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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一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在比赛活动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保证安全地参加体育比赛,特制定本预案。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校校长
后勤负责人:
2、职责:
根据田径比赛各项目的特点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饮食卫生等。
落实运动员资格问题(必须购买保险和身体健康者,方能参赛)。
特制定我联校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
负责处理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
伤害发生后,及时把情况向上级汇报。
1、往返途中:
安排人员负责安全工作,要切实加强参赛学生在往返途中的安全教育,禁止使用“三无”车辆。要保证学生安全到场参赛、安全返校和安全回家。
要教育学生安全乘车,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要在车内打闹等。车辆或人员一旦发生事故或伤害,带队领导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马上采取急救措施。并尽快将情况向学校领导和联校、教育局汇报,启动相关预案,及时进行处置。
2、比赛中:
赛前必须认真组织运动员做好准备活动,教育学生在比赛中必须服从裁判、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要认真贯彻“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方针,比赛开始时不要横穿跑道、不要在运动场内乱跑,更不要越过比赛区的安全线,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运动员如果身体状况出现严重不适时,请不要勉强坚持比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教练员要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运动员,教育学生场上、场下都是朋友,重在技术的交流与提高,要正确看待名次与成绩、正确看待失败与胜利,要加强学生的心理疏导。
比赛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要把受伤学生马上医务室或医院救治。特别严重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请医院到现场急救。并通知相关学校主要领导和学生家长。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1。
7号)、《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2.管理职责2.1本制度由总经理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
2.2应急预案的总体策划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2.3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
2.4公司成立应急预案的评审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消防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参加应急预案编制的有关人员组成。
3.应急预案的编制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公司、部门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公司、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安全生产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和消防、后勤主管领导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3.2.1公司专项预案包括:……。
3.3.2.2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部门领导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5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4.1评审方法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4.1.2要素评审。……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4.1.2.1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4.1.2.2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部门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总经理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6.9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各部门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10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附则7.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三
安全,是学校进行正常教育教学的保证,是每个家庭幸福的保证,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保证。根据上级针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见附表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如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值班制度、防灾紧急预案等),安排24小时值班,确定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分工,作好指挥调度及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落实逐层承包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年级组长到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形成层层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承包机制。学校与各部门负责教师(包括班主任、宿舍负责人、伙房管理员、化学实验员等)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在“四考”中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大力学习宣传安全知识,克服师生存在的麻痹大意的思想。利用校会、班会、主题班会以及校园广播、板报、演讲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使师生认识到什么事有危险,什么事不该做,做了会有哪些后果,应该怎样做,怎样避免危险;如果发生危险,应当怎样自救,怎样互救,怎样求救。
3、做好排查,防患于未然。对重点屋舍、电路、食堂、小卖店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纪律是对孩子行为的约束,而这种约束正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保障。必须加强常规管理,不能出现管理漏洞。尤其是在中午、晚饭后加强监控力度,坚决制止下井洗澡的事情发生。主要由带班领导、执周教师组织学生会查人落实。
(一)、用电安全。
1、放学后值日生要切断教室电源。
2、雷雨天要切断楼内电源。
3、住宿生严禁私自在寝室内使用“热得快”,不得私自接灯,不得使用交流电的录音机等自备电器。
4、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学生要报告电工修理,不要自己进行线路维修。
5、打扫卫生要注意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灯泡灯管、插座等电器。
6、不许爬电杆掏鸟,不在电线下进行放风筝、玩球等活动。
7、如果发生触电,马上就地实施科学救治并联系医院,然后上报。
(二)、用火安全。
1、增强防火意识,学习防火知识。
2、学生不得玩火,冬季取暖,依据《取暖防火制度》执行。在取暖期防止煤气中毒,带班领导、查宿教师每天都要严格检查炉具,检查通风情况,并提醒学生注意。
3、学生做好防火宣传。如劝说、阻止父母不在野外用火,家中用火注意安全,安全使用煤气罐等。
5、食堂做饭用火,依据《伙房防火制度》执行。
6、如果发生火灾(因明火或因电引起),怎么办?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慌,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是上课期间,应马上疏散学生,并逐级上报。在救火过程中,不允许学生参与救火,只可以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教师经过培训的可以参与救火。
(三)、体育、游戏安全。
1、经常检查体育器械,保证器械的安全性。
2、体育课,教师严格要求,杜绝大撒鹰。
3、教给学生防护知识,以及正确的使用体育器材的知识。
4、在课间做正当游戏,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楼栏处拥挤,更不得做危险性游戏。
5、运动或游戏时发生伤害,及时报告老师,进行正确处理,伤害严重马上联系医院,并逐级上报。
(四)、劳动安全。
1、劳动时,严密组织,责任到人,要求学生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指挥。
2、使用工具时,严禁嬉戏、追逐打闹。
3、注意劳动保护。
(五)、集体活动中的安全。
1、除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中的重要教育活动之外,原则上不再组织其他群体活动。如春游、秋游等。
2、如有群体活动,必须建立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六)、食品安全。
1、师生食堂严格按《伙房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2、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购买安全合格的食品,并作好记录。
3、对校内小卖店严格监控,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不合格食品马上责令其食品下架,令其改正。
4、如发生食品中毒,值班教师、负责同志马上联系医院或拨打120电话,并立即上报。
(七)交通安全。
1、每位师生必须牢记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
2、学生骑车(不满12周岁的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车),要求不许脱手骑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等;教师不得酒后驾车。
3、出入校门必须下车,并本着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规则。
4、坚决不允许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学生上晚自习不允许骑车。
(八)、恶劣气候、环境下的安全问题。
1、遇雷雨时,防止雷击,要求孩子不到高树、电杆、墙下等处躲避,也不要站在山脊等高处,也不要接打电话。
2、如果在放学时发生雷雨,必须推迟放学,雨后没有洪水,可自行结伴回家,天晚时可联系家长,或由老师护送回家。如果发生山洪,必须由家长来接,或由老师护送方可离校,如遇特殊情况,应留校住宿或请老师想别的办法。
3、如发生地震,班主任或上课教师马上组织学生有秩序的撤离到宽阔的操场。二楼西边两个教室的学生从西边的楼道撤离,东边两个教室的学生从东边楼道撤退。
1、我校地处天河岸边,防汛形式严峻,全体师生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将防汛工作抓深抓实抓到位。
2、建立防洪抢险指挥组织,遇到紧急情况指挥有序。校长为总指挥,政教处和总务处,年级组长到老师的四级指挥负责体制。值班教师24小时到岗,住校教师积极配合,如有情况立即上报、下传。
3、关注天气形式,收看天气预报,如出现异常,早做安排。
5、白天上课期间发生山洪,危及到师生安全,要求学生听从老师安排,有秩序的转移,转移到距学校500米的东坡村(路线:沿公路南行,向东)。情况紧急时,要求学生要抓紧课桌、椅子等漂浮物,尽可能与老师、同学在一起,等待营救,千万不能独自回家。
6、夜间发生山洪,危及到学校安全,值班老师、住宿老师马上组织男女住宿生学生转移,并逐层上报。水不太大时,可转移到教学楼,水过大,按预案5转移。
7、汛前准备。思想准备,加强防洪意识,遇事不慌;修渠筑坝,重点排查,消除隐患;物品准备,准备好药品、手电、铁锨等物;保证通讯的畅通;进行防汛模拟演练。
(十)治安工作。
1、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专职与群体防范结合(门卫、带班领导、执周教师、学生会),对校园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巡逻。防盗,防止师生受到外来的各种侵害。
2、加强师生思想品质教育,及时处理协调各种矛盾纠纷,杜绝校园内违法犯罪的恶性事件发生。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危险性分析状况、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编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名称:单位名称+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专项应急预案。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三)与事故风险和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五)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清晰具体、操作性强。
(六)要素完整,文字简洁,信息准确。
第十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并征求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应急预案内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涉及所有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职责清晰、程序明确、内容完整。
应急预案外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本行业专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内容法制化。
中央驻晋企业、外省驻晋国有控股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分级备案的具体办法由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举办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经营性活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在活动举办之日前10天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填写并提交《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提交报备的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各1份。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审查工作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对审查通过的应急预案办理备案手续,对审查未予通过的应急预案,应向生产经营单位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原因。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延期备案申请。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实施,并抄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部门和单位。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程序和岗位应急措施,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和自救技能。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易发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并向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单位应急预案响应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组织机构、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工作程序等已经调整的。
(二)应急预案中相关部门、单位或人员以及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应急预案中涉及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完工后。
(六)应急预案演练或响应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部门或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送原应急预案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扩大等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变更、换发和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向颁证管理机关提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应急预案。颁证管理机关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检查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没有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三十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照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能保证正常运转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事故责任者。
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三、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的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2、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六、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八、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全面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丰富应急宣教培训载体。通过不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向员工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安全指南等内容。结合广播电视和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播放应急宣传专题片和网站增设应急管理专栏,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九、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十、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十一、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车间日常维护检查每周一次,呼吸器气瓶每三年检测一次,其它器材每次维护、更新要有记录,确保性能完好。
十二、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三、成立简直救护队,人员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四、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3.2安全管理部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4.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4.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4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4.5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4.6应急事件管理。
4.6.1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4.6.2当发生各类事故时,依事故严重程度,分别启动车间二级事故应急预案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4.6.3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各级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6.4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施救人员应保证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4.6.5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4.6.6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设备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4.6.7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4.6.7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
4.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各专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5、附则。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危险性分析状况、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编制。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名称:单位名称+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专项应急预案。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三)与事故风险和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五)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清晰具体、操作性强。
(六)要素完整,文字简洁,信息准确。
第十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并征求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应急预案内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涉及所有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职责清晰、程序明确、内容完整。
应急预案外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本行业专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内容法制化。
中央驻晋企业、外省驻晋国有控股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分级备案的具体办法由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举办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经营性活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在活动举办之日前10天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填写并提交《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提交报备的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各1份。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审查工作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对审查通过的应急预案办理备案手续,对审查未予通过的应急预案,应向生产经营单位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原因。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延期备案申请。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实施,并抄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部门和单位。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程序和岗位应急措施,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和自救技能。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易发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并向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单位应急预案响应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组织机构、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工作程序等已经调整的。
(二)应急预案中相关部门、单位或人员以及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应急预案中涉及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完工后。
(六)应急预案演练或响应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部门或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送原应急预案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扩大等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变更、换发和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向颁证管理机关提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应急预案。颁证管理机关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检查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没有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三十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照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能保证正常运转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事故责任者。
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三、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的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2、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六、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八、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全面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丰富应急宣教培训载体。通过不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向员工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安全指南等内容。结合广播电视和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播放应急宣传专题片和网站增设应急管理专栏,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九、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十、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十一、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车间日常维护检查每周一次,呼吸器气瓶每三年检测一次,其它器材每次维护、更新要有记录,确保性能完好。
十二、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三、成立简直救护队,人员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四、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六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交通、火灾及台风、地震、食品中毒、传染病监控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1、每天保证学校内有2位值日教师值班,值班老师当天早上必须在七点半到校,放学时,值日教师应及时到校门口维持秩序。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挤压事故,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如一名值班老师护送学生前往就近的医务室或拨打120进行急救,另一名值班老师通知其家长。放学后待全部学生全部离校方可下班。
2、课间在活动场地发生意外事故,应由发现老师立即控制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校长室或总务处、教导处、班主任,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请求救护。
3、在5、6年级各班选出2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各班教室门口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遇情况不明、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学校和班主任。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校长上报中心校和向公安机关报案。
5、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政教处或校长室、总务处,并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6、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突发疾病,必须在半小时之内及时报告校长,并及时报警请求救治,同时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
7、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值班老师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校长室、教导处等协同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校长指派专人处理,并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8、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总务人员每月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立即通知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楼内灭火器进行扑救(禁止组织学生扑救),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本班学生进行疏散。
9、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晨会活动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教育周每学期不少于2次。
4、少先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6、学校要张贴安全教育警示标志,形成安全教育氛围,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7、每遇长的节假日,须与家长取得联系,发放告家长书,提出安全教育要求。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责任人。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七
安全,是学校进行正常教育教学的保证,是每个家庭幸福的保证,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保证。根据上级针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安排24小时值班,确定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分工,作好指挥调度及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落实逐层承包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年级组长到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形成层层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承包机制。学校与各部门负责教师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
2、大力学习宣传安全知识,克服师生存在的麻痹大意的思想。利用校会、班会、主题班会以及校园广播、板报、演讲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使师生认识到什么事有危险,什么事不该做,做了会有哪些后果,应该怎样做,怎样避免危险;如果发生危险,应当怎样自救,怎样互救,怎样求救。
3、做好排查,防患于未然。对重点屋舍、电路、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纪律是对孩子行为的约束,而这种约束正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保障。必须加强常规管理,不能出现管理漏洞。
(一)、用电安全。
1、放学后值日生要切断教室电源。
2、雷雨天要切断楼内电源。
3、打扫卫生要注意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灯泡灯管、插座等电器。
4、不许爬电杆掏鸟,不在电线下进行放风筝、玩球等活动。
5、如果发生触电,马上就地实施科学救治并联系医院,然后上报。
(二)、用火安全。
1、增强防火意识,学习防火知识。
2、学生做好防火宣传。如劝说、阻止父母不在野外用火,家中用火注意安全,安全使用煤气罐等。
5、食堂做饭用火,依据《伙房防火制度》执行。
6、如果发生火灾(因明火或因电引起),怎么办?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慌,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是上课期间,应马上疏散学生,并逐级上报。在救火过程中,不允许学生参与救火,只可以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教师经过培训的可以参与救火。
(三)、体育、游戏安全。
1、经常检查体育器械,保证器械的安全性。
2、体育课,教师严格要求,杜绝放羊式。
3、教给学生防护知识,以及正确的使用体育器材的知识。
4、在课间做正当游戏,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楼栏处拥挤,更不得做危险性游戏。
5、运动或游戏时发生伤害,及时报告老师,进行正确处理,伤害严重马上联系医院,并逐级上报。
(四)、劳动安全。
1、劳动时,严密组织,责任到人,要求学生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指挥。
2、使用工具时,严禁嬉戏、追逐打闹。
3、注意劳动保护。
(五)、集体活动中的安全。
1、除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中的重要教育活动之外,原则上不再组织其他群体活动。如春游、秋游等。
2、如有群体活动,必须建立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六)、食品安全。
1、师生食堂严格按《伙房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2、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购买安全合格的食品,并作好记录。
3、如发生食品中毒,值班教师、负责同志马上联系医院或拨打120电话,并立即上报。
(七)交通安全。
1、每位师生必须牢记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
2、学生骑车(不满12周岁的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车),要求不许脱手骑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等;教师不得酒后驾车。
3、出入校门必须下车,并本着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规则。
4、坚决不允许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学生上晚自习不允许骑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八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控制组。
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2、评价组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3、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xxx。
模拟伤员:xxx。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xxx(模拟泄漏)xxx(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4、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九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中心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通过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中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市教育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发生时要及早进行自救,尤其是在楼房中的火场逃生,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
明确自己的楼层,回忆楼梯和楼门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要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乱跑、跳楼,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
2、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
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楼梯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楼梯冲出;如果楼梯火势太猛,被迫从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绳子(可用衣服和床单撕开并打湿系成绳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在二楼,被迫跳楼时,也要向地面抛些棉被等物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跳以缩小高度,并保证双脚落地,失火楼房不得使用电梯。
3、火场人员要尽量有序迅速撤离火场。
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场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电求救。
2、食物保存不当可时间过长造成了食物的变质;3、误食了残留有化学药品或农药的食物。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市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中心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市教育局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有伤者,要先抢救或送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截留肇事车辆及有关人员。遇到路人及时求援。目击证人和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要如实做证,以保证执法公正、公平。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
为了确保幼儿园能够紧急、有序、高效的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园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以上各种安全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2.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3.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7.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9.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10.紧急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一
校园安全包括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及心理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校长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最高负责人;教导主任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值班教师、班主任负责第一现场抢救工作;班主任、相关教师负责师生的疏散协调工作;信息员负责与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在应急情况下,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对不听从调度安排或临阵退缩者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张x。
副总指挥:马x杨x。
成员:贺x赵x包x王x杨x朱x。
赵x杨x。
2、应急处理队伍。
(1)应急处理组:组长:张x副组长:张x。
成员:杨会生。
(2)后勤保障组:组长:马x副组长:田x。
成员:赵x。
(3)应急小分队:队长:杨x。
队员:刘x郭x张x羊x赵x扬x。
(4)紧急情况的集结和待命。
应急小分队分为六个小组,每个小组长负责六个组员,发生紧急情况时,当值人员立即通知各组组长,各组组长立即召集所有成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集结。在正常情况下,每天由一个小组在校待命。
(一)重大突发事件。
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急救:120。
2、应急指挥人员:张建新、马齐。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逐级报告。
(3)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4)如是活动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或市区派出所。
4、注意事项。
(1)处理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员、控制事态。
(2)严禁酒后驾车,尽量少骑或不骑摩托车。
(3)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处室提前提出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教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地震灾害。
1、地震应急机构组织和职能。
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临震地震预报发布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所”,设在学区办公室,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总指挥:张x(学区校长)。
副总指挥:杨x(工会主席、教育专干)、马x(学区会计)贺x(中心小学校长)。
指挥部成员:杨x、赵立元、包x、赵x、杨作文、王x、教研室主任、班主任。
地震应急领导小组下设5个分组:
(1)指挥组。
组长:张x。
组员:杨x。
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贯彻传达领导小组的命令,组织有关各组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并调配人力、物力资源,进行抢险救灾。
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蓄水池、供水塔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十四)、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指挥人员:张x。
1、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
3、强化门卫值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4、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事故有关情况,保障校内秩序正常,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事件发生。
应急指挥人员:张x。
1、立即报告。
如是宿舍火灾事故,立即报“119”并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路线迅速疏散住宿学生。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校长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如是一般事故,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在1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报告。如是伤害性事故,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如是校内暴力事件,学校按学校暴力侵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3、作好信息收集工作,并现场进行保护,做好取证等工作。
4、做好安抚学生和家长工作。
(十六)、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学校对全体教师、学院,各处室、班主任对本部门、本班级学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列为班级常规工作之一。
(一)学校利用教工例会、晨会,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发《安全知识手册》,对全体教师、学员开展常规安全教育。
(二)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及班级黑板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等相关内容。
(四)不定期聘请交通管理、消防、医疗保健等相关机构人员给师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区。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二
1、防范预案(措施)。
(一)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学校。
(二)各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照明(如蜡烛)。
(三)严禁在学校内使用电火炉等。
(四)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六)组织老师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七)进行学生自护疏散、老师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等演练。
2、应急预案。
(一)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补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二)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补救)。
(三)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四)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五)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1、防范预案。
(一)组织对学生及老师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二)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三)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
2、应急预案。
(一)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二)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三)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四)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五)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1、防范预案.
(一)定期请校医务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二)教育学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
(三)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四)生活老师定期督促学生清理宿舍内自带自购的剩余食品,防止学生误食过期、霉变的食品。
2、应急预案。
(一)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送往医务室诊疗。
(二)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向学部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三)发生上述第二条款情况,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四)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1、防范预案。
(一)教育学生早晚上、下爬梯必须做到手握爬梯脚踏实地、慢中求稳。
(二)要求学生睡觉时一律睡在离护拦近的一头,以防坠床。
(三)严禁学生在高床上搞笑打闹,以防不测。
(四)严禁学生从高床往下跳。
(五)组织专人定期检查护拦及爬梯是否松散,及时维护。
2、应急预案。
(一)一旦发生学生爬床跌倒或坠床事故,立即向学部领导报告。
(二)发生学生爬床跌倒或坠床事故,生活老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学生是否受伤,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学生坠床伤,情严重的视其受伤部位,妥善护送至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治。
(四)分析事故原因及时作出处理。
1、防范预案。
(一)要求体育老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学生上课及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二)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必须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后实施新的活动项目。
(三)按规定学生跳箱、跳马、长跑等课程项目必须事先做好防护工作。
(四)高温时段学生体育课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内,以防学生中暑。
2、应急预案。
(一)遇有学生发生晕倒、抽搐等中暑症状,立即将其送往校医务室救治。
(二)遇有学生四肢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立即将其安置阴凉通风处,并给予补充水份。
(三)发生上述第一、第二条款情况立即向学部领导报告。
(四)分析原因,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1、防范预案。
(一)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不推人。
(二)学生在教学区或生活区,不得在走廊内打闹,不得撞击玻璃栏板或攀爬走廊护拦,以免发生坠楼事故。
(三)严格禁止学生攀爬教室窗台。
(四)要求学生在教室活动或打扫卫生时注意安全。
(五)定期检查教室及宿舍内各种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应急预案。
(一)遇有发生安全伤害事故,伤情严重的立即送往校医务室诊治。
(二)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伤害事故,立即向学部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围绕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国家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效能,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无事故,创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而努力。
1.组织学习国家十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全年校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效能,规范校园安防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奖惩和应急处理等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力度,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营造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校园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全力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继续扎实推进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人防、技防、设施防安全保障体系,学校安全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得到完善,以“平安校园”的创建要求,严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安全保卫台帐,随时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检查。
5.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使安全教育深入师生,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规范管理,提高认识,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使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形成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应急处置预案、安全督查制、安全工作月报制、责任追究制和考核奖惩制等制度,规范安全台帐建设。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强化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矛盾排查制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继续加强安全考核力度,提高教职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2.及时上报校园安全信息,建立健全校园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继续落实校园安全信息报送和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确保师生活动和校园安全。
3.加强校舍维修和监管工作和每月安全月检查。认真对照国家有关的建设标准,建立定期检查,确保校舍的楼梯、走廊、通道的设施达到安全要求。建立和完善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设施、设备、消防、用电、饮食卫生、周边环境、学校交通等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证校内师生活动场所和器械的安全。各类消防设备设施每半年维修保养一次;学校体育器械等坚持每学期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后做好记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学校设施、危险品管理、消防“三合一”场所的专项监管力度,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规定的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并保证器材规格正确,性能良好。同时也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操作培训,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疏散等演练活动。结合消防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师生的消防知识培训,确保消防器械使用的正确熟练,同时也要保证楼梯等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有疏散指示标志,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及设备,确保校园用电安全。
5.切实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饮食饮水安全的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学生不吃零食,不吃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督促从业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克服不良卫生习惯,切实提高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工作水平。学生不得到校外摊点购买食品,更不能将“三无”及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带入校园,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食品卫生管理,进一步扩大学校从业人员和师生安全知识知晓率。
6.健全学校安防体系,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学校在现有技防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安全设备设施投入,新的一年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警务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保安值班、校园巡查制度,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的作用,严防各种外来的滋扰侵害。通过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和校园周边治安联防,为学校创设一个更加良好的周边环境,努力构建平安校园。
7.利用各种阵地,加强安全教育活动,健全学生的心理品质。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开展相关的专题教育,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资料,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以提高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对学生尤其是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并及时进行心理辅导,教会学生与人交往,以避免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8.加强检查力度,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扎实开展校园安全常规和校园安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校舍等检查,做到排查在前、发现在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七月份:1、安全工作检查2、上报安全隐患及矛盾排查月报表。
十二月份:1、安全工作例会及检查2、上报安全隐患及矛盾排查月报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乳山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局及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毕元东同志为组长,各处负责同志及班主任为小组成员,校务办公室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a、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政府。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2007年12月11日起正式施行。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15),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六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月会议要求,根据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现将我校有关活动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教育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今年“安全生产月”,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突出“安全发展”这个基本点,大力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营造关心人、爱护人、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用科学发展观探索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形势长期稳定。
二、活动主题。
三、组织领导。
组长:校长主抓全面。
副组长:副书记具体落实。
成员:校中层领导、保卫干事、辅警。
四、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把校舍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和交通安全作为排查、整改的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好台帐并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消除的隐患,坚决封闭或停用,并拿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确保整改率100%。
2、总务处开展一次防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副书记牵头组织政教处、少先队、教务处、总务处检查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夏季安全防范措施、防各种传染病、流行病措施是否落实。发现漏洞,及时整改。
3、党支部利用教师集中学习时间安排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广大干部和师生认真学习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开展一次“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讲座。
4、开展“学校安全示范岗”活动,政教处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安全讲座、心理辅导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学校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工作能力。
5、总务处、教务处要对图书室、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重点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培训,培训形式要灵活多样,要注重实效,确保培训率100%。
6、政教处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要针对学校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设计事故情节,组织学生进行疏散、逃生等自救、互救专题演练活动,提高学生在各种危险情况下的实际应对能力,师生参与率100%。
7、少先队、政教处进行一次安全征文和告家长书、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全方位地对师生、家长和社会宣传学校安全,争取社会的支持,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关心安全、人人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师生家长宣传覆盖面100%。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从实践_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月”活动,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根据各类活动内容和要求,制定活动计划,列出详细的活动日程表,要切实保证活动的时间,可以充分利用课外活动,班队会以及校本课时安排活动。政教处与教务处要结合活动的主题适当调整教学内容,既要进行专题教育,又要结合相关学科进行教育。
3、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对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效果在活动结束后进行自查。要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对于查出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七
根据上级针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如下: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如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值班制度、防灾紧急预案等),安排24小时值班,确定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分工,作好指挥调度及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落实逐层承包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年级组长到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形成层层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承包机制。学校与各部门负责教师(包括班主任、宿舍负责人、伙房管理员、化学实验员等)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在“四考”中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大力学习宣传安全知识,克服师生存在的随意思想。利用校会、班会、主题班会以及校园广播、板报、演讲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使师生认识到什么事是有危险的,什么事情不应该做,做了之后会有哪些后果,应该怎样做,怎样避免危险;如果发生危险,应当怎样自救,怎样互救,怎样求救。
3、做好排查,防患于未然。对重点屋舍、电路、食堂、小卖店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纪律是对孩子行为的约束,而这种约束正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保障。必须加强常规管理,不能出现管理漏洞。尤其是在中午、晚饭后加强监控力度,坚决制止下井洗澡的事情发生。主要由带班领导、执周教师组织学生会查人落实。
(一)、用电安全。
1、放学后值日生要切断教室电源。
2、雷雨天要切断楼内电源。
3、住宿生严禁私自在寝室内使用“热得快”,不得私自接灯,不得使用交流电的录音机等自备电器。
4、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学生要报告电工修理,不要自己进行线路维修。
5、打扫卫生要注意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灯泡灯管、插座等电器。
6、不许爬电杆掏鸟,不在电线下进行放风筝、打球等活动。
7、如果发生触电,马上就地实施科学救治并联系医院,然后上报。
(二)、用火安全。
1、增强防火意识,学习防火知识。
2、学生不得玩火,冬季取暖,依据《取暖防火制度》执行。在取暖期防止煤气中毒,带班领导、查宿教师每天都要严格检查炉具,检查通风情况,并提醒学生注意。
3、学生做好防火宣传。如劝说、阻止父母不在野外用火,家中用火注意安全,安全使用煤气罐等。
5、食堂做饭用火,依据《伙房防火制度》执行。
6、如果发生火灾(因明火或因电引起),怎么办?一旦发生火灾,不要慌,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是上课期间,应马上疏散学生,并逐级上报,拨打119。在救火过程中,不允许学生参与救火,只可以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教师经过培训的可以参与救火。
(三)、体育、游戏安全。
1、经常检查体育器械,保证器械的安全性。
2、体育课,教师严格要求,杜绝大撒鹰。
3、教给学生防护知识,以及正确的使用体育器材的知识。
4、在课间做正当游戏,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楼栏处拥挤,更不得做危险性游戏。
5、运动或游戏时发生伤害,及时报告老师,进行正确处理,伤害严重马上联系医院,并逐级上报。
(四)、劳动安全。
1、劳动时,严密组织,责任到人,要求学生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指挥。
2、使用工具时,严禁嬉戏、追逐打闹。
3、注意劳动保护。
(五)、集体活动中的安全。
1、除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中的重要教育活动之外,原则上不再组织其他群体活动。如春游、秋游等。
2、如有群体活动,必须建立严密组织,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六)、食品安全。
1、师生食堂严格按《伙房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2、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购买安全合格的食品,并作好记录。
3、对校内小卖店严格监控,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不合格食品马上责令其食品下架,令其改正。
4、如发生食品中毒,值班教师、负责同志马上联系医院或拨打120电话,并立即上报。
(七)、交通安全。
1、每位师生必须牢记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
2、学生骑车(不满12周岁的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车),要求不许脱手骑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等;教师不得酒后驾车。
3、出入校门必须下车,并本着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规则。
4、坚决不允许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学生上晚自习不允许骑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八
活动目标:
1、了解随便吃药的危险性,懂得生病时要根据医生的诊断服药,不可多服或误服,了解多服或误服的危害性。
2、分享制作小药箱的快乐。
活动准备:
1、收集社会上因吃错药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实例。
2、制作小药箱的材料:纸,固体胶,剪刀,彩色笔人手一份。
活动过程:
一、故事导入教师:“春天来了,天气一会热,一会冷,我们很多小朋友都感冒生病了,看看我们的小药箱里都放着各种各样的药品。这些药呢,都是我们小朋友的爸爸妈妈拿来给老师的,然后老师帮小朋友们做好服药记录,饭后给小朋友按量服用,这样小朋友就不会吃错药了,可是有一个名叫牛牛的小朋友,他却乱吃药,下面就让老师给小朋友们牛牛乱吃药的故事。
二、教师讲述实例,引导幼儿分析实例1、教师讲述实例:牛牛一个人在家,突然肚子不舒服,他打开家里的小药箱,看到了一种妈妈曾经给他吃过的药,牛牛想:上次感冒时妈妈就是给我吃这样的药,病就好了,现在,我把这个药吃下去,肚子就会舒服的,牛牛拿起药想吃。
2、幼儿讨论:牛牛能吃这种药吗?为什么?
答:不能,因为(1)吃药必须在大人的看护下吃药(2)因为病情不一样,上次是感冒,这次是肚子不舒服(3)吃下去会中毒的。
小结:药物种类很多,每一种药都有不同的用法来治疗一个病。但不能乱吃药、乱用药,用错了药、吃错了药,不但治不好病,反而会引起更大的麻烦,甚至还有生命危险。
3、如果你是牛牛,你会怎么办?
(1)打电话给爸爸妈妈。
(2)叫邻居的叔叔阿姨带你去医院。
(3)打1204.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十九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现场疏导保护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抢险救灾小组
组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四)统计、通讯小组
组长:
成员: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教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教师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的领导和成员闻迅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拉起警戒线。
(2)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4)学校领导在向上级指挥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2、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指挥学生及老师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操场等场所。
(2)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灾后统计检查
统计检查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地震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地震灾害发生后,校内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
(2)学校立即组织学校各级小组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先救人为主。
(3)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联校报告人员、财产损失及受灾情况。
(4)各工作小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信息通讯组立即与伤亡学生的家长或伤亡教师的家属联系。
2、震后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如有人员伤亡通讯小组及时报告120或通知受伤者家人。
(3)警戒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保护,维护学校秩序。
(4)统计检查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5)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向教育局安委办就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等分别核实登记,快速地、实事求是报告灾情。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及时向交警队报告事故发生,明确汇报事故发生详细位置,同时应汇报教师或学校领导。
2、发生人员伤亡时,当事人应向120、122报告,请求支援。
3、在医院等急救人员尚未到场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本着救人要紧的原则,紧急实施对伤员的急救,直到急救人员送往医院。
4、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协助交警维持现场秩序,保留现场,提供交警需要的证据。
5、学校接到交通事故电话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配合交警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原因调查。
6、班主任立即与家属或家长取得联系,到达事故地点或医院。
7、学校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9、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10、保险介入,进入保险理赔程序。
(四)外来人员滋事应急预案
1、为防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内滋事,学校值班教师应严格门卫制度非本校要员禁止入内。
2、外来人员来访,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做好登记。
3、校内如发生外来人员滋事事件,学校值班教师或在场的教师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值班教师无法控制局面的应立即拨打110请求支援。
4、如果事故已经发生,发现人员应即刻制止,如无法控制局面应立即拨打110,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
5、学校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并将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的成因经过结果形成文字材料报告。
(五)传染病应急预案
1、晨午检制度执行
每天到校后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
2、发现不明原因发热、腹泻及呼吸道传染病;班级缩小活动范围;通知学生监护人送医院就诊。
3、诊断为传染病病人的,通知学校,由学校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4、将学校情况报告联校及疾病预防中心120,对学校及教室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5、做好学生所在班级的控制工作,缩小其活动范围。
6、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好有关预防控制措施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篇二十
一、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布置并检查督促学校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对重要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与供电部门联系,提前掌握停电动向。
2、提前将停电时段通知全校师生(不属供电系统安排停电的特殊情况除外)。
3、停电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教学楼、食堂、以及学校其它有关部门的相关岗位,采取应对措施。
4、不属供电系统安排的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停电时,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并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规定岗位,采取应对措施。
5、遇有意外事故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援助,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四、部门工作的预见性:
学校各有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必须考虑停电状态下的变更应急办法。
五、通信联络:
停电期间,领导小组联络员在其办公室负责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校内各处室应当根据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任何人无条件服从学校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应急指挥常规程序:
(一)供电系统安排的停电状态。
1、总务处提前掌握供电系统安排的本校地段的停电时段,并将掌握的情况及时上报校长室。
2、校长及时将停电时段通知校内处室并布置各处室迅速通知其下属部门。
3、教导处提前安排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个人:
(1)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的发出办法;
(2)晚间放学时间的调整情况;
(3)停电时段的课务变更情况。
4、总务处提前安排以下工作:
食堂提前准备好停电时段饭菜,确保在停电状态下有饭菜供应给师生;
5、晚间停电时段,值班领导必须在校指挥并巡视校园。
6、校长办公室负责核查、记录各科室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七、意外事故的处理。
停电状态下发生严重意外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或知情人员立即向校长回报情况,请示应急办法,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紧急疏散、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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