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提前预见和解决问题,避免临时抱佛脚。设定明确的计划执行周期和阶段性目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进度和效果。这是一份来自专家的计划指导,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计划。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一
工作计划。
希望对你有帮助。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食药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强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区食品药品市场平稳有序,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并于今年3月份荣获“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区”荣誉称号。现将20xx。
工作总结。
及20xx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是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等工作内容,狠抓基层食药监管所规范化建设。今年共完成金川路街道、北京路街道、桂林路街道3个基层食药监管所的规范化所建设,并通过省食药局考核验收完成年初任务的150%。二是认真抓好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已完成重点食品抽样428批次,药物抽检110批次,医疗器械抽样4批,化妆品抽样10批次;完成蔬菜、水果快检1368批次,提前完成了全年任务。三是积极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在十九公里农产品批发市场、双建市场、广州路市场、金建里市场、宝光里市场设立了农残快速检测室,配备了相应的快检设备。四是加强食品应急管理建设。制定出台了《金川区食品安全。
应急预案。
》,7月9日,与市局联合举行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五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推动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建设,督促生产企业确立质量授权人,并积极加入甘肃省质量授权人协会,有效落实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大力推行“一员一牌一册一清单一要求”的留痕外置化监管模式。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统一张贴网格监管员基本信息、食品安全状况公示牌、经营者手册、负面清单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规范要求,提醒消费者,警示经营者。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与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签订了《诚信经营。
承诺书。
》。健全食品安全红黑榜,适度加大曝光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同时,探索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目前,已有2家企业购买了食品安全保险。
我局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全国禁毒宣传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主题宣传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消息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制作展板20余块,累计向城乡居民发送手机短消息30万条(次),受益群众达12万人(次)。同时,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及时制定了学习宣传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20xx年修订版)知识竞赛,并印制2万册向全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免费发放,扩大宣传覆盖面,促使经营者学法、守法。
(一)严把行政许可环节。按照国家许可标准,采取“三不放过”(硬件设施不达标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责令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工作,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督促指导整改。截至目前,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570个,《餐饮服务许可证》269个,《医疗器械备案证》37个,《健康证》4565个。
(二)严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以解决食品生产“小、乱、差”问题为重点,大力开展“两超一非”专项整治行动和小作坊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采取监管上倒逼,发展上服务的措施,帮助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竞争优势的爱里蛋糕、李氏醋厂、高氏糕点等小作坊改善加工环境、改进工艺流程,积极开办食品加工企业。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设立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栏,将《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食品生产企业明令禁止的行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本企业使用添加剂公示》全部公示。
(三)严把食品流通环节。按照“六先六后”(先规范批发企业后规范零售商,先规范大户后规范小户,先规范市场后规范零散食品经营户,先整治人群密集的重点区域后规范边远区域,先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后规范有照经营户,先规范市场主体后规范商品)的原则,分类指导、分别规范,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研究制定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等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要求各流通企业将制度全部上墙。加大对批发企业的整治力度,率先在全市制定了《金川区食品批发企业仓储管理制度(试行)》,对仓库实施“三色”(红色不合格食品暂存区,黄色待检食品暂存区,绿色合格食品存放区)管理,将辖区内所有食品配送车按照“四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发证)实行备案管理,有效预防了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督促食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摆放,实行临期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和清真食品专柜销售,营造透明便捷的消费环境。制订了《金川区农贸市场内食品按类划区域经营要求》,引导扶持改造了双建市场,实施划区域经营,有效防止了食品交叉污染。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采取“紧抓超市、倒逼生产和批发、规范零售”的方式,全力推广和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目前,已有103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装了电子追溯系统,其中生产企业、食品批发企业、大中型餐厅和学校食堂100%安装,应用率达95%。针对肉制品安全隐患多的现状,特别是进口肉普遍无进货票据、检验检疫证明等突出问题,多次对辖区冷库进行专项检查,全面禁止了进口肉制品的经营活动,确保了辖区市场肉制品的安全。
(四)严把餐饮服务环节。大力推行文明餐桌行动,利用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日常监督检查等有利时机,普及文明餐桌知识,倡导文明餐桌行动。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多份,张贴彩页2万余份,发放“文明餐桌”提示牌1000多张。采取“透明厨房、视频厨房、隔断厨房”三种途径,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工程,督促经营者提升后厨条件。“明厨亮灶”实施率70.6%。按照“监管并重、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扎实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进行动态等级评定,年终依据动态等级综合判定年度等级,并将年度等级结果张贴在公示牌上,通过量化分级评定,督促餐饮单位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全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将早餐、夜市小摊点纳入监管范围,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要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严格索证索票,有效保证了早餐、夜市小吃的安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创建示范街1条,示范学校食堂2个,安全示范店8家。加大对农村流动餐厅和自办宴席的监管力度,创新推行了农村自办宴席“三书一合同”(金昌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事项告知书、金昌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责任书。
金昌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金昌市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宴席食品质量安全合同)制度,在双湾镇陈家沟村成功推行了农村自办宴席自助餐试点工作,并推行流动餐车。目前,16家流动餐厅全部配备了流动餐车。在宁远镇推行定点集体就餐制度。目前,定点集体就餐点达到8家。同时,积极为小餐饮搭建发展平台,引导紫金广场品广场以“五统一”(统一采购台账统一清洗消毒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进货验收统一冷藏储存)模式开办美食城,有效解决了小餐饮安全隐患大的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充分好评,省局陕西省局咸阳市局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医药报》副社长也专程来我区调研,进行宣传报道。
建立健全了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基础信息档案,做到“一企一档、有案可查”。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力度,每季度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检查,重点查处购进渠道、包装标识、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安全。严格落实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月巡查制度,确保特殊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安全。认真实施药品“核注核销”工作,药品购销过程中做到“见码必扫”,实现药品“来有源、去有踪、可追溯”。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电子监管率达100%。大力实施便民电子查询工程,全区82家药店全部安装了便民电子查询设备,真正让老百姓自己辨别真假,监督商家。大力推进“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监管机制,与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全部建立了诚信档案。建立了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诚信积分扣分记录制度,不良行为记录率达100%。加强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企业及美容美发机构的监管,建档率达95%以上。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目前,药品不良反应上报173例,完成任务的143%;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39例,完成任务的130%。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我局从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高风险食品药品入手,在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元旦、春节、两会、春季开学、中高考期间等重要时段,围绕肉类、蔬菜、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及隐形眼镜、医用氧气、体外诊断试剂等开展了4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了“月月有行动、季季有安排”的常态管理。特别是今年8月,结合金昌市首届香草美食文化旅游节的举办,我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筑牢食品监管防控底线、打造景美宜居食安花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季节特点和监管实际分为4个波次,地毯式的开展集中大整治,目前四个波次的专项检查已经完成。共出动执法人员1220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经营单位4000家(次),罚没假冒伪劣、不合格、“三无”等食品药品2300余公斤,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20份。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道德、行政手段,分级分类开展执法大检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联动,坚持对食药安全问题露头就打、落地就查的原则,严肃惩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食药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主动对接司法,建立健全案情会商研判、信息交流共享、联合执法办案、线索移交移送、案件成果联合发布等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无缝对接,确保依法精准打击处理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办案件66起,罚没金额18.463万元。加强12331投诉举报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认真查处,确保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截至目前,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105件,处结率100%。同时,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已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次,一般程序违法案件信息公开率达100%。
虽然我区食品药品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监管方法和监管手段还有待改善、人员素质还需提高等问题。20xx年,我们将严格按照“问题导向、风险防控、索证索票、痕迹监管”的工作思路,“生产环节抓标准、流通环节抓追溯、餐饮环节抓卫生、‘四小行业’抓整顿、药品医疗器械抓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抓规范”的工作方法,紧紧围绕食药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着力构建务实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守住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最低底线,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努力营造“食安景美宜居花城”。
1.进一步健全镇(街道),村(社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协调区政府和财政部门,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制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社区的工作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
2.继续贯彻落实《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在巩固今年我局金川路街道食药监管所、桂林路街道食药监管所和北京路街道食药监管所的规范化建设成果上,20xx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完成3个基层食药所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监管效率和整体形象。
3.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继续下大力气开展地毯式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在行政许可上,强化许可质量,提升服务实效,同时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全区无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查处力度,逐步实现“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的目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重点抓好生产加工环境和非法添加整治工作,继续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竞争优势的小作坊进行升级改造,提升食品经营水平。在食品流通环节上,批发企业抓电子追溯、仓储环境,零售企业抓索票索证、分类摆放、环境卫生、过期食品下架退市,确保电子监管率达到40%以上。在餐饮服务环节上,大型餐饮抓提升、中小餐饮抓卫生,继续推广实施“明厨亮灶”、“文明餐桌”等工作。结合金川区《关于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中小餐饮后堂油烟污染的治理,确保油烟排放量符合大气污染标准。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上,进一步强化药品电子“核注核销”工作,认真实施零售药店电子便民查询工程,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率达100%。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任务。继续开展药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和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规范经营、使用行为,保障药械质量安全。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上,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制假售假、套用批号、夸大宣传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对高风险产品的专项检查,严打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
4.进一步加大食药安全风险监测。逐步将食品药品安全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根据监管任务要求,合理确定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快检、抽验计划,保障抽验覆盖面。有针对性的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确保超额完成任务。
5.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必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切实做到严肃查处,严惩不贷,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
6.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在现有宣传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阵地作用,拓宽社会宣传层面。同时,采取约谈的方式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7.继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区委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反“四风”、转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落实“3873”主体责任体系,将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加强对行政审批、稽查执法、现场核查等权力运行的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坚持履职尽责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引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执法、廉洁用权,确保食品药品和监管人员“两个安全”。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二
建立健全了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基础信息档案,做到“一企一档、有案可查”。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力度,每季度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检查,重点查处购进渠道、包装标识、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安全。严格落实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月巡查制度,确保特殊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安全。认真实施药品“核注核销”工作,药品购销过程中做到“见码必扫”,实现药品“来有源、去有踪、可追溯”。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电子监管率达100%。大力实施便民电子查询工程,全区82家药店全部安装了便民电子查询设备,真正让老百姓自己辨别真假,监督商家。大力推进“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监管机制,与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全部建立了诚信档案。建立了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诚信积分扣分记录制度,不良行为记录率达100%。加强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企业及美容美发机构的监管,建档率达95%以上。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目前,药品不良反应上报173例,完成任务的143%;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39例,完成任务的130%。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三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我局从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高风险食品药品入手,在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元旦、春节、两会、春季开学、中高考期间等重要时段,围绕肉类、蔬菜、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及隐形眼镜、医用氧气、体外诊断试剂等开展了4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了“月月有行动、季季有安排”的常态管理。特别是今年8月,结合金昌市首届香草美食文化旅游节的举办,我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筑牢食品监管防控底线、打造景美宜居食安花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季节特点和监管实际分为4个波次,地毯式的开展集中大整治,目前四个波次的专项检查已经完成。共出动执法人员1220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经营单位4000家(次),罚没假冒伪劣、不合格、“三无”等食品药品2300余公斤,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20份。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四
虽然我区食品药品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监管方法和监管手段还有待改善、人员素质还需提高等问题。20xx年,我们将严格按照“问题导向、风险防控、索证索票、痕迹监管”的工作思路,“生产环节抓标准、流通环节抓追溯、餐饮环节抓卫生、‘四小行业’抓整顿、药品医疗器械抓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抓规范”的工作方法,紧紧围绕食药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着力构建务实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守住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最低底线,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努力营造“食安景美宜居花城”。
1.进一步健全镇(街道),村(社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协调区政府和财政部门,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制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社区的工作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
2.继续贯彻落实《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在巩固今年我局金川路街道食药监管所、桂林路街道食药监管所和北京路街道食药监管所的规范化建设成果上,20xx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完成3个基层食药所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监管效率和整体形象。
3.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继续下大力气开展地毯式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在行政许可上,强化许可质量,提升服务实效,同时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全区无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查处力度,逐步实现“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的目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重点抓好生产加工环境和非法添加整治工作,继续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竞争优势的小作坊进行升级改造,提升食品经营水平。在食品流通环节上,批发企业抓电子追溯、仓储环境,零售企业抓索票索证、分类摆放、环境卫生、过期食品下架退市,确保电子监管率达到40%以上。在餐饮服务环节上,大型餐饮抓提升、中小餐饮抓卫生,继续推广实施“明厨亮灶”、“文明餐桌”等工作。结合金川区《关于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中小餐饮后堂油烟污染的治理,确保油烟排放量符合大气污染标准。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上,进一步强化药品电子“核注核销”工作,认真实施零售药店电子便民查询工程,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率达100%。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任务。继续开展药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和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规范经营、使用行为,保障药械质量安全。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上,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制假售假、套用批号、夸大宣传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对高风险产品的专项检查,严打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
4.进一步加大食药安全风险监测。逐步将食品药品安全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根据监管任务要求,合理确定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快检、抽验计划,保障抽验覆盖面。有针对性的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确保超额完成任务。
5.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必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切实做到严肃查处,严惩不贷,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
6.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在现有宣传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阵地作用,拓宽社会宣传层面。同时,采取约谈的方式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7.继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区委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反“四风”、转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落实“3873”主体责任体系,将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加强对行政审批、稽查执法、现场核查等权力运行的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坚持履职尽责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引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执法、廉洁用权,确保食品药品和监管人员“两个安全”。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五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并把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在严把食品许可准入关,提高经营者安全经营素质,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根据不同情况和运用了适合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式,收到了很好地监管效果。
(一)抓日常巡查与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无论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还是清理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执法人员都能够把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对较重的违法违章行为,按照规定进行上报和移交,对较轻的违章行为,给予行政指导,实行人性化监管。对于轻微的违章行为当即能够整改的现场整改,当即不能整改的当场制作“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使生产经营者能够守法经营,并遵守职业道德,进而规范了他们的经营行为。
(二)抓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确保食品质量。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并督促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每个经营户必须做到进货有台账,记录全、信息准、可追溯;辖区超市实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转基因食品、清真食品、临期食品专柜销售,并在经营场所设置专门的柜台或货架摆放,在专柜或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置了提示牌。
严格落实了《食品安全追溯管理法》。按照规定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注册83户,应用了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其中包括4个学校食堂、8家餐饮店,62户销售店。9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店。
(三)清理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利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的监管方式,重视被抽检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的清理和清查工作,一旦发现,立即封存上报或者就地销毁处理。
(四)运用社会监督的方式,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开展诚信建设、负面清单、投诉举报等工作,达到社会共治,以此增强了经营者的责任感。
1、我们在xx街道从事食品销售及餐饮经营的47户门店内,张贴公布了禁止经营的“负面清单”,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2、认真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对食品流通户分级分类监管率达到了100%;对餐饮服务、学校食堂监管率达100%;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外置化”实施率达到了100%。
3、深入开展12331投诉举报宣传活动,共发放传单700份,对群众举报反应的案件,及时进行处置,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调查处置反馈率100%。
(五)抓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农村集体聚餐是食物中毒的高发环节,我们对集体聚餐坚持严格的申报备案制度,截止目前已备案管理的有41家;其次对流动厨师进行严格管理,凡参与的厨师必须持《培训健康合格证》上岗,辖区共2人流动厨师已全部纳入备案登记。
(六)抓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县局快检任务,我们制定了每月快检工作计划,确定了快检的重点项目及批次。今年以来共检测了150个批次,完成了全年检测任务。
(七)抓示范创建工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人。我们在巩固去年创建示范店的基础上,极力做到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使大部分经营者重视了荣誉和信誉。经过严格考核将有1个学校食堂,1家餐饮服务户共2个经营单位将要达到示范店的标准。1家超市创建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六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的现状和实际与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点:
(一)体制问题。食品属于大区域、大范围内流通的商品,搞食品管理和其它农村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应该做到按上级行政区域的统一管理、统一要求。
(二)人员问题。1、由于xx镇多至14个行政村,近年来工作千头万绪,镇干部人数和精力有限,很难真正发挥一专三员的管理机制,包村干部也不能安下心来学习食品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2、食品药品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经验有待提高,特别是在食品检测工作方面。
(三)经营户的问题。目前食品经营户存在小、散、脏、乱、差等现象相当突出,也存在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很淡薄,因此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四)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七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目标责任要求,明确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加强节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场整治和学校周边及食堂环境治理工作。
以学校、街道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小作坊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重大节假日为主要时段。在元旦、中秋、十一等节日期间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整治的食品主要是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植物油及儿童、老年食品。开展了各类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此项工作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在餐饮用具洗消保洁专项整治中,以学校食堂为重点,共检查整治了17家餐饮单位,被违纪计分13次。在今年的各类食品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食品流通经营户256户次、餐饮户75户次、小作坊56户次、被违纪计分总共47次。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八
(一)严把行政许可环节。按照国家许可标准,采取“三不放过”(硬件设施不达标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责令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工作,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督促指导整改。截至目前,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570个,《餐饮服务许可证》269个,《医疗器械备案证》37个,《健康证》4565个。
(二)严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以解决食品生产“小、乱、差”问题为重点,大力开展“两超一非”专项整治行动和小作坊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采取监管上倒逼,发展上服务的措施,帮助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竞争优势的爱里蛋糕、李氏醋厂、高氏糕点等小作坊改善加工环境、改进工艺流程,积极开办食品加工企业。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设立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栏,将《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食品生产企业明令禁止的行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本企业使用添加剂公示》全部公示。
(三)严把食品流通环节。按照“六先六后”(先规范批发企业后规范零售商,先规范大户后规范小户,先规范市场后规范零散食品经营户,先整治人群密集的重点区域后规范边远区域,先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后规范有照经营户,先规范市场主体后规范商品)的原则,分类指导、分别规范,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研究制定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等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要求各流通企业将制度全部上墙。加大对批发企业的整治力度,率先在全市制定了《金川区食品批发企业仓储管理制度(试行)》,对仓库实施“三色”(红色不合格食品暂存区,黄色待检食品暂存区,绿色合格食品存放区)管理,将辖区内所有食品配送车按照“四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发证)实行备案管理,有效预防了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督促食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摆放,实行临期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和清真食品专柜销售,营造透明便捷的消费环境。制订了《金川区农贸市场内食品按类划区域经营要求》,引导扶持改造了双建市场,实施划区域经营,有效防止了食品交叉污染。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采取“紧抓超市、倒逼生产和批发、规范零售”的方式,全力推广和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目前,已有103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装了电子追溯系统,其中生产企业、食品批发企业、大中型餐厅和学校食堂100%安装,应用率达95%。针对肉制品安全隐患多的现状,特别是进口肉普遍无进货票据、检验检疫证明等突出问题,多次对辖区冷库进行专项检查,全面禁止了进口肉制品的经营活动,确保了辖区市场肉制品的安全。
(四)严把餐饮服务环节。大力推行文明餐桌行动,利用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日常监督检查等有利时机,普及文明餐桌知识,倡导文明餐桌行动。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多份,张贴彩页2万余份,发放“文明餐桌”提示牌1000多张。采取“透明厨房、视频厨房、隔断厨房”三种途径,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工程,督促经营者提升后厨条件。“明厨亮灶”实施率70.6%。按照“监管并重、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扎实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进行动态等级评定,年终依据动态等级综合判定年度等级,并将年度等级结果张贴在公示牌上,通过量化分级评定,督促餐饮单位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全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将早餐、夜市小摊点纳入监管范围,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要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严格索证索票,有效保证了早餐、夜市小吃的安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创建示范街1条,示范学校食堂2个,安全示范店8家。加大对农村流动餐厅和自办宴席的监管力度,创新推行了农村自办宴席“三书一合同”(金昌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事项告知书、金昌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书、金昌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金昌市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宴席食品质量安全合同)制度,在双湾镇陈家沟村成功推行了农村自办宴席自助餐试点工作,并推行流动餐车。目前,16家流动餐厅全部配备了流动餐车。在宁远镇推行定点集体就餐制度。目前,定点集体就餐点达到8家。同时,积极为小餐饮搭建发展平台,引导紫金广场、品广场以“五统一”(统一采购台账、统一清洗消毒、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进货验收、统一冷藏储存)模式开办美食城,有效解决了小餐饮安全隐患大的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充分好评,省局、陕西省局、咸阳市局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医药报》副社长也专程来我区调研,进行宣传报道。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九
我局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全国禁毒宣传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主题宣传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消息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制作展板20余块,累计向城乡居民发送手机短消息30万条(次),受益群众达12万人(次)。同时,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及时制定了学习宣传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20xx年修订版)知识竞赛,并印制2万册向全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免费发放,扩大宣传覆盖面,促使经营者学法、守法。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十
继续深入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对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进行重新调查摸底,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调查摸底中对许可证过期、经营事项变更、延期、设备不符合经营规模、弃业等生产经营户分别情况进行了清理,并按照总局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把许可准入,严格现场核查。启用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已100%录入了被许可的生产经营主体。截至目前,xx镇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1户,其中从事流通食品的63户,从事餐饮服务的19户,从事食品加工小作坊9户;今年以来,新办许可证5户,变更登记1户,注销3户。
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经营意识。适时分期对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生产经营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了学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使其持证上岗。今年以来共组织培训22次,参加培训人员268人次,发放各类学习资料126册;健全了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合格证和健康证持有率为100%。
通过对许可准入的严格把关和对食品生产经营户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素质,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一
目前,全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34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7家、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1947家;餐饮服务单位766家,其中学校食堂83家,企业食堂48家,餐馆635家;涉药单位450余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零售药店120余家、各级医疗机构320余家。
1。目标任务完成和抽样检验工作情况。药品抽样检验任务54批次,完成54批次,不合格药品3批次,已立案查处3件;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均已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零售药店入网数量为110家,已完成入网数量90家,未完成入网数量20家,完成率82%;零售药店gsp认证70家药店已完成认证,40家药店还在整改当中;全年药品不良反应任务数505例,完成521例,完成率103%;全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任务数88例,完成23例,完成26。14%。
2。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了全县医疗机构监管,对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及药品贮存是否符合温度要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了基本药物的抽检力度;二是加强了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gmp及药品标准生产药品实施监管,大力推行质量授权人制度,定期对药品生产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三是加强了药品流通市场的监管,以药品购进渠道为重点,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严厉查处零售药店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特殊制剂药品的行为。对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使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早发现,早处置,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化建设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开展经常性的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药品抽检初筛工作。对制售伪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力震摄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以打击无证经营火锅底料,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采取先乡镇后城区,先企业学校后社会餐饮的模式,通过典型案件推动全面执法,促进餐饮服务业证照制度和经营行为的不断规范。
3。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积极协调上级国家发改部门、财政部门、食药监部门重点支持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并尽快优先下拨国家专项资金,推进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土地预审、节能、环评、资金承诺、可行性研究报告、真实性申明及立项等所需材料已上报上级部门并获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国家食药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已明确同意将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纳入国家首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首批试点单位并给予相应的专项资金,国家发改委已下发《关于做好首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xx]2393号)精神,项目总投资1400万(其中中央补助1100万元,地方配套300万元),目前1100万元专项资金已下拨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着手开展地质勘察和建设方案设计的邀请招标工作,争取20xx年12月底完工。同时,配齐配强检验检测设备,实现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并提供资金配套和技术培训,安排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家、技术学者为我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业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为日后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开展有关检验检测工作提供良好技术保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将我县打造为全市乃至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先行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示范县、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模范县,奋力推进龙南“一极两市四区”建设。
二、“亮剑—20xx”工作情况。
1。主要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督导责任化。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针对重点任务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职能股室,组建了工作组(案件查处组、监督检查组、宣传教育组)。推动责任有效落实,确保专项工作的力度、深度、广度落实到位。二是重视案件查办。坚持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与舆论宣传相结合进行全方位的整治,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实现查处一批、解决一批的工作目标。三是推动宣传教育,促使食品药品规范化。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龙南手机报、网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亮剑”工作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发动群众,扩大知晓率和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亮剑”工作氛围。
2。案件查办情况。20xx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8起,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1起;购销假劣药品案件4起;擅自变更药品经营地址案件1起;不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开展经营活动4起;无证经营药品案件5起;销售过期或不合格医疗器械案件1起,保健食品案1起,餐饮案件7起(其中使用过期食品4起,抽检不合格3起),化妆品案1起(当事人行政复议,经龙南县人民政府复议维持原判),现已结案26起。
3。大案要案情况。根据群众举报,我局联合公安部门查获了一起销售假药“国公酒”案件,并把当事人徐某在龙南的供应商谢某和谢某的上级供应商湖南人朱某抓捕归案。经我局与公安部门调查后认定,徐某虽经营假冒同仁堂国公酒,但其本人并非明知假药而销售,且情节较轻,决定由我局依《药品管理法》予以行政处罚。谢某、朱某涉嫌犯罪,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公安部门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
(一)着力构建“四个平台”。成立龙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构建了政府总揽“领唱”平台;明晰业务股室和基层分局事权,构建了上下联动“合唱”平台;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构建了企业守规“跟唱”平台;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五进”活动,营造了人人关注、人人防范、人人监管的良好氛围,构建了群众参与“评唱”平台。
(二)创新完善“五项机制”。一是安全协调机制。县政府成立了龙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形成了“全县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组织实施、各方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安全监管示警制。创新推广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方面积极开展食品药品量化等级管理制度,有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脸谱示警制”,做到对餐饮服务企业信誉等级和日常监管信息全面张贴公开;另一方面,在药品安全监管上全面推行“预警约谈制”,对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约谈,予以扣分并实行处罚。三是信息发布制。对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和电视媒体分别向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食品药品经营业主及社会群众公开曝光,有效地激发了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热情,形成了部门监管,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四是应急机制。制定了龙南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方案,每年开展一次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了应急指挥、应急协调、应急反应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成立了龙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形成了政府统一指挥,部门有效应对,多方参与的食品药品应急工作机制。五是完善了县人大、县政协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每年组织县人大或县政协相关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开展执法或监督检查,并列入每年的县人大常委会或政协常委会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了食品药品的执法水平。
(三)食药监管突出“三全”。一是日常监管全覆盖。抽调人员,划分区域,突出“一些人员、一些证件、一些设施,一些登记、一些制度、一些岗位、一些公示、一些投诉”等“八个一些”内容,做到“三有四专”,即有检验设备、有快检人员、有快检试剂,实行专人、专车、专线、专财;常年对全县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轮回巡查、实现日常监管覆盖率达100%。二是安全整治全规范。突出大稽查,严监管,始终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大势,做到“23456”,即在采购管理上做到二个规划:规范索票索证,规范进出货登记;在人员管理上做到“三个必须”:必须培训上岗,必须健康合格,必须“五病”调离;在制度管理上做到“四个上墙”:安全承诺上墙,岗位责任制度上墙,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墙,举报投诉电话上墙,同时制订采购验收、管理人员职责和知识培训等食品安全十项制度,统一内容,统一规格,统一印刷,统一要求,统一张贴;在食品安全作管理上做到“五个严格”:严格操作流程、严格场所标准、严格检疫消毒、严格个人卫生、严格“四防”要求、严格食品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在规范管理上做到“六个统一”:统一个人卫生标准、统一索票索证台账、统一消毒记录、统一各类标识、统一废弃物品处理、统一物品摆放。三是安全投诉全办结。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注群众身体健康,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次次有受理,件件有办结,人人有反馈,勇当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卫士,营造了全县食品药品的安全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础建设比较薄弱。目前,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还处在施工公开招投标阶段,预计要到20xx年12月底才能完工。从现有情况来看,食品药品的执法监管缺乏技术手段支撑,体现在检测设备的陈旧,执法装备的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等等。
2、监管力量存在不足。以原工商分局为班底的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普遍监管2个以上乡镇,监管区域大,战线长,而大部分基层分局只有三到四个工作人员,加之监管服务对象众多,监管任务繁杂,专业性知识普遍欠缺,致使全方位、立体式巡查监管机制难以形成,一些“死角”无法顾及周全。
3、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体制的调整,职能的整合,使原三个部门的业务骨干变成了“新兵”。业务不熟,知识缺乏,随之产生的就是监管水平的下降,监管难度的增加,致使部署的工作难于落实到位。
4、运行机制难度增大。实行县以下合并而市级以上不变的模式,造成一些工作对接与协调的困难。县市场监管局部分股室工作要同时对应上面若干科室,多头指挥带来工作运转不畅,造成顾此失彼。
五、20xx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1。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充分认识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并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开展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
2。突出重点,狠抓食药监管。做到日常检查、督促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合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的源头污染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3。夯实基础,优化队伍建设。其一是有效整合资源,进一步促进队伍融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保证工作合心、合力、合拍;其二是继续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持续推进监管重心下移,明确事权划分,加强基层分局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基层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建立起无缝、安全、坚实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其三是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推行“每月一法”、“每周一学”学习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轮流讲学;其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省市学习培训,了解食品药品安全新知识,掌握全国监管新动态,着眼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新方向。
6。搭建载体,强化对外宣传。继续深入开展“3。15”、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自媒体等平台,加强对外信息新闻宣传。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建立良好协作关系;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创建“龙南市场监管”公众号和微博等宣传平台,积极构建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二
20xx年餐饮服务监管股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局机关的安排部署,结合餐饮服务监管股工作实际,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参与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重点围绕完善改革、加强监管、深化整治、落实责任和推动社会共治,努力提高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现将全年工作计划如下:
强化与各股室、稽查大队、各食品药品监管所以及各镇及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着重与行政审批股强化基础档案信息数据的更新与维护,指导监督各食品药品监管所现场核查和日常检查情况,发挥镇乡街道食安办和信息员、协管员的工作互动、信息互通,打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沿哨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社会共治的监管新格局。
(一)认真落实国家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现场核查等工作程序,切实把好餐饮服务准入关。按照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依法实施动态监管。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县46所学校食堂进行全年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完成大中型餐饮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抽查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及乡镇政府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检查。督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强化食品原料的追踪溯源。
突出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农村家宴、小餐饮等重点场所;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凉菜、季节性食品、调味料等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高发、旅游旺季和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整治。结合20xx年发布实施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办法,切实抓好各项重点整治项目。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各上级局的要求,以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着力开展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化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治理,解决餐饮安全突出问题。
(二)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以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严查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
(三)深入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在去年小餐饮整治的基础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小餐饮提升经营环境、规范经营行为。
(四)深入开展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专项整治行动。结合《xx县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规范建立餐厨废弃物台帐,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产生的数量、去向等情况。在餐饮服务单位宣传推广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分别单独收集,并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并根据《20xx年xx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表》(见附件)开展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完成12个品种40个批次的监督抽样,对餐饮安全高风险进行调查与评价,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析和警示制度。
(二)制定完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监管保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驻点监控,提升重大活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回复各种媒体平台反映的餐饮服务安全事件,规范食物中毒事件报送程序、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快速、准确和及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控制事态,消除危害,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切实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加强餐饮安全科普宣教,增强人民群众的餐饮安全意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餐饮安全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对全县10个乡镇食品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为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和考核,督促各餐饮单位落实内部培训制度。开展对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信息员、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开展对乡村厨师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三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xx”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市局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努力实现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发展,奋力开创“xx”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新局面。
1、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巩固和完善“两网”建设成果基础上,推进药品安全城乡一体化建设、创建药品安全县活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落实责任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切实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基本药物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构建扎实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药品安全诚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巡查制度,把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按照辖区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确定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制定科学严密的年度、季度、月、周检查计划,确保市场检查的覆盖面、频率和效果。
进一步完善大监管、大稽查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时节、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巡查、督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强化主动稽查意识,重视对近年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中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验和监督检查,主动出击,严肃查处“三品一械”中的违法行为;加强“三品一械”违法广告产品的核查力度,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三品一械”的违法行为。
1、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近年来我县“三品一械”经营企业守法情况,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确立2-3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为诚信先行单位,进而强化和提高企业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规范管理的从业行为。。
2、建立药师在岗长效监管机制。在已制定《县药师管理规定》(暂行)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规定》加强药师在岗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建立完善药师个人档案及信用体系建设,确保药师在岗监管取得新突破和新经验。
3、完善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和农村“两网”信息数据库。组织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并对药品经营企业概况、各类证照、gsp认证情况、日常监管记分、违规违法情况等信息进行了收集和整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全面掌握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4、加大药械安全监测力度。以医改要求各村应有一综合性卫生所,且每个卫生所将统一要求配备电脑为契机,按“三个一”标准(电脑、人员、制度)建立村级监测网点,一村一点,统一制作监测网点牌子和制度牌。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以及定期通报反馈adr信息等,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药械安全监测的良好氛围。
5、进一步深化化妆品日常监管。学习借鉴龙海试点工作经验,全面布置化妆品监管工作,并分步抓好经营单位、使用单位的管理,全面提升化妆品行业的素质。
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继续坚持周一课堂、干部讲坛等行之有效的途径,积极探索队伍能力建设新方法、新思路,通过深化“基本法律法规,基本业务技能,基本理论知识”等三基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十四
今年是建党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亚运保障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亚运保障,坚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严格落实“四不得”“七查”等要求,强化分区包户、逐户核查、责任落实,抓好重点产品、重点主体的全链条监管,加强实战应急演练和培训,守住不发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底线。聚焦“亚运兴城攻坚年”行动,提前介入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做好亚运村餐厅设施建设布局,对接待酒店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运动员专用药品进行重点监测,对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开展专项治理,消除风险隐患。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进一步优化“城市大脑萧山平台”市场监管驾驶舱功能布局,以亚运“三馆三村”、接待酒店为核心,推进食安慧眼、智慧农贸等应用场景提质扩面,着力打造数字赋能基层治理的窗口样板。
(二)坚持强基固本,完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省域药品安全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体系的意见》,调整成立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实施食品安全协管员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全区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学习,推动创建15家三基层食安办、3家四基层食安办。常态化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和风险会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落实闭环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推广应用xx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x食链”),打通从田间到餐桌生产交易数据链条,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货查验记录全程电子化、食品追溯链条清晰化。实现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浙食链”系统应用全覆盖,12家以上食品经营单位进销数据接入“浙食链”系统。严格控制农药、化肥、兽药、渔药等的使用,加强土壤环境监测,高质量建设农产品追溯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抽检分离”改革,全年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检测5000批次以上,定性检测30万批次以上。
(四)围绕民生热点,部署专项治理。全力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建设网上“阳光厨房”,推行“食安封签”,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强化农批环节“输入性”风险管控,推动新农都水产市场完成风险预警数字化平台建设,试行问题水产品产地熔断机制。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质量专项检查,确保区内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的储存、运输质量安全。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中药饮片质量、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医用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认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推进民生实事,强化典型引领。全力办好各级政府民生实事,迭代升级各类放心消费应用场景。新增农村家宴视频“阳光厨房”20家、学校食堂智能“阳光厨房”220家,“智慧农贸市场”10家、智慧化改造摊位1200个,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可追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推进商品市场提升发展,完成9家市场“五化”改造任务。
(六)强化多元参与,健全共治体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在养老机构、农村(社区)家宴中心等重点领域推广,探索建立区域共保体。通过网络、报纸、公示牌等线上线下路径,及时公布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测信息,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畅通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四个你我”等活动,提升群众的食品安全参与度、满意度。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代表委员、新闻媒体、第三方专业机构等作用,形成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专业监督的强大合力。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五
为切实强化对食品的监管,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20xx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按照区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现制定20xx年本区食品安全监管:
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力求重点食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环节管理问题得到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良好格局的形成,全面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水平。
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严格食品生产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管理,做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力争使已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35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做到持证生产。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深化食品生产备案工作,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委托加工食品、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等情况,严厉处罚相应的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进行研究、预警;以食品生产领域的潜在危害为重点,开展安全性评价和研究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
动态跟踪和监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及时查处违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行为。
(区食药监局负责)。
本着“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宗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的内部督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整治地下窝点成效纳入创建“平安小区”考评体系,在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等区域加大稽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窝点。
加大相关职能部门联手联合执法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截住窝点转移和蔓延渠道,坚决遏制窝点回潮率的回升。
(区工商局牵头,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局配合,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加强巡查,依法取缔占路无证食品摊点,有效控制无证食品乱设摊现象,努力消除中心城区无证食品摊点。
(区城管大队牵头,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在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经营秩序的基础上,重点督促超市、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别是熟食、直送食品、定牌食品、自行加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质量控制水平;督促超市、卖场严格执行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
以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为手段,重点加强食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销售的安全监管。
(区食药监局负责,区工商局、区经委配合)。
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食品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义务履行率。
(区工商局负责,区食药监局、区经委配合)。
继续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年内完成区内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加强肉类市场管理,推进产销对接,发展品牌经营。
(区经委负责,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配合)。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十六
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以20xx年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各村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流动餐饮大棚和肉羊养殖屠宰产业是不松懈不动摇的监管重点。新学校食堂成立必须向镇食安办备案,对小饭桌、学生服务中心开展定期巡查,保障好学生群体饮食安全;新成立流动餐饮大棚必须到县局备案,从业人员健康证必须配齐,年内对经营者和从业者培训不少于两次。继续加大对肉羊养殖行业的监管,督促合作社负责人升级硬件设施,争取上新屠宰设备,形成产业链,打造健康品牌。
组织村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广播,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势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食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七
20xx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应改革促进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更新思想观念,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经营使用秩序和执法行为,推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xx作出新的贡献。
对照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完善工作档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牵头组织创建活动综合评定工作,对综合评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今年6月我县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顺利通过省局检查验收。
1.依法打击各种无证经营药械行为。对县城、乡镇百货批发部和各乡镇集市百货店无证经营药械行为进行整顿。
2.依法查处持证药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药械行为。对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超方式、超范围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3.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管理。对不按《药品管理法》第十七、三十四条规定进购药品,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从不具有gmp认证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不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批发企业购进饮片行为进行整顿。
4.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中草药摊点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中药饮片、非食药同源中药的行为;打击经营自配药酒、擅自改变药品性状制剂的行为;对元马镇、黄瓜园镇经营毒性中药材—草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强化gsp执行力度,积极开展gsp跟踪检查。4月前,督促未通过gsp现场检查认证企业完成现场筹备和申报工作。在5至10月期间,完成辖区内gsp跟踪检查,现场重点为:进货渠道、药品进货检查验收;药品陈列摆放;药品检查养护;单轨制处方药管理;人员健康检查;重要档案建立等环节。在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期间,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复查。
6.进一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驻店药师是否在职在岗监管;加大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高风险类处方药如注射剂、抗生素及毒副作用较大或禁忌症较多的处方药销售的监管工作。
7.加强对加盟门店的监管。加大对加盟连锁店的监督检查,要求加盟门店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药品检查验收记录。重点打击从非加盟企业配送中心进购药品行为,杜绝加而不盟、连而不锁的情况,规范加盟连锁药店的经营行为。
8.进一步加强对经营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管。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助听器和隐形眼镜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规范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法性审核和质量检查验收。
9.加大药械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市场稽查等形式,大力宣传和讲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
10.加强对免费体验类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企业是否擅自更改场所和超范围经营,对夸大宣传误导、诱骗消费者的,进行明查暗防,并依法处置。
11. 加强对成人用品店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购货渠道、产品的合法性及其质量等的监管。
1.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药械进购进行规范,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供货方资质和药品合法性审核进行检查;强化药械储存、养护和过期药械处置监管;同时,加强对乡镇医疗机构注射室、手术清创室的药械管理。
2.继续推进规范化药房建设,规范药械管理。深入实施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卫生院的规范药房建设,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规范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继续深入抓好《云南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在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行为。
3.继续强化高风险医疗药械监管。对血液制品、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骨科植入器械、心脏起博器、各类植入支架、宫内节育器、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及眼科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重点监管。按法律规定,督促医疗机构实行购进、使用实行登记管理,建立购进、使用档案,确保每一个产品来源清楚,去向明了,追溯有力。
4.加强特殊药品监管。每季度对使用特殊药品的18家医疗机构进行1次以上的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特殊药品管理”情况。
5.加强对疫苗、生物制品监管,积极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疫苗、生物制品的购进渠道,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运输和存储设施设备配置及冷链运行状况的监控和记录等。3至6月期间,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诊断试剂购进、贮存和过期试剂的处理。
6.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常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根据上级要求对基本药物进行监督抽验验;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
加强与专柜承建企业的合作与沟通,在确保供应网履盖率的前提下,探索科学有效的供应网点数。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配送企业和非处方药专柜的监管,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 1 次。对“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 重新进行聘用。
1.加强对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推进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及时完成监督、指导工作。
2.督促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坚持“靶向抽验”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抽验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抽验工作任务,确保抽验不合格率达到预定的目标。
建立健全药械广告登记、监测管理,指定专人以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媒体、药械经营企业发布、悬挂、张贴或散发的各类药械广告的行为进行监测,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店堂广告的.监管和查处。根据省州局安排,及时对违法广告品种依法采取产品下架、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楚雄州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2月15日前,根据全年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开展药械经营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认定工作,督促帮助企业提高自律和诚信意识。
(一)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各项指标,按照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分步推进与重点突破原则,以学校食堂、餐饮一条街、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创新监管机制,落实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力争到2016年,建成2条或2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个或10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在职能移交之前,继续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以及餐饮服务监管相关知识培训,准确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新职能,担负起餐饮监管的新职能。同时,认真开展对监管相对人的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积极做好餐饮消费服务环节监管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实施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学习掌握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程序,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准备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六)在机构改革完成、餐饮监管人员到位后,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规范餐饮消费市场秩序。
年度食品监管工作计划篇十八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xx县质监局20xx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网站、报刊,“315”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庐质食〔20xx〕12号《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一)食品监管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在食品企业抽取检验样品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且需要购买样品,作为监管部门只能依靠当地政府给予解决,今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只给了很少的一部分监管经费,这笔监管经费早已用完,还有绝大部分监管经费没有着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拟在下半年开展以下工作。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1、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为重点监管时段。
2、监管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3、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产品为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
1、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
3、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一是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的专项整治。在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对热销食品和时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欺诈行为。二是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重要卫生安全指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
5、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切实落实总局无证查处工作的部署,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或者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查明已流入市场的伪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行召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停止销售。通过上述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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