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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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大全14篇)
时间:2023-11-13 20:04:08     小编:HT书生

心得体会是指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我们应该重视心得体会,将其作为一种宝贵的财富,不断积累和分享。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爆炸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和伤痛。经历过一次次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我深刻体会到了事故的可怕和人们对安全的重视。下面我将从准备工作、事故原因、应对措施、安全教育和个人感悟这五个方面,谈谈我对爆炸事故的心得体会。

首先,准备工作是防范爆炸事故的基础。仔细规划、科学设计和严格执行安全方案是必要的。在准备工作中,需要对爆炸物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点,确保其完好无损。同时,还要积极做好相关设备的维护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此外,要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机制,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只有通过这些准备工作,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

然而,即使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爆炸事故还是会时不时地发生。其主要原因包括人为操作失误、设备老化等。对于这些原因,我们需要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不断加强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都清楚了解工作和操作的危险性,从而在工作中提高警惕性,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同时,要及时更换老化设备,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事故的发生。

在事故发生后,我们需要迅速行动,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首先要做的是立即报警并进行紧急疏散。同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指导员工有序撤离并确保其安全。以及,要组织专业的救援队伍,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现场救援,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请求他们的协助和支持。只有紧急应对措施得当,才能尽力减少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

安全教育是预防和减少爆炸事故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他们正确应对突发事故的方法和技巧。尤其是那些从事爆炸物操作和保护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系统的培训。此外,在进行安全教育的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员工彻底消化和掌握了所学知识。只有通过安全教育,才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从而最大程度地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最后,个人感悟。作为一个普通员工,我深感爆炸事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巨大威胁。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警醒,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要时刻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要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改进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只有这样,才能共同建设一个安全的社会。

总之,爆炸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告诉我们安全是多么重要。通过加强准备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应对和个人自我警醒,我们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建设一个更加安全的社会而奋斗。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二

全面提高教师与每位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积极主动的向社会宣传学校所潜在的诸多安全隐患以及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在校园形成事事想安全,处处有警示、人人抓安全的浓厚的安全育人氛围。

2、排查学校安全隐患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隐患:

(1)交通隐患

(2)食堂隐患

(3)学校设施隐患

(4)学生自身突发隐患

3、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对校园安全教育责任的理解。校园安全教育主要包括“时间段”与“空间段”——“时间段”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及校外学校组织的活动;“空间段”指学校管理范围内的教室、操场、宿舍等。这就要求我们的老师对我们所管理的每一个空间、每一个时间不留任何死角的教育好学生,管理好学生。也就是“看好我们的人,看好我们的门”。

(2)对教育管理的方法的掌握,现在的学生大部分是独身子女再加上我校的特殊情况,处在穷乡僻壤,经济文化落后,好多孩子是单亲家庭。他们的心理很是脆弱,所以我们更应注意方法。

二、加强领导,强化安全责任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本着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发展的原则,对学校安全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真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

(1)建立领导机构。校长亲自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与生活老师以及各科任老师为成员负责学校的安全。

(2)校长与副校长签定目标责任书,副校长与各班班主任以及生活老师、科任老师签定目标责任书。

(3)专设门房机构负责来往客人的登记,同时兼管外来人对学校的破坏的及时通报。

(4)建立安全问责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5)建立健全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制订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对涉及安全的各项工作,都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三、采取得力措施,严防易发事故的发生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方面。研究掌握事故的规律,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加强学校安全设施建设。重点做好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学校的监管力度,严把教学、生活用房的设计、监管和质量验收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同时,要切实改善学校原有安全环境。

2、加大生活教师的管理力度。根据学校的需要,加大对生活教师的管理力度。

3、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学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排除,学校解决有困难的,要立即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系统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4、防止发生各种食物、药物中毒事件。加强后勤管理。食堂、水房、锅炉房、电工房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采购未经检疫的肉禽蛋奶等食品,严把进货关。对炊事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定期体检。学生集体注射防疫药剂,要有县市以上防疫部门出具的正规手续,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防止各种火灾的发生。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配备,加强对实验室、电脑室的线路检查,特别是要对校舍设施陈旧使用时间较长的电路进行检查,对老化陈旧的电线、电缆要及时更新。

6、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防止有心理障碍学生造成的偏激行为。要针对学生生理、年龄特点,研究学生心理,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化解矛盾,防止偏激行为发生。

7、加大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建立常抓不懈的中小学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检查结果纳入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班级教师在当年的评模、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建立相应检查机制和安全管理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排查和督查,要根据季节性的特点特别是雨季、雪天特殊情况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学校限期整改。

8、继续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抓好校用车辆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卫生、工商、建设等部门,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秩序,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师生事件发生。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三

首先,我们应该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时刻注意安全,凡事要规范操作,不能将安全抛在脑后。其次,我们要学会急救。对于突发状况,及时的急救能够拯救不少人的生命,我们应该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以便应对紧急情况。

再者,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合法合规是我们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对于那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我们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让法律来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更重要的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尽力避免危险的发生。

在未来,我们应该多关注安全教育,让这种意识深深烙在我们每个人的脑海中。此外,我们也需要广泛开展公众化安全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危险和风险,在面临突发事件时,能够保持冷静应对,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爆炸性事故对我们每个人都有很大的影响,我们需要抱团取暖,共同应对这些突发事件。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时刻注意安全,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这样,我们才能一起创造出更加安全和美好的生活环境。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四

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安全是幸福的花,全家浇灌美如画。安全多下及时雨,教育少放马后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事故反思总结,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学习了这多起事故案例,给我以深刻的体会。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就应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发奋把义桥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联、与生产之间的关联、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联,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构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

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杀不住“三违”的风,就迈不开安全的路。从发生的这几起事故来看,每一齐几乎都是由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要想彻底消除“三违”,就要广泛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发奋构成党政领导一条线,工团组织一条线、纵向管理一条线、女工家属一条线,在全矿构成对“三违”现象施以重压的态势。各队,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口头问答、知识测试、献身说法、案例分析、“三违”亮相等形式,认识“三违”危害,普及煤矿三大规程安全知识。对有“三违”思想的人员下重药,提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安检部门要在加强集中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透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不论职责者处于什么目的,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这一点主要是我们管理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决不能当好人,作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使干部员工对制度、规定构成敬畏感。对于各项制度,要求,务必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按照逐级负责制、岗位职责制的要求,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事。

细节决定成败。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建设中,我们不仅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更需要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透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贴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到达和持续必须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保证生产安全质量标准相关的各项制度得到正常、规范、优化的运行,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生产安全质量各环节、细节因素,最大限度地用科学的制度、规范、标准等,持续消除不安全和降损质量的隐患性问题。

科技兴企,文化强企。透过形式多样的形势教育和文体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文化理念和企业发展前景,进一步改善员工的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增强了广大员工的自豪感、职责感和使命感。用实际行动自觉投身到抓安全、抓质量的队伍里来,为义桥煤矿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近期,接连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楚雄市供电有限职责公司“6”人身触电事故,昭通供电局“6?4”恶性误操作事故,楚雄州电力工业公司“69”人身触电事故,曲靖供电局110kv富源变电站“64”人身触电事故。针对这几起事故,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曲靖供电局要求在全局员工中开展了“把好安全关,守住生命线”为主题的安全大讨论活动。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十分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十分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职责”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职责”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职责”就表此刻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职责,监督上的不负职责,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职责,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职责”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十分不负职责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职责,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职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正因你的不负职责,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因此,我们在工作时,必须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职责”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职责之心,常行职责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职责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近期,接连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楚雄市供电有限职责公司“6?”人身触电事故,昭通供电局“6?4”恶性误操作事故,楚雄州电力工业公司“6?9”人身触电事故,曲靖供电局110kv富源变电站“6?4”人身触电事故。针对这几起事故,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曲靖供电局要求在全局员工中开展了“把好安全关,守住生命线”为主题的安全大讨论活动。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十分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十分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职责”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职责”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职责”就表此刻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职责,监督上的不负职责,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职责,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职责”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十分不负职责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职责,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职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正因你的不负职责,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因此,我们在工作时,必须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职责”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职责之心,常行职责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职责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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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由于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作为一名企业员工,深刻认识到预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性,特此总结了自己的心得体会,以便于借鉴和反思。

首先,我认识到了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的忽视和马虎态度。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我常能够看到一些同事不遵守规章制度,以及低估危险因素并挑战底线的行为。这些轻描淡写的态度,可能会导致日后的爆炸事故。因此,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十分重要,我对同事之间进行反复宣传,号召大家要时刻保持警惕,切勿掉以轻心。

其次,我体会到了安全设备的重要性。在爆炸事故发生时,往往是因为设备失效或者管理人员的不慎而引起的。在企业工作中,我们需要经常检查和维护相关的安全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我曾亲身经历过一次爆炸事故,几乎失去了生命。事后经过分析,才发现原来是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和维护设备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只有保证了设备的安全性,才能够更好地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此外,我了解到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事故发生时,我们往往无法预料何时何地会出现,因此提前设置好事故应急预案是非常有必要的。预案不仅需要考虑到灭火、疏散等基本的措施,还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的设计。比如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具体危险源,应设置相应的报警装置以及应急通道。在我所在的企业中,我们定期组织各类演练,以检验和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通过这些演练,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预案的重要性以及执行的必要性。

最后,对于管理者来说,我认为要明确责任和加强监督。爆炸事故往往是管理不善所导致的。作为管理者,要设定明确的责任和任务,并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人坚守,做到安全工作不打折扣。同时,监督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需要管理者时刻关注员工的工作和生产过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以免事故扩大。

综上所述,防爆炸事故是公司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员工,我们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同时,加强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应急预案,确定明确的责任和加强监督也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全面做好这些工作,才能更有效地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公司的稳定发展。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六

――祭8•12天津爆炸事故

文/张作梗

风,吹灭蜡烛。

尔后代替那蜡烛,

在另外无数个祈祷者合十的手中燃烧。

风声有若飘忽的烛光。――

这人世有大劫难。有飞来横祸。有突然

而至的死亡。有失联的

星空,和美……

因之,当蜡烛突然被风吹灭,

大地一片漆黑,

请呵护好掌心燃烧的祈祷――

请把手心的颤栗,通过风,传递给万物。

请摇下脸上的车窗,和死难者一同

呼吸这带毒的尘世。――

那大劫难是你的,也是我的,

是人的,也是物的,

谁都不能幸免。

-8-13扬州

哀悼

文/心情咖啡

为灭火牺牲的消防官兵哀悼

为爆炸中遇难的人哀悼

为养老院火灾中丧生的人哀悼

为沉船遇难的人哀悼

为失联飞机上的人哀悼

为暴恐袭击死去的人哀悼

为洪涝、地震、海啸夺走生命的人哀悼

哀悼,哀悼,哀悼

这个世界怎么了

人祸天灾频传

难道是因为资讯泛滥

在哀悼的背后

谁是真正的蒙面黑脸

当哀悼的烛光为地球戴上珠链

这善的光环

是否把罪恶隐瞒

合双掌于胸前

谁执起除妖的剑

【问责】写给天津火灾

文/尖草

先放下手掌,不要祈祷

不要惊扰己故的亡灵

举起铁锹,木棒,匕首

先扒起肇事人的祖坟

问责上下三代

为什么十八岁的年华

成为爱留给深夜的悬念

为什么无辜生命化为灰烬

可恨的人,在无端的制造

毁灭,制造着伤痕

制造着死亡的缺口

先放下尊敬和赞美

口吐愤怒淹死那些丧失人性的灵魂

给死者以告慰,给英雄以赞美

不要让八月在喊我疼

不要让大海呼应愤怒

不要让田野夭折花朵

不要让和谐沾上血腥

“我爸是你爸”(最美的遗言)

文/向前(致奋战在天津火灾现场的消防官兵最崇高的敬意,致已经牺牲的消防官兵最诚挚的哀悼)

潘多拉魔盒打开

蘑菇云狞笑着翻滚冲天

津门的八月十二日午夜时分

时间定格

人祸还是天灾我们无暇顾及

好莱坞灾难大片的场景不幸出现

危险化学品燃烧泄漏

祥和大地哭泣

无辜市民惶恐

才庆祝完八一节日

消防官兵开始迎战挑战

“如果我不回来,我爸是你爸”

这就是一个消防官兵的遗言

我含着泪读这几个字

那是义无反顾的英雄气概

那也是对亲人撕心裂肺的遗言

烈焰还在燃烧

危险还在继续

我们的亲人官兵们还在用生命兑现

让祖**亲安宁的诺言

我想对正在战斗的消防官兵说

“兄弟保重”

奠天津消防

文/谷城・杨波

夏天

还没有过完

月亮

还没有开圆

风还吹的很轻很轻

云彩一边和星星说着话

一边跟着时针慢慢地玩

还无法判断谁打开了这罪恶的门

把花开合住

理想掐断

让山河垂泪

秋天失颜

你们曾经和我们一样

在春光中奔跑

理想也一直被幸福缠绕

昨天还在想今秋的月饼

还是从前一样的香甜圆满

可是

你们在天津的伤口上站着

为了让天津的伤痕不再扩大

你们付出了

付出了父母所有的山河

爱人所有的寄托

孩子响亮的笑

以及

自已所有的所有

……

兄弟们

走好

请接受一个贫民的致敬

并请你们把我真挚的祝福收好

愿那边的天津不再有化学和罪恶

愿你们兄弟们还能在另一个时光中

继续奔跑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七

防爆炸事故是在各行各业中都可能发生的严重危害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的事件。近年来,由于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频率令人担忧。作为一名炸药生产厂的员工,我深切地体会到了防爆炸事故的危险性。通过近年来的工作经验,我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大家在防范和处理防爆炸事故时有所帮助。

首先,及时排查和修复安全隐患是防爆炸事故的关键。毫无疑问,预防胜于治疗。事故发生前,很多人常常会对安全隐患产生忽视。然而,正是这些被忽视的细小问题最终导致了严重的事故。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应该养成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的习惯,例如检查电源插座和线路的接触是否良好,燃气管道是否漏气等。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修复,绝不可等到事故发生后再来后悔。

其次,培训员工防爆炸意识非常重要。员工是企业的中坚力量,在保障员工安全方面不能掉以轻心。作为炸药生产厂的员工,我深知炸药的危险性,所以需要严格的培训,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存放和处理炸药。除了炸药工作人员,其他岗位的员工也应当接受一定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爆炸意识。这样,当事故发生时,员工能够冷静应对,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此外,在工作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无论是在炸药生产车间还是其他工作环境,都要确保工作场所清洁整齐,防止杂物积累引发事故。特别是在炸药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一丝不苟地执行各项程序。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扰乱,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并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

最后,建立完善的防爆炸事故应急机制非常重要。虽然我们可以尽力预防和减少防爆炸事故的发生,但是在现实中,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是不可能的。因此,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是至关重要的。例如,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有快速报警和紧急停机的能力,以防止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在事故发生后,要进行有效的紧急处理,及时疏散人员并提供相关医疗救助。只有通过这种完善的应急机制,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防爆炸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总之,防爆炸事故对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危害是巨大的。通过总结近年来的工作经验,我深刻地认识到了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性。及时排查和修复安全隐患,培训员工防爆炸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建立完善的防爆炸事故应急机制,这些措施都是防范和处理防爆炸事故的重要步骤。希望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能够有效减少防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安全。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八

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消防人员110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港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听取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汇报。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率有关负责同志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进行研究部署。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具体指导天津市开展处置工作和防范发生次生灾害事故。208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全国总工会和天津市等有关方面组成的国务院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爆炸、消防、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安全高质”的原则,先后调阅文字资料1200多份、600多万字,调取监控视频10万小时,对600余名相关人员逐一调查取证,通过反复的现场勘验、检测鉴定、调查取证、模拟实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调查组认定,瑞海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该公司严重违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非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在现代物流和普通仓储区域违法违规从11月至年6月多次变更资质经营和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致使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调查组同时认定,事故还暴露出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天津市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和国土、市场和质检、海事、公安等部门以及滨海新区环保、行政审批等单位,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未认真履行职责,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有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天津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未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单位违反城市规划行为和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交通运输部作为港口危险货物监管主管部门,未依照法定职责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对天津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指导不到位。海关总署督促指导天津海关工作不到位。有关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等。

公安、检察机关对49名企业人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11人);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其中交通运输部门9人,海关系统5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5人,安全监管部门4人,规划部门2人。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调查组另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人;对其他48名责任人员,建议由天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视情予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1名责任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病故,建议不再给予其处分。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调查组建议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等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质等行政处罚。调查组还建议,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调查组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防范措施和建议,即: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任何企业均不得违规违法变更经营资质;进一步理顺港口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监控监管;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大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特殊器材装备配备,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其从业行为;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此外,调查组还查明,本次事故对事故中心区及周边局部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天津渤海湾海洋环境质量未受到影响。没有因环境污染导致的人员中毒与死亡病例。目前,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已基本消除,受污染地表水得到有效处置,事故中心区土壤和地下水正在进行分类处置和修复。对事故可能造成的中长期环境和人员健康影响,有关方面正开展持续监测评估,并采取防范措施。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九

2006年7月30日21点,温州鹿城区仰义乡沿江工业区泰豪皮革厂一台锅炉发生爆炸,共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6人轻伤,1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事故当晚20时30分左右,程某(晚班转轱工兼司炉,无证)给锅炉加水、加煤,锅炉处于正常运行。此后不久,吴某发现圆形水箱中水温达80℃左右(正常工作温度为50℃左右),担心过高的水温进入转轱会把皮料烫坏,于是往圆形水箱中加了些冷水,然后将分汽缸上通往圆形水箱的出汽阀关闭,而此时通往方形水箱的另一出汽阀已处于基本关闭状态,锅炉内压力因无法有效释放而迅速上升,约半小时后锅炉发生超压爆炸。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波推到了部分厂房、厂区东侧围墙,并压塌了围墙外三间简易房,倒塌面积近400m2,简易房内16人被埋;锅壳部分炸飞10米左右,封头沿西北方向飞出300米左右,炉胆部分飞出15米左右落到三间简易房附近。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十

近日,湖北义马化工公司所发生的爆炸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起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当地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对此,我深感痛心,同时也从中汲取到了深刻的教训,下面我将就此事故展开讨论,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从义马事故爆炸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意识的高度重视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义马事故中,企业的安全意识显然不足,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从而导致了这起重大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安全意识,时刻牢记安全第一。

其次,义马爆炸事故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该事故不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还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灰色的烟尘弥漫在空气中,大量的污染物释放到了土壤和水源中。这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切实减少化工企业对环境的影响。

再次,义马爆炸事故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政府监管的重要性。化工企业是高风险的行业,必须加强政府对其监管力度。但在义马事故中,监管部门显然存在疏漏。没有进行足够的检查和监督,对企业的安全风险没有形成有效控制,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品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评估制度,确保企业按规定运行。

最后,义马事故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化工企业不仅要为了利润规避风险,还要承担起社会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企业要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同时,企业还应加强与周边社区的沟通,及时发布安全信息,提醒群众注意防范。

总之,义马事故爆炸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政府监管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我们要从此事故中吸取教训,不断加强自身素质,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政府和企业要加强合作,共同努力,建立起一个更加安全和可持续的化工产业链,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十一

一、引言(100字)

动火爆炸事故是一种非常危险且常见的工作事故,其严重性不容小觑。作为一名工业工作者,我在工作中亲身经历了一起动火爆炸事故,深刻地领悟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本文将从对事故背后原因的分析、个人在事故中的体验以及动火爆炸事故的防范措施三个方面,来总结我在这次经历中得到的心得体会。

二、原因分析(200字)

在这次动火爆炸事故中,主要的原因是操作不规范和设备故障。首先,工作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时没有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没有使用专门的保护装备,也没有对周围环境进行充分的检查和防范。其次,由于设备长时间没有进行检修和维护,设备内部出现了故障和漏气现象,导致了可燃气体的积聚。这两个原因的共同作用下,最终引发了爆炸事故。这些原因的存在警示着我们,只有在安全操作的基础上,才能避免动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个人体验(300字)

作为这次事故中的当事人之一,我深刻地体验到了事故的恐怖和后果的严重性。当时,一阵剧烈的爆炸声响后,我立刻感到自己被强大的冲击波击中,整个人仿佛失去重力般飞了起来。接着,一股灼热的火焰扑向我,让我瞬间感到身体的痛苦和无助。当我恢复意识时,发现自己已经被紧急转移至医院,身上覆盖着纱布,痛苦的痕迹清晰可见。这个经历让我明白了动火爆炸事故的无情和毁灭性,也使我深深地体会到自己的幸运和生命的宝贵。

四、防范措施(300字)

为了避免动火爆炸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首先,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让每个员工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流程。其次,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清理。再次,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防止设备故障和漏气现象的发生。此外,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安全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全面实施,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身体安全。

五、总结(200字)

通过这次动火爆炸事故的经历,我明白了动火爆炸事故的无情和危害,同时也深刻体会到了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到用心用力、操作规范。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够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的安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我也希望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和体会,能够提醒更多的人重视动火爆炸事故的防范,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十二

回想8.12天津爆炸事故,那次事故遇难人数升至163人,已确认身份163人。遇难者人数较前一日增加1人,一名天津港消防人员被确认牺牲。遇难者中,公安消防人员23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4人,民警11人,其他人员55人。尚有失联人员10人,其中包括公安消防人员1人,天津港消防人员6人,其他人员3人。住院治疗人数244人,其中危重症3人,重症3人,累计出院554人。

从电视报道和网络消息:仓库发生火灾的时间是晚上22:50分,消防官兵救火灭火,到23:34:06秒发生第一次爆炸,随后30秒后发生第二次大爆炸。

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据该公司官网显示(目前已经禁止访问),该公司仓储业务的商品类别有: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氩气、压缩天然气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甲乙酮、乙酸乙酯等);

第六类:毒害品(氰化钠、甲苯二异氰酸酯等);

第八、九类:腐蚀品、杂类(甲酸、磷酸、甲基磺酸、烧碱、硫化碱等)。

有些基本猜想:

c)40分钟的灭火,可能没有将火情控制,长时间大火,引发易燃物质爆炸;

这个火灾凸显:

2)危险品企业的监管,涉及资质,环评,安全措施等的有效性;

4)员工的安全教育;

如果这种局面不能够从系统上得到有效改善,下一次类似的灾难性的安全问题可能还会重演。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日,中国河南省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化工厂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起事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反思。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对这起事故有一些深刻的体会和心得。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关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责任、社会监督以及国家规范等方面进行探讨和总结。

首先,这起事故再次提醒我们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化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大量的有害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如果没有恰当的处理和排放措施,这些废物将对当地环境和居民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投入,以及加强监管力度都显得至关重要。只有保护好我们的环境,才能保障我们的生命健康。

其次,事故的发生也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许多行业都与危险相关,比如化工、煤炭、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中的一丝不慎,往往会导致巨大的灾难。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进行生产或者工作时都应该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配备齐全的安全设备和应急预案,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第三点是公共责任的体现。这起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不便。然而,令人鼓舞的是,在事故发生后,许多志愿者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到救援行动中,为伤者提供了及时的帮助和支持。这些无私的奉献体现了公共责任感的重要性,也是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的榜样。

第四,我们需要更加严格的社会监督。事故的发生表明,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行为。这种情况在监管不严的环境下很容易发生。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同时,公众也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最后,国家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是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根本保障。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的生产责任和社会责任。政府应该加大制定和推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力度,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生产和运营。只有坚持规范化经营,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并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义马事故爆炸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加强环保意识,提高生产和工作中的安全意识,履行好自己的公共责任。政府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只有通过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稳定、环境更加清洁美好。

爆炸安全事故心得体会篇十四

作者: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宋柏张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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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许吉良。

原告何艳霞。

原告程茜。

原告许涵锐。

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原告许吉良、何艳霞、程茜、许涵锐诉称,2009年5月1日14时56分,原告位于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楼房的厨房内因天然气泄露发生爆炸失火,原告亲属许丰驿在该起事故中死亡。事故发生后,原告找到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要求赔偿,被告以其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认为,被告从事的天然气经营属于易然易爆的高度危险行业,法律规定对易燃然易爆的高度危险行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无论被告是否有过错,均应对此起事故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其中死亡赔偿金411040元、丧葬费15833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05224元、财产损失30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中的428468元。

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辩称,一、根据徐州市消防支队、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燃气管理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分院共13名专家《关于对“5.1”火灾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20号楼3单元501室燃气管道气密性试验报告》显示的内容,专家组分阶段对该住房内的燃气表前阀门至灶前阀门(包括燃气表、管道、管件)部分进行气密性试验及从立管通往用户燃气灶前阀门部分进行带气(天然气)试验,试验结果未发现漏气点;该试验结果作为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的重要依据。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认定的起火原因为:厨房内泄露的天然气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抽油烟机电火花爆炸起火。而依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修、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的规定,可以明确界定,属于被告方面承担的维护、更新的燃气设施未出现任何燃气泄露情况,因此被告对于该次因天然气泄露引发的事故没有任何过错。

二、燃气虽然属于易燃、易爆产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作为家用天然气,只要按照正常方式使用就能够控制和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不具备高度危险性,而且本案中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也非被告在作业过程中引起,因此不应适用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规则原则,而应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处理。另外,根据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认定的事实,许丰驿系跳楼头部先坠地导致死亡,与天然气泄露无直接因果关系。综上,被告不应对本案事故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许吉良与何艳霞系夫妻关系,其子许丰驿在2009年5月1日因天然气泄露发生的爆炸事故中死亡,原告程茜系许丰驿之妻,原告许涵锐系许丰驿之女。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与居住于徐州市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的许丰驿(包括原告)之间存在燃气供应合同关系。

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原对徐州市居民供应人工煤气。2008年7月20日,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派员对徐州市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的室内用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胶管老化、非专用或标准管,胶管无管束等安全隐患,随即向许丰驿发放了《客户室内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该通知单标明了上述隐患及隐患等级,并建议在2008年8月20日前以更换胶管或改造为镀锌钢管、增装管束的方式进行整改。许丰驿在该通知单上签字。同日,被告向许丰驿发放了《客户安全用气知识手册》,其中介绍了燃气的种类和基本特性、安全使用燃气常识、处理燃气泄露等基本常识;承诺定期免费安全检查,为客户消除家中燃气管道、燃气具、燃气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摘登了《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燃气经营企业个用户各自负责维修和更换的燃气设施的范围。其后许丰驿及其家人未对隐患部位进行整改或更换。

2008年10月,被告对徐州市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在内的片区实施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工作。2008年10月11日,被告委托镇江市京口区鹏城家用电器服务中心派员对原告家中的灶具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原告许吉良在天然气置换工作单(灶具)上签字。

2009年5月1日14时许,徐州市泉山区铜东街23号楼3单元501室发生天然气泄露,与开启抽油烟机所产生的电火花与空气中形成天然气混合气体相遇,导致爆炸起火。14时56分,徐州市119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电话报警,徐州消防支队侯山沃中队派3辆消防车、16名消防官兵前往扑救,15时20分,火灾被彻底扑灭。发生爆炸时在房间的许丰驿在消防官兵赶到前跳楼身亡。经现场勘验,室内门窗、玻璃被大部分被炸毁,卧室被褥、床、电视机、电脑、空调等物品烧毁,其他房间顶部有烟熏痕迹。

事故发生后,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徐州市燃气管理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分院等单位组织有关的专家对该住房内的燃气表前阀门至灶前阀门(包括燃气表、管道、管件)部分进行气密性试验及从立管通往用户燃气灶前阀门部分进行带气(天然气)试验,试验时有死者家属及港华公司代表等参与,试验结果载入《关于对“5.1”火灾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20号楼3单元501室燃气管道气密性试验报告》,结论为:(试验部分)未发现漏气点。

后原告向被告索赔未果,遂诉讼来院要求被告按各项损失的70%进行赔偿,即428468元。其损失构成为:死亡赔偿金411040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552元×20年)、丧葬费15833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05224元、财产损失30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审理过程中,原告因证据问题放弃了对财产损失的主张。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为:

一、对于本案涉及的天然气爆炸事件被告是否存在过错;

二、本案处理适用过错归责原则还是无过错归责原则;

三、损害结果与被告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四、原告使用天然气是否存在过错;

五、被告是否应当免除商品责任。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一、被告履行法定义务无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保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于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该条确定了经营者的警示义务。这种警示目的在于让不知道存在危险的消费者,告知其危险性,并使消费者认识或知悉商品的危险性,使消费者能够保护自己。天然气作为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在运输、使用过程中都必须注意安全。被告燃气公司作为特许经营的企业,在对用户提供供气服务过程中既要保证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供气,也要对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检查。本案中,被告一方面保障天燃气出口压力符合民用标准,并通过天然气加臭处理,保障使用安全并在燃气泄露时及时引起消费者的警觉,另一方面于2008年7月20日派员对原告室内用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住户存在胶管老化、胶管无管束等安全隐患,并以书面形式向居住于该房屋中的许丰驿发放了《客户室内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用户对此进行整改;同时向许丰驿发放的还有《安全使用燃气知识手册》,介绍了燃气的种类和基本特性、安全使用燃气常识、处理燃气泄露等基本常识和注意事项等,故被告履行了法定警示义务,被告并无过错。

二、关于本案的归责原则。消保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其价值主要在于促使经营者或制造者提升商品或服务的安全,减少消费者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瑕疵商品或服务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该条款一方面确定了经营者的安全义务,促使经营者或制造者提升商品或服务的安全性;另一方面确立了损害赔偿的无过错原则,全面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本案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供用天然气的消费关系,故原告主张本案的归责原则应当采取无过错原则成立。

三、损害结果与被告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本案系因天然气泄露后,在空气中的形成混合型气体遇抽油烟机开启时产生的电火花而发生爆炸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害事故,该事实已为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所确认,原、被告双方对该认定书的内容均无异议。而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的燃气计量表和表前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修、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因此天然气泄露点为认定被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连接点。根据由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徐州市燃气管理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分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出具的《关于对“5.1”火灾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20号楼3单元501室燃气管道气密性试验报告》,发生爆炸事故的房屋内的燃气表前阀门至灶前阀门(包括燃气表、管道、管件)及从立管通往用户燃气灶前阀门部分未发现漏气点,该试验报告的结论排除了天然气的泄露点在被告负责维护、更新的设施范围内。上述《关于对“5.1”火灾徐州市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20号楼3单元501室燃气管道气密性试验报告》在试验过程中有死者家属及港华公司代表等参与,双方对于报告结论均无异议,应当予以确认。故应认定损害结果与被告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

四、原告不当使用天然气导致损害结果发生。虽然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没有明确天然气泄露的具体位置,但泄露点当属用户负责维护、更新的范围内应是不争的事实。在本案审理中,原告没有提交其已按被告的整改通知更换了胶管以及加装管束的证据,结合煤气泄露点的认定,可以认为用户对安全隐患的漠视导致了人亡财损事故的发生。根据徐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徐公消认字(2009)第0001号火灾认定书对火灾原因的认定,本次爆炸的原因是开启抽油烟机时产生的电火花与天然气泄露遇在空气中的形成混合型气体相遇而产生,可以说明:

一、当时天然气灶具没有使用,否则泄露的煤气会与灶头的火焰一起燃烧;

二、房屋内的人在没有使用灶具的情况下开启了抽油烟机。没有使用灶具而开启抽油烟机应当是为了排除室内的异味,因此可以判定当时在房屋内的人(许丰驿)应当是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天然气中的臭味。原告在发现燃气泄露后没有按被告在《安全使用燃气知识手册》所提示的方法进行处理,而是开启抽油烟机排除异味,原告不适当使用天然气的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

五、消费者不当使用,导致被告免除商品责任。被告作为经营者在本案中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并不等于承担绝对责任,也不等于将经营者视同为保险人的角色,如按照一般正常的方式或商品的原定用途使用商品,即不致发生损害时,那么即可认定该商品并无瑕疵存在。而按照经营者提示的商品使用方法使用商品是消费者应尽的义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1款规定,损害的发生,如是因消费者对于商品的不正常或不适当使用所致,经营者无须负赔偿责任,故被告燃气公司不应当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在被告对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后没有及时更换老化的胶管及加装管束,其对天然气泄露产生后不适当排除行为导致爆炸事故,鲁莽采取不保护自身利益的措施排除危险,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0年6月21日作出(2010)泉民初字第0616号民事判决:

驳回原告许吉良、何艳霞、程茜、许涵锐要求被告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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