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模板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19:08:16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模板16篇)
时间:2023-11-13 19:08:16     小编:MJ笔神

制订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全面了解问题的背景和要求。实施方案的前提是充分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背景。这些总结范文提供了多个角度和层面的方案思考,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考虑问题。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一

**年度,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怀化市食安委的精心指导下,着力从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宣传发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中心工作等方面出发,抓重点、解难点、创亮点,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监管,全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整章建制,落实责任。

**市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年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坚决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并对农产品和粮食质量安全也提出了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共四次,研究了食品药品工商质量、农业、畜牧水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把食品安全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监管,确保全市人民食品安全。市政府还与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与责任,并将食品、农产品、粮食安全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共计20分。

10月19日印发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洪政办发[**]16号),制定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沟通机制》等规章制度,各成员单位也制定了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制度50余个,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社会共治。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通过宣传车、新闻网络媒体、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了“3.15”、食品安全宣传周、“一法一条例”宣贯、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日等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面对面的向群众宣传假劣食品识别、安全饮食常识以及相关的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成绩。全年共举办现场咨询、政策解答宣传活动10场次,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点20个,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宣传人员3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30块,横幅56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00余人,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以及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群众形成科学合理饮食习惯。在**市电视台播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15条,在各类网站发表相关新闻信息百余篇。并通过有关单位短信宣传平台,向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发送食品安全短信万余条,更好地发挥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营造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经费保障,深化抽检,技术保障。

每年**市财政对于食品安全及监督抽检都给予大力的资金支持,**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30万元,**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94万元,同比增长15%,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了对全市果蔬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和禽畜产品、水产品检疫监测工作,全市共抽检蔬菜水果2680批次,其中蔬菜2409批次,合格率99.92%;水果271批次,合格率100%;共抽血清850份,结果均呈现阴性;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检测结果全部阴性,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抽检水产品2批次,均合格。完成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241批次,录入上报241批次,平均每月抽检20批次,合格率100%,预包装食品监督抽检41批次,合格率100%,抽检结果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及时、完整上报及调查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共333条,完成了40份大米、20份新鲜蔬菜、20份自制凉菜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四、农田餐桌,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1、全面抓好农产品、畜禽水产品源头监管。市农业局健全了四级监管体系,20个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村级聘请了监督员316名,组里聘请了协管员3087名,进一步健全了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实现“五个规范化”。并不断加强从农资打假执法、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程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种子违法案件4起,农药违法案件4起,对10个复混肥产品抽样送检,查处不合格肥料案1起。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重点排查有无违规经营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违禁物质,有无违规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添加违禁物质和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共计建设种植业标准化园区54.6万亩,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416.22万头(羽),创建了1个国家级蔬菜标准化核心园、3个省级特色园、多个怀化市级标准化核心园。全力进行“三品一标”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目前获得认证的“三品一标”产品共有16个(2个绿色食品、3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个无公害农产品)。

市畜牧水产局多措并举,狠抓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春、秋防免疫,全年共抽血清850份,分别送怀化市局及省局监测,结果均呈现阴性。开展了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检查兽药经营户25家,饲料经销店82家,要求限期整改2家。严格执行兽药gsp标准论证,全市通过兽药gsp认证12户,对达不到gsp要求的企业要求整改。实施好兽用抗菌药物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全市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44户的用药及饲料、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及饲料进购及使用台帐,严格执行休药期。开展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鱼苗鱼种检疫工作,严查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渔药违法行为,对全市从事水产养殖场(户)进行清理,发放水产养殖证77本。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1-11月份共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加强养殖流通环节监管,1-11月份我市黔城定点屠宰场、安江定点屠宰场共检疫生猪28733头,检出染疫生猪7头共1583斤,割除“三腺”和病害产品2857公斤,全部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屠宰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100%,为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

2、不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市食药工商质监局认真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小作坊的摸底建档,完善健全20家单位档案,积极协助7家生产企业申报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换证7家。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产品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人员健康管理、培训以及风险信息收集等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执法车辆102台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办结食品生产环节案件8起,同时,与全部20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签订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并采用发放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督促小作坊开展基本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定期回访检查等措施,开展了节假日食品安全、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大力加强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管。还积极向企业全面详细地宣贯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得到了企业广泛的认可和支持,我市共有7家企业参与了责任保险。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合并做大做强,全市已有8家米粉米面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采取并股合并的方式,组建2家规模生产企业,均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二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片、村(社区)履行责任、企业单位全面负责、广大群众共同防范”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形成辖区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乡政府、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乡政府成立以乡长刘泽华为组长;副乡长陈刚为副组长;乡安监站范晓丽、毛云、各村安全协管员以及各企业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一)网格划分:

乡政府为大网格,各村为中网格,企事业单位和在建项目等为小网格。

中网格,按照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全乡共划分为7个。

小网格,企事业单位、在建项目为三级网格。

(二)工作职责:

1.大网格负责辖区内安全网格化的组织,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具体落实方案以及协调工作,强化安全网格信息化建设,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组织召开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工作措施;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全乡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重点单位基础数据库,并实施重点监控;按照市安委会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督导各单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安全知识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

2.中网格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由各联系领导和片长负责落实。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小网格的.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负责辖区内所有小网格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个企业一档”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安全管理数据库,并报乡乡安监站统计汇总存档;督促、帮助各小网格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大网格对辖区内的重点安全隐患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网格内企事业单位、在建项目、交通道路、河道等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和在建项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施和器材配置的完好情况,以及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等;全面收集安全隐患信息,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乡安监站;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3.小网格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明确本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小网格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要建立并健全本单位的安全、人员档案等基础情况台帐,对安全工作有计划、安排、总结,健全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台帐,健全宣传、会议、特种设备等档案。

(三)工作措施: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纳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按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实施网格化管理的每一个成员单位与责任人,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沟通。加快乡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信息畅通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及时将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乡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工作。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网格化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区和工作职责。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每年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乡政府要与村、企事业单位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无遗漏。

4.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活动,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企业是主体。要通过网格化管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引导全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整改隐患设备设施、完善安全防护装置、落实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等措施,督促企业变被动为主动,彻底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自律与自我监管。

5.编制《保安乡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乡安全生产办公室编制《保安乡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标明每个企业的位置、性质、面积、监管责任人、存在隐患内容等,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和信息化。

6.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乡安监站负责制定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及考核,建立全乡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数据库,制定各类人员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对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考核验收,对辖区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察。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

各村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网点内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企业安全信息的采集,负责对辖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协助对辖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是一项创新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村、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要有充分的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突出管理重点,确保工作实效。在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中,由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调度,根据各单位的汇报和监督抽查情况,对全乡各部门、各村、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安全管理方法机制进行宣传和弘扬,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进行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书,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建设全国农产品安全区工作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三精农业”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农产品生产及经营行为,增强检测手段和能力,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将各类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控制在97%以上,其中蔬菜及水果、食用菌合格率达到97%以上,畜禽和水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0,水产品孔雀石绿及抗生素等检出率为0,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将禁用、限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作为监管重点,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抓好各项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及农(兽)药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责任追溯等制度,扶持农资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发展,建立农资示范点(窗口),促进农资经营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兽药cmp的'规范经营,建全兽药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公开执法、透明监管,采取明察暗访和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寻找违法案件线索,并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农业执法大队,局属相关单位参加。

(二)加快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新建一批蔬菜、畜禽及水产品生产基地(园区),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围绕“三精”农业,抓好标准化农产品安全区建设,通过示范带动,加快建设全国农产品安全区步伐。2015年全市计划创建10个千亩以上蔬菜标准化园区,10个奶牛标准化养殖场、20个肉牛肉羊标准化示范场;10个水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渔场。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生产,检测设备齐全,规章制度完善,产地、产品全部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

此项工作由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推广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实施。

(三)推进认定认证工作。按照“稳定总量、保证质量、强化监管”的原则,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强“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做好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及监管工作,无公害认证产品到期换证率达到100%;认证产品贴标率达到90%以上;批发市场、超市无假冒的“三品一标”农产品,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0个。其中西夏区、金凤区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各1个;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各2个。加强认证监管,对重点产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坚决查处不合格“三品一标”产品及套用标志标识、冒充品牌产品等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无公害产地年检制度,全面完成已认证产品的到期换证工作;帮助、指导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行业协会等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提高标识加帖率,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展品牌产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信息中心牵头负责。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防范风险。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抽检范围覆盖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零售市场及主要农产品。积极配合做好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认真完成区、市下达的各项农产品质量检测任务。加大对基层农产品检测站点的监督,开展日常巡查、速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督促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完善三级检测网络体系。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基层农产品快速检测点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人员的稳定、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联网。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双认”工作,提高检验检测结果的使用价值。督促其做好自律检测并落实检测记录和结果公示等制度。

此项工作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相关工作实施。

(五)大力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全力推进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抓好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同时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全面开展农残检测工作,超市上架的每个蔬菜品种必须实现批批必检的目标,同时公示检出结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索证入市”情况的督查,督促经营者索要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检证明;大力推行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检测结果公示等制度,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对检查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源头追溯和责任追究;对相关制度执行不规范、不按要求进行自检、委托检测和建立索证票等制度的市场主体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整改甚至停业整顿。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产品生产经营诚信企业,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继续抓好基地产品二维码试点工作,扩大使用范围。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牵头负责。

(六)加强奶站监管和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监督。继续加大对生鲜乳专项整治的力度,重点抓好对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的检查整治,努力规范生鲜乳收购及运输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及收购销售抗生素超标等不合格生鲜乳的违法行为。使生鲜乳收购站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的查出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奶站标准化建设,指导奶站建立和完善检测仪器设备,切实抓好奶站“两证一单、三记录一合同”制度落实,督促企业、奶站、农户之间签订购销合同与质量安全协议;继续推进奶牛“出户入园”,确保生鲜乳监管不留死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强化养殖、屠宰、运输、市场各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力度,对上市交易和进入流通环节的动物产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泔水饲喂畜禽等违法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行为,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上市猪、牛、羊肉及禽类产品安全。

此项工作由农业综合执法支(大)队牵头负责,畜牧推广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相关工作实施。

(七)进一步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确保县以上城市生猪、牛羊和家禽进点屠宰率分别达100%、98%和98%;病害畜禽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立完善对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支持屠宰企业发展“产销一体化”,加强外来肉品的监管,不断推进畜禽屠宰企业落实肉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肉品品质检验及“瘦肉精”检测工作,建立肉品质量全程监控追溯体系;进一步推进畜禽屠宰厂项目和“放心肉”示范店的建设工作。加大对畜禽定点屠宰场改造升级支持力度,全面推进畜禽定点屠宰项目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屠宰及肉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与市场监管、食药、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依法查处畜禽定点屠宰违法案件,重点打击和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的私屠滥宰窝点和注水肉,特别是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不留死角,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运行管理机制。落实人员,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真正发挥乡镇(街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作用。

(二)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农产品质量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实行农产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落实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生产基地(养殖场)进行全面登记,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辖区农户、社员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

(三)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继续深入开展种植业产品、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三品”、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行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针对禁限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和容易出现隐患的蔬菜、水果、肉类等产品,采用关口前移、打防结合、检打联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并查处质量安全问题及产品,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情况予以记录,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吊销许可证照,引导和规范生产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

(四)健全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工作程序,建立反应快速、部门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问题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掌握情况、做出反应、查清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稳妥、高效地处置质量安全事件,保护农业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五)抓好培训宣传。开展对农业部门监管和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法律水平和监管监测能力。组织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银川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及种植养殖标准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对执法人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加强岗前培训和定期强化培训,对农产品监管人员集中培训不少于40个小时。要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等方式,加大力度宣传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取得的成效,促进依法生产经营,引导健康安全消费,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星级评定、协会自治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活动。积极开展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各监管责任单位定期通报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通过考核促进工作。采用平时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兽药市场、生猪养殖户、蔬菜生产基地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生猪养殖户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禁用兽药、是否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

三是开展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养殖场进行抽样检查,增加对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养殖场农兽药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巡查密度和频次,实时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源头农产品安全。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管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以街道、社区、企业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管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金门路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光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办主任贾安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街道办事处为单元建立1个二级网格,以社区为单元建立9个三级网格,以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小区)和商业楼宇为单元,建立基层网格,作为网格化管理终端节点,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把网格化管理科学涵盖到每个点。

四、实施方法。

1.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

6.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1.在本社区按路段为单位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区;。

2.确定每个责任区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全面抓好责任区内的安全工作;。

5.社区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检查,监督指导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五、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街道各分管责任人为责任区和责任科室的安全管理责任人。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社区安全管理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社区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社区要成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条块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行业本区域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和监管。各社区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网格细化到路段、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楼院,建立第四级和第五级网格,并对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每一个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要对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挂牌公示,确定本级网格责任人和上一级网格责任人,与责任区一起在公示牌上注明。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要经常检查责任区内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社区居委会干部、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调度,确保实效。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安监办要对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进度情况每月进行调度,并将调度情况报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各社区安全网格中责任人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将变化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对管区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及网格内人员变动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予以宣传推广,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得力、措施不严格、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在管区内进行批评。对有关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宣传到位,广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培训班、座谈会、黑板报等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隐患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和抗拒执法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和省委、州农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部署和《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黔南州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罗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罗甸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坚持检打联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监督抽查重点是主要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三品”产地、屠宰场(厂)等,抽查环节主要是农产品生产、收贮、运输、屠宰等环节,监督抽查对象以规模生产外销单位为主,监督抽查品种主要是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监督抽查产品以无公害农产品或产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产品为主,计划定性例行检测样品7200个,电子监测1100个,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30个。

根据农产品上市时间适时抽查抽样送到罗甸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的样品须填写《罗甸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统计表》。

(一)种植业无公害产品抽查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以当地主要生产的种类为主,蔬菜主要抽查结球甘蓝、大白菜、花椰菜、菜薹、普通白菜、芹菜、菠菜、豇豆、番茄、茄子、黄瓜、辣椒等;茶叶主要抽查绿茶、红茶;食用菌主要抽查香菇、平菇、金针菇、双孢菇、黑木耳(鲜品)等;水果主要抽查草莓、葡萄、桃、李子、苹果、火龙果、橙、柑橘等。

(二)畜禽产品抽查猪肉、鸭肉、鸡肉、鸡蛋和生鲜乳。鸭肉、鸡肉、鸡蛋主要在无公害畜禽产品(产地)的养殖场抽样,猪肉可在屠宰场(厂)内进行抽样,被抽样单位为生猪货主。

(三)水产品抽查本地养殖场生产的草鱼、鲤鱼、鲢鱼、冷水鱼等。

蔬菜、水果每个样品不少于3000克,茶叶和食用菌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猪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500克,禽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鸡蛋每个样品不少于30枚(从鸡场产蛋架抽样),生鲜乳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ml,水产品(净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每个样品需平均分为3份,一份留被抽样单位,并按要求储存,另外两份送检测机构。

(一)种植业产品。

1、抽样方法。

蔬菜、水果和食用菌抽样按(ny/t789-20xx)规定执行,茶叶抽样按gb/t8302-20xx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的技术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畜禽产品。

1、抽样方法。

抽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规定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监督抽查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三)水产品。

1、抽样方法。

抽样按《水产品抽样方法》(sc/t3016-2004)规定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水产品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监督抽查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一)监督抽查结果确认及复检。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在检测结果确定后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报告发送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抽检结果5日内向我中心书面申请复检并提供自己留存备检样,我中心向检测机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将被抽样单位提供的备复检样送复检机构。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复检分别由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负责。原检测机构收到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单复印件、受检单位复检申请复印件、申请复印件、样品备份样送到县农产品质检中心。水产品、茶叶产品复检由原检测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留样进行复检。

(二)执法查处。

坚持“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打联动”,对于抽查不合格的每一个样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监督抽查结果报送。

中心于每月8号前将上月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质量兴农的重要举措。各村、各企业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督抽查方案,规范抽样、送样,各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检测行为规范,科学、公正检测,完成检测工作任务。监督抽样和例行监测工作列入相关考核,请村各企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一)任务分工。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抽查等,各村、各企业做好配合,并按照任务分解表完成各项工作。

(二)监督抽查、制样、送样。

监督抽样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和相关部门配合,抽样送样时间应与承担检测机构联系,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出示有关文件和执法证,具有执法证的人员不得少于2名,规范填写抽样单和封签。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制备和封存样品,现场制备的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用于检验检测、一份用于检验检测备用、一份留存被抽样单位备复检。县级监督抽样单和封签盖监管站和被抽样单位签字、盖章、捺印,后按规定保存送到县质检中心检测。

(三)检打联动。

监督抽查过程中,凡经确认为不合格产品的,由农业执法大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

在监督抽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与农业服务中心联系。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和例行监测工作。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七

为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网格化监管、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健全网格化管理,实现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监管网格,以各村(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各镇(街)所辖区域为独立的二级网格;县管辖范围为三级网格,每一级网格根据划分情况形成本辖区的网格化管理图,所有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并明确监管职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

(二)压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完善监管名录,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年度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部门监管责任,根据"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加强责任意识,落实责任机制,健全监管名录,加强过程监管。三是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压实农产品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法查处。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20xx年印发的《凤冈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13个重点品种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的主体,要强化生产过程监管,规范农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指导做好生产档案记录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对监管对象的年度巡查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达100%。镇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有效惩治和震慑不法分子。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八

我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277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98家,食品经营单位17249家,餐饮服务单位9267家,“三小”食品经营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7767家。,实现产值331.7亿元(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占全市生产总值40%。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四有两责”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食品安全“三项创建”工作规划(-)》,市食药监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和食安办联合转发《陕西省食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市、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近五年来,全市未发生三级及其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职责明晰,成效明显。

一是优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原市质检、工商、食药监局分别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归市食药监局承担,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设立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法规科,强化食用农产品种养殖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进除汉台区、经济开发区外十个县食药监督机构改革,将县级工商、质检、盐务和食药监局四局合并,成立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加挂食药监管局牌子。推进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食药监所)机构建设,积极创建镇、街道办食品安全监管示范所。落实了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保证各区域、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去年,全市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模式,开展了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校园食品安全等大规模检查,发现、移送食品安全案件线索54起。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检测经费995.1万元,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7777批次,检查出不合格食品461批次,问题发现率5.8%。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结合“四城联创”,强化“三小”综合整治,有效打击了食品“黑作坊”、“黑窝点”。以来,共查处毒豆芽、毒蜂蜜、毒馒头、毒粉条、假牛肉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349件,大案要案302件,移送司法机关136件。

四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防范问题食品能力。成立市级食品信息投诉举报中心,构建了覆盖市、县区、镇村(社区)的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初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以旧充新家电、非法翻新废旧家电以及违法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二要以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三要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与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履行食品市场巡查和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

各科室队所要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彻底掌握,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的内容要求融会贯通到我们的执法实践中,做到上墙、入脑、见行,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能力水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基层的要求,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监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要深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的宣传培训,采取灵活便捷的形式,突出宣传培训重点,注重实际效果,提高经营者自律和管理水平。

2、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依法规范证照核发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对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切实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必须先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准许生产证》,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办理《食品准许生产证》,生产加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后,持备案资料方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食品摊贩必须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城管部门核发的《占道经营许可证明》,且具备《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还应当依法取得清真食品准许经营证和清真标牌。

3、严格食品市场巡查,依法规范食品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办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实“六查六看”工作制度。工商所要突出巡查检查重点,提高巡查检查效能,着力解决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把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并把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信用分类管理体系,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创新。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步伐,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标准和评定管理规定,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三是要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立足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有计划的组织分批抽样送检,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退市下架,依法立案处。

5、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经销户建立并执行“三合一”台账制度,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解决“诚信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食品信息及时全部录入系统,对未及时录入的经营者,加强督促和检查,拒不改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使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查询、追溯等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水平。

7、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过期、霉变等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和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打击一批,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加大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以及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区局《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的规定,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共享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和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具体抓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工作要求,把监管任务明确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消保科要进一步加强对工商所的业务指导,既要负起牵头职责,又要加强内部统筹协调,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业务问题。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

年上半年,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切实发挥职责,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实现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稳健发展。

1-5月,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789.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37.8亿元,增长8.1%,同比回落8.4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省第六位。

一是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年省下达我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计研发机构比例为6%。按20xx年报省的数据统计,目前规模以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为4.54%,预计今年可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1-5月,全市完成工业投资134.01亿元,同比增长37.4%,投资额完成省下达目标的23.93%。其中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21.23亿元,同比增长105.7%,技改投资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的29.9%。1-5月,我市开展技改的规模以上企业数为94家,其中开展技改的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以上企业数为72家(各区、县级市具体数据见附表),开展技改的规模以上企业家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5.45%,其中开展技改的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以上企业家数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0%。三是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年省下达我市“机器换人”的指标为2家,目前我市已有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工作,但未完成。今年内我市能确保完成两家“机器换人”目标任务。四是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今年1-6月我市共完成电机能效提升总功率81753.33千瓦,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目前,我市电白区、xx市2个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实施项目的申报已上报省经信委。五是园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今年1-5月份,我市4个省级园区累计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32.599亿元,完成全年目标(92亿元)的35.43%;规上工业增加值32.04亿元,增长16.7%,占全市比重为13.48%;工业税收(全口径)19304万元,增长18.22%。

回顾年上半年,主要是着力抓好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企业服务,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一是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落实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年扶持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年上半年我市获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合计1505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二是推进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市委办下发了《xx市机关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实施方案》(茂办字〔〕20号),方案要求领导干部每人挂钩服务1家企业,开展以调研活动、宣传落实政策、收集解决问题、加强安全管理、推进党建工作“五项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党员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发展活动。挂钩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到挂钩企业服务1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实行“一卡一表”登记制度,建立台账,限时办结,规范工作流程。4月16日组织挂钩服务116家企业负责人,召开xx市机关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工作会议;向市委汇报我市8家骨干企业关于当前存在困难和问题,由市委办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加快解决影响企业项目推进和生产经营的10个问题。定期收集挂钩领导干部到企业服务及企业反映问题情况上报市委办。加强企业培训,5月14日,与市委党校联合主办了xx市第一期全市骨干企业负责人专题培训班,李红军市长作专题辅导报告。通过此次培训,为骨干企业搭建了交流、合作平台,对全市的经济形势有了深入了解,对企业创新发展有了更深刻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发展信心,为茂名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三是完善xx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省中小企业局支持,获得省专项扶持资金280万元,有力支持和促进了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完善平台的服务功能,截至6月20日,平台已有注册会员企业782家,合作服务机构201家;中小企业数据库已聚集各类型企业16322家。开展了4场专场服务活动。

(二)狠抓技改降耗,增强工业发展后劲。一是分解目标,落实责任,跟踪落实。根据省下达的技改指标科学地进行分解,拟出分解方案。将工业投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和开展技术改造企业数等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级市(区)政府,将新一轮技改目标纳入我市科学发展观的考核体系。二是全面铺开项目摸底及入库工作。编制《xx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完善年市级技改(创新)重点项目储备库。5月初,已公布了市级技改(创新)重点项目储备库,项目库储备重点项目个数为92个,总投资额合计81.89亿元。三是开展新一轮技改政策宣传活动。制定了《xx市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政策宣讲活动工作方案》,市经信局班子成员分别挂点到各区、县级市进行政策宣讲和督促检查各地技改项目实施,并要求各地经信部门,按照县、区、镇和片区的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若干场宣讲会。四是积极组织企业项目申报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广东省经信委、财政厅下达的技改类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共有4批,拟安排xx市专项资金额度共计7650万元。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有关资金。五是加强节能降耗。制定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加强节能降耗预警制度,今年一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5.5%,比年度节能目标3.79%多下降了1.71个百分点,节能降耗形势好于预期。加大力度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完成电机能效提升总功率81753.33千瓦。

(三)狠抓园区建设,推动工业园区稳步发展。一是推动省级产业园和产业集聚区申报认定工作。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成为我市第四个晋升“省级队”的产业园区。目前,滨海新区、xx区、xx市正按照省经信委等8部门最新出台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园区有关申报资料。加快产业集聚区步伐,及时部署,稳步推进。出台了《关于推进各地申报省产业园和依托园区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茂产转办函[]005号),解读省相关文件精神,针对各地自身条件,进行分类指导。目前,高新区关于依托茂名园发展产业集聚区有关申报资料正式报市政府,市政府已出具意见,现会市有关部门报省相关部门收集意见。二是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搭建招商网络平台。借xx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平台)成立之际,加强沟通合作,开展产业园区招商,目前,已在该网站开设产业园区招商专栏,全面宣传推介我市产业园区发展现状及重点招商项目。积极开展招商活动。xx市汇金农业实业有限公司获得天津电交所授牌“桂圆交易交收中心”,并于4月20日正式挂牌上线交易。三是加快项目落地投产。高新区新建20万吨/年环氧乙烷项目已获得中石化总部批复,预计年底建成投产。项目的建成投产将为园区提供丰富的环氧乙烷资源,可进一步确立园区为全国最大环氧乙烷产业基地的地位。四是落实园区扶持政策。协调完善园区股权投资方案。出台实施细则,就园区资金项目申报的内容、程序、所需资料等予以明确。配合落实园区专项用地指标,确保园区项目用地保障。五是协调理顺园区管理机制。推进电白园、信宜园、高州园投资开发公司建设。同时,各地政府还进一步加大园区管理权限,部分授予了园区县一级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能,确保了园区事务的高效运作。

(四)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及农村信息化工作。电商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全市已有24个试点村级综合服务站建成并正常运营。二是电商供应链平台建设顺利。开展“荔枝网上行”活动,我省第一家地级市馆淘宝特色中国茂名馆正式开馆,供应链平台同步宣布成立,相关线上功能正在开发完善过程中。市县两级电商物流园建设加快。三是信息通信网络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至年5月,全市1902个行政村全部开通了宽带通信网络。四是信息产业发展加快。积极谋划露天矿100mw光伏发电项目和“良光谷”太阳能发电与现代农业开发项目。推进oled稀土有机发光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和信宜稀土深加工基地项目建设。

(一)园区经济增长压力大。我市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1-5月部分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不够理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较慢,距目标任务相差较远。园区招商引资方式方法过于传统和单一,影响了招商引资的效果和质量。园区征地难度大,影响项目推进;资金压力大,导致项目建设迟缓。

(二)企业经营困难。企业普遍存在人工、土地、房租、物流等生产成本上升,市场需求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仍然较重,近年来虽然出台了多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但政策门槛还比较高,受惠面还比较窄。

(三)节能形势依然严峻。今年二季度以后,随着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和茂石化公司煤制氢装置生产恢复正常以及我市部分新项目陆续投产必将拉高全市能源消费,对我市节能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一)加快推进园区建设的力度。一是抓好园区扩能增效。要按照省和市促进园区扩能增效工作实施意见,着力抓好省级园区扩园、集聚认定和非省级园区报批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园区土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融资等工作。二是加强督促,确保年度考核任务的完成。督促各园区,特别各省产业园要切实对照上半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省下达目标任务,制定下步目标及工作推进计划。要高度重视园区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上报数据的不重不漏。三是完善园区管理运营机制。借省产业集聚发展之势,借包茂高速过境通车之势,整合园区资源,扩展发展空间,加快扩容步伐。落实好省、市园区扩能增效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协调联席会、管理机构和组建投资开发公司,完善园区管理运营机制。特别督促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应尽快完善园区管理办。四是抓好园区招商引资发展。借省经贸活动开展的平台和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并建立招商信息共享机制,捕捉更多项目信息,提升招商实效。

(二)加大技改降耗力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初召开的全市技术改造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三年攻坚行动,按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市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充分利用政策及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拉动技改投资。继续做好政策宣讲,把有关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政策传达到企业掌舵人,将省市有关资金申报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的每家规上企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争取拉动更大的工业技改投资。三是树立典型,营造气氛。各行政区域选取5家技术改造手续完善,项目建设进度快,投资效果好的项目,推广经验,要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多正面报道技改的成效,把有关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政策传达到企业法人,提高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自觉性。市将组织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加温鼓劲,推动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开展。四是抓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实行领导挂点重点技改项目措施,突出抓好若干个有影响力的重点工业技改项目,督促各区(县级市)经信部门要建立项目库,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着力协调解决项目用地、资金、用工、用电等方面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五是加强每月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情况通报。与统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体系,掌握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情况,做好每月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的通报工作。六是强化节能降耗。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全力推进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年要完成14万千瓦电机能效提升目标任务。大力推进结构节能,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务实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三)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着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及企业将服务及时延伸到试点综合服务站,大胆创新、努力探索,使服务下沉到基层,更加方便群众。协调推进我市阿里巴巴农村淘宝试点工作。加快电商物流园和电商供应链平台建设。二是积极推进“两化”融合、“互联网+”和“智慧城市”工作,加大督办力度,落实《xx市年“两化”融合工作方案》的各项工作。三是继续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宽带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城市通信网络管道的共建共享工作,利用宽带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整合资源将宽带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到农村,完成光纤进村信息入户工作;抓好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点及农村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推进农村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各级涉农部门信息的整合和互联互通。四是抓好大数据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数据采集和分析利用工作,确保省下达的任务按时完成;积极推进市级电子政务云中心建设,完善市级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为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的信息共享与交换、市“两建”信息公共平台提供有力支撑。五是加快信息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露天矿100mw光伏发电项目和“良光谷”太阳能发电与现代农业开发项目开工建设,力争二个光伏发电项目下半年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并开工建设;加快推进oled稀土有机发光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力争下半年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启动项目立项工作。

(四)抓好服务企业工作。加大对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严格落实机关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建设领导挂钩服务企业信息系统。完善xx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企业家素质培训工作,举办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班,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博会”,加强中小企业的国际、国内经贸合作。进一步推进融资服务工作,建设融资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在10月前完成“xx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不足的问题。推进风险补偿基金的建立,指导高新区做好“助保贷”的推进工作,积极争取xx市政府设立“xx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加强民营骨干企业培育工作,着力推进小微型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工作,落实培育民营骨干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信宜民爆仓库搬迁工作,加强仓库检查,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个别仓库存在的突出问题,反复检查并跟踪隐患整改。争取完成全部民爆仓库现场监控视频信号接入“平安茂名”平台。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突出头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三、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二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大安全风险排查和治理,更加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通过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对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等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开展情况;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台账档案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及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暨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的召开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时段及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应急队伍建设、装备储备等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工作落实情况;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落实情况。

(二)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企业资质情况(包括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性);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情况(包括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年度控制指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落实情况(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其他分管领导的职责落实情况,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责任制签订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落实情况;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监管情况;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提取及使用情况;企业所属设施设备的投入、维护、检测及运行监控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包括按时召开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工作会议,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安全例会学习,重要时段的安全宣传);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台帐、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台帐等);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各类预案的制定、演练、救援装备及队伍建设等);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落实情况;“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各类档案、台帐的建设情况;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三

烟花爆竹传统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为了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xx〕184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春节期间安全经营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本着“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及批发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坚决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单位及零售经营网点,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经营安全。

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时间为20xx年2月3日至2月26日,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日期为准。

市应急管理局在春节销售期起始的30个工作日前,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布点规划及数量。经营者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销售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春节期间,城区零售点应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起始日前2日内组织搭建临时销售棚,有效期开始前1日内进行摆货,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日内将剩余烟花爆竹返回批发库代保管,并拆除临时销售棚。

1、零售经营场所要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全市临时零售经营场所实行棚式销售管理,市区销售棚的样式(见附件3)由市局统一规定,并统一编号。销售棚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长度不得超过6米,货物高度不得超过2米(含货架高度),存货不得超过100箱,总药量不得超过100千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周边80米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夜间不得将剩余货物转移至民房或居民区内。

3、按照《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的要求,将零售点的存放类别、数量和经营场所详细地址,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进行标明,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严禁设立中转库,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超市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4、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要签署《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安全承诺书》(参见附件2)。批发企业要向属地应急管理局提交《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承诺书》(参见附件1)。

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含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季节性零售点和零售店)布点规划。不再新增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春节期间季节性临时点数量要在20xx年的基础上减少10%。各乡(镇)街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布点规划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根据《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集中组织季节性零售点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合格证由市统一编号、统一样式,上岗后挂在胸前便于检查。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未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条件审核不得通过。

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多发期。要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殊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手段,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安全燃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防止因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事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行为。

结合实际,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加强联合执法,将常态检查、专项检查与暗访检查有机结合,同时要重点检查闲置的厂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四)加强值班,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针对烟花爆竹企业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批发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xxx《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的意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扎实开展以“平安交通、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大队实际,特定如下工作计划:

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各中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安全教育建设是预防事故的基础性工程,我大队为了给职工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思想,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大队将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利用学习日以各种案件和事故为教材,认真吸取全国交通系统特大案件的沉痛教训。有针对性地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应知、应会、应做”和“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训练,不断提高全队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落实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交纳保证金,加强责任监管力度。加强路面施工现场的巡查,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凡发现隐患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现场停工整改。

(八)、加强路政大队巡查车辆的安全检查,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确保车辆技术状态的良好。

(九)、做好各重大节假日和我县重要活动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大队安全生产小组经常开展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一是检查治超执法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尽可能避免激化矛盾,防止路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受到伤害;二是检查路政巡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证路政巡查车完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检查大队日常工作生活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防止发生其它安全事故;四是要检查办公区和各治超站的防火、防水、防震、防电、防食物中毒、防盗、防病等工作,安全事故发生;五是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五

20xx年,我县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着力促进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安全发展。

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推进各经营单位加大对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组织开展夏季高温时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检查,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储存库房重点安全设施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2、发挥好乡镇安监所的监管作用。指导乡镇安监所按照市局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检查表》,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实现零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3、批发企业启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

4、强化合作意识。加强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力度。

5、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力争查处一批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安全监管的震慑作用。

6、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及告知书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7、继续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标准规范,继续进行安全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8、督促并指导批发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评审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批发企业规范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将流向信息化管理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企业和产品,采取“封存、退回”等措施,确保流向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10、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稳步运行,在现有2家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3级到标的基础上,要求企业不自我降低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运行,实现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11、进一步规范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安监〔20xx〕30号),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规范进货渠道和产品储存。

12、严格烟花爆竹产品市场准入。配合市局做好对拟进入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生产企业资质组织审查认定,督促批发企业严格按照市局公布的20xx年入连销售的烟花爆竹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实施采购,不得私自购买公示名单以外的烟花爆竹产品。

13、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买卖合同的检查,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工商总局、公安部制定的买卖合同式样(gf-20xx-0115),如实全面详细规范填写合同中各项内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供货单位必须是市安监局确定的本年度定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禁止假冒企业产品进入我县市场。

14、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

15、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关。一是严格按照核准的零售网点布点规划做好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换证工作,不符合布点规划的,一律不予审核发证;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零售经营安全条件;三是严格许可证审批程序,严把培训关、时效关、安全条件关、审查关,加大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零售单位的取缔、淘汰力度。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六

1、充分调动以社区综合党组织为核心,整合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共同做好社区工作。

2、构建社区服务全面化。深入开展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社区贫困户、优抚对象和其他社会困难群体的社会求助和社会福利服务;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3、深化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队伍。加强社区服务业务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素质,充分利用党群志愿者、义工、社工等团体开展社区服务,开展优质服务进万家活动和帮助弱势群体“一帮一”活动。

4、继续推进“社区党群资讯”平台,密切联系党员群众。继续发布居民关心、感兴趣的热点信息、社区最新动态,让居民实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及时发布身边的好人好事,引领社会正能量,及时发布社区安全、计生、民政、公益服务、社区资讯、社区活动等各类信息,扩大本辖区资讯平台的覆盖面,多方位的争取居民参与到信息平台。

1、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卫生的整治,进一步积极改善基础设施。

2、继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地面管网整治及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为居民群众创造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大力整治环境,创建干净、整洁、优美的文明社区。

三、做好社区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1、继续以港鹏新村兼职消防队建设为契机,定期组织消防队伍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以社区治保会建设为主线,充分发动群众,整合资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3、密切关注社区居民群众,注重辖区居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群众的疾苦和思想动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4、做好本辖区内的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四、积极开展社区文化、体育活动。

1、积极开展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场地开展社区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2、以社区文化教育场所为依托,积极开展社区学习氛围,同时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丰富多彩、文明健康的学习教育活动。

五、努力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

20--年,社区将继续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宗旨,进一步深入推进社区体制改革,切实做好如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网格化管理工作:

1、继续加强网格化管理,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2、重点抓好各项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3、以量化考评为依据,做好网格员队伍的管理工作。

(二)计生工作:

1、继续做好常态计生全员人口系统各项信息的录入、更新工作;。

3、加强药具发放管理和指导使用工作,做好药具发放登记;。

4、提高避孕率、查环查孕率,加大清理四术库存力度,特别是重点难点对象;。

5、加强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帮扶计生困难户,确保计生政策深入民心。

(三)维稳、安全工作:

1、继续做好综治维稳方面的工作,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2、继续落实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习,加强义务消防队员的安全应急技能;。

4、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城市管理工作:

1、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

2、督促保洁公司对村内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桶冲洗清洁等,定期灭鼠、杀虫工作的监督,全心全意为社区群众服务。

(五)社会事务:

1、协助组织好60岁以上老人的体检工作;。

2、配合社会事务科继续为社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重大疾病者等做好服务工作;。

(六)组织工作:

2、跟进家园网、子网,qq群,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宣传党建工作;。

3、继续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4、组织开展传统节日慰问老党员活动。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1701158.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