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合同的起草应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效力和可执行性。这是一些合同编写的示范文本,供您在起草合同时参考。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一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金额。
详见后附清单,具体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总金额:(小写:元)。
第二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三条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人:
第四条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货并经甲方检验质量合格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自20--年3月10日至20--年4月10日。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二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_____%(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三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月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日用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总金额(大写)。
总金额(小写)。
1、付款时间:
2、付款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可以按照企业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约定标准执行。
1、卖方提供的货物品质与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约定标准执行。
2、货物的质保期为___年,质保期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生产厂家的承诺执行。
1、货物交货完毕后,买方进行抽样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为:
2、买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送至供应方。
3、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日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买方可对货物进行破坏性实验,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1、卖方在交货后___天内应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费用由卖方承担。
2、供货商必须依据投标承诺要求执行售后服务。
1、卖方延期交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延期交货不超过___天的,应向买方偿付延期交货金额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卖方延期交货时间超过___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卖方向买方支付延期交货金额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卖方所提供的货物材质、款式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而卖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3点及时处理,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2点承诺履行售后服务,否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项货物___%的违约金。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__份,买方____份,卖方____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五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已方采购一批宣传品,并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和价款。
本合同采购标的为电脑外设礼品盒60套,每套价值490元。详细清单、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见附表一。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和权利瑕疵担保。
1.按甲方要求,乙方应在礼品包装盒上印刷字样。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均为符合行业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包政策执行售后服务。
乙方应当在20xx年11月9日以前将商品一次性交付于甲方,交货地点为甲方办公地点的仓库。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为:先货后款,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货,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见发票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商品如有不合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等情况,甲方在收货时应及时告知乙方更换,如乙方不能及时更换,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无条件退货。
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时付款,如不能按时付款,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发》相关规定向乙方承担违约金责任。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仁怀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六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
合同法。
规,保证。
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
解除合同。
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____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拖欠货款。
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a;;。
2.款到发货;。
3.银行汇票;。
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
赔偿金。
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经济纠纷。
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________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编码: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七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2.1设备质量按本合同要求、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卖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本合同对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具体为:
2.2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设备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3设备的技术标准应以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为准。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提交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本合同生效后【14】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 万元】作为预付款;卖方将设备运至买方指定场地并通过买方的验收后,买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 万元】;设备经安装调试达到生产技术标准,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本合同总价款的增值税销售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 万元】;剩余【10%】的合同总价款,【即 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以电汇、支票方式支付。】
由卖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包装物不回收。卖方交付的所有设备要符合国内运输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
【公路汽车】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等费用。
【年 月 日】前或【合同生效后 日内】,由卖方负责直接运到合同履行地【】交货,由【卖方】负责卸车。(合同履行地须为买方现场)
7.1按照本合同、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7.2验收方法:
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2.卖方须在各批设备出厂前【5】天通知买方,买方有权于设备出厂前对设备进行测试检验;买方有权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经过检验设备有缺陷或质量问题,则检验费用和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设备数量以买方在交货地点书面签收为准。设备到场后,买方组织验收,如发现该批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买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买方在设备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设备质量、技术标准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及返工、工期延长等导致的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买方有权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或不定时中间验收,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或中间验收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买方也可全权委托设计单位对卖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图纸审核、监造和必要的检验,卖方不得拒绝且应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买方监造人员或中间验收人员对设备质量问题不负责任。
6.卖方在设备运抵交货前【3】天通知买方,买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设备的图纸、设计或规格等提出变更。若上述任何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双方应协商修改合同。
如买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发现问题后一个月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处理要求。卖方应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处理方法,并在买方提出书面要求后一个月内解决问题,如果卖方在一个月内不能解决,则买方可退货并按本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质量保证期为安装调试合格后一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出现问题,卖方保证在
【】小时内【买方要求的时间内】无偿更换。
【说明:出现问题更换的时间为买方要求的时间或双方商定的时间】
专利权: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缺陷导致的人员财产损失,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卖方的设备质量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买方可选择退货(此时卖方应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向买方交纳按合同总价款【10%】计算的违约金)或采取适当扣减合同价款的方式获得补偿。
如发生以下情形,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向卖方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14.1非因不可抗力,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
14.2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4.3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实施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而谎报或隐满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买方部分终止本合同的,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未解除的部分。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6.1卖方保证以优惠价格供应备品备件。
16.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八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职责,本着双方友好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
二、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三、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
2、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
五、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六、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价格及付款方式:
1、按双方协商价格进行交易。
2、付款条件:乙方交货后,经甲方合格并由乙方开据相应发票,待甲方账务报销后付款。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三、款项在交货后凭发票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必须在3月30日前供货并进行安装,以保证学生能正常开展体育课。
五、质量标准如达不到甲方制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付款项,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自已承担。
六、验收合格后将由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签字认可。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
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x号。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服务承诺;。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_____‰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_____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_____‰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
乙方:
日期: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过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现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内容:
一、产品类别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详细配置和技术参数见附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元)大写: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到使用地运输费用。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提出超出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配套消耗品要求。
甲方所购体育用品,乙方应保证质量,并确保甲方对因型号不适及质量问题在国家规定期限范围内进行调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
2、负责对产品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3、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产品。具体服务: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提供全免费维修。
四、验收及验收标准。
1、产品验收: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项目验收:乙方负责产品配送。产品送达交货地后,甲方测试是否合格;
五、合同价款结算。
乙方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完成验收,需求单位根据甲方验收合格书、采购合同书、以及发票按合同总价100%,15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六、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产品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乙方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产品和所交产品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载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2、经双方签字的书面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其他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附表(明细清单):
序号名称品牌参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甲方(需求方):名称:地址:邮编: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户银行:账号: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十一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宣纸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纸张质量要求。
1、纸张纤维的质地、均匀度、厚薄、拉力、韧性、吸水性,均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为基准。
2、货物的总金额壹万柒仟陆佰叁拾元整,纸张的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二、交货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合同所订货物。
三、付款方式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
2、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全额开具抬头为“南京博物院”、金额为合同总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四、运输。
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装卸,货物运输和装卸的费用、在途风险以及经甲方验收合同货物之前的货物灭失、毁损风险皆由乙方承担。
五、货物的质量及验收。
1、质量要求: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货物都是全新的、完整的且与样品型号、外观、质量完全相符。
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按照合同规定及样品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质量进行核对,检验。如果货物未能通过甲方验收,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六、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货物。
2、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提供的货物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3、按本合同履行除交货之外的其他义务。
七、甲方义务。
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
八、不可抗力。
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由于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或其他可以归为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该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后15天内通知另一方。并呈交由事件发生地的有关权威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证实该事件的发生。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时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延迟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合同金额20%违约金,退换货物以及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除非因不可抗力,如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物金额1%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到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以及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3、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签订时间:______。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十三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供应_____日用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商品采购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乙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1、商品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2、商品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1、签订合同之日,乙方付给甲方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定金,即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2、货物备齐后,甲方将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即乙方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3、货到目的地,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给甲方,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1、甲方必须提供适合产品运输和存储要求的有效包装。
2、甲方必须在所有外包装上标识产品必需的有关标记。
3、包装费用已包含在货物价格内。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甲方送货;
(2)甲方代运;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
5、现场卸货由______负责。
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1、甲方商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退货或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又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商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4、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型号、等级。应提前3天与甲方协商解决。
5、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时,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的罚金。甲方不同意退货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收货。
6、属乙方自提材料,乙方应在提货前3日内告知甲方。
7、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提前告知,说明原因,取得对方谅解。如有问题协商解决。
风险告知: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约定好交款时间和期限及违约金数,并约定好纠纷处理地和方式。
本合同清单内的商品在乙方未按照合同清单付完全款之前,合同清单内的所有商品权归甲方所有;待乙方全部付清款后所有权属于乙方。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景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职责。
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至款货两清为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宣传用品采购合同篇十四
签约时间: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乙方定点购买低值易耗用品,乙方应每季度为甲方无偿提甲所甲产品的报价单一份。
2、乙方必须保证提甲给甲方的所有办公用品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将无条件退换物品。
3、乙方所提甲物品的规格由甲方决定;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物品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市场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付款方式:甲方按季度用转帐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甲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
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其中一方如乙终止本协议,乙提前10天告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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