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写作目的是向相关人员汇报研究或工作成果,并提供决策或参考依据。在报告的撰写过程中,要全面收集和整理相关的信息和数据。领导者应该经常向团队呈现进展报告,这里有一些演讲范例供您参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一
一是搞好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消灭不卫生死角。彻底清除道路两侧、居民社区、集贸市场、单位内部、施工工地、一二级河道、花坛绿地、沿街屋顶等所有堆存的垃圾、渣土、废弃物和各种物料,发动社会各界和各企事业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大扫除、大清整。加强清扫保洁作业,对主干道路、繁华地带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提高扫保质量。
二是整顿道路环境秩序。以京哈、津围、宝平、邦喜、马营5条干路为主线,乡镇以邦均、上仓、洇溜、罗庄子、下营等镇政府所在地段为重点,城区以上宝塔路、人民西路两侧、四正街口、老汽车站至水泥厂等路段为重点,对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违章棚亭,以及垃圾、废物进行清除。要认真开展主干道路市容环境综合达标活动,整顿停车场秩序,规范停车,保持干净整洁,严禁乱停车辆。强化治理散摊游贩,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禁止违章占路经营,要下力量彻底整治马路大集问题,确保道路畅通。
三是清整街景立面。整修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清除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破旧牌匾字号、各类指示牌、标识牌等,统一规范牌匾、广告、灯具。要清理拆除过期、废旧、违章广告,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今后凡新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都应按照规划要求,采用规定材料,与周围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要规范经营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居民楼底商、严重扰民的经营项目、影响市容的洗车站点、汽车维修站以及违章设立的各类棚亭进行整顿,严格规范检查,该关闭的要关闭。要及时修复损坏的夜景灯光设施,保证正常使用。
四是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充分利用春季植树和秋季植树时机,大力开展好植树造林活动,同时加强对城区公园、绿地的管理,对道路两侧的花草、树木加强养护,及时整修。
五是强化施工工地污染治理。特别是拆迁工地,出入口要实行硬铺装和水冲洗,设置标准围档,施工物料一律进行苫盖,不得裸露堆放。要对拆迁作业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及时清运垃圾。要加强对施工扬尘和运输洒漏的'专项治理,及时清除道路污染,防止运输洒漏,污染环境。
六是维护河道环境卫生。县水务部门要组织力量,抓紧清除河道漂浮物及河边垃圾杂物,对乱倒垃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要及早提出城区河道护坡美化规划。
七是规范市场环境秩序。由整顿办牵头,坚持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彻底清除违规占路市场和占道摆卖,年内实现主干道路和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无占路摆卖行为。对已经批准临时保留的摊群市场要强化管理,规范经营秩序。要落实市场卫生管理责任制,确保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八是消灭“垃圾围城”现象。严格按要求将生活垃圾运至无害化处理场,将建筑渣土运至城外指定场所。启动“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按照城区管理标准,落实管理责任,实行长效管理。各乡镇要下力量消灭“垃圾围乡”、“垃圾围村”等现象,搞好村与村之间、村庄每个街道、每个胡同的环境整治工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二
清徐县开展城乡管理全面提升行动以来,八个整治小组、十个乡镇(街道办)整治工作启动迅速、推进有力,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反响较好,干部担当作为的氛围正在形成。
清徐县县长王琳玉表示,这次行动真正的目的和意义并不在于城乡管理全面提升行动本身,而是通过提升行动,在收获整洁的城乡环境、严格的城市建管、有序的交通秩序、良好的经营环境、达标的爱国卫生和洁净的蓝天白云这些直接效应之外,使清徐县各级干部得管理能力得到提升,工作意识得到提升,配合合作机制得到提升,政企一家的观念得到提升,群众良好的生活习惯得到提升,县域发展信心和人气得到提升,党委、政府的权威得到提升,凝聚力得到提升,正能量得到提升等,这些才是真正的活动用意。
据悉,到目前为止清徐县在整治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难点。一是管理缺失,欠账太多。一方面为整治后的'效果明显欣喜,另一方面为整治以前的乱象反思,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甚至是漠视、麻木成为一种习惯,损害了形象,破坏了环境;二是进展不平衡。部分区域、部分行业整治取得实效,但也有部分工作小组和乡镇点上有些成效,但面上工作不足,整体效果还没有显现出来;三是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不够,要在更广范围提高知晓率,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打一场全民参战、自觉参与支持配合的攻坚战,真正让群众看到作为、见到实效、共享成果。
王琳玉认为下一步工作要从四方面入手:
第一,标准要高,不走“回头路”,不搞二次整治,要一次到位。比如企业排放问题,标准就是一次投资、超低排放,今年要重点解决焦化熄焦水、焦化洗煤等物料全封闭、铸造脱尘、烟气治理、炭黑脱硝等问题。散乱污企业就是要彻底关停、拆除主要生产设备。锅炉就是要全面摸底,该集中供热的要集中供热,该取缔的取缔,该上脱硫除尘设备的上设备,该置换清洁燃料的置换燃料。
第二,要形成纵向横向的网络化协作,全方位组织和动员形成既共同参与又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要借鉴城市管理“门前三包”的老办法,以村为单位划分责任区,村庄内部通过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扫门前雪”,企业占地周边也要划定责任区,定出标准,动员企业力量做好清理、保持工作,结合春季造林绿化,实现长效管理。通过企业自治、行业自治、村民自治导向,形成有效管理方式,通过划定和认领责任区的方式形成共建共创的良好局面。
第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媒体要突出重点,每期的报纸要有专栏,要集中展示,每期的电视台新闻的重点要向基层延伸,要集中展示一线的精神风貌、干事创业精神。
第四,整治工作要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三
自今年10月18日开始,北海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近期,北海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到交通招待所商铺、祥通运输公司、和信客运站等督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落实、整改情况,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精神,落实好“门前三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该局高度重视城市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北海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方案,由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一名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落实;突出重点,对“整治‘四车’非法营运”“治理管理超限超载”“整治出租车乱象”“整治运输站场环境卫生”“规范市区交通运营秩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做好行动宣传工作”等七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每项工作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四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拨付资金380万元,支持方下、杨庄等7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修建村内道路,扩建文化健身广场,完善农村环保设施,提升绿化亮化设施水平。筹集资金1650万元,支持高庄、牛泉和大王庄等24个乡村连片治理试点项目,修建村内道路、排水沟,购置环卫设备等。争取资金150万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和美丽宜居村镇建设,对纳入第三批省级传统村落的雪野镇娘娘庙村等,按照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专项用于保护规划编制和档案建立;对纳入第三批美丽宜居小镇的大王庄镇和王石门村分别按照3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专项用于规划编制,完善基础设施,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程。
支持农村垃圾整治和厕所改造。安排资金870万元,用于“一事一议”农村垃圾治理,为每个镇(街道)政府配置垃圾运输车,在周边村庄布设垃圾箱,实现了全市镇(街道)级垃圾清运全覆盖,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落实资金2700万元,支持今年2.6万所农村厕所改造,积极配合住建等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监管,推动改造早日完成,提高农村卫生条件。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农村改厕6735户。
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加大节能减排改造力度,安排资金800万元,支持钢铁、煤炭等重点产业建筑节能改造、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安排资金620余万元,建设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城市空气自动站、环保网格化自动监控设施和生态红线划定,完善大气环境治理监测体系。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落实资金194万元,奖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拨付资金1500万元,购置100辆新能源公交车。
加强水资源保护。20xx-20xx年每年安排200万元,支持辛庄水源地保护。建设供水安全保障工程,落实资金1079万元,建设雪野至莱城输水工程;投资650万元,支持城源水厂和鹏山净水厂综合水质净化改造工程;拨付资金967万元,实施单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工程,共购买消毒设备339套,涉及372个村,32万人。
支持城乡生态绿化。投资7349万元,建设胜利公园。筹集资金900万元,建设环城绿带绿化项目,新增高标准绿化面积3000亩,进一步提高绿地面积,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五
4月5日上午,安州区永河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对全镇13个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叉视察。代表们实地走访查看了各村及场镇范围的公路、院落、沟渠、养殖企业、卫生死角、垃圾池的环境状况和卫生管理、评比与公示、保洁制度等方面情况,对部分村区域保洁人员管理不到位、存在一些卫生死角和垃圾池周边卫生不达标的情况,代表们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视察结束后的座谈会上,代表们听取了镇政府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汇报,根据实地走访和工作汇报情况,代表们各抒己见,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建议镇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对辖区内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如增设醒目标语、利用广播播放环保知识、结合联户结对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动员等;二是各村的区域保洁人员要配置到位、区域分配要合理;三是希望政府建立健全治理、保护、督查一体的长效机制,为群众生活创造整洁舒适的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六
为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美化、亮化和净化,根据省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3月中旬以来,鸡西市交通运输部门抢前抓早,在做好办公、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高速、干线公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积极部署落实。该局召开了动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省市工作精神,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严格督查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公路卫生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认真清理整治。积极组织公路养护人员做好高速、干线公路保洁、维护工作,对公路附属设施进行及时维修、扶正、加固。维修更换w板100块,扶正加固维修防眩板400片、隔离栅50片、标志牌4块、隔离墩2个、隔离杆2根,清理应急车道残雪60公里,堵道口土方100立方米,疏通桥涵,确保路面整洁、路肩平整、边坡稳定、排水和防护设施完好。
三是严格巡查管理。加强对鸡虎高速、干线公路的巡查工作,截止3月30日,共出动路政执法人员369人次,出动车辆87台次,巡查公路13000多公里。处理公路两侧违法建筑和私设广告牌、私开平交道口等行为3起,整治在公路上倾倒垃圾、占道经营现象2起。
下一步,该局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督促公路沿线地方政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做好公路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路整洁安全畅通水平,营造“畅、洁、绿、美”的公路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七
1月18日下午,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董庆华、副局长张银华带领局办公室、安全处、运输处负责人,在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连真毅,副局长王航宇、路政处处长徐德飞等陪同下赴永嘉督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督查组一行实地勘察了大若岩镇等镇的“道乱占”情况,现场研讨整治对策。并在大若岩镇召开了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会上,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永嘉交警分别汇报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思路和意见,市公路局就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提出“四个突出”的意见建议:
一是突出全过程管理。
二是突出“六乱”治理重点。
三是突出有序结合文章。
要结合督查指导、“四边三化”、穿镇公路滴漏撒和超载超限整治。四是突出长效管理。要做好责任、巡查等机制保障,要做好堵疏结合的方法保障,要做好大数据、智慧交通公路的科技保障,要做好政府主导、行业配合全民参与的联动合力保障。张银华副局长就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主体责任进行明确,同时通报了清隐患保安全促稳定专项督查的情况。
最后,董庆华局长提出三点要求:
三是要明确责任合力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八
农贸市场各商户:。
x年4月3日,由宜宾市工商局南岸分局组织,在分局会议室召开了有南岸街道办事处、南岸工商分局、南岸各农贸市场业主、市场管理负责人、各社区主任参加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议”。会上,街道办事处和工商分局的领导通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强调了这次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明确各市场业主及管理部门为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市场各商户为这次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参加者,是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以提高老百姓的文明素质、生活质量,美化生存环境改变脏乱差的环境。
一、各商户必须配合市场管理部有关市场治理的一切工作,按照工商局的要求与市场管理部签订《市场入市经营责任书》。
二、各商户必须按照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在本市场经营中,必须文明经商,完成摊前“包卫生、包秩序、包服务、包文明、包立面”。
三、各商户不得在市场私自乱接电线、私自乱棚伞、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放物品、乱摆摊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堵塞通道及街道交通、不按规定的范围设摊冒位经营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凡商户有违反者,查明事实原因后,将按工商局规定予以警告、暂停七天营业、终止租赁合同处理。
四、熟食(包括豆腐、卤制品、腌腊制品)商户必须按照工商管理要求办理健康证,有防尘防蝇卫生罩,有食品卫生夹。熟食区域的熟食经营者必须穿戴卫生白色服装、帽。
五、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各商户必须保存检疫票证上市。蔬菜必须净菜上市。
六、市场各商户必须保持摊位整齐、整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清理自己摊位前后的污垢、污水、杂物。
八、本通告是按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和宜宾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x年4月4日《通知》而定,具有市场管理法规性,将在与各商户的合同履行中强制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甚至阻扰执行,市场管理部将严格执行合同,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其经济损失由不执行规定的责任者承担。
宜宾市农贸市场管理部。
x年4月6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九
为进一步推动海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切实改善城乡面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停乱放。
机动车临时停车,应进入划定的停车泊位顺向停放,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头应朝街面方面整齐停放。货车应密闭严盖,严禁抛洒滴漏。固定停车点:原农机站、车站、敬老院、政府院坝及街道划线内。
二、严禁摊点乱摆。
严格遵守“六归一进”(摊点归区、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停车归点、广告归栏、建筑归线、炉灶(商品)进店。经营户应自觉维护好经营场所的秩序、环境卫生、绿地园林和公共设施。洗车场、修理场、摊位一律不得占道或在有安全隐患地点摆设。流动商贩收摊后必须将摊点及周围卫生打扫干净。
三、严禁乱扔垃圾。
任何单位、门市经营户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随意投放在门前、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广大群众要爱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严禁广告乱贴。
户外广告必须按批准的地点、形式、时间发布,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及时保洁,表面不得有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同一地段设置的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距地面高度一致、宽度一致、款式基本一致,有破损的及时修补或更换。各类信息小广告一律张贴到固定的公共信息栏内,严禁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非法小广告。沿街单位住户、经营业主应对各自“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建筑面、店面、公共设施等加强管理,制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并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五、严禁乱搭乱建。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搭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严禁工地乱象。
工地必须打围作业,施工作业必须在围墙或围档内进行,施工现场的各种告示牌等必须安装牢固、字迹清晰醒目。工地出入口采取净化措施保证净车上路,严禁将泥土等带出污染街道和路面。
七、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院内四自。
各单位要搞好“院内四自”:自搞环境卫生、自建公用设施、自搞院内绿化、自管院内秩序。临街单位、住户、商铺应自觉搞好“门前三包”:一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治,二包门前市容秩序良好,三包门前绿地整洁完好。不放养家禽家畜。农贸市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八、各单位、个人要对照上述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到位。对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章规定,处五十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年七月三十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十
昨日下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推进会在市政府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方利旭强调,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快速行动、强力推进、真抓实干,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市委副书记叶胜坤主持会议。副市长李远青通报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测评情况。
方利旭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能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方利旭表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粤东粤北)现场会,以及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以“创模”为推手,强力推进城乡环境专项治理,推动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要关键处理好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物、饮用水安全等环保难题,创新投入机制,通过形成专项项目包的形式,发挥融资效益,吸引社会资本;要把精准扶贫和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树立打造城乡环境也是推动贫困群众致富的理念;要提升村居美化水平,谋划旧村庄改造和开发利用,让农村闲置资产活起来;要优化村居规划布局,重点整治农村乱搭乱建现象;要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朱国城,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十一
近期,兴宁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兴宁市各镇主动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在兴宁石马镇下庄村村委会,一份《下庄村环境卫生管理公约》挂在墙上。记者在公约上看到,农户要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环境,自觉将生活垃圾收集好倒进就近垃圾桶内,并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非生活垃圾(如建筑废物等)一律不准倒入垃圾桶内,违规者将受到处罚。
在经费保障上,公约规定按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情况以村组为单位造册登记,及时向村民公示接受监督。经费使用采取专账、专人、单独结算的方式,由村委会统筹管理使用,并按年度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据村干部介绍,公约颁布实行以来,村里的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如今,村民都自觉执行公约内容,主动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无需村干部催收,卫生保洁工作已经融入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
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龙田镇全面拆除了圩镇乱搭乱挂的户外大型广告牌、遮阳棚等,圩镇面貌焕然一新。但拆除广告牌和遮阳棚后,群众对商铺遮阳、营业宣传需求的呼声十分强烈。龙田镇政府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决定对龙田圩门楼碳子坪路、东街、西街段统一设置外立面广告牌,打造圩镇户外广告示范街。
记者在示范街看到,这里商铺外立面广告牌都有统一的设计,样式、大小、颜色等均有明确规定。相比过去商铺业主自搭自建的杂乱情况,示范街既优化了圩镇整体环境面貌,又满足了商铺宣传需求。
据龙田镇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告“示范街”改造工作共涉及3条街道130多家商铺,工作经费采取商户出一点,政府统筹一点的办法筹集,改造工作得到了广大商铺业主的积极支持。接下来,该镇将总结经验,逐步在圩镇主要街道推广施行,全面提升圩镇面貌,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龙田镇还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文明镇街创建工作。该镇通过完善镇村道路、公园绿地、基础管网等设备设施,建设主题公园、广场和示范点,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推进乡风民风建设。
在环境综合整治中,合水镇除了开展好常规的卫生保洁工作外,还将每周四定为该镇的“环境卫生日”,镇村干部带头对卫生死角进行大清扫。
龙东村党支部书记表示,行动刚开始的时候,村民们不是很理解,认为是“应付检查”。通过村干部的示范带动,村民们切实感受到了环境整治的成效,纷纷自发加入到行动中。据了解,经过镇村干部的努力,合水镇环境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环境卫生整治成为广大镇村干部和村民的自觉行动。
当前,兴宁市上下正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除发动各乡镇结合实际、创新举措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外,还建立微信群,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督查工作人员等入群,通过“随手拍”等形式反映各类环境问题,助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十二
日前,草堂小学成立了“城市魔法师联盟”,拉开了青羊区教育系统“做可爱青羊人、绘成都新画卷”系列活动的序幕。据悉,青羊区各学校将联合家长、社区,围绕“爱我家园,洁净成都”的主题展开一系列活动。
在启动仪式上,草堂小学的孩子们向全市市民发出倡议:“文明守礼,构成全社会的文明;精心守护,筑就我们美丽成都”。据青羊区教育局局长李泽亚介绍,该区开展“做可爱青羊人、绘成都新画卷”系列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师生和家长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共同创建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优美城市环境。
草堂小学的师生、家长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校园和城市变得更美丽、更洁净。他们还成立了“城市魔法师联盟”,组织师生参加活动。草堂小学校长蓝继红表示,冠上了孩子们喜闻乐见的“魔法师”,更能调动孩子们的积极性。
据介绍,草堂小学的“城市魔法师联盟”的“魔法研修部”、“魔法监管部”、“魔法实施部”和“魔法推广部”,既有师生出任“部长”,也有家长参与。
草堂小学的“城市魔法师联盟”参照孩子们喜欢的游戏规则设计了升级制度:经过“部长”批准就成为了“初级魔法师”,在活动中“修炼”后可升级成为二级、三级“魔法师”。
“魔法实施部部长”、草堂小学教师刘玉说:“让‘小魔法师’参与到活动中来,有利于培养他们爱护环境的意识。”草小五年级一班的舒怡沙说:“我希望用我自己的画笔去画出我心目中美丽的成都。”
“城市魔法师联盟”已经启动了“手绘成都绿地图——魔法师梦想之旅”。他们在手绘的每张“绿地图”上用统一的图示标注出了包括自然胜境,动植物分布,文化景观,生态资源等近百种信息,组成一幅反映社区人文生态景观的本土综合图谱。
据介绍,“城市魔法师联盟”还开展了“更美城市幸福瞬间——魔法师发现之旅”活动,他们用镜头记录城市最美街道,希望用这些美唤起人们保护城市的自觉。“公益微梦想,垃圾换书签——魔法师幸福之旅”也即将开始,“魔法师”们将奖励给自觉爱护城市的人们一枚“魔法书签”。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十三
农贸市场各商户:。
x年4月3日,由宜宾市工商局南岸分局组织,在分局会议室召开了有南岸街道办事处、南岸工商分局、南岸各农贸市场业主、市场管理负责人、各社区主任参加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议”。会上,街道办事处和工商分局的领导通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强调了这次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明确各市场业主及管理部门为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市场各商户为这次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参加者,是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以提高老百姓的文明素质、生活质量,美化生存环境改变脏乱差的环境。
一、各商户必须配合市场管理部有关市场治理的一切工作,按照工商局的要求与市场管理部签订《市场入市经营。
责任书。
》。
二、各商户必须按照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在本市场经营中,必须文明经商,完成摊前“包卫生、包秩序、包服务、包文明、包立面”。
三、各商户不得在市场私自乱接电线、私自乱棚伞、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放物品、乱摆摊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堵塞通道及街道交通、不按规定的范围设摊冒位经营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凡商户有违反者,查明事实原因后,将按工商局规定予以警告、暂停七天营业、终止。
租赁合同。
处理。
四、熟食(包括豆腐、卤制品、腌腊制品)商户必须按照工商管理要求办理健康证,有防尘防蝇卫生罩,有食品卫生夹。熟食区域的熟食经营者必须穿戴卫生白色服装、帽。
五、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各商户必须保存检疫票证上市。蔬菜必须净菜上市。
六、市场各商户必须保持摊位整齐、整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清理自己摊位前后的污垢、污水、杂物。
八、本通告是按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和宜宾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x年4月4日《通知》而定,具有市场管理法规性,将在与各商户的合同履行中强制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甚至阻扰执行,市场管理部将严格执行合同,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其经济损失由不执行规定的责任者承担。
宜宾市农贸市场管理部。
x年4月6日。
为进一步推动海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切实改善城乡面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停乱放。
机动车临时停车,应进入划定的停车泊位顺向停放,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头应朝街面方面整齐停放。货车应密闭严盖,严禁抛洒滴漏。固定停车点:原农机站、车站、敬老院、政府院坝及街道划线内。
二、严禁摊点乱摆。
严格遵守“六归一进”(摊点归区、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停车归点、广告归栏、建筑归线、炉灶(商品)进店。经营户应自觉维护好经营场所的秩序、环境卫生、绿地园林和公共设施。洗车场、修理场、摊位一律不得占道或在有安全隐患地点摆设。流动商贩收摊后必须将摊点及周围卫生打扫干净。
三、严禁乱扔垃圾。
任何单位、门市经营户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随意投放在门前、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广大群众要爱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严禁广告乱贴。
户外广告必须按批准的地点、形式、时间发布,设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及时保洁,表面不得有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同一地段设置的店招店牌和商店橱窗应距地面高度一致、宽度一致、款式基本一致,有破损的及时修补或更换。各类信息小广告一律张贴到固定的公共信息栏内,严禁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非法小广告。沿街单位住户、经营业主应对各自“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建筑面、店面、公共设施等加强管理,制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并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五、严禁乱搭乱建。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搭建(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严禁工地乱象。
工地必须打围作业,施工作业必须在围墙或围档内进行,施工现场的各种告示牌等必须安装牢固、字迹清晰醒目。工地出入口采取净化措施保证净车上路,严禁将泥土等带出污染街道和路面。
七、全面落实门前三包、院内四自。
各单位要搞好“院内四自”:自搞环境卫生、自建公用设施、自搞院内绿化、自管院内秩序。临街单位、住户、商铺应自觉搞好“门前三包”:一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治,二包门前市容秩序良好,三包门前绿地整洁完好。不放养家禽家畜。农贸市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八、各单位、个人要对照上述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到位。对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章规定,处五十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年七月三十日。
为营造优美舒适、干净靓丽、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宜居宜游城市形象,彰显金独特优势和魅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彻底整治城乡“五乱”
(一)严禁垃圾乱堆乱放乱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施工工地等区域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严禁各类建设、拆迁、市政道路工地周边未采取围挡、苫盖、密闭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堆放煤炭、砂石、灰土、垃圾等。渣土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坚决杜绝抛冒撒漏。
(二)严禁商铺摊点乱摆乱设乱卖。所有门店一律不准出店经营,严禁占道修理、洗车,加工及流动售货。严禁城区范围内随意设置露天烧烤及各类饮食小摊点。严禁未经城管执法部门审批占用公共场地从事展销、街头庆典等活动。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公路、街道摆摊设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禁沿街散发广告等宣传品。
(三)严禁车辆乱走乱停乱靠。坚决杜绝在公众场地设置停车场和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调头行为。严禁二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严禁强行拉客载客、车辆非法运营、违规恶性竞争等行为。
(四)严禁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管、工商等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公交站牌、阅报栏、信箱、橱窗、宣传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志牌等设施。严禁随意悬挂条幅、横幅。
(五)严禁建筑乱搭乱修乱建。坚决杜绝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消防、地震等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严禁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搭建仓储等各类建筑。严禁违法占用道路、绿地、公共用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公用设施。严禁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绿地和毁坏交通护栏、休闲座椅、广告灯箱等公用设施。对严重违反规划、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拆并征缴拆除费用。
二、集中开展农村“四清四改”
集中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塑料、清废物,改造道路、改造厕所、改造圈舍、改进垃圾处理方式为主的“四清四改”活动。坚决杜绝在村庄周边、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沟渠等地段积存垃圾、堆放柴草秸秆、砂石土堆、粪堆等杂物。坚决杜绝田间地头废旧地膜乱飞、农药包装及废弃秸秆等随意堆放。建立农村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维护改造通乡通村道路、村内街道,杜绝路面坑洼不平、雨天泥泞难行、晴天尘土飞扬现象。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形式,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
三、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严禁燃煤供热锅炉超标排放。限期拆除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未采取高效除尘脱硫或燃用洁净煤等措施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严禁商业门店、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户在店外或户外使用燃煤小火炉。
(二)严禁污染空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严禁燃放大型烟花产品,环境敏感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不采取防尘措施的作业,土方和拆迁施工必须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等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土方和拆迁作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规划、建设、公安、城管执法、环保、工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机关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部门、单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年5月29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十四
为营造优美舒适、干净靓丽、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宜居宜游城市形象,彰显金xx的独特优势和魅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彻底整治城乡“五乱”
(一)严禁垃圾乱堆乱放乱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施工工地等区域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严禁各类建设、拆迁、市政道路工地周边未采取围挡、苫盖、密闭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堆放煤炭、砂石、灰土、垃圾等。渣土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坚决杜绝抛冒撒漏。
(二)严禁商铺摊点乱摆乱设乱卖。所有门店一律不准出店经营,严禁占道修理、洗车,加工及流动售货。严禁城区范围内随意设置露天烧烤及各类饮食小摊点。严禁未经城管执法部门审批占用公共场地从事展销、街头庆典等活动。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公路、街道摆摊设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禁沿街散发广告等宣传品。
(三)严禁车辆乱走乱停乱靠。坚决杜绝在公众场地设置停车场和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调头行为。严禁二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严禁强行拉客载客、车辆非法运营、违规恶性竞争等行为。
(四)严禁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管、工商等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公交站牌、阅报栏、信箱、橱窗、宣传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志牌等设施。严禁随意悬挂条幅、横幅。
(五)严禁建筑乱搭乱修乱建。坚决杜绝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消防、地震等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严禁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搭建仓储等各类建筑。严禁违法占用道路、绿地、公共用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公用设施。严禁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绿地和毁坏交通护栏、休闲座椅、广告灯箱等公用设施。对严重违反规划、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拆并征缴拆除费用。
二、集中开展农村“四清四改”
集中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塑料、清废物,改造道路、改造厕所、改造圈舍、改进垃圾处理方式为主的“四清四改”活动。坚决杜绝在村庄周边、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沟渠等地段积存垃圾、堆放柴草秸秆、砂石土堆、粪堆等杂物。坚决杜绝田间地头废旧地膜乱飞、农药包装及废弃秸秆等随意堆放。建立农村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维护改造通乡通村道路、村内街道,杜绝路面坑洼不平、雨天泥泞难行、晴天尘土飞扬现象。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形式,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
三、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严禁燃煤供热锅炉超标排放。限期拆除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未采取高效除尘脱硫或燃用洁净煤等措施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严禁商业门店、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户在店外或户外使用燃煤小火炉。
(二)严禁污染空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严禁燃放大型烟花产品,环境敏感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不采取防尘措施的作业,土方和拆迁施工必须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等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土方和拆迁作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规划、建设、公安、城管执法、环保、工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机关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部门、单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xxx年5月29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十五
4月底至5月初,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31个乡镇场,9个市直牵头单位,17个社区和52个行政村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人员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访群众等办法,对督查对象前段工作情况和后段工作打算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基本上都调整充实了工作班子,完善细化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深入开展了宣传教化,配套完善了环卫设施,彻底清除了陈年垃圾,使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较为突出的有:磊石、白水、古仑、李家塅、原种场、桃林寺、城关、黄市等乡镇场。特别是城关镇党委、政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以及综治民调”等工作编印了通俗易懂的《城关镇社区居民文明手册》,下发到全体辖区住户家中,深受群众欢迎。
二、提质工作强势推进。
提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雨阳棚拆除。
白水、原种场、三江、长乐、新塘、磊石等已将雨阳棚全部拆除;住建局、黄市、范家园、古仑正在对辖区内的雨阳棚进行拆除;高家坊、沙溪、火天、红花、李家塅、白塘、范家园茶场、智丰、弼时、桃林寺、黄柏等乡镇场已完成调查摸底和方案制定,5月份正式启动拆棚工作,预计二季度拆除到位。特别是弼时镇请省级设计团队结合弼时故居特色对集镇临街门店进行美化改造,已经拆除了有碍观瞻的破旧房屋或立面近20处,近期已完成部分地段的美化改造工作。
二是河道治理。
高家坊镇投资200万元对清江河11.5公里的河道进行了全面治理;三江镇对三江河进行了除杂清淤;沙溪镇对湄江进行了集中清理;汨罗镇对二道撇洪沟再次进行了除杂整坡和垃圾捡拾。全市各主要水域沿线环境明显好转。
三是美化亮化。
市住建局对罗城路(交警广场-友谊河桥段)进行了提质改造;市交通运输局投资60万元对所属10个门店统一门头装饰,并禁止门店出店经营,完成了5条农村文明示范路建设;白水镇完成了集镇下水道改造和绿化、亮化工作;磊石乡投入50万元对集镇和主要公路进行了绿化,并实施了村村组组通路灯工程,近期已经基本完成安装;高家坊、沙溪、黄柏、八景、大荆、火天、范家园、古仑、智丰、桃林寺、原种场、黄市等乡镇,在绿化、亮化、美化等方面都有较大投入,取得了明显效果。
此外,古仑乡着手开展沿路菜园篱笆整治,高家坊镇青江村清除村道两侧1.5米内的菜地搞绿化,汨罗镇甘坪村、红花乡廖家塅村鸡鸭圈养值得推介。
三、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一是评比考核常态化。
绝大部分乡镇场和市直牵头单位,都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评比考核机制,做到扎扎实实抓评比,认认真真搞考核,并取得了实效,提高了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古仑乡村级卫生状况良好、评比考核机制健全、村组工作台账完善、宣传教化工作开展较到位;原种场整体环境卫生优秀,多次检查都名列前茅;智峰乡智峰村每月公示各组各户文明卫生排名情况,不但表彰先进更勇于公开后进,将排名最后的10户户主姓名张榜公布;范家园茶场将每季度的文明卫生户户主照片和姓名上墙通报表扬;卫生局坚持开展二级单位和乡镇卫生院的日常督查考核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是公共场所保洁经常化。
各乡镇、场和社区及行政村都聘请了专职保洁员对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保洁,确保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在17个社区中,城关镇友谊河社区、城郊乡荣家坪社区在清扫保洁方面,人员到位,保洁效果好。
三是筹措经常性运转经费已起步。
高家坊镇青江村、红花乡罗滨村正在探索向村民收取垃圾有偿清运费,他们采取由组长或村民出面收取,帐目公开的办法,收取一定的清运费,弥补经常性运转经费不足的问题,以确保环境整治工作能深入持久开展。
在督查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环卫设施设备不到位。
玉池乡垃圾池数量太少,不能满足群众需要,督查时部分群众反映较强烈,要求增设垃圾池。
二是陈年垃圾清除不彻底。
新市镇、古培镇、玉池乡、汨罗镇、城郊乡部分公路沿线以及溪河两岸、村组还存在成堆暴露垃圾,垃圾池内垃圾爆满,处置不及时不经常。
三是工作浮于表面不深入。
有个别乡镇和市直牵头单位干部认识不高,工作不深入,工作推动缓慢,效果较差。一些单位存在很严重的厌烦心理,工作马虎流于形式,应付检查了事,对待拆除雨阳棚等阶段性工作重视不够,严重影响了全市整治工作大局。
以上问题希望各有关单位引起重视,积极整改,确保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二季度工作持续向好,顺利推进,确保以最好的成绩迎接省、市半年度工作检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十六
按照邛崃市城管局工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7月27日、29日,镇目督办、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主要存在广告乱象、白色垃圾、乱堆杂物、环卫设施破损、垃圾清运不及时、移动店招、乱牵乱挂等问题。
一、各村存在的问题。
1、高场社区:(1)乱搭遮阳棚2处;(2)牛皮癣3处;(3)犬只散放2处;(4)乱堆杂物2处;(5)乱倾倒垃圾1处;(6)河道白色垃圾1处。
2、银台山村:(1)垃圾桶破损1处;(2)犬只散放2处;(3)牛皮癣2处;(4)白色垃圾1处。
3、夜合村:(1)乱堆杂物2处;(2)犬只散放1处;(3)牛皮癣1处;(4)背沟积存污水1处。
4、状元村:(1)垃圾桶曝桶1处;(2)乱堆杂物3处;(3)移动店招2处;(4)墙体广告2处;(5)乱牵乱挂3处;(6)牛皮癣2处。
5、双童村:(1)白色垃圾1处;(2)牛皮癣4处;(3)乱堆杂物2处;(4)沟渠白色垃圾1处。
6、三和村:(1)牛皮癣2处;(2)移动店招2处;(3)乱牵乱挂2处;(4)乱堆杂物4处。
7、兴福村:(1)垃圾桶曝桶1处;(2)竹木占道3处;(3)犬只散放3处。
8、纸坊村:(1)垃圾桶曝桶1处;(2)竹木占道2处;(3)未按时报表1次。
9、雅棚村:(1)垃圾桶(房)曝桶(房)2处;(2)牛皮癣2处;(3)垃圾未入桶1处;(4)垃圾桶倾倒乱摆放1处;(5)7组露天焚烧1处;(6)河道白色垃圾1处;(7)未按时报表4次。
10、凤场村:(1)竹木占道3处;(2)牛皮癣2处;(3)白色垃圾2处;(4)犬只散放2处;(5)背沟积存污水1处;(6)未按时报表2次。
二、奖惩情况。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7月奖排名第一的夜合村工作经费200元,奖排名第二的纸坊村工作经费100元;7月扣减排名倒数第一的雅棚村工作经费200元,扣减排名倒数第二的状元村工作经费100元。
三、工作要求。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不能搞突击应付,不能搞形式主义,否则就会出问题。近期,成都市的第三方测评正在邛崃市进行明查、暗访,请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在8月7日前整改完毕,并做好日常环境治理工作,确保环境治理工作不走样,为我镇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十七
xx农贸市场各商户:。
xxxx年4月3日,由宜宾市工商局南岸分局组织,在分局会议室召开了有南岸街道办事处、南岸工商分局、南岸各农贸市场业主、市场管理负责人、各社区主任参加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议”。会上,街道办事处和工商分局的领导通报“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强调了这次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对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明确各市场业主及管理部门为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市场各商户为这次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参加者,是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以提高老百姓的文明素质、生活质量,美化生存环境改变脏乱差的环境。
一、各商户必须配合市场管理部有关市场治理的一切工作,按照工商局的要求与市场管理部签订《市场入市经营责任书》。
二、各商户必须按照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在本市场经营中,必须文明经商,完成摊前“包卫生、包秩序、包服务、包文明、包立面”。
三、各商户不得在市场私自乱接电线、私自乱棚伞、乱停放车辆、乱堆杂物、乱放物品、乱摆摊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堵塞通道及街道交通、不按规定的范围设摊冒位经营等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凡商户有违反者,查明事实原因后,将按工商局规定予以警告、暂停七天营业、终止租赁合同处理。
四、熟食(包括豆腐、卤制品、腌腊制品)商户必须按照工商管理要求办理健康证,有防尘防蝇卫生罩,有食品卫生夹。熟食区域的熟食经营者必须穿戴卫生白色服装、帽。
五、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各商户必须保存检疫票证上市。蔬菜必须净菜上市。
六、市场各商户必须保持摊位整齐、整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要求清理自己摊位前后的污垢、污水、杂物。
八、本通告是按工商管理部门规定和宜宾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xxxx年4月4日《通知》而定,具有市场管理法规性,将在与各商户的合同履行中强制执行。若在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甚至阻扰执行,市场管理部将严格执行合同,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其经济损失由不执行规定的责任者承担。
宜宾市xx农贸市场管理部。
xxxx年4月6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十八
为营造优美舒适、干净靓丽、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提升宜居宜游城市形象,彰显金xx的独特优势和魅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彻底整治城乡“五乱”
(一)严禁垃圾乱堆乱放乱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集贸市场、经营门店、施工工地等区域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严禁各类建设、拆迁、市政道路工地周边未采取围挡、苫盖、密闭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堆放煤炭、砂石、灰土、垃圾等。渣土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坚决杜绝抛冒撒漏。
(二)严禁商铺摊点乱摆乱设乱卖。所有门店一律不准出店经营,严禁占道修理、洗车,加工及流动售货。严禁城区范围内随意设置露天烧烤及各类饮食小摊点。严禁未经城管执法部门审批占用公共场地从事展销、街头庆典等活动。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公路、街道摆摊设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禁沿街散发广告等宣传品。
(三)严禁车辆乱走乱停乱靠。坚决杜绝在公众场地设置停车场和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调头行为。严禁二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严禁强行拉客载客、车辆非法运营、违规恶性竞争等行为。
(四)严禁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城管、工商等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及公交站牌、阅报栏、信箱、橱窗、宣传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强制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志牌等设施。严禁随意悬挂条幅、横幅。
(五)严禁建筑乱搭乱修乱建。坚决杜绝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消防、地震等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严禁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搭建仓储等各类建筑。严禁违法占用道路、绿地、公共用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公用设施。严禁随意挖掘城市道路、绿地和毁坏交通护栏、休闲座椅、广告灯箱等公用设施。对严重违反规划、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城市形象的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拆并征缴拆除费用。
二、集中开展农村“四清四改”
集中开展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塑料、清废物,改造道路、改造厕所、改造圈舍、改进垃圾处理方式为主的“四清四改”活动。坚决杜绝在村庄周边、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沟渠等地段积存垃圾、堆放柴草秸秆、砂石土堆、粪堆等杂物。坚决杜绝田间地头废旧地膜乱飞、农药包装及废弃秸秆等随意堆放。建立农村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维护改造通乡通村道路、村内街道,杜绝路面坑洼不平、雨天泥泞难行、晴天尘土飞扬现象。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形式,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
三、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严禁燃煤供热锅炉超标排放。限期拆除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未采取高效除尘脱硫或燃用洁净煤等措施的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严禁商业门店、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户在店外或户外使用燃煤小火炉。
(二)严禁污染空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审批严禁燃放大型烟花产品,环境敏感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不采取防尘措施的作业,土方和拆迁施工必须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等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土方和拆迁作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规划、建设、公安、城管执法、环保、工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机关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部门、单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xxx年5月29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篇十九
根据县治理办的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全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及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深入推进州旅游发展和城乡战略新要求,打好城乡提升翻身仗,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市容市貌,促进城乡面貌“一年一个样、两年大变样、三年展新貌”。
二、工作重点。
1.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做好全国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爱国卫生运动长效机制,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搞好环境卫生和除“四害”活动。
2.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扎实抓好(乡段)工作,确保河流常年清漂,水面无杂物;督促加大污水排放治理力度,提升河流水源品质。
3.在结对帮扶点茶扎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等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力度,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4.持续开展“五乱”治理。强化五包责任区街道的清扫保洁,切实抓好“牛皮癣”和店招治理,纠正车辆乱停放,严查占道跨门经营,杜绝工地乱象,着力开展风貌打造,全面提升县容水平。
5.持续抓好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县域乡村振兴的战略性和纲领性文件,乡村空间布局规划(土地利用)、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宜居乡村建设规划、乡村生态环境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对7个乡镇进行乡村振兴规划编制。
6.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深化责任机制、资金保障机制、队伍建设机制、舆论监督机制、暗访曝光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机制制度在工作中的推进作用,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持之以恒的有序推进,务求实效。建立完善责任区制度,细化分解落实任务,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到底。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职能分工要求,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与整体联动,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3.强化分类指导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分类指导的方式,加强对结对帮扶点茶扎乡、各粮站、各电力企业、五包区等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1833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