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起到规范和约束行为的作用,确保交易的公正和透明。合同条款的修订和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做出记录。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请务必在签订前参考以下范文。
分包合同管理篇一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本着对业主负责和本工程负责的态度。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杭州市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管理工作,抵制和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杜绝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方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2、各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各自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记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5、各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挂牌上岗。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其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6、各自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7、各自负责编制自己施工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9、各自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0、各自对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抽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1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投标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一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监理、业主现场代表安全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双方都有权力立即制止。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先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
12、乙方应服从甲方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3、乙方人员进场前10天,应向甲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超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焊工、气焊工等)花名册,人员上岗证及特种作业证的复印件交监理备案。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事先向甲方和监理通报。
14、双方按要求给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的合格证和生产厂家资格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15、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自己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监理、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16、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细致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
17、乙方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足额投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按照业主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安全防护。
18、参加监理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
19、搭拆大型设备、脚手架必须使用有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搭拆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中划定安全防护半径、进行周边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20、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甲方提出,由甲方协调,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和保护措施并监督人员。
21、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需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
22、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每天组织班组人员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活动内容:总结前一天的安全活动情况、介绍当天作业环境;高压线、地下管线、照明、天气情况、当天主要工作内容、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配戴情况。活动要有针对性,要有活动记录,活动记录采用广东省安全资料统一用表。
23、甲、乙双方应建立本施工区域内的消防管理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制度,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4、甲、乙双方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合同实施中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以避免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
25、甲、乙双方应合理地保持施工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存放和处置好设备及多余材料,从现场清除掉所有垃圾或者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
26、乙方的所有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乙方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间转移外,如果没有甲方现场负责人与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禁止将物品或其中一部分送出现场。
二.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科院令第75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充第3号)的规定进行办理。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自行发生的事故,各自自行调查处理。
2、由于双方交叉作业引起的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其他。
1、本协议适用范围:(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各自施工区域;。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乙方所有人员退场止。
2、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1。
安全员:2。
3、.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1。
安全员:2。
4、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执行。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监理备案一份,业主备案一份。
甲方项目经理: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企业所在地:企业所在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签字地点:
分包合同管理篇二
(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2)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3)承包人的工作。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合同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四、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分包合同管理篇三
甲方:
乙方:
分包工程名称及内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以内;。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4、乙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国家、北京市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五、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
六、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详见附件。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分包合同管理篇四
2017监理工程师考试按计划应该在3月份开始报名,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考试相关的知识点,欢迎大家阅读。
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一)分包合同的管理关系
1.业主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他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分包工程的批准。
2.工程师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工程师仅与承包商建立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对分包商在现场的施工不承担协调管理 义务。
3.承包商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承包商作为两个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对业主承担整个合同工程按预期目标实现的义务, 而且对分包工程的实施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二)分包工程的支付管理
1.分包合同的支付程序
分包商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向承包商报送该阶段施工的支付报表。承包商应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分包工程款,逾期支付要计算拖期利息。
2.承包商代表对支付报表的审查
3.承包商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的情况
如果属于工程师不认可分包商报表中的某些款项,业主拖延支付给承包商经过工程师 签证后的应付款,分包商与承包商或与业主之间因涉及工程量或报表中某些支付要求发生争 议三种情况,承包商代表在应付款日之前及时将扣发或缓发分包工程款的理由通知分包商, 则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三)分包工程变更管理
承包商代表接到工程师依据主合同发布的涉及分包工程变更指令后,以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分包商,也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自主发布有关变更指令。
四)分包合同的索赔管理
1.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
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后,承包商应首先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并依据两个合同判明责任。如果认为分包商的索赔要求合理,且原因属于主合同约定应由业主承担风险责 任或行为责任的事件,要及时按照主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以承包商的名义就该事件向工程 师递交索赔报告。
承包商处理这类分包商索赔时还应注意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从业主处获得批准的`索赔 款为承包商就该索赔对分包商承担责任的先决条件;二是分包商没有按规定的逞序及时提出 索赔,导致承包商不能按总包合同规定的程序提出索赔不仅不承担责任,而且为了减小事件影响使承包商为分包商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2.应由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此类索赔产生于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工程师不参与索赔的处理,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一)分包合同的订立
1.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格
承包商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选择分包商时,通常要求对方就分包工程进行报价,然后与其协商而形成合同。分包合同的价格应为承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接受的价格。
2.分包商应充分了解主合同对分包工程规定的义务
二)划分分包合同责任的基本原则
1.保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方的索赔。如果发生此类情况,承包商可以从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这笔金额,且不排除采用其他方法弥补所受到的损失。
(2)不论是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还是业主选定的指定分包商,均不允许与业主有任何 私约定。
(3)为了约束分包商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包商可以要求分包商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 在工程师颁发缺陷责任证书后的 28天内,将保函退还分包商。
(4)没有征得承包商同意,分包商不得将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出去。但分包合同条件也 明确规定,属于提供劳务和按合同规定打分标准采购材料的分包行为,可以不经过承包商批 准。
2.保护分包商合法权益的规定
(1)任何不应由分包商承担责任事件导致竣工期限延长、施工成本的增加和修复缺陷的 费用,均应由承包商给予补偿。
(2)承包商应保障分包商免于承担非分包商责任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害赔偿,保障程 度应与业主按主合同保障承包商的程度相类似(但不超过此程度)。
分包合同管理篇五
分包合同是承包人将施工合同内对发包人承担义务的部分工作交给分包人实施,双方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合同。分包工程既是施工合同的一部分,又是分包合同的标的,涉及两个合同,所以分包合同的管理比施工合同管理复杂。
发包人与分包人没有合同关系,但发包人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和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分包工程的批准。
2.分包工程的支付管理。
分包工程的支付,应由分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问,向承包人报送该阶段施工的付款申请单,承包人经过审核后,将其列入施工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内一并提交监理人审批。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d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分包人不能直接向监理人提出支付要求,必须通过承包人。发包人也不能直接向分包人付款,也必须通过承包人。
3.分包工程的变更管理。
承包人接到监理人依据合同发布的涉及发包工程的变更指令后,以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分包人执行。承包人也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提出有关变更建议。
监理人一般不能直接向分包人下达变更指令,必须通过承包人。分包人不能直接向监理人提出分包工程的变更要求,也必须由承包人提出。
4.分包工程的索赔管理。
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分包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无论事件起因于发包人或监理人,还是承包人的责任,他都只能向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如果是因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原因或责任造成了分包人的合法利益的损害,承包人应及时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索赡程序,以承包人的名义就该事件向监理人提交索赔报告。
对于由承包人的原因或责任引起分包人提出索赔,这类索赔产生于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监理人不参与该索赔的处理。
分包合同管理篇六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轻伤几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期内达到100%,杜绝现场内的重大隐患出现。
4.现场内部发生火灾事故,火灾隐患整改必须保证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市级文明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遵守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职责。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发的《安全技术交底书》中明确的需编安全技术方案的项目,编制并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乙方必须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现场管理人员工作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入场工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并办理“操作人员工作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乙方的特种行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并持有效证件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乙方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5)、乙方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其政府和各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2)、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乙方进场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合格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设置齐全、灵敏、可靠。
(2)、乙方的机械设备和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有关部门验收备案,合格后方可使用。
4.7、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验收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查制度。
4.8、乙方必须执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和中毒事故。
4.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一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乙方必须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2)、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乙方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2、甲方有权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不遵守、不执行地方政府系、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
4.13、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严格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4、乙方必须给所属职工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需佩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5、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呈送甲方安全管理防范方案,并把方案张榜公布,做好现场标语,警示牌等安全标志。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须配备一名至少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乙方因管理及防范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交通(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四、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2、乙方应采取一切的合理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诉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现场卫生、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音、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不寻衅闹事。
5、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有效期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的截止日期同时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分包合同管理篇七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将电力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有关工程承包安全管理的规定,发包方与承包方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1电力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计划期限:。
3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发包方是设备主人(业主)方,或者是受设备主人(业主)委托代理发包的单位(由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设备主人(业主)负全部责任)。发包方须认真贯彻国家、上级电力公司和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2发包方应按有关规定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承包方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3.3发包方应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导。
3.4发包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承包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3.5电力生产区域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发包方应向承包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由承包方实施,发包方有权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在运行变电所,发包方应规定好工作区域,并有明显的隔离围栏,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在现场安全交底,工作时发包方应在现场指派专人进行电气监护。发包方对运行变电所底下管线和障碍物应当详细书面交底,明确施工方法。
3.6施工期间,发包方指派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发包方应经常联系承包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3.7当承包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发包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承包合同的决定。
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8发包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承包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发生下列情况停工整顿:
3.8.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8.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8.3发生厂区建筑火灾事故;。
3.8.4重复发生相同性质恶劣的事故;。
3.8.5多次不听从劝告的。施工现场脏、乱、差,施工现场各项管理混乱,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3.9发电厂、变电站(所)的检修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应与发、变电站(所)在开工前另签施工安全措施协议书,需由发包方办理停役手续的,发包方在取得开工单(或工作票),并到现场检查确认隔绝无误后,才可通知承包方开工。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必须由承包方出具书面公布的工作负责人名单,如涉及到运行接口事项必须有发包方派人参加方可工作。承包方工作结束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由发包方办理试转手续(或复役)。
3.10发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承包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程。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如有分包项目,应保证分包单位有相应的资质,并事前书面征得发包方的同意。
4.2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承包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
4.3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4承包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订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
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承包方应事先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情况,并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批准后实施。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
4.5承包方必须认真对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6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承包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承包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添施工人员必须向发包方提出申报,经考试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承包方应对新进、增添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4.7施工期间,承包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承包方应经常联系发包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8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发包方查出的隐患,承包方必须限期整改。
对发包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承包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发包方改进。
4.9当发包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承包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复工要求。在发包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承包方重新施工。
4.10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承包方应会同发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4.11承包方应配备足够的机械、安全工器具,并应向发包方资质审查部门提供有关的安全试验报告。如承包方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借用或租赁发包方的机械、安全工器具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当面检查和清点机械、安全式器具和安全试验报告。承包方不得将未作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机械、安全工器具带到施工现场使用。
4.12承包方对施工现场设施(如脚手架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承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4.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4.14发电厂、变电站的检修外包工程,承包方应与发、变电站事先签订施工安全措施协议书,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开工单(或工作票样本),并得到发包方工作许可才可通知后开工。
4.1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4.16承包方在架空线工作时,施工人员只有看到线路已接地、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在监护下,可登杆工作。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看不到接地线的施工地点工作,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在复杂地段施工,应增设足够的专职监护人。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规》、《建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违章作业引起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自负。
5承包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按发包方指定堆栈堆放并及时清理。承包方不定期清理,发包方组织清理,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倍扣除。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承包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国家电力公司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发包方单位。承包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认处。
7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额度)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应予制止。在发生承包方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发包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承包方工作。
8其他未尽事宜:
10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随工程合同发送有关单位。
1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设备、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发包方:单位名称(盖章)承包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分包合同管理篇八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6、工期要求:
二、施工项目: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gb50303-2002、gb50242-2002、gb50327-2001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乙方需在每日工程结束后把现场清理干净方可离开现场;工程结束时需清洁包括成品在内的现场卫生,待甲方代表检查合格后方可验收。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乙方可停工,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分包合同管理篇九
1.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可以采用以下三种中的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3.合同价款的支付。
(5)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在发包人不拖延工程价款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分包合同管理篇十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分包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双方分包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3.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5.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6.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8.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9.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存底。
8.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13.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4.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5.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有变动的,须及时进行新工人入场教育,并将教育和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 法律条款。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六条 争议。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乙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1.安全管理网络图:
2.人员配备情况:
3.专(兼)职安全员名单: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分包合同管理篇十一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2.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监理人)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监理人),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监理人)的指令。
3.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4.分包人的工作。
(1)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考点3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及支付。
分包合同管理篇十二
乙方: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合同管理篇十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工程木工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总包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整体工程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2条本分包合同承包范围:按人工报价清单的工程项。
第3条承包方式:清包工(包工不包料)。
第4条合同工期:
4.1本项目总施工期:年月日止。
本项目木工分项工程工期为:年月日止。
4.2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双方确定本分包合同施工的详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证每区段工作和整个分包工程按时完工,任一区段工作的延误都应被视为工期延误。
第5条合同价款。
5.1本工程合同款单价:按乙方提供人工报价清单(报价清单作为合同的符件1)。
5.2工程量计算原则:实际面积(套内径计算)及人工报价清单说明。
5.3本工程概算估价为:(实际总价按实际工程量和人工报价清单计算为准)。
5.4零工按每人每天元结算。
5.5本合同为闭口合同,除非甲方更改合同,造成合同价格增加5%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合同价款,反之亦然。
第6条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6.1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建设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建设方的验收标准要求,作为合同的符件2)。
第7条施工现场管理:
7.1甲方派:为驻现场负责人。
乙方派: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7.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防火、防盗及施工安全,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
7.3乙方及其人员应听从甲方的安排指令,做好与各分包工种的配合。
7.4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所购材料质量、用款计划及其结算,并监督、验证乙方的工程进度和质量。
7.5甲方驻地工程代表有权随时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及质量(包括乙方所购材料的质量),如果乙方的施工行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乙方应即刻纠正错误。乙方纠正错误后,通知甲方并得到其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8条甲方责任:
8.1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并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装修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8.6协调本分包合同范围内分项工程施工与其它工序施工之间的关系。
8.7及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指令、批文、施工出入证、图纸洽商等有关工程文件。
8.8.提供施工必要的临时水、电接驳点。
8.9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及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8.9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办理验收手续。
第9条乙方责任:
9.1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出场;
9.2按设计质量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根据甲方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9.3施工前熟读图纸,对特殊工艺或尺寸图纸有疑义的及时和甲方代表沟通、确认。不得隐瞒或盲目施工。
9.4乙方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及数量。对到达现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输搬运、分类堆放及保护,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
9.5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本工种上岗证,配合办理相关批文手续。
9.6负责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7乙方如果施工中途故意停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费已完成工程量的所余工程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8乙方如果中途自动退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并保留对其追查法律责任的权力。
9.9分包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临电、水布置,电动工具的用电必须使用带漏电保护的安全电缆及电箱。所用工具(含各种电锯及锯片、各种电钻及各种型号电钻头、云石机及云石机介片、各种型号的开孔器、铝合金靠尺、介刀介刀片、施工用手套、沙纸架、沙纸打磨机、切割机、磨机等)及所用的电缆电箱等,保证工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形象要求及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
9.10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噪音及油漆的施工时间为:至,应严格遵守。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11每天下班前完成相关区域的现场清洁工作,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0元。
9.12负责配合甲方对本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的编制。
9.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如因乙方人力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按1000元/天处罚。
9.14乙方自我完善施工防护措施,在工程期间的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
第10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10.1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10.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建设方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应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3在分包施工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发出的任何工作指令,因甲方指令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及经济支出或因甲方指令引起的合同外经济支出,均由甲方承担。
第11条工程款支付:
11.1本分包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阶段支付。
11.2一阶段:工程进度至中期验收合格后(油漆进场前):支付工程概算价的45%为工程款。
11.3保修期两年。竣工结算时留5%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第12条违约: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
12.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建设方工程质量要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3.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备相应的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2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13.3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14条工期、质量约定:
14.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乙方不预缴纳的,甲方有权利直接在乙方工程合同款里扣除作为拖期罚款。
14.2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合格工作面或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每延误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发生的窝工损失费。
14.3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分包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建设方的规定或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拆除、剥离及重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支出以及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15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款结算后即告终止。
第16条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分包合同管理篇十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楼的所有水电工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项目内容
1.本工程所有水、电的工作内容 。及时提供材料计划。
2. 负责现场所有临时水电安装、维修,排除小型机械故障。
3. 负责各工种的机械及临时用电的安装、拆卸。
4. 按照图纸及变更、规范、强条规定进行操作。
5. 加班必须有电工值班,确保现场不断电. 配合安全员做好各种报验准备。
第二条:施工要求
1. 现场清理,楼层清理。
2. 负责材料按指定位置归堆,保持现场材料堆放整齐。
3. 应节约原材料,杜绝材料浪费。
4.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每道工序的验收工作,力求一次性通过,如验收通不过,及时返工。否则甲方将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责任。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5. 雨具,劳动保护用品自备,不得影响雨季及安全施工。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力创武汉市优良(黄鹤杯)工程,文明样板工地,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建筑规范标准,否则按合同价的80%结算。
第四条:劳务费及支付办法
按建筑面积计算 ,承包单价为 元/m2 ,主体封顶后付总造价的80%,余款到竣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如果中途退场,按所做的工作量按上述单价的50%结算付给乙方。
工程完工或者春节乙方应该确保工人有序退场。不得以各种方式讨要工钱。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合同关系,拒付工程款,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且按恶意欠薪罪交由法律机关处理。
第一条:进场人员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有身份证明,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应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乙方进场人员不得少于 人/天,如乙方减少人员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3.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 )必须常驻工地指挥施工,配合甲方把好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有事外出都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按离场时间30元/小时罚款(从乙方的劳务承包费中扣,以下罚款均按此办理)。
4,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分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上岗证,特种工作业证,劳务分包备案证。
第二条:工地管理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建设方、监理方及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如发生打架滋事行为,处以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2.乙方人员应爱护工地财产,不得有偷盗行为,工人外出必须经甲方人员检查所带物品后方能离开,如发现偷盗行为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
3.讲文明,施工现场必须每天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清理,如通不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文明施工现场检查,罚款1000元/次。生活区应每天打扫干净,收拾整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次。
4.乙方施工任务由甲方分配,密切配合其他工种,不得对其他工种造成施工障碍,如造成其他工种的施工延误,甲方将根据其他工种的损失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5.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并落实好会议精神。
第三条:施工安全
1. 乙方配备1-2名以上兼职安全员上报甲方并参加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安全交底。
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自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消除事故隐患。
3. 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停止操作并报甲方安全员或项目部处理。如因不听指挥,野蛮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非他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不得与甲方发生纠葛,甲方只作人道主义慰问。
5.注意安全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接电,否则罚款500元/次。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的工程质量须达到优良标准。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如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材料费及返工费用并负责返工达到验收标准。如造成工期延误,还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工程工期
1.本工程乙方分包项目的工期为 个有效工作日,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并力争提前完成。非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的工日,双方办理签证,未签证的延期工日无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完成工程量而中途要求退场,作违反合同处理,甲方不予结帐。如乙方人员技术素质差、自备材料跟不上造成分段工期与计划工期相差超过5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同意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量的60%结帐。乙方不能拒不退场而无理纠缠,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3.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办理签字手续,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4.服从大局,无条件参加甲方组织的突击性工程任务,乙方不得讨价还价。
5.工期紧张时,乙方应自觉安排加班。
第六条:质量保修
1.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与总包方保修合同保修期同步 。
2.保修金为劳务费总额的 5 %,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30日内全额返还。
第七条:其它事项
1.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交纳 元信誉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在规定时间未进场合同作废,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不退。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规范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属自愿签订,签字生效。
5.本合同在武昌区签定。
签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管理篇十五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承揽修建工程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的劳务投标,乙方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及人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证件(如果授权)。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红章,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内。)。
2、人员。
施工负责人:---职务:队长职称: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职务:总工职称:工程师。
第二条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劳务报酬。
(1)按不同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分包项目清单》见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工程数量。
(2)甲方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收取的综合管理费,最终结算依据为业主批复的乙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结算书金额。
(3)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调价,除非业主调整。
(4)劳务报酬单价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清单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材料、机具、机械设备、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税金(营业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其他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它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建筑税等由均乙方负责缴纳)、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本工程的临时工程建设、施工便道、便桥、拌合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为之相关的费用均已含到第1章总则费用或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如有索赔按索赔条款处理。
(6)工程量清单第1章总则费用除11-1保险费、12-1竣工文件、14-2项其他不进行分割,其他项目乙方占%。
(7)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前期费用(包括公关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修建炸药库发生的费用(即含库房临建工程、看守人员工资、避雷设备、所有相关附属设施及按业主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必须配备的设施费用),乙方承担费用元(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税金及地方规费(业主或地方政府收缴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三条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
3、因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总工期以业主和公司的工期为准。
2、节点工期以监理、业主确定的节点工期为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业主以及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检验)合格率1%,单位工程合格率1%。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甲方技术交底及公路现行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设计文件和相关的国家、省部现行的《规范》、《验标》要求,并令甲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满意。
3、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指导。对于施工中达不到业主、监理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作出不给乙方计量或返工、停工、罚款、辞退等处理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能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伍仟元·人·次或驱出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其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两天内向甲方报一份上场主要人员名单,原则不允许随意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每更换一人,对乙方罚款伍仟元,若甲方发现乙方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否则对乙方处以伍仟元·天·人的罚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配合甲方及时上报签认各项相关资料,待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业主监理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各种安全文明标牌由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和布设,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分包合同管理篇十六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通过照(议)标选定乙方为工程的劳务队,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4
5、工程质量等级:。
6、承包价格:按计算工程量,施工所用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如切割机、拖灰板、墨斗、木揉板、平杆、靠尺等)。
7、付款方式:工人进场一周内付生活费每人每天10元,每十天一付,完成所承包工程量的1/3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20%,完成所承包工程量的2/3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50%,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80%,工程经质检部门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95%,余款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8、现场签证必须有项目经理、项目工长、项目预算员三人共同签字为准,并在10日内给予签证。
9、甲方责任:(1)对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安全教育;。
(2)保证材料供应;(3)协调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1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安全文明,乙方负责清理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保障人员安全,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一切损失。
13、施工过程中乙方严禁使用童工和年老体弱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
14、乙方应按规定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上缴各项费用(如暂住证、治安费等),若乙方违反有关管理条例,乙方承担由此的造成的罚款,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乙方必须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身份,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人员,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当地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项目部。由乙方直接与所管辖的派出所处理一切业务关系。
1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17、乙方必须按地方政府部门规定与每一位进场工人签定劳务合同。
18、乙方应于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施工作业进度计划表,材料、设备需要量计划、月完成工程实物量报表。
19、环境保护:在施工中注意环境保护,注意施工噪音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中不得乱打乱敲,使施工现场发出不应有的噪音,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乱扔乱放,应集中到一起,堆放到甲方指定地点,应注意施工中的扬尘,施工中清扫要洒水再清扫,若有此类现象发生,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每性300元的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环卫部门对项目的罚款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0、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按工期要求完成,每拖延一天按所承包分项工程总价的1‰罚款,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若不能达到本工程的质量要求,甲方按乙方所承包分项工程总价的5%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1、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期自工程全部正式办理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增签补充协议,但必须经过甲方项目部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可能引起本合同主要条款变更的签证或会议纪要等文件,也必须经过甲方项目部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2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后,办理完竣工结算、付清余款后。
2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分包合同管理篇十七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人工基价
(元)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 备 注
质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甲方
乙方
分包合同管理篇十八
发包方:高雷劳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项目及其概况:
1.1工程名称:黄江碧桂园14#楼。
1.2工程地点:莞深高速黄江高速路口。
1.3工程概况及做法:
第2条工作内容:
2.1甲方工作内容:。
2.1.1联系业主、监理,建立业务关系;协调分包方关系;
2.1.3资料的编写、分项工程的报验等技术工作;
2.1.5提供水源、电源、外架;
2.2乙方工作内容:
2.2.2所有装饰材料样品必须经业主、监理认可后方大规模施工。
2.2.3自备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自备食宿。
第3条质量要求。
3.1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外墙相关现行规范及碧桂园要求,验收合格。
3.2按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含方案、技术交底)施工。
3.3常规要求:乙方负责自己的成品保护,施工期间成品遭到破坏时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4条安全要求。
4.1现场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操作电动机械佩戴绝缘手套;临边洞口施工时,必须做好临边防护等各项工作;严禁酒后上岗施工,高血压、心脏病等患者严禁上岗。(乙方自备所需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雨具、胶皮手套、胶鞋)。
第5条工期要求:
5.1乙方按照甲方内部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劳动力,保证计划的完成。节假日、农忙季节按。
正常工期施工。
第6条承包方式、价格构成、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6.1承包方式:
6.2综合单价:
含成本、利润、其它费用及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
6.2.1打点拉毛4元/m2。
6.2.2防水砂浆5元/m。
6.2.3挂网找平15元/m。
6.2.4粘贴外墙砖18元/m。
6.2.5施工洞、工字钢洞、洗墙等收尾工作11元/m。
6.3结算及付款方式:2222。
每月按进度80%付款,拆除外架支付工程款95%,预留5%质保金最终验收合格一次付清。
第7条本合同生效、解除、终止条件:
7.1本合同双方签印后即日生效。
因乙方严重违反规定(质量、安全、环保等);乙方严重违背甲方的工期和劳动纪律要。
求。则甲方解除合同。
甲方严重违反规定(安全、劳动、卫生健康);无力或拒绝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则乙方解。
除合同。
7.3费用结算、支付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第11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发包方:(签印)乙方:(签印)。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订立时间:订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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