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而制定的一种系统性的计划或方法,适用于各种情境和领域。","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我们都应该制定一个明确的方案,这有助于我们有条不紊地前进。","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目标,资源,时间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方案不仅仅是一个计划,更是一个关于如何达到目标的指导框架。","通过制定合理的方案,我们可以提高工作或学习效率,达到更好的结果。","每个人在解决问题时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方案,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应对挑战。","方案需要经过仔细的考虑和评估,以确保其可行性和实施的成功性。","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适应性,以适应不同的情况和变化。","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的合作和共同努力,每个人都应该发挥自己的专长和作用。","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最大程度地利用资源,以达到目标并解决问题。"方案的编写需要注意适应不同的情况和需求。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最新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道路运输企业所属规模及经营区域,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一)规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在防范区的规模以上运输企业向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复工申请(附件2)。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3),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防范区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以上资料报邹平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股备案。
(二)规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参照规上道路运输企业审批流程,由镇(街)、开发区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报交通物流专班当日复工企业名单。(附件4)
(三)从业人员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从业人员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并健全员工信息台账,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1.制定复工营业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到岗安排等内容。
2.建立员工排查台帐。企业要对每名拟上班员工近14天的去向、是否完成第十三轮核酸检测、是否接种3剂新冠疫苗、是否具有通行证明进行排查,形成企业员工信息表。
3.具备必要的防控设施物资。企业要准备不少于两周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测温设备,设置临时隔离场所。
4.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企业开业复工前,要提前对企业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员工集聚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保持良好通风。
各镇(街道)要严格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未经审核擅自开业复工的,要责令停工停业。各经营单位开业复工期间须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严格员工管理。实行上班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凭通行证上班。要实施岗前检测、日监日测、分散用餐等制度,严格员工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场所防护措施,教育员工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避免聚集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二)严格经营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进入办公场所的从
业人员进行扫码和测温,绿码、体温正常、配戴口罩者方可进入。区分进出通道,防止形成人员聚集,严格执行“1米线”等防控要求。
(三)严格消毒消杀。开业复工后要每日对办公区域、营业场所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电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重点消毒循环消杀。所有卫生间都要摆放肥皂、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四)严格应急处置。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明确内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员工异常情况处置培训。当员工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时,企业应迅速将其送到隔离区域进行隔离,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各经营单位需明确一位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定期向所在镇(街道)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二
农商行储蓄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所员工和客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抗击疫情期间我所运转正常及金融服务保障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我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组。
组长:
成员:储蓄所全体员工负责对本网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实施和排查。
疫情期间采取轮班制,每天的值班人员负责营业网点办公区域、电脑设备及网点安全以及自身防控;保安人员负责对客户休息区、营业外厅、营业场所周边及客户进行排查和询问。
1、配齐配足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一次性医用手套、体体温检测仪(体温计)、消毒柜等防护设备,坐班人员负责管理和分发,并建立台账做好领用与登记。
2、每日上班人员对营业厅内外、客户休息区、办公区域、自助柜员机等网点各个区域和设备进行消毒,日消毒次数不低于3次。并建立台账每日进行登记。
3、网点门口醒目位置张贴“进出银行,请自觉佩戴口罩,谢谢配合”等防疫标语,并建立台账,让保安认真询问和登记进入网点人员状况,了解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并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可进入营业厅,若体温不正常向客户做好解释并婉拒客户进入营业厅。
4、员工上下班要选择步行、骑车或驾车方式。
5、员工进入营业厅内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须先洗手且佩戴一次性手套后方可进入工作场所。若体温不正常,安排回家休息,必要时去医院就诊。
6、员工营业前要对终端、显示器、打印机、点钞机等办公设备进行消毒。营业期间视情况加大消毒频率,一天至少不低于三次。特别是交班,中途换班等情况下要及时对上述公用办公设备做好消毒处理。
7、对库存现金及回笼现金采用紫光灯、消毒液等方式进行消毒,确保柜面付出的现金全部经过消毒处理。
8、网点人员下班后要直接回家,避免班后聚餐,聚会活动,避免到人员集中的场所。
9、每日监督做好全员体温检测,及时了解上岗人员身体状况,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人员调休,分批轮值,确保网点正常运转。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三
各企业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落实第一主体责任。确需提前复工企业,还需严格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防疫方案到位。企业须认真制订复工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签署企业防疫责任主体承诺书,对企业防疫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就餐上班分流、宿舍管理等工作机制及力量,并承诺严格落实预案。
2.人员管控到位。尚未自湖北地区返回的员工,应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管控举措,暂不许返津。对来自、去过湖北地区的,或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者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岗人员均需符合上岗健康标准。所有返岗人员需填写复工人员健康登记表、同时企业需汇总形成返岗人员登记表,每天10时前企业将返岗人员登记表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联络组。运输企业需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企业需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
3.物资储备到位。口罩、体温计、消毒水、手套等各类防疫物资储备量需要达到五日的需求量方可复工。
4.日常管理到位。企业须建立厂区进出检查登记台账,进出车辆及货物排查登记台账;要对人流密集公共区域如食堂、会议室等,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按要求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处理并建立台账;杜绝员工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定期开展可疑情况排查和每日情况报送;要按安全生产规范和蓝天保卫战要求做好生产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须在企业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宣传;须对企业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须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1.企业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复工申请表
3.审核批复。管委会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小组会讨论决定是否准许复工。同意复工的,报备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4.复工检查。对于核实同意复工的企业,各核实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发现出现疫情或重大隐患或不落实企业防控承诺的,第一时间责令停工。
1.层层压实责任。员工对个人负责、企业对员工负责、园区对企业负责、管委会对企业负责,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企业需确定专门人员,每日10:00之前上报返岗人员登记表,核实责任部门分别汇总后,每日12:00之前报经发局,经发局整体汇总后报防疫指挥部疫情工作组。
2.信息及时联动。对于企业上报的信息、诉求及相关事宜,涉及居住地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分解至相关社区;如居住地不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上报区防控办告知相关区域。
3.做优企业服务。社发局对企业自行落实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给予业务指导;市场监管局对于企业食堂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人社局对企业值班宿舍防控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及时回应,能解决的全力帮助解决,因资源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予以及时说明。
4.应急事项报送。对于专业性较强,核实责任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请及时联络社发局,请社发局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防疫指挥部。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四
为加强20xx年“清明节”期间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及客运保障工作,保证清明小长假期间群众出行安全、便捷,根据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围绕“绿色、文明、平安”清明主题,高标准做好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供安全、方便、快捷、优质的交通运输服务,实现“清明节”群众扫墓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
成立密云区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清明节”群众扫墓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局值班电话:。
各职能科室:负责对所监管行业的安全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一)重点范围。
辖区内公交客运、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水域游船单位、汽车租赁、电动出租、驾培和机动车维修等重点企业;局机关和各综合检查站、检测站内部安保。
(二)重点内容。
1、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日常检查工作为基础,结合我局下发的《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监督检查计划(2019年度)》(密交发〔2019〕24号)文件检查内容,继续开展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工作,做好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同时结合检查工作实际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内容。
2、火灾防控工作。要保持高度警觉、敏感敏锐,充分认清当前严峻消防安全形势,加强分析研判,按照《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关于印发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自活动”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密交发〔2019〕25号)文件要求,切实把火灾风险高的不放心区域、场所摸清搞准,严格用火用电管理,落实火灾防控各项管控措施,加强督查检查,加大普法力度,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4、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交通运输行业性质特殊,流动性强,人员情况复杂,是毒品滋生的一块土壤,各监管部门和各企业负责人要深刻认识禁毒工作的严重性,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加强禁毒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教育引导行业从业人员及家庭成员认识毒品的危害,自觉远离毒品,增强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
5、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加强单位车辆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做好车辆安全事故防范,加强驾驶员的安全警示教育,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和安排调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通讯联络畅通,遇突发紧急交通运输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防止迟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一)公交客运企业。
1、要加强自检自查整改工作,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和从业资格审查,对违反交通法规及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要坚决调离工作岗位;对运营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客运场站安全设施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检查,对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运营车辆采取停驶措施,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运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要加强客运站点安检工作,公交车辆实行逢包注意、可疑必问、违禁拒载、视情报警,严防非法出版物、非法宣传品、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加强客运站周边游商整治力度,严防站内兜售非法出版物。司售人员时刻观察可疑乘客,做到不拉群体上访人进京,对乘客遗留的包裹要仔细检查。
3、要针对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提前做好摸排工作,掌握客流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密切监控高速路运营线路客流、车流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速车辆周转,确保线路运营安全。
4、要制定高速公路绕行措施,车流高峰期高速路一但出现严重拥堵,造成途径公交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时,采取临时绕行措施,及时疏散乘客。
5、要提前做出客流预测,备足运力,并适当增加运力,根据客流变化,增加发车班次,延长首末车时间,以便能及时应对即将到来的客流高峰。
(二)水域游船企业。
1、要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重点检查船舶及安全设施,包括船舶检验、船员配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船舶停靠码头、系泊设施及系缆装置是否牢固、各种警示、明示须知、告示牌是否按规定张贴设置等项目。
2、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保障预案,备足安全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客流高峰时段及时启动预案,做好游人疏导工作,杜绝因拥挤和疏导不利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三)货物运输企业。
1、货运物流企业要落实“三个百分之百”制度,确保寄运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
2、要配合有关部门为“清明节”期间道路货物运输提供保障,满足本区正常生产生活物品运输需要。做好运输市场的监测,出现紧急运输情况时,启动应急运输预案。
3、要加强“清明节”期间化学危险品道路运输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四)电动出租企业。
要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保持出车率95%以上,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车况好、服务好,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质量,展现区域出租行业新风貌。
(五)汽车租赁企业。
要加强汽车租赁的安全监管,做好租赁车辆的整备维护、定程维护和安全环保检测工作。汽车租赁企业要求。强化承租人资质审查和安全告知,做好承租人身份核实、资料留备和承租人安全告知等工作,切实做到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三见面。落实救援服务和应急处置措施,保障维修、救援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按照标准配备救援、替换车辆,及时提供救援服务。
(六)机动车维修企业。
要结合重大节日、重点时期特点,在强化喷烤漆房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机动车维修服务工作,配备精干力量,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值班,做好机动车紧急维修救援准备工作。
(七)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及票务工作。
要做好节日期间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退卡、数据监控、统计、上传工作,提前做好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八)驾培企业。
驾培行业重点加强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及培训人员矛盾化解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做好重大节日运输安全维稳服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严”和“实”的要求和标准落实好各项运输保障措施;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确保运输安全、行业稳定;各运输企业要认真履行好运输安全服务工作主体责任,确保行业稳定,服务优质,人民出行平安。
(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运营安全。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及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保障方案;认真组织做好节前的安全自查,细致梳理各项应急预案,以人、车、站(场站)为重点,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在公安部门指导下,认真落实反恐防范要求;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重大节日运输特点,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做好重大节日安全生产及应急处突的各项准备。
(三)坚持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以首善的标准,做好新常态下运输安全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以优质服务展示运输行业的良好风貌,为乘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四)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及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部门联络员要及时报送各行业工作信息及统计数据。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五
下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调整,结合行业实际,认真做好解决货物运输企业复产复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企业的防疫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工作督导检查,有序推进复产复工,预防疫情传播,充分利用企业信息群发挥服务平台作用沟通信息,督促企业落实防控措施标准,关切企业实际情况,助推企业全力复工复产。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六
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确保疫情“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一)复工前准备工作
1.成立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准备好与规模相适应的疫情所需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器具等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
3.具备为员工检查身体的条件。设立体温监测点,配备相应的体温检测仪器,提供复工前员工体格情况表。
4.规范设置隔离观察点(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具备)。
5.规范设置手卫生消毒点(配备肥皂、洗手液等消毒产品)。
6.企业内全面消毒。对车间、宿舍、食堂及食品经营场所、活动场所、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开展消毒杀菌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空气流通。
7.建立员工台账。填报《拟复工人员信息初始登记台账》(附件1)和企业四类员工台账,重点摸排拟复工人员、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离开遂宁员工、未离开遂宁员工相关情况,掌握人员基本信息、家庭情况、个人动态以及健康状况等。
8.实行分类管理。针对所有已回当地的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企业不得解聘,要求员工暂时不得回企业上班,具体上班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规定,并视情况确定是否上岗。企业要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要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式开展工作。
(二)复工报批流程
1.企业按上述要求准备好后,以书面形式向区经科局提出复工申请。
2.区经科局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后,由验收组及时到企业开展查验,并签署意见。
3.经查验合格后,验收组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核表》。同时,企业提交《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承诺书》。
4.区经科局汇总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资料后,上报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批,经批准后企业方可复工。
(一)防控要求
1.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职工入职后,需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作追查与登记。如发现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就地隔离,严防扩散,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医疗机构;若出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将本人及与其接触人员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辖区医疗机构;若出现确诊病例,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配合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医疗组开展疫情调查管控和患者救治工作。
2.坚持对流动人员监测管理。凡是进入企业内的流动人员(包括本地职工上下班),必须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流动人员登记排查表》后方可进入。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留观,并及时报告。
3.坚持进出车辆监测管理。凡是进出企业的车辆,必须接受消毒处理,并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进出车辆消毒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二)落实日常防疫
1.员工上班时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合规口罩,注意手卫生消毒。
2.企业每天要对车间、食堂以及食品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班车等人员密集处进行全面消毒。
3.企业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4.企业采取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规范防护物资使用
1.企业须及时对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查,提前采购并保证5-7天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集中统一收集。同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四)加强宣传教育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职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2.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职工会、培训会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企业职工工作或外出时做好个人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
(五)强化信息报送
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自复工之日起,各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要收集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于每日16:00前报区经科局,由区经科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积极主动参与联防联控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如有人员出现发烧、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区经科局和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尽快隔离并转移送医,同时对现场进行消毒。
2.加强对本企业隔离观察人员的关爱。各企业应建立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观察期间的陪护、食宿安排和家属联系等。
(一)区经科局:牵头做好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拟订工业企业复工实施方案;负责企业复工申请的受理,牵头组织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汇总复工申请并上报批准;负责指导镇、街道对辖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控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居经开区:负责协助区经科局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条件审核验收;负责企业日常监管、疫情防控、应急处突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区卫健局:负责协助区经科局做好全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复工条件审核验收、复工后监控和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工业企业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配合区经科局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负责企业疫情防控预案的检查指导。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复工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及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工作。
(六)区人社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劳资纠纷处置、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政策宣传工作。
(一)区工作督察组要按照各责任单位分工,加强督查,适时通报。
(二)区委绩效办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考核,逗硬实行目标管理。
(三)区复工后监控组应加强对辖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防控工作敷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
(一)各工业企业要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凡因防控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而导致疫情发生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务必要按照方案安排切实履职,深入防控第一线,坚持日常监测和督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各项防控任务落实,确保全区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凡履职不力、马虎应付、办事拖拉、相互推诿而贻误工作的,将严肃追责。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七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避免或减轻传染性疾病造成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复工前准备。
1.1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租长,副厂长、总工为副租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租员的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作。
1.2复工前领到小租负责安排储备红外测温仪、75℃酒精/84消毒液、喷雾器、防护口罩、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并提前规划好隔离观察室。
1.3领到小租应针对染性疾病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制定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并提前发送到各部门学习。
1.4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复工前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办公室,办公室汇总上报领到小租便于工作安排;部门负责人应先行对本部人员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对于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通知其延迟到岗(至少痊愈后三到五天内无异常)。
2、复工后管理。
2.1复工第一天进行全员健康排查,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前必须佩戴口罩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检查合格准予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安排在厂外职工宿舍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症状如无减轻立即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开车进厂的员工,所有车辆进厂时需要先进行车辆消毒处理方才进厂。
2.2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检查合格经领到小租同意方可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报告公司对接人予以劝返;保卫科负责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
2.3所有员工每天必须接受入厂前和出厂时两次体温检测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每天下午将部本门人员健康情况通过微信工作群汇报,发现人员异常或疑似情况随时汇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观察,避免交叉传染;对于发现的疑似病患领到小租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上报等应急处置措施。
2.4乘坐公司班车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班车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通风,由专人负责管理检查。
2.5复工复产前,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值班室、办公室、餐厅、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部位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2.6公司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作业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的餐具必须集中喷洒消毒液后扔弃,重复性使用餐具必须进行消毒,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2.7员工到餐厅就餐时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从公共菜盆和盘子里夹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尽量采取分餐制把饭菜放到自己的餐具里就餐;就餐尽量安排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就餐时,禁止员工相对攀谈,防止飞沫传播。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洗手液,所有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并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
2.8复工后,领到小租负责安排专人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资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形成传染源。
2.9员工在各自劳动岗位上必须佩戴口罩或防毒半面罩;禁止随地吐痰,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等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专用垃圾桶,由专人每天进行消毒处理。
2.10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每天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左右;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尽量避免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确实需要的,须向领到小租报告并取得同意。
2.11员工在宿舍内应保持室内卫生保持清洁,地面及桌椅勤擦拭消毒,勤通风换气,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捂住口鼻,饭前便后洗手,不要用手搓揉眼睛,尽量减少外出次数,如需外出一定要佩戴防护口罩,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清洁员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毒。
1.公司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期间的管理调度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做好人员检查及工作、生活场所消毒等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领到小租。
2.疫.情期间全体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下班时间不要聚会、不要串门、不要握手、不要扎堆;要做到不感染自己、不感染别人、不被别人感染,共同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3.公司所有员工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禁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领到小租对公司管理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瞒报、漏报的,要及时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要求每天上报人员健康情况,保卫科记录好外来人员检查情况,发现未上报或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
2.对发现的异常人员未及时上报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由领到小租研究处理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上级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未按照公司要求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对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聚会、扎堆的,以及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次。
4.对患有发热等症状应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疫.情期间在公司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公司领到小租研究给予物质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1.《外来人员检查登记表》。
2.《岗位人员每日体温检查统计表》。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领到小租负责解释。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八
今年,全市所有收费公路(含胶州湾隧道、大桥)自20xx年4月4日0:00时起至4月6日24:00时止,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局《关于调整〈城阳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应急预案〉的通知》(青城交运安〔20xx〕5号)要求,在辖区内的各高速公路出入口发生严重拥堵时,安排专人配合公安交警、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指挥疏导车辆,维护通行秩序,保障过往车辆快速有序通行。
客运所(驻站办)、公交出租办要做好运力调配工作,积极应对客流高峰和各种突发情况,加强节假日期间客运市场现场管理,合理调整客运班次,防止出现旅客长时间滞留。公路处要加强应急物资和大型清障设备储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行动、快速清理、快速处置、快速恢复交通。
运管处:一是负责指挥调度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运输企业的客货运应急运力和应急队伍;二是负责督导各交管所开展货运企业、物流站场和物流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三是负责做好辖区内各高速公路出入口车流量的监控、监测和预报工作。
公路处:一是负责加强区管公路、隧道、桥梁的养护保通工作,及时处理公路、隧道、桥梁病害,确保公路、隧道、桥梁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合理安排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可能确保在清明假期开始前完成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以及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清明节期间全部停止影响公路、隧道、桥梁正常通行能力的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确需进行养护施工的,必须做好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交通疏导和便道设置等工作,同时提前向社会发布相关施工信息;二是分别协调各街道市政工程中心、青岛三星工程公司提前在公路、隧道、桥梁恶劣天气和事故多发点段,储备应急物资、大型清障设备,确保一旦发生恶劣天气或事故,能够快速行动、快速清理、快速处置、快速恢复交通;三是对于辖区内出现的公路交通拥堵和受损等突发事件,强化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及时通报交通管制和交通拥堵信息,共同采取应对和救援措施,确保路网安全有序运行。
机场客运处:一是负责流亭机场出租车和进出机场客运班线车辆(机场虚拟班车)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二是负责查处机场周边的“黑车”、客车超员、站外上客、出租车违章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今后,除机场客运处外,其他部门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在机场二楼检查车辆。
稽查大队:一是负责抓好超限运输集中整治,降低运输车辆超限率,避免因超限发生交通事故;二是负责查处城阳火车站、双埠收费站、城区内各居民小区门前、牡丹园周边等区域的“黑车”、客车超员、站外上客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负责依法对营运客货车辆的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随车配备押运员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客运所(驻站办):一是负责加强对客运站的管理,严格“三品”检查,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封闭”制度和驻站管理制度;二是负责加强包车管理,严格包车牌的'发放和监管;三是负责加强对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gps动态监控系统的检查,严格落实道路客运车辆02∶00时至05∶00时停运的规定;四是负责查处客运站周边的“黑车”、客车超员、站外上客、出租车违章等行为;五是负责沟通对接青岛流亭机场运输公司、城阳出租客运公司各筹备5辆应急车辆,配合运管处做好应急运力调集工作。
公交出租办:一是负责沟通对接公交城阳分公司筹备5辆应急车辆,配合运管处做好应急运力调集工作;二是负责公交车方面的舆情监控和及时有效处置工作。
驾培所:负责加强对驾培企业、从业人员、训练场地、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机修所:负责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经营许可、从业人员资格、设备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各交管所:负责本辖区内的货运企业、物流站场和物流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办公室:一是负责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交通热线电话等渠道和措施,及时发布掌握的路况、气象、交通管制、车辆分流等出行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出现集中拥堵;二是负责做好节日期间机关和各单位值班、执勤人员上岗和执法车辆使用情况的督查工作;三是负责做好节日期间及节后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四是负责做好行业内的舆情监控和及时有效处置工作。
安全科:一是负责节日期间行业内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汇总;二是配合办公室做好信息报送;三是配合运管处做好辖区内各高速公路出入口车辆流量的监控、监测和预报工作;四是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协调、联络工作。
(一)局属各部门、各单位,各相关运输企业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保障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有效处置辖区内免费通行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力应对措施,全力保障清明假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局属各部门、各单位,各相关运输企业要密切配合,提前制定分流绕行方案、以及突发情况时的紧急疏导方案;遇有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情况,迅速通过近端疏导、远端绕行、多点分流等措施,快速疏导滞留车辆,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畅通。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执勤路段责任分工、执法人员名单及执法车辆明细于4月3日12时前报局办公室备案。公路处、客运所、公交出租办同时报送节日期间应急运力备案表。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加强节日期间的宣传报道,大力弘扬“人和运畅”的交通品牌。各部门、单位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7日下午15时前报局办公室和安全科。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九
市交通运输局坚决贯彻落实各级有关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要求,细致组织部署,扎实有序做好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保障。
按照省防疫指挥部《命令》要求,2月21日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组织恢复了林州、汤阴、内黄和滑县四条县际班线,并逐步恢复北郭、辛村、水冶城乡客运班线。驻站办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督导企业和车站认真做好车辆消毒、乘客测温登记工作,确保乘客出行环境安全有保障。
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农民工复工复产运输保障,按照人社部门关于运送复工复产农民工的工作指令,立即根据人数、时间组织运输公司选调车辆,及时办理完善车辆派遣手续,督导运输公司落实乘客测温登记、车辆消毒等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复产复工运输安全及时有序。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截至3月8日,全市通行证a证累计办理841个,目的地涉及北京、上海、山西、陕西、湖南、湖北等17个省、直辖市,车货总量合计27845.84吨。市工信部门及商务部门共计分配发放通行证b证133个。全市通行证c证累计办理2257个。四是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出租车保障。开展复运审查、固定点位消毒、防控宣传教育、实名制乘车、应急出租车调配等一系列工作。截至3月8日,市区已有487台巡游出租车、230台网约出租车恢复运营,恢复运营以来累计运送乘客7878人次。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十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产复工(如省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县内所有工业企业申请复产复工的,必须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1、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涵盖高管、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保洁工作人员等厂区内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复产复工人员中不能存有疫情隐患的五类人员(湖北籍,疫情发生以来、1月18日以后去过武汉等疫情严重区域的人员,春节期间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过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与已确诊或疑似人员有过任何接触的人员);物流运输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
2、物资储备到位。企业应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品,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配备2个口罩,消毒防护物品主要是84液、酒精、双氧水等,应急物资储备必须满足5日以上的需求量。
3、防疫防控方案到位。企业须制定本公司防疫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对生产经营区落实清洗消毒、员工佩戴口罩、返厂立即全身检查、进工厂及车间前体温测量、车间通风、分流就餐等措施。入厂后若发现员工出现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隔离并第一时间向管委会报告。
4、日常管理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企业《防疫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对厂区内包含食堂、宿舍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及时发放口罩并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车间通风,严禁员工大规模聚集,同时按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和广告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员工开展国家发布的《公众预防指南》等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向员工宣传上级最新部署要求。
企业具备基本条件后,向所在乡镇或县经开区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防控方案、企业职工花名册;经乡镇或县经开区核验签字同意后,由县经信局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1、测量体温。所有企业出入人员务必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厂区内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第一时间采取隔离并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并第一时间报告给县经开区管委会或所在乡镇。
7、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利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无关外来人员入内。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组织,做到科学统筹、细致深入、安全有序。
1、各乡镇、县经开区要针对2月10日起工业企业普遍复工提前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工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筹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保障服务,协助工业企业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统筹安排企业生产生活所需的交通、物流等,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复产复工,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平稳有序组织生产。
3、县经信局要做好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的.信息汇总,建立完善工作渠道收集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十一
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安排部署近期及清明节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保障措施,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部门各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这次大检查主要覆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各个领域,包括公路建设和养护、道路运输和内河水上安全。特别要突出公路施工现场、公路养护安全保障情况;道路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经营等单位;危险货物和大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单位及其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场站经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管薄弱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突出检查问题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情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基础管理、人员培训、资金投入和应急救援落实是否到位;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针对企业类型和特点,全面开展操作规程、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公告警示、有针对性制定完善管控措施情况。
(三)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
1.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各种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运输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货物运输企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排查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动态监控情况;危险货物的运输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情况。
2.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运输车辆管理及车辆技术完好运行情况;运输市场非法经营行为治理情况;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乘客系安全带情况;“两客一危”车辆gps系统跟踪监控和落实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及夜间定时休息停运情况;营运客车驾驶员“五不两确保”要求落实情况;客运汽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3.公路养护:养护经营单位内业基础材料情况;公路养护线路、桥梁、隧道、临水临崖等险路险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险路险段标志、标线、标识排查设置情况。
4.公路建设施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有针对性的`编制施工过程中防坍塌、防坠落、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深基坑隧道开挖、手脚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分步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交底、检查及落实情况。停工后的工地防盗防火管理情况;留守人员的巡查等制度落实情况。
5.人员密集场所:对客运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进行了严格管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安全制度及全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周围环境是否安全;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按照要求开展逃生应急演练。
6.水上安全:海事处对辖区内的游船经营单位、船舶和从业人员安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单位结合自身领域,针对季节性各项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常识宣传培训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局安全法规股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单位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结合各自职责分工,成立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并将检查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局安全法规股。
(二)强化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逐级上报至局安全法规股。
(三)加强监督检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走形式走过场,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不严格执法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十二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在全系统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结合市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和县安委办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针对当前暑期、汛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进一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
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公交公司和出租汽车公司,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从业单位。
此次大排查以各单位自查自改为主,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中介机构、专家参与大排查。
(一)共性内容。
1、是否落实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登记、上报等情况。
2、是否落实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
3、是否落实《关于做好交通运输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准备情况。
(二)重点领域内容。
1、道路运输。重点排查是否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把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道路运输企业、每个从业人员。是否持续抓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解决危货运输车辆挂靠经营问题。是否针对旅游包车出行高峰期,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强化包车标志牌的申领、核发流程。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履行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监管责任,配备专人实时动态监控车辆行驶过程,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严格营运驾驶人聘用管理,确保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准驾车型与实际车型相符。
2、城乡客运。重点排查是否健全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安保人员,提高安检级别,杜绝违禁品上车,维护好公交枢纽站和人流密集换乘站的乘车秩序,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疏散组织工作,防止群死群伤事故。是否按规定做好公交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和技术状况达标;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消防、应急设施装备,保证车门应急开关正常使用。是否针对“黑车”、套牌车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维护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
3、公路运营。重点排查是否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率先开展对通行客运班车、校车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规定加强所辖路段巡查监测,及时处理路面病害和遗撒物、障碍物,保持标志标线和设施完好,保障路网畅通。是否落实重要桥隧管养单位及行政、技术和管护责任人,逐一建立桥梁技术档案,加强桥隧运行检测维护;对排查发现的危桥险隧是否实施除险加固,采取禁行限行、交通管制和现场值守等防范措施,确保桥隧运行安全。
4、工程建设。是否按要求开展“平安工地”活动。是否按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规范审批管理,并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施工驻地选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在河道内、泥石流区或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或存放设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当前,正值高温高湿高热的暑期和主汛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此外9月份要开展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10月份又遇“黄金周”和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因此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将其作为促进工作、遏制事故、保障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大排查活动的组织领导,结本行业领域实际,立即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把最不放心、最危险的'单位和部位作为重中之重,深查细究,消除隐患。
(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各单位要依据实施方案和排查内容,切实对本单位的部门岗位进行逐一排查,确保全部走到、全部看到、全部验收合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保持“零容忍”,加大整改力度,做到逐一登记,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评估分级,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包保领导,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重大隐患必须逐级上报、挂牌督办,确保责任到人、限期治理。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领导包保责任制要求,逐一明确班子成员的包保对象,做到分片包点、责任捆绑、一包到底,包排查、包整改、包督导、包落实,实现全过程、全覆盖。要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与安全生产其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对在大排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格查处,确保隐患大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信息报送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xx年10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十四
近一个时期,全国连续发生了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清明小长假即将来临,群众出行祭扫时间集中,人员出行相对密集,为切实引导群众文明出行,确保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清明节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群众出行祭扫时间集中,人员出行相对密集,加上春暖花开、气候宜人,假期内市民踏青、野外郊游等活动的增多,届时将给交通运输带来更多的压力,也给交通运输安全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运力,加强预防预控,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应急管理,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为切实加强对清明节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清明节期间的运输安全保障组织指挥及交通运输系统内的协调处理,督促局属各单位,认真按职责抓好节日安全运输和安全保畅通工作。
组长:张共长常务副组长:曾伟聚。
副组长:苏小文、王永和、姜大新、刘伟东、
苏正秀、李精华、谢锡和。
成员:郭洪祥、段忠诚、明星、杨建国、
李基传、伍永兴、段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伟聚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安全股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协调清明节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的组织工作及统计信息汇报工作。
(一)总调度。
负责全面协调清明节期间的运输组织指挥及交通运输部门管辖内的突发应急情况的协调处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辖区内的运管、地方海事、公路、公交等部门,认真按职责抓好节日安全运输和安全保畅通工作。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共长总负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伟聚具体负责抓。
(二)道路运输安全保障组。
1、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结合当前气候特点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和不酒后驾驶;同时加强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强化车辆的维修保养,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根据清明节的客流特点加强运力调度,对客流集中的线路调整班次密度,增设加班车辆,增加运力投放及延长服务时间,满足旅客出行方便。
3、要抓好客运站场的“三关一监督”工作和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督促车站加大安全乘车宣传力度,针对祭扫活动特点,积极开展对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严防旅客携带“三品”进站、上车,并督促驾乘人员做好途中“三品”查堵工作。
道路运输保障组由姜大新任组长,段忠诚任副组长。
(三)水上交通安全保障组。
地方海事部门要根据近期多雨多雾,清明节渡口客流量和渡船等特点,及时组织力量,加强渡口现场监督管理,维护秩序,采取有效手段,切实防止清明祭扫期间各类船舶超载、超员、超速和冒险航行,严格把好源头入口关。
水上交通安全保障组由曾伟聚任组长,明星任副组长。
(四)农村公路安全保障组。
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农村公路畅通情况的路面监控,并备好抢险物资及机械。对通往祭扫的重点路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路面巡查和清障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农村公路安全保障组由王永和任组长,郭洪祥任副组长。
(五)城市公交运输安全保障组。
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和不酒后驾驶;同时加强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强化车辆的.维修保养,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做好三品的查堵工作。
城市公交运输安全保障组由姜大新任组长,杨建国任副组长。
(六)铁路专用线安全保障组。
做好辖区内铁路专用线的安全监督工作,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的现场监督和指导,确保安全。
铁路专用线安全保障组由曾伟聚任组长,童尚忠、程雅萃为成员。
(七)搬运装卸安全保障组。
做好搬运装卸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现场的安全监督,确保人身安全。
搬运装卸安全保障组由曾伟聚任组长,李基权任副组长。
(八)项目建设安全保障组。
要强化对交通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要把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防滑坡作为监管的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加强现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严禁恶劣天气状况下冒险强行组织施工。
项目建设安全保障组由李精华任组长,曾永辉任副组长。
(九)后勤保障组。
安排人员值班和物资保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清明祭扫期间的天气情况,向局属各单位通报气象信息及有关的信息。
后勤保障组由苏小文任组长,张红军任副组长。
(十)安全督查组。
在清明节期间到局属各单位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安全督查组由曾伟聚任组长,童尚忠、程雅萃为成员。
按照上级和市局的要求,我局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积极妥善应对和处置各种紧急突发情况,发现问题和险情及时报告,并做好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启动应急预案,各保障组要按分工责任抓好职责落实。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把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把损失降到最低,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树立超前防范意识,在清明节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假日运输工作的联络、协调及宣传、统计和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受理、查处各类投诉案件并及时反馈,确保节日运输市场的安全稳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确保20xx年清明期间我县广大人民群从祭祖和踏青旅游等活动的安全,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根据省、市、县的有关会议、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以遏制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加强交通业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业内安全稳定,努力实现零事故的目标,为全县人民欢度节日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为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步骤、有计划地顺利开展,成立黔西县交通局20xx年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钱茂勃。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领导节日期间全区交通业内安全生产工作,决定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宜,领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瑛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联系电话:。
20xx年3月28日—4月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对所有水库库区码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渡口、渡船证照情况、超航线经营、非法营运等,同时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公路地质灾害、易水毁和地质灾害多发易发路段等开展全面的排查,并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各环节的检查排除。
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强化隐患整改。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负责抓好自己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分三个组分别对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工程建设、养护及道路安全,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组。
组长:陈德昀。
成员:海事处有关成员。
重点检查辖区内渡船的安全运行及持证经营情况,业主有无违法违规经营,乘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船;是否落实节假日、集会、集市等渡运高峰期间渡口乘客上下秩序的维护和渡船现场监督管理情况;运输船舶超载、非法载客和非法从事渡口渡船运输经营情况;运输船舶的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以及营运船舶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
组长:赵胜忠。
成员:道路运输局有关人员。
切实履行好“三关一监督”,督促各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对做好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查,确保各类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确保运输车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督促客运站从源头把好安全关,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工作职责;清明前对“两客一危”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动态监控工资开展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开展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教育情况、紧急避险培训和企业安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等。
3、工程建设、养护及道路安全检查组。
组长:周润龙。
成员:农村公路管理所、兴黔公司有关人员。
督促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组织施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组织施工。做好道路巡查排查工作,深入辖区公路进行隐患排查摸底,加强沿线公路涵洞,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影响安全通行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危险路段、危桥加强监控,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应对防范措施。依法治理辖区内违法建筑和拆除非公路标志。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充分认清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的重要意义,局属各单位和检查组要迅速行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2、强化排查治理,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和检查组要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临时监控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当事人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并将重大隐患逐级上报。同时,要督促本辖区、本部门内存在隐患的单位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和具体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防范,加强应急值守,正确处置突发情况。节日期间,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安全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要在岗带班,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要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有效、科学处置,确保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
局属各单位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清明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十六
20xx年的春运工作,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为期40天。春运工作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春节期间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往返等相对集中,是一年一度的客运高峰期,运输任务繁重,安全隐患问题随之也会相对突出。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各项工作,让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结合各地监管地区和行业领域实际,深入研究把握春运及春节期间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管理养护、工程建设施工等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春运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交通运输系统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以“排隐患、强整治、严查处、防事故、保安全”为原则,狠抓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春运及春节期间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狠抓工作重点,始终盯紧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区客运、在建公路桥梁施工、公路危桥管养、超限治理、行业内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精准监管,精准检查、严格执法,对春运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
(一)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一是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旅游班线、城区客运为检查重点,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带-生命带”等规定,重点把好驾驶员上岗审查关、乘客行包检查关、车辆运营前例检关、车辆出站时载客情况、安全带系扣情况审核关,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严禁超员超载、超限营运、屏蔽监控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企业强化农村客运和重点旅游客运的线路、车辆、人员的安全评估,针对天气和路况,选派安全适任的车辆、人员担当运输经营任务。二是以防暴恐、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旅客滞留客运站为重点,强化客运站的安全检查和管理,规范进站候车、乘车秩序,执行“三品”检查制度。三是以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不断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核查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运输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严查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查车辆运行路线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一是水上运输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船舶超员超载、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非客船载客、私自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等违法行为。二是以监督检查为重点,督促涉水镇渡口渡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六不发航”、“救生衣行动”等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春运、春节期间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严防因超员超载、冒雾航行等违法行为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客渡船舶遵章守法渡运。
(三)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全面加强春运及春运期间公路、桥梁养护,特别是县(乡)道路、桥梁病害处治理,加强地灾、水毁、重点桥梁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因恶劣天气造成公路、桥梁安全隐患。对易出现险情的路段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应急力量。一旦出现突发状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抢通保畅,一时无法抢通的,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和分流疏导。
(四)切实加强在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以在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停工整改,坚决杜绝无视工程安全和质量盲目赶工期的`行为。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交通建设项目,要重点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安全。春节期间停工的交通建设项目,现场要进行全面检查,高边坡、深基坑等高风险点位要设置围档,桥涵构造物应在两端设置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节后复工的工地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符合复工条件方可复工。
(五)深入开展节前(春运前)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现场和基层一线为重点,开展春运前的安全大检查。深入企业、基层和生产一线,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形成闭合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车辆、船舶,全面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制定春运安全生产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对管制刀具、射钉枪弹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源头防控,严格依法依规对运输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开封验视,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物品要坚决查控在源头。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检措施,把措施落实到基层、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全面夯实春运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旅客实名购票乘车及身份查验制度,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严禁站外揽客、捎货。督促客运企业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
(七)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力度。一是强化春运期间现场安全监管的同时,建立健全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二是各执面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八)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节寒冷干燥、恶劣天气频繁、客流骤增等多种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进一步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各单位要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建立责任明晰、处置果断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一是认真制定应急运输预案,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制定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和系统部署。二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在低温多雪天气下为客车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并配备熟悉冰雪路面驾驶的驾驶员从事运输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及时了解公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针对公路通行状况和气候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反恐应急处置能力。预案范围内的人员、车辆、船舶、物资、设备要落实到位,确保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20xx年春运及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综合股,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研判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制定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提前部署,狠抓责任落实。春运和春节期间客流、物流、车流集中,恶劣天气频繁,交通运输保安全、保畅通的要求高、任务重、压力大。各所要针对这一特点,提前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措施,要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抓手,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春运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生产一线和岗位、人头。
(三)强化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所要切实加强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所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上报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情况,在春运结束后第二天上报春运工作总结至综合股。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十七
1月中旬,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随着疫情不断蔓延,20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范围,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广东省于2020年1月23日晚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暂停一切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各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银行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积极响应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发布的针对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但银行营业网点出现客户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进入、不配合进入前的体温检测、发热患者不听劝阻拒不离开营业现场,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
因此,在此提供一下针对这些情形银行的应对措施,银行在疫情期间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供参考。
1、网点客户出入银行网点有义务佩戴口罩。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其中第二条实施要求中写明,公民出入公共场所需要按照要求佩戴口罩。
这次疫情中,广东省政府有权力发出通告,公民应当服从各级政府的指挥和安排,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银行网点作为公共场所,客户进入时需要按照通告要求佩戴口罩。
2、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体温检测。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以上法律和政府通告均规定,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客户在银行网点区域内出现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出现发热拒不配合离开,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将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如果网点客户不听劝阻拒绝离开现场,导致银行或现场的每一位市民财产损失的,遭受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民事主体均有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广东省公安厅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第一条规定:拒不执行政府部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拒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卫生机构及街道、社区、村(居)委等组织、人员采取的体温检测、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不听劝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所以,客户不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的劝阻,拒绝佩戴口罩、拒绝测体温、发热拒绝离开等,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阻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该意见分别针对不同情形应当适用《刑法》的不同罪名作出了详细规定。如果网点顾客发热拒绝离开现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限于篇幅,其他类型犯罪在此不赘述。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定,银行应当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各级政府颁布的地方政策也应当遵守,疫情期间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主要有如下:
1、提供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的公共场所。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01月30日印发了《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指南描述很详细,整个指南从场所卫生、个人防护两大方面详细规定了公共场所的卫生防护要求,银行网点应当按照该指南以及广东省、广州市对应的指引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公共场所,请贵行予以注意。
2、佩戴口罩的提示义务。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第二条要求:“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
所以,银行首先在网点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语,其次,网点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
3、银行有义务配置测温设备并且进行体温检测。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一、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第二条对体温检测的要求是:“……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者要求按照工作指引,主动配合做好医学观察等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居(村)委会报告。”这条虽然是对社区和农村疫情管理进行体温检测的工作要求,但银行网点进行体温检测时可参考。
所以,银行网点应当配置体温检测设备,有义务对进入网点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4、发现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报告义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的规定,银行有义务及时将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情况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具体报告对象,实操中可能有调整,建议银行各网点跟所在地的各主管部门对接落实。
5、征用财物的配合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所以,银行有配合政府临时征用财物的义务。
履行以上义务或场所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将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银行网点在防疫防控过程中,未履行自身义务,或场所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将可能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或《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法律责任的风险。
2、行政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前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有比较详细规定。
特别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的规定追加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在这特殊时期,银行网点作为公众场所,网点客户有义务按要求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银行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疫情防控中也负有诸多法定义务,应当切实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运输企业复工工作方案篇十八
根据《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贵安委办〔20xx〕13号)要求,结合我区道路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在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加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港南区交通运输局20xx年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日常工作和相关信息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交运局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林世朝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局综合股全体人员和局属各股室主要业务负责人组成。办公电话:传真电话:
各有关股室、局属单位要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近期事故隐患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全面检查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要围绕以下几个交通重点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一)深入农村公路自检自查及整改。
深入农村公路自检自查,特别是山区危险路段、临水临崖路段、隐患事故多发点路段、施工工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相关路段、危险桥梁、涵洞和在建工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做好记录和完善图片存档工作,及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
(二)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力度。
重点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的'监管力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合理安排班次,保障运力。进一步规范企业对驾驶员的管理,切实做好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和客运车辆安全告知、驾驶员安全承诺、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等制度的落实。强化车辆检查维护工作,严把营运车辆运行关,严禁超载超员超限运输及疲劳驾驶。制止非法运营车进行祭祖、扫墓活动,坚决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活动,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三)加强渡口船舶安全隐患大排查。
主要是检查全区乡镇便民码头、客圩渡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分级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乡镇渡口、渡船对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股室、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平稳。
(二)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局属各股室、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客货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的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防止事故反弹;要加强行业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港口水运、在建工程施工等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化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从3月25日起,我区已全面进入汛期。局属各股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变化,及时发布强降雨等预警信息提示,切实加强防范,严防节假日期间因灾造成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四)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制度。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在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安排24小时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组织力量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局属各股室、各单位要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结工作,4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局综合股,以便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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