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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一
2012年上半年卫生监督一队在局领导的统一正确领导及全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卫生监管与执法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找出存在的不足,为下半年的工作给予帮助,加以改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队负责城关镇竹溪河以南及水坪、县河、新洲、兵营、天宝、桃源、向坝共7个半乡镇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任务,以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256户,全部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b级4家,其余的全部为c级,从业人员653人。
2、公共场所114家,b级2家,其余的全部为c级,从业人员331人。
3、乡以上中心学校及托幼机构22家,均发放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4、目前正在执业的162家,上半年参与审查发放新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家,审查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地址1家。
二、主要成绩。
31、32合同段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书写《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督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21人。
(二)、以餐饮具消毒为抓手,积极推进餐饮具和公共卫生用具消毒工作。
半年共对101家经营单位开展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共监测消毒样品463份,合格441份,合格率95.2%,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2家85份,合格80份,合格率94.1%。对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供应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给予了责令改正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严格卫生许可审批程序,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上半年,我队根据监督局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严格了许可证件的发放程序和许可标准,做到各种卫生行政许可证件底数清楚,发放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有序。半年来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116件(次),经审核,共核发各类许可证件111个,其中《餐饮服务许可证》94个,新发73个,延续21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6个;《放射诊疗许可证》1个;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540人。
(四)、加强学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为重点的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有力。我队组建1个工作专班,在春秋季开学后及时督导全县22所乡以上学校及托幼机构落实学生晨午检、教室宿舍消毒、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对305省道附近85家医疗机构的院感控制、医疗废物处置、疫情报告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5份次,有效防范了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手足口病的传播流行。
(五)、加强饮用水消毒工作,确保消毒效果。
1-6月,一队对3家已发放《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小型水厂1次/季检测,共抽检水样7份,合格4份,合格率57.1%,对不合格的水厂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法违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已通过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基本达标的111家,达标率68.5%,对暂未达标的单位下达了暂缓校验通知书。
(七)、以放射诊疗安全为切入点的职业卫生工作整体推进。5月1日对整改到位的竹溪仁和医院发放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对兵营乡卫生院放射诊疗整改不到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经验做法。
1、加强了队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2011年一队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在年初对每位监督员下达了职责分工,队室由队长负责,每名人员各负其责,做到人人有事做,个个有责任。严格按照局里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绩效工资,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人民群众的卫生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半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一是通过监督局办公室在新闻网络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和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二是利用特定宣传日扩大宣传声势,搭建卫生法律法规宣教平台,三是坚持宣传教育与卫生监督检查相结合,使卫生法律法规走进社区、扎根乡村、深入农户。特别是卫生监督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利用走村串户的机会,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起到了既是一名卫生监督员,又是一名卫生法制宣传员的作用。
3、严格执法程序,杜绝了行政不作为、滥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发生。一是强化局、队两级管理责任,完善行政处罚合议、卫生许可审批、案件审查等实施办法,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时间,使行政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在行政处罚上继续实行五级审核制和一案一评制,坚持案件受理、立案报告、处罚合议、处罚审批、事先告知、重大处罚听证等相关程序,严格使用卫生部统一执法文书,按规定依法送达,及时办理行政强制执行,确保执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
4、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年来共受理涉及餐饮食品、饮用水、医疗服务群众当面投诉或网上留言6起,及时核查6起,查处率100%,政府网站留言回复率100%。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全年工作,我队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餐饮食品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消极懈怠思想,案件查处力度不大;二是受地域经济条件和部门配合协调的限制,部分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还存在监管死角,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监管基本空白;三是科学管理、统筹安排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时高时低,在监督过程中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不够及时,卫生监督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质量不是很高。五是培训学习力度有待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监督执法文书书写和独立执法办案能力不强。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2012年我队将认真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全力开展未达标的31家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收尾工作和小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2、继续抓好以餐饮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促进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化妆品卫生监督、职业卫生整体推进,平衡发展。
3、继续深入持久的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
4、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杜绝传染病疫情在我县爆发流行。
5、加强队室业务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综合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要是每一名监督员均能在工作中独挡一面。
6、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网络直报工作。
2012年6月12日。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二
今年以来,**县卫生监督工作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201x年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履行卫生监督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监管”等方面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
全县共有餐饮单位1601家,上半年,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3871户次,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502人次;受理投诉举报13起,处置率100%,反馈率100%;参与重大活动保障8次,保障人数6739人;受理农村家宴申报197次,现场指导193次,现场指导率98%,保障36850人次;检测各类食品61件,合格60件,合格率98.4%;抽检公用餐具140件,合格率100%。
(一)节假日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一是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春节期间,餐饮单位共承接“年夜饭”2900桌,就餐人数320xx人;培训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26户,培训餐饮单位负责人及食品管理员52人,发放宣传资料240份;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2人次,车辆24台次,检查餐饮单位26户,下发《现场卫生监督整改告知书》26份。通过开展培训、督促自查、现场指导、落实整改,确保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二是“五一”期间食品保障工作。节前,集中卫生监督力量对全县的大中型酒店以及旅游景点附近的农家乐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节日期间,一是派出卫生监督人员,对重点旅游景区的餐饮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了巡回监督指导,二是落实乡镇卫生协查员负责辖区餐饮单位的督查工作。五一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及卫生协查员131人次,累计监督检查经营单位213户。发放《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告知书》300份。
三是重大活动保障。截止5月底,我所共参与重大活动保障8起,保障人数6739人,如“两会”、“201x中国湖州国际生态旅游节”等,通过节前检查、节中驻点保障,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问题奶粉”彻查工作。我所于201x年7月开始至201x年4月,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问题奶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30人次,重点对递铺、孝丰、梅溪、高禹为重点的307家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50家,小型餐饮单位147家,学校食堂110家,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使用的奶制品进行逐产品、逐批次的彻底清查,并按要求对餐饮单位使用的乳粉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检查中未发现我县餐饮单位供应三聚氰胺超标的乳制品。
二是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77家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小餐饮单位36家。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的葡萄酒和白酒,供顾客使用的进口葡萄酒有详细的中文说明;但个别餐饮单位所采购的葡萄酒索证资料不全,对此,卫生监督人员当场出具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整改。
三是开展馒头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开展宣传,营造社会舆论氛围。通过《报》、中国电信ecp短息平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从201x年4月16日至4月22日,我所对全县餐饮业从事馒头制售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共监督检查馒头制售的单位82户,并参与食安委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1次,检查中未发现相关“问题馒头”。
(三)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全县共有学校58家、幼儿园24家、托儿所28家,其中a级学校食堂12家、b级食堂45家、c级食堂53家。
一是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复评工作。会同教育局从201x年11月至201x年3月期间,对201x年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及五常法工作进行了复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加强回访督查。
二是开展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从2月9日开始,组织开展了201x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卫生专项检查。一是会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二是布置孝丰、高禹、梅溪分所及乡镇卫生协查员院开展辖区内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春季开学期间,共检查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115所,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检查内容主要有学校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期间,共责令限期整改12家,并落实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实施学校食堂“1+1”管理工作。目前a级和b级食堂已实施“1+1”,今年将重点完成c级食堂的“1+1”管理。通过“1+1”管理模式的实施,各类学校食堂设施、功能间布局、内部操作流程、食品采购台账、管理台账、消毒记录等软硬件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四是对新、改、扩建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进行现场指导。今年来,县卫生监督所已对9所申报新、改、扩建的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进行了图纸审核和现场指导,通过提前介入指导,确保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按规范流程要求设计施工,做到指导和验收同步,提高了监管和施工效率。
同时做好201x年高考三项考试保障,通过开展考前试点检查、回访和考中驻点保障等措施,确保了考试期间的学生食品安全。
(四)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根据县卫生局《**县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卫〔201x〕81号),县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细化,统一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印刷了专项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检查表格、台帐、承诺书、标签等资料。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共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业主450人。
根据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餐饮单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公告》张贴、备案公示、承诺书签订等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05人次,张贴《公告》1252家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书签订、宣传资料张贴的餐饮服务单位418家,其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126家。
(一)传染病监管。
共检查了5家县级医疗机构和2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并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按工作计划分别对全县医疗机构发热呼吸道门诊、肠道门诊、医院消毒工作、医疗废物收集处置、预防接种等工作开展了督导。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县范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按阶段分别实施。为更好地规范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废物处置收集等工作,全县组织统一向省卫生监督局征订了医疗机构医疗暂存制度版画184套,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大小警示标识568块。制订了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方案,部署自查,现有19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民营医院已完成自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回头看”行动,对6户原非法行医者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再次行医现象。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驻卫生监督机构“打非”联络室工作制度,与治安大队和梅溪派出所加强了联系沟通,并印刷了1000份打非宣传资料,通过警务广场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
积极应对投诉举报,受理6起举报,均予以了查处,其中3起情节轻微的责令整改,2起经核实不属行医行为,另一起现正立案查处中。上半年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6起,结案5起,没收违法所得42207.5元,到位罚款31900元,合计74107.5元。
(三)消毒产品卫生监管。
共对华盈泰实业有限公司4家单位采集样品24份,所采样品所测项目检验结果均符合gb15979—20xx《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检查中发现个别生产企业的操作间以及从业人员的更衣室等相关设施不太规范,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5月中旬会同县疾控中心对3家区级卫生院,5家乡镇卫生院以及3家社会医疗机构使用中消毒液、医务人员手表面拭物、物体表面拭物、紫外线强度等55个项目进行监测,经项目检验结果中紫外线辐射强度符合gb15981—1995《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案与标准》,其他均符合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健康监护。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职业病危害企业320家,截止5月底已在网上申报210家,其中,已审核210家,通过年度审核备案16家。75家企业的1850名劳动者参加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观察对象34名,职业禁忌症22名,疑似职业病人3名。对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人均按规定调离作业岗位。100家企业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共计检测岗位458个,合格岗位324个,合格率70.74%。对26家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户档资料进行了梳理补充,并开展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
(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利用短信平台,向各地卫生监督协查员布置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要求。走访宣传企业32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张帖宣传画38张,10家企业悬挂了宣传横幅。同时市县合作,三部门联动,走进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宣传活动,湖州在线、电视台、报等新闻媒体作了全程报道。
二是按照《湖州市“125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方案》,确定17家企业作为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201x年4月8日,专门召开了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会议,专题布置了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相关工作及评分标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是组织培训,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已先后召开4次行业会议,宣传职业病防治法。
四是利用浙江省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在线的平台,拍摄宣传片,宣传并介绍**县转椅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撰写卫生监督信息,省卫生监督信息25篇、市卫生监督信息15篇。
(三)继续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治理。
1.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木质家具制造企业3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28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8份,责令限期整改28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34家(包括去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36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6人次。
2、石英砂加工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石英砂加工企业7家,已开展监督检查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责令限期整改7家(其中3家企业自动关闭),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4家(包括去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4家,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
3.竹凉席压布加工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石英砂加工企业6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6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6份,责令限期整改45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66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2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6人次。
4.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责令限期整改5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3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25人次。(其中4家停产关闭)目前,2家整改提升企业正按卫生整治要求,积极进行治理。
共行政处罚案件4起,其中当场处罚3起,立案处罚1起,罚款金额计10万元。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1—5月份,共采集水样141份,其中水源水11份、出厂水11份、管网未梢水119,合格128份,合格率98.46%(水源水不作评价)。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一是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否亮证经营、是否持证上岗、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情况及预防空气转播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等。春节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8人次,车辆4台,检查经营单位60户,其中宾馆57户、大型商场2户、长途汽车站1户。监督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人员对存在问题的7户经营单位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自三月份开始分为4个组,对辖区内的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各类公共用品的消毒和公共用品的规范使用,上半年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体检从业人员340人。
二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年检复核工作。共对全县1351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年检复核,其中新证(当年度的)523家,到期换证316的家,年检复核512家。
三是继续开展住宿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达100%,同时根据要求对全县的公共浴室和美容美发行业进行一次摸底,研究部署上述行业30%量化分级的名单。
四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活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5月1日实施以来,全县大中型宾馆饭店、影剧院、商场、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场所均悬挂宣传新细则的大型横幅。
(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张贴《公告》、备案公示、签订承诺书和宣传资料张贴工作;二是开展排查整治和监督抽检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领用和使用台帐,完善索证索票资料。
(二)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方案,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认真完成各项创建目标;切实做好结合文章,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和餐饮服务、公共浴室和美容美发的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措施,重点加强艾滋病宣传资料和安全套放置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放置率90%以上。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三
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上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卫生监督管理模式,不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以抓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服务监督、传染病防控监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等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主线,重点开展了相关行业卫生监督和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了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扎实做好了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县城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了整治无证行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的卫生违法案件,全县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了监督执法检查和卫生监测工作。自3月份以来,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405家,其中美容美发104家、住宿54家、300㎡以上商场(书店)7家、游泳场所1家、沐浴场所4家、网吧12家、候车室2家、就餐场所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饭馆211家(3月份开始要求面积大于150㎡),监督覆盖率100%;督促从业人员体检2098人,并且取得了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协助县疾控中心对405家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进行了空气、微小气候和顾客卫生用品检测,检测覆盖率100%;对203家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予以限期整改,对25家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给予警告处罚的24家,对拒不改进的一家大型歌厅给予罚款处罚:。
(二)开展了卫生许可审查工作。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达到发证要求的公共场所,督促其申请并取得卫生许可;对未达到要求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达到许可条件并予以限期整改,经营单位整改符合许可条件后取得卫生许可证。共发放卫生许可证340份。
(三)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在继续对县城区的住宿、美容美发、游泳、足浴等四类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外,还增加了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采取现场指导、上门服务、巡回监督等办法,帮助他们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增加消毒设施、确保空气质量和顾客卫生用品达到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到6月10日止,所有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都已完成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工作,我们将实现县城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我县增加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受到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专家的好评。今年我们将帮助县自来水公司实现量化分级管理a级目标。
(一)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对城区和乡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擅自变更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诊所及药店非法开展坐堂行医的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3家,药店15家,查处无证行医的7(无证牙科1家)家,药店非法坐堂行医的2家。对7家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了取缔,给予“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器械,罚款”的行政处罚,张贴了取缔通告向社会公示,查处率100%;对2家非法坐堂行医的药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非法行医行为,并处以了罚款。
(二)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医院管理年工作考核,开展了医院依法执业执法检查,规范了医院依法执业行为。
(三)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33家医疗机构、70家学校和托幼机构、22个乡镇政府、开展了两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查,对县城一百多家大型超市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对全县所有的中学、中心小学、托幼机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结合省卫生厅开展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要求,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经检验合格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要求,涉水产品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批件,井水和蓄水池等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是否取得身体健康证明、水池是否规范消毒并记录,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等;三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规范,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学生晨检、缺课追踪调查是否自始自终坚持,“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检查中发现并纠正了一些问题,对一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将各学校存在的问题向县教育局进行了通报。通过此次检查,切实加强了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完善了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督员素质。为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稽查机构建设,充实配强了卫生监督稽查力量,设置了稽查股长和专职稽查员,结合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开展的“全省卫生监督技能大比武”活动,稽查股组织全所卫生监督员开展集中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活动,要求所有卫生监督员独立完成省卫生厅公布的14部法律法规的5000道题目答题,同时,组织监督员到执法现场开展规范操作演练,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6月9日,11名监督员参加了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考试,6月13日至15日,还将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全市卫生监督系统的知识抢答赛和技能竞赛。依据《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的要求,稽查股制定了卫生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对案卷的形式、内容、书写、送达、执行、结案、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自评与互评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每次随机抽取每位监督员5份监督执法文书进行评议,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评议结果列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上半年共抽取执法文书40份,优秀率为30%,优良率为70%,通过活动的长期开展,全所卫生检查执法人员执法文书书写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努力树立监督员形象。今年5月上旬,稽查股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深入近30家监督对象,围绕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不作为或乱作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所发放的问卷调查表全部收回,管理相对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6%以上。通过面对面的与管理相对人交流,未发现卫生监督员有渎职情况。为规范卫生监督员的行为举止,我们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月不定期对卫生监督员的着装是否规范、执法语言是否文明、态度是否和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以此促进卫生监督员作风进一步转变,提升卫生监督机构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及卫生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稽查股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受理的举报信息,稽查股严格按照本所制定的《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分类处置:举报对象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严格按照稽查程序查办;举报对象为管理相对人的,转交相应的业务股室,并对查处过程实施稽查,确保举报信息核实到位、查处到位、回复到位。由于措施得当,今年上半年受理的3起举报投诉案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查处率100%。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主要任务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我所为指导乡镇卫生院完成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实现其工作目标,积极协助卫生局制定了《宜章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管理规定》、《宜章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流程图》、《宜章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卫生局宜卫函[20xx]49号《关于明确乡镇级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的通知》文,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员59名、卫生监督信息员269名,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并对各乡镇卫生院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了指导和督查工作,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100%,我县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了。
六、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上半年开展了三次宣传周活动,一次是4月23日28日的“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中利用电视新闻报道4次,公益广告展出6天,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深入企业宣传12次,现场咨询2次,接受咨询人数3000余人,举办培训班3期,接受培训425人,出动宣传人员27人次,出动宣传车辆34次,悬挂横幅46条;二次是5月13日至5月19日的“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发出手机短信500条,制作展板2块,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商业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三次是6月11日至6月20日的“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星火广场举行了启动仪式,有13个单位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进行食品快速检测,陈列展板32块、宣传法律法规、展示监管成果、披露假冒伪劣食品等。28个单位出动28部宣传车,通过广播在县城各街道、车站、公园、市场和22个乡镇进行了食品安全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宣传部门负责全程跟踪报道。各大中型超市、餐饮单位及学校在其场所和周边显著位置悬挂了宣传标语。6月12日至20日,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蔬菜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质监局、县粮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按照先后顺序,依次举办主题活动。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启动重大专项、专场新闻发布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七、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
积极投入县里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成立了“宜章县卫生监督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针对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中我所的责任目标:生活饮用水综合合格率100%,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学校生活饮用水、乡镇集中式供水、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收到了良好效果。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四
上半年,卫生监督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和单位职责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许可证件的发放程序和许可标准。1—5月份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730件(次),经现场审查合格,复核《食品卫生许可证》75个;新发《餐饮服务许可证》40个;新发和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6个,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5个;参与审查验收医疗机构1家,各种卫生行政许可证件底数清楚,发放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有序。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五
为进一步适应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形势,卫生监督所结合“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执法人员的职位要求、个体差异和不同时期工作重点,通过外出脱产集中培训、坚持学习例会制度、开展经验座谈交流、组织技术理论考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卫生监督队伍法纪教育、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服务理念教育。以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为契机,举办了全县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对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文书写作、专业知识、现场监督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进行了强化培训,参加县乡两级卫生监督员74人。严格落实每周一和周五上午的学习例会制度,累计培训820人次。选派17人次参加了省、市卫生监督员执法技能培训班。通过以上措施,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维护了卫生监督队伍廉洁、优质、高效的社会形象。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六
1、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着力提高卫生监督员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服务水平。
2、继续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中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巩固成果,扩大成效,提高全县公共卫生监管整体水平。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着力提升监管质量,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全面开展委托性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录备案制度,加大卫生行政处罚力度,继续保持医疗监督管理高压态势。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七
2011年元月以来,在县畜牧兽医局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正确领导下、镇街畜牧兽医站的支持与配合下、全所干职工共同努力下,今年元月以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动监所)全体同志团结协作,努力工作,除开展好本职工作外,还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回顾半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规程》等法规要求,我们始终把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全年的工作重心和大事时刻不放松,配套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制定了《大足县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要求,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责任人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制定了目标,落实了工作任务。与各屠宰场、养殖场、签定了《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全县动物检疫、防疫、畜产品安全监管。
二、开展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市农委的规定,对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对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龙岗、中敖、三驱、龙水等十个中心场镇屠宰场予以再次认证,对其余未达标的屠宰场正在整顿之中,进一步减少或杜绝了畜产品第二次污染的隐患。
(二)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防疫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切实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重点对存栏商品猪300头以上、母猪50头以上、牛50头以上、羊100头以上和家禽、兔等小畜禽5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以及所有定点屠宰场进行集中整治。现已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95个,对不合格的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从动物产品源头进行规范,改善动物饲养条件,减少了动物染疫的可能。
(三)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各站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切实把好产地、屠宰检疫关。对出栏动物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检疫,严格查验免疫档案、动物标识,严禁对应免而未免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出具检疫证明。严把屠宰动物进场关和宰后产品出场关,严格实施同步检疫,严禁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出场。对各环节检出的病害动物7头及动物产品780公斤,都严格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未让一两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四)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生鲜乳生产为重点:一是以奶牛养殖区域为重点整顿对象,对4家奶牛饲养场清理整顿;二是严把生鲜乳收购站准入和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三是积极配合农业部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即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行动和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我县无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三聚氰胺等等非法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保证了生鲜乳的质量。
(五)强化流通环节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县和乡镇站均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出动428人次,强化对动物产品经营贮藏场所监督检查,检查屠宰场47个次,检查市场、超市18个次,检查冷藏、加工场所15个次,检查动物2643头只次、动物产品2000公斤,均未发现异常畜产品。
(六)强化动物布病及奶牛结核病的监测。县动监所、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按照市动监所统一安排,组织专人在进行全县布病和奶牛结核病抽样调查,对全县4家奶牛场、5家肉牛场、7家羊场、6家猪场进行了布病和奶牛结核病的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显示我县布病和奶牛结核病均为阴性。
三、存在的问题
1、监督执法队伍仪器设备缺乏,检验检测手段也比较落后,在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中只能凭感官作出结果,管理相对人易对执法结果产生质疑,从而也为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2、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
3、受人员、经费和上道监督检查规定等的'限制,对运输等经营环节监督检查不到位。
四、今后工作的思路
1、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主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整顿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检疫行为,认真做好“查、堵、处”力度,防止动物疫情跨地区传播,加强牲畜贩运、销售场点的监管工作,严禁病害、染疫和未经检疫的动物及产品的上市,严格执行跨市调运动物的检疫规定,严把引入关,防止疫情的传入。
2、加大《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加大畜产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积极参与和维护畜产品安全的主观能动性。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上半年来,为做好平安建设工作,我所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专门抓,形成了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我所的和谐平安。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我所班子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把平安建设工作放在首位来抓,科学规划,周密部署。紧紧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方案,把平安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行目标管理,逐级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细化到具体岗位、细化到每名工作人员,人人身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任务。
二、完善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与平安建设相适应、与岗位实际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明确了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了特殊岗位工作预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严格的日常管理,保证了平安建设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三、加强基础防范,夯实基础。
一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排查和分析可能出现矛盾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二是认真做好各岗位值班工作。加强了门卫管理,开展了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了消防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履行职责,主动联系,积极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
我所在做好本单位和辖区平安建设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社会性工作。一是经常到服务企业、服务对象那里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干部群众对创建平安社区的建议和要求;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探讨新形势下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的途径;三是积极配合帮助居委会开展平安建设工作。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锁的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升级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管理,研究和分析新形势下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我所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八
今年以来,在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各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群工办积极、踏实的开展了各项工作,为今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先后设立宣传点9次,出动宣传车3辆次,利用墙报、法制宣传栏开展了2期法制宣传,对法律法规、信访条例、等进行了集中宣传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图片、等1000余份,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次。
2、加强了队伍建设。针对工作的新要求,重新明确了人员,实现了信息网络全履盖。并加强了学习教育,提高了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3、完成了责任书的签订,并建立了档案。继续实行包保责任制,积极配合完成其它工作。
1、加强信息员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提高信息网络的作用。
2、认真开展医疗废物的排查、监控工作,检查对医疗废物掌控、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
3、继续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4、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学校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预防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我院在乡教育管理中心的配合下,对我镇中小学、幼儿园的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我院在乡教育管理中心的配合下,在春秋季学校开学初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3所,托幼机构3家;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我区绝大部分学校对学校卫生工作都较为重视,各学校基本上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为学生提供了充足的水源,饮用水桶加盖加锁;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绝大部分学校均有相应的上报制度,应急预案及措施。
为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院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开展防控传染病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了幼儿园的晨检、因病缺勤登记报告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情况,环境、设施、生活用品等清洁消毒情况;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制定并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工作。检查中看到,受检的幼儿园、小学均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晨检制度及学生复课证明审验制度;利用课间及学生放学(离园)时间对教室进行空气消毒,用84消毒液对玩具进行涂抹、浸泡消毒,对扶手、门把手等进行擦拭消毒。各单位防控措施已经非常到位,但仍存在消毒场所留有死角、消毒剂没有索取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即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提供落实措施的具体方法。并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幼儿园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预防控制措施做好传染病病预防控制工作。
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我镇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发展还存在着一定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消毒场所留有死角、消毒剂没有索取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没有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建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丶收集丶汇总与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制度,有个别学校未开展学生晨检工作以了解学生出勤或健康状况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均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再次复查。
由于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社会影响大,我院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督促全镇各学校牢固树立卫生安全思想,同时学校法人应作为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要加强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克服麻痹大意和掉以轻心的思想,严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安全。对有严重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将根据违法事实,依照相关卫生法规进行严处,并将检查及处罚结果进行通报。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十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领导非常重视卫生执法工作,市二院东港海分院卫生执法监督所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上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指导下,按照“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的工作思路,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管,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是积极参加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二)广宣传,树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一)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以宣传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突破口,强化全镇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商场超市、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建立了各类公共场所分户档案,推行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了量化分级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共场所经营行为。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配合广饶县卫生执法局对全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水源卫生防护,水质过滤、沉淀、消毒处理情况。共检查集中式供水及学校自备供水单位10家,对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对不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及卫生要求的供水单位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后水质再次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了居民饮用水安全。
(三)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监管。认真开展了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中小学及托幼儿机构26所,重点检查了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生活设施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等内容,指导督促各学校成立了传染病防治组织机构,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落实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晨检制度,加强学生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一)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加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人员资格、资质、医疗处方、输液记录、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等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规范了医疗执业行为。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各村卫生室利用公示牌公示医疗机构卫生基本执业信息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公示率为100%,维护了就医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打击非法行医成效显著。今年配合县卫生执法局加大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2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2次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以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药店坐堂行医以及游医、假医等违法行为,以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为重点,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诊疗科目执业、违法发布医疗广告、非医师执业等违法行为。
一年来,我院卫生执法监督所在上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指导下,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大王镇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十一
20xx年,我所在畜牧兽医局党委、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动物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监督执法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提供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先后5次27人(次)参加自治区、地区级举办的培训班。收到良好效果。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车、设咨询点、宣传单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份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4月份,结合在和田县郎如乡流行“腮腺炎”和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知识产权》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到全县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5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4天。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卫生行政许可。
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4月份、8月份、9月份,在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指导下,我监督所的配合下,对全县乡镇医疗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县共检查县级医院1个、疾控(防疫)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12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4、公共33),发放健康证752个(检查体检中发现梅毒11例,乙肝11,均已调离食品工作岗位)。一年中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85人次,监督车辆56车次,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发放监督意见书20余份。案件率为0。监督覆盖率为100%。
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材料1500余份,和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责任装86份,培训学校分管食堂校长、卫生管理人员等200余人。6月20-22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人次,车辆3台次,设立咨询台4次,发放宣传单2500余份。
3、4月份对全县辖区29所学校学生食堂及校周围边食品摊点进行全面联合有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取缔一批校园周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9月份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检查工作共检查学校29家,有食堂的14家,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21家,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的29家,配备卫生技术人员的3家,疫情配备人员的25家,因病缺勤登记的19家。
4、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3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先前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对辖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全县共有水厂11家,对供水单位11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部分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共抽检11份,合格11。
(五)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医疗机构废弃物专人管理情况,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避免其流入社会,造成医源性污染,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未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全县11个乡镇,共有各种医疗机构32家,其中县级4家,乡镇卫生院12家,个体诊所16家。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避免周围环境遭受医疗废物的污染,造成疾病的传播,我所极为重视,多次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医疗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确保医疗安全规范有效。要求各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及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暂时储存点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2、今年以来为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严格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有步骤的开展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内非法从事医疗美容、口腔、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超范围开展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非法的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25次。
3、医疗市场整顿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医疗市场的管理,依法加大对医疗市场的执行力度,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开展了对医疗市场的专项整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市场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1家,乡镇卫生院5家,个体诊所5家乡镇巴扎市场1处联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工商局取缔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三医疗器械企业1家,取缔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1家,查扣巴扎市场上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药品51个品种,货值金额800元,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兼营企业52家,联合工商局下架“三无”品种的化妆品三个品种。针对存在的问题均给予了限期整改并限期进行了检查。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城区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很多监督检查工作只能委托当地卫生院的防保机构代劳,难以达到卫生规范要求。
(二)所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三)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由于各项协调工作没做好,致使监督监测采样难以同步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乡镇一级从业人员体检未明确,致使乡镇一级从业人员持证率低,存在较大的隐患。
(一)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三)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六)积极争取政府落实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十二
一是于3月中旬举办了全县小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培训班,参加小型医疗机构负责人60人,重点传达并讲解了《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卫生安全知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悬挂横幅12条,张贴标语5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__0余份,接受相关咨询约1000人次。三是结合专项卫生监督工作,积极向监管对象宣传消毒餐具、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袋和“地沟油”等卫生知识,印发宣传彩页__0余张,在相关简报、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上播发信息6条。四是在“两证”办理过程中对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均进行相应卫生知识培训考试,1—5月份发放《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培训手册》1500余册,发放《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712个。通过宣传培训,卫生法律渐趋普及,工作成果得以展示,卫生监督进一步赢得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十三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市卫生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各社区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我中心实际并制订了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院20xx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计如下:
1、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举行专题工作会议2次,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已经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责任制。
3、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结合我中心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以事故为教训,加大对卫生的宣传和督察力度,并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
自20xx年6月份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培训以来,我中心虽然对卫生监督这个工作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村卫生室篇十四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关心帮助下,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相关工作,20xx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履行了我所工作职能,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产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110.62万头(只);共监督检查畜禽35.66万头(只),动物产品310.4吨,开出电子检疫证明:3.56万张。
(二)定点屠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9.84万头(只),检出病害生猪21头,1932kg;检出病害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完害化处理。
(三)“瘦肉精”监管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瘦肉精”抽检360份,生猪定点屠宰场200份,规模养殖场160份,抽检结果全部呈阴性,“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截止11月30日,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成猪)共1676头,其中,养殖环节1659头,由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593头,交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1066头,屠宰环节17头,全部交由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车辆总数112辆,其中:县内14辆、省内90辆、跨省8辆。
(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生产安全。
畜禽规模养殖场一直是我所监管的重点环节,我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实行双挂牌责任制,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巡查,督促养殖场规范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完善畜禽养殖记录等档案,并认真检查养殖户用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查频率,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违禁药品的监管,从养殖环节上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检疫监管,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我所一是加强检疫监督,对全县检疫工作开展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只开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做到严格检疫;二是强化乡镇检疫工作,自20xx年7月,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三是严把调运检疫关,严格开展生猪调运前的检疫工作,并加强监督抽检。四是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进行了6次专项检疫整治,重点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并对检疫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治意见,同时我所派驻官方兽医驻厂,严格做好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病害肉品不出场,确保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100%、检疫证明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五是着力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全县已经全面取消了手工出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全部实行在线电子出证。
(三)扎实有效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
我所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生猪、肉羊、肉牛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养殖场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每月对养殖场按生猪、牛、羊规模数进行抽检;开展屠宰环节整治,生猪定点屠宰场每月随机抽检不少于一次30头份。
(四)加强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我县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迅速开展排查,并指导和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按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在有关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签订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五)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工作,我所积极探索产地检疫与调动检疫的有机结合,自18年7月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产地检疫工作。二是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认真开展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生猪异常死亡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样送检,及时排除疑似疫情。三是严格监管,坚决防范病原传入。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严格消毒制度,严防车辆、人员机械带毒传播病原。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管理,乡镇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二是所上业务骨干分成二组,加强对各乡镇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指导,确保检疫申报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
(二)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
为规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要求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在调出调入畜禽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云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动物检疫申报。二是将有计划和步骤的在全县推行使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加强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认真抓好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国家相关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生猪运输车辆车主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及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登记,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生猪的养殖场户和自行收购运输生猪的屠宰场等及时在“牧运通”内注册、登记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x)4号)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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