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专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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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专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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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反思的过程,让我们能够更好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总结中如何巧妙运用举例和具体细节,使文章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下面是一些总结的优秀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进行发言的场合,无论是在学校、工作还是社交活动中,发言能力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能。然而,要想发表一篇令人满意的演讲或发言,需要良好的组织能力和精准的语言运用。因此,我希望通过分析一些发言材料,总结出一些经验和心得体会,以提高自己的发言水平。

第二段:材料分析。

在进行发言之前,我们往往需要准备一些相关材料,例如幻灯片、纸质资料等等。这些材料可以辅助我们的发言,让听众更好地理解我们的观点。然而,过多的文字和散乱的排版可能会分散听众的注意力。因此,在准备材料时,我们应该注意概括信息,简洁明了地传达要点,并保持良好的视觉效果。此外,材料的排版也要合理,注意适当的字体和字号。只有做到这些,我们的发言材料才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第三段:发言组织。

发言的组织是成功发言的关键之一。一个组织良好的发言,会给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首先,我们应该明确表达的目的和要点。然后,通过提出问题、举例或引用相关统计数据等方式,给予听众充足的信息支撑。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结构上的统一和流畅,避免过多的废话或无关信息的插入。让发言整体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让听众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我们的观点。

第四段:语言运用。

语言的运用对于发言的效果至关重要。一方面,我们应该使用准确、简洁和有说服力的语言。选择合适的词汇和短语,使观点更加鲜明地传达给听众。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注意语速和语调的控制。过快或过慢的语速会影响听众的理解和接受能力,而单调的语调则容易引起听众的厌倦。因此,我们应该灵活运用语言,以确保发言的有效传达。

通过对发言材料的剖析和总结,我深刻认识到一个成功的发言需要良好的组织能力和精准的语言运用。只有准备充分、材料整洁、组织明晰、语言高效,我们的发言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引起听众的兴趣和共鸣。在今后的发言实践中,我将更加注重对材料的选择和处理,同时加强对组织和语言的训练,以提升自己的发言水平。

总结:

通过对发言材料的剖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提高发言水平的经验和心得体会。要想进行一场成功的发言,我们需要准备清晰明了的发言材料,注意材料的概括性和视觉效果。在发言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对信息的组织和表达,使发言结构统一流畅。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说服力,使得我们的观点能够更好地传达给听众。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提升,我们可以逐渐提高自己的发言水平,更加自信地与他人沟通交流。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二

市纪委通报的十起典型案件表现出来的问题触目惊心,对照他十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深刻反思,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系统学习不够深入。平时虽然能够认识到学习是立身之本、干好工作的前提,但总是以工作“忙”为由自我开脱、放松要求,学习缺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毅力;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是急用现学、以干代学,零敲碎打,只求看得多,不求钻得深,对“怎么学、学到什么程度”缺少整体计划,系统性、研究性学习做的还不够,距离“学深悟透”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缺久久为功的韧劲。没有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对于一些“隐性”问题存在抵触不够坚决、批评不够严肃、制止不够有力的观象。

三是开拓创新办法不多。对新政策、新问题的研究不够,有的认为自己在基层工作多年,已经轻军熟路,习惯于凭经验做事;有的基层经验相对不足,工作上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开展工作缺乏针对性、创造性。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宪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省委工作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整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充分认识到“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要充分认识“以案促改”工作是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是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始终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以案促改,抓好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大调研,排纠纷、助发展”活动,认真开展法律顾问活动,主动上门服务,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和精准扶贫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村居环境。

三是坚持以学为先,提升自身素质。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精神追求、一种自觉习惯,不断丰富自己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境界。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多吸“理论之氧”,多补“精神之钙”。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坦荡做人,踏实做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正确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苦和乐的关系,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在依法用权、公正履职、热心服务中保持廉洁,在守纪律、讲规矩、重名节中做到自律,慎独慎微,一身正气,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本色。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三

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的整改落实阶段是学习教育活动的最后一个阶段,为实现整改落实阶段的预期目的,确保整个学教活动达到预期效果,进一步实现“为民、务实、清廉”思想和作风的转变,根据学习提高阶段、对照检查阶段、案例剖析阶段工作情况和整改落实阶段的实际需要,现提出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如下:

1、制定整改措施初步方案。

要认真总结在学习提高、对照检查和案例剖析阶段取得的主要经验,形成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认真分析和吸纳各个层面在学习提高、对照检查和案例剖析阶段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确定在整改落实阶段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科学制定在整改落实阶段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应采取的途径和方法,拟定单位整改措施的初步方案。一、镇党委、政府要根据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案例剖析、深入调研中查找出的我镇在民主决策、经济发展、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问题,完善好经济发展指标、社会发展规划、机关制度等方面的初步整改方案。二、党政班子成员要根据自己调研、案例剖析情况拿出自己和本办公室的整改措施和方案。三、机关干部、各单位负责人要结合自己本职工作,对照前三阶段的学教成果,找出自己的不足,写出专题整改报告上报镇党委。各村负责人的整改报告,包村干部要把好关,督促按时上报。四、重点企业负责人的整改报告,由经济发展办负责督导,要根据各自企业的特点,找出不符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上报镇党委。

2、广泛征求社会各层面对整改措施的意见、建议。

镇整改措施初步方案,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整改措施形成后,要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需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党员干部座谈会和群众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形成的整改措施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深厚的实践基础。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方案由党委书记把关,普通党员干部的整改方案由主管领导把关,提出指导性意见,进行完善。

3、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整改措施,使形成的整改措施既具有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又具有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的可持续性。还要着眼学习教育成果向实际能力的转化,使形成的整改措施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完善整改措施的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相关制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通过建立党政领导抓科学发展的岗位责任制,把整改措施落实到每位党员干部身上;通过制定符合科学发展示范区要求的目标考核和政绩考核办法,调动镇村两级干部群众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完善“为民、务实、清廉”方面的制度规定,使广大党员干部以更开阔眼界、更宽广的胸怀、更宏大的气魄,参加到科学发展示范区的建设之中。以上各层面的整改措施或方案,要求在8月13日之前,全部上交镇党委,在总结整理后在8月15日上报县科学发展观学教领导小组。

4、认真搞好。

工作总结。

在对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进行小结的基础上,要对4月28日至8月18日期间的整个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在总结中,要认真研究已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肯定已经形成的学习教育成果,明确今后搞好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的措施和制度,并对在整个学习教育活动中的成绩显著、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集中力量,认真谋划,完善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新成果,进一步用科学发展观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要注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这次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走科学发展之路、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实际行动,确保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5、做好迎接县全面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四

分析和研究,才能提高稽查人员税收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操作技能,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下税务稽查工作的需要。

作为增值税稽查,其重点无非就是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两个方面的稽查。把握这两点,有关增值税的检查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因为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应纳税额就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一切增值税偷逃骗税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都是紧紧围绕这两个方面做文章。

我们根据实际检查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典型案例,分别从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两个方面进行归纳、剖析、总结,从中研究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检查方法,供大家在日常检查中共同学习、借鉴和探讨。

进项税额是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抵扣项目,它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进项税额的检查,我们主要通过检查企业的“生产成本”、“原材料”、“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益”、“管理费用”、“待摊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明细帐,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凭证、运输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等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以及通过交叉稽核,金税协查等方法发现和核实问题。

1、购进固定资产取得进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首先,检查人员对其“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的进项税额专栏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于2002年5月18日银付20号凭证,购进机器另配件一宗,进项税额为9486元。检查人员对该笔业务产生了怀疑,经进一步审查该笔业务的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发现共开具有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内容为粉碎机配件,合计价款55800元,进项税额9486元,其对应科目为“低值易耗品”。经进一步核实实物,实际为购进的5台粉碎机整机。经对有关采购人员询问得知,是采购人员在购臵设备时,有意让供货单位采用化整为零的手段分开发票并将货物名称改为配件。在证据面前,企业财务负责人不得不承认了其购进应属固定资产的货物而计入低值易耗品,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9486元的违法事实。

(2)案情分析。

该企业购进固定资产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将其转变为购进低值易耗品——另配件,从而达到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根据上述规定该企业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通过本案可见,纳税人的偷税手段是非常隐蔽的,这就要求我们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要明察秋毫,遇到可疑问题穷追不舍,既要作到企业帐证相(核)对,又要帐实相(核)对。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

(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人员在对其2002年度的“在建工程”明细帐检查时,发现7月份“某某酒精车间”借方有发生额。经了解,该企业正在新建一酒精车间,检查人员随即想到该企业可能存在从“原材料”库中领用钢材等物资用于基建的问题。因此先检查了该企业“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明细帐,未发现有钢材购进记录。随后又对“在建工程——某某酒精车间”明细帐对照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了检查,在其记录的工程成本中也无钢材项目。于是检查人员决定通过检查“原材料”明细帐核实问题。通过检查“原材料——钢材”明细帐贷方发生额及对照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出库单等,发现某某酒精车间领用钢材金额30万元,其中:5万元对应科目为“制造费用”;25万元对应科目为“待摊费用”,且无应交增值税的核算,经核实,发出的原材料为实际成本(不含增值税)。对上述疑点,检查人员询问了有关财务人员,解释说这些钢材是用于酒精车间设备的大中修理。为此,检查人员又进一步到该企业技改办了解并查阅了有关资料,但未发现2002年7月份以来的大中修理记录,却发现了某某酒精车间的工程预算书及有关工程成本明细表,从中证实该批钢材正是用于了新建车间工程,且金额数量均相符,并非设备的大中修理。在证据面前,企业财务人员不得不承认了由于当年市场需求扩大,白酒及酒精销量激增,造成当期销项税额过大,而进项税额抵扣偏少,为少缴增值税,企业将新建工程领用的钢材小额部分直接记入“制造费用”帐户,大额部分则通过记入“待摊费用”然后分期转入“制造费用”的方式进行核算,同时将工程耗用钢材的进项税额5.1万元全部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从而达到偷逃增值税的目的。

(2)案情分析。

该企业采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领用钢材直接记入“制造费用”而不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的方法,从而达到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的目的。该企业逃避税收的手段非常隐蔽,且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我们在检查中要特别注意。检查此类问题,我们应首先检查企业的“在建工程”明细帐,审核检查期借方有无发生额;其次注意工程所用物资;然后通过检查“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原材料”等明细帐,核实其工程领用材料的来源,必要时可延伸到企业其他部门车间。如证实是从“原材料”帐领用,看其是否已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同时,通过此案例提醒我们在检查中还应该注意其他同类问题,即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用于其他非应税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增值税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

(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对其2002年度的会计决算报表中的损益表进行审核时,发现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3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2万元。经与收入明细帐核实,其“产品销售收入”帐核算的是产成品白酒与酒精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帐核算的是副产品酒糟的销售收入。因酒糟属免税产品,故企业已按规定将免税产品酒糟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包含的进项税额作了转出处理,经检查人员计算数额无误。但检查人员根据白酒生产企业所产产品的构成比例判断,其两者的收入明显不成比例。经核实企业“原材料”明细帐,也未发现有外购酒精用于生产白酒的核算,证明该企业所售白酒及酒精均为自己加工生产,从而更加怀疑企业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很大。为此,检查人员对其“产成品——酒糟”明细帐进行了查核,发现其贷方发生额与“其他业务支出”借方发生额的数量与金额相符,且产成品借方基本无余额。随后,检查人员在企业财务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其生产车间及成品仓库,并立即查阅了车间生产记录及产品保管帐,通过与“产成品”明细帐核对,发现有大量酒糟产品未在“产成品”帐中登记核算,而是由车间及仓库生产入库后直接销售,然后每月以报表的形式将销售情况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将其记入“其他应付款”的贷方挂帐处理。检查人员通过核实“其他应付款”明细帐,共计隐瞒酒糟免税销售收入45万元,按规定计算少转出进项税额5.8万元。

(2)案情分析。

该企业采用大量免税产品生产、销售不入帐,收取款项直接记入“其他应付款”挂帐核算的方法,造成免税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转出,从而达到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的目的。该企业逃避税收的手段非常隐蔽,其性质非常恶劣,这也是一些兼营免税项目的企业所惯用的手法,有的故意隐瞒免税收入,而有的则故意扩大免税收入范围,总之一个目的就是想尽办法偷逃增值税。

本案提示我们,作为生产企业如果其生产的产品中既有应税产品又有免税产品,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应当首先看其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公式进行正确计算并转出了进项税额;其次,发现疑点找准突破口,通过对“产成品”明细帐与实物帐进行核对,查实其是否隐瞒了免税产品数量及收入。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

(1)基本案情。

1、2、11、12月份用于职工宿舍取暖,其对应科目均为借记“管理费用”,这一部分共计金额32.5万元。该企业对上述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所购进的煤炭均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造成偷逃增值税4.23万元。

(2)案情分析。

该企业利用本厂生产需要大量煤炭的条件,从中将部分煤炭用于本厂福利部门及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采取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帐而不进行“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核算方法,造成集体福利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作转出,从而达到偷逃增值税的目的。

本案提示我们,在检查中要注意鉴别企业购进货物是用于生产还是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但要审查其帐务处理更要对照原始凭证进行核实,即透过现象看本质。另外,这里还要区分企业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是产成品还是外购货物,若是产成品则就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而应作销售处理了。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

(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对其2002年度会计报表审阅时,发现8月份资产负债表中“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一栏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85.196.80元。询问企业财务负责人,说明是2002年7月份由于雨季到来,连日降雨过多,致使购进的原材料玉米、高粱等受潮霉烂变质,以及存放产成品白酒的库房坍塌,一部分散装白酒被砸碎,造成流动资产直接损失16.72万元,其中原材料——玉米、高粱损失10万元,产成品——散装白酒损失6.72万元。该企业根据损失额,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转出进项税额17.996.80元,经与损益表中进项税额转出栏核对,数字无误。通过核实明细帐,发现2002年8月份有两笔业务,企业帐务处理如下:

a借:待处理财产损益——流动资产损失。

185.166.80贷:原材料——玉米。

75.000。

——高粱。

25.000。

产成品——散装白酒。

67.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966.80b借:银行存款。

668.800。

贷:原材料。

400.000。

产成品。

268.800对于第二笔业务,检查人员提出疑问,随之对照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核对,发现原始凭证记载该笔银行存款为保险公司赔款。经询问企业财务负责人,说明是由于企业对大部分财产进行了投保,且由于该批财产损失的原因确系自然因素造成,故保险公司经过调查,给予了668.800元的经济赔偿。企业根据赔偿后的实际损失,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帐户,对保险公司已赔偿的数额未做损失处理,直接冲减了原材料和产成品,也未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通过核实保险公司认可的损失明细表,数额相符,经计算共计少转进项税额71.987.20元。

(2)案情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发生霉烂变质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该企业因自然因素及保管不善所发生的流动资产非正常损失只按保险赔偿后的净额转出了进项税额,其余损失均未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而造成偷逃增值税。

本案提示我们,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情况在实际检查中经常遇到,检查人员一定要熟练掌握政策规定,认真审核报表、帐簿及凭证,对混淆界限,故意偷税的要严肃查处。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抵扣税款,偷逃增值税。(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根据该企业主要以粮食、瓜干生产白酒及酒精的特点,着重检查了企业“原材料”明细帐中粮食及薯类的购进情况,发现该企业主要以直接向农民收购农产品的方式购进原材料,且收购金额特别大。随之对照其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逐月进行了核实,发现原材料的借方对应科目为“现金”、“银行存款”及“应付帐款”,其中应付帐款贷方发生额累计230万元,且对方为邻县李某某。审核其开具销货方为李某某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发现单笔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几十万元,货物名称多为玉米和高粱。对于一个农业生产者来说销售粮食数额如此之大,且该厂经常欠款挂“应付帐款”,这种情况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怀疑。通过进一步审查“应付帐款”的借方发生额,发现其对应科目为“生产成本”。一般来讲,应付帐款的借方应对应银行存款或现金。为此,检查人员调来了仓库保管帐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帐实明显不符。在事实面前,企业财务负责人交代了实情:为达到偷税目的,2002年初企业按玉米、高粱的市场收购价格自行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凭证,并相应作了进项税额抵扣,开具金额共计230万元,抵扣进项税额29.9万元,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a虚开收购凭证。

借:原材料——玉米/高粱。

2.00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99.000贷:应付帐款——李某某。

2.300.000b逐步结转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玉米/高粱c虚“付款”

借:应付帐款——李某某。

贷:生产成本。

这样,“原材料”、“生产成本”、“应付帐款”作了平衡处理。为掩人耳目达到偷税目的,该企业将上述虚开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所含进项税额分期分批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分月进行了抵扣。经查实,共计抵扣税款29.9万元。

(2)案情分析。

此案为典型的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本案启示我们,在增值税检查中不可忽视企业自行开具普通收购发票抵扣税款的问题。对那些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单位,虽然使用了税务部门统一的发票也要核实其业务的真实性,以免类似本案虚开普通发票作进项税额抵扣造成偷税问题的发生。同时,国税函[1995]288号通知还规定:“凭收购凭证扣税的,仅限于收购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时开具的经当地国税部门批准认可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对不按规定使用范围使用和违反收购凭证开具规定而开具的收购凭证一律不得凭其进行税款抵扣”。

(3)案件处理。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五条规定,本案已构成犯罪,税务机关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偷逃增值税。

(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检查人员逐月审核了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联。针对当前煤炭经营市场混乱,个体经营者及小规模纳税人较多的现状,重点对其煤炭购进业务所取得的进项发票进行了检查,并对照“原材料”明细帐、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认真核对每一笔业务。结果发现11月份有两笔煤炭购进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销货方为某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金额合计12.4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并已付款,其帐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煤炭。

12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120。

贷:现金。

140.120后附有商品验收人库单及现金支票一张,注明收款人是李某某。检查人员就此业务产生了怀疑:

二、如此大的金额用现金结算不符合企业财务常规。检查人员进一步检查往来帐户发现应付帐款有李某某的名字,对此财务人员解释,收款人李某某系某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经理,因其经常来结算货款所以往来户就写成了李某某。经对“应付帐款—李某某”明细帐以往的业务检查发现,该户曾与企业发生过几笔业务,大多开具普通发票,开票单位却为某某煤炭经营部,全部为现金结算。针对这种情况,检查人员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询问,说明可能是企业改变单位名称了。为此检查人员分别将两企业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记录下来,通过ctais查询,发现上述两企业均属于正常经营户,未发生过注销及变更登记。带着证据检查人员随后专程来到某某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并对其法人代表赵某依法进行了询问。经询问得知,李某某系从事煤炭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因无专用发票错失多次煤炭销售业务,后李某某找到赵某要求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根据开票金额支付赵某2—3%的手续费,因赵某与李某某关系一直不错,故没有拒绝,便为其代开了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40.120元。

(2)案情分析。

该企业在明知李某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下,却按其提供的虚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进项税额抵扣,从而造成偷逃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34号通知第二款规定:“在货物交易中,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并处以罚款。”通过本案可以看出,新税制实施以来,以各种手段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做手脚,伪造、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要求我们税务稽查人员必须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发票管理和监督,严查重罚,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8、取得运输发票不符合规定或未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

(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检查人员逐月审核了用于申报抵扣税款的运输发票复印件。发现在许多运输发票上开具有数额不等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通过核实申报的进项税额,均已按运输费用计算并进行了抵扣。另外,在检查中还发现该企业取得了一批货运定额发票及部分运输发票上发货人、收货人、货物名称及数量等项目填写严重不全,但均作为合法凭证进行了税款抵扣。经检查人员统计,共计金额156.500元,已申报抵扣税款10.955元。

(2)案情分析。

本案从侧面上反映了我们在征管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当前,货物运输发票缺乏规范统一,企业发生运输费用单笔金额相对较小,抵扣率低,对进项税额影响不大,因此税务人员在对这些抵扣凭证进行审核时往往容易忽视。该企业正是利用这一点,从中钻了个空子,将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及不允许扣除的运输杂费,计算并抵扣了进项税额,从而造成偷逃增值税10.955元。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288号通知明确规定:“准予扣除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国税发[1995]192号通知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9、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未冲减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1)基本案情。

税务检查人员对某某酒厂2002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对该厂“营业外收入”明细帐进行检查时,发现9月份15#凭证的会计记录为:

借:应付帐款——某某玻璃厂。

23.400。

贷:营业外收入。

23.400经仔细审查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发现在记帐凭证摘要栏内记有”酒瓶折让”字样,其所附原始凭证是从销售方取得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至此,检查人员确认“营业外收入”所记载的前述内容是企业从销货方取得的折让,该厂按折让金额直接冲减“应付帐款”中的欠款,同时记入“营业外收入”的贷方,没有按照规定相应的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经逐笔审查“营业外收入”贷方发生额,发现共发生销售折让额175.500元,应扣减进项税额25.500元。

(2)案情分析企业收取销售方返还的折让及进货退出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按政策规定,企业应该以从销售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记载的数额,抵减当期的进项税额。否则,就构成偷税行为。

此案中,企业将进货折让全部作为“营业外收入”核算,检查人员比较容易发现并核实问题。但如果企业不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而是借记“应付帐款”或“银行存款”,贷记“原材料”,则检查起来就复杂的多。因为通过审查帐簿一般较难发现问题,即使发现了问题,也只是从性质上予以确认,要查实所有问题,则必须耗费大量的时间在凭证中一纷纷去查找。因此,从另一个方面讲,作为日常管理的征收机关在给企业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要注意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如实地及时地抵减进项税额,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

(3)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以上是检查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常见的几种利用进项税额进行偷税的现象。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税收政策和税制结构在不断的变化更新和完善,企业进行偷税的手段也更加隐蔽,新的形势向我们稽查人员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稽查人员只有通过不断的加强知识更新,刻苦钻研业务技能,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在实践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才能积极的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税收征管,严厉打击一切税收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国家税款的流失。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五

尊敬的老师:

的处罚,表示接受,也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发现并指出我们的错误,避免我们酿成更严重的错误。

通过老师的耐心指导,通过学习《学生手册》中对学生行为管理规定,我深深地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对自己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深刻的自剖。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学生会干部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的反思结果汇报如下: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应该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严格遵守法学院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出的一切安排。不应该因为磨蹭等原因而造成晚自习迟到。

一方面,这种行为不仅不利于自身养成早起的习惯,而且也不利于学院的院风建设。作为法学院的一员,给老师和学生干部的工作带来麻烦,我感到抱歉。

所以,再次对老师的严格监督表示感谢。是您让我认识到迟到这种行为会有多大的危害性。

如今,错已酿成,多说无益,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在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之后,在认清晚自习迟到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之后,我做出如下保证:

今后一定克服生活懒散作风,做事磨蹭的缺点,和老师加强沟通,交流。保证今后晚自习不再出现迟到的情况。当然,还要和同学加强交流,督促经常迟到的同学。__是一个班集体,我们有责任为这个班尽自己的一份力。

此致

敬礼!

检讨书。

:_。

20__年__月__日。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六

区纪委召开了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深入贯彻省、市纪委监察委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对xx市纪委原常委孟xx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材料进行了集中学习。作为一个纪检监察干部,不能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反而通风报信,收受贿赂以权谋私,肆意妄为执法犯法、理想信念丧失,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希望和重托;也给我们纪检队伍脸上摸了黑。更是给我们敲了个大警钟。会议要求: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标本兼治、纯洁净化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也是一场敢于正面问题的自我革命。着力打造执纪铁军,着力解决信仰不坚、党性不强,用权任性、以案谋私,目无纪律、顶风违纪,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使全面从严治党首先在纪检监察系统立起来、严起来,构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本次警示教育学习,使全体纪检干部再一次受到深刻的警醒和不可触碰的底线,知道了敬畏,更认识到违纪违法给党和人民带来的严重危害性。

身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应该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时时处处走在前,干在前,做表率。在思想和行动上也绝不能放松警惕,对已要常照镜,正衣冠,对身边人要扯袖、红脸、出汗。要时刻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和使命,对照党员标准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不足,坚决从思想上深挖祛毒,从政治上划清界限,从作风上挖根除弊,时刻警钟长鸣。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平时忙于工作,忙于事务,真正用于学习的时间和精力较少。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有时侧重了对上级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而忽视了系统的理论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只注重掌握一些基本观点,现用现学,缺乏系统深入的学习。

(二)工作业务知识不够扎实。对一些具体问题,由于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欠缺,尺度把握得不准,局势掌控不太好,工作中不能独立大胆,总想去依靠。要加强业务知识与能力的提速,及自信顽强和坚韧不拔毅力的提高。

(三)自我要求及创新不足。有时满足于上级部署什么就干什么,主动谋划、改革创新不够,总想在工作中找捷径,不花费太多的精力和时间就可以把事情做好,对工作缺乏深层次的思考。对待工作不能大胆创新,只满足于看好门,不出乱,对一些重点突击工作,往往局限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缺乏一盯到底的功夫。

二、今后努力的方向。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升自我的综合素质,立足本职。努力使自己成为工作中的内行专家。在工作中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真正做到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信得过的服务工作者。把理论学习与上级的要求和当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自我的思想实际结合起来,与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克己奉公,防微杜渐,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正人先正已,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大力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经常进行自我反省,坚决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一点一滴的细微之处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时刻做到警钟长鸣,真正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纪检人。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七

xx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毛泽东同志指出: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xx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xx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xx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xx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xx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由生活作风的失检,到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之路。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xx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八

2013年,青海省纪委与青海省检察院联合查处了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海能源公司”)所辖青海煤业鱼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鱼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原副部长、财务负责人王世才贪污、挪用公款用于购买彩票,青海能源公司主体企业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海煤业公司”)以虚假工程决算隐匿、套取国有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私分国有资金违纪违法案件。此案涉案金额高达1.27亿元,涉及国有企业高中层管理者及相关人员18人,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青海省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违纪违法案件。

2013年12月,经青海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并报青海省委、省政府批准,对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1人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涉案违法的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管缺失,财务主管深陷“彩票迷梦”

2012年3月,受青海省国资委、青海能源公司共同委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青海分所(简称“国富浩华青海分所”)对青海能源公司及所辖公司2011年度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发现鱼卡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世才挪用公款689.8万元。

相关审计人员将此事告知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并询问是否将此情况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张答复暂不披露。随后,张树仁电话询问王世才此款去向,王谎称将钱垫付给了他人,会在十日内还款。其实,王世才已将挪用的公款全部用于购买彩票,梦想得到丰厚“回报”。此后,张树仁多次电话催促王世才还款,王始终未还。

同年7月,张树仁将王世才挪用689.8万元公款的情况告知去鱼卡矿区值(带)班的时任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吴伯强,并安排吴核查此事。吴伯强到该公司后要求王世才提供银行对账单并询问此款去向,王谎称将钱借给他人做生意。直到吴伯强离开,王世才一直未提供银行对账单。同年11月,吴伯强再次去鱼卡矿区值(带)班,继续要求王世才提供银行对账单,王仍以各种借口推托。此后,吴伯强仅将两次询问情况向张树仁作了口头汇报,对款项是否归还没有再做核实,张树仁也未就此事再对吴伯强做过明确指示。同时,由于吴伯强怕得罪人,对王世才挪用公款之事,既未采取有效措施,也未向青海能源公司主要领导汇报。2013年1月,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杨玉晖去鱼卡矿区值(带)班,张树仁安排其查看鱼卡公司财务账目及银行账户余额,但未告知其王世才挪用公款一事。杨玉晖在鱼卡矿区值(带)班期间,到该公司财务科查看财务账目及银行账户余额,但财务人员以工作忙为由,未提供银行对账单。杨玉晖回到青海能源公司后,向张树仁汇报了上述情况,张未作表态。

2013年3月,国富浩华青海分所对鱼卡公司2012年度财务账目进行审计时,再次发现王世才挪用公款4840余万元。3月6日,审计组组长山成花根据所长童成录指示,将此事分别告知了张树仁和青海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平震宇。平震宇向张树仁、吴伯强了解证实此事后,即给鱼卡公司总经理杨秀君打电话,让其通知王世才回青海能源公司核实有关情况。

后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自2010年6月至2013年3月,王世才以给单位办事或以倒账为借口,指使财务人员通过做假账平账或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将职工住房租金16.5万元、绿化费38万元、某企业预付款30万元、某公司应付款689.8万元、鱼卡公司矿区商铺承包费12万元,共计786.3万元予以贪污,用于购买彩票;同时,将8085万元公款挪用后全部用于购买彩票。以上贪污、挪用款项共计8871.3万元始终未还。

案件发生后,鱼卡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世才及相关财务人员,鱼卡公司总经理杨秀君,青海能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国富浩华青海分所所长童成录、审计人员山成花等12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逮捕。

“无中生有”、“暗度陈仓”隐匿、套取国有资金。

2005年,青海煤业公司超额完成青海省国资委年初下达的利润指标,为确保完成省国资委来年下达利润指标、少缴企业所得税,经时任青海煤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德明,常务副总经理韩富彪,总会计师兼资产财务部部长张树仁共同商议,同意张树仁以虚假工程决算将资金隐匿挂在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既可增加成本,隐瞒利润,又可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建议。

此后,在张树仁安排下,由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吴伯强编造虚假工程决算,经张审核、陈德明签字批准,该公司自2005年11月至2009年12月,分别编造“2368大巷”项目、“立井矿2257回风大巷”项目、“延深三采区轨道下山2060中巷”项目等14个虚假工程决算项目,隐匿国有资金3198.34万余元,均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

3748.34万元。其中830余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和给中高层管理人员发放“奖金”。

私心作祟、假公济私,私分国有资金。

2009年11月,青海省国资委下发的《青海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实行年薪的企业负责人除国家另有规定和省国资委同意领取的其他收入外,不得在本企业及所属的子公司和其他企业领取兼职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和奖金等。因工作需要,在所属子公司、股份公司和其他企业兼职的企业负责人,其应领的兼职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和奖金等,要全额上缴母公司。”青海煤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明知此规定的情况下,于2010年春节前召集班子成员商议,如何给高层管理人员发点钱,既不影响公司当年利润,又不影响完成省国资委下达的考核指标。张树仁建议只能从以虚假工程决算套取的资金中发放,在场的班子成员均没有反对,陈德明便安排韩富彪、张树仁准备钱款。之后,张树仁在筹措中层管理人员奖金时,多提取96.87万余元现金,并从中提取35万元交给陈德明,陈在中层管理人员年薪兑现大会后,分别发放给韩富彪等11名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2万元至4.5万元不等,陈德明本人分得4万元。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九

县委安排意见下发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部署安排工作,按照各阶段工作任务和评查剖析重点,成立了由局主管副局长为组长、援助中心、公律股、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案卷评查剖析活动领导小组,并给各乡镇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量化了案卷评查任务,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案卷评查剖析活动的通知》,每个乡镇和股、处、所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印制了案卷评查标准和表格,使该项活动操作性强、任务明确。由于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案卷评查工作进展顺利,社会效果十分明显。

案卷评查剖析活动中,我局共向全系统下达案卷评查剖析任务73件,其中:每个乡镇3件,援助中心10件,公证处20件、律师事务所10件。2012年在“百万案件”评查中将未成年人苏妍人身损害等5件案件上报县委评查,在评查剖析中,重点围绕各单位在办案过程中有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群众反响较大,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的刑事、民事案件,公证案件,非诉讼调解案件,刑事指定辩护,民事代理等案件重点进行评查剖析。评查剖析采取,一看案件归档是否及时,装订是否规范,内容是否齐全,民事、刑事、经济、非诉讼案件分类是否清楚;二看案件编号是否统一,是否存在断页断号;三看案卷当事人,公证、法律援助申请人,证件,印鉴、证据材料是否齐全,卷内代理词、辩护词、调解协议是否完整;四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疏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问题。同时,在评查中,首先对评查剖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场指出,限期纠正,及时回访;其次,通过对案卷的评查,面对面与乡镇、股、处、所负责同志拟定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最后,对在评查剖析中质量较高,内容齐全,当事人满意,装订规范的案卷现场给予评查剖析结论。从整个评查剖析情况看,评查剖析的案件中合格率为95%、不合格率仅为5%。在案件评查分析中对社会反响较大的未成年人苏妍人身损害案件、农民工樊小平讨薪案件、孟米兰赡养纠纷案、残疾人牛红宝离婚案、鱼建华人身损害案、单身妇女高亚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形成典型案例上报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案卷评查剖析中,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多次深入乡镇和下属单位指导工作,抽查案件,对案卷评查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从评查的73宗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案卷装订规范,内容齐全,当事人满意,少数案卷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有缺失代理词的,有缺失辩护词的,有当事人证件、印件不齐全的。这些问题,都现场予以指正,要求查漏补缺,限期纠正。

总之,我局在案卷评查工作中,做了大量细致地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评查剖析中也有一些不足之处,2013年,我局将再添措施、再下功夫,继续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为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促进司法行政、法律援助事业迈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十

按照局党委关于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关于围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赵国玺荥阳市乔楼镇鲁晓炜等三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开展以案促改的活动方案》,并对照方案突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以案为鉴、以案反思,深入查摆自身不足,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力争改出正能量、改出高效能、改出新局面。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在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奋力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大背景下,这些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在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严肃查处这些案件,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鲜明态度和坚强意志,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在推进社会革命的同时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无畏气概。我坚决拥护党市委对案件严肃查处的决定,坚决与错误思想和行为划清界限,坚决执行市委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安排部署。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但对照此次专项警示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政治站位方面。

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强,运用理论去指导实际工作不够。具体表现为:

一是自觉主动抽时间学习不够。除参加局党组(委)组织的政治学习外,平时自己很少能自觉主动地抽出时间学习政治理论方面的书籍。

二是学习的深度不足。没有在理论研究上下功夫,看报纸和电视新闻较多,认真坐下来研究原著少,虽然在学习中有时也写一些心得笔记,但是真正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写体会心得笔记不多。

三是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理论去指导工作上有差距,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缺少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

(二)规矩意识方面。

一是对政治纪律认识不够深刻。认为自己日常工作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就行了,对社会上一些不良言论和错误行为有时没有坚决进行抵制,存在麻痹大意思想。

二是政治觉悟不够高,对于自己分管负责的工作能认真完成,能够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但对一些配合性工作、与分管不相关的协调性工作,过问很少,不愿多说,担心自己“越权”、“越级”,其他同志有想法的错误思想。

三是存在老好人思想,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的,往往口头说教多,较真问责的少;日常鼓劲表扬的多、真点问题批评的少。

(三)制度落实方面。

一是遵守政治纪律态度不坚决。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不足,存在对有些干部在公开场合口无遮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以及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甚至存在随声附和。

二是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比如“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主动,各项组织生活过问不多,监督存在漏洞,致使交通系统各支部制度执行不均衡,有漏洞。

(四)廉洁自律方面。

一是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责任认识不足,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把握新常态的能力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分管口上,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还没有真正的立起来、强起来。

二是基层调研不足。深入基层存在听汇报多,深入实际少,一般性调研多,带课题调研少的问题。

三是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思想有所淡化。认为现在条件好了,勤俭节约意识减弱了,对日常事务性管理有所松懈,存在浪费现象。比如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存在纸张浪费情况、办公用灯存在常亮现象。

四是为老干部党支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特别是在引导老干部为我局建设事业建言献策不够,发挥作用不够。

(五)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责任落实上存在模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对分管工作强调抓好落实多,重视质量效率多,对其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强调少、要求少、过问少。

二是勇争一流意识不强。有时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工作任务,满足于应付上级要求,不能从事事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

以上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客观因素外,更为重要的是主观上对党的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不够全面、不够到位造成的。主要根源是: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忘初心,就是不能忘了成为一名共产党员最初的理想信念。在名利和进退间放松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当面对繁重工作压力和突发事件考验时,有时明显出现烦躁情绪,总想推脱,导致工作动力不足、精神状态不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

(二)党性锻炼还不够过硬。思想观念中自觉不自觉的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有随大流的思想。不能经常性的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反省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的不够,没有自觉主动地、经常性地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因而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方面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一些存在的现象和问题认为不是原则性问题就可以忽视,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

(三)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工作中存在疲于应付的现象,存在急于求成的思想,对待工作有时不够细致,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标准。在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一体推进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没有积极主动地去谋划担当,有等待观望的思维和情绪。在围绕交通运输发展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调查不多、研究不深、不够及时。工作存在表面文章现象,对上级部署的工作存在会议多、文件多的情况,“盯着干、马上办”的作风坚持的不够好,具体工作上开会研究布置的多,下去督查落实的少。

一是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对照典型案例,深入查找自身不足,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自觉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于党的组织、忠诚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市委部署和要求,正确把握工作定位,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

第二,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意见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特别是要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一步一个脚印的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第三,强化宗旨意识,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树立宗旨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增进对群众的真挚感情。始终以最强的党性原则要求自己,树立牢固正确的权力观和事业观,切实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注意从小节做起,讲操守、重品行,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保持正派朴实的生活作风,坚持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中低要求,坚决杜绝请客、送礼现象的发生;培养健康情绪,习惯简单生活,坚决摒弃任何以权谋似的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树好正气,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十一

2019年9月23日10:45中国纪检监察报【字体】大中小杨淑华,女,1954年10月12日生,汉族,四川省洪雅县人,大学文化,曾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2019年1月起任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2019年2月23日,眉山市纪委对杨淑华立案调查,并于4月23日移送眉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经查,杨淑华在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整理工程、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以及征地手续办理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直接收受1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94万余元(其中600万元系受贿未遂);此外,杨淑华还贪污公款人民币8万余元,挪用公款398万元,另有人民币394万余元、美元2652元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2019年8月25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杨淑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11月1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留“后路”,反断了“后路”

钟季执。

升迁无望转而谋求“后路”

“几万可以拿,几十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

在刚担任洪雅县国土资源局领导职务时,杨淑华一度有着很强的事业心,对自身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曾作出过一定贡献。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淑华未能做到善始善终。

杨淑华在担任局长的最后几年中,自感升迁无望且面临退休。恰逢这个时候,她看到别人腰缠万贯、挥金如土时,心理逐渐失去了平衡。慢慢地,在杨淑华的眼中,官场成为了一个市场,权力变成了交易的资本,官位当做换取金钱的商品,她开始或明或暗甚至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几万可以拿,几十万也敢要,几百万也不在话下。”杨淑华开始琢磨着为自己找“后路”,将精力放在对金钱的疯狂攫取上,最终把自己推进了违法犯罪的泥沼。2019年,洪雅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为感谢杨淑华在三宝镇河滩地土地整理工程款拨付上的“关照”,送给杨淑华35万元,后者欣然接受。

从在单位报销丈夫出国的费用,到授意造假套取补助;从挪用公款截留利息,到帮助亲友承建工程自己从中分钱,杨淑华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疯狂敛财,甚至达到了雁过拔毛的地步。

铤而走险大搞“权力寻租”

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出投资分红,并迫使其签订合同。

土地是典型的稀缺资源,一些利益主体总想从中分一杯羹,土地领域“权力寻租”的空间很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中,对土地征用的条件、征用租用的价格、补偿费用的标准等仅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如在处理具体的土地事务中,各级政府有很大的决策权,有关决策人员、经办人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给公共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杨淑华对有求于己的开发商提出投资分红要求,并迫使其签订合同,以掩盖索取巨额贿赂的事实。

眉山市某房地产公司在洪雅县从事项目开发时,杨淑华在土地拆迁及征地手续的办理中为该公司提供过帮助。2019年5月,杨淑华在该公司所开发的某房地产项目中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向该公司总经理易某索要100万元。同年6月至8月间,杨淑华收受易某给予的所谓“分红”款50万元并退得所谓“本金”50万元。

2019年初,杨淑华为成都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办理了333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并与该公司约定在某房地产项目结束后一次性收取“投资分红”600万元,后因案发未能得逞。

在土地收储、土地拆迁、土地平整、土地测量、土地规划等由国土部门管理的事项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不小的自由裁量权。300万的工程,好处费要拿70万,杨淑华正是在这种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不断地铤而走险,最终轰然倒下。

手段隐蔽多样用心良苦。

从以“借用”为名索贿,到授意家族成员出面收受贿赂。

在大肆收受、索取贿赂的过程中,杨淑华采取多种隐蔽手段,可谓用心良苦。

2019年,杨淑华为洪雅某电力公司水电站工程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提供帮助,后将该公司一辆小轿车长期“借用”,直至案发。

除以“借用”为名外,杨淑华还多次授意家族成员出面收受贿赂。

2019年12月,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江某某为感谢杨淑华在其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上给予的帮助,按杨淑华授意将其开发的某小区一套价值26万余元的公寓送给其妹妹杨淑珍。2019年至2019年期间,杨淑华为侄儿杨勇等人承建洪雅县中保、中山、止戈镇河滩地整理,以及东岳镇多个土地整理工程及工程款拨付上提供帮助。2019年11月,为感谢杨淑华的“关照”,杨勇按照与杨淑华的事先约定,将付给杨淑华的200万元“好处费”折算成杨勇名下某企业的60%股份送给杨淑华。

大权独揽缺乏有效监督。

管理全凭“一支笔”和“一张嘴”,自己签了说了就算数。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十二

按照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会前我认真学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研读《书记谈国理政》第三卷、总书记在出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最新重要讲话,学习了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以及党史、新中国史等,做到反复研读、深入体会,进一步加深了认识理解,提高了思想站位。下面,围绕这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检视剖析如下。

(一)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虽然能够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核心地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还不够,距离学懂、弄通、做实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学习的系统性不够。学习理论知识没有做到坚持不懈,存在着紧紧松松、冷冷热热等不够持之以恒的问题。在个人自学中还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学得就多一些,无关的学得就少一些。二是学习的深度不够。虽然原原本本地读了原著,学了原理,但是在领会精神实质方面还缺乏一以贯之的自觉性,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对党的科学理论精髓还不能站在全局战略高度来理解、来运用,特别是对生态文明思想领悟不够。三是学用结合不够。在践行体会的环节上切入不深、创新不够,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缺少系统性、深入性思考,对于转化应用新思想、改造旧观念、引领新实践做得还不够。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一是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还需更加深入。能够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但有时思考问题的站位还不够高,对上级政策的理解不够深、落实不够快、对接还不够精准,特别是在如何把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xxxx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务实举措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

二是执行组织纪律还需更加严格。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区委中心组学习、常委领学、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区委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但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管理、教育和监督还不够刚性,有时用工作纪律代替政治纪律;对分管单位负责同志提要求多、布置任务多,谈心谈话还较少,对一般干部和职工的思想状况了解还不深入、不全面。

(三)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方面。

认真落实总书记五个坚持要求,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敢于担当负责,勇于攻坚克难,以奋发有为的状态推动xxxx全域城市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勇争一流的锐气有待加强。尽管在统筹资源要素、完善流程机制和提升城建服务水平等方面出台了一些创新措施,但针对性、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在强化推动国家xx枢纽、长三角核心区的xxx网枢纽规划建设方面,虽已得到国家xxx认可和支持,但xxx一体化建设、xxx规划等方案还在反复研究中,对于构建开放新枢纽、拓展发展新空间等一系列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敢于创新。二是狠抓落实的劲头有待加强。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的城市规划建设理念,精心抓好项目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对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能够紧盯不放、跟踪问效,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噪音扰民、扬尘防控、交通拥堵等事宜一抓到底的韧劲还不够。在拆迁安置方面,近年来全区房屋拆迁力度加大,但安置房建设与拆迁进度还不匹配,目前全区还有近xxx万户居民在外过渡,有的群众过渡时间已长达xx年,未能彻底解决人等房矛盾。另外,针对极个别村庄农户私自翻建房屋的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提醒后才采取应对举措,同时,基层群众对农房翻建规范化管理呼声较高,而农村建房相关政策未能及时出台,一定程度上对需建房并符合政策的少数群众利益造成了影响。

(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xx全会精神方面。

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停留在区级层面,项目建设管理还未达到列入市级试点水平;

鼓励和引导建设单位创先争优还不够到位,建设项目争创国优、省优等各类奖项较少。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在优化公交运行服务群众出行方面,居民和企业员工需求和投诉仍然较多。

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生活实际,经过深入剖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还有差距。总书记的原文原著读了不少,但有的仅满足于一般性的了解掌握,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理解不够深刻、把握还不到位。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还不够精准,未能真正做到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的全过程。二是系统谋划城建工作还有差距。对照总书记对新发展理念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对照城市建设各专项工作的针对性要求,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和薄弱环节,科学谋划好新时代xxxx全域城市化建设工作还不够。与雄安新区、通州城市副中心、深圳前海合作区、苏州工业园区等先进地区和兄弟板块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交流学习还不多,取他人之长、创xxxx之新还要更加积极主动。三是常态长效从严管理还有差距。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动态化梳理和优化各项业务工作流程、长效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努力,对各单位督促指导还需不断加强。严管厚爱措施还需持续完善,有时认为城建工作标准比较高、任务比较重,一些工作即使完成情况不够理想,也不忍心求全责备,管理上从严从紧、工作上落细落地还需加大力度。

(一)强化理论学习,持续学深悟透新思想。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认真研读《》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理论专著,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坚持博学一点、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牢牢把握全域城市化的发展理念,主动学习城市建设、交通规划、**等方面的新理念、新政策,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思维能力,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强化政治建设,永葆绝对忠诚政治品格。牢牢把握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准确掌握其内涵实质和精髓要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际,抓好项目建设中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同时,切实抓好城建条线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三)强化创新突破,践行高质量发展路径。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紧紧抓住并用好战略机遇期,始终保持解放思想的自觉、担当作为的本领和永不懈怠的追求。进一步落实好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协调、产业项目供地协调等工作机制,统筹各类要素资源,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引导和支持城建集团、交投集团、生态建设公司在推进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助力xxxx规划建设水平新跃升。

(四)强化担当精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本领。不断谋划务实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抓好拆迁安置、景观提升、项目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平稳推进精准拆迁和安置工作,加强拆迁后地块复垦和环境整治,有效遏制资源闲置和违规占用情况发生。狠抓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等全过程管控。建设一流队伍,引导城建队伍持续增强服务发展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始终把握好主动、创新、专业、高效、热情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五)强化廉洁自律,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增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性,从点点滴滴的小节、小事抓起,防微杜渐,不碰高压线、警戒线,筑牢思想、道德、法律等各道防线,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廉清正清明的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以实际行动维护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十三

此次县局组织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机关效能加强的重要保证。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彻底解决思想松懈、纪律松弛、作风松散等问题,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和全体干部的工作能力。回顾一段时间以来的个人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了一定的问题,剖析如下:

本人在认真学习的同时,结合自身的情况,围绕思想作风整顿的具体内容,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反思了在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自己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目的。

1、理论学习不主动,自觉性不高。利用工作空闲和业余时间学习比较少。平时只是在单位组织的学习活动中参与政治理论的学习,有时在工作中要用到的知识才去主动的学习,做不到耐心和坚持,因此,学习收获较浅,未能跟上形势和工作发展的要求。

2、工作流于表面和形式化。主要表现是为人民服务意识浅薄,工作缺乏持之以恒、认真仔细的作风,重表面、轻实际,短期行为多、长效措施少,造成工作被动,未达理想效果。

3、工作被动落实多,主动超前少。大多是承办领导交办事项,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深入调研工作少。缺乏立足钻研本职业务的精神,业务水平不高,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作风欠严瑾。

4、规章制度落实执行不够。在我们的工作和行为中,虽然有很多制度对我们进行约束,可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主动遵守,使制度落实不到位。

1、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本身素质。要形成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我将强化学习意识,突出学习重点,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将终身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全面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

2、强化创新意识,全面推进工作。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我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把创新作为工作的灵魂,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创新思想、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服务方式,完善管理手段,推进本职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提高工作效率,勇于参与竞争。在工作中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和积极向上的新风尚;克服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思想,树立不进则退、谋求更大发展的观念;树立勇于创新、大胆开拓的新思想;克服“无所作为”的消极情绪,树立知难而进、顽强拼搏的大无畏精神;克服“事事不出头”,甘当中游的中庸思想,树立敢为天下先,只争上游的积极精神。

4、增强服务意识。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遵守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5、强化作风转变,创立务实效能。实事求是是我党一贯坚持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力戒浮夸作风,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寡诺重行,使作风得到根本转变。同时,敢于面对监督,自觉遵守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督促工作作风转变,使工作朝着务实、高效方向发展。

6、强化公道正派,倡导清正廉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严格遵守落实相关制度,净化工作环境,真正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做一名合格的工商干部,为华安县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贡献。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十四

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毛泽东同志指出: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罗发玉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罗发玉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罗发玉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罗发玉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由生活作风的失检,到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之路。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典型案例剖析会发言材料篇十五

大家好!现在我以“三个更”,来跟大家汇报一下前阶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学习体会。

一、思想更清晰。通过参加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学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总书记在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和***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邃内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体系严整、逻辑严密、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通过学习教育,我更加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精髓,主要体现在“实事求是、人民中心和知行合一”。我理解,贯穿“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这一总要求的主线,就是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基本前提,也是根本保证,只有深入学习贯彻,才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才能做到紧扣使命所系、价值所求、目标所指和力量所在,实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初心更明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一初心使命,始终贯穿我们党近百年来的艰苦奋斗史,是我们党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的精神源泉和根本动力,不断推动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通过学习教育,我更加理解,把握好初心使命,必须要在“两个坐标”中认本真、把方位。一个是历史坐标。***总书记强调,“不能忘记走过的路,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回溯过往,寻找本源,这一初心和使命承载着我们党初创时的希冀与信念、责任与担当。党的“一大”“二大”,就确立了我们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把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奋斗目标。为了理想信念,成千上万的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坚贞不渝,前赴后继,抛头颅、洒热血。“执道循理,必从本始”“唯有捡得初心,才能行稳致远”,只有把自己带入到浴血奋战、艰苦奋斗的年代,初心使命才能更明晰、更震撼、更深刻。另一个是实践坐标。无论理论逻辑,还是时代逻辑、实践逻辑,初心使命的根本落脚点,就是为了人民。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我们住建部门的党员干部要按照省委车俊书记提出的“三地三走”和浙江有责任、有条件、有使命走在前列的要求,秉持“创新精神、担当意识、百姓情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住房、出行、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百姓大事、“关键小事”、民生实事,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担当更有为。当前,城市化已进入下半场,住房城乡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人本、宜居、生态、创新、智慧”将成为新的发展逻辑(如“安居带动乐业”、房子回归居住属性、创新逻辑的转变、设施标准聚焦生活品质、智能技术助推城市病的解决、儿童友好社区建设、15分钟优质生活圈的打造等等),都给城市化发展和住房城乡建设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要求我们要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注重住房保障和供给体系的完善,更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精准供给,更注重智慧化的城市管理和数字化的政府服务,更注重绿色建造方式和建设标准的支撑,更注重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按照年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十个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项厅长在全厅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专题党课辅导报告中提出的要求,落实好厅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聚力“强信念、抓学习、思担当、提能力、重自律”,推进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努力在“七个新”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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