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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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优质15篇)
时间:2023-11-14 07:25:29     小编:念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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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一

多年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市委提出“四个三”的目标,民政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加强、完善和提高。

一、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民政局机关编制21个(其中公务员17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2人离岗,驾驶员2人,1人在乡镇挂职任副乡长,1人在村挂职任第一书记,缺编1人;本科6人,大专13人,中专以上1人,40岁以上8人,30岁以上12人。

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44人,其中年龄50岁以上6人,40岁以上17人,30岁以上19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24人,高中以上6人。

乡镇民政所现有专职民政干部37人,其中民政助理员17人,民政会计20人;本科文化程度1人,大专19人,高中17人;年龄在50岁以上2人,40岁以上23人,30岁以上12人。

从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现状来看,总体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人员结构不合理,缺编现象严重。

二、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

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735人(其中在册1307人,应保尽保428人),在院集中供养385人,集中供养率为21.6%,年人均供养标准为2400元。分散供养对象1360人,年人均供养标准为1500元。现有17所农村敬老院,大部分房屋陈旧,条件简陋,有的已成危房,很不安全。按照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要求,20xx年我市农村敬老院新增加床位29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30%,到20xx年实现集中供养率50%的目标,在院集中供养人员将达872人。因此,农村敬老院建设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紧。

为确保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目标的实现,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敬老院建设任务,到20xx年全市敬老院床位数达996张。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做到对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安全,使所有敬老院的'院容院貌得到改观,供养人数、供养标准逐步提高。

二多方筹资,加快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认养、认捐、认建。除积极争取省民生工程资金外,通过发行福利彩票募集公益金,并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厂房和其他房产,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建设,加快敬老院建设步伐。

三将五保老人的基本供养标准、敬老院工作人员基本报酬、办公经费等逐步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建立敬老院经费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以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健康运行。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二

社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社区减灾是减灾救灾工作的基础,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是加强减灾能力建设、减轻灾害损失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我省社区减灾工作的现状怎样?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推进社区减灾工作?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深入武汉市青山区、江夏区、江汉区和武昌区,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区和长阳县,孝感市应城市和云梦县、潜江市等10个市(县、区)15个社区进行了调研,并对全省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

一、全省社区减灾工作的现状

全省现有社区5550个,其中,城市和乡镇社区3852个,农村社区1698个。自2010年民政部部署社区减灾工作以来,我省以贯彻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为契机,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基础设施,在探索中推进社区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减灾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武汉、黄石、宜昌、襄樊、十堰等大中城市通过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减灾工作指挥体系,加强了对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据统计,全省有1990个社区建立了综合减灾机构,占全省社区总数的35?9%。武汉市青山区钢花街,建立了街道、社区、门栋三级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指挥体制,明确了各级防灾减灾工作职责任务;宜昌市伍家岗区大公桥街胜利四路社区建立了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物业管理公司责任人、辖区单位领导、社区民警、居民代表为成员组成的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构筑了比较完善的社区减灾工作管理体系。

(二)宣传教育活动初显成效。各地在社区减灾工作中,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宣传对象的广泛性,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办黑板报和宣传栏、发放减灾知识宣传资料和《公众应急救助手册》、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活动,使社区居民掌握必要的减灾自救基本知识和技能。据统计,全省有2149个社区设立了防灾减灾宣传橱窗,占38?7%;有2171个社区开展了防灾减灾知识讲座,占39?1%;有3276个社区印发了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和宣传手册,占59%。武汉市青山区119社区通过制作宣传板报,悬挂警示牌和避灾疏散示意图,定期举办专题讲座,为每户居民配发《应急救助手册》,对孤寡老人、独居老人和残疾人予以重点关心,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地增强了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2008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减灾基础设施逐步加强。武汉等大中城市在开展社区减灾活动中,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防器械,在关键部位设置逃生设备、逃生导向标志,配备简易挖掘工具、急救器材、照明器材和呼救装置;将社区中心休闲广尝绿地、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等划定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确保灾害发生后社区居民能安全有序地疏散。据统计,全省有1637个社区划定了应急避难场所,占29?5%,共设立避难场所2585个。青山区119社区把紧临社区的武钢一小划为应急避难场所,与学校签订协议,设置“防灾减灾避难场地”标识和居民逃生线路,遇有重大灾害或险情,学校迅速打开校门,供社区居民紧急避险。宜昌市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了45个固定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达519万平方米,按每人5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可容纳约104万人避难;按地震裂度达到六度时疏散22万人计算,人均疏散面积约23?6平方米。该市按不同的灾害类型,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合理功能分区,设置了应急避难标识标牌,完善了应急供水、供电、通信等设施,设立了应急指挥部、住宿、餐饮、物资储备、医疗、临时厕所、广播、安保、消防等区域,一旦灾害发生,灾民能够快速有序地进入应急避难场所,并得到妥善安置。

(四)应急救助预案逐步建立。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各地在社区减灾工作中,比较注重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制定和演练。据统计,全省有3923个社区制定了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占70?7%。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矿社区针对工矿社区的实际,制定了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抢险抢修工作方案,并定期进行了演练。宜昌市万寿桥街道张家店社区针对辖区内排查的6处灾害隐患,在预案中按照灾害类别明确了灾害预警方式、人员转移路线和救助措施等,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武汉市武昌区秦园社区定期组织不同类别的防灾减灾应急演练,社区8000多居民踊跃参与,增强了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安全感。

(五)减灾志愿活动开始起步。社区志愿者作为社区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力量,平时协助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遇有灾害时协助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紧急救援、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在社区减灾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据统计,全省有2582个社区建立有社区志愿队伍,占46?5%,社区志愿者队伍总人数达488252人,其中在中国志愿者协会注册的志愿者达214149人。如江夏区乌龙泉矿社区根据政治面貌、年龄和技术特长,将50名志愿者分成“两队四组”,即党员先锋队、团员突击队,扶贫帮困组、文化娱乐组、公益事业组、未成年人和残疾人援助组,充分发挥每一个志愿者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在武汉市青山区119社区,5132名居民中就有注册志愿者753人,平均100个社区居民就有15个注册志愿者,他们活跃在多个领域,积极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防灾减灾、抢险救灾等活动,“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在这个社区蔚然成风。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通过开展社区减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促进了社区的安全与和谐,但是全省社区减灾工作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从全省范围看,城市社区减灾工作比农村社区开展得好;武汉市和宜昌市中心城区由于工作主动、抓得早,减灾工作已纳入当地党委、政府议事日程,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因地制宜划定减灾应急避难场所,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减灾工作整体水平较高,其他地区相对滞后。调研组发现,有的社区条件很好,但认识不够,工作力度不够;有的条件相对较差,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一是基层预案制定存在空白点。全省29?3%的社区没有制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是预案内容不科学。有的预案比较陈旧,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有的预案照抄照搬,套用固定模式,针对性不强;有的预案内容简单,应急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三是预案演练不够。全省有83%的社区没有对灾害应急预案进行演练,预案的实际作用缺乏实践检验。

(三)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滞后。多数社区没有明确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已明确设立的避难场所标识有待进一步完善,功能分区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恩施州共有城乡社区117个,只有11个社区设立了应急避难场所,其中只有5个社区设立了应急标识和指示牌。二是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缺乏。绝大多数社区没有建立专用的应急物资仓储设施,救灾应急存储物资缺乏。如荆州市498个社区只有14个社区储备有应急物资,只有1个社区与商家签订了应急救助物资购销协议。三是农村社区缺乏必备的防灾减灾设施。农村居民住房防灾抗灾标准普遍较低,灾害应急避难场地和应急逃生标志普遍缺失。

(四)防灾减灾意识比较淡保一是多数基层政府和组织对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防灾减灾是务虚的工作,没有抓经济、抓发展实在,不愿意把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防灾减灾工作中来。二是大多数社区居民亲身经历的灾害性事件较少,难以形成对灾害的感性认识,有的认为灾害离自己比较远,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有的缺乏基本的防灾避灾知识。如在发生雷电和爆发山洪时,有些人强行外出或渡河,被雷电击中和被洪水冲走,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今年6月19日下午,随州市出现雷雨大风天气,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两名学生在大树下躲雨,接打手机时遭雷击,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三是大多数社区居民认为防灾减灾工作需要付出现实成本,而预见的结果在未来不一定存在,付出往往得不到回报,使得社区居民在生活中不重视防灾减灾。一般的居民家庭都没有配备安全绳、急救包、灭火器等自救设备。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三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民政工作进行调研的具体要求,现就乌加河镇民政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旗民政局文件精神,针对我镇农村实际医疗情况,经过下乡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我旗民政局大病医疗条件的有34人,整理后上报34人,实批24人,合计补助金额3.6万元,下拔经费已全部发放到患者或家属手中,今年根据实际情况,镇民政办将不分批次,凡有即报,以确保患者及时能够得到资金上的资助,以助他们早日得到康复。

二、春荒期间灾民、贫困户缺粮情况。

介于20我旗大部分地区旱情严重,我镇受灾情况虽不及山旱区严重,但对农民收入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根据年末我镇组织人员下乡的摸底调查,受灾农户共750户,计2625人,灾后贫困户370户1295人,经我镇党委、政府一再努力,现仍有受灾贫困户141户509人,需民政资助、救济口粮户141户509人。

三、五保户供养情况。

根据撤乡并镇后原乡镇材料总结,以及今年年初民政工作人员下乡入户的调查统计,全镇共有五保户68户68人。其中集中供养10人,分散供养58人,集中供养人员除民政拔付生活费外,乡镇每年付五保户生活费3.4万元,镇敬老院,除上[找文章,到本网网]级拔付经费外,我镇给予解决院民部分生活开支,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并在节假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努力让集中供养人员吃好、喝好、安享晚年。

四、优抚对象基本情况。

撤乡并镇后,我镇共有优抚军人40人,现这部分优抚军人大多年已古稀,生活收入偏低,而民政每年拔付的生活费仅有1700元,远远不够优抚老军人一家人一年的生活开支,而大多优抚军人子女均没有工作,在家务农,加子女上学,生活开支的费用外,能真正给予老人的补贴并没有多少,经过镇民政办入户调查,这些家庭年开支都在6000元以上,其中包括老人的医疗费用。有一部分优抚军人家庭年开支在万元以上,这部分生活费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希望上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能够在经济上给予这批优抚军人更多一点资助。

五、撤乡并镇后,婚姻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

撤乡并镇以后,我镇面积增加,而且镇政府所在地位置靠东,距石兰计地区最远距离达到80公里,这就给这部分农民办事造成许多不便。因为办一次结婚往来所需路费就要32元,而且交通很不方便,因此,办完手续后只能在镇里过夜,第二天才能够搭班车回家。这些问题同时也给镇民政工作造成了许多不便,如有些人嫌路途远,便请人代办,由于婚姻法规定,在婚姻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场,因以上的不便因素,有些人只举行了结婚仪式,而办理结婚证却一拖再拖。这不仅给民政工作带来了不便,同时也给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鉴于此,特请民政部门同意,我镇在石兰计地区的民政助理员,在当地将相关手续办好签字后,统一拿到镇民政办领取结婚证。

六、撤乡并镇后,进一步发挥农村专业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具体措施。

撤乡并镇后,在乌加河镇党委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以实施“双链双推”活动为载体,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广大党员和旗、镇、村三级干部为骨干,继续深化“党员三结合致富链”,完善“三级干部服务链”,推进农民组织化进程和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开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全镇共结成种、养、科技、信息、法制、林业、水利、计划生育、流通服务业产业链10大类1058链,涉及党员763人,全镇7071户农民168名产业带头人全部组合在链内,并把347户贫困户作为三级干部服务链的重点结链帮扶对象。

在三结合致富链上,镇党委对各种链结进行了规范整合提高,就“一链三户”扶贫帮困的传统模式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延伸拓展。一是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产业链,由党员牵头链接农户,依托龙头企业进行产业生产经营。二是发展市场引导型产业链,通过结链把农村的信息、生产、经营、科技、服务、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把农户组织起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三是发展协会支撑型产业链,充分发挥各种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以农畜产品营销合作社为主体,下设番茄、脱水菜、葵花、肉羊等10个规范运行的专业协会。四是发展经济人组织型产业链,由经纪人与产业链合作,签订产销合同,使农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加工一体化,全镇经济人队伍达到566人,链内接链农户5874人。

七、撤乡并镇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村各公开和民主管理。

撤乡并镇后,我镇镇域面积扩大为729平方公里,南北宽约30公里,东西长约78公里,其中距镇政府最远的小组为86公里,这样便给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通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解决。

八、殡葬改革方面。

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殡葬改革的各项制度,完成了清平坟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对本地丧殡中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陋习有所抑制,但部分群众思想觉悟差,观念落后,文化素质低,说服教育困难,今后还将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改变陈规陋习。

以上是我镇民政工和的一些经验和总结,如有不妥,不足之处,望主管部门领导批评、指正。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四

1、社会救助人员信息核查缺乏共享机制。社会救助人员信息核查涉及劳动、房产、金融等部门单位,但目前各类信息不联网互通,在进行信息核查时依靠的仍是传统的走访调查、人工对比,数据信息掌握难以做到及时和准确无误。

2、困境儿童强有力的保护工作机制和干预服务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各职能部门间信息互通、沟通协调不够。

3、社会救助站基础设施不完善。多年来我区将贾汪区韩桥老年公寓(民办养老机构)作为救助站,设施简陋,生活环境差,安全隐患较多,现临时迁移到盐诚医院,仍存在场地狭窄、基础设施简陋、功能不达标等问题。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全区养老机构设施及服务总体水平不高。一些养老机构场地、设施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工资较低,工作积极性不高,流动性大。社区居家养老存在宣传不到位、服务水平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

(三)双拥工作方面。

全市各县(市)区都已于**年成功创建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唯独我区没有进行创建申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区双拥工作水平的更高提升。

(四)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方面。

镇、办事处基层民政部门承担着信息核查、救助申报、信访稳定等工作,直接联系服务于基层群众,工作范围广、任务繁重复杂,而目前乡镇一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偏少,经费不足,影响工作的有效开展。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五

为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挖掘发达地区民政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选取上海市作为代表,成立调研组于4月24日至27日赴上海开展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上海市民政工作整体创新情况。

上海市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贸易中心、金融中心和东北亚航运中心,经济和社会发展均处在全国前列。统计显示,上海市占全国0.06%的领土,1.72%的人口,完成财政收入占全国33%,港口吞吐量占47.6%,口岸货物进出口总额占29.3%,人均生产总值达到82560元,位居全国第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上海市民政工作在全国也处于较高的发展水平,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民生保障水平高。上海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不断探索建立完善各类民生保障政策,1993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1994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试点推行城镇低保家庭廉租房制度,开始实施与基本医保改革相配套的大病重病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高龄无保障老人统一纳入社会保障,将城镇重残无保障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这7项制度均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近年来,上海市还建立完善了“支出型”贫困群体的发现、监控和预警机制,使“支出型”贫困群体生活得到了制度性的保障。上海市城镇低保标准5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5160元/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7216元/年,农村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机构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600元,这些保障标准也均为全国最高。

二是社会管理创新力度大。上海市按照“居民自治、社区共治”的原则,在居委会层面建立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街道层面建立了政府机构、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协同合作、共同参与的社区共同治理机制。探索完善特大型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在川沙新镇等地开展了“镇管社区”试点。在全国率先对村(居)委会界线进行核定,填补了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空白。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机制,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通过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和委托职能,建立了政社互动的新型合作模式,目前,上海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7个;获得专业资质证书社工人数达到1.3万名,占全国获得资质证书总人数的24%,社会工作服务从民政领域拓展到了司法、人口计生、教育、信访、医疗卫生、民族宗教等领域。

三是社会服务走在全国前列。上海市不断创新基层政务服务机制,在全市所有街镇均建立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三一两全”(一门办理、一头受理、一口管理、全年无休、全市通办)为目标,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救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等近200项行政事务集中“一门办理”。积极打造为民服务平台,开通962200社区服务热线,直接面向居民提供各类服务;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联手打造“空中一门式”为民服务平台,通过每天两小时的空中互动,使一对一的热线解决方案通过电波惠及众多碰到类似问题的听众。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上海市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人数已占到全市户籍老年人口10%以上,其中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26.2万人,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7.5%;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0.2万张,占到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3%,率先实现了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的目标要求。

二、上海市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启示。

通过调研我们感受到,上海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区域优势,将创造性的改革作为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增进公共利益的基本手段,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方面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新路子。尽管由于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基础不同、区域条件差异较大等因素的存在,其它地方不能照搬上海工作,但我们认为上海市创新发展理念,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动模式,营造开放、包容、参与的民政工作环境的做法,对全国的民政工作都具有启示价值,值得其它地方借鉴。

(一)注重加快民政部门政府职能转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创建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格局。近年来,上海市民政部门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进行了大胆试验,通过尝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合资源、重构关系。目前,全市民政部门正积极探索转移的职能有:福利企业管理工作,老年福利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点、老年活动室的运营工作;社会组织咨询、接待、登记材料初审、宣传、培训、调研、公益服务等工作;优抚对象的政策宣传及解读、典型材料搜集整理、特困生活帮扶、就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工作;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护送、慈善救助政策法规咨询宣传、慈善救助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及受助对象的档案登记管理等工作;部分地区还将社区治理、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去做。

(二)注重利用市场机制开展民政工作。民政工作引入市场机制,就是运用市场经济方式来突破传统的民政工作模式,按照市场规律和各种要素,安排和发展民政事业,发挥市场机制在民政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上海市民政工作适应、融入市场经济,积极尝试运用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来推进民政工作。为提升民政福利服务水平,上海市大力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利用多种手段和渠道融集发展资金,通过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民政事业,采取承包、联合、兼并、租赁、托管、合资合作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盘活民政资本存量,提升资源使用效率。据统计,上海市民办福利机构数量已经超过公办机构。为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率,上海市颠覆了自上而下、由市到区县的传统的行政审批手段,借鉴招投标这一带有市场特征的手段,采取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方式,来决定公益金的资助方式,让公益金的使用更科学、透明、高效。以来,上海共采取招投标的形式,安排17907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购买社会公益服务项目,累计资助项目484个。上海市还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多种手段,在全国率先推动退役士兵面向市场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已达到81.2%。

(三)注重发动社会组织参与民政工作。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扩大公共服务,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方面有独特的功能,它不仅是政府联系市场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也是党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托。近年来,上海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和财政支持,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探索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新模式,初步建立了互动合作的新型政社关系。为帮助初创的公益社会组织克服资金、人才、政策扶持等方面困难,上海市建设社会创新项目和创新组织孵化园,为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了系统、全面、科学的支持。抓住推进社区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政策出台时机,上海市加强协调,大力倡导、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把基本公共服务外的养老服务、社区便民服务、慈善超市和捐助管理站等交由社会组织运营;在社会组织的选择上,探索建立了以项目为导向的契约化管理模式,采取公开招标、项目发包、项目申请、委托管理等方式,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有的区县还专门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下发文件,如浦东新区政府出台了《关于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型政社合作关系的指导意见》、《浦东新区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静安区出台了《关于静安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新增)公共服务项目资质的规定》,并规定由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四)注重利用高科技提升民政工作。提高民政科技水平,是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提升民政行业技术水平,促进民政管理与服务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上海市民政部门根据民政业务工作和民政对象需求,大力推进民政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提升了民政工作效能。例如,委托上海一门式政务研发中心开发了居民经济收入核对系统、社会救助采集系统、电子比对交换系统、一门式行政服务中心事务受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殡葬代理服务规范》等多项地方标准,显著提升了民政工作的`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与上海维赛特科技网络有限公司合作,形成以车载卫星通信保障、数据中心和远程教育服务平台为基础的“天地复合型”服务专网,打造了能够服务全国的科技备灾体系。与易恩高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研发出了针对失智老人的跟踪定位器和针对独居老人的监控服务器——“智能居家宝”,为独居和失智老人打造独居“不孤独”的智能化环境,实现了“科技养老”的目标。

(五)注重多领域跨界合作推动民政工作。只有跨界合作和社会协同才能更好的整合资源,提升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上海市积极探索政府、市场、社会跨界合作的运行模式,不仅重视部门协同,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联动,还积极与媒体、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合作,共同推动民政事业发展。通过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联手打造“空中一门式”为民服务平台,开启了政府部门与媒体间创新性的跨界合作的先河。通过将具体社会事务以及专业服务职能归还、转移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担,提升了政府管理和服务效能。通过举办“上海公益伙伴日活动”,搭建了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结为伙伴关系共同回应社会需求的平台,形成了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跨界合作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机制。另外,还积极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号召企业员工参与,共同促进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三、关于全国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建议。

上海民政工作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基础良好,民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同时,上海也较早触及了经济社会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随着全国其它地区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上海民政工作遇到的机遇和矛盾,在全国其它地区也将会不同程度出现。从一定程度上说,上海民政工作为全国民政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发展方向,探索了可行的发展路径。立足全国民政工作发展现状,借鉴上海民政通过先行先试已经形成的经验做法,我们对全国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加强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探索针对不同人群的分类施保措施,提高社会救助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采取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的方式,将救助政策的覆盖范围从绝对贫困群体拓展到相对贫困群体和“支出型”贫困群体。建立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出台针对性的政策激励、引导、扶持救助对象通过自身努力就业脱贫,将消极救助转变为发展型救助。

(二)扩大社会福利惠及范围。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积极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业,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老龄服务产业,采取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加快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三)探索建立统一的国家优待制度。加强优抚顶层设计,探索建立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统一、有序、开放的国家优待制度。继续完善面向老红军、烈士家属、现役军人家属、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伤病残军人、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国家优待制度,逐步将见义勇为、院士、五一劳动模范等有特殊贡献人员纳入国家优待范围,积极争取把因公死亡、致伤残的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并纳入国家优待范围,增强全体公民的荣誉感和对国家的归属感、对社会的认同感。

(四)建立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强社区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基层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创新社区公共服务体制,加强部门联合,推广上海市社区事务“一门式”受理的做法,鼓励并培育社区公益性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通过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动的方式,实现社区政务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有机结合。探索外来人口融入社区的新途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五)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培育发展机制。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入“企业孵化器”理念,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对社会急需的社会组织进行专业化、多层次培育。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和委托职能,加快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对社会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六)促进社会服务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服务的便捷度、亲和度和透明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推动社工专业服务和慈善志愿服务,在殡葬、婚姻、地名、康复等民政专项服务领域开发新业务、发展新业态、建设新载体,发挥民政工作在服务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社区社会福利服务供给能力,让社区福利服务惠及更多社区居民。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六

为了更好地筹划好××区慈善建设工作,我局经区领导同意,于10月30日组成考察组赶赴××市××县考察慈善工作,现就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东南部,××东北部,是千里赣江的发源地,因环山多石,耸峙如城而得名。全县总面积为1581.53平方公里,辖5镇5乡131个行政村,9个城区居委会,总人口30.61万,其中农业人口25.9万,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山区农业县。成立了慈善会,来,累计接受县内外各方捐赠款物及慈善项目资金1498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5万余人次,实施慈善项目36个,为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夯实了基础,为××县经济社会的文秘杂烩网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社会团体。年,××县慈善会刘水兰会长被中华慈善大会评为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2012年8月××县慈善会再次被中华慈善总会评为先进单位。

二、成功经验。

慈善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要想起好步,开好头,必须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从而,才能推动慈善事业的长足发展。

(一)选一个好的“当家人”。××县的慈善会成立于19,慈善工作真正开展是从xx年开始的,当时,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出面请出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退休县领导,担任慈善会会长。

(二)必须依靠行政推力。××县慈善会工作人员勤于向县领导汇报慈善工作,让县领导从层面上了解慈善、重视慈善、参与慈善。以政府名义下发有关慈善政策性文件,并通过媒体,报刊、电台、宣传慈善。

(三)选择一帮好的队伍。××县慈善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除选好“当家人”以外,还要在社会不同层面上选好威望高,公信力强,愿意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家、退休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副会长或成为会员。另外,由县里面通过公开选拔,给了3个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的专职慈善工作人员。同时,给予了2万元的办公经费,并配备了工作专用车。

(四)认真做好慈善捐赠项目。为了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让每一笔捐赠款物发送到困难群体和个人手中,一是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各类慈善项目且汇编成册,随时接受社会捐赠。二是善于对外交流。要多跑,多协调,用真诚换真情,积极争取募捐资金。三是认真备好慈善资料和项目,随时接受外界慈善会的募捐。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七

本文目录。

乡镇民政办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前沿。乡镇民政办直接面对每个群众,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任务都要靠他们去贯彻执行。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民政工作涉及的社会面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丰富,乡镇民政工作所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乡镇民政办工作绩效,直接影响民政职能的履行,事关社会的稳定。目前,乡镇民政工作基础薄弱问题仍很突出,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工作基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

我县总面积3131平方公里,总人口54万人,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41900余人。xx年下拨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类民政资金3000多万元。按照民政部1995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通知》,我县49个乡镇(场)都设立了民政办公室,配备了民政专干。xx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撤并为3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共设立基层民政办34个,配备民政专干34名(政府干部兼职)。近年来,民政专干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强。我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只配一名民政专干,而我县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41900余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230余人,也就是说每个民政专干要管1230名民政对象的事。其中里耶镇民政对象最多,共有1418人,其中乌鸦乡最少也有261人。按照民政有关政策,这些对象每年都要到户调查审核一次,一个民政专干根本忙不过来,而且大部分民政专干要驻点包村,完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帽子”工作,工作量相当大,导致部分乡镇民政专干不知道有多少民政对象,也不知是哪些人,基层民政工作粗放。

(二)乡镇民政干部有为无位。乡镇民政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各乡镇民政专干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力的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但就其工作地位而言,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不够重视。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认为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相比,民政工作只是软任务,无关大局,被作为“搭头”,我县34名乡镇(街道)民政专干大部分是不在职的老同志和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兼任,分管民政的领导不是“党政”主要领导,都是由副书记或副镇(乡)长分管,在目前乡镇权力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分管民政的领导有位无权,民政办人员在乡镇安排工作开展、经费开支又无自主权,导致民政工作难以落实。

(三)乡镇民政工作无经费保障。我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老、少、边、山、穷”地区,乡镇级财政十分困难,乡镇(街道)没有专门的民政工作经费,民政工作又是实打实的工作,走村入户路途很远,大部分时间在翻山越岭,业务经费的不足给工作带来不便。目前各乡镇基本没有专门的救灾车,救灾设备和物资难以保障。还有民政专干进城办事和下村走访都需要费用,由于没有经费,民政专干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民政专干也就是应付交差,导致各项民政工作很难得到落实。

(四)乡镇民政干部更替频繁,稳定性差。从调查中发现,我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连续做了3年的民政干部目前只有几个乡镇。其它乡镇的民政干部可以说“走马灯式”的换人,一年一个新面孔,甚至有的一年几个新面孔。究其原因,一是乡镇主要领导对民政工作不重视,随意指派民政干部;二是乡镇主要领导更替频繁,造成了连锁反应。三是县级民政部门对民政专干的确立上没有自主权。

(五)乡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普遍不高。我县34名乡镇民政专干都不是专业“出生”,没有一人是学民政专业的,没有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而且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大专以上18人,中专以上13人,初中文化3人。而且年龄偏大,34名民政专干平均年龄42岁,其中年龄最大的有53岁。乡镇民政专干绝大多数是随意指派,相当一部分乡镇民政专干不懂业务,不懂民政相关的政策法规,甚至不了解民政工作对象是哪些,对自己的服务对象不熟悉,民政资金到帐后,不知怎么发、发多少,给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的情况和数据也是过估,基层民政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

(一)提高思想认识。民政工作以民为本,其工作宗旨是“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民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和差,领导重视与否是关键,上级党委、政府应从制度、政策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对乡镇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规定,并督促落实,把乡镇民政工作纳入乡镇工作目标,类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理顺民政干部的管理体制。乡镇民政干部直接由县级民政局管理,每个乡镇设立民政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大的乡镇配备3-4名工作人员,民政工作站参照基层财政所管理落实编制。

(三)增强民政干部的稳定性。在选配乡镇民政干部时,既要考虑选配懂业务、有农村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干部,又要考虑民政干部的工作时限,乡镇民政干部至少要连续工作3年以上。另外,对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比较优秀民政干部,而且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组织上应考虑解决政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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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两大任务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既是党和国家站在全局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乡镇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窗口。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伴随着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81.8﹪;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8.2﹪。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0.42岁。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23.1﹪、占乡镇总数的27﹪。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三、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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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两大任务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既是党和国家站在全局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乡镇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窗口。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伴随着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81.8﹪;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8.2﹪。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0.42岁。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23.1﹪、占乡镇总数的27﹪。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三、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设立乡镇民政事务所。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民政事务所,所长按副科级配备。

充实配强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事务所配备3名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4名工作人员。据此全县共需新增配52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民政工作,熟悉法规政策,安心扎根基层,乐于吃苦奉献。人员可从现有乡镇人员中择优选配或从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

明确工作职责。乡镇民政事务所主要承担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双拥优抚、老龄工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民生工程,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

加强规范化建设。各乡镇民政事务所要有专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可采取调剂、改建、或新建的方式解决,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办事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实现乡镇民政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

改进管理配备方式。乡镇民政事务所所长调整配备,县组织部门在考察过程中,须征求县级民政部门意见。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民政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努力提高民政干部队伍开拓创新和为民服务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八

民政工作主要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保障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社区民政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社区的民政工作主要包含城市低保、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现就xx社区的民政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情况如下:

xx社区现有8955人,配有民政助理员三名。xx社区截止2013年3月有城市低保户97户,180人,每月享受低保金约5万元,平均每人每月享受274元。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8户,享受廉租住房的3户。

从施行低保救助政策至今,社区享受低保救助的户数和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低保对象动态化管理日趋完善。低保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入户调查走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促进了低保动态化管理,确保低保"应退尽退"。

一是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主要是隐形化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如:银行存款、服务处不如实提供的收入证明等,造成部分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对实际情况的掌握。

二是各类证明真实性不能保证。部分申报低保家庭借助各类关系,开具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学校证明等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根本不具备证明效力,但工作人员又不具备监督核查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

三是部分不应该纳入低保的人员纳入了低保范围。

部分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于长期待业在家,无法实行再就业;社会上一部分有子女而不赡养老人的家庭,为了避免不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将这部分老人纳入了低保范围。

四是低保对象退保难。有些家庭将低保视为一种"福利",他们家庭情况改变后仍然有意地隐瞒收入,如临时性收入、自由职业收入等,出现了低保对象"进易出难"的现象。

五是低保优惠项目过多。如低保户可以享受的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水、电、煤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社区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完善家庭收入核定机制。建立低保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与工商、劳动、房管、金融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达到信息的最广泛、最有效的利用,实现低保工作系统化,(www.)为科学、准确的计算低保申请人及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提供准确数据。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低报工作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处罚条款,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

三是慎重出台低保配套项目,适当控制享受低保的联动效应。解决低收入群体的根本问题在于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通过劳动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如果与低保"搭车"的项目过多,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就业。慎重出台相关政策,避免低保成为福利。

四是加强部门的协作,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率。加强部门的协作,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率,特别是有劳动能力人的就业,杜绝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依靠低保生活,以此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摆脱贫困。

五是完善社保体系,提高救助力度,解决边缘人员的生活。做好城乡低保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的衔接配套工作,逐步建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真正成为保障困难基本生活的"安全网"。《社区民政工作调研报告》出自: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九

根据创先争取活动开展要求,我积极结合实际对民政局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了近年来民政党建工作情况,分析了民政局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新时期加强民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对策与思路。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民政局党支部隶属于政府机关党总支,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共有党员名。其中,35岁以下名;36—50岁名;51—60岁名;61岁以上名。高中及以下学历人,中专学历人,大专学历人,本科学历人。近年来,民政机关党建工作按照上级党委、总支的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党章》以及有关的法规,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和县委的中心任务,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全面准确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为目标,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落脚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一致,奋发努力,扎实工作,使党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保证了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民政局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几年来,县民政局党支部按照县委、县政府机关党总支的要求,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应新形势,抓好党支部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理顺党组织关系,加强党员的发展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支部班子,保证了工作的正常运行。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稳妥的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以来发展新党员人。

2.选准用好干部,确保有人管事。在支部班子成员中,选配有政治责任心、热爱党务工作、有乐于奉献精神的同志,为完成各项党务工作奠定基础。

3.强化教育培训,推进党支部自身建设。我们把学习能力的提高放在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培养的第一位,使学习和工作相互渗透。一是健全学习制度。支部定期定时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使学习有组织、有考勤、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在坚持集中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结合民政业务工作的特点,定期开办讲座及业务培训。三是拓宽学习内容。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经济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业务的综合素质。

(二)从实际出发,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本着“次数不多,时间不长”的原则,组织全体党员过好党组织生活。

2.采取一些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党员活动。如就地参观考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向汶川灾区交纳“特殊党费”等等。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融洽了支部与党员的关系,增强了党支部的向心力。

(三)以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抓好凝聚力工程,发挥党组织的枢纽作用。

1.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民政部门的每个角落。针对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思想差异,广泛开展谈心帮助活动。鼓励优长、告诫缺点。同时,党组织主动关心和帮助解决党员干部个人、家庭中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保持人员思想稳定,体现组织的温暖。

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制度。坚持求真务实,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改进作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积极倡导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奢侈浪费,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3.以发展民政事业为重点,夯实工作基础。几年来,全县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突出重点、紧扣热点、破解难点、扎实推进,民政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抗灾救灾工作及时有效,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切实保证;二是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三是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老年人和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得到较好帮扶;四是社区建设和民间组织管理全面加强,党的执政和社会和谐基础得到巩固和发展;五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开展,国防和军队建设得到广泛支持;六是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逐步规范,服务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三、民政局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总的来说,我局党建工作有新的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机关人员少,党员人数更少,加之机关人少事多,党组织活动难开展,党员模范作用难发挥。

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形式和方法呆板,缺乏创新,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3.党支部经费较少,党员活动“难开展”。就当前情况看,党员活动经费得不到保证,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党员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4.个别党员不注意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淡薄,奉献精神不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够好。

四、新时期加强民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对策与思路。

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创造性地抓好民政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形成“一个共识”,建立“二个机制”,抓好“三个工程”。

好综合性的协调工作;民政部门党组要指导好支持好机关党组织建设;各个党支部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不断形成机关党建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二个机制”:即责任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强化责任机制。制度建设是规范民政干部行为,提高民政机关党支部整体素质的重要保证。一些后进的支委会班子战斗力不强,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办事无章、职责不清。因此,要狠抓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健全决策程序、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财务管理、廉洁自律等制度,建立党支部建设责任制,明确机关党政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规范制度运作。二是强化激励机制。建立《民政机关党员目标量化管理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年度工作目标与考核办法,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起色大、跨入先进行列的大张旗鼓地表彰,对工作面貌依旧的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改正,做到“好有奖牌,差有黄牌”。

(三)抓好“三个工程”:即龙头工程、先锋工程、民心工程。

(1)抓龙头工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是优化机关干部结构,高标准选好配强领导班子。

(2)抓先锋工程。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一是活化党员教育形式。要建立以支部为龙头,以电化教育为手段,以党员活动室为阵地的党员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党员电教、“三会一课”、党员谈心会和民主生活会等有效途径,强化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二是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一方面要做到定责定人培养,建立党支部发展党员责任制,对要求入党的机关青年和确定为入党对象的,培养责任要落实到人,实行跟踪培养;另一方面要做到定期定点培训,定期将入党积极分子输送到上级党委安排的培训班进行培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

(3)抓民心工程。民政部门担负着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责,大量的工作都是民心工程,通过社会救助,有效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发挥保障民生的“兜底”作用;通过减灾救灾,全面提高抗灾救灾工作水平,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通过社会福利事业,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提高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通过优抚安置,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通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为慈善受助者排忧解难。因此,民政机关党建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必须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困,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相互协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做好廉政文化进机关等工作,努力在民政机关形成一个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把机关的管理与党员的教育结合起来。要开展创建党员模范岗,进一步动员各方面力量,以党支部为单位,把机关党员组织起来,成立党员两个文明建设的模范岗位,同时要大力开展文化事业,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教活动,倡导先进文化,推进民政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十

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伴随着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81.8﹪;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8.2﹪。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0.42岁。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23.1﹪、占乡镇总数的27﹪。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设立乡镇民政事务所。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民政事务所,所长按副科级配备。

充实配强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事务所配备3名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4名工作人员。据此全县共需新增配52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民政工作,熟悉法规政策,安心扎根基层,乐于吃苦奉献。人员可从现有乡镇人员中择优选配或从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

明确工作职责。乡镇民政事务所主要承担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双拥优抚、老龄工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民生工程,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

加强规范化建设。各乡镇民政事务所要有专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可采取调剂、改建、或新建的方式解决,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办事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实现乡镇民政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

改进管理配备方式。乡镇民政事务所所长调整配备,县组织部门在考察过程中,须征求县级民政部门意见。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民政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努力提高民政干部队伍开拓创新和为民服务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根据镇人大的工作安排,对我镇的民政工作开展了调研,我就我镇的民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大家做个汇报,敬请各位领导及代表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小百户镇位于陆良县城西部,距县城9公里,国土面积449.87平方公里,属山区半山区。有14个村(居)民委员会,81个自然村,118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回、彝三个民族。2010年末,总人口42746人,农村经济总收入4.3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031元,人均有粮450公斤。我镇至今有优抚对象171人,五保户88人,孤儿33人,低保户913户1510人,已办证的残疾人有456人。

二、201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和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观,立足民政,服务大局,积极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全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1.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按照镇党委—1—。

政府科学发展观目标考核要求,制订方案,加强学习,不断整改,干部职工作风更进一步好转,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2.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概括、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尤其是报告中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国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提法,令人鼓舞、催人奋进,给我们民政部门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新的动力。通过学习,使干部把思想和认识进一步统一到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上来,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

(二)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1.优抚工作。

优抚工作是根据国务院《优抚条例》和各级民政部门的具体安排,认真落实政策,完善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体制,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具体做法是按时发放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军烈属、伤残军人的定期定量补足,对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军烈属、伤残军人、义务兵家属临时出现的生产生活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并定期进行走访慰问。

补助每人30元,临时补贴每人90元,中央生活补贴每人180元。共发放各类补助资金475189元。

2.救灾救济工作。

救灾救济是帮组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占时解决生产生活问题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体现着党和政府的关怀。今年以来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又遭百年未遇的干旱,受灾严重,群众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针对这种情况,民政所积极向上级各部门争取救灾资金,一年来发放抗旱关爱资金81500元解决163户570人次。补助抗旱救灾资金300000元,这部分资金是补助到镇政府及几个相关村民委员会。补助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和修缮46户87000元,火灾补助5户8200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5000元302人次。春节期间,共筹集走访慰问资金99740元,走访慰问了农村五保对象、重灾户、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困难老党员、因病或因灾造成暂时困难的临时救助对象等六类特殊困难群体,惠及困难群众共1770人次。

3.五保孤儿供养工作。

进一步理顺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五保供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的提高。2010年全镇有五保孤儿121人(其中五保88人,孤儿33人),五保供养每人每月80元,孤儿助养每人每月120元,共发放各类补助资金205205元。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经常性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遇到困难及时解决。

4.农村低保工作。

农村低保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对特别困难的群众变临时救济为日常性救济。自2007年启动农村低保,我们按县局要求,对每个民政对象进行了信息化管理,并造册建卡,做到民政工作心里明,民政对象一目清,全镇共落实913户1510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使最困难的群众能及时得到政府的救助,感受到党的温暖。全年共兑现农村低保各项补助资金1227170元。全部是社会化发放。

5.农村大病救助工作。

农村医疗救助开展有序。按照“扶贫帮困,分类施救”的指导思想,我们将农村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的重点,在救助资金和救助力量上尽量倾斜。2010年农村医疗大病救助5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5200元。

6.基层建设工作。

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既符合民心,又顺应民意。一年来,我镇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每季度公开一次。并多次组织民政所、镇纪委联合检查,对坚持好的表杨,对假公开,公开内容缺项的村,进行批评并责令重新公开,把各村的政务公开栏真正办成了干部连心墙,群众的明白墙,社会的稳定墙,干群的连心墙。

7.残疾人工作。

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中华人民共—4—。

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全镇共办理二代残疾证469人;完成了白内障复明手术18例,为精神病患者发放康复救助3人,完成盲人定向行走培训3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救灾救济工作力度不够。部分村(居)民委员会报灾不及时,查灾困难。无专项查灾经费,救灾工作严峻。社会救助工作还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2.城乡低保工作力度不够。低保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有些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政策、标准、程序不十分清楚。错误地认为:低保就是一种待遇;把低保当成一辈子的事,造成“进”去容易“出”去难;认为政府掏钱,不拿白不拿。

3.村务公开力度不够。部分村(居)民委员会村务公开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表面、轻实效;重集中、轻民主的现象。

4.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办公条件差,工作经费困难。没有专项经费,面临的任务严峻,导致民政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有情绪。

三、几点建议。

1.加强民政工作宣传力度。不但要宣传自身工作的广泛性、服务性、重要性和繁杂性,还要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在以人为本、扶贫帮困、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村务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内容要实,不要流于形式,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公开的内容简单易懂,形式多样,让村民一看便知晓。通过实实在在的村务公开,切实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3.加强领导的重视和管理力度。要时常听取民政干部的工作汇报,关心民政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疾苦,给予一定的资金倾斜,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4.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加大对低保条例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低保政策,通过加大对低保政策的宣传,让低保政策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程序。将“申请、入户核查与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公开”五个环节作为申办农村低保必须履行的程序来抓。要重点把握好入户核查与民主评议这个环节;要将审核农村低保对象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探索农民参与监督和民主管理的监督机制,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总之,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在镇人大、纪委的监督下,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民政工作,继续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为民的核心内涵,全面履行“关注民生、解决民生、保障民生”的民政工作职能,切实解决好我镇贫困群体的生活问题,努力推动我镇的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二

乡镇民政所(办)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前沿。直接面对每个群众,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任务都要靠他们去贯彻执行。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民政工作涉及的社会面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丰富,民政工作所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民政所(办)工作绩效,直接影响民政职能的履行,事关社会的稳定。目前,民政工作基础薄弱问题仍很突出,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基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

近年来,民政专干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细观我县各乡镇民政所(办)还存在着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民政工作力量不强。我乡民政所现只有1个工作人员,民政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硬软件资料多。按照民政有关政策,这些对象每年都要到户调查审核一次,1个民政干部根本忙不过来,而且还兼有其他工作,工作量相当大,导致很多民政工作做得不够细、不够好。

政府领导认为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相比,民政工作只是软任务,无关大局,民政所在安排工作开展、经费开支又无自主权,导致民政工作难以落实。

(三)民政工作无经费保障。我乡是贫困乡,财政十分困难,没有专门的民政工作经费,民政工作又是实打实的工作,走村入户,业务经费的不足给工作带来不便。还有民政干部进城办事和下村走访都需要费用,由于没有经费,民政干部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民政干部也就是应付交差,导致各项民政工作很难得到落实。

(四)民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乡民政干部都不是专业出身,没有1人是学民政专业的,只接受过短期的专业知识培训,对自己的服务对象不熟悉,给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的情况和数据也是过估,基层民政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

(一)提高思想认识。民政工作以民为本,其工作宗旨是“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民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希望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和差,领导重视与否是关键,上级党委、政府应从制度、政策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对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规定,并督促落实,把民政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类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理顺民政干部的管理体制。每个乡镇民政所配备4-5名工作人员,乡镇民政所参照基层财政所管理落实编制。

(三)加大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民政部门和要加大对基层民政专干的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是业务知识的培训,对民政工作加大督查,对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落实得好的民政专干给予适当的奖励。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三

在中国现有的经济形势下,物价上涨对居民家庭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近年来我国蔬菜价格波动频繁,损害了农民及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同时对部队的伙食保障造成了一定影响。

在日常生活中,蔬菜对人们的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影响其价格变动的因素有很多,价格波动给消费者和销售者,乃至于生产者会带来什么影响呢?基于这些需求,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北京香山周边市场及超市蔬菜价格进行调查。

(二)调查目的。

(1)调查哪几种蔬菜的价格波动最大或最频繁(2)调查影响蔬菜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

(三)调查意义。

深入市场调查研究,获取最真实、最前言的市场信息,了解蔬菜的价格波动给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带来的影响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调查时间、地点及方法。

(1)时间:20xx年寒假期间任意抽取十天(2)地点:北京香山红旗村菜市场。

(3)方法:主要采用采访式调查及抽样调查三、调查结果(一)茄果类蔬菜。

茄果类蔬菜是当下消费者的首选蔬菜,此次调查重点。

由图可以看出茄果类蔬菜(茄子、青椒、番茄)价格波动趋势大致。

相同,总体来看青椒价格略高于茄子和番茄,在春节前后达到一个峰值,但总体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大家的反应价格偏高。

(二)瓜果类蔬菜主要调查了以下三类。

其结果与茄果类相似,说明节日对市场的需求比较旺盛。

(三)绿叶菜类。

绿叶菜主要对芹菜、叶用莴苣、菠菜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绿叶菜类蔬菜中芹菜(此处指水芹)价格基本稳定在2.5元/500g,主要由于芹菜在市场上占有量少,消费量少,且在调查期间其市场占有量未发生明显变化;莴苣的变化不大,且受节日影响大;菠菜价格相对低廉,但市场需求大。

另外我还对蒜薹、土豆、大白菜等易储存的蔬菜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价格变化不大。说明了市场对这类蔬菜的一个价格规律。但据大家反映,这类蔬菜一年一个样。

四、结论和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水蔬菜的产销。

1.各级蔬菜有关主管部门应该立即行动起来,把防止价格大涨大落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反映菜农在生产、销售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支持蔬菜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和蔬菜直供社区活动,努力帮助菜农打通各种“关节”,让菜农生产收益有保障,让消费者得到实惠。

2.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实行订单生产。把当前紧急缓解措施与长远规划结合起来,针对天气长期严重干旱的情况,指导蔬菜主产区衔接春夏果菜生产茬口,科学安排全年种植计划,保障市场蔬菜均衡供应。加强对当前市场销路好、需求量大的番茄、辣椒、茄子、苦瓜等棚室蔬菜管理,调整白菜、包菜、莴笋、西葫芦、芹菜、大葱等品种错峰上市时间,缓解集中上市卖难压力。帮助菜农调整产品结构,扩大订单生产,腾出茬口抓紧培植早熟大白菜、香菜、菠菜等蔬菜品种。

(二)组织龙头企业扩大蔬菜收购、存贮和加工规模。

通过调查结果显示,交通运输、保鲜技术和销售成本是影响蔬菜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之一,然后很多农超对接存在缺陷,加之交通不便利,导致蔬菜不能及时运送到各大销售点,同时由于销售点较少,很多居民要远行去购买,这样导致购买量降低或一次性购买较多,最终导致浪费现象严重和市场供求不合理,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此,我们建议:

(1)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蔬菜的收购和加工规模,重点对滞销的蔬菜多收购、多贮存、多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分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让菜农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最大限度地保障菜农利益;充分利用龙头企业的社会资源,强化与超市、批发市场等的对接,拓宽销售渠道,重点针对当前一些地方蔬菜滞销卖难的菜农,开展不同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指导龙头企业以实现保障市场蔬菜平稳供应菜农增收为目标,引导农户调整产品结构,实行订单生产,促进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增加销售网点,缓解部分蔬菜的滞销。积极配合商务、工商等部门拓展销售渠道,分散集中上市压力,化解卖菜难、买菜贵的矛盾,促进“菜园子”、与“菜篮子”对接。支持大中城市在确保不影响交通、市容,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路旁闲臵空地、停工工地、停车场或适宜市场长期经营的场所,作为过渡性临时市场或指定摆卖区。鼓励各地根据城市不同地段不同区域居民密集度,适当加快超市、农贸市场、临时市场、小区便民店、早市、夜市等公益性市场的建设和改造。(三)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消费者在调节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日常的消费中,每逢重大节日,城乡居民购买力集中释放,导致部分蔬菜的价格大幅上涨,这样会进一步导致蔬菜市场的销售失调。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建议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并且倡导“节日效应”,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从而保障蔬菜价格波动的相对稳定。

总之,蔬菜的价格对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有着积极的意义。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十四

乡镇民政工作是最基层的民政工作,直接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党和政府联接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党和政府爱民、亲民、为民的窗口。因此,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和民政队伍建设,是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民为本战略思路的重要环节。

一是在乡镇政府职能中的地位得到充分凸现和发挥。以来,我国进行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机构改革,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较好地解决了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有效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由此确定了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随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在以立足农村,为民服务的乡镇政府职能中,民政工作不断得到凸现,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业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二是在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声望。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意识,真正做到了“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近年来,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建设、民间组织培育、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管理等,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落实的农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门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

三是新的挑战伴随着新的机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乡镇民政工作要实现从传统工作方式向信息化、社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方向转变的现实挑战。作为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息息相关的民政工作,必将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必将得到社会更广泛的参与和支持,这对我们更广泛的利用一切社会资源,更好的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地位,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因此,基层民政工作者要顺势而谋、乘势而上,切实履行好职责,不辱使命。

(二)当前乡镇民政建设与职能要求的不相适应。

一是编制结构与职能作用不相适应。在乡镇机构改革后,有的地方乡镇的内设机构只有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和事务办,通常有1-2名专职或兼职民政工作人员在党政办或事务办内办公,有的乡镇只有1名专职或兼职民政工作人员,还身兼残联、侨办、林改、扶贫挂钩等职。这不仅难于高效履行好民政职能,同时也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一个人又当会计,又当出纳,难于保证大量民政资金的安全运行。部分乡镇民政工作处于“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公无章子,办事无票子”的“四无”状况。乡镇民政机构是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掌握民情、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的“前沿阵地”,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最前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战场”,目前机构不明确、编制不统一、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的现状,与党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能不相适应。

二是工作条件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工作经费不足是乡镇民政部门最普遍、最头疼的事,民政各项工作的实施都离不开工作经费,如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救助,灾害救助、民房恢复重建、拥军优属等工作的摸底调查、核实上报、建卡建档以及各类报表等都离不开人、财、物力的保障,但很多县乡财力十分有限,属保吃饭的财政,能够把需各级财政配套的经费落实都难以做到,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就更无能为力了。办公用房不足也是乡镇民政部门最普遍的问题,乡镇民政办(所)或民政工作人员大多是和其他部门合用一间办公室,且部分民政工作人员本身就身兼数职,真正是“几块牌子、一个身子”;办公设备简陋直接影响乡镇民政工作的效率,除陈旧的桌、椅、档案柜以外,有较大一部份民政办(所)没有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的现代办公设备,对救济、低保、优抚等人头经费的发放都靠民政工作人员带现金进村入户兑现,工作量大且不安全;此外,交通方面也存在困难,民政工作人员深入村寨主要以步行、电瓶车为主,没有其他交通工具。工作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效快捷地履行民政工作职能。

三是队伍建设及工作手段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我镇民政工作人员共有4人,其中民政办主任为女性,已50多岁,1名大学生村官还有半年多到期,1名“三支一扶”人员才到乡镇几个月,还有1名返岗工资人员。而全镇现有城乡低保对象1991人,农村五保对象298人,仅20,发放低保金330.37万元,五保资金89.2万元,救助城乡患病困难对象41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40.4万元,民政对象数量多、情况复杂。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力量非常薄弱,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平时还负责民族宗教、残联、侨联、值班等工作,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需要。

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结构偏低、流动性较大、对民政业务新技能掌握不到位,是制约乡镇民政队伍建设的一个瓶颈。一部分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上,大都是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对民政工作全局性把握和现代办公设备的应用有一定的难度,高标准地完成各项民政工作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尽管乡镇民政工作在人员力量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以“孺子牛”的精神,直接履行着为民解困的各项民政职能,但由于队伍力量薄弱而影响各项业务优质高效的完成。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素质,已是基层民政工作一个不容回避、不容忽视,且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争取设立乡镇民政所,以增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

在乡镇设立机构健全的民政所,建议按照辖区总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配备民政干部。并参照计生、财政等部门对乡镇所(办)的管理体制,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归口直接管理,或由县(市、区)民政局和乡镇对民政所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民政所负责人的任免须征得县(市、区)民政局的同意,民政干部的调动应报县区民政局备案,以保持基层民政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还应当尽量减少兼职,切实解决民政工作有人办事、民政干部有时间办民政的事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要建立健全以乡镇中心福利院为依托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性质为事业法人单位,履行农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维权援助等服务功能;在村(居)委会配备一名民政工作协管员,构建覆盖所有村(居)委会的民政工作网络,确保基层民政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点。

(二)改善乡镇民政所(办)的办公条件,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的办事效率。

一方面,整合乡镇民政现有资源,分类管理和营运。公共服务类设施严格按政策搞好服务,社会服务类设施推进社会化运作,市场服务类设施搞好有偿和低偿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增强“造血”功能。另一方面,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引导县乡加大投入,配备相对统一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应急装备,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善乡镇民政部门的服务手段,增强应急能力。此外,在下达工作任务、分配专项资金时,各级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要给予适度的工作经费,以保证基层民政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有效开展工作。

(三)加大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基层民政队伍,是做好乡镇民政工作的重要条件。市民政局应负责对乡镇民政所长的培训,县区民政局应负责对乡镇民政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层次和能力水平,使他们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完善乡镇民政工作制度,以规范基层民政工作程序。

建立健全标准化的乡镇民政业务流程、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经费等管理和发放程序,资金全部纳入社会化发放,基本实现基层民政干部不直接经手现金。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从工作目标、业务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严格考核,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强化乡镇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五

本次建筑调研报告的主题是“传统建筑与现代设计的融合”。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传统建筑元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仍然具有重要地位,并且传统建筑元素与现代设计方法结合得越来越紧密。

调研方法方面,我们采用了文献资料法和实地考察法。我们收集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包括建筑历史、建筑理论、现代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书籍、期刊、论文等。同时,我们还实地考察了多个传统建筑和现代建筑,深入了解其设计和建造方法。

调研结果方面,我们发现传统建筑元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传统建筑元素,如:木结构、砖石结构、琉璃瓦等,在现代建筑中得到了重新运用。同时,我们还发现传统建筑元素与现代设计方法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如:现代结构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等。

结论和建议方面,我们得出以下结论:传统建筑元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仍然具有重要地位,并且传统建筑元素与现代设计方法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因此,我们建议在现代建筑设计中注重传统建筑元素的运用,以及加强传统建筑元素与现代设计方法的结合。

参考文献:

1.《中国传统建筑元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的应用》。

2.《传统建筑元素与现代建筑设计方法的研究》。

3.《传统建筑元素在现代建筑中的重新运用》。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1840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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