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执行需要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责任分工,以保证实施效果。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当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望大家能够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应用这些方案。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一
按照《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责任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村(社区)的风险排查员、帮扶联系人落实工作职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收入支出状况等,根据行业反馈的风险线索对疑似返贫致贫的农户逐一核实。对新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和开展帮扶,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
(一)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台账,各村(社区)对该辖区内的所有农户建立长期监测帮扶机制,着重患有大病、整户新增低保、全家无劳动力人群,根据监测户纳入要求每月建立防返贫监测台账。已稳定脱贫户一年至少回访一次;已消除风险监测户至少半年回访一次;未消除风险户每月应回访一次,每次回访都需要填写帮扶台账,各村做好存档。
(二)稳岗就业台账,各村(社区)建立脱贫户外出务工台账、公益性岗位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外出务工区域摸排,务工地有变化的立即上报,系统录入人员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一)排查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骤增和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二)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情况。主要排查监测对象政策落实情况,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帮扶成效;对“风险消除”户进行回访,排查家庭收入持续稳定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持续巩固情况。
(三)排查住房情况。
排查农户现有住房是危房,且仅有一处住房。
(四)易地扶贫搬迁。
排查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情况,是否存在原入住现空置现象。易地搬迁点住房空置率高、周边无产业布局,有劳动力搬迁对象未就业。
1.分析研判。村(社区)“两委”汇总情况报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根据集中排查情况,组织分析研判,锁定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
2.信息核实。根据镇党委政府锁定名单,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成工作组,指导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中1-5项。农户应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授权查询其家庭存款、车辆、房屋等资产信息。
3.评议公示。村“两委”根据核实情况,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有驻村工作队的参与评议),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的,由村(社区)上报镇党委政府。
4.复查审核。镇收集汇总各村(社区)上报名单后,组织实地抽查,对存在疑问的进行重点复查。无异议的,召开党委会议进行审核,并将排查报告报市乡村振兴局。
5.部门比对。市乡村振兴局将镇审核名单反馈至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存在五种情形之一的农户信息各村进一步核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镇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公告录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结果在监测户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告。镇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认定,特殊情况由村(社区)民主评议认定: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5.家庭成员中有生产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参与劳动的。
6.拒绝接受家庭资产核查的。
7.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的。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涉及各部门分管领导强化督促指导,乡村振兴办负责具体业务,细化工作流程,督促帮扶责任人和各驻村干部落实工作职责。
(二)动真碰硬排查整改。各村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中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同时,还要把问题短板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守住大规模返贫的底线。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持续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摸排困难群众,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坚持城乡统筹,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兼顾城市低收入人口,构建监测预警平台;统筹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定期更新;坚持部门协同,实现常态化救助帮扶。
(一)低保对象。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
(二)特困人员。指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四)支出型困难人口。也可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其所在家庭称为支出型困难家庭。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人员。
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的困难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及时按程序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一)自主申报。困难群众可通过设在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提出低收入人口申报,也可通过设在村(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或社会工作站代为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关信息。
(二)主动发现。各地要将摸排、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基层党建重要工作内容,主动发现、及时上报困难群众有关情况。重点摸排走访未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家庭、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
(三)数据比对。各地要主动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对接,通过信息比对,及时汇总更新获得专项救助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筛查出未登记在册的低收入人口。
(四)其他方式。通过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媒体报道信息等,及时分析、调查、研判出有潜在风险的困难对象,将信息汇总到县级民政部门,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帮助其申请救助;对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多困难群众,继续予以监测预警。
各地要坚持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线上预警与线下调查相结合,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工作。以“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为支撑,形成“信息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核实—救助帮扶—数据归集”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
(一)形成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依托省级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市县两级分别搭建本地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库,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数据信息为基础,将低保边缘家庭、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特殊群体及时录入,逐步将相关部门实施专项救助的信息、工会等机构掌握的相关困难群众信息录入,进一步丰富完善数据库。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安排,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二)开展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依托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基础平台,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本地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平台。通过实时上传、数据比对、定期复核、自动提示等办法,强化信息平台的监测预警能力。乡镇(街道)按照收到的预警信息等级划分,完成入户核查并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同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困难群众信息及时上报或转办。
(三)实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县(市、区)、乡镇(街道)通过预警发现和入户核查,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单人保”政策、临时救助的,按程序纳入救助范围;符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救助政策的,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转由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对于监测预警特殊困难情形且缺乏相应救助政策的,充分利用当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行个案研究解决;对于监测预警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核实情况,并终止救助。
在监测预警范围内的低收入人口如需获得救助,应授权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乡镇(街道)及县级民政部门及时启动审核确认程序。
(一)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依规纳入低保。低收入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边缘政策执行;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渐退期结束后按规定退出。
(二)实施专项社会救助
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由相关部门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医疗、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救助范围扩大至低收入人口。
(三)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用足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四)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发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视巡访和照料服务。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低收入人口提供物资救助、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五)积极开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以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对于遭遇重特大疾病的低收入人口,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及时提供救助帮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和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库及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细化落实措施,定期督促调度,确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为契机,主动加强与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常态更新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撑。同时要及时核实预警信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措施,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具体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各类信息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宣传党的兜底保障政策,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制作图文并茂、简单明了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解读和申请指引,方便困难群众了解掌握、便捷申请救助帮扶。要加强对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三
为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结对帮扶困难户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为维护社会稳定,构造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文明单位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确保结地帮扶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子女上学的,不因贫困而辍学;有危重病人的,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能实现再就业;每户帮扶对象年上门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
单位驻地所在社区内的3户结对困难户。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怨天尤人、消极悲观、等靠依赖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在向3户结对帮扶对象各提供帮扶资金3000元的基础上,对有劳动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积极通过项目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式,帮助增强致富意识和工作本领;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结对帮扶对象,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通过发动党员干部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3)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
(4)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结对帮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密切干群关系,作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摆上位置,认真抓紧抓好。局帮扶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带着责任投身到帮扶活动中去,对帮扶对象做到政治上关心,经济上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要经常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重大节日要开展慰问活动,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推向深入。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民政部门职责出发,协同推进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以统筹帮扶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强衔接,用准用好用足各项民政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线,着力解决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难,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兜底保障机制。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病重残等特殊群体,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在更好履行民政部门职责的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兜底帮扶合力。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改革完善各项民政兜底保障制度,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要强化“七个帮扶”。
(一)强化“政策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帮尽帮。持续实施“收入豁免”政策,“十四五”期间扶贫项目保底收益、基础养老保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持续实施“支出核减”政策,加大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帮扶力度;持续实施“单人户”政策,帮助低收入家庭摆脱困境;持续实施“低保渐退”政策,防止过渡期内困难群众返贫致贫。
(二)强化“分类帮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涵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急难救助对象在内的多层次救助体系,依据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困难,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符合条件应救尽救。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对象财产认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含),但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基本医疗、基本教育、基本照护等必需支出后,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支出型困难家庭给予适当救助。
(三)强化“精准帮扶”。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刚性支出等因素,建立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综合评估救助需求,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依据综合量化评审结果确定补助金发放标准,对一般救助对象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设定补差额度最低标准;对低保家庭中重病重残、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人员给予重点保障,在差额补助的基础上参照当地低保标准一定比例增发补助金。
(四)强化“主动帮扶”。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大数据对比等手段,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专项救助对象、失业人员、患有慢性病的困难群众、大病专项救治患者、重度残疾人、受灾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避免发生规模性返贫。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比对发现的风险信息开展入户摸排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做好登记备案,加强跟踪监测,按需转介相关部门予以帮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自治组织和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工作中发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五)强化“统筹帮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难残疾人。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积极开展孤儿助医助学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做好身故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为其减免相关费用。持续开展“爱心助行”“精准康复服务”和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等关爱服务。
(六)强化“社会帮扶”。以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整合民政领域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来源,依托乡镇(街道)现有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社工站,支持社工站开展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工作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社会救助和其他帮扶服务。持续开展“圆梦大学”“慈善助医”等助学、助医、助困慈善项目,对政府救助后仍存在生活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七)强化“智慧帮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快实现信息跨部门和机构共享。建设社会救助资源库,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开展救助帮扶的各类信息统一汇集、互通共享。加强“金民工程”全国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应用推广,推进统建系统与自建系统整合联通,提升兜底保障信息化保障能力。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更快捷、更高效。
(一)完善帮扶政策措施。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等配套政策。合理提高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实现可持续增长。
(二)健全帮扶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完善省级和各地困难群众生活基本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相适应的工作规则。
(三)提升帮扶经办能力。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救助需求。对接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统,适时在全省启动应用。进一步扩大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推进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联网查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下足“绣花”功夫,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确保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起职责范围内政策制定、进度安排、督促检查等工作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坚持“五化”统筹,明确重点任务,拟订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内部协同,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调研督导。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帮助基层发现和解决业务领域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巩固拓展工作成效。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始终,对兜底保障工作与乡村振兴衔接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工作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建立我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落实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切实织密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摸底排查困难群众,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坚持城乡统筹,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兼顾摸排城市低收入人口;坚持动态监测、定期更新,确保低收入人口及时、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坚持快速预警、精准救助,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立即启动救助程序,会同相关部门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
成立县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莉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晓华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移民工作站)、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各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日常业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在具体工作中积极联络有关事项,并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对城乡人口进行全员监测,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困难对象实施监测(20xx年农村监测标准7245元/年、城市监测标准915元/月,以后按低保政策变化实时调整监测标准),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员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帮扶范围的低收入人口,做好动态管理和跟踪监测服务。重点摸排监测未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低收入人口,以及通过日常走访、综合研判发现的其他困难群众,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一)线上监测。依托陕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信息监控系统、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安康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和各部门现有信息系统,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对录入系统中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实施系统监测,主要监测各项救助帮扶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学、因住房安全等造成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县民政局通过与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应急管理、医保、乡村振兴、残联、工会等部门和有关公益慈善组织按月进行信息共享、交叉比对,及时汇总更新获得救助帮扶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出未登记在册的低收入人口,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二)线下监测。一是自主申报。困难群众通过镇政府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和村(社区)提出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关信息。二是入户排查。由县民政局统筹安排,各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镇村(社区)干部入户排查,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集中排查,进村入户排查了解群众基本生活是否存在问题,以及住房、医疗、教育、饮水等方面是否遇到困难。重点走访未纳入救助帮扶的残疾人家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入户排查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党支部+网格员+中心户长”的作用,注重发挥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楼栋长的作用,对需要认定为低收入人口的群众,入户排查人员要详细记录并帮助其提出申请。集中排查后,各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楼栋长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疑似困难家庭进行排查。三是便民通道。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收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民生监督部门、信访部门、有关媒体等反馈的基本民生保障、来电来访、宣传报道线索,及时分析、调查、研判出有潜在风险的困难对象。四是历史数据。对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群众,继续予以监测预警。
(三)认定程序。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落实。对入户排查、自主申请、便民通道等搜集到的线索,经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镇政府初审公示、镇政府审核确认、录入陕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报县民政局备案、县政府的网站长期公示等环节对低收入人口予以认定。
(四)数据库维护和更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依托陕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畅通全国防返贫预警监测系统、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各部门业务数据共享。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按月开展数据比对,对已确认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对疑似数据经复核确认后及时更新;对通过日常走访等发现已认定对象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时,经复核确认后及时更新。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监测指标进行适时维护和更新。
(五)动态退出。由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对通过政策帮扶及自身努力等实现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稳定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对象,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初审公示、镇政府审核确认后动态退出监测范围。
(一)分类预警。对已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低收入人口,坚持动态跟踪,按月开展救助数据信息共享、比对,重点核查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风险或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进行分类,将服务对象实行红、橙、黄“三类标识”分类预警。红色预警对象: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刚性支出骤增已经陷入困难但还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橙色预警对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黄色预警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群众以及其他易返贫致贫风险家庭。
(二)预警分办。建立预警信息分类办理机制,对服务对象实施先行救助、分类推送、个案研究等及时予以办理,做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对预警发现疑似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由县民政局将信息分发至各镇人民政府予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按程序纳入救助;对预警未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的根据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由县民政局将需救助信息分类转介至相关的工作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落实救助帮扶;对预警特殊困难情形且缺乏相应救助政策的,由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1.基本生活救助。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对低收入人口中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政策的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一是对低收入人口中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困难残疾“两项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经审核确认后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二是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本方案所称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或患有我县有关部门(主要是医保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三是优化脱贫户的“单人保”政策。对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的脱贫人口,符合低收入认定政策的,该户要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并继续落实低保“单人保”政策;不符合低收入认定条件的,在低保渐退帮扶期结束后按规定退出。
2.专项救助。
医疗救助: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对低收入家庭成员住院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剩余符合政策规定的自付费用实施医疗救助。
教育救助:县教体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校学生,通过申请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方式实施教育资助。
住房救助: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对住房安全性评定为c级、d级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等救助。
就业救助: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优惠政策;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综合运用产业扶持、劳务输出、技能培训、乡村公益岗位安置等政策帮助其就业。
受灾人员救助: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遭遇自然灾害困难家庭,根据受灾情况实施必要的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救助、抚慰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解决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等救助。
法律援助: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3.“急难”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由县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镇政府组织实施临时救助,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及时化解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
(三)关爱帮扶。县民政局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积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四)慈善援助。各部门积极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对遭遇重特大疾病或家庭变故导致困难的低收入人口,鼓励支持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提供慈善援助。动员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将救助帮扶措施延伸至特困人员以外的其他低收入人口。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与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每年6月、12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报送工作落实情况,由县民政局汇总向县政府报告。
(二)强化统筹协作。各镇与各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配合,县民政局牵头负责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收集汇聚各类信息、常态化更新低收入人口数据,做好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提供支撑。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镇各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向社会正面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方便群众了解掌握、便捷申请救助帮扶;每年开展1次业务培训,提升镇村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确保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落到实处。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县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现场会精神,全力打好扶贫“双到”硬仗,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宜居幸福新,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帮扶方案,加大帮扶力度,提升开发水平,确保20xx年被帮扶的80%(70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基本实现“八个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基本改变落后面貌。
(一)突出抓基础工作,确保有序推进。主动与帮扶单位沟通联系,组织驻村工作组继续深入调研,进一步了解贫困村经济收入、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等情况,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今年的扶贫工作计划。同时,及时完善电脑资料档案,对已实施的项目及时录入电脑,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数据详实准确可靠,及时反映帮扶成效,为迎接上级考评打下基础。
(二)突出抓产业扶贫,加快脱贫步伐。一是计划投入资金85万元,采取入股水电站分红、兴办经济实体等方式,稳定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以建设产业发展平台为抓手,结合贫困村实际,找准有效帮扶方式,扶持发展蜜柚种植、禽畜养殖等项目,积极构建与特色主导产业对接、与农业龙头企业对接的产业发展体系,做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项目、市场机制健全,使每个贫困村有1家以上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与之对接发展。三是引进企业在xx村兴办千亩蜜柚场、在xx村兴办大型养鸡场和在密坑村兴办大型养兔场,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蜜柚种植和鸡兔养殖,增加贫困户收入。
(三)突出抓设施完善,改善村容村貌。按照“多个一点”的方法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完成贫困村村庄整治规划,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二是解决行路难问题。在实现自然村通机耕路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投入资金143万元,完成贫困村自然村道路硬底化改造4.15公里。三是解决用水难问题。今年计划解决1个村112人安全卫生饮用水问题,兴修水圳、陂头8条(座),改善农田灌溉面积800亩。四是继续推进大自然村通电、通邮、通讯、通电视广播等公共设施建设,促进贫困村的基本生产生活环境有大改善。五是积极开展“洁净家园”创建活动,今年计划投入资金11.5万元抓好贫困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村容村貌整洁、卫生的目标。六是实行重建与修缮相结合、政府(帮扶单位)补助与贫困户自筹相结合,组织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确保按时完成54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四)突出抓宣传教育,加强技能培训。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抢抓发展机遇,增强脱贫信心,破除“等、靠、要”思想,在外力的帮助下,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快脱贫致富。二是继续抓好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特别是抓好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青壮年的定向培训、短期培训,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免费技能培训,提高转移就业能力,促进转移就业增收。今年计划组织157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实现转移就业75人。三是加强种养实用技术培训。今年计划投入资金10.4万元,组织举办贫困户种养实用技术培训班和开展“三下乡”、“送农技上门”等活动,确保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能接受免费技能培训2次以上,学会一至两门种养技术或者手工加工技术,提高种养劳动技能。四是把初中生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列入绩效考核内容,每月考核,严格检查,确保贫困户子女不发生因贫辍学。五是大力开展扶贫助学,今年计划筹集助学资金13万元,资助95名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各阶段的学历教育。六是开展智力扶贫,实现有意愿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毕业生免费入读智力扶贫技工学校。
(五)突出抓保障帮扶,改善生活条件。建立贫困户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对老、弱、病、残无劳动致富能力的贫困户,实施救济式扶贫。一是加大落实农村低保政策工作力度,目前,符合低保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口已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把60周岁以上的仍未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61户贫困户家庭老年人全部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贫困村贫困户家庭全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农民实行医疗救助。同时,完善村级卫生站建设,加快实现“小病不出村”。
(六)突出抓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广筹帮扶资金,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如期完成贫困村的道路改造、饮用水安全、医疗卫生、垃圾收运、义务教育、农田灌溉设施、危房改造等工作任务。同时,严控扶贫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范围,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高效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七)突出抓示范带动,提高扶贫实效。重点建设好xx村万只养鸡场、xx村千亩蜜柚场和密坑村千只养兔场等产业帮扶示范点,每村办好3户示范户,推动产业帮扶上水平。
(八)突出抓基层党建,强化组织保障。围绕“双到”工作,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创建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双到”的积极作用。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贫困村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二)加强责任落实。实行“一把手”亲自抓,镇党政班子成员带头挂村办点和挂村帮户,镇机关干部全部安排到村到户,集中时间、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全力打好扶贫开发“双到”攻坚战。同时,坚持每月召开扶贫“双到”工作汇报会,由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汇报各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每季度召开扶贫“双到”工作座谈会,加强情况沟通,交流工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帮扶措施得到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督查问责。成立由常务副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督查组,严格按照《xx镇扶贫“双到”包村包户责任制考评办法》,加强对各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实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考评,定期予以通报。对工作抓得紧、抓得好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爱、奉献”为主题,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帮扶活动,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勤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培养他们自强、自立的意识,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让每名学生在阳光下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1、为我校的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建立学校帮扶学困生长效机制,加强学困生辅导和转化工作。
3、由校委会、班主任、学生会、心理教师组成关爱组织,帮助单亲家庭学生、心理障碍学生、留守儿童学生健康成长。
三、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责任: 组长:张友平(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刘军伟黄利梅(协助校长主管扶困助学工作,
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赖荣华 范章仟(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验收,师德
考评)
组员:邓正凌 邱谞芳 各班主任
四、主要措施:
1、校级领导每人帮助两名贫困生或学困生,教师每人帮助一名学困生或贫困生。
(1)建立健全各类(活动记录、资料、各种表册等),逐步使帮困助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帮扶关系。通过摸底调查,给每位校级领导和教师确定帮扶对象,建立“一对一”帮扶关系,填写帮扶学生一览表和登记表,建立帮扶学生档案。
(3)进行实际帮扶。帮扶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要根据计划和帮扶对象的情况变化,对帮扶学生进行经济、学习、精神、物质等多方面的帮助。努力做到帮扶及时、适时,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形式主义。
(4)每位教师每学期与所帮扶学生开展谈心或家访活动不少于3次;辅导不少于8次。
(5)学期末对此项工作进行验收,并将帮扶结果纳入教师师德、师风考评记录中。
(6)请假教师给予贫困生每年不少于100元的资助,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2.扶助内容
(1)加强交流,贴近情感。根据贫困学生和学困学生成因和个人心理承受力的不同,要适时适度和他们交流,从情感和心灵深处贴近他们,帮助化解心中的困惑,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毅力。
(2)适时资助,渡过难关。结合贫困学生面临的困难,
领导干部要坚持“倾注真情,全力帮扶”的原则,在拿出现金扶持的同时,还要适时给予物质、精神、学习等方面的帮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3)耐心指导,提高成绩。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通过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帮助,逐步提高其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使其转差为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进而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提高。
(4)发挥学校心理健康课、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对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学习辅导、生活指导、思想教育,和学生谈心、交朋友,避免学生因缺少家庭温暖和关爱形成孤独、自卑等心理疾患。 五、表彰与奖励:
1、学期末评选“扶困助学先进个人,学生个人标兵”活动,并计入师德评价之中。
龙岗初中 2015年2月27日
附:龙岗初中教师帮扶困难学生“一对一”一览表
教师帮扶困难学生“一对一”一览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加强农村改革发展的问题成为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2015年十一月中旬,平顶山市政府经过周密部署在市政大厦隆重召开了全市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工商局被确定为市新农村建设首批帮扶工作单位,对宝丰县张八桥镇西火山中心村进行帮建。为了切实发挥我们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地做好帮扶工作,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经局党组研究,精心选派工作队员,结合部门职能特点和帮扶点的实际情况,对2011年度帮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帮建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精神,贯彻落实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基本精神,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基本方针。结合地方经济发展、乡村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的总体目标,扑下身子,克服困难、开拓创新、积极工作,通过工作队员深入村庄、建立领导联系点、部门落实帮扶责任等形式,从整合村里经济生产发展方式、提高村民发展经济积极致富的能力入手,努力形成农村经济进步、农民增长收入、农村创建精神文明的帮扶工作机制,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帮建工作基本任务
1、协助西火山村两委班子,厘清中心村经济产业结构、找准村级经济增长和农户收入增长存在的根本问题,立足现有条件寻找未来经济发展的契机,指导西火山村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
3、深入群众中间,参加农村生活,认真做好实地调研工作,掌握村里第一手材料,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政策困惑、经营难题、经济纠纷、和生活困难。尽最大努力帮助村两委班子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以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为了切实做好驻村帮建工作,圆满完成市政府交给的任
务,有效地促进西火山村的各项建设,今年的帮建工作拟以以下几个步骤稳步推进:
1、入住村庄,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为切实做好工作掌握第一手材料。
我们驻村工作队要入住西火山村,自己动手解决衣食住行等等生活问题,不给群众增添麻烦。利用一到三个月的时间对西火山村的地理区位、人口现状、人才资源、产业结构、制约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以及未来生产发展、增产增收、社会进步的潜力等等问题进行摸排调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并初步理清以后的帮建思路,为切实有效地推动西火山村的整体进步打下良好基础。
2、协助西火山村党支部,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四加二”工作法,努力打造坚强的智慧的党的新农村建设 战斗堡垒。 我们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加西火山村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主动协助村党支部做好动员群众 、发动群众的工作,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为群众提供需要的时事政策咨询和科学知识普及,主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了解群众的需求,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实际群众欢迎的原则,一一给予修订完善,登上墙头,写上版面。
4、定期为群众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特别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党中央的富民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村民群众,主动帮助群众了解致富信息,提供惠民政策法规的讲解,鼓励群众寻求增收致富的积极性。
5、适时组织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进行座谈,就新农村建设、中心村示范试点、乡村文明建设以及需要我们提供帮建的等问题开展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为我们的帮建工作拓展思路。
6、帮助村民搞好村里基本建设。协助村里完善村庄基础设施,硬化村内道路,清扫垃圾,积极帮助改水、改厨、改厕等。引导村民重点搞好农村院落、厨房和厕所卫生,清洁房屋,干净衣着,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7、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特点,帮助培育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完善合同帮农等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以培育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组织为基础,开展合同帮扶工程,尽快使专业合作组织与养殖、种植户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利益共同体,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8、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积极引导农民和涉农企业运用农
产品地理标志增收。要在西火山村选择培育1-2个有一定规模和档次、产品效益及发展前景较好的农副产品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同时帮扶有条件的特色产品注册商标,以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切实有效地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战略目标。
9、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记类规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发展、产农副产品,给予政府优惠。积极与市农委、市畜牧局、市发改委取得联系,争取对西火山村“西壶肉牛养殖销售基地”项目的政策支持和各项优惠措施兑现,力争早日立项、运作、建设、运行,争取尽早让农民见到效益。
10、积极为进城创业的农民做好服务和引导工作。为农民进城创业提供更多的政策咨询、市场信息服务等;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的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全面推行企业专管员联系制度,负责做好对田岗村招商引资来的涉农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
四、帮建工作应该遵循的原则和纪律
1、按照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市工商局党组的指示,市工商局驻村帮建工作队队长由一名副局长党组成员担任,队员由市局机关两名在职科级干部担任,原则上脱离单位工作全日制驻村。
2、驻村工作队接受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和宝丰县新农村
建设办公室领导,受驻村工作纪律约束,严格遵守驻村纪律考勤,有事及时向村里请假。
3、驻村食宿经费自理,严谨向村里索要财物及其他土特产,严谨接受村里宴请吃喝,坚决不可向村里提出额外要求,不能给村民增加麻烦和负担。
4、随时接受市、县、乡各级领导检查督导,认真履行驻村帮建责任,圆满完成帮建工作任务。
五、帮建工作保障措施
为了切实保证市工商局帮建工作任务的圆满地完成,切实推动西火山中心村全面发展进步,工商局应该上下协同,多方配合,全力以赴,共同帮建。
1、建议市局定期组织业务骨干到西火山村对农民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培训,不断提高农民法制素质和依法治村意识,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法律知识的保障。
生所。
3、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完善权益保农机制,在村里建立规范的“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提高农民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实现农村消费者就近投诉和申诉举报,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送到农民家门口。推行工商所与村结合的监管模式,帮扶该村免费培训一批市场义务监督员,进一步加大维护农民权益的工作力度,为农村社会稳定服务。
4、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在春耕与夏种季节,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落实农资监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对西火山村农资连锁经营店进行规范,培育成诚信经营单位,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5、要从人、财、物和优惠政策上向帮扶村倾斜,通过节俭行政经费,在财经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向帮扶村提供一定的资金和物资,支持其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美化村容村貌。
6、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每年要对帮扶村的一些特困五保户进行慰问、送温暖。同时动员和扶持帮扶村农民通过自主创业、劳务输出等形式发家致富。
等方面的全力支持。
六、帮建工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掌握方向,加强指导。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原则,加强对帮扶村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基层建设。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搞脱离实际的达标工程、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二)科学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围绕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科学论证,积极配合协同宝丰县、张八桥镇党委政府,制定好西火山中心村近期社会发展规划和新村建设规划;紧紧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把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融入到推进新农村建设中。
(三)筛选优势项目,谋划经济发展。在协助建设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帮助当地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劳务经济;推广农村适用技术,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挖掘当地资源潜力,谋划建设项目;协助搞好招商引资,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型产业,推动帮扶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人才支持。
农、扶农经验,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xx县总工会
精准扶贫结对帮扶长岭村工作方案
为扎实贯彻落实、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
神,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经研究,决定深入推进 “百千万”党建与精准扶贫同步小康结对帮扶工作,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的新思路,大力攻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瓶颈,着力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突出矛盾,把稳定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到村到户为主要方式,不断探索扶贫工作的新路子,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二、成立长岭村结对帮扶工作小组
组 长:xxx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xxx 县总工会副主席
— 1 —
成 员:xxx 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xxx 县总工会保障部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日常工作事务,
三、工作任务和帮扶内容
(一)工作任务
对长岭村全村开展结对帮扶,形成“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精准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困难、走出困境,增加家庭收入,提高贫困户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通过1-2年结对帮扶,全面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到2016年实现长岭村减贫摘帽。
(二)工作内容
(一)结对帮扶。结合县总工会干部力量,以干部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
(二)扶持项目建设标准。“百千万工程”干部结对帮扶整合各单位资源、社会力量,从政策、资金上全力倾斜,以产业扶贫、劳务输出等多形式多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
1.种植业。脆红李种植、蔬菜种、核桃等经济项目。
2.养殖业。养殖猪、羊、牛、鸡、鸭等牲畜。
3.劳务输出。动员富余劳动力以外出务工和本地就业等方式脱贫致富。
— 2 —
4.其它。以实际经济收入为参考指标,帮扶1-2年后,到2016年,人均收入达到3200元以。
(三)工作职责
各干部要做到宣传发动、帮扶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干部深入村组、农户,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扶贫政策、让广大贫困户领会政策机和实际发展经济项目,增加收入早日脱贫。积极营造“一想二干三成功,你追我赶发展风”的发展氛围,树立“遵纪守法讲诚信、打铁还靠本身硬”的发展理念,强化“不等不靠不乱要,自力更生搞创造”的扶贫攻坚氛围和“脱贫致富感党恩、同步小康靠打拼”的感恩教育。
1.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拟定发展规划,帮助协调扶持项目并全程参与服务和管理。贫困户不脱贫干部不脱勾。
2.结对帮扶干部负责整合社会各种帮扶资源,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其脱贫后履行偿还义务。
3.结对帮扶实行一次覆盖,逐步推进,1-2年完成,动态管理、适时更新。
4.结对帮扶对象优先选择想发展、盼发展、讲诚信且具有发展能力的的贫困户。每年以不低于该村贫困户的1/3作为发展对象依次推进。
通过结对帮扶,为每个帮扶对象在“产业发展,教育培训,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增强其致富能力和生活信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结对帮扶工作是进一步深化群众贴
心人活动,是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实现同步小康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社会矛盾缓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是改进干部做风,掌握社情民意,提升干部职工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需要,要高度重视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发动到位,帮扶对象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大力营造氛围。通过帮扶活动的开展,实现社会矛盾明显减少,群众致富能力明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党和政府在群众当中的威信明显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与,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3.注重实际效果。开展帮扶活动时,要主动与村协调,听取村支部,村委会意见和建议,做到有放失,帮助一些真正困难的群众;在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抓好典型,及时总结好做法,并加以推广;对帮扶成效突出的,要进行宣传表彰。
4.做好建档工作。在开展帮扶过程中要及时收集相关帮扶资料、撰写好民情日记、做好建档和民情资料收集工作。
附:xx县总工会精准扶贫结对帮扶长岭村花名册
xx县总工会
2015
年4月13日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我县联社2015年关于开展对接帮扶活动实施意见,结合我县联社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卫生对接帮扶活动,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协调,科学发展,为建设和谐安阳作出应用的贡献。同时,结合2015年我县联社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到我县联社的实际情况中,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联社全面发展、建设和谐安阳。
二、结对帮扶的方式及要求
(一)我县联社结对乡镇信用社
1.捐助物资、开展业务宣传活动及发放宣传资料。。
2.选派单位的骨干到帮扶信用社进行业务指导,举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协助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提高信用社服务能力和水平。
3.帮扶领导每月到结对信用社工作1天。结合帮扶信用社具体情况,与帮扶单位研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涵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二)手拉手〃心连心支部联线结对共建活动
结合“三进三同”实践锻炼活动,我县联社积极开展与结对的村支部的联系活动,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目的。具体要求为:
1.支部书记为结对村党员上党课一次,并联系贫困党员1户。组织相关人员为结对支部党员做一次党课知识讲座。
2.联社领导每人结1户“穷亲”,每年走访看望不少于2次。
3.县联社帮扶1名贫困学生,从生活上、学习上给予关系给予他们最大的关爱。
4.认真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在整个活动中,我县联社领导干部要坚持“三进”: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宣讲政策时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三同”: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通过亲身感受基层群众和困难家庭的生活和所思所想,力争帮助联系的困难家庭摆脱贫困。
三、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成立领导小组,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提高结对帮扶的实效。
各参加帮扶的人员应根据与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结对对帮扶工作。
为促进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结对帮扶”活动档案资料。二是要将“结对帮扶”主题活动纳入党员个人考核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以考核的方式使这项工作走上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阿荣旗公安局
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强攻工业百日大会战精神,推动我县强攻工业百日大会战顺利实施,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当前困难,确保实现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扶优扶强企业,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实现新突破,特制定本方案(草案)。
20xx年10月至20xx年2月。
1、扎实有效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任务落实到部门、把责任落实到人。
2、确保实现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
3、确保年内工业经济总量和增幅在全市排位靠前,保持第一方阵,进位赶超,力争20xx年获全省全市工业发展先进县。
4、确保培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家,力争8家。
5、培植税收过百万元企业5家,税收过千万元企业2家。
6、为明年全县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产业政策扶持,帮助企业申报各类项目资金,积极做好企业立项、备案等服务工作,积极帮助海能实业申报省级技术中心,日增电子新产品认证,发明专利认证等;重点做好帮扶企业技术改造,其他专项资金申报和争取工作;尤其要加大扶持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力度,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扶优扶强骨干企业。
2、加大力度帮助和推进唯冠油压、海能电子、德鑫矿业、金色时代等企业做好上市的准备工作。
3、积极协调解决有产品、有市场但流动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的企业度过难关,努力在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申请专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协调部分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走出困境,扭亏转盈。在政府招标采购中,优先采购本地产品,如宇财生物的勃客酒,黄金甲门业的防盗门、固欧家居的办公用品、家俱、建鹏公司的建筑设备、群安护拦的产品等,扩大本地企业产品的销售量。
4、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一方面,加快推进职业技术学校、廉租房、公租房、小学、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园区客运交通需求,拓展公交车运营范围,调整公交车运营时间。优化用工环境,千方百计挖掘本地劳动力潜力,想方设法引进外来务工人员。
5、帮助企业解决用地难题。切实抓好一批工业项目的包装申报,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省重点调度,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
扎实推进帮扶工作,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帮扶工作组(具体见附表一)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抓好生产,扩大销售,拓展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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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现就《实施方案》如下: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是打造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本市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协同配合,合理统筹资源,根据低收入人口遇到的困难类型有针对性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
(一)科学界定低收入人口的范围,规范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
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具体以市公布的标准为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因大病重病、因重度残疾(包括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因高龄不能自理无人照顾、因大灾或重大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大学交纳学费等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对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核算时要扣减就业成本,无法查实的,按户籍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两残补贴等不计入低收入人口的收入。
低收入人口认定按照申请、受理、审核、认定等基本程序进行,在认定过程中,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报、基层发现、数据比对、群众反映等方式开展,经过申报人承诺并进行初步筛查,纳入日常动态监测和预警范围。
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的困难程度和类型,民政部门分层分类实施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措施,乡村振兴、医保、教育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实施专项社会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三)加强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
民政救助部门将依托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数据信息,建立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与乡村振兴、医保、卫生健康、残联等有关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每月积极参加乡村振兴局牵头开展各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为有关部门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持,建立统一的动态监测平台,及时搜集好相关专项救助帮扶信息,共同做好部门之间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工作。
(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民政救助部门通过日常走访排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随机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各乡镇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仍符合低收入条件的要延续有效期;对发现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对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按规定在信息管理系统上清除;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及时按相关程序审核认定上传并录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落实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举措,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政策落实。
(五)强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
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为目标,依托全区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给予相应救助。已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按照现有制度实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困难对象,可根据家庭困难情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给予相应救助帮扶,鼓励各乡镇便民、社保服务中心针对低收入人口,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一)压紧压实责任。
(二)加强部门配合。
(三)强化宣传发动。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拓宽困难群众稳定增收渠道,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突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的优先地位,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困难户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作用。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切实提高困难户的家庭收入,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与困难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
全区建档在册农村困难户。
鼓励困难户依据自身条件,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休闲农业等产业,脱困致富。培育、引进和扶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困难户脱贫。
1.特色种植业。立足区的区位特点,支持困难户因地制宜发展无公害蔬菜和精品瓜果等产业。
2.特色养殖业。推进生态养殖,支持农户因地制宜发展林下家禽养殖和渔业循环养殖,鼓励开展稻渔综合种养。
3.休闲农业产业。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区位优势,发展农家乐、采摘园等休闲农业,引导困难农户在园中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鼓励周边农户通过乡村旅游产业获得就业和经济收入。
(一)落实农业产业帮扶政策。
1.新型经营主体补助。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称号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补。新获得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40万元、10万元;新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省级示范联合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补。对当年新认证的“三品一标”,地理标志奖励3万元、绿色食品每个奖励2万元、无公害农产品每个奖励1万元,有机食品每个奖励万元。
2.设施大棚补助。新建连片钢架3000平方以上,每平方米按照30元标准进行奖补。
3.稻渔综合种养补助。对新建的稻渔综合种养基地,通过市级示范基地评比验收,每亩补助设施改造费用300元。对获省、部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20万奖励。
4.休闲农业示范补助。对新创建的市级农业示范观光园,每园给予10万元补助;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补。
(二)丰富农业产业帮扶举措。
1.开展技术帮扶。对有意愿发展种养产业的,由农业主管部门安排技术专家给与技术指导。
2.帮助提升技能。对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困难群众,在当年职业农民培训中优先安排。
3.帮助推介农产品。对困难群众生产的农副产品的,优先推荐参加市农产品展示展销会。
4.组织参与帮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类项目申报和表彰推荐中,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带动困难群众脱困作为必备的考核指标之一。
1.明确职责分工。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帮扶工作。各镇、街为实施主体,负责帮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
2.强化规范管理。各镇、街道和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研究,确保产业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困难户自主发展产业的,要及时上门指导,帮助困难户脱困。
3.加强宣传引导。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是困难群众实现脱困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各镇、街要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对农业产业帮扶政策宣传,调动困难户参与的热情。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切实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区域经济社会运行质量,深入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现制定20xx年全区扶贫帮困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重点,以实现城乡贫困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目标,以统筹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为途径,不断提升扶贫帮困整体工作水平,使全区人民共享振兴发展成果,为推进沈阳大工业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城乡保障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救助标准
1、提高“两节”临时救济标准。20xx年新年、春节期间,对全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重灾民和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按800元的救济标准发放款物(城市低保边缘户480元)。对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由各街道(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救助。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2、将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收入260元提高到30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1800元。进一步落实分类救助政策,将重度残疾人、学生、重病特病人员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上浮20%。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3、建立完善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提高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标准,由月260—300调整到月300—340元。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救助标准为年人均收入1800—2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4、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20xx元提高到26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4000元提高到5200元。要切实保障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每个敬老院办公经费每年由区财政拨付200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有关街道(乡)负责。
5、提高90岁以上老人补助标准和百岁老人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月340元,提高到500元,为90岁以上老人提高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6、对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实施专项救助。对人均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的一级智力、一级精神、一级瘫痪肢体残疾人实施特殊救助,城市对象每月补助100元,农村对象50元。此项工作由区残联、财政局负责。
(二)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救助体系
1、对全区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标准为每人15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2、实现扶贫超市乡街全覆盖。各街道(乡)要建立1个以上扶贫超市,区投资50万元为14个乡街扶贫超市提供物资,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救助服务。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3、深入开展助学活动。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和课本费,并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住宿学生每人每年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统招公费生杂费标准减免;对考入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一年、二年级低保家庭的学生,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资助;对当年考入大专全日制的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补助;对当年考入大学全日制的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困难职工子女就学为重点的“金秋助学”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走进青年,关爱成长”系列活动,对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就学援助,对贫困地区妇女实施脱贫致富技能培训。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残联负责。
4、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给予参保补助。市区财政列支160万元,对参保后仍有困难的对象给予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是4000元,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第二次救助。门诊救助每人80元并通过银行直接发到个人帐户。建立农村大病救助基金80万元,作为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参合后给予大病救助,最高限额分别是20xx元、3000元和5000元,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第二次救助。门诊救助费低保对象每人60元、五保对象每人120元、以及优抚对象每人300--500元分别通过银行直接发到个人帐户。进一步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提高救助效果,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居民医疗难问题。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5、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扎实推进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使之解除养老后顾之忧。
此项工作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6、实施物价补贴。继续对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实施每人每月25元物价补贴;对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春节、元旦期间每人给予25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7、提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非集中供暖的补贴标准。对城市非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户的供暖补贴标准由100--140元提高到500元,低保边缘户的供暖补贴标准300元。对农村低保户的供暖补贴标准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房产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8、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根据我区受灾情况,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切实做到灾民口粮、住房、烧柴、衣被和子女就学的“五个保障”。区和乡(街道)两级财政在20xx年财政预算中的救灾科目中,设立救灾应急储备金100万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9、建立健全临时救济的长效机制。区财政按不低于上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5%的比例,建立临时救济基金60万元,并列入20xx年度财政预算,滚动使用,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灾害和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临时困难。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民政局负责。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乡党委和村委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自然村贫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气象,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乡机关各党支部、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营造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总支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应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本村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协助村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上级部门(单位)帮扶自主创业,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一)扶贫帮困机制
在村委会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总支领导班子、自然村各支部、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各支部联系户帮扶、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通过总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访制度。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并及时向扶贫帮困小组汇报情况,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种植,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十三
按照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03号)、《关于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甘人社通〔2015〕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xx市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xx年底。
1、宣传布置。20xx年9月10日前制订方案并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同时做好政策宣传,一是结合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召开县、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培训会;二是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工作实施。20xx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xx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20xx年及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在次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程序审核拨付。
3、工作总结。县区人社局每年将稳岗位补贴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相关补贴审核资料由人社部门分级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参保减少人数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情形。申报企业对本企业裁员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0xx年补贴标准: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含2%)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裁员率在2%至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裁员率在3%至4%(含4%)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裁员率高于4%的,不给予稳岗补贴。
以后年度补贴标准根据省上要求执行。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5、《xx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2或3);
6、《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册》(附件4);
7、企业上年度失业金缴费凭据;
8、首次申报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申请。中央、省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申请,市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市人社局、市就业局申请,县区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县区人社局、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过期不予受理。
2、受理及审核。县区属企业经县区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复审。市属企业直接由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审核。
人社部门审核用工人数和裁员率,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
审核结果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市财政局复核。
3、复核与拨付。市财政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复核。经复核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拨付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开户银行。
1、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做好补贴审核、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补贴发放台账,要切实把补贴资金用在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上,切实发挥政策稳定岗位、预防失业的作用。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县、区人社局要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受理、审核、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补贴申报、拨付程序,加强监管,规范操作,确保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3、跟踪监测,开展评估。市、县、区就业(社保)局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按时填报《xx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附件5),并于每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市属企业、本县、区上季度稳岗补贴发放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各企业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如有违反,将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全面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川双联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妇联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尽快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确保帮扶任务如期实现,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动员妇联干部参与驻村帮扶工作,围绕落实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要求,认真梳理帮扶思路,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改革帮扶机制,拓展帮扶群体,深化帮扶内容,创新帮扶载体,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妇女儿童,为建成富裕美丽幸福和谐新夯实基础。
(一)帮扶对象:县镇村(5个镇36个村)
(二)帮扶任务:以扶贫攻坚为主要目标,通过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办实事、解民忧、推动发展,扎实落实四个一要求,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帮扶形式:建立1+1+n(帮扶工作组+机关妇委会(妇代会)、对口联系部门、辖区内企业等)的联动工作机制,做好一个摸底、两个对接、多点帮扶(即:摸清困难妇女儿童数量、与对口帮扶部门和贫困村做好对接、工作组联系2个以上帮扶点实行多点帮扶)。
(一)积极发动群众。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积极了解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积极帮助群众转变观念、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发展意识。
(二)建立帮扶台账。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及时找准和发现问题,收集民意和掌握干部群众发展意见,填写帮扶台账。
(三)制定帮扶计划。把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立足联系村实际,摸清当地产业、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基本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原则,帮助村两委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规划。
(四)发展项目,落实发展资金。因地制宜助推驻点村特色产业发展,培育致富带头人。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致富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经济收益。
(五)加强组织建设。协助上级党委、政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采取思想上帮、方法上教、行为上带、制度上管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级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党组织、村委会班子达到五好要求。
(六)注重民生工作。帮助解决贫困村上学难、行路难、就业难、养老难等问题,主动关心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伤残群众,积极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服务。深入排查农村矛盾纠纷问题,加大调处化解力度,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下乡驻村,调研指导帮扶工作。制定本单位定点扶贫和干部下乡驻村工作方案,建立住村干部工作档案,完善考核、奖惩制度,逐步形成长效机制。要根据所驻村实际情况,保障工作经费,加大资金、项目协调力度,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驻村妇联干部要坚持与一三五下乡驻村,真正解决各镇村的实际问题。要轻车从简,不给基层增添负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当地乡规民约,严禁参与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吃请收礼和索要土特产品,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篇十五
20xx年是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提升“三化”建设水平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增产、增收、增效,全力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以及有望进入规模行列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
帮助企业解决建设、生产、宣传、销售等环节的各种困难和存在问题,使企业投资环境有明显优化,生产经营情况有明显改善,效益有明显提升,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和税收等各项工业指标有较大幅度增长。积极帮助、指导有望进入规模行列的具备较强实力的成长性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确保9家以上成长性中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引导、帮助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
建立健全“一家企业、一名县领导、一个部门、一套政策、一套服务措施”的“五个一”帮扶机制,在人才、资金、用地、供水供电、信贷、上市和服务等方面对纳入帮扶范围的企业进行倾斜支持(结对帮扶责任分工见附表)。
1、采取行政、经济和服务等措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好各类招聘、招工活动,加强与外县市劳务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平台,加大奖励扶持力度,积极为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
2、加强工业运行调度,加大对市场价格、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检测和分析,密切政企、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动。
3、采取专项协调会、项目对接会等形式,加强政银企合作,充分发挥各种担保平台作用,主动为企业融资牵线搭桥,积极加强和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为企业解决融资、上市等方面的难题。
4、本着提高效率、方便企业的原则,简化、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帮扶行动从5月5日至12月25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行。活动分四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5月5至5月10日)。各帮扶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将帮扶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就帮扶行动的目的、内容、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
2、调查分析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各企业帮扶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深入企业召开现场调度会,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需要帮扶事项,研究具体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落实帮扶责任。
3、解决问题阶段(5月21日至12月10日)。对企业提出具体的帮扶建议,对本单位能帮助解决要及时加以解决;对具有共性和需要各单位共同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和调度,通过召集各职能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制订政策、完善制度等措施予以解决。
4、总结经验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5日)。对帮扶行动进行总结,汇总有关数据,整理有关资料,检验帮扶成效。特别要将帮扶行动中行之有效、企业欢迎的好做法、好举措、好经验加以总结提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1、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业企业帮扶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诒芸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温生平任常务副组长,各帮扶责任县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所有企业扶持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由刘礼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企业帮扶的统筹安排、意见汇总、资料整理、上下协调和联络工作。
2、切实提高认识。企业强则工业强,工业强则县强,没有企业的稳步发展就没有“三化”建设水平的快速提升。各企业帮扶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帮扶企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帮扶企业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将企业帮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切实落实责任。各企业帮扶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每月至少要参加一次企业经营活动,针对新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更新企业帮扶方案,完善帮扶措施。各单位每月25日要将企业帮扶工作情况上报工业企业帮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将情况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帮扶行动要与“创业服务年”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确保帮扶行动不走过场,赢得企业满意。
4、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对单靠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企业帮扶工作。
5、切实强化督查。帮扶活动是民心工程,要全力帮扶、认真指导,切实解决问题,使企业感到真情和温暖,得到帮助和扶持,决不能借帮扶之机收受企业宴请和礼品,决不能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添麻烦、增负担,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各单位对企业的扶持工作要纳入绩效考核,对帮扶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要给予奖励,对不落实扶持政策、帮扶不积极主动、敷衍了事的要严格惩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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