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安全协议(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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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安全协议(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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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智慧来自于对世界的观察与思考,不应仅限于书本知识。总结不仅仅是对成果的总结,也是对过程的总结,我们应该注重思考和自省。接下来是一些精心挑选的总结模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篇一

因开展班级活动的需要,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一下车辆租赁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辆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赁时间要求。

甲方须在20xx年4月26日到达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接送乙方同学至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中山舰路特一号)。

甲方须在20xx年4月26日到达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中山舰路特一号),接送乙方同学至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元/辆);租金包含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而产生的司机工资、车辆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以及停车费和过桥费等其他各种税费和一切开支。

2.乙方在服务结束后立即支付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立即提供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车辆及驾驶员手续齐备合法,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3.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得携带和同意非乙方人员乘坐本次车辆。

4.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到达约定的地点。

5.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6.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7.如乙方有需要,甲方应积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的必要的相关信息。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2.乙方及时付清所有租金。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不称职的司机,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

4.乙方应教育乘坐人员遵守交通和安全规则。

六、其他。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4.如出现纠纷,采用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篇二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_________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数额为每年_________万元,共计_________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_________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具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_________%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_________%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篇三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压滤机滤布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滤布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____%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篇四

因开展班级活动的需要,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一下车辆租赁协议并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辆________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甲方须在20__年4月26日到达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接送乙方同学至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中山舰路特一号)。

甲方须在20__年4月26日到达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中山舰路特一号),接送乙方同学至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

1.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辆);租金包含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而产生的司机工资、车辆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以及停车费和过桥费等其他各种税费和一切开支。

2.乙方在服务结束后立即支付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立即提供正式的发票。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车辆及驾驶员手续齐备合法,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3.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得携带和同意非乙方人员乘坐本次车辆。

4.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到达约定的地点。

5.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6.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7.如乙方有需要,甲方应积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的必要的相关信息。

1.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2.乙方及时付清所有租金。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不称职的司机,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

4.乙方应教育乘坐人员遵守交通和安全规则。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4.如出现纠纷,采用法律途径解决。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篇五

为了保证旅行社与旅游车队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全年租用旅游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租用车辆时应当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明确租用车辆的车型、数量及租用时间、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就接团时间、行程、路线、报价等通过书面或口头加以确认。为防止出现纰漏,甲乙双方都应当保存传真或记录备查。如果临时改变租用合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车辆配备和服务上要达到旅游团标准和要求。甲方应注意保持车内整洁,不得破坏车上设施,否则负赔偿责任。

3、甲方有义务按照一月一结算的原则付清车费。结算日为每月20—25号,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日期内结款,当月车费累计到下月结算,依次类推。

4、甲方原则上不另付司机小费,游客自愿支付小费的除外。不提供景区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的费用(景点景区对司机有免费规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费用。

5、甲方不得要求司机故意违规、违章操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并保作好相应的出车准备,保证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所派车辆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证车辆性能完好,安全可靠,无故障运行,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3、乙方派出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有营运证等,并保证参加车辆保险。如因车辆原因、人为技术原因发生人身、财产事故及违章而出现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直接对游客负责。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及游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利代替乙方做紧急处置,事后及时通知乙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有职业道德。在用车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导游密切合作形成共同体,但不干涉甲方业务。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向导游及游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费。如因车队和驾驶人员的原因与游客发生纠纷造成旅游团队投诉、扣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5、出车过程中,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违章要求。

6、车辆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预计在一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另派车辆接送游客,必要时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产生的问题,如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结款时,所持车费结算单上,无辽宁凤凰旅行社旅游接待中心团队确认章、计调签字、导游签字,视为无效!结款方式为现金和支票两种。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发票!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保留一份。

五、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篇六

因开展班级活动的需要,出租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一下车辆租赁协议并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辆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甲方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达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接送乙方同学至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中山舰路特一号)。

甲方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达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中山舰路特一号),接送乙方同学至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

1.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元/辆);租金包含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而产生的司机工资、车辆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以及停车费和过桥费等其他各种税费和一切开支。

2.乙方在服务结束后立即支付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立即提供正式的发票。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车辆及驾驶员手续齐备合法,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3 .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得携带和同意非乙方人员乘坐本次车辆。

4.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到达约定的地点。

5.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6.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7.如乙方有需要,甲方应积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的必要的相关信息。

1.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2.乙方及时付清所有租金。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不称职的司机,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

4.乙方应教育乘坐人员遵守交通和安全规则。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4.如出现纠纷,采用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出租方经办人:__________。

日期:承租方经办人:__________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篇八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1、乙方为甲方提供座一辆通勤车,为甲方提供接送职工上下班。

2、甲方要求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进行全额保险,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车辆的一切事宜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4、乙方并出示车辆相关的证件。经双方确定后将有关的证件复印件由乙方交给甲方留档备查。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天,早时间发车,从地点到地点,晚时间发车,从地点到地点,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金额为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乙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乙方需安排有驾驶经验的司机。

2、乙方为甲方安排的通勤车应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员工人数安排车辆,不得有超载现象,确保甲方员工的安全。

3、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甲方员工。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4、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5、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

6、乙方需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取保行车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提供的车辆要经过安全部门的审核,取保车辆无故障。

8、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9、甲方如有特殊情况不需用车,提前通知乙方,便于乙方车辆的安排。

10、乙方如更换车辆,需提前与甲方协商。

11、如乙方想终止合同,需提前与甲方协商,待甲方找到合作伙伴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四、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无特殊情况,乙方每日按时出车,如在合同期内甲方在未知情的情况下乙方终止服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接受个人或企业用户委托,为其个人或商务、公务活动提供相关出行服务的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高品质的出行服务。

乙方是具有合法汽车租赁资质的汽车租赁企业,在汽车租赁市场享有良好的声誉。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1条合作方式。

1.1甲方接受个人或企业用户的委托,为其代订车辆,接受用户需求信息并通过合作方易到用车平台与乙方进行预约信息交互,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需求并代理乙方接受汽车租赁业务订单。乙方根据确认接受的订单信息向客户提供车辆并完成租车服务。

1.2甲方在向客户收取费用后,该费用中包含甲方的代订服务费,甲方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租车费用,其差额即为甲方应收取的代订服务费。

1.3甲方为乙方代收客户的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并代乙方向客户开具发票。

第2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2.1甲方通过自有渠道收集接受和收集租车需求者的求租信息;

2.3甲方有权代理乙方向客户收取租车服务费,并有权收取代订服务费;

2.4甲方负责协议安装乙方运营车辆上的与租车信息服务系统实时联接的终端设备中的应用程序,并向乙方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在甲方合作方的租车信息服务系统的变更、更新、优化后,应及时通知或协助乙方更新终端设备中的应用程序。

2.5甲方可以选择查验乙方车辆是否符合行驶要求,并对乙方的租赁服务进行监督和提出整改意见。

2.6甲方应保证向乙方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订单信息,在客户发出订单后又临时变更、取消订单的情况下,及时通知乙方。

2.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于已接受确认的订单按照其内容调配提供对应车辆。

2.8甲方受理客户的投诉,并联合乙方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在乙方与客户的争议得到合理解决前,暂停向乙方支付对应租车费用。

2.9甲方有权制定并不时更新订单规则及服务规则,有权核查订单及服务的真实性,乙方同意以甲方的核查结论为准,对乙方参与的违反订单规则及服务规则的租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用户订单,虚假提供服务,利用优惠券或其他优惠规则套取租车服务费等行为,甲方有权对租车费用进行相应扣减。

第3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3.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保证拥有并维持汽车租赁服务的资质,按照当地的汽车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完成许可或备案(如需)。

3.4乙方有权选择是否接受甲方发送的订单并给出报价,为提高服务的机动性,乙方同意车辆实时的实际操作控制人为乙方代理人,通过车载信息收发终端程序确认订单,乙方应当按照成功确认的订单履行服务,提供符合订单要求及甲方规定的性能、安全、卫生等方面标准的车辆进行租车服务;如在接受订单后发生必须变更订单内容的情形,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变更情况。

3.5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计收租车服务费或其他费用;

3.7乙方有权使用由甲方的技术合作方提供的车载信息收发终端程序,并要求甲方协助及时维护、修复车载信息收发终端程序,但乙方不得修改、变更、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该终端程序,也不得允许第三方进行此类修改、变更、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

3.7乙方有权在发现订单存在重大错误信息时及时向甲方反映,并暂停租车服务;

3.8乙方可以拒绝客户的不合理要求,阻止客户利用租赁车辆进行非法活动;

3.9发生客户投诉,乙方应当配合甲方调查处理。

第4条风险分担。

4.1客户风险。

4.1.1客户变更、取消订单的:

因租车服务订购者在向甲方发出订单后又临时变更、取消订单造成乙方车辆出车而未能完成服务的,此种风险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即甲方不收取代订服务费,乙方不收取租车服务费。但乙方有权根据此种风险发生的实际情况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4.1.2客户污损、损坏车辆的:

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如污损、损坏车辆的,因客户的行为造成车辆受到损坏的,由甲方协助乙方向客户主张责任,但司机未遵守服务规则的情形除外。

4.1.3客户妨碍车辆安全行驶的:

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妨碍车辆安全行驶的,对该行为造成的驾驶员或车辆损害,由客户承担法律责任,如乙方因此发生任何损失,由甲方协助乙方向客户主张责任。

4.1.4客户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如确不知情,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人员如知情,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1.5其他行为:

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其他如遗留财物、强令违章等行为事件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甲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

4.2外部风险。

4.2.1交通违章违法。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规定而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或处理的,应由乙方或相关代驾司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2交通事故。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或者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员)遭受损害的,乙方应首先使用车辆保险赔偿发生的各项人身或财产损失;对于因车辆安全使用性能出现问题而发生的事故或意外,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其他非乙方车辆原因发生的事故或意外,由相关责任方承担各自的责任。

4.2.3违法犯罪活动。

在提供车辆服务过程中,如果遭遇抢劫、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车辆和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员)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2.4交通瘫痪、堵车。

如发生道路交通瘫痪、拥堵等情况时,如能完成客户的最终要求,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完成该订单;如不能完成客户的最终要求,乙方有过错的,由乙方根据过错程度对客户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甲方应按照订单那价格100%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4.2.5意外事件。

如遭遇其他意外事件影响、延误、妨碍乙方的驾驶人员完成驾驶服务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4.3乙方造成的风险。

4.3.1未按指定订单提供车辆:

乙方未提供订单指定车型,客户拒绝接受服务的,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如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乙方未提供符合标准的车辆,客户拒绝接受服务的,或因乙方提供车辆存在瑕疵导致损害的,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如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乙方未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营运、行驶资质的车辆,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或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3.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的风险:

其他一切因乙方工作人员或车辆的原因发生的事件或事故,均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4甲方造成的风险。

4.4.1工作人员:

因甲方工作人员的失误或疏忽导致订单信息错误的,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4.5客户的其他损失。

对客户因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汽车租赁服务过程中遭遇的其他间接损失或可预期损失,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4.6先行赔付的补偿。

如前述风险发生后,依据前述约定不应承担责任的一方基于与客户的约定而先行予以客户或第三方赔偿,或因法律、法规规定或法院、仲裁机关、行政机关的裁决被要求与另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在作出赔偿后有权向按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责任的另一方追偿。

第5条客户取消订单的处理。

6.1结算周期。

甲乙双方按月进行结算。

6.2结算方式。

甲方在每月5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会向乙方发布上月的结算详单。乙方有权复核并对结算数据并提出异议。如结算信息确认无误,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经双方确认数额的正式发票并在结算详单上签字盖章,甲方在收到发票与签字盖章的结算详单后5日内(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将相应金额通过银行汇至乙方于甲方处备案的账号。

6.3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6.4结费模式。

具体结费标准单价以另行达成一致的价格为准。

6.5双方在此同意,鉴于“先用后付”的服务模式,对于甲方及乙方依约提供代订服务和租车服务的订单,用户无投诉但不支付的订单,在未收到服务费前,视为坏账订单,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损失,即甲方不收取代订服务费,乙方不收取租车服务费。

6.6甲方为用户提供各种支付途径,在现场支付的环境下,乙方同意委托租赁车辆的代驾司机代为收取租车服务费。

6.7甲方有权利将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甲方的关联公司,在此种情况下,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指示与甲方关联公司结算并开具相应发票。

第7条投诉处置规则。

7.1甲方负责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投诉情况进行定性和处理。甲方从客户感受出发,快速有效的处理客户意见。为了保证良好的客户服务,乙方必须保证和甲方保持步调一致,在处理过程中,乙方不能擅自和客户联系,在甲方做出处理意见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处理意见执行。

7.2乙方应设置投诉处理岗位,负责和甲方联系处理相关投诉。甲方原则上只和乙方的投诉处理人接洽。

7.3甲方经各种公示的渠道收集客户的投诉信息。在收到投诉之后,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过与客户和乙方充分沟通,辅以测听电话录音和检查车载终端的记录的方式,做出初步调查报告。甲方将客户投诉信息和初步调查报告发送至乙方,乙方必须在三天之内进行确认。

7.4甲方将制定投诉率指标并定期公布,投诉率将作为衡量乙方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到对乙方的整体评价之中。

7.5对乙方车况提出投诉,并拒绝交纳租车服务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该风险,即甲方不收取租车信息服务费,乙方不收取租车服务费。乙方车况是指,乙方所提供车辆的安全性能、行驶性能、卫生条件、舒适程度等方面的基本车辆情况。

7.6客户对非乙方车况事由提出投诉的,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关联方处理,与乙方无关,不需乙方承担任何风险。

第8条违约责任。

8.1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订单金额的100%向乙方承担支付赔偿金,如乙方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赔偿金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差额部分的损失:

8.1.1代订订单信息错误致使乙方提供的服务发生严重错误、意外的;

8.2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按订单金额的100%向甲方承担支付赔偿金,如甲方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赔偿金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差额部分的损失:

8.2.2乙方在订单接单成功确认后未执行订单的;

8.2.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错误执行订单要求的;

8.2.4租赁车辆不具备上路行驶条件影响客户正常到达目的地的。

8.3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发生上述两款规定情形的,除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亦应赔偿守约方的其他经济损失;违反行政法规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亦应承担刑事责任。

8.4因以下情形的出现,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4.1甲方合作的技术租车信息服务系统发生非人为系统问题的;

8.4.2其他不属于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的外部因素造成服务无法完成的。

第9条不可抗力免责。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足以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攻击或电信机构服务中断造成的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少损失的扩大。

第10条协议的生效、解除、终止。

10.1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10.2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0.2.1甲方逾期不支付相关费用,经催告后仍不支付,乙方有权单方解除;

10.2.2乙方车辆无租赁车辆使用所需的合法证照手续,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10.2.4在不对乙方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前提下,当乙方因政策变化、行业限制、经营调整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0.2.5乙方参与违反甲方订单规则及服务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用户订单,虚假提供服务,利用优惠券或其他优惠规则套取租车服务费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10.3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0.3.1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10.3.2一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自行使解除权的通知到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依本条款合同终止后,不影响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向另一方主张合同履行期间的各项权利。

10.4一方没有法定或本协议约定的理由解除本合同的行为,不具有终止合同的效力。

第11条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2本协议的订立、效力、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大陆法律。

第12条合作期限。

12.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12月31日。

第13条其他。

13.1修订和不弃权:除非事先得到双方盖章的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修订或放弃;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行使权利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或延误履行,不得视为该方放弃行使该权利,除非本协议另有明文规定。

13.2独立立约人:各方均为独立的立约人,不得将一方视为另一方的雇员、代理、合伙人或代表,同时没有权利代表另一方行使任何权利和权力,也没有义务代表另一方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13.3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法,该条款将被修改和解释,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最好地实现原条款的目标,同时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将继续保留其全部效力。

13.4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但须以双方盖章的形式确认有效,补充协议可以看作对本协议的补充或变更,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冲突,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13.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昭信守。

13.6甲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其同意作为甲方合作的技术平台及其易到app公示的附件一《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的乙方,接受服务协议的约束。乙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其同意作为服务协议的丁方,接受服务协议的约束。

13.7甲方合作的技术平台(及其易到app所公示的《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篇十

根据抚宁县教育局安排,今年我县春季田径运动会定于4月16日至4月17日在县职教中心举行。因路途较远,中心校决定统一租赁车辆往返。为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顺利完成各项比赛项目,特制定本租赁车辆协议,以明确权责。

租赁车辆户主:(以下简称甲方)。

租车方:留守营学区中心校(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权责:

甲方:

1、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车辆,证件齐全,(包括交通保险、车辆年检证营运证等)保证车辆完好。

2、驾驶员要有5年以上驾龄,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相符。

3、在规定时间保证按时接送乙方。

4、在路途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概由甲方负责。

5、学校所付租车费含车费、油费、司机服务费。

6、驾驶车辆不超员、不超速。

乙方:

1、按时组织师生到指定地点侯车。

2、教育学生乘车安全,保证车内卫生,爱护车内设施。

此协议一式二份:车主一份、留守营学区中心校一份。

租赁车辆车主签字:中心校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篇十一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____%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北京市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篇十二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工程施工需要,同意将自卸汽车出租给承租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机械名称、型号和数量:东风自卸运输汽车(标载15t)2辆。

2、性能要求:要求性能完好,能保证承租方高强度的运输要求。每台车每月出勤天数在25天及以上(每月保证50个班,每班12小时)。

租赁期限: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租赁届满后,视承租方实际需要确定是否续租。若承租方工程需要可延长租赁时间,租赁单价及其他租赁条件按本合同执行。

1、租赁方式:采用按月租赁的形式。

2、月租单价:24000元/月·辆,以上单价不因国家政策、法律、物价等因素变动而变动。此月租单价限定使用时间为单车50个班(即25天,每天工作两班,每班12小时,每班12小时包括合同允许的交接班时间及用餐时间)。

3、单价的构成:本单价包括机械折旧费、大修费、中修和经常性修理费、维护保养费、设备保险费、操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出租方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除合同规定外的全部费用(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由甲方承担)。

车辆进、退场由出租方组织并承担费用。

1、承租方按月计量并按第三条规定月租单价结算;

2、承租方在业主支付相应工程项目结算价款后的二十八日内向乙方办理结算。

(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出租方应自行交纳其投入本合同项目人员的外来人员暂住费,为其办理有关证件并承担其费用。

3、出租方必须将其车辆及现场管理、维护机构设在承租方场内的.规定地点。出租方自行组织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体系(有自己的现场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出租方负责管理,承租方每天只负责派遣出租方车辆的运输任务。

4、出租方应在机械闲置时安排人员看守其机械设备,看守费用已包括在租赁单价中。

5、出租方每辆车至少应提供两名技术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本合同出租机械,该两名操作人员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上岗证。

6、出租方应负责组织机械进出场,进出场费用按第四条规定处理。

7、本合同出租机械所需油料由承租方统一供应并管理,出租方应无条件配合承租方的管理,油料领用应由出租方授权代表签字。车辆应停放在承租方指定的地点,以方便承租方统一管理。出租方加油应服从承租方油料的统一管理,不得将油料用于承租方指定运输作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偷卖油料,否则承租方可给予出租方偷卖油料金额10倍的罚款,罚款直接从租金中扣除。

8、出租方应服从承租方指定的现场代表的统一安排、指挥和管理,并同承租方单位的施工人员保持一致的作息时间。

9、出租方应保证在租赁期间的节假日(包括春节)仍安排人员、车辆以满足承租方的运输要求。

10、出租方自己购买其所属人员及设备保险及必要的第三者责任险;

11、出租方自行负责其所属车辆的交通安全。非承租方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出租方自行与损失方(或受伤害方)协商处理或自行承担其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若因出租方原因对承租方车辆及财产造成损坏和人员造成伤害的,出租方应负赔偿责任(或伤害责任)。

(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应及时支付租金。

2、为出租方协调好周边关系,以保证出租机械正常、安全运转。

3、出租方车辆合理消耗的柴油由承租方无偿提供。

4、由于承租方车辆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交通安全事故,承租方负赔偿责任。

1、出租方违约时,承租方有权发出书面警告令其限期整改,出租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由此所增加的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书面警告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承租方另有证据证明出租方不能继续履约,或继续履约使双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暂停支付出租方租金,另行组织设备作业。

出租方:承租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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