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法律依据。合同的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不应存在模糊、不明确的内容。范文中的条款注重了权益保护和约定事项明确。
定作合同概念篇一
内容营销包括发现、组织、分享内容的过程,在整理好内容后你会找个平台发布,而且得是个优秀的平台,一般博客、微博、wp、贴吧、论坛是文字内容的首选,视频的话更适合事件营销,但不是你发布后别人就会趋之若鹜的来围观,发布之后seo时期的推广一样都不会少,你需要你的文章发到更多博客、wp、贴吧、论坛……而且因为内容营销的“间接营销”性,你发了很多跟直接营销不相关的东西,要发多少才能让潜在买家(的购买行为)受到引导呢?如果不是大企业,你会觉得时间周期让你耗不起。也就是说seo时期你的时间专注在推广上,但内容营销内容既要花时间搞内容,又要花时间推广,而且内容营销推广的过程目标不甚明确,你总会觉得缺时间。
缺乏原创和高品质内容。
我们看到混得比较好的原创和高品质内容包括一些创业者的博客、微博,就it界来说,比如国内月光博客、李开复的博客、木瓜移动的微博,国外的paulgraham。内容上要么分享创业故事,好的项目、要么分享深刻的见解,而后者的要求更高,一个人如果不是从业者不可能就能把行业的种种看透,所以还需向各个细分领域的人士约稿或转载。相对而言,seo的目标就简单很多,他们的目标就是在链接被收录之后,通过关键字、bookmark、pr、wp、评论、交换链接、论坛各种方式增加外链,从而提高网站权重以及在搜索引擎的排名。
无法精确有效的获得内容营销产生效果的反馈。
内容营销的策略是通过你呈现的内容,潜在买家(的购买行为)受到引导,并最终考虑让你成为他潜在的战略伙伴。”这种引导力如何考量?有何具体表现?当产品获得购买后你从哪里去统计?seo时期产生购买的链接用googleanalytics等工具可以精确统计出来单的搜索“关键字”、哪个链接、那个页面来了多少单,而且seo的某个周期的效果可以用其在搜索引擎的排名来衡量,每天你都可以在引擎里输入各个关键字看页面排名上升没,这种精确性是内容营销无法提供的。
缺乏写手。
定作合同概念篇二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概念。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动合同是完成一定的生产劳动过程的必要条件;对劳动者而言,是劳动者参与劳动过程、完成劳动任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等权益的保障。
劳动合同一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订立,即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
(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
(4)协作履行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遇到困难时,他方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尽力给予帮助,以便双方尽可能地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定作合同概念篇三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十一条 其他: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定作合同概念篇四
热点性内容即某段时间内搜索量迅速提高,人气关注度节节攀升。合理利用热门事件能够迅速带动网站流量的提升,当然热门事件的利用一定要恰到好处。对于何为热门事件,营销者们都可以借助平台通过数据进行分析,比如:百度搜索风云榜,搜狗热搜榜等都是不错的利用工具,当然热点性内容可以根据自身网站权重而定,了解竞争力大小,是否符合网站主题这非常重要。利用热点性内容能够在短时间内为网站创造流量,获得非常不错的利益。
2、时效性内容。
时效性内容是指在特定的某段时间内具有最高价值的内容,时效性内容越来越被营销者们所重视,并且逐渐加以利用使其效益最大化,营销者利用时效性创造有价值的内容展现给用户。所发生的事和物都具备一定的时效性,在特定的时间段拥有一定的人气关注度,作为一名合格的营销者,必须合理把握以及利用该时间段,创造丰富的主题内容。时效性内容对于百度搜索引擎而言也十分重视,搜索结果页面中也充分利用了时效性。
3、即时性内容。
即时性内容是指内容充分展现当下所发生的物和事。当然,即时性内容策略上一定要做到及时有效,若发生的事和物有记录的价值,必须第一时间完成内容写作,其原因在于第一时间报道和第二时间报道的区别比我们想象的大很多,其所带来的价值更不一样。就软文投稿而言,即时性内容审核通过率也有所提高,比较容易得到认可与支持。不仅如此,就搜索引擎而言,即时性内容时间无论是排名效果还是带来的流量都远远大于或相同类型的文章。
4、持续性内容。
持续性内容是指内容含金量不受时间变化而变化,无论在哪个时间段内容都不受时效性限制。持续性内容作为内容策略中的中流砥柱,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持续性内容带来的价值是连续持久性的,持续性内容已经作为丰富网站内容的主打,在众多不同类型的内容中占据一定份额。就百度搜索引擎而言,内容时间越长久,获得的排名效果相比而言较好,带来的流量也是不可估量,因此营销者们越来越关注持续性内容的发展以及充实。
5、方案性内容。
方案性内容即具有一定逻辑符合营销策略的方案内容,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其中受众人群的定位,目标的把握、主题的确定、、营销平台、预期效果等都必须在方案中有所体现,然而这些因素必须通过市场调查,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并且需要依靠丰富经验。作为方案性内容而言,它的价值是非常大,对于用户来说,内容中含金量非常高,用户能够从中学习经验,充实自我,提升自身行业综合竞争力。缺点是方案性内容写作上存在难点,需要丰富经验的营销者才能够很好把握,互联网上方案性内容相比而言较少,因此获得的关注更多。
6、实战性内容。
实战性内容是指通过不断实践在实战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而产生的内容。实战性内容的创造需要营销者具有一定的实战功底,具有丰富经验的营销人员才能够做到真实性,内容中能够充分展现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让读者从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能够得到学习锻炼的机会。实战性内容能够获得更多用户的关注,因为这是实战,这是真正的分享经验。
7、促销性内容。
促销性内容即在特点时间内进行促销活动产生的营销内容,特点时间主要把握在节日前后,促销性内容主要是营销者利用人们需求心理而制定的方案内容,内容中能够充分体现优惠活动,利用人们普遍贪便宜的心理做好促销活动,促销性内容价值往往提高企业更加快速促销产品,提升企业形象。
定作合同概念篇五
8月1日,仲玫在一家公司介入应聘口试后,公司以为仲玫切合岗亭要求,遂向仲玫发出了聘书,聘书中不只关照仲玫前往报到,还对仲玫的事变岗亭、事变酬金、聘期举办了声名,且加盖了公司公章。从此仲玫即在公司上班,但互相一向未签署劳动条约。聘书所按限期11个月届满后,公司要求仲玫去职。仲玫以两边未签劳动条约为由要求公司付出事变时代的双倍人为,但被公司拒绝,来由是公司已向其发过聘书,该聘书就是劳动条约。
究竟上,公司虽已发聘书,但仍必需向仲玫付出未签劳动条约的双倍人为。该公司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劳动条约法第八十二条划定:“用人单元自用工之日起高出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条约的,该当向劳动者每月付出二倍的人为。”劳动条约法实验条例第六条划定:“用人单元向劳动者每月付出两倍人为的起算时刻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越日,截至时刻为补订书面劳动条约的前一日。”依照上述划定,用人单元向劳动者每月付出两倍人为的条件前提,是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条约。但仅限于高出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条约。对付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条约的,劳动条约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划定:“用人单元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条约的,视为用人单元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按限期劳动条约(用人单元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刻的劳动条约)。”就时刻而言,本案明明属于“高出一个月不满一年”,要害在于聘书是否属于书面劳动条约,假如是,公司虽然不必每月向仲玫付出两倍人为;反之,则应每月向仲玫付出两倍人为。而究竟上,聘书并不属于书面劳动条约:
起首,本案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劳动条约的创立需颠末要约、理睬、签约三个步调。聘书属于公司颠末口试后,但愿与仲玫成立劳动相关的单方意思暗示,即要约,仲玫对此可以接管或要求修改相干内容,也可以拒绝接管。接管则意味着理睬,两边该当据此签署劳动条约。本案所缺傲幽恰好是最后一步。
其次,本案聘书不具有劳动条约的效力。劳动条约法第十七条划定:“劳动条约该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元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可能首要认真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住民身份证可能其他有用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条约限期;(四)事变内容和事变所在;(五)事变时刻和苏息休假;(六)劳动酬金;(七)社会保险;(八)劳动掩护、劳动前提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令、礼貌划定该当纳入劳动条约的其他事项。”实际中,假如聘书的内容具备了上述必备条款,劳动者也已经直接具名承认,表白两边对劳动相关的权力任务协商同等,聘书因转化成了劳动条约,而具备劳动条约的效力;假如劳动者未具名承认,则意味着尚未具有劳动条约的效力。本案中,公司对仲玫所发聘书只对仲玫的事变岗亭、事变酬金、聘期举办了声名,且只有公司单方盖印,并没有包括其他必备条款,也未经仲玫具名承认,故不能视为劳动条约。
定作合同概念篇六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概念。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动合同是完成一定的生产劳动过程的必要条件;对劳动者而言,是劳动者参与劳动过程、完成劳动任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等权益的保障。
劳动合同一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订立,即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
(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
(4)协作履行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遇到困难时,他方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尽力给予帮助,以便双方尽可能地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编辑。
定作合同概念篇七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属于特种租赁,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其中私房租赁又可以分为农村私房租赁和城镇私房租赁。由于国家没有对农村私房租赁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农村私房租赁主要由当事人协商一致。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 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其中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继租。承租人的义务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当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在租赁期届满时,对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等添附特的处置安排。即约定此类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价购买。
1、关于房屋的'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另外,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第234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3、关于城镇私房租赁的租金。当事人应当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的租金标准协商确定私房租赁的租金。当地没有规定标准的,当事人按照当地实际水平协商确定租金,出租人不得随意抬高租金,不得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同时,承租人必须按时交付租金,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出租人不仅可以要求承租人补交所欠租金,还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4、关于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订立。为了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因此,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还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为了防止单位挤占私有住房,私房的承租人一般仅限于公民,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能租赁私有房屋。这些单位只有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有特殊需要,才可租赁私房,否则私房租赁合同无效。
5、关于租赁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除依约定终止外,出租人还可以依承租人的以下行为终止房屋租赁:第一,承租人私自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第三,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付租金。
1、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 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 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2、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3、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 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 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定作合同概念篇八
**公司:
鉴于***情况,目前面临*****问题(主要写面临的问题和解除合同的原因),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故与贵公司解除《**合同》,(最后可以再加上一些客套话)。
特此函告。
**公司。
日期
定作合同概念篇九
关于试用买卖合同的性质,《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和《意大利民法典》将试用买卖推定为附条件的契约,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将试用买卖规定为附停止条件的契约。无论是推定试用买卖为附条件的买卖还是法律直接规定试用买卖为附条件的买卖,买受人的认可是买卖合同的成就条件,而买受人的不认可是买卖合同不成就的条件。关于试用买卖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试用买卖合同的履行,我国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笔者根据试用买卖合同的性质并结合合同法的规定作一粗浅阐述。
一、试用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试用买卖是特种买卖的一种。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对一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384条对试用买卖合同作如下定义:“试验买卖,为以买受人之承认标的物为停止条件而订立之契约。”第385条又规定:“试验买卖之出卖人,有许买受人试验其标的物之义务。”关于对标的物认可的理解,台湾学者黄茂荣有精辟论述:“所谓‘承认标的物’指买受人承认标的物之品质合于契约意旨之谓。”
试用买卖合同除具有一般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以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一)买受人对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是买卖合同生效的前提
在试用买卖中,买受人可以在试用期间内对标的物先行试用后决定是否购买标的物,有关试用的内容是试用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包括试用方式、试用地点、试用期间等等,不具有试用内容的买卖合同只能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不是试用买卖合同。
(二)试用买卖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买卖尚不确定,对双方不具有买或卖的法律约束力,须待买受人试用或检验之后对标的物之认可,始生买卖合同之效力。
(三)试用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试用买卖合同虽不具有买卖合同之效力,但有关试用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四)不因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所有权,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亦不发生转移
二、试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独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受人的权利
有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权利,如买受人基于试用的目的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应当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于买受人;有对标的物进行试用或检验的权利,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或检验是试用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试用期满,买受人有认可或拒绝认可标的物的权利,买受人对于购买或不购买标的物完全凭自主自愿的意思表示而定。
(二)买受人的义务
买受人负有遵守试用期间的义务,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或检验应当在试用期间内进行;买受人负有妥善试用并尽善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应依标的物性质,选择正确地试用方法,不得对标的物造成损坏,同时买受人基于对标的物的实际占有应尽到善良的保管义务。
(三)出卖人的权利
有要求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试用标的物的权利;试用期间届满而买受人拒绝认可标的物,出卖人有要求买受人返还标的物的权利;出卖人有要求买受人损害赔偿的权利,试用期间,因可归责于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四)出卖人的义务
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并许可买受人试川标的物的义务;试用期满买受人认可标的物的,出卖人有将标的物所有权移转于买受人之义务。
三、试用买卖合同的履行
试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除了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以供试用之外,其主要履行内容通常由买受人来完成试用买卖合同的履行主要涉及到买受人的认可或拒绝及试用期间、试用地点、试用方式如何确定等问题。
(一)试用期间
试用期间是指出卖人提供标的物于买受人试用或检验至买受人认可或拒绝认可标的物的一段时间试用期间是试用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70条的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二)试用地点
试用地点是指买受人具体试用或检验标的物的确切地点。关于试用地点,我国立法中没有相关规定(专门探讨也极少)。在谈到试用买卖的问题时,通过对其概念的界定,一般认为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用或检验,在此暗示着试用标的物的地点似乎应该在买受人所在地,因为交付意味着转移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但笔者认为试用地点应按以下规则予以确定:
1.遵从当事人约定
试用地点与试用期间一样,均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允许当人自山约定,既可以约定由出卖人实际交付标的物于买受人,任买受人白由选择适用的地点,也可以约定由出卖人提供方便场地,买受人在出卖人处试用,还可以直接约定在第三人处试用。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合同法》第61条办理,如前所述,在此不再重复
3.由买受人确定
如果当事人双方对试用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合同法》第61条亦不能确定的,应当由买受人确定。因为试用买卖合同中有关标的物的试用所涉之权利系赋予买受人之权利,而试用之目的乃使试用买卖合同最终生买卖合同之效力,所以最终应由买受人根据试用的需要确定试用地点。
(三)试用方式
试用方式首先应遵从当事人的约定,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按照交易习惯或标的物的性质予以确定。
(四)买受人认可
(五)买受人拒绝
买受人拒绝是指在试用期间内,买受人做出的不购买标的物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买受人拒绝是一种明示的、单方的意思表示。一旦买受人做出拒绝的意思表示,则试用买卖不生买卖合同之效力买受人应当及时返还标的物于出卖人。试用买卖约定试用期间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应遵守约定,如无约定,原则上买受人不应当支付费用。
(六)买受人默示的推定
买受人默示的推定是指在试用期满时,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没有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由法律对其意思表示做出推定的法律制度。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71条的规定:“……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合同法》关于买受人默示的推定规定得不够全面,而且对于推定适用的前提界定也不够填密周全。对此国外法律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可以借鉴)如《德国民法典》第496条规定:“……如果标的物是为了试验或检验的目的交付于买受人的,则买受人的缄默视为认可。”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387条第1款规定:“标的物因试验已交付于买受人,而买受人不交还其物,或与约定期限或出卖人所定之相当期限内不为拒绝之表示者,视为承认。”可见德国法和台湾地区“民法”均将标的物已交付于买受人规定为适用推定认可的前提条件。根据试用买卖合同的特性并结合《合同法》的规定,笔者认为对买受人默示的推定应遵循以下规则进行:
1.出卖人已将标的物的实际控制占有转移于买受人的
这时则不论标的物所处的物理位置是否发生变化,是在出卖人处、买受人处或是第三人处,试用期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未做出明确表示的,且亦未返还标的物的,应推定为购买。因为买受人已实际取得了对标的物的占有和控制,如其不购买,则应当返还标的物。如果买受人虽无书面或口头表示,但已以实际行动返还标的物的,应推定为拒绝购买。
2.基于约定或标的物试用的需要,出卖人并没有交付标的物的控制占有于买受人的
这时是在出卖人占有控制的情形下由出卖人提供方便,买受人进行试用或检验的,如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对是否购买未做出意思表示的,应当视为拒绝购买。因为此时不发生标的物的返还问题,而如买受人存在购买的意思,则必然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并要求交付标的物转移占有及取得所有权。此时,买受人未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意思即是拒绝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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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合同概念篇十
报到时间___年__月__日上下午__时__分。
报到地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负责人____。
贵公司于_____年__月__日所发录用通知已经收到。本人肯定按贵公司所要求时间报以,保证如约到贵公司就职,上述保证由本人亲属提供担保。
姓名______(签字或印鉴)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亲属担保人______(签字或印鉴)现住址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聘字第___号。
公司任命书格式范本。
任命书到手就说明你已经成为这家公司的一员了,我们手握公司任命书,一定要让公司任命书发挥它最大的作用,严格执行工作的制定,认真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做一名合格的员工。在书写任命书的时候,一定要主要书写格式,具体格式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公司任命书。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议,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
任命_______同志为事业部总经理,主持事业部的日常工作;。
任命_______同志为事业部副总经理,负债协助总经理完整任务。
任命_______同志为人事部总经理,主持人事部的.日常工作;。
任命_______同志为人力资源部经理,主持该部门的日常工作;。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总经理:
(印章)。
在书写工作任命书的时候一定要包括这些内容:任命者、被任命者、任命期限(起止日期)、任命职务、任命日期、任命授权者的签名、任命单位的公章,以上就是一个公司任命书的全部内容。
定作合同概念篇十一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甲乙双方因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设计内容。
乙方为甲方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a.甲方厂区总平面布置;
b.甲方第。
1、
2、3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c.甲方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二条设计期限。
乙方于收到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
第三条设计报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a.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b.乙方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条各方义务。
a.甲方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所需基础资料;
(2)如期向乙方支付报酬。
b.乙方义务。
(1)按期交付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及其相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资料;
(2)及时解决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中涉及有关的技术问题。
第五条工程验收。
a.乙方编制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需经甲方专家委员会审核。
b.甲方专家委员会须于收到乙方提交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甲方专家委员会未于前述期限内提出意见,视为甲方接受乙方编制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
第二期报酬。
第六条其它。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合同概念篇十二
通过思维导图去做学习笔记更加简单、省力,在重复记忆时也更加轻松有效率。
2、记录工作。
还可以通过思维导图快速记录会议内容,之后再进行会议内容的整理也更加方便。
3、做计划。
当我们要做一份计划时,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我们从点、线、面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清楚的有目标的计划。
4、做决策。
当对某件事做决策时,可以通过思维导图将需要考虑的因素、目标、后果、局限性和可行性都画出来,全面地去了解和判断问题,最终做出决策。
5、创作设计。
在创作的过程中,会不断有新创意出现,将这些创意想法记录下来,到最后慢慢去组织合并,然后绘制出一张思维导图。再不断去进行自我的头脑风暴,绘制出很多思维导图,在进行汇总组织。
思维导图的优点。
1、激发联想。
思维导图的创始人tonybuzan曾经说过,思维导图可以激发联想。通过一个关键词激发出更多的相关词汇,然后再衍生出图像、事件等。
2、思维暂存。
思维导图还可以保存思维,要知道当人在思考的时候,经常会有很多想法接连冒出来,而人的记忆能力十分有限,如果没将爆发出来的灵感记录下来,这些灵感可能很快就消失了。而思维导图以最大的开放性和灵活性赋予人去思考,当我们通过思维导图把想到的idea通通记录到纸上,往往在完成脑图时惊讶自己竟能爆发出这么丰富多样的想法。
3、整理逻辑。
我们在做任何事前,都有先后顺序,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次要的,都会在我们脑中一一排列、筛选。同样的,思维导图也是如大脑一样的思考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梳理头脑思路,从而获得一个清晰的有逻辑的头脑。
曾经我的上司说过这样一句话,判断一个人是否是一个有条理有逻辑的人,看他的电脑桌面就知道了。因为这句话,我花费大量时间去将电脑内的文件和数据整理了一遍,之后发现原来有逻辑的去处理事情,是这么轻松有效率的。
定作合同概念篇十三
湖南有色集团中央研究院概念性规划设计从6月份正式开始,分为以下的几个阶段:
一、联系和考察阶段:
1、从6月1日开始,综合协调部具体联系了长沙市规划设计院、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贝特建筑设计所、长沙市中规建设设计公司、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原八院)、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等10家省内外设计院所,并收集了各设计院的详细资料。
2、2008年6月3日,项目办在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设计单位确定讨论会,集团公司张总出席了会议。会议确定了对设计院实地参观的考察方式,并初步确定了6家考察单位(2家省外4家省内),分别为长沙有色设计院、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原八院)、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贝特建筑设计所、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3、6月4日到6月6日,项目办有关人员在殷志伟主任的带领下,实地考察了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贝特建筑设计所、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原八院)等四家省内企业。6月15日,综合协调部主管汪幼民赴上海对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进行考察。
二、设计深度和设计方案确定阶段:
经过前期对设计院的考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公告,并进行了公开发布。三家设计院对我们的公告进行了回复,表示愿意根据我们的征集公告参加概念性的规划设计。三家设计院分别为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贝特建筑设计所、长沙市中规建设设计公司。
三、现场勘察及设计阶段:
1、6月17日,综合协调部组织了三家设计院对中央研究院的宗地进行了现场勘察。
2、设计起止时间:2008年6月18日--2008年7月7日。
2008年7月9日,湖南有色集团中央研究院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评审会在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的有专家:贺卫宁(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谭春华(长沙规划设计院)、孙飞龙(长沙有色冶金设计院建筑一分院)、石正华(湖南省建设集团设计院),曾凡勇(湖南国际工程咨询中心)、周交星(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业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一宪、项目办主任殷志伟、湖南开天董事长郭学益、审计监察部部长李烈林、人事部部长戚小村、项目办副主任裴军红、副主任康新建、科技部副部长罗可美、财务资产部代表、企业管理部代表、规划投资部代表及项目办有关工作人员。
2、评审专家及代表结论意见:
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方案:满足园区科研、中试、产业化的三大板块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分区,科学规划布局,设计全面,给排水、供电、采暖、防灾、人防、节能等方面都有涉及。建筑造型简洁现代,建筑具有未来感,缺点在生活区没有进行规划。
湖南轻工纺织设计院贝特建筑设计所:设计有新意,有个性,有艺术,运用现代园林的手法,把硬质景观与绿化有机结合,构成统一的园区环境。中央公园、水上会展中心、诺贝尔广场等中心景观,形成园区内重要的景观轴线。设计运用水的动态处理手法,为园区增添情趣、活力和浪漫,趋向于园林规划,水和生态的运用很有特色。缺点在专家村的面积过大、建筑的成本较高。
长沙中规设计院:规划理念的定位准确,规划采用前庭后院、前明堂后祖山、左青龙右白虎的组合方式,中央研究院主楼与研发区之间组合关系以广场为中心,布局合理。缺点在南面的工业密度过大,理念贯彻不彻底。
3、专家审查意见表情况统计汇报:
会议共收集专家、业主审查意见表12份,其中10份评定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为第一名。评定湖南轻工纺织设计研究院贝特建筑设计所、长沙中规设计公司为第一名的各一份。
4、综合意见:
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的设计方案虽然有一定缺陷,比如生活区没有进行规划等,但是从整体上看:合理分区,布局科学;设计全面,给排水、供电、采暖、防灾、人防、节能等面面俱到;建筑造型现代,体现高科技研究院的特征;工业生产考虑周详,适合中央研究院的实际生产需要,最后确定为第一方案。
五、商务咨询及修建性详规制定阶段:(下一部工作计划)。
1、对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院进行商务咨询,了解具体报价、工期等具体事项,设计院也对我方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2、根据有色的行业特点,具体联系长沙有色冶金设计院,邀请有色院参与到具体的工业、工艺设计。
六、修建性详规设计:(下一部工作计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1、用地功能分工: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有准确细致的用地功能分工,做到规划地区各类用地功能相互结合又互不干扰,充分利用自然地形,交通、道路、水体、绿地等。
2、道路系统规划:规划地段应与基地周边的城市道路及穿过地段的城市道路有很好的衔接关系,道路系统层次应分明,主次、支路的长度和比例恰当。道路走向及高程应充分利用基地的自然地形,节约工程投资。并设置充足的停车面积以便于疏导交通,避免人车交叉,合理分流。
3、建筑空间布局:修建性详细规划要处理好基地与其他地区的设计关系,在城市景观、内外部空间等方面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处理好基地本身的整体空间布局关系,做到结构清晰、主次有高低错落,处理好细部与小尺度的外部空间。
4、绿地及景观规划布局:绿化作为生命的象征,其在城市中所起的作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在规划的不同层次都应充分利用基地的自然条件、原有水体进行绿地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绿地的作用,突出地方及基地特色。
5、工程管线规划及竖向规划:作为城市正常运转的基础设施。首先要注意与城市市政管网的合理衔接,在布置、走向、高程设计中,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利用自然地形地势,接近拥护,节约资金,不破坏生态环境。
6、各类经济技术指标:这方面包括估算工程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
益。应对规划的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进行比较、核算,以达到科学合理。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一)规划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1)总用地面积;
2)总建筑面积;
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
4)容积率、建筑密度;
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
6)绿地率。
7)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二)图纸。
1、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
7、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
定作合同概念篇十四
兹聘请同志为企业质量负责人(质管部经理),任期自5月1日起,5月1日止。
聘期内质量负责人负责本门店所经营的各类商品的质量检查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本店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医药商品外观质量、包装质量、数量等验收任务的全面落实。
协助本单位领导落实和检查gsp验收以及实施情况,管理好质量验收的原始记录,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聘任期间享受本店工资待遇。
企业法人:
被聘任人:
xxxx年xx月xx日。
定作合同概念篇十五
民事申诉状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不服,超过两年再审申请时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变更或撤销原判决和裁定的一种法律文书。
民事申诉状是当事人申诉的书面文书,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受理申请请求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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