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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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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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忙碌的生活中,我们总是需要一个确定的计划来指导我们的行动和时间分配。制定计划时,我们可以参考以往的经验和教训,避免重复犯错。一份好的计划可以推动事业和生活的发展,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计划心得。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一

虽然我区食品药品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监管方法和监管手段还有待改善、人员素质还需提高等问题。20xx年,我们将严格按照“问题导向、风险防控、索证索票、痕迹监管”的工作思路,“生产环节抓标准、流通环节抓追溯、餐饮环节抓卫生、‘四小行业’抓整顿、药品医疗器械抓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抓规范”的工作方法,紧紧围绕食药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着力构建务实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守住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最低底线,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努力营造“食安景美宜居花城”。

1.进一步健全镇(街道),村(社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协调区政府和财政部门,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制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社区的工作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

2.继续贯彻落实《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在巩固今年我局金川路街道食药监管所、桂林路街道食药监管所和北京路街道食药监管所的规范化建设成果上,20xx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完成3个基层食药所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监管效率和整体形象。

3.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继续下大力气开展地毯式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在行政许可上,强化许可质量,提升服务实效,同时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全区无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查处力度,逐步实现“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的目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重点抓好生产加工环境和非法添加整治工作,继续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竞争优势的小作坊进行升级改造,提升食品经营水平。在食品流通环节上,批发企业抓电子追溯、仓储环境,零售企业抓索票索证、分类摆放、环境卫生、过期食品下架退市,确保电子监管率达到40%以上。在餐饮服务环节上,大型餐饮抓提升、中小餐饮抓卫生,继续推广实施“明厨亮灶”、“文明餐桌”等工作。结合金川区《关于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中小餐饮后堂油烟污染的治理,确保油烟排放量符合大气污染标准。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上,进一步强化药品电子“核注核销”工作,认真实施零售药店电子便民查询工程,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率达100%。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任务。继续开展药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和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规范经营、使用行为,保障药械质量安全。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上,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制假售假、套用批号、夸大宣传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对高风险产品的专项检查,严打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

4.进一步加大食药安全风险监测。逐步将食品药品安全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根据监管任务要求,合理确定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快检、抽验计划,保障抽验覆盖面。有针对性的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确保超额完成任务。

5.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必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切实做到严肃查处,严惩不贷,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

6.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在现有宣传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阵地作用,拓宽社会宣传层面。同时,采取约谈的方式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7.继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区委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反“四风”、转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落实“3873”主体责任体系,将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加强对行政审批、稽查执法、现场核查等权力运行的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坚持履职尽责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引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执法、廉洁用权,确保食品药品和监管人员“两个安全”。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二

时光如天上流星一闪即过,我希望自己能抓住这一短暂的一刹那。不知不觉中已来2020__年底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我作如下总结:

一、观念的转变。

观念可以说是一种较为固定性的东西,一个人要改变自己原有的观念,必须要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虽然销售是大同小义的事。但是,不同的产品面对的适应人群不一样,消费群体也不同。不同的公司销售模式也有差别。必须由原来的被动工作转变为现在的主动开发客户等很多观念。

二、落实岗位职责。

作为一名医药销售业务员,自己的岗位职责是:1、千方百计完成区域销售任务;2、努力完成销售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要求;3、负责严格执行产品的各项手续;4、积极广泛收集市场信息并及时整理上报领导;5、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6、对工作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岗位职责是职工的工作要求,也是衡量职工工作好坏的标准,自己在从事业务工作以来,始终以岗位职责为行动标准,从工作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严格按照职责中的条款要求自己的行为,首先自己能从产品知识入手,在了解产品知识的同时认真分析市场信息并适时制定营销方案,其次自己经常同其他区域业务员勤沟通、勤交流,分析市场情况、存在问题及应对方案,以求共同提高。在日常的事务工作中,自己在接到领导安排的任务后,积极着手,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任务。

三、明确任务目标,力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工作中自己时刻明白只存在上下级关系,无论是份内、份外工作都一视同仁,对领导安排的工作丝毫不能马虎、怠慢,在接受任务时,一方面积极了解领导意图及需要达到的标准、要求,力争在要求的期限内提前完成,另一方面在营销的模式上要积极思考并补充完善。

四、目前市场分析。

在只有一个客户在合作。x月份拿三件货;x月份拿三件货。注射液在也只有高原地区,虽然经济落后。但是市场潜力巨大,从整体上来看xx市场较xx市场相比开发的较好。

xx市场:有一个客户在合作,就x月份拿了二件货。

xx市场:咀嚼片,有三个客户在合作,注射液分别在、以及遵义地区都有客户合作。其中,全年销量累积达到14件,其它地区的销量也并不理想。从以上的销售数据来看,基本上属于空白市场。咀嚼片在也基本是空白。占据xx市场份额也不到三份之一。从两地的经济上、市场规范情况来看,比要有优势。从产品结构来看,咀嚼片走终端。(就两地的经状况而言在同类产品中属于高价位的产品)注射液,滴眼液只能做临床。(临床品种进医院都需中标,前期开发时间较长)。面临的局势也相当严峻的。

五、下月度的区域工作设想。

1、对于老客户,和固定客户,要经常保持联系,做好客户关系。

2、在拥有老客户的同时还要不断从各种媒体获得更多客户信息。(建议:一切与外界联系的方式都能使用;如)。

3、要有好业绩就得加强业务学习,开拓视野,丰富知识,采取多样化形式,把学业务与交流技能向结合。

六、今年对自己有以下要求。

1、每周要增加2个以上的新客户,还要有3到6个潜在客户。

2、一周一小结,每月一大结,看看有哪些工作上的失误,及时改正下次不要再犯。

3、见客户之前要多了解客户的状态和需求,再做好准备工作才有可能不会丢失这个客户。

4、对客户不能有隐瞒和欺骗,这样不会有忠诚的客户。在有些问题上你和客户是一直的。

5、要不断加强业务方面的学习,多看书,上网查阅相关资料,与同行们交流,向他们学习更好的方式方法。

6、对所有客户的工作态度都要一样,但不能太低三下气。给客户一好印象,为公司树立更好的形象。

7、客户遇到问题,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要先做人再做生意,让客户相信我们的工作实力,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8、自信是非常重要的。要经常对自己说你是最好的,你是独一无二的。拥有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9、和公司其他员工要有良好的沟通,有团队意识,多交流,多探讨,才能不断增长业务技能。

10、为了今年的销售任务每月我要努力完成8到15万元的任务额,为公司创造更多利润。

以上就是我这一年的工作计划,工作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会向领导请示,向同事探讨,共同努力克服。为公司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三

工作计划。

希望对你有帮助。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食药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强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区食品药品市场平稳有序,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并于今年3月份荣获“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区”荣誉称号。现将20xx。

工作总结。

及20xx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是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等工作内容,狠抓基层食药监管所规范化建设。今年共完成金川路街道、北京路街道、桂林路街道3个基层食药监管所的规范化所建设,并通过省食药局考核验收完成年初任务的150%。二是认真抓好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已完成重点食品抽样428批次,药物抽检110批次,医疗器械抽样4批,化妆品抽样10批次;完成蔬菜、水果快检1368批次,提前完成了全年任务。三是积极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在十九公里农产品批发市场、双建市场、广州路市场、金建里市场、宝光里市场设立了农残快速检测室,配备了相应的快检设备。四是加强食品应急管理建设。制定出台了《金川区食品安全。

应急预案。

》,7月9日,与市局联合举行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五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推动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建设,督促生产企业确立质量授权人,并积极加入甘肃省质量授权人协会,有效落实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大力推行“一员一牌一册一清单一要求”的留痕外置化监管模式。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统一张贴网格监管员基本信息、食品安全状况公示牌、经营者手册、负面清单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规范要求,提醒消费者,警示经营者。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与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签订了《诚信经营。

承诺书。

》。健全食品安全红黑榜,适度加大曝光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同时,探索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目前,已有2家企业购买了食品安全保险。

我局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全国禁毒宣传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主题宣传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消息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制作展板20余块,累计向城乡居民发送手机短消息30万条(次),受益群众达12万人(次)。同时,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及时制定了学习宣传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20xx年修订版)知识竞赛,并印制2万册向全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免费发放,扩大宣传覆盖面,促使经营者学法、守法。

(一)严把行政许可环节。按照国家许可标准,采取“三不放过”(硬件设施不达标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责令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工作,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督促指导整改。截至目前,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570个,《餐饮服务许可证》269个,《医疗器械备案证》37个,《健康证》4565个。

(二)严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以解决食品生产“小、乱、差”问题为重点,大力开展“两超一非”专项整治行动和小作坊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采取监管上倒逼,发展上服务的措施,帮助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竞争优势的爱里蛋糕、李氏醋厂、高氏糕点等小作坊改善加工环境、改进工艺流程,积极开办食品加工企业。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设立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栏,将《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食品生产企业明令禁止的行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本企业使用添加剂公示》全部公示。

(三)严把食品流通环节。按照“六先六后”(先规范批发企业后规范零售商,先规范大户后规范小户,先规范市场后规范零散食品经营户,先整治人群密集的重点区域后规范边远区域,先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后规范有照经营户,先规范市场主体后规范商品)的原则,分类指导、分别规范,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研究制定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等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要求各流通企业将制度全部上墙。加大对批发企业的整治力度,率先在全市制定了《金川区食品批发企业仓储管理制度(试行)》,对仓库实施“三色”(红色不合格食品暂存区,黄色待检食品暂存区,绿色合格食品存放区)管理,将辖区内所有食品配送车按照“四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发证)实行备案管理,有效预防了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督促食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摆放,实行临期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和清真食品专柜销售,营造透明便捷的消费环境。制订了《金川区农贸市场内食品按类划区域经营要求》,引导扶持改造了双建市场,实施划区域经营,有效防止了食品交叉污染。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采取“紧抓超市、倒逼生产和批发、规范零售”的方式,全力推广和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目前,已有103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装了电子追溯系统,其中生产企业、食品批发企业、大中型餐厅和学校食堂100%安装,应用率达95%。针对肉制品安全隐患多的现状,特别是进口肉普遍无进货票据、检验检疫证明等突出问题,多次对辖区冷库进行专项检查,全面禁止了进口肉制品的经营活动,确保了辖区市场肉制品的安全。

(四)严把餐饮服务环节。大力推行文明餐桌行动,利用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日常监督检查等有利时机,普及文明餐桌知识,倡导文明餐桌行动。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多份,张贴彩页2万余份,发放“文明餐桌”提示牌1000多张。采取“透明厨房、视频厨房、隔断厨房”三种途径,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工程,督促经营者提升后厨条件。“明厨亮灶”实施率70.6%。按照“监管并重、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扎实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进行动态等级评定,年终依据动态等级综合判定年度等级,并将年度等级结果张贴在公示牌上,通过量化分级评定,督促餐饮单位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全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将早餐、夜市小摊点纳入监管范围,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要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严格索证索票,有效保证了早餐、夜市小吃的安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创建示范街1条,示范学校食堂2个,安全示范店8家。加大对农村流动餐厅和自办宴席的监管力度,创新推行了农村自办宴席“三书一合同”(金昌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事项告知书、金昌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责任书。

金昌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金昌市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宴席食品质量安全合同)制度,在双湾镇陈家沟村成功推行了农村自办宴席自助餐试点工作,并推行流动餐车。目前,16家流动餐厅全部配备了流动餐车。在宁远镇推行定点集体就餐制度。目前,定点集体就餐点达到8家。同时,积极为小餐饮搭建发展平台,引导紫金广场品广场以“五统一”(统一采购台账统一清洗消毒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进货验收统一冷藏储存)模式开办美食城,有效解决了小餐饮安全隐患大的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充分好评,省局陕西省局咸阳市局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医药报》副社长也专程来我区调研,进行宣传报道。

建立健全了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基础信息档案,做到“一企一档、有案可查”。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力度,每季度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检查,重点查处购进渠道、包装标识、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安全。严格落实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月巡查制度,确保特殊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安全。认真实施药品“核注核销”工作,药品购销过程中做到“见码必扫”,实现药品“来有源、去有踪、可追溯”。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电子监管率达100%。大力实施便民电子查询工程,全区82家药店全部安装了便民电子查询设备,真正让老百姓自己辨别真假,监督商家。大力推进“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监管机制,与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全部建立了诚信档案。建立了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诚信积分扣分记录制度,不良行为记录率达100%。加强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企业及美容美发机构的监管,建档率达95%以上。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目前,药品不良反应上报173例,完成任务的143%;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39例,完成任务的130%。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我局从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高风险食品药品入手,在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元旦、春节、两会、春季开学、中高考期间等重要时段,围绕肉类、蔬菜、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及隐形眼镜、医用氧气、体外诊断试剂等开展了4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了“月月有行动、季季有安排”的常态管理。特别是今年8月,结合金昌市首届香草美食文化旅游节的举办,我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筑牢食品监管防控底线、打造景美宜居食安花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季节特点和监管实际分为4个波次,地毯式的开展集中大整治,目前四个波次的专项检查已经完成。共出动执法人员1220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经营单位4000家(次),罚没假冒伪劣、不合格、“三无”等食品药品2300余公斤,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20份。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道德、行政手段,分级分类开展执法大检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联动,坚持对食药安全问题露头就打、落地就查的原则,严肃惩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食药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主动对接司法,建立健全案情会商研判、信息交流共享、联合执法办案、线索移交移送、案件成果联合发布等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无缝对接,确保依法精准打击处理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办案件66起,罚没金额18.463万元。加强12331投诉举报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认真查处,确保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截至目前,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105件,处结率100%。同时,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已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次,一般程序违法案件信息公开率达100%。

虽然我区食品药品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监管方法和监管手段还有待改善、人员素质还需提高等问题。20xx年,我们将严格按照“问题导向、风险防控、索证索票、痕迹监管”的工作思路,“生产环节抓标准、流通环节抓追溯、餐饮环节抓卫生、‘四小行业’抓整顿、药品医疗器械抓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抓规范”的工作方法,紧紧围绕食药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着力构建务实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守住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最低底线,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努力营造“食安景美宜居花城”。

1.进一步健全镇(街道),村(社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协调区政府和财政部门,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制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社区的工作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

2.继续贯彻落实《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在巩固今年我局金川路街道食药监管所、桂林路街道食药监管所和北京路街道食药监管所的规范化建设成果上,20xx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完成3个基层食药所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监管效率和整体形象。

3.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继续下大力气开展地毯式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在行政许可上,强化许可质量,提升服务实效,同时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全区无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查处力度,逐步实现“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的目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重点抓好生产加工环境和非法添加整治工作,继续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竞争优势的小作坊进行升级改造,提升食品经营水平。在食品流通环节上,批发企业抓电子追溯、仓储环境,零售企业抓索票索证、分类摆放、环境卫生、过期食品下架退市,确保电子监管率达到40%以上。在餐饮服务环节上,大型餐饮抓提升、中小餐饮抓卫生,继续推广实施“明厨亮灶”、“文明餐桌”等工作。结合金川区《关于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中小餐饮后堂油烟污染的治理,确保油烟排放量符合大气污染标准。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上,进一步强化药品电子“核注核销”工作,认真实施零售药店电子便民查询工程,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率达100%。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任务。继续开展药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和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规范经营、使用行为,保障药械质量安全。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上,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制假售假、套用批号、夸大宣传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对高风险产品的专项检查,严打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

4.进一步加大食药安全风险监测。逐步将食品药品安全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根据监管任务要求,合理确定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快检、抽验计划,保障抽验覆盖面。有针对性的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确保超额完成任务。

5.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必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切实做到严肃查处,严惩不贷,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

6.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在现有宣传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阵地作用,拓宽社会宣传层面。同时,采取约谈的方式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7.继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区委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反“四风”、转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落实“3873”主体责任体系,将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加强对行政审批、稽查执法、现场核查等权力运行的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坚持履职尽责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引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执法、廉洁用权,确保食品药品和监管人员“两个安全”。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四

在工作部署方面,按照网格化监管的模式,首先协调镇政府先后下发了“xx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xx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对各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整体工作以食安委和镇政府“一专三员”的管理模式和框架为基础,xx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xx街道为重点监管区域,进而带动和辐射各村社的管理工作。其次,xx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管理人员分段管理进行了合理划分,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指定专人上报食品药品各类信息、报表及工作总结。再次,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机制,与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签订率为100%;食品生产经营者持证率达到100%,并亮证经营,制度齐全;按照“谁监管、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基本信息档案和日常监管档案。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五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目标责任要求,明确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加强节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市场整治和学校周边及食堂环境治理工作。

以学校、街道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小作坊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重大节假日为主要时段。在元旦、中秋、十一等节日期间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整治的食品主要是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植物油及儿童、老年食品。开展了各类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此项工作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在餐饮用具洗消保洁专项整治中,以学校食堂为重点,共检查整治了17家餐饮单位,被违纪计分13次。在今年的各类食品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食品流通经营户256户次、餐饮户75户次、小作坊56户次、被违纪计分总共47次。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六

工作计划。

供大家阅读参考。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药监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强力推进区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以日常监管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效有序地推进了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了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得到了社会认可,民意测评成绩不断攀升,第三季度民意测评荣获全区职能部门第一名。现将。

工作总结。

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机制,落实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1、积极推进机构改革。按照省、市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我区迅速召开了全区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专题调度会,研究部署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过渡期间工作的有关问题。机构编制“三定”文件已完善修订,人员配备到位到岗。从今年10月份开始,我局已全面开展行政许可、窗口受理备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工作,实现了职能全面接交、人员迅速集结,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平稳、高效、有序,受到市政府和市食药监局的表扬。

2、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全面签定目标责任书,年初,全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镇)签订了《20xx年度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二是精密编织三级监管网。完善区、街、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专人。三是严格考核注重绩效。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对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实行严格考核,注重绩效。

3、强化风险防控。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我区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截止目前已完成检验检测6417批次,合格6292批次,合格率98。05%。其中定量1537批次,占完成任务的102。47%,合格率93。69%。定性5050批次,合格率96。08%。同时,并每月及时在政府的网站发布50个以上批次的检测结果,及时温馨提示辖区内广大居民消费者。充分运用好检测结果,将其作为风险等级管理,“黑名单”制度的有力依据。

4、科学完善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了统一指挥、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严格了应急值班制度,实行365日昼夜值班,落实带班领导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应急不留空档。规范了安全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本年度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创新举措,着力抓好培训和宣传。

一是抓主体培训,强化主体责任,提高监管能力。针对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量大的实际情况。今年组织了全区街道、社区专干、协管员、信息员约200人,进行培训考核。同时组织了430家医疗机构举办了“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暨医疗机构培训会”,增强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抓主题宣传扩大影响。利用重要活动,突出食品安全宣传主题,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影响。6月16日,开展了以“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水平”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5月11日,我局开展了以“关注食品安全、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约300名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反响良好。12月4日,我局在侯家塘红旗法制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食品安全宣传日活动”等。同时,利用重大时节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如“3。15消费者权益日”、“3。31全国投诉举报宣传日”和“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生效日”等,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影响。今年,全区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48次,媒体播放宣传报道9篇,向市、区报道信息73条。

(三)铁腕整治,筑牢安全屏障。

今年已开展两节两会、高桥和红星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小”整规专项整治、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近50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开展“四小”整规专项整治。

按照要求,我区于4月28日召开了“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会后各街道(镇)召开街道(镇)和社区(村)食品专干培训会,明确了排查方法与措施。同时加强对街道(镇)的现场抽查督导工作,协助长沙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对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四小”门店进行严厉查处。据统计,4月—8月底,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5家,其中责令整顿规范小作坊25家,劝离5家,取缔小作坊8家,提交。

承诺书。

25份,小作坊建档25家;检查小餐饮店许可建档共计1993户,其它小型餐饮许可1697家,共出动执法人员334人,执法车辆182台;区工商分局共检查小食品经营店2435户,清理规范小食品经营店1459户,查处开展监督抽检食品69批次,抽检合格66批次,抽检不合格3批次,查扣问题食品39公斤;检查78家单体药店,发现1家药店无证,已经责令关停;检查小诊所135家次,责令整改5家。

2、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春季、秋季入学及相关重点时段,我区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切实实现对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的“零容忍”。今年,已对区内所有的幼儿园、中小学、大中院校开展了两轮次以上的督查,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199家,其中大中专院校13所,中小学60家,托幼机构126家,学校内超市36家,校园周边食杂店37家。今年10月份在我局新组建之初,开展了冬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区校园及周边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3、加强高桥、红星两大市场及红星冷库重点区域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红星、高桥市场及红星冷库食品监管力度,加强了对该区域的人员配备。除了增强日常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外,为确保节日特殊时期的食品安全,我局联合相关街道对高桥、红星市场开展为期1个月(1月15日至2月15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2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581家。对高桥商贸城7家问题较为突出的腊制品经营户进行了查处,查获问题腊制品9905。2斤。这次专项整治震慑了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秩序,得到了长沙晚报等媒体正面报道。

4、全面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我区现有135家单体药店(含跳马镇)、县级以下医疗机构431家医疗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9家、诊所173家、门诊127家、村卫生室27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35家)。在明确事权后,我局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将全区13个街道(镇)分成2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今年检查整治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共计432家、单体药店105家,现场责令存在问题的8家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到位,通过检查,规范了药店、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5、逐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一是根据市局要求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经营门店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16家次;二是开展避孕套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门店21家次;并由我局牵头、街道配合开展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检查单位102家,对存在问题的27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三是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18家。

6、全面开展“四查”整规专项整治。

按照要求,今年我局积极稳妥开展了“四查行动”。逐步建立与完善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基础数据库,目前已检查餐饮门店999家、药店53家、诊所20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88家,食品流通店1160家,化妆品经营主体17家;医疗器械经营主体19家。今年在市局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我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企业重点分布在高桥大市场,其中化妆品批发企业135家,连锁美容美发机构98家,单体美容美发门店231家,连锁专卖专营店22家,单体专卖专营店40家,共计526家;保健食品批发企业76家,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体药店(不含连锁)11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0(另有30家企业经核实原址已不经营),共计226家。

7、大力开展冬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掌握区内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状况,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全面监控,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为我区食品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20xx年10月11日开始,依据“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食品安全知识大宣传、安全风险大排查、安全隐患大整治”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前,各街道(镇)正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和排查;同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进行分级监控。

(四)畅通渠道,健全快速协同处理机制。

一是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各社区宣传橱窗公示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共计260起,其中直接投诉171起、上级交办函51起、12345市民信箱36起、区长信箱2起,处理率100%,兑现奖励4000元。对已核实违法行为采取了相应处罚,并督促相关单位回访复查,确保执法效果常态化。

二是强化案件查处力度。1—10月份,共完成行政案件73件,罚32。01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件。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组建后率先在全市内五区开展了行政处罚办案工作。

三是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加强了对辖区各类医务人员的药(械)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培训。截止11月27日,我区共报告396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其中一般报告68例,新的严重报告7例,严重报告3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7例,其中iii类医疗器械47例,严重报告34例,报告及时反应迅速,超额完成市局分配的年度任务。

四是积极回应“民意快线”反映问题。全年共接到“民意快线”群众反映问题3批次50件,做到了领导重视、快速整改、及时回应,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第三季度民意测评,我局荣获区职能部门满意度第一名的佳绩。

(五)规范管理,实施全程监管精心打造豆制品放心工程。

为保证市民能吃上放心豆制品,全力推进豆制品集中加工基地建设。一是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对区内原32家豆制品作坊进行复查,对现存的20家作坊加强了政策宣传和引导,并对不符合要求的4家作坊进行了打击取缔,二是借助市场集中招商。组织有意向的作坊业主到基地进行实地观摩,采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了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培训,共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5000余份。最后,确定了符合条件的21家作坊及时集中入园严把“入园关”。三是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豆制品质量安全。加大了日常监督管理,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节假日重点时节开展检查,促使基地改善其生产环境,真正让基地和作坊业主承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责任关”。四是强化检测,全程监管。我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检集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抽检,以先紧后松、按期推进的形式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在政府的网站、基地宣传栏、豆制品基地微信群上公示。今年共出资2万余元开展了40个批次的检测,合格率均为100%,通过强化检验检测,使豆制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严把“质量关”。目前,基地还有21家作坊集中生产加工,每天使用黄豆5000公斤。

二、明年工作重点。

20xx年,我局将紧密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以增强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系,建立科学监管制度为核心,全面开展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要想法是:

一是科学监管,夯实基层基础。结合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将进一步抓好我区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监管队伍的作用,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增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能力、开展各类专项督查,提高队伍的监管能力,重点明确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市场企事业主体责任、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组织的监管作用,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夯实基层监管力量,确保监管全面覆盖,消除监管盲区;建立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评制度,确保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在立足重点环节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继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并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探索高桥、红星两大市场的食品安全有效监管,切实加大小作坊“小、远、散、脏”的专项治理,协调相关执法部门从严、从重执法,真正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震摄作用。

总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重道远,我们将全面整合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市民安全消费意识,有效保障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为打造长沙市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出新贡献。

目前,全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34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7家、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1947家;餐饮服务单位766家,其中学校食堂83家,企业食堂48家,餐馆635家;涉药单位450余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零售药店120余家、各级医疗机构320余家。

1。目标任务完成和抽样检验工作情况。药品抽样检验任务54批次,完成54批次,不合格药品3批次,已立案查处3件;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均已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零售药店入网数量为110家,已完成入网数量90家,未完成入网数量20家,完成率82%;零售药店gsp认证70家药店已完成认证,40家药店还在整改当中;全年药品不良反应任务数505例,完成521例,完成率103%;全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任务数88例,完成23例,完成26。14%。

2。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了全县医疗机构监管,对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及药品贮存是否符合温度要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了基本药物的抽检力度;二是加强了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gmp及药品标准生产药品实施监管,大力推行质量授权人制度,定期对药品生产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三是加强了药品流通市场的监管,以药品购进渠道为重点,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严厉查处零售药店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特殊制剂药品的行为。对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使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早发现,早处置,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化建设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开展经常性的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药品抽检初筛工作。对制售伪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力震摄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以打击无证经营火锅底料,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采取先乡镇后城区,先企业学校后社会餐饮的模式,通过典型案件推动全面执法,促进餐饮服务业证照制度和经营行为的不断规范。

3。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积极协调上级国家发改部门、财政部门、食药监部门重点支持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并尽快优先下拨国家专项资金,推进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土地预审、节能、环评、资金承诺、可行性研究报告、真实性申明及立项等所需材料已上报上级部门并获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国家食药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已明确同意将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纳入国家首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首批试点单位并给予相应的专项资金,国家发改委已下发《关于做好首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xx]2393号)精神,项目总投资1400万(其中中央补助1100万元,地方配套300万元),目前1100万元专项资金已下拨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着手开展地质勘察和建设方案设计的邀请招标工作,争取20xx年12月底完工。同时,配齐配强检验检测设备,实现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并提供资金配套和技术培训,安排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家、技术学者为我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业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为日后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开展有关检验检测工作提供良好技术保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将我县打造为全市乃至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先行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示范县、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模范县,奋力推进龙南“一极两市四区”建设。

二、“亮剑—20xx”工作情况。

1。主要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督导责任化。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针对重点任务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职能股室,组建了工作组(案件查处组、监督检查组、宣传教育组)。推动责任有效落实,确保专项工作的力度、深度、广度落实到位。二是重视案件查办。坚持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与舆论宣传相结合进行全方位的整治,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实现查处一批、解决一批的工作目标。三是推动宣传教育,促使食品药品规范化。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龙南手机报、网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亮剑”工作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发动群众,扩大知晓率和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亮剑”工作氛围。

2。案件查办情况。20xx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8起,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1起;购销假劣药品案件4起;擅自变更药品经营地址案件1起;不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开展经营活动4起;无证经营药品案件5起;销售过期或不合格医疗器械案件1起,保健食品案1起,餐饮案件7起(其中使用过期食品4起,抽检不合格3起),化妆品案1起(当事人行政复议,经龙南县人民政府复议维持原判),现已结案26起。

3。大案要案情况。根据群众举报,我局联合公安部门查获了一起销售假药“国公酒”案件,并把当事人徐某在龙南的供应商谢某和谢某的上级供应商湖南人朱某抓捕归案。经我局与公安部门调查后认定,徐某虽经营假冒同仁堂国公酒,但其本人并非明知假药而销售,且情节较轻,决定由我局依《药品管理法》予以行政处罚。谢某、朱某涉嫌犯罪,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公安部门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

(一)着力构建“四个平台”。成立龙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构建了政府总揽“领唱”平台;明晰业务股室和基层分局事权,构建了上下联动“合唱”平台;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构建了企业守规“跟唱”平台;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五进”活动,营造了人人关注、人人防范、人人监管的良好氛围,构建了群众参与“评唱”平台。

(二)创新完善“五项机制”。一是安全协调机制。县政府成立了龙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形成了“全县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组织实施、各方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安全监管示警制。创新推广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方面积极开展食品药品量化等级管理制度,有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脸谱示警制”,做到对餐饮服务企业信誉等级和日常监管信息全面张贴公开;另一方面,在药品安全监管上全面推行“预警约谈制”,对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约谈,予以扣分并实行处罚。三是信息发布制。对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和电视媒体分别向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食品药品经营业主及社会群众公开曝光,有效地激发了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热情,形成了部门监管,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四是应急机制。制定了龙南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和应急方案,每年开展一次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了应急指挥、应急协调、应急反应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成立了龙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形成了政府统一指挥,部门有效应对,多方参与的食品药品应急工作机制。五是完善了县人大、县政协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每年组织县人大或县政协相关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开展执法或监督检查,并列入每年的县人大常委会或政协常委会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了食品药品的执法水平。

(三)食药监管突出“三全”。一是日常监管全覆盖。抽调人员,划分区域,突出“一些人员、一些证件、一些设施,一些登记、一些制度、一些岗位、一些公示、一些投诉”等“八个一些”内容,做到“三有四专”,即有检验设备、有快检人员、有快检试剂,实行专人、专车、专线、专财;常年对全县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轮回巡查、实现日常监管覆盖率达100%。二是安全整治全规范。突出大稽查,严监管,始终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大势,做到“23456”,即在采购管理上做到二个规划:规范索票索证,规范进出货登记;在人员管理上做到“三个必须”:必须培训上岗,必须健康合格,必须“五病”调离;在制度管理上做到“四个上墙”:安全承诺上墙,岗位责任制度上墙,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墙,举报投诉电话上墙,同时制订采购验收、管理人员职责和知识培训等食品安全十项制度,统一内容,统一规格,统一印刷,统一要求,统一张贴;在食品安全作管理上做到“五个严格”:严格操作流程、严格场所标准、严格检疫消毒、严格个人卫生、严格“四防”要求、严格食品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在规范管理上做到“六个统一”:统一个人卫生标准、统一索票索证台账、统一消毒记录、统一各类标识、统一废弃物品处理、统一物品摆放。三是安全投诉全办结。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注群众身体健康,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次次有受理,件件有办结,人人有反馈,勇当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卫士,营造了全县食品药品的安全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础建设比较薄弱。目前,龙南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还处在施工公开招投标阶段,预计要到20xx年12月底才能完工。从现有情况来看,食品药品的执法监管缺乏技术手段支撑,体现在检测设备的陈旧,执法装备的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等等。

2、监管力量存在不足。以原工商分局为班底的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普遍监管2个以上乡镇,监管区域大,战线长,而大部分基层分局只有三到四个工作人员,加之监管服务对象众多,监管任务繁杂,专业性知识普遍欠缺,致使全方位、立体式巡查监管机制难以形成,一些“死角”无法顾及周全。

3、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体制的调整,职能的整合,使原三个部门的业务骨干变成了“新兵”。业务不熟,知识缺乏,随之产生的就是监管水平的下降,监管难度的增加,致使部署的工作难于落实到位。

4、运行机制难度增大。实行县以下合并而市级以上不变的模式,造成一些工作对接与协调的困难。县市场监管局部分股室工作要同时对应上面若干科室,多头指挥带来工作运转不畅,造成顾此失彼。

五、20xx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1。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充分认识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并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开展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

2。突出重点,狠抓食药监管。做到日常检查、督促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合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的源头污染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3。夯实基础,优化队伍建设。其一是有效整合资源,进一步促进队伍融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保证工作合心、合力、合拍;其二是继续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持续推进监管重心下移,明确事权划分,加强基层分局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基层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建立起无缝、安全、坚实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其三是制定。

学习计划。

明确学习要求推行“每月一法”、“每周一学”学习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轮流讲学;其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省市学习培训了解食品药品安全新知识掌握全国监管新动态着眼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新方向。

6。搭建载体,强化对外宣传。继续深入开展“3。15”、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自媒体等平台,加强对外信息新闻宣传。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建立良好协作关系;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创建“龙南市场监管”公众号和微博等宣传平台,积极构建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七

我局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全国禁毒宣传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主题宣传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消息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制作展板20余块,累计向城乡居民发送手机短消息30万条(次),受益群众达12万人(次)。同时,结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及时制定了学习宣传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20xx年修订版)知识竞赛,并印制2万册向全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免费发放,扩大宣传覆盖面,促使经营者学法、守法。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八

一是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大力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对具体工作提出了工作目标和方法措施,目前已有202家餐饮单位完成改造。二是大力做好餐饮单位油烟整治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制定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工作组,及时开展餐饮单位的油烟整治工作,截至10月底主城区内中型以上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567家已全部安装完毕。三是组织开展了网上订餐单位专项检查,针对今年“3.15”晚会对网络订餐情况的曝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3月中旬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网上订餐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63人次,检查网上订餐餐饮单位642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5家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取得了较好成效。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九

一是拓宽举报途径,认真受理投诉举报。2020年,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通过网络、信件、电话和走访等多种渠道共收到群众信息222条,已全部核查,全部回复举报人。今年,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假冒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案,该案涉及无菌注射针15个批次116盒,已对上述涉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作出共计7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均尚未履行处罚决定。二是以案件查处为主线,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行为。2020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2151人次,检查从业单位34181家次,受理并核查举报投诉222起,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470件,收缴罚没款286.079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72家,捣毁生产假冒食品的黑窝点2个,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3起。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接到通过微信平台销售“水光针”产生不适的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调查,初步认定本地销售“水光针”的个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卫生器材罪。为加快案件侦办过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赴四川成都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调取关键证据,目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今年2月份,xx市郊区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了一起销售假冒汾酒和潞酒的违法案件,收缴罚没款15.384万元。10月份,xx市城区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捣毁了一个无证制售散装白酒的黑窝点,当场查获白酒70桶约3500升。四是开展药品抽样工作。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完成药品监督抽样565批次,完成抽样任务。检出不合格药品3批次,目前已对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3家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道德、行政手段,分级分类开展执法大检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联动,坚持对食药安全问题露头就打、落地就查的原则,严肃惩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食药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主动对接司法,建立健全案情会商研判、信息交流共享、联合执法办案、线索移交移送、案件成果联合发布等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无缝对接,确保依法精准打击处理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办案件66起,罚没金额18.463万元。加强12331投诉举报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认真查处,确保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截至目前,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105件,处结率100%。同时,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已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次,一般程序违法案件信息公开率达100%。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一

一、目的医药市场分析:。

目的是全国基本上进行点销售网络建设,但由于零售价格过高,元/箱,平均销售价格为元,合计商品价格为元,相当于19-23折,部分地区零售价格为元/箱,由于新品牌需要量工作,折合单位箱的利润空间,代理商和营业员不愿投入。

经营业员数量交流,营业员缺乏公司信赖,主要原因是公司管理表面简单,实际复杂,加上地区经理感情和不适当交流措辞的相关因素,引起心理压力,投入市场进行新的划分,或者市场失控,冲走商品,发生商品强制进行市场划分,公司没有投入,没有工资,没有费用支持,产品清单,目的利润少,业务员没有依赖公司,销售代表公司没有忠诚度,市场竞争混乱,相互恶意竞争,不仅不能扩大市场,还可以缩小市场。

二、营销手段分析:。

所有经营活动都必须有统一的市场营销模式,不是放任自流,而是通过代理店的主观能动性把握市场,通过产品价格定位、产品路线定位、同类产品竞争分析等综合要素的考试,不能期待营业员更换单箱利润空间的产品。事实上,公司建议以0tc、农村市场目标市场销售定位主,以营销实现网络建设管理,迅速提高市场占有率。根据营业员的自觉发展,公司只能听取市场的自然发展,失去主导性。

三、公司支持分析:。

目前,公司市场支持基本为0,但所有新产品都在进行市场开拓期,哪家企业没有适当投入市场,目的医药市场透明,市场开拓费逐渐增加,销售代表在考虑风险的同时,也考虑资金投入收益的产出比例,同样的投入比较成功的企业肯定会支持新产品进入市场期间的'投入。

四、管理分析:。

新营业员和大部分营业员公司的管理有疑问,有些人觉得企业没有实力,没有合资企业的基本管理流程,没有信赖,没有安全感。

企业发展三素人力资本充分发挥,组织独特,企业发展。

文化员工的吸引力和绝凝聚力。

管理绝公平公正,信息反馈处理速度能力机制健全。目的公司的管理问题基本上是主观推测处理问题。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二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的现状和实际与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点:

(一)体制问题。食品属于大区域、大范围内流通的商品,搞食品管理和其它农村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应该做到按上级行政区域的统一管理、统一要求。

(二)人员问题。1、由于xx镇多至14个行政村,近年来工作千头万绪,镇干部人数和精力有限,很难真正发挥一专三员的管理机制,包村干部也不能安下心来学习食品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2、食品药品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经验有待提高,特别是在食品检测工作方面。

(三)经营户的问题。目前食品经营户存在小、散、脏、乱、差等现象相当突出,也存在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很淡薄,因此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四)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三

围绕省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一个中心、两个安全,三化四型”的总体要求,全力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创我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坚持“一个中心”,就是坚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持续协调稳步发展”这个中心;“确保两个安全”就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和确保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安全;“三化”即行政执法规范化、政务管理精细化、推动发展服务化;“四型”即构建廉洁型机关、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

20xx年,**食药监管工作以维护“两个安全”为中心,围绕“监管、改革、项目、保障”四项工作,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1、抓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一是组织开展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对辖区内监管对象的100%全覆盖;二是按照国家总局、省局部署组织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坚持有序规范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确保整治效果;三是组织开展技术监督,确保省下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任务的完成;四是组织开展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力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基础工作。适应体制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程监管食品药品的新格局,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2、抓改革,促进监管体制不断完善。按照省里和州委、州政府部署,以充实、加强基层监管为重点,做好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县市体制改革的落实。具体做好四个确保,一要确保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特别是乡镇基层监管所建设;二要确保人财物划转到位;三要确保机构组建及时到位;四要确保职责落实到位(地方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力争把经费保障好,把编制争取好,把力量配备好。

3、抓项目,实施科技强监促发展。重点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项目建设(业务用房建设1250万元,仪器设备920万元)。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报批落地。申报立项批复下达后,科学组织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力争早日建成,早日发挥效益。组织力量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早衔接发改部门,立足实际,着眼发展,推动可行、有利于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项目进规划。

4、抓保障,推进监管能力提升。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重点抓好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用房建设和监管执法装备的投入,确保新组建的机构具备监管履职的必要条件。争取政府加大对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检验检测等项目经费的保障投入,切实增强保障能力。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的监管执法能力。

1、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结合体制改革建立乡镇、街道基层监管机构,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为主体,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为补充的监管队伍,消灭监管盲区、死角;二是加大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和监管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监管能力;三是开展食品药品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实行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整治打击力度。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树立监管权威,构建刚性有力的监管秩序。加大大要案件的办理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使违法分子“不敢为”,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改善。

3、进一步严格和加强机关管理。一是加强预安销号和考核管理,提高推进工作的执行力。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和应急处置,营造良好监管环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化解、处置安全风险。

4、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机制。按照法治的方式,围绕安全监管、技术监督、能力提升、监管方式创新等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开展。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一要推进行业自治,发挥行业内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二要推进部门联治,确保各监管部门的无缝对接;三要推进群防群治,让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鼓励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互动活动。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四

一是加快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项目建设工作。今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争取省局和市政府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工作进程。截至目前,该项目工程总投资3911万元,到位2675万元。近期,市政府再次召开政府常务会,批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土地划拨决定书,正处公示阶段,《土地使用证》即将办理完毕,于12月底项目正式开工。

二是认真落实“四有保障”。今年以来,为加快食品药品乡镇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在为乡镇监管站配备74套“五个一”执法设备(1套快检设备、1部照相机、1台执法记录仪、1台笔记本、1台便携式打印机)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引导市县两级组建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目前全市146个乡镇均有1名乡镇长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均有1名公务员为食品药品协管员,3507个行政村共有3521名协管员;截至10月底,郊区、xx县、襄垣、屯留、壶关、沁源、武乡、平顺8个局已将协管员经费列入预算,其余5个县局正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同时组织乡镇站所工作人员进行综合业务培训。对700人分四期培训,切实解决了基层监管人员“不会管、不敢管、不善管”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五

目前,全国都正在进行着医药行业的整改阶段,但只是一个刚刚开始的阶段,所以现在还处在一个没有特定的规章制度之下,市场过于凌乱。我们要在整改之前把现有的企业规模做大做强,才能立足于行业的大潮之中。

现在,各地区的医药公司和零售企业较多,但我们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现在是各医药公司对待新产品上,不是很热衷。而对待市场上卖的开的品种却卖的很好。但是在有一个特点就是要么做医院的品种买的好,要么就是在同类品种上价格极低,这样才能稳定市场。抓住市场上的大部分市场份额。

现在,医药行业的弊端就在于市场上同类和同品种药品价格比较混乱,各地区没有一个统一的销售价格,同样是炎虎宁各地区的和个生产厂家的销售价格上却是不一致的,这就极大的冲击了相邻区域的销售工作。使一些本来是忠诚的客户对公司失去了信心,认同感和依赖性。

以前各地区之间穿插,各自做各自的业务,业务员对相连的区域销售情况不是很了解,势必会对自己或他人的销售区域造成冲击。在药品的销售价格方面,在同等比例条件下,利润和销货数量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说销量和利润是息息相关。

总结这一年,可以说是自己的学习阶段,是xxx和xxx给了我这个机会,我在单位大家都当我是一个小老弟,给予了我相当大的厚爱,在这里道一声谢谢。

自从做业务以来负责xxx和xxx地区,可以说xxx和xxx把这两个非常好的销售区域给了我,对我有相当大的期望,可是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相当大的考验。在这过程中我学会了很多很多。包括和客户之间的言谈举止,自己的口才得到了锻炼,自己的胆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可以说自己在这一年中,自己对自己都不是很满意,首先没能给公司创造很大的.利润,其次是没能让自己的客户对自己很信服,有一些客户没能维护的很好,还有就是对市场了解不透,没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这些都是我要在xx年的工作中首先要改进的。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六

为了切实抓好药品终端消费领域安全,根据区政府,区药监局有管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我镇20xx年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围绕民生建设、项目建设、效能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加强安全隐患治理,突出环节监管责任,强化镇村工作基础,整体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1、建立层级负责制。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分结合,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镇、村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的领导体制,认真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与各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村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对各村制订考核细则,做到工作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

2、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镇村宣传栏、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载体,围绕药品安全、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对学生进行药品安全的科普教育,为我镇药品安全工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积极创建药品安全村。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创建顺利开展,确保年内90%以上的村创建成食品药品安全村,确保本镇创建成药品安全镇。

4、定期举行会议和培训。定期召开各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会议,听取有关方面汇报,了解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并检查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定期开展对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专业培训,全年不少于4次。督促各村信息员对照台账要求做好基础台账和工作台账工作。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七

xx年,白马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认真做好全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社区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白马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白马社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将根据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在以前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xx年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乡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社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社区群众的饮食安全。

继续全面配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农村宴席严格实行《厨师登记备案和定期体检》、《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等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全体社区群众的食品安全。

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逐步推行食品市场质量认证,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大力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八

工作计划就是对即将开展的工作的设想和安排,如提出任务、指标、完成时间和步骤方法等。制定一份合理的工作计划对于组织经济效益的提高是十分重要的。工作计划的为您提供《药品安全工作计划模板》,助您的工作能顺利开展!

【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专项检查从x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开展药品流通环节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用药安全。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分局成立以局长谢勇为组长,徐海虹副局长为副组长,汪勇良、邬海玉、徐亮、窦雁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2、结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明确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在全面掌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内涵基础上,认真梳理当前药品零售企业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检查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3、抓住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要抓住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对零售企业人员资质、药品购进、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非法渠道购药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各类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4、查处与规范并重。专项检查工作要与药品零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gsp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予以查处。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严重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和gsp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教育并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gsp规定要求经营,从根源上解决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运用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手段,督促、指导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规范化、制度化。

5、认真分析总结,提出对策思路。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在专项检查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客观评评价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并对检查中遇到的监管难点和重点要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思路。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十九

坚持农产品抽检,严格执行农产品抽检计划,抽检覆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单位,覆盖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蛋类等重点品种,覆盖农兽药残留、亚硝酸盐、罂粟碱、苏丹红、喹诺酮等重点检测项目,全年共检初级农产品308批次,已完成全年抽检计划,并全部上传国家农产品直报网。坚持风险品种抽检,结合季节特点,加大对地方特色、大宗消费等风险较高的品种的抽检,全年对禽肉类、夏季水果、自制饮料、辣条类小食品、火锅底料等共开展9次食品抽检,抽检457批次,发现不合格20批次,合格率95.62%。同时,配合完成国抽、省抽和吕梁市抽100余批次。抽检结果全部予以公示,并对抽检不合格的11起案件及时进行核查处置。坚持食品快检筛查,今年6月份在铁南蔬菜市场设立了快检室,每月定期驻点快检筛查,已开展10次,快检畜禽肉类、水果、蔬菜、火锅底料等共计50余批次。同时,西关、瑶圃、郑兴农贸市场“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免费快检”快检台和局快检实验室,在日常监督、会议活动保障中得到充分运用,全年共开展快检290余次。快检、专项抽检成为常态,对发现问题隐患,有效查办案件起到了重要作用。

药品工作计划和总结篇二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第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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