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的旅程读后感(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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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妮的旅程读后感(模板19篇)
时间:2023-11-13 04:01:14     小编:梦幻泡

读后感是读者对所读书籍或文章的一种主观感受和思考。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是每个读者面临的问题,因为每个人的感受和理解都是有区别的。读后感是个人独特的体验和感受,以下是一些读者朋友们分享的读后感,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启示。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一

飒爽的秋风,寂寥地刮着.

七年级那年的国庆,全国笼罩在铺天盖地的喜悦之中。,唯独留下了两处缺漏——我与那片故土。饱含秋思的我,就似那路旁喜庆灯笼里的一盏灯泡,被路旁匆匆走过的父老乡亲们关注,而自己却无法看透那记忆中的故土,思念,愿斗转星移;无奈,只垂头丧气。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等我从母亲口中听到已经购买了归乡的车票时,那份朦胧的思绪霎时晴空万里。微笑,漾起;兴奋,携着;行李,拾起。

远处仍是记忆中那阵阵犬吠,小花似架飞机,风一般的奔向了我,孩童般的跳跃像黏在身上一样,成了我的影子。我走到哪他就跟到哪,好似我们经历了生离死别的难兄难弟。踏进家的门槛,就看到日日夜夜浮现在脑海中的面孔——奶奶。五年的思念成了动力,三步并两步地奔向奶奶,投入她深情的怀抱中。只闻奶奶口中絮叨着:“好娃嘞,可把我想死喽!”思念凝成泪水,不禁打湿彼此的衣襟,风干在柔和的煦风中。

“醉拍春衫惜旧香,天将离恨恼疏狂。”

那几天,新的碗具拿出来了,院子也热闹了起来。

然而,我却在那几日里由于水土不服,几个不尽人意的水泡蹿了出来,后花园的门又关上了。记得那个清晨,睡梦中的我依稀记得听见推门的声音,毫不知情的我仍酣睡到正午时分。奶奶听到动静,悄悄地推开房门,“鬼鬼祟祟”的走进来,伴着几缕刺眼的阳光,和着几分绯红的清香,见我已清醒,端上一碗搓搓面。奶奶仍记得,它就是我童年的挚爱。在合肥,丝毫不乏“陕西面馆”的招牌,却未尝满足过我挑剔的味蕾。几根粗似擎天柱,黄胜高原土,看上去,那柔滑毫不逊色于后院的樱桃,那劲道却与众不同的有嚼劲。

奶奶在旁笑而不语。满一大口鲜美的面汤,竟多了一份绯红的爱,暖暖的,恰好占据我的心田。

“东门酤酒饮我曹,心轻万事如鸿毛。”

踏上疾驰的列车,我心的温度依旧是那般炽热。我想,我就似片葱绿的叶子,不断地追求天空的高度,却在某时,低头,与故土对视,温暖而幸福。故乡啊,我定会携着你,带着一缕思念,向未来进发。

对,我就似片叶子......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二

《孟珠的旅程》是小说集《城南旧事》里面的一个故事。我喜欢这个故事。我也喜欢孟珠这个角色。

孟珠是一个良家出身的青年女子,我猜她有几分姿色,至少气质独特。她用着“柳梦”的艺名,在六十年代的台北的歌厅曼声厅卖唱,却喜欢一些文艺的歌曲―――也许当时的歌厅还是有些保守的,比如《我和春天有个约会》里面,她们四个不是也还单纯么。

有一个刘专员,大约是四九年过来的,他喜欢孟珠,可是比她大好多,是叔伯辈的。他能听她的歌,也给她写过“萍踪何幸识斯人”这样一首诗。孟珠把他当朋友,可以信赖。所以他知道孟珠有一个叫菊同的妹妹,读书很好,不在台北,孟珠很疼爱她,唱歌就是为了供她。他也知道雪子,孟珠在曼声厅的朋友,一个外表或许放浪,内心却矛盾的女子。刘专员显然是喜欢孟珠的,他后来表白了,但是被聪明地拒绝了,因为许午田。没有许出现,也许她真嫁他。于是刘专员就离开台北去了台中。

孟珠曾经是一家人家的房客,籍此认识了房东太太女婿的朋友,许午田先生,一个英语教员,她爱上了他。后来,他们彼此相爱。许先生对孟珠的工作多少有点不以为然,也不知道菊同的存在,也不大喜欢雪子。但是孟珠真的爱他。他大约要去夏威夷大学进修。

后来,雪子死了,跳楼。她是受不了这生活了。雪子会崩溃,孟珠不会,孟珠是自制的、通达的。所以,后来当她发现竟然妹妹菊同也爱着午田的时候,她心里乱,却没有崩溃。她想到可以去找刘专员,投奔他也好,依赖他也好,多少她总不能和妹妹争午田吧。

她到台中,刘专员竟然在病中,她服侍他到病好。

故事的结局是,刘专员找来了菊同和午田―――去夏威夷大学的变成了菊同。谁也没有挑明,但是大家都知道,所有人都做了牺牲。菊同和午田结了婚,怀着他的孩子,为他打扫房间,并且也看到了菊同写给午田的信、信里讨论的是歌曲们和《贝多芬传》。是的,这就是生活。

我爱这个故事,它有情节有细节,这就够了。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三

走过青春的谆谆教诲。

青春旅途中遇到的老师是慈爱的,是严厉的,是细心的。老师的谆谆教诲在我耳边回想。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因为贪玩过头,在周末的尾巴赶着补作业。心里又急又恼,抱怨作业怎么这么多?夜已深,我还在奋笔疾书,最后还是没写完。第二天怀着忐忑的心情到了学校,当语文老师问我作业怎么没有写完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找不到一句合适的说辞。同学们都盯着我,我心里生出了羞耻感。我不敢抬头,怕看见老师失望的神情。老师没有批评我,只是让我下课到办公室找他。那一节课我心不在焉,下课之后更是紧张不安。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老师并没有责骂我,而是心平气和的问我为什么没有写完作业。呼出一口气,我坦白相告,说是因为贪玩儿没有计划好。老师语重心长地说:当想玩的时候先想想什么该完成的还没有完成,要做一个有计划的人。老师的那一次教诲,一直在我心里,不敢忘!

走过青春的珍贵友谊。

朋友对我来说是生活中必不可缺的,当我发生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或者新奇的事,我都会和他们分享。他们都会在好多时候给我鼓励和安慰。那次考试我考得一塌糊涂,尤其是物理。我第一次产生学习好难的感觉。体育课下后,我突然想到了自己的物理成绩,情绪竟然有点儿绷不住,那是我第一次在朋友面前哭。朋友们聚过来,拉住我的手安慰我,积极为我出谋划策。我努力平复了心情,去洗了一把脸,那之后遇到难题就主动请教老师,问朋友。我的物理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幸好,在突发状况的青春旅程中,有你们有友谊相伴。

走过青春的似水亲情。

我一直觉得,亲情在青春里就像水,我们无时无刻都浸泡在里面,享受水的温柔呵护。母亲总把我护在她的臂弯里,总会注意到一些生活小细节,是母爱的具体表现。我起晚的时候匆匆忙忙到学校,总能在书包里发现牛奶面包。什么时候放进去的呢?当我在受伤的时候,嘴上虽然说着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可还是无言地替我清洗伤口,小心又温柔。我总在似水亲情中贪恋太多。感恩亲情,让我的青春旅程能划上一道绚丽的颜色。

我的青春有老师、朋友、家人带给我的无限温柔,让我可以不留遗憾地和他们一起走过青春旅程。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四

我不知玫瑰藤上的刺有多利,多触目惊心,但只要一想起,就只会记得嘴角的凉丝丝的泪。

轻轻合上这本书,眼角还余留着丝丝泪光。我愿书中的程一萱再也不离开那个小城,我恨这个小城里再也没有程一萱的身影,或许是命中注定,可我仍不相信故事的结局是用泪水洒底。

新的地点,新的学校、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友谊,以及新的一切,在小城里,这都是程一萱所面对的。有困难、有快乐、有不舍、有分歧、有离别、有一切一切,而这些一切一切都烙在了程一萱的记忆里,我的脑海里。不得不说这本书里的一切人物,一切事情,都是那么真实,看在眼里,自己也如程一萱一般,经历了那么多,感受了那么多。

而在这些人物里,我最怜悯钱佳,她强势,霸道,像一个人人畏惧的恶魔,可谁知道这个女孩的背后有着多少的忧伤,她有时喜欢欺负,命令别人,恐怕也只是为了掩饰自己心中的悲凉。她一点都不坏,她也是一个很脆弱很脆弱的女孩。当我知道程一萱父亲资助的是她以及她的家室时,我对她充满了怜悯,程一萱当时也是这样吧。

被称为才子、帅哥的欧阳路几乎在学校里是程一萱的默默关注者,直至最后一天也是欢歌笑语,他是程一萱在那段时光里的快乐使者。

其实,我并没有觉得小雀斑、金小琳是那段时光里程一萱最好的闺蜜,女生之间的友谊长久了才能看得出来,相反郭欣圆才是程一萱的好朋友,虽然我知道好朋友是没有定义的,但是,一年之久,能不离不弃,这是多么深厚的友谊啊。

最后,程一萱的离去,不知道有多少同学的不舍,这种分离的痛,我也曾经历过,那种忧伤,那些泪水,那些深情,就算是几百场瓢泼大雨也换不来的,所以想要挂上彩虹,只能去珍惜。

懵懵懂懂的成长历程,跌跌撞撞地走过,只为在时光中等待最美丽的绽放……。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五

五年后,追随它——源于感动,我无怨无悔,梦想的旅程。

夜深人静时昏暗灯光下静心沉思中回忆起五载……。

梦是多姿多彩且令人遐想的,它既有白色的纯洁,粉色的甜美;又有蓝色的忧郁,紫色的神秘。梦想是远方的一片树林,是远方的一座高山,它伴随着汗水和年龄一同成长!虽然厚重的雾气曾遮挡了我寻梦的路程,但在我坚定的信念执着的等待后看见了远方更为清晰的道路;虽然讨厌的蚊蝇曾打断了我做梦的过程,但在我正确的判断温柔的措施后体会了后来更为精彩的全程!它教导培养我,我珍惜疼护它,它牵动着我,同样我挂念着它!我会因它而开怀大笑,也会因它而伤心落泪!

当看到孩子健康成长时我开心;当看到孩子受到伤害时我伤心,

当听到家长理解工作时我开心;当听到家长无理埋怨时我伤心,

当受到领导赞赏信任时我开心;当受到领导严厉批评时我伤心,

当得到同事热情帮助时我开心;当得到同事冰冷态度时我伤心,幼教之友《梦想的旅程》。

不是遇到所有的困难与障碍就要恐惧、逃避,更不是取得一点成绩就该骄傲、自满,我深信只有自己认识自己、反省自己、坚持自己,想自己所想、做自己该做、走自己要走的路才会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自己体验了、经历了、才会有收获、提高、进步!它是真实地、清晰地、存在地,其中有辛酸的浪漫;永恒的伤疤,也有真挚的情感;心灵的振撼!这是欢笑与泪水、喜悦与汗水溶和在一起的一杯多味梦想咖啡!当我轻轻捧起它、慢慢品饮后、才体会它的特别---淡淡地苦、浓浓地甜;轻轻地涩,醇醇地香!我愿同它一起与快乐牵手、与进取并肩、与创新同步、与反思结伴、将知识拥抱继续畅游在梦想的快乐旅程中!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六

暑假里,我读了冰心作文奖入围作品精选集《温暖的旅程》。这是一本读后感大全,里面汇集了很多优秀文章阅读后感言。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我想:书是我们最好的伴侣。让书陪伴我们蒸蒸日上吧!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七

《奇妙的旅程》,它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女孩程一萱跟随爸妈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转学到一个新的班级,刚开始,她非常紧张,不认识周围的同学,不熟悉周围的环境,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她由一开始的紧张忐忑到后来的慢慢敞开自己。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到图书馆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奇妙的旅程》,它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女孩程一萱跟随爸妈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转学到一个新的班级,刚开始,她非常紧张,不认识周围的同学,不熟悉周围的环境,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她由一开始的紧张忐忑到后来的慢慢敞开自己。

她学会了坦然地面对新的生活带给她的挑战和压力。在学习和生活中,她收获了新的友谊,结识了很多新的朋友,得到了同学们的认可,可她同时也要面对一些误解,冷漠和忽视。尤其当生活的真相一个个抛向她时,她一下觉得自己无所适从。

当她面对各种困难,迎刃而上,过后这些出现在她的这段生活旅程中的人和事,都深深地烙进她的记忆,成为她的成长旅程中不可缺少的风景。

这本书告诉我们,生活中可能出现种种困难,我们要勇于面对困难,积极地去解决它,而不是逃避困难。在我的学习中也经常会出现一些困难,我曾经一度迷茫,但在家长和老师的帮助和指点下,我终于战胜了自己,这也许就是我成长路途中的一些锻炼吧。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也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寒假期间,我和爸爸到图书馆买了一些书,其中有一本《奇妙的旅程》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女孩程一萱跟随爸妈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转学到一个新的班级,刚开始,她非常紧张,不认识周围的同学,不熟悉周围的环境,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她由一开始的紧张忐忑到后来的`慢慢敞开自己,他学会了坦然地面对新的生活带给她的挑战和压力。

在学习和生活中,她收获了新的友谊,结识了很多新的朋友,得到了同学们的认可,可她同时也要面对一些误解,冷漠和忽视。尤其当生活的真相一个个抛向她时,她一下觉得自己无所适从。

当她面对各种困难,迎刃而上,过后这些出现在她的这段生活旅程中的人和事,都深深地烙进她的记忆,成为她的成长旅程中不可缺少的风景。

这本书告诉我们,生活中可能出现种种困难,我们要勇于面对困难,克服困难。

我不知玫瑰藤上的刺有多利,多触目惊心,但只要一想起,就只会记得嘴角的凉丝丝的泪。

轻轻合上这本书,眼角还余留着丝丝泪光。我愿书中的程一萱再也不离开那个小城,我恨这个小城里再也没有程一萱的身影,或许是命中注定,可我仍不相信故事的结局是用泪水洒底。

新的地点,新的学校、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友谊,以及新的一切,在小城里,这都是程一萱所面对的。有困难、有快乐、有不舍、有分歧、有离别、有一切一切,而这些一切一切都烙在了程一萱的记忆里,我的脑海里。

不得不说这本书里的一切人物,一切事情,都是那么真实,看在眼里,自己也如程一萱一般,经历了那么多,感受了那么多。

而在这些人物里,我最怜悯钱佳,她强势,霸道,像一个人人畏惧的恶魔,可谁知道这个女孩的背后有着多少的忧伤,她有时喜欢欺负,命令别人,恐怕也只是为了掩饰自己心中的悲凉。

她一点都不坏,她也是一个很脆弱很脆弱的女孩。当我知道程一萱父亲资助的是她以及她的家室时,我对她充满了怜悯,程一萱当时也是这样吧。

被称为才子、帅哥的欧阳路几乎在学校里是程一萱的默默关注者,直至最后一天也是欢歌笑语,他是程一萱在那段时光里的快乐使者。

其实,我并没有觉得小雀斑、金小琳是那段时光里程一萱最好的闺蜜,女生之间的友谊长久了才能看得出来,相反郭欣圆才是程一萱的好朋友,虽然我知道好朋友是没有定义的,但是,一年之久,能不离不弃,这是多么深厚的友谊啊。

最后,程一萱的离去,不知道有多少同学的不舍,这种分离的痛,我也曾经历过,那种忧伤,那些泪水,那些深情,就算是几百场瓢泼大雨也换不来的,所以想要挂上彩虹,只能去珍惜。

懵懵懂懂的成长历程,跌跌撞撞地走过,只为在时光中等待最美丽的绽放……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八

上周,县教体局组织了一次特别的活动,每所学校派出四个代表参加?曲阜研学之旅?,而我,很幸运的成为了这四个人中的一员。

来到曲阜,第一个景点便是高高的万仞宫墙,随着时间流逝,我们焦急等待着大开城门,终于,早晨八点整?祭孔大典?开始了。一队队人马整齐的出场了,有的敲锣,有的在打鼓,还有的在吹喇叭,大家瞬间被这热闹的气氛感染了。紧接着,迎面走来一队儒装少女,她们伴着古韵雅乐,跳起了优美的舞蹈,不知不觉间,表演就结束了。

手捧一卷论语,伴着微微凉风,身穿精致的汉服,以万仞宫墙为背景,体验儒学的风采。

接着,我们来到了孔庙。

孔庙有很多,但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宏大、等级最高的还是要数山东曲阜的孔庙。孔庙的牌匾大多由篆体雕刻。走进大门,?金声玉振?四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这个石门究竟有什么来历呢?我在心中暗想。这时,导游向我们解释说:?金声?、?玉振?表示奏乐的全过程。以击钟开始,这就是金声;以击罄告终,这就是玉振。以此象征孔子思想集古圣贤之大成,赞颂孔子对文化的巨大贡献。

孔庙的柏树有上千棵,期中树龄最大的约两千岁,我们五个同学才勉强把他围抱起来。

孔庙的主体建筑是大成殿,这座金碧辉煌的大殿最引人注目的是正面的十根石柱,每根石柱上面雕刻着两条巨龙,飞腾于彩云之中,雕刻玲珑剔透,刀法刚劲有力,在故宫里都很少见到。

游览完孔庙,我们又来到了孔府,这是孔家子孙后代居住的地方,孔府有大堂、楼房。孔家自古代以来以诗礼传家,所以当然少不了学堂。孔府的后花园里有池塘,池塘里有许多小锦鲤,它们在池塘里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所以孔子给他的儿子取名孔鲤。

最后,我们去参观了孔林。孔林右侧有七十二棵柏树,象征孔子七十二位贤徒。孔林是孔家人世世代代的墓地,讲究五孔不入。一孔,孔家出嫁的女儿;二孔,孔家的男孩子嫁到自己的妻子家里;三孔,小小年纪便夭折的孩子;四孔,收到国家法律刑罚的孔家人;五孔,出家的孔家人。后来又增加了一孔,也就是六孔,孔家夫人带过来的孩子。五孔不入从此变成了六孔不入。

这次研学之旅,让我感受到了儒家文化的源远流长,更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九

我站在第一名的领奖台上,当裁判交给我证书,为我佩戴金牌时,自豪、骄傲充斥着我的世界!

“孩子,去练跆拳道啦!”妈妈在门口向我喊道。“不去,休息一天没事,反正都得到冠军了。”我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你别骄傲,两个月后还有另一场比赛!”我静静地考虑着,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已不存在,置身于自己的世界中。良久,我紧皱的眉头松开,像得了糖的孩子,愉悦地叹了口气,还是准备去上课。

“好日子”不会太久,一个月后的模拟实战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是一个和我同一重量级的同学,却在上次比赛的第二轮惨遭淘汰。不知是什么原因,和他模拟实战的我被他打得措手不及,开场竟然就被领先了。于是我加大踢腿频率和力度,却体力不支,只有凭借技巧,才以微弱差距获胜。

那晚,躺在床上,我好像明白了:别人都在前进,我却因为自满而停留在原地,对手们终究可以战胜我。这是一段无法停留的旅程,只有时刻向前的人,才能主宰比赛。

我,不应该就此而停留。

往后一个星期,我像第一次比赛前一样备战着。是啊,对手们都在奔跑。一个月后的第二场比赛如期举行。对手依旧是那些,在战术上却有很大提升。我一路过关斩将打进了决赛,我的同学在半决赛被我击败。和我打决赛的,还是上次比赛的亚军。当时,我因他的疏忽而领先一分拿下比赛,可以说,我们旗鼓相当。比赛快结束时,他仅仅领先我两分。我猛烈进攻,他顽强防守。比赛结束,没有办法了。我在心里叹了口气,来自对手的欢呼响彻赛场。最后,我只站在第二名的领奖台上。站在别人光环下的我,受益匪浅。

人生就是一段无法停留的旅程,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在乎的是看风景的心情,在乎的是个人的意志。若此刻我们停留欣赏,将会错过更美的风景。享受每一处的感觉,欣赏每一处的风景,这才是人生。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十

很久很久很久从前,那时世界上啥也没有,只有一群叽里呱啦的人在呼里哗啦小镇幸福地生活着。但在小镇里有一群大坏蛋,他们是黑衣组织。

虽然叫组织,但只有三个大坏蛋,他们是扑、哇和哈,扑的武器是玄铁重斧,哇的武器是超级喇叭枪,它能把大象震得飞起来,哈的武器是无所不能扁担——用来拿东西,它能拿起最重的石头!

芬妮是一个孤儿,不知道为什么,人们都很讨厌她,但是身为大坏蛋的扑、哇和哈就很同情她。

有一天,芬妮正在一辆马车旁睡觉,背后忽然一凉一一扑、哇和哈来抢劫这辆马车了。

那天寒风瑟瑟,血月当空,扑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把马车的轮子砍碎,把马的缰绳砍断。哇对着车上轻轻一吹,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纷纷逃走,他们吓得直叫!但是当强盗们看到了马车旁熟睡的芬妮,却轻轻地抱起,慢慢地裹在大黑袍里,带着她,回洞了。

回到秘密基地后,芬妮渐渐地睡醒了。“这里是哪呀?”睡意朦胧的芬妮揉揉眼睛,她看到了一个黑乎乎的大箱子,打开一看,嗬!全都是金银珠宝。她又把旁边的好几个箱子都打开了一看全是稀世珍宝!

扑、哇和哈闻声赶来,芬妮问:“你们为什么有这么多珠宝,这些珠宝用来干什么呢?”

“对呀!”扑、哇和哈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些东西能用来干什么呢?

啥突然说:“不然我们盖一个城堡,所有不幸福的小孩都可以住在那里。”这样我们的财宝就有用啦!

过了很久,数不清多少年,扑、哇和哈老的都走不动了,那些孩子们为了报答他们,建了三座高塔,他们三个人幸福地住在那里,看着他们的子孙,无憾地老去。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十一

springoffensive,春季会战,中文又名皇帝会战,又名ludendorffoffensive,德语中又称为鲁登道夫攻势——本次会战由德国元帅鲁登道夫(generalerichludendorff)指挥。

此战役是由德国于193月21日开始展开进攻位于西线的英军,战役目的是为了趁美国参战不久、还没有将优势兵力和财力应用在西线之前,德军在西线最后一搏,力图打破自19开始的阵地战的僵局(从1917四月加入战争开始,美国在本地进行大规模的军队整备和训练,同时陆陆续续的跨过大西洋向西欧战争运送兵力和军事物资);同时,由于俄国在当时正好退出一战(俄国革命),因此德军在东线有50个师的兵力得到解放,可以使用在西线战场上。

在战事初期,德军的进攻成果非常大,例如在攻势的第一天即推进了255平方公里的领地(由于第一天的进攻成果十分巨大,当时的德皇williamii把那一天定为国家公共假日,很多德国人认为战争会很快结束),到4月5号,德军占领了3,100平方公里的领地,并且俘虏了90,000名俘虏(因为防守方主要是英军,所以这里的被俘人员主体也是英军)。

但是,从战略层面上而看,春季会战却是失败的。首先、由于德军指挥层的战略目的不明确——即攻击方向随着会战的状况改变而改变,鲁登道夫在战役规划时期,就拒绝设定最终的占领目标,并且他还特地避开了占领英军所占据的重要的战线——亚眠至阿兹布鲁克一线。

其次、德军因机动力不足、后勤补给差的问题,造成无法快速推进战线,也无法守住在推进中占领的新领地(在进攻初期,德军的战略目标是占领由英军驻守的阿兹布鲁克,但是因为德军没有占领铁路线,鲁登道夫在4月9号选择放弃进攻)。

“wearegoinglikehell–onandon,dayandnight.ourbaggageissomewhereintherearandwedon’texpecttoseeitagain.”captainrudolfbinding.

并且,德军在进攻中,除了俘虏了一定的英军以外,既没有占领有价值的战略要地,也没有成功的摧毁英军和法军的防御(在5月27日,德军展开另一场主要的会战,进攻矛头从英军转向法军,目标是朝着巴黎推进,最后推进到距离巴黎方向只有90公里,也有说是120公里)。之后在6月9日和7月15日又开展了另外两次行动,在7月15日的进攻中,德军在付出了巨大的伤亡损失下仅仅推进了2英里,但都以失败告终。因此春季会战持续到7月17日即宣告结束。

在1918年3月到7月春季会战之间,德军付出了超过10万人的伤亡。与此同时,美军正在以每月30万人的速度抵达欧洲西线战场。

之后在1918年8月收到联军的反攻时——hundreddaysoffensive(百日攻势),德军的防线主体——hindenburgline(兴登堡防线)崩溃,进而导致了同年11月份的德军投降。

02。

看这部电影之前,我没有查任何资料。结果在看得过程中,我一直以为这是一部由一个很年轻的导演拍出来的处女作。因为它急于讲太多东西,导致重点含糊不清,中途节奏拖沓,而且整体立意也没多少新意。工作日晚上去看,就会后悔自己怎么没有回家睡觉。

但实际上,它的导演索尔·迪勃已导演了7部作品,其中包括云集了拉尔夫·费因斯,夏洛特·兰普林等一众好演员的《公爵夫人》,这部电影在豆瓣上有近4万人看过,评分只有6.8。这一次的《旅程终点》悲剧又重演了,这部集结了阿萨·巴特菲尔德和山姆·克拉弗林这样的新生力量,和保罗·贝坦尼,托比·琼斯这样的演技派的电影,却在剧作上拖了后腿。

影片如《敦刻尔克》一样将背景设置在了二战的另一个著名的时刻——德军的春季攻势。德军花了三个月时间攻下了英军的战壕,期间死亡人数达到了数万,而之后英军反攻夺回战线,整个过程死亡人数超过了一百万。群体的死亡,这是典型的战争片语境,斯皮尔伯格的《拯救大兵瑞恩》一开场就让断臂残肢充斥镜头,诺兰的《敦刻尔克》靠着镜头语言的冲击力让观众坐立不安。战争片就是要靠死亡把观众拉到当时的那个特殊而极端的时期,接下来才好探讨一些更深入的东西,当然,那得是更有追求一些的战争片才行。比如人性(《烈日灼人2》),比如体制的荒谬(《第二十二条军规》)。

《旅程终点》走的没那么远。这是一部典型的,双线并行的战争片。浮在明面上的情节线,是一个男孩冲着他心目中的英雄上了战场,结果丧失了纯真,也送了命的故事。而隐而不发,却人人都能看出的主题线,是战争残酷,把所有斯文,天真,浪荡,一并撕碎。这两条线之间,还掺杂了一些零碎的想法,如视下层军士的生命为草芥的.司令员,谈及让十余人送命的作战计划的同时,心心念念的是当晚新鲜的鱼肉。

这部电影最吸引人的在于它的设定——出身富贵的温柔少年如何被战争,丧失了纯真。阿萨·巴特菲尔德饰演的少年中尉和山姆·克拉弗林饰演的大三岁的年轻军官本该互为镜象,体现都是这同一个东西。但电影中鲜少出现两人之间的联系。比较出彩的一幕发生在满心憧憬的少年中尉突然抬头看到了他崇拜的兄长式人物突然出现,却判若两人,疲惫不堪时,眼神惊慌;而军官的眼神中还有更多更复杂的内容——他必须打起精神来应付危机四伏的现在,可却又忍不住要跌入甜蜜的回忆之中。

如果情节能够扣紧这条线发展,也许会成为一部非常特别的战争片。然而导演不知出于何种考虑,让军官在少年中尉来了之后就开始回避他,两人的关系更像是陌生人而非旧识。

唯一能够暗示两人联系的动人画面就是少年中尉第一次执行任务回来,坐在一边烤火,旁边坐着的士兵们叫他过来跟他们一起吃沾汤的面包,近景镜头拍着火光下这帮年轻人脏兮兮的脸。镜头缓缓拉远,我们看到那原本清秀斯文,说话从不高声的男生翘起一条腿,接过别人递来的香烟,抽了一大口……就能恍惚间自己脑补出那个曾热衷于林间漫步的年轻男人是如何在战场上蜕变成一个酗酒,胡子拉碴的陌生人的。

然而导演却将更多笔墨付诸于保罗·贝坦尼饰演的中年军官“叔叔”身上。这位在修罗场依然注重仪表和礼貌,围着一条蓝围巾,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中年男人变成了两个年轻人的救赎者,一个父亲的形象。他接纳了懵懂的少年,给压力山大的军官盖好被子。这个形象在保罗·贝坦尼的演绎下非常,非常有魅力,但他猝不及防的死亡让电影的后半小时更成了一场无法控制的灾难,仿佛导演也像两个年轻人一样丢了主心骨。

虽然中途节奏拖沓,也把一个好题材拍得颇为平庸,但《旅程终点》依然不失为一部用心之作。至少这部电影确实用上了英国人所具备的独特品质:毒舌的幽默,和冷静疏离外表下的丰富情感,拍出了一部颇有英国特色的战争片。

03。

同样是战争片,相比于其他大作,这一部显得“小”了些。

几千分之一的小连队,一处破败肮脏的战壕,几位疲惫焦虑的士兵,一场小小突袭战。

但它“反战”的表达异常强烈。

不是叙事上的,它整体透出一种非常焦虑的底色。色调冷峻,人物处于不同的情感焦虑状态,没有任何可以称之为“伟大”的战争时刻,只有突然的枪声,和永无休止的死亡。

昂扬的、对战斗热血的情绪由asa扮演的新兵一人承担。但这种状态后来也被轻易戳破了。如果能够在前线待久一点,或许他也无法逃脱地变成那些老兵。就像斯坦霍普的转变。

幽闭的战壕像一个怪物加工厂,把深深的恐惧与狂躁复制烙印在每个来到这里的人身上。法国人、英国人,不断有人来到这里,葬在这里。不像《血战钢锯岭》,他们甚至无法收回同伴的尸体。

但恐惧无法改变,必须走出战壕迎向炮火,这是死命令。焦虑的长官要鼓励士兵,同时他自己的情绪还没有内化,就变成一座易燃易爆的火山。

当军令中直接指出“没有后援”,当前线士兵恐战,这是活生生的无力与残酷。

这里面比较温和的,是paul饰演的那位长官。而他把打仗称之为“一种工作”,不是爱国主义,很写实。导演借他说明,战争落下来在前线士兵身上,性质更接近于“工作”,一份要接受瞬间死亡的工作。他接受了,做好了准备,所以能更好相处。

其他人也并不是不能接受死亡,是无法接受被死亡的未知凌迟的恐惧。有一个人说,我宁愿死在战壕里。

印象深刻的还有几处细节。

不同于他们日常用餐的邋遢凑合,斯坦霍普和将军吃饭时,他们会铺上白色的餐布,将餐具摆放规整。等级感,权利,居上位的体面。

突袭那里让人想到《比利林恩的中场战事》,摇晃的镜头让人根本分不清发生了什么,呼吸声与配乐加剧了压迫感。生死一线,结束时才知道谁是活着的,才能知道“自己”有没有活下来。

电影结尾用遍地尸体+牺牲数据无声控诉。无论来路,唯有死亡才是这段旅程的终点。

接下来是“但是”部分。

我一直在期待斯坦霍普老兵和罗利新兵的碰撞,很可惜没有惊喜。他们之间居然几乎只有几个眼神。而因为同伴的死sam和asa争吵的那场戏,表演上也并不如意。

作为asa的粉,真是忍不住心痛!

他的不少电影总是差了那么一口气。这部也并没有让他绽放什么光芒,而且整体商业不足,能满足小众共鸣但作为二战片也没什么特别大的竞争优势,很可能要扑街(快来打我的脸!)。

但临死前那个眼神很好。应该会让一些人记住这个蓝眼睛男孩。我含泪写下。

04。

战场氛围刻画的不错,泥泞肮脏的战壕、士兵疲惫恐惧的面容、极差的伙食供应等可谓面面俱到;战争的残酷也揭露深刻,男主本是个天真、激情四射的学生,冲着心目中的英雄校友而主动上前线,结果命丧黄泉,反战主题鲜明;另外,上校不顾及士兵性命,为早些获取情报向上司邀功,而残酷命令士兵在天亮时冒死突袭,其本人心中念念不忘的则是新补给的鲜鱼肉,而本应该亲身面对突袭的士兵讲话鼓励士气时,却愧疚的灰溜溜的逃避跑掉,讽刺意味浓厚……大致剧情如下,属严重剧透: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十二

我相信每个人都是有梦想的。它给人一种坚不可摧的力量,促使我们不断前行,不断努力,带着自信以及那颗美好的初心,不断超越自我,到达理想的彼岸。

那些志士文人,他们的成功从不是一蹴而就的。他们努力,他们善于发现自己的才能,他们还拥有一颗本真美好的心。就这样,他们带着自己的梦想,踏上前行的路。

一个平淡无奇表面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人,他们不一定就没有什么过人之处。梦想的力量是强大的。因为梦想,再软弱也会变得坚强;因为梦想,再懒惰也会变得勤奋;因为梦想,再苦再累也不会放弃。人可以看起来平平淡淡,给人一种似乎没什么上进心的感觉,那是因为你没有看到他骨子里那份热血的力量。人不会总是一帆风顺,许许多多的磨难都在阻碍你前行,羁绊你梦想的旅程。你要做的便是保持一颗美好的初心,奋勇前行。

当外界的一切都在干扰着你,影响着你的时候,我们更要摒弃一切风尘杂事,静下心来继续奋斗。这路上难免有冲动,有迷茫,我们一定要相信自己,偶尔的失落,偶尔的淘气,偶尔的倔强,那些是会过去的。

人们常说:“做人一定要学黄东邪。”也难怪,因为他确确实实很成功。他的生活就像古代社会中人人渴望的世外桃源。在经过一番彻彻底底的奋斗过后,你何尝不会如此?青春是可贵的,你会在此时改变自己的未来。而唯有奋斗是最佳的路。

在这辉煌灿烂的年代,一个个追逐梦想的风华少年,正踏着青春的步伐,在这个理想的地方创造奇迹。我们的课堂就好比一个高尚的人在给予我们圣言,我们的学校就好比一处让你心灵受到震撼的圣地。我们一定要配得上万物给予我们的恩惠,只追逐自己的梦想,不动摇,不放弃,不忘初心,奋勇前行。

你也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曙光。人各有志,只要有不变的初心,一定会是美好的,别人无法想象的,只属于自己的成果。奋斗是成功的字眼。奋斗吧,少年!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十三

是一片氤氲,缭绕的是绿色的小山。

今天来爬山,也是溶这黛色里。

当脚踏上灰色的道路,我的心跳快溢出胸膛。“加油”心底响起呐喊。

小路是沿山体修筑的,蜿蜒而上。坡度也并不算小——向前进的力,一方用于向上,一方用于向前。速度自然慢下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心海中的浪花泛起,滚滚前涌。

怎么还没到啊?

想停下来歇息,大队确实不等人的。一咬牙,走!晴光从树叶中透下来了,同时渐渐不再冷清,而是成了一束打在背上的火热。汗,为了应景也渗出来,顾不得擦。我不能再浪费时间,脚心的刺痛早已使我慢下太多。鹬似从水边飞起来了。此时,但不确定——没有专注去看。岸也被几份蓊郁遮去。只听见“吱吱”的杂碎声。“苏欣然”,妈妈催促的声音急切又有些恼,我只能加快了,我以为我要跑起来!大队排在盘山公路的一圈末,我在头这边。脚在地面“滑过”,却也经历了“许久”才扑向妈妈的怀里。海面终是平静下来,星星狡黠地朝水中折射自己。

牵上妈妈的手,再走走。

“妈妈走不动了,等会儿再走吧。”

我没听见,因为我看见了山壁上的一朵小黄花。猜它是野生的菊花吧。它是那样玲珑,一杆坚挺的脊梁。一阵风拂来,拂动了很高处的碑石。沿边的小石子从上面纷沓而至。看来,小黄花将迎来一场流星雨了。小黄花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花瓣倾一倾,霎的又回到原位了。

碎石自然不忍伤害它。

牵上妈妈的手,接着走。

我边走边想,或许这就是南方的山水吧。看上去仅仅是小山丘,不细走,是不能明白小山丘的倔强的。沙裹上湿润的土,砾融入流淌的涧。我和妈妈步入循环往复的坎坷中。

越上山走,风越大。阳光也愈发耀眼。我却亲眼见到了,更多的小黄花簇团怒放。鹬并肩在山谷中徘徊飞翔。心海奔腾了。

待我来到山顶,已是正午。白雾早就消散在一支支光箭的交点,只有雾魂飞魄散前的身影隐约在对面的山头密密地斜织着。

“喂!”

不知谁的喊声,回荡在黛色中,反复,反复,直到听不见了。伴随着这一切,我心海中的太阳也驱逐地平线而升,日出了。

青山高处轻风徐徐,听,谁的低语浅说。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我在网上阅读了一篇感人的故事《一百元的旅程》,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贫困家庭的男孩去城里上学,从家临走时,父亲把家里最后的50元给他,《一百元的旅程》读后感500字。在学校男孩努力学习,被评为学习标兵,学校同时奖给他100元。他挂念家里生病的母亲,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把钱寄回家给母亲治病。但他知道,如把实情告诉父亲,父亲一定不同意的,为了不让家里人知道这钱是他寄的,男孩以陌生人的名义把钱寄回家里。从邮局回到宿舍的路上,他如释重负,仿佛看见母亲已经去了医院,病情也逐渐好转了。想到这里,男孩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可是十二天后,老师给了他一张汇款单,汇款单上写着:有个好心人,给咱家寄了钱,给你一百,要学好吃好,家里平安,别挂心。看完后,男孩哭了。

一百元,可能是我们一双鞋的价钱,或是一个书包的价钱,或是一个生日蛋糕的价钱,但在文中,它却是父母对男孩无私的爱,读后感《一百元的旅程》读后感500字》。想想现在的我们,生活无忧无虑,常常把父母的爱当作一种理所当然的事,不懂得感恩,有时甚至会因为父母不给买玩具,耍脾气,但却从来不考虑父母工作的辛苦。其实感恩不分大小,也许仅仅是一句简单的“爸爸妈妈辛苦了”。也许只是给父母捶捶背。通过阅读这篇文章,我学会了感恩,我会努力学习,将这份感恩进行到底。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十五

诚信,是对自己有自知之明,对正误有明确分辨。

最近,各大媒体争相推广的一本《一生的旅程》,是现任迪士尼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罗伯特?艾格,以第一人称的自述题材的企业管理的书籍。先不说,各界商业大佬与市场观察评论员的推崇荐语,单就书本封面艾格本人的封面照片,就给人一种真诚谦逊的标签印象。

当我看完整本书之后,我会把它推荐给身边感兴趣的人,并且建议,先从书本最后的“附录:领导原则”和“关于作者”看起,这两部分,可以事先对作者要叙述的至今45年的职业生涯做简单明了的简介,以及作者想传达给读者最为精华的领导原则,使得阅读整本书先有个大概的框架,再从头读起,会觉得清晰明了并且对原则性的理解会更加的深刻。

整数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学习”叙述得是艾格从初入职场开始经历的挫折,学习,积累经验以及进步。很多都在强调他跟随的几个对他事业进步助益良多的领导,对他的关照,信任,培养以及他从他们身上学来的优秀品质,例如:鲁尼的“拼死创新”。第二部分“领导”,是具体叙述了当艾格成功当选迪士尼首席执行官,执掌大权之后,进行的一系列的企业优化与变革。像对皮克斯,漫威,乔治的《星球大战》以及福克斯的并购。里面涵盖了很多具体的领导原则,配合相关事件更加的通俗易懂,并且容易操作。阅读的过程中,愉快而受益。

其中,通过艾格对和史蒂夫?乔布斯共事的回忆,很多小细节描述的轻松诙谐,并让人憧憬当权位几近至高无上之时,周边还能拥有如何纯净彼此欣赏敬爱的友谊而令人心生羡慕。当然也进一步的验证了,人格魅力的强大,是会自动吸引同道中人相聚,凝结的。彼此的信任与认可,智慧的汇聚会创造出更多的奇迹。整本书都透露着艾格强大的人格魅力:自知真诚,拼死创新,细腻稳妥,睿智果断。

引用书中一项原则:“真正的诚信,是对自己有自知之明,对正误有明确分辨,并将此作为行为的准则”。对“诚信”的阐述,跨过了“对他人”的普遍解释,没有过多的需要一五一十真诚的坦白,也没有论及真诚的可信度要怎样让人信服,这里针对的是“个人”,强调的是自知之明和判断意识,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关注的是别人眼中的自己,形象如何,而忽略了问从自心,是否得到了自己对自己的认可。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十六

“叮咚……叮咚……”听,是谁在轻轻地歌唱?噢!原来是一条潺潺的小溪在快乐地唱歌呢!

春姑娘问:“小溪,你为什么这么快乐呀?”“因为我决定去旅行,去寻找大海妈妈。”小溪答道。

“那你为什么非要去那里呢?大海可离这儿很远啊!”在一边听的小燕子提出了质疑。小溪高兴地憧憬着说:“听人们说,大海无边无际。我这次旅行就是想要去见识见识大海的广阔,去看看大海的日出和日落,去欣赏那海天一色的蔚蓝!”

“你的志向真远大,祝你一路顺风!”春姑娘和小燕子一同真诚地祝福小溪。

告别了春姑娘和小燕子,小溪继续欢快地向着大海奔去。一路上,他依然唱着动听的歌。忽然,前面的一块巨石挡住了去路,还霸道地对小溪说:“你不可能过得去的,你还是快回去吧!”

小溪听了巨石的话,坚定地说:“为了见到大海,我一定要过去,要不然之前的努力就白费了。”小溪不断地像巨石冲去,又不断地被挡回来。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巨石被小溪冲成了一块鹅卵石。小溪继续向前,依然唱着欢快的歌,快乐地奔跑。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溪来到了一片常有沙尘天气的地方。那里的沙尘将小溪变得浑浊了,由清澈见底变得浑浊不堪。小溪受到了如此的打击,他哭了,哭得好伤心,好难过。不过他哭过以后还是决定坚持,继续向大海进发。就这样跑着跑着,他发现自己又变清了,又是那个清澈,活泼的自己了。小溪又恢复了往日的风采,坚持不懈地向大海进发。

在流向大海的旅途中,小溪经历了许多坎坷和磨难,而这些坎坷与磨难并没有动摇他的决心,反而成了他前进的动力。因为小溪坚信“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就这样,小溪在经历坎坷时学会了坚强与持之以恒。又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小溪终于见到了大海妈妈,见到了那广阔、那蔚蓝、那海纳百川的大海。这让小溪陶醉了,他悄悄地流入了大海,投进了妈妈的怀抱。这时的小溪不再是小溪,而是大海的一部分。

小溪,噢……不!应该说说大海,他那宽广与气度使许多人所陶醉。而从前小溪的坚强与持之以恒的精神更让人赞叹!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十七

读了《爱的旅程》,我终于明白了:所有的母亲都会为自己的儿女不辞辛劳。无论到了哪里都会牵挂着他们。文中的母刺猬也和所有的母亲一样,在百里之外的地方牵挂着自己的孩子。

第二天,主人发现刺猬跑了很是着急,到处也找不到。只好沮丧的准备回家去。到了家中他大吃一惊:母刺猬竟然在家里!主人仔细一看,“呀,从小镇到这里可有百里之远,来时在袋中可什么也看不见,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主人自问道。

原来是因为母刺猬太牵挂自己的孩子,靠感觉找回了家。一路上翻山越岭,连滚带爬呀,把肚子都磨破,流血了。为自己的孩子而牺牲自己,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感觉到了母爱的伟大!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十八

在这个炎炎夏日里我享受着大自然的微风,在树下边读者书着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着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叫做《奇妙的旅程》。

女孩程一萱跟随她的爸爸妈妈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转学到了一个新的班级。在这里,她由一开始的紧张忐忑到后来的慢慢敞开自己,她学会了坦然地去面对新的生活带给她的挑战和压力。在学习和生活中,她收获了新的友谊,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也得到了同学们的认可,可她同时也要面对一些误解、冷漠和忽视。尤其是当生活的真相一个个抛向她时,她一下觉得无所适从。

那是一节英语课,老师在上课前抽查了几位同学的背单词请况,我背着背着突然忘记一个单词的拼法,我站在位置前思考了很久很久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旁边的同学看到后用一种看不起我的眼神,当时我的'心情糟糕透了。下课后我坐在座位上看着一本《奇妙的旅程》,看完后我瞬间对自己充满了自信和勇气,从那一刻起我每天都早早起床后认真地去复习每一个单词的读法、拼法,我要让别人用瞧得起我的眼神看我!

我终于战胜了自己,这也许就是我成长路途中的一些锻炼吧,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也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芬妮的旅程读后感篇十九

不得不承认,创新有时候就像是盲人摸象,你每一次伸出手去触摸,都会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了那么一点点。

尽管我身处一个不怎么关注创新的公司,但我还是能感觉到在这个创新之上的大环境下,一家不能勇于面对新鲜事物的公司,所面对的困境和畏首畏尾的窘境。像我们这样把创新精神挂在墙上落灰,每每开大会的时候以标语或者口号来证明创新并不是不存在的地方,真的是守着固有思维和传统产品,一天天的等待着被社会和用户淘汰。创新没有落在实处,只是在皮毛之中自我安慰的幻象,除了埋怨缺少创新的土壤之外,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接口。

其实,可拍就可拍在,浮于事的创新假象,究竟是如何走到了今天的这步田地?

罗伯特艾格是为伟大的企业家,并且写了一本同样伟大的作品《一生的旅程》,至少对于我来说,这种传记类的书,我还是很少像这样老老实实的从头看到尾,包括之前大火的《乔布斯传》都没有如此的认真和专注。其实并不是因为迪士尼光辉的的标签加持,也不是因为封面上英俊倜傥的总裁标准照,从序言开始,有些经典的商界道理、处事哲学便牵引着我手不释卷的看下去,一边看一边赞叹,赞叹艾格对于那些大道理的躬身践行和小道理的积累归纳。其中有一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如果想要创新,那就需要提供允许失败的空间。宁愿冒巨大的风险承受偶尔的失败,也远比裹足不前要强。”

回到之前的那个问题,浮于事的创新假象,究竟是如何走到了今天的这步田地?答案应该是高昂的试错成本,和缺少对于创新失败后的`宽容。

简单的说,不容有失,岂敢有为。

公司不希望看到错误,这情有可原,但殊不知,创新就像是雾中航行,难以看到远方的征途,本身就是与错误和失败相伴左右。不容有失在创新这里是不存在的,只有一次次不断地试错,不断的舔伤前行,才能走出一番天地。创新的赛场上是不欢迎输不起的选手。没有允许失败的空间,就没有一次又一次成长的勇气,到头来,创新死于摇篮里第一次尝试站立的失败之后,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敢面对失败,也就直接导致不敢面对创新。不创新,怎能前进?

况且,也不是每一次创新都会失败,经验在积累,包括创新后怎样才能最大程度接近成功的经验,也是需要在创新中积累提升的。

愈发的突破自我,就愈发的厌恶裹足不前。愈发的畏手畏脚,就愈发的胆战心惊。

所以,冲吧!即使错了,也是一种收获,毕竟向着成功又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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