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对待,维护交易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如何编写一份合同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范本进行修改和使用。
电梯维保合同申请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以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元。维保费用按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基本检查。
4.2.基本模块。
4.3.井道模块(曳引电梯)。
4.4.井道模块(液压电梯)。
4.5.厅门模块。
4.6.门机模块。
4.7.主机模块(曳引电梯)。
4.8.主机模块(液压电梯)。
4.9.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终止。
3.1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电梯维保合同申请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安装于z市的电梯委托乙方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以及维保价格:
序号电梯型号规格层/站/门台数每台每月维保费每年每台维保费。
1gvf-ii1000-c0904220.002640.00。
一年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万零仟伍佰陆拾零元整($10560.00元)。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期满如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壹年。甲方在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本合同委托的维修保养为常规维修保养。
1、乙方每月2次派有专业技术的保养人员,按乙方的工艺和国家标准的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电梯期间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并作安全测试。
3、按国家标准系统检查设备,调整润滑各部件,并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对电梯的(1)机械部份:曳引机、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动和电机轴承、油封、刹车皮、轴承;(2)电气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和调速设备、平层设备、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电控器、变压器、接触器、编码器;(3)井道部分:随行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钢丝绳、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装配、补偿链装配、轿厢和对重导靴;(4)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锁、按钮、外召唤显示器、轿厢内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强迫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称重设备,触板开关、光电、光幕、轿厢框架、风扇和照明设备、应急照明及对讲机等进行常规维修和保养。
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第一个月内,以支票方式将每年维保服务费用的50%计($:5280.00元)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在服务截止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保养期间电梯零部件和易损件的更换须经甲方确认,所需费用必须经双方确定。零部件购置费500元以上的,甲方预先支付,其它购置费每月底结清。约定之外的项目须经双方同意,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与甲方结算。
1、甲方须为乙方的维修保养提供充分的便利,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甲方应立即停用,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电梯困人,甲方设备负责人应先自行进行援救,同时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6、需要机械吊装才能进行零部件更换的吊装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其余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中更换的各类零部件、主机齿轮油均由甲方负责。
7、由于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批复处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1、乙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电梯及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发现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紧急处理,直至电梯回复正常运行。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经技监局鉴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4、每次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完工后,甲方应给保养人员签证,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质量。
5、乙方须配合甲方电梯通知年检,年检费用由用户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整改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除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外,并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市区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1、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2、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准许他人对设备装饰、翻新、修理、更换,因此所产生的问题及所发生费用的支出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的,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甲乙双方应就地办理相应的查验手续。
4、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超出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责任:如政府行为要求需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的工程、台风暴雨、火灾、偷窃、破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行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述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电梯维保合同申请篇三
为了确保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快捷、有效的维修,经甲、乙双方共同磋商后,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一、甲方提供车辆维修地和水、电必要的条件,水、电费用有乙方负责支付。
二、甲方经对乙方综合技能考评合格后,每月支付给乙方公司车辆维修费用叁仟元整,支付时间次月10日前。
三、乙方必须24小时待命在凤凰山停车场维修点内,有事外出时,需向公司安全科领导请假。
四、乙方对甲方故障车辆必须第一时间进行维修,所需配件全部安进价,不得加任何费用,一旦发现按此配件5倍罚款。
五、乙方对公司挂靠车辆的维修,要本着公平、透明、薄利的原则,及时、有效地维修出现的故障,费用有车主或驾驶员自行支付。
六、乙方所需维修设备,有乙方自行购置,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公司安全科领导的管理。不得带情绪工作或谩骂领导,不服从管理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协议。
八、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造成任何事故,有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九、乙方应交甲方承包押金6000元。
十、乙方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维修场地干净整洁。
此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梯维保合同申请篇四
新天府国际中心项目a座电梯维保合同期限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电梯维保合同期限为一年,裙楼电梯维保合同期限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合同,于20xx年5月31日裙楼和塔楼同时到期。
通过这8个月的电梯维保工作,蒂森电梯公司维保部,严格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规程》执行新天府国际中心电梯维保工作。
一、日常维保工作:
1)蒂森电梯维保部技术人员按照条列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对系统进行维保及巡检工作,并在巡检过程中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年度电梯年检电梯维保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现场管理,保障了20xx年两次年检都一次性通过,节约物业公司取证时间。
3)做好电梯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尤其是控制电器的运转正常,机械部分的润滑工作。
4)每半月检查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导向轮、抗绳轮、反绳轮、涨绳轮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有无曳引绳断丝等。
5)电梯在维保期未发生相关安全事故。
二、日常维修工作:
针对维修的各个项目,我司配备了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配合,从而保证故障维修及时(按要求对系统、设备进行维修、测试、检查),及时处理故障并报告,本年度日常维修工作如下:
1)我司发现故障及时通知蒂森电梯公司。
2)蒂森电梯维保部技术人员按照维护保养合同及时到达现场(周一至周五:8:00~18:00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场,其余时段60分钟内到场,特殊情况30分钟内到场)。
3)严格执行安全规范进行现场操作。
4)蒂森电梯维保部技术人员配合我司进行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及培训。
5)维修工作完成后蒂森电梯维保部填写维修记录,经我司进行检查,确认后签字。
三、维护保养效果:
20xx年6月至20xx年2月,新天府国际中心项目急修次数为12次(其中纯急修10次,非故障/干扰2次),故障原因是通讯故障、部件或连接松动、阻碍物等。原未进入维保时,我司电梯故障率每月为10次左右,经常发生困人问题。经过蒂森电梯维保部八个月的专业维护保养,我司的电梯故障率较之前有明显的`下降。我司的电梯能够安全、舒适的运行。
四、维护保养记录:
电梯维保合同申请篇五
2、免费维保期过后,可以让原来的出售电梯的公司维保,也可也找有同样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都会给提供维保合同的。
电梯开关维保注意事项有:
1、在对电梯进行维保时,若是油嘴容量低于刻度线了,则需要马上添加润滑油;
3、维保电梯时,厅门与轿门的保养也是需要重点注意的地方,电梯之所以会发生故障,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厅门与轿门,所以要注重保养,保持其润滑性这样使用起来才会更流畅。
电梯维保合同申请篇六
一年来,在维保单位的辛勤努力和物业部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了73部电梯的维保工作。电梯运行以及日常管理逐渐走向正规,故障率逐步下降。现将xx年工作做以下总结。
1、对小区内1、8、20、21号楼故障频发的三洋电梯进行了彻底整修整改。整修后的电梯故障率明显降低。同时对三洋电梯五方通话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更换了三洋电梯维保单位。
2、对小区内巨人通力电梯、日立电梯限速器进行了全面校检。
3、对小区电梯轿厢内照明由传统照明更换为节能型led照明。
4、顺利通过了日立、巨人通力、三洋电梯的年检工作。
5、完善电梯管里方案,细化管理制度,明确电梯管理责任,等工作。
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通过总结今年工作,我们尽量将责任、问题清晰化,具体化。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提前预防、提前警示;减少不利因素的发生,为明年的工作打下基础。20xx年配件更换维修情况总结:
日立电梯:
1、19号楼中单元外呼板1个,价格450元。
2、11号楼西单元五方通话主板、五方通话电源板一套,配件价格60元。
巨人通力电梯:
1、xx号楼南梯更换主板1个,价格4500元。
2、3号楼1单东梯元读码器1个,价格xx20元。
3、17号楼东梯读码器更换读码器1个,价格xx20元。
20xx年工作目标:
1、做好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制定周,月,季及半年的日常维修保养任务。做到日常维修工作的计划性,合理性。根据相关行业规定,做到全面细致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2、针对各电梯存在的不同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保养维修。确保把重复发生故障的几率降到最低。
3、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宣传,通过灵活的宣传手段告知主正确使用电梯的方法与注意事项,同时请业主帮忙监督电梯运行情况。杜绝出现电梯故障后不能及时发现的问题。
4、加强对维保单位和维保人员的监督管理,使维保人员增强维保责任意识,确实做到定时维保,及时排除故障。
电梯维保工作责任重大,日常管理工作必不可少,只要维保单位和物业部共同努力,就一定能给广大业主一个安全舒适的乘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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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合同申请篇七
乙方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第六条规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6:00,节假日除外)内,为甲方提供每年25次的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见附件中的服务记录第一联背面。乙方将提供必要的普通润滑油(钢丝绳油、液压油、齿轮油和链条油除外)和清洁材料。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条规定,乙方每年将按照有关安全标准检测所有安全设备,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电梯维保期间进行政府主管部门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此外,乙方将进入现场配合甲方参与政府年检及限速器每两年检测。甲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每次检查保养和紧急修理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服务记录。甲方应立即进行检查,确认后签字。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第六条规定,如乙方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设备仅依靠本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方案,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当项目有重大活动或有重要人员或重要参观团来访时,乙方人员提前对要使用的电梯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测和确认,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活动期间派专人对电梯进行现场监护。
乙方应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安排相关电梯的基本技术、基本故障处理以及相关电梯管理的培训,并可提供客户电/扶梯安全使用资料。
电梯维保合同申请篇八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安装于z市的电梯委托乙方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年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万零仟伍佰陆拾零元整($元)。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期满如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壹年。甲方在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本合同委托的维修保养为常规维修保养。
1、乙方每月2次派有专业技术的保养人员,按乙方的工艺和国家标准的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电梯期间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并作安全测试。
3、按国家标准系统检查设备,调整润滑各部件,并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对电梯的(1)机械部份:曳引机、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动和电机轴承、油封、刹车皮、轴承;(2)电气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和调速设备、平层设备、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电控器、变压器、接触器、编码器;(3)井道部分:随行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钢丝绳、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装配、补偿链装配、轿厢和对重导靴;(4)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锁、按钮、外召唤显示器、轿厢内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强迫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称重设备,触板开关、光电、光幕、轿厢框架、风扇和照明设备、应急照明及对讲机等进行常规维修和保养。
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第一个月内,以支票方式将每年维保服务费用的50%计($:元)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在服务截止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保养期间电梯零部件和易损件的更换须经甲方确认,所需费用必须经双方确定。零部件购置费500元以上的,甲方预先支付,其它购置费每月底结清。约定之外的项目须经双方同意,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与甲方结算。
1、甲方须为乙方的维修保养提供充分的便利,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甲方应立即停用,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电梯困人,甲方设备负责人应先自行进行援救,同时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6、需要机械吊装才能进行零部件更换的吊装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其余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中更换的各类零部件、主机齿轮油均由甲方负责。
7、由于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批复处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1、乙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电梯及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发现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紧急处理,直至电梯回复正常运行。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经技监局鉴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4、每次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完工后,甲方应给保养人员签证,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质量。
5、乙方须配合甲方电梯通知年检,年检费用由用户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整改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除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外,并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市区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1、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2、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准许他人对设备装饰、翻新、修理、更换,因此所产生的问题及所发生费用的支出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的,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甲乙双方应就地办理相应的查验手续。
4、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超出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责任:如政府行为要求需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的工程、台风暴雨、火灾、偷窃、破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行为。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电梯维保合同申请篇九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的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鉴定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梯维保合同申请篇十
签约地点:签订日期: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xxxxx电梯设备系统的维修保养一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修保养项目。
xxx电梯设备的日常检测、保养及维修,具体电梯型号、数量等见附件一“电梯设备清单”。
第二条维修保养内容。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维修保养标准及附件二“电梯设备维修保养标准”的规定,依照电梯设备清单编制出年度、半年、月、周维修保养计划,该保养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按照该计划定期进行保养,并解决电梯设备的突发性故障。
第三条维修保养期限。
1.乙方维修保养电梯设备的单价见附件三“报价表”,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维修保养的电梯数量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2.本合同价款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甲方按乙方实际维修保养的电梯数量向乙方支付上月维修保养费。
3.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以延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票。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2.甲方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向乙方上门检测、保养、维修的工作人员明示其应遵守的甲方规章制度。4.甲方免费提供不少于10平方米监控场地给乙方使用,监控场地内产生的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维修保养计划的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乙方应为甲方配备2名(法定节假日还应按需要增加)电梯维修人员在xxx营业时间内驻场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每天巡查所有运行电梯不少于3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维修、更换电梯饰面等易损配件(保证完好率达到98%以上);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分钟内到现场处理故障。
3.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于节假日前对系统进行检测、保养,以保证系统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行。
4.乙方应提供24小时设备紧急故障处理及意外事件处理的技术性服务。
5.乙方应具备配合xx对电梯使用需求,改变电梯使用功能的技术力量。(注:指不违反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守则允许情况下而作技术性功能改变)。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格式要求做好电梯设备的日常巡查、维修保养及故障事故处理等详细记录工作,及时反馈甲方审核存档。具体但不单指以下内容:
4)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或伤人事件的第二天提交《突发事件设备分析及处理记录表》供甲方审核。
8.在广场新装电梯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申报及验收手续。
9.如乙方在检测中发现需更换配件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该通知中应列明更换的原因、拟更换配件的型号、数量、单价等内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更换。如为乙方提供的配件,乙方应保证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承担该配件的保修责任。
10.对已停用的xx台电梯,乙方应每月进行一次免费的基本项目保养。如甲方将其投入使用的,从实际投入使用之日起甲方应按附件三“报价表”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
11.对还在厂家保修期内的电梯,乙方需要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免费保养期满后如由乙方保养的,甲方应按附件三“报价表”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养费用。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定期进行检测、保养工作或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合同约定到场排除故障或维修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经甲方提出异议仍不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相谅解,互相支持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xx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年审需要原件合同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电梯维保合同申请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电梯维修保养服务事宜,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下列电梯的维修保养服务(见附表1)。
1、保养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
2、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保养期限内终止对管理权,则本合同也随着自动终止。
二、电梯维修保养价格及付款方式(每)。
1、维修保养费总计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小写:rmb330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维修保养价格不予上调,如在本年度乙方工时成本下降,则第二年度的保养价格按比例下调。
2、支付方式:保养付款周期为3个月。维修保养费均在各付款周期的最后一个月底前支付。
三、甲方的责任:
1、在乙方责任以外的料件损坏(详见材料清单),其更换的材料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在更换材料时发生的人工费用。甲方有新要求或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加安全装置时,由甲方支付增加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范围内,对电梯进行保养加油及调整时,如发现部分机件正常损坏或需更换时,由甲方支付更换部件的材料费。对于本合同的任何额外更换零件费用或修理费用,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的14天内支付。
2、出现紧急召修的情况,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为乙方员工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阻止非乙方雇员或非特别授权人员,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4、甲方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在《电/扶梯维护保养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四、乙方的责任:
1、在第一年度的有偿保养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提供所有电梯的三方对讲功能(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安装工作)。
2、每月由乙方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2次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和乙方保养规范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清洁材料和润滑油、润滑脂等油料。
3、乙方进行24小时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对于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诸如乘客对设备使用不当,包括恶作剧召修,乙方需及时修复,乙方配备24小时驻点维修工,做到随叫随到。
5、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管理处的规章,相关书面文件需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6、乙方需协助甲方培训电梯工程维修人员不少于3名。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培训方案,并将培训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予以履行。
7、乙方明确本合同项下具体维保人员数量不少于3名。如遇甲方重大活动,应适当增加人员以配合甲方,增加人员的数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五、违约责任:
1、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不能自行或者允许非乙方人员,或未经乙方允许的员工以及其它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但因乙方人员未及时履行维保措施下,由此产生的维保费用和相关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
3、对于诸如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电梯进水、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相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维修延误责任、电梯故障、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出关于电梯安全运行的合理性建议,并提供参考资料,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的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以及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所提之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出示电梯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乙方必须按照计划履行维保义务。并将每日维保情况记录,每周一交工程维修组备案。对维保过程中电器器件发生异常,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每一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结束前一个月,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征求改进意见,并在新年度开始之前一个星期内确定新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
6、乙方负责电梯机房的卫生,如经市区房管局检查不合格,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每扣一分考核分处罚20xx元,以此类推)。
7、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进行排除故障。超出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每次扣总维保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维修人员缺岗2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进一步追偿。
8、由于维保工作进行后,未将电梯保护盖板复原,每次处以500元处罚金,因此而造成电梯损坏,将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_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即成为双方完全同意履行的合同,将取代所有双方以前订立的有关维修保养事宜的任何协议。
本合同正本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本保养合同之所有电梯参数及价格明细详参合同附件。(见附表2)。
签约双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地址:
电梯维保合同申请篇十二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_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第二条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乙方的电梯(扶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通之后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
2、付款办法: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乙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保养人员,必须配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甲方维保人员应请乙方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3、甲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应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厂原装备件。
4、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护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应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运行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门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因乙方使用不安、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申报及检测费用。
第七条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扶梯)故障、事故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是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3、附件备注:。
4、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备案。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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