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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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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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的合作和共同努力,每个成员都应该对方案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具备灵活性,能够适应环境的变化和挑战。希望大家能够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自己的方案制定能力。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信丰县委办公室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全面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在全乡形成一股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20xx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20xx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xx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1.迅速动员部署。20xx年10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3.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攻势。相关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民签订承诺书(附件2),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元月中旬)。

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20xx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xx年12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3.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3);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xx年元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对全乡辖区内拒不执行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和事(“三沿六区”散埋乱葬、“零点行动”后未按要求火化、遗体直接土葬、骨灰二次棺葬等),进行综合执法。村级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并引导相关人员及时做好上门劝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三)强化示范引领。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要求,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治理散埋乱葬,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由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动”后火化率未达到10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达到10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对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20xx年底乡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奖励。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二

如下:

1、县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股室协调配合,确保深化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2、年初,县局起草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已报县委、县****审核。

3、5月8日,县局起草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县委、县****领导审核,以县委办公室、县****办公室名义进行了印发。

省****办公厅正式发文至县一级(文件涉密),是省委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我县应于6月底前印发该文件。

2、由于上级没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局无法对接起草方案。

1、待县委深改领导小组研究后,以县委办公室、县****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推进《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情况。

2、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x县司法局。

20**年**月**日。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三

乡镇关于全面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行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方案》(多发[20xx]14号)精神,全面推动我镇殡葬改革,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实行方案。

1、指点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109大精神为指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色殡葬理念,进1步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急感,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良民生、增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品牌高安,做出积极贡献。

2、基本原则。

——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构建布局公道、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同时,加大殡葬乱象治理力度,破除丧葬陋习,建立殡葬新风。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殡葬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政策举措,强化源头治理,分类施策,补齐短板,构成主动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提升行业水平的工作机制。

——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绿色殡葬奖补鼓励机制,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让人民大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坚持各方协同。加强工作气力,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调和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成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增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强大协力。

——坚持宣扬引导。加强宣扬教育,引导广大人民大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使之成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动习惯。

——坚持依法治理。贯彻履行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办丧事前引导、事中监管,积极稳步推动殡葬改革。

3、目标任务。

依照上级要求,实现遗体火化率到达100%,殡葬基础设施覆盖率到达100%,骨灰入公墓100%;“3沿两区”散埋乱葬全面整治,骨灰装棺再葬和办丧扰民现象全面制止,骨灰集中安葬率到达100%;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到达65%和50%以上。建立健全布局公道、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7化”目标,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良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风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

(1)着力推动遗体火化。从20xx年6月20日零时起全面推行遗体火化,严禁背法背规占地土葬。严格履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严格凭火化证发放丧葬费等丧葬补贴。

(2)坚决整治散埋乱葬。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全域旅游发展等工作要求,加大对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计划)区、工业园区等“3沿两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将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集中安葬。依法撤除大墓、奢华墓、活人墓(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巡查督查,杜绝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现象。

(3)大力推行生态安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有关要求落地实行,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行骨灰堂安置、壁葬、树葬、花坛葬、深埋、撒散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到达100%,制止骨灰装棺再葬,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制止建造超规定面积墓位,大力推行使用卧碑。

(4)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社区)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发挥村(社区)“两委”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大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文明节俭办丧,制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游丧闹丧、抛洒纸钱、办丧扰民,对背规办丧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扬引导,指点制定现代文明殡葬新礼仪,不断阐释拓展传统祭扫节日的优秀文化教育内涵,宏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1等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养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4、工作举措。

(1)强化殡葬改革组织领导。把深化殡葬改革作为建设魅力东城平安祥‘福’,保障和改良民生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成立镇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村支部书记为各村殡葬改革的第1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为殡葬改革信息员,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搜集和上门劝导工作,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层层抓落实。组建人数很多于30人的镇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党委宣扬委员吴炳辉担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武装部长周健生、党委委员苏俊为副队长,负责殡葬执法工作。

(2)加快推动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市政府全面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全免费政策(全市范围内遗体接送、搬运、火化、冷藏3天、骨灰贮存1年),构成“1条龙”服务的体制机制。完善治丧场所、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逐渐构成布局公道、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大力推动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年底前集镇集中建成1个公益性墓地,并在公益性墓地旁建设1个占地面积100㎡,使用面积200㎡的公益性骨灰堂。严格控制墓穴用地,单人墓穴面积不超过0.42㎡,双人合葬墓面积不超过0.8㎡。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7月中旬前完成1定数量的墓地基础设施,满足今年的殡葬改革工作需求。

(3)不断增加殡葬改革的投入。把镇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列入公共福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落实市殡葬改革工作经费,根据市财政每一年安排的资金,下拨1定的经费支持村(居)红白理事会的工作。

(4)落实部门的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构成协力。

各村(居)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负责棺木处置、“3沿两区”散埋乱葬整治,推动移风易俗等工作。

组织办: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纪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在办丧事活动中的背纪背法行动的查处力度。

综治办:参与组建镇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殡葬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从业转业工作。

宣扬办、文化站:要做好殡葬改革宣扬引导工作,并将殡葬改革有关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范围;负责指点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新村办:要将农村殡葬改革有关要求列入新农村建设标准。

民政所、殡改办:负责调和镇殡改工作,承当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

卫生院:要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杜绝遗体从太平间流入社会乱埋乱葬。加强对从医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计划办、林业办、农业办:要加强墓地计划、墓地征用、墓地绿化管理和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坟等行动的治理。

镇中学、中心小学:负责对各学校殡改工作的宣扬、教育、疏导工作。

城监中队:要加大对城区范围内抬棺游丧、演奏喇叭、搭设灵棚、摆道场、占道路祭、沿途演奏、燃放爆竹烟花等行动的治理。

祥符派出所:对扰乱社会治安、阻碍殡葬改革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财政所:要切实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及建设投入。

劳动就业保障所:负责全镇丧葬补贴申请和发放。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城分局:要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采的丧葬用品行动,收缴烧毁非法丧葬用品。

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参与殡葬改革。

(5)严格规范丧葬补贴发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参加社保的相干人员亡故后,社保局等相干部门须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发放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和1次性抚恤金。对背规出具遗体火化证及背规办理丧葬补助的单位和当事人,镇纪委将配合市纪委调查核实后,依纪依规给予相干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党纪、政纪处罚。

5、工作要求。

(1)加强宣扬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扬殡葬法规政策,宣扬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调和的殡葬风俗和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提倡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以每一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的“殡葬改革宣扬月”为契机,大力展开殡葬宣扬,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大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要大力宣扬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暴光负面案例,努力营建有益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2)突出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党员、干部、“两代表1委员”等先进模范人物要切实发挥推动殡葬改革的带头作用。要带头推行遗体火化,节俭土地资源;带头推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提倡文明新风;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带头提倡殡葬改革,宏扬新风正气。各级干部、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亲属丧事活动的束缚,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偏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示、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背法背规殡葬行动听其自然乃至包庇纵容。要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切实推动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有序发展。

(3)强化责任追究。把完善的殡葬设施、优良的殡葬服务、规范的殡葬市场、文明的丧葬风俗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家庭创评等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和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1票否决”制度。成立督察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干单位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对村(居)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连续3次排名后两名的,启动问责机制,对书记、主任进行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履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弄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由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罚,公职人员1律实行停职纠正,对乱埋乱葬的直至改正为止。凡未完成当年度殡葬改革任务的村(居)委会,取消当年度综合先进评选资历。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及市场监管,重点打击强迫交易、垄断服务、暴利经营、发殡葬财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底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深入开展殡葬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合力整治殡葬“黑头车”、公墓违规经营等问题,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丧葬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发挥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强化重点整治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细化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针对殡葬领域重点问题,实事求是区分不同情况,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也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加大打击惩处力度,警示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着眼长远,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建立整治工作协同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强化行业自律,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擅自开展遗体接运服务。(民政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参与)。

(二)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在提供服务或商品中,违反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部门、民政部门参与)。

(三)以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限制竞争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民政、卫生健康、公安部门参与)。

(四)殡葬服务、医疗服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等行为。(殡葬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牵头,医疗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五)殡葬服务市场主体假冒公办殡葬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等名义,对外进行营销宣传,提供殡葬服务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参与)。

(六)公益性公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民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参与)。

(一)规范遗体接运服务。死亡人员由殡仪馆按照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民务字〔20xx〕62号)精神,凭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办理遗体接运手续,鼓励火化。遗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异地死亡者,其遗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二)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完善殡葬服务收费制度,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项目纳入基本殡葬服务范畴,由殡葬服务事业单位主导提供,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其他殡葬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同时,丰富和拓展非基本殡葬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各类主体规范提供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殡葬服务需求。

(三)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加快推广使用安徽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系统公开公示所属殡葬服务机构名录、审批、年检、日常抽查、专项检查等信息,强化信息披露。县殡仪管理所、各公墓要全面推行殡葬服务“六公开”和“清单式”服务,严禁捆绑服务、强制消费,确保殡葬服务公开诚信、阳光透明;要通过开展政策法规、礼仪知识和岗位技能教育培训,强化为民、专业、廉洁意识。严禁民政系统殡葬从业人员收受丧属红包、烟酒和其他任何礼金礼品,严禁私自从事殡仪服务活动,严禁将逝者信息透露给殡葬服务公司,严禁私自从事销售丧葬用品等相关业务。

县卫生健康委要督导各级医疗机构完善逝者及亲属信息保密制度,加强医护人员、护工、清洁工等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保护教育培训,签订信息保密协议,建立惩戒措施,严禁将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向逝者亲属推荐殡葬服务机构。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置服务监督电话,禁止各类殡葬服务行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殡葬业务推销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四)强化市场化殡葬服务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的公司开展一次大排查,详细摸排市场化殡葬服务公司从事殡葬服务的范围、服务地点、法人(负责人)信息,重点掌握有无以暴力要挟、欺诈迷信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某一区域的某一项或多项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排除或限制竞争等行为,以及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依法加大对殡葬服务市场经营主体的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排查、查处情况及时通报给县民政部门。

(五)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太平间设置及管理情况全面排查清理,按照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xx〕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强化殡葬服务管理的通知》(皖民务函〔20xx〕144号)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严禁将太平间对外出租或承包。逐步取消医疗机构太平间。

(六)确保公益性公墓公益性质。公益性公墓建设由县、乡(镇)人民政府主导,服务于本地居民,实行政府定价,建立严格的墓穴(格位)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不得开展租赁、承包经营等商业活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对公益性公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依法严处。

(七)全面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殡葬事业公共投入,推动涉及公益性殡葬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重点解决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不足、殡仪馆设施设备老化落后等问题,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丧葬需求,全面增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到20xx年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民政局主动协调同级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重点整治问题及责任分工统筹抓好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整改落实等具体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审批管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公安机关要打击殡葬服务机构在服务中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加强遗体接运车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等行为。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企业监管,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垄断及殡葬乱收费等行为,依法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

(三)持续线索摸排。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强化殡葬服务管理的通知》(皖民务函〔20xx〕144号)要求,督促殡仪馆、公墓、医疗机构利用直接服务群众的有利条件,采用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领域扫黑除恶行动举报方式、整治目标等具体内容,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立足行业监管和部门职责,结合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针对殡葬服务全链条,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做好线索梳理、甄别、核查、移交工作,杜绝随意定性、扩大范围和盲目“凑数”问题。

(四)健全长效机制。围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加强殡葬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调研评估,通过定期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等方式加强部门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惩戒,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完善殡葬法规政策及规范标准,推动殡葬管理法治化进程。

(五)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严惩殡葬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的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针对性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曝光一批殡葬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违规典型,增强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助力营造公平、公开、透明的殡葬服务环境,为重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县委办通知要求,我局严格对照《州贯彻落实省2016年改革方案的27项改革内容》逐一梳理,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州司法局梳理出的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事项,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改革事项集中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工作、社区矫正等5项业务工作方面。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

坚持“应援尽援”要求,2016年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案件46件(其中刑事辩护1件、民事2件、民事非诉讼调解43件);为来访人员法律文书和提供咨询283人(次)。2016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提供法律援助375人(次),超过全年目标任务1.3%;截止目前,全县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3个,其中2016年新建2个。

(二)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按照以牧民定居点及村级活动室建设为依托设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要求,全县共建成牧民定居点调委会3个。

全县共有村级人民调委会63个,覆盖全县18个乡镇。

(三)进一步拓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坚持依法组件、党政主导、便民利民、循序渐进、开拓创新五大原则,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创新工作理念及载体。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治委、“大调解”牵头协调,主管部门组织,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格局。

人民调解组织向医疗、重点项目、交通、旅游景区、小区等领域延伸。成立了水电资源开发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征地拆迁纠纷、教育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伍须海景区、三和小区等10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健全完善普法工作制度机制。

2016年,“六五”普法工作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法律七进”活动为依托,紧紧抓住重点普法对象,选准教育内容、突出普法实用,创新普法载体,掀起普法热潮。全县各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共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400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达8000余人次。

(五)不断优化普法工作中长期规划。

为进一步固化普法工作制度机制改革成果,促进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重点突出,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在日常普法工作中注重案例收集整理,系统分析法宣效果。严格按照“六五”普法总体要求推进工作开展的同时,做好验收迎检各项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参考性依据。

(六)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积极推进社区工作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37名,均已落实社区矫正帮扶措施,无脱管、漏管现象。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亟待加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知晓度不够。

(二)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有待健全,目前虽设立了覆盖乡镇村、行业性调解组织,但在机构运行方面缺乏系统指导,缺乏监督制约,在实际调处工作中,部分机构功能未得到发挥。

(三)法制宣传工作与法治建设还存在差距,因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格局发展相对迟缓;同时,因经费等因素制约,在创新平台、创新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中缺乏主动性。

(四)社区矫正工作因起步晚,上层制度设计未完善,该项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加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等方面缺乏保障性配套制度,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人手紧、缺经费、无专业人员等现象导致该项工作推进迟缓。

(五)律师顾问制度的执行方面,根据省律师协会相关规定,为有效规范律师执业,律师异地执业时需在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在实际操作中,因缺乏沟通衔接,个别企业及政府聘任的异地执业律师均未报备,存在律师执业监管盲区。

(六)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方面,因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并不像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一样具有执法权,律师的权利来自于国家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授权。而受《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效力冲突及传统的公权至上观念影响,造成律师执业过程中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困境依然存在。

四、解决方案。

(一)依托法律宣传等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拓展法律援助面,严格执行“应援尽援”方针。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完善人民调解机构运行机制。

(三)完善法制宣传部门责任制度,加强督促指导。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六五”普法验收,进一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手段,拓展法制宣传渠道。

(四)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强化社区矫正调研工作,探索适合地区实际的**工作方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完善。

(五)在律师顾问制度的宣传执行方面加大力度,严格执行异地律师执业报备制度,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及时掌握律师执业情况。

(六)加强《律师法》宣传力度,强化律师执业道德教育,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善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机制。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泗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全面贯彻***和省市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县委社会治理体制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等方面下功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2020年,泗县司法局承担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共5项,目前基本完成并有序推进4项,尚未启动1项,为行政复议改革,尚未启动原因为司法部行政复议改革方案尚未出台。

二、着力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进一步完善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长效机制。依托乡贤志愿服务工作站,构建乡贤志愿参与法律宣传、治安防范、法律咨询等平安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已建立34个乡贤志愿工作站,在本区域范围内自觉开展治安巡逻和宣传引导,积极调解邻里、妯娌、婆媳矛盾和生产生活纠纷,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本村的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今年上半年,乡贤志愿工作站累计成功调解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412起,宣传政策10000余人次。

三、着力健全法治护村机制。

开展“七无”村(社区)创建活动。2020年2月19日,******泗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七无”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创建活动的重点是扎实做好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禁毒、禁赌、反邪教、规范失信人员管理、控制群体性上访总量、消除安全隐患等法治文化活动。目标是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县刑事、治安发案数以及各类矛盾纠纷总数、失信、信访总量、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真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创建活动正稳步推进。

巩固和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宿改组发(2018)45号《关于建立宿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6家律师事务所、8家法律服务所共63人担任村居法律顾问189家,目前已全部与村(社区)对接,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以来,帮助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14份,提供书面法律意见18件,举办法治讲座58场。解答法律咨询440次,走访群众215户,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175份。让群众在家门口尽享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不断优化服务,工作实效显著。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和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各类法律服务活动。

四、着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机制。

构建社区矫正1334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管理质量。一是强化队伍建设。近年,泗县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大社区矫正专职队伍建设。目前,全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职人员共有58人,社区矫正。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志愿者753人,形成了刑罚执行活动职业化专业化要求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队伍。二是创新监督管理手段,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全县被手机内网定位的社区矫正对象329人,占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88%。同时为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开发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手机app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全覆盖实时定位。三是加大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开展季度评查1次,5月份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检查1次,社区矫正工作得到整体推进,管理层次明显得到提升,矫正教育水平明显得到提高。四是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今年上半年,开展司法干警专题培训2次,参加司法部、省司法厅社区矫正法视频培训10余场次。加大面向社会专题普法力度。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6场次,制作展板60余块、发放宣传册3000余册。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400余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乡贤志愿工作站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村(社区)党组织缺乏对工作站的组织和引导,乡镇方面给予指导也不够;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志愿者关心关怀还不够,一些具体保障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还有一些乡镇推行工作站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大。

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还没有落实到位,不利于和村两委的对接沟通,不利于调动法律顾问队伍的积极性。

六、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健全工作站的运行机制。强化村(社区)对乡贤志愿工作站的组织和引导,进一步明确志愿者工作职责范围,尊重基层合理的创新做法。加强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加大推进工作站的建设力度。

完善保障机制。强化激励机制,持续点燃志愿者工作激情。实行村(干部)联系志愿者制度,严格落实志愿者的政治待遇,切实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流动机制,逐步解决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人才匮乏问题,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七

根据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区司法局行政职能、防控任务需要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方针与工作原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本级防控安全。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部署和督导落实,落实市司法局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暑和重要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统筹落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依法行政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社区矫正工作组、安置帮教工作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组、法律服务工作组,分工负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由担任,成员科室为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报市司法局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防控工作重要文稿;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技术支持等相关保障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加强指导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对破坏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维护有序疫情防控秩序;

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工作组。组长由担任,成员科室为宣传科。主要职责为:及时对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信息上报;印发法治宣传资料,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科学普及防控知识;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组。组长由担任,成员科室为社区矫正科。主要职责:落实全区社区矫正机构疫情日常监控、检查和管控措施;及时报告并处置可疑病例;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置帮教工作组。组长由担任,成员科室为安置帮教科。主要职责:落实中央、省、市系统文件精神,组织协调基层司法所对全区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做好释放人员衔接、接收及向社区报备工作,及时报告并处置可疑病例;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组。组长由担任,成员科室为基层科。主要职责:协调十个基层司法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微信群,进行宣传调解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各工作组要充分认识现阶段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将此项工作做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

(二)抓住重点,统筹谋划。既要紧紧围绕每个阶段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又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各工作组要对本组工作职责和内容进行细化、明确,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各工作组要积极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四)严明纪律,恪尽职守。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做好特殊时期值班值守工作,遇到突发事件和疫情要果断采取得力措施加以管控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全局所有工作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严禁关机或不应答,确保指挥联络畅通。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泗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全面贯彻***和省市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县委社会治理体制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等方面下功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2020年,泗县司法局承担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共5项,目前基本完成并有序推进4项,尚未启动1项,为行政复议改革,尚未启动原因为司法部行政复议改革方案尚未出台。

二、着力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进一步完善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长效机制。依托乡贤志愿服务工作站,构建乡贤志愿参与法律宣传、治安防范、法律咨询等平安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已建立34个乡贤志愿工作站,在本区域范围内自觉开展治安巡逻和宣传引导,积极调解邻里、妯娌、婆媳矛盾和生产生活纠纷,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本村的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今年上半年,乡贤志愿工作站累计成功调解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412起,宣传政策10000余人次。

三、着力健全法治护村机制。

开展“七无”村(社区)创建活动。2020年2月19日,******泗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七无”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创建活动的重点是扎实做好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禁毒、禁赌、反邪教、规范失信人员管理、控制群体性上访总量、消除安全隐患等法治文化活动。目标是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县刑事、治安发案数以及各类矛盾纠纷总数、失信、信访总量、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真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创建活动正稳步推进。

巩固和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宿改组发(2018)45号《关于建立宿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6家律师事务所、8家法律服务所共63人担任村居法律顾问189家,目前已全部与村(社区)对接,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以来,帮助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14份,提供书面法律意见18件,举办法治讲座58场。解答法律咨询440次,走访群众215户,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175份。让群众在家门口尽享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不断优化服务,工作实效显著。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和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各类法律服务活动。

四、着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机制。

构建社区矫正1334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管理质量。一是强化队伍建设。近年,泗县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大社区矫正专职队伍建设。目前,全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职人员共有58人,社区矫正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志愿者753人,形成了刑罚执行活动职业化专业化要求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队伍。二是创新监督管理手段,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全县被手机内网定位的社区矫正对象329人,占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88%。同时为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开发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手机app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全覆盖实时定位。三是加大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开展季度评查1次,5月份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检查1次,社区矫正工作得到整体推进,管理层次明显得到提升,矫正教育水平明显得到提高。四是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今年上半年,开展司法干警专题培训2次,参加司法部、省司法厅社区矫正法视频培训10余场次。加大面向社会专题普法力度。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6场次,制作展板60余块、发放宣传册3000余册。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400余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方面给予指导也不够;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志愿者关心关怀还不够,一些具体保障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还有一些乡镇推行工作站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大。

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还没有落实到位,不利于和村两委的对接沟通,不利于调动法律顾问队伍的积极性。

六、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健全工作站的运行机制。强化村(社区)对乡贤志愿工作站的组织和引导,进一步明确志愿者工作职责范围,尊重基层合理的创新做法。加强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加大推进工作站的建设力度。

严格落实志愿者的政治待遇切实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和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人才匮乏问题,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九

市人大常委会。

2016。

的通知》(昌市人常办〔。

2016。

44。

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州、市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

“三严三实”精神为指导,以“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四)履行部门职责的情况;

(五)改进作风的情况;

(六)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分四个阶段进行:

1

成立评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评议工作调查组的对接、协调;负责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的制定、总结与汇报等文字材料;负责相关会议的人员、会场组织等工作;负责对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下发通报。

2

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时间、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事项,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调查组审核备案

完成时限:

8

11。

日前。

3

对接沟通。

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与评议工作调查组领导对接,理解评议工作的目的、原则、程序和具体安排,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4

学习培训。

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司法协理员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法、实施方案和领导讲话,掌握评议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遵守评议工作的要求、时间、纪律。

5

具体时间与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调查组对接后适时召开

1

开展自查自评。

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学习传达评议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接受评议的具体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对照评议要求和内容,深入查摆问题

完成时限:

8

16。

2

召开评议工作会议,由局长向评议工作调查组汇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评议工作调查组提出具体要求。

完成时限:

8

16。

3

法律知识测试。

由市人大评议工作调查组组织市司法局全体干警和司法协理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闭卷考试,补考不合格的,由市人大评议工作调查组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

完成时限:

8

16。

4

意见收集反馈。

由市人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对市司法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梳理汇总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由评议工作调查组向市司法局进行反馈

完成时限:

8

31。

5

撰写工作报告。

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结合实际撰写工作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完成时限:

8

31。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市司法局的工作报告及评议工作调查组的评议调查报告,组织召开评议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和建议交市司法局进行整改。

完成时限:

9

6

1

制定整改方案。

在评议工作调查组的指导下,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和建议,制定市司法局整改方案

完成时限:

9

26。

2

认真落实整改。

根据整改方案,市司法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保证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到到位

完成时限:

12。

6

3

撰写整改报告。

根据整改情况撰写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整改报告要对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逐条作出回应),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完成时限:

11。

26。

4

报告整改情况。

市司法局局长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市司法局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向人大代表通报

完成时限:

11。

26。

市人大评议工作是检验市司法局工作成效、促进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的有利契机,全体干警要端正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评议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市司法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评议工作的原则、程序和步骤,扎实做好评议工作。

要认真研究评议工作调查组提出的评议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要按照市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评议工作。评议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

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全面报道我局评议工作的进展、效果及社会反映等情况,为评议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十

xx县司法局服务企业工作方案为切实践行县委县政府积极服务企业发展要求,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全县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县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全力提高企业经营者、员工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帮助企业规避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助推企业更加健康、快速、规范发展。

二、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律师公证管理科。

三、

工作任务(一)建立良性互动。一是邀请企业业主、职工代表走进司法行政机关,增加了解,增进感情,争取理解,赢得信任。二是在企业门口悬挂包含联企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联系方式、服务范围等内容的信息公示牌,切实做到企业提出合理要求,工作人员及时靠上服务。

指导企业开办法治宣传栏,营造企业法治文化氛围。

(三)净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公正、文明、透明执法;

公布执法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执法合法性、合理性监督。

四、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确保将服务企业工作抓细抓实,全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二)加强联络,及时宣传。每月25日前,联企工作人员要向局律师公证管理科报送服务企业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要加强与相关媒体的联系,及时宣传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

(三)严明纪律,树立形象。联企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维护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四)严格考评,督办到位。加强对服务企业工作的督办考核,实行“一年两考”,即半年检查督办、年终考核总评,把考核结果与评先晋优严格挂钩。

这样的好作者太棒了!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十一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实际,持续深化司法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现将我局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总结。

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基层基础,有力推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我县12个乡镇1个街道办设立了司法所,每所均有独立办公用房,平均面积达120平米以上,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完成司法所信息化建设任务,工作装备配备齐全。在人员配备上,我县在全市率先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招聘20名司法所辅助人员,目前各司法所有2-3名工作人员,人员得到一定保障。

(二)强化工作指导,有序推进依法行政。

1.不断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目前全县各部门已健全完善国家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进行在线学习和考试,学法成绩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和纳入个人法治档案。县政府办通过开辟政府门户网站和开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相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知识。根据《开江县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文件要求,下半年县司法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组织开展了依法治县业务能力培训班和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能力。

2.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工作,当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把关者、监督者。根据《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达市府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开江县实际,对我县2016年印发的《开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制定《开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3.大力推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改革。2019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局积极对接落实,4月28日经县上领导同意制定了我县《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具体改革事项清单”及完成进度安排,确定改革任务15项。目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序推进中。

(三)深化社会治理,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管为基、矫正为本、帮扶为辅”的工作思路,采取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全县在矫社区服刑人员148人,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1%以下。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与“天网”“雪亮”工程的对接,目前在县级以及7个中心司法所已建成社区矫正指挥中心。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把选任条件、选任范围及选任程序关口,确保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我县共有人民调解员1993名,同时从法律、医学、教育、道路交通等行业中选拔了89人组成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截止目前,全县共调处案件2846件,调解成功2807件,成功率高达98.6%。

3.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责任清单,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紧紧围绕自身执法职责,主动认领普法任务,深入开展专业执法领域普法宣传。组建“普法讲师团”,结合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形式,深入乡镇(街道)、部门开展普法宣传45场次。组建“开江县普法文艺轻骑兵”,精心编排“普法三句半”、小品“调解”等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贴近基层的法治文化精品,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乡村普法文艺巡回演出”38场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文化需求,有效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积极组织各部门在橄榄广场集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500余人群众获益。

4.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按照“城市有特色、乡镇有阵地、村社有内容”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目前我县新建中天广场等大型普法led5个,建成橄榄广场等法治广场2个,金山花园法治街区1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个,乡镇法治文化长廊6个,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40余个,创建县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0余个,同时普安镇宝塔坝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加大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2018年7月分别设立共法、蜀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实现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2019年8月成立了律师行业党总支,推动律师行业实现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社会引领和行业带头作用。今年来蜀江所党支确定2名党员发展对象,已通过县两新党工委批准。共法党支部吸纳了1名年轻骨干律师,该同志已提交了入党申请志愿书。

2.探索发展涉外法律服务。设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窗口,为外籍人士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涉外企业公司律师队伍,特别是在县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外向型国有企业中建立公司律师队伍,为企业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开展投资贸易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3个;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162个,有效促进法律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同步优化“线上”法律服务平台,全县13个乡镇均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群众可随时随地拨打热线,及时获取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目前,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233件,办理公证888件,受理鉴定212例,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邀请律师、法院法官、以及经验丰富的老调解员对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与水平,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

(二)多措并举推进普法宣传。以传统普法宣传阵地,结合信息普法新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在法治宣传上,多措并举、积极作为,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构建全方位普法宣传平台,放大法治宣传教育辐射面,努力打造特色普法品牌。

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过程管理,创新案卷评查方式、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十二

**。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我市参加司法考试人员及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

结合窗口服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是二项。

:

一是司法资格考试,二是法律援助审批事项。

三、服务对象及内容。

(

)

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

品行良好。

(二)考试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

3

个月前向社会公布。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采用闭卷的方式,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公布。

(三)资格授予。

每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后公布。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授予及颁发证书的具体办法,由司法部规定。

(

)

法律援助的范围。

公民对下列事项需要代理,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助金的;

4.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维护其他劳动保障权益的;

6.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

7.

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8.

9.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以及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也可以在被刑拘后根据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四、服务形式。

1.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指定专窗、专人负责做好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

2.

认真做好法律咨询、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等服务工作。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诉讼事项的,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属于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的,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非诉讼法律事项的,可以向有权处理机关所在地、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事项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五、工作要求。

1.

市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办理事项要进行全程跟踪,并上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

代办事项资料不全的,应及时一次性告知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和证据。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证明;(三)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

3.

建立和完善服务群众的高效审批制度,大力推进“。

983。

”(即。

98%。

的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结时限在。

3

个工作日内)目标的实现,落实承诺,取信于民。

4.

进一步落实岗位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并联审批制、超时默许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服务制度。

六、工作考评。

1.

实行领导负责制。大厅要把做好行政审批代理制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注重工作实效。

2.

建立工作台账。办事大厅要立足实际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记录,形成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3.

建立工作考评制。将行政审批人员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司法局年度目标考核。对服务态度好、成绩突出的同志给予以表彰,对服务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报局监察部门实行行政问责。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摸底,及时准确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近期,三里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和工作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对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在约谈中,刑释解教人员及其亲属、同事以及一帮一志愿者就安置和帮教情况向工作人员进行了汇报,同时还对安置和帮教工作中遇到的就业歧视、创业困难等问题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该镇司法所所长在谈话中强调,近年来,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一直致力于开拓多种渠道帮助和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创业,先后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建设再就业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创业创造了有利环境,同时司法所还积极为自主创业人员争取了多项有利的政策条件,尽量减少他们初期的创业压力和困难。司法所所长最后强调,刑释解教人员一定要克服自卑心理,在社会和家庭的关爱和帮助下,鼓起生活的信心和勇气,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的生活。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以下方案。

一、推进法治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申领、换发和年审行政执法证件工作。(责任部门:依法治市秘书科)。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和备案工作,切实纠正乱发文,从源头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加强行政文件备案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加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关,坚持职权法定,确保程序、内容合法。(责任部门:法治科)。

(三)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

加大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照相关要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规学习和运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做好依法应诉工作,对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诉讼,按照“谁审批、谁担责、谁承办、谁应诉”的原则,确定应诉承办单位,指导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法院,指导和解决在应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责任部门:法治科)。

二、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一)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抓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围绕脱贫攻坚、风险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普法和法制宣传科、各司法所)。

(二)持续开展宪法学习、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局面。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拓展法治宣传传播路径,提升传播效果。(责任部门:普法和法制宣传科、各司法所)。

(三)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贴心服务群众,补齐普法短板,用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增强服务针对性、吸引力。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园区、进政府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理程序,优先办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事项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四)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贴近民生,开展好人民调解、以案释法、法律解读等法治课堂、法律咨询。(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工作指导科、公证处、各司法所)。

三、

抓好特殊人群的监管。

(一)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按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完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工作制度。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身份核查、信息对接和衔接管理等工作,落实救助安置和帮扶教育方案。(责任部门: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

(二)做好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防止二次犯罪。(责任部门: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

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好扫黑除恶宣传、排查工作,认真组织律师依法依规做好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案件专人到庭参与旁听指导制度,建立健全律师辩护代理机制,切实发挥监督指导实效作用。(责任部门:普法和法制宣传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律师事务所、各司法所)。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十五

“三送”工作,根据县委《关于印发。

开展“三大工程”深化“三送”工作的实施方案。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用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我局。

“三送”工作,以开展机关干部集中下基层,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主要方法,进一步解决驻点村“短板”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驻点村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问题,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群众”的群众路线,扎实推进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连心”工程“连心”小分队活动。

全体在职党员干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

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2014。

4

9

月基本结束。大体安排半年时间。

“三送”队员联系户为基础,成立由单位班子成员任队长,

名“三送”骨干队员的“连心”小分队,深入乡村、村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连心”工程。

结合“一月一主题”活动,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两年来取得的显著成果同时,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相关职能,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民主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规处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三送”联系户情况,小分队上门开展“民情家访”和“乡间夜话”活动,重点倾听群众诉求,了解群众期盼,实地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按照“谁家访、谁负责,谁跟踪、谁反馈”的原则,健全家访事项转办交办、跟踪督办、回复反馈工作机制,提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

活动中,小分队成员要建立个人“连心”台账,主要记录走访对象基本情况,听取的意见建议、群众诉求,提出的解决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对群众提出的具体意见建议和诉求,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

小分队成员和领导干部要结合基层实际、群众需要和部门职能,帮群众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实事具体有:推动解决危旧土坯房改造、道路硬化、农田水利、饮水安全、电网改造、垃圾处理、农村社保、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要特别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谨防学生溺水事故,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下基层服务的小分队成员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家访”,积极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围绕信访维稳工作,到矛盾多、纠纷多、不和谐因素多的地方去,重点排查化解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调处理解决一些长期的疑难信访事件和信访积案、涉法涉诉问题,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小分队下基层期间,各成员要结合个人实际,力所能及地开展以扶贫帮困、宣传教育、就业创业、抢险救灾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切实以点滴行动让群众看到变化、增强信心。要结合单位职能,给村民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高温、汛期重点时期的安全常识、应急救援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防范和应对灾害的发生。

队员下基层时,要完善“联系牌”、“连心册”,向群众公告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便于群众联系。要通过主动拜访、上门走访,认亲戚、交朋友,用真诚换取群众真心,尤其要通过办实事、解难题,让群众看到实际行动、看到作风变化,感受到朋友间的真感情。下基层活动结束后,也要与基层群众常来常往、常走常亲,使之成为机关干部了解民情的通道。

“连心”小分队带队领导要切实抓好本队成员开展的“连心”工程活动,深化“三送”工作,细化工作目标、内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若干规定,坚持勤俭节约,不层层陪同,不搞特殊接待,不能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基层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不增加群众负担。

活动进行定期考核表彰,对小分队成员在与群众“连心”过程中比较有特色和成效的做法进行表彰,对于消极怠慢的成员进行通报批评,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开展“连心”活动的深厚氛围。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近日,我县积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背景。

我县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为《方案》顺利出台创造有利条件。2019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我县迅速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学习有关精神,并研究贯彻实施方案的相关措施。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推进我县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县食安办在市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方案》;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后,向县委、县政府提请印发我县《方案》;经过县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xx年7月15日正式印发《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了总体目标。到20xx年,我县要高质量完成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到2035年,我县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基本实现现代化,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让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方案》强调了组织保障。要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履行属地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激励干部担当,加强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监管职责,敢于同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作斗争;要健全保障机制,健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要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对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意见》还明确了我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包括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以及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食品安全责任和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责任。

三、重要意义。

《方案》的出台,是我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为我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提供了基本依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方向以及责任分工,有利于我县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领域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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