形成“妇联牵头、党政重视、社会支持,各界参与、共同推进”的妇女工作体系。推行妇女干部深入“一线办公制度”,驻村开展妇女问题调研,送技能、访贫困苦,倾听妇女呼声,帮助解决落实妇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建立项目化运作机制,通过向上争取带动一批、左右联手扶持一批、自主发展催生一批等方法,实施更多操作性强、灵活性强、与社会关联性强的活动项目。推进社会化协调机制,通过活动项目承办、联办等手段,借力、借题、借资、借智做好妇女工作,不断扩大妇女工作的联系面。通过各种社会资源的整合,最大限度地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拓宽联系妇女的渠道,建立适应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妇女工作的长效机制。
2、创新工作方式。发挥妇女组织接触妇女广泛,有利接触社会,方便开展工作的优势,把妇女工作向各个领域的延伸,克服行政命令、简单划一,观望从众的工作定势,找准妇女工作与党政中心、与妇女需求的结合点,了解妇女群众的兴奋点、接入点。认识妇女工作人性化,柔性化、性别化的特征,深入研究其规律,探索妇女群众最欢迎、最愿意接受的工作方法,扩大凝聚力和影响力。
3、创新工作载体。切实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发挥妇女工作的各种优势,借助社会各种力量实现对妇女的政治引导、素质提升,全面服务。拓展知识传播的渠道,开设符合女性特点的各种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妇女”。开展各种文化宣传活动,传播健康的文化理念。打造“家”字、“妇”字品牌。发挥舆论引导和心理疏导作用,大力营造妇女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深化家庭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妇联组织应充分发挥优势,抓住机遇,把家庭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阵地。引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1、积极开展家庭文化主题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以“平安家庭”创建为重点,以“快乐、文明、学习、科技、健康”进家为主要内容,积极引导家庭成员的广泛参与,广泛开展“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创建、积极开展“美德在农家”、“婚育新风进万家”、“三优(优生、优育、优教)进家庭”活动、家庭才艺展示、家庭风采大赛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增强学习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道德意识、人口意识,以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推动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口、资源与经济协调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
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注儿童良好道德养成。妇联组织要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网络,创新家庭教育工作新模式,确立“以人为本”、“儿童参与”、“亲子互动”、“实践养成”等具有时代特色的家庭教育工作新理念。通过举办“科学教子”家庭教育讲座,全面提升家庭教育品质。通过打造服务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展示、活动四大平台,培养儿童健康独立的人格,形成尊重儿童成长规律和人才培养要求、身教重于言教、提倡两代人文化反哺、在家庭道德教育实践中相互学习并沟通交流的现代家庭教育新内涵。通过实施“母亲素质工程”,不断提高母亲的综合素质。通过开展“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双合格”活动,引导和带动家长以身作则,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从而为儿童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3、拓展文明家庭创建领域,促进和谐社区建设。重视发挥家庭的特殊作用,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稳定、家家争创和谐”的良好局面,广泛开展“五防”、“七无”活动,传播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文明新风,倡导优良美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活动,使家庭创建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真正达到教育群众、引导家庭的良好效果。家庭文明创建活动要和乡村的文明创建活动相衔接,与文明城市建设相呼应,不断拓展家庭文明建设的领域,引导家庭成员走出家庭,建设新农村,奉献社会,争做良好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做和谐文明新村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四)、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这其中包含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和谐发展的重要内涵。妇联组织应该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群众的利益作为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探索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营造促进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强化国策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男女两性和谐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要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从“重在认识,重在落实,重在合力,重在持续”入手,探索建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妇女发展,努力推动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积极协助政府实施“两法”、“两纲”,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
2、加快参政议政进程,拓宽妇女利益的表达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妇女发展纲要中有关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规定,主动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完善女干部推荐制度,加强女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推进党委、人大、政协女代表和女委员以及决策层、管理层女干部比例的提高,进一步做好妇女进村“两委”工作。充分发挥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政协女委员的作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的愿望和要求,把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思路转为政策和具体措施。
3、关爱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平与正义。高度重视和维护妇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重视对弱势妇女群众的帮扶工作,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在扶贫工作中引入性别意识,建立扶助弱势妇女群体的长效机制。积极创新扶贫模式,增强“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把治穷与治愚结合起来,如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实施“贫困母亲救助”、“春蕾计划”行动,通过妇联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实施全社会援助的办法,形成部门齐动、上下联动的格局,以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加强自身建设,充分提高妇联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要求给各级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努力提高妇联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工作水平。
1、巩固基础,提高妇联组织团结凝聚的能力。一是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妇联干部是广大妇女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头雁,她们的素质、能力直接影响着我们事业的成败。为此,我们必需通过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塑造一支有学习能力、调研能力、谋划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的专业妇女干部队伍。二是建设良好的工作网络。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农村妇女组织的巩固上,放在乡镇妇女组织职能的完善上,放在机关妇委会作用的发挥上等团体会员工作的互动上,放在新经济领域和新市民妇女组织的兴建上,不断扩大妇女工作的依托面。对妇联的组织覆盖不具备条件的领域,要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联谊组织,加大与社会其他组织交流的力度,尽量填补妇女工作的“空白点”。
2、拓展功能,提高妇联组织服务发展的能力。一是依靠妇女精英层。抓好创业型、科研型、技能型妇女人才的培养,优秀女企业家、女岗位能手、女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植,通过长期与短期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培训与考察相结合的形式,使妇联成为成功女性的加油站。二是联系妇女中间层。发挥“巾帼示范岗”的联动作用,通过组织观摩、结对、比赛等活动,激活争创的内驱力,强化争创的外动力,提高争创活动的层次。实施“凤还巢”行动,推动务工妇女返乡创业。建立创业基地、扶持创业实践等形式,使妇联成为创业女性的服务站。三是带动妇女最基层。真情关爱农村妇女,真心帮助面临困难的弱势妇女。开展以法律援助形式的实质性服务,帮助失困难家庭排忧解难,增强创业就业意识,提高创业就业技能,鼓励、引导、帮扶更多的妇女创业就业。
3、延伸领域,提高妇联组织统筹协调的能力。一是构建更加开放的合作模式。走出本地做妇女工作,加大与兄弟县市、兄弟乡镇、各相关组织间的互通。加快与国内先进地区妇女工作的互联,优势互补,共同做好妇女工作。二是构建更加开放的信息平台。走出八小时之外做妇女工作,充分运用网络,创新工作手段、活动方法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效率,增强服务效能,扩大联系面,提高影响力,使之成为发现妇女、发动妇女、发展妇女的窗口,为妇女开辟学习的绿色通道。三是构建更加开放的评价体系。跳出妇联做妇女工作,召开重大项目听证会,邀请专家、学者、各界妇女代表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广泛听取妇女代表对妇联活动的评价与意见,让妇女群众全方位了解妇联工作,全过程参与妇联工作,全角度评价妇联工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为妇女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和更加广阔的工作平台,同时也为妇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广大妇联组织要从妇联独特的社会定位出发,充分发挥自身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努力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十二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在矫正“市场失灵”,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已经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我市被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第一批城市低保aa级管理单位,农村低保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城乡低保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交流推广。
1、城乡低保制度。我市城市低保制度是1998年建立的,先后8次调整保障标准,保障标准从最初的人月100元提高到现在的360元,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6。04%。现有在册城市低保对象6179户12525人,占城镇人口的10。7%,月发低保金243。3万元,加上“两节”慰问,人月均235。3元。我市农村低保制度是20xx年建立的,并先后3次修订、5次调整保障标准,从最初的人年980元提高到现在的人年2760元,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43%。现有在册农村低保对象7816户12975人,占农村人口的4。6%,月发低保金107。7万元,加上“两节”慰问,人月均106。6元。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上学难问题,我市探索建立了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高中生低保生活费补助制度。今年,将全市在校704名低保户大学生和444名低保户高中生纳入补助对象,按照大学生每人每月200元,高中生每人每月100元,发放生活补助费152。1万元。
2、特困群体供养制度。一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674人,其中集中供养840人。供养标准为人年6240元,市财政按集中供养人年3500元、分散供养人年2300元拨付基本生活费。二是城镇三无供养制度。全市现有城镇三无人员144人,其中集中供养87人。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人月640元,分散供养人月540元。三是孤儿供养制度。全市现有孤儿34人,其中集中供养20人。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人月1000元,分散供养人月700元。
3、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我市于20xx年建立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几年来,数次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目前,主要实施以下几方面的救助:一是为民政定救对象代缴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个人部分。二是对特困群体进行门诊定额救助和大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全额救助。三是对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患大病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按55%的比例予以救助;对低收入家庭重大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按40%的比例予以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均为6000元。四是对城乡低保对象患重大慢性疾病未住院治疗的,根据病种给予一年1000元至4000元的定额门诊救助。今年已对4872名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实施大病救助,救助金额717。6万元。在医保定点医院建立了即时结算平台,民政定救对象实行即时结算。
4、临时救助制度。我市于20xx年建立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因病、因灾、子女上学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全年救助标准从过去的500元提高到现在的20xx元。凡临时救助标准在600元及以下的,由乡(镇)处及时审批发放,600元以上的报市民政局审批发放。今年已对3347户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救助金额255。66万元。
5、流浪乞讨救助制度。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基本生活和返乡交通救助,对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人主动实施基本生活、医疗和护送返乡救助,对查找不到流出地的予以妥善安置。我市每年救助在1000人次左右。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低保家庭收入核定难。低保补助金额主要是依据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状况确定的,由于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收入来源的复杂性,很难准确把握和核定居民家庭收入状况。有少数居民收入申报不实,特别是临时收入和隐性收入未予申报,有的单位提供虚假收入证明,导致申报材料失真。
2、社会救助资金不能满足需求。一是农村低保资金不足。农村低保规模不断加大,连续几年扩面、提标,资金支出增长快,出现较大缺口。二是医疗救助资金不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极大缓解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但对于低保对象和低收入群体来讲,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较高,希望得到政府救助,但目前的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和额度非常有限,与需求相比缺口大。三是临时救助资金不足。从实践情况来看,对困难群众面临的一些突发性、暂时性困难,采取临时救助的方式解决,效果会更好一些,目前上级没有建立专项补助资金,仅规定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5%从地方财政预算低保资金中提取。资金来源有限,不能满足需要。
3、部分特殊群体生活仍然困难。尽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但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部分特殊困难人员(重病重残,无劳动能力,无收入)即便是将现有的救助政策用完用足,仍不能解决其困难或者保障其基本生活。一些收入较高的家庭,因家庭成员中存在生病、致残、年老、上学等情形,其实际支出较大而造成贫困,他们因家庭收入超过救助标准又不能享受救助。
4、低保优惠政策过多。最低生活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在救助群众方面发挥着兜底的功能。不同的部门或者单位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实施社会救助时,把享受低保作为必备条件,如低保对象享受学生入学廉租房、灾害救助、大病救助、合作医疗参保、春冬荒救济、春节慰问、房屋保险等一系列照顾措施,使低保救助的外延不断扩大,出现低保家庭的实际收入远远高于低收入家庭,出现新的社会不公,低保吸引力越来越大,导致“千军万马”齐争低保的现象。
1、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成立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研究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建立人口基本信息库。将辖区内居民的户籍、住房、车辆、工商注册、工资收入、养老金、失业金、公积金、纳税、银行存款、有价证卷、农民政策性补贴、征地拆迁补偿等基本信息录入人口基本信息库。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2、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一是建立救助资金长效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相匹配、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物价指数变动相衔接的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和运行机制。二是健全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物价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建立操作性强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由民政、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综合居民消费水平、物价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确定保障标准,使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
3、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现行的临时救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上限。一是将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户、收支严重失衡的困难户、遭遇突发性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二是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因素,结合临时救助资金状况,合理确定救助档次和标准,实施分级分类救助。最高救助额由原来20xx元提高到10000元,市级审批权限由600元以上提高到1000元以上至10000元,乡镇、街道救助金额的审批权限由600元以下提高到1000元以下。
4、降低低保的“含金量”。一是合理确定低保保障标准。物价、财政、统计、民政等部门根据当地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来合理确定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不宜定得太高,确定一个合理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二是扩大享受困难群众优惠政策范围。将困难群众享受就业救助、就学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水电救助、春冬荒救济、重大节日生活救助、突发性灾害救助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十三
根据安排部署,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到镇村实地调研,通过与干部群众座谈,入户实地察看等途径,了解了村的新农村建设情况与及当前农民最迫切的需要和最关注的改革,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村455户共1887人,耕地3200亩。党员54人村“两委”班子9名,交叉任职2名,拥有大面积沙荒地,可以进行项目开发;土壤肥沃,适合优质品种种植。主导产业是小麦、玉米、马铃薯。有种植蔬菜的优良传统。
1、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组党员、干部严重老化。由于外出的人多,要求入党的人少,党员老化严重。目前我村的党员只有人,平均年龄达到57岁,只有从组织上加强村班子建设,不断增强村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才能真正做到支部所在、民心所向。二是创新意识还不够强。部分村党员、干部仍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三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由于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导致村级组织难以正发挥作用,正的办公费用都依靠转移支付来维持,因此村级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
2、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薄弱。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缓慢,该村基本没有集体收入,造成农村基层运转困难,公益事业长期投入不足,生产和生活条件难以得到改善;二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依然脆弱。
3、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主要表现在:农民思想还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在文化素质方面,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在这次调查的农民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50%,初中文化程度占4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5%。由于农民科技知识低下,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
4、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农民增收缺乏保障。目前,我村农民致贫的因素仍然存在,而且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长期在外从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他们价值观念的变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受到了冲击。这些农民所面临的生活、医疗、养老问题主要依靠家庭,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必然影响农民增收的稳定性。
1、紧抓政策机遇。近年来,中央加大了支持农村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我们应当利用好中央的政策,寻求各方支持,从财政支出、企业扶助、农业生产补贴等各方面给予农民帮助和实惠。
2、提升农民素质。一方面,要完善农村教育体系,加大对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使农民掌握实用技术。培育新型农民。另一方面,营造良好的农民创业环境,鼓励农民创业。要重视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基础上,根据农民的意愿,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3、加大投入,争取资金支持。一是重点支持发展特色农业。引导农民根据本地自然资源、技术条件,形成规模效益和区域性的主导产业优势,带动村的经济效益。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村主导产业培育、示范项目和整治项目的补助。
4、建立完善的农村保障机制。健全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群众安居乐业、物质文化生活富多彩、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人文环境,为农民整体增收提供制度保障。
5、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发展年轻党员工作,强化管理,使党员、干部能够想群众之所想,真正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促进农村发展。
综上所述,我认为,虽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制约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十四
1、摘要:大学生刚毕业,那里来资本自主创业?现在有很多用餐饮化语言来写管理学的书,像《麻辣三国》,《水煮三国》等,难道我们不能用管理学来开餐馆吗?大学生思维是很独特的,要发挥自己的所长,开餐馆也是要创新的。关键词:自主创业,要求过高,独特思维,管理知识。
2、教育部官员称大学生应定位为普通劳动者。由此我从有关网站和机构得到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调研针对大学生如何适应开餐馆这种职业,以及提出一些这方面的建议。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样一个现实,大学生就业现状:高校毕业生是人才市场上非常重要的人力资源,近年,随着高校大规模的扩招,在校大学生人数急剧上升,毕业生人数也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就是毕业生就业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一直以来就是社会上关注的焦点问题,但作为吸收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主力军:企业,则较受冷落,很少有把关注的焦点聚焦到企业,征询企业对毕业生的看法或总结企业的聘人之道。事实上,在毕业生和企业之间缺少有效的沟通渠道,企业的用人标准、企业人才的选择条件没有在有效的时间的传递给大学生,大学生的培养缺乏市场导向,这方面高校作为培养大学生的主体,并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高校在指导大学生就业上远远滞后于大学生及企业的对其的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毕业生顺利就业。
我们再来看下面一篇报道:
麦当劳前掌门人吉姆·坎塔卢波说:“美国任何一个乡村老太太都会做汉堡,但她们做的汉堡只能自己吃,而我做的汉堡能卖遍全球!”在河南南阳市,也有一个普通的下岗女工,她不仅把中国家庭主妇都会做的馄饨,做成了像麦当劳的“汉堡”卖遍全市、全省、全国,还要到联合国介绍卖馄饨的经验。她,就是南阳市巧味馄饨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33岁的徐晓恩。
这不是在调查这个成功的下岗女工,也不是在鼓励大家都去卖馄饨。是建议大学生自主创业,包括开餐馆之类的普通职业。我做的问卷调查,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大多大学生不愿意自主创业?答案主要有下面几点:
(一)。大学生刚毕业,那里来资本自主创业?
(三)。自主创业的风险太大,父母投入的教育资本何时能收回?
(四)。特别是一些女生会有这样的问题,只想安安稳稳的找份工作。
再来看下面的材料:据统计xx年至xx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分别是107万、115万、145万、212万、280万、338万、xx年各类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将高达410万,xx年大学生毕业人数已经是5年前的三倍,而从我们调查的企业xx年招聘大学生的人数来看,并没有和大学毕业生的人数增长同步,在调查的企业中,只有35。39%的企业表示xx年招聘的大学毕业生人数有所增加,而且还有28。03%的企业表示xx年招聘的大学生人数有所减少,所以从用人单位来看,xx年招聘大学生人数只是有小幅增长,远远落后大学生人数的增长。
其实大学生就业苦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看看网上关于大学生的热门职业,可以看到:
(一)大学生的就业心态还没调整好,都一味的往外企、国企、政府机关挤,就象是大热天里挤火车,结果是可想而知了。
(二)对工作的要求过高,以为自己是天之娇子,瞧不起一些看似低微的职业。
我所调查的一些在校大学生,包括和自己一起的同学,结果显示:
1.40人当中有35人都表示既然读了大学,就要选择有利于自己前途的工作,
即那些看来风光的职业,读会计学的就去企业当会计,学工程管理的就想去城市管理局工作。
2。33人没有明示瞧不起某些职业,自己没有摆大学生架子,但也不想将来就。
从事餐饮之类的职业。
3。有10人表示自己以后可能考虑开酒店,但没人选择从开小餐馆开始。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十五
大学是一个小社会,通过社会实践的磨练,我们深深地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在实践中可以学到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它让你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深入生活、回味无穷。
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只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今后的工作中,是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挖掘实践活动培养人才的潜力。坚持社会实践与专业特点相结合,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为社会创造了新的财富。
在皇仕堡健身会所做健身顾问,从学校到社会,这个对我来说全新的领域里,我感到自己在这方面的欠缺和对这个行业的规则的陌生。不过,这短短的二十几天确实让我收获不少。
在皇仕堡招聘处填写资料时,招聘人员说等第二天的通知来面试。我一惊,居然还要面试,我曾一度的认为暑期打工嘛,就是直接去做事,哪要那么复杂,还有面试。我一直有点小紧张的等待第二天的面试,没想到面试只是问了一些简单的问题,如能不能吃苦、学的什么专业、有什么特长等等,于是被录取了。不过,皇仕堡更让我吃惊的是,先要进行7天理论培训,然后3天试用期,最后再是15天的工作;我从来都不知道暑期打工有这么正式。
所谓皇仕堡的健身顾问,包含了前期是推销、销售,后期是顾问两部分。通俗一点,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说服客人来办会员卡以及会员卡的升级。不管是前期还是后期都要与顾客进行沟通,需要注意几点:讲话时尽量慢一点;介绍时要配合手势,但动作不要太大,否则对方会反感;要学会在适当的时候停顿;专业和态度都很重要。沟通时,我们可能会与顾客出现异议,此时要留面子给对方;不与对方辩理;听取对方不同意见;倘若对方反对意见太多,那就可能是不喜欢我这个顾问,可以换别的顾问来。对顾客进行引导时,要站在顾客的左侧前方,因为通常眼睛往右看是不信任的信号。
前几天,我们主要是做宣传、销售。做销售这一行,态度好的人自然能做得好,因为顾客买的是服务的态度和精神。同时,在我打工的这些天,我也总结了几条销售法则,如下:
1、客人永远是对的。
2、多听少讲(言多必失),多问少说(了解需求),要有针对性。
3、要整理客户资料;进行总结和自我检讨,设定第二天的工作目标。
4、和客户联系要守时。
5、牢记客户姓名,赚钱是靠人缘的。
6、用自己的热情去打动别人,真诚是最大的武器。(可达到转介绍的效果)
7、要多学东西。
8、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注意轻重缓急。
与顾客洽谈时,主要说明运动健身的好处,以及当前形成的一种健身文化。说服顾客是一种信心的转移,情绪的传递。期间,我们要领悟顾客购买的信号,如面部(注意力集中,不时点头微笑);语言信号(放大需求点,达到必须要买);行为信号(客人看健身课表,试器材,看健身运动房间)。
1、识别顾客需求【抓住顾客心灵深处的东西,如:好的身材不是你想要的吗】
2、站在对方的角度来推销
3、真诚是最大的技巧
4、发挥个人优势【把简单的招式用到极致就是绝招】
5、区别客人的表面理由
6、不要太强势
1)感动型(大部分顾客是这种),注重服务,满意与否;
2)感性,喜欢不喜欢的主观感受;
3)理性,以品质价格高低来判断。对待不同类型的顾客,要用专业的知识针对性的进行讲解。
后来的十几天我们主要是做健身顾问,一旦别人成为了我们的会员,我们就要持续关注会员的健康生活。很多情况下,我们会与会员成为朋友,会员也把我们当成依赖。作为健身顾问,我们需要定期给会员打电话问候,对于间断锻炼的会员,需要加倍关心,提醒对方坚持健身,并替对方制定课程。尽可能与会员多交流,多关心一些近期的会员、进行交流,多打电话问候,当会员在健身后有明显效果的为其重新做体测,要专业。
一般在室内设点即在会所内部时,可以直接把客人带到会所去参观;可以留下客人的联系方式及姓名;努力把自己推销出去。带领客人参观时,介绍不要按部就班;带看时,根据客人的反应多问问题,可能坐下来谈;进行身体测试区介绍及带客人看他又需求的器械,可以进行入会想象,如您作为我们的会员…;在会所高峰期时,尽量少参观浴区。
在外场设点时,也有很多细节要注意,如服装的统一、不可在点上吃东西、不可与城管发生冲突等等。外场介绍时客人一般只给我们10秒钟的时间,在此期间,我们要做到简介而又全面的介绍,这就需要一定的专业水平。
不管是在内场还是外场,都不容许出现与客人或部员之间的冲突,同时各部门要做到公平公正。
我觉得,做我们这方面的销售,要注意三点,即学会问问题、多听;放大需求,缩小借口;多积累顾客信息。不管是做什么,只有一等销售是卖服务,二等销售卖产品,三等销售卖价格。
企业用人的原则是品德、专业、合群。德行在对待客人时就可看出,不要挑客人;专业的知识在介绍时完全是可以看出的(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当然,这与口才也是又一定的关系的;合群也是很重要的,无论是内部成员之间还是不同部的成员间。
1、明确目标
2、有详细的计划
3、立即行动
4、修正行动,不可能一开始的行动就是正确或完美的
5、坚持到底
其实,无论是做什么,想成功,以上5点是必不可少的。做销售,要用心,同时售后即做顾问时也要用心,这样才能让顾客满意,不会失望。成功者永不放弃,放弃者绝不成功。这是我从做销售中领悟的,但事实上,正如我上面所说,无论是做什么,要想成功就不能放弃,一定放弃就什么都没有了,因为成功是有概率的。
尽管,这次的实践与我的专业不大相关,但我觉得我又多涉及了一个领域,多了解了除了有关我专业方面的其他知识,这对我将来的多方面选择创造了条件和契机。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十六
: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煤炭产能过剩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在调整期间由于煤炭价格、产量等因素的限制,再加上市场无情的冲击,致使煤炭企业经济效益迅速下滑,从而直接影响了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缴纳的问题。本文以山西省某煤炭企业为例进行了调研,根据煤炭企业的具体情况及省相关政策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改进建议。
: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缴纳。
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成立,为股份制企业。原为多家股东组成,20xx年公司又重组经营。该公司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20xx年之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年均盈利20162。96万元,曾荣获煤炭工业先进煤矿等多种荣誉称号。自20xx年以来全国煤炭经营形势整体下行,煤炭市场陷入寒冬,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受到了巨大的冲击。20xx年至今煤炭售价大跌,由原来的395元/吨下降到185元/吨;企业利润逐年下滑,对外欠款逐年增加,截止20xx年9月共欠外债23039。02万元,以20xx年10月数据计算,资产负债率高达93。09%。企业人员流失严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危机。
鉴于上述情况,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出现了不能按时缴纳的问题。截止20xx年10月末,公司各类保险共计欠缴15730。68万元。各类社会保险欠缴,给企业、职工和当地政府都带来了各种问题及隐患。养老保险欠缴,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养老保险就不能正常转移,给职工再就业造成了困难;职工无法正常退休,给退休职工的正常生活带来了麻烦。失业保险欠缴,失业人员就不能正常申领失业保险。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欠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医疗保险不能正常转移,在职职工不能正常享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销。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不能足额领取住房公积金,对有意购买住房职工的正常贷款、担保也造成了影响。综上所述,以上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企业和职工的矛盾不断加剧,不仅造成了不小的社会隐患,还对企业凝聚人心、走出困境产生了不利影响。经调查煤炭企业欠缴社会保险的情况较为普遍。针对以上问题,公司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以减轻社保压力,缓解社会矛盾。如在资金排序上,除必要的生产性支出外优先满足社保资金需求。尽管如此,由于企业在资金上确实存在很大困难,社保拖欠问题的解决事倍功半、收效不大。20xx年10月经公司相关领导与所在地政府、人社局、养老中心、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针对企业与政府部门审批环节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交流和协商,结果达成如下解决企业诉求的一致意见:一是关于欠缴养老保险不予办理企业职工退休问题。解决办法,缴清20xx年的即可办理到龄退休职工的退休手续,并补缴齐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二是医疗保险的解决办法同上,职工即可报销医药费。煤炭企业社保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上半年煤炭市场整体经营形势严峻,煤炭售价过低,企业经营成本压缩触底、亏损严重,企业资金流动困难甚至出现断流,无力负担社会保险。二是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未能享受政府部分利好政策。20xx年山西省社会保险局下发了晋社保局发[20xx]15号《关于山西省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但是享受这一政策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必须被认定为困难企业。根据晋政发[20xx]43号文件中规定,认定困难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20xx年12月底前,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二是自20xx年三季度至20xx年一季度,企业连续一个季度以上利润指标同比下降30%以上,出现严重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三是20xx年1月以来企业没有裁员,且承诺年内不裁员、不降低一线职工收入。
但大部分煤炭企业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经营情况就已经恶化,承担20xx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用较为困难,不能满足文件规定的第一个条件;除此之外还有季节性波动等原因导致不能满足文件中规定条件的第二条件;因此这些企业不能被认定为困难企业,不能享受利好政策。三是部分旧有政策规定制度不符合煤炭企业目前经营现状下的发展要求。例如按照“五险统征”的要求,五险必须同时缴纳。企业想要抽调部分资金解决部分急需解决的社会保险问题,政府因政策限制不能协调配合,这种情况也确实存在。在目前企业资金流转困难,经营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严格执行“五险统征”的规定,也确实不利于社保拖欠问题的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一)鉴于困难企业认定难的问题,请政府相关部门在困难企业认定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操作,放宽部分条件,降低认定门槛。这样对改善企业经营情况,缓解企业资金流动困难,解决部分企业职工退休难、再就业难等实际民生问题具有极大的帮助。
(二)企业出现拖欠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源在于近年来煤炭企业长期亏损,企业资金困难。所以希望政府继续加大对煤炭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对企业的发展方向进行指导,帮助煤炭行业尽快扭亏为赢,实现煤炭行业健康向好发展。
(三)企业要进一步自强自立,深入分析造成煤炭市场寒冬的自身因素,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深化机制体制改革,进行技术革新,发挥愈挫愈勇的精神,凝聚百折不挠的勇气,戮力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再创煤炭企业的新辉煌。(四)全省要深化煤炭企业改革,在煤炭产品深加工、转产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和扶持,促进山西经济发展,使现有煤炭企业逐步迅速扭亏为盈,最终靠企业自强来解决相关社会保险缴纳问题。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十七
简介:茶道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可惜近年来我们都偏向于谈论日本茶道,而忽略了茶道原产于中国的铁骨事实。有鉴于此,我想谈谈中国的茶道,着重讲讲茶道的精神。
起源:
中国历史上有很长的饮茶纪录,已经无法确切地查明到底是在什么年代了,但是大致的时代是有说法的。并且也可以找到证据显示,确实在世界上的很多地方饮茶的习惯是从中国传过去的。所以,很多人认为饮茶就是中国人首创的,世界上其他地方的饮茶习惯、种植茶叶的习惯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中国传过去的。
饮茶的发源时间:
1、神农时期:唐·陆羽《茶经》:“茶之为饮,发乎神农氏。”在中国的文化发展史上,往往是把一切与农业、与植物相关的事物起源最终都归结于神农氏。归到这里以后就再也不能向上推了。也正因为如此,神农才成为农之神。
2、西周时期:晋·常璩《华阳国志·巴志》:“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茶蜜…...皆纳贡之。”这一记载表明在周朝的武王伐纣时,巴国就已经以茶与其他珍贵产品纳贡与周武王了。《华阳国志》中还记载,那时并且就有了人工栽培的茶园了。
3、秦汉时期:西汉。王褒《僮约》:“烹荼尽具”,“武阳买荼”,经考该荼即今茶。近年长沙马王堆西汉墓中,发现陪葬清册中有“?一笥”和“?一笥“竹简文和木刻文,经查证”?“即”槚'的异体字,说明当时湖南饮茶颇广。至于发源地也有多种说法,有的人认为是云南,四川,也有认为是江浙,东鄂西说。都有一定道理,其实我们大可不必执着于此,各种说法正好说明了中国的茶文化的源远流长。
茶道的基本精神:
中国人视道为体系完整的思想学说,是宇宙、人生的法则、规律,所以,中国人不轻易言道,不像日本茶有茶道,花有花道,香有香道,剑有剑道,链摔跤搏击也有柔道、跆拳道。在中国饮食、玩乐诸活动中能升华为“道”的只有茶道。什么是茶道茶道属于东方文化。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不同,在于东方文化往往没有一个科学的、准确的定义,而要靠个人凭借自己的悟性去贴近它、理解它。早在我国唐代就有了“茶道”这个词,例如,《封氏闻见记》中:“又因鸿渐之论,广润色之,于是茶道大行。”
唐代刘贞亮在饮茶十德中也明确提出:“以茶可行道,以茶可雅志。”尽管“茶道”这个次从唐代至今已使用了一千多年,但至今在《新华辞典》、《辞海》、《词源》等工具书中均无此词条。那么,什么是茶道呢?日本对茶道的解释日本人把茶道是位日本文化的结晶,也是日本文化的代表。
1977年,谷川激三先生在《茶道的美学》一书中,将茶道定义为:以身体动作作为媒介而演出的艺术。它包含了艺术的因素、社交因素、礼仪因素和修行因素等四个因素。久松真一先生则认为:茶道文化是以吃茶为契机的综合文化体系,它具有综合性、统一性、包容性。其中有艺术、道德、哲学、宗教以及文化的各个方面,其内核是禅。熊仓功夫先生从历史学的角度提出:茶道是一种室内艺能。艺能使人本文化独有的一个艺术群,它通过人体的修炼达到人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的目的。人本茶汤文化研究会仓泽行洋先生则主张:茶道十一深远的哲理为思想背景,综合生活文化,是东方文化之精华。他还认为,“道是通向彻悟人生之路,茶道是至心之路,又是心至茶之路。面对博大精深的茶道文化,如何给茶道下定义,可难为了日本学者。
我国学者对茶道的解释回页首受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思想影响,“茶道”一词从使用以来,历代茶人都没有给他下过一个准确的定义。直到近年对茶道见仁见智的解释才热闹起来。吴觉农先生认为:茶道是“把茶视为珍贵、高尚的饮料,因茶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是一种艺术,或是一种修身养性的手段。”庄晚芳先生认为:茶道是一种通过饮茶的方式,对人民进行礼法教育、道德修养的一种仪式。庄晚芳先生还归纳出中国茶道的基本精神为:“廉、美、和、敬”他解释说:“廉俭育德、美真廉乐、合诚处世、敬爱为人。”陈香白先生认为:中国茶道包含茶艺、茶德、茶礼、茶理、茶情、茶学说、茶道引导七种义理,中国茶道精神的核心是和。
中国茶道就是通过茶是过程,引导个体在美的享受过程中走向完成品格修养以实现全人类和谐安乐之道。陈香白先生德茶道理论可简称为:“七艺一心”。周作人先生则说得比较随意,他对茶道的理解为:“茶道的意思,用平凡的话来说,可以称作为忙里偷闲,苦中作乐,在不完全现实中享受一点美与和谐,在刹那间体会永久。”台湾学者刘汉介先生提出:“所谓茶道是指品茗的方法与意境。”其实,给茶道下定义是件费力不讨好的事。茶道文化的本身特点正是老子所说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同时,佛教也认为:“道由心悟”如果一定要给茶道下一个定义,把茶道作为一个固定的、僵化的概念,反倒失去了茶道的神秘感,同时也限制了茶人的想象力,淡化了通过用心灵去悟道时产生的玄妙感觉。
现代意义:
茶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一种,有着传统文化所共有的特征:
可以与其他文化交流,文化交流是不同的民族将其它民族,以期获得互相补足,一体提升的效果,而不是一方同化於另一方。若只套取其他民族的西能够为模式价值标准,而失去了自己,这对一个民族的生存发展绝非好事。一个有生气、有内涵的民族,必定是能体现自己文化的精神的民族。中国茶文化有着与日本截然不同的区别,然而还是能够与日本进行文化交流,共同创造新的文化形态。
茶文化有助于我们正确人生观的养成:
(一)重德-------摆正人与自我关系的准则:
重德是中国茶文化人生价值观中最基本的内容。讲究茶德,塑造高尚人格,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是历代茶人崇尚和追求的目标,也是茶文化的核心内涵。而茶德的'树立,既是茶的自然特性的显现,又是茶人精神的流露,同时又是茶人所确立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
(二)尚和-----协调人与他人关系的宗旨。
茶道中的”和”的基本涵义包括和谐,和敬,和美,平和等等,其中主要是和谐。通过以”和”为本质的茶事活动,创造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茶文化关于”和”的内涵既包括儒,佛,道的哲学思想,又包括人们认识事物的态度和方法,同时也是评价人伦关系和人际行为的价值尺度。
(三)崇俭-------处理个人与民族及国家关系的基础:
崇俭,就是倡导勤俭、朴实,清廉的个人思想品德与社会道德风尚。以茶崇俭,以俭育德,既是中国茶道的精义,也是茶文化关于人的人生价值的重要思想内容。(四)贵真-------沟通人与自然的亲和,追求真善美的统一。这既是中国茶道的核心内容,也是传统文化的魅力所在,同时也是茶对人生价值的最终追求。
法学社会调研报告篇十八
劳动关系系调研小组。
20xx年3月。
目录。
调查思路-----------------------------------------------(1)。
调查目的-----------------------------------------------(1)。
调查方法-----------------------------------------------(1)。
调查时间-----------------------------------------------(1)。
(一)前言------------------------------------------------(2)。
(二)发展历程与社会现状----------------------------------(2)。
(三)政策举例分析----------------------------------------(3)。
案例1“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3)。
案例2“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政策-------(6)。
案例3对“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措施------------------(8)。
(四)存在的问题------------------------------------------(11)政府的觉悟-----------------------------------------(11)群众的呼声-----------------------------------------(11)我们的发现-----------------------------------------(12)。
(一)建议------------------------------------------------(13)。
(二)总结------------------------------------------------(14)。
附录:调研小组成员---------------------------------------(15)。
北京市房山区社会保障状况调查。
劳动关系系调研小组。
调查思路。
该项调查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搜集资料,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初步认识;第二步,实地调查,掌握北京市房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具体方针政策;第三步,走访群众,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群众的满意程度;第四步,案例分析,剖析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写出全程调查分析报告。
调查目的。
基于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政策从城市到农村的不断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对民生问题的日益重视,我们决定对社会保障制度做一次课题研究,以求更加深入地了解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调查其落实情况,并从大学生的角度对其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具体研究目标如下:
(1)深入学习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及其法律保障。
(2)调查社会保障的落实情况,分析现有的执行机制是否合理。
(3)找出促使我国社会保障走上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科学依据。
(4)提出合理建议,构建更加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促使其进一步发展。调查方法。
“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政策。
对“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措施。
走访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实地调研。
调查时间。
20xx/3/20----20xx/3/31。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及各种矛盾不断变化,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已经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政府对此的重视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做出的每一项法规、政策及举动,都密切的关系到了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发展,都在社会和群众中产生非同一般的影响,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减轻了负担,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关怀。但同时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落实力度、地域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有序的体系,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完备,各相应机构在落实现有的政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漏洞和不足。因此我们对北京市房山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查,从而进一步了解我国现有的各项社保政策,并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综合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和经验,提出可行性建议,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是民生之本,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朝阳产业。该地区社会保障事业由无到有,由低到高,由点到面,随经济增长稳步提高,在近几代社保人的努力下,该地区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善、符合本地自然条件、有益于民计民生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该地区常住人口88.6万,户籍人口75.8万,其社会保障工作成绩优异,每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都在北京地区名列前茅,以07年为例:
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531家,人数11.13万人,比上年增加0.9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483家,人数12.87万人,比上年增加0.9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821家,人数13.57万人,比上年增加3.4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831家,人数6.77万人,比上年增加0.94万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523家,人数17.90万人,比上年增加2.56万人。
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随着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也亦步亦趋地前进,根据特有的社会状况,该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下面举例进行分析:
案例1:“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1.政策由来。
体系结构的缺陷:近年来,北京市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但是,目前仍有包括部分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部分城镇老年人在内的相当一部分群体没有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他们的看病就医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部分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法律法规依据:20xx年6月8日,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xx]11号),这意味着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转型,医疗保障体系将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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