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优秀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14:36:35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优秀14篇)
时间:2023-11-13 14:36:35     小编:灵魂曲

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以应对潜在的困难和挑战。方案的持续改进是一个不断迭代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适应新的情况和要求。方案的成功与否,离不开良好的执行和监控,以及团队的努力和合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工作精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贯彻落实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大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统战部要求,结合发改局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八进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确定目标。

一是在发改系统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发改局全体职工学习的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各民族互学语言。形成互帮、互学、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发改系统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各民族同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在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心灵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发改局全体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七)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每月至少一次,结合区情、州情、本单位实际,宣讲要言之有物。要加强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精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群众呼声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具体事入手,从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民生发改的功能,配合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好自治区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27项举措和自治州提出的23项举措。要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为主要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专题辅导,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掌握《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讲透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带来的巨大变化,讲明博州各族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取得的成绩,讲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和现代文化的引领方向,讲好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二

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工作要求,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社区各族居民及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社区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的氛围。自觉的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镇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科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社区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3、加强检查指导。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单位民族工作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调研、重点抽查等形式组织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利用校园网、康定中学官方微博等渠道,切实掀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0月31日)。学校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州教育工委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将深入各县各单位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形成翔实的验收考核书面总结。

(四)总结表彰、推荐阶段(2014年3月31日至4月15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教育系统最终会向州级推荐5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单位)。对能够达到州上考核验收表彰的单位,向州民委推荐,接受州民委的考核验收。因此希望学校和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校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陈军同志亲自抓,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本同志具体抓,学校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全社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沟通协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镇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工作摆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示范镇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镇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工作摆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示范镇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今年6月,是全省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是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之后的第一个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市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我区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目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凝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紧扣主线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真正使宣传月成为“宣讲学习月”创建落实月”风险防控月”。

(一)开展宣讲学习教育活动。

1.举办启动仪式。参加全市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专场文艺演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动员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各族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热潮。

2.组织集中宣讲。积极组织参加省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宣讲团关于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全市《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暨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十场千人”宣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

3.深化学习研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深入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民族理论政策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4.开展主题作品征集和网络竞答活动。结合**市“电信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暨民族团结进步标识征集活动,举办全区教育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征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深入挖掘与**有关的历史名人和先烈前辈感人事迹,充分展现我区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友爱的真挚情感和优良传统。组织参加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奖知识网络竞答活动,进一步调动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6.参加电视访谈。参加全市“学统战工作条例、谈民族团结进步”系列访谈节目,分别由区委书记、统战部部长、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内容,谈认识、谈体会、谈举措。

7.加强社会宣传。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栏、宣传墙、板报等,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学习长廊等宣传教育阵地,在全区各类场所的电子显示屏、led大屏上密集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及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

8.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各部门单位、各镇各街道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n进”,通过组织开展政策宣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展览、趣味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书画摄影展览、趣味运动会等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度,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和谐共融的良好局面。组织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观看《凉州会盟》《生根》《丝路拾遗》《达玛花开》《红色甘南》《花开河州》《金色马鞭》《爱在夏日塔拉》等精品剧目,积极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及示范单位、家庭的典型事迹,不断凝聚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建设美丽**的强大正能量。

(二)紧盯创建工作落实。

9.扎实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行动方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断扩大创建范围,搭建创建平台,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推动“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行动纵深开展。积极培育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扩大影响力,巩固创建成果。

10.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区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靠实责任,切实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等重点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三)做好风险隐患防控。

11.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执法部门、窗口单位要广泛开展涉民族法规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深化平安**建设,组织开展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案件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组织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民族宗教领域网上负面有害信息。组织开展清真食品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清真”概念泛化。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学术研究等领域集中专项检查,清理清查违反党的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分裂、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问题,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2.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到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努力为各族群众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就医就学、法律咨询援助等方面的具体实事,推动民族团结与城市文明、生态环保、文旅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相互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群众,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精心谋划,开展活动,切实形成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拓宽活动内容,打造特色亮点,突出宣传教育,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培育和挖掘先进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三)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各镇各街道要加大对各村、各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及时发现先进做法,总结典型经验区委统战部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是党和国家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关系的和谐,即使社会整体和谐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整体和谐的基础和前提。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多民族聚居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快少数名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打造“经济发展第一乡”,快速提升大河乡经济跨越式发展。

一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村组、进校园、进宗教活动场所。着力面向社会、面向各族群众、面向广大党员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活动为载体,在全乡范围内掀起民族团结进步新高潮,扎实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组、民族团结活动示范活动场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创建活动,更进一步引向深入,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延伸到各个领域,力争三年内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乡。今年继续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活动,20**年继续在清真寺、学校、回汉杂居村创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活动。以点带面引导示范,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严格按照红寺堡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一)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

(二)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

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结合“三进两创一公开”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努力增强各民族之间团结友爱。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营造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的民族大团结氛围。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届二中、三中全会和“12〃19”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深化改革创新,聚力长治久安”这条主线,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教育,着力在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促进宗教和谐、全力以赴“去极端化”上取得新突破,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巩固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奠定共同推进我县和谐发展的坚实思想基础。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以月促年,常抓常新,长抓不懈。通过开展主题教育、主题实践、主题文化活动和树选进步模范,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一)组织民族团结教育学习宣传活动。

七是深入开展“军民共建美好精神家园”活动,总结、提炼军队开展的“一对一”共建文化阵地活动等好形式、好经验,不断延伸拓展,大力促进军民团结、民族团结。

(二)开展新疆“三史”和“一反两讲”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结合民族团结教育的特点,深入贯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实施纲要》,使各族师生正确认识“三史”。要针对2.14、3.01、4.30等暴力恐怖事件,深入开展“一反两讲”(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活动,揭露和批驳种.种歪曲和杜撰新疆“三史”的谬论,正本清源,澄清模糊认识,宣传--“深刻认识新疆分裂和反对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坚决把暴力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重要指示。深入揭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反动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使广大师生正确掌握民族风俗习惯、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界限,将“两个不得,五个严禁”要求落到实处。宣传我县铲除滋生暴力恐怖活动土壤的坚强意志,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舆论攻势。使各族干部师生不断提高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觉悟,引导各族师生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三)开展学习民族团结大宣讲活动。

各学校要结合学习11名维吾尔族大学生联名书和祖木来提〃阿不力克木署名文章、暴恐案件声讨揭批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我县教育系统理论宣讲团人才资源,编撰民族团结教育宣讲提纲,组织宣讲团分赴各学校进行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宣讲,用事实说话,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发生在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家访、学生家长交流会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加大学习教育力度,以多种方式学习宣传,真正实现校园严禁宗教活动、严禁宗教行为、严禁宗教言论、严禁宗教思想、严禁宗教服饰、严禁宗教信仰,开展形势政策报告进校园活动。邀请专家教授为中小学校师生作形势报告,开展“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坚决防止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学校”宣讲。组织各族师生发声亮剑,揭露宗教极端主义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丑恶本质和险恶用心,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提高师生自觉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荒.唐谬论,引导教育师生正确区分宗教和宗教极端势力的界限、宗教和恐怖主义犯罪的界限,正常信教和宗教狂热分子的界限。

(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一心一意”开展活动。

要继续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活动,争创民族团结示范学校、示范班级、先进个人等细胞创建活动,发挥学校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师生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学校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调研活动,探讨民族团结教育的课程建设、教学模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评价方式,撰写学校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专题报告。抓好第三届“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实践活动的养成作用,使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思想深深扎根于青少年的心灵深处。开展“民族团结歌曲大家唱”活动,广泛征集民族团结歌曲,遴选部分优秀歌曲向社会公布,组织各学校传唱。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大美乌什”教职工系列活动,各级工会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大合唱、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开展“最美阿克苏人——每月之星”之“团结友爱之星”和“最美新疆人”、“时代楷模”评选活动,选树和培养一批近年来教师行业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典型,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网上投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感染大家、带动大家,用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各族干部群众为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六)召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研讨会。

五月下旬,教育局将适时召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研讨会。各学校要总结提炼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探索出的好措施、好办法,探索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典型经验上升为普遍性的工作要求,把成熟做法固定为常态化的工作制度,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七)组织观看民族团结优秀影视作品。

各学校要组织师生观看一次民族团结优秀影视作品,主要是近年来地区投资拍摄的电影《阿克苏的馕》、《马背电影队》和电视剧《拾花妹》、《兄弟》和“八部红色电影”等优秀影视片,结合“四个意识”主题教育影片播送,使各族干部、师生在潜移默化中凝聚和谐力量,深化爱国情感。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影视展播展映活动。组织好以阿尼帕为原形的电影《真爱》的放映工作。做好优秀民族团结影视作品集中展播转播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各学校要及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的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丰富载体,形成合力。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充分发挥座谈会、文艺晚会、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等多种形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创新载体和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生动有效的活动,使教育活动既有强大声势、广泛覆盖,又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3.树立典型,营造氛围。领导干部要在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做“讲团结、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的模范。同时,各学校要发现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充分发挥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引导作用,达到以先进典型鼓舞人、激励人的目的。

4.加强督导,认真总结。县教育局将把督促检查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环节,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学校要将本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送教育局;并将活动开展信息、图片、总结于6月5日前分阶段报送至县教育局政教股。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四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________,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________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______,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文明和谐的富强________”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______,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广大干部群众民族团结意识。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________小组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三、实施范围。

________全体干部群众。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______和______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____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______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______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______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____________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______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______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______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______的______,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6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________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______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__________做到对______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________________花名册。

3、有________特困________花名册和被救助________花名册。

(五)积极为________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________排忧解难,每年为________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积极开展对________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______风俗习惯,积极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五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活动主题。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四、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六

根据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创民领办[2019]24号)精神,定于9月份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深入开展好此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习近平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届全会和十三届省委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的部署引导全办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不可分割思想,增强五认同,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xx为解放7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必须知恩感恩报恩,听党话、感恩党、跟党走,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深入贯彻《xx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今年我省颁布实施了《xx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条例》是今年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办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会议学习、座谈会等形式,统一思想,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树牢依法推进创建工作、依法促进民族团结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举办专栏,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扩大知晓率、宣传面。

3、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要主动对标对表,把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认清扫黑除恶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推动社会长治久安的现实意义,进一步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隐患,切实维护全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4、落实创建“十进”活动。结合《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八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6]20号)精神,深入开展宣传,确保实现宣传月活动在我办的全覆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把服务各族群众的措施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要深入推进“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使爱党爱国、诚信守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勤劳奉献、环境整洁成为每个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要配合社区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活动,积极搭建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有效载体和平台,促进各族群众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地下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以商场为重点,以商场从业人员为主要对象,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政策、法规等宣传活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商场环境。要利用人防门户网站、微博、短信等网络平台,大力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活动。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部门业务工作,突出工作重点,使宣传月成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推动月。

2、精心组织,注重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发挥人防业务工作主阵地作用,以新形式、新内容、多载体开展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办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乌当区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方案》(乌民创领﹝202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将民族团结创建进步示范市工作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提高辖区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全面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现特拟定此方案。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通过图片展、成就展、文艺表演、集中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宣传教育,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宣传教育,“五个认同”、“四个自信”宣传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宣传教育,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民族团结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推动开展民族歌舞、体育、节庆等文化活动,促进文化共享、文化惠民,不断满足各族群众文化生活需求,营造传播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滴灌式”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三)媒介融合创新推动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在车站、公交站台、环城路边、公园、景区景点、小区电梯楼宇电视、医院、服务窗口等醒目区域设置公益广告,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公益广告牌、出租车、公交车、路灯灯箱等醒目、直观地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知晓率,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深化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守望相助、共同创造未来美好新生活的良好环境。

(四)“九进”搭建纵深拓展宣传渠道。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学习宣传,把服务各族群众的措施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村(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搭建服务各族群众的有效宣传教育载体和活动平台,促进本地各民族之间、外来流动人口与本地各族干部群众之间进行交流互动、增进感情。

二是在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从孩子着手,通过“小手牵大手”,普及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三是在宗教活动场所持续深入开展“四进”活动,突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主题。

四是在景区、商业街区突出宣传民族特色文化,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业、中高端消费制造业融合发展。

五是在军营深入开展部队官兵与各族群众军民同心、水乳交融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民感情。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入户到人、入心入脑,进一步凝聚共识,提高创建工作参与度,推动形成党政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创建工作格局。

(一)前期准备阶段。

以多种形式持续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注重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应对网络舆情,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全面攻坚阶段。

1.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在辖区机关单位、军营、学校和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商务楼、酒店、宾馆、园区、景区、商业街区、宗教活动场所、新时代农民(居民)讲习所(传习所)等人员往来密集地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标语。

2.各村(居)群众生活小区播放宣传视频、张贴或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绘制宣传栏或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应知应会口袋书。

3.各村(居)在国有企业办公区入口、电梯内的显示屏,各标志地点led大屏、楼宇电梯广告以及车站、机场、公交站、地铁口、环城路、绕城高速、中心城区交通要道和高铁、公交车、出租车、客车等交通要道、运输工具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和宣传标语。

4.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日常生活。制定政策措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学校教育、行业规范教育、村规民约及家风建设之中。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党支部及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纳入辖区中小学的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综合实践活动、黑板报、宣传栏、显示屏等做好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的宣传,并在各学科教学中融入民族知识、民族文化的教育。

5.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塑造具有特色的城市精神。

(三)持续深化阶段。

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举办一次民族民间手工艺设计大赛;举办一场“民族团结进步杯”篮球大赛;挖掘、提炼和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

(四)总结提高阶段。

1.持续增加宣传视频播放次数,加大投放宣传标语、横幅、海报、展板。

2.在传统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针对创建活动中的热点问题,组织答疑解惑,回应关切,引导各族群众正确认识和评价示范市创建的意义、举措和成效,多角度展示新时期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精神风貌。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守望相助,共同创造未来美好新生活的良好环境。

3.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并与地方传统民族节庆、纪念活动相结合,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创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要把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宣传活动作为对各族群众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普及民族团结知识,树牢民族团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认真总结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将总结材料报街道公共服务办。

(二)精心组织,注重创新。各村(居)要把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把握正确方向,把好政治关口。宣传内容要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切实改进文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努力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切实提高宣传内容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确保宣传有声有势、有力有效。

(三)强化监管,净化环境。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民族团结敏感舆情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负面舆情。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着力点放在团结稳定鼓劲上,正面宣传为主,着眼于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对照《新光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和《新光路街道办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方案》的相关要求和责任分工,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创建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完成任务或落实不到位的要第一时间进行通报,严肃问责追责。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八

根据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的通知》(道民创办发〔2020〕1号)、《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工作方案》(道民创办发〔2020〕2号)要求,为做好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充分展示民族团结进步良好风貌,现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建档立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宣传形式,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以对平台宣传+社会宣传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教育活动。

(一)主题宣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宣传引导各族贫困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大各族贫困群众和全办干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上来。

(二)载体宣传。充分运用《道真扶贫》微信公众号,突出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村(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活动中富有特色的素材;持续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重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我们的节日”等宣传平台,大力营造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奋力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鼓足力量。

(三)典型宣传。宣传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人物。在易地扶贫搬迁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一)对内宣传。在全办适时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本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推进情况进行动态宣传。

(二)对外宣传。依托内宣资源,在创建过程中主动与遵义日报、贵州日报等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沟通联系,积极提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新闻线索,配合做好创建示范县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平台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在《道真扶贫》公众号,宣传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人物;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四)社会宣传。

1.培训宣讲。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列入县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及大走访大排查的宣讲内容,提升干部群众对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重要意义的认识。

2.标语宣传。在单位办公场地悬挂张贴横幅和标语,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分阶段编写宣传栏、板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

3.集中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在单位包保区域内开展一次集中宣传,通过发放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进一步树立群众“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群众“五个认同”。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办上下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有序推进工作。按照宣传工作方案,有序推动各项宣传任务按时完成,突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用。

(三)营造浓厚氛围。全办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道真扶贫”微信公众号,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提高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浓厚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米东区卫生食药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米东区零距离”及“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2017民族团结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十

通过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水平,正确把握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的关系,正确处理一体与多元、当前与长远、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方法协调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核,强化措施,抓好落实。重新明确___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面工作,统筹协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组长:

副组长:

····。

····。

员:

___办公室,兼任主任。其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

要职责是承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建立健全符合物价工作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把创建活动与解决各族职工切身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尊重少数民族员工风俗,坚决防止人为扩大民族差异,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各族干部职工多方面心理感受和情绪反应,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矛盾纠纷,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在共同生活中加深了解,增进友谊。

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干部职工自觉珍惜各民族团结和谐、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

····。

善基础设施,提升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发展致富项目和特色产业,不断激发扶贫村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社区结对活动中。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日等活动,安排我队工作人员进社区,与社区共建、共学、共帮,推动幸福社区共建共享工程建设。

四、创建活动具体要求。

····。

····。

的贡献。

····。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议,根据《湖南省民宗委关于20xx年度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的通知》要求,9月18日,武陵源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现场指导喻家嘴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在喻家嘴社区,民宗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主旋律与喻家嘴社区就如何提高我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需求,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如何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标识牌,如何制作体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墙和横幅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喻家嘴社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表率,成为全区文化氛围浓,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十二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民族团结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开展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将我局创建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1、是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县人社局局长杨志军同志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带头讲党课,组织大家一起“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有关内容。

3、人社局党支部组织全体职工干部观看了“建党伟业”“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x县”等反映感恩伟大祖国、讴歌辉煌成就、赞颂民族团结、弘扬社会正气以及新疆发展历史、民族团结相关内容电教资料。

4、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主要议题是:谈谈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大家畅所欲言,气氛浓厚。

5、开展了“五观”“六史”“四个认同”学习教育活动,参学率100%,全局干部职工每人撰写一篇有关民族团结的心得体会。

6、认真开展培育、树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工作。我局开展“学习身边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对照先进找差距,认真向思想上工作上优秀的同志学习,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上台阶。

7、对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开展节日慰问,在每到民族节日期间局领导班

子对全局少数民族干部职工送去礼品进行节日慰问,每当遇到民族干部的婚、丧之事,需要出车出人帮忙的局领导均予安排并亲自参加,一点一滴的关心和温暖却拥有巨大的凝聚和团结的力量,让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的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及时总结成绩,克服不足,完善措施,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成果,为推进人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十三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我乡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根据xx乡实际,现就我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形式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广大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构建和谐淤泥。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乡进程,为全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乡广大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促进“和谐淤泥”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全乡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群众路线。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造福于各族群众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族各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平安和谐淤泥等活动结合起来。

(四)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各民族群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健康水平。

(五)坚持典型引路。各村、各企业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强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整体工作向前发展。

三、总体目标

作各项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历史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进一步调动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建设经济繁荣、文化先进、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的新淤泥。

四、创建示范乡的重点工作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建设是我乡多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继续,又是在新的历史机遇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以示范乡建设为抓手,努力推动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民族团结工作是一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需要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加强宣传教育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和方向,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担当。

二是在各族群众中,增设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专栏,着重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成就以及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可,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 “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三是在青少年学生中,积极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进教材、进课堂,使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理念深深根植于青少年的头脑之中。

四是在宗教人士中,持续推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的教育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和科学文化知识,进一步增强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抵御渗透的能力。

《乡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案篇十四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教育,根据教育局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双庙镇总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兴办赤峰市一流教育,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稳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我镇教育特别是民族教育的发展。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六)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总校每年对活动进行一次考核,凡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比资格。

三、实施范围

大双庙镇总校所属各小学、幼儿园。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和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民族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民族工作(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民族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4、积极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在班子中占一定的比例。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民族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少数民族的民族纠纷,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9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社会市面蒙汉文,社会市面用文的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民族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学校有少数民族师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含少数民族成分、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和未学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学校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3、有学校特困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和被救助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五)积极为少数民族师生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少数民族师生排忧解难,每年为少数民族师生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普通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园)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积极开展对民族学校(幼儿园)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积极配合民族部门办好学校清真食堂(或窗口),为回族师生服务好。

(六)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五、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日常考核重点是检查阶段性工作、单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的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是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六、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每年10月30日以前各校(园)要进行自查,把书面总结报总校,同时准备好有关资料备查。

(二)考核组考核。由总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七、奖惩措施

(一)年度考核结果由县民族团结进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重要依据。

附:

大双庙镇总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仕慧

《民族团结进步年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1606024.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