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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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大全(17篇)
时间:2023-11-13 06:36:08     小编:念青松

总结需要客观、全面地反映所总结的事物或经验,不能片面或主观。总结时要注重内容的客观性与真实性。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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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正源水务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04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公司董事会:

现将我公司2004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请审查。

2005年5月18日

重庆市正源水务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04年度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公司是由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和重庆市水电设计院联合于2004年2月19日注册成立,于同年4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的。主要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及技术咨询业务,是水利部实行强制性检测的两个试点单位之一。注册资金为200万元(其中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102万,重庆市水电设计院98万元)。

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我公司在市局及水电设计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公司检测业务水平、通过计量认证、拓宽业务市场”的宗旨,经过公司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成功的取得了国家安全评价资质、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开拓了广大的工程检测市场,大幅度提高了公司的业务水平。

二、业务开展情况

我公司从2004年4月1日开始营业,公司董事会确立了立足本行,拓展其它行业的经营思路;公司董事会确定了5、3、1的年度考核目标即签订合同500万元,完成产值300万元、实现利润10万元。

根据董事会的决策,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开展检测工作的基本思路为主城区范围内尽量只建简易现场检测站,以公司本部为依托,在主城区范围外以现场检测站为主体,技术性强,设备投入大的检测项目送入公司本部检测。本行业以外的检测工作采取与其它检测站联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公司经营班子在摸清市场的情况下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公司业务。

(一)、把握堤防工程建设潮流,开展检测业务争取短期效益。

2004年重庆市堤防工程主要集中在丰都、南岸、巴南、武隆、北碚、江津、六个地方。公司经营层认真分析认为:堤防工程施工工期短、设备投入小、技术要求相对较低、检测效益好。因此公司经营层想尽办法承接堤防工程检测业务。目前正在建设中相对上规模的堤防工程均有我公司参与检测。我公司承担的堤防工程检测业务有:

1、丰都堤防(包括南岸、北岸):丰都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丰都北岸合同已签订e1标金额6万元,e2标和c标合同正在洽谈中;丰都南岸合同于2002年签订,采用单价合同,预计总金额70万元。

2、北碚堤防:北碚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采用的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13万元。

3、巴南堤防:巴南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和验收检测。同业主单位的合同已签订,采用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48万元(本合同于2004年4月26日签订)。施工自检测合同预计30万元。

4、江津堤防:江津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采用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27万元。

爱心文秘5、南岸堤防:(1)我公司分别于不同标段承担施工自检、监理抽检和验收检测,采取总承包方式,合同总价99万元。(2)昌隆段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采用总承包方式,合同总价75万元。(3)美心段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c、d、e三标段的监理抽检和验收检测,采用总承包方式,合同总价36万元。(4)鹅公岩段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的抽检和验收检测,合同还在洽谈之中,预计60万元。

6、武隆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抽检验收检测。

(二)、抓住泽渝工程建设上马的机遇,承接检测业务为公司的中期发展奠基。

泽渝工程是我市水利建设的重头戏,开展泽渝工程建设的检测业务是落实董事会确定的立足本行的重点。公司经营层闻“风”而动,根据泽渝工程特点,确定公司要参与的项目目标,然后全力以赴实现既定的目标。

我公司目前承担的水利枢纽工程有:

1、迎龙湖水利枢纽工程。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采用单价合同。合同总金额155万。

2、鱼栏咀水利枢纽工程。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施工自检测合同已签订,合同总金额63万元。与业主的材料检测及抽检合同正在洽谈之中。

(三)、开拓其它行业的检测业务,为公司发展成为综合型检测公司探路。

目前我公司开展的其它行业的检测业务主要集中在茶园新区。

(四)、其它检测业务

其它检测业务主要包括送式和其它单位的联合检测。

三、公司从业资格及人员培训情况

(一)单位从业资格

公司的前身虽是水电设计院的试验室,但是该试验仅有检测资质,尚无从业资格,为了公司的生存,董事会确定了本年度一定要拿下计量认证,获得从业资格的目标,公司经营层以此目标为公司的头等大事,全力以赴,最终实现了这个目标。为了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同时在目前水利主管部门尚未颁发证书的情况下,也需要建委的资质作护身符。公司经营层率全体职工一道顺利通过建委现场审核组对我公司的审核,完成建委的资质就位工作,保住了建委的检测资质,为公司立足本行拓展业务打下了基础。公司董事会高瞻远瞩,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开辟道路,确定公司今后要开展安全评价业务。为实现这个目标,公司经营层抽选部分人员,进行安全评价资质申请工作,经过两个月的努力,终于获得了国家安全总局颁发的国家安全评价资质。

在获取国家安全评价资质、计量认证、建委资质就位的过程中,全体员工在总经理的统一安排下,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之外,都全力以赴为公司的取证做准备,加班加点,任劳任怨,牺牲了许多休息时间。公司在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之后,终于圆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公司生存、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人员培训情况

公司成立初期,只有设计院实验室原来的8名检测人员,远远无法完成公司大量的检测任务,为了公司今后的发展,公司领导在扩大人员队伍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先后参加了市建委、市水利局、国家安检局组织的上岗证培训,取得了相应的上岗证。我公司还特地派出骨干人员到南京专门学习了核子密度仪的使用方法,也取的了证书。同时公司为了提高检测人员的技能和水平,公司聘请重庆市知名专家来公司讲课,公司选派部分人员在其它检测机构学习,为公司开展工作提供了人力保障。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二

我公司从20xx年4月1日开始营业,公司董事会确立了立足本行,拓展其它行业的经营思路;公司董事会确定了5、3、1的年度考核目标即签订。

合同。

500万元,完成产值300万元、实现利润10万元。

根据董事会的决策,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开展检测工作的基本思路为主城区范围内尽量只建简易现场检测站,以公司本部为依托,在主城区范围外以现场检测站为主体,技术性强,设备投入大的检测项目送入公司本部检测。本行业以外的检测工作采取与其它检测站联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公司经营班子在摸清市场的情况下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公司业务。

(一)、把握堤防工程建设潮流,开展检测业务争取短期效益。

20xx年重庆市堤防工程主要集中在丰都、南岸、巴南、武隆、北碚、江津、六个地方。公司经营层认真分析认为:堤防工程施工工期短、设备投入小、技术要求相对较低、检测效益好。因此公司经营层想尽办法承接堤防工程检测业务。目前正在建设中相对上规模的堤防工程均有我公司参与检测。我公司承担的堤防工程检测业务有:。

1、丰都堤防(包括南岸、北岸):丰都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丰都北岸合同已签订e1标金额6万元,e2标和c标合同正在洽谈中;丰都南岸合同于20xx年签订,采用单价合同,预计总金额70万元。

2、北碚堤防:北碚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采用的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13万元。

3、巴南堤防:巴南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和验收检测。同业主单位的合同已签订,采用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48万元(本合同于20xx年4月26日签订)。施工自检测合同预计30万元。

4、江津堤防:江津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采用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27万元。

爱心文秘5、南岸堤防:(1)我公司分别于不同标段承担施工自检、监理抽检和验收检测,采取总承包方式,合同总价99万元。(2)昌隆段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采用总承包方式,合同总价75万元。(3)美心段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c、d、e三标段的监理抽检和验收检测,采用总承包方式,合同总价36万元。(4)鹅公岩段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的抽检和验收检测,合同还在洽谈之中,预计60万元。

6、武隆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抽检验收检测。

(二)、抓住泽渝工程建设上马的机遇,承接检测业务为公司的中期发展奠基。

泽渝工程是我市水利建设的重头戏,开展泽渝工程建设的检测业务是落实董事会确定的立足本行的重点。公司经营层闻“风”而动,根据泽渝工程特点,确定公司要参与的项目目标,然后全力以赴实现既定的目标。

我公司目前承担的水利枢纽工程有:。

1、迎龙湖水利枢纽工程。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采用单价合同。合同总金额155万。

2、鱼栏咀水利枢纽工程。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施工自检测合同已签订,合同总金额63万元。与业主的材料检测及抽检合同正在洽谈之中。

(三)、开拓其它行业的检测业务,为公司发展成为综合型检测公司探路。

目前我公司开展的其它行业的检测业务主要集中在茶园新区。

(四)、其它检测业务。

其它检测业务主要包括送式和其它单位的联合检测。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三

1、建议在主体施工前确定外装施工图设计,以便在主体施工时及时预埋,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埋件的安全,而且预埋件比后置埋件要节约资金。

2、建议尽快确定酒店运营管理单位,确定酒店运营管理单位后才可以确定内装饰设计方案。在主体第二阶段验收前完善室内精装施工图设计和弱电深化设计图纸,并及时确定精装施工单位完善精装样板间。以确保工程施工的连续性,确保工期目标和工程使用功能。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四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活动管理。

第四条(机构行为要求)。

检测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检测工作质量。检测机构对检测数据、检测结论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检测委托)。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检测项目不得委托两家及两家以上检测机构。第六条(检测费用)。

建设单位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收取检测费用。没有收费标准的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建设单位应将检测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检测见证及见证人员要求)。

质量检测的取样、送检及现场检测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监督下见证实施。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试验知识,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认可。

第八条(检测回避制度)。

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第九条(禁止转包)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对于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频次低、需要由其他检测机构进行该项目参数检测业务的,不属于转包。

第十条(检测报告)。

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检测审核人员、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

实行见证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员的单位及姓名。第十一条(禁止伪造数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数据。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报告制度)。

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检测争议处理)。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跨省检测)。

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检测档案管理)。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第十六条(信息管理)。

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受理检测业务、采集检测数据、出具检测报告、上传检测信息。

第十七条(人员行为要求)。

检测人员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检测工作,做到方法正确、操作规范、记录真实、结论准确。

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第十八条(检测人员考试)。

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检测人员考试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第十九条(检测机构禁止行为)检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

(二)转包检测业务;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五)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六)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

(七)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不按规定上报;

(八)不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

(九)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

第三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二十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二十一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二十三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第二十四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二十五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

第二十六条(申请资质升级)。

检测机构取得资质满三年,方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交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机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机构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第二十七条(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申请)。

检测机构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检测机构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检测机构分立的,分立后机构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办法的审批程序核定。检测机构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原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办法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符合原资质标准的,可承继改制前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有禁止行为不予许可)。

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重新核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第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第二十九条(资质证书管理)。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当注明检测业务范围,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第三十条(证书延期)。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检测机构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资质延期手续。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等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无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经原审批机关审查同意,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由原审批机关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延期专用章。

第三十一条(资质变更)。

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检查制度。

第三十三条(监督检查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

(二)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三)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四)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

(五)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六)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措施)。

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检测机构或者委托方及相关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施工现场或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进行抽查;

(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四)实施检测信息化监控;

(五)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取证)。

建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为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该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

第三十六条(日常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规定权限进行处理,并将检测活动责任方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布。

第三十七条(资质动态管理)。

检测机构取得检测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被撤回资质的检测机构,可以申请资质审批机关按照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改正期间不得承接新的检测业务。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第三十八条(投诉)。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质量检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检测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并依据本办法对检测机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于3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对无资质检测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承担本办法规定的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对弄虚作假申请资质的处理)。

检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检测机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第四十一条(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资质的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其资质证书,检测机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有禁止行为的处理)。

检测机构有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二)、(三)、(四)、(六)、(七)、(八)、(九)项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改正期间检测机构不得承接新的检测业务;情节严重的,暂扣1年以下资质证书,暂扣期间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检测业务。

第四十三条(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处理)检测机构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暂扣3个月以上、1年以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暂扣期间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检测业务;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其资质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对检测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

检测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改正期间检测人员不得从事检测工作;情节严重的,收回其检测人员考试合格证:

(一)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二)篡改或伪造数据的;

(三)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规定实施检测的;

(四)其他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对检测相关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二)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

(三)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

(四)未按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取样、制样和送检试样的;

(五)未按要求实施见证的;

(六)其他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行为。第四十六条(对违反回避制度的处理)。

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检测业务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1年以下资质证书,暂扣期间不得从事检测业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检测机构违反以上条款规定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该工程的技术材料。第四十七条(对责任人员的处理)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责任单位罚款处罚的,对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收回检测人员考试合格证。

第四十八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资质证书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专业工程检测)。

水利工程、铁道工程、公路工程等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项目的质量检测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条(地方可制定实施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2005年9月28日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同时废止。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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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

现将我公司2004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请审查。

2019年5月18日

重庆市正源水务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04年度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公司是由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和重庆市水电设计院联合于2004年2月19日注册成立,于同年4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的。主要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及技术咨询业务,是水利部实行强制性检测的两个试点单位之一。注册资金为200万元(其中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102万,重庆市水电设计院98万元)。

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我公司在市局及水电设计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公司检测业务水平、通过计量认证、拓宽业务市场”的宗旨,经过公司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成功的取得了国家安全评价资质、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开拓了广大的工程检测市场,大幅度提高了公司的业务水平。

二、业务开展情况

我公司从2004年4月1日开始营业,公司董事会确立了立足本行,拓展其它行业的经营思路;公司董事会确定了5、3、1的年度考核目标即签订合同500万元,完成产值300万元、实现利润10万元。

根据董事会的决策,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开展检测工作的基本思路为主城区范围内尽量只建简易现场检测站,以公司本部为依托,在主城区范围外以现场检测站为主体,技术性强,设备投入大的检测项目送入公司本部检测。本行业以外的检测工作采取与其它检测站联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公司经营班子在摸清市场的情况下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公司业务。

(一)、把握堤防工程建设潮流,开展检测业务争取短期效益。

2004年重庆市堤防工程主要集中在丰都、南岸、巴南、武隆、北碚、江津、六个地方。公司经营层认真分析认为:堤防工程施工工期短、设备投入小、技术要求相对较低、检测效益好。因此公司经营层想尽办法承接堤防工程检测业务。目前正在建设中相对上规模的堤防工程均有我公司参与检测。我公司承担的堤防工程检测业务有:

1、丰都堤防(包括南岸、北岸):丰都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丰都北岸合同已签订e1标金额6万元,e2标和c标合同正在洽谈中;丰都南岸合同于2002年签订,采用单价合同,预计总金额70万元。

2、北碚堤防:北碚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采用的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13万元。

3、巴南堤防:巴南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和验收检测。同业主单位的合同已签订,采用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48万元(本合同于2004年4月26日签订)。施工自检测合同预计30万元。

4、江津堤防:江津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采用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27万元。

爱心文秘5、南岸堤防:(1)我公司分别于不同标段承担施工自检、监理抽检和验收检测,采取总承包方式,合同总价99万元。(2)昌隆段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采用总承包方式,合同总价75万元。(3)美心段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c、d、e三标段的监理抽检和验收检测,采用总承包方式,合同总价36万元。(4)鹅公岩段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的抽检和验收检测,合同还在洽谈之中,预计60万元。

6、武隆堤防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抽检验收检测。

(二)、抓住泽渝工程建设上马的机遇,承接检测业务为公司的中期发展奠基。

泽渝工程是我市水利建设的重头戏,开展泽渝工程建设的检测业务是落实董事会确定的立足本行的重点。公司经营层闻“风”而动,根据泽渝工程特点,确定公司要参与的项目目标,然后全力以赴实现既定的目标。

我公司目前承担的水利枢纽工程有:

1、迎龙湖水利枢纽工程。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采用单价合同。合同总金额155万。

2、鱼栏咀水利枢纽工程。我公司承担的是施工自检和监理、业主的抽检。施工自检测合同已签订,合同总金额63万元。与业主的材料检测及抽检合同正在洽谈之中。

(三)、开拓其它行业的检测业务,为公司发展成为综合型检测公司探路。

目前我公司开展的其它行业的检测业务主要集中在茶园新区。

(四)、其它检测业务

其它检测业务主要包括送式和其它单位的联合检测。

三、公司从业资格及人员培训情况

(一)单位从业资格

公司的前身虽是水电设计院的试验室,但是该试验仅有检测资质,尚无从业资格,为了公司的生存,董事会确定了本年度一定要拿下计量认证,获得从业资格的'目标,公司经营层以此目标为公司的头等大事,全力以赴,最终实现了这个目标。为了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同时在目前水利主管部门尚未颁发证书的情况下,也需要建委的资质作护身符。公司经营层率全体职工一道顺利通过建委现场审核组对我公司的审核,完成建委的资质就位工作,保住了建委的检测资质,为公司立足本行拓展业务打下了基础。公司董事会高瞻远瞩,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开辟道路,确定公司今后要开展安全评价业务。为实现这个目标,公司经营层抽选部分人员,进行安全评价资质申请工作,经过两个月的努力,终于获得了国家安全总局颁发的国家安全评价资质。

在获取国家安全评价资质、计量认证、建委资质就位的过程中,全体员工在总经理的统一安排下,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之外,都全力以赴为公司的取证做准备,加班加点,任劳任怨,牺牲了许多休息时间。公司在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之后,终于圆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公司生存、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人员培训情况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检测人员培训管理工作,提高检测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简政放权、强化行业管理的精神,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取消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通知》(黔建建通﹝2015﹞439号)等规定,制定本培训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检测人员是指在建设工程检测活动中,从事建筑材料、构配件、室内环境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的人员,或审核、签发检测报告的技术人员。包含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人员和具体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经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会员单位同意,一致推选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作为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机构,并接受贵州省住建厅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各市(州)工作部在协会的领导下,配合开展本地区检测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测人员培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考试和统一证书”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六条注册人员(指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可由单位自行培训或参加协会组织培训,再教育培训按注册人员执业规定执行。

第七条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需相近专业)可由本单位自行培训或参加协会组织培训,但应参加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他具体从事检测的人员应经省检测协会培训合格。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16学时。

第八条。

检测人员(含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及以上单位从业。

第九条同一检测人员持协会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业不超过3个,职称人员自行培训的专业不超过2个。

第三章培训类别、内容和方式。

第十条检测人员培训专业主要分为: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门窗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除焊接质量无损检验外)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非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培训为建筑材料检测与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检测人员培训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二)相关检测项目专业基础知识;

(三)现行国家、行业、省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四)现行相关检测方法、步骤及仪器设备操作方法。第十二条协会培训应采取脱产集中培训的方式。新取证培训分为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两部分。基本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题目由试题库随机抽取。实际操作考技能考试采取按专业随机抽题的形式。理论与实际操作培训皆合格后,颁发《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职称人员(相近专业)参加协会继续教育,只上理论课程,不考试。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企业对注册人员、职称人员开展自行培训的,应落实培训师资、方式、时间、场地,培训内容不少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并对培训合格人员出具培训合格证明。相关培训证明资料(图像)应与人事档案一并存档。其中师资至少应选择一名协会师资库内的培训教师。

第四章培训基地的认定。

第十五条协会负责培育及考核认定2~3家培训基地。第十六条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积极推行职业教育制度;

(二)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培训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

(三)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实训设施设备。

3)具有满足培训要求的教学设备。有与培训岗位相对应的教学设备设施,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配套设备、模型。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教学设备。

见证取样:水泥、粉煤灰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建筑钢材(含钢筋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混凝土用骨料物理性能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砖、砌块的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注:物理性能至少3套,力学性能两台试验机。

主体结构:回弹法和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后锚固件拉拔试验;碳纤维片正拉粘结强度试验;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原位轴压法检测砌体强度。

注:至少3套设备,培训检测机构需提供对应试验模型。地基基础:土工试验;锚杆锁定力检测;桩(完整性、承载力、强度)、地基(含复合地基)、基础施工监测。

注:土工试验设备至少两套,力学试验一套,基础至少两套.培训检测机构需提供对应试验模型。

空气检测:土壤中氡浓度检测;空气中氡、甲醛、苯、tvoc、氨的检测;装饰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

注:设备至少2套。

钢结构:无损检测(超声、射线、磁粉);防火和防腐涂层厚度检测;节点、螺栓等连接件力学性能检测;钢结构变形测量、注:设备至少2套。

建筑幕墙:门窗幕墙“四性”检测;现场抽样玻璃的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检测;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检测。

注:设备至少1套。

第十七条由协会组成培训机构考核组,对申请承担培训考核任务的机构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作为协会培训基地。

第十八条为保证培训基地的培训质量,协会每年对培训基地进行考核和评价,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章培训师资库、试题库及考试委员会的建立。

第十九条由协会专家委员会,根据培训内容和项目,建立完善师资库、试题库及考试委员会,为培训、考试提供师资及试题。

第二十条。

培训教师资格:

4)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在本专业内有丰富的检测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

第二十一条培训教材由协会组织协会专家委员会及相关培训教师根据教学需求编制。

第二十二条培训考试大纲由协会统一制定。

协会组织相关人员建立各个专业出题委员会,建立相应的理论题库(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空气检测、钢结构、建筑幕墙等),每次考试协会随机组合试卷,保证试题的更新和保密性。逐步推广计算机随机组合试卷方式。

第二十三条培训考试工作由考试委员会负责。考试委员会受协会的领导,由协会专家库成员和协会自律委员会成员组成。设考试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成员6~8人。其主要职责是:

2)制定检测人员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开展检测人员培训与考试相关课题的研究和技术交流活动。

3)制订并严格执行考试程序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从事考试工作的组织人员及考评人员,应当坚持原则,不徇私枉法。发现下列情况时,协会应当立即停止违规人员的考核工作。

1)泄露考试内容,严重影响考试公正的;2)徇私舞弊,为报考人员作弊提供方便的;3)玩忽职守,导致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结果失实的;4)其他严重影响考试公正性的活动。

第六章培训前期准备、培训报名。

第二十五条协会统筹安排教学大纲、培训教材,于每月月初,统一在网上发布月培训计划,列入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不会随意取消。

第二十六条需培训的学员按照通知的要求统一在网上申报,不支持现场报名。报到需提供通知所需资料原件予以复查。

第七章培训收费。

第二十七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收费项目手续后,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第二十八条收费严格按核定的标准收费,并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不得自行随意确定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第八章证书管理第二十九条协会负责全省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制作及发放工作。过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证书自行失效。

第三十条需变更《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岗位培训合格证》单位的,应提交本人与原单位解聘证明或劳动合同到期证明以及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三十一条社会监督。

第九章监督管理。

协会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政府监督、群众监督和。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七

本年度检查的重点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的建档归档状况及各种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落实状况;施工现场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垂直起重运输设备的备案(使用)登记及使用状况、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礼貌施工;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开展状况;消防安全状况等。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八

回想自己将近半年的工作,虽然有一定的进步,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足,许多工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还需要向同事和领导学习请教,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专业知识不全面2、缺乏计划性和前瞻性3、管理力度还需加强。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九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号楼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为明确双方职责尽快完成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检测依据。

二、检测内容、数量及单价。

1、墙体节能工程。

1)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相同做法墙体构件(外墙保温系统)传热系数检测抽检数量每个单体建筑不少于1组,检测费单价为元/组,计组,共元。

2)外墙节能构造: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c规定一个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暂按一种墙体计算,抽样数量为组,检测费单价为元/组。

2、屋面、墙体节能工程。

1)屋面、墙体保温材料每种材料导热系数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3条规定2万平米以下3组,2万平米以上6组。检测费单价为单种材料导热系数元/组,计组,共元。

3、建筑外窗节能工程。

a)单层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检测抽1组,检测费为元/组。计组,共。

元。

4、配电与照明工程。

a)电线截面、电阻率检测按每单位工程同厂家10%规格抽,每个单体建筑最少抽2种规格,检测费为元/规格,计种规格,共元。

b)电缆截面、电阻率检测按每单位工程同厂家10%规格抽,每个单体最少抽2种规格,检测费为元/(规格·每芯),计规格x芯=组,共元。

三、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1.检测费用:合计元优惠至八折进行结算,检测费用计元(元整)。(最终检测费用按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2.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总检测费用的%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检测成果报告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检测费余款,甲方付清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

四、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2.负责按本合同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送检测样品至乙方试验室。

3.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及按约定领取检测报告。

五、乙方责任。

4.负责提供等金额的正式检测发票。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遇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而导致无法全部按规定执行,必须修订或终止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4.甲方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检测单位提出。安排双方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与原检结果相同,复检费用由甲方负责复检结果与原检结果不符时,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有关规定重新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十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20__)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5000.00元,透支额度500.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十一

工程委托合同范文1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________)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______元,透支额度______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十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服务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检测,特签订本合同。

一、检测范围。

见证取样类: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连接件)性能,砂、石常规,混凝土、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

专项检测项目: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备案类检测项目:室内环境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化学分析,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水电。

二、双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指定取样、送样、见证取样人员保证样品取样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3)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按期完成甲方委托;按期提交检测报告。

(2)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必要时提供检测方案。

(3)协助对甲方的技术进行保密。

(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

三、基本信息。

四、检测程序1、由甲方将受检产品送到乙方实施检测。

2、需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须提前一天(扣除节假日)通知乙方。

3、乙方如将业务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4、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五、履行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合同余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止。

六、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检测费用总数由各项发生的费用累计,结算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苏价服(20__)113号、苏环计[20__]24号文件执行,文件未列项目经双方协商认定后收取。

3、当工程竣工,甲方一次付清所剩余款,乙方将检测报告提供完毕。

4、检测费用汇入本合同指定帐号。

甲方不得开具空头的付款票据,否则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

1、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解决不成,进行仲裁。

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检测结果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八、其他。

1、违约责任: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公章)受托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十三

施工地点:

施工单位:

为严格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的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条款,施工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报告、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生产部、安监部、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工。

二、工程施工中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中的要求搞好现场的安全工作,若出现不按措施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有权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经有关人员现场检查直至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相关单位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四、进入水池、泵房等五管要害部位,须持有中心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要注明进入事由、进入人员姓名及省份证号、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工程施工中存在废旧物资回收时,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并如数交回建设单位,中心物资供应部负责统一回收。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处置。

六、施工方现场安全负责人有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把关,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七、队组工地代表有权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否则有权停止其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八、以上事宜由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生效。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现场施工负责人:工地代表: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年月日。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创造卓越的企业品牌形象,打造一流的企业和一流的产品,本着“顾客至上“的精神,以“品质零容忍”为原则,特承诺如下:

一、质量体系。

公司严格遵守iso20xx:20xx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国际先进的标准进行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测试。产品的质量控制从原材料到产品售后,全方面覆盖。从合同的评审,到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测试,层层把关,层层有记录,记录具备可追溯性。坚持“品质零容忍”,不让不合格品进入下一道工序,保证每台产品出厂百分百测试,百分百合格。

二、原材料控制。

原材料质量是产品质量的基础。每一批原材料进厂,都按照标准进行测试,对于核心元器件,采取“零缺陷”抽样方案,零收一退。公司建立科学的供方管理体系,以高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考核,不断加大国际国内一流供应商的导入力度,确保原材料的高质量水平。

三、产品检验。

产品生产的每一道环节,都有专职的检验人员进行测试。每一道环节均采取了“零缺陷“的管理方案,不合格半成品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从smt到dip,到整机测试,保留完整的测试数据,定时统计和分析。针对异常情况,迅速响应,由专业的质量工程师组织开展纠正预防。

四、客户投诉。

客户投诉和客户需求,公司确保:

客户投诉处理及时率:100%;。

客户投诉完成率:100%;。

客户需求转化率:100%。

针对客户投诉,公司将及时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纠正措施。针对客户需求,将百分百转化为公司的产品特性。

五、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是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最基本特征之一。公司定期研讨最新的技术标准,最新的产品模式,先进的质量控制方法,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设计和工艺,改进质量管理,最终持续改进产品质量水平和服务水平。

我们将努力的提升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满足客户满意。特此承诺!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保证综合服务楼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南通竑成建安公司向工程业主海门市悦来殡仪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作以下承诺: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外墙面的防渗漏,以及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如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体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警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险费用有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生和财产损坏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4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外,承包人对质量保修范围的项目和内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还应支付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支付保修金项目工程价款的3%。

5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四其它。

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危害功能结构造成的质量事故承包人不承担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行负责。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十六

委托方:

服务方: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检测,特签订本合同。

一、检测范围。

见证取样类: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连接件)性能,砂、石常规,混凝土、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

专项检测项目: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备案类检测项目:室内环境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化学分析,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水电。

二、双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2)指定取样、送样、见证取样人员保证样品取样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3)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按期完成甲方委托;按期提交检测报告。

(2)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必要时提供检测方案。

(3)协助对甲方的技术进行保密。

(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

三、基本信息。

四、检测程序1、由甲方将受检产品送到乙方实施检测。

2、需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须提前一天(扣除节假日)通知乙方。

3、乙方如将业务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4、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五、履行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合同余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止。

六、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检测费用总数由各项发生的费用累计,结算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苏价服(20xx)113号、苏环计[20xx]24号文件执行,文件未列项目经双方协商认定后收取。

3、当工程竣工,甲方一次付清所剩余款,乙方将检测报告提供完毕。

4、检测费用汇入本合同指定帐号。

甲方不得开具空头的付款票据,否则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

1、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解决不成,进行仲裁。

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检测结果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八、其他。

1、违约责任: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公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受托方:(公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篇十七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省建设厅《山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专项建筑实体工程进行检测。乙方根据有关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为明确双方责任,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项目总监: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送样员: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报建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

1、见证取样检测:

2、主体结构检测(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其他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

4、检测完成时间:无特殊原因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检测推迟的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检测时间。

三、检测项目及方法。

按照检测委托书中的项目进行。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检测方法,甲方必须在甲方前向乙方递交检验委托书。

四、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按茌平县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收费许可证标准》(证号:371523210701)规定执行,标准未明确规定单价的项目费用双方协商确定,付款方式如下:每次委托按实收取;记账形式。

五、相关权利与义务。

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定期与乙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商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3、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检验人员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见,可向乙方提出申诉。

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费用另计)。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乙方权利:

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补充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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