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道治理工作方案(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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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道治理工作方案(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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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问题可能需要不同的方案,因此在制定方案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方案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实际的测试和数据分析来评估。范文中的方案设计思路和实施方法或许能够为你的项目提供一些启示。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20xx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xx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xx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xx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及工农业的快速发展,河道人为破坏的影响较为严重,垃圾的倾倒及污水的排放,使当前河道中的水质不断恶化,不仅水生物在不断的减少,而是河道淤堵的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了防洪功能的发挥,同时大规模的采砂活动,使河道堤岸失稳的情况严重。同时由于雨水多少的原因,也会导致河道内发生洪水及泥石流灾害,或是河道干涸,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产用水需求等。这些情况的存在,使河道治理更具有迫切性,因此,需要对河道进行有效的治理,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使河道的功能性得以最大程度的发挥。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工程名称:**市**区**河生态治理一期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河。

建设单位:**市**区**河生态治理公司设计单位:杭州浙大佳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规模:全长1500m。

我标段施工范围:马道工程、亲水平台工程、码头工程、部分土方及绿化工程。

1.1.2施工条件。

施工用水用电情况施工用水、用电: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点和水源点引出。

施工用电采用电杆由电源点架设到施工现场,施工用水采用镀锌管由水源点埋地接到施工现场。

1.1.3工程特点。

(1)施工环境:施工场地比较复杂,场地交通比较方便,施工要注意各工序衔接合理,并积极与其他有关单位及甲方、监理协调关系。

(2)工期:2006年2月25日―2006年4月25日,为了更快地完成本程,我公司本着以优秀的管理水平和一流的`施工技术,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来圆满完成此工程。

(3)搞好当地群众关系,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干扰施工,现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仍是本工程的关键。

(4)道路沿线可能有各种隐蔽管道,施工时应注意管线的保护工作,并注意各种管线的安全。

(5)本工程工程量大,工期较短,必须制定有力的工期保证措施,以确保在要求工期内优质完工。

1.1.4本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市**区**河生态治理一期景观工程(i标段)招标件;

(2)杭州浙大佳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文件;

(3)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4)我公司机械、人员、技术的情况和资源的调配能力;

(5)我公司对施工各工种工序有关规定及操作标准、质量控制手册;

(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工程有关资料;

(7)现场实地踏勘了解的情况。

1.2施工部署。

1.2.1施工组织准备。

本标段工程施工管理将以项目经理部为核心,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原则,依托我单位管理力量和后勤人员为本项目服务,并抽调技术骨干组成“高效、精干”的项目部,项目部下设:工程部、后勤部等部门,为充分调动全单位力量及时优质地为本项目部服务,由公司负责行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公司所属后勤生产部门组成后勤部,充分发挥本单位的人力、机械和资金等优势为本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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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聚焦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施策、重拳出击。下决心打赢黑臭河道整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短板,为站在更高起点上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全面建成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创造人民群众幸福美好新生活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凸显“绿色青浦,上善之城”城市新形象。

1、总体目标。

20xx年底全区中小河道、断头河基本消除黑臭,实现“三个明显提高”:河道水质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水平明显提高、公众获得感明显提高;20xx年全区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重建河湖健康生态环境。

2、主要任务。

根据《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本区列入国家和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8条段,总长度54。36公里,均为镇村级河道。其中国家考核的黑臭河道共5条,7。84公里,全部位于xx镇。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3条,46。52公里,集中在赵巷、徐泾、华新、白鹤、香花桥5街镇。

3、整治措施。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水岸联动、重在治岸”的基本原则,结合“五违四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域化推进、系统化治理,推动水岸“违建全拆、污水全截、河道全疏、水系全通、河岸全绿、水体全活”,有效解决河道黑臭问题。

4、验收标准。

黑臭河道整治后连续三个月或20xx年10月、11月、12月的水质平均值达到考核指标(溶解氧大于等于2毫克/升、氨氮小于等于5毫克/升、透明度大于等于25厘米);整治后或20xx年底河道的感观及公众满意度调查比整治前有显著提升。

二、监督内容。

按照《xx区xxx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九三学社xx区委对xx镇开展对口监督。xx镇共有5条,7。84公里河道,列入国家住建部黑臭水体。分别为杨巷港、康家桥港、姚河浜、骑龙港和苗泾港。监督内容包括:

1、本区域中小河道整治目标任务;

2、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

3、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4、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

三、监督形式。

1、开展调研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现场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以及社会调查等形式了解核实情况和工作进展。

2、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区委、区府决策部署,以及水务、环保等条线工作要求,向相关街镇和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四、成果要求。

1、形成一份调研检查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调研检查报告。

2、形成一份监督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监督情况报告。

3、推荐社内专家学者2名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五、监督实施计划。

(一)准备阶段。

时间为20xx年12月。

1、成立工作组。

成立以主委为组长,分管副主委为副组长,若干社员代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背景资料收集与学习。

收集包括以下背景材料。

(1)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3)xx区中小河道整治配套政策;

(4)《xx镇中小河道整治工作方案》;

(5)xx镇5条黑臭河道情况资料。

(二)调研检查阶段。

时间为20xx年1月—20xx年7月。

内容:

1、中小河道目标任务及整治措施方案制定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控源截污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沟通水系、河道疏浚、堤岸整治、生态修复等河道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开展河道长效管理方案制定情况。

2、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整治成效。

3、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包括执法监管,动态管理机制,长效养护管理,引清调水,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

4、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调研检查。包括贯彻落实“河长制”,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形式:

1、开展政府职能部门调研检查2次。计划安排在1月份1次,7月份1次。

2、召开2次座谈会。参加对象包括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居委会等有关人员以及社会代表人士、群众等等。计划3月份开展1次,6月份开展1次。

3、开展2次社会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计划3月份1次,5月份1次。

4、现场走访。计划每月至少安排1次现场走访,工作组联系街镇水务所进行。

5、个别访谈。对若干名代表人士进行个别访谈。

6、查阅资料。结合部门调研检查进行。

(三)成果整理汇总阶段。

时间是20xx年7月-20xx年8月。

1、撰写调研检查报告;

2、撰写监督检查报告;

3、梳理汇总书面意见和建议;

4、梳理汇总相关文字、影像、调查表等材料;

5、推荐1~2名九三学社专家学者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标准:_________________。

五、文明施工及工程安全:_________________。

河道清淤合同。

五、施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自年月日开始至年第一文库网月日全部完工,工期天。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小写元)。

八、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

2.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开工申请书或开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审查和批准。

3.甲方应按本合同所明确的付款办法,按时付款。

4.甲方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作。

乙方职责: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保证按合同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

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与施工相关的一切手续,由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开工报告等。

3、工程施工期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工程施工,甲方不结算已经施工部分的费用。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积极做好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

九、本合同未涉及内容,经双方协调解决。

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xx县河流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我镇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推动河流管理保护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一批河流突出问题,全力消存量、遏增量,推动全镇河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增强,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实现河流“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时间。

即日至9月31日。

三、行动内容。

(一)排查问题。

河流问题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涉及各行各业。镇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组织本行业、本辖区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要聚焦河流治理与保护,重点围绕河流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等“五乱”问题;非法取水、非法设置排污口问题;小水电清理整改及水库、水电站下放生态流量不足的问题;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农村面源污染(畜禽粪污、农药、农膜)、固体废物、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工业废水污染、重金属污染工业废水、矿山矿井废水污染问题;偷排漏排污染问题;河流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问题;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等污染河流水体的相关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将排查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上报镇河长办。

(二)狠抓问题整改。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是河流突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落实河长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切实整治河流突出问题。对新排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边查边改、限期整改,要加大检查力度,做到限期整改。同时,要认真梳理近年来中央和省、市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及各级河长巡河、河长制暗访发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种途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重点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整改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督办。

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督办”的原则,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动态排查、督办交办、台账管理、整改销号”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有效整改。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分别负责对本行业河流水污染、侵占河流水域岸线等问题进行督办,指导地方基层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定期调度和督导检查,督促各地按照整改方案科学有序进行整改,边查边改,动态清零。

四、行动保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张万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务和移民工作站,由夏雪鸿负责具体办公,收集和上报资料。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认真制定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扎实组织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内排查整改工作。

镇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管理所:负责各村(社区)及城乡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乱排、入河排污口、企业污水排放、矿井矿山造成的废水污染河流、城乡建设侵占河流水域岸线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镇经发办:负责工业园区废水污染河流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对垃圾渗滤液污染河流水体情况、生活垃圾临河乱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镇拆迁办:负责组织对交通干线整治、侵占河流水域岸线情况、公路建设倾倒建筑废料入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镇水务和移民站:负责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流“五乱”问题清理整治,组织对生活污水污染河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取用水管理等工作。

镇农服中心:负责组织对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渔业养殖污染河流情况等影响河流生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对旅游区域及文化活动场所影响生态环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各村(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乡村建设废料入河情况、河库、山塘水污染、侵占河流水域岸线等影响河库生态情况及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三)强化履职尽责。

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河流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河长是责任河流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流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河长办要做好河长的参谋助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河长制责任单位要积极协助河长开展工作,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收集整理汇总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台账,对整改严重滞后或者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提请河长协调解决,并将有关情况报镇河长制办公室。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着力推动本行业排查发现污染河流、侵占河流水域岸线等问题的整改,把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作为落实河长制的优先任务,安排相关项目资金时主动向河流治理保护方面倾斜。

(四)强化作风建设。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要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整治河流管理保护中作风不严、担当不强、落实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扬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作风,深研对策措施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难题,敢于较真碰硬,坚决纠正、制止涉河涉水违法违规问题。

(五)强化追责问责。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按照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贵州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及《遵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办法(试行)》等,对于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河流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镇人民政府可采取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河流水库资源环境遭受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纪委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

(六)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请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确保报送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1。请于9月1日前报送一名专项行动联络员(详见附件1)。2。排查方案于9月1日前报镇河长制办公室;3。排查整改台账实行旬调度,分别于9月4日、9月14日、9月25日前按时报送排查整改台账(详见附件2);4。10月4日前报送排查工作总结。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甲方:

乙方:

为确保xx市第三期污水治理xx河(xx路——xx路)河道治理、污水管道及附属工程按期保质保(我们一定会做的更好量完成,依据建筑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二、工程地点:xx市市中区。

三、工程范围:1、污水管道内容:土方开挖、铺设安装管道(安。

装期间厂家食宿由乙方负责)。

2、顶管内容:管内土方开挖、顶管、回填、管材。

(包括节口处理)。

3、检查井:乙方负责找工人后甲方负责工人工资,

乙方代为管理。

4、用电、用水等一切问题,乙方自行解决。

四、承包方式:包工,甲方提供管材,乙方包工。

五、结算单价:污水管道:甲方按照市政中标价提点15%后,250元/米。顶管:甲方按照市政中标价提点15%后,1520元/米。检查井:钢筋工、模板工300元/天青年壮工:150元/天。

六、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拨付乙方正常维持费用,余款待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七、质量: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承担保修及返工费。

八、施工要求:

1、乙方人员应服从业主代表、监理、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取消乙方施工资格并拒付工程款。

2、乙方必须按期保质量完成合同条款(三)中的全部工程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对乙方不履行或剩余的工程,由甲方安排其他队伍继续完成,由此,增加的费用(包括调价和相关费用)从乙方已完工程款中扣抵。

九、事务协调:施工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清理、坟墓迁移等所有地方事务协调工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计费用。

十、安全: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环境保护:乙方应自觉遵守现行国家及本省、市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因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代表:(章)乙方代表:(章)。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8篇《河道治理施工方案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方案》,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更多精彩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为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涝、美化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主要河道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以河道生态整治为主要内容,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分为一般河道和重点河道两类进行。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在拆违的基础上,以10条重点河道的河坡生态整治工作为主,确保河道疏浚一段、整治一段、绿化一段、管护一段。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直至覆盖镇所有河道,形成各具特点的绿化方案。二期工程主要完成一般性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十月中旬开始至十二月底,力争用三个月时间完成大寨河、三村干河、唐林庄沟、西舍庄河、西大河、通南一支、界沟北庄河、后塘庄沟、张家河、东夏河10条重点河道的整坡绿化任务。明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各村实际,有序推进各村的河塘整治工作。计划到20__年全面完成我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水利站、各村及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通过会议、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道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不给施工带来不便。

3、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拆违“百日行动”,彻底拆除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镇分工干部协助村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程服务等工作。镇水利站负责做好河坡整治、疏浚和绿化的前期测量、图纸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4、确保工程质量。河坡整治工程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合理最低价中标。整坡工作先机械施工,再人工精细平整,整治后的河坡达到河口线、水面线顺直的要求。整坡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河坡绿化,主要河道重点绿化,确保绿化的数量、品种、品味,打造一河一景的九龙特色。

五、考核评比。

河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镇政府将在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各村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因工作不负责、矛盾协调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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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1、垃圾清理:20xx年4月16~20xx年4月30。

2、河岸违章拆除:20xx年5月1~20xx年5月31。

3、清淤疏浚:20xx年7月1~20xx年10月20。

4、截污纳管工程:20xx年4~20xx年10月30。

(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

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

(二)违章占河管理、

(三)污水管网后期维护管理、

一是做好截污纳管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管网顺利移交创造条件、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十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32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各有关县(市)按照前期监测溯源分类,针对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逐个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经过2—3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补漏,到20xx年底前,建立起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咸宁市长江入河排污口329个(详见附件)。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分类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区域划定前已经存在于区域内、暂时难以拆除且对环境影响不大的排污口,要制定序时推进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经整治已无污水排出且不具备泄洪等功能的管道,需及时拆除或者封堵。拟取缔长江入河排污口34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4个,城镇雨洪排口2个,工业排污口16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4个,农业农村排污口6个,其他排口2个。

(二)清理合并一批。加快推进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原则上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暂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污水,确保达标排放。对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原则上均予以清理合并,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拟清理合并长江入河排污口29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20个,工业排污口8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个。

(三)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问题的排污口,应全面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保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监测计量设施,分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应合理设置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拟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229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6个,城镇雨洪排口15个,港口码头排污口8个,工业排污口30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52个,农业农村排污口107个,其他排口1个。

(四)待核定非排口。待核定非排口37个。其中,户用散排口(单元)1个、小区域路面排水设施口(单元)2个、过水设施口19个、取水设施(只进不出)14个、重复排口1个。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是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优化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强化调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完成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部门分工。生态环境部门要统筹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负责指导、督办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口的整治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督办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督办港口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水利和湖泊部门负责指导、督办沟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督办农业农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三)多措并举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稳扎稳打,对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或者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采取审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多方共赢;坚持严格质量、务求实效,把排污问题有没有解决、环境质量会不会改善、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作为衡量整治工作的标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县(市)要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要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人员,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五)强化信息公开。各有关县(市)要加大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政策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监督意识。各排污单位要通过树立标志牌、做好媒体宣传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整治进展情况。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市河道管理办法》已于**年6月12日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透过,现予发布,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树隆。

****年八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

(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

(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

(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

(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八)负责处理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转报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

(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持续工程安全完整;

(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

(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

(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市、县(区)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繁昌县、三山区设立的长江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的管理工作,业务上理解市河道管理机构的指导。各县设立的内河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河道的管理工作。五万亩以上圩口按管辖区域设立的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县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十二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务必按下列程序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三)在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跨县(区)的河道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涉及岸线的,应依法取得岸线使用许可;涉及航道的,应事先征求交通、海事、港航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务必按审查意见和审查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施工中应当理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竣工后应有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参加验收,确认贴合防洪安全标准的,方可启用。

第十四条河道的设计洪水位,务必以河道主管机关确定的数据为准。

跨越河道的桥梁和栈桥等建筑物,其梁底务必高于设计洪水位,并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务必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在河道两岸及滩地修建码头、泵房、船台、道路等建筑物及设施,一般不得伸出岸滩或超出滩地的高程。确需伸出岸滩或高出滩地的,应尽可能减少阻水面积,并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工程所涉及堤段的维修、管理和防汛任务,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应当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确需利用堤防或护堤地兼做公路的,务必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规定要求施工。

未铺路面的堤防,在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通行;已铺路面的堤防,除防汛抢险车辆外,河道管理机构应根据路面铺设标准对其他车辆限制通行。

第十七条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四章河道保护。

第十八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内的区域;长江干堤及其成圈堤防的以山代堤段,其管理范围不小于相邻堤防的。管理范围。

第十九条堤防两侧务必有护堤地,凡已预留、征用、划拨、历史构成或公认的护堤地,包括堆土区、加固堤防填塘区、外滩地、压渗平台、防渗铺盖和减压井等,属于国家所有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埋设界桩,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使用;属于群众所有的,其使用理解河道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新建堤防或尚无护堤地的堤段,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批准的堤防设计标准划定护堤地:

(一)长江江堤,临水侧不得少于5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30米;

(三)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临水侧不得少于3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20米;

(四)其他河道的堤防,临水侧和背水侧均不得少于10米。

第二十条堤防两侧营造防护林、条,务必贴合防洪安全要求。

河道堤防的防护林、条,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营造和管理,间伐、更新务必经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批准;进行抚育、更新性采伐和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按国家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二十一条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四)在堤身铲草皮,挖堤筑路,傍堤蓄水;

(五)在堤身防渗铺盖、压渗平台上植树;

(六)在堤身、岸坡及临河十米宽的滩地上耕种;

(七)在河道防护林以外的河滩地、行洪通道内栽植高杆作物;

(八)在水闸管理范围的水域内捕鱼、停船(闸管单位因工作需要除外)。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城市防洪墙顶平台及通道行驶各类车辆,损坏防洪墙设施、翻越栏杆、穿越和跨越防洪墙进行黄砂运输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进行下列活动,务必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石、取土、淘金等;

(二)在河滩地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和修建工程设施;

(三)填高河滩地面、向河道内抛石、沉梢以及进行其他影响河道泄洪和堤防安全的活动;

在内河河道内采砂,务必领取河道主管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方可开采;在长江河道内采砂依据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长江堤防、城市圈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等重要堤防应当划定安全保护区(一般堤段管理范围外100米内,砂基堤段管理范围外200米内)。在安全保护区内一般不得钻探、爆破、挖矿、打井、挖塘等,特殊状况确需进行的,应征得河道主管机关同意。

第二十五条在河道、涵闸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a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因排污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河道主管机关有权责令排污单位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排污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六条开发利用河道管理范围的水、土资源,应贴合江河综合利用规划,不得影响防洪安全,不得损坏堤防和水工程。

河道滩地不得占用,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经当地河道管理单位同意,严格控制占用时光,并按规定向河道管理部门缴纳占用补偿费。

第五章河道清障。

第二十七条下列阻水障碍,务必限期改建或者予以清除:

(二)河滩地上的围堤、围墙、房屋、高杆植物(防浪林除外)及其他阻水建筑物;

(三)河滩地及行洪区内修建的影响行洪安全的道路、渠堤;

(四)河道内弃置的矿渣、砂石、煤灰、垃圾、泥土等;

(五)河道内堆放的影响行洪的物料,设置的拦河渔具,沉置的船、排筏;

(六)按规定需要铲除、铲低的生产圩堤;

(七)其他影响河道安全泄洪的阻水障碍物。

第二十八条长江干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堤身及护堤地内已有的各类危及防洪安全的建筑物务必限期拆除。

第二十九条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及危及防洪安全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市、县(区)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县(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第六章经费。

第三十条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费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十一条受益范围明确的防洪工程,河道主管机关依据规定向受益区的工商企业、农场、城镇居民和个体经营者,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办法及标准由市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市财政、物价部门另行制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设施或损坏河道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等,务必向河道主管机关或河道管理机构缴纳河道管理费。

第三十四条河道主管机关收取的费用,纳入同级财政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堤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设施的更新改造,结余资金可连年结转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二)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

第三十八条在长江河道内非法采砂的,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妨碍河道监理、河道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一条河道主管机关、河道管理机构和闸管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环卫处城区河道保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xxxszfcg328g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环卫处城区河道保洁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河道保洁服务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以实际到帐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投标保证金也在同时缴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2月8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时间:20xx年2月8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公开开标。

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13、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李姝华。

邮编:31570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在排查、监测、溯源基础上,经过2—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漏补缺,到20xx年底前建立起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对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州78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中尚未整治到位的573个排污口,各有关县市和部门按照前期监测分类、已经明确的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逐个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持续推进整治。通过实施排污口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量,防治水污染,促进水质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恩施州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由州生态环境局另行下发,并实行动态管理。

(一)取缔4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个,城镇雨洪排口1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2个。

(二)工程整治76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74个,工业排污口1个,其他排口1个。

(三)长效监管49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个,城镇雨洪排口214个,港口码头排污口5个,工业排污口3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65个,其他排口11个,待核定非排口94个。

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分类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一)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区域划定前已经存在于区域内、暂时难以拆除且对环境影响不大的排污口,制定序时推进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经整治已无污水排出且不具备泄洪等功能的管道,及时拆除或封堵。

(二)清理合并一批。加快推进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原则上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暂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工业企业尽量布局在工业园区,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原则上清理合并,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暂不具备入园条件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确有必要设置两个及以上排污口的,报州生态环境局审批。

(三)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问题的排污口,应全面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保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多个排污单位确需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监测计量设施,分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重新合理设置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并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有关县市政府是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优化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强化调度和全流程管控,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实行完成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

(二)多措并举整治。一是标本兼治、稳扎稳打,对涉及群众日常生活或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采取审慎包容措施,防止一堵了之等行为;二是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把排污口整治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多方共赢;三是严格质量、务求实效,把排污问题有没有解决、环境质量会不会改善、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作为衡量整治工作的标准,确保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三)明确部门分工。州生态环境局统筹全州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和督办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口整治工作;州住建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州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整治工作;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州港口码头排污口整治工作;州水利湖泊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州沟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工作;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督办全州农业农村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各县市对口部门比照履行本辖区各自职责。

(四)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县市要积极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大人员、资金等方面投入,将整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强化信息公开。州、县两级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并在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整治进展情况。各有关县市要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各排污单位应通过标志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河道清淤能够帮助河道恢复设计功能,达到设计标准,那么河道清淤施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道清淤施工合同范x,欢迎参考阅读。

河道清淤施工合同范x1。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正项土方施工以及为完成正项土方工程的附属工作内容,含打、拆坝,排水结合填筑防洪堤、围埝等)。

四、工程标准:

1、河道标准:底宽米、底高程米、坡比。按照河道施工规范,中心线最大误差为20c左右,河底高程误差不大于3.0c----20c,平均值不高于设计高程;底宽30c,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底宽;局部坡比1:(15%),整体坡不陡于设计值(1:),其它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2、其它要求:

五、文明施工及工程安全:乙方应认真做好文明施工,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确因乙方责任发生的经济赔偿和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施工时间: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天。

七、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工程暂定施工土方总量3,综合单价为元3,暂定合同总价为元(小写元)。分期付款方式为。工程最终结算以监理核定的工程量为准。

八、双方责职:

甲方责职:

1、甲方在开工前,按有关文件、规范明确工程施工相关任务和要求。

2、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开工申请书或开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审查和批准。

3、甲方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协商一致的意见提供乙方组织施工的相关条件。

4、甲方应按本合同所明确的付款办法,按时付款。

5、甲方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作。

乙方责职:

1、乙方保证按合同(含招投标文件、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书)的内容,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逾期完工按元天扣罚违约金。

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与施工相关的一切手续,包括: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屡约保证金元;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开工报告等。否则乙方不得开工,若乙方三天内不办理上述手续,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

3、工程施工期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工程施工,甲方除不结算已经施工部分的费用外,并扣罚履约保证金。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积极做好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

九、其它:

十、本合同未涉及内容,经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河道清淤施工合同范x2。

甲方:

乙方:

因乙方自愿承接标段内部分清淤工程并部分垫资实施该分包工程,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明确双方承担的权责与义务,现签订该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价格:

四、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测量淤顶、淤底及几何尺寸标高,

五、堆放要求: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六、工程数量:

七、付款方式:____月计量按已完成的量支付50%,完工付至80%,

八、工程项目期限:按甲方及项目部要求。

九、结账方式:提供正规发票,如无甲方扣除乙方支付款的3%,为乙方代办门临发票。

十、合同内容: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提供淤泥堆放场地;

2、甲方必须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4、甲方必须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5、甲方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机械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2、乙方必须有专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安全管理;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管理,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该工程,如有该情况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及信誉的行为;

6、乙方机械必须有合格证;

7、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甲方项目部收集乙方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意外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部责任;

一、争议的解决。

(2)、合同未尽事宜应有协商补充和条款(附加条款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如有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河道清淤施工合同范x3。

甲方:

乙方:

因项目部施工需要,经双方现场查勘和友好协商,乙方自愿承接标段内部分清淤工程。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明确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现签订该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市石门除险加固工程1标段。

二、价格:元,。(包含电费和税金)。

三、验收方式:以抽到砂卵层和工程施工所需工作面宽为准。

四、堆放要求:由甲方指定位置。

五、工程数量:以实际工程量计量为主。

六、付款方式:乙方自签订合同____日内机械设备进场完毕,工程进度达到70%时,甲方付给乙方三十万元,工程完成后____日内付工程款总额的80%,余20%工程款按照建设单位计量拨款支付。

八、合同内容: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提供淤泥堆放场地。

2、甲方必须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对乙方技术指导,履行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指导、检查、考核职能。

4、甲方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必须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机械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严格执行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时完成合同工作内容。

2、乙方必须有专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安全管理;负责对所属人员法纪、法规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做好环保作业及文明施工,承担违反上述的责任和额外支出。如因自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除保险公司赔付外,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处理费用。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与作业计划安排。违章作业或不服从甲方人员管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及信誉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该工程;如有该情况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与本公司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交司法部门处理。

2、合同未尽事宜应有协商补充和条款,附加条款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以上如有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如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二十万元人民币,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均已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二、因特大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可顺延。

三、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签订,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河道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五

3、采购项目编号:wxzxqyzb-20xx-002号。

4、采购内容:河道保洁范围为垟心新桥至阁门岭段河道保洁(包括河道、亲水平台及绿化带)及绿化带的维护。

5、采购预算总价:37万元。

6、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2具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保洁服务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7、投标报名:

7.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09月30日16时30分止(工作时间)。

7.2报名地点:庆元县水利局一楼。联系人:叶王健,电话。

7.3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8、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在报名时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以电汇、银行转账、汇票等形式缴纳。

(2)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xx00015435743。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6:30时止,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需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0.1截止时间:20xx年10月09日15:00时整,逾期不受理;

10.2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庆元县市场路3号)。

11、开标时间、地点:

11.1开标时间:20xx年10月09日15:00时整;

11.2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庆元县市场路3号)。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保洁时间要求:

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

15、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庆元县水利局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先生联系人:潘女士郑女士。

电话。

电话/传真。

年9月15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1493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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