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质押协议书(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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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质押协议书(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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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个自我认知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写作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和严密推理的能力,提高思维的清晰度。大家对总结的写作可以参考下面的一些范文,看看如何把握重点。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一

前言:

_________。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_________。

第二条质押期限。

_________。

第三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_________。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_________。

第五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六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_________。

第七条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_________。

第八条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_________。

第九条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及索赔。

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_________。

第十二条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三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质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二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___万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xx)字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___万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三条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

第五条特别约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三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支持乙方的发展,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银行申请借款万元,期限个月,甲方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个月【《保证合同》编号:;《____银行借款合同》编号:】。

二、乙方承诺用应向丙方收取的应收账款【的应收账款】万元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乙方保证用其资金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

三、丙方承诺应付乙方的账款余额不低于万元,丙方向乙方支付该笔应付账款时应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乙方无条件将应收丙方的应收账款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无条件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应付账款。否则,乙、丙双方将承担担保金额20%的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二〇一四年____月____日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四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五

性别: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乙方)。

性别: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情投意合,决定结婚。为使双方以后婚姻家庭生活有序进行,就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子乙抚养、老人赡养的处理及婚后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协议于婚姻存续期间对双方婚前财产按以下方法处理。

(1).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室房产属于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2).署名为甲方的__________牌__________型号汽车由甲方单独出资购买,属于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3).甲方名下的存储于__________银行的__________元存款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4).甲方于__________证劵公司所开设帐户下的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劵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5).甲方于__________基金公司所开设账户下的基金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6).甲方于婚前所取得的其他收入,属于甲方婚前个人财产。乙方于婚前取得的其他收入,属于乙方婚前个人财产。

(7).其它未指定的财产,按照财产实际署名确定其所有者。

(8).达成婚姻关系时,仍未明确所有者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

(9).甲、乙双方婚前有明确所有权的财产,在甲、乙双方结婚后仍归甲、乙各自所有。若发生离婚,一方死亡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10).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理婚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11).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2.甲乙双方协议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按以下方法处理。

(1).甲方名下的不动产,存款,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劵及其收益均属于甲方个人财产。

(2).乙方名下的不动产,存款,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劵及其收益均属于乙方个人财产。

(3).甲方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所得属于甲方个人财产,乙方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所得属于乙方个人财产。

(4).意外所得按照财产实际署名确定其归属。

(5).其他财产按照财产实际署名确定其归属。

(6).署名不明确,未署名的财产一律视为共同财产。

(7).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负担家庭生活。每人每月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当月实际支出超出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当月盈余作为共同财产存入联名账户。

(8).甲、乙双方对共同财产出现疑问时优先按照本协定处理,在本协定条款之外的部分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失败,由双方各自举证,按照相关法规依法处理。

(9).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后个人财产拥有自由处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理婚后个人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10)婚后共同财产的处理必须在双方共同认可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理。

(11).甲、乙双方婚后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12).婚后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负责。

(13).当婚姻终止时,共同财产由甲、乙双方平均分割。

(14).当婚姻终止时,共同债务由甲、乙双方平均分割。

(15).当婚姻终止时,甲、乙双方各自的财产仍归属于甲、乙双方个人。

(16).如不幸两人离婚(双方无其他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如下:

1.若乙方在甲方无约定过错的情况下提出离婚,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_____元,双方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2.若甲方在乙方无约定过错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_____元,双方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甲乙双方,不能有关系暧昧、影响婚姻家庭的异性朋友。如果签订协议前有,请立刻断绝联系,不再往来。如有发生,发现同样视为过错行为,按照协议解决问题。

(17).如果甲乙方双方今后有过错(包括婚外情、婚外性、与他人同居、重婚、欺骗、撒谎、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甲方或乙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过错方在离婚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_____元。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18).如因其中一方死亡而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如下:_。

1.当其中一方因意外,疾病死亡而导致婚姻终止的,生存放独享全部共同财产,死亡方个人财产按照其遗嘱处理,无遗嘱的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2.当其中一方因死亡而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生存方与其死亡有重大关联,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时。死亡方遗嘱中分割财产给生存方的条款全部失效,生存方失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继承权。对死亡方个人财产的继承权。并支付80%个人财产给死亡方个人财产继承人作为补偿。

3.当其中一方因死亡而导致婚姻关系终止,有三人或三人以上对生存方的关于死亡方个人财产继承权提出质疑或反对时,生存方失去对死亡方财产的继承权。共同财产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分割。

二.子女。

1.子女为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教育。

2.当婚姻终止时,甲方独享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

3.当婚姻终止时,子女抚养权,监护权以外的其他权利由甲、乙双方共享。

4.当婚姻终止时,子女已具备独立选择自己抚养人及监护人的能力,以子女自己的选择作为最优先选择。

5.当婚姻终止时,甲方独享子女的抚养权时,乙方每月支付甲方子女抚养费_____元。该费用每年变更一次,变更幅度以上一年国家gdp增降幅度为唯一参考幅度。到子女满18周岁时,终止支付。

6.当婚姻终止时,甲方独享子女的抚养权时,乙方可以一次性支付甲方子女抚养费_____元。以后不用再行支付。

7.当婚姻终止时,子女自己选择抚养人及监护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共享包括抚养群,监护权在内的所有权利,但由子女自己选择的抚养人行使抚养行为。所有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直到子女满18周岁。

三.老人赡养。

1.协议双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2.协议人双方同甲方父母同居。

3.协议人双方必须对甲方的父母的吃、穿、住、行负责。

4.协议人乙方对去看乙方父母拥有决定权。

四.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甲乙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五.甲乙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加以解决。双方自愿签定,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六.该协议为不可更改协议。

七.在协议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补充条款。当补充条款与原有条款冲突时,补充条款作废。

八.该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均死亡,或协议内条款全部执行完毕之日终止。

九.该协议的唯一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当甲方的解释内容与乙方或其他人理解有冲突时,以甲方所解释内容为唯一解释。

十.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见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六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七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的财产质押,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质押担保范围。

本质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出质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质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若出质人和质权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出质人应当对上述全部债权承担责任。

1.质物名称:_________。

质物数量:_________。

质物质量:_________。

质物所在地:_________。

2.评估价值: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

3.质押期限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5.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6.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7.合同中未对质物产生的孳息归属明确约定,孳息的所有权属出质人,但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三条质押物权属。

1.出质人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2.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3.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第四条保险。

1.出质人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质权人。保险单证由质权人代为保管。

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

3.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五条出质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2.出质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4.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5.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出质人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质权人支付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损失的,出质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质权人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出质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六条质权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5.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6.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7.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8.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9.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八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九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公证处签订。

出 质 人:(以下简称“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质 权 人: (以下简称“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鉴于:

1、出质人合法持有有限公司(下简称“”)总股数股股份;

2、出质人和质权人基于相互合作的目的,签署了《借款协议》;

3、出质人同意将其持有股份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出质人履行《借款协议》的履约担保。

故此,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

质权人:指

质押股份:指出质人持有的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

借款协议:指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借款协议》。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出质人根据《借款协议》以其合法持有的总股数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借用质权人万元款项的质押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因出质人违约给其造成的损失。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质权人的损失,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处置其持有总股数中未质押的其他剩余部分(足以偿还质权人剩余债务金额的相应股份)或资金补偿;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质权人损失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4.质押的股票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孽息(如送红股、分红派息等),也归质权人质押。可用于质权人将来行使处置权。

5、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配售时,出质人应提前将配股、配售资金划入质权人在登记中心的特别资金结算账户,质权人配合出质人参与配股、配售 ,否则一切损失由出质人承担。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约定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4)拍卖质押物所得款按第2、3条规定处置,优先偿还质权人的债务。

第四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与质权人一起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在满足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质押到期条件和质押权解除条件后十天内,质权人负责完成解除股权质押的全部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提交出质人。

第五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期限及解除质押的条件与《借款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与《借款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条件一致。即出质人按期如数归还贷款后,质押权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向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执行条款

本协议为具有法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借款人不履行还贷义务,质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出质人自愿放弃一切诉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双方约定本协议在 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费用由出质人支付。

3、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费由出质人支付。

4、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六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其余供办理公证、质押登记手续等使用。

第十条 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质押物清;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

3、证券账户卡。

出质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签约地:

签约日期: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十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的财产质押,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本质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出质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若出质人和质权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出质人应当对上述全部债权承担责任。

第二条质押动产及孳息。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估价值: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

3.质押期限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5.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6.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7.合同中未对质物产生的孳息归属明确约定,孳息的所有权属出质人,但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三条质押物权属。

1.出质人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2.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3.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第四条保险。

1.出质人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质权人。保险单证由质权人代为保管。

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

3.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五条出质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2.出质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4.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5.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出质人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质权人支付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损失的,出质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质权人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出质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六条质权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5.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6.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7.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8.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9.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10.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质权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出质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质权人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八条质权人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出质人所欠质权人主债权利息;。

3.清偿出质人所欠质权人主债权数额、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九条声明及保证。

出质人:

1.出质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质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质权人:

1.质权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质权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质权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质权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质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质押合同效力。

1.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2.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十一

签署地址:签署时间:甲方(出借方):乙方(借款方):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一、借款用途及金额。

由于乙方资金不足特向甲方筹借资金,乙方保证不得从事违法用途,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小写),乙方从甲方所借款额为现金交付。

二、借款利息。

自乙方向甲方筹借资金之日起,利率为_____%(年、月、日),金额:______元(大写)利息按(年、月、日)结算。

三、还款计划。

借款期限为_(年、月、日),借款当日先付(年、月、日)利息,金额(大写)__。以后每(年、月、日)____日支付利息。若规定付息日乙方未及时支付利息时,利息即转入本金开始计算复利。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十二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甲方承诺,一旦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2.1甲方将其对公司享有的%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3.2委托担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四条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4.1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抵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甲方出质权利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甲方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限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营口裕兴油品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委托担保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处臵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臵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甲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3委托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50万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0.2主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证券持有人)

乙方:_________(证券公司)

丙方:_________

一、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申请贷款,丙方同意为此提供保证担保。

二、甲方愿以其在乙方开立的下列资金账户及其下挂的证券账户内全部资产向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资金账户:_________;证券账户:_________(上述账户如与所附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上记载不一致,以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为准)。

三、丙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上述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进行监管,乙方接受委托。甲方同意丙方及乙方对其账户进行监管。

四、乙方对上述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在其电脑系统内进行质押监管记载。

五、如甲方上述账户内资产总值低于_________万元(即警戒线),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应即时采取填补资金等措施。

六、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不得为甲方已质押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划出,不得为该资金账户下挂的证券账户办理股票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销户等导致甲方资产减损或转出的手续,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监管期间,甲方在本协议约束下可自由进行证券交易。

八、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甲方账户内总资产低于_________万元(即平仓线),丙方有权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账户内证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账户的`证券交易权。乙方同意予以办理,但不承担证券卖出过程中由价格变动及市场承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损失。

九、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借款人届期未还清借款,丙方有权仅持贷款行出具的借款人未还清借款的证明,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账户内证券并扣划甲方资金账户内款项至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同意予以办理。

十、乙方在收到丙方出具的申请书后,应及时为丙方提供资金及证券对帐单。

十一、如借款人届时依约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监管协议。

十二、签约时所打印之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作为本协议附件。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约时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十四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质押财产清单出质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质权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

2、制造厂家:___。

3、型号:___。

4、件数:___。

5、单件:___。

6、置放地点: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

乙方(质押人):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十六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财产质押协议书篇十七

出质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公司法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___有限公司向___借款万元,期限,并与其签订来看有关于该融资需求的《借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2.为确保质权人基于主合同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出质人同意以其拥有的重庆迈时星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的方式向质权人提供担保。

经本合同双方平等协商,就股权质押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质押股权即本合同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在___(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合同和质押担保范围。

1.本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___有限公司与质权人及担保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协议》。

2.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基于上述主合同享有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

第三条质押担保期限。

本合同质押担保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条质押登记股权凭证的移交。

31.本合同签订后股权质押登记的时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后质权消灭,双方共同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主合同项下债权(实现质权人在主合同中的权利)。

(1)出质人行为构成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根本性违约。

(2)出质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3)发生法定的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押股权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以任选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

(2)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六条质押股权收益。

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所分配的股权收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由质权人收取并持有,出质人为质权人收取股权收益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当质权人主张质权时,质权人收取的股权收益在质权人主张的质权数额内将直接归质权人所有,超出部分无息返还出质人。如果在质权存续期间未发生质权人主张质权的情形,质权因担保的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后,质权人将收取的股权收益无息返还出质人。

第七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本合同项下质押股权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押股权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押股权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先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八条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采取下列行为(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质权实现或不会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除外):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3)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5)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6)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银行营业日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送达质权人:

(1)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2)出质人/标的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或其主要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5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4)出质人/标的公司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5)质押股权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标的公司本身或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合理要求配合提供标的公司相应的财务资料,但质权人非经出质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泄露或允许第三人使用、披露、泄露该财务资料。

4.出质人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维持股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放弃股东权利和标的公司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5.出质人应承担与质押股权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6.如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因标的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出质人拒绝向标的增资等,质权人有理由认为该状况已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7.出质人确认,在质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实现质权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及相关权利。

第九条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

第十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质权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出质人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足以对质权人实现质权或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出质人每次违约行为向质权人支付违约金元,同时质权人有权主张其基于主合同享有的债权提前到期并依法主张质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6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特别声明:

本合同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约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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