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以增加方案的可接受性和可推广性。方案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源投入,我们应该合理安排和管理。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灵活性和适应性,以下是一些关于方案调整和变动处理的技巧。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一
严格依照《生物安全法》《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章,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管要求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43号)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研究、试验、制种、经营、种植、加工和进口行为,认真落实农业转基因监管职责,提高基层执法和检测的能力水平,促进全市农业转基因监管体系队伍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我市农业转基因研究与应用不断健康有序发展。
(一)坚持全覆盖。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等活动全覆盖监管。对涉农试验基地、种子生产基地全覆盖抽样检查。对转基因农产品加工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单位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对重点地区全覆盖抽检监测。
(二)坚持抓重点。突出春耕备耕、秋收冬种、制种售种等关键时节;
突出研发单位、育制种基地、加工企业等重点对象;
突出研究试验、品种审定(登记)、种子生产经营、产品进口加工、产品标识监管。突出粮食生产区和种子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
(三)坚持控源头。加强研发、制种源头和进口管理,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试验单位和进口转基因生物全程监管,对种子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全覆盖监管,防范转基因材料扩散,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斩断非法种植的源头。
(四)坚持促协同。建立市、县(区)联合监管机制,推进市际协同监管;
指导县(区)、开发区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领导小组。通过科普培训,指导从业主体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原料和加工生产管理,形成“主体责任”意识。努力形成从业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局面。
二、监管任务。
(三)品种审定(登记)环节。严格落实未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登记)的要求,对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大豆等品种以及进行登记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申请单位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提供检测报告,并提交标准样品,组织单位应对申请者提交的标准样品进行复检。(牵头单位:局科教与种业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主动监管、健全机制、加强领导,制定本县(区)详细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机构、部门和人员,强化责任追究,将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精神,强化转基因标识等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约谈当地主要负责人等监管工作新机制,推进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在队伍、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加快建立跨地区执法监管协调机制,对扩散源头不在本行政区域的,要及时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汇报,并向扩散源头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发送协查信函,严肃查处。常态化转基因监管信息和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重大案件随时报送。
(三)压实主体责任。督导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单位和研发人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控制措施。督导种子企业、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依法持证经营,健全管理制度和生产经营档案,落实监管措施。
(四)落实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好约谈问责、督导检查制度,及时报告监管线索,依法依规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者的责任。常态化转基因监管信息报送制度,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没有案件的实行零报告。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做好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管档案管理工作,随时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地要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明察暗访,重大案件追根溯源,查出源头,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依法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报送和公布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建立监督举报信息处理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威慑违法行为。
(六)加强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加强工作沟通与调度,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关键节点实行监管信息日报,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没有案件的零报告。加强监管工作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完善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记录与档案管理,确保规范、真实和安全。请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并将名单于4月2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与种业科,并请按如下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统计报表,报送材料请通过我局oa系统报送至给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转科教与种业科(涉密材料请按密件管理要求报送):
1.2021年4月30日前,将本县(区)、开发区2021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文件报送我局科教与种业科。
2.每月3日前,报送《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1)、《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情况表》(附件3)。
3.6月3日前,报送半年转基因监管工作总结(格式见附件6)。
4.6月28日前,报送《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附件2)。
5.12月3日前,报送全年转基因监管工作总结(格式见附件6)。
6.12月28日前,报送《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附件1)。
7.随时报送:每次对转基因试验单位、转基因加工企业开展检查后于7个工作日内报送《广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4)。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4月)。各县(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月—11月)。各县(区)根据实施方案及农业农村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要求,落实年度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认真开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各县(区)监管情况进行督查。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二
**年度,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怀化市食安委的精心指导下,着力从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宣传发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中心工作等方面出发,抓重点、解难点、创亮点,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监管,全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整章建制,落实责任。
**市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年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坚决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并对农产品和粮食质量安全也提出了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共四次,研究了食品药品工商质量、农业、畜牧水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把食品安全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监管,确保全市人民食品安全。市政府还与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与责任,并将食品、农产品、粮食安全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共计20分。
10月19日印发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洪政办发[**]16号),制定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沟通机制》等规章制度,各成员单位也制定了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制度50余个,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社会共治。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通过宣传车、新闻网络媒体、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了“3.15”、食品安全宣传周、“一法一条例”宣贯、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日等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面对面的向群众宣传假劣食品识别、安全饮食常识以及相关的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成绩。全年共举办现场咨询、政策解答宣传活动10场次,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点20个,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宣传人员3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30块,横幅56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00余人,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以及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群众形成科学合理饮食习惯。在**市电视台播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15条,在各类网站发表相关新闻信息百余篇。并通过有关单位短信宣传平台,向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发送食品安全短信万余条,更好地发挥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营造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经费保障,深化抽检,技术保障。
每年**市财政对于食品安全及监督抽检都给予大力的资金支持,**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30万元,**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94万元,同比增长15%,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了对全市果蔬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和禽畜产品、水产品检疫监测工作,全市共抽检蔬菜水果2680批次,其中蔬菜2409批次,合格率99.92%;水果271批次,合格率100%;共抽血清850份,结果均呈现阴性;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检测结果全部阴性,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抽检水产品2批次,均合格。完成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241批次,录入上报241批次,平均每月抽检20批次,合格率100%,预包装食品监督抽检41批次,合格率100%,抽检结果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及时、完整上报及调查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共333条,完成了40份大米、20份新鲜蔬菜、20份自制凉菜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四、农田餐桌,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1、全面抓好农产品、畜禽水产品源头监管。市农业局健全了四级监管体系,20个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村级聘请了监督员316名,组里聘请了协管员3087名,进一步健全了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实现“五个规范化”。并不断加强从农资打假执法、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程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种子违法案件4起,农药违法案件4起,对10个复混肥产品抽样送检,查处不合格肥料案1起。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重点排查有无违规经营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违禁物质,有无违规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添加违禁物质和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共计建设种植业标准化园区54.6万亩,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416.22万头(羽),创建了1个国家级蔬菜标准化核心园、3个省级特色园、多个怀化市级标准化核心园。全力进行“三品一标”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目前获得认证的“三品一标”产品共有16个(2个绿色食品、3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个无公害农产品)。
市畜牧水产局多措并举,狠抓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春、秋防免疫,全年共抽血清850份,分别送怀化市局及省局监测,结果均呈现阴性。开展了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检查兽药经营户25家,饲料经销店82家,要求限期整改2家。严格执行兽药gsp标准论证,全市通过兽药gsp认证12户,对达不到gsp要求的企业要求整改。实施好兽用抗菌药物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全市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44户的用药及饲料、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及饲料进购及使用台帐,严格执行休药期。开展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鱼苗鱼种检疫工作,严查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渔药违法行为,对全市从事水产养殖场(户)进行清理,发放水产养殖证77本。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1-11月份共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加强养殖流通环节监管,1-11月份我市黔城定点屠宰场、安江定点屠宰场共检疫生猪28733头,检出染疫生猪7头共1583斤,割除“三腺”和病害产品2857公斤,全部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屠宰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100%,为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
2、不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市食药工商质监局认真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小作坊的摸底建档,完善健全20家单位档案,积极协助7家生产企业申报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换证7家。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产品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人员健康管理、培训以及风险信息收集等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执法车辆102台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办结食品生产环节案件8起,同时,与全部20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签订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并采用发放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督促小作坊开展基本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定期回访检查等措施,开展了节假日食品安全、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大力加强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管。还积极向企业全面详细地宣贯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得到了企业广泛的认可和支持,我市共有7家企业参与了责任保险。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合并做大做强,全市已有8家米粉米面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采取并股合并的方式,组建2家规模生产企业,均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三
为了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按“三抓手”要求,切实强化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整改。二是加强企业生产档案记录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原料来源索证、进厂检验等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合格,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三是严禁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风险预警和预防。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把关,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我局重点加强节日热点食品的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饮用水、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100家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检查,并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过得安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局在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一是及时掌握本地小作坊关、停、并、转,实行动态监控,严防不具备基本安全卫生条件的小作坊死灰复燃,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二是严防食品小作坊因节日食品热销,粗制滥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的排查,杜绝死角,严防个别恶劣行为影响整个地区食品安全形象。三是加强检查xx市非法加工户加工腐竹、收购户违法收购分装腐竹,并且要在节前进行一次较大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两节”期间共关停了20多家无证食用植物油生产小作坊,查处了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力的保障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增强了群众的消费信心。
我局进一步实施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节日热点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抽检,共xx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两节”期间,我局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实行每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严肃值班纪律,严防脱岗,确保通讯畅通。预先安排骨干人员随时待命,并在交通、通讯、应急检验等方面做好保障准备。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四
(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各市、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围绕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运输市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的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和落实“一岗双责”,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监督到位、奖惩严明、装备经费有保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监管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七)制定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确定应急队伍和车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第五条各级运管部门应当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
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第七条各级运管部门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安全管理机构应有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办公设备;安全工作经费及安全奖励经费纳入单位财政预算,不少于1.5%。
第八条运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要把分管工作同安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第九条各级运管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监督”的原则,层层落实、分解安全生产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与各市、省直管县运管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市运管机构与本辖区的管理机构和直管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县(区、市)运管机构与本辖区的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四章安全监管工作内容和检查要求。
第十条运管机构在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经营者实施行政许可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妥善归档保存;按照核准条件办理各种牌证并如实规范填写,签名负责;对条件不符、手续不齐、资料不全的不予办理;对过期失效或被取消的牌证及时收回,对无法收回的及时申明撤消或作废。
第十一条营运车辆审验时应对车辆违章记录,车辆术档案,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动态监控装置情况,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进行审查,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运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及其评审、考核人员在对企业资质及等级评定、考核等资料审查、现场审核过程中,应客观、公正地按条件逐项审查并签名负责,出具真实的评审考核结论,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上报组织评审或考核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督促其落实。
第十三条运管机构应加强对驾驶培训学校教学的监督,督促其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培训,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严格培训学时记录仪的使用,建立健全学员培训档案。同时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的管理。
第十四条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发证工作。市级运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建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发证档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上岗资格考试申请表、考试记录,上岗资格证、驾驶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记录等。
第十五条严厉整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
第十六条切实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执法效能。推进运政执法全程监控等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运输执法中的应用,提高安全管控能力。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全面推进违法记录转递工作。推动将运输车辆安全违法记录与运输公司资质、安全评价等级、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等挂钩。
第十六条各级运管机构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督促、指导属地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上级管理机构对下一级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的方式可采取上门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检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监督责任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货物运输企业、驾驶培训学校、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其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主要内容见《道路运输行业日常监督检查表》每次检查应至少抽查其中三项内容。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还应检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
第五章信息宣传。
第二十条各级运管机构要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报送各种安全。安全信息包括:重点时段(春运、黄金周、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等)工作总结、典型材料、简报等。
第二十一条积极拓展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渠道,建立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道路运输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运输的良好文化氛围。
第六章事故的的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报告和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地填报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运输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造成重大危险品污染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及时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报告。
第二十五条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市级运管机构要向省局作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发生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及时约谈相关运管部门负责同志。
第七章应急组织和指挥。
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第二十九条成立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领导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协调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第三十条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道路运输应急队伍。组织安排应急保障所需车辆、人员、物资、设施、设备。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储备做到领导责任、车属单位、车牌号码、驾驶人员、带队人员“五落实”
第三十一条各级运管机构应根据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演练。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
各级运管机构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预算。
第三十二条各级运管机构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第三十三条及时收集、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形成信息快报,向政府应急信息发布机构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信息,开展应急保障宣传工作。
第八章考核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依据《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考核。
第三十五条严格责任考核,对运管机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暗访和考评。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运管机构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4)奖优罚劣。
第三十七条考核的主要内容。
(1)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各级运管机构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制定修订不同时期考核标准,标准应包含上一条所述主要内容。
第三十九条考核的等次。
根据考核内容的执行情况,将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四十条奖惩办法。
(1)各单位每年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奖励。
(2)发生两次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先进单位考核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本规定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以旧充新家电、非法翻新废旧家电以及违法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二要以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三要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与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履行食品市场巡查和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
各科室队所要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彻底掌握,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的内容要求融会贯通到我们的执法实践中,做到上墙、入脑、见行,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能力水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基层的要求,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监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要深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的宣传培训,采取灵活便捷的形式,突出宣传培训重点,注重实际效果,提高经营者自律和管理水平。
2、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依法规范证照核发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对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切实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必须先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准许生产证》,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办理《食品准许生产证》,生产加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后,持备案资料方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食品摊贩必须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城管部门核发的《占道经营许可证明》,且具备《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还应当依法取得清真食品准许经营证和清真标牌。
3、严格食品市场巡查,依法规范食品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办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实“六查六看”工作制度。工商所要突出巡查检查重点,提高巡查检查效能,着力解决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把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并把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信用分类管理体系,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创新。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步伐,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标准和评定管理规定,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三是要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立足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有计划的组织分批抽样送检,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退市下架,依法立案处。
5、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经销户建立并执行“三合一”台账制度,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解决“诚信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食品信息及时全部录入系统,对未及时录入的经营者,加强督促和检查,拒不改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使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查询、追溯等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水平。
7、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过期、霉变等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和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打击一批,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加大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以及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区局《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的规定,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共享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和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具体抓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工作要求,把监管任务明确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消保科要进一步加强对工商所的业务指导,既要负起牵头职责,又要加强内部统筹协调,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业务问题。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解决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指示精神为指导,着眼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社会服务管理网络为平台,以信息系统为运行依托,以服务民生为导向,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服务管理责任为核心,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排查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全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成立。
**。
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致学任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组长陈吉、镇委宣传委员陈荣红任副组长,各相关办公室和职能部门任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同时与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镇、村、单位等部门的监管责任,配备了网格员,健全了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
(一)监管工作制度化(由镇食安办负责,镇食药监管所配合。)。
“
152。
”工作机制。即:制定一套制度(。
**。
**。
**。
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把握五个重点领域(学校、食品生产企业、非法生产小作坊、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两个手段(宣传手段和镇、村二级网络)。
(二)宣传教育常态化(由镇宣传办牵头,镇食安办、食药监管所、村(社区)配合)。
在
7
月中旬组织一次大型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
9
10。
幅,发放宣传单不低于。
2000。
人次。
(三)排查整治无缝化(由食药监管所牵头,中心学校、派出所、城管、综治办、供电、工商、各村(社区)配合)。
按照我镇确定的。
5
个重点监管领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排查和整治,确保无遗漏、无死角,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学校及周边。对全镇。
17。
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进行严格监管,并在开学前对照学校食堂管理标准严格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对其内部超市、食品餐饮经营门店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联合镇城管队对学校周边的餐饮进行规范,严厉打击流动非法经营小摊贩。
2.
食品生产企业。对全镇。
12。
家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标准化监管,定期对其进、销货台账进行检查,对其执行生产环节消毒规程进行抽查,对其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执行卫生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管理台账。
3.
非法生产小作坊。根据各村(社区)排查上报情况,严厉打击全镇范围内出现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定期进行回查。
4.
1
名,及时向镇食安办报告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联合工商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5.
餐饮服务单位。对全镇餐饮店建立台账,严格要求各餐饮店按照许可经营范围进行食品售卖,严格要求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随时更新本店资料。
(四)网络监管无缝化。
“触角”。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针对各项治理整顿内容,实化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务求取得实效。
“小作坊、小摊贩”监管有机结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三)加强宣传,充分展示整治工作成效。
充分利用学校、村(社区)、企业宣传栏等渠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七
促进农业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
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
完善监管、检测和执法体系。
创新监管机制。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责任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关键环节。
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有效遏制非法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
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合格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努力建立基层监管网络。
改善监管手段。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通过压任务、对口培训、开展大比武等形式。
重点提升监管能力。
按进度完成农产品及投入品专项监测、风险预警监测和主要节假日应急监测。
增加监测参数和品种。
改进抽样方式。
提高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强化检测结果。
健全检打联动机制。
明确监管职责。
构建各环节农产品安全体系。
落实监管责任。
局主管股站与农产品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协调联动。
细化责任分工。
1
探索完善基层监管网络。
深入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检验监测、执法监督相互协调统一的监管体系建设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农牧综合执法范围。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
探索种植养殖企业、场户、合作社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内部质量安全监管员。
发挥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作用。
2
提高检测机构能力和水平。
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强化提高检测技术人才的业务素质培养
不断收集更新检测项目、标准和方法。
在强化自身建设和开展检测工作的同时。
要有计划地加强对基层检测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3、
提升业务监管人员素质。
以提高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监管能力为核心
通过定期培训、派出学习、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
全面提升队伍的法律意识、监管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能够切实发现问题。
妥善解决问题。
1
开展农药专项整治。
在农药市场监管上
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登记农药行为。
净化试产秩序。
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安全。
在农药使用管理上。
以绿叶类、豆类等鲜食蔬菜生产用药为重点。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行为。
重点关注毒死蜱、克百威、多菌灵等农药的使用。
严格实行用药时间、用药剂量和农药安全间隔期管理。
建立和规范田间档案记录。
(
植保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2
“瘦肉精”专项整治。
在养殖环节开展隐患排查
查看养殖档案、“溯源单”填写和保存是否规范完整。
对辖区内牛羊养殖场全部抽检一遍。
以盐酸克伦特罗为主抽检比例不低于。
5%。
在屠宰环节开展畜禽屠宰检验检疫规范化行动。
全面落实屠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
提高待宰生猪沙丁胺醇的抽检比例。在市场环节开展“瘦肉精”风险预警监测。
并以此为照。
及时发现“瘦肉精”添加使用新动向。
提高“瘦肉精”专项整治的成效。
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
饲料办、动检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3
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
建立档案。
强化日常监管。
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
经整顿仍不合格的。
坚决予以取缔。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
坚持监测和执法联动。
对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
畜牧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4
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
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它药物的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重点加强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和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药处方药的行为。
(
兽医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5
畜禽屠宰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定点屠宰企业非法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重点检查进厂验收、停食静养、肉品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全面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加大巡查力度。
取缔私屠滥宰窝点。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
定点屠宰办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6
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为重点
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
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
提高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
水产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7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全部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开展源头治理。
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
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
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和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
执法大队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1
开展专项监测及节日应急抽检。
结合本县种养殖优势品种和区域布局
制定年度监督抽检计划。
实施农产品及投入品监测。以禁限用农药为重点。
开展蔬菜专项监测。
以违禁添加物和抗菌药物为重点。
1800。
个以上。
畜禽水产品检测样品。
1000。
个以上。严格按规范开展采样工作。
重点抽查“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县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
保证覆盖全部生鲜乳收购站。
围绕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
以蔬菜、畜禽、水产品等为重点。
在种植养殖基地、畜禽定点屠宰厂、市场。
(
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
)
进行抽检。
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应急检测和跟踪检测。
2
实施风险预警监测。
以近年来风险预警监测中发现的潜在风险项目和参数为监测重点
调整风险监测项目和参数。
以蔬菜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为重点。
在种植业、屠宰和市场环节开展风险预警监测。科学运用监测数据。
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范围。
及时准确进行监测预警。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
建立重大舆情会商分析和信息通报机制。
及时联合研究处置突发事件和相关舆情热点问题。
建立风险评估结果共享制度。
建立违法案件信息互通制度。
密切行政执法的协调与协作。强化同公安部门的联系。
健全案件移交、联合办案和协调配合机制。
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和技术支持。
形成监管合力。
1
积极探索推进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
农质发。
[2014]14。
号
)
(
农医发。
[2015]15。
号
)
有关要求。
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以“三品一标”、《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和《肉品检验合格证明》为抓手。
探索研究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产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具体实施机制。
努力做到分工明确。
有效衔接。
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内部运行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信用惩戒机制。
构建从投入品到种养殖、收贮运等全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管“大安全”责任体系。
3
建立宣传和信息报送机制。
坚持“属地管理”和“抓产业必须抓安全”的理念
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实行常规信息季报制度。
监测和案件信息月报制度。
大案要案要报送详细案情。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八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片、村(社区)履行责任、企业单位全面负责、广大群众共同防范”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形成辖区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乡政府、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乡政府成立以乡长刘泽华为组长;副乡长陈刚为副组长;乡安监站范晓丽、毛云、各村安全协管员以及各企业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一)网格划分:
乡政府为大网格,各村为中网格,企事业单位和在建项目等为小网格。
中网格,按照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全乡共划分为7个。
小网格,企事业单位、在建项目为三级网格。
(二)工作职责:
1.大网格负责辖区内安全网格化的组织,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具体落实方案以及协调工作,强化安全网格信息化建设,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组织召开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工作措施;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全乡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重点单位基础数据库,并实施重点监控;按照市安委会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督导各单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安全知识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
2.中网格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由各联系领导和片长负责落实。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小网格的.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负责辖区内所有小网格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个企业一档”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安全管理数据库,并报乡乡安监站统计汇总存档;督促、帮助各小网格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大网格对辖区内的重点安全隐患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网格内企事业单位、在建项目、交通道路、河道等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和在建项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施和器材配置的完好情况,以及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等;全面收集安全隐患信息,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乡安监站;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3.小网格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明确本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小网格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要建立并健全本单位的安全、人员档案等基础情况台帐,对安全工作有计划、安排、总结,健全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台帐,健全宣传、会议、特种设备等档案。
(三)工作措施: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纳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按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实施网格化管理的每一个成员单位与责任人,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沟通。加快乡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信息畅通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及时将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乡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工作。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网格化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区和工作职责。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每年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乡政府要与村、企事业单位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无遗漏。
4.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活动,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企业是主体。要通过网格化管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引导全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整改隐患设备设施、完善安全防护装置、落实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等措施,督促企业变被动为主动,彻底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自律与自我监管。
5.编制《保安乡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乡安全生产办公室编制《保安乡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标明每个企业的位置、性质、面积、监管责任人、存在隐患内容等,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和信息化。
6.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乡安监站负责制定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及考核,建立全乡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数据库,制定各类人员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对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考核验收,对辖区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察。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
各村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网点内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企业安全信息的采集,负责对辖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协助对辖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是一项创新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村、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要有充分的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突出管理重点,确保工作实效。在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中,由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调度,根据各单位的汇报和监督抽查情况,对全乡各部门、各村、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安全管理方法机制进行宣传和弘扬,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进行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九
〕
87。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
“属地管理、部门协调、检打联动”的要求,严厉打击转基因生物非法制种、销售、种植、安全评价试验和擅自改变进口加工原料用途等行为,以强化非法转基因玉米种子经营、种植监管为重点,严肃查处相关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违法人员,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农作物种子扩散的高压态势,提升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县现代农业顺利发展。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多环节、多部门,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县农村经济局是本行政区域内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开展执法监管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将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机构和人员;强化责任追究,发生严重转基因扩散的地方,要追究监管责任。县委宣传部门要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转基因基本知识,宣传国家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制度和决策程序,增进广大消费者的了解和认可度。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发现转基因农作物种子非法进入农资市场,及时与县农经部门沟通,配合农经部门予以封存,依法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县公安部门要加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非法扩散案件查处力度。
组织种子管理执法人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采取抽样检测、明察暗访、入户倒查等方式,在春耕前开展以转基因玉米种子为重点的专项排查,对玉米主产乡镇、种子企业、制种基地以及曾发生过非法扩散的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转基因玉米种子
“不下地”。
对非法生产、经销转基因玉米种子零容忍、快出手、下重拳,形成严惩转基因玉米种子违规扩散的高压态势,对案件追根溯源,查出源头,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严禁农经部门在职或退休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违规经营转基因种子,凡违规经营或监管工作严重缺位经查实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面向广大农民和社会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宣传国家对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让农民清楚地知道种植非法转基因农作物是违法违规的,引导社会公众科学理性看待转基因技术及产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向。设立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实名举报。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切实做好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各乡镇(场、街)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性,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积极研究、慎重推广要求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抓主抓重、严控源头,以转基因玉米种子为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严防和严查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非法扩散。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种子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经济局为成员单位的县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村经济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村经济局局长兼任。各乡镇(场、街)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加强工作力量,提升监管能力。
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研发、生产、加工、经营和种植转基因农作物。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转基因基本知识,宣传我国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决策,增进广大经销者、消费者的了解和认知度,及时向社会传递科学、权威、客观的信息,使群众能科学理性地对待转基因技术及产品。各乡镇(场、街)及各有关部门要培育懂技术、会科普、接地气的科学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广播、墙板、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深入到村、到户、到人,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农户更要宣传到位,要做到经销户不销售、生产商不生产、农民不购买不使用。
县政府要与各乡镇(场、街)签定转基因安全监管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场、街)采取属地管理的办法加大对农业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安全管理。各乡镇(场、街)及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制定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的相关制度,与各村签定责任状,用制度规范监管工作,同时明确监管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乡村及具体机构和人员,切实将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强化属地管理制度。要对全县范围内的备耕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准确掌握玉米品种准备情况,防范伪劣及转基因种子违法种植。
县农村经济局要加大对转基因玉米种子执法查处力度,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查我县转基因玉米种子的销售和使用情况。一是对各种子经销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查来源、查购销票据;二是采用各种方法检查玉米种子是否为转基因品种;三是狠抓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监管工作;四是加大对玉米种子的抽检力度,必要时送省、市相关部门做进一步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转基因玉米种子要追根溯源、查清流向、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非法扩散转基因玉米种子的行为。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
各村(社区)、各农资门店、各专业合作社:
为确保2021年度市区人民政府能够顺利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核查验收,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和《市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达川府函〔2016〕9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特就进一步做好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各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此项工作将纳入各行政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二)各行政村(社区)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村主任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一要负责向村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禁限用农(兽)药等知识;二要掌握本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种养殖大户等农业生产主体的基本情况并建立花名册;三要协助上级对本村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农产品抽样等工作;四要收集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五协助管理好区、乡镇交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三)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监管任务。细化监管职责和年度监管目标任务,实行网格化监管。
(一)以源头整治为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以投入品经营监管日志和经营诚信记载为主的投入品监管档案,推动投入品规范化经营,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关。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门店的巡查力度。严查、严打在蔬菜上违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严查、严打人药兽用行为;严厉打击“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违法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加强农(兽)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严防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
(一)鼓励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主要生产基地配备农(兽)药残留速测设备,开展产品上市前自检;强化基地准出管理,对规模化种养殖基地农产品实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行上市前农(兽)药残快速检测,检测合格的开具产地准出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
(二)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要加强对区生产基地做好质量管控工作、如实记载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认真开展对企业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和农产品上市前自律性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进一步强化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畜禽规模养殖场生产过程监管,指导和督促种植养殖企业、专合组织完善生产记录记载、建立生产档案;加大巡查力度,对未建立生产档案或记载不完整、不真实的要限期整改、对没有限期整改的生产企业进行通报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二)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监管档案,重点载入监管日志、认证情况、检测结果以及不良行为等,探索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诚信体系建设。
(三)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以完善生产记录记载、严格产品检测、落实产地准出制度、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申报产品认证,并将获证企业纳入追溯体系管理。
五、强化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舆情监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高度重视和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要科学研判信息,对不实、恶意炒作的舆情要主动科学应对,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程序,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严防事件扩散,杜绝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对监管巡查和抽样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若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疑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时积极主动妥善处置。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xxx《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的意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扎实开展以“平安交通、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大队实际,特定如下工作计划:
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各中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安全教育建设是预防事故的基础性工程,我大队为了给职工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思想,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大队将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利用学习日以各种案件和事故为教材,认真吸取全国交通系统特大案件的沉痛教训。有针对性地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应知、应会、应做”和“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训练,不断提高全队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落实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交纳保证金,加强责任监管力度。加强路面施工现场的巡查,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凡发现隐患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现场停工整改。
(八)、加强路政大队巡查车辆的安全检查,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确保车辆技术状态的良好。
(九)、做好各重大节假日和我县重要活动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大队安全生产小组经常开展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一是检查治超执法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尽可能避免激化矛盾,防止路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受到伤害;二是检查路政巡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证路政巡查车完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检查大队日常工作生活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防止发生其它安全事故;四是要检查办公区和各治超站的防火、防水、防震、防电、防食物中毒、防盗、防病等工作,安全事故发生;五是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二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六、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七、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八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燃气安全工作计划(三)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燃气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居供气、用气安全。二、目标任务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整治重点(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四)规范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管道瓶装气混用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四、职责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各村居,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质监、行政执法中队做好对运输途中的气瓶检查工作。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安监中队: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重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消防中队: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各办、服务区:将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本服务区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员;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配合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对治理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办、服务区、镇属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三
年上半年,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切实发挥职责,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实现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稳健发展。
1-5月,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789.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37.8亿元,增长8.1%,同比回落8.4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省第六位。
一是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年省下达我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计研发机构比例为6%。按20xx年报省的数据统计,目前规模以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为4.54%,预计今年可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1-5月,全市完成工业投资134.01亿元,同比增长37.4%,投资额完成省下达目标的23.93%。其中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21.23亿元,同比增长105.7%,技改投资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的29.9%。1-5月,我市开展技改的规模以上企业数为94家,其中开展技改的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以上企业数为72家(各区、县级市具体数据见附表),开展技改的规模以上企业家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5.45%,其中开展技改的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以上企业家数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0%。三是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年省下达我市“机器换人”的指标为2家,目前我市已有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工作,但未完成。今年内我市能确保完成两家“机器换人”目标任务。四是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今年1-6月我市共完成电机能效提升总功率81753.33千瓦,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目前,我市电白区、xx市2个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实施项目的申报已上报省经信委。五是园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今年1-5月份,我市4个省级园区累计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32.599亿元,完成全年目标(92亿元)的35.43%;规上工业增加值32.04亿元,增长16.7%,占全市比重为13.48%;工业税收(全口径)19304万元,增长18.22%。
回顾年上半年,主要是着力抓好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企业服务,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一是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落实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年扶持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年上半年我市获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合计1505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二是推进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市委办下发了《xx市机关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实施方案》(茂办字〔〕20号),方案要求领导干部每人挂钩服务1家企业,开展以调研活动、宣传落实政策、收集解决问题、加强安全管理、推进党建工作“五项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党员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发展活动。挂钩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到挂钩企业服务1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实行“一卡一表”登记制度,建立台账,限时办结,规范工作流程。4月16日组织挂钩服务116家企业负责人,召开xx市机关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工作会议;向市委汇报我市8家骨干企业关于当前存在困难和问题,由市委办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加快解决影响企业项目推进和生产经营的10个问题。定期收集挂钩领导干部到企业服务及企业反映问题情况上报市委办。加强企业培训,5月14日,与市委党校联合主办了xx市第一期全市骨干企业负责人专题培训班,李红军市长作专题辅导报告。通过此次培训,为骨干企业搭建了交流、合作平台,对全市的经济形势有了深入了解,对企业创新发展有了更深刻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发展信心,为茂名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三是完善xx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省中小企业局支持,获得省专项扶持资金280万元,有力支持和促进了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完善平台的服务功能,截至6月20日,平台已有注册会员企业782家,合作服务机构201家;中小企业数据库已聚集各类型企业16322家。开展了4场专场服务活动。
(二)狠抓技改降耗,增强工业发展后劲。一是分解目标,落实责任,跟踪落实。根据省下达的技改指标科学地进行分解,拟出分解方案。将工业投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和开展技术改造企业数等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级市(区)政府,将新一轮技改目标纳入我市科学发展观的考核体系。二是全面铺开项目摸底及入库工作。编制《xx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完善年市级技改(创新)重点项目储备库。5月初,已公布了市级技改(创新)重点项目储备库,项目库储备重点项目个数为92个,总投资额合计81.89亿元。三是开展新一轮技改政策宣传活动。制定了《xx市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政策宣讲活动工作方案》,市经信局班子成员分别挂点到各区、县级市进行政策宣讲和督促检查各地技改项目实施,并要求各地经信部门,按照县、区、镇和片区的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若干场宣讲会。四是积极组织企业项目申报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广东省经信委、财政厅下达的技改类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共有4批,拟安排xx市专项资金额度共计7650万元。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有关资金。五是加强节能降耗。制定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加强节能降耗预警制度,今年一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5.5%,比年度节能目标3.79%多下降了1.71个百分点,节能降耗形势好于预期。加大力度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完成电机能效提升总功率81753.33千瓦。
(三)狠抓园区建设,推动工业园区稳步发展。一是推动省级产业园和产业集聚区申报认定工作。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成为我市第四个晋升“省级队”的产业园区。目前,滨海新区、xx区、xx市正按照省经信委等8部门最新出台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园区有关申报资料。加快产业集聚区步伐,及时部署,稳步推进。出台了《关于推进各地申报省产业园和依托园区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茂产转办函[]005号),解读省相关文件精神,针对各地自身条件,进行分类指导。目前,高新区关于依托茂名园发展产业集聚区有关申报资料正式报市政府,市政府已出具意见,现会市有关部门报省相关部门收集意见。二是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搭建招商网络平台。借xx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平台)成立之际,加强沟通合作,开展产业园区招商,目前,已在该网站开设产业园区招商专栏,全面宣传推介我市产业园区发展现状及重点招商项目。积极开展招商活动。xx市汇金农业实业有限公司获得天津电交所授牌“桂圆交易交收中心”,并于4月20日正式挂牌上线交易。三是加快项目落地投产。高新区新建20万吨/年环氧乙烷项目已获得中石化总部批复,预计年底建成投产。项目的建成投产将为园区提供丰富的环氧乙烷资源,可进一步确立园区为全国最大环氧乙烷产业基地的地位。四是落实园区扶持政策。协调完善园区股权投资方案。出台实施细则,就园区资金项目申报的内容、程序、所需资料等予以明确。配合落实园区专项用地指标,确保园区项目用地保障。五是协调理顺园区管理机制。推进电白园、信宜园、高州园投资开发公司建设。同时,各地政府还进一步加大园区管理权限,部分授予了园区县一级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能,确保了园区事务的高效运作。
(四)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及农村信息化工作。电商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全市已有24个试点村级综合服务站建成并正常运营。二是电商供应链平台建设顺利。开展“荔枝网上行”活动,我省第一家地级市馆淘宝特色中国茂名馆正式开馆,供应链平台同步宣布成立,相关线上功能正在开发完善过程中。市县两级电商物流园建设加快。三是信息通信网络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至年5月,全市1902个行政村全部开通了宽带通信网络。四是信息产业发展加快。积极谋划露天矿100mw光伏发电项目和“良光谷”太阳能发电与现代农业开发项目。推进oled稀土有机发光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和信宜稀土深加工基地项目建设。
(一)园区经济增长压力大。我市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1-5月部分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不够理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较慢,距目标任务相差较远。园区招商引资方式方法过于传统和单一,影响了招商引资的效果和质量。园区征地难度大,影响项目推进;资金压力大,导致项目建设迟缓。
(二)企业经营困难。企业普遍存在人工、土地、房租、物流等生产成本上升,市场需求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仍然较重,近年来虽然出台了多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但政策门槛还比较高,受惠面还比较窄。
(三)节能形势依然严峻。今年二季度以后,随着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和茂石化公司煤制氢装置生产恢复正常以及我市部分新项目陆续投产必将拉高全市能源消费,对我市节能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一)加快推进园区建设的力度。一是抓好园区扩能增效。要按照省和市促进园区扩能增效工作实施意见,着力抓好省级园区扩园、集聚认定和非省级园区报批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园区土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融资等工作。二是加强督促,确保年度考核任务的完成。督促各园区,特别各省产业园要切实对照上半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省下达目标任务,制定下步目标及工作推进计划。要高度重视园区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上报数据的不重不漏。三是完善园区管理运营机制。借省产业集聚发展之势,借包茂高速过境通车之势,整合园区资源,扩展发展空间,加快扩容步伐。落实好省、市园区扩能增效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协调联席会、管理机构和组建投资开发公司,完善园区管理运营机制。特别督促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应尽快完善园区管理办。四是抓好园区招商引资发展。借省经贸活动开展的平台和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并建立招商信息共享机制,捕捉更多项目信息,提升招商实效。
(二)加大技改降耗力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初召开的全市技术改造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三年攻坚行动,按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市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充分利用政策及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拉动技改投资。继续做好政策宣讲,把有关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政策传达到企业掌舵人,将省市有关资金申报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的每家规上企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争取拉动更大的工业技改投资。三是树立典型,营造气氛。各行政区域选取5家技术改造手续完善,项目建设进度快,投资效果好的项目,推广经验,要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多正面报道技改的成效,把有关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政策传达到企业法人,提高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自觉性。市将组织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加温鼓劲,推动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开展。四是抓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实行领导挂点重点技改项目措施,突出抓好若干个有影响力的重点工业技改项目,督促各区(县级市)经信部门要建立项目库,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着力协调解决项目用地、资金、用工、用电等方面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五是加强每月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情况通报。与统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体系,掌握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情况,做好每月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的通报工作。六是强化节能降耗。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全力推进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年要完成14万千瓦电机能效提升目标任务。大力推进结构节能,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务实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三)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着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及企业将服务及时延伸到试点综合服务站,大胆创新、努力探索,使服务下沉到基层,更加方便群众。协调推进我市阿里巴巴农村淘宝试点工作。加快电商物流园和电商供应链平台建设。二是积极推进“两化”融合、“互联网+”和“智慧城市”工作,加大督办力度,落实《xx市年“两化”融合工作方案》的各项工作。三是继续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宽带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城市通信网络管道的共建共享工作,利用宽带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整合资源将宽带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到农村,完成光纤进村信息入户工作;抓好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点及农村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推进农村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各级涉农部门信息的整合和互联互通。四是抓好大数据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数据采集和分析利用工作,确保省下达的任务按时完成;积极推进市级电子政务云中心建设,完善市级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为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的信息共享与交换、市“两建”信息公共平台提供有力支撑。五是加快信息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露天矿100mw光伏发电项目和“良光谷”太阳能发电与现代农业开发项目开工建设,力争二个光伏发电项目下半年完成项目立项工作,并开工建设;加快推进oled稀土有机发光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力争下半年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启动项目立项工作。
(四)抓好服务企业工作。加大对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严格落实机关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建设领导挂钩服务企业信息系统。完善xx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企业家素质培训工作,举办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班,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博会”,加强中小企业的国际、国内经贸合作。进一步推进融资服务工作,建设融资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在10月前完成“xx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不足的问题。推进风险补偿基金的建立,指导高新区做好“助保贷”的推进工作,积极争取xx市政府设立“xx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加强民营骨干企业培育工作,着力推进小微型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工作,落实培育民营骨干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信宜民爆仓库搬迁工作,加强仓库检查,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个别仓库存在的突出问题,反复检查并跟踪隐患整改。争取完成全部民爆仓库现场监控视频信号接入“平安茂名”平台。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了更好的落实本超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体现“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宗旨, 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条款并大力宣传《决定》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按照《决定》和《关于认真开展“安全基础年”活动的通知》要求进行了全年工作安排。
(一)、明确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
本超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各项工作的首位。使每位管理者和员工的经济利益与本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责任直接挂钩。同时全年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对本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对下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及时发现安全工作的薄弱点,采取措施完善工作,确保目标和责任制的落实实现。
(二)、做好基础工作,夯实管理基础
一是构建管理平台,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对内审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严格按期限完成,公司组织跟踪验证。。
查“三违”行为,规范现场施工;4、查票证管理,规范作业程序;5、查安全人员配备,规范监管机构建设;6、查安全合同,规范主体责任;7、查员工安全技能和素质,规范培训教育;8、查事故隐患,规范安全投入。
四是整改事故隐患,实现标本兼治。今年,本超市加大了安全隐患治理的投入力度,按照“上下结合,共同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隐患治理工作,从源头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辨识出的噪声、有限空间作业、粉尘危害等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和设备事实存在的隐患,以及国家和行业要求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要求,如工作衣、工作鞋、卫生保健用品的配备和有毒有害岗位的定期体检。
(三)开展反“三违”活动 杜绝“三违”行为
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一直是我超市着力开展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在今年,我超市将查隐患和查违章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员工的日常检查、月检和安全大检查等工作,查处“三违”行为。我超市对员工建立反“三违”处理台帐,对“三违”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并与主管领导联责,督促各级管理干部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为了促进员工认清“三违”危害,识别“三违”行为,增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公司安环科总结整理了习惯性违章50条,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超市一方面组织开展对违章行为的全面识别工作,并购买书籍下发,组织员工学习,在超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反“三违”的大讨论活动,同时,超市领导层以“关爱生命杜绝违章指挥”为主题,执行层以“落实责任 监管到位”为主题,操作层以“遵章守纪 杜绝违章操作”为主题,层层展开讨论。为配合大讨论活动,我超市在设安通迅开辟“反违章大家谈”的专栏,并刊登各基层单位反“三违”讨论情况,职工讨论心得等内容。
(四)、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保证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今后在安全方面需要强化的几项工作: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范文》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qohse管理模式,它即是我们走向市场,参与竞争的通行证,也是广大职工生命安全的护身符,我们在今后的管理上将严格按体系要求规范运作,持续改进。
2.以人为本抓安全,强调通过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人的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同时通过强化人的管理职能,使物的不安全因素降为零,最终实现零事故的目标。在这方面需要强化的工作是:对每一个施工人员包括外用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及风险识别能力,按程序办事,按标准验收,按规范干活。
3.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职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六)、今后的工作安排
1、开展了强化安全基础培训;
2、坚持安全生产“两手抓”的工作方针;安全培训,安规考试,安全活动。
2017年,在安监局党组、行政和煤管局的大力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通过煤管局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我区煤矿安全监管围绕今年煤矿安全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管执法计划,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增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塑造和维护良好的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形象”为指导思想,以“打非治违”和宣贯总局《七条规定》为工作主线,以“零安全事故”为目标,采取形式多样的监管手段,有力打击了辖区内煤矿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绩
(一)计划监管,有的放矢。
年初,围绕我区2017年度煤矿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针对辖区内煤炭企业具体实际,结合现有监管力量,制定了年度监管计划,获区政府批准,并报重庆煤监局备案,每个月还根据煤监部门及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煤矿安全监管月度计划。做到了监管执法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
1.积极推行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十步流程”
的宽度和深度,严格按照渝煤监办〔2017〕68号的要求,做到“严标准,依程序,重细节,求闭合”的执法原则和“定方案、抓细节、查路径、严处理”的执法方法。基本做到了监管执法“十步流程”。
2.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活动。
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煤矿安全工作实际,今年以来,我们围绕“打非治违”、宣贯总局“七条规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了依系列的专项检查活动。我们开展了春节复工复产验收;以“一通三防”及瓦斯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检查;机电设备专项检查; “雨季三防”为主题的专项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开展了“领导带班下井”、“六大系统”等专项检查活动。专项检查针对性强,专业性强,使隐患查处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方位整治了事故隐患。
3.推行矿井矿级领导约谈制度。
但凡发生事故的矿井,除“四不放过”外,我们还推行了矿级领导查找隐患和约谈制度。事故矿井在停产整顿期间,与监管人员一道到其它煤矿进行隐患查处,一方面是为了学习其它矿井的管理经验,提高事故矿井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是警示被检查矿井高度重视安全,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查找结束后,对事故矿井的矿井领导和业主进行约谈,分析总结事故教训,查找问题根源,明确目标,增添措施,加大投入,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对日常检查发现安全管理混乱的煤矿,我们也推行了矿井领导约谈制度。帮助其发现问题,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及时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
(三)严查事故隐患,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我们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坚决贯彻落实渝煤监办〔2017〕176、179号文件精神,加大了对煤矿企业的检查和处罚力度,1-12月,计划检查298矿次,实际检查352矿次,超出检查计划30%左右,共查处事故隐患 条,共立案调查 例,处罚款 万元,其中处 元以上的案件7起,定期对检查处罚情况在全区煤炭行业进行通报,做到了公正公开执法,透明处罚,在全区煤炭企业中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安全监管工作总结范文》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另外,还加强了对煤矿企业的明查暗访,防止煤矿突击生产、违章冒险蛮干等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监管仍处于被动局面。
我们的监管水平还没有提升到对辖区煤矿事故处于可控的高度,安全管理仍然处于“见子打子”的被动局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煤矿企业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依然严重。 从日常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原因分析,煤矿企业现场管理不力,从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冒险蛮干等行为依然突出。
(三)部分镇街监管不力
部分镇街对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办法
不多,监管乏力,长期处于被动监管局面。
(四)煤炭市场疲软,业主的技术改造和推新推先积极性受挫。
今年以来,煤炭市场行情持续走弱,煤炭行业已经进入了寒冬,大部分煤矿企业出现亏损现象,对煤矿企业的技术改造,推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对提高辖区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带来了不小的阻力,这将是今后几年我们所面临的新的问题和困难。
三、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继续以“零事故”为奋斗目标,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效果”为要求,开展好以“一通三防”为主的专项整治活动,增添监管办法和措施,继续加大事故隐患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帮助煤矿企业规范管理,引导企业发展壮大,切实保护广大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从而促进我区煤炭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 在建项目
目前我县在建项目主要为临海高等级公路赣榆段,临海高等级公路赣榆段起于绣针河柘汪镇响石村段,终于242省道临洪河大桥,全长约45公里,其中利用已建成通车的204国道、242省道约23.6公里,新建里程22.4公里。新建段路基长约18.4公里,桥梁长约4公里,桥梁占路线总长的18%。工程总投资约10.1亿元。
二、监管措施
赣榆县临海高等级公路各项目部自进场开工建设以来,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与质量、进度并重,抓安全就是提升生产力、抓安全就是增加经济效益”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暨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思想认识,落实安全措施,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对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落实、检查,认真查摆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加以整改和完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目前临海高等级公路各项工程建设正有条不紊开展,无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我县交通建设工程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为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平安工地”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2011年进一步推进临海高等级公路赣榆段“平安工地”建设暨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我局具体按照“六有”的标准要求,切实做好“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即有方案、有机构、有记录、有制度、有考核、有档案。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创建“平安工地”时间节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招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加强施工安全检查;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施工安全专项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考评和奖惩制度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分解和落实。
用电、临时便道便桥、粉喷桩、灌注桩、拌和站、龙门吊等安全性检查、防护和加固。建立设备登记记录和进出场台账,开展起重设备检验检测。建立安全检查台账、日巡查记录;施工人员实名登记;办理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台账等措施保证人员、机械设备安全有效施工运行。
(2)、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教育培训
临海高等级公路已被列为国家和江苏省重点工程,是连接苏南、苏中、苏北和山东省的一条沿海大通道、大动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组充分认识到道路建设的重要性、复杂性,加强对该条道路的建设管理,把工程作为一项政治工作,在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各个方面严肃要求、严格把关。我局于多次召开工地例会和安全专项会议,贯彻学习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对安全问题进行明确要求和重点强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并实施动态跟踪检查监督,要把安全的规定动作做到位,切实加强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关怀。
一到省市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宣传《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讲解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在项目部驻地和施工现场设立公里碑、百米桩等安全标志标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口号,为达到“平安工地”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达不到标准的重新进行布置和规划;部分路况差的施工便道,采用混凝土硬化,确保行车安全;每处施工工点均用安全网或隔离栅进行封闭隔离,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桩基施工隔离范围为钻机及泥浆池四周。钢筋加工场地也应采取封闭隔离措施,现场设立安全门;钢筋场地用混凝土硬化处理,钢筋存放于高于地面30cm的混凝土台座上,并随时进行覆盖,防止锈蚀。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分级制度,所有施工工点进行安全分区,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区域注释牌,根据作业区域危险程度,按红、黄、蓝、绿四种颜色进行安全分区,各区域进行相应隔离,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语标牌,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操作规程等。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明确安全目标,做到“认识不到位的不上岗、教育培训未开展的不上岗,安全措施未制定的不上岗,安全设施不齐全的不上岗”,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工地”建设的浓厚氛围。
(3)、加强安全管理,严格督查考核。
保体系关,二是方案审批关,三是队伍审查关,四是人证对照关,五是机械设备报验关,六是环境条件核实关,通过对各道关口的审查、验证、核实,在满足施工需要、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入各道工序施工。
为保证项目部前期建设顺利完成及施工期间项目部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监理组长和实验室主任等工程主要人员坚守岗位,我局对照省市临海办关于项目部建设标准对各项目部、监理组驻地建设的标准和重要时间节点作出部署,对工作纪律提出要求,明确主要人员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开展日常查岗和考核,对未达到“平安工地”建设要求的lhgy-lq3标项目部和未经批假而擅自离岗的lhgy-lq1标、lhgy-lq3标、lhgy-lq4标、lhgy-lq5标项目部经理进行通报和处罚,督促各项目部、监理组加强人员管理。对自然、人为因素可能影响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安全、质量的现象,我局下发了《关于防抗1109号超强台风的紧急通知》、《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暨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海高等级公路施工分包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及时作出预警、防控、调查,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监管力度,严格安全质量管理。
安全办组成安全检查组对赣榆临海高等级公路各项目部、监理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市临海办对我县临海高等级公路“平安工地”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护短,特别是9月2日和9月6日,市临海办和省交通运输厅检查组来我县检查在建的临海高等级公路龙王河大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经外业和内业检查发现,4标项目部和2标监理组在平安工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平安工地实施方案、组织机构框图未经项目部行文;钻孔桩、高空作业等各项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未制定;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杂乱模糊;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未覆盖全部施工人员;项目部主要工程人员使用非路桥专业资质;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出场时间登记不及时,特种设备缺少检验检测证书;临时用电未执行一电一闸、一电一箱;缺少施工人员意外人身保险;粉喷桩施工工棚不符合安全要求;监理组对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把关不严格、检查不细致、督促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县交通质量监督站和临海办高度重视,随即对lhgy-lq4标项目部发出停工通知书,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
局面。我局将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平安工地”建设的配套奖励,对“平安工地”建设好的项目部、监理组进行通报表扬奖励;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处罚,坚持“思想认识不动摇、安全管理不松懈、严格考核不含糊、责任追究不留情”,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和奖优罚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交通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安全工作无止境,随着赣榆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的全面展开,在今后的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政治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筑牢安全防线,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切实加以整改提高,全力打造临海高等级公路“平安工地”精品工程,为赣榆交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五
烟花爆竹传统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为了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xx〕184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春节期间安全经营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本着“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及批发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坚决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单位及零售经营网点,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经营安全。
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时间为20xx年2月3日至2月26日,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日期为准。
市应急管理局在春节销售期起始的30个工作日前,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布点规划及数量。经营者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销售起始日前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春节期间,城区零售点应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起始日前2日内组织搭建临时销售棚,有效期开始前1日内进行摆货,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日内将剩余烟花爆竹返回批发库代保管,并拆除临时销售棚。
1、零售经营场所要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全市临时零售经营场所实行棚式销售管理,市区销售棚的样式(见附件3)由市局统一规定,并统一编号。销售棚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长度不得超过6米,货物高度不得超过2米(含货架高度),存货不得超过100箱,总药量不得超过100千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周边80米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夜间不得将剩余货物转移至民房或居民区内。
3、按照《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的要求,将零售点的存放类别、数量和经营场所详细地址,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进行标明,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严禁设立中转库,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超市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4、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要签署《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安全承诺书》(参见附件2)。批发企业要向属地应急管理局提交《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承诺书》(参见附件1)。
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含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季节性零售点和零售店)布点规划。不再新增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春节期间季节性临时点数量要在20xx年的基础上减少10%。各乡(镇)街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布点规划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根据《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集中组织季节性零售点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合格证由市统一编号、统一样式,上岗后挂在胸前便于检查。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未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条件审核不得通过。
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多发期。要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特殊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手段,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安全燃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防止因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事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行为。
结合实际,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加强联合执法,将常态检查、专项检查与暗访检查有机结合,同时要重点检查闲置的厂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四)加强值班,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针对烟花爆竹企业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批发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六
1、充分调动以社区综合党组织为核心,整合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共同做好社区工作。
2、构建社区服务全面化。深入开展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社区贫困户、优抚对象和其他社会困难群体的社会求助和社会福利服务;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3、深化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队伍。加强社区服务业务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素质,充分利用党群志愿者、义工、社工等团体开展社区服务,开展优质服务进万家活动和帮助弱势群体“一帮一”活动。
4、继续推进“社区党群资讯”平台,密切联系党员群众。继续发布居民关心、感兴趣的热点信息、社区最新动态,让居民实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及时发布身边的好人好事,引领社会正能量,及时发布社区安全、计生、民政、公益服务、社区资讯、社区活动等各类信息,扩大本辖区资讯平台的覆盖面,多方位的争取居民参与到信息平台。
1、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卫生的整治,进一步积极改善基础设施。
2、继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地面管网整治及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为居民群众创造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大力整治环境,创建干净、整洁、优美的文明社区。
三、做好社区安全、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1、继续以港鹏新村兼职消防队建设为契机,定期组织消防队伍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以社区治保会建设为主线,充分发动群众,整合资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3、密切关注社区居民群众,注重辖区居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群众的疾苦和思想动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4、做好本辖区内的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四、积极开展社区文化、体育活动。
1、积极开展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场地开展社区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2、以社区文化教育场所为依托,积极开展社区学习氛围,同时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丰富多彩、文明健康的学习教育活动。
五、努力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
20--年,社区将继续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宗旨,进一步深入推进社区体制改革,切实做好如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网格化管理工作:
1、继续加强网格化管理,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2、重点抓好各项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3、以量化考评为依据,做好网格员队伍的管理工作。
(二)计生工作:
1、继续做好常态计生全员人口系统各项信息的录入、更新工作;。
3、加强药具发放管理和指导使用工作,做好药具发放登记;。
4、提高避孕率、查环查孕率,加大清理四术库存力度,特别是重点难点对象;。
5、加强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帮扶计生困难户,确保计生政策深入民心。
(三)维稳、安全工作:
1、继续做好综治维稳方面的工作,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2、继续落实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习,加强义务消防队员的安全应急技能;。
4、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城市管理工作:
1、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
2、督促保洁公司对村内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桶冲洗清洁等,定期灭鼠、杀虫工作的监督,全心全意为社区群众服务。
(五)社会事务:
1、协助组织好60岁以上老人的体检工作;。
2、配合社会事务科继续为社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重大疾病者等做好服务工作;。
(六)组织工作:
2、跟进家园网、子网,qq群,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宣传党建工作;。
3、继续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4、组织开展传统节日慰问老党员活动。
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业生产安全,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两节期间,我局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涉农生产工作形式安全稳定,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自查如下: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成立以池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抓。我局多次召开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到站到人,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1.农产品质量安全。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两节”正值冬季,本地出产的农产品种类较少,以西兰花和草莓为主,还有一些大棚蔬菜。为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监管,采取各种措施,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我科室共出动7次,共21人次,检查大田街道、杜桥镇、小芝镇、涌泉镇、汛桥镇和邵家渡街道生产主体33户次,二是加大宣传培训,组织了草莓质量安全培训和追溯体系培训这2次培训,共计培训254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58份,三是加大抽检力度,共抽检草莓、西兰花和蔬菜42批次样品,已出结果的样品,合格率100%。
3.畜牧业安全。积极开展生猪屠宰和检疫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经检测,两节期间上市猪肉检疫合格率,检出病猪、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积极组织开展“瘦肉精”、兽药饲料综合治理、生猪屠宰扫雷、生鲜乳、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外来生猪调运和屠宰“严查严管严打”等系列专项行动,确保流入市场的畜禽产品的安全;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更换原先的处理设备,加强了消毒池、清洗、监控等设施的投入,同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相关收集、处理和保险联动机制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监管等工作到位。截止目前,我市养殖环节共收集处理病死猪5.54万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消防安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两节”期间对局机关办公楼、局属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和标牌标识,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备。同时加强各类库房的安全检查,开展了建筑物和附属设施、防雷等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在元旦春节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手段,并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积极营造全市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6今年来,北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省、市农业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深入开展春季、秋季“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20家次,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会同贸粮、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农产品联合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1195元。按照《20xx年度宁波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5批次(送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20批次、肥料样品12批次、兽药5批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5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肥料不合格,根据抽检的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
(二)狠抓生产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一是加强对111家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及136家未登记注册的.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
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克百威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三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05家次。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年初,制订了《20xx年北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20xx年至今,全区初级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607批次,合格率达99.8%。其中,市级以上抽检57批次,合格率为100%;区级抽检2550批次,合格率99.8%。在市级以上部门监测中,农业部抽检蔬菜样品5批次;市农安办开展例行监测6次,抽检蔬菜样品34批次,林特产品6批次;市执法支队抽取蔬菜样品12批次。在区级例行监测中,定量抽检358批次,其中蔬菜237批次、水产品15批次、畜产品47批次、林特产品57批次,有4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8.9%;定性抽检2192批次,其中生猪尿样1852批次,蔬菜速测340批次,合格率100%。
(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资溯源管理。
一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北仑区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农资批发企业产品备案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已完成40家农资经营店信息化设备配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
二是推进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资连锁店诚信经营,对全区29家评级对象资料进行审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分类推荐,经农林、工商、供销社三部门盖章评定后提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最终评定。
三是开展“绿剑”农产品质量标志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以及区域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冒用、滥用农产品标志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家,巡查重点区域3个,发现部分生产单位滥用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绿剑行动”这根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农技下乡2次,组织1次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道德提升月活动,配合食安办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累计出动农技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条。
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80多人。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1期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者30多人。
(六)加强安全舆情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积极探索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有效解决难题。每季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严格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今年共接到区食安办抄告单5起,群众举报投诉5起,均妥善处置。
二、20xx年工作思路。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积极推动“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教育引导,彻底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2、推进农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诚信小农资店覆盖面,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3、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种植业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检测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加强检测结果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并在依法查处整改上有所突破。
5、抓好舆情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媒体报道,积极稳妥、准确发布我区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处置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保护产业发展。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1468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