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起系统的知识结构,提升学习和工作效率。在总结中,可以引用相关数据和事实,增强论述的可信度和权威性。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总结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提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一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二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镇小学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劳动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教学目标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师住校、教职工例会、升旗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住校、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不私自调课、换课,不私自请人代课。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上午上课前10分钟到中午放学,下午上课前10分钟到下午放学。晚上学生上晚自习。如有午休各班语数教师安排轮流值班(值日教师全天)
2、上课:上课预备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含活动、集会):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4、值班护校:全天24小时。
四、考勤办法
1、各校要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登、漏报。(中心小学由温德宗校长负责)
2、全镇教职工按时上下班,按时上下课,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为人师表,上班时间不准外出,需有事请假外出必须经校长批准。在办公时间需短时间(1小时内)外出向行政值周人员请假。
3、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而擅离职守,不参加有关活动、会议、集会等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工。
4、实行住校制,全体教师应坚持以校为家,村小每星期原则上住校三个晚上以上。
五、假期规定
1、教职工每学期的私假(事假)不得超过5天。
2、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卡、住院证明等履行审批手续。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手续视为事假。
3、婚假3天,晚婚15天(含双休日);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晚育顺产120天、剖腹产135天(含假期及双休日);人流假:属于带环怀孕进行人流可休5天(含双休日),按病假处理,如果一年内人流超过1次的则按事假处理);丧假:是指配偶及双方上下直系亲属,可休5天(含双休日),其余叔、伯、兄、妹等可休3天(含双休日);上述各假期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开分段使用或抵冲病、事假。
4、因学历达标集中学习、考试的时间不计算假日,无故超假按旷工论处。(假期以有关文件、通知或相关证明为准)
5、请事假人的课务,请假本人要落实代课人,请病假、婚丧产假人的课务由各校安排。
六、请假程序
1、村小村完小教师请假二天内向村完小校长请假(含公、私事),超过2天向中心小学校长请假;村小校长、中心小学副校长、行政管理人员外出乡镇超过2天一律向中心小学校长请假,教学点人员外出1天也应向中心小学校长请假。中心小学教师请假三天之内,行政人员请假一天之内由分管考勤的副校长批准,三天至一周之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报教育局批准。因病请假应有医院疾病证明和医药发票,一周以上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和医药发票报教育局批准。
2、凡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安排好本人工作并由批准人签字后方可离岗,如有空堂现象请假者为旷课论处。
3、急病或重大特殊情况可例外,可电话通知,但返校后必须向校长说明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七、奖惩办法:(扣分在阳光津贴发放方案考勤一项中扣)
1、教师全学期满勤者,在津贴发放方案考勤一项中得满分。
2、事假(私假)每天扣0.8分,病假每天扣0.4分,会议(例会、教研会、集体备课、班主任会、班子会等)每次扣0.2分,升旗及各种集会每次扣0.1分,迟到、早退每次各扣0.2分。
3、上课期间玩电脑网络游戏、织毛衣、打麻将扑克、下象棋围棋等每人次扣0.2分
4、教师吵架双方各扣1分,打架斗殴者各扣3分,再由校委会和工会调解,对无理者再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
5、老师体罚学生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医药费,由当事人承担。
6、值日:不按时到岗,集会不及时按规定要求站岗维持秩序,午休和课外活动不及时到场所巡查,不书写记分栏或记分簿,校务日志没有扣分,不按时交-班,不佩带标志,只要合乎其中1条,第二天继续值日;第二天如又有其中1条扣0.2分。无故不当值日每次扣0.5分。
7、教职工无故旷工必须扣发津贴,旷工一天扣发全年1%的津贴,旷工一周以上者,除扣发津贴外,还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8、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达以下标准者,按下列规定扣发津补贴:
(1)当月病假累计超过五天或事假累计超过两天,扣发半月津贴,病假超过十五天或事假超过五天扣发全月津贴(指40%津贴部分)。
(2)病假连续六个月以上者,从第七个月起发病休工资:工龄不足二十年的发标准工资的70%,工龄二十年以上的发标准工资的80%,其它补贴照发。
(3)全年累计旷工7天或事假20天,病假90天以上的,扣除财政年终奖(13个月工资)。
9、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有关程序审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故超假满三个月以上者,学校提出警告,若仍不归者,按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处理。学校台有教师擅自离岗,必须在10天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如隐瞒不报,则追究校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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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三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事[指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发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须亲临现场等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请假条(请病假还需同时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0.5天以内,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1天以内,由各部门主任审批;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3 天以内,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17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男女双方均为晚婚,且女方达到晚育年龄(第一胎24岁)的,150天以内,其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资的1/22(不足1天的,按节数计算),并扣考核基础分8分。
因直系亲属病重需陪护,经准假后,按照事假的1/2执行。
5、长期病假:
(1)男年龄55周岁以上,女年龄50岁周岁以上,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校委会批准后,可准予长期病假,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10%.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40%.。
以上(1)-(6)条例,重病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期间工资照发;出院后需疗养的`,应出示相关医院证明,经校委会批准,在疗养期,扣发实发工资的10%;出院后,在疗养期内,正常上班,但无法承担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发月基本工资的2%。
(7)请病假不足一个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额的1/22计算。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款4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10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3、迟到:指上课或坐班起始时间晚到岗10分钟之内;脱岗:指上课或坐班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0钟之内;早退:指上课或坐班结束前,早离岗10分钟之内。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0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非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3分。
5、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6、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8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资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三、相关说明
1、在上班时间串岗或在办公室内上网打游戏,按照旷课或旷工记录。
2、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4、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5、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8、根据教育工作的性质,按照相关规定,不设工龄假(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如有符合条件须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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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四
一、学校将家长学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将教师学校工作纳入考核评比之中。
二、学校领导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每学期召开1-2次专题会议,研究家长学校工作,定期召开专任教师、辅导会。
三、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认真组织学员入学,确保入学率为100%;考试合格率为98%以上,优秀率为60%以上。
四、实行优秀家长评选制度,对每届学员学习期满进行考试、考核,评选出10%的优秀学员或好家长,由家长学校给予表彰。
五、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家长学校工作有序进行。
1、担任家长学校上课的教师,应认真上课,对每一位学员热情、负责,做他们的知心人和好朋友。每次举办家长学校的教学活动,上课教师都要对所讲内容有记录。
2、学校每学期根据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工作态度、工作热情对教师进行考核。
3、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优秀的教师进行一定的奖励。
4、考核办法公布与各位家长,接受家长的监督。
5、家长对工作不够满意的教师,有权向学校领导提出意见,供校领导参考。
一、抓好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聘请有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人员,担任学校家长学校专职教师,同时聘请教子有方家长担任兼职教师,改善和提高家长学校授课教育教学效果。
二、重视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建设,根据家长的实际需要,按照家庭教育理念和研究成果,编制好体现时代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教材,同时收集、整理部分资料供家长学习之用。
三、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建立听课制度、做到每次活动有安排有记录,同时做好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工作,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咨询活动,开展对学生的个别辅导工作,按照不同年龄班级的家长,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进行针对性指导,以帮助有困难的家长掌握知识提高教学质量。
五、帮助家长总结家庭教育工作经验,组织教子有方家长进行经验交流,同时,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家长的评比工作,以调动激励广大家长参与家庭教育活动的.主动性。
六、注意积累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记录,学校档案、整理归档。
1、学校领导对家长学校加强管理,建立考勤制度,对每学期入学的每一位学员进行考勤记录。
2、每位家长学校的学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好考勤表。
3、如有缺勤者,须事先向班主任老师或学校领导请假,遇到特殊情况,实在无法请假者应事后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假。
1、每期家长学校,学校将开展评比好家长或优秀家长以及家庭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2、达到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评选条件者,学校将给予表彰。
3、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表彰名额为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0%,
家庭教育优秀论文篇数不限。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和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7、将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装订成册,以备查询,该名册将作为每学期家长委员会候选人参考基数。
1、学校领导应充分关心家长学校的成长,每学期组织教师对全体家长学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供广大教师参考。
2、定期开办家长学校,使所有的家长都能在家长学校中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手段,学到相关教育子女的方法,丰富家长的学识,让家长与孩子共同成长。
3、应聘担任家长学校的教师应抱着对学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做到不把无准备之仗。
4、教师要了解家长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反馈家长的信息,切实把家长学校办好。
5、平时与家长多沟通,多联系,在家长教育子女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能及时给以帮助。
6、能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向家长反映子女在学校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表现,帮助家长制定有关教育子女的办法和措施。
7、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家长学员进行走访,更有效地指导家长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8、邀请上级有关领导、专家来校对家长学员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广大学员的知识水平和教育孩子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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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五
一、学员应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二、全体学员应在上课前半小时到校,做好上课前的准备。
三、凡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需要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办理请假手续,经家长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
四、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老师具体负责,要用好学员点名册,以备学校核查。
五、学员无故旷课者,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六、学员考勤结果由家长学校办公室记入学员档案。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六
全学期出满勤者量化积分100分,下列扣分扣完100分止。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1天以内,副校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审批;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分。婚假,7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男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以上都包含节假日,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节扣考核基础分0.5分。
5、长期病假: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按上级文件精神扣发工资,可准予长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2分。
3、迟到:指晚到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脱岗:指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5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早退:指上早离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5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5、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6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资格。
三、相关说明。
1、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2、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3、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七
(一)学院所有岗位均实行坐班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二级学院正院长以上领导干部及58周岁以上、正教授职称的员工下午工作时间为14:00-16:30),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如因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由院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考勤以半天为单位,分上、下午分别考勤。
(二)二级学院实行值班制度,出勤情况由学生处检查、记录、报告。班主任每人每周值班不少于4次,除此之外,二级学院每天必须安排一名科级以上教职工值班。
(三)保卫处、总务处等工作岗位实行轮班制,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三、全勤。
对出全勤及无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员工,学院给予全勤奖。
四、对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旷工的处理。
(一)迟到。
1、上班后5分钟至15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理,每次扣工资10元;。
2、上班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每次扣工资15元;。
3、上班30分钟后到岗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工资25元;。
4、当月迟到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二)早退。
1、距离下班前10分钟以上无故离岗者为早退,每次扣工资10元。
2、当月早退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三)擅离工作岗位。
1、工作时间未经请假离校时间超过20分钟视为擅自离岗,每次扣工资10元。
2、当月离岗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四)旷工。
1、无请假手续,不到岗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并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
2、员工一年内连续旷工7天,累计旷工15天,学院将给予除名处理。
五、缺勤处理。
(一)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公办医院的病假证明,由本人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急症、重症者除外)。
2、当月休病假3天(含3天)以内者,按每天15元扣病假工资。
3、当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者,除按上述标准扣除工资外,同时扣发当月全勤奖。
4、全年病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病假届满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断需继续治疗病休或因病仍无法正常工作的,视为自动离职。
(二)事假。
1、员工请事假时,需提前一天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2、当月请事假累计3天(含3天)以内者,每天扣工资25元;事假超过3天者,除按上述标准扣发当月工资外,同时扣除当月全勤奖。
3、全年事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的,学院有权解聘。
(三)婚假。
在学院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结婚时享受婚假10天(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保证正常秩序,提倡教师婚期安排在节假日。
(四)产假。
1、女职工在学院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生产时给予5—5.5个月全天休假。按照有关规定产假可在产前休息,但产前休息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按病假处理,否则按事假处理。
2、女职工在学院工作不满一年怀孕,学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3、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学院给予每日半天(1个下午)的哺乳时间,工作量标准不变。
4、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和工资,完全由社会统筹负担,没有参保的由个人负担。
(五)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由本人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可享受丧假3天。
(六)带薪学习、培训。
1、学院组织员工参加的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班,学习期间仍计发工资的为带薪学习、培训。
2、员工带薪学习期间,发放岗位工资、校龄工资、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停发其他项目的工资。
3、带薪学习时间超过15天的,须与学院签定《培训合同》,有关事项按合同条款执行。
六、长期休假的处理。
员工因产假、脱产学习等原因脱离工作岗位达到或即将达到20个工作日的,其所任科级以上职务自动免除,保留其员工身份。休假结束后根据岗位情况按返岗或调岗处理。
七、请假审批程序。
员工请假半天以上均须填写请假单并提交直接上级,按以下程序审批:请假1天以内者,由所在科室科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分管副院长批准。
八、考勤汇总与公示。
每月月末以部门为单位将请假单及其他缺勤情况报分管院长签字后汇总送交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汇总全院考勤情况,并将缺勤等情况进行公示。如有逾期不报及瞒报舞弊情况,经证实后扣罚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工资每人每次50元。
九、补充说明。
各部门中层正职以上,如因在原单位未正式退休或兼任职务而不能出满勤者,需在人力资源处备案,经院长批准后,视为出勤。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八
1、 学生必须按规定上课,因事因病不能上课的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 学生请假必须有医院或校医院的证明。
3、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考勤,发现学生未上课应及时上报。
4、 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和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5、 迟到、早退人次较多的班级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6、 旷课达到违纪处分的学生要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7、 各班学习委员每月底星期五将考勤本及考勤情况上报学院学生科统计,下一星期一到学生科领回考勤本。
为维护学校教学等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学校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培养学生的纪律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含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亲自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回校注册者,要求进行书面检讨,并经批准后才准予注册。自每学期开学第一天起执行考勤。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社会调查、实习、军训、 劳动、政治学习以及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等,都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一)按规定出勤时间完整地参加学习与活动全过程的为全勤。
(二)学生自上课预备铃响二十分钟内到教室上课或参加活动者,为迟到。
(三)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提前离开的,为早退。
(四)学生在规定出勤时间内无故缺课或不参加活动者,为旷课;下列情况按旷课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者;
2、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
3、超假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
4、开学未如期注册而未请假者;
5、冒仿家长签名请假者;
6、伪造假证明请假者;
7、学生上课时不按指定位置就座、实习时不按指定工位操作者;
8、在规定的出勤时间无故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允许进入教室上课,但按旷课记入考勤;
9、学生迟到或早退两次折算为旷课一节;
(五)经学校批准,已经办理免听、免修手续的,不记入考勤范围。
(六)学生要按时参加规定时间内的学习与活动,因事或因病不能参加者应当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学生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1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辅导员一天内批假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2)请假1天以上、1周以内,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生科负责人批准;
(3)请假1周(含)以上,须主管校领导批准;
(4)凡遇考试需请假者,须经教务科批准,并办好缓考手续,否则按擅自缺考处理;
(7)重大节假日前后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家里真有事需要请假者,要求学生家长同意后,再经学生科负责人批准。
(8)纪律委员因事假、病假或者其它原因不能出勤考勤的.,各班应该做好考勤人员的临时变动安排,以确保考勤工作的正常进行。
2、事假及其办理手续。
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的,须有家长证明或电话联系。学生请事假时,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上面注明家长真实联系电话,提供家长有关证明,填写学校学生科统一印制的《学生请假审批条》,按规定审批权限报批,获准后方准离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审批手续一般不得事后补办。
3、病假及其办理手续。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病不能参加学习,可以请病假:
(4)学生在家因事因病不能事先请假者,或者请假期满因事因病需要续假者,应当电话告知辅导员,回校后提供家长证明或者有关证明方可补假。不准由其他学生代请假。
三、 考勤采取记录的方式。记录内容分全勤、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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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九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绩效工资实施管理办法,从而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设良好的教风和校风,根据“深纪发[2013]33号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上级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教工在正常工作日内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会议、培训、集体活动中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扣除半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出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超过1小时的,扣除一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出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
。教工请事假必须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内的基础性工资不予扣除,但是要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当月请事假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请假总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当月请事假天数累计10天及以上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其它质量奖”外)全部扣除。如果当月请事假在1天之内,且自己能够调好课,经过教学室同意备案的,只扣除一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的28%。
。教工请病假,应按照规定报批。当月请病假天数在10天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予扣除,但是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超过10天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按照请假总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工资和工作量工资)。当月病假天数累计20天及以上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其它质量奖”外)全部扣除。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了“其它质量奖”外)全部发放。如果当月请病假在2天之内,且自己能够调好课,经过教学室同意备案的,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考勤和工作量工资)的20%。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应部分。
以上病、事假天数,当月累计,可以半天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教工人员日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作天数21.5天计算。
所谓教工公假是指教工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除“其它质量奖”外)全额发放。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女教工产假满后,经学校批准,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请假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75%计发,但是要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工因违纪违法在被审查、羁押而脱离工作岗位的,在此期间停发所有的绩效工资。经审查后,未受到处分和处罚的,绩效工资予以补发。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以及刑事处罚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教职工请假应提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下应在上班前用电话或口头亲自请假,返校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请病、事假半天,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再由本人调换好课。请病事假1-2天,本人填写请假申请,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请病假3天以上、两个月以内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经校长批准。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经校长批准,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请事假3—30天(按照日历连续累积计算),必须经校长或副校长同意后,教师填写好请假单,待课程安排好后方能行使假期。请事假30天以上须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凡请病假向教学室提供市、区定点医院的就医病历本、休假证明,未按时提供医院有效证明的按“事假管理”处理。教职工请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教职工由学校批准的出差、开会、教研、学习培训等外出活动,必须依时参加,未准假而缺席,作旷工处理。学校安排的1-2天的外出学习活动,一般由自己调换好课。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八、本制度经校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同时废止以前有关考勤规定。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学校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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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十
根据乡人民政府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的通知,以《乡学校管理规定》作为依据,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总课表上课,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展工作,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私自调课。私自调课者,一经查出,以旷课记勤。
2、教师有事有病要请假,请病假或请事假应先写好假条经行政值日审批,经批准后自己请好教师代课,并在请假条上注明代课人,方可离开。没有请假条的以旷课记勤。如果代课人缺勤,请假人与代课人双方都按缺勤记录。如果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请假人必须以每节课10.00元的代课费先交钱到学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过两天(含两天),请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请假条由中心校审批。
3、对于因请事假太多而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将拒绝批假,重病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县级医院以上证明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4、婚假、丧假、产假护理等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产假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课程由学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学校安排外出开会、办事等公假,出差人应在行政执日教师处登记,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6、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课时,代课教师每节课可从学校领取代课费10.00元。
7、为尽量避免考勤记录出现漏洞,避免教师在上报考勤时钻空子。教职工考勤记录采取由学校行政班子严格公平公正记勤为主,学校教师互相监督为辅,学生参与监督的形式开展考勤记录。教师相互监督需发现时当场举报,过时无效。学生监督由班干部在上课5分钟以后向学校行政执日教师举报。
8、教师出勤记录情况,学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并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日上报到乡中心校,由乡中心校统一上报乡政府。教师的各种缺勤记录,由乡政府根据《平山乡学校管理规定》第55条相关条款执行惩罚。
小学。
20xx年3月5日。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十一
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1、教职工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及各村校进行考勤。考勤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按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前月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学校支部把考勤汇总表交中心学校财务,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50元。
3、因考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1、两天以下(含两天)请假:请假者直接向村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审批,村校(点)负责人如实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记,并由请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将考勤登记表交中心学校党支部汇总。
2、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书记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6、参加函授学习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十二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定了考勤处罚规定和相关管理制度,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次加班不到1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2次不计迟到,2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50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50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50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3 周岁,男年龄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2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15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7天产假,引产给予15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3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连续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十三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 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勤管理,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性,并为公司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提供准确依据。
1.2明确各项考勤规定与程序,确保公司员工出勤有秩序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如实打考勤卡。
3.2 公司值班保安人员负责监督员工按规定要求打考勤卡。
3.3 有关请、休假审批责任人须按《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审批假期。
3.4各部门或车间指派专人(兼职)负责日常考勤事务,包括各类请假表的报批报送、月度考勤统计、月度排班计划维护及更新。
3.5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考勤事务,包括刷卡数据管理、日常考勤检查、请假、调休、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及审核。
3.6人力资源部每月5日前将各部门上月考勤违纪情况汇总,并发送给所属部门经理,此记录将作为部门考核员工当月工作绩效的内容之一。
4.上班工作制,本公司上班考勤分为两种情况,即:
4.1常白班,出勤时间为8:00—12:00;13:30—17:30。
4.2倒班(轮换的班次),出勤时间为8:00—16:00;16:00—24:00;0:00—8:00。
5.考勤定义:
5.1考勤,指考查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实际出勤情况。
5.2迟到:上班时间五分钟至十五分钟内才打卡上班者,为迟到。
5.3早退:下班时间前五分钟内即行打卡,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者为早退。
5.4旷工:以下行为被视为旷工:
5.4.1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出勤的。
5.4.2因工作需要不服从岗位调整,经教育后仍不到岗的。
5.4.3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请/休假证明的。
5.4.4员工假期结束后,不能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5.4.5迟到时间超过十五分钟或早退超过五分钟者视为旷工时间。
6.考勤管理的具体规定
6.1考勤采用感应式电脑考勤为主,手工考勤为辅的方式。常白班员工正常每日考勤次数为四次(特殊工种经批准为两次),倒班员工每日考勤两次。
6.2考勤卡使用要求
6.2.1员工在上下班刷卡时,考勤机将显示本人姓名,同时发出提示音,则刷卡有效。否则无效,需重新刷卡。当考勤卡无法正常使用时,请立即前往食堂财务处进行无偿更换。
6.2.2有效刷卡的时间间隔要求为10分钟以上,短于10分钟的多次刷卡视为同一次刷卡。
6.2.3正常刷卡时间为:上班卡必须在上班前1小时内刷为有效,下班卡在下班后1小时内刷为有效。
6.2.4常白班班次人员加班必须另刷加班卡;倒班班次及其它直落班次人员无需另刷加班卡,在最终下班时间刷卡即可。
6.2.5当班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必刷卡,但办事至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刷卡,应在所属部门考勤员处登记,在次日10时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未打卡记录。
6.2.6员工忘记刷卡,应填写《员工未打卡记录》经直接主管确认,部门经理审核后于次日10时前报送人力资源部;一个月内只允许二次申请,否则按迟到处理。
6.3员工请假需按以下规定执行
6.3.1各类假期应在当月内报批报送,员工应提前申请请假,考勤员保证当月假单当月送达人力资源部。
6.3.2病假与工伤休假应附上相应的有效医院证明,各类请假申请必须经上级批准才生效。
6.3.3员工在填写《请假申请表》时,必须明确各种假期休假的时间与正常休息日的时间(两类休息时间分别填写),以便人力资源部更改考勤信息,确保轮班人员的考勤记录准确无误。
6.4电脑考勤管理规定
6.4.1因工作需要,需调班的员工由所在部门填写《调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修改记录及备案。
6.4.2经常外出办理业务或执行公务的员工,因其工作特殊性,不能在上班/下班时间到公司打卡的,需在《员工未打卡记录表》中记录好自己欠打卡的日期和原因,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于每月结束前送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调整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记录修改及备案。
6.4.3员工因公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调整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记录修改及备案。(经理级请假单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其它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
6.4.4各部门或车间考勤员应在当月25号前完成部门下个月的《排班计划表》,并于当月结束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6.4.5生产一、二部,设备管理部,供应部,销售部的考勤系统权限将开通,部门自行维护排班计划,及时更新数据;其他部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系统操作。
6.5手工考勤管理规定
6.5.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每天记录员工实际出勤情况,未出勤的员工按要求记录休假类型,月底统计出全月出勤、休假、加班及倒班总天数,并填写在《考勤表》汇总栏中。
6.5.2各部门《月考勤表》须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每月2号前将上月《红塔仁恒公司考勤表》送交人力资源部。
6.5.3加班与补休以手工考勤为主,详情请另见《加班管理制度》。
6.6外出管理规定:
6.6.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公司(经常性乘车外出办事的员工和前往生活区维修的员工除外)应填写《员工工作时间出门申请表》,并在出门时作为出门凭证交保安员。
6.6.2出车去市区办事的司机在经过门卫时,应停车让保安员进行检查,确认离厂的员工是否有经过批准的《员工工作时间出门申请表》。
6.6.3外出人员已提交《员工工作时间出门申请表》或《出差申请单》的,无须再审批《员工未打卡记录表》。
6.7工作地点变动的考勤管理
6.7.1工作地点变动相对固定的员工,由所属部门提交名单与明细,审批后将采用相应的考勤规则,以工作所在地的考勤时间为准。
6.7.2工作地点变动频繁且无规律的员工,每月度填写《员工未打卡记录表》进行补签卡,当月月底提交。
7.处罚规定
7.1 迟到或早退,每一次扣罚绩效工资10元。
7.2对打卡后进入厂区,又无故离开厂区的员工,办公室安保人员须详细记录该员工离开厂区具体时间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视为旷工。
7.3员工忘记打卡并未提交《未打卡记录表》的,当月给予一次补签卡的机会;每欠打卡两次按半天事假处理,如此类推。由人力资源部在计发工资时扣除。
7.4每代打卡一次,双方当事人各记警告处分一次;并且每人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7.5以下三类行为,由公司值班保安员进行记录,报送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部门。每违犯一次,记警告处分一次,并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7.5.1工作时间离厂未出示《员工工作时间出门申请表》径直从大门出厂的(包括工作时间从诚成印务、恒顺物流或食堂侧门出厂的)。
7.5.2工作时间内提前到食堂就餐的。
7.5.3未经领导批准,工作时间带亲友、子女进入厂区和办公地点的。
7.6旷工
7.6.1旷工执行一罚三的事假工资政策。
7.6.2一年内累计旷工3次将被书面警告并通报,公司将考虑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7.6.3连续旷工15天被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并通报。
8.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相关规定条款同时失效。
9.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篇十四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事[指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发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须亲临现场等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请假条(请病假还需同时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0.5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教育组审批。
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3天以内,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15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其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事假: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资的1/22(不足1天的,按节数计算),并扣考核基础分8分。
因直系亲属病重需陪护,经准假后,按照事假的1/2执行。
5、长期病假:
(5)年龄在30—39周岁,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35%。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40%。
以上(1)—(6)条例,重病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期间工资照发;出院后需疗养的,应出示相关医院证明,经校委会批准,在疗养期,扣发实发工资的10%;出院后,在疗养期内,正常上班,但无法承担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发月基本工资的2%。
(7)请病假不足一个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额的1/22计算。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款4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10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3、迟到:指上课或坐班起始时间晚到岗10分钟之内;脱岗:指上课或坐班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0钟之内;早退:指上课或坐班结束前,早离岗10分钟之内。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0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非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3分。
5、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6、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8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资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1、在上班时间串岗或在办公室内上网打游戏,按照旷课或旷工记录。
2、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4、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5、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8、根据教育工作的性质,按照相关规定,不设工龄假(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如有符合条件须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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