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定明确的方案,可以提前预见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准备。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协作,思维碰撞和共识达成是重要环节。方案范文的参考价值取决于我们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希望大家能够灵活运用。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4月16日下午,山西省委召开全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会议,对全省20选聘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泽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09年是山西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第四年。今年,山西省将在前三年(1160名,8500名,000名)的基础上选聘903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届时,我省将实现“一村一社区配备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选聘工作继续采取“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市(县、区)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基本模式,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进行公示、集中体检、研究确定、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组织,选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一至两年的大学生、研究生。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任泽民指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长远大计,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缓解大学生就业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任泽民强调,做好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进一步完善选拔机制,让整个选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公平、公正取信于大学生、取信于广大群众,增强选聘工作的公信度。一是要确保选聘人选的质量;二是要严格选聘程序,突出抓好各项重点环节的工作;三是要搞好岗前培训;四是要落实好各项政策规定。
选聘工作从4月上旬开始实施,5月进行笔试,6月进行面试,7月底前基本完成,8月底前所有选聘担任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到岗,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8日,山西毕业生网()将于4月23日统一发布11个地市的选聘公告。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20xx年4月20日上午7:30—12:00(7:30用工单位入场,8:30学生入场)。
:学院文体活动中心(篮球馆、乒乓球馆)。
20xx届未落实就业岗位毕业生、20xx级全体学生。
:成立20xx届毕业生校园双选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双选会的.筹备、组织和实施工作。
组长:孙思炯副院长。
成员: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校企办、总务处、校产处、安保处、体育部、各系部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运华。
成员:时秀波、邵东波、宋飞、卢丽娟、王志刚、柳文杰、吴海研、姜守岩、隋修林、李华、吴海霞。
(一)校企办:负责双选会总体筹备、协调、组织。
(二)办公室:接送邀请人员,安排接待。
(三)宣传部:接洽媒体记者,摄像、宣传报道。
(四)教务处:负责会议场地和20xx级参会学生课程调整。
(五)学生处:安排学生协助组织会议。
(六)总务处:悬挂会场铁丝和会场内的条幅。
(七)体育部:提供场地,协助布置会场。
(八)安保处:维护好会场秩序。
(九)各系部:布置会场,组织学生和有关教师与会,接洽所邀请单位。
(一)校企办统筹部署,各部门按照安排做好部门承担工作,所有的准备工作必须在4月19日下午15:00前完成。
(二)各系负责通知20xx届未落实就业岗位学生参会,准备好个人简历,做好学生入会的宣传教育。
(三)学生处、安保处负责维护好会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建立选聘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18号)和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2008〕1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第二章 选聘任职。
第三条 大学生“村官”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择优选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第四条 全省每年选聘数量按照中组部下达的计划确定。选聘生在村任职期间出现离岗或解聘等情况,增加下一年度选聘计划,补充缺额。
第五条 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集中培训、签约派遣等程序组织实施。
第六条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第三章 岗位培训。
第七条 把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采取集中学习、实地考察、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类进行培训。
第八条 加强岗前培训工作。每年选聘到村任职人选确定后,省委组织部集中举办岗前培训班,重点介绍省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管理等方面知识,为到村任职奠定基础。上岗前,各市、县(市、区)采取驻村考察、典型示范等方式,结合岗位职责,重点介绍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传授开展农村工作、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
第九条 针对大学生“村官”岗位特点,加强岗位培训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大学生“村官”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 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校人才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的系统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学习先进生产技术,参与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整合教育、科技、农业、人事、劳动等部门培训资源,对大学生“村官”开展现代科技、法律法规、农业技术和现代管理方面的专项培训。在高等院校特别是农业院校,结合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工作需要,开展继续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学历教育。
第十一条 大学生“村官”参加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
第十三条 大学生“村官”人选确定后,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本人自愿继续应聘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市、区)组织部门免费代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第十五条 乡镇党委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 实行大学生“村官”安全责任制,涉及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等重大事项,要及时逐级报告。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向驻村大学生“村官”提供“热线电话”。
第十七条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听取乡镇对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培养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八条 建立考勤制度。乡镇明确专人负责大学生“村官”考勤工作,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各级组织部门采取随机走访、电话查岗等方式,了解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
第五章 跟踪培养。
第十九条 乡镇党委和村“两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给大学生“村官”交任务、压担子,组织他们深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组织重要部署;参加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人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参与村务管理,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在实践中培养组织协调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条 建立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联系点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定期进行调研走访,了解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乡镇党委要为每个大学生“村官”确定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干部,进行结对联系帮带,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官”能力素质,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第二十一条 乡、村党组织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帮助大学生“村官”选择合适项目,在政策咨询、技术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服务。县乡两级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可安排大学生“村官”代表列席参加。积极推荐综合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大学生“村官”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代会、妇代会代表人选。
第二十二条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放手工作、大胆创新,充分发挥作用。科协组织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担任科普志愿者或农村科普学校校长,提高大学生“村官”的科技素质。科技部门要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提高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能力。市、县(市、区)组织部门要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省级优秀专家智力支持行动和科技示范、成果展示等活动,学习掌握农业实用技术。各地要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到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受锻炼,增强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第二十三条 建立到村任职大学生母校与大学生“村官”联系制度。各有关高校对大学生“村官”要进行跟踪服务,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 依托各地政务网站、报纸、电视、广播设立大学生“村官”信息专栏,宣传大学生“村官”典型经验,建立大学生“村官”交流平台。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专用信箱、热线电话,及时收集、受理大学生“村官”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适时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为大学生“村官”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创造条件。
第六章 考核监督。
第二十五条 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乡镇党委具体实施。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作风和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第二十六条 对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一般在到村任职满1年时进行;2年服务期满前,进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群众代表测评、村“两委”班子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提拔使用、考录选调生、公务员及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 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监督管理。对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第七章 保障激励。
第二十九条 大学生“村官”比照任职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要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条 在村任职期间,按照事业单位办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第三十一条 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并经考核称职的选聘生,落实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毕业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财政代偿,具体代偿程序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133号)规定执行。毕业于省市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地所在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代为偿还。
第三十二条 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村官”报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并列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三十三条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其保留学籍2年。
第三十四条 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第三十五条 建立优秀大学生“村官”表彰奖励制度。要开展优秀大学生“村官”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模范事迹,营造有利于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十六条 享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06〕10号)中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章 有序流动。
第三十七条 建立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机制。根据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把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和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八条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赢得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乡(镇)领导班子调整时,要优先选拔有在村任职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全省每个乡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有在村任职经历大学毕业生的目标。
第三十九条 逐年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从大学生“村官”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在全省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乡镇机关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职位,专门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省委组织部每年定向从具备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一定数量的选调生。
第四十条 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期间表现,有计划地把大学生“村官”招聘到编制空缺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
第四十一条 对服务期满后,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并在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资金扶持、创业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近日,省委组织部举行20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全省统一选聘考试。其中,我市计划选聘320名,共有1321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选聘。
今年我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3433名,其中我市将选聘320名。选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或者是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各县市2009年及以前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和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符合要求的,也可以参加选聘。
今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考试提高了准入门槛,主要是为新农村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来做长期的准备。省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处处长贾世祥表示,随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进行,需要大批高知识,政治素质高的人才投入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涉农专业的`种植、养殖、农业科技等方面的人才。选聘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正是要发挥大学生思想活跃、思路开阔、创新精神比较强的优势,也是推动一批高校毕业生中的人才到农村第一线去培养、去锻炼、去成长,促使他们更早成才。
上午9时,随着清脆的开考铃声响起,怀揣着在农村干事创业梦想的考生们开始了答题。考试过程中,考场秩序井然。考试结束后,考生们反映,此次考题难度适中,对考试成绩保持乐观。考生张栋表示,现在国家正在实施科学发展战略,需要更多的人参与新农村建设。自己作为大学毕业生,应当响应国家号召,到农村去锻炼自己,把自己这几年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农村建设中去,为农村的建设出一份力,实现自身价值。
根据安排,此次笔试将于8月24日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随后,将以市为单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分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范围。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公开考选,从报名的5 万多人中脱颖而出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近日奔赴山东省新农村建设第一线。
经中央批准,中组部从起,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今年,中组部下达我省选聘计划2661名,连同上年空缺 162 名,全省共计划选聘2823名,分配到除临沂、滨州以外的其他15市农村任职。今年是全省首次集中统一选聘,涉及面广,高校毕业生及家长关注程度高,社会影响大。
各级高度重视积极推进。
省委、省政府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要求各级高度重视,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确保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真正发挥好作用。省委常委、 组织部长李玉妹直接调度、 协调有关部门,亲自到基层调研,召开大学生“村官”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提前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省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的选聘数量、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和政策保障、管理服务、组织实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5月25日,省、市主要媒体和人事考试网站同时发布《选聘公告》。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选聘背景、条件、范围、程序、岗位和待遇等问题,专门回答了记者提问。省、市开通政策咨询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帮助家长、考生了解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和参加选聘的具体要求。
通过宣传发动,选聘工作在社会各界和大学生中引起了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高校毕业生积极踊跃报名。据统计,全省网上报名达57458人,其中研究生 2872人。
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好中选优。
选聘工作从5 月下旬开始,经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9个环节进行。
6月14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在全省15个市同时进行。省委组织部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针对选聘工作要求和农村工作实际需要,统一命制笔试试题。省委组织部与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各市现场巡视,加强督促指导。 6月 22 日,通过笔试的 4645名考生和直接进入面试的2185名研究生,参加了各市组织的面试。
选聘工作始终坚持阳光操作,选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聘全过程做到选聘条件、 选聘办法、 选聘程序、选聘结果、任职分配“五公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结果、体检情况、拟录取人员名单,及时通过人事考试网、报纸或其他方式,第一时间对外公示。
截止目前,各地共确定聘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共 2649名,其中,男生 1261人,女生1388 人;应届毕业生 1590 人,往届毕业生1059 人;党员 1376 名,占 51.9% ;研究生406人,占15.3% 。平均年龄 24.7岁。
科学定岗力求人岗相适。
据统计,今年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覆盖了全省15市的 102个县(市、区)、781个乡镇(街道)。
按照有利于管理服务、 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各地重点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班子坚强、村风民风较好、交通方便的村,作为高校毕业生任职村。在具体任职村的确定上,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结合毕业生专业特长和任职村需求,实行双向选择,高校毕业生和乡、村都比较满意。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后,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团员的,也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据统计, 20选聘高校毕业生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的1158 人,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 1491 人;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的536人。
在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前,各市县通过专家授课、往届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现身说法、实地参观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据统计,市一级共培训1244人次,县一级共培训2381人次。
强化激励考核引导干事创业。
根据有关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围绕让他们安心农村工作,在农村待得住、干得好,各级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跟踪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前,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与他们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聘用关系及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竞争择优、期满去向等条款,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高校毕业生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普遍与他们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年底对职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等次,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公务员考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各地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规定,确定到村任职大学生的工资补贴标准,落实相应社会保险,确保工作、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各地积极创造条件,为到村任职大学生统一配备了日常生活用品,妥善安排他们的食宿及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各地普遍建立“n+1”结对帮带制度,由县级组织部门、乡镇党委班子成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等多人帮带1 名到村任职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xx]6号)的要求,从20xx年开始,在我省范围内实施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为确保此项计划实施能够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应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职责,动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政府组织化程度为手段,以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为保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一)工作目标。通过努力,提高高校见习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其市场就业竞争力,见习后一年内就业率达到70%以上;拓展和规范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逐年提高高校毕业生见习后在见习基地就业的比例;建立见习计划的岗位开发、信息发布、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基本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二)工作任务。20xx年,省政府选择千户企业作为见习基地,引导1万名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一)明确见习对象。计划主要实施对象为我省生源的'离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积极探索将尚未离校的我省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就业见习计划中。优先安排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20xx年,就业见习计划实施对象范围,包括20xx年、20xx年两个年度我省生源的未就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开发见习岗位。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见习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条件,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见习单位通过两个渠道选择:一是省市政府组织劳动保障、人事、教育、经委、国有资产管理、中小企业、科技厅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抓好见习单位确定工作;二是由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
见习岗位主要是通过确定见习基地的方式开发,力求岗位数量规模化、见习工作长期化。确定见习基地的具体条件:见习基地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每年至少安排见习毕业生20人以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可适当放宽。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确定为见习基地。
拟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相关材料。对其中达到见习基地条件的,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称号并挂牌。
(三)公布见习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将核实后的见习单位名单(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提供的见习岗位名称及数量、见习岗位见习时间和见习期限、对见习毕业生的资格条件要求、见习补贴标准等),及时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就业政策《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
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见习单位的见习岗位信息按月向社会公布。岗位信息主要通过辽宁省就业网、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公布见习岗位信息。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平台、高校也要采取适当形式发布见习计划的有关信息。
(四)组织参加见习。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工作网络体系,指定专门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要向社会公布受理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计划的专门机构及联系方式,承担接受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审核资格条件、对接见习岗位、办理相关手续、开展后续服务的职责。各实施机构可采取针对具体见习岗位向见习单位推荐见习人员的工作方式,也可根据情况组织召开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洽谈会。
各个部门要按月将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及《见习协议书》等材料报送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做出见习补贴资金的需求和使用计划。
(五)加强见习管理。见习之前,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单位要签订《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时间、见习期限、见习岗位和见习待遇等。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要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毕业生的管理,督促和检查见习毕业生遵守纪律、履行职责。见习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有关组织实施机构要对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督促检查,协调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矛盾和问题。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毕业生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出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其就业经历和能力证明。
见习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或其他单位招聘、录用的,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应及时向所对应的见习实施机构报告,办理提前终止见习手续。
(一)实行见习补贴政策。见习单位要为见习毕业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见习补贴,具体标准由各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鼓励见习单位接纳见习人员,省财政承担见习补贴的2/3(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对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实行所得税税前列支,并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责提供。
(二)鼓励见习单位招用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在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正式招用在本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且该生已经办理离校手续的,可比照享受《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xx]6号)第十五条规定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强化见习服务。见习期间,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和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四)开展评选表彰。对提供见习岗位多、岗位质量高、吸纳见习毕业生数量多,或者招用见习毕业生在本单位就业比例较高的见习基地,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每年度评选一次。在此基础上,全省命名一批“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以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将其作为就业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就业见习工作统计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已开展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可纳入到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见习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实施,省劳动保障厅负责与企业对接、考核见习成果等工作,省财政厅落实并拨付见习补贴。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见习岗位开发等见习工作,并负责见习过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原有见习基地的考核、评价工作。经委、国资委、科技厅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确定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作为新增见习基地,中小企业厅、工商联要负责确定一批信誉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民营企业作为新增见习基地,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高校毕业生见习活动。财政部门要落实见习补贴,并监督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确保经费到位。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按月领取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省财政补助部分在见习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给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每月要向见习组织实施机构报送由见习毕业生签字的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由见习组织实施机构汇总后报省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劳动保障部门每月要统计当月参加见习毕业生的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提出财政补贴资金需求计划。财政部门认真审核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补贴金额,审核同意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见习单位。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见习计划组织实施机构要对见习毕业生开展见习前指导,要对见习单位开展见习政策宣传。要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营造关心、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就业见习政策和意义,宣传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后成功就业的典型。要大力宣传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的经验做法,树立见习基地的良好社会形象,以推动更多的用人单位承担见习任务,促进就业见习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面对金九银十就业黄金季,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和学校封闭管理给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的影响,促进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陕西理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迅速行动,积极谋划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下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就业方式、提升就业实效,确保就业指导不断线、就业服务不打烊、暖心护航不停歇,努力让毕业生宽心、放心、暖心。
10月20日、10月28日分别举办陕西理工大学2023届毕业生综合类网络双选会和陕西理工大学2023届毕业生综合类网络双选会,共邀请500余家用人单位参会,提供岗位19000余个,助力毕业生充分就业。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抖音、视频号等平台发布各类招聘信息2800余条,帮助毕业生足不出校,了解最新就业信息。主动加强与各招聘用人单位、各地人才服务机构的线上合作对接,多途径拓展校园市场建设渠道。此外,该校充分利用教育部“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国聘行动”等国家政策性就业招聘平台,依托“陕西省高校就业联盟”及兄弟院校就业资源,密切关注有关行业招聘动态,满足毕业生多样化的求职需求。
该校通过线上与校园设展等多渠道发布《致陕西理工大学2023届毕业生(内含招聘信息)》《就业政策汇编》《毕业生就业指南》《用人单位招聘指南》《送岗到手》等相关材料,告知2023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应往届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市场建设等相关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依托“陕西理工大学就业管理服务智慧平台”,启用网上签约系统,让学生少跑路、信息多跑路,企业、学生、学校三方签约实现线上签约办理,具有高效、可靠、可验证、可追溯的特点,有效地解决了学生线下签约反复邮寄、多部门用印管理、签约信息人工录入、审核手续繁琐的问题,真正实现业务办理不跑路、签约信息精准化,真正体现就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企业、服务学院”的工作理念;精确掌握学院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群体的底数,办理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727人,合计申报补贴72.7万元。
该校积极举办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就业指导活动,通过线上开展“职讲堂(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就业能力提升培训营、公考备考训练营、教师资格考试备考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就业系列活动30余场,开展线上求职面试技巧指导与技能提升等方面的就业指导;以“榜样之声”、“宏志助航”计划公益直播课程等活动为载体,深挖基层就业中的模范事迹和身边就业创业典型,强化精神感召,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价值观;开启线上和电话就业指导与咨询,主动公布就业指导中心教职工与各学院就业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全时段为毕业生提供签约、改派、求职等就业相关业务指导与咨询;开展求职意向调研工作,精准掌握学校2023届毕业生在就业、升学、考公、创业、入伍等方面的意向和需求,获取相关人员构成的真实数据,为毕业生求职就业等方面提供更精准、优质的指导和服务。
下一步,该校就业指导中心将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更加优质的平台,做好毕业生从校园到社会的摆渡人和护航手,为实现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在方法上突出精准要求。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拓展就业岗位,开展精准招聘。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通过经费奖补等方式,鼓励高校联合举办各类主题招聘活动。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为毕业生提供视频招聘、远程招聘和信息精准推送等服务,推动高校实现网上签约。举办简历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大学生就业创业节等活动,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搭建平台、提供指导。
在对象上突出困难群体。将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完善“一对一”“一对多”帮扶机制,“一生一策”优先指导、优先推荐、优先服务。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并设立专项资金,引导高校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作为参军入伍、基层项目和援疆援藏公务员的优先选拔对象。把重点帮扶对象充分就业列入高校年度考核体系,并与招生计划下达、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加大督查考核通报力度。
在路径上突出基层导向。通过教育引导、政策激励、服务支撑,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实施中央和省级7个基层项目,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培训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政策,组织中小企业进校园招聘,支持高校与民营企业开展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工作。
在举措上突出创业带动。坚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积极开展教育、竞赛、模拟创业等实践活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先后举办各类创业大赛400余场,参与人数达7万余人;举办创业讲座或论坛等实践活动690余场,创业培训300余场,培训2.1万余人。先后有75所高校开设创业指导课程343门,校内专职创业指导教师达631名。66所高校设立创业基地或孵化场所335个,52所高校设立创业资金共计4048万元。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在学校领导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以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建设标准为工作目标,一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培养适用新型人才为目的,全面落实学校提高的工作任务,狠抓制度整顿和制度建设,严格实习教学管理,不断改善实习教学条件,狠抓就业质量工作,搞好校企合作。建立长期,稳固的协作关系,为学校“招得进,留得住,送得出”做出贡献。将招生实习就业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1.建章建制,规范并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实习大纲,充分利用现有实习场地,结合校外实习工厂搞好实习实训教学。
3.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积极对外承揽加工业务,主动创新。
4.加强学生就业安置和跟踪调查工作,巩固已经建立的校企合作。劳务输出关系,积极开辟新的合作及就业途径。
5.加强对学生爱岗、敬业、创业教育。示、培养学生就业的创业意识,创新能力,为适应市场要求奠定基础。
6.积极与安监等部门举办电工、焊工等培训、认证工作。组织好学生的有关考证工作。
7.组织第七届专业技能大比武。
8.做好阳光工程及扶贫培训工作。
1、召开处室管理人员、专业教研组长会议、落实有关制度,做好新制度的执行落实工作。
2、召开管理人员、专业教师会议,安排布置工作任务。
3、新生调整编班。
1、配合阳光工程,举办电工、焊工等级证,操作证、培训及认证考试。
2、对本年度就业学生进行跟踪调查。
3、邀请企业领导来校进行就业指导讲座。
1、为二年级就业班学生举办职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
2、组织相关专业校外见习。
3、实习教学工作督促。
1、各年级各专业的`专题实习。
2、专业技能大比武。
3、幼师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考评。
元月:处室工作全面检查、总结、评比。
我社区住户较为单一,基本为集团企业职工,且下岗失业人员较多,而外单位及流动人员较少。经统计登记,辖区多数失业人员均已就业或隐形就业。
今年我们社区主要的就业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继续做好再就业宣传工作,增强社区群众再就业观念。
作为社区再就业工作者,我们直接面对的是基层群众,就必须针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技能情况,有的放矢,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搜索用工信息,积极宣传就业政策和优惠条件,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就业观念。
2、认真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转变择业观念。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培训工作。今年,社区将配合社保所每月开展一次就业专业知识培训班,组织辖区失业人员参加,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加强与辖区企业的联系,扩大社区人员就业面。
虽然我居地处商贸繁华地带,个体小私营单位如餐馆、理发店相对集中,用工机会较多,但是因为工资待遇各个方面的缘故。社区失业人员都不愿意从事这份工作,也就失去了就业机会。今年,我们将认真作好就业观念的培训工作,主动联系企业,以转变失业人员择业观,多方开发就业岗位为目标,促进就业工作的开展。
4、组织好社区失业人员参加用工洽谈会,把握就业机会。
针对各种用工招聘会,要及时搜集信息,掌握用工条件,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就业信息提供给失业人员,尽可能多地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和就业渠道。
5、继续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摸底、登记工作。
6、做好社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
社区就业工作将严格按照各级要求开展,力争再上一个台阶,以就业工作带动社区全面工作,推动社区建设,争创服务性社区和充分就业社区。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为充分发挥各级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民生工程帮扶就业功能,今年以来,滁州市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了《滁州市20xx年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多措并举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滁州市积极开发见习岗位,加快推进就业进度,效果显著。工作中,加强宣传、精准开发、严格管理、落实补贴。通过多渠道向用人单位和大学生进行宣传,安排专人和用人单位对接,指导见习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合理制定见习工作制度,明确权利义务。各级人社部门定期对在岗见习人员进行电话回访,了解见习人员生活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517个,主动联系20xx年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安排684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下一步,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及实际情况,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积极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引导开发更多地适合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的见习岗位,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5月23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情况通报会,传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通州东校区建设、与深圳市政府合作办学工作的进展情况。学校党委书记靳诺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长刘伟传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讲话,副校长查显友通报通州东校区建设情况、与深圳市合作办学情况。校长助理贺耀敏、黎玖高、郑水泉出席会议。全校各院系、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教代会代表参加会议。
刘伟校长传达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他强调,当前全国就业形势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用人整体需求不旺,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事关个人事业发展和价值实现,事关经济增效和转型升级,事关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就业创业新格局,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一要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形势,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深化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改革,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有效对接;三要千方百计真抓实干,多方位拓展就业渠道,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指导,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四要明确任务,各部门协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积极探索就业创业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査显友副校长通报通州东校区建设情况、学校与深圳市合作办学工作进展情况。他表示,目前,通州东校区秉承人本校园、绿色生态的校园、持续生长的校园、智慧科技的校园四项理念,初步设计有“一带一核两轴多中心”,包括绿化带、绿化轴和学术轴、每个学院都建设成为分中心。下一阶段,学校将会从六个方面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他表示,中国人民大学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也顺应了人民大学创新发展的需求。下一步,学校将在制定合作办学战略和方案、与深圳市政府协商合作办学各项具体事宜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靳诺书记作总结讲话。她强调,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形成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各院系、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负责人都要提高认识,把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抓好政策落实,准确把握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形势。要畅通就业渠道,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学校各级组织要紧密配合、统筹规划,制定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形成涵盖学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一揽子措施,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高水平、更加优质的服务。
靳诺书记表示,通州东校区建设和与深圳市合作办学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机遇。当前,人民大学“双一流”建设仍面临很多挑战,综合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学校领导班子必须统筹好各项工作,广大师生要积极参与到学校建设事业中来,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让人民大学的各项事业结出累累硕果,向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奋斗目标迈进。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近阶段,信息工程系20xx届学生就业工作正稳中有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目前,我系20xx级毕业生共计352人,除个别同学、其余学生已全部完成学生就业管理系统的注册和信息完善等工作,接下来将进一步与相关学生联系并进行注册和信息完善,并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2、信息工程系在本学期分别召开就业领导小组会议两次、系全体就业指导教师会议三次,通过几次就业工作会议,及时反馈并解决学生在就业阶段所遇到的问题,对于就业难的学生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推荐就业单位就业。
3、截止到现在,信息工程系已有44人通过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另有11人协议待通过审核,还有部分学生就业等待录入,目前来看,20xx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较为稳定。
4、另外,今年我系有50人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四辅导员通过召开研究生考试动员大会,教育学生要遵守考试纪律和有关考试的法律法规,并提示学生要提前查找考点位置、确定路线,提前找好住宿地点,并保护随身携带物品,确保万无一失。
5、积极配合学院招生就业处发布就业信息,并督促未就业学生积极参加招聘会,平时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形式指导学生就业,确保就业工作的有序进行。
6、系内对未就业学生采取每周上报个人实习及就业情况的方式,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对于无就业意向的同学单独辅导并推荐合适的工作,促进学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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