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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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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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撰写报告之前,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资料搜集,以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报告的语言要准确、简洁,句子结构要清晰,逻辑要严密。读完这份报告后,人们对这个问题会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一

近几年,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杜绝学校学生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每年均按照上级下达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详细可行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平时有检查有记载,从而保证了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具体情况。

总结。

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校共有学生900人,校园周边有小卖部两间,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健康证持证率100%。

二、工作措施。

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校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展顺利,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截止目前,全校无一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我们的作法主要有:

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组织健全。学校成立了后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相关人员配合抓,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职责,层层签定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平时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记录。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学校将健康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列入日常教学内容,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培养学生养成六要六不准的个人食品卫生习惯。

3、进一步规范学校商店经营行为。对学校校门口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违规经营小摊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同时,教育广大学生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三、今后食品卫生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2、增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康,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及和谐校园。

3、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双语做出更大贡献。

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段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目前,活动已取得预期效果,正不断引向深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乡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开展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了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乡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本着细而又细、实而又实、严而又严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开展此项工作,切实推进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关系到全镇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系着千家万户的生活幸福,不仅关系到全镇社会的安定和人心的凝聚,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因此大意不得,马虎不得,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形成合力。食品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三是形成声势。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食品安全卫生小册子,在全乡25个行政村张贴食品安全宣传彩页,每村张贴5福彩页。对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提高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习惯,自觉抵制不良卫生食品,增强自律和他律意识,增强食品安全卫生意识。通过标语、板报、广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检查的有关内容,营造专项整治声势,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检查活动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陈辉任组长,乡长杨帆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派出所、工商所、企业办、卫生院、食品、兽医站为成员单位,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部门职责与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食品安全检查的工作合力。成立了安全检查督查组和专项整治队伍,摸清底子,全面登记,形成经常抓,抓经常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突出重点,综合整治。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一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督导方案要求,突出重点,狠抓整治。9月29日、30日两天,由科级领导带队,以农村和集镇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对全镇境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商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先后检查了25个村街,89个商户,5家企业。

餐饮业,主要检查了三证办理情况、内部设施情况,有无防蝇设施和冷藏设施,以及环境条件等;糕点店,主要检查原料采购、包装、操作间是否符合卫生条件等;农贸市场,主要检查猪肉、畜禽产品及内部管理情况,公平称设置情况以及归行划市情况等;超市主要查三证情况、不合格、过期产品是否上架,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等情况;小企业、小作坊主要检查设备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种证照是否齐全,以及卫生环境条件等。对粮、肉、蔬菜、奶制品、水产品、月饼、儿童食品、保健品等十大类重点产品进行实地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2所,幼儿园食堂1个,农贸市场1个,超市5家,小集2个,蛋糕加工销售店2家,饭店食馆7家,包子店2家。检查中,工作人员一方面检查企业、商户生产经营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向生产经营人员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同时对部分购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责令限期整改。对2家饭店,1家面食店,2家豆腐店、2家百货店,1家粉皮加工店,1家超市,1家镆店和镇生猪屠宰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通过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净化了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公众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得到加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薄弱环节,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急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群众食品安全卫生意识不强,很多群众误认为商店出售的食品是经过国家检查过的,不会有问题,可以放心食用;有的认为不干不净吃了没病,不用过于讲究卫生;有的贪图便宜,主动购买一些质量不高的产品。

二是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生产场所周边环境差,门口就是粪堆、垃圾场,对生产过程造成污染。有的生产条件差,生产场所脏乱,生产豆子品的案板均霉变、灰尘、污垢很多;在露天凉晒的豆子品灰尘苍蝇布满;有的购进的原料多为不合格产品,存放在阴暗潮湿的库房,极易霉变;屠宰场环境脏乱,满地污水,苍蝇乱飞;熟食、卤菜等销售无防尘防蝇设施等等。

三是一部分经营者受利益驱动,出售一些过期、不合格的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部分经营者对食品安全卫生认识不高,认为所卖的东西不是自己生产的,出了事与已无关。

四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力度不强。过去只是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整改,没有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标语、板报、广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检查的有关内容,营造专项整治声势,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大整改力度。对不合格的食品要全部下架、封存、销毁。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坚决予以关停,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把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营性工作抓下去,建立专业队伍,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发布、分析评估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应急预警制度,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不断建立群众参与、部门配合、多方协调、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机制,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健康。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二

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着重生产细节控制,细化生产过程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巡检与出厂检验,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落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及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我司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了自查,现将企业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我司手续一应俱全,营业执照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的厂名,厂址和法人代表都完全一致,符合本条要求。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我司的厂址在薛店镇食品工业园,获证单品台湾烤肠(熏蒸香肠火腿制品)与生产许可证内容完全一致。

(二)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

我司目前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和工艺都与取证时一致,以后如有调整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备案。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字号名称都是河南省弘润食品有限公司,完全一致。

二、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主要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我司采购的原料肉批次进行了采购索证(动检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并向供货商索取了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我公司采购的原料:鸡肉、鸡皮、猪分割肉等批次进行了索取三证(动检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辅料:白糖、淀粉、食品添加剂(磷酸盐、亚硝酸钠、红曲红、诱惑红、卡拉胶、)等均购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采购的包装袋均批次进行了采购验证并进行记录、索证(包装袋的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到目前为止,我司采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均系国内生产,均索取了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采用记录的内容一致。

我司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如换品牌均及时索证备案。

(五)企业应建立和包材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我司已建立原料肉、辅料、包装袋、的储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六)企业不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我司的退货均按规定做无害化处理,从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

三.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我公司内环境卫生,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均有本厂职工轮番排班打扫又有主管副总监督。

(二)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我司对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由主管吴建华负责并记录,同时记录停产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等详细内容,从而保证能随时开机生产。

(三)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我司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均有生产主管牛红月记录并保存备查。

(四)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我司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及腌制工序的原料解冻程度,投料搅拌温度、时间、抽真空时间等由品控员叶晓光负责;蒸制记录由工段长唐丽和程荣欣负责监督并记录。

(五)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产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生产过程中严格要求工人不得串岗,遵守厂规及操作规程,生熟区分开,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本项工作由车间主任李俊钊和李瑞彩负责。

四.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我司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均由化验员作详尽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我司化验员xxx是经过正规培训学习并拿有化验员资格证书的专业化验员。

济南市天桥区嘉荣食品厂,坐落在济南市天桥区联四路,地段繁。

华,车来人往,商业繁茂。优利的地理位置,给企业的宣传销售带来很多方便。在企业的成长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济南市质监局天桥分局的大力辅助和支持,他们对企业是既监管又服务,所以,企业始终有着正确的发展方向,走在一条稳健发展的道路上。但是,因为我们生产的是大众化食品,利润薄弱,这也是企业面临的挑战。

本厂的主导产品是面包,本厂所用到的主要原料有面粉,白糖、奶油、食用植物油等。这些原料都通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面粉要符合ls/t3201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317的要求,等等。

本厂所涉及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有丙酸钙、面包改良剂、酵母等,这些食品添加剂,逐一在济南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桥分局,做了备案。备案的技术内容,严格执行了gb2760-的要求。我厂的生产,严格执行备案标准。食品添加剂有专门的进货台账,和有专门的使用台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按照实地盘存法,每月盘存一次,确保使用安全。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三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20**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四

xx天桥区嘉荣食品厂,坐落在济南市天桥区联四路,地段繁华,车来人往,商业繁茂。优利的地理位置,给企业的宣传销售带来很多方便。在企业的成长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济南市质监局天桥分局的大力辅助和支持,他们对企业是既监管又服务,所以,企业始终有着正确的发展方向,走在一条稳健发展的道路上。但是,因为我们生产的是大众化食品,利润薄弱,这也是企业面临的挑战。

本厂的主导产品是面包,本厂所用到的主要原料有面粉,白糖、奶油、食用植物油等。这些原料都通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面粉要符合ls/t3201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 317的要求,等等。

本厂所涉及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有丙酸钙、面包改良剂、酵母等,这些食品添加剂,逐一在济南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桥分局,做了备案。备案的技术内容,严格执行了gb 2760—的要求。我厂的生产,严格执行备案标准。食品添加剂有专门的进货台账,和有专门的使用台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按照实地盘存法,每月盘存一次,确保使用安全。

前段时间,接到了天桥分局的通知,通知内容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郑进杰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对企业的现有状况进行了一次彻底核查。核查的过程是一次自我检验的过程,也是一次对全厂职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的过程。

核查的内容主要有:企业资质情况、原材物料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0个方面,逐条检查制度的健全情况和相关记录的完善情况。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企业名称为济南市天桥区嘉荣食品厂,厂址在济南市天桥区联四路,出厂检验方式为企业自检。生产许可的编号为:xxxxxxx,工商营业执照的编号为:。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烘烤类糕点。

: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面粉、白砂糖、奶油、食盐、酵母、丙酸钙、面包改良剂、复合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我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 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和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已经在长清分局备案。

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场区。

但是,由于厂区面积比较小,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过器物杂乱的现象。目前,在天桥分局的督促下,已经彻底改正,并通过验收。

: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电子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按照产品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企业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面包执行的是gb/t 20981—。原材物料也都是执行的现行有效的备案标准。

:我厂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并备有员工培训记录。

:我厂主要消费者都是回头客,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投诉。我厂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程度调查,及时反馈消费者意见,做到对自己的产品心中有数。我厂已经设立消费者投诉登记本,并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应对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消费者投诉情况,能及时做出反应,力保消费者权益。

除此之外,我厂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记录表格完善,人员配备合理,职责明晰。这些软硬件的建设,也为企业的前行,铺平了道路。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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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五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六

xxx镇在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所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按照市、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现将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镇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镇已制作宣传标语20幅、宣传栏24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镇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镇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镇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镇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90家单位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镇食安办和永兴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

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镇食安办接到农村家宴申报20余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虽然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

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

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一)加强协管员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月两次巡查并要求巡查记录详实,让各经营场所正规有序的经营各种产品。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县人民x20xx年6月5日下午电视电话会议和威府发【20xx】133号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观风海镇中心学校组织了以校长马三学带队,分管后勤的总务主任赵德华参加的学校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配合镇党委x、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工商所等相关工作部门,于20xx年6月7-11日联合对我镇所属10所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结合我镇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1、中心校和各小学食堂营养餐相关领导小组基本健全,各学校成立有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营养餐供餐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各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落实到位。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已制定上墙和装档。

2、中心校和各小学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有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食堂管理各项制度,学生实名制管理岗位责任制,有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保鲜、加工、发放、食用、安全、留样、废物回收等的操作规程。

3、中心校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食堂管理人员、班主任、食堂工人层层签订有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协议。

1、全镇10所小学均办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人均持有《健康证》和《上岗证》,建立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2、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都参加过于20xx年3月16日由镇党委x、镇卫生院、镇派出所、镇中心校联合组织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

3、各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均有如实记录和相关销售票据。

4、各学校食堂对维护食品加工、储存、陈列的设施设备、餐具、炉灶等定期进行清洗,做到卫生整洁。

5、各学校不存在违规加工制冷、荤、凉菜和豆角等行为。每天对食用的饭菜等进行按标准留样,留样时间达72小时。

6、各校均建立有由教师、学生、家长和教育、卫生、镇负责人共同参与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基本正常。

7、观风海镇中心、观风海二小、四十五户小学、七舍学校、果化小学、塘房小学设置有专用的储藏室,其余学校因房间调节困难无专用储藏室,储存设备基本能保证食品储藏安全卫生。有专人管理,相关制度、食品入库、出库有专人登记。

8、各校均有校领导、教师自费陪餐。

1、自实施“计划”以来,我镇任何学校不存在资金违规操作情况,教育局每次将50天学生营养餐专款划到核算中心后,再由各学校每次按10天计划使用款项写出营养餐专款计划使用申请报告,报中心校审批后,由中心校核实将各学校10天计划资金直接划拨到学校营养餐计划资金专户投入使用,专门用于采购食品原材料。

2、中心校从无违规下拨“计划”专款行为。学校每次将“计划”专项资金存放到学校开设的“计划”资金专户,划入和拨出都必须经过该专户。学校建立有“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人管理“计划”专项资金。

3、各学校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有“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并能加强“计划”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无任何学校存在挪用、挤占、截留、浪费或套取、违规使用“计划”专款行为。

4、所有支出有票据,据实核算入账。食品原材料购买物资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5、各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价格一般要求不高于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批发价,无任何学校存在擅自提高运输成本和水、电、煤等使用成本。“计划”专项资金账目清楚,无违反财经纪律、虚列支出、弄虚作假、虚设“小金库”等现象存在。

6、各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均签订有一年一次的聘用协议,建立有财务公开制度,且能将资金使用情况、每日菜谱、下周食谱落实公开。

1、各学校有“计划”管理责任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明确有采购监督员,建立有采购台账。

2、各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食用营养餐过程中的安全自我保护教育。学生使用营养午餐均不存在浪费情况。各校在制度中指定各班班主任作为本班营养餐观察员,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就餐,食后观察有无疑似中毒情况发生,反馈到学校。

3、各校制定有营养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规定了事故发生报告制度。

4、各学校每次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有食堂出入库记录,并与现金日记账相符。

1、各学校当日食用菜谱和下周预计食谱一般能公示。

2、每月能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结算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与实名制名册学生人数一致。

自实施“计划”以来,我镇各学校均以尽量让学生吃饱午餐为目的核算供餐,全镇各校每天统一菜谱,实行一菜一汤或两菜一汤。基本按每天人均3.00元核算使用,供餐质量基本能让学生、家长和教师满意。

1、通过此次排查统计,我镇10所小学校园周边100米以内共有零售销售摊点20个。其中观风海镇中心校周边2个、第二小学周边2个、四十五户小学周边2个、七舍小学周边地摊4个、沙子小学周边3个、南园小学周边地摊4个、塘房小学周边地摊1个、果化小学周边地摊1个、箐河小学周边地摊1个。

2、经过实地排查摊点内零售饮料和食品,发现确有过期、厂家不明、质量难断、卫生较差等危害人生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存在。针对上述情况,工商部门、x门要求摊主及时整改并收缴了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

3、对于在门面内经营的业主,工商部门要求及时办证,规范经营,不能出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

1、“计划”实施过程中,食堂管理相关人员均为兼职教师,有的兼课节数较多,工作业务量大,精力不足,经验不足。

2、部分学校食堂供餐面积小,炉灶、设施设备、操作及储藏房间并用,规范整洁和食品隔离存放难以做到标准化。

3、食堂用水、电、及燃煤进源缺乏,消耗量大,学校公用经费垫支难以保证实施需求,七舍学校、果化小学、勺口教学点严重缺水,李子小学学生人数较少,生均公用经费不多,又特别边远,生均公用经费难以支撑营养餐工程。

4、大部分学校购买蔬菜等食品运费报销困难。

5、尽快改善食堂条件,满足“计划”需求。

6、尽可能力争将食堂设备设施添补、食堂能耗、工人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7、建议教育局考虑解决运费报销难的问题。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八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19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九

xxx镇在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所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按照市、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现将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镇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镇已制作宣传标语20幅、宣传栏24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镇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镇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镇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镇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90家单位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xxxx、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镇食安办和永兴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

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镇食安办接到农村家宴申报20余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虽然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

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

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一)加强协管员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月两次巡查并要求巡查记录详实,让各经营场所正规有序的经营各种产品。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十

1、学校食堂、服务部各种制度健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2、学校食堂办理了卫生许可证,服务部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且都在有效期内,不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3、学校食堂及服务部卫生情况良好,各项卫生制度落到实处。餐厅、厨房等室内外环境按包干范围每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每周大扫除,做到了室内“六面光”,地面干净,墙壁、门窗、天花板无污痕、无涂画、无灰尘、无蜘蛛网,室外无污物,水沟通畅,无臭味,无卫生死角。锅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食品橱、冰柜等经常清洗,保持清洁。食堂周围水槽、水沟、剩饭菜池(桶)经常清洗、清扫。食品及原料的贮存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

4、从业人员均办理了健康证,且都在有效期内。学校对食堂工作人员建立了健康档案,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5、学校食堂采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有进货台账,大宗物资米、面、油、肉等实行定点采购(楚源后勤服务公司),并索要相关证明。学校食堂没有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没有使用一次性餐盒及筷子,食品原料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不存在过保质期的食品。

6、学校食堂配备了足够的`消毒设备,每天对各种用具进行消毒并符合相关要求。

7、学校食堂严格落实各项加工制度,食品清洗、粗加工符合要求,做到生熟分开,从未制售凉菜,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8、学校食堂从未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不存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9、服务部没有“三无”食品、假冒及过期食品,进货台账记录详实,环境卫生整洁。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十一

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工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栏12块,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2期,悬挂过街横幅6幅,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和食品安全知识,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我局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明确了目标责任,为顺利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四)突出重点,落实举措。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一宗旨,我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境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中,一方面检查企业生产经营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向生产经营人员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同时对部分购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一是少数企业对食品安全重要性认识不够;

二是投入不足,食品安全保障设施相对滞后;

三是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检测手段不够先进;

四是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不够扎实,环境卫生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对不合格的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营性工作抓下去,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篇十二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1**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增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201**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增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增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增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一是增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增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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