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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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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大家参考。
》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就麻精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特殊药品合法经营、使用,严防流弊事件发生对社会造成不良危害,全面落实禁毒责任制,为禁毒严打斗争、创建“无毒xx”,作出了应有的努力。现将上半年我局配合禁毒部门,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工作。
汇报。
如下:
一、底子清、任务明。
我县现有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1家(xx县祁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药品使用单位9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6家镇卫生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单位62家。
我局今年禁毒任务即确保特殊药品的合法经营、使用,严防流弊发生对社会造成不良危害,全面落实禁毒责任制,为创建“无毒xx”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靠实责任、强化监管。
根据全县禁毒工作会议安排,我局。
定期不定期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特殊药品不发生流弊事件。
三、常专结合,防微杜渐,努力做好特殊药品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依法管理和严防流弊双重管理的要求,始终将特殊药品的监管作为药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充分体现国家总局对特殊药品“管得住,用得上”原则,全面贯彻“保证合法需求,防止非法滥用”的管理宗旨。上半年我局重点开展了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使用、危险化妆品经营使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等专项监督检查,充分利用监管手段加强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的监管,坚持做到特殊药品监管与药品市场监督有机结合,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着力加强与禁毒工作密切相关的麻黄素、咖啡因、吗啡、氯胺酮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把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做到了严、细、实,上半年全县未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的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案件及滥用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禁毒知识。
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xx县启动仪式和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培训会议,制作禁毒展板3块,印发禁毒宣传资料500份;组织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宣传和特殊药品相关知识。
五、完善基础管理,强化防范措施。
求特殊药品批发经营。
企业。
及使用单位的储存设施,必须配专库(柜),并与公安系统联网的报警系统;二是人员落实到位。要求涉及特殊药品岗位人员,必须定岗定人,必须参加特药法规和专业技术和知识培训;三是完善各项记录登记,特殊药品管理各项制度必须健全、严格执行特殊药品“五专”管理;四是管理措施到位。如。
安全。
防盗措施、防流弊措施、合理使用防滥用措施等必须到位。
六、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做出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密切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开展禁毒严打斗争,努力为创建“无毒张掖、无毒xx”贡献自己的力量。
2、继续强化特殊药品法规和。
知识。
的培训,增强监管相对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促使相关单位依法经营、科学合理使用,严防流弊造成社会危害。
3、加强基础管理和责任制建设,完善特殊药品监管机制,确保。
特药监管安全。
4、继续加大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管,对违法行为严惩不怠。
今后我局将按全县禁毒统一部署,更加扎实有效的开展,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坚持执法为民,牢记监管宗旨,为建设“无毒xx”,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县禁毒目标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强基层、建机制、抓管理、促规范、重整治、保民生”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落实力度,构筑监管网络,完善应急体系,深化专项整治,严把生产、流通、消费三个关口,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始终保持了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全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食品企业基本情况。
经过全面深入调查,摸清了全县食品企业底数。全县共有食品批发零售企业1162家;蔬菜生产基地8个;畜禽养殖场40个;水产养殖场1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餐饮单位361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32个、保健食品经营企业67家。没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
(一)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抓手。县财政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40万元,保持了与经济增长同步递增。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5位副县级领导任副主任,20个部门和18个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食品安全办公室,并选拔5名精干力量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完备网络。全县18个乡(镇、办事处)分别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由一名主管领导和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结合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员队伍建设,285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居委会)聘用了519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切实做到了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工作经费“三到位”。三是完善制度。制定出台了《__县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__县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等“六项机制”,建立和实行了联席会议制度、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食品安全定期抽检制度以及食品安全联防监管机制、定期检查和联合执法机制、食品安全监管惩戒机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切实建立健全了“政府负总则、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以打非治滥、地沟油、瘦肉精、假劣酒、私屠滥宰为重点,深入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大力开展打非治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餐饮服务单位及集体食堂的日常巡回检查,严把主体市场准入关,在我县无检测机构的情况下,克服送检费用高、路途远等不利因素,共抽检送检样品30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特别是针对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对采购使用的食品原辅材料进行自查自纠,杜绝了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年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是大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制定了《__县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台账,控制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出台了《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加大对食用油的检查,加大对违法使用食用油的经营单位的处罚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126台次、人员568人次,检查食用油经营户346户,与食用油经营者签订《流通环节食用油经营者安全承诺书》146份,抽检11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三是大力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成立“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__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并迅速在全县展开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饲养、屠宰检疫环节的监管,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告知书》分发到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屠宰场点和养殖户,并要求张贴上墙,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加强规模养殖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人督促养殖场做好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记录并做出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饲喂的书面承诺,同时开展随机抽检监测,共抽查样品12批次;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严格生猪“入场关”重点查看证物是否相符,同时做到屠宰检疫与“瘦肉精”监测同步。
四是大力开展假劣酒专项整治。以酒类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以加工、储运、销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以及非法印刷、出售酒类产品商标标识和标签等违法行为为内容,质监、工商、商务、食药监、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各负其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酒类产品市场秩序。全年,共出动400余人次,100余车次,对全县2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36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等违法违规案件19起。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形成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的高压态势;同时以打促建,进一步建立酒类产品长效监管机制,有效堵塞监管漏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是大力开展私屠乱宰专项整治。规范屠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生猪屠宰,有效防止私屠滥宰现象发生。同时,加强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余次,出动执法车辆30余台次。全年实现了用肉单位(个人)用肉100%来自屠宰场,县内进场屠宰率100%。
二是围绕“重点品种”,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1、大力开展问题乳制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经营使用问题乳制品的违法行为,着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查看进货记录、索证索票等方式,对全县经营使用单位采购和使用乳制品情况进行了逐户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乳制品。
2、大力开展加强亚硝酸盐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专项整治。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亚硝酸盐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亚硝酸盐销售和使用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杜绝了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大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为全面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实行《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制度》,建立了《保健食品监管档案》,做到了一户一档。
三是围绕“重点时段”,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为全面做好“__”期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各部门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严防死守,做到了“零失误、零隐患”。同时,我县制定了《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确保重点时段食品安全。
四是围绕“重点区域”,加大“隐患排查”力度。7月21日,我县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成灾人口17.15万,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6万人,其中集中安置5700余人。为确保受灾群众的食品安全,县食安办会同卫生、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协调联动、密切协作,灾区食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实现了灾区群众的食品安全“零事故”。一是制度保障。成立灾区食品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及时转发了市食安办《关于做好灾后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及《__县临时安置点供餐卫生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二是监督保障。抽调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工作人员驻守灾区及临时安置点,做到“五加强、五严防”,(即加强灾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防受淹变质等不安全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强灾区动物检疫工作,严防病死、淹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和水产品进入市场;加强对救灾食品的监督检查,严防过期食品、变质食品、霉变或包装破损等不合格食品流入灾区;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严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餐饮保障工作,严防食源性疾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三是宣传保障。利用发放宣传资料、明白纸等形式,深入灾区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灾后饮食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共制作横幅120余条,展板26块,印发食品安全明白纸1万余份,有效增强了灾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了广大灾区群众的生命安全。
__年,我县将以“一二三四”为总体思路,全力做好食品各项工作。即:
守住一条底线:全面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突出两个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执法力度;。
抓牢四大体系:抓牢责任体系建设,深化权责一体机制;抓牢网络体系建设,加固辖区监管壁垒;抓牢应急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处置效能;抓牢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守法规范意识。
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确保抓出成效、抓出重点:一是继续执行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联络员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强化综合协调职能。二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与各职能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三是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及管理充分发挥监管网络作用,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重点抓好瘦肉精、添加剂、假劣酒、地沟油、私屠乱宰等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处罚力度,落实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四是成立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公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及举报电话,试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五是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和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六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和上报制度,落实省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办法,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安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针对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关注盲点,盯住热点,全力以赴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为我县建设经济强县和中等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为全市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做出应有贡献。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为了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镇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各类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一是建立了例会制度,坚持一月一次例会,使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要求、有步骤地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采用集中和分散、定期和不定期、重大活动和平时抽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镇内所有消费场所进行检查,半年来共组织食品药品监督检查3次,先后对超市、农村小商店、餐饮企业、小摊贩、药店、小作坊、医疗机构等涉及到群众消费和服务质量环节进行了检查,从源头上控制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了监督制度,为了消费者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消费纠纷得到及时的处理,我镇及时对外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督举报电话,同时食药所实行坐班制负责接待、受理、回复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以及来信来访。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四
上半年共组织政治理论学习23场次,辅导报告3场,专题交流讨论会4场次,讲党课5次,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37篇。组织开展了优秀党员评选、“三八红旗手”、“争当食品药品安全忠诚卫士”演讲、食美药安先进典型评选、赴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党风廉政宣教月、党建知识测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2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市直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红色档案展览馆接受党性教育5次。
科学制定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和绩效考评方案,优化党建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推行党支部标准化管理,促进支部在党建工作台账纪实、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重点工作上不断规范,整改基层党建督查反馈问题2个。通过严而又实地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建规范化工作,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系统内营造了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为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结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今年上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发扬成绩,查找不足,分析问题,进一步坚定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做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带队伍、强基础、严执法、防风险、推共治”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举措,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有了新提高,有力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县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着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引进补充了一批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员,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队伍实现了由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转变,为全面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制度规划建设,印发了《*县食品药品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县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长效监管机制,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
二是监管能力逐步提升。全面推进县、乡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集中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有了很大提高。着力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实施了一批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筹建了专业的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设立了食品快检室,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明显增强,为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着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有力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工信部门着力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诚信评价工作;
民族事务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审查、审批和管理;
商务部门在履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管理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监管方式不断创新。全面推行“网格化”、“痕迹化”监管模式,积极探索“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大力加强“智慧食药监”建设,应用食品药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和质量追溯平台,构建全域监管、全链条溯源新体系,实现了监管的信息化、阳关化、智慧化,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了监管工作效率。明确监管事权,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落实企业自查、记分管理、“阳光操作”等措施,切实落实日常监管“网格化”、“痕迹化”、“精细化”要求,保证了监管的零遗漏、全覆盖。
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了新进展。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推进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工程和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县农业农村部门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健全质量体系,强化全程监管,加大农业标准化推广力度,不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乡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在座的各位共同努力、不断奋斗的结果。当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些深层次、制度性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扭转。比如乡镇之间重点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仍然较多,从业人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自律意识不强,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学校及农村群众集体聚餐监管不到位,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行政监管体制机制不顺,执法方式操作性不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并想方设法加以解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决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适应新形势,强化责任担当,在后半年的工作中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专业化水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安心。下面我讲六方面的意见:
一是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食品安全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关注度高、敏感性强、责任重大的政治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充分认识当前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住食品安全总开关。今年是我县贯彻县第六次党代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认清新形势,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不断推动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在督查、检查中随机抽取的一些监管单位和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监管不力,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究其原因我认为还是思想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所致。
对差距较大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要鼓足干劲,采取超常措施,倒排时间、倒排目标、倒排进度,尽快迎头赶上,保证在考评前达标。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要坚持示范引领,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个环节都要创建一批基础扎实、特色明显、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可学、可看、可推广的示范典型,整体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要统筹监管和服务两项职能,牢固树立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企业发展的思想和理念,正确处理、准确定位监管与服务、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有效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优势、体制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前移服务端口,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助推全县食品药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重点工作上要再突破,打好“歼灭战”,确保无隐患。要对标对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要完善监管机制,充实基层一线监管力量,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完善食品药品技术机构的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基层监管“四有两责”。要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手段信息化建设,尽快建成食品药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和质量追溯平台,提高监管工作科技化水平。要加大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全系统监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综合素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件。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尤其要落实乡镇监管责任和村级协管员集体聚餐报备制度,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个体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坚决杜绝超范围使用和销售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要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培训演练,要按照有关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上报程序,确保信息报送规范、准确,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重大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途径,广泛收集食品药品案件线索,严厉查处一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形成震慑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以5月19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询问会为契机,深入总结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地一策,研究提出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排查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不出问题。
既要把通报整改作为工作举措,更要把“执纪问责”当做常规常态;
既要把对企业处罚整顿当做重要手段,更要把对“违法打击”作为重点出击。
对不作为的要告诫提醒、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以严格的奖惩来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六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再推进,筑牢廉政防线。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党建、带队伍、促监管。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主动适应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要求,紧密联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层层传导压力,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出成效。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主动承担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认真分析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全面梳理岗位廉政风险,加快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对隐患点心中有数,对风险点防控有招,对责任事故制约有效,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要强化对权力部门、关键人员的监督和制约,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现象,畅通诉求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努力打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良好作风政风行风形象。
同志们,鞍马犹未歇战鼓又催征。做好下半年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让我们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加大督导落实力度,真正做到让食者无虑、饮者无忧,努力开创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监管有法、安全有保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六
一年来,我局在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温岭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学习实践,强化监管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市民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推进全程监管工作。
加强政府责任体系建设。年初,市委、市政府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两个社会”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将食品药品安全“五项工程”和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分别写入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与《政府工作报告》,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大楼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议方案,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投入试运行;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各镇(街道)及监管职能部门签订工作责任状,并出台了20__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和“五项工程”建设、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市、食品安全示范市复评等系列文件,先后2次召开示范创建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工作,顺利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市复评考核;市领导先后7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市人大第13代表小组跟踪督查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协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民主恳谈网络直播,发出《关于推进学校饮食安全工程建设》民主监督建议书;市食药安办积极强化综合协调,先后组织4次食品安全、1次药品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有力推进、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发布消费警示8次,强化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在干鲜海水产品行业率先开展“打非”专项整治,随后扩大至食品安全全过程、各环节。通过深入排查,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保健食品、糕点米面、辣椒及其制品等可能存在的24个隐患项目整改责任进行分解,各部门积极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425人次,检查企业16807家次。在全省“打非”行动中,3名餐饮服务环节涉案人员首次被依法判处2年6个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学校饮食安全工程建设在民办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和幼儿园中逐步推广,6月份对全市380所建有食堂的学校组织全面排查;先后2次对管理相对薄弱学校和配送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取消22家配送主体资格,新增“五常法”管理达标单位5所,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2家;100所各类学校或托幼机构完成饮食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深化豆制品行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取缔和关停非法豆制品加工点81个,无照豆制品经营户18家,初步完成非法加工经营点取缔关停任务,城区菜市场基本实现qs准入;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修订豆制品生产企业扶持政策,2家日产能消耗黄豆达15吨的规模企业将获得每家不少于50万元的补助。厨房废弃物处置管理不断规范,市康泰废弃油脂回收站回收处置废弃食用油脂100余吨,各部门强化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专项检查,全市未发现废弃食用油脂回流餐桌现象。
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积极整合资源,监、管、查相结合,全年共出动3000多人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382家次,立案68起,罚没款计20.88万元。先后组织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师不在职(岗)、邮寄假药、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开展流通领域抗菌药物、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等各类专项整治。严格监管药师在职在岗,采取药师指纹考勤远程监管和实地监管监察相结合等措施,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药师虚挂一律吊销许可证”警示标语,对药师虚挂一律启动吊证程序,共发出当场警告18起,责令自动注销经营许可证2起。部署特药、含特药复方制剂“创安”行动,出台《特药流通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特药、含特药品种购、存、销、储等环节的实时监控,对未凭处方销售含特药复方制剂企业予以警告8家,对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特药的2家药店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移送公安部门侦查。以“四个一律”的高压态势,在全市开展购销终止妊娠药品拉网式检查,共检查42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和性保健品商店,均未发现终止妊娠药品经营。对媒体广告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共监测到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181条次,移送违法广告23起,发出违法广告行政告诫书62份。扎实开展学校医务室药械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已考核验收17家学校医务室,通过率达95%;“以五年规划,三年完成”的思路,扎实推进村级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提升工程建设,完成首轮196家规范化管理药房验收工作,考核通过率达100%、示范率近50%,有效提升了农村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2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4例,均居台州市首位。积极创新监管手段,药品安全信息化系统分别接收购进品种信息45万条次、指纹信息20多万条次,发现疑似假劣药信息53条次,对50多家信息化管理异常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给予警告18起,进一步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
(二)注重管理创新,着力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构建风险防控新机制。积极探索农村药品监管新模式,出台《农村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市级排查、镇级巡查和村级自查为载体的“分级负责、网格管理、群防群控”工作模式。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网络、镇(村)综合治理以及统战、计生、卫生等网络组织作用,分级开展药品安全风险点,尤其是对出租私房、老年活动室、会堂、闲置废弃厂房等公复场所的属地排查、防控工作。同时,建立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制度,公安、卫生、计生、工商等主要部门确定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并与泽国、温峤等镇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深入开展打击聚众营销、非法行医工作,探索建立规范、防控、整治为一体的农村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长效机制。
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及时调整充实镇级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组织,全市共有村级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员871名,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113名,并在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基础上,认真抓好“两员”日常巡查工作的正常化开展。以围绕和服务于药品安全示范建设的思路,积极倡导并推广常检查、常指导、常督促、常整改、常服务、常宣传的“六常监管”模式,确保各项创建措施得到严格落实。牢牢把握基层创建主体和“三级同创,镇村联动”的工作原则,形成市、镇、村“三位一体”的创建体系。
建立药学服务新体系。积极构建由局与镇(街道)牵头,以村(居)社区为网格,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的积极作用的“政府主导、部门搭台、社会参与、企业唱戏”一体化农村公共药学服务工作格局。市级层面设立10万元药品储备库,对家庭过期药品进行等值免费置换。确定50个村(居)、社区试点,明确村(居)的药学服务组织“角色”。零售药店设立药师咨询服务台,常年向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合理用药指导和临方加工、建立药历服务,卫生机构常年提供健康和用药安全知识及处方合理用药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定《公共药学服务示范村(居)创建考核细则》,年底前完成药学服务示范村居考评,促进药学服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注重创先争优,着力推进机关文化建设。
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局领导班子带头蹲点服务,一把手公开承诺践诺,继续深化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导员制度。确定10万元药品置换储备、完善药品安全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抓好连锁经营转型升级、帮促豆制品产品规模企业市场准入等4个项目进行集中解决,进一步强化创业创新良好氛围。出台加快药品零售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制度,帮扶温岭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成功整合为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浙江瑞人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标准化仓储设施投入使用,指导台州康多利从医药中间体逐步向药品生产转型,帮促康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方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成功转型,使全市连锁率达36%,医药经济转型升级成效明显。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和《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讲座,组织由54名专家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师团,开展订单式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巡回宣讲,全年完成350场次。制作过期药品回收箱160个、宣传资料10万份、光碟4000张,实现药品安全知识“一册、一卡、一碟、一报”全覆盖。媒体宣传再创佳绩,《中国医药报》刊发2篇评论文章,《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浙江日报、台州日报、台州网专题刊发工作通讯,进一步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七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能够给人努力工作的动力,快快来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今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xx市局党组的做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巩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工程成果为载体,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成食药监管网络全覆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年初召开了全市xx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等制度。二是食药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市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监管职能和1名工作人员,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的职能和6名工作人员已顺利划转,并正常开展工作。三是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成功组建,我市16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监督员均调剂到位1-2名,市财政共划拨给我市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启动专项工作经费32万元,目前各项设施设备正在筹建中。
(二)融合监管新职能,构建食药监管新格局
1、全面行使食品生产新职能,食品生产监管稳妥推进。
一是建立了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及时更新了获证企业质量安全溯源监管系统。二是帮扶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工作,有3家新申请的企业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协助市局完成了10家企业的延续换证工作,同时注销了3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开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对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使用食品添加物的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建立添加剂购进台帐,在使用过程中是否有使用记录等,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备案率达100%。目前,已有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xx认证,xx市德胜红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haccp体系认证。
2、全力开展流通监管新职能,食品流通监管接稳抓牢。
一是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的薄弱性、我市对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学校周边、集贸市场、食杂店经营的重点品种,肉制品、米面制品、儿童食品、豆制品、调料品、火锅食品等几十种食品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652户,共出动车辆35台次。对索证索票进销台帐记录不全的5户违法经营户限期改正;责令下架生产日期表示模糊的儿童食品1、8公斤;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7次,检查食品134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项执法检查。结合节日的食品安全大检查,积极加强市场巡查,扎实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执法车辆120台次,检查市场39个,检查食品经营户950户次,其中核查乳品经营户116户,含乳食品经营户417户,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31户,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经销不合格奶粉和含乳食品的行为。3、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出动执法人员378人次,车辆120台次,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1400户次,在开展专项清查行动中,责令下架过期变质食品32、1千克,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0份,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维护了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三)巩固示范成果,餐饮服务消费再写新篇。一是增示范,示范建设再上台阶。确定新创示范餐饮单位2家(xx国际大酒店、xx天下涮烤城);示范学校食堂2家(xx中学食堂、xx中学食堂)。二是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在辖区范围内继续稳步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管理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量化分级、综合评估工作对象116户(a级2户;b级107户;c级7户);同时建立分户量化管理档案116份。三是按照审查标准和许可程序,受理申请173份,出动车辆242辆次,核查人员594人次,全部按承诺的时限内进行现场核查。截止6月10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21户,对不按时完成整改而不予许可16户,仍在整改期限内有37户;办理注销许可证5份。
(四)积极开展抽检,食品药品质量监测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做好食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检查,完成了区局下达的重点食品监督检查工作,对肉制品、鲜湿米粉、饮用水、食糖、白酒、糕点等重点产品进行监督,共检查抽检样品32个批次,合格27个,不合格5个,合格率达84%。对于5个批次不合格的产品,已责令企业认真查找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并已移交稽查股立案查处。二是完成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任务。结合节日期间是食品类商品的销售旺季的特点,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了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在检查中,食品质量监测抽取样品80个,共50个批次,合格率为95%。三是完成食品消费环节抽检任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米粉面条干货二氧化硫,肉制品亚硝酸盐、瘦肉精,饮品非食用色素,餐饮具清洁度(表面细菌及微生物所含atp活性)等项目快速检测,共计进行样品快速检测60份,合格59份,合格率98、3%,阳性检出率1、67 %;抽检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样品28个,共89份,送xx市药检所检验,及时有效完成食品检验工作任务。四是完成抽验药品12批次。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八
为认真做好全国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族公民国家安全法律意识,xx食药监局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这个主题,以国家安全形式教育为核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一是提高重视,精心组织。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此次活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领导开展专题讲座,以《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内容为重点,专题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并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利用晨会学习、以会代训、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学习等方式,以《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为重点,专题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全体人员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是创新形式,营造氛围。为扩大此次活动的宣传力度和宣传范围,州食药监局在监管的药店、超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利用led屏、微信、短信、qq等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国家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发挥监管企业和监管对象的主阵地作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广泛普及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部署和要求。让更多人了解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熟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四是开展国家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牧区活动。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要求,州食药监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双覆盖等系列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强化爱国主义教育,为维护我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凝聚了力量。在下沉的银河社区、xx市小银盘青得里浩特呼尔村,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讲座,给农牧民和社区居民重点宣传了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知识。在青得里浩特呼尔村依实际行动开展演练,落实总目标。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族公民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九
20xx年,在市局党组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适应药监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加强政治素养和品德素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刻苦学习业务知识,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技能。在巩固所学专业知识的同时,为适应岗位要求,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式和新情况,我认真学习药学常识、药事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知识。深入学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药监工作的新形势和岗位要求,工作中,我联系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御商业贿赂的侵蚀。
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和丰富业务知识。同时,积极参加药监系统的培训学习活动,提高法制意识,坚持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强烈的责任感,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脚踏实地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年来,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积极开展了对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单位的培训、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20xx年共报告药品不良反应219例,为药品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提供了有力保障。
2、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先后参与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骨科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两节期间专项检查等工作,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3、认真按照效能建设工作要求,坚持科学监管、和谐监管,提高工作效率。
一年来,我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勤俭节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没有发生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的现象。在工作中,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以礼待人,热情服务。在单位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并虚心向同事学习。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大同市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五条禁令”。自尊自爱、不贪不占、不放纵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
通过一年学习和工作,也反映出自身的一些不足:一是政治和业务学习抓的不够。主要精力针对于实际工作,对政治和业务学习的重视不够。二是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虽然狠抓业务学习,但与实际工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需要继续加强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坚持以民为本,依法行政,为促进局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个人的一份力量,确保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药监卫士。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办法》,严把卫生许可关,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符合卫生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全面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做到卫生许可工作程序合法,资料齐全,工作规范。使各类卫生许可管理由过去的分散管理转变成有序、综合、统一的管理。今年办理及审核食品卫生许可证7798张,其中新办卫生许可证1213张。
二、精心组织,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
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继去年我区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来,今年又分批邀请常州市卫生局对辖区内的1x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纯净水生产企业进行了评审,并顺利通过验收,全部取得了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称号。至20xx年底全区食品卫生a级信誉度单位累计到7,其中学校食堂6、餐饮单位、纯净水生产企业。通过该项工作的实施,全区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纯净水生产企业的硬件设施、卫生条件及自身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实质性的提高。
三、强化意识,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要求,我区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了涉及面广、量大、制约因素多的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在各镇防保科对村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摸底调查并建立摸底资料台帐的基础上,区卫生监督部门协同各镇卫生院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镇村结合部、主干线、旅游景点周围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检查中,卫生监督员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0份,书写现场检查笔录60份,限期责令改正23x次,暂扣非法生产经营工具12车,没收销毁非法食品185kg,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通过开展农村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假售假的违法分子,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提高了各集镇区、村级食品生产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和卫生意识。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与往年相比,全区共新增食品卫生许可证668张,新增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6030本。
四、认真办理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
投诉举报受理查处是卫生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区卫生监督部门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接待来人来访投诉举报时,做到热情、礼貌、细致、耐心。对所有投诉举报做到当天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对投诉者予以信息反馈。今年以来共处理投诉共8,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五、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省市专项检查工作要求,我区卫生监督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开展27项整治活动。主要有节日期间餐饮业专项检查,冷食、纯净水的专项检查,保健食品专项检查,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饮料、酒类专项检查,春秋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卫生许可专项检查,猪链球菌防控工作,农村的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其中责令改正21x次、罚款4x次,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7880,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285kg,取缔非法经营活动。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和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六、认真组织做好节日和重大活动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20xx年的卫生保障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主要有元旦、春节、五一、中高考、十一等保障任务,特别是今年国庆黄金周,恰逢十运会武进赛区曲棍球赛,常州科技经贸洽谈会,全国青少年辅导员培训班等重大活动连续在我区举行。为切实做好这些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我区卫生监督部门精心组织,全力以赴,认真组织制订卫生保障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事前全面监督检查,活动期间对每个接待单位指定以上卫生监督员驻店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通过我区卫生监督员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这些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任务,受到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表扬。
七、制定预案,建立食品卫生申报制度,提升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根据省卫生厅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了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的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建立食品卫生申报制度,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了重要节日公共聚餐申报制度,并逐渐推广日常大型公共聚餐申报制度。今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对今年的(武高食堂、横山亚仙卤菜店、湖塘恒丰卤菜店)食物中毒事件(患者累计3),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了中毒事件,并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八、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暨《食品卫生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暨《食品卫生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拟定宣传方案,突出“保障食品卫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份,现场接受咨询100x人次,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16条。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及每月二期的《卫生监督信息》简报等形式宣传报道食品卫生监督动态和卫生防病知识。20xx年我区新闻部门报道发表关于卫生监督方面的信息共36篇次。充分发挥了媒体和舆论导向作用,引导群众健康消费,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使《食品卫生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格局。
回顾一年来的食品卫生工作,我们作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我们深深感到,食品卫生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此,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20xx年我们将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交通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取证工具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完善执法技术手段。
2、按照武食安20xx第5号关于开展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整顿工作通知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工作,重点抓好场所的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评价审核;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等使用情况的监管。
3、继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全国整规办20xx年工作安排,进一步突出重点,将农村食品卫生监管作为食品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开展20xx年食品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监督执法工作,探索农村食品卫生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和监督信息的通报制度。
4、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具体管理制度和规定,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抓好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以食物中毒控制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加强餐饮业、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年我区将在单位食堂、快餐业、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三个食品行业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6、重点开展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继续做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地区村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管,并将监管信息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促进和提高我区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药品注册受理是药品注册审批工作的重要环节,我局依法委托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产药品实施受理。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行委托其它任何组织实施。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我局药品注册司《关于全面开展省局药品注册受理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注函〔〕30号,以下简称《省局受理通知》)的具体要求,使用《药品注册省局受理审查管理系统》软件及其表单,做好受理工作。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国内药品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正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我局不再对其办理受理事宜。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药品注册申请后,应当提出审查意见,并按照《省局受理通知》附件对药品注册申请的寄送要求及时寄送指定部门。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将其所开具的《药品注册审批缴费通知书》(交我局一联)寄送我局办公室预算管理处,对上述已经受理和审查的申请,不应再交申请人自行转送资料。
在开展受理试运行工作以前,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试行办法》收到的申请,已经开展审查工作的,暂按《试行办法》的要求完成审查工作,寄送我局药品注册司受理。自7月1日起,应当全部改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我局药品注册司不再办理这一类申请的受理事宜。
(三)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办法》第四十八条快速审批条件的,应当对该申请是否符合快速审批条件提出意见,在正常报送资料的同时,将该审查意见及其依据单独寄送我局药品注册司。我局药品注册司确定对该申请实行快速审批后,通知我局药品审评中心。
(四)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现场核查、原始资料审查或者药品补充申请的注册检验等工作,认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退回其申请,同时抄报我局药品注册司。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申请人提出撤回药品注册申请的书面申请时,尚未完成相应审查和资料报送工作的,可直接向申请人出具《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意见书》,同意退回该申请,并将该意见书抄我局药品注册司和有关药品检验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向我局寄送申报资料的,应向我局提出《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意见书》,由我局药品注册司负责办理。
(六)对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办法》受理的申请,药品检验所在完成了所要求的注册检验后,应当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按照《省局受理通知》附件对药品注册申请的寄送要求,分别寄送指定的部门。
(七)鉴于放射性药品研制过程的特殊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这类注册申请后,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原始资料审查和抽取药品注册检验样品工作的,应当专文报告我局药品注册司,由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派员共同参加有关工作,其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承担,其他程序和要求按照《办法》执行。
(八)进口药品分包装获得批准以后,涉及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变更的补充申请,由我局进行受理并审批;其它补充申请事项的受理、审查或者审批工作,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办法》对国产药品补充申请的规定办理。分包装期满后继续进行分包装的补充申请,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审查后,报我局药品注册司审批。
二、关于临床试验的开展及其资料的报送。
(一)《办法》规定临床试验申请被批准后应当在3年内实施,《办法》实施前我局已经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亦按此执行。
(二)按照批件的要求完成了临床试验的新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申请,在报送临床试验资料时,申请人应当重新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按《办法》规定报送相关的资料。此前我局已受理的这类资料,无需重新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
(三)按照批件的要求完成了临床试验的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或者补充申请,在报送临床试验资料时,申请人无需再次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直接将临床试验资料报送我局药品审评中心。
三、关于按照新药申请管理的注册申请。
(一)增加新适应症的申请。
1、按照《办法》的规定,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增加新适应症属于按照新药申请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受理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增加新适应症的补充申请,我局将按照《办法》审批,申请人无需提出变更申请。但按照原批件要求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按照《办法》的要求提出新药申请。
2、生物制品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分类和申报资料的要求按照该药品相应的新药注册分类要求执行。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除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外的其他简单改变剂型的申请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提出,批准后,我局将不再发给新药证书。
(三)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增加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的,以及中药增加新的功能主治或者同品种已经批准的功能主治的,不属按照新药申请管理,仍然按照补充申请管理。
四、关于中药的注册分类。
(一)《办法》附件一对中药、天然药物的注册分类进行了较多调整,申请人应当按照《办法》的注册分类和要求提出申请。对已经受理的这类申请,按原注册分类审批。
(二)《办法》将《试行办法》原中药注册分类7“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剂”分别归入其他有关注册分类中,不再列为独立的注册分类。对已经受理的这类申请,仍然按照原注册分类审批。完成临床试验以后,申请人应按照《办法》的注册分类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并按照《办法》要求报送相应资料。
五、关于新药监测期。
根据《办法》的注册分类,对我局《关于发布新药监测期期限的通知》(国食药监注[]141号)所附《新药监测期期限表(试行)》进行了相应修订,并规定如下:
(一)对新药原料药不再设立监测期,已经设立的监测期继续执行。
(二)对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不设立监测期。
(三)修订后的《新药监测期期限表》(见附件)和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六、关于新药保护期和过渡期问题。
(一)有关新药保护期和过渡期问题,继续执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前已批准生产和临床研究的新药的保护期的通知》(国药监注〔2003〕59号)。本通知发布后,新药过渡期自发给新药证书之日起计算。
(二)使用进口化学原料药生产的制剂获得新药保护期或者过渡期后,若该原料药尚无境内企业获准生产,同品种其他申请人申请在境内生产该化学原料药及其获保护制剂的,该制剂应当按照原新药类别和要求提出申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我局按照《办法》的程序受理和审批。
七、关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注册问题。
(一)仅批准过一次性进口的药品以及仅在1月1日前取得过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不作为提出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的依据。
(二)申请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注册,经我局批准后,药品标准按照已有的国家标准执行。对国家药品标准进行了提高,或因生产工艺不同对国家药品标准进行了修改,申请人应当在申报注册时,提交其拟订的药品标准草案,在批准其注册的同时,发布经审定的该药品正式注册标准。该注册标准不得低于已有的国家药品标准,其生产、检验按照该注册标准执行。
八、关于药品补充申请。
(一)《办法》将补充申请注册事项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调整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报我局备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收到或受理的该项申请,直接按照《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二)对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的补充申请,申请人在取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后即可执行,无需再等待我局审查意见。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将其《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报我局药品注册司备案,以确保我局药品注册数据库的及时更新。
九、关于药品注册审批中补充资料的问题。
(一)药品注册申请在审评或审批过程中,申请人变更其机构的名称或者联系方式、注册地址(不改变生产地址)、增加或改变商品名称的,可以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向原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部门提交补充申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审查后,将资料报送我局药品注册司,与原药品注册申请一并办理。
(二)申请人完成新药临床试验申报生产时,可以补报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作为生产申请人,所增加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是提供临床试验用样品、药物稳定性试验用药物以及申报生产时提供药品注册检验用三批样品的生产企业。
(三)在我局完成技术审评之前,申请人可以向我局药品审评中心补充有关药品稳定性新的试验资料,以进一步确定药品有效期。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目前药品注册申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5月1日起,我局药品注册申请的行政审批时限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补充申请的审批时限均按照30日执行。我局药品审评中心对于2005年5月1日以后收到的申报资料,其技术审评工作时限按照《办法》执行。
十一、关于药品加工出口。
《办法》取消了有关药品加工出口的规定。需要进行药品加工出口的,按照我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的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向我局药品注册司报送文件或者资料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寄送药品注册司受理办公室。
(二)《试行办法》已于2005年5月1日废止,涉及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药监注〔〕437号)所规定情形的,仍按该通知的要求办理。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办法》和本通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对于受理、审查和审批工作所需的人员及其它必要条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给予保障。同时要注意收集《办法》执行中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情况反馈我局药品注册司。
注册形式审查补充要求。
一、关于新药注册申请。
(一)新药及按照新药程序申请的国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应按程序首先提交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后再次提交申报生产/进口注册申请。
肌肉注射的普通或特异性人免疫球蛋白、人血白蛋白、复方电解质注射液、血容量扩充剂等产品可直接提交申报生产/进口注册申请。
(二)申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化学药品第1.6、3.4类增加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其品种应与已上市药品活性成份、剂型及给药途径相同。
申报化学药品第1.6、3.4类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由已持有该品种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申请人提出;不持有上述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申请人申报此类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在提出该品种的仿制药注册申请的同时或之后提出。
(三)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理其他申请人的相同品种/改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品种的临床试验申请;已批准临床的,可受理申报生产/进口注册申请。
(四)国产化学新药及按照新药程序申请的进口化学药品在提交生产/进口注册申请时,应提供药品通用名称的命名证明文件。
二、关于仿制药注册申请。
(五)按照化学药品6类申报的注册申请,首次申报按照申报生产注册程序申请,经审评可以减免临床的,可直接批准上市;不能减免临床的,批准临床试验。
(六)申报的药品与已上市药品活性成份、剂型、适应症相同但规格、用法用量不同的,按照仿制药程序受理。
三、关于进口药注册申请。
(七)提出进口中药或天然药物再注册申请时,若尚未确定或形成详细的规模化生产工艺文件作为批准证明文件附件的,由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技术审评,原则上不按核档程序申请。
四、关于补充申请。
(八)《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中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20项涉及药品实际生产地址变更的,申请人应按照《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注〔〕518号)附件“第二部分生产技术转让”中“5.药学研究资料”的技术要求补充提供相应研究资料。
(九)核减药品功能主治、适应症的,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中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3项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申请人根据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要求完成上市后相关技术研究的,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18项办理。
(十一)眼用制剂申请变更最小制剂单位装量的补充申请,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5项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二)申请撤销商品名称的补充申请,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36项办理,并应符合《关于办理撤销商品名补充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注〔〕130号)相关要求。
(十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已失效的,相关品种的补充申请不予受理。
(十四)同一品种不同制剂规格的补充申请,应按照不同制剂规格逐一受理。
五、关于原料药与制剂关联申报。
(十五)按照国产化学药品1-5类提出的新药制剂临床试验申请(1.6、3.4类除外)及仿制药制剂注册申请,受理时应审核其所用原料药来源,所用原料药未获准上市的,应提供原料药注册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并关联相关原料药的受理号,相关原料药与制剂合并审评。原料药申报时,应提供已关联的制剂厂家相关信息。
仅提出国产新药原料药临床试验申请(包括按照新药程序申请的进口原料药),后续未提出相应制剂临床/申报生产注册申请的,不予批准。单独提出已获准进口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注册申请除外。
(十六)原料药和制剂分别按化学药品3类和5类申报的,原料药及制剂首次申报均应按新药临床注册程序申请。
(十七)原料药和制剂分别按化学药品3类和6类申报的,3类原料药按新药临床注册程序申请。经审评制剂可以减免临床试验直接批准上市的,由药品技术审评部门通知申请人补充原料药上市注册申请程序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经审评制剂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原料与制剂同时批准临床试验。完成临床试验后,原料药按照申报生产注册申请程序申报。
六、其他。
(十八)已开展临床试验的申请,提出后续注册申请时应同时提交按照《关于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平台的公告》(第28号)要求已进行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的相关材料。
(十九)在审评过程中,药品注册申请的申请人机构更名(主体不变)、联系方式变更(仅限于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的变更)、注册地址变更(不改变生产地址)、拟使用的商品名称增加或改变的,由原受理部门审核后通知药品技术审评部门。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二
年初省局下达我市药品监督抽验指标600批次,实际完成606批次,其中化学药229批次,抗生素114批次,中成药229批次,中药饮片34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159批次,其中化学药23批次,抗生素6批次,中成药104批次,中药饮片26批次。除中药饮片外,不合格药品抽验命中率23.3%。
二、分析与思考。
1、药品抽验总体情况分析:
从表1看出,一方面我市坚持以“快速筛查、靶向抽样、目标检验”为主线,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的技术优势,强化管理,提高抽验科学性,强调假劣药品检出命中率,以较低的成本取得了较大的监督效能。另一方面说明随着gmp和gsp的实施,以及监督检查力度的加大,我市药品市场已逐步规范,药品质量总体有所提高。建议:继续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的技术优势,不断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力度,既要最大限度的查出假劣药品,又要确保我市药品质量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从表1还可以看出,局与局之间药品抽验命中率存在一些差距,说明各局抽验人员对假劣药品嫌疑锁定的强弱、综合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存在着一定差距。建议:各局建立健全培训机制,针对抽验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和自我学习相结合,还可安排抽验人员到市药检所实验操作一段时间,提高抽验人员快速识别药品真伪优劣的能力。
2、不合格药品类别分析。
从表2看出:
(1)中成药:中成药抽验命中率为45.4%。中成药不合格率高于化学和抗生素药品,原因是中成药的质量相对化学和抗生素药品不稳定,与生产工艺、地域湿度、运输、储存养护有很大关系。其中一部分不合格中成药为中小企业生产,厂房设施陈旧,管理不符合gmp要求,选用中药材原料品质差;另有一部分不合格中成药与运输、储存养护不当有关。
(2)化学药品和抗生素药品:化学药抽验命中率为10.0%,抗生素抽验命中率为5.3%。该两类药品相对质量稳定可控,尽管不合格率偏低,仍需确保抽验的覆盖面和抽验数量。
(3)中药材及饮片:中药材及饮片抽验命中率为76.5%。目前,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标准尚不完善,检测项目多为性状、显微特征、薄层色谱。仅限于鉴别真伪,不能判定其优劣,所以出现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在直接影响中药材及饮片质量的同时,也间接影响了中成药的药品质量。建议:一是严格规范中药材市场和饮片市场的加工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关;二是不断完善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标准,将药品质量置于有效控制之中。
3、不合格药品检验项目分析。
从表3看出,不合格药品检验项目中,性状不合格率占全部不合格项的'54.1%,位居所有不合格项的前列;水分不合格率占24.5%,位居第二;重(装)量差异不合格率位居第三;其次是可见异物、崩解时限、灰分等。
一方面,不合格药品检验项目中,其中相当一部分药品质量判断可以从外观性状入手。药品的性状是“对药品的色泽和外表感官的判定”,能直观地反映出药品的'质量。而水分和重量差异可以从地域、品种归纳分析入手。因此,通过勤看、勤记、勤比较、勤总结都有可能在这方面成为行家;另一方面,对药品内在的质量问题,需要药品检验技术人员不断开发、完善适应基层的药品快速检验方法,充分利用药品检测车的初筛功能,有的放矢、最大限度的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的药品。
在不合格药品检验项目中,可见异物的判定存在一些争议。注射剂被检出可见异物不合格的概率在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均存在差异。其原因主要是该项检验的新方法比原方法的标准有所提高,建议药品抽验人员进一步规范药品抽样行为,药品检验结果判定应当客观明确。由于对“可见异物”或“其它可见异物”存在与否的判定存在主观差异,药品检验所对“可见异物”不合格判定应当经过多人核对,确定明确存有“可见异物”或“其它可见异物”时,才予以判定。
4、不合格药品查处情况分析。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三
今年以来,在街道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餐饮业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社区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造工作氛围。
一方面是加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制作宣传展板2个,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次。另一方面是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成果及工作动态,为我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为抓手,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1.强化日常监管。一是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的管理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二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加强对辖区内二类精神的药品、毒性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按时上报了各类检查报表。三是开展了医疗机构用药用械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的.药品(基本药物)购进、使用、储存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覆盖率100%。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成工作简报,及时进行通报,要求他们加大“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力度,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地沟油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奶制品、食品油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类专项检查,消除了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程度的保障了辖区居民餐饮服务环节饮食安全。
(一)广大居民用药安全意识不高,社区居民对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
一、制定方案,明确分工。
我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一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食品药品抽检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二、工作成效。
20xx年我局共抽检食品107批次,合格78批次,不合格29批次;药品抽检75批次,不合格9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均已立案处理。
三、开展食品药品快筛快检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设备保障,我局配备充实了一批食品安全快筛快检设备,包括便携式细菌快速检测仪1台、药材粉碎机1个、切片机1个、移液器2个、漩涡震荡器1个、除湿机1个、台式离心机1个、生化培养箱1个、荧光检测灯1个、匀浆仪1套、真空泵1个,一体化便携式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1套、atp荧光检测仪1台、相关试剂试纸等1批,已经成为当前稽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利器。
有了技术支持,我局推进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对辖区内学校集体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监管对象购进使用的原料进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在前阶段检测中暂未发现问题食品。
三、存在问题。
(二)抽检费用高,抽检经费不足,导致不能百分百全覆盖抽检。
(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氛围不够浓,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不够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梳理药品的监管依据和执法依据,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方位提高监管能力。
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的快筛快检工作,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发现疑不合格产品,马上送检,检验不合格立刻立案处理。
(三)年底前组织开展对花生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抽检。
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工作重点为完成计量认证各项工作,由于中心初步建立,需要完善人员聘用、各项制度等制定等辅助工作。行政管理方面办理了我中心《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制定和印发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印发公文处理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制度汇编》,并将各类有关制度制作为制度牌悬挂上墙;完善了人员考勤制度,实行上班签到制;完成了新招录工作人员的转正工作;向**市人社局上报了《岗位设置》方案并获批准,上报了《岗位设置验收报告》待批准,使我中心工作逐步走向正规。
此次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剩余的17余元补充预算已落实到位,大实验室的改造项目已经完工并通过验收;将需要检定的玻璃仪器送至青海省计量鉴定所进行检定,所需检定的实验仪器也已汇总造表并送至青海省计量检定所;总结整理了50余项计量认证项目及所需标准品的清单,标准品已与青海省药检所联系订购。
其他方面实验室新楼使用土地的测绘工作已完成,并将图纸送到规划局待规划;中心账户开户工作也有望在六月份落实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工作在市局安监处的知道下已完成报送203份,完成全年工作的50.8%。
下一步工作下半年,我中心将积极联系设备中标单位将未安装到位的仪器及时安装;截止30日,开展预实验的各类试剂将逐步到位,预计月份可以开展计量认证预实验;中心账户开户工作将派专人跟进,争取与六月份落实。
根据省局“关于发布**省____年药品抽验计划的通知”(*食药监稽[____]**号)和市局“关于下达**市____年药品抽验计划的通知”(*食药监稽[____]**号)文件规定,我局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药品抽样计划及补充计划。现将全年药品抽样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药品抽样工作的领导。____年我局将药品抽样工作列为整个药品稽查工作的重点,实行分管局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抽样人员的确定,严格按照省局公布的“药品监督抽验人员名单”,按照《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药品抽样指导原则》、《**省药品监督检查抽验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药品监督检查抽验工作。
二、制定抽样工作计划。根据省局“关于发布**省____年药品抽验计划的通知”(苏食药监稽[____]**号)和市局“关于下达**市____年药品抽验计划的通知”(*食药监稽[____]**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我局____年药品监督抽验工作计划,并印发至各科室、药检所。
三、明确抽样目的、规范药品抽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抽验效能为目标,不断总结抽验经验,充分运用快检技术,最大限度的发现和检出假劣药品,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严格按照省、市局文件中规定的计划和方法进行抽验,注意收集假劣药品信息,加强药品抽验的针对性,注重对:_、使用量大且质量不稳定的品种;_、检验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_、违法药品广告品种;_、药品价格严重背离其实际价值的品种;_、擅自更改药品名称的品种;_、____年国家局和省局公告发布的不合格品种等六类品种的抽验;做到药品抽样与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检查及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相结合,做到先检查后抽样,发现与省局假劣药品数据库中相同批号及厂家的产品,及时与原抽样单位取得联系;严格遵守抽样规则与抽样程序,认真填写抽样凭证与记录。
四、收集有关信息,确定重点品种。在认真分析研究国药食监注[____]___号文件后,明确了____年的抽样重点及方向为____年__月_日以后生产的小针剂、滴眼剂,加大对可见异物的检查抽样力度,今年抽样的检品中,共检出可见异物不合格检品__件;收集产品出现不合格频率比较高的生产厂家,作为重点抽样对象,目前已经列出产品出现高频率不合格的厂家__余家;随时捕捉与药品质量有关的信息,与综合监管科共同分析研究各单位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从中查找可能与药品质量有关的不良反应,确定抽样的品种,今年通过不良反应而进行抽样发现的不合格药品_批;发现和利用偶然事件,偶然事件的发生暴露出生产厂家管理存在漏洞的必然,例如通过某省华源事件,抽到了一批热原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通过广西裕源的苍蝇事件,抽到一批邻近批号的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的产品。
五、掌握药品抽验进度、及时送检。参照省、市局下发的药品抽验品种目录和市局下达我局的药品抽验任务,按月做好药品抽验工作,每月完成药品抽验__~__批;不断探索假劣药品出现的规律,根据不同的季节,适当调整抽样的频率与批次,例如夏季过后,我们加大了对糖衣片的检查抽样力度,抽到了数批不合格药品,通过行政处罚手段,促使药品生产企业改进了包装工艺,促使药品经营企业改善了药品储存条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了避免出现所抽样品重复,在抽样后立即就地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及时送检,从抽样到送药检所检验不超过_日,便于药检所尽可能缩短检验周期,最大限度地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不合格药品的检验报告书一律采取书面形式送达被抽单位;对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查实属假劣药品的在__小时内上报市局稽查处。
六、提高药品抽样针对性,加大对不合格药品的查处力度。通过收集假劣药品信息,采取快检技术,重点加强对可见异物的检查抽样力度等一系列措施,____年我局抽样送检的检品共___批次,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检验报告书__批,不合格率达__。__。罚没款__万余元。
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力度,通过抽检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3月26日根据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黔南州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黔南州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责任,确保此次抽样工作的有效开展。现整个抽检工作已圆满完成。
此次抽检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今年省局安排我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共10个各20个批次,分别为:熟肉制品(卤肉)、非发酵豆制品(豆干)、辣椒酱(辣椒粉)、米粉、煎炸用植物油、凉拌菜、盒饭、泡菜、餐饮具、蛋(鸡蛋、鸭蛋)。全年共抽检91户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大型餐馆4户、中型餐馆14户、小型餐馆26户、小吃店29户、快餐店12户,学校食堂5户,饮品店1户。完成抽检品种及批次为:熟肉制品(卤肉)7个批次,非发酵豆制品(豆干)20个批次;辣椒酱(辣椒面)22个批次;米粉25个批次;煎炸用植物油24个批次、食用油1个批次;凉拌菜16个批次;盒饭16个批次;泡菜17个批次;餐饮具30个批次;蛋(鸡蛋、鸭蛋)22个批次。共完成200个批次。
二、抽检结果分析。
(一)总体分析。
本次抽检共200个批次,包括10个必选品种。截止至20xx年11月15日,完成检品检验共200批次,合格175批次,合格率为87.50%。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盒饭中菌落总数超标,辣椒粉中菌落总数超标,煎炸用植物油中极性组分和酸价超标,米粉中二氧化硫超标,泡菜中检出柠檬酸。根据检测结果,我州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基本能达到要求,部分餐饮单位的环境卫生环节有待加强,下步将加大对检出超标项目的餐饮单位的执法力度,进一步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二)品种具体分析。
在完成的200批次检品检验中,共11个品种,合格175批次,合格率为87.50%。其中餐饮具共抽检30批次,合格30批次,合格率100%;非发酵豆制品共抽检20批次,合格20批次,合格率100%;盒饭共抽检16批次,合格11批次,合格率68.75%;鸡蛋共抽检22批次,合格22批次,合格率100%;煎炸用植物油共抽检24批次,合格22批次,合格率91.67%;辣椒粉/辣椒酱共抽检22批次,合格8批次,合格率36.36%;凉拌菜共抽检16批次,合格16批次,合格率100%;米粉共抽检25批次,合格24批次,合格率96.0%;泡菜共抽检17批次,合格14批次,合格率82.35%;熟肉制品共抽检7批次,合格7批次,合格率100%;菜油共抽检1批次,合格1批次,合格率100%。
辣椒粉的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在抽检的21批次中有14批次不合格,主要不合格指标为菌落总数,菌落总数超标高达260余倍。原因可能有:首先,在加工过程中对加工器皿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导致辣椒粉受污染;其次,辣椒在保存过程中污染。加之天气炎热,环境温度较高,辣椒粉中的微生物在短时间内大量繁殖是造成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原因之一。
盒饭共抽检16批次,合格11批次,合格率68.75%,主要不合格指标为菌落总数,菌落总数超标高达75倍。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盛装盒饭器皿的清洗消毒不彻底。
泡菜共抽检17批次,合格14批次,合格率82.35%,不合格指标为柠檬酸,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人为添加。
煎炸用植物油共抽检24批次,合格22批次,合格率91.67%,不合格指标为极性组分和酸价。造成极性组分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多次反复使用煎炸食物;造成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油脂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反复使用未更换。
米粉共抽检25批次,合格24批次,合格率96.0%,不合格指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但人体摄入大量含二氧化硫食物,会损坏肝脏,还会增加患癌风险。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为了使米粉保鲜时间延长,防止变味等现象而人为添加。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抽检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应进一步加强,结合季节特点,对待抽检品种合理规划,使抽检品种能反映餐饮经营季节情况。
2、由于受到实验室及设施设备的限制,检验人员较少,检验速度无法有效提高,存在检品积压现象。
3、部分餐饮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尤其是一些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等现象较为突出。小型餐馆、小吃店经营单位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由于此类经营人员多数文化程度偏低,卫生习惯较差,法制观念淡薄,规范记录食品采购台账存在很大的难度。
四、发现问题的处置情况。
1、在明年的抽检工作中统一规划,根据待抽检样品的特点,合理安排抽检时间,提高监督抽检工作的有效性。
2、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落实食品原料购进索票索证制,食品原料购进台帐记录完整。同时,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移交给州食品药品稽查局作进一步核查。
3、在抽检品种及时间安排上应结合现有检验条件合理抽样,从而更进一步提高检品检验工作效率。
五、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抽检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强对抽检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食品抽检知识、抽检计划、抽检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二是加大检验培训力度。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人员对食品检验相关等方面的培训。
三是加大抽检经费投入。政府应加大对食品抽检经费的投入,将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抽检工作的开展,保障食品风险性监测的顺利进行,为政府的食品安全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按照《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昆食药监注〔20xx〕4号)文件,呈贡局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贯彻落实,对我县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准备阶段。
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局局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周密部署、统筹兼顾,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二、实施阶段。
我县共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家,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中,我局严格按照检查方法和检查内容,重点对经营企业的制度建设、产品进货渠道、购进验收、票账物一致性、产品可追溯性、许可事项变动、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完整收集供货方合法资质证照、制度建立不完善、购进验收记录不全等情况,已要求企业认真整改,并对一家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三、总结阶段。
食品药品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五
20xx年,我局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依据省、州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科学发展观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落实,继续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工作目标和职能使命,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跃上新的'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头看”活动,不断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优化活动效果。
(二)认真贯彻实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制度。
(三)主动支持配合并参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监管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努力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加大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五)不断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及《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培训,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六)强化督促指导,继续做好县、乡医疗机构“规范药械(库)房”建设的工作。
(七)继续巩固创建州级文明单位活动成果,不断提升文明单位的文明程度和各项工作水平。
(八)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
(九)加强培训指导,充分调动发挥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合和完善乡镇、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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