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的严密与否直接影响着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注意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如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合理保护各方的商业机密。如果您对合同的格式和内容有所困惑,以下范文或可为您提供指引。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一
为了规范我局各类资产的采购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以及新财购 2017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制度、通知,制定此办法:
一、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进行采购的,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项目,由州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确需自行组织采购的,根据项目和预算及用途向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重大项目,应有财政部门现场监督。
三、招标程序完成后,将招标文件、评估报告、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报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属于分散采购范围的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采购限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经财政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可自行组织采购,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五、本单位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分解整体项目、增加采购
批次等手段规避集中采购,
六、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10%,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报州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要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八、做好采购项目预算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xxxx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范围,上报本局下一年度采购项目预算。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二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招标中心名称)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合同货物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即rmb_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三、质量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_________,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
甲方:
乙方: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三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_____》,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_____》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_____》有关条款执行。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四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单价____(元)合计________(元)。
中标总价格(大写):
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五
甲方为了更好地开展及完成办公室工作,并经综合管理部总务核价后确认在乙方采购彩色激光打印机__________台。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二、合同金额总金额:贰仟玖佰捌拾元整。
三、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完税发票,甲方在乙方出具发票之日起7日内,完成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交货时间:__年__月---__年__月__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
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装箱单;。
3.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
提出异议时间:__年6月5日。
六、货款结算:
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原则上在5工作日内,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照成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______%,以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六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政府采购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二、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中标总价格(大写):
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七
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供应商:)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采购文件要求,经公开采购,上列双方就中标物品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标物品名称、型号、价格(可附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中标物品免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
乙方保证提供的中标物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执行,并免费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货到安装完毕后 天内验收, 天内提出质量异议。
四、付款方式
中标物品验收合格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甲方首次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在正常运行 个月后的 天内再支付 %即 元;剩余的 %,至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均不计利息。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对提供的中标物品,按国家和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规定进行保修。“三包”商品目录没有规定的,按质保卡、保修单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项目进行保修,或按厂商的服务承诺进行售后服务并负责维修。
2、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电话后应尽快派维修人员到场,最长不得超过 个工作小时。 个工作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甲方使用。
六、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提供的物品,如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延迟交货,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将中标权转让给其他厂商,否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经双方协商一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每超过一天,扣合同价 %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额在合同款中扣除。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过一天,处以合同价 %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管理部门先予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
1、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十、采购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
乙方、
印制单位: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八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中标总价格(大写):。
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1.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九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中标总价格(大写):。
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十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管理办法,供你阅读参考。
(1)在机构设置上,实行管理主体与采购主体分离,即实行采管分离的原则。那种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的做法显然有悖于公平竞争的法则。
(2)在采购资金结算上,实行采购、付款相分离的原则。即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批,并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工作,但无权支付货款,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3)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性的监督。岗位设置要相互监督和牵制。如操作岗位与。
合同。
审核岗位、决策岗位与执行岗位之间等等,要保持相互监督和牵制的关系。防止少数甚至一人说了算,从而从制度上堵塞了采购操作上的漏洞,避免暗箱、违规操作的发生。
(4)对采购人员定期轮岗制度的监督。对采购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建立岗位纪律要求,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5)加强采购人员的培训工作及从业资质认定。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着政府采购的质量及效率。因此,要对采购人员的理论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其实务操作多加指导,以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
(6)加强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监督。信息、公告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执行的。因为腐败行为的发生总是与暗箱操作等环节联系在一起,加强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关心相关的政府采购事项,这就相对扩大了对采购操作的监督力度。(7)对评标委员会的监督。评标委员会在招投标活动中担负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决定着每一个投标单位的命运。对评审专家的使用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执行。
(8)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工作的监督。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最基础工作,各采购单位应严格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按计划采购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前期参与和事前监督最有效的监督方式。
(9)加强采购预算的监督。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的前期工作,对于后续工作的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肃性,凡是没有上报预算或虽然上报预算但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应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而擅自组织采购的,采购单位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发票,财政部门拒绝拨款,审计、监察部门对违纪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2对采购活动进行事中的有效监督。
(1)对政府采购的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电子监控。电子监控材料必须保证完整性和真实性,并且保存期不得少于6个月,并要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案件时,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供该项目的电子监控材料。
(2)对采购供应商监督。政府采购市场,对社会各界合法生产和经营的商家机会是均等的。但由于市场经济和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商(厂)家必须有一个资格审查的过程,以保证政府采购供应商(厂)家的产品合法、资格合法、经营合法、履约能力适当。
3在采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跟踪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事后检查。
(1)采购合同的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合同签订。二是合同执行监督。三是合同项目验收及售后服务监督。
(2)采购外部的监督。通过开设政府采购举报和投诉电话、聘请义务监督员、定期发布政府采购价格信息等形式来加强社会监督。
(3)加强审计、司法、监察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涉及面广,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涉及财政、财务、工程决算、国际贸易、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对于涉及专业知识的部分也要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定。
(4)定期进行检查。政府采购检查应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金融、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监督采购机构是否按照采购程序、采购方法,是否公正、公开、公平等合规性监督外,还要注重本身的采购质量,看其是否在采购的过程中本着节俭高效,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减少不必要开支,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5)加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档案是反映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决策的记录.完整妥善地保存采购档案,可以为政府采购的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接受监督检查、处理纠纷、制定相关政策等项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6)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促使其强化服务意识,忠实履行采购执行职责,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实现物有所值、物美价廉的采购目标。公布考核结果,增强社会监督。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正确适用竞争性谈判”这一话题背后更重要的话题是,一旦适用如何使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操作细节,致使竞争性谈判被错误使用甚至被人利用。本文就这一问题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读者参考。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十一
第一条 为加强商务部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商务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商务部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本部各直属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务部政府采购,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自筹资金,采购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商务部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组织形式。
第五条 商务部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六条 政府集中采购,也称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是指商务部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委托中央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以下简称《中央目录及标准》)。
第七条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商务部组织实施《中央目录及标准》中《商务部部门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采购活动。
商务部按《中央目录及标准》的要求,编制《商务部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上报财政部批准列入《中央目录及标准》。
商务部根据预算项目管理需要,确定商务部部门需要实施集中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项目;需要实施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
第八条 分散采购,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在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的范围之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九条 商务部政府采购依法应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为主要采购方式。
第十条 公开招标,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依法自行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投标。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第十一条 邀请招标,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个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竞争性谈判,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直接邀请3家以上符合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求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四条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可以直接与供应商谈判并购买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第十五条 询价采购,是指对3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十六条 对于达到国务院办公厅规定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因特殊情况,确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货物及服务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对于未达到规定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部直属单位应依据本办法规定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第十七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也不得将应当政府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第四章采购单位及职责。
第十八条 财务司是商务部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二)审核、汇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
(三)指导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
(四)会同相关单位拟订《商务部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五)拟订商务部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六)规范选择商务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七)管理、指导、监督本部各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九)参与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十)组织实施促进商务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研究。
第十九条 商务部内部政府采购监督由机关纪委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牵头负责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环节,主要是评审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的程序监督,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协助监督。
(二)规范商务部各相关单位的监督行为。
第二十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是商务部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应严格执行各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或建议,下同);
(二)编制并报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三)具体实施本单位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
(四)具体实施本单位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
(五)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分散采购工作;
(六)受托组织实施商务部归口业务的分散采购工作;
(八)根据授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代理合同;
(九)编报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及统计等信息;
(十)保存本单位政府采购档案;
(十一)其他属于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应实行内部统一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制约机制,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健全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是受托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中介组织,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属于《中央目录及标准》范围内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法定代理机构。
社会采购机构是经财政部门认定,有资格接受本部各直属单位委托,从事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部各直属单位应将《中央目录及标准》中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对于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也可以委托社会采购机构代理。
第二十三条 供应商是指依照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部各直属单位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社会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二十四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在提出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时,应根据需求情况,按政府采购预算确定的要求,将该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在部门预算中单列,按预算管理程序上报。财务司在审核汇总后上报财政部。
第二十五条 财务司在收到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15日内,批复本部各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一并批复。本部各直属单位在收到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批复15日内,编制年度采购实施计划,包括: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分散采购实施计划,送财务司。
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将本单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要求(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分别编制的具体采购计划。
第二十六条 财务司汇总编制部年度实施计划,提请部领导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报财政部备案,其中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抄送集中采购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八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根据部预算管理规定,上报业务请示中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将相关事项一并上报。
第二十九条 因未报、漏报和预算变动等涉及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务司补报政府采购预算申请,财务司按规定程序上报财政部批准。涉及集中采购事项的,将相应调整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条集 中采购实施计划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撤销和改变。
第三十一条 未列入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或未办理预算调整报批或补报手续、或未列入集中采购实施计划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三十二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根据财政部和集中采购机构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和程序,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第三十三条 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项目采购时,货物采购一般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其他方式货物采购三种方式;服务采购以定点采购为主;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采购项目采购主要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其他方式的货物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本部各直属单位的采购需求,按集中采购机构的操作规程,确定合理的采购方式。对于协议供货采购的货物,财政部规定采取批量集中采购的,应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第三十四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执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时,未达到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应当与意向供应商就价格再次谈判或采取询价方式,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集中竞价,或参加电子竞价系统竞价。一次性采购金额达到集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应单独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另行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第三十五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在实施《中央目录及标准》内的项目时,因特别原因确需转为分散采购的,应向财务司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批准。
第七章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三十六条 财务司根据商务部实际需要,拟订《商务部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报请财政部列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中央目录及标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本部各直属单位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由部业务归口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 部业务归口单位及本部各直属单位,应依法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部门集中采购。
第三十九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原则上应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低于12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且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可以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适用《招标投标法》采购工程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按照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具备财政部规定的资质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采购。
第四十条 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应从财政部建立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第四十二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谈判或询价工作,但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
第四十三条 政府采购合同及代理合同适用合同法,并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四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本部各直属单位应当自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副本送财务司备查。
第四十五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在所委托事项结束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并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公告。
第四十六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应在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中标(成交)的规模、数量和金额,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采购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价格(酬金)以及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副本送财务司备查。
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本部各直属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补充合同金额超过120万元的,须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批准。
第五十条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第五十一条 在供应商履约后,本部各直属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应当组织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第五十二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出拨付资金申请或支付资金。
第五十三条 政府采购实行备案和审批管理方式。本部各直属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以文件形式将需要备案或审批的有关政府采购文件及采购活动事项,送财务司备案或审核。财务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将需要报送备案或审批的项目,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
第五十四条 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备案事项不需要回复意见。应报送财务司备案事项及报送时限为:
(一)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政府采购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流程等相关管理文件。文件印发后7日内。
(二)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本部各直属单位收到预算批复后15日内。
(三)集中采购实施计划的变更或补报。活动实施前。
(四)代理服务结束后应填报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评价表。项目政府采购中标公告后5日内。
(五)采购方式变更经财政部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在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项目执行结束后10日内。
(六)代理合同和采购合同。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
(七)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五十五条 审批事项应当依法经财政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本部各直属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财务司以下审批事项:
(一)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
(三)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
(四)财政直接支付项目因采购合同变更而涉及支付金额的;
(六)实施《中央目录及标准》内的项目时,因特别原因确需转为其他采购组织形式的;
(七)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五十六条 上述报批事项,本部各直属单位应当将采购项目及变更事项详细报财务司,上报材料包括变更事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七条 财务司可根据财政部的授权,对本部各直属单位实施备案或审批管理。
第五十八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开:
(一)商务部政府采购的部门规定;
(二)商务部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
(四)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当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
第五十九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可靠,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告的事项。
第六十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对于法定公开的内容,应当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开。
第六十一条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是指根据财政部规定要求和格式,本部各直属单位将政府采购活动如实统计汇总并按时上报的工作。
第六十二条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分季报和年报,本部各直属单位应于每个季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季报,于年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年报。上报年报时,应将年报的纸质和统计分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财务司。
第六十三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应健全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建立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政府采购各环节的资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第六十四条 国家财政、监察、审计机关以及部机关相关单位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商务部政府采购实施监督检查。对本部各直属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各自职权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十五条 商务部实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
(四)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五)政府采购文件的编制情况;
(六)政府采购信息在相关指定媒体上的发布情况;
(七)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情况;
(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九)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十)对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六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管理机构检举和控告。
第六十七条 本部各直属单位或个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或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按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 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条 对外援助、驻外经商机构馆舍建设及部律师选聘等有另行规定和办法的,在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适用相关专门管理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明确各方权责关系和工作程序。
第七十二条 各特派员办事处涉及政府采购的,执行本办法相关条款。
驻外甲类经商机构在境内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或服务,应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第七十三条 商务部管理的商会、协会、学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司负责解释。
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自20_年11月19日起施行,《商务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商财字[20_]12号)同时废止。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十二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标中心名称)关于________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合同货物。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第二条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即rmb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三条质量。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名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________,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3.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10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
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乙方在甲方货物质量和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备齐下列文件并送交________区财局办理付款手续。________区财局采用人民币转账方式在15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7%,余下合同款项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于系统运行一年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
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须每隔半年上门对甲方进行回访,并请甲方填写《________市政府采购项目回访调查表》(需由用户盖章确认)。
8.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七条第3款处理。
5.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6.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七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第七条第3~4款执行。
第八条争议及仲裁。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________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财政局1份,采购中心1份,招标中心1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评标小组综合评审,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企业之一。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印刷定点工作顺利开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定点印刷的服务单位。
为需要印刷的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印_____位”)。
二、定点印刷的业务范围。
包括指定信封印刷品。
三、定点印刷产品的价格。
(一)指定信封印刷品价格表,见附件一;
(二)常用纸张的实际进价及最高限价(注:实际进价可随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见附件二。
四、定点印刷时间。
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定点印刷方法。
六、付款方式。
乙方将印刷品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印_____位在“定点印刷验收单”签字盖章,货款支付按双方在合同单上的约定,由乙方凭“定点印刷合同单(财务联)”、“定点印刷验收单”和正式印刷发票向印_____位结算,由印_____位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舟山外印_____位的印刷业务,如乙方需收取适当运费的,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单中明确。
七、质量保证。
乙方要确保印刷品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印_____位对印刷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耐心查实和说明。
八、乙方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印刷业法规。
(二)按经营范围接受印_____位的印刷业务。
(三)确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定点印刷业务;确定专人负责定点印刷的计价,确保准确无误。
(四)做好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设立政府采购业务台帐。
(六)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甲方对定点印刷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印_____位特殊用纸的价格在实际执行中可与乙方商定,乙方将随同统计报表报甲方备案。
(九)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承诺。
九、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所交印刷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合同单》要求的,印_____位可拒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对其作如下处理: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执法机关查处取消经营资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印刷计价方式和规定标准计价的;
(3)在定点印刷期间,有弄虚作假、多计费用、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的;
(4)为非定点印刷企业代开印刷发票的;
(5)因自身原因拒绝承接印刷业务或将承接的印刷业务转包的;
(6)未履行印刷合同的约定而受到印_____位有效投诉的;
(7)未履行《投标人承诺书》中的其他承诺的。
(三)乙方有违反本条第二款2、3、4项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甲方记录在案并收取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协议期内第二次查实的,发函通报并收取4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第三次查实的,甲方有权没收余下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同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协议期内被查实二次以上或同时违反多款内容的,甲方并报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处理,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定点印刷招投标活动。
(四)乙方有违反本条第二款5、6、7项内容之一的,甲方将视情提出警告并记录在案,仍未作改正的,甲方有权没收其10%以上履约保证金的处理,并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五)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可书面提出,甲方经调查核实可提前终止。
十、甲方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定点印刷的质量、价格、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次定点印刷企业资格考评的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以下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出具的承诺书)、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
(二)_________的定点印刷政府采购协议由_________采购办(财政局)与乙方签订,其中有关印_____位的确定、付款方式等由_________采购办(财政局)在签订协议时确定。
(三)若本市所属其他县(区)采购办(中心)愿意比照本定点印刷方案实行的,乙方同意按本定点印刷方案的原则与需方协商相关事宜。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按《_____》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舟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十四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
合同。
(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招标人)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b.中标通知书。
c.协议。
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方:卖方:。
名称:(印章)名称:(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开户行号:。
账号:。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采购文件要求,经公开采购,上列双方就中标物品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标物品名称、型号、价格。
二、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中标物品免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
乙方保证提供的中标物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执行,并免费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货到安装完毕后天内验收,天内提出质量异议。
四、付款方式。
中标物品验收合格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甲方首次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即元,在正常运行个月后的天内再支付%即元;剩余的%,至年月日前全部付清均不计利息。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对提供的中标物品,按国家和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规定进行保修。“三包”商品目录没有规定的,按质保卡、保修单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项目进行保修,或按厂商的服务承诺进行售后服务并负责维修。
2、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电话后应尽快派维修人员到场,最长不得超过个工作小时。个工作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甲方使用。
六、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提供的物品,如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延迟交货,经催告后天内仍未履行,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将中标权转让给其他厂商,否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经双方协商一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每超过一天,扣合同价%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额在合同款中扣除。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过一天,处以合同价%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管理部门先予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
1、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xx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十、采购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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