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模板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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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模板23篇)
时间:2023-11-14 13:52:06     小编:雁落霞

制定方案是一个思考和决策的过程,需要考虑多重因素和可能的情况。方案的编写需要明确任务的分工和责任的界定。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实施的过程和效果,希望你可以通过借鉴他人的经验来改进自己的方案。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一

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安排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防溺水、传染病防控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健康,保障全县教体系统大局稳定。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长负总责,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活动,抓实抓细校园安全各项管理工作,采取得力措施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推动大排查、大整治落地见效。

(二)强化隐患整治。各学校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登记上册,限时整改销号;对查处的隐患,要举一反三,消除其他类似潜在风险;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严防死守,直到整改销号完毕。

(三)注重整改实效。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把握进度,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对工作不落实,走过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滞后、重要制度机制不健全的,学区将进行严肃问责,并在全学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三

此次检查整治的对象范围为校园设备设施及学生管理。

(一)治安安全。

以校园安保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及专职保安员管理和查验制度、校园值班巡逻和学校大门治安值守、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校园及周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管控情况。

(二)消防安全。

落实火灾防控要求,以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及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校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交通安全。

学校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学生乘坐超员车、农用三轮车、“黑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同时要主动联系交警、特警、运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排查整治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清理校园周边“三无车”、农用车、摩托车、拼装车、老年代步车和报废车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的情况。同时结合天气情况及时调整放假、开学时间,保证学生在天气不好、路况不好的情况下不乘车出行。

(四)校舍安全。

以校舍安全为重点,重点排查各类教室、楼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舍改造和建设过程中是否做好安全预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校内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校门、围栏、楼梯防护栏、厕所、车棚等安全情况;体育、实验等教学或活动场地的安全情况。

(五)设施安全。

重点检查学校水、暖、电、热水器、蒸饭机、锅炉、茶炉等特种设备及其管道、各种电器、用电线路、灯具、用电开关、用电刀闸等,对于用电设备、线路自己无法确定的要请当地管电站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测试排查,发现隐患立即停用并立即整改。

(六)食品安全。

要进一步做好学校师生的饮食卫生工作,强化食堂监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要求和文件规定,严格规范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和食物留样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食堂安全台账,严禁向师生出售“三无”或过期霉变食品,及时消除食物中毒隐患。

(七)危化品安全。

一是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重点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易爆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密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二是管制刀具清缴,按照规定开展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器械清缴活动(走读生每日必查,住宿生返校日必查,不定期抽查),是否留存排查记录、图片等资料,对携带管制刀具学生及时处理并记录。

(八)卫生防疫。

目前疫情还没有完全消除,学校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加强对流行病、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科学处置,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要根据季节特点及不同类型传染病的发病规律,开展传染病预防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意识,增强对传染病蔓延的防控能力。

(九)安全教育。

按要求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一是要按规定上好安全教育课,安全教育课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学生有笔记。二是要利用各种机会,各种形式对学生和学生家长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活动要做到有安排部署、有过程材料、有总结反思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四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日至4月5日)。各学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势广泛宣传,细化、制定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整治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日至4月26日)。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集中整治内容,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自查,县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对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五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再次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完善学校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坚决排除校园安全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整改,积极消除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夯实学校安全管理基础,堵塞管理漏洞,织密织牢校园安全网,努力为学生平安、健康、幸福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1.

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按规定设置校车站牌;

学生有无搭乘超载车、货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非法营运车辆;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前有执法部门专人指挥疏导交通。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2.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17。

接送学生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没有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校车内附属安全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各乡镇、街道)。

1.

制定食品安全和食堂卫生管理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建立采购食品查验和索证票制度、食品采购台账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等,相关制度上墙公示,检查登记规范。

2.

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非寄宿制学校校园内不准设置小卖店。

有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各岗位签定安全责任书,从业人员按时体检,持证上岗;学生就餐时有值班人员在场管理疏导。

3.

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等,加工操作间配备有通风、排烟装置;

配备有效的消防、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及废弃物存放的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消毒、冷藏、冷冻设备,建立消毒和留样制度,消毒和留样记录规范。

4.

学校饮用水水源管理规范,自备井供水按时进行检测、有卫生许可证。

5.

建立和落实学校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通风换气、健康体检等制度;

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

密切家校联系,定期召开专题家长会,告知家长的监护人责任,明确监护人应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

2.

普遍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加强属地河道、水库、水池等水域安全管理,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和防护设施。

3.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林水局,各乡镇、街道)。

1.

d

级及以上危房。

2.

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屋承重梁和承重柱损坏或出现裂缝;

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有鼓包脱落,楼梯、扶手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建筑物内外悬挂物牢固;楼体防雷设施经过检查验收;校园周边建筑、挡土墙隐患情况。

3.

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完好,校园周边煤气、天然气管线是否存在泄漏等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规划建设局(建设)、气象局,各乡镇、街道)。

教学活动严格按照教学规范,教学活动中的各种器材、物品和药品是否对学生可能造成伤害,教学实验操作规范;集体活动各环节严密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采取防范措施,事先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开展校园欺凌专题教育和法制教育,形成家校教育合力,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组织教职工学习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和方法,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电话和负责人。(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公安局)。

1.

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消防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部位、环节和人员。

2.

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活动中心、图书室、实验室、体育场馆等重点部位、

重点场所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设施设备符合规定,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防火要求,外墙保温材料是否裸露,通燃气燃油软管和管道是否老化和漏气漏油。特别要做好校园内的教职工集体宿舍和老旧房舍的火灾隐患排查。

3.

灭火器按照规定配置,产品合格,分布合理;室内外消防通道无障碍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规定,应急灯、疏散指示标识位置准确,能正常使用。

4.

建筑物内消防水源、自动灭火设施完整好用,消防栓箱门、卷盘、水带、枪头完好且吊挂平整。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公安局、市规划建设局(建设),各乡镇、街道)。

组织电业等专业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对校园供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对配电箱(室)、漏电保护、用电设施设备尤其是计算机室、班班通及远程教室等教学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学校用电安全。(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国网瓦房店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校园警务室建设规范;中小学校附近。

200。

50。

米范围内是否有占道经营商贩、搭建临时性建筑;学校门前及两侧是否违规设置集贸市场、非学校用车停车场、摆摊设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噪声或污染等。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公安局、执法局、交通局、文广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等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

学校危化物品管理情况。

危化品仓库设置规范,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制度和规定健全,配齐实验室消防安全设施及人员防护器材。加强对所使用化学实验用品(尤其是危化物品)的管理和检查。全面开展对诸如强酸、强碱等强腐蚀制剂或溶液,液氨、液氯等在低温、低压储存条件失效下转化为挥发性有毒气体,以及氰化物等剧毒试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安监局)

2.

学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要开展对学校使用的小型锅炉、压力容器、升降机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是检查使用维保记录,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有无私自改造维修的情况,安全保护装置按期校验和检修,操作人员持证作业,安全操作人员了解设备风险和应对措施,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违反安全规程操作、以及因设备检修不当、老化、淘汰不及时造成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3.

校园安全防范和反恐防暴情况。

认真检查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落实外来人员检查登记等制度,尤其要加强对处于社会治安复杂地区、矛盾多发地区、周边环境复杂地区的学校的基本防护设施设备配备、技防设施的日常维护、校园围墙有效封闭、有反恐防暴预案等情况的检查。(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4.

学生健康情况。

校医室建设规范,制度措施完善,教室内灯光、桌椅等符合卫生健康要求;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有心理障碍和特异体质学生进行排查摸底,并进行教育疏导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卫计局,各乡镇、街道)

5.

管制刀具情况。

严禁学生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将管制刀具和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文具(如锋利的铅笔刀、裁纸刀等)、生活用具(如水果刀等)带进校园,有管理制度和排查整治记录。(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公安局)

6.

学生在小饭桌就餐情况。

按《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辽食药监餐发〔

2013。

106。

号)文件要求,班主任及时将学生在校期间(包括课间、午间、晚间休息时间)在小饭桌就餐情况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将掌握的学生在校外就餐的小饭桌名单报告给上级部门,教育局定期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掌握的“小饭桌”存在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对“小饭桌”实行备案管理,加强监管和核发相关许可,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违规经营情况进行整治。(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执法局、卫计局、环保局、物价局等)。

7.

规范办学情况。

严肃查处在职教师违规办班、非法组织未成年人聚集、违规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情况;清理整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幼儿园违规办学、无证经营及未经批准私自改变办学场所(私自办分校)情况。(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执法局、公安局、卫计局等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根据。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迅速进行安排和部署,确定大排查内容和重点,明确负责人和各项牵头部门,并积极组织实施。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认真梳理排查出的各项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清单逐项整改,不能彻底整改和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要建立台账,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直接抓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教育局、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对整改清单逐项复核检查,并加强信息沟通,跟踪落实。通过此次排查整治要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取得实效。

对经过努力确实难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的同时,报告瓦房店市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方面召开会议,共同分析研究隐患风险和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消除各项重大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各方面安全。

校园安全责任重大,全市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集中整治规范办学(园)问题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克服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搞好工作配合,明确排查整治内容和实施步骤,使活动不走过场,扎实有效。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瓦政办发〔

2015。

18。

号)已经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建立校园安全隐患问题登记台账制度、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和反馈制度,对于排查出来的每一项安全隐患,都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工作责任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要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建立完善保障校园安全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措施。对校内安全隐患,属地政府要支持帮助学校搞好整改;对校外安全隐患,属地政府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搞好清理整治。法制办、教育、公安、民政、交通、卫生、市场监管、文广、行政执法、司法、物价、城建、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办学机构、非法托幼机构、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及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摊点和场所、乱搭乱建等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各司其职,该处罚的处罚,该清理的清理,该拆除的拆除,该取缔的取缔,还教育一方净土。凡因重视不够、管理不善、排查不严、整改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今后,每年至少在新学期开学前等重要时段开展两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

2

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及时研究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市校园安全稳定。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六

(一)排查自查阶段(2022年4月1日-8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开展涉校涉生安全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逐一筛查,能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

(二)问题整改阶段(2022年4月9日-15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16日-4月30日)在学校自查整治的基础上,学区入校检查。对学校制度的完善、台账的建立、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进一步完善资料、弥补不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各类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迎接县市检查组的检查,并动态更新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5月1日-6月30日)。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排查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号。分析学校安全管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整治措施,健全完善具体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整体治理水平。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法制观念,预防或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在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良好交通环境中健康成长。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演练。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出行,乘坐安全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工作为重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全体师生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和落实我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以生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20xx年10月。

1、召开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会。

利用早晨国旗下讲话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要求全体教师和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与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努力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班主任举行交通安全教育知识教育课。

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使学生进一步懂得更多的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在思想上观念上引起高度重视,晓之以理,付之实践。

3、开展交通安全演练(镇交通部门配合)。

(一)指挥机构。

总指挥:朱思琼。

现场组织:刘正先。

道路安全指挥:镇交通部门人员。

大操场集合地指挥:各班班主任。

道路演练协助指挥:各班班主任。

(二)参加对象:全校师生。

(三)演练时间:2020年10月。

(四)演练项目:安全过马路。

(五)演练要求。

1、在演练前,把有关目的、要求必须预告学生,以免造成混乱,同时,要给学生教授过马路的基本方法、注意事项等,真正使活动收到实效。

2、在演练过程中要注意途中安全,防止车辆,学生拥挤,使演练圆满成功,达到实效。

3、行走线路就是学生上学、放学进出的校园门口道路。

(六)演练过程。

1、全校师生迅速集合至大操场。

2、各班清点人数,并向现场组织者报告班级人数及安全情况。

3、现场组织人做本次交通安全演练情况分析及有关安全意识、技能等重要讲话。

4、开始带队到校外进行演练。

交通安全演练包括步行出行、避让车辆、过十字路口等环节。步行出行时,要求学生排成一路纵队靠道路右侧行走。见到车辆主动避让。横穿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先向左右两边看,确认无来往车辆时快速通过。

5、演练完毕,各班负责人带学生回操场集合,清点人数,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七)保障队伍。

车辆监测安全:

各班学生安全:各班班主任。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八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强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好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把学校安全工作融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常抓不懈。

(三)加大宣传增强意识。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这次安全大检查的有利时机作为学校安全的一次再教育、再动员、再培训,充分利用屏幕、板报、挂图、讲座、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九

(xx年4月12日至20日)。

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校园网、大屏幕、黑板报、手抄报、校讯通等形式宣传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着力营造广泛参与和监督的浓厚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

(xx年4月21日至5月31日)。

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持续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抓紧整改。

3.联合督导阶段。

(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学校成立专项安全督察组对各部门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4.总结报告阶段。

(xx年7月1日至7月10日)。

各部门要对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15日前报学校安稳办,学校汇总后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教体局。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十

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县、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彻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全力整治督查问题和自查隐患,不断增强师生安全素养,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为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持久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县教体局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黎安监发【20xx】88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从20xx年10月20日开始,至10月24日结束,25日进行总结汇总上报县安监局。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单位,重点是矿山、尾矿库等作业场所。具体分工如下:

1、矿山井下及地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生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2、尾矿库及选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技术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3、矿山、选场机械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资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重点是:矿山井下机械通风系统、作业面通风情况,井下采空区监测、处理、封闭情况,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情况,重点设备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尾矿库监控措施(水位、浸润线、位移观察)、安全设施(排洪渠、溢洪塔)及坝上照明、通讯等。

公司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室组织,分公司参与,进行全面排查。

一组矿山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二组尾矿库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三组机电设备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三个组分别制定隐患排查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做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分工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组织落实,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时间安排、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以矿山井下通风、采掘、民爆、提升、机电设备等重点作业场所,尾矿库排放、监控措施、通讯及安全设施运行等为重点。要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四)严格排查确保效果。

要进一步规范排查方法,强化现场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工作进展缓慢、敷衍了事、自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要在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确保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十三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抓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组成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指导和督查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镇(街)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一)治理重点。

1.“三小”场所(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

3.易燃易爆单位(指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4.“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消防基础设施;

7.废品回收加工场所;

8.文物古建筑(指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及演练情况;

5.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3.《x市“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10项内容的落实情况。

治理工作从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要充分调动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财政、供水、供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分片、分区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10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十四

两节将至,农村用火用电骤增,农村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为落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现根据黄文旅文物(20xx)41号文件精神,在全乡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具有火灾风险的古建筑、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文物建筑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重点排查整治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1.电气线路未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2.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

3.在文物建筑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4.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5.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拉和负荷过载的;。

6.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7.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9.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10.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气、炭炉的;。

2.文物建筑单位施工现场违规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三)燃香烧纸隐患。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的。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六)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

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七)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隐患和问题。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元月5日。

开展普查动员宣传,将文物建筑火灾是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行政村。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20xx年元月6日至20xx年元月31日。

乡对辖区文物建筑单位开展排查,对发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要形成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照单整改。能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销号。排查整改要填写《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并存档备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结合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县级以上文物建筑保护实施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底。

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具体有效针对措施,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取得实效。

第一组带队领导: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蓝朋。

检查组成员:郑燕萍、叶婧。

负责祁山镇、塔坊镇、平里镇、祁红乡、芦溪乡、溶口乡、新安镇、闪里镇、箬坑乡。

第二组带队领导: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叶国兴。

检查组成员:谢洁利、金晓。

负责小路口镇、渚口乡、历口镇、古溪乡、安凌镇、大坦乡、金字牌镇、凫峰镇、柏溪乡。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是防范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是构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将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隐患治理台账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排查内容。各市(区)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市(区)要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市级督导,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运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22年7月底前完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平台。2022年8月上旬完成县级复核和市级督导。2022年12月底前对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各市(区)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守住安全底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2022年8月15日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市(区)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汛期、冻融等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省市县设立投诉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4.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区)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省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信访局、省政务大数据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厅级领导参加工作专班,并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县级“四套班子”要齐上阵、合力攻坚、分片包抓,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链条监管机制;宣传部门负责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专项整治有关宣传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城乡房屋安全法规、规章和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行业汽车站场、码头(渡口)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运输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体场馆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相关文保单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及专项整治有关信访处理;省政务大数据局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平台建立和运维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属自建房排查整治。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市(区)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要将信息平台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省级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给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责任”机制。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时限和预案。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分级分部门签字确认,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实现自建房底数清、鉴定清、整治清、核验清。

(五)强化督促指导。省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成立10个专项督导组包抓督促各市(区),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各市(区)要参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保持社会面总体稳定。

各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22年6月5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省工作专班,“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每月报送。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十六

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xx]64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晋市政办发电[20xx]17号)和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泽州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泽政办函[20xx]2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裏汾“8·29”房屋坍塌重大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用2-3年时间,彻底消除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立即对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镇城乡房屋基本信息数据台帐。

(一)重点排查(20xx年10月-12月)。

各村辖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完成对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对用作经营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农家类、饭店、餐馆、超市、会议室、戏台,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以上重点房屋排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房屋建设相关数据台帐。

(二)重点整治、全面排查(20xx年10月-20xx年6月)。

一是在20xx年全面完成重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査基础上,全部完成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二是全面完成重点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镇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房屋档案台帐。

(三)全面整治(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基本完成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建成房屋数据台帐,实现全镇城乡房屋规范化管理。

(一)全面开展排查。统筹全镇各方力量,各村要组织专人按照全覆盖、网格化排査和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査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査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

农村分两条路径排查:村庄按照城乡结合部、镇区和集镇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径排查;村庄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城镇房屋按照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学校周边的经营房屋,“小饭桌”等)、人员密集场所、改扩建活动多发区域、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及老旧房屋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逐步建立房屋档案。

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房屋信息档案。

(二)实施精准整治。

各村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包村干部会同各村、社区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

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

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

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患整治,由县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由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组织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镇人民政府统筹领导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片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工作保障和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各村要按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本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合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和村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二)明确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房屋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积极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沟通,负责指导城乡住房和直管公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镇自然资源办公室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房屋选址安全,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行为的审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分工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消防部门负责指导房屋消防安全管理;镇宣传、统战、机关事务管理、发改(粮食)、教育(科技)、工信(商务)、公安派出所、民政、司法、财政、交通、水务、林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能源等对主管领域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十七

20xx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扎实推进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组织产权人自查、部门和街道(乡镇)核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力争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行动”。各地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地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一)强化组织实施。成立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为牵头单位,成员由中央统战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省级负责人名单报国务院安委会,抄送协调机制办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强支撑保障。各地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各地要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各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协调机制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

(五)做好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各省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xx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协调机制办公室,自20xx年6月起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十八

为了保证校内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检查制度。

组长:王书江(校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分工:

1、组长负责学校整体安全工作,协调安排安全工作人员。

2、副组长为各学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学部的校园设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师生人身安全等负全面责任。

3、组员负责所管部门安全工作,政教处主任负责督促班主任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高中:闫振科负责班级、宿舍、学生排查,卢虎军负责食堂、各种实验室、微机室、图书馆、体育处安全排查。

初中:郑帅锋负责班级、宿舍、学生排查,高志峰负责各种实验室、微机室、图书馆、体育处安全排查。

小学:吴玉奎负责班级、学生、微机室、图书馆、体育处等安全排查。

5、总务处赵增科、吴玉奎、卢虎军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维修。

6、安全法制处宋立辉负责组织排查人员,安排排查时间,做好隐患的记录汇总入档,与总务处沟通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等。

三、安全排查的时间和内容:

1、每学期开始进行校内综合安全排查。由分管学校安全的张校长和法制处组织校长、各学部主管校长和负责安全的主任等有关人员对全校的建筑物、消防设施、水电设施、食品卫生、运动器械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开学后安全综合排查每月第一周进行一次。

2、各学部政教处每月第一周组织班主任对班级、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排查内容为班级的电路电器、教学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排查,内容为管制刀具、打火机、香烟、手机、闲书等违禁物品等,对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生之间的矛盾进行排查,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意外伤害、传染病等隐患进行排查。

3、各学部政教处督促宿舍管理员每月第一周对宿舍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排查内容为:宿舍各类设施和用品(门、窗、水、电、床、柜、暖气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日常安全排查,对于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各学部安全排查员督促体育教师、实验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微机教师每月第一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重点是体育器材、电路电器、危险药品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5、高中卢虎军主任每天做好食堂安全排查,按食药部门相关规定督促食堂做好有关工作,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学校综合巡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体育处、实验室、微机室等排查出的生活设施、教学设施、体育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首先要进行详细记录,然后与后勤进行沟通,协调维修事宜,尽快排除隐患。如有重大隐患或特殊情况及时向学部主管校长汇报。

2、班主任对于排查出的学生的违禁物品,发现之后立即没收,对于贵重物品可以让家长带回,并向家长说明学校的要求,争取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对于学生中存在的矛盾要及时处理,严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3、对于食堂的安全隐患,立即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做进一步处理。

4、对于总务处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可以报请相关科室,请专业维修人员,也可以报请学部主管领导或学校领导,协商处理。

5、安全法制处要做好安全隐患的汇总和跟踪处理工作,对于重大的安全隐患如学生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等,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做好向上级报告工作。

1、各学部总务处要经常组织后勤工人,对水电设施、消防设施、运动场地及器材进行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电路设施、饮水电器、体育器械、校园树木、照明设施、门窗玻璃等,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2、安全法制处要求学校门卫每天定时巡视校园校舍,主要检查门窗、电灯、防盗门和是否存在治安可疑现象,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值班领导联系。在上下学期间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疏导学生以防发生拥挤现象,对于学校门口可疑人员闲杂人员要细心观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值班人员沟通,如有歹徒对学生施暴或要强行进入校园,立即拨打110报警。

3、学校每天安排一名行政干部值日,具体任务:早晨巡视校园秩序,学生安全进校,清查迟到学生,维持校门交通;白天校内巡视,检查各班课间操情况;晚上自习期间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证放学交通安全,防范校外不良青少年的不轨行为。

4、法制处做好资料档案管理。要将上级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进行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和工作讲评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更有针对性。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十九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x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报道。

1、6月1日上午,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具体安排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__日报、__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各派x—x名记者参加。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

2、6月x日至30日,在__日报、__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同时在每日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或动漫。重点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个别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经市领导同意后进行曝光。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部署,各新闻单位落实,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3、6月x日至30日,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此项工作由__公司、__公司和__公司负责,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协调。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

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x日上午在__市__新区__广场举行。届时,我市将启动安全生产“六进”巡展活动仪式,并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设立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接收群众现场咨询。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方阵参加,统一服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三项创建”活动。

根据省指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参加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四)组织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论文,于x月x日前报送到市安监局综合处,经初选后报省指委会。省指委会将评选出优秀论文组织交流,并予以奖励。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

按照省指委会要求,我市还将积极参与第x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第x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应急救援三项活动(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等。待省指委会相关具体方案下发后,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六)社会宣传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主管(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企业、校园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社区(县区和开发区)活动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2、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有关企业、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在市区和当地主要公众场所、主要街道及路口、车站、码头、建筑工地、临街主要建筑物等处悬挂巨幅标语。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负责协调。

3、组织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征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此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深入人心。

2、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x月x日前)和活动总结(于x月x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负责总协调和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二十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学校决定在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后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组织机构。

组长:刘仁忠。

副组长:陈志林魏玉华陈秀莲。

组员:各班主任。

三、活动时间。

20__年12月1日——20__年12月12日。

四、工作目标。

1.全体学生知晓每年的“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2.师生受到交通安全教育,普遍知晓出行交通安全常识;

3.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进一步养成交通安全文明习惯,提高交通安全防护自救能力。

五、活动内容形式安排。

1、在校门口led滚动显示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图片,构建浓烈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强化交通安全提示、警醒和教育作用。

2、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

话。号召广大师生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行为;利用校园广播对全校师生积极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学生影响带动家长及身边的的人自觉增强安全意识。

3、利用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学生校园活动安全教育以及交通安全等教育。

4、各班召开“珍爱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各班出一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的主题板报,高年级出一期“交通安全知识”主题手抄报。

5、各班利用多媒体、班队活动课,集体观看安全教育系列片。

6、印发《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常识》,便于学生诵读,促进学生养成交通安全文明习惯。

7、“放学5分钟”安全教育时间播放交通安全内容。

六、活动要求。

1.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要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将相关活动落到实处。

2.各班级充分发挥班级板报专栏教育阵地作用,认真办好班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板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各班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教育活动,并于12月12日前将活动记录交学校存档备查。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二十一

我校地处交通繁华路段,校园周边环境较为复杂,尽管学校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措施,但限于学校的人力,学校有限的职能等系列原因,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工作难度大、收效甚微。现将我校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如下:

由于我校无住校生,所以学校食堂仅对老师开放,所以不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存在学生在外就餐和住宿的情况。但我校学生多为城镇居民,家里生活水平较高,身上有零花钱,而校门口小食品店有十家,因是小本经营,所卖食品往往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且导致学校门口常常垃圾成堆,因此校园周边小店的饮食卫生威胁着学生的健康。

我校治安整体良好,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因我校地处郊区,远离公安职能部门,所以常有社会闲杂人员来我校周围路段对学生进行敲诈、殴打、收保护费,甚至骚扰女学生,严重干扰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师生的人生财产受到严重威胁。

2、学校大门口至九龙大道的路面坑坑洼洼,甚至经常停放着大量的车辆或杂物,学生进出校园十分不方便,有的路两边的水沟没有加盖,导致有学生曾经掉下过,尤为严重的是没有路灯,初三年级上下晚自习时学生的安全隐患较大。

3、鑫源服装厂门口的路面没有硬化,无人行道,导致学生一出校门就进入机动车道,存在较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由于我校学生人数多,出入口的人行道小,特别是有红绿灯后,经常在学生放学时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加上在学校周边的小店门口经常停放机动车,使得原不宽畅的道路更加拥挤。

因我校地处县城,学生绝大多数为欣山居民子女,无住校生,除课堂外,集中管理的难度大,加之县城网吧、游戏厅逐年增多。加上网吧内容不健康,导致不少学生上网、打游戏成瘾,无心上学,甚至进行偷盗.除此之外,学生在网吧、游戏厅被敲诈、殴打的情况时有发生。我校对上网的学生经常进行教育,也有对学生上网进行处罚的相关规定,但收效甚微,上网成瘾的学生逐年增多,有不少品学兼优的学生自从迷上网络后,变得不能自拔,因此,网吧、游戏厅成为祸害学生前途的泥潭。

针对我校周边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现提出几点建议:

1、对鑫源服装厂门口的人行道进行硬地;对校大门口至九龙大道的路段进行硬化,加盖水沟铺盖并装上路灯,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2、在东江大市场路口处设立斑马线及相关警示牌,并在学生上下放学时派交警指挥交通,以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3、加大对学生上下学路段及校园周边的巡逻力度,以减少社会闲杂人员对学生的安全威胁,在三中附近设立警务室或治安岗。

4、加大对网吧的管理力度,在各网吧装摄像头,对网吧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或游戏室.5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办公室,经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6、开通校园周边环境举报电话,让全社会一起参与这项整治工作。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二十二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xx《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及时完成农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xx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xx、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体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用能情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进行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为危险的房屋,镇xx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变化,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险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险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xx事件。各类危改户必须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群众住房基本情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xx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进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认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进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要明确责任,建立危旧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xx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现房屋情况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xx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进。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立安全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工作进行,镇党委xx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进情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篇二十三

20xx年3月26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掌石沟煤矿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政办发【20xx】27号及高煤发【20xx】3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从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

1、科室自查。各科室要成立由科长负责的检查组,深入现场进行自查自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2、全面排查。由安全监察科牵头,对全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成专人进行监督、处理,回查。

3、专项检查。根据本矿特点及煤矿的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稳定。

1、矿领导是否在岗值班。

2、驻矿安监员是否24小时驻矿盯守。

3、是否存在未经复产复工批复擅自组织建设行为。

1、严格履行职责,深入现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过程必须措施到位,全过程派专人监控,严盯死守,直至隐患彻底排除。

2、各科室第一负责人要亲自主抓,落实责任,制定措施。

3、必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治到位。

4、领导组要加大突击检查、夜间突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力度。对玩忽职守,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深入现场。加强夜间的巡查力度,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理。

6、各科室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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