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方案是为了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那么,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呢?下面是一些方案制定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技巧,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或学习有所帮助。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一
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密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二、建设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四、实施计划安排。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__年7月-20__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操作步骤和验收标准。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六、传统村落保护。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七、资金使用管理。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节约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关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以及对绿色建筑发展实施监督管理和引导激励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第三条绿色建筑发展应当遵循政策引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社会参与的原则,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与进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绿色建筑发展宣传教育,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增强全民节能意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科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实行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诚信信用制度和奖惩机制,做好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能源利用效率测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工作,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第九条对在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绿色建筑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绿色建筑规划应当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和新型建筑工业化要求等内容,并确定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第十一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目录以及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高能源消耗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目录。
第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第十三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中,应当依据绿色建筑规划明示该地块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第十四条新建建筑项目立项及备案文件应当包含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明确工程选用的绿色建筑技术以及投资、节能减排效益等内容。
投资主管部门在项目立项时,应当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范围,出具的项目批复文件应当载明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设计方案应当附具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委托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不得要求设计单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安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设计内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装置。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绿色建筑等级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第十七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施工中应当采取降低能耗、水耗,减少废弃物排放,防治噪声和扬尘污染等措施。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监理。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承担责任;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新建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测评机构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示。能源利用效率测评结果不合格的,不予竣工验收。
能源利用效率测评机构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买受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绿色建筑等级及技术措施、节能设施的保修期限及保护要求等内容,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第三章运营与改造。
第二十三条绿色建筑的运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等管理制度完备;。
(二)节能、节水和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三)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记录完整;。
(四)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分类收集生活废弃物,规范设置垃圾容器。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施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接入监测平台,并保证运行正常。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制度。
未安装用能分项计量和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既有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以及供电、供气、供水、供热等能源供应单位,应当每年将建筑能耗数据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对超限额的公共建筑实施建筑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和差别价格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节能监察。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城市环境景观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应当同步实施绿色改造。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绿色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纳入政府改造计划的,改造费用由政府和建筑所有权人共同承担。
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绿色改造的项目,项目实施前应当进行建筑节能量核定;项目完工后,应当进行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
第四章技术与应用。
第二十八条绿色建筑应当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余热利用和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
第二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热)和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三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使用取得标识的绿色建材,并配套建设节水设施,选用节水器具,场地排水管网建设应当采用雨污分流技术。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鼓励新建建筑安装雨水收集装置。建筑的景观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
第三十一条新建建筑应当推进土地节约利用,按照开发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开发地下空间。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绿色建材发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高绿色建材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绿色建筑规划确定一定比例的建筑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优先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
第五章引导与激励。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绿色建筑技术推广、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运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绿色生态城区示范,以及绿色建筑宣传培训等。
第三十五条绿色建筑发展实行下列扶持政策:
(五)核算建筑能耗时,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量可以抵扣建筑能耗量。
第三十六条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研究编制绿色建筑标准,开发具有高原地区特色的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研究开发成果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扶持等政策。
省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应当支持绿色建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研发机构建设,强化绿色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域技术创新,将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列入科技研发的重点领域,促进绿色建筑科技成果转化。
第三十七条鼓励商品住房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推行一次装修到位或者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第三十八条鼓励城市新区建设、小城镇建设、大型住宅区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绿色生态城区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三十九条鼓励发展绿色建筑技术服务产业,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技术服务体系。
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既有建筑进行绿色改造。
第四十条鼓励农村牧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应用建筑外围护结构保温、太阳能光热、光伏等绿色建筑技术和建材。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要求附具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的;。
(三)未进行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测评或者测评结果不合格通过竣工验收的;。
(五)未能保证计量传输系统正常运行的;。
(六)未按规定利用可再生能源的;。
(七)未使用绿色建材和节水设施的;。
(八)未安装生活废弃物分类收集设备的。
第四十三条设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编制绿色建筑专篇的;。
(二)未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安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设计内容的;。
(三)未按规定同步设计可再生能源、节水设施或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
第四十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未按照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由省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的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节水设施器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未安装用能分项计量和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既有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以及供电、供气、供水、供热等能源供应单位未按要求报送建筑能耗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二)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三)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是指以节约能源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使用功能等为目标,对既有建筑进行维护、更新、加固等活动。
(四)建筑工业化,是指采用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和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来建造和管理建筑,将建筑的建造和管理全过程联结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
(五)装配式建筑,是指用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在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从结构形式来说,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都可以称为装配式建筑,是工业化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能源利用效率测评,是指对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计算、检测,并给出其所处水平的活动。能效标识,是指依据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能耗相关信息向社会或产权所有人明示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我村南坑组被列为20__年省级中心村创建点,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快我村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美居、美业、美游、美文”的创建要求,通过产业提升、旅游带动、文化挖掘、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生态保护等综合实施,体现出具有泾县地方新农村建设特色的风情韵味,使之成为农村居民创业就业的基地,体现旅游胜地和展示新农村建设成就的窗口。
二、基本情况。
泾县蔡村镇小康村地处皖南深山腹地,泾县东部旅游生态环线内,全村现有968户,3023人,下辖10个村民组,总面积24.8平方公里,毛竹4500亩,青檀800亩,林业面积35000亩,其中省级公益林24000亩。本次创建点南坑组隶属泾县蔡村镇小康村,该中心村辖一个村民组,现有农户190户,623人,竹木加工企业1家(宣城宏宇竹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超市、政邮等办理点。当前,我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
___。
号召,着力___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千方百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村“两委”带领下紧紧围绕毛竹做文章,通过招商引资项目一个年产达5000万元以上企业落户小康村(宣城宏宇竹业有限责任公司)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0500元,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
近年来,我村村民参加于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有效提升,积极开展参与推选“道德模范”、“好儿女、女婆媳、好夫妻”和“身边好人榜”评选活动,先来有3人被评为市、县级“身边好人榜”。
三、工作要求。
为做好小康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规划先行。要科学编制全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建设规划,坚持规划的引领作用,始终把科学编制建设规划作为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导向和基础,做到先规划后实施,不规划不施工。
(二)整合资金。美丽乡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投入的资金较大,要整合部门项目资金,按照部门分工责任,全面梳理全村的涉农支农项目,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制定出项目整合管理办法,将各类涉农支农项目优先安排到美丽乡村示范点,切实做到规范衔接、项目对接、资金整合,真正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
(三)发动群众。成立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通过各项措施和奖惩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切实发挥好居民的主体作用,大家齐心协力共建美丽家园。
四、创建目标。
以美好乡村建设为契机,依托有利的区位优势、便捷的交通环境和地域特色农业产业优势,发展观光农业和休闲旅游业,建设成为泾县“美丽和谐”、“青清净静”的美丽新农村。
五、建设内容。
(一)启动全村村域发展整体规划。
(二)环境整治工程。
开展村组垃圾清理。全面治理生活垃圾,按30米半径配置垃圾桶,每户发放小垃圾桶,确保村容村貌全面提升。
河沟渠塘环境整治。以生态理念治水,确保村内主河道保洁到位、无裸露垃圾。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加强对农户的引导和宣传教育,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增强农户文明卫生意识,自觉搞好和维护自家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做到卫生清洁、堆码整洁。
建立长效管户机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对垃圾、绿化、亮化、公共设施维护等做到有人管理、有制度规定、有经费保障,优化保洁员队伍配置,拿出详细具体考核方案,设立环保志愿者队伍,发动群众参与保洁工作和监督工作。
(三)改水改厕工程。
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摸排中心村旱厕情况,建立台账,对人口较密集区新增旅游公厕,对无人居住不常用的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的进行拆除,确保中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
确保安全饮水全覆盖。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区域集中蓄水池,扩大农户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开展污水一体化处理。对中心村现有污水排放,采取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要求沿线采用整体式粪池、农户采用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对主干线新增dn600的雨污排水沟。
(四)道路基建工程。
道路户户通。对中心村范围内路网进行合理布局,其中主干道为月南路穿境而过,为水泥硬化路面,村内其它支路采用沙石路及石块路修复,确保所有村民道路畅通到户。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省级中心村考核细则,优化村部为民服务中心,统筹合理布置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等,新增公共区域无线网络,实现宽带通村。
打造精品景点。以传统手工业示范片为据点,打造特色旅游观光、旅游接待、沙滩休闲、引导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充分利用院墙、路灯牌等宣传阵地,围绕精品景点打造文化主题,营造文化氛围,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五)绿化亮化工程。
道路绿化提升。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和亮化,以示范片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全村。整体规划,统一布局,绿化以常绿树为主,起到除尘、降噪和美化环境的作用。同时,对村部入口、健身广场、村民服务中心、集中居住点、街道两侧等公众场所进行美化升级,美化以乡土树种为主,打造村落亮点。
庭院绿化提升。分户设计绿化,按照“大协调,小美观”的原则,对每户房前屋后推行“见缝插绿”和“见空建景”式绿化,拓展绿化发展空间,以果树、绿树为主,适当配以灌木花卉及绿化小苗,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状态。
建设美丽菜园。拆除破瓜棚、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瓜棚,菜园内外清除杂柴草,统一制作竹式篱笆或防腐木栅栏。
合理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按30米间距布置6米杆高太阳能路灯,对公共域安装太阳能宫廷灯,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指路、路名、村名等交通标识。
用旅游发展引领绿色发展,用农业发展来促进生态发展。以绿色休闲观光为主线,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应用,扶持壮大茶文化产业、旅游观光产业,坚持第一产业为主,大力创新第二产业。将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化种植经营——农庄、漂流基地、花卉苗木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创新增收。,由此整体推进我们的美丽乡村建设。
六、建设步骤。
(一)规划编制阶段(20__年)。
协调设计院进行现场踏勘,对村庄进行了详细调研,摸清找准村庄规划的重点及近期整治要求,确定规划思路,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并邀请镇领导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计划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宣传启动阶段(20__年)。
结合群众工作、扶贫走访,组织深入走访调研、全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中心村建设内容、整治布局进行合理安排,召开村、组征求会议,制定建设实施方案。按程序先行进行完成改水改厕自主招标。(计划7月底前完成中心村建设实施方案报批和改水改厕议标程序)。
(三)全面推进阶段(20__年)。
全面展开“十一项”省级中心建设内容,按照铺排时序进度表,因地制宜,先难后易,进行改水改厕工程、环境整治工程、道路基建工程、亮化绿化工程,重点推进示范片的打造,全面开展村村道路、河道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引导村民逐步建立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计划12月底完成前“三大工程”建设任务)。
(四)提升创新阶段(20__年)。
巩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提炼经验,总结不足,编制材料。持续开展环境净化、序化,绿化、美化、亮化建设,85%以上庭院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确保组不漏户,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品质。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四
摘要:绿色发展是低碳经济最重要的发展内容。大力实施绿色农业,对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绿色农业是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以促进农产品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标,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工业装备、管理理念,汲取人类农业历史文明成果,遵循循环经济的基本原理,把标准化贯穿到农业整个产业链条中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在具体应用上一般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合称为绿色农业。经过多年发展,以“三品”为主的绿色农业,已成为各地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我国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品牌培育中凸显引领带动作用。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五
《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青海省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强力推进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可持续发展,那么,下面是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节约资源,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关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以及对绿色建筑发展实施监督管理和引导激励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第三条绿色建筑发展应当遵循政策引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社会参与的原则,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政府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与进步。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绿色建筑发展宣传教育,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增强全民节能意识。
第六条县级以上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科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实行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县级以上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诚信信用制度和奖惩机制,做好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能源利用效率测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工作,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第九条对在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县级以上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绿色建筑规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绿色建筑规划应当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和新型建筑工业化要求等内容,并确定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第十一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目录以及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高能源消耗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目录。
第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第十三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中,应当依据绿色建筑规划明示该地块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第十四条新建建筑项目立项及备案文件应当包含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明确工程选用的绿色建筑技术以及投资、节能减排效益等内容。
投资主管部门在项目立项时,应当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范围,出具的项目批复文件应当载明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设计方案应当附具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委托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不得要求设计单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安装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设计内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装置。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绿色建筑等级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第十七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施工中应当采取降低能耗、水耗,减少废弃物排放,防治噪声和扬尘污染等措施。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监理。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承担责任;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新建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测评机构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示。能源利用效率测评结果不合格的,不予竣工验收。
能源利用效率测评机构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买受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绿色建筑等级及技术措施、节能设施的保修期限及保护要求等内容,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第三章运营与改造。
第二十三条绿色建筑的运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等管理制度完备;。
(二)节能、节水和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三)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记录完整;。
(四)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分类收集生活废弃物,规范设置垃圾容器。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施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接入监测平台,并保证运行正常。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制度。未安装用能分项计量和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既有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以及供电、供气、供水、供热等能源供应单位,应当每年将建筑能耗数据报所在地县级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对超限额的公共建筑实施建筑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和差别价格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县级以上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节能监察。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推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城市环境景观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应当同步实施绿色改造。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绿色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纳入政府改造计划的,改造费用由政府和建筑所有权人共同承担。
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绿色改造的项目,项目实施前应当进行建筑节能量核定;项目完工后,应当进行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
第四章技术与应用。
第二十八条绿色建筑应当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余热利用和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
第二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热)和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三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使用取得标识的绿色建材,并配套建设节水设施,选用节水器具,场地排水管网建设应当采用雨污分流技术。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鼓励新建建筑安装雨水收集装置。建筑的景观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第三十一条新建建筑应当推进土地节约利用,按照开发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开发地下空间。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推动绿色建材发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高绿色建材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支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
县级以上政府依据绿色建筑规划确定一定比例的建筑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优先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六
为了扎实推进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程(以下简称“创绿”),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引导和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加快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更加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现就实施20xx年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典型带动、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突出特色”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各行业、各单位广泛开展以绿化美化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生态文明道德建设等为重点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促进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全市环境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xx年全市共创建绿色单位35个,其中:国家级绿色单位3个,省级绿色单位10个,市级绿色单位22个(具体任务划分见附件)。
咸阳市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组委会(以下简称“创绿”组委会)具体负责全市“创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审核、命名等工作。市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创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申报工作;咸阳军分区负责全市涉军机构“创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申报工作;其他行业“创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辖区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一)计划准备阶段(3月20日—3月31日)。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组建“创绿”工作机构,确定创建对象,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围绕各自任务,组织“创绿”各项具体工作。
(三)材料申报阶段(7月1日—8月10日)。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各创建单位,收集、整理、完善相关申报资料,并及时报送市“创绿”组委会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11—9月10日)。市“创绿”组委会办公室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各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一)加快绿化美化建设。围绕创建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部署,按照“扩大总量、提升质量、精细管护、注重实效”的要求,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开展植绿增绿活动,广泛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绿色家园生态示范村建设,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杂果经济林产业,不断扩大城乡绿化总量。大力实施以花卉种养、小品布景等为主要内容的美化增韵工程,促进花卉植物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进家庭,不断优化广大群众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深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切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标准,重点抓好各单位、社区、城中村内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按照“城乡联动、以城带乡、整体推进”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连片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各项要求,积极创建一批省、市级卫生村,使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三)大力推广绿色环保生产方式。全市各企业要继续抓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全力保障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全天候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指标内。持续引进、推广新型环保节能生产技术,大力发展以废旧物回收再利用为主的“静脉产业”,不断健全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并组织进行iso14000标准认证,使绿色低碳环保生产方式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引导农村和农民大力发展以绿色食品、无公害作物为主导的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着力在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推广利用清洁能源,提升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等方面进一步创新举措,提升实效,严格杜绝焚烧秸秆、砍伐树木、高强度使用化肥等落后生产行为。
(四)加强群众生态文明道德建设。广泛开展保护生态、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使生态文明观念渗透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公民,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环境双赢的生态理念得到牢固树立。积极倡导以清洁生产、爱护公物、文明办公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弘扬以简约生活、善待生命、邻里和谐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美德。坚持从干部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细节入手,通过大力提倡绿色文明出行,进一步落实公共场所禁烟制度,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简化商品包装,推行环境标志认证等举措,着力培养公众绿色文明生活理念。
1、获得市级、县级绿色单位命名后的单位可逐级申报上一级绿色单位命名。对工作成效显著、条件成熟的单位,经市“创绿”组委会同意,可以越级申报命名。
2、县级绿色单位经审定后,由县级政府表彰命名,并向获得县级“绿色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授牌。市级绿色单位经审定后,由市“创绿”组委会命名,并向获得市级“绿色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授牌。市级、县级“绿色单位”有效期为5年。各级“绿色单位”在获得命名后,要不断巩固、深化和提高创建成果,凡在5年有效期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其它重大有损“绿色单位”称号的,或5年后没有通过复查验收的单位,取消其称号。
3、各县“创绿”组委会每年命名表彰之后一个月内,要将年度绿色单位名单以及相关资料,分别以书面、电子档形式上报市“创绿”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__年度池州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池办秘〔20__〕4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办法》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完成“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激发美丽乡村内生活力、凸显美丽乡村建设人文内涵,促进美丽乡村的互通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池州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年度任务。
20__年,通过县区自主申报,省里组织审核,我市将启动实施57个省级中心村规划建设,建设周期1年半左右,到今年底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70%左右;建设3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5个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串珠成线、连线成面打造一批精品村,逐步形成一批体现池州特色的“升级版”美丽乡村。20__年将开展“美丽乡镇”创建试点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农民愿意干、政府再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农民被动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建设发展特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杜绝形成“兵营式”布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积极推进中心村建设,立足现阶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实际,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大拆大建,不贪大求洋,不“归大堆”、造“盆景”,着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
——坚持突出重点,逐步提升。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从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达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要求。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宜居宜业宜游为方向,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建设水平。
二、重点任务。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1.生活垃圾治理。配备村庄保洁员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村庄保洁要到位,不得使用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房等不环保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应及时收运,不得乱堆、乱放,严禁就地就近简易填埋和焚烧。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鼓励和支持积极申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申报和创建工作,县区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系统牵头部署,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2.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要首先着眼于综合利用,对于无法利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要因地制宜建设处理设施,选用成本低、易管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方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治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在此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系统牵头部署,实现全市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3.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4.卫生改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5.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6.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有效提高宽带普及率。
9.村庄绿化和“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活动。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不得用财政资金铺设人工草坪、栽植名贵树种,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各地要积极参加池州市20__年开展“百、千、万”乡村“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活动。
10.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11.实施旅游“八个一”工程。按照宜游则游原则,在国省县道沿线、拥有旅游资源的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实施旅游“八个一”工程。利用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游客咨询服务或接待点。按照2a级以上旅游厕所标准改造提升村级公共厕所,推行厕所“所长制”,常态开展文明如厕宣传。建设一处停车场,在村主干道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村口设村名标识;在主要道路设置村全景导览图,标识牌符号信息标准、具有当地人文自然特色。编撰介绍当地历史人文和自然资源的导游词。培育专职或兼职村级讲解员(导游员)。支持开办休闲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乡村民宿,提供乡村旅游配套服务。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一年半,实施步骤分为申报、规划、建设、管护四个环节。规划环节鼓励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编制方式。中心村布点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编制,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确保规划符合农民意愿。力争做到多规合一。建设环节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对于投资金额不大、施工技术含量不高、村民能够自建的项目,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建。管护环节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落实管护责任,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美好家园。
四、工程管理。
按照“民生工程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如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层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1.投入保障。落实好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
2.用地保障。池州市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有不少于5%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省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10%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盘活乡镇政府驻地土地存量资源,通过旧房、旧村、旧厂改造等方式,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建设集贸市场,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县级每年安排给乡镇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有需求的乡镇开发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管理和返还机制,确保获得的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治久美。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厕所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县、镇(乡)两级规划管理机制。落实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村庄应设置规划建设协管员,可由大学生村官或村主任兼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规划师服务制度。
(四)广泛发动农民群众。
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督查调度,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对纳入省级中心村、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重点督促工作落实、建设管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入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重点调度。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市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奖补。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评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
五、项目公开。
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推进农业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7类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八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改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绿色文明机关的目标,坚持“注重特色,讲求实效”的原则,牢固树立“xx是我家,绿化靠大家”的创建理念,做好“文化”、“绿色”两篇文章,抓住机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提质增绿,着力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全面提升机关庭院绿化水平,创造优美、舒适、健康的生态文明环境。
xx单位机关院落。
20xx年创建成县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到20xx年底-20xx年初,xx单位机关院落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全县绿化覆盖率的平均值,形成生态优良、景观优美、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机关风貌。
1、积极创建园林式机关单位。凡能绿化的地方都要绿化,做到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树木、花草配植合理、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绿草如茵,创造绿化、美化、整齐、清洁、文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绿化种植和设施保存率、完好率达85%以上。
2、开展庭院绿化美化。机关家属小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等绿化美化活动,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绿化景观。
3、绿化任务按时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每年按期完成,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20xx绿色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尽责率在85%以上。
4、绿地管理养护良好。机关院落及其家属小区绿化是单位绿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加强养护管理,专人负责,管养责任明确,管养资金落实;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枝干杈,无死树及枯桩残留,适时整形修剪,树形完整美观;绿篱无缺挡,修剪整齐;草地及时拔除杂草,修剪良好;及时检查和防治病虫害。
5、单位(小区)环境整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全日保洁,垃圾及时清运,无废物堆积,厕所清洁卫生,无粪便堆积;绿地内无杂物堆放,院内外无乱倒垃圾、污水,无摆摊设点,无车辆乱停乱放,水、电设施完好,防盗网,空调、烟道、遮阳板等设置整齐、规范、美观;基本实现绿化、美化、香化、彩化。
6、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模范遵守绿色文明机关建设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现象发生;领导重视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机构和绿化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得当;经常性宣传绿化、美化环境的意义作用,提高职工及其家属绿化意识,培养爱树、养树、保护花草树木的自觉性。
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单位成立了以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的“创绿”活动领导小组。
2、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去。“一把手”负总责,主抓领导具体负责,按照“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的建设机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要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严格奖惩。
3、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需要全体职工及其家属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我单位将开辟专栏、设立专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对创建和管理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大张旗鼓地给予宣传报道,用典型示范引导,使创建工作成为机关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九
20xx年8月24日,在市政协举办的以“绿色经济和发展”为主题的首届市民生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对加快我市发展绿色经济产业的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发挥好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在保民生的同时,实施财税、融资向结构调整和“绿色增长”倾斜。同时,按法律法规、具体规划标准,建立强有力的'惩治机制,使地方和企业切实改变高污染高浪费的经济行为。
二是加快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把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等生态成本内化为企业的生产成本,迫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经济转型,加大经济返哺生态的力度。
三是建立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简化审批程序,要把环保政策放在第一位,坚决防范落后淘汰产能重复建设,切实推动绿色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四是积极争取排碳权、排污权等交易试点工作落地,以此撬动绿色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是加大绿色产业扶持力度,优先发展茶叶、林业、水电、特色生物开发和旅游等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绿色产业。
二是以节能减排和循环发展为重点,科学改造提升矿产、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并采取严格的环保准入措施,有效限制、淘汰落后产能和劣势产业。
三是加快培育清洁能源、环保产业、高新技术和低碳服务等新兴绿色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抢占未来竞争的制高点。
一是稳步推进田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中低产林改造和天然林保护等一系列的生态建设工程。
二是加大区域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步伐。
三是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生活理念,以绿色科普为切入点,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军营、社区开展节能减排和低碳生活全民活动,提高全社会绿色发展的意识,形成健康、适度、节约、生态的绿色发展环境和氛围。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十
摘要:文章对山西省武乡县双孢蘑菇栽培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发展优势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产业发展思路及之后的重点建设任务。发展食用菌产业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能促进农民增收脱贫,值得大力推广。
关键词:食用菌;双孢蘑菇;效益;循环农业。
1产业发展现状。
山西省武乡县食用菌产业起步较晚,开始种植双孢蘑菇,~发展迅速,到目前为止建有双孢蘑菇棚500栋,其中韩北乡40栋,蟠龙乡100栋,监漳乡50栋,贾豁乡40栋,故县乡70栋,丰州镇140栋,石北乡30栋,故城镇30栋,栽培面积达15hm2,能解决1500个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县内双孢蘑菇栽培棚都为简易季节性菇棚,所用原料主要为玉米芯、牛粪,菌种多在外地购买,聘请外地技术员。20秋季大量出菇期菇价下跌,再加上技术问题,大部分菇农收入未达预期目标。大量菇农弃种,只有80栋棚进行了种植,而且由于信心不足带来技术与精力投入不足,有三分之一的菇农亏损,三分之一的菇农持平,三分之一的菇农盈利。年重机退休职工王永贵在丰州镇松北村投资40万元,建成年产400万棒规模的香菇菌棒生产场,带动本村7户建成7栋香菇出菇棚,一户一棚,7户菇农组成专业合作社。菌棒由菌棒场制作,菇农购买菌棒出菇销售。20生产菌棒15万棒,每户菇农以4元/棒的价格购进菌棒1.2万棒,其余菌棒外销,菌棒场盈利15万元。菇农出菇1~2潮,产到0.25kg/棒,全部出菇完成达0.6kg/棒,盈利可达1元/棒,每户可达1.2万元。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栽培设施设备简陋。
山西省武乡县双孢蘑菇棚都是简易型的季节棚,设施简陋,无法均衡出菇,出菇期正赶上全国蘑菇大量上市期,市场无法消化大量涌现的双孢蘑菇,致使菇价下跌,菇农卖不上好的价格,直接影响菇农收益与生产积极性。丰州香菇菌棒场厂区规划、设计、建设到生产未经科学论证,生产设备不成套,不先进,存在大面积污染的风险。香菇出菇棚都是简易的塑料棚,无法调节温湿度,更不能抵御极端天气,无法保证生产。
2.2栽培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下。
栽培技术落后,菇农对双孢蘑菇的生物学特性认识不足,对栽培技术无法掌握,聘请的福建技术员水平也参差不齐,在北方不同气候条件下往往无法灵活应用生产技术,盲目套用福建生产模式,沿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技术,栽培技术规范性,针对性不强,再加上菇农与技术员相互信任度不足,导致生产管理不到位,病虫害严重。丰州香菇菌棒场生产菌棒,也是外聘技术员,而且管理水平较低,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管理制度。培养料、废菌棒到处胡乱堆放,极易引起交叉污染。
2.3生产规模小,产品单一,无法形成规模交易市场。
双孢蘑菇、香菇产量均不成规模,而且产品单一,无法吸引经销商竞价收购,菇农卖不到好价格,反遭压质、压价。
2.4产业体系不健全,缺乏龙头企业。
由于食用菌产业发展时间太短,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菌种外地购买,技术外地引进,没有专业的发酵料场,丰州小规模的香菇制棒场无法带动全县香菇产业发展。实践证明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能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而且能填补产业链条的空白,形成完善的产业服务体系,促进整个产业健康发展。
2.5未能充分发挥当地的有利自然条件。
武乡山区夏季气候凉爽,昼夜温差大,具有双孢蘑菇提前出菇和反季节生产、香菇夏季出菇、出花菇的良好条件。香菇栽培的主要原材料—木屑、麸皮都从外地购进,额外增加了成本。
3产业发展的优势。
山西省武乡县地处太行山脉,空气清新、水质优良,这使得当地生产的食用菌产品安全、可靠、无污染,具有生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有利条件。就武乡县2015年的气象资料看,武乡夏季凉爽,昼夜温差大,7月份最高气温34℃,最低气温15℃,到8月底最高气温降低至24~27℃,最低气温降低至12~16℃。双孢蘑菇是中低温菇种,出菇期需要13~16℃的温度,全国大量简易季节性菇棚无法在气温高的季节产出商品菇,因此蘑菇价格坚挺,到9月底山东、河北、河南等地陆续出菇,价格开始回落,到10月中旬蘑菇大量上市,价格最低。利用空调菇棚生产双孢蘑菇,比山东、河北、河南等周边省份节约大量能耗,可以低成本的进行反季节生产,夺取高菇价市场。简易自然菇棚,配合上适当的管理措施,完全可以把出菇期提前到8月底,这样8月底至9月底生产的蘑菇就可以卖到一个相对好的价格。气候凉爽,昼夜温差大,也为高品质香菇、夏季香菇生产提供了优良气候条件,进行反季节生产,可极大地提高菇农收益。武乡县有丰富的玉米秸秆和牛粪资源,玉米芯360元/t,牛粪价格420元/t,原材料价格相对低廉,对双孢蘑菇生产相对有利。另一方面武乡县食用菌产业起步晚、时间短,生产模式尚未定型,相当于一张白纸,便于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可高起点的发展食用菌产业。
4产业发展思路。
发展空调双孢蘑菇菇棚,利用武乡山区夏季凉快,昼夜温差大的优势,进行低成本的反季节生产,夺取菇价高峰期的市场;培植专业的双孢蘑菇发酵料场,将技术要求高、操作繁琐、且菇农较难掌握的培养料发酵过程,由专门的发酵料场经营,菇农购买高质量发酵料生产出菇;充分利用现有简易季节性双孢蘑菇菇棚,在生产旺季来临之前,提前出菇,争取卖出好价格,提高菇农收益;适度发展香菇产业,武乡香菇原材料资源不太丰富,不可盲目大规模发展;香菇产品以鲜销为主,干销为辅,重点发展反季香菇和高品质、高附加值的花菇;将当地的林业副产品与每年修剪果木树所产生的废果枝粉碎为木屑作为香菇栽培原料,降低成本;培养当地的蘑菇经销商,鼓励他们走出去,创出武乡县自己的'市场与品牌,并培育起带头创业的龙头企业,完善食用菌产业体系,鼓励菌种制作、产品加工、市场销售等企业的经营,服务食用菌产业。带动290个贫困人口脱贫。有效利用现有500栋自然菇棚,合理安排生产季节,加强技术保障和菇房管理,提质增效。可安排农村闲散(包括贫困人员)劳动力1500名。在现有的基础上,在韩北乡、上司乡再打造一两家适度规模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当地菇农开展香菇种植即可,总规模达到200左右万棒,年产优质香菇1400t,售价12元/kg,产值1680万元。
5重点建设任务。
5.1培育双孢蘑菇发酵料场。
双孢蘑菇栽培要取得优质高产的关键在培养料发酵方面,其工艺程序主要包括原料质量把关、科学的配方、原料的预湿、发酵温度、翻堆时机的精准控制、水分含量控制等,要求技术含量高,经验丰富,一般菇农很难全面而精准掌握,将培养料发酵料过程由专业的公司完成,菇农直接购买发酵料栽培生产是比较科学的安排,要求有专业化的菌种场、发酵料场、覆土制备场、栽培场,这是该菇生产发展趋势。建一个4000t的发酵场可满足200个菇棚的培养料需求,需要投资500万,其中包括一次隧道、二次隧道、操作机械、化验设备等。
5.2技术提升,掌握双孢蘑菇提前出菇技术与反季。
食用菌生产技术针对武乡县双孢蘑菇产业现状与海拔高、夏季气温低、昼夜温差大的气候特点,简易季节性双孢蘑菇菇棚宜采用提前播种提前出菇夺取生产单季高菇价的方案。具体办法是:6月15开始培养料发酵,7月15号播种,8月25号出菇。比往年提前近一个月出菇,在10月份菇价下降前,出到三茬菇,近全年产量的70%,此时的菇价比出菇旺季高3~4元/kg,余下的30%的出菇随市场行情销售,可以大大地提高菇农的收益。提前出菇具有风险性,其一,双孢蘑菇是中温发菌、低温出菇的菇种,出菇最适温度在13~16℃之间,温度过高会出现薄皮菇、早开伞的问题。其二,双孢蘑菇栽培是开放式栽培,高温季节正是病虫害多发季节,栽培料极易被病虫害侵染。可以利用遮阳网和夜间开窗通风,白天控制通风的办法解决出菇期高温问题。在二次发酵完成后,播种前门窗加装40目以上的纱窗控制虫害的提前入侵,严格控制原料质量,把控一次、二次发酵、覆土消毒的操作规范,并通过在覆土中适当添加无公害的联苯菊酯与灰霉克星,在出菇管理过程中适当降低菇房的湿度等办法预防病虫害发生。向菇农普及高品质香菇生产技术,包括精准化控制发菌温湿度,适时翻棒、刺孔、转色、脱袋,适宜催蕾出菇方式,适当的注水方式,严格的病虫害防控。夏天反季节出菇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易发生病虫害,控制病虫害要贯彻香菇生产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管理规范进行,使菇农自始至终建立病虫害防控意识。
5.3高起点地建造食用菌菌棒生产场和菇棚。
菌棒生产建设要进行科学的论证,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管理规范,把人为操作失误降到最低,制作出合格的菌棒,提高菇农栽培技术。建造空调保温双孢蘑菇菇棚,高起点的可调节双层遮荫、双层薄膜、抗风、抗雪持久耐用的香菇栽培棚。目标是反季节生产高附加值的食用菌。
5.4培植龙头企业,完善产业服务体系。
在资金或政策上支持引导3~5个有发展前景的食用菌龙头企业,带动菇农食用菌生产,同时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菇农无后顾之忧。
6综合效益分析。
6.1经济效益与脱贫效果。
双孢蘑菇每个大棚480m2,产菇12kg/m2,可产菇5760kg,出棚价格按9元/kg,算产值可达51840元,原料、人工成本费用共25000元,每棚利润达26840元。夏香菇平均产量为鲜重0.7kg/袋,按市场批发价12元/kg计算,每袋产值8.4元,扣去成本每袋3元,每袋可获利5.4元;按每个出菇菇棚能栽培夏香菇1.2万袋计算,可获利6.48万元。200万菌棒可获利1280万元。双孢蘑菇棚共计400栋,香菇菇棚100栋,农户一户一棚。400栋双孢蘑菇大棚获利润1059.2万元,100栋香菇大棚获利648万元,合计获利润1707.2万元,平均每栋棚获利3.4144万元。贫困户种植100栋大棚,获利341.44万元,带动贫困户100户、290人,人均增收1.177万元。
6.2社会效益。
食用菌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一般所含蛋白质约占干重的30%~45%,且蛋白质中氨基酸种类齐全,几乎所有食用菌都含有人体必需的8种氨基酸。1kg干菇所含蛋白质相当于2kg瘦肉,相当于3kg鸡蛋,相当于12kg牛奶。食用菌脂肪含量低,仅占干重的2%~8%。此外,还含有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多糖等具有一定药效的生理活性物质,能促进人体新陈代谢,增强体质。因此,被人们誉为“保健食品”,越来越受到重视。食用菌还具有很好的保健与药理作用,所含食用菌多糖具有抗癌、抗病毒、提高机体免疫力的功效。随着人们膳食结构的改善,食用菌已经成为餐桌上不可或缺的食品,特别是老、弱、病、残的营养食品,是深受人们喜爱的营养食品和健康食品,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6.3生态效益。
农村养牛业致使牛粪乱堆乱放,严重污染环境,增加病虫害的传播,影响居民生活。当地的玉米秸秆没有好的利用途径,大多就地焚烧,不仅造成环境污染,而且带来火灾隐患。生产双孢磨菇每平方米能消化22kg的牛粪和22kg的玉米芯。全县栽培面积15hm2,可消耗1800t牛粪,1800t玉米芯。通过种植双孢磨菇,可将乱堆乱放的牛粪、玉米秸秆,收购用做种植原料。农民也能通过出售农牧业废弃物增加收入,菇农还可得到低廉原料,发挥原料成本优势,变污染源为生产资料,一举多得。双孢菇生产过程不产生任何污染,栽培采用床式,不需要使用塑料菌袋,没有白色污染。利用当地的林业副产品与每年修剪果木树所产生的废果枝粉碎产生的木屑作为栽培原料,可以使林业副产品和果园的废旧果木枝变废为宝,实现资源循环再利用,是利国利民的好举措。食用菌栽培后菌渣可以作为有机肥还田,能改良土壤结构和通气性,在蔬菜大棚中的利用效果特别好,可改变化肥滥用而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的现象。因此,食用菌生产在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极大地缓解了生态和环境压力,是发展循环农业的好途径。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十一
教委根据区委构建和谐社会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强区战略,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把满足人的教育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的发展、就业和生活质量需要,提供充足的教育机会和高质量的教育服务,着力构建和谐教育,为构建和谐我区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二、面临的形势和奋斗目标。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一些不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不足,主要是: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还有差距;教育发展的结构性矛盾突出,高等教育供给短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服务能力相对薄弱,民办教育实力不强;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投入与需求相比尚有差距等。
因此,我区教育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设教育强区,在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巩固我区教育在远郊区县的领先地位;实施“上挂、下联、广辐射”发展思路,与首都城市整体教育体系相连结,贯通城乡教育,以我区新城为核心,重点城镇为结点,辐射周边地区和广大农村,形成完整的现代教育网络;实现教育发展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全区各项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师教学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努力实现城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贫困学生上学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构建和谐社会工作长效机制。
充分认识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各项工作考虑的首要内容。成立以教委主任线长久任组长构建和谐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构建和谐社会各项工作。教育工委副书记、教委副主任冯义国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研究建立长效机制,部署教育系统构建和谐社会工作,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构建公平的和谐教育体系。
1.不断优化教育结构,调整学校布局。
建立教育目标考核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加强德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快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着力实现农村学校与直属学校统一教学、教研、培训和考试管理模式。加强农村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和早教基地建设,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完善级类管理办法,巩固验收成果,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加强特教学校建设。
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布局,统筹配置教育资源,逐步使现有学校在专用教室建设、教学实验室设备、体育器材和图书资料等主要项目上达到新标准。进一步调整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完善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对全区职业教育资源进行整合,规划好职业教育园区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规模效益。
2.加快农村学校建设步伐,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化。
采取措施,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硬件、软件的差距,教师收入之间的差距。建立健全教师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机制,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逐步缩小学校之间教师水平和教育水平的差距。积极推动中小学手拉手共建活动,推进城乡一体化教育进程。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幼儿园与北京市区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加强区内城乡学校合作,重点引进市区优质师资下乡执教,区内名师到农村学校从教或进行短期交流,进一步深入开展工作,缩小全区中小学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3.加强教育执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
妥善安置拆迁村庄农民就学,督促居住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确保我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高新区免费安置入学,积极做好居住证持有者子女的入学安排。
(三)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区教育整体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北京市中小学党支部工作意见》和《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培训工作,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开展优秀校长办学实践与管理成果展示活动,发挥示范作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青年干部培养。
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六大项目,即师德建设项目、全员提高培训项目、名师培养项目、德育队伍建设项目、名师走进农村学校项目和学历提高项目。组织教师基本功竞赛活动,对教师进行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教案设计、课堂教学、信息技术等五项能力考核,着力提高教师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狠抓师德建设,开展“以法立德、以德立身”主题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师德教育,大力推行教师“十不准”,规范教师校内外行为。加强师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职评、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大力宣传教师先进事迹,评选、表彰、奖励优秀教师。
(四)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1.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要求,进一步调整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完善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进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的改革,强化技能教学,提高学生技能水平。重点建设好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和实验实训基地,加快培养大批首都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实用人才。
2.进一步推动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提高农村劳动力在二、三产业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实施农村成人教育“四项培训工程”,即农村地区紧缺人才培训工程、村村通数字化远程教育工程、郊区现代化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为农村城市化、构建和谐新农村提供智力支持。
(五)实施教育帮扶救助贫困生工程,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稳步扩大贫困家庭“两免一补”受助面,确保广大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到免除书本费、杂费,并补助生活费,让广大老百姓都可以惠及这一民心工程。探索真正意义上的九年义务教育工程,研究并实施我区区范围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学杂费、教科书费全免制度,研究并实施高中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住宿费和伙食费减免制度。
(六)积极创建和谐教委,构建法治的和谐教育。
1.坚持依法行政,提升行政管理层次。
机关各科室主要职能要从具体事务管理转移到依法管理和监督上来,变直接、具体的管理为间接、宏观管理,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转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管理,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2.坚持廉洁行政,加大政风行风建设。
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规范从政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加强行风建设。加强监督机制,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力度。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大力实施廉政“阳光工程”,全面推行政务、校务公开。抓好对机关干部和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干部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积极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
3.坚持服务宗旨,建设服务型机关。
严格各种会议制度和考勤考核制度,实行工作限时办理制度,加强监督和严格责任追究制。严格作风建设要求,即当好公仆、切实服务,强化责任、履职尽责,加强学习、固本强基,勤于调研、多谋善思,勤奋工作、多出成果,守纪正身、优化形象。
(七)加强学校管理,着力打造法治、诚信、人文的和谐校园。
1.坚持依法办学,构建法治的和谐学校。
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制,建立章程,实行依法自主办学。推动学校全面实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逐步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实行有效的法治管理、制度管理。严格监督学校依法执行国家的各项基本教育制度,在教育机构的`设置、课程的开设、招生考试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建立和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加强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通过各党支部、工会等途径解决好困难师生的生活问题,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和走访慰问活动。
2.坚持诚信规范,构建诚信的和谐学校。
3.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人文的和谐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服务教育教学为重点,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让每一位学生都受到民主、平等的对待,让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得到应有的尊重,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健康的成长。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将校园文化渗透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并对全体师生的道德情操、精神面貌和行为举止产生影响。各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区域特点和时代特点,努力形成独特的校园文化风格,潜移默化地对全体师生进行校园文化熏陶,实现人格的升华。要切实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牢固树立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观念,一视同仁地关爱每一位学生。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事关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基础工程,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构建和谐社会有赖于构建和谐教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按照“三个代表”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要求,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着力构建和谐的我区教育,为全区构建和谐社会工作做出贡献。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扎实推进我县20__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我县“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打造具有金寨特色的原生态山村品牌,为全县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着力形成以县域、乡镇、行政村或跨行政区片区整体推进和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面上全域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等有机融合,扎实推进三项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20__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对照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加快在建工程和环境整治进度,加速推进产业发展工程,提升乡风文明和村民自治水平,完善档案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完成20__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确保第三季度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价。
(二)高起点启动20__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根据省委农工办《关于印发20__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工办〔20__〕26号)和20__年省级民生工程任务安排,对照标准,因村施策,优化建设规划,细化工作方案,高起点快速度推进20__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整治类、工程类建设任务,同步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和长效管护机制。
(三)高标准推进已建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级组织、村民自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已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管护与运行回头看,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完善长效管护制度,健全监督和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和保障。把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威振风超市评比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大监管力度,以管促治、以管促新,逐步提升自治、德治和法治水平。确保美丽乡村运行正常,永续利用,使其真正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质模板,乡村振兴的活力源泉。
三、方法步骤。
(一)合理规划(3月-6月底)。
1、宣传动员。各乡镇可采用会议、广播、标语、明白纸、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2、落实任务。按照推进在建、启动新建、管好建成的总体要求,各乡镇对照标准,梳理任务,逐项落实。
3、制定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进而逐村细化具体实施步骤,明确建设内容、建设工艺、工作路径、工作保障、责任分解和时限安排等事宜。
(二)环境治理(3月-12月)。
1、集中整治(3月-5月)。结合“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村庄环境整治,阶段性开展新建中心村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在建和建成中心村环境状况。
2、持续实施(6月-12月)。建立健全乡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常态化运行。
3、督查检查(7月下旬-12月中旬)。7月下旬对已建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情况进行全面督查;12月中旬对已建和新建美丽乡村中心村实施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工程建设(4月中旬-12月底)。
根据各村实施方案,梳理新建、在建和管护中心村工程类建设任务清单,明确项目内容和资金筹措来源。各中心村对县级下达新建项目,要尽快有序启动建设,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强化施工过程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11月份主体工程完工,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报账。
(四)提升完善(4月-12月底)。
及时开展建设工作“回头看”,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依据美丽乡村中心村档案建设要求,及时对内业资料进行整理保存。20__年度建设的中心村档案应于8月底前整理完成,确保省市验收无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扎实做好方案编制、项目谋划、组织动员、进度督查、推进实施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美丽乡村建设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一方面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要将资源向美丽乡村倾斜,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搭好资源整合平台,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从长计议,点面并进。
(三)持续保障投入。一是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原则上每个新建省级中心村给予不低于15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继续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三是广开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能人大户和优质客商支持建设、参与经营。
(四)保证建设标准。省级中心村要对照省级标准,突出农户改厕、污水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重点,抓好产业培育、乡风文明和长效管护等工程,确保无漏无误,软硬件齐达标。同时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防止贪大求洋等形象工程偏离建设标准。
(五)严格督查考核。一是继续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考评,进一步优化考评办法,注重工作实绩和绩效。二是加强经常性督查,继续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评分依据。
(六)规范项目管理。一要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规范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强化“质量至上”意识,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定期调度工程进度,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大巡监力度,关键工序监理人员务必在施工现场,跟班作业,对施工技术不规范、建材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及时纠正。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金寨县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把进度关、程序关,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责任。三是规范档案建设和管理。高标准整理综合档案,严格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资料记录详细、真实、准确。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十三
林区环保局根据林区节能减排宣传周组委会安排部署,结合环保部门职能职责,以“xxx”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启动了一系列环保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林区环保局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按照《关于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6月11日-6月17日的节能周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要求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节能宣传手册,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成立专班对宣传周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为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根据环保局地理位置和办公条件,重点在单位的门厅、走廊、宣传橱窗处张贴了“若干年后将居无定所,你将如何向孩子们解释”、“低碳出行,从我做起”等温馨警示画报,时刻提醒干部职工做到低碳节能,绿色出行,不仅自己以身作则还要将节能减排理念带进家里,言传身教给家庭成员或身边人。
2、利用悬挂横幅“低碳走近千万家,节能环保我参加”提醒过往住户,节能环保,低碳生活是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3、开展了一次机关节能工作大检查。对机关用电、用水、办公耗材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抽查,对人走未关水、关灯、关闭电源,浪费办公耗材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教育批评,并且引导机关干部职工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带头践行绿色生活,上下班绿色出行。充分发挥机关人员带头作用,反对奢侈浪费,提倡朴素节俭。
4、对单位的老旧灯泡进行了节能灯泡的更换。检查了全楼层的`厕所和洗手台是否有漏水情况。
通过此次节能宣传周的宣传,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营造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下一步,环保局将继续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优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将节能减排工作推向深入,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再作新贡献。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十四
一、现状分析:
我园座落在__中心小学院内,创办于20__年_月,是__镇第一所公办的幼儿园。我园占地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平方米,绿化面积__平方米。目前拥有三个班级(小、中、大),全园幼儿总人数__名,教职员工_名(其中一人属聘用),大专以上毕业_人。
幼儿园于创办之初便提出了“我们用爱心细心耐心,让孩子开心家长放心”的办园宗旨。这一个多月以来,我园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教职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坚持依法办园,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依并严格执行,办园质量不断提高。
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生源大多来自农村,家长忙于工作,很难对孩子实施良好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很难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2、我园教师整体年龄偏大,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教师的专业素质相对较低,自身提高速度较慢。
3、由于底子太薄,收费又非常低(__元/学期),再加上初建园的还款压力(目前还欠_万余元),导致了幼儿园基本设施配备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指导思想:
以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精神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完善机构,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十五
在创建绿色环保小区工作中,根据宁文明办、市环境保护局等六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居民为基本力量,以提高居民素质为目标,以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内容,以创建“绿色环保小区”为突破口,拓展内容、丰富载体,求真务实,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环保小区的活动,一步一个新脚印,一年一个新台阶。现将2010年以来,我小区的绿色环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构,抓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到位。
二、建章立制,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创建”的有成效。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前提是建立规章制度,为规范小区的各项管理,给创建绿色环保小区提供有利的制度保障。制定了《小区居民环保公约》,物业管理处制定了《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小区绿化管理工作制度》、《小区垃圾收集清洁及清运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为规范有序地管理小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
1、小区环境卫生整洁,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1牌明确规范,小区内无焚烧树叶、垃圾等现象。在搞好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洁和清运工作方面,为保障小区环境清洁,避免环境受到二次污染,小区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由***镇环卫站具体负责,制定专人清运地点,清运次数和清运时间,通过规范化管理,为小区居民创造一个卫生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在环境卫生方面,建立健全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制定专人管理制度,清洁工岗位职责明确,小区环卫环境设施如:各楼栋单元设有垃圾分类收集箱,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标志,垃圾斗、果皮箱等设施齐全。垃圾箱整洁密封,生活垃圾袋装率100%,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环境卫生保洁率100%,小区内无烟尘、无噪声,雨水管道、空调安装达到规定标准,空调滴水进入集中排水管,住户厨房设有专用排烟道,油烟不排出窗外,住户对小区的清洁卫生善反映良好。
积极开展居民室内、外环境卫生,为了减少人蚊接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习惯,住户均安装纱窗和使用各类驱避剂达到保护作用,小区“除四害”控制在规定达标内,落实“四害”防治措施,每年小区投入除“四害”药品经费2000元,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高度重视,创建人与自然绿化环境。
桃等十多种植物,经过绿化工的精心打理,定期除草、施肥、淋水、喷药、修草,小区内绿草茵茵、花红叶绿。
3、做好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素质。
做好环境法律及环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环境素质,是开展创建绿色环保小区活动的重要前提,我们认真组织居民参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学习,在小区因地制宜利用小区宣传栏,经常性对业主进行社会公德、法制、小区管理办法和宣传创建绿色环保小区的意义,不断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每年出宣传板报12期,活动6次,在开展创建绿色环保小区,争当“环保家庭”宣传教育活动中组织全体住房居民参加环保家庭评比,共选出5户“环保家庭”,占家庭总户数,在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组织了小区志愿者参加绿化植树、除杂草活动,每年有50多人次以上参加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培养公众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使创建绿色环保小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在居民中形成创建绿色环保小区,营造温馨家园的竞争意识。
今后,我们要以“管理规范到位、服务优质配套、居民文明和睦、环境整洁优美、文化丰富健康、秩序安全优良”为创建标准,不断探索和总结创建绿色环保小区的经验,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的精神文明程度、美化家园、美化环境而努力。
***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8日。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十六
我县xx年年度科技培训,在扶贫开发协会的大力扶持下,顺利完成了培训活动内容,本活动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科学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科学技术的大力推广和普及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引导群众发展生产的重要措施,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现将培训完成情况做一个总结。
我县辖5乡2镇36个村委会363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为平方公里,有2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其中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2%。全县总人口23651户87428人,其中农业人口18415户67811人。人均纯收入1080多元,人均口粮370公斤左右。虽然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不断提高,但到目前为止,仍然还有一部分农民没有解决基本温饱问题。
1、养殖业培训。
根据我县农民在生猪饲养中存在的饲养周期长,成本高,无防病意识等问题,为改变传统的饲养方法,提高农民的生猪饲养管理技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猪饲养培训,共计5期,受益300多人次,每期培训15天左右。具体由县扶贫办负责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课堂讲解和现场操作演示,培训内容包括建盖厩舍、选购良种仔猪、科学配料、饲养管理及疫病防治等技术。
2、种植业培训。
要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首选项目就是茶产业开发,目前我县茶叶种植面积有万亩,但我县农民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之无生产技术,导致管理不善,单产低,效益差,需要加强对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方面的培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茶业种植培训,共计16期,受益800多人次,每期培训20天左右。具体由县扶贫办负责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到实地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开垦、茶苗定植、管理、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技术。
通过以技能的培训,使农民能够基本掌握养猪、种茶技术,提高了科技文化素质,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加强对种养业的管理能力,减少了发病死亡率,大大提高了生产质量,为今后的发展铺垫了基础。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十七
根据孙*在县委十届四次全会上所做《工作报告》中“坚定不移地抓三农、稳基础”的要求,以“两区同建”为主抓手,尽快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围绕“产业园区提档次、已建社区提层次、在建社区提水*、谋划社区抓落实、村庄挖潜促进度、拆迁工作出效果、改造提升出形象”的思路,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我乡农业农村工作思路如下:
一、积极推进“两区同建”
1、高效农业园区建设出精品。在农村土地规模流转的基础上,以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为突破口,提升园区质量为重点,围绕大棚瓜菜、黄秋葵、紫红薯、特色葡萄、肉羊养殖及深加工等几大特色,做大做强农业,在农业结构调整上实现新跨越,为“两区同建”打下坚实基础。
(1)加大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从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分布的实际情况出发,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土地流转,把分散的小规模土地、闲置土地集中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建立和完善覆盖乡、村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搭建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交易*台,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2)利用农业资源优势,引进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入股龙头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
2、新型农村社区推进度。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全力推进新型社区建设进度。
(1)加快前新型社区建设进度。
一是加快建设2栋6+1居住楼,争取6月份达到入住条件,为搬迁、拆迁奠定基础;加快建设集“两委”办公室、幼儿园、医务室、物业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楼,争取今年春天封顶并投入使用;加快拆迁协议的签订和搬迁进度,争取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前村整村搬迁。二是进一步督促监督博泰开发公司,确保时间进度和安全建设。三是进一步提高拆迁建设小组成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监督建设主体和搬迁拆迁责任主体共同遵守已经签订的各项协议,与村委会共同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社区建设质量,确保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四是在县农工委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积极跑办落实新型社区建设政策资金,在建设、拆迁、复耕方面形成良性循环,争取2017年底基本完成前拆迁复耕任务。
(2)适时启动李庄新型社区建设。
在推进泰公司的土地流转,特色种植养殖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上,适时启动霍杨孙等村并建的李庄中心社区(属于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中的李庄新型社区范围内的村)。
一是充分组织村内党员和村民代表在本地和外出参观,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二是科学规划,严格程序。三是加强监督,科学指导。
争取2017年内完成村土地流转和与开发商协商工作,制定出建设规划和拆迁补偿协议,并完成测量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动社区建设。
二、全面落实普惠民生政策。
一是严格按政策落实好新农保、新农合、粮补、综合直补等一系列的惠农政策,确保各种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新农保、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0%以上;切实为育龄妇女服务好,计生工作争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低保、五保的管理,摸清低保、五保的详细信息,做到应保尽保,保证全乡的弱势群体都能享受都*的关怀,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第一时间上报,争取上级资金,减少灾民的损失。做好优抚及残联工作,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利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推进“新居”建设,争取明年二期开工,改善镇区环境,提升小城镇品味。
三是积极申报落实好地下水压采系统工程的系列工作,并做好协调配合,再争取一部分项目落户。
三、创新社会治理方面。
一是提高乡镇机关和基层站所的工作人员素质和法律意识。加强执法队伍思想政法教育,增强其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每年定期组织举办一些常用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不断更新乡镇干部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加强对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要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促进执法人员钻研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基层干部进行在职业余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坚持把秀贞精神融入到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去,发挥我乡道德高地的优势,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一切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率达到100%。加强对原民办教师、信贷员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引导,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以情感人;加强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政策引导,讲明利害关系,以理、依法服人,实现赴县级以*零目标,保稳定、促和谐,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积极稳妥的抓好村“两委”换届,确保按时完成。
为圆满完成以上工作,我乡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意义的认识,积极联系京津籍的老板,借助他们的信息资金优势,推进我乡农业产业化调整,加快特色城镇化建设的进程。
(二)创新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在自筹资金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三)科学规划社区建设,把任务量化、细化,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四)建立各项工作考评体系,把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量化考评。
(五)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和劳动力转移,拓宽群众的收入渠道,增强城镇化建设的经济支撑。
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篇十八
20xx年x-x月,是“节能宣传”全国活动周。根据《^v^节能减排“十二五”综合工作规划》相关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节能减排,确定年度节能目标。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围绕“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的宣传主题,广泛开展了节能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概述如下:。
节能宣传周伊始,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围绕“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的主题,做好宣传工作,制定了周密的活动计划。首先,学校领导召开的“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十二五”规划”文件精神,就是要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以节约为标准活动。其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布置“节约宣传周”的工作要求。完善规划,责任落实到人,从制度上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发展。
为了有效提高宣传周的实际效果,开展各种活动,我校大力宣传“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的主题。为增强师生意识,我们以我校文化长廊为宣传突破口,以“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为主线,以“节约每一滴汽油、每一度电、每一滴油”为切入点,大力弘扬节约。树立节约从零开始、从小事做起的思想,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行为,全面提高节能意识。
为了进一步倡导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生活习惯,提高师生的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要求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水龙头上贴着“节约每一滴水”的标语,照明开关上贴着“减少照明,节约用电”的标语,打印机上贴着“正反打印”等温馨提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资源危机意识和节约意识。
我们利用周五下午做总结,各部门自己做总结。通过这次宣传活动,全体师生节能意识明显提高,节能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让大家明确了节能降耗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要求从日常工作中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和行为。今后,我校将以此次“节能宣传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切实做好节水、节油、节能工作,形成全民节能的良好氛围。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1130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