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商业交易的基础,是各类商业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在起草合同时,可以参考范文中的一些表达方式和用词,以使合同更加规范和合法。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_建筑法》和水泥行业相关规定,甲方将“明大王府”项目所需的水泥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预拌水泥,所需砂、石、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委托乙方购进。乙方负责所代购的材料质量和加工水泥的质量符合甲方施工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水泥到施工部位包括除水电以外的所有物耗、机具、人力费用。
1、水泥委托加工的计价:见《委托加工水泥合同价款表》。
2、产品供货价格原则不变,如遇水泥主要原材料或油料价格变动每方增减5元时,双方另协商相应调价,并以文字确认为依据。
3、本合同水泥计量方法:
(1)按图纸计量。甲乙双方互排人到对方随时核查实供量有无差异。如实用量有超则按超出图纸数甲乙双方各承担超出图纸部分50%。
(2)、每批次使用水泥,双方当日内核量签收。甲方确定验收人()负责水泥的验货签收,作为实际水泥使用方量的确认依据。非双方确定收货人,无权签收水泥送货单。
4、结算方法:
(1)、每月25日为划期,当月30日前办理好上月26日至当25日委托加工结算。次月余15%在项目主体框架封顶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结清。
(2)、甲方支付货款均应汇入乙方指定的结算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无乙方书面授权,甲方支付现金乙方不予认可。
(3)、甲方指定,乙方指定。负责双方及时兑帐结帐。
1、甲方应对交货验收以后的水泥质量负责,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振捣、收光、抹平、养护,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保温、防风措施等,否则,因养护不当所引起的水泥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预拌水泥前,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的形式提供预拌水泥供应计划及技术要求,包括供应时间及水泥等级、坍落度、数量、浇捣部位(特殊要求提前48小时)等,以便乙方备料及进行必要的试验。
3、甲方必须为原料进出场运输车辆提供顺畅、安全的现场道路和卸货条件。并派专人对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
4、由于甲方施工组织、浇筑技术和外部保障条件等原因(如路况差、停电、外部人为。
5、甲方应负责水泥泵送列管安装、固定、拆卸、清洗和保养工作。
6、甲方无偿提供“明大王府”临界“蜀景首席”的空地给乙方,用于乙方为甲方、“蜀景首席”自拌砼。使用时间切至20xx年12月底。
1、保证质量:乙方应按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生产预拌水泥,并对交货检验之前的预拌水泥质量负责。
2、预拌水泥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14902—20xx《预拌水泥》国家标准的合格要求进行。
3、乙方应按预拌水泥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并提供给甲方。
4、保证进度:统筹协调甲方需砼与“蜀景首席”项目用砼的进度,平等安排。乙方发货单要准确填写水泥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签发日期,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6、乙方若因紧急事由,不能满足甲方需求时,应尽快通知甲方,同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7、在商品水泥浇筑前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水泥相关资料,乙方应及时提供。
8、乙方在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9、乙方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投保。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对安全事故负责。
1、乙方原因没保证水泥质量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2、乙方承担未按时供货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
3、甲方如未及时结付给乙方合同款,则每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因一方原因而造成合同的终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违约金。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中止并解除合同,且保留在甲方足额支付水泥款后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力。
6、如有恶意违约则违约方除按以上条款赔偿对方违约金外还需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间接损失。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通江县仲裁委员会或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仍须履行。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为履行合同而往来的函件及书面资料、单据等均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二
甲方(卖):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包运输、包卸车),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购货需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订货,甲方应保证满足乙方需求并及时供货。
2、乙方应保证货到料场的路况正常,保证货到及时卸货。如因乙方原因产生的额外运输和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泥必须达到吨每月,订购水泥总吨数约为吨。若乙方订购的水泥达不到到吨每月,结算时每吨价格在原合同价上增加10元每吨。
1、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检测,如有质量问题则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对水泥质量在检测或实验中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由省或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双方都不得提出异议。
2、若发生货损货差,千分之三以内属于正常,由乙方承担,千分之三以外的属于甲方或者承运人承担,但乙方应在货到后当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所交产品数量合格。收货按实际数量结算,若发现作假凑数等情况,乙方可按作假数量对甲方进行双倍处罚。
3、乙方收货的方式为:乙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个人在收货单上签字后视为收货。
1、结算依据:乙方签字或盖章的收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2、结算方式:乙方向甲方订购水泥必须达到吨每月,甲方向乙方供货累加满200万元人民币水泥货款(含运费)为一个结算周期。货款(含运费)每次累加满200万元人民币乙方即支付货款(含运费)的百分之八十给甲方。如果乙方向甲方订购的水泥未达到吨每月,则应该保证两个月结算一次,至结算之日至少支付货款(含运费)的百分之八十给甲方。至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欠甲方的货款(含运费)应每半年清算一次。
3、付款方式:自结算之日起,乙方必须两天内将应付货款(含运费)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含运费)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实时支付。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水泥应提供真实发票(发票不包含运输费用金额)。超出合同单价部分金额的税金,由乙方按金额17%支付给甲方。
1、甲方应保证满足乙方的购货需求并保证及时供货。甲方提供的水泥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赔偿乙方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因供货不足造成乙方更换供应商,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因订货不及时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拖欠甲方货款(含运费)。因拖欠货款的原因甲方有权向乙方停止供货,乙方并应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总额0。4%的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甲方追讨欠款的费用,含律师费等。
3、乙方在未向甲方结清货款(含运费)前,乙方不得单方面要求更换水泥品牌和供应商。
4、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万元。
七、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买卖交易终止,并结清所有货款(含运费),合同自动失效。
八、本合同未约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订货传真和回复传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所留传真号码,不能随意变动,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动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纠纷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三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3、履行提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的违约金。
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四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日期:
签定地点:
二、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三、技术标准:水泥质量按国家、四川省规范要求及本工程设计要求。
四、货到工地后,甲方派管理人员按要求验收合格后,点清数量、签好送货回单。
五、供货期限及运输方式: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要求确保水泥正常供应;运输由乙方负责将水泥送至施工现场。
六、验收质量标准、资料提供:甲方按国家、四川省规范要求及本工程设计要求进行验收;乙方及时提供水泥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八、运输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乙方负责送至宜宾市兴文县?k王山镇?k王新城房建二、三期工程;水泥运输费及装卸至甲方指定现场施工位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车辆运水泥至甲方施工指定地点所需通行证等相关证件,按甲方施。
2)因水泥质量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和损失;。
3)乙方供水泥时随带出厂合格证和有关资料,如因水泥质保资料影响工程验收的,一切。
4)乙方必须保证水泥供应做到保质保量;若经甲方发现乙方水泥供应水泥存在数量不。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20xx年12月15日起至全部货款结清为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五
签定日期: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
一、因甲方负责施工僰王山镇僰王新城房建工程需要,现向乙方采购水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二、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三、技术标准:水泥质量按国家、四川省规范要求及本工程设计要求。
四、货到工地后,甲方派管理人员按要求验收合格后,点清数量、签好送货回单。
五、供货期限及运输方式: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要求确保水泥正常供应;运输由乙方负责将水泥送至施工现场。
六、验收质量标准、资料提供:甲方按国家、四川省规范要求及本工程设计要求进行验收;乙方及时提供水泥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八、运输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乙方负责送至宜宾市兴文县僰王山镇僰王新城房建二、三期工程;水泥运输费及装卸至甲方指定现场施工位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车辆运水泥至甲方施工指定地点所需通行证等相关证件;
2)因水泥质量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和损失;
3)乙方供水泥时随带出厂合格证和有关资料;
4)乙方必须保证水泥供应做到保质保量;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20____年12月15日起至全部货款结清为止。
甲方单位(章):_______。
乙方单位(章):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账号: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六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_合同法》、《_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及造成责任的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gb107-87、gb14902-20xx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当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及间接损失如:由此造成的拆除加固、材料、人工的增加及工期延长造成的机具、管理费用的增加、业主及客户的索赔费用等。)。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当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要按照上述标准及合同约定对砼质量、数量、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每浇注一次混凝土量超过300m3,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300m3以内混凝土量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的,甲方应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交的委托单的混凝土型号组织生产,因甲方填写委托单出现的错误或8小时内接到通知来不及变更的,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一、结算。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每浇筑一批次砼,若发现有一车不够数量,则本批次砼所有车的砼数量均按不够数以每车结算。甲方有权随即对每车砼的数量在任何计量准确的秤上抽查。
2.对混凝土砂浆、垫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3.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3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具体付款方式见二条)。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必须预付每次用量的80%价款。
2.每次价款完全支付期限:1条所指日期的15日内(如遇法定休息日,日期后推)。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2条提到日期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在三、6条提到的时间内提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交通、市容、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混凝土在运输中的遗撒而造成的相关责任乙方负责)。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专人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多要或浇错部位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通知单,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约定或法定方式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6)乙方在施工现场负责混凝土泵车及罐车的安全责任,如发生翻车、伤人等事件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不服从甲方的违章指挥。
(7)混凝土在运输、浇筑等过程中发生意外(如车祸等)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应采取抽样检测,即见证取样.同批混凝土按每100m3取样一次,每批不足100m3的,可取样检测一次,对于取样检测的试块,每次由乙方负责制作标养一组、600℃.d一组,同条件二组(规范、标准、质检站要求),由甲方自行送至监理指定的检测中心检测,其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若试块不合格、回弹则由乙方负责并出具所有费用;若回弹不合格,其相关一切责任(经济、社会)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没有连续浇筑而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浇筑通知单后,乙方安排生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浇筑砼的时间基础上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没有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供应所需混凝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xx元每次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人员野蛮作业不服从指挥,辱骂甲方管理人员,甲方有权每次罚款1000元(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按甲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一切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3.供应量预计10000m3左右.但甲方可据两家商砼厂家的供货速度、砼质量(塌落度控制、和易性等指标)及服务质量给予适度增减.商砼厂家供应量及质量、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七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
甲方将承建____县珠藏镇织河煤矿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工程的水泥材料供应承包给乙方。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单价及质量要求。
水泥.(到工地价):元(按乙方提供样品验收),并保证每批水泥检验合格。
二、验收方式。
以现场甲乙双方实际收方为准,每袋水泥重量必须保证,若发现水泥重量不够,就按元袋罚款。
三、货款的结算。
1、甲方预计和乙方采购。
2、甲方先向乙方交纳定金万元,乙方按照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水泥供应计划向甲方提供水泥,乙方的水泥到场后,材料员清点完数量后,在甲方的供货单上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据此结算。
3、水泥价格____市场价格上涨20元或下浮20元按原定价计算,如果超过20元双方各自重新定价。
四、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水泥技术标准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所交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使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使用的,乙方应立即清除干净,并承担因此而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一定要做到保证质量、保证货源、随叫随到,如质量与样品不符合且有两次不能使用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水泥供应不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元天。
4、每进一批水泥,水泥合格证,检验报告,3d强度报告和发票必须齐全,随水泥一起进场,资料不齐全将不接收水泥。
五、此协议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以材料供应完毕后,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八
供货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购货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在一标段、二标段施工过程中,购买乙方提供的水泥材料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责任。
1、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进度所需的材料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备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组织供货,确保满足工程需要,若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期限内组织供货,所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所提供的水泥必须为甲方指定的品牌:;
2、乙方所提供的水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验收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3、乙方进场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及时组织卸货,若乙方不按甲方规定要求,藐视甲方管理,所供材料乱丢乱弃,导致现场材料混乱等现象时,甲方有权拒收。
4、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做好对账工作,保证所供材料和已收材料吻合一致,账目清晰明了,便于接受核查。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所供材料及时提供堆场,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2、及时对乙方所供材料组织验收,对材料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签收,并通知退场处理。
3、现场所需材料因提前通知乙方做好备货等各项准备工作。
4、每月做好与乙方人员对所供材料数量对账和汇总工作。
5、按约定支付材料款。
第三条: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材料名称及单价。
1、______元/吨;
2、每包水泥重量标准为98斤,具体按现场实际称重为准:每次进场后水泥中任意抽检10包,取平均重量,结果如未达到标准重量,本次所送水泥全部按抽检重量结算。
3、乙方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货,如中途强行停止供货,此前所送的所有水泥按原价格扣除50元/吨。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经双方约定,乙方自愿垫资,垫资方式:水泥进场后计满1000吨,结款300吨,然后重新从零开始计数再进场后计满1000吨,结款300吨,依次类推,直到供货终止。
2、余款在工程竣工后6个月后付清。
5、材料价格涨跌根据市场价相应调整。
第六条:其它事宜。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对照相关条款执行。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
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_____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3、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________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_____机构解决。
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十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水泥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业务概况。
业务范围:等所用水泥拌制、运输。
业务内容:加工水泥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水泥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始试运行;
年月日达到水泥的正常供应量。
竣工日期:年月日。
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第三条生产条件。
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
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
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乙方应出具成品水泥的检验合格报告。
乙方应具有水泥罐车不少于辆。
第四条合同单价、数量、价值。
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
水泥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水泥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砼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砼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水泥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水泥供应总数量约计m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价值:价值为水泥供应单价乘以水泥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五条计划及供货。
甲方于水泥使用前4小时填写《水泥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水泥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水泥。
如甲方变更需用水泥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
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水泥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水泥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第六条运输及装卸。
乙方负责办理水泥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水泥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水泥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水泥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
第七条检验和验收。
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水泥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在水泥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水泥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乙方制作的水泥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水泥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水泥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水泥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水泥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水泥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70%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90%支付。
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
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九条材料及设备。
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
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剂1%)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8%的管理费。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砼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砼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砼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
第十条安全质量及职业健康。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_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水泥质量。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水泥,水泥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砼抗压试件,水泥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甲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用于 金寨流波新村建设 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际供货数量结算。
注:若需要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款,可以约定为:按照施工期间合肥市供货当月发布的建设工程信息价据实结算。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需将水泥运输至 金寨流波新村工地 。
2、乙方对每批次货物书面签收后,即视为该批次货物已办理交付手续,该批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供货时间: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徐建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子邮箱: )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所需供应的水泥规格及数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xx 电话: 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乙方指定的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第四条 产品验收方法:
1、数量验收:甲方交付水泥时,水泥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指定人员和乙方项目经理三方同时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质量及数量均符合本合同所要求之标准。
本条约定并不免除甲方所供应水泥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5号前,由甲、乙双方对甲方上月供应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及结算,结算单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照甲方上月供货金额的70%向甲方支付货款,其余货款待该工程全部完工且经乙方、监理单位和业主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3、甲方每次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所提供之水泥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拒付水泥货款,且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含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对甲方处以20xx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1.2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3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2、质量标准:执行gb175―20____标准。
3、履行提货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30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6.1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
7.2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7.3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8.1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买受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李卫东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抱犊寨牌水泥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品名、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注:表中价格为送到并含税的价格(含货价、运杂费、装卸费等)。并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结算。
二、质量标准: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便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
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太原市晋源区五府营村齐兴伟业造纸厂区内。
四、验收及异议:
2.乙方按gb175-20xx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4.对进场水泥的数量双方共同清点,并办理入库凭证。若出厂数量和实际交货的数量不相符,以现场实际双方清点的数量为准。
5.甲方应于收货十日内取样进行质量检验。如发生合同标的的型号、商标、数量不符的应于收货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异议;如有质量问题应于收货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异议,且妥善保存有异议的同批号水泥及包装,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合格。
五、付款办法和期限:
每十万元结算一次,甲方依据甲方收料单据审核乙方提供材料单据,并按审核结果支付相应货款。供货完毕,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90%,最终结算的10%留作为材料质保金,工程结束后结算余款。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水泥质量保证书等质保资料,按国际及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做到保质保量,承担因水泥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应及时提货及保证货款支付,如甲方不能按协议要求付款,乙方有权停供水泥。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乙方(盖章):地址: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xxx。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十四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一、产品数量、单价:___________。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吨,价格以送货同时期市场价为准,(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货单上确定价格及金额),且不得高于江阴市造价办发布的施工周期的价格。
二、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三、袋重误差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超过误差标准按实际结算数量。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地点,乙方凭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供应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甲方提前15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货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停工损失。
六、付款方式:
乙方先期垫付吨水泥给付甲方使用,以后其款项按金额的80%付款。工程完工后十天内结清全部水泥款。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经双方协定一致,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类别、数量、
二、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水泥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提货方式及运输方式:需方自理。
五、结算方式:现金或转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为发货预付款,该款项可作为货款抵扣款。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所有供货票据汇总后,凭正规税务发票交给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甲方核实无误后及时给乙方办理转帐手续。乙方承诺最大垫资额度为万元以内不计息处理。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产品质量保证书标准验收;货到3天内提出异议。超过3天供方有权不接受质量异议处理。
七、违约责任:供需双方需共同遵守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如有违约,由供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违约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约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当面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十六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名称:江口县_____年桃映镇公助房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江口县桃映镇新寨村站前小区。
一、乙方送水泥目的地及送货方式:
1)目的地为甲方施工现场。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将所需材料需要通知给乙方,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合同约定12小时内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以严格安装甲方计划供货。
3)水泥到工地现场,按实际计量并开收货单给乙方,收货单作为乙方货款决算的原始依据。
二、供货材料规格及价格。
1)乙方承保所运水泥合格,不得弄虚造假,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送到甲方施工现场,
2)经双方协商所供水泥定价为:320元/t(运费+材料费+人工卸车费)。
三、材料的付款方式:
1)实际决算的数量按甲方初量验收合格后专人认可的`数量为准。
2)经双方协商,乙方从供货之日起到主体封顶,乙方材料款全额垫资。
3)甲方在主体封顶后,支付乙方实际材料款的二分之一,其余工程款等工程竣工验收办好决算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四、双方约定条款及违约责任:。
1)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提前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通知,通知包括书面、口头、电话等。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以及时初验,合格的及时确认,不合格的通知乙方换货或退货处理。
3)乙方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每次_____元,罚款有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乙方未按照甲方质量要求或者提供不合格材料,造成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一起经济、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5)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管任何理由2天内材料不到现场的(不可抗力外),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供货方,并由此引起的工期和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必须给于赔偿。
6)甲方需要的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乙方应及时给于提供。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以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都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事宜:
本合同供三页一试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直到执行完成结束,甲方付清乙方货款自然终止。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电话号码: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电话号码: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十七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吨。其中:吨。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十八
注: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到场的经签字认可收货凭据的为准.
第二条交(提)货时间
买受人应在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计划。具体日需求计划提交办法为:车运,买受人应于每次用货前不少于3天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出卖人。
第三条质量标准
1、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_标准执行。2、买受人应按水泥产品的强度等级、特征妥善保管储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储存情况下水泥产品保质期为一个月。若因买受人保管不当或其它过错造成货物变质、减少、灭失,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袋装水泥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袋不回收。
2、散装水泥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若有磅差,当磅差在3‰之内(含3‰),其磅差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当磅差在3-6‰之内(含6‰),其中3‰的磅差由买受人承担,超过3‰的磅差由出卖人承担;当磅差超过6‰时,双方应查明原因(双方有异议时,请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验)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磅差,无法查明原因或确定责任方的,由双方均担。双方对磅差有异议时,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为下述第()种方式:
1、买受人自运: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工厂,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提货,水泥出厂交单(放行联)时视为交货。
2、出卖人代办运输(出卖人仅作为买受人的代理人联系承运人,由买受人与承运人建立运输合同关系):交货地点为,运费及下车费元/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授权为收货人,其中任一人在《简阳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发货磅单》上签字确认视为交货。出卖人代办运输交货地点为多个工程的,每个单一工程由买受人出据《收货人授权委托书》,买受人应指定不少于两个授权代表,其中任一人签字视为交货。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1、水泥质量验收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2、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按照国家水泥质量标准规定,水泥质量的验收以出卖人同编号的水泥质检报告为验收依据,并委托出卖人抽样、签封、保存,如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在交货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并由双方将水泥封存样送市水泥质检中心检验仲裁。否则视为买受人认可出卖人的产品质量。
第八条双方同意选择第种结算方式及期限1、先款后货,款到发货。
1、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并且买受人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的10%或欠款金额每日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向出卖人支付利息。
2、因出卖人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及时通知买受人,或供货不及时而给买受人工程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若遇不可抗力、停电、设备故障、意外事件、买受人过错等因素除外),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具其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的供应计划或经出卖人书面同意外,买受人不得购买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立即结清所有应付出卖人的款项、按出卖人已供全部水泥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赔偿出卖人的预期利益损失。
4、除上述规定外,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买卖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订单价双方一致同意随行就市,若遇市场行情变化,价格调整以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作为本合同价格变更执行的依据。买受人须按照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及内容予以书面回复,否则出卖人可停止供货,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时期以内,若无出卖人的盖章确认,买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卖人销售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私人名义出具欠货凭据,该凭据对出卖人无任何约束力,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买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卖人产品时,不能混用其它厂家生产的水泥,否则产生的一切质量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当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供货需求时,买受人可以选择其它厂家水泥。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5、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6、本合同陈述之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及其直接送达方式,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以发出日为送达日;如系直接送达,则以对方签收日为送达日,双方可任意选择前述任何传达方式。
7、本合同陈列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如任一方欲变更前述情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依变更前的地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自签订之日起1个月之内未提货,则该合同自动失效。结束日期为暂定,最终以供货完毕为准。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3份,出卖人执2份,买受人执1份,鉴(公)证部门执/份。
甲方:乙方:日期: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十九
需方:
供方:天津市博世水泥制品厂
订购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单位金额数量合计
水泥砖
1.供货地点: 天津市宝坻区博世水泥砖厂
2.收货地点:
3.供货时间: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提供海陆空等运输方式。最终的运输方式,根据买家实际情况采用其运输方式。运费一般由供方提供。
每十万块水泥砖结算一次,当月不够十万砖的于下月10号前对帐付款。现金收款收据必须以盖有供方有效财务章的收据为准。需方以转帐方式或其它支票支付货款的以该款项到供方帐户为准。
1.供方对其供应的水泥砖产品质量负责,并有责任协助需方提供运输、使用服务。
2.买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对水泥砖的质量有疑问时,应当自发现问题之日起两天内通知供方,会同供方到现场分析研究,并由供需双方对有关质量进行确认。
3.买方应协助供方提供水泥砖产品使用技术资料反馈。
1.如有违约,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2.解决方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壹式两份,供、需双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名: 供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水泥代加工合同篇二十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国标、经质检合格。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地点、交货方法、验收方法。
1、交货地点:泗阳开发区南通六建工地储罐内(由供方免费提供储罐两只供需方使用,需方提供储罐押金壹万元/只,运输出供方负责,工程结束由供方运回押金退回需方)。
2、交货方法:供货经需方见证过磅后,共同在供货单签字确认。
3、验收方法:供方供货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经泗阳质监站检验合格。
第四条:产品交货时间以需方提前两天通知供方。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单价变更:如本规格水泥市场价格涨跌达10元/吨,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供需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内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变动、双方应在变动之处签字盖章确认。
2、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
3、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1382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