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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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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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一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xx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二

学校在县教体局直接管理、监督、指导下进行招生,依据"分批错时、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每批次录取后若学位有空额,则开始下一批次的录取,额满为止。

(一)房户一致,第一批录取(8月14日-15日)。

"房户一致"是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居民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儿童和其父母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户口本为准),需同时提供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儿童父母两人的无房证明。

(二)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优惠对象子女(8月16日)。

(三)非房户一致,按以下三个顺序分批根据班额认定录取,前一批次录满则停止录取,剩余人员报请教体局做统筹安排(8月17日-18日)。

1、有房无户。指户籍不在我校辖区,在辖区内购置有房产。户籍、房产需和儿童及其父母或祖辈(祖辈的房产需同时提供儿童父母的无房证明)保持一致;否则,一律不予认定。

2、有户有房,但无产权。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非农业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且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儿童父母在我校辖区居住,但住所不是自己的房屋产权。

3、有户无房。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非农业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且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但没有自己的住房。

(四)入户落实(8月15日、8月16日两天)。

学校要对预录取的全部学生进行入户调查落实,在两天的集中入户调查时间里,家长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通知录取。

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家长拿到录取通知书方算被学校录取。

获嘉县凯旋路小学。

20xx年7月20日。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三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综合素质。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学工、安全保卫共同负责。单招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关。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徐江荣。

副组长:郭化山徐振国。

成员:董武忠、宁国强、李锋、钟晔、王翔、胡鹏华、程峻、孔外平、俞艳华、于海胜。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签订”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单招考试报名窗口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20xx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职院校,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3月6日前。

2.审核办法:我校负责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6-7日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汇总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

3.合格考生查询:已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4.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3月10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交考务费100元。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1日,考试地点在本校(见准考证)。

(三)考核内容。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我校自主、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我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综合素质(200分,其中政治100分、解剖40分、生理40分、英语20分),合计总分500分。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学校根据参加考试人数和考生的总体成绩情况决定录取人数和录取比例,录取人数不超出单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出参加考试人数的75%。

(二)录取步骤。

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16日起,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3.拟录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即为确认录取(确认后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考)。

4.3月24日,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单招录取通知书。

5.3月25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专业名称考生类别学制收费标准招生人数。

临床医学普通高考(文、理)三年5000元/学年80。

康复治疗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30。

护理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80。

助产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

元/学年70。

药学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30。

医学检验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影像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放射治疗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美容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20。

医学生物技术普通高考理科三年3915元/学年10。

药品生产技术普通高考(文、理)三年3915元/学年10。

合计500。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xx年2月18日。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四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五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本市城区学校招生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招生办法。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3)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二)本市乡镇户籍进入本市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6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

1、招生办法。

(1)父母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4)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招生办法。

(1)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租房居住的,应是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5)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四)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参照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办法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

(3)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五)日程安排。

1、申请人网上申请学位。7月25日—8月2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申请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网址。

2、部门联合初审。8月3日—8月13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居住证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不动产证(房产证)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区房屋租赁管理所负责审核房屋租赁证信息。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镇(街)审核祖宅等其他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社保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籍情况。

3、部门联合审核。8月14日—8月22日。

申请人按照“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准备纸质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向片区学校提交。材料齐全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教育部门联合各职能部门、镇(街)、学校,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材料不齐全的,由学校登记,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本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民办学校就读。

4、公告新生名单。8月23日—8月25日。

学校公示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5、备案确认。8月26日—8月29日。

市、区招生办对学校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备案,确认新生名单。

6、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9月1日。

(六)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2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置地申请入学。

3、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4、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5、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6、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7、招收外国籍学生的中小学校必须按规定向省教育厅申请并取得核准备案。学校向省教育厅按需领取jw202表,申领的jw202表仅限本校使用,招收的外国籍学生由学校归口管理。

8、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

9、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10、省教育厅直属四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农垦中学)招生范围由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研究确定。

(七)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民办学校就读。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六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学校名称计划总数备注。

1长春职业技术学院1080含中职升学150。

2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900。

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060含中职升学100。

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50。

5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900含中职升学100。

6四平职业大学1050含中职升学200。

7吉林工程职业学院1050含中职升学700。

8松原职业技术学校520含中职升学100。

9辽源职业技术学院500含中职升学200。

10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

1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

12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

13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

14白城职业技术学院300含中职升学60。

15延边职业技术学院130含中职升学100。

16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70含中职升学100。

17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490含中职升学100。

18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90。

19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160。

合计99501910。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七

以市区20xx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

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

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一)招生对象20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20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20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咨询电话:(0757)2638xxx。

联系人:蒋老师。

20xx年12月25日。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八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分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政府意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xx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高教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906室)。联系电话:0551-62831868。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九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xx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一)招生学校。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xx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20xx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一)宣传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十

学历性质。

学制。

计划。

电气运行与控制。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一)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电气运行与控制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要求面部无明显缺陷。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测评方式。

1.职业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主要是从对学校的了解、专业认识、职业认知、职业规划和仪表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查。

(2)由考生从面试题库中抽取题目,然后根据题目要求作答,评委结合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提问和打分。满分100分,取得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素质测评。

2.专业素质测评。

专业。

考核内容。

分值。

满分。

电气运行与控制。

识图基础。

40分。

100分。

安全用电常识。

40分。

文字表达。

20分。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网商基础知识。

30分。

100分。

计算机基础知识。

30分。

文字表达。

40分。

专业素质测评内容说明:每一个专业的考核内容分为3个部分,分别赋予不同分值,相加满分为100分。采用笔试、口语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评,被测评学生各考核内容部分的得分相加为所得总分。考核内容的范围和样题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前在学校校园网()公布。

(一)按照专业素质测评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二)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已被录取考生仍需参加学业考试。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站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日期

时间。

内容。

备注。

4月21日至4月23日。

报名。

提交相关材料。

测试。

4月25日至4月27日。

公示。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4月28至4月29日。

公布录取结果。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十一

一、指导思想:

以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根据教体局安排,举行主题为“在阳光下成长”的特色活动成果展示,并接受观摩团观摩指导。展示活动将彰显二中创建特色学校、快乐校园和实施“123工程”的可喜成果,展示学校浓厚的文化艺术底蕴和实力,展示少年儿童在党的阳光雨露哺育下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少年儿童发奋学习,全面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发挥个性特长,培养兴趣,陶治情操,提高审美情趣,健康快乐地成长,立志报效祖国,做党的好儿女。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二、展示活动主题:“在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时间:20xx年6月27日。

四、展示思路:

1.反映我校实施快乐校园和“123工程”活动成果。

2.反映校本教材开发及校本课程实施。

3.反映学校特色。

五、展示内容。

1.物化类:校园文化设施;学生的书画品;展板;校本课程。

2.现场展示:

(1)学校体育特色暨阳光体育运动展示:

传统体育项目、踢毽子、跳绳、篮球、排球、校园集体舞。

(2)学校艺术特色暨艺术活动展示。

书画创作、秦腔清唱、文艺演出。

(3)主题班会。

六、观摩团行走路线:

校门(鼓号队、花束队)——教学楼前广场(文化设施、展板、学生作品、校本教材、传统体育项目展示)——小操场(篮球、排球)——大操场(校园集体舞)——教学区(学生书画创作及作品展示、主题班会及教室文化建设、秦腔清唱)——宿舍区(寄宿文化建设)——餐厅(文艺演出)。

七、活动要求:

1.班班有行动,人人都参与。

2.充分挖掘学校的现有环境资源,积极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包括班级黑板报、学校宣传橱窗、广播、宣传横幅等)。

3.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学生的积极性,以展示为契机,提高学生素质和各班级的管理水平。

4.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特长,提倡以个人的才能为校园展示活动增光添彩。

5.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申报准备、演出及展示活动。

6.各班级要积极支持和推荐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包括辅导和排练),服从学校的整体要求安排。

7.加强环境卫生及校园秩序的管理和整治,以清新和谐、文明向上的校园风貌来迎接观摩团来校观摩指导。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十二

2、招生对象:初、高中毕业生。

3、学习方式及毕业:半工半读(双休日授课);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省教育厅注册验证的中专文凭,并可申请幼师资格证。

4、报名事宜:全年招生,每年4月15日前报名注册为春季学生;10月15前报名注册为秋季学生。报名时携带初中或高中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小二寸照片四张。

二、电大招生。

1、开设专业。

本科:汉语言文学、法学、行政管理、会计学、水利水电工程、学前教育。

专科:汉语言文学、法学、行政管理、会计、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学前教育。

本科:招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专科:招收17周岁以上,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者。

3、学习方式:学生可以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远程教学平台进行自主学习,并利用网上直播、课程论坛、双向视频系统等网络交互手段进行学习交流,也可以到教学点参加集中面授或小组学习。

4、毕业及颁证。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由国家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全国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唯一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5、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全年长期招生,每年3月1日前报名注册为春季学生;9月1日前报名注册为秋季学生。

学费:本科:文史专业2100元/学年、理工专业2400元/学年;。

专科:文史专业1750元/学年、理工专业元/学年。

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电子版照片(蓝底)、同版纸质一寸照片4张。

报名地点:xx县职业技术学校。

联电话:xxxxxxxxxxxx。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十三

根据《湖北省卫计委、省爱卫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创建健康促进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xx〕54号)、《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健康促进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鄂爱卫办〔20xx〕14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蕲春县创建全省健康促进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蕲政办发〔20xx〕49号)精神,为了致力于改善学生的健康状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优化育人环境,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校园氛围,全面提升办学品质,达到“人人健康”的行动目标,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广泛动员师生力量,整合各类资源,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师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为建设健康学校、保障师生健康,促进学校发展服务。

1、师生健康素养水平在原基础上得以提高。

2、学校各项创建指标符合《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标准》。(标准附后)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3、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4、加强无烟环境建设,校园实现无烟化。

5、参加健康学校评选活动。

1、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制定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收集相关工作记录;

(5)学校至少有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2、环境建设

(1)按照《无烟学校标准》建设无烟学校环境;

3、活动开展

(2)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不低于1小时的要求;

(3)邀请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对学校师生开展健康知识传播,每年至少1次;

(9)开展社区健康支持活动,积极争取社区支持,与社区联合开展健康相关活动,每年至少组织学生参加2次社区健康实践。

4、健康结果

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工作启动(20xx年9月—20xx年12月)。学习《蕲春县教育局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方案》,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达标(20xx年1月—20xx年5月)。学校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设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工作,签订《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承诺书》,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xx年6月—20xx年11月)。学校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按照标准整理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迎接督导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是全省卫生县城创建的重要方面,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搞好本校的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关资料,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学校要按照《蕲春县教育局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方案》的要求,按年度、阶段细化分解创建工作,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学校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师生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利用黑板报、广播、学校电子屏幕、心理教师专题教育等方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在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的同时,聘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士进行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努力营造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良好氛围。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十四

“三八”国际妇女节是全世界劳动妇女为争取和平、争取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妇女解放而斗争的伟大节日。为充分调动少年儿童阅读的积极性,激发孩子们阅读兴趣,鼓励他们从小多读书,读好书,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合想象力,我馆将联合县棠小附属幼儿园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开展“妈妈,我爱你”主题活动。号召小朋友给母亲做一张爱心贺卡,以表达对母亲的感激、热爱和崇敬。活动方案如下:

双流县图书馆一楼少儿阅览区

主办单位:县文化旅游局

县棠湖小学附属幼儿园

承办单位:双流县图书馆

双流县12岁以下青少年儿童

(一)县文旅局

指导图书馆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二)棠湖小学附属幼儿园

1、负责参加活动的人员组织工作。

2、负责评选本次活动的优秀作品。

(三)县图书馆

1.负责本次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通过海报、网络、电话短信等)。

2、负责本次活动各种材料的准备(包括彩色卡纸、心型贴纸、彩笔、剪刀)。

3.负责布置活动场地。

4.做好安全工作和秩序维护工作。

1、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一等奖5个、 二等奖8个、三等奖10个,其他参与者均有参与奖。

2、活动结束后由评委评出优秀奖项并由参加活动领导为获奖小朋友颁发相对应奖品。

3、本次活动中的优秀参赛作品将在馆内展出,并在双流图书馆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及获奖作品。

1、xx日,下午15:20所有人员准备就绪,主持人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2、由主持人讲述“三八”妇女节的由来。

3、主持人宣布活动规则。

活动规则:每位小朋友用剪刀修饰成自己想要的形状。每人一张彩色卡纸,给妈妈做一张爱心卡片。可以用写的方式或者画的方式完成贺卡。卡片制作时间为30分钟。

4、16:40活动结束,图书馆工作人员负责收集作品,并由评委评出名次。

5、由参加活动领导为获奖小朋友颁发奖品。

双流图书馆

xx日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十五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__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及原则。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__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学校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十六

同学们:

大家好!我们是株洲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宣传小分队的工作人员,今天来到学校主要向大家介绍职业教育情况和怎么样选择满意的职业学校。

同学们,很快就要中考了。

大家心里一定在彷徨:到底读普通高中还是读中等职业学校?到底是升学还是就业?这些问题,一定会让很多同学和父母纠结。

现在我根据人才需求和教育发展形势,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这些问题。

一、成才之路千万条,就读职业学校是一种重要成才道路。

俗话说:“家有万金,不如一技在身。

”就读职业技术学校,可以让大家及早掌握一、两门技术。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各行各业迫切需要大量技术人才。

以我市为例,目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5%以上,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喜人形势。

有的同学或者会说,初中毕业如果没有考上普通高中,我就去打工。

当然,打工也是一种选择。

但是我要告诉同学们的是,现在很多工作条件好、工资待遇高的大型企业,如生产电力机车的株洲南车电力机车公司,他们需要的是大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脑力与体力结合的技术人员。

如果不学习和掌握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只能在一些劳动密切型企业从事流水线作业。

流水线作业不但工资报酬低,而且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更严重的问题是,将来企业一旦引入新设备、新技术,你因为没有相应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还会很快成为新的下岗工人。

现在,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学习不但可以帮助同学们学习技术,掌握技能,而且能够学好技术、学好理论,将来无论就业还是自己创业,都难不倒。

有的同学或者会说,我家里比较困难,既不想读普通高中,也不想读职业中专。

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一个好消息,现在党和国家非常重视职业教育,重视职业技术人才培养。

国家设立了专门的助学金,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每人资助1500元,入学后由国家直接划入你有个人帐户内。

如果选择涉农专业的中职学生,还可全免学费。

有的同学也许会问,如果我不满足中等职业教育学习的水平,想继续升学深造怎么办?这个问题问得好!现在我们国家不但需要大量初级、中级技能型人才,也需要大量高级技术人才。

现在中职学生继续深造的通道越来越畅通了。

一是可以通过参加专门的对口升学考试考入大学深造,二是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读大学;三是参加湖南省和全国的技能竞赛获得奖励,可以免试推荐进入大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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