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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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热门17篇)
时间:2023-11-12 18:58:05     小编:琴心月

在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防止后续纠纷。合同应注明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些合同范文,供大家参考。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可以因不同的交易对象和具体情况而异,因此在起草合同时,可以参照范文进行修改和适应,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希望大家在签订合同时能够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把握好合同的风险和机遇,实现合作共赢的目标。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一

我国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中一直以来都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对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造价控制不重视,只对后期具体施工阶段重视。这样做尽管也可以对工程整体造价形成一定的控制[1],但是当问题已经出现才想办法解决,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2]。所以从工程设计阶段去控制工程的造价,具有重要的意义。

2工程设计的含义及阶段划分。

工程设计是指在设计任务书已经下达后,设计者们根据任务书的经济要求和技术要求进行相关设计,设计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基本规划、设备与技术数据、工程图纸等。工程项目能否做到节省成本、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能否保证完成的质量,能否获得合理的效益,都与设计质量息息相关。合理的工程设计才能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的技术以及经济效益都满足要求。

工程造价是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主要研究对象。工程造价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项目投资费用的总和,一是产品的价格。工程造价有着不同的定义在不同的阶段,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是指投资估算;在初步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是指设计概算;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是指施工图预算;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结算;在竣工交付阶段的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决算。因此,在工程项目中,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和项目各利益相关者都会影响到项目整体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务范围甲方委托的 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2、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________年。乙方项目经理: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3、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39;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2。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____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3、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____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3 工作。

3、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 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5、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结算审计费用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 215; ‰。

乙方审减额 215; %,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 215; ‰,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六、付款方式。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4、其他: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三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

审核人员:(以下简称审核人)。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整合审计资源,规范投资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项目审核业务内容及范围:

审核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审核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审核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审核业务。

2、合同签订后,审核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定期赴现场核实、测量,以保证审核结论的真实、准确。

3、审核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审核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第三人协调,为审核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并配合审核人员工作。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审核人提供与本项目审核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审核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审核人的权利。

1、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审核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测量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审核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审核专业人员不按审核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审核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审核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审核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审核人、委托人责任。

(一)审核人的责任。

1、审核人的责任期即本工程造价审核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审核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审核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工程造价审核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审核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审核酬金总额。

3、审核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审核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审核人的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审核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审核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按实际所延长的时间相应延长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时间,并补偿审核人额外的酬金。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审核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审核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本工程造价审核工作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给审核人的酬金。

1、服务酬金计算:按月工资计算服务酬金。本工程审核人员为两人,月合计工资为元。2、服务酬金支付:委托人按月向审核人支付服务酬金。

(二)根据本工程特点极复杂性,经过测算本工程审核时间为两个月。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第一个月的审核服务酬金,其余待审核报告交委托人后一次结清。

(三)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造价审核酬金,自合同规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审核业务的需要,审核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审核专业人员不应接受本工程造价审核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审核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审核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四)建设工程造价审核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审核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审核人:

(盖章)(盖章)。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四

委托人名称(甲方):

受委托人名称(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审计项目情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贵州师范大学工程。

二、委托审计的范围和要求。

(一)审计范围。

1、检查标底及投标预算的编制质量;。

2、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3、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6、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8、检查过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二)审计要求。

2、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4、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式六份。

三、审计时间。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时间:自"委托协议书"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相关建设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原件。

(二)乙方的责任:对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费用标准及付费方式。

(一)费用标准。

1、基本审计费按送审工程造价的xx0/00计取;。

2、审减部分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x%计取。

(二)付费方式。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一周内,一次性结算。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报送教育厅审计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贵州师范大学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200x年月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五

摘要:合同管理在水利工程项目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合同管理需要注意方式方法的科学性、有效性,本文将详细论述合同管理在水利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法。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作用和方法。

在水利工程项目中,签订水利合同是规范施工任务,提高施工质量的重要途径,而合同管理则是整个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项目成本、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具有直接影响,因此,必须要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规范化、完整性,减少因合同漏洞造成的法律纠纷,保证水利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

1.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1.1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对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与合同相关的问题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水利工程合同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制定。

1.2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水利工程合同贯穿于整个水利工程项目,涉及到了水利工程建设方方面面的问题,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在水利工程项目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笔者认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水利工程的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由于水利工程合同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可有效保证水利工程的施工工期以及施工质量。

2)切实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水利工程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可确保双方地位平等,并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互相监督。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合同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相互监督,确保各方都能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

4)有利于充分调动合同双方的积极性与自觉性,确保合同条款能够落到实处。

合同管理不仅会影响到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还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水利工程项目提供法律保障。符合法律规定的水利工程有效合同不但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使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法律保护,加强合同管理可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纳入到法律范围,为其提供法律保障。

2)有利于控制施工质量、造价和工期。施工质量、造价和工期是水利工程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要在这三个方面达成共识,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有效督促合同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达到有效控制施工质量、造价和工期的目的。

合同管理是整个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科学有效的进行合同管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3.1做好水利工程合同的事前管理。

水利工程合同事前管理主要是指在水利工程进行投标之前以及签订合同过程中采取的管理措施。首先,在水利工程投标之前,合同管理人员要全方位的对本次水利工程项目做深入细致的了解,所了解的内容主要有两大类,其一是水利工程项目所处的客观环境,比如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理条件、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情况、交通环境等。其二是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要素,比如项目背景、招标图纸、施工文件、审批立项文件、施工材料与设备等等。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管理人员对投标文件中的各个要素要能了然于胸,比如施工人员的投入情况、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管理、施工工期、施工检验标准等。在制定合同时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个要素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善产生纠纷,影响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

3.2做好水利工程合同的事中控制。

做好水利工程合同的事中控制是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的重要手段。首先,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确保合同管理人员拥有较为丰富的经济及法律知识,对合同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在合同管理中认真负责,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其次,合同双方要自觉履行合同。为了确保合同双方能够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施工,各方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自我监督,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最后,做好项目变更。项目变更在水利工程项目中较为常见,究其原因是因为一些水利工程施工周期长,地质、气候条件复杂,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原来的合同不符合实际施工要求需要的情况,因此,合同管理人员要充分做好项目变更准备,对项目变更进行有效控制。

3.3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的事后分析。

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的事后分析可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施工合同完成并不意味着合同管理工作的结束,合同管理人员要对本次水利工程项目进行科学评估,并对本次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找到施工中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避免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出现同样的问题,从而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利工程数量也在逐步增多,各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就必须要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此外,合同双方如果水利工程中出现法律纠纷,会对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造成不良影响,为了规避这种风险,施工企业要对水利工程合同中的各个要素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性以及有效性。

参考文献。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六

工程造价管理是在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下,运用科学技术原理、经济和法律等相关手段对工程建设活动中所要耗费的资源进行有效地制约与管理,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能达到最大的优化配置。

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目前状况。

随着时代的变换,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也在随之而变化。但是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却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与缺陷。

第一、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有待完善。

关于工程造价管理,我国出台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工程造价单位执业行为管理准则》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工作中,这些法规的执行却存在着老大难理由。一方面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法规过于陈旧,不能与现代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相适应,甚至出现了严重的脱节现象;另一方面,缺乏有力的监管机制来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使得一些工程人员有机会钻法律的空子。

第二、工程造价管理理念陈旧。

一些建设单位对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认识不清,理念非常的落后。对于工程造价的重视程度要远远高于工程造价后的管理工作。也就是说,工程管理者只知道确立目标,对如何实现目标,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划。这也就使得一些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铺张浪费的现象。

第三、缺乏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人才。

我国专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不多,而且自身的素质不是很高,在我国工程造价工程师是一个新兴的职业,公众对于这类职业的认识也不是很明确,经常会将他与工程设计师或其他工程师混为一谈。由于国家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工程造价师的资格认定考试及相关的培训也不是很完善。这使得我国的工程造价师能力和素质的提升空间受到限制,从而导致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的缺失,制约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

第四、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社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已开始应用到各个领域之中,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计算机也只是作为一般的办公用具而已,没有认清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对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第五、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出现明显脱节。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我国施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开始发展起来,计划经济体制淡化出历史舞台。但因为长期受到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官员与新闻舆论媒体片面的注重政绩和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所以对于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几乎没有察觉。这也使得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大型建筑和公共工程的质量有着一定的下滑。

二、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趋势及倡议。

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监督体制。

随着国家对于建筑市场的关注度不断增加,建筑市场也在不断完善。旧理由解决了,但是新的理由也会随之而来。所以国家政府应尽快出台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在这项策略上,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方面修订原有的法律法规,并针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管制,推动工程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检查体制,通过外力量的督促使建筑企业能够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办事,使建筑企业能够在一个健康、向上的'环境下茁壮成长。

在时代的背景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在整个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随着工程造价工作地位的提升,对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认识也有了新的转变。建设单位工程造价从原来的“重造价,轻管理”正逐步向“造价与管理并重”转变;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方式也有了相应的变化,正与国外先进的造价管理理念接轨,逐渐做到从前期的立项估算、设计概算、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全程的管理。

第三、加大对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

在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的培养上,通过招聘的方式,为企业选拔出一批优秀的造价管理人才。或者是在企业内部选拔一批优秀员工,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深造,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另外,国家也要严格制定和提高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认定标准,规范培养课程和培养的内容。通过这些高要求和高标准,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工程造价管理人才。

第四、加强造价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对于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应大力推广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使计算机和网络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管理手段首先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供一个数据分析的平台;其次要开发研制相关的造价管理软件,进行统一的管理,使得建设单位可以在软件上轻松地查到目前已使用了多少成本,为后续的造价管理工作,提供规划依据。

第五、实现行业的商业化与社会化管理。

我国在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我国政府对于工程事务的管理只享有监督的权力,这就表明对于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全社会都可以掌握这项工作。所以,工程建设单位可以就造价管理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使一些具有工作资格的管理人员有用武之地,让他们具有一种“使命感”,既做好了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同时也优化了社会资源配置,可谓一举两得。

第六、鼓励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工程建设的增加和造价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认可和重视,第三方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开始兴起。作为第三方,工程造价管理公司和工程建设单位不是隶属关系,只是一种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可以更好的进行。工程造价公司凭借自身的优势,可以为一些大公司,或者自身缺乏造价管理能力的中小公司提供造价咨询和管理服务,一来可以保证工程造价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二来可以有力的降低企业在建设过程中耗费的成本。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兴起,对于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有着积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造价管理市场的未来一定会是繁荣昌盛的。

结束语。

虽然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存在大大小小的理由,但是在总体的发展趋势上是好的。随着我国对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地增加,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将会从法律法规上、行业制度上、工作人员管理上以及信息化水平上这四个方面有充分的发展和提高,未来的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将会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参考文献。

[1]高志清,冯伟芳等.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及应对的措施[j].价值工程工程,(4)。

[2]陈兰芝.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及应对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2)。

[2]毕国柱.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深思[j].咸宁学院学报,(6)。

[4]邓梅.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研究[d].对外贸易经济大学,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七

摘要:最近几年中国的装饰工程异军突起,但在造价控制上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结合了装饰工程的特点,分析了目前装饰工程存在的问题,从设计审查,工程项目决策,装饰人员素质,定额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对装饰工程的造价进行有效控制,使装饰工程在造价管理进入健康的轨道。

关键词:装饰工程造价控制定额管理设计。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衣食住行有了更高的要求。“住”对于人们的生活有了密切的影响,并且也是最能直接反映到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经济实力。特别是装饰水平,人们都在朝着更高的要求发展,传统的建筑装饰风格已经不能满足当今人们的审美观念。随着装饰风格的发展,一些新、奇、特材料也应运而生,并伴随着新工艺进入到装饰工程领域。这就给我们的装饰工程带来了很多麻烦。为了装饰工程在造价管理上进入正确轨道,对装饰工程的造价控制势在必行。

1.装饰工程存在的问题。

1.1装饰工程造价管理问题。

1.1.1建筑装饰工程本身不规范。

目前,建筑装饰标准的档次越来越高,格调不断翻新。但多数装饰工程项目又不具备建筑主体那种特有的耐久性、实用性和安全性。而只是从建筑物的美观与装饰效果来考虑,甚至一些装饰工程一意追求审美效果而出现装饰设计改动主体设计现象。这样就给装饰工程的安全使用留下了隐患,再加上有相当一部分装饰工程开工前没有完整的施工图纸,这样就给承包商留下了乱要价的可乘之机。至于承包商自己设计自己施工的一体化企业弊端更多。目前多数装饰施工单位具有装饰设计资质,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时有发生,难免不超支。

1.1.2、装饰材料品种繁多、市场价格混乱。

加强装饰市场材料价格的管理是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建筑装饰工程时代感很强,所以装饰工程新工艺新材料不仅发展快,而且更新换代周期短,从材料的品种、规格、品牌、产地,国产的、进口的名目繁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装饰工程千差万别设计多种多样,促进了装饰材料市场品种繁多。同一种材料不同产地不同档次在价格上相差惊人。装饰材料价格的昂贵,是土建砖、瓦、灰、石不可比拟的,其价格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装饰工程的造价。

1.2因设计深度不够造成工程造价无法控制。

业主对装饰设计的认识不够。建筑装饰工程的专业性很强,特别是高级装饰,一般的设计单位、建筑公司难以胜任,需委托专业的设计公司和装饰公司进行设计、施工。许多业主往往按照传统观念,认为装修是合在土建中设计的,不必要专门设计。而现在的高级装饰则需要业主掏一笔可观的设计费,很多业主由于看不到设计的重要性,不愿意掏设计费,导致设计师心有余力不足。实际上一套好的装修图纸包括两个核心点,即“创意”及“施工图”,真正要做好,成本也是很高的。装饰工程设计师科班出身的不多,多数设计师是由建筑设计师、景观设计师、美术设计师转行而来,属于半路出家。因此,装修工程中经常只有扩充的施工图,没有细化的施工图、节点图。往往使工程成为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工程”,从而使造价无从控制。

1.3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国家培养正规的装修施工管理人才也是近几年的事情,许多施工队伍的工人至今还没有正规化培养。装饰施工企业规模基本不大,队伍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不高;更有些施工企业没有自己的`队伍,一旦有任务,临时拼凑街上的散兵游勇,施工质量难以控制,还可能发生很多扯皮的现象。

2.装饰工程投资失控的主要表现。

(1)设计片面追求豪华、高标准使投资增加。

(2)片面考虑投资,为了降低工程造价,不惜影响主要装饰功能,使建筑装饰工程未达到预期效果。

(3)舍本逐末,虽然投资总额在投资限额之内。

3.1.监理工程师在建筑装饰工程投资控制中的作用。

建筑装饰工程的投资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监理工程师对装饰工程的控制工作一般体现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而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与审核、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价的确定、工程变更的控制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投资的重点.

追求装饰工程的整体效果与细微处理的完美统一是装饰工程设计的特点。实践证明,成功的装饰工程是设计、监理及施工人员密切配合下的共同智慧和劳动成果。对于装饰工程来说,工程变更又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之一,监理工程师应特别予以重视。(1)所有工程变更,应取得设计单位的签认和监理工程师签认。(2)维护承包商的正当权益,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的计量与签认,对实施变更引起承包商经济损失的情况应给予合理的补偿。对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分析,充分研究对投资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及时将分析报告提交业主,以帮助业主最后审定是否变更,所有工程变更应注明是设计原因、业主原因还是其它原因、以便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3)随时汇总变更对投资的影响,以便掌握投资控制目标的实施动态。

3.3设计审核与设计费要求。

合理控制装饰工程,提高装饰设计质量。由于目前装饰工程设计取费一般做法是根据装饰工程概算投资额的比例取费,因此存在投资越大,设计费越高的倾向。因此,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即要避免片面追求设计费低廉,又要避免设计费与设计质量脱节的缺点,建议应根据原估算额确定设计费,同时对无特殊理由严重偏离投资限额的设计给予一定的罚款。

3.4对设计单位的要求。

要求设计单位出有设计深度和精度的施工图纸。(1)应让设计人员按工程的功能要求尽可能细化设计,给出详细的施工图,并参照标准图集标出详细做法。无标准图集可参照的,特别对于一些特殊的工艺作法和隐蔽项目,应提供详细的细部做法和节点大样图。(2)对工程用料,应事先采集到样品,并标明品种、品牌、规格、档次标准和颜色等。(3)确保设计图纸的完整性以及各专业的配套、协调及施工的可能性。做好外部条件的衔接,认真落实环保、消防等部门的要求,以减少施工阶段产生工程变更及索赔的可能性。(4)在审查设计时若发现超投资现象,要通过替换装饰材料、设备或降低装修标准来修改设计,从而降低工程投资。

3.5慎选施工单位,作好招标工作。

3.5.1慎选施工单位。

在工程进行招投标前,首先要对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施工企业除了有营业执照外,应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装饰工程业绩及质量评定情况。必要时,对其所做过的工程进行实地考察。

3.5.2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招标文件的编写。招标文件应聘请有装饰工程发包经验的代理公司编写,一定要明确所招标的项目或材料的数量、规格、品牌、型号、付款方式、决算方式、变更方式、验收方式、保修方式等;对部分不好确定价格的艺术品或设计图纸不全的项目,可以给出一个统一暂定价格,实际施工时按实进行决算,这样既能避免各投标单位出现投标差异,又能切实达到质量与价格的一致性。

招标形式。招标形式应尽可能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并要求投标单位总价原则上不突破业主的项目概算。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可合理拆分或综合一些清单项目,并在清单上加以特别注明。比如一些艺术性强的特殊工艺做法,拆分计算相当复杂,可标明图号,简化为单项进行计算报价。

3.6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做好工程结算工作。

工程结算中,应仔细核查工程变更,现场实地检查变更是否已按规定实施,签证是否有效、合理。分清责任,对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发生的变更,不应由业主承担费用;对施工单位未施工的项目,结算中应扣减;对于业主采购或同意的材料代用,应按新的采购价与合同和清单报价作价差调整,保证准确、合理、真实地反映工程造价。

3.7严格把好材料关。

装饰工程的材料种类繁多,根据其品牌、等级、规格等价格千差万别。价格的采集和确定必须有依据,在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价范围内的,一般要按信息价格执行。在其范围以外的种类、规格,如果甲方或乙方就能提供实际采购价格、运杂费等有关票据,经调查分析确认属实后可以采用,为采购保管材料而发生的费用可计人采购保管费。有的材料采购合同约定由厂家或供应方负责的,要防止施工单位将这部分材料计人预结算书中套用定额。

3.8加快市场中介组织建设和严格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工程造价计量中介组织起步较晚,多头管理且行为规范不一。装饰工程作为建筑业中的一个新兴行业,其在施工工艺技术、施工方法等上和传统意义上的建筑工程有着质的区别,传统意义上的建筑工程计价人员很难准确、快速的对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进行计量,建立一套独立的、行之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造价计价人员培训、执业上岗制度可有效的促进整个建筑装饰工程造价计量的整体水平的发展。

4.结语。

总之,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重视监理工程师在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作用以及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正确处理经济与技术的关系,是将总造价控制在预期目标内的保障。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八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恒天*首府1#、2#、8#、9#楼、幼儿园、地下车库土建工程施工图预算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工程量计算、清单组价、与甲方及业主进行预算会审。施工图预算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钢筋、混凝土、砌体、防水、保温、内外装修、门窗工程、基础土方、桩基工程等图纸设计的土建工程,不包含任何安装工程。

二、承包方式。

计算预算费用。

三、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工程完整的设计图纸(蓝图壹套)电子版图纸、变更签证及与此工程有关的其它文件等。

(2)、严格按照协议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3)、预算会审如在外地进行,应对出差人员提供食宿并报销因此发生的差旅费;出差时间限2天以内,且放在周末。

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参加本工程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资格。

(2)、预算内容要求全面,正确,质量符合国家及陕西省的相关标准要求。

(3)、按期完成任务,及时参与甲方或审计单位的会审。

(4)、免费完成会审后的相关调整、修改工作(限2次);发生原则性的大修改时,其费用另行商定。

(5)、保存好甲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预算工作结束,及时完整返还甲方。

四、完成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20__年6月27日,甲方提供全套的图纸;。

五、预算费用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按现金(人民币)支付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所有款项必须由乙方(责任人)亲自确认领取。

乙方将纸质工程量预算表、计价预算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给甲方,并由甲方组织内部初审,初审时间不超过3-5天,初审后甲方按内部初审预算总造价的0.5‰(千分之零点五)支付预付款;待与业主最终会审完成后七日内按业主最终认定的预算总造价结清剩余预算费用。

六、争议解决:_________________。

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乙方同时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七、合同生效和终止: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完成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账款结清后,本合同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注:_________________以上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九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1.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

3.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___________;。

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____________等等相关规定;。

5.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__________;。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1计价。

委托方在受托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元,结算时多退少补。

4.2.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0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1.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负责召集、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委托方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咨询审核协调会议。

5.3.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4.按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款项。

5.5.除非另有说明,委托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6.1.受托方应确保能胜任相应咨询服务任务,有资质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5日内,受托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6.2.按约定时间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3.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委托方认为确属必要时,受托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6.4.受托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遵守委托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工作过程中遵守咨询审核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委托方利益。

7.1.受托方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7.2.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委托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委托方。否则,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7.3.委托方未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全部服务费,应自应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额另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3%年利息即(未支付额__(r+3%)n)。

8.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8.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8.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10.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10.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相关规定终止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受托人:______。

单位名称(签章):______单位名称(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名称:腾飞房产麒马山庄12#、13#、17#、20#。

三、承包内容:腾飞房产麒马山庄工程的12#、13#、17#、20#项目的结算书编制及结算核对。

四、承包方式:人工费及办公所用耗才。

五、结算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本月25日完成。

六、承包价格:本工程项目结算劳务费按结算书总价的3‰。

七、付款方式:乙方交付结算的同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按总价的80%的劳务费,待工程量核对完毕后按总价的10%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余款待造价事务所出具报告的同时支付完毕。(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相关结算资料及变更签证文件,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按期支付劳务费。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腾飞房产骑马山庄12#,13#,17#,20#项目工程结算书编制及审核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造价要求合理性编制。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工资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一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山阳县。

项目的造价工作。

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人民币)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1、乙方负责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二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____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2‰(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__年__月__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三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条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地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以下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的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金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义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的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欠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现行预算定额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四

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工程。

2、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3、项目工期:本工程所有分部工程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毕止。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人肆份,咨询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咨询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五

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服务类别: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第三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四条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第六条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结。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咨询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六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审核(/编审)甲方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并要求乙方提供一定税务服务,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工作的具体范围。

(一)xx项目。

(二)所含项目的分部工程:

2、桩基部分。

3、装饰部分。

4、水、电及设备安装部分。

5、附属工程。

6、其他全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解释》。

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4、截止施工方报送工程结算书之日的工程签证资料和经济签证。

5、其他合法资料和文件。

(二)招(投)标造价的编审依据。

1、招标书(/投标书)。

2、设计图纸。

3、工程招标答疑文件。

4、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计价计费依据。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年月日和年月日前一次(/两次)提供工程咨询(审核)所需真实、全面的相关资料(其中图纸一式份)。

2、根据乙方的书面请示,及时安排对审或复核工作。

3、及时做好现场抽查、检验、审计对帐等环节的相关协调工作。

4、为乙方提供现场工作的基本工作条件。

5、在乙方正常、合法工作的前提下,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乙方审计意见;

6、按照委托合同及时签收报告书;

7、及时支付乙方咨询费用;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发现乙方任何不廉洁的迹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的撤换相关人员,如甲方有任何乙方人员违反廉洁承诺书的证据,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坚持职业道德,保证造价审核工作质量(误差率不高于3%)。同时为甲方基本建设财务的基础工作和税收筹划工作提供恰当的服务。

2、在甲方同意的场所进行对审或复核工作。

3、在审计过程中,根据甲方需要,及时向甲方指定的工程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通报工作进度及有关情况,并接受甲方合理的监督。

4、在甲方资料提供义务履行的前提下,按时在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出具报告书,如施工方或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核工作,乙方可以按造价行业惯例单方出具报告并将施工方或委托方的异议列示于报告书内,甲方应予以配合。

5、乙方在自己认为可以出具审核报告书时,甲方不应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暂缓出具报告书。

四、咨询收费。

乙方根据xx省物价局xxx号收费文件……规定和合同法规定,合理引用风险管理机制计收甲方咨询费,具体按下列标准计算咨询费:

1、考虑到乙方提供税务筹划服务和工程项目外包结算绝大部分是采用包干的方式,甲方同意按全部外包部分施工方送审造价的千分之五支付基本咨询服务费。

3、截止施工方报送工程结算书之日的任何减少乙方审减额的工程签证资料和经济签证等资料和情况,不能抵减乙方基本咨询服务费和效益审核费的收费计算基数。

4、乙方审定的造价必须经施工方签字确认。但如果施工方或本合同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核工作,乙方可以按造价行业惯例单方出具报告并将施工方或本合同甲方的异议列示于报告书内,本合同甲方应予以配合。

5、在审核工作开始后,如果施工方提出漏算少算错算,而导致相应增加应付施工方造价金额,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与施工方商定,甲方愿意按增加金额的8%从甲方应付施工方的结算金额中扣付8%给乙方。同时因该漏算少算错算导致增加的造价不能抵扣本条第二款的核减金额。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同行业工程咨询标准误差不超过3%的要求,保证工作质量,甲方可扣除乙方10%的咨询费,并有权提请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2、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税收政策、未及时审查任何税务机关关于甲方的《初步税收检查意见书》、未尽力协调税企关系,甲方可扣除乙方10%的咨询费。

3、如甲方有任何乙方人员违反廉洁承诺书的证据,乙方应支付相当于甲方服务费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增加工作量或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应按延迟时间和本合同收费标准,给予乙方全部服务费10%的补偿。

六、本合同附件--《廉政承诺书》属于本合同一个部分。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篇十七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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