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避免盲目行动,减少错误和冗余。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变数。这是一份详细的方案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一
2.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联合审图实施办法(试行)。
导意见。
考古调查。
系建设的管理办法。
3.驻马店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暂行办法4.驻马店市推行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妥工作的指(试行)。
5.驻马店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勘探发掘前臵工作实施方案(试行)6.驻马店市加强“放管服”改革事中事后监管体实施意见(试行)。
7.驻马店市行政审批“容缺服务”制度(试行)8.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方案(试行)9.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派驻窗口暨工作人员(试行)。
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发办„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
2.改革内容。全流程、全覆盖实施改革。改革覆盖从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到取得不动产权属证明的全过程,覆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所有类型的工程建设项目,覆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所有类型的审批事项。
3.工作目标。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形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2018年7月底实现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
二、突破重点领域改革。
4.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5.分类细化流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类细化审批流程,确定审批阶段和审批事项。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
6.合并审批事项。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气象、档案、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单位的验收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验收竣工图纸,统一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7.调整审批时序。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再作为项目批准或核准条件,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
8.推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三、构建完善审批体系。
9.“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加快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统筹各类规划。建立以“多规合一”“一张蓝图”为支撑、多部门协同参与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市规划局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
10.“一个平台”实施统一管理。加快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各层级,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审批管理平台要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
11.“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各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的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证,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12.“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13.“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
四、构建完善的联合审图体系。
14.建立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联合审查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为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支队、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等。规划阶段图纸的联合审查工作由市城乡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牵头组织联合审图单位参加,施工阶段图纸的联合审查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联合审图单位参加。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由市城乡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住建局确定具体项目的联合审图单位参加。
15.实行咨询辅导制度。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后,可以向市行政服务大厅建设项目类咨询辅导窗口提出建设工程综合设计要点请求。咨询辅导窗口收到建设单位请求之日,市城乡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支队、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及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提出建设工程规划、绿化、节能、消防、节水、人防、防雷、抗震、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综合设计要点,并形成书面材料送达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技术服务和辅导。
五、加强组织实施。
16.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政府成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意见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17.做好宣传引导。应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对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2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联合审图。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行政性审查的并联高效办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设计图纸的行政性联合审查和管理工作。第三条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联合审查应当坚持依法行政与高效服务相结合,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与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相统一原则,实行一口受理、一次告知、联合审查、限时办结原则。
第四条建立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联合审查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规划阶段由市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施工阶段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支队、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文广新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供电公司、市联通公司、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参加。
根据建设项目需要,由市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住建部门确定具体项目的联合审图参加单位。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单位依法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相关图纸审查的,可以通知相关中介机构参加。
第五条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联审是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或相关图纸审查机构联合对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的行政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属于行政性审查的,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审图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单位应当将法定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内容和联合审图办事指南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事大厅及本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任何部门不得超越法定职责进行审查。
第七条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审查单位和人员对在图纸审查中知悉的建设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技术服务和辅导。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后,可以向市行政服务大厅建设项目类咨询辅导窗口提出建设工程综合设计要点请求,自咨询辅导窗口收到建设单位请求之日,市规划局应在5日内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支队、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文广新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及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提出建设工程规划、绿化、节能、消防、节水、人防、防雷、抗震、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综合设计要点,并形成书面材料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按照综合设计要点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第九条。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联合审图,由市城乡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联合审图单位参加,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二)建设工程绿化设计方案;
(四)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设计方案。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有规划、绿化、人防、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两个以上专项设计内容的,可以进行联合审查的,由市城乡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具体情况确定联合审图的参加单位,组织联合审查。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联合审查,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联合审图单位参加,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二)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四)防雷装臵设计审核(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公路、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除外)。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含有人防、消防、防雷等两个以上专项设计内容的,应当在收到施工图审查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联合审图的参加单位,由市住建局组织联合审查。第十三条联合审图单位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对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材料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审核意见由牵头部门汇总后交由建设项目类综合窗口反馈至建设项目单位。
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审查通过的,应当同时在图纸上加盖联合审图单位的专用印章。需要修改的,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列出修改的内容和修改后所要达到的标准,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审查意见和标准进行修改。
第十四条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确实无法完成审查的,由联合审图牵头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提出延期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到延期决定后,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予以登记。
第十五条联合审图单位对技术指标等意见不一致的,联审人员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分别报请本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协商。经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报市政府协调处理。
第十六条联合审图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或者未参加协调会的,视为同意申请人的设计图纸或协调意见。相关法律责任由该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联合审图单位依法需要进行现场勘查的,报请牵头部门统一组织联系建设单位前往现场勘察。
第十八条联合审查的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及各项资料,由联合审图单位根据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存档备查。联合审图单位以外的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对联合审查已审内容进行重复审查。
第十九条联合审图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并计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联合审图单位对本部门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审查质量。发现审图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驻马店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竣工项目联合高效验收,结合我市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工业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联合验收。其他工程项目的联合验收可申请按本办法执行。
二、职责分工。
2.市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臵“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窗口”(以下简称“联验窗口”)。市发改委提供电子政务平台系统支撑,市行政服务中心对联验窗口开展行政服务效能的日常督导和考核。规划、环保、国土、质监、公安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依法定职责参加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工作,并参加联验窗口的管理工作。供水、供电、燃气、热力、电信等专业服务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联合验收配合工作。市住建局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机制,各专项验收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联合验收参与机制,保证联合验收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三、基本原则。
3.自愿报验原则。建设单位自愿选择报验方式,可选择全部验收单位联合验收,也可分部报验。
4.统一受理原则。建设单位统一向联验窗口递交联合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资料,由联验窗口组织各参验单位统一受理。
5.集中验收原则。各参验单位在统一指定时间和地点同步开展现场验收工作,并依据各自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建设工程的验收。
6.限时办结原则。各参验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验收意见,并加盖本单位专用章;建设工程需要整改的,建设单位接到验收整改意见后,应及时组织整改,并报联验窗口指派原验收单位复验,复验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工作流程。
7.建设工程竣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建设单位可申请联合验收:建设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建成,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已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已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文件的要求全部完成,具备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条件;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已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并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工程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已落实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经有资质的单位监测(调查),符合验收条件;人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建设单位已组织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并确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特种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按要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已通水、通电、具备通气条件、室外道路及排水设施完好;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要求;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8.建设单位应根据各参验单位的验收要求,将所需验收资料一次性报送至联验窗口。
9.联验窗口在收到建设单位联合验收的申请及相关要件材料后,按职能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
10.各相关部门接到任务后,将是否具备联合验收条件信息反馈至联验窗口。
11.联验窗口在收到所有参验部门的确认具备验收条件的信息后,协调相关部门及建设单位,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各单位集中参加现场联合验收。按规定应有其他单位参与验收的,由相关部门负责通知。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未参与联合验收的,原则上视同本部门无整改意见予以专项验收通过。
12.联合验收结束后,各参验部门出具验收结果文件,并将文件在承诺时间内送至联验窗口。承诺时间内文件未送至的,原则上视同无整改意见予以专项验收通过。建设单位到窗口统一取证。
13.联合验收结束后,市住建局根据参验部门出具的验收结果会同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综合验收报告,综合验收报告设定为不动产登记部门前臵条件。
五、工作时限。
14.联合验收工作时限为10个工作日。技术调整、专题协调、技术整改、复验和法定公示的时间不计入验收时限。
六、工作要求。
15.各参验部门应将验收的法律依据、验收范围、申报材料和验收内容等在政务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并在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开联合验收结果。16.联验窗口应组织各参验部门编写相关联合验收办事指南,供建设单位取阅。
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流程示意图。
附件4。
附件4驻马店市推行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妥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借鉴外地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全过程“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妥”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部门自身改革,促进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体制机制创新,使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程序更加优化,办事效率显著提高,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妥”。“全业务”是指涵盖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全过程”是指涵盖交易、税收、登记全部过程。“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妥”是指在一个窗口一人接件,一次告知并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以及相关的房屋交易、缴税材料,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让企业和群众不重复排队和提交材料,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工作目标。
2.2018年7月底前,全市全面实现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妥”。
3.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以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30个工作日办结以及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各地要在保证不动产登记依法、规范、准确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压缩登记时间。2018年7月底前,全市全面实现全部登记类型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办结。
4.对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和企业改组改制等涉及不动产等特定事项,以及需补正材料、权籍调查和公告的不动产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限,但要及时告知当事人。
三、工作内容。
5.一窗受理业务。调整优化现有窗口设臵,设立“一窗受理”窗口,一人统一收取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材料,实现集成办理。以房屋交易、税收、登记所需的申报材料为基础,按照不重、不漏原则,制作统一的申报材料目录并对外公布。各县应区分只涉及不动产登记、涉及税收与不动产登记、涉及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等三种类型,开展相关工作。要加快推动房产交易网签工作,减少群众办事环节。不动产权证书等可通过当事人自愿申请快递方式送达。
6.推进便民服务。按照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督的不动产登记理念,不动产登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妥”网点要实现交易、税收、登记部门共同入驻。
7.优化缴费方式。对依法需要缴纳相关费用(除缴税)的,在受理环节即预缴相关费用。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办事企业和群众可选择是否即时预缴相关费用,或采取快递、网上申报支付等方式。
8.实现信息共享。各县要加快资料移交和存量数据整合,逐步实现网上预约、预申请和预受理。2018年7月底前,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应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9.统一公布时限。房屋交易、税务、登记部门应当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原则,依法确定办事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承担相应责任,共同商定办理时限并对社会公示和承诺。
10.分别存档管理。房屋交易、税务、登记部门按照各自规定对需要存档的申报材料、审核材料及办理结果等分别进行存档。
四、工作要求。
1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各部门要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县要抓紧成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向社会做出承诺,共同推进工作。
12.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一窗受理业务,抓紧调整窗口,按照“全业务”要求抓紧公布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妥”业务类型。区分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抓紧制定申报材料目录。要加强办事大厅咨询服务,向群众做好解释,引导好群众办事,确保平稳过渡。坚持权责一致,交易、税务、登记部门既按照各自职责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各自事权设臵、流程设臵、办理时限承担相应责任,又集于一窗,再造流程,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13.加强监督检查。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中心、市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对推进不力、相互推诿造成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弄虚作假谎报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14.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妥”,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开展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5驻马店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臵,落实“净地”出让,优化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和建设秩序,理顺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臵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以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按照“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驻马店市国有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臵工作,实现优化招商引资及发展服务环境,提前发现并保护地下文物遗迹,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减少建设项目前期运作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总体目标。
二、适用范围。
2.驻马店市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包括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和收回的存量土地),适用于本实施方案。
三、工作程序。
3.编制年度考古勘探计划。由市文物部门会同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和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制定年度考古勘探计划。
4.土地储备。依据土地储备计划,由市级土地储备机构负责,与各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单位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收购,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土地清表费用计入土地收储成本。
5.土地清表。由拟出让地所在的辖区政府(管委会)在市文物勘探单位指导下,负责考古调查、勘探的场地清表。符合要求的,由市文物勘探单位出具清表完成证明。涉及工程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组织实施。
6.报请。对土地储备计划内已签订集体土地征收协议和国有土地收购合同的土地,经市文物勘探单位确认具备考古调查、勘探条件的,由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向市文物部门提出考古调查、勘探申请。
7.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市文物部门接到考古工作申请后,与市级土地储备机构签订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协议,并于考古工作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天气等不可抗力及阻工等不确定因素不包含在内)内完成并出具书面意见;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0日。考古调查、勘探后未发现文物埋藏的,由市文物勘探单位出具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市文物部门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向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出具同意按照程序组织土地供应的意见书。考古调查、勘探后发现文物埋藏的,由市级土地储备机构与市考古发掘单位签订考古发掘协议。发掘结束后,由市考古发掘单位出具考古发掘报告,市文物部门根据考古发掘报告,向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出具同意按照程序组织土地供应的意见书。考古调查、勘探后发现文物埋藏,需要原址保护的,由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向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调整用地规划。已做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不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由市文物部门根据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报告出具同意按照程序组织土地供应的意见书。
8.土地供应。具备出让条件、拟组织土地供应的土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意见书作为土地出让的要件之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用地,由市文物部门告知市级土地储备机构文物保护要求,在土地招拍挂公告中列明。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时,应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土地清表费用,列入土地出让起始价格的成本参考要素。
四、职责分工。
9.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调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臵的相关工作;负责向市文物部门提供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配合市文物部门编制考古勘探计划;负责协调市规划、财政、文物等部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报有关情况,解决考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按照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土地供应。
10.市文物部门:负责与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区政府(管委会)和其他有关单位依据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年度考古勘探计划;根据考古调查、勘探的要求,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土地清表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依法组织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依据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报告,向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出具同意按照程序组织土地供应的意见书;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用地,由市文物部门告知市级土地储备机构文物保护要求,在土地招拍挂公告中列明。
11.市级土地储备机构:配合市文物部门制定年度考古勘探计划;对具备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条件的,向市文物部门提出考古调查、勘探申请,签订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协议;完善土地出让手续,组织土地出让卷宗,移交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公开出让。
12.市财政部门:对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进行合理预算;拨付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有关费用。
13.市规划部门:根据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结果和文物保护有关规定,对需要原址保护的,调整用地规划。
14.拟出让土地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市文物部门制定年度考古勘探计划;负责拟出让土地征收,拆迁和清表(垃圾清运、地面硬化层破碎、地上建筑物的清理、地面附属物的清理等)的招投标工作,使土地具备考古调查、勘探的工作条件;负责拟出让土地的看护和考古发掘前的场地保护及社会稳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15.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净地”出让制度,市内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深入研究、开拓创新,有效助推考古前臵工作的顺利实施。
16.建立制度,严格流程。各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建立全市考古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新的考古工作程序和要求,定期召开考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障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考古前臵工作的有序进行。
17.注重统筹,确保落实。市内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要以本实施方案为抓手,切实加强对考古前臵工作的统筹,加大对考古前臵工作的支持,有力推动文物考古的前臵工作开展,努力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附件6驻马店市加强“放管服”改革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放得开、管得住”,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以政务服务网络平台为信息交换平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强化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由各县区政府、各部门监管机构和监管力量,实行专业监管、协调监管和综合监管,及时归集公示监管信息,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诚信经营自觉性。通过综合施策,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最终实现“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监管法制化”的目标,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市高质量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遵循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做到于法有据、便捷适度、监管到位。
(二)坚持属地管理。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各类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监管执法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各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统筹组织本行业监管工作。
(三)坚持综合监管。在强化市场主体自律的同时加强业界自治、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形成市场、社会、政府各尽其责、相互支撑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放管结合。既要简政放权,又要管住管好,以有效的“管”保障有力的“放”,通过有力的“放”与有效的“管”更好地释放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
1.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工商登记前臵审批事项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除此之外,一律不得设定工商登记前臵审批事项,也不得通过备案等方式实施变相前臵审批。经营者从事工商登记前臵审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须依法报经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后,凭许可文件、证件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工商部门依法核发营业执照。经营者从事工商登记前臵审批事项目录外事项的,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工商部门依法核发营业执照。2.确保审批行为严格依法,公开透明。各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逐项制定审批标准并予以公示。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标准和受理、审查、批准等审批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各县(区)、各部门要健全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厘清市场监管职责。
1.建立“双告知”制度。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部门根据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臵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
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上发布,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定期查询并认领,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2.实行市场主体承诺制度。申请人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其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工商登记后臵审批事项的,应当提交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履行自律责任。
3.明确市场监管责任。对国家法律、法规中已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审批项目,各部门要严格依法执行。针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或规定不明确的,有监管职责但无执法力量、或执法力量不足的,由市政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市场监管部门及监管职责责任分工,并作出具体规定,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
(三)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1.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工商部门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认真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督促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归集和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2.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实现各监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归集。区分涉密信息和非涉密信息,依法实施对企业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等环节的分类管理,依法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信息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
3.加强监管风险监测研判。监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整合抽查抽检、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加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4.防范化解风险。监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信息公示、随机抽查、日常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及时化解市场风险。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强化事后监管,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依据各自职能协同监管、共同处臵。
5.建立联合抽查机制。普遍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各监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科学确定检查内容和方式。
各县、区政府要协调组织有关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避免重复执法,提高执法效能。除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方式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省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以及被投诉举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形外,均可纳入联合随机抽查监管范围。
6.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抽查机制,在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应查询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优先选择信用状况较好的市场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7.以优化服务为重点,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实施“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实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网归集、一档管理”的办理模式,让企业“少跑路、办好事、不添堵”,真正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提升我市注册便利化水平,确保在我市创业程序越来越简,监管能力越来越强,服务水平越来越高,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制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梳理相关行政审批项目在取消或下放后需调整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调整实施的建议。
(二)加强技术保障。依托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建立监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确保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实现部门之间的业务互通,提高监管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企业全面准确了解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相关要求,引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增强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优化监管资源配臵,抓好各项监管工作的开展。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好本行业的监管工作。
附件7驻马店市行政审批容缺服务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搭建便捷高效、一次办妥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减少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决定在我市建立并试行容缺服务制度。
一、容缺服务的含义。
容缺服务包括容缺受理和容缺审批。
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办理非即办类审批服事项时,审批部门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申报材料或手续有欠缺或瑕疵的,在申请人作出补正的书面承诺基础上,先行受理,并进入实质审核程序的审批服务过程。主要申报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的,应当按照正常受理程序进行,依法向申请人出具补正通知。
容缺审批是指对于涉及申请人身份及与他人人身关系情况的,除国家已有档案材料等可以证明的外,由申请人承诺并进行公示,相关职能部门可先予以办理,再加强相应的事后核查与监管。申请人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二、容缺服务的工作流程。
(一)容缺受理。
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办理经公告列入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前提下,因提交的申报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或手续有欠缺或瑕疵的,启动容缺受理程序。容缺受理的基本操作流程为:
1.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补正的可容缺的申报材料,同时指导申请人或经其依法特别授权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承诺时间内将容缺材料补齐补正,并告知逾期未补齐补正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2.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将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的《容缺受理承诺书》(一式3份)提交综合受理窗口,一份当场反馈给申请人或其委托人,一份内部流转,一份由综合受理窗口存档备查。承诺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事由、所缺申报材料名称、承诺材料提交时限、逾期未提交的后果及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等。其中,材料承诺提交时限最长不超过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
3.综合受理窗口收件后向申请人出具《容缺受理回执单》,流转至审批后台,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实质审查,做出拟审批决定。
4.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补正所有容缺材料的,综合受理窗口向当事人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应当立即将补齐补正材料流转至审批后台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及时归档,并向申请人提供齐全的审批手续。
5.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补齐补正所有容缺材料或补齐补正的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审批决定。对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在内部流转审批环节因容缺材料未补齐不予办理该事项时,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尽快补齐相关材料。
6.申请人承诺时间与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一致,在审批事项承诺办结当天提交相关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当当场向申请人提供正式的审批结果。
7.申请人未能在承诺时限内补齐补正欠缺材料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上传到驻马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年内对其所有申请不再适用容缺受理。
(二)容缺审批。
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其他基本要件具备,但申请人身份及与他人人身关系问题国家相关档案材料不能证明的,启动容缺审批程序。其基本操作流程为:
1.综合受理窗口指导申请人或经其依法特别授权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填写《容缺审批承诺书》,要求申请人对其自身身份或与他人身份关系作出真实承诺,并告知承诺不实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2.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将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的《容缺审批承诺书》(一式2份)提交综合受理窗口,一份当场反馈给申请人或其委托人,一份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内部流转。
3.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核实。无法核实的,依法予以公示。
4.职能部门根据核实情况、公示情况等,依法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查),作出相应行政审批决定文书。准许许可或审批,依法需要颁发相关证照的,应当制作相关许可证照。
5.职能部门将相关决定文书和证照递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发证窗口,依法送达申请人。
6.职能部门加强对容缺审批事项的监管。监管中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7.申请人承诺不实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上传到驻马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终生不再适用容缺审批。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梳理容缺服务事项。市编办、市法制办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服务事项清单及对应事项申请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目录,形成统一标准。
(二)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市编办要及时向社会公告容缺审批事项清单及对应事项申请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目录。
(三)做好咨询辅导宣传工作。容缺服务制度是“放管服”改革中一项便民服务措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在具体办理过程要做好咨询辅导工作,真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四、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容缺服务事项清单公告之日起试行。附件8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智慧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入驻事项及运行方式。
依据企业和群众需求以及政务服务事项关联性,在行政服务大厅按“商事登记类、建设投资类、社会事务类和其他综合服务类”等4项分类设臵“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窗口。
(一)对“商事登记类”和“建设投资类”事项实行整建制进驻,推行“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妥”,做到相关进驻事项在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商事登记类”综合受理窗口主要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变更、备案和股权出质登记,综合受理、发证工作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承担;“建设投资类”主要办理与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批工作,综合受理工作由职能部门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同承担;“商事登记类”的咨询辅导主要解决较为复杂和疑难问题,由工商部门专业人员全天候承担辅导任务,“建设投资类”咨询辅导由建设项目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负责,进行面对面辅导。自助服务区主要解决常规问题辅导,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承担。
(二)对一些事项少、审批量小或阶段性受理的其他综合服务类事项实行“事项和服务进驻、行政审批人员不进驻”(以下简称“事进人不进”)。通过政务服务网统一受理后,电子材料自动推送至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纸质文本同时分送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依法审核审批后,将行政审批决定文书及相关证照流转至统一发证窗口,统一对外发放。“事进人不进”的部门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对进驻行政服务大厅相关事项的审批和业务咨询辅导。
(三)“社会事务类”综合受理窗口主要办理社保、医保、水、电、气、暖、户籍、出入境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综合受理和咨询辅导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承担。同时对社会事务类事项实行多端服务,实体大厅端、自助服务端、电脑pc端、手机移动端等多端口的全覆盖,实现“同城通办、多点可办、一网办通”。
二、事项运行规程。
(一)网上预约与网上申报。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对外提供网上预约服务和网上申报服务。网上预约的服务对象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含网页版、手机客户端、微信等,下同)填报基本信息,选择申请办理事项、预约办理时间,受理窗口收到预约申请后,将预约结果、预约号和预约办理的时间段告知服务对象,不得将预约与业务受理相绑定。
网上申报的服务对象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后,提出预受理申请,受理窗口在收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于承诺时间内将预受理结果直接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告知服务对象,并视申请材料完善程度开展审批(审查)、决定工作。如网上预受理已通过,申请材料和预受理结果通过系统自动对接到统一的综合受理系统,服务对象可凭身份类证明并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办理递件、领件。
(二)取号与咨询导办。
申请人在市行政服务大厅统一按序取号(业务办理次序号),职能部门应即时提供实时咨询辅导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需要提供办事引导等相应导办和配套服务。
(三)统一受理。
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是唯一业务受理平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受理均需通过实体大厅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受理后,推送到审批后台。
1.承诺件业务流程。
(1)前台受理。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以受理材料清单及样本为依据,对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及完整性进行审查,核验申请人或委托人身份及资质证件,根据需要扫描(拍照)原件并核对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将相关信息资料录入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受理材料清单及样本由各职能部门依据入驻事项标准化编制。
(2)材料分送。电子材料通过统一的综合受理系统实时传送,所有材料清单经过职能部门核对后通过统一的综合受理系统签收。纸质材料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及时转交职能部门,并履行材料交接手续,电子材料通过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共享。
2.即办件业务流程即办件原则上通过自助设备办理,尽快实现在企业名称预核准、企业信息查询、公安出入境管理等业务中推行自助办理。暂不能实现的,设臵即办窗口由职能部门指派工作人员负责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发证等全部环节。
3.全程网办业务流程。
“全程网办”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全部在网上通办,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四)审批(审查)与决定。
职能部门对综合受理窗口流转过来的申请材料,应在承诺时限内按程序完成审批(审查),做出决定、制作相关证照电子版;审批(审查)、决定等各阶段办理信息应当全部录入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审批(审查)结果及相关证照按规定上传至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
(五)证件发放1.整建制进驻类事项。
职能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将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转交统一发证窗口。对于发证时需核验、收取材料的,职能部门应当列明收取材料的名称和要求,由统一发证窗口核验发证(如容缺受理,需要补齐材料后发证)。统一发证窗口人员收到职能部门的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并依法送达。统一发证窗口送达后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进行登记。
2.“事进人不进”事项职能部门在做出审批(审查)决定后,通过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将审批文书及相关证照电子版即时推送至统一发证窗口。由统一发证窗口制作事先加盖职能印章的行政审批决定文书及相关证照,依法送达申请人,并将送达结果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
确因专网办理和涉密等问题不能实现审批文书及相关证照电子版在政务服务网推送的,职能部门应当于承诺期满一个工作日前,将正式的行政审批文书及相关证照递送至统一发证窗口。办事人可至发证窗口现场领取,或委托统一发证窗口通过邮寄依法送达申请人,并将送达结果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
三、保障机制。
(一)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成果。各职能部门在办理政务服务业务时,必须按照事项名称规范化、条件法定化、材料格式化、流程科学化、内部审核并联化、时间承诺化、收费公开化、服务标准体系化的要求,对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逐个编制办事规程,进一步细化审批条件,明确申报材料要求,确定审批环节和流程,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和上级简政放权要求适时进行动态调整。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必须强制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严格按照标准化成果开展政务服务工作,编制服务办事指南、格式化表单、报件示范样本等便民服务资料,在办事大厅摆放并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查询。电子监察系统通过设臵监察节点,对办件程序、时限、收费等进行重点监控,保障政务服务标准化成果的落实应用。
(二)建立服务帮办机制。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申请人申请后,由帮办人员通过综合受理系统将申请资料传送至相关职能部门,经职能部门审批后领取、送达审批结果,并负责审批中相关事项的衔接协调,实现涉及多层级、跨区域的事项,当事人一次递交材料、一次跑趟、一次办妥。帮办期间发现职能部门黄牌预警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及时向该职能部门发出提醒警示。执行“一帮到底”原则,帮办人员在未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指派的帮办事项前,不得调换工作岗位。帮办人员应当履行依法保护申请人的隐私的义务,不得泄露其在帮办工作中知悉的申请人的隐私、商业秘密和相关审批信息等。市政府应组建专业化帮办队伍,制定帮办服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在各职能部门之间流转的主要环节,定期记录并分析帮办服务事项的主要流程和改进措施,不断优化完善帮办服务机制。
一、标准的电子证照信息库,推进全市人口、法人、信用综合库的建设和应用;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以数据资源共享互通为支撑,全面开展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工作,大力推行网上并联审批,积极推进便民事项多端服务,实现实体办事大厅端、电脑pc端、自助服务端、手机移动端“四端”的政务服务全覆盖,增强政务服务的便捷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改革合力。驻马店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改革难度大、时间紧迫,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做好对市行政服务大厅工作的跟踪指导和帮扶,各入驻部门要大力协同并加强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沟通衔接,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我市政务服务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人员培训,优化大厅管理。各职能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业务办理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培训不断提升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一窗受理机制顺畅运行。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的安排部署和我市政务服务改革创新的需要,结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实际运行情况,由市政府对行政服务大厅窗口设臵、人员配臵及满足功能适时进行动态优化调整。
(三)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办公室要将市行政服务中心高效、规范运行作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推进。市政府督查室对不配合、不支持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开展要进行重点督办。对效率低下、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要严格问责。
附件9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派驻窗口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窗口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制定本办法。
一、进驻要求。
(一)事项进驻。各单位按照“凡批必进、凡服必进、进必授权、授必到位”的原则,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驻“中心”集中办理。
(二)人员选派。审批科科长或首席代表原则上由熟悉本单位审批收费业务的科长担任,全日制在“中心”办公。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中心”全日制办公的,由单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窗口工作人员由窗口单位选派。人员进、出时需填写书面申请表,单位签字盖章后交“中心”备案审核。派驻人员在“中心”窗口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窗口工作人员或临时派人顶岗的,必须提前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办理交接手续。
(三)组织管理。窗口工作人员是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要转入“中心”,并按照要求参加“中心”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确因特殊原因组织关系无法转入“中心”的,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四)现场办公。进驻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必须到“中心”现场办公,原则上主要领导每周到窗口现场办公一次,分管领导每天现场办公一次,及时听取企业和办事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现场解决有关问题。
二、量化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量化考核评比。
(一)纪律考勤(30分)1.出勤到岗(10分)。
按规定要求按时上下班得10分。
(1)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由窗口负责人同意签字,并报效能科批准备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2)窗口工作人员每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1分;擅自外出的视为脱岗,脱岗一人次扣0.2分;旷工半天一人次扣0.3分。
2.遵规守纪(10分)。
模范遵守“中心”管理制度,得10分。(1)上班着装不规范,每人次扣0.1分。(2)不按规定摆放工作牌,每人次扣0.1分。(3)工作时间玩手机、打游戏、听音乐、工作区会客、串岗聊天、吃零食等,每人次扣2分。
(4)不提醒群众按秩序排队,办事秩序混乱的,扣0.1分。
(5)不积极参加“中心”组织活动的,每次扣0.1分。
(6)党员不按规定把组织关系转入“中心”的,每人次扣5分。
(7)人员进、出调换时不按要求履行手续的,每人次扣5分。
3.服务态度(10分)。
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热情,耐心解答,得10分。(1)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扣1分。
(2)态度冷漠,语言生硬、对服务对象提出正当要求或意见,臵之不理,扣1分。
(3)对服务对象提出的不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臵之不理,扣1分。
(4)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一次,扣5分。有效投诉两次,扣10分,当事人退回原单位。
(二)业务办理(30分)。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按规定收费的,得30分。
1.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程序人或收件人必须对办件负责到底,搞好衔接。工作人员不负责造成较严重后果的,每件次扣3分。
2.窗口受理办件,未向服务对象出具《一次性告知书》的,每件次扣3分;网上审报件,预审或审批不及时的,每件次扣3分;承诺件收件后未向服务对象出具《承诺通知书》的,每件次扣1分;不予受理需退回的事项,未向服务对象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每件次扣1分。
3.即办件未当场办结的,每件次扣2分;承诺件超过承诺时限的,每件次扣5分。
4.联办事项未联办的,每次扣1分;未向服务对象说明办事程序或未与有关部门联系的,每件次扣1分。缺席联审会的,每次扣3分。
5.未经审定同意,擅自调整收费标准、扩大收费或搭车收费的,每件次扣5分;对已明令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收费的,每件次扣5分。
(三)现场办公(20分)。
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领导要按照现场办公的有关要求按时到窗口现场办公,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窗口分管领导到“中心”现场办公的,每人次得1分。主要领导到“中心”现场办公的,每人次得2分。
(四)卫生管理(10分)。
保持工作区整洁、台面干净、设备资料摆放有序,得10分。
1.资料设备摆放凌乱,发现一次扣1分。
2.工作人员违反禁烟规定抽烟的,每人次扣5分。3.窗口对服务对象吸烟不加劝阻,每人次扣1分。4.乱丢烟蒂、纸屑,每天不及时倒垃圾的,每次扣2分。
(五)网络管理(10分)。
严格遵守中心的计算机管理规定,按要求使用办公系统的,得10分。
1.办件不录入办公系统的每次扣2分,虽录入但录入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2.在“。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二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一、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一)到规划局窗口提交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所需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二、办理设计方案招标。
(一)。
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
1.2.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
4.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
1.提交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4.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初步设计审批:
(一)提交办理初步设计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
四、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5个工作日,凭《监。
(三)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监理、施工招标阶段。
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监理、施工招标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监理、施工招标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向财政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的审批材料,并。
(三)将已经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四)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领取《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五)凭《监督卡》到审图中心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
5个。
(六)凭《监督卡》到财政局窗口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8个工作日。
(九)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五阶段:报建、施工阶段。
到建设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工程报建、施工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的所需。
材料,并领取签。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已经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
(四)到建设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三、各阶段的审批时限从最后一个收到申办者交送材料的审批部门窗口签。
收次日开始计算。如申办者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交的,则审。
四、报建每一阶段都设有一张《监督卡》,审批部门窗口和申办人须按要求填写交接《监督卡》,作为监督各审批部门窗口工作时效和受理申办者投诉的依据。每一报建阶段结束后,《监督卡》交由该阶段的牵头部门窗口保存。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城市路网,增强城市功能,顺利推进城区出入口改造、主次干道改造、背街小巷改造、杆线入地改造和人行道改造的“五改”工程项目,特制定如下方案:
成立20xx年区“五改”工程项目环境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五改”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治理、项目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环境的优化和项目工程的顺利推进。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城乡建设局、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及各乡、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落实相关工作及报送资料。由任办公室主任。
1.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各责任单位、部门的依法行政,对各单位和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2.区城乡建设局负责项目的协调处理及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
3.区信访局负责协调和处理项目建设中的信访问题。
4.公安分局负责打击对项目工程强包强揽和恶意阻工的黑恶势力的整治及应急事件处置。
5.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门店和流动摊担整治,确保良好的建设环境。
6.交警大队负责建设项目周边的交通管制和维护,确保良好的交通秩序。
7.各乡、街按属地原则加强所在辖区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主动做好项目的公示、宣传发动和群众教育工作,确保项目周边良好建设环境。
1.广泛宣传。各乡、街要采取各种形式,多方位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城区市政项目建设的重要性,争取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
2.领导重视。各单位领导要从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高度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五改”工程的施工单位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3.协同指挥。各单位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并相互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完工。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四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3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大力整合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
(一)明确改革范围。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1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二)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分别由发改、住建、住建、住建部门牵头,联合责任部门制定并实施并联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并联审批工作规程,严格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建立并联审批协调机制,完成本阶段所有事项的审批。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防雷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坚持分类指导。对技术审核类许可,重点是推动技术审核的专业化,利用专业机构实现“多审合一”;对容量管控类许可,重点是转变审查方式,突出指标控制,通过事前定指标、事后强监测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对其他类许可,重点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办理结果数据共享和达成条件后的在线即时办理。
三、工作目标。
3设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最少、报批流程最简、办事效率最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地市。
四、工作举措。
(一)优化审批流程。
1.全面整合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环节。建设嘉兴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纳入全市各类空间规划建设规划大数据中心,形成“一张蓝图”,在此基础上推进建设工程项目智能辅助选址评估,开展项目生成和前期多部门协同预审,提高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办理效率。深化“标准地”改革经验,建立健全出让用地建设条件一次性集成公布、企业按条件建设、各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用地建设条件应包括规划条件和人防、消防、绿色建筑等指标要求。实行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书联动办理。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时办理制度,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和出让合同即时办理;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即时办理。
2.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环节。对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外的一般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和小型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建设条件进行承诺,不再单独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对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外但对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4工程建设项目,建立一家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设计方案联审机制,联审通过且已依法进行公示的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范围和对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由市、县(市)政府确定公布。
3.全面整合施工许可阶段办理环节。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的思路,全面推行由建设、人防、消防和气象等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共同委托综合图审机构进行在线联审,分专业出具审查报告,各部门依据专业审查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相关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建设单位凭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依法必须监理的工程)及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的承诺,即时一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含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组织项目各方主体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交底。根据业务需要,及时引进市外施工图审查机构,增加机构数量,提升图审效率。
5工联合验收。由建设单位委托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并将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联合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比对,出具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及图件。规划、国土、消防和气象等部门可依据竣工联测联核机构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专业检测评估机构出具的检测评估报告等技术资料和其他必要的材料,核发规划核实确认书、用地复核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等竣工核实认可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实行竣工验收备案一次办理,整合各类专项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环节。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竣工验收备案即时办理。
(二)精简审批环节。
6内装修,且装修时未增设、改动消防设施的,申报装修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取消单独办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附属的燃气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环境卫生设施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并办理。企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2.下放审批权限。在2014年全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的基础上,加大“放权”力度。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对现有工程项目审批事项深度梳理。除重大项目和特殊项目外,要以下放或委托下放的方式积极推行审批事项同级化。承接下放审批事项的下级机关要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保障审批高效运行。相关部门在放权的基础上,要针对性地与县(市、区)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指导培训,提高审批效能。
7宜。各地要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纳入统一监管,并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
4.深化区域评价。在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园区、高新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全面实施“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指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等区域评价,加快建立以亩产排污强度、产能耗强度为基础的环境准入制度。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域,进一步推行地质灾害、矿产压覆、防洪影响、水土保持、选址论证、交通影响、雷电灾害、文物保护、安全预评价等事项的区域评价和前置服务。依据区域评价,明确项目准入标准和要求,纳入用地建设条件。
5.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深化贯彻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管理办法,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度。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全省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建筑设计方案中文字标明的建筑面积等技术经济指标应当与图纸所示相一致,并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三)完善审批体系。
8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建设嘉兴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信息平台,统筹项目实施。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和相关规划,建立“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相一致的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逐步实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项目审批、评估考核、实施监督、服务群众等功能。按照“1181”信息体系,建立一套在全市范围内通行的,数据和系统技术标准体系;统筹城市规划数据与国土、发改、环保等部门行业专项规划,建成一个全市规划大数据中心;完成量化总规、规划协同、实施监督、评估考核、公众服务、城市运行、项目预审和与行政审批系统对接八大应用;制定一套完整的法规制度,制定并实施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实现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信息平台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
2.“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在嘉兴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信息平台基础上,依托政务服务网和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的统一赋码,整合施工图联审系统、“竣工测验合一”办理系统和其他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建设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建设用地红线图、工程设计方案图、施工图和竣工测绘图以及建设全过程监管影像等资料一网归集、传输和存储,并基于“一项一码”与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应用,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3.“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窗口,全面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全科受理,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咨询、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4.“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分别确定发改、住建、住建、住建部门为四个阶段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在全省审批事项“八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事项、环节、材料实现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各个阶段的审批审查事项范围和联合办理流程,分阶段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要求,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并落实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办理系统。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5.“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同步推进改革涉及我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四)强化监管服务。
10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制定完成监督检查办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信用评价、信用综合监管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实现对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全覆盖,将监管信息全面纳入信用体系。做好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在线2.0版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信用评价结果嵌入项目审批流程。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通过审批办理系统与市公共信用平台的信息交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11监管,利用各类激励和惩戒手段倒逼中介机构提速增效,巩固深化中介服务费用和时间双降50%的改革成果。
4.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全面推广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服务,经信、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代跑,建立专业、专职、高效的政府代办队伍。建立环评、能评等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代办制度。
五、统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具体实施。在改革实施中,针对改革试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可以设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要求,进行专项攻坚。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各自职责加大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畅运行。
(二)加强综合保障。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督促落实“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集成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职能,健全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经费和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督考部门、审改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及时督促检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进展和落实情况。以企业和群众感受为标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考评办法,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提速工作要纳入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四)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其责任处室、责任人出现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情况的,各责任部门没有及时排除难点、堵点等各类障碍的,予以严肃问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记录企业失信信息、项目监管(处罚)信息、项目主体违反信用承诺信息等,并对外发布、纳入诚信体系管理。对涉批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条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到涉批中介服务平台的信用系统,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对我市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五
国办发〔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国务院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试点地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
(三)改革内容。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四)工作目标。2018年,试点地区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按照规定的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试点地区审批事项和时间进一步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统一审批流程。
(五)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六)分类细化流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类细化审批流程,确定审批阶段和审批事项。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对于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将建设用地审批纳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七)大力推广并联审批。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三、精简审批环节。
(八)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符合上位法和不合规的审批事项。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于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九)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对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指导培训,提高审批效能。
(十)合并审批事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十一)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十二)调整审批时序。落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价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十三)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
四、完善审批体系。
(十四)“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加快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统筹各类规划。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
(十五)“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在国家和地方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各层级,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其中,涉密工程按照有关保密要求执行。审批管理系统要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对地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六)“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十七)“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十八)“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
五、强化监督管理。
(十九)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
(二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二十一)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
六、统筹组织实施。
(二十二)强化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切实担负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试点地区要根据本通知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鼓励改革创新,改革中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按照程序报有权机关授权。支持试点地区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先行先试,依法依规推进改革工作。研究推动在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二十三)建立考评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核评价试点地区全流程、全覆盖实施改革情况,考核评价试点地区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等情况,及时总结试点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有关部门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跟踪督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试点地区要定期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十四)做好宣传引导。试点地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对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5月14日。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2019〕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2019〕x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精神,按照全省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要求,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管理体系、监管方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本方案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三)工作目标。2019年9月底,全市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主流程之外的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建设项目用地的不动产登记等事项纳入主流程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9月底,初步建成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上半年,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统一规范审批流程。
(一)精简审批环节。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通过精简审批条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等方式,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市住建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在施工总承包发包前,建设单位可先行实施桩基工程发包、施工。(市住建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在依法依规设立的保证金中推行工程担保,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机构担保等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担保(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的应对等向建筑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质量保证金担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市住建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市住建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市住建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规划部门自接到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方案之日起,应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研究。规划部门提报规委会后,规委会应在1个月内召开会议研究。(市自然资源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市住建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积极承接市级权力下放事项,按照“市县同权”和工程建设项目“一链办理”的要求,积极承接市级下放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市政府办公室牵头,8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形成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并与投资项目清单相衔接,报送德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任何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分阶段服务指南,明确每个事项的申报材料和审批标准。要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及其申报材料针对的项目类别及使用情形,严禁超范围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四)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确定牵头部门,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核发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综合验收备案。(市住建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五)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根据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和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进一步梳理合并审批流程。对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可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不再进行设计方案审核和施工图审查,实行拿地即可开工的模式和流程。进一步简化中小型建筑工程项目审批环节和流程。对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流程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六)实施联合办理。设计方案审查时,自然资源部门应牵头相关部门和水电气暖等专营单位参与联合审查,并分别提出意见。推行施工图设计联审制度,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其他部门不再单独审查;对水电气暖等专营设施实行多图联审。全面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代核、审核分离,多测整合、依法监管的思路,积极培育竣工综合测绘机构,统一委托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并将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联合审查的施工图进行比对,出具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及图件。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及建设条件落实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七)推行区域评估。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组织对环境影响、节能、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水土保持、防洪影响、水资源论证、文物影响、交通影响、雷电灾害风险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实行区域评估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单体建设项目审批时简化相关环节、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评估评审。各经济园区、乡镇(街道)要研究制定实施区域评估的具体办法。(各经济园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8月底前完成)。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复制国家和试点城市做法,依托“德州市政务云平台”建成贯通市县两级、覆盖各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保障。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分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在线并联审批系统、审批辅线系统、系统对接四大部分同步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由自然资源局、大数据局负责配合市级部门建设,包括一张蓝图、成果数据管理系统、平台支撑维护系统等。在线并联审批系统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负责配合市级部门建设,包括智能引导系统、一窗受理系统、业务流转(联合办理、策划协调成果查看、项目空间信息查阅、评估报告查询、设计图查询)、统计分析、效能监察、审管互动等功能。审批辅线系统建设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牵头,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共同。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配合市级部门建设,包括多评合一系统、多图联审系统、联合测绘系统和联合验收系统。系统对接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局、大数据局牵头配合市级部门建设,包括与省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部门审批业务管理系统、“双公示”系统等互联互通,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从各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分组推进系统建设,组织公共服务、图纸审查等机构专业人员参加建设,邀请企业代表、办事群众、新闻媒体参与体验,从方便企业角度做好需求分析和系统功能完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制定“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使用办法、审批环节协调监督办法等。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审批节点控制,杜绝体外循环,对项目审批错时环节实行“亮灯”管理制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环境下运行,政务服务大厅和自然资源部门接入的电子政务外网的带宽不低于50mbps,窗口工作人员发起访问系统审批详情页面要3秒内完成全部内容加载和展示。由于建设项目多规合一系统和施工图、报告书等申请材料,对电脑等硬件设备要求较高,要提前做好需求分析,及时采购有关设备,保障系统高效运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负责,8月底前完成)。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九)“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梳理全市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规划目录、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明确形成数据目录、各类空间规划图层信息,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整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等重要空间规划和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行政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一张蓝图”,构建“多规合一”信息协同平台,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策划生成项目提供规划依据。完成“一张蓝图”数据保密认定及政务外网部署工作,实现多部门空间数据在线共享。(市自然资源局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十)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等内容,有关部门依据“一张蓝图”、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各有关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近期项目策划建议,建立项目储备库。发展改革部门对工业项目、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提出条件要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其他类型项目提出建设条件要求;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项目策划生成。各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度项目,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做好土地招拍挂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模拟审批。(市发改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十一)“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推进我市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备案、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事项,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要采用政府购买一窗受理服务等方式,实现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组建“乐办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队,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制定并实施咨询辅导等服务规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十二)“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单,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主动为申请人提供项目需要的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并实施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目录。建立项目资料库,推进申报材料跨部门、跨阶段共享应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十三)“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利企便民政策服务平台,搭建政策服务“***厨房”,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个阶段配套及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完善政务服务协调机制和督办督查制度,实施跟踪办理情况,对审批及中介服务全过程实施督察。梳理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管理制度等,需要做出调整的,将意见汇总后报送司法行政机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
五、统一监管方式。
(十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要依法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依法追究申请人和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市住建局牵头,8月底前完成)。
(十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市住建局、市发改局、中国人民银行xx市支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8月底前完成)。
(十六)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制定并实施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推进中介服务提速增效。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国网xx供电公司牵头,8月底前完成)。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的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责任。领导小组承担改革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为改革工作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交通、水利、能源、电力(50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等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行业实际同步推进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国网xx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
(十八)加强培训宣传。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要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范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市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
(十九)严格监督落实。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评价机制,列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市重点工作调度中心要加大对有关责任部门的督导力度,跟踪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要每月调度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改革进展情况,并向德州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市重点工作调度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12月底前完成)。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州商务局工作安排,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今年我县整合力量集中攻坚做好20xx年藏区重点工作之一,为争实做好我县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作”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我县农牧民消费,提高了农牧区流通商品的质量,切实为“三农”服务,不断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夯实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基础。按照国家商务部、省、州商务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积极服务“三农”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牧区消费环境,降低农牧区商品流通成本,提高农牧区商品流通质量,保障农牧民放心消费、方便消费,促进农牧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为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满足广大农牧区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2、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办好农家店,让更多的农民能享受到便捷、安全、舒适的服务。
3、坚持责任至上的原则。把农牧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农村购销市场,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创新经营,确保农牧民满意。
4、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引导和扶持承办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
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合理布局的原则,今年在我县的大录、漳扎、草地建成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三个。结合以前我县建成的137家农家店,使我县农村商品流通逐步实现连锁化、网络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县新华龙宾馆为漳扎镇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企业;县明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草地乡和大录乡的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企业。
(一)主要内容和建设方式
以县新华龙宾馆和县明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申报企业。两企业计划投资270万元,分别在大录、漳扎、草地建成三个商贸中心。
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统一思想、扩大宣传阶段(20xx年1—4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推进全县农村流通体系改造的市场工程,为使20xx年这一工程项目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信局,具体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性,把组织实施这项工程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意识。
2、具体实施阶段(4—8月)。完成3个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的改、扩建并开业经营。
3、申请验收阶段(9月)。申请上级部门验收。
1、科学规划。商贸中的布局和建设,要严格按照县上的统一布点要求,根据区域特点、人口密度、消费习惯、发展水平,从实际出发,合理配置资源,尽量避免和减少重复建设。
2、稳步推进。按照年度规划目标,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引导承建企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八
(三)项目负责人:黄云艳
(四)实施地点:长顺县种获乡种获村
(五)建设期限:5个月(20xx年12月--20xx年4月)
(六)投资规模:总投资8万元(项目资金5万元,农户自筹3万元)
(七)建设规模:采取培养大户带动小户的方法进行发展,建设标准化鸡舍10栋,养殖绿壳蛋鸡1800羽,带动养殖户10户以上,扶持人数40人。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解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和推进“减贫摘帽”为总体目标,以帮扶资金为支撑,以扶持好示范养殖户为重点,扩大影响,辐射带动更多农户,逐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确保群众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化、产业化扶贫,提高项目综合效益,促进农村产业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采取资金、物资等多层次、多渠道的扶持,改善计划生育三结合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把项目实施的模式不断扩大和推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实施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种获乡种获村。
(二)项目区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种获乡种获村,项目对象以积极寻求创业的农户10户,项目的实施将对调整该地区的农业产业结构和群众脱贫致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将有利于全乡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
(三)项目落实
通过召开群众会,群众积极自愿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要求。
养殖绿壳蛋鸡1800羽,总投资规模8万元,群众鸡舍改造、鸡苗孵化、发放和相关饲料、防疫等配套设施,总投资规模5万元,为项目帮扶资金,农户投工投劳自筹3万元。
(一)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5万元,其中:
1、绿壳蛋鸡苗1800羽,投资1.8万元。
2、群众圈舍改造(10栋,每栋补助1800元)1.8万元
3、相关配套设施(孵化机2台)、疫苗防治药物等,投资1.4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5万元,农户自筹圈舍改造投工投劳等折资3万元,共计8万元。
项目采取借一还一的形式实施,农户饲养绿壳蛋鸡五个月后,可以采取归还政府相同数量(种)鸡蛋的方法,也可以归还等价鸡苗或金额给政府。收回的鸡苗和金额列入专户,作为下年发展其他农户的专项资金。
绿壳蛋鸡养殖项目技术支撑主要以长顺县畜牧事业管理局为依托
单位,技支培训主要是通过产业技能培训、聘请技术人员深入实地指导等方式进行。
(一)项目建设期限:5个月(20xx年12月--20xx年4月)
(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该项目从20xx年12月开始实施,20xx年4月完成,建设时间为5个月,项目实施进度作如下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召集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宣传发动,确定饲养户名单,由乡政府组织指导、检查。
第二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月15日):在县畜牧局的技术指导下完成鸡舍的建设工作。
第三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4月30日):采购(孵化)鸡苗,并对饲养农户进行病疫防治、饲养、管理等培训,同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制定管护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成立由种获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项目技术方案、实施方案的总体设计和项目实施计划,相关技术规程的编制及项目资金和使用、管理,监督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帮助解决项目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黄云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彭秀东(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刘 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 勇(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魏诗林(乡纪委副书记、团委书记)
金光海(乡计生办主任)
罗忠文(乡畜牧站负责人)
陈明华(乡党政办工作员)
刘邦权(种获村支书)
李家明(种获村主任)
蒋良华(种获村副主任)
严格执行帮扶资金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资金管理
1、严格执行帮扶资金管理制度,设立专账专户,做到报销单据分类明细,凭证齐全,财物相符,单独装册。
2、严格执行批复的用款计划,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转移资金。
3、扶持资金手续完整,发放的物资价值与报销凭证相符。
(二)项目公示
对项目建设实行公示制度,将鸡苗发放名单、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张榜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项目监管
项目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项目合同制
乡政府与养殖户签订切实有效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养殖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养殖任务,养好鸡,发放好鸡苗,确保项目效果的实现。
(五)项目进展报告和验收
1、乡政府对项目实施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有关帮扶单位
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养殖信息,对养殖过程出现的各种情况要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2、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从项目实施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全部文件作好收集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为项目的检查、验收、运行维护、审计监督提供重要依据、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一)经济效益
绿壳蛋鸡养殖项目当年建成、当年投产、5个月可见效益。按1800羽(公母各占50%)计算,5个月后可以出售700只公鸡(100只留作种用,100只死亡),每只公鸡五个月后可长至4斤左右,按市价每斤15元出售,产值可达4.8万元,利润1.6万元。剩余母鸡900只(除去100只死亡)5 个月开产后每只鸡年均产蛋120枚,按现在市场价每枚1.8元(利润1.3元/枚),可实现利润14万元,可使养殖户直接受益15.5万元,户均增收1.5万余元,农民增收效益十分明显。
(二)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使得到帮扶的示范养殖户增收效果明显,从而影响全乡更多农户积极参与到新型产业中来,有利于快速、稳步提升农村经济收入,有利于全乡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胜利开展。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九
建设剑川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改造现有办公场地、添置培训设施、改造和装修产品展示中心场所和购置产品展示设施设备、建设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不含土建)。
建设分为设备设施采购和场所装修改造两部分,将通过政府招标的方式进行。拟采购的设施设备按照云商市〔20xx〕86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清单附后,包括: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设备、办公桌椅等。场所装修改造见后附的预算明细表。
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总预算为300万元,项目计划在3月底完成建设任务,达到运营要求。
(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施建成后,由商务局选拨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实施运营并做好运营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优先选择能提供现有电商平台、本地技术支持和运营管理与服务人员的本地电子商务企业承担运营工作。
做好电商运营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引导和支持电商运营企业面向当地招募电商服务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面向县内企业、农户和个人提供电商技能实训、内容加工制作、品牌培育服务、网络宣传推广、包装设计、电商代运营、在线支付结算等服务,实现为全县企业、农户、个人提供规范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商品信息进村入户,开展商品上线、农产品上行、网上营销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等工作,实现网购网销。
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预算费用为50万元,将补贴给运营企业开展运营工作。
(六)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管理规范;
(七)门头建设特征醒目,应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字样。
鼓励本地电商企业积极申报承接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实施服务外包,实现为全县企业、农户、个人提供规范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商品上线、网上营销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等工作,加快推进商品信息进村入户,实现网购网销。
通过县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服务,积极培育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县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后将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在促进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加强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8〕7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的痛点和堵点为切入点,按照“突破常规、改革创新”的思路,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适用范围。
《方案》仅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首次产权登记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
三、改革目标。
完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成并运行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标准化管理。力争2019年月底前实现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努力把**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服务流程最优、办事效率最高、群众最满意的城市。
四、优化审批流程。
将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每一阶段审批结束后,建设单位一次性领取相关审批文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规划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2部门协同配合。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本阶段分为项目立项、用地预审(如涉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三个审批事项办理。项目立项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如涉及)、用地红线、规划条件等。由规划部门牵头实施并联审批,按土地取得方式和投资性质不同,在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征求人防、文物等其他部门和单位意见的,由规划部门负责征求。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出让合同作为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申请项目立项、用地预审(如涉及)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部门牵头受理当日,将相关材料推送给发改、国土以及其他部门,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事项和材料情况,串并联相结合办理,在工作日内完成本阶段审批。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申请项目核准或外商投资项目的项目备案。规划部门牵头受理当日,将相关材料推送给发改部门,发改部门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在个3工作日内完成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外商投资以外的备案项目由建设单位直接网上申报备案,发改部门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使用自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申请项目立项、用地预审(如涉及)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部门牵头受理当日,将相关材料推送给发改、国土部门,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事项和材料情况,串并联结合办理,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需要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应当在申请本阶段审批前实施。
建设单位可以在本阶段开始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划拨、协议出让和土地权证手续,在施工许可证发放之前完成;也可以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前或在本阶段办理各类评估审查事宜,但不作为本阶段审批的前置条件。需要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的,在本阶段并联办理。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获取项目信息,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提前介入项目,主动服务,提供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业务流程、材料清单和技术指导意见。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本阶段分为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两个4事项,由规划部门牵头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设计方案公示和市政府审定时间)。其中,设计方案审查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条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工程设计方案。规划部门在提前协同服务中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设计方案公示,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申报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牵头受理当日,将申报材料推送至人防、消防、交通、建筑节能等审查该方案的相关部门。各部门并联审查设计方案,在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审查意见反馈至规划部门,必要时规划部门可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论证。各部门审查意见不再互为前置。规划部门汇总各部门意见后,个工作日内核发设计方案审定或修改意见。需修改的,建设单位修改完善方案后重新申报。重新申报受理后审查时间重新计算。设计方案审定后规划部门在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此阶段申请并联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人防工程结建(易地建设)许可等事项。建设单位取得设计方案审定意见后,可以先行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免于设计方案审查,规划部门受理申请后,在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证。
(三)施工许可阶段。
本阶段分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核发两个事项,由住建部门牵头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个工作日(工业项目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核发个工作日。建设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并提供本阶段审批的其他申报材料。住建部门牵头受理后,由图审机构在个工作日(工业项目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查不合格的,图审机构应当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申请复审,复审受理后审查时间重新计算。人防、消防等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办理人防设计确认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审批结果材料在本阶段同步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完成后,直接进入施工许可证核发阶段,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备案等事项不再单独申报。如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事项的,也并入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不再单独申报。
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在施工许可阶段完成后办理,在工程施工期间完成相关设施建6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工程施工期间需要办理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划验线、道路占用挖掘许可等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监管,实行申请材料共享,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四)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分为各部门限时联合验收服务和竣工验收备案两个事项,由住建部门牵头在个工作日内完成。
工程建设项目具备法定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根据竣工验收需要,向住建部门申报限时联合验收服务。住建部门受理当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相关材料推送至规划、国土、公安消防、人防、环保、城建档案等专业验收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相关部门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向住建部门反馈审查意见。对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住建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在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验收。踏勘验收通过的,各相关部门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验收意见和认可文件反馈住建部门。
踏勘验收未通过的,各相关部门应提出意见,一次性告知不通过验收的原因及整改要求,由住建部门统一发放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向各专业验收部门申请验收。对于再次申请验收的,专业验收部门应在个工7作日内完成验收审批工作。对通过验收的,住建部门在个工作日内汇总各部门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规定的,住建部门即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联合验收服务以各部门核准的图纸为准,图纸应当与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相一致,参照各部门行业标准,出具验收审批意见。
竣工验收阶段完成后办理的首次不动产登记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监管,符合登记条件的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精简审批环节。
(一)分类细化流程。
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改变原有“一刀切”的审批管理模式,根据各阶段特点进一步细化制定相应分类审批流程,明确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要件和审批时限,实施分类管理。
(二)精简审批事项。
按照我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的要求,实行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管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任何审批事项。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取消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合同备案手续。取消人防设计审查批准,人防设计数据由图审机构直接提供给人防部门。取消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人防初步设计审查。将抗震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并进行,不再保留抗震设计审查许可。取消施工许可申请中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证明材料。
全部使用非国有资金或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三)合并审批事项。
实行联合审图。将消防、人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人防等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限时联合验收。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向住建部门申报限时联合验收,由住建部门组织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等部门实行。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规划部门牵头协调国土、人防、房产等部门,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将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备案、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9查列入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四)下放审批权限。
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事权下放”,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或委托到位。市、县区(功能区)审批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指导培训,提高审批效能。
(五)推行区域评估。
在各功能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关于地质灾害、矿产压覆、节能评价、水影响评价(包括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选址论证、交通影响、环境影响、雷电灾害、文物保护、职业病防治预评价、安全预评价、地质初步勘察等事项,加快推行由区域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区域评价和前置服务,依据区域评价,明确项目准入标准和要求,纳入用地建设条件,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不再单独组织评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域推行区域评价和前置服务。除国家确定的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估的建设工程外,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不单独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制定并实施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实施区域评估的主体、内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10等。
(六)推行告知承诺。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照要求做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对中小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之前的审批事项可以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施工许可证核发为承诺期,先行做出审批决定。各相关单位制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告知承诺制适用类型及范围并予以公布。
六、完善审批体系。
(一)构建“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加快构建以现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双修规划为基础的“多规合一”信息协同平台,统筹整合各类规划,界定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文物保护边界和城市空间容量,建立生态管控明确、建设管理清晰的控制体系,着力解决空间规划矛盾,实现发展目标、空间坐标、用地指标无缝衔接,逐步形成“一张蓝图”。
(二)提升“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依托“互联网+政府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各层级建设管控领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实现统一受理、集中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智慧数据、信息共享。强化工程建设系统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监督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等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规划信息、策划信息、审批信息、证照信息、监督信息数据共享,做到网上申报及项目审批全过程在线监督。
(三)强化“一个窗口”,提升综合服务。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四)细化“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强化各审批阶段“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各审批阶段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五)完善“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同步推进12改革涉及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审批协调机制,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
七、强化监督服务。
(一)建立集约审批机制。一是实行“多规合一”。依托“多规合一”信息协同平台,建立工程建设项目预沟通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空间规划管控作用,通过推行建设单位承诺和过程监督制度,将各种评价和审查后置到施工阶段,作为政府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履行承诺的工作内容,大幅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二是实行“多评合一”。对工程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社会稳定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考古勘探报告等各类评估评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审、同步审核、集中审批”,打破以往建设项目评估评审事项多头申报、多头办理、多头审批的传统模式。三是实行“多图联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数字化“多图联审”平台,对施工图中的绿色建筑、消防、人防、园林绿化、管网、防雷、抗震设计等,实行“一窗受理、网上流转、联合审图、数字交付”,压缩审图时限,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实行清单管理。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13申报材料、收费目录等内容实施清单化梳理和动态化管理,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发布,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所需材料一目了然,方便企业和群众,提高审批效率。五是实行“联合验收”。制定出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明确联合竣工验收的参与部门、验收事项及验收流程,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行业标准,将联合竣工验收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
(二)建立审管联动机制。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会商制度,推动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联动常态化,共同研究推进审批、监管的重大事项。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管理系统,完善审管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实现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倒查追究机制,明确审批与监管的权责边界,界定责任追究的主体、范围、情形、方式等,倒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监管的高效联动。行业监管部门根据部门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对审批行为进行监督指导。
(三)建立容缺承诺机制。建立容缺机制,明确容缺事项清单和具体要求,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14诺制。
(四)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平台,纳入全社会信用体系系统。将核查使用信用信息嵌入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全过程,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企业法人、重点人群的基本信息、承诺事项内容如实记录,形成信用档案。建立黑名单发布制度和联合奖惩制度,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五)建立中介管理机制。全面清理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事项一律取消。制定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强化中介服务行为全过程监管,将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纳入信用档案,并在行政许可服务系统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予以公示。规范服务和收费标准,通过备案、考核、淘汰等方式加强管理,节约中介技术审查时间和成本。
(六)建立审批服务机制。对进入审批程序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预审预核,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争取一次性达到审批条件。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15结、责任追究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探索建立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全程为企业办理各种手续提供服务。
(七)创新审批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纪检监察机关入住行政服务大厅,实时检查、受理投诉违法违纪审批事项,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对审批事中事后监督,及时纠错机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12345”市长热线,接受企业、广大群众投诉建议,通过收办分离、事项公开、强化监管等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事项、全行为的有效监管,确保审批依法依规。
八、明确责任分工。
(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作为四个阶段的牵头部门,要按照“三级十同”要求,牵头分类梳理本阶段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审批(审查)的条件、工作具体流程、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期限、附带收费项目以及申请表格示范文本等;组织加强窗口人员审批改革业务培训,接收本阶段审批申请,及时向其他审批部门转交所需申请材料,向申请人反馈本阶段审批信息和通知;建立阶段协调和督查机制,组织协调和督查本阶段其他审批部门严格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二)其他审批部门要主动配合四个阶段牵头部门落实工作,遵循精简、便民的原则,明确本部门内部审批权限,进一16步清理减少审批事项、要件材料,压缩审批时间;设置统一联系机构,对内负责整合合并本部门审批事项、组织协调内部审批工作,对外负责与本阶段牵头部门联络,及时做好相关审批材料的领取、移送、传递并向牵头部门反馈相关审批信息,同步按时完成审批工作。
(三)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制定并联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并联审批工作规程,严格落实牵头部门责任。根据牵头部门的分类梳理结果制定公示各审批阶段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对接;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
(四)市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明确“多规合一”包括的规划目录,做好相关规划的统筹,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构,全面梳理本地区各类规划基础数据。
(五)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住建委、规划局,整合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各审批部门要整合升级现有业务系统,并向各17区(功能区)、街镇延伸,做好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的对接,打破信息部门壁垒,推进和保障信息共享,实现存量批文和新增批文的电子证照生成及实时调用。
(六)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和审批部门,制定并实施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和“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运行规则。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立空间协同机制,统筹各类规划,以“一张蓝图”为支撑,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完善服务代办制,建立服务协同机制,政府部门提前介入,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方案,强化项目审批服务,压缩项目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七)市政府法制办根据本方案的改革要求,牵头组织对我市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园林绿化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配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牵头汇总需提请调整实施的法律法规、省政府和国务院部门规章内容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八)市编办要牵头组织制定审批事项清单;推进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区(功能区);牵头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九)市发改委要结合“信用**”建设,牵头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黑名单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产生、报送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录,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相关审批中介和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并公示服务环节、办理流程、服务时限和服务标准,提前介入提供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通,加大对审批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的服务监管力度。
(十一)审批部门要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应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的主要内容和时间要求;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要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内容、要求和监管措施,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对于本部门下放到区(功能区)的审批事项,制定完善下放配套制度和培训方案。
(十二)市规划局牵头市环保局、气象局、地震局、国土局制定区域评估实施办法,对各功能区或其他特定区域开展的区域性评价工作加强指导;各功能区或其他特定区域应当建立区域性评价工作机制,逐步向社会提供相关区域性评价结果。
(十三)市住建委、规划局分别制定完成可以不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审批豁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十四)市住建委研究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办法、限时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和取消社会投资项目强制监理要求的配套管理文件,加快推进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建设。
(十五)市国土局加快研究推行工业项目土地带方案出让制度。
(十六)市发改委负责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相关中介服务收费,调整并公布收费清单。
(十七)市水利局、安监局分别制定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类论证、安全评价的分类管理负面清单。
(十八)市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相关收费部门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服务窗口。
九、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长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放管服”办公室,根据工作要求每周向市“放管服”办公室报送改20革工作进展情况。各审批部门要以本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根据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各项任务,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评机制,2018年月底前研究制定考评办法,定期考核检查改革推进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要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增强办事企业的获得感。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一
(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鼓励改革创新,按程序依法依规推进,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
(二)改革内容。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1—。
(三)工作目标。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为主要对象,围绕各个审批阶段大力整合审批办理环节,促进多部门、全过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流程协调统一和深度融合。到2018年底,市本级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项目、小型工程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实行“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的项目实现从备案到核发施工许可证最快13个工作日内完成。到2019年6月底,全市基本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审批体系和管理系统。
二、优化审批流程。
(四)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五)优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流程。加强各类空—2—间规划的协调衔接,推动“多规合一”,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推广“标准地”改革经验,建立健全出让用地建设条件一次性集成公布、企业按条件建设、各部门对照条件依职能监管的工作机制。用地建设条件应包括规划条件和人防、消防、绿色建筑等指标要求。节能评估、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等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实行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书联动办理。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时办理制度,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和出让合同即时办理,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即时办理。
(六)优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流程。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外的一般性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和小型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规划条件进行承诺,不再单独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对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外但对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建立由规划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审机制,联审通过后经依法公示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范围和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以外但对景观风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由市政府公布。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时序,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置条件,简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批程序。
—3—。
(七)优化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流程。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的思路,全面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图审机构对市建设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和市气象局等部门的的技术指标进行在线联审,分专业分阶段出具审查报告,各部门依据专业审查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建设单位凭相关部门的许可决定、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委托监理的工程)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的承诺等资料,即时一并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项目赋码备案可以作为选择图审机构的依据,图审机构提前介入服务。根据业务需要增加图审机构的,通过竞争公平公开原则引进市外图审机构,提升图审效率和质量。
(八)优化竣工验收阶段办理流程。全面推进“测验合一”改革,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思路,积极培育竣工综合测绘机构,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并将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联合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比对,出具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及图件,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可依据竣工综合测绘报告、专业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和其他必要的材料,直接办理相关手续。整合各类专项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环节,实行竣工验收备案一次办理。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竣工验收备案即时办理。
(十)细化分类指导。对技术审核类许可,重点是推动技术审核的专业化,利用专业机构实现“多审合一”;对容量管控类许可,重点是转变审查方式,突出指标控制,以事前定指标、事后强监管的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对其他类许可,重点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办理结果数据共享和达到条件后的在线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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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大力推广并联审批。制定并联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并联审批工作规程,严格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建立并联审批协调机制。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机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施工许可阶段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竣工验收阶段由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气象局等责任部门对每一阶段涉及事项做好相关审批办理工作。牵头部门要按照限定时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本阶段所有事项的审批办理。
三、精简审批环节。
(十二)减少、合并审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实行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取消工业项目中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取消企业投资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气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招投标环节可不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和资金证明。取消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备案。取消施工许可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等条件。调整单独办理的质量安全监督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不具有联动控制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建筑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后进行局部—6—内装修,且装修时未增设、改动消防设施的,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取消单独办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附属的燃气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环境卫生设施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并办理。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十三)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进一步下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除重大项目、法定设区市审批事项,需市级部门统筹协调事项、区级未设置机构的事项外,按照属地化原则依法下放审批权限。承接下放审批事项的下级机关要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保障审批高效运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指导培训,指导下级机关做好下放事项承接工作,提高审批效能。
(十四)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分阶段分业务建立子系统。通过子系统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部门在规定时间出具意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有关部门不再单独组织审查。
—7—产资源、防洪影响、水土保持等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外,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通过“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在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实行“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的改革。
(十五)调整审批时序。根据取消及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把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节能评价、水土保持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估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施工图审查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前置条件,可以并联进行。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监管,并将办理时间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十六)推行告知承诺制。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告知承诺制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要求及监管措施。申请人按照要求作—8—出书面承诺的,有关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
(十七)简化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审批。分别工程建设项目特性、规模大小、工程内容,梳理并明确可以不办理的审批事项清单,探索取消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的强制监理要求,允许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或委托全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他管理模式;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用水的办理手续等。
四、完善审批体系。
(十八)“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借鉴先进地区“多规合一”经验,以协调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空间布局为重点,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和协调机制,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在“一张蓝图”中明确管控边界。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强化项目前期策划,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建立多部门建设条件集成机制,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
—9—线图、工程设计方案图、施工图和竣工测绘图以及建设全过程监管影像等资料一网归集、传输和存储,并基与“一项一码”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应用,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既要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信息共享的需要,也要充分考虑工程全寿命期质量安全管理对工程信息采集的需要。
(二十)“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整合各部门涉及工程建设审批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积极推广”无差别全科受理“,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审核”的联动机制,提高现场办理能力。
(二十一)“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每一阶段的牵头部门要在全省审批事项“八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事项、环节、材料实现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各个阶段的审批审查事项范围和联合办理流程,分阶段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模板,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并落实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业务办理流程。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二十二)“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同步推进改革涉及—10—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
五、强化监管服务。
(二十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特别是对于通过承诺或其他形式转为强化后续监管的事项,要建立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切实落实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记入申请人诚信档案,并依法追究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十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和未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对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反信用承诺失信行为的主体,将违法承诺事项记入信用档案,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性措施。
—11—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体系,建成统分结合的网上中介超市。加快培育具有多种资质的综合性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联合体,构建开放、高效、有序的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中介机构监管力度。
(二十六)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建立专业、专职、高效的政府代办队伍,全面推广代办指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由市发改委牵头服务,涉及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由代办中心代跑。建立环评、能评、水保等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代办制度。
六、统筹组织实施。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内容。建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消防支队等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从严从实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十八)强化督查考核。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2—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托“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专项督查考核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启动追责机制。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十九)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增强办事企业的获得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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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二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8〕89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丽水之赞”为激励,激发更大“丽水之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实施浙江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整合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努力构建更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聚力绿色大发展,开辟“两山”新境界。
(二)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和各类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改革,实现项目、流程、事项全覆盖。一是工程项目覆盖全县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二是流程改革涵盖项目立项、用地许可、工程许可、施工许可、不动产预登记、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到竣工验收全流程;三是事项改革覆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事项全内容。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度,推行区域综合评估,强化项目策划生成评价等改革措施,进一步精简合并办理事项,缩短办理时间,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实现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
(三)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改革要求,在完成“在试点地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改革目标的基础上,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手续再减少、审批时间再压缩。通过深化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努力打造“政务环境最好、权限下放最到位、办理流程最优、提交材料最少、服务速度最快、办事成本最低”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实现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其中,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民用建筑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企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同时进一步优化提升、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到2019年6月底,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缩10个工作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青田改革新样板。
二、统一审批流程。
(四)优化审批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防雷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及消防设计备案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防雷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整合办理环节;企业投资民用建筑类项目和列入核准目录的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按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整合办理环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工业类项目按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整合办理环节。“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和带方案出让的其他工程项目不再审查设计方案,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整合为一个审批阶段办理。
(六)推广并联审批。审批阶段中涉及的并联审批环节实施“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工作机制。2018年7月底前,牵头部门制定并实施并联审批管理制度、办事指南及申报表单,明确并联审批工作规程,建立并联审批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并联审批要求完成审批。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发改部门牵头负责,国土、规划、环保、水利、经信、财政等责任部门对所涉及事项做好相关审批办理工作;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规划部门牵头负责,国土、发改、财政、公共服务等责任部门做好涉及事项相关审批办理工作;施工许可阶段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国土、消防、人防、气象、公共服务等责任部门做好涉及事项相关审批办理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国土、规划、消防、人防、气象、水利、市政、园林、环卫、公共服务等责任部门做好涉及事项相关审批办理工作。牵头部门必须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全面落实改革试点要求。
三、精简审批环节。
(七)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严格执行浙江省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不擅自增加任何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及其他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2018年8月底前,梳理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保留的审批事项,明确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取消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取消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等条件。不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消防设施建筑工程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建筑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后进行局部内装修,且装修时未增设、改动消防设施的,申报装修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积极推行发包方式改革,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八)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协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除重大项目和特殊项目外,对同类项目不同部门审批层级存在差异的审批事项,通过下放或委托下放等方式积极推行审批事项同级化。承接下放审批事项的下级机关要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保障审批高效运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和培训方案,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指导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提高审批效能。
(九)合并审批事项。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准合并,实行联动办理;取消单独办理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环节,与施工许可联合办理;民用建筑节能、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确定并入设计方案联审环节;单独办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附属的燃气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环境卫生设施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并办理;整合招标控制价备案和招标文件备案,合并成一个事项办理。2018年7月底前,制定并实施上述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等。
聚焦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突出联合测绘、联合审图、“竣工测验合一”深化改革。推行联合测绘改革,制定实施《关于全面推进青田县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划、房产、地籍、绿地、消防、人防等专业由一家综合联测机构(该机构由当事人在中介竞价网上选定)实行联合测绘,分专业出具测绘成果并将报告电子数据上传项目图档库,实现数据共享。根据《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丽建发〔2017〕122号)、《关于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丽水市施工图电子化审查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丽建发〔2017〕118号)等文件要求,推行联合审图改革。将消防、人防、气象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依托“互联网+图审”,全面实行施工图网上联合审查,网上一次受理,分专业一次性出具审图合格书,实行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实现施工图从多部门单独审查到联合审查再到网上联合审查的跨越。推行“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印发《青田县全面推进“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青田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测验合一”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思路,由建设单位委托综合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将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联合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比对,出具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建设、规划、国土、消防、气象、人防和市政公用等部门依据竣工综合测绘报告、专业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和其他必要材料,依法办理相关核实、备案等手续。
(十)转变管理方式。强化项目策划生成。对于划拨用地项目,强化项目储备,做深做细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多评合一”工作,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国土、征收等部门提前开展农用地转用、征地拆迁等工作,将“生地”转变为“熟地”。经策划生成的项目,在审批阶段不允许擅自改变建设条件。对于公开出让用地的项目,强化土地出让前指标控制。在用地出让前,各部门对涉及的城乡规划要求、生态环保要求、节能减排要求和水土保持、城市景观等指标要求进行细化分解,作为用地出让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公开出让用地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不再作为依申请事项,将用地规划许可指标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核发给项目业主。对于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日照分析工作不再由项目业主负责,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由规划部门完成并纳入规划设计条件中,且明确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各项指标要求,作为出让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申请人凭土地出让合同和地价款缴清证明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推行区域综合评估。2018年8月底前,制定并实施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实施区域评估的主体、内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等。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区域评估;将地质灾害、矿产压覆、涉河涉堤及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选址论证、交通影响、雷电灾害、文物保护、安全预评价等事项列入区域评估范围,变原来由企业分头进行的各项评估评审为由政府统一组织、按区域统一编审;将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由单体把关转变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转变为申请前服务,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项目无需单独编报评估评审。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一律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在方案公示期间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实施《青田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区域,全面实施“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指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等区域评价,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围绕“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要求,建立“标准地”出让制度。
(十一)调整审批时序。根据项目类型和特点不断完善项目审批办事时序,建设单位可以在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或签订招商意向协定后自行决定开始勘察、设计发包活动,但需充分考虑各种条件发生的变化,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失败风险。先期完成土地储备的建设项目可将用地预审意见、土地出让合同作为使用地证明文件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基础设施线性工程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可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承诺先期施工不影响利害相对人的权益、明确完成政策处理工作和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约定期限等事项,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特殊工期要求的项目可采用上述告知承诺的方式,取得用地预审意见或划拨决定书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震安全性评价调整到工程设计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用地批准手续等调整到施工许可前完成;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调整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
(十二)推行告知承诺制。积极探索构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框架和模式,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提速优服务”总体思路,梳理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明确承诺制的适用范围、各方职责、实施方式等内容。2018年8月底前,制定并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有关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继续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备案承诺制,审查清单外项目实施承诺即建设,政府仅做备案验收不再审批。有关部门应当适时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设计单位依据规划条件和全省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等进行建筑面积计算,实行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联合承诺的工作机制。
四、完善审批体系。
(十三)“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借鉴先进地区“多规合一”经验,建立统一的、相互衔接的、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机制,整合空间图层数据,完成差异斑块分析,消除空间规划矛盾,构建具有空间关联模式的“一张蓝图”,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探索创新管理模式。
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形成由宏观到微观、上位到下位、定性到定量的多层次空间规划协同机制。建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发改、规划、国土、环保、林业等为成员单位的“多规合一”协调机构,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
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形成支持“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通过构建具有层次性、连通性、聚合性和唯一性的统一空间规划单元体系,关联与整合规划编制与管理的各类(不同形式、不同格式、不同来源、不同时期)空间(图形、图像)和非空间(文字、表格、多媒体)数据,进而形成以“空间规划单元”为基准、纵向关联、横向协同的“一张蓝图”时空数据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划定各类控制线等,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了的空间规划协同机制,统筹各类规划管控边界,实现全县各类空间规划的协调统一和空间落地。
2018年10月底前,制定并实施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完善项目策划生成规则,统一协同各部门提出的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建设条件要求,做到项目策划全类型覆盖,策划全过程督查考核。
2018年底,建立空间规划实体的身份证(唯一性标识),形成从规划、管理、实施、验收、监督的全过程空间规划实体的监管体系,实现空间规划实体从出生、演变到终止的全生命周期管控与追溯。在兼顾土地利用用地分类标准和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基础上,建立相互衔接的统一用地分类标准,实现用地差异图斑的检测与分析。
(十四)“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以建设系统项目图档库为基础,以建设系统数据交互平台为纽带,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支撑,形成规划一张蓝图到审批系统大融合,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平台建设费用纳入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通过完善项目图档库的规范化改造、建设“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系统,提升现有建设工程审批系统平台工作,实现各相关工程审批部门现有系统的数据对接。
明确将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结果数据进行规范化汇总,在工程项目审批环节中通过交互平台数据共享的方式,充分利用建设项目招投标平台、中介竞价平台和联合测绘、施工图审查、测验合一系统以及城建档案数据的调阅功能,将审批过程中的各类审批、中介机构工作结果数据汇总到项目图档库,由审批系统进行统一监管。审批平台在线监控各审批、中介服务环节的审批、中介服务进度,杜绝体外循环。
明确通过数管中心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审批管理系统与各审批部门的审批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平台的对接,以及实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的要求。
2018年12月底前,提升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及覆盖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系统,覆盖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各层级,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十五)“一个窗口”提升综合服务。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窗口”的设立办法和运行规则。2018年8月底前,实现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积极推广“无差别全科受理”,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联动机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提高现场办理效率。
(十六)“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由牵头部门在全省审批事项“八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事项、环节、材料实现只减不增的原则,2018年8月底前,进一步梳理各个阶段的审批审查事项范围和联合办理流程,制定分阶段统一的办事指南、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要求,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并落实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由同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十七)“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2018年10月底前,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利用“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进行督查。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相关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五、强化监管服务(十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特别是通过承诺或其他形式转为后续监管的事项,必须建立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2018年7月底前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全面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机构等的违法行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和当事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依法追究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建立基于不同风险级别的项目监管检查机制,加大对高风险项目的监管力度,减少对一般类型项目的检查频率。
(十九)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2.0版)的对接工作,将信用评价结果嵌入项目审批流程。2018年7月底前,根据国家部委及省级主管部门已建立的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明确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清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10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监管(处罚)信息、项目主体违反信用承诺信息、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处罚)信息,记入责任主体信用档案。通过审批办理系统与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交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二十)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体系,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纳入审批流程管理。2018年8月底前,制定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推进中介服务费用和时间双下降、质效双提升。2018年10月底前,全面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使用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中介网竞平台,创新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全流程”监管,不断完善拓展功能及服务范围,培育具有多种资质的综合性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联合体,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二十一)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度。贯彻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服务代办制度,发改、经信、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由行政服务中心代跑、代办。建立专业、专职、高效的政府代办队伍,建立环评、能评等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代办制度,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代办100%覆盖。
六、组织实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推进与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负责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建设、规划、发改、经信、财政、国土、环保、交通、水利、人防、消防、测绘、数据管理中心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主动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依法依规启动追责问责;对改革过程中出现因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由于主观上的过失导致工作不能达到预期甚至造成一定损失的,依照县里出台的容错纠错机制免于问责。
(二十三)建立考评机制。以企业和群众感受为标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考评机制,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列入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2018年7月底前,制定考评办法,明确考核部门、考核内容、考核时间。建立专项考核督查机制,重点考核各部门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体系等情况。探索创新部门审批服务监督方式,通过选聘人民监督员、第三方评估机构等方式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监督、评审意见。
(二十四)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加强舆论引导,增进企业和群众对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企业获得感,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保障和推动试点工作加快落地见效并向纵深发展。
附件1:
一、县编办。
1.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监管措施,制定监督检查办法。(7月底前)。
二、县财政局。
2.及时划拨专款经费保障改革举措中涉及政府购买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升级的所需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全过程)。
三、县发改局。
1.制定并实施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事项细化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建立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明确中小型项目审批流程。(8月底前)。
2.制定并实施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实施区域评估的主体、内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8月底前)3.根据国家部委及省级主管部门已建立的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明确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清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等。(7月底前)。
4.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10月底前)。
5.强化项目策划生成,制定并实施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实现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10月底前)。
四、县国土局。
1.强化项目策划生成,制定并实施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实现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10月底前)。
五、县建设局(规划)。
1.制定并实施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审批事项细化流程图,明确审批服务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8月底前)。
2.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取消施工许可前置条件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等条件。(已完成)。
3.推行发包方式改革,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已完成)。
4.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制定并实施限时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7月底前)。
5.落实执行市级有关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管理办法;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已完成)。
6.列出审批事项调整为部门内部协作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内部协作事项的管理方式及相关要求;明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明确设计方案审查时征求意见的部门、程序。(8月底前)。
7.列出调整审批时序事项目录清单,制定配套审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在审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中明确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时序。(8月底前)。
8.基本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明确“多规合一”包涵的规划目录、全面梳理全县各类规划基础数据目录、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构。(9月底前)。
9.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明确整合空间图层数据,完成差异图斑分析,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在一张图上划定各类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了的空间规划图。(10月底前)。
10.建立空间规划实体的身份证(唯一性标识),形成从规划、管理、实施、验收、监督的全过程空间规划实体的监管体系,实现空间规划实体从出生、演变到终止的全生命周期管控与追溯。(年底前)11.基本建成覆盖全县各部门、各层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包括“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规则等,并根据运行情况不断修改完善。(10月底前)。
六、县跑改办。
1.制定并实施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审批事项及其他所涉及安全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办理主体。(8月底前)。
2.制定并实施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审批事项及其他所涉及安全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办理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8月底前)。
3.制定并实施并联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并联审批工作规程,严格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制定并联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申报表及流程图,建立并联审批协调机制等。(7月底前)。
4.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保留审批事项的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必要的前置条件。(8月底前)。
5.通过下放或委托下放等方式积极推行审批事项同级化,明确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以及承接相关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审批要求,制定并实施审批下放相关配套制度和培训方案,明确对审批部门的工作要求及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等,指导下级机关做好下放事项承接工作。(8月底前)6.制定并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承诺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8月底前)。
7.明确加强政务中心建设的具体措施以及“一个窗口”的设立办法和运行规则;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实行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和咨询。(8月底前)。
8.制定各审批阶段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目录,将本阶段所有事项所需材料进行整合,明确申报材料共享的具体要求,制作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由同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8月底前)。
9.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各审批阶段部门职责、工作规程、协调机制、督查制度等,对全过程实施跟踪督查,并根据运行情况不断修改完善。(10月底前)。
10.制定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等内容。明确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纳入审批流程管理。(8月底前)。
11.使用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中介网竞平台,创新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全流程”监管,不断完善拓展功能及服务范围。(已完成)。
12.完善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已完成)13.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10月底前)。
七、县宣传部。
1.明确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工作举措和经验成效。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明确做好公众咨询、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进企业和群众对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全过程)。
八、县人行。
1.根据国家部委及省级主管部门已建立的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明确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清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等。(7月底前)。
九、县法制办。
1.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10月底前)。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了全面推进我区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统筹规划、重点突破、项目带动、产业支撑”为指导,以加速人口、用地、产业集聚为出发点,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发展壮大镇域经济基础,全面提高小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吸引农民向城镇转移,实现镇村互动,梯次推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产业集聚、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小城镇。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改造、完善、提升”的原则,按照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以现有城镇框架为依托,完成六个建制镇规划修编,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人口增加4%以上,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到90%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燃气气化率达到60%,有不少于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建有健身活动场所;建有填埋式垃圾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到50%以上;有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设施基本配套。
三、建设对象。
渭城镇、窑店镇、正阳镇、底张镇、周陵镇、北杜镇。
四、建设内容。
(一)规划编制。
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加紧编制、修编建制镇总体规划。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及时做好镇区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片资料齐全。
(二)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镇政府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做到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全部硬化,镇区的道路、主要街道的人行道全部硬化,主干道路灯设置率100%,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
2、给排水建设:镇区实行集中供水,供水普及率90%以上,以清淤、延长管网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
3、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垃圾箱、果皮箱布局合理、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有简单实用的垃圾处理设施;公厕布局、数量合理,使用正常,清洁干净,全部为水冲式卫生厕所,无旱厕。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镇按照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村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有完备的中、小学校和中心卫生院、文化站等。
(三)镇容镇貌。
参照城区沿街建筑景观整治标准,对镇区主要街道建筑立面进行美化改造,确保街道建筑立面协调美观,富有特色;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洁、美观、规划统一。同时,加大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大力整治城镇脏、乱、差现象,做到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集贸市场。
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市场或综合市场,市场规划建设超前,管理措施到位,经营秩序规范。市场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完善,有专用停车场地,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现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项目阶段(20xx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各镇结合实际,尽快研究确定今年规划编制任务和建设项目,条件成熟的可先期组织实施。每个项目都要编制项目简介,明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形象进度和完成时限。各镇的建设项目于7月25日前报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
1、明确任务。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各自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并上报区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观摩阶段(20xx年9月26至9月31日)。
区委、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项目”的方法,对各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观摩、考核评比。
1、听汇报:听取各镇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
2、查资料:各镇和施工单位要精心制作能够反映项目概况、建设进程和实施前后状况对比的图册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做到有规划、有图纸、有展板,建设项目报建资料齐全。
3、看项目:现场观摩各镇小城镇建设项目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区小城镇建设工作。各镇、各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发改、住建、国土、交通、卫生、环保、文体、教育、农牧、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快工作进度。各镇、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时效意识,倒排工期,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镇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上将小城镇建设工作纳入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住建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及时通报。对任务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强有力的考核奖惩推动工作落实。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四
特色学校的建设,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学校发挥优势、开拓创新的有效载体。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欢迎参考!
为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理清学校办学思路,明确学校办学方向,加快发展步伐,创建特色品牌学校,本着我校“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绿园区实施,〈幸福教育工程〉提升教师质量意见》为蓝本,顺应课程改革的时代需求,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度落实,创建具有办学特色的品牌学校。
二、总体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举“以人为本”之旗,走“和谐发展”之路,将学校建设成队伍精良、质量较优、管理优化、特色明显、设施先进、校园优美的示范小学。以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构建自主学习课堂,努力把学校办成学生喜欢、家长满意、领导放心、社会认可的现代化教育特色学校。
三、校情分析。
绿园区四间小学,始建于1946年。原隶属于绿园区城西镇一所村小。20xx年区划以后,划归为绿园区教育局直属管辖。区划后,区政府以及教育局十分重视农村薄弱校的师资建设。几年来,先后给我校进行了校舍加固,配备了部分现代化教学仪器。但是,由于我校基础弱,底子薄,目前,在办学师资上仍然存在很多欠缺。面对师资和办学条件都不占优势的情况下,我校一直力求在教育教学管理上实施精细化管理,把有限的资源充分利用的同时,开发自身办学资源,从而,夯实义务教育的根基工作。并且,深知特色立校的道理,深入分析我校自身现状和优势,力求打造我校的办学特色。
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确立我校办学特色为:一是德育课程一体化,坚持文化育人,制度育人,活动育人相结合,加强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素养。二是围绕新课程下课堂教学“自主学习”模式的探究,实现快乐学习,主动发展。实施教研——科研——培训一体化,学校搭建多种平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加大校本教研力度。
四、主要工作和措施。
1.优化学校管理。
目标:
树立学校文化品牌意识,在继承和发扬学校历来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学校快乐文化建设,优化学校物质文化,完善学校制度文化,丰富学校精神文化,初步形成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品位高雅的理想的学校文化。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争创区级示范学校。
措施: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领导集体的自身建设,形成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和谐、业务精良、管理科学、务实廉洁、乐于奉献”的领导班子。实施人本化亲情管理,一切管理工作服务于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服务于为教师创造舒心的工作环境、愉快的学习环境,为学生创造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2)优化学校物质文化。争取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变办学现状,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教学设施现代化水平。精心布置校园的静态环境,建设动态的“快乐小屋”“班级文化墙”,丰富校园物质文化内涵,提升学校的办学品位,彰显快乐特色。
(3)丰富学校精神文化。发扬学校优良传统,挖掘学校办学潜力。在此基础上,打造“我们一起快乐学习,我们共同主动发展”的特色办学,以形成和谐快乐、健康向上的学校精神文化,提高学校“文化”的影响力。
(4)完善学校制度文化。
建立一个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和一个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财尽其力、事尽其理的工作环境,以及优胜劣汰、优质优酬的工作氛围。
2.重视德育工作。
目标:德育课程一体化,坚持文化育人,制度育人,活动育人相结合,加强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素养。
措施:
(1)加强德育队伍的建设。健全校内德育工作系统和由家长委员会、社区文明共建单位组成的校外德育工作系统,落实德育工作责任制,形成德育管理的网络化系统。化大力气研究指导家长的家庭教育,培养一支能言传身教、懂得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善因势利导的德育工作队伍。
(2)抓好德育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校长、德育教导、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员工共同承担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体系,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渗透,全方位结合,形成师生互动、实践体验牵动、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立体德育教育网络。
(3)深入开展每学期主题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参加主题班队会、办墙报、主持红领巾广播站,参加读书节、艺术节活动;参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责任心、爱心、自主发展能力和创新精神。
(4)积极开展“文化育人,制度与人,活动育人”的研究。力求做到尊重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主题鲜明与形式活泼相结合,教育引导与榜样示范相结合,创新载体与注重实效相结合,不断增强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教学改革。
目标:
学校将通过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研究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整体策略。通过对新课标下教学模式的探索与研究,改革课堂教学模式,进行课堂教学“自主学习”模式的探究,实现快乐学习,主动发展。实施教研——科研——培训一体化,学校搭建多种平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加大校本教研力度。
措施。
(1)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强化教学管理。
落实教学管理的五个流程环节,制定学科考核制度。教师个人教学管理重视纵向比较,完善各项教学管理机制,研究出真正适合教师发展的考核机制。
(2)以活动实效为追求,认真开展教学实践活动。继续重视师资的培训、落实教学研究课题的确定、实施规划的制订等工作。立足校本,从长计议。统筹安排学期、年度的课程实施计划。高度重视校本研究课题的积累。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
扎实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提高区骨干教师教学能力的辐射面,倡导校长、教导深入课堂,组织教学管理。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在坚持上自己专业的课的基础上,加强理论学习,力争在本校内有效组织开展教学校本培训,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当好广大教师的带头人、领头雁,并营造好实施有效教学的良好氛围。
(4)以表彰先进为手段,切实加强课改实验工作。学校要把课改工作与学校整体教育工作通盘考虑,全面安排。注重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工作。关注各年级的教学质量,继续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4.强化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建设的首要任务,在校行政领导下,积极开展师资建设工作,制定师资。
培训工作计划。
拟定师资培训措施并组织认真落实。
(2)大力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要保持师资队伍的活力与后劲,应该从长远的战略目标出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视后备队伍的建设。积极为在教学上已逐渐成熟,自身又有发展需求的教师搭建舞台,使其的教学实践活动在区级层面小有建树。学校将根据教学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和完善校级骨干教师制度,把在教学工作中踏实学习,努力实践的一线教师聚拢,真正形成学校教学工作的前沿。中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要坚持提高思想水平与业务水平相结合;钻研理论与参加实践相结合;队伍的合理结构和动态平衡相结合;重点培养与普遍提高相结合。
(3)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5.教育科研。
目标:
强化科研兴校意识。立足于课程改革,着眼快乐课堂,力求教育科研有新举措,重难问题有新突破,评价方式有新变化,校本课程建设有新进展,教师队伍科研水平有新提高,。
措施:
(1)完善教科研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领导,建立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三者兼备的教科研队伍。
(2)创新完善校本教研制度。以校本教研为依托,营造快乐研究氛围,创造。
性地开展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倡导反思性教学,鼓励同伴合作与互助,为教师提供接受专业引领的机会,努力促进教师由教学单一型向知识型、研究型、学者型的综合方向发展。
(3)实施教育行动研究策略。组织教师广泛参与课题研究,深入开展读读书活动、教育叙事活动,促使教师在研究状态下工作、反思,由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变。
总之,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与提高教职工主动参与学校发展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能力,激发广大教职工主动的发展意识和创新精神,为学校和谐稳步的发展,为成为我区特色品牌学校而努力。
特色学校的建设,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学校发挥优势、开拓创新的有效载体。是学校是否可以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为了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品位与办学水平,加快特色学校建设步伐,切实做好创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确定“关注师生的发展,优化育人环境、提高育人质量,提升办学品位”为我校特色学校创建的重点,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以人为本,道德为先,发展为本,促进学校办学内涵的发展。实际上就是“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本。”在学校建设过程中,关注教师的培养和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更要关注教师与学生的发展,是教师和学生都能在和谐愉悦的气氛中健康地成长。而多年来,我校也一直本着“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以“优化育人环境,提高育人环境,提升办学品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办学宗旨和办学目标。因此,我校把“关注师生的发展、优化育人环境、提高育人质量、提升办学品位”为我校创建特色学校的重点。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质量促发展,以特色铸品牌”的办学宗旨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加强学校内涵建设,走内涵发展之路。将以办学特色为载体,以关注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学生、教师、学校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力争从特色学校建设中求突破,提升办学品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使学校成为师生身心愉悦、健康成长的乐园。
三、具体的工作目标。
(一)、正确把握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创建具有现代化一时的校园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为学生的明天,为学生走向社会,面向世界做准备。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关注师生的生命和发展,改变师生对学校单一传授知识的看法,更重要的是通过提升校园的文化品位,构建新的校园文化体系,深入挖掘校园的文化精神,从而使教师重新审视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师生的价值取向,以及学校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二)、以校园的文化建设来促进师生生命与发展。
基本目标就是以优美的校园环境,多彩的文化生活,浓厚的学习氛围,科学的人文精神,优良的学风、班风,带动和促进催人奋进的精神,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关注师生的生命与发展,积极主动为师生营造一个和谐、愉悦、健康发展的教育环境;把我一个中心:即“提高育人质量。”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在质量上我们一是要抓课堂。要求每位教师要“精心备课、精准教学、精心指导、精简练习;其二:是抓德育,切实把德育放在首位,狠抓班风、学风、校风和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尽快地培养出一只既能满足现在教育需求,又能适应未来教育发展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五)、充分发挥学校的优势,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创新班级管理,创建学校特色,达到校园有亮点,班班有特色,提升办学品位。
四、遵循的原则。
1、发展性原则。2、整体划分、分项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
3、校本性及循序渐进的原则。
五、实施运作程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3月末,学校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创建特色学校的意义及目的。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20xx.4.初----20xx.10.30为实施运作阶段,具体工作如下:
(一)、打造德育教育品牌。
1、重点抓好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一日常规歌》,以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为载体,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健全周会、班会制度,班主任、认真总结一周学校、班级情况,表扬先进,指出问题,明确努力的方向,保持优良的校风、班风。同时,健全卫生、纪律检查制度。学校设卫生、纪律监察岗,确保“学生一日常规歌”的执行落实。
2、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教育专题。
利用升旗仪式,重大节日等,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围绕每月的教育主题开展教育专题活动。如:三月份开展“绿色环保、构建和谐”主题教育实施活动;六月份举办文艺节目演出;七月份可以结合党的生日,开展“祖国在我心中”征文演讲比赛和德育知识竞赛等。除此,我校将计划通过校园广播、板报、绘画展览、主题班队会、主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3、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德育教育。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德育的核心辐射作用,把德育融合到各学科之中,充分挖掘教材中的思想美、意境美、人物美、语言美,提高学生分辨“真善美”与“假丑恶”的能力,是教学过程也因德育的渗透而变得更具有趣味性。同时每位教师更要加强师德修养,为人师表,做到语言美、行为美、仪表美,从而以高尚的道德情操陶冶净化学生的心灵,树立学生的荣辱观及道德观。
4、加强教师的队伍建设,促进班主任队伍向专业化发展。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是创建特色学校的关键,要发掘本校内在教师资源,加大培养有独特风格的特长教师的力度,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教师苦练内功,培养有一定专业特长且满足特色学校建设需要的一大批教师,确保特色学校建设的顺利实施。加强对教师专业水平及能力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对班主任的培训。抓好班集体建设,树典型、打造特色班级,行之有效地召开班主任例会,班主任间相会交流、汇报,共同提高,以促进班主任队伍向专业化发展。
5、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网。
建立家长学校,定时召开家长会,班主任要经常家访,与家长取得联系,齐抓共管,促使孩子们健康成长。
(二)、以校为本,创新学校管理,搭建校本教研、科研兴校的平台。要创建特色学校,就必须以校为本,以人为本,优化学校管理,搭建教科研平台。
1、规范学校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落实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2、进一步转变和创新教育管理观念。
本着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坚持以情感激励为手段,重视人、凝聚人、感染人、激励人,切实关心每一位个体的发展和需要,把以“教师发展为本”作为落实“以学生为本”的前提条件。从多元、多层面评价教师和学生,使师生们都能感到自己的进步,从而体验到生命的价值,运用激励的手段保护和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师生共同成长。
3、关注课堂,体现自主,要保证一个“质”字。
(1)、重视六课能力的训练。把“备课、上课、听课、说课、议课、评课”能力的提高作为教师能力基础提高的切入点,作为教学管理的投入点。
(2)、改变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向课堂要质量,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每位教师要潜心探索和研究“有效课堂教学策略”,用动态、发展的眼观看待课堂教学和每一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自主探索、动手操作、自主探究、合作交流、实践体验,是教育的过程称为是生交往、互动合作、共同发展的过程。同时构建“师生平等、民主和谐、情感交融的新型师生关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加大校园显性文化和隐形文化建设力度,力求突出“净化、美化、绿化”等特点。我校将把其作为创建特色校的工作重点来落实、实施。
1、显性文化建设,做好校园环境的布置。如:校园、教室、走廊、办公室、会议室及运动场等环境的布置和文化氛围的营造,制作各种文化宣传标语,警示标牌的完善,各类管理制度状况上墙,规范校徽、校歌、校风、校训等都将形成个性化的建设体系。
2、隐性文化建设,结合实际落到实处。
(1)、加强对学生进行校园文化建设的常规教育。为此,我们将把《小学生一日常规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为要求衡量学生言行的内容。各班要利用学科、课堂、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谐、八荣八耻、法制、心理健康、文明礼仪等教育,重点进行科技知识的普及教育,重点进行科技知识的普及教育。
(2)、加强教师行为的文化建设。
重点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抓好教职工行为的文化教育,更新老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抓好学习型组织构建和教师素养的提高。树立“以德育人、用心育人”的思想理念,以提高育人质量,提升办学品位。
(3)、深入广泛地开展兴趣小组活动,调节校园文化氛围,打造我校的办学品牌,提高教育服务育人的功能。
为了能更好开展兴趣小组活动,实现教育的目的,从而培养和发展孩子们的个性及特长,以便将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此,我校根据本校的实际,开设了绘画、书法、朗读、科技制作、表演等兴趣活动小组,并安排指定教师不定时地对其进行辅导,学校指定专人抓此项工作。我们将对兴趣小组的成果进行展示。如:绘画、正文、作业、手工、书法、
手抄报。
小制作等,开放学校读书室,为学生搭建创造展示自我的平台,创造机会。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
20xx.11月初----20xx.12月末,为总结阶段。为此,我校将进行认真细致的总结,对创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整改、并进一步完善!对取得的结果将进行展示,互相交流、汇报、评定,同时进行表彰及奖励!
六、工作措施。
1、明确特色兴校是增强学校核心竞争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育人质量,提升办学品位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
2、充分认识加强学校特色建设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特色就是质量,特色就是品牌,特色就是发展的思想,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成立特色创建学校领导小组,并做好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特色项目建设按计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抓落实,确保特色项目建设工作长期有序高效地开展。
4、以活动为载体,注重师生的生命及发展,优化育人环境,提高育人质量,提升办学品位。
5、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突出“绿化、美化、净化”,做到’整洁、醒目”,彻底清除乱涂乱画的现象.
6、做好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校园特色。如:校园广播站、校园内设施整齐划一的标语品牌,室内壁廊,教室的设置等,一定要突出主题。
7、建立检查指导机制。要建立特色项目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特色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不断完善和丰富活动内容,使特色项目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
8、建立考评机制。要制定特色项目建设考评方案,对参与特色项目活动的教师,进行过程性和终结性考评,并把考评结果和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
9、建立激励机制。要对积极参与特色项目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开展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先进教职员工评选活动,对特色学校建设成绩突出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七、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徐复林。
副组长:闫翠红、李道峰。
组员:王峰、张珂以及各教研组长。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甘教基一20xx1号),《甘肃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的通知(20xx-20xx年)》精神,依据《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
(一)学校基本情况。
xx区第一小学创建于xx年,是xx区的第一所城市。学校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平方米,学校现有在校生xx人,教职工xx人(其中:专任教师xx人)。
(二)存在问题。
1.学校初建时规划前瞻性不够,学校占地面积较小,随着城乡一体建设和进城务工子女增多,学校生源剧增,导致生均面积不足,各种教育教学功能室和学生活动场所不足。
2.部分校舍使用年限较长,形成c级危房,存在安全隐患。
3.学生活动场所狭窄且简陋,严重影响了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
总之,xx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教育发展水平不均衡,无法满足学生对优质资源的需求,严重制约着教育的发展。
二、项目建设依据。
三、项目建设指导思想。
(一)以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作为校园规划的理论基础.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一次规划滚动发展.
(三)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依托学校积淀的历史文化渊源,创造人文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校园环境.
(四)注重校园室外空间环境设计,为师生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交往聚合场所和活动空间.
四、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学校教学和学生室外活动的需要,主要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和学生室外活动场地,项目总面积10040平方米。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
(二)学生塑胶运动场地建设。
五、项目资金安排。
学校规划校舍及运动场地建设概算资金587.2万元。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概算资金325万元;学生运动场地建设概算资金262.2万元。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
建设面积:1300平方米概算资金:325万元。
(二)学生运动场地建设。
建设面积:8740平方米概算资金:262.2万元。
(一)改变目前教学用房、辅助用房短缺,功能教室无法配备,生活用房简陋,活动场地简陋。
(二)可以满足基本的教育教学用房需求,达到《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为今后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撑。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为此项目实施可以解决学生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外来务工家长解决后顾之忧,为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提供优质资源,使进城务工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放心。
(一)规划原则。遵循“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从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出发,结合我校实际确定建设方案。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保障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的基本需要,补齐短缺。
(二)完善制度。学校及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理配置资源,不重复,不遗漏,重在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及时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区域学校发展不均衡问题。
(三)加强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总务、财务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解决我校实际困难,改善薄弱环节,提升办学效果,使每一位学生能够享受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实惠。不让任何一个孩子输在成长“起点”,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和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规范程序。校舍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招标法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机制和相应的责任机制,建设质量合格、安全实用的校舍。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五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在农业经济中起的作用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来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大,地位日益重要。党中央20xx年的一号文件,在保障以往支农政策和给农民实惠力度的同时,又有许多惠及“三农”的新政策,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就是其中之一。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并对通过信息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出了要求。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加快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我镇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前十年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进展飞速。全镇电话入户率和有线电视入户率分别达到69%和59%,宽带通村入组的技术和设施条件也已具备。一个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载体的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体系的架构已经基本形成。信息技术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变农民精神面貌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来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大,地位日益重要。农民群众对信息及信息网络在农业生产及经营活动中的作用认识更加深刻,参与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为我镇的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通过“双培双带”工作的开展,结合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我镇及在市上单位及广大农业技术干部与农民群众之间建立起了有效的的联系机制,也为我镇的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提供了人员及技术支持。但是,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也还面临着资金缺乏,投入不足等问题。农村信息化的总体水平相当落后,互联网在农村的应用和发展任重而道远,急需建立将有用的农业信息及时、高效传递至普通农户家中的信息网络,并建立适宜农民群众浏览的的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站,为真正实现宽带通村入户,在农村推广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打下坚实基础。这也是当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项目建设条件。
其一,建设资金缺乏,投入严重不足。我镇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建设资金缺乏,投入严重不足。虽然我镇各村都已具备了宽带接入条件,各村不同程度都配备了电脑,但只有镇政府和镇农技站的电脑接入了互联网,各村的电脑由于偏老、偏旧及办公经费限制,只做为打字机使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二,通信费用偏高,农民不易接受。农村电话用户多是接听电话而不经常打电话,还存在严重的“热装冷用”现象,现有的互联网接入费用过高(包月98元,计时每小时1元-2元),影响了农户接入的积极性,由此造成用户偏少,运营商利益得不到保证,不利于继续加大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投资发展。
其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我镇现有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还较低,农民直接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还比较低。
其四,现有的农业信息都是由镇政府工作人员或者农业技术人员从互联网上直接下载的,信息繁杂、真伪难辨。急需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甄别、鉴定、筛选及整理机制,使这些信息可行、适用使农业信息化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
三、实施内容及步骤。
本项目根据我镇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镇信息化建设将充分利用现有硬件资源和软件环境,按照以镇信息网站建设为基础,推动各村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驻村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帮扶网络,将有用的信息向广大农户传播和推广,最终引导有条件的农户接入互联网,促进全镇信息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具体实施步骤为:20xx年完成镇中心网站建设,各村实现宽带接入,并在条件较好的1-2个村进行村级多媒体信息中心建设示范;20xx年-20xx年在各村建成多媒体信息中心,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和升级镇中心网站,建立适合农民群众浏览和使用的页面,并在有条件的农户中推广宽带接入,其中20xx年完成接入3-5户。
(一)、镇中心网站建设。
为带动全镇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第一期计划为镇中心网站建设。网站建设将遵循阶段开发性、易用性、规范化、可扩展性和安全稳定性原则,采用审核和权限管理。在体现政府网站严肃性的同时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做到方便用户浏览和使用。
正在建设中的镇中心网站包括:党政信息、特色产业、旅游观光、项目招商、政策法规和信息反馈等页面。拟实现以下功能:
2、在线调查功能:获得公众意见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参考依据;。
3、信息检索功能:对政策法规、农业信息等文档进行方便的搜集;。
4、信息反馈功能:通过反馈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
网站建成后,将对我镇党政建设、特色农产品,旅游景点和招商引资项目利用互联网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还将通过信息反馈、网上调查等手段收集各界对我镇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加有利于群众监督。
(二)、村级信息平台建设。
以镇中心网站建设为基础,项目二期为村级信息中心建设。根据农村现有的经济、文化和技术条件特点,村级信息中心建设本着操作简便、易于维护的原则建设,主要拟完成以下建设项目:
1、村级互联网接入。
为解决农业技术信息入农户“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村级信息化建设是关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电脑及相关上网设备7套,使各村至少有一台电脑接入互联网,并培训、配备操作人2-3名。
2、农业信息发布和信息技术演示中心。
村级农业信息发布中心,将利用各种多媒体技术手段,向农民群众发布农业信息和进行信息技术演示。建设内容为,购置投影仪、触摸屏等多媒体设备7套(每村1套),结合各村村务活动中心和农民培训中心建设,建成村农业信息发布和信息技术演示中心。通过项目建设,实现信息建设(互联网)入村,不断加深农民对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认识,为互联网接入农户做准备。同时,村级信息中心建设还将实现以下功能:
1、农产品在线交易。
通过构建交易平台、网站推广和人员培训,使村民利用村信息中心和镇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网站在网上销售农产品成为可能,同时,也为我镇农产品提高知名度、扩大销售创造了有利条件。
2、农业技术培训。
互联网的信息优势,可使农户更方便、快捷的了解农业方面的信息。利用互联网作为农民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的技术手段,成本小,对农户的吸引力强,信息资源丰富,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3、政务公开。
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可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公开质量。通过信息反馈系统,还可使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信息渠道更加畅通,加强群众对村委会及政府各项工作的监督。
(三)宽带入户。
村级信息化建设和镇中心网站的升级扩展,为农民群众通过宽带接入互联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对上网群众进行简单培训,农户即可在家中利用镇中心网站设计的傻瓜式操作页面方便、快捷的进行互联网知识学习和信息发布、浏览和搜集,并可享受到由镇中心网站提供的各项实用服务,在项目推广过程中,政府将积极争取市科技、电信等有关部门对农户接入互联网的支持,在资金和上网费用方面给予各项优惠政策,为互联网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创造条件。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7.35万元。其中:镇中心网站建设投资1.73万元;村级信息发布及演示中心投资14.42万元;宽带接入农户投资1.2万元。
来源:申请补助12万元,镇村自筹5.35万元。
项目详细投资核算情况见后附表格。
五、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公益性投资项目,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促进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等社会效益方面。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高。
通过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可大大开阔农民群众的眼界,也更利于党和各项方针、政策、涉农法规在农村的宣传贯彻。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渠道,还有利于农民学习先进的农业生技术和劳动技能,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2、有利于提升我镇农村经济综合生产能力。
项目的建设,可对我镇农产品进行有效、广泛宣传,同时,使农民群众更加方便的了解到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不断加强农户与市场的联系,提高农户市场意识,促进我镇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增强我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有利于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通过宽带接入,农民群众不仅得到了实用的各项农业技术和信息,还将极大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宽带,在线点播、宽带电影、网络游戏、视频电话等一系列新的文化娱乐方式将不再是城市居民的专利,农户们也可以享受到这些现代文明的成果。
4、有利于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项目建成后,将使群众与政府的联系更为紧密,政府的工作更加透明和公开,群众向政府反映情况和进行咨询都可在网上进行,有利于广大群众对村委会及镇政府进行监督。同时,政府可同时利用网络引导群众从事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方式,杜绝赌博和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在农村的蔓延。
六、项目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
根据我镇实际,项目拟采用adsl解调器通过电话线实现宽带接入,并利用公网实现与村级信息中心及市相关单位网站的联接,电信部门对接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政策保障。
由市科技局和镇政府及电信服务部门协商,对接入宽带的农户在资费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以鼓励农户接入。
3、设备保障。
网站的域名根据政府网站域名命名规则确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网站拟定租用北京国政网科技有限公司虚拟主机作为服务器对外发布,并申请该公司政府上网专用域名。
4、网站推广。
镇中心网站建成后,将在通过市上有关单位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雄关经济信息网、市科技信息网等网站添加链接,以扩大网站访问量。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六
1、文本:按照标准a4纸(210×297)进行纵向左侧装订(专业装订)。
2、字体和字型(1)封面主标题:
第一行:“××年度第×批国家(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三号宋体,居中;
第二行“×××××项目实施方案”为二号黑体,居中。其他内容为三号楷体,靠下。
(2)章、节标题分别采用小二号和三号黑体;(3)正文为四号仿宋体,采用单倍行间距。
3、项目实施方案不必以文件方式进行上报请示,但是,必须在实施方案后,附相关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查意见(参见附表)。
5、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
6、附件。
1、附件2为表格,标题和内容分别采用三号黑体和四号仿宋体。
××年度第×批国家(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
编制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第一章项目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踏查、复核,界定项目区的范围,对项目实际建设位置、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支出预算、工期等指标和批准的投资计划、设计及预算进行核实。
1.1项目总概况。
通过项目现场踏查、复核,简述项目基本情况,明确提出复核结论,填写《项目实施基本情况表》(表1—1)。
xx县妇女儿童医院及妇幼保健计生指导站援疆项目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配置。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配置项目单位:县卫生局。
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配置。
一、立项依据。
xxx县妇女儿童医院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援疆项目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现已主体结构封顶,正在实施后续工程,计划于2015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根据医院建设方案,需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经我局组织县人民医院、妇保院和计生指导站领导和相关专家研究讨论,制定了需配备设备设施清单。
项目名称:山羊养殖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奉节县章学羊农场。
通讯地址:奉节县青莲镇联合村。
邮政编码:404600联系人:覃章学职务/职称:经理。
办公电话:手机:***项目主管部门:
联系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填制日期:2015年3月29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费比例在20%左右,且不断上升趋势。我国作为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人口大国,羊肉消费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而且羊肉好吃,市场广阔,所以羊养殖行业国内市场的潜力大。我国广大农村人口众多,经济正快速发展,羊肉消费水品明显增多,目前市场上羊肉供不应求,养羊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养羊成本低,养殖技术要求相对低,场所备置不高,资金收转快,养羊是农民致富好途径。我们拟发展肉羊生态养殖业。
去年基本完成资金筹集、场地建设和种羊引进工作,目前,新建山羊养殖场圈舍200平方米,办公室、饲料房及库房建设200平方米,其他设施200平方米。修沼气池50立方,青贮池30立方,修蓄水池300立方米。种羊80只,年出栏商品羊100只,年纯利润10万。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地点:奉节县青莲镇联合村。
规模:种羊80只,年出栏商品羊100只,年纯利润10万。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1、项目资料。
项目名称:章学农场。
经营范围:羊的繁殖、育肥与销售。
养殖方式:舍饲圈养。
集资方式:个人投资项目负责人:覃章学。
员工人数:5人。
项目投资:30万元。
场地选择:奉节县青莲镇连合村。
2、品种介绍。
南江黄羊,是四川南江县经过7年选育而成,经过长期的选育而成的肉用型山羊品种,产于四川省南江县。南江黄羊由四川省南江县畜牧局等7个单位联合培育,1995年10月13日经过南江黄羊新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1996年11月14日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羊品种审定委员会实地复审,1998年4月17日被农业部批准正式命名。南江黄羊不仅具有性成熟早、生长发育快、繁殖力高、产肉性能好、适应性强、耐粗饲、遗传性稳定的特点,而且肉质细嫩、适口性好、板皮品质优。南江黄羊适宜于在农区、山区饲养。
中国山羊,饲养历史悠久,早在夏商时代就有养羊文字记载。一千多年前,中国劳动人民就开始饲养山羊,后逐步形成规模。山羊生产具有繁殖率高、适应性强、易管理等特点,至今在中国广大农牧区广泛饲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山羊业发展迅速,成就显著。中国山羊分布的地区广,遍及全国,全国有一半以上的省(区)山羊头数超过绵羊。南方一些省(区)不能养绵羊的地方却可以养山羊。
(四)建设进度。
建设期限:
2014年9月开工建设,2015年1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预期规模。
年出栏商品羊200只,年纯利润20万元。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1)选择经营场所必须进行实地考察,多选几个点,多提几个方案,请专家。
羊舍设置合理,牢固、严密。
2)采取优质种羊,提高工作人员养殖技术,建立科学、高质量的种羊基地。3)聘请专业羊疾病防治技术人员,将疾病防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合作社,扩大影响力,打开销路。囤积饲料,多家比较,合理购买,对每次投资要进行经济核算,在预算时要宽松或上下互补。4)采取先进的管理制度。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
效益等)。
本项目是以专业合作社为发展平台的产业化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发展,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起到积极的示范和推广作用。项目实施后,除可直接提高广大牧区人民经济收入外,还可带动畜牧、运输、能源、商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经济、社会效益均十分显著。
本项目建设地点选择完全达到肉羊现代化养殖的环境标准要求。项目工艺合理,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设备立足国产,产品方案符合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等全新消费观念,市场前景广阔。同时还可带动周边人群就业。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万元。
资金来源:个人集资。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控制额度:农业企业不超过60万元,农民合作社不超过30万元,家庭农场不超过15万元。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具体补助额度根据申报情况和评审筛选项目数量确定。
现代特色效益农业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基本原则是“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先建后补”。对已经建成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对批准立项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县级验收的,由县财政局一次性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本项目还需修建排水沟、扩建仓库、扩建养殖规模、引进高品质种羊,预期规模达到年出栏商品羊200只,年纯利润20万元,需申请15万元补助资金。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1)做好山羊产业发展区划、规划。2)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的会议精神及文件通知要求,根据南平市质监局下发的《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的建设》的内容,结合我标段内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目标,树立生产与安全并行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强化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现场安全施工,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我标段内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确保实现“零事故”的安全目标,为本标段工程施工能更好、更快的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活动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
对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内容及精神在项目部会议室组织学习,制定本标段“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及目标,宣布活动方案。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文化开设“安全”专栏,主要宣传安全规章制度、防护技术及应急救援常识等内容;同时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的到来,根据施工任务对全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把宣传工作推向高潮。
(二)、坚持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制度。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对危险性一般工程由项目部安质部根据施工工艺内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牵头,项目部领导及各部室、各工区负责人参加,召开项目部方案会审会议,积极听取相关意见,归纳整理后,对方案内容进行修改,编制成更符合现场施工的安全专项方案。
项目部安质部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由安全员实施现场专项监督。
(三)、加强对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项目部安质部根据施工任务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培训教材,利用项目部会议室对全员分批次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工序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点、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常识等。
(四)、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每半月由项目部安质部牵头,项目部领导、各部室、各工区负责人参加,对施工现场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定整改期限,各工区监督整改,安质部安排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时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列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同时对作业班组进行处罚,罚款计入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中。
专职安全员、电工坚持日常巡视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负责监督整改。坚持填写巡视记录,下月初上交项目部安质部,由安质部长对巡视记录的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对巡视记录填写较差的人员进行处罚,罚款计入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中。
坚持班前安全检查制度,司机在上班前按“安全检查提示卡”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进行处理;其它操作司机在交接班时应对机械安全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填写运转手册;如有维修或保养项目,应如实填写保养维修记录。
(五)、实行全员安全生产活动。
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项目部施工安全精细化管理标准的`推广,激励全员加强安全标准作业,确保现场施工安全有序进行,实现项目部“零事故”的安全目标,项目部决定实施全员(包括作业班组长及作业班组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活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施工安全精细化标准考核表对在安全大检查及日常检查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扣款。
(六)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每天19:00由项目部总工在会议室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有项目部领导、各部室、各工区负责人、作业班组长,由各工区负责人布置明天的生产任务,各部室、作业班组长根据生产任务的安排进行人员分工及制定机械物资采购计划;安质部对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措施。
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对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改进。评选出安全生产“优秀班组”,颁发流动红旗;对安全生产工作较差的班组进行批评,并由作业班组负责人制定下月整改措施。
(七)严格落实安全专项资金保障制度。
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落实安全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做到专款专用,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编制年度投入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确保作业过程中各项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齐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八)全面推行“晨训十分钟”活动。
“晨训十分钟”活动是根据福建省南平路桥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推广的“班前十分钟”活动要求,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情况开展的每天在班前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活动,目的是引导、提醒作业人员规范作业行为以保障生命安全,不断改进。我项目部将全面推行此项活动,切实提高全体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水平,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九)充分发挥各级组织作用。
开展党员安全屏障、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及群众安全监督员、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充分发挥各级组织优势,调动全员积极性,为活动开展献言献策,全身心融入到活动中来,保证活动全面推进。各级组织成员应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发挥主人翁的作用,把“平安工地”的创建活动推向高潮。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八
第一节、项目管理方案和实施方案概述在项目开展前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才能向用户提供一个符合现在需求的质量优良的系统,更应为未来的维护和升级提供最大的便利、尽量节约资金。我公司作为专业的多媒体设备产品供货商及集成商,拥有iso9000认证,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发展”的企业理念,经过多年来实际工程的磨练,培养并且引进了一批成熟的技术设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群。
以控制项目成本、灵活极大提高了承接项目的能力。实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向外输出项目管理模式的头脑智慧型的模式,整合组织,以在充分发挥资源的同时,大力开发社会资源优势,现将有关我司工程管理的主要内容作一介绍:1.1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方面需要与客户单位进行协调,另一方面还要制定出最佳的工程进度计划,控制进度。在不同工程阶段下资源的配置、组织与协调、质量安全生产是我公司在项目管理中的重点:
1、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调配2、设计、施工、服务环节的进度监管3、设计、施工、服务环节的质量监管4、设计、施工、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5、对遵守法律法规的管理1.2商务管理取得合同以后,需要及时跟供应厂商并发出定单;期是商务管理的核心。
1、合同、商品定单等文件的管理2、设备供应商的制度3、商品货期的制定与控制。
我公司将会采。
关键在于它的协调和组织的作用,取有效的措施在以下几个方面切实作好施工管理工作:
并直接控制项目管理计划的各个完成的重要职责。项目总负责人须做好日常资源管理工作,要素。总体计划分以下几个方面:项目执行——对以下几方面工作提供指导:
总体方案设计;设备配置确认;产品质量和项目进度保证;设备安装、调试及测试;设备验收及培训等。项目检查——审核项目进展状态,项目协调——与各级单位进行协调,必要时调集各种备用资源,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定期主持整个项目。
并熟悉相关技术执行标准和验收标。
协助项目。
第三节、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计划确认中标后,我们将依据标书内确认的组织机构按用户的要求在用户提供正常的进场条件下按时进场,先勘测场地,然后合理布线、设备进场,投影机在按装的过程中我们先与用户沟通,共同协调安装的思路,尽我们的能力最大满足用户的需求。若要增加其它设备,需要根据情况再集成,我方将与用户沟通落实方案。
本企业将指派专。
若有技术方面的要求,交付之前对用。
我们将尽力支持,每阶段的投入人数原则上以。
10人,请见本项目人员情况表,我们将以企业的信誉、实力及优质的售后服务,使用户成为我们永远的朋友!3.1实施原则根据投影机安装重点是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做到资源整合及优化。保障本次项目实施尊遵循科学工作者性、合理性、稳定性、先进性、最大的方便性为原则。按照用户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的内容为设计施工方案中必要条件。
施工宗旨:保质、优质、安全、按期完成!3.2项目实施保证。
保证按承诺时完成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严格按照。
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
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第四节、项目人员安排情况和项目实施计划表项目小组人员组成和工程人员安排4.1项目小组学校项目要和学校技术人员共同合作进行,计划建立以下小组:(1)、项目领导小组:由用户和我公司领导组成,对项目有最高领导权。(2)、项目负责小组:由双方共同组成,经理担任组长。(3)、工程部:负责电脑设备的送货及安装,由工程部经理担当。(4)、系统测试小组:负责硬、软件的独立测试,以确定是否符合需求,由吕栋副总经理担任组长。(5)、文档支持小组:负责管理和协助整理项目文档,由销售部经理担任组长。
供货准备3458910111213。
设备维护设备验收供货实施。
成立项目小组签订项目合同与用户单位沟通协调。
项目实施准备实施方案计划设备安装调试供货产品质量系统测试项目验收培训计划售后服务。
项目经理项目人员。
项目负责小组项目负责小组项目经理。
工程部。
供方采购。
工程部工程部项目小组。
项目经理。
系统测试小组。
项目负责小组项目负责小组售后服务部。
负责人员******************。
职务项目经理技术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此项目经理技术部经理。
交货进度。
1天。
1天。
3天。
落实时间。
我们依据诸多前期的同时专人监督,按时按量,优质完成工程项目。
终身。
1天。
1天。
维护。
2天1天工程验收***。
项目经理注、1、上图数字为日期天数表示,自合同订立日起,以自然月顺延。2、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3、施工管理和控制施工管理要求达两个目的:
1.控制整个施工过程,确保每一道工序井井有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在电教室系统施工设计阶段就考虑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如何对工程质量做出有效的管理和监控的问题。我们认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电教室系统施工设计应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施工设计:对建筑物结构详细勘测之后,同用户一起规划出管线施工图。施工设计的合理性对工程质量是至关重要的。(2)、施工过程:施工过程的工艺水平与工程质量有直接的关系,我方将通过细化安装操作的各个环节来保证对施工质量的控制。我们一般将整个施工过程分成三个环节,即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和软件调试。(3)、施工管理:我方为工程实施制订有详尽的流程,以便于对工程施工的管理。施工流程控制要求达到两个目的:保证工艺质量和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4)、质量控制:我方在以往的工程施工中建议由用户和我方的技术人员组成质量监督小组,并编制质量控制日志,由当班的工程小组负责人填写,监督小组负责人签字。
第五节、详细的供货方案5.1供货要求响应招标方需求,如果我公司顺利中标,在中标签订合同后内到学校实施工程布线,将所有合同规定的设备运至各学校,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日期完工。详细施工计划表:
进行局部范围内的整体技术方案测试实施工程布线。
将所有合同规定设备运至学校安装完毕调试完毕培训完毕5.2发货计划我公司将按要求提供一份所有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计划的清单。5.3运输工作组织我公司专门成立了设备运输小组,责。具体组织分工如下:设备采购协调总负责人:
***。
明确了小组成员的第一责任人与各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负责落实设备生产厂家与各县设备发送负责人发货时间、数量、路线与交通工具的协调,及时处理在发货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等。
如:损坏、丢失、货物由于运输原因不能预期到达5.4交通方式与运输路线我公司将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绣、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包装箱内附有产品装箱清单,内容包含:(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相关配件的名称、数量等)箱内填充完整的避震物,包装上并有明显的中文识别标志。5.5时间进度1设备从生产厂家至杭州市3小时。2设备送至杭州市区项目地点可当天到达,最先到达设备的学校开始进行安装。3设备送至其他项目地点从杭州市区顺延24小时。4交接,每天发货小组上交发货交接单。5问题反馈,每天上报发货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问题,同时协调总负责人尽快处理。5.6设备仓储与交接货物在货到用户前24小时通知收货人,以备接货。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并负责送货上门至指定地点。我公司提前一周指派一名专人在当地落实临时专用库房。设备到后由我公司人员清点入库。所有货物交接必须由我公司人员亲自监督,并且填写交接手续。安装人员未到达现场,任何人不准私自打开包装。设备到达项目地的最终承诺所有设备均为厂家原包装产品;我方提供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和最有效的测试方法,货物到目的地后由买方和我方人员共同组织验收,检查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等。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战略部署,我省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创新和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契机,深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基本摸清了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情况。为做好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我省总体规划的实施,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和清理出来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管控措施。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确保我省总体规划有效实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20xx年x月x日)为界限,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规行为发生在xxxx年x月x日前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取缔关停一批、整治完善一批、验收备案一批。对环保大检查中瞒报未纳入清理整治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20xx年x月x日后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要正确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有序化解环境风险。
(二)属地负责,分类整治。在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制定本辖区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和环保管控措施。
(三)加强指导,提高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周边环境质量状况等实际,有针对性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提高整治效率,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清理出来、违法行为发生在20xx年x月x日前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此次清理整治范围,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整治处置完毕(20xx年xx月xx日后清理整治政策不再适用)。
甄别违法违规项目的不同情况,按照已建成项目、未建成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一)已建成项目。对xxxx年x月x日前已经建成投产或者使用,未经环评审批或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以下情形处理:
1、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完善且能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的,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项目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其中环境影响小且环境敏感程度低的项目可以直接予以备案。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但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不到位,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由市县环保部门采取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措施,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并经市县环保部门核查合格后,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3、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的,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要求的(不含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公共设施类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依法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于xxxx年xx月xx日前停产、搬迁或关闭。
4、对于交通、城建、环保等涉及重大基础设施或民生工程类建设项目,按要求实施了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但因为其他原因难以通过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备案管理。
5、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由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环保部门在竣工环保验收中直接予以认定,不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6、对因相关防护距离内存在环境敏感目标而无法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若符合其他相关环保管理要求的,可先行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未落实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7、对已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除辐射、化工等重污染或环境风险较大以及跨市县的项目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外,其余的均由省级环保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开展验收。
(二)未建成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在20xx年x月x日后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含20xx年x月x日前违法动工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理,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三)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统一部署,纳入高尔夫球场专项治理工作予以清理。
(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对已建成的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应优化简化竣工环保验收程序,加快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放开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市场,具有法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可承担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对本辖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市县应于每月x日前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上报清理整治工作进度。各市县政府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二)严格责任追究。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加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定期通报各市县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市县进行督办,必要时对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对因清理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由环保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限期停业、停止使用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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