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管辖(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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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合同管辖(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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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一

委托人:xxx(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xxx(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邮编:210002 电话:025-58785588 传真:025-58785581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帐号:125904701610301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龙蟠中路支行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双方没有约定收费条款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收费金额的,律师费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违反律师费支付条款的,经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律师费的%。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

xxx年xxx月xxx日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二

本合同的签署双方为:

(以下简称“客户”)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新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提供信用调查和逾期账款管理服务的法律机构,客户在其逾期账款风险管理和回收过程中需要xx的服务,双方经过协商,对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本合同所指的逾期账款管理服务是指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并作为客户的代表,对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及相关债务人进行调查和分析,并与债务人进行交涉,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和合法的方法说服和要求债务人将逾期账款直接支付给客户的整个过程。

客户在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逾期账款管理时应填写“案件订单—委托书”并提供关于该逾期账款(以下简称“案件”)的必要资料(包括发票、订货单、合同及其他可获得文件副本)给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应该在收到客户填写的“案件订单—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对案件受理与否作出结论并同客户发出书面案件受理通知或案件不受理通知。

xx应及时向客户提供有关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并每月向客户提交一份正式进展报告,直至案件根据本合同第8条的规定被关闭。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xx在每个案件上的案件服务期为6个月,但双方经过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贡意缩短或延长具体案件的案件服务期。

案件理后和在服务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客户不得同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催收。而且,在案件委托后,无论客户自己或其他 委托的第三方是否介入案件的处理对于债务人偿还宾欠款,客户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向xx支付佣金。

律师事务所对案件的处理应以债务人全额给客户欠款为基本目标,对于债务人同意在3个月内全额给付欠款的付款计划,xx有顷代表客户直接予以接受。

对于债务人提出的与前款目标相悖的任何付款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部分偿还、退货或部分退货、以其他物品抵偿等,律师事务所应事先得到客户的书面同意才能予以接受。客户应在收到这种付款计划后1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若客户同意债务人以退还原有交易货物抵偿欠款,客户和xx同意以货物原账面金额的60%作为回收货物的金额并以收为回款基础按照附件规定的佣金比例计算佣金。

若客户同意债务人以其他物品抵会欠款,xx将对折抵物品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面告知客户,客户应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决。客户需要以约定的抵货价值作为回款基础按照附件规定的佣金比例计算佣金。若双方对抵货的价值存在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有关评估费用从评估后的回收货物金额中扣除)。

客户应按照本俣同附件元宝的收费标准向xx支付案件调查咨询费,作为xx调查债务人和进行收账过程的基本费用。

除前款规定的基本费用外,对于在案件服务期内债务人给付给客户的欠款 ,客户应在收到债务人和每次付款后10日内按照附件规定的佣金比例向xx支付佣金。。

xx在受理客户委托后,在催收过程中发现,客户委托的具体案件的委托标的金额中出现10%以上(含10%)比例的账款存在下述情况:(1)未实际发生;(2)债务人已经支付;(3)客户与债务人之间需要往来抵消和冲销账款。对于该部分款项经客户核对后,客户同意支付该部分账款金额的5%作为核实账款的服务佣金给xx。

若客户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xx支付相当于应付佣金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

案件在下列情况下得以关闭:

1、案件服务期届满;

2、债务人支付 了全部债务;

3、客户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前终止委托并取得律师事务所的书面同意;

4、律师事务所认为进一步催收不会产生实质效果决定提前关闭案件。

律师事务所应采取一切合法和必要的方式督促债务人偿还账款。但尽管如此,客户同意,由于逾期账款本身性质及其他客驳原因,xx的介入不必然导致债务人偿还室迩人远欠款的结果。客户所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

本俣同受中华人民工作国的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先例或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之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项权利。本 合同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无效。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经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合同得以终止,但本合同终止时正在处理过程的案件履行应继续受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束。

客户:

地址:

授权代表:

地址:

授权代表:

日期:

签约地点: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三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________%;。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如下帐号: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

(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当在中国律师反盗版网()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维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四

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

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3、乙方的保密义务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务实施过程中及完毕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触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专有性质的资讯,并将维护其保密性。

4、甲方的责任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如实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5、付费方式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款项支付后不予退回。

6、合同的解除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况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当理由包括:甲方的违约或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工作无法开展。任何一方拟依据本款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当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

9、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五

受托方与委托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由委托方二次授权给受托方,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受托方的义务:受托方与委托方密切合作,必须提供医院收购方之商业信息,并督促此次收购案顺利成交。

第三条此次医院收购案其中居间费用由卖方支付。成交后佣金统一由央正仲先生帐上转出,以此次医院出让成交所产生之净佣金总额之持分并计一次为限。

第四条w0002号授权委托书仅代表本次云南省曲靖市医院并购交易,不能涉及其它再次产生的医院并购。

第五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受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1、乙方委派与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8、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

种情况、文件、资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 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者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时元人民币标准结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七

一、1、访等方式。

2、代签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社区纠纷调解。

3、受聘担任驻社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居民的法律顾问。

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费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参与信访;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宣传法律等。

二、工作方式。

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以甲方为单位,以乙方为依托,具体工作方式:

1、向社区居民公布甲方。

2、甲方指派律师,每周到社区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统一安排律师代理各类案件。

3、乙方协助甲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给街道社区企业和居民。

4、甲方为乙方司法台账记录提供服务。

5、联系方式:甲方以电话、传真、寻呼和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保证乙方能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三、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社区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来信咨询、预约来本合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司法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八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xx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xx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xx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九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该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并配之以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约定:受聘律师须为甲方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1.根据项目开发进展,完善甲方参与的三方合资合同、章程;。

2.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前期动迁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4.代表甲方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达到可正式签约条件;。

5.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7.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分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8.督促、检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约资料的积累、保管工作;。

11.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2.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部分或全部楼宇出售、出租(境内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2)协助甲方办理楼宇外销批准手续;。

(4)协助甲方办理境内外购房银行按揭手续,起草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

(5)代理甲方向购房业主出具工程进度、质量等符合预收楼款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6)如甲方需要,代为监管预售楼宇价款,使购房业主增强信心,减少风险;。

(7)如甲方需要,代办购房业主的楼宇预、销售公证;。

(8)如甲方需要,代理购房业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9)协助甲方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1.双方商定,甲方对上述律师服务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律师服务报酬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期限为:

(1)第一次:本合同签约后10天内,支付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4)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天内,支付剩余的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上述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构成的各法律关系如遇有争议并引起纠纷,乙方须代理甲方全权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乙方及受聘律师可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项目及有关要求,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服务质量,确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律师服务收费的10倍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具体赔偿办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师承办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过错责任有限赔偿试行办法》执行。该试行办法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须按期支付律师报酬,如支付逾期,以应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应按规定提供各种有关书面材料,如实向律师阐明情况,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虚假不实或有重大错误,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十、甲方承诺如乙方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中认真负责、确保服务质量,甲方在本合同确定的报酬外,另给以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奖励。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务时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十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3.1。

3.2。

3.3。

……。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十一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的.任务是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关生产、生活、劳动、后勤服务以及其它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2、应甲方的要求,审查或修改法律事务文书或其它法律事宜文件。

3、参与甲方涉外的或重大的合同谈判。

4、甲方对外发生纠纷或诉讼时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活动。

第四条: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单位办公。

第五条:乙方就甲方提出的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等事项或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不予支持。

第六条:甲方遇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并派其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工作。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为20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八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年费用为人民币壹万元,每月以工资的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自缴)。

第九条:协议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十二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项目层(即“”)商品房预售、销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的服务范围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提供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应甲方要求,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4、应甲方要求,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6、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____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十三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

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 整,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币 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币 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xxx、律师xxx……,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xxx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1、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供双方签字盖章使用。)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十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因事宜,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从事以下事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律师做出的风险提示和法律意见,进行独立地判断及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联系和送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邮寄地址、联系电话不真实、填写错误或者未及时通知,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调查费、翻译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的过错提出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按合同约定将代理费款项支付给乙方时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另行协议。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___年_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十五

一、乙方委派律师 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管辖篇十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

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整,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币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币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xxx、律师xxx……,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xxx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1、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供双方签字盖章使用。)。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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