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的具体要求可能因不同类型的合同而异,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合同是企业合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范本。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一
2010年10月份,福建省宁化县的被告张权向江西省石城县的原告孔明购买了一批碎石,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中,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原告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偿付货款。案件受理后,被告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买卖合同虽然没有约定履行地,但实际交货地点是福建省宁化县,根据《民诉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该案应由被告住所地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管辖。
【分歧】。
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裁定移送被告住所地的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理。原、被告之间没有书面合同,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对交货地点也各执一词,根据《民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诉讼管辖司法解释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应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由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民诉法》第2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诉讼管辖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但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3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的规定,接受货币一方是原告孔明,其住所地在江西省石城县境内,故石城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也有管辖权。原告起诉属于选择管辖,应由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审理。因而应当驳回异议。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将案件移送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是一种司法实践中的习惯做法,在司法实务和司法理论上均无可非议;但第二种意见,法院依据实体法作出的驳回异议裁定,则产生了较大的分歧。其争议的焦点是《合同法》作为实体法能否作为确定案件管辖权的依据。笔者认为《合同法》第62条第3项可以作为法院确定管辖权的依据。理由分析如下:
一、从买卖合同案件管辖权法律规范的发展来看。最早,《民诉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其规定过于原则和粗浅,司法实践中,法官在确定合同履行地时难以操作。其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对买卖合同案件管辖权作出了较细的规定,但仍然不能解决司法实践中乱争管辖权和法院之间互不管辖的现象,到了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对买卖合同(当时称为购销合同)履行地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为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争议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上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从来没有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这个法理上的合同履行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的履行地。但《合同法》颁布后,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通说认为,货物买卖合同履行地主要是指履行义务的地点,应该包括“交货地点”和“付款地点”两个方面。合同法是以实体法规范对付款履行地作出了明确规定,因而,其条文中有关履行地点的规定应当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
二、从实体法与程序法规范的内容来看。《合同法》虽然主要是规定实体权利义务,法学分类中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之分,但纵观我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民商事法律的相关内容,并非上述简单的分类。事实上,我国的民商事法律,不能简单地把某个部门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没有绝对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在程序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实体法规定起到对程序法“法律真空”、“法律漏洞”的补充。民商事诉讼是实体法和程序法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有关货物买卖合同诉讼案件管辖问题,如果离开《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无法谈买卖合同案件的诉讼管辖。本案中,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有关程序法也没有作出规定,《合同法》以明文形式加以规定,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的履行地,为人民法院确定管辖权争议提供了法定依据。
三、从法律适用的效力来看。《合同法》规定的效力要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履行地方面的有关解释,要优先适用。因为本案是口头买卖合同,因其本身特点,决定其不可能约定合同履行地(主要是难以证明履行地和交货地点)。而最高人民法院[1996]28号的解释规定,口头合同不以履行地确定管辖权。所以,因口头合同而引起的拖欠货款纠纷,更应该适用《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确定合同的管辖权。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二
(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的新密市平陌镇扎子沟村鸿利养殖场内的猪(长白、大约克、杜洛克)和鸡子,并包括鸿利养殖场内的一切建筑物及附属物全权委托乙方销售。甲方用作质押的鸿利养殖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畜禽养殖代码证: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该鸿利养殖场内的猪(长白、大约克、杜洛克)和鸡子,在新密市菜市场等畜禽市场进行交易,价格随行就市,所得价款优先归还乙方代为清偿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按照畜禽市场价格尽快促成交易。
三、在交易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鸿利养殖场所有权交接等手续,保证畜禽交易顺利进行。
四、甲方保证该鸿利养殖场产权清晰,无争议,如甲方隐瞒事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五、委托有限期为: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本合同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依法向管辖区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借款人甲方未归还乙方借款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三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3)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四
因为债权转让涉及到债务人的实体权利,在没有履行法定的书面通知义务的情况下,该转让协议对债务人没有任何效力。
资阳区人民法院在送达驳回我司管辖权异议的民事裁定书时,才送达了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和投递结果清单的复印件,这就是证明佛山市蓝箭电子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所有证据。
仔细审查上两份所谓的证据,从中根本无法看出上诉人已经签收该邮件,首先,在收件人签名栏中没有我司员工的签字;其次,投递结果显示是肖红代收,而我司根本没有肖红这个人(我司已提供了劳动局打印的社保费交纳清单,该清单显示我司没有此人。
其实,证明肖红是我司员工是原审原告的责任);最后,上述两个证据本身都无任何证明效力,也没有加盖具有证明效力的单位公章,不具备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故,上述证据不能证明佛山市蓝箭电子有限公司已经履行通知义务,其与原审原告的债权转让协议对我司没有任何效力,资阳区人民法院应依法驳回原审原告无理无据的起诉。
二、资阳区人民法院以原合同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应为益阳市资阳区为由裁定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双方明确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是深圳市福田保税区。
11月29日,上诉人与佛山市蓝箭电子有限公司(即与本案原告曹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债权人)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了采购协议,该协议第2。
7条(见第一页)明确约定了交货地点:甲方(即上诉人)订单上指定地点。
上诉人与佛山市蓝箭电子有限公司在合同履行中所发订单上都明确约定了交货地为:深圳市福田保税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生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在采购协议、采购订单中明确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交货地是深圳市福田保税区。
无论是合同履行地还是被告住所地都在深圳,而不是益阳!
最高人民法院9月12日发布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该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在本解释之前发布的规定与本解释不一致的地方,一律以本解释为准)。
该规定更明确了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是深圳市,原审法院无权管辖。
上述国家或地方的法院就拥有管辖权了吗?这显然违背了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宗旨,也不符合情理!
三、买卖合同双方签订的采购协议中有明确的仲裁协议,约定了买卖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协议明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而原审法院竟仍认为其有权管辖,实在令人无法理解,此等明显的司法错误实在少见!
月29日,上诉人与佛山市蓝箭电子有限公司(即与本案原告曹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债权人)签订的采购协议中包含有仲裁条款、品质合约、售后服务协议、采购订单样本等。
该采购协议第9·1条明确约定:“有关此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该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这说明上诉人与佛山市蓝箭电子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应由深圳仲裁委员会管辖。
因为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条款,明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由此可见,买卖合同的双方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为仲裁,该约定真实、明确、合法,当属有效!所以,该案不应由法院管辖,原审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原审原告的起诉。
四、原审法院在司法程序上存在诸多问题,有些属于明显的程序违法,显示公平,具体如下:。
第一、原审法院连法定的15天答辩期都不给,这属于明显地程序违法!上诉人在1月24日收到原审法院邮寄送达的开庭传票,而开庭日期确定开庭日期却定在2月7日(我司相关负责人于201月24日才收到法律文书,从1月25日算起到2月7日开庭才14天),为何定的如此仓促?实在令人费解!
也不履行告知义务,实在不妥!也严重影响了上诉人正常业务的开展,也影响了上诉人的声誉!
第三、买卖合同纠纷实际发生的货款金额约31万元人民币,再加上原审原告提出的所谓的实现债权的费用6万元,也不过约37。
00万人民币,为何原审法院却裁定冻结上诉人46。
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法律依据何在?道理何在?
第四、本案涉案金额较大(46。
00万元),又是历时两年多的买卖合同纠纷,其中牵涉管辖权、货款金额的核对、质量认证和鉴定、数量、交货期限等多方面的问题,还牵涉债权转让等复杂的法律关系,一审法院却选择适用简易程序,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请贵院考虑上诉人正当合理的请求,依法撤销资阳区人民法院资民二初字第51-2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以彰显法律之公正,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向贵院提出上诉,请予慎重考虑!
此致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xxxx年x月xx日。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五
委托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合同金额:___本合同项下奥康男皮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___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5000元。乙方负责开具第三方需要发票(税费由乙方支付)。发票开具总额为95576元人民币,以上款项由第三方支付到达乙方账户后5日内乙方退还甲方订金及利润26521元。
第四条:交货地点:___丽水市商贸物流城14幢10号,之后由乙方负责包装寄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内,有关运输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交货日期:___收取订金后25日内。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___
1、乙方负责采购合同项下货品,并保证合同的相关货品符合国家标准,负责尺码调换。
2、货物叫甲方验收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八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乙方;
经办人:___经办人: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开户行及账号: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六
上诉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区××街××国际3-2-1605。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上诉人: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路×号×栋×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因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上诉人不服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xxxx)洪民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上级人民法院撤销原裁定,将本案依法移送北京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上诉理由:
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xxxx年7月14日签订的《协议书》中,既未约定合同履行地,也未约定交货地点。双方在《协议书》中特别提示约定:“所有货物必须于收货当日当着运输公司人员的面开箱确认货物外观完好,……。如果甲方于收货数日后而非收货当日告知乙方货物外观由于运输原因破损,由于已无法追究运输公司责任,乙方对此破损不承担责任。”以上约定应当正确地理解为双方就货物的交接验收和责任划分所进行的约定。然而,一审法院想当然地将其延伸理解为双方对交货地点的约定。而且这种错误的理解为一审法院错误地适用相关规定,错误地处理本案的管辖权异议埋下了伏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法发[xxxx]28号)明确规定了以约定的履行地点或者以约定的交货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而一审法院适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xxxx]28号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法释[xxxx]3号)明确规定废止适用。该《批复》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法发[xxxx]28号),是一项关于人民法院案件管辖问题的程序性规定。不论购销合同是在该规定生效前签订的还是生效后签订的,凡在该规定生效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应适用该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
所以,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错误的,是不能成立的。同时,一审法院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没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的,亦是错误的。上诉人依法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本案不能依据履行地确定管辖,而应依上诉人的住所地确定本案的管辖,即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是不适当的,应依法将本案移送到北京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综上所述,上诉人请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执法,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xxx年六月八日。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七
委托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___
身份证号: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___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________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________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____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___(签章)乙方:___(签章)
地址:_______县黄庄镇白卫路地址:___县乡(镇)韩村工业区村
电话:________电话: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买卖如下商品:。
一、合同标的:
(2)买卖数量:
(3)品质规格:
(4)买卖价格范围:
(5)包装:
三、甲方责任:
(2)确定中标人后,乙方按照公告公布的合同与中标人签定。
且交易双方分别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的履约保证金后即意味着甲方已完成乙方的委托交易。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的—%的委托佣金。甲方佣金的取得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委托甲方买卖前,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买卖的品种、数量、价格、品质要求、招标期限等内容进行确认。乙方的最终传真件标明的价格和数量作为委托甲方买卖的依据。
(2)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关于每次买卖价格、买卖品种和数量等内容的传真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方公告后,乙方不得对委托甲方的买卖价格和数量进行任何变动。
(4)乙方自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并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的—%的委托买卖佣金,并允许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对于乙方与中标人出现的贸易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
六、协议期限。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合同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1)甲、乙双方的委托交易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认。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4)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九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受房主委托出售位于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甲方自愿购买以上房产并向乙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甲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全款当面交付乙方或按乙方书面指定其他方式交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款。
第三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甲方按延迟交付价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定金乙方不予返还。
第四条、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工作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房屋产权立契过户及产权转移手续中所发生相关费用及该房屋买卖代理费用由方支付,如甲方需贷款服务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移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十
委托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布鞋帮委托给乙方缝纫加工,双方并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如数向甲方交够成品帮,应按甲方相应成品帮的价值赔付甲方,如拖延时间给甲方造成间接损失,须另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成品帮价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违约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应加工费的,须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加工费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违约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________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________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____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____县黄庄镇白卫路地址:县乡(镇)韩村工业区村。
电话: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十一
出售人:。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邮编:
买受人: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邮编:
居间人:
备案证书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通信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买受人、出售人、居间人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针对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居间具体事项。
出售人和售买人委托居间人促成订立《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标的为房产。
出售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买受人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具体内容。
接受买受人购房委托,并提供相关信息给买受人,另外还要陪其看房。
负责查验出售人和买受人的资格,以及房地产产权信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负责将出售人的卖房目的,以及该存量房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项准确的传达给买受人。
接受出售人的售房委托,并为出售人尽快寻找适合的买受人。
为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服务。
为买受人咨询银行抵押贷款等相关事项的具体操作方法。
负责将买受人的买房目的等准确地传达给出售人。
为出售人和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应的服务。
积极配合出售人和买受人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居间服务时间的确定方式。
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服务应从接受出售人的委托时开始,至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时结束。
四、出售人和买手的权利和义务。
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对有关的买卖内容进行确定。
出售人和买受人在居间人没有促成《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签订时,有权拒交支付佣金。
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在签订《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之前向相关人员了解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
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要求居间人解答有关税率、现实税种等问题。
出售人和买受人不应泄露居间人提供的相关秘密信息。
五、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向出售人和买受人报告订立《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订立提供相应的服务。
居间人应按照出售人和买受人的委托,将所知道的相关信息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居间人负责将现行税种、税率等情况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居间人在促成《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订立时,有权要求让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佣金。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因故订立该合同,并且不是居间人的过错,那么居间人有权要求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居间人应保持对相关事宜进行保密,而不得私自向他人泄露。
六、收取佣金的具体规定。
居间人在出售人和买受人签订《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时,应向买受人收取该存房量成交价的%作为佣金,即币元,万仟佰拾元整,向出售人收取该存量房成交价的%作为佣金,即币元,万仟佰拾元整。另外,居间人向出售人和买受人合计收取的佣金应低于该存房量成交价的2.5%。
七、其他相关规定。
居间人应出售人和买受人提供交易结算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进行划转。其中,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使用居间人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进行自行结算,签订相应的《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相关机构备查。
八、违约责任。
居间人如果故意隐瞒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且是出售人和买受人利益遭到损害的,那么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解除该合同,居间人应退还全部佣金,并且承担相应责任。
出售人和买受人应按照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中约定及时支付全额佣金。
九、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与其他文件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办法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三方在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果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则应以该合同为依据。
十、民法典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办法。
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附共计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民法典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办法。
在出售人和买受人履行该存房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出售人和买受人未能协商成功,则可以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合同一式三份,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该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自出售人、买受人、居间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售人买受人。
出售人代理人姓名:买受人代理人姓名:
出售人代理人身份证号:买受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职业人注册账号: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身份证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十二
(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的新密市平陌镇扎子沟村鸿利养殖场内的猪(长白、大约克、杜洛克)和鸡子,并包括鸿利养殖场内的一切建筑物及附属物全权委托乙方销售。甲方用作质押的鸿利养殖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畜禽养殖代码证: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该鸿利养殖场内的`猪(长白、大约克、杜洛克)和鸡子,在新密市菜市场等畜禽市场进行交易,价格随行就市,所得价款优先归还乙方代为清偿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按照畜禽市场价格尽快促成交易。
三、在交易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鸿利养殖场所有权交接等手续,保证畜禽交易顺利进行。
四、甲方保证该鸿利养殖场产权清晰,无争议,如甲方隐瞒事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五、委托有限期为: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本合同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依法向管辖区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借款人甲方未归还乙方借款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十三
性别:____性别:____。
委托人:________。
性别: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______是位于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产权共有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们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4、协助买方以买方名义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代为收取相关售房款;。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十四
乙方(加工方):____。
1、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工厂加工钢材,签订条款如下:备注:实际委托加工的数量以甲方最终交付的数量为准。
2、原材料的交付。
原材料交付地点:____________原材料提供方:____________原材料运输:____________甲方交付乙方原料时,双方应在交接时制作并签字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如果本合同原材料的情况与甲方实际交付有出入,以原材料交接清单记录为准。
原材料的重量计算方法:以_____实际过磅为准。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____)或供货钢厂标准(____)【选择其一】。乙方限于在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原材料质量异议。
3、成品的交付。
成品交付地点:____________成品运输:____________。
成品交付时间:自乙方收到原材料后___天后,且在___天之内交付。成品的.重量计算方法:以_____实际过磅为准。成品的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交付成品时应一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成品的质量保证期:交付成品后___个月。
4、成品的验收。
甲方负责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出具成品收货证明,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可拒绝出具成品收货证明,甲方有权在出具成品收货证明后____日内,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成品质量异议。如有争议,以甲乙双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5、加工费(含税)及支付。
加工费:______元吨,以原材料重量(____)或成品重量(____)为计算标准【选择其一】。总价款: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加工费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加工费后___天内向甲方交付发票。加工费的支付方式:以现金(____)或银行承兑汇票(____)支付,贴现费用由__方承担【选择其一】。乙方交付加工成品不以甲方支付加工费为条件。
6、乙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担保(具体考虑乙方的资信情况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原材料后,如变更加工要求,应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成品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逾期交付超过___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原材料或退还原材料价款。
(3)乙方加工的成品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甲方有权要求修理、重作、减少加工费、赔偿损失等,如果经__次返工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付成品,甲方有权拒收。
8、纠纷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十五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______是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产权共有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们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4、协助买方以买方名义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代为收取相关售房款;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十六
委托单位: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荷谐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___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___自20__年10月6日至20__年10月7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___暂定(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200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汇票方式支付。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委托单位(盖章):___授托单位(盖章):___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授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
订立合同时间:___
委托买卖合同管辖篇十七
乙方:___设计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___
1、 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外观设计
2、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___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____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___%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___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乙方:___设计公司(设计人)
代表:___代表:___
签字日期:___签字日期: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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