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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盐田、效益盐田和现代化旅游海港城区的目标,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促进了财政可持续发展,财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结合我区实际编制20xx年度财政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今年年初,通过认真分析国内外各项因素对我区经济发展、财税收入变化的影响,合理确定全年收入总量。预算支出上,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证政策性资金需求,统筹资金安排。通过仔细测算,合理确定了收支增长比例和规模,起草了《关于盐田区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经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实施。20xx年,我区计划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13,286万元,同比增长12.0%。实际完成120,01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5.9%。
(二)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全年收入目标完成。面对全球金融海啸对经济的冲击,以及原材料、人工成本上涨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等,影响税收增长的不利因素,我局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应对,加强税源调查和摸底,定期磋商,跟踪入库进度,协调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确保税收按进度及时、足额入库。全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20,01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7%,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历年同期最好,呈现增收规模大、增长幅度高、完成进度快三大特点。
我局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盐田、效益盐田的目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有效保证了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资金需要,公共财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人代会批准20xx年预算后,及时下达各预算单位,杜绝无项目、无预算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力,对临时性请款文件严格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预算执行刚性。在支出安排上,以民生净福利指标为指针,有效保证了以民生民计为重点的各项事业的发展资金需要。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保障基本建设、科教文卫、城市管理以及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关系民计民生方面的投入。与此同时,厉行节约,按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起草了《关于压缩20xx年度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定额5%的请示》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大力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支援地震灾区建设,并拨付抗震救灾资金178万元,用于支援灾区人民生活和灾后重建。
(一)全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顺利实现试点上线。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我区今年财政改革的重头戏,我局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特点,努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一是深入调研,确定改革基本思路。由我局牵头,成立了以刘慧副区长负责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课题组,对我区财政资金支付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了我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思路,并就如何推动这一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调研报告,为国库改革指明了方向。二是成立信息资源规划小组(irp小组),完善制度建设。我局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成立了irp小组,先后到市局和福田、龙岗区财政局进行了学习、取经,研究制定了国库集中支付中的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程序等业务流程。起草了《盐田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1+6”系列文件,并经区政府三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预算执行管理全过程的制度框架体系。三是完成软硬件准备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国库改革的要求,完成了金财系统和银行系统接口对接、财政及试点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服务器设置、确定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和试点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等各项软硬件准备工作,并多次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四是精心部署,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讲话。现场演示了授权支付流程,成功支付第一笔资金指标,标志着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根据“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选定区纪委和区财务结算中心两个单位先行开展试点。目前,系统运行平稳,纳入系统运行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均安全、及时、准确地拨付到位。通过改革不仅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缩短了资金链,也加强了对资金使用事前、事中的监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优势均得到有效体现。
(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一是切实贯彻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确保民计民生等重点支出优先安排;二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盐田区20xx年财政决算报告》,认真分析查找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在下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中切实加以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8月12日召开部门预算征询意见会议,征询各单位对预算编制方法、标准等意见,了解单位经费需求的实际情况,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可执行性;四是提早编制部门预算。针对往年预算编制时间较晚的状况,8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全区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会议,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布置,较往年提前了近3个月,以更好配合人大年度审议工作的需要;五是完善定额支出标准,20xx年将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这两项支出从定额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中安排,根据实际发生数列支,解决各单位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差别较大的问题;六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针对部分单位对采购预算不重视,不按要求编制采购预算情况,进一步强调采购预算的重要性,以避免采购资金尚未落实等不合规定的采购行为出现。
(三)创新政府采购手段,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制定并颁布《20xx年盐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公开招标金额标准和协议采购标准;下发了《转发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备购置标准》,确定各单位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加强采购资金管理,对采购预算节约资金予以收回;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召开会议,对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以及编制政府采购各项业务的流程进行业务操作培训。二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资金扩展到所有财政性资金,日渐增多的民生项目成为政府采购规模扩大中的亮点。三是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实施取得重大突破。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循环经济发展的贯彻落实,推行绿色采购,协助区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方面的制度办法。四是依法采购水平提升。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的主导地位巩固。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式审核、执行各环节运转机制更加健全,监管与实施的职能更加明晰。
区财政部门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努力探索新的财政监督和管理方法,不断改进和强化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
(一)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申请的审批,改进财务管理软件,加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的力度。加快支出进度,在拨付笔数和金额都有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对每一笔支出认真把关,仔细核对,确保及时到位。二是加强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做好《20xx年深圳市盐田区国土基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积极贯彻国家政策,重点倾向旧城改造和政策性住房资金保障,为落实国计民生事件提供坚实的经济后盾。认真抓好国土基金收入工作,确保国土基金收支计划任务完成。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照科技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审核资金申请并按时拨付相关款项,做好专项资金核算工作,保证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四是严格罚没收入的`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按照程序做好公安移交残旧废车的拍卖工作,对法院历年无明确案号的罚没物资进行了集中处理,完成盐田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罚没票据核销、盘点工作。五是落实义务教育退费工作。切实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及时做好20xx年春季义务教育退费工作,使居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二)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一是组织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由我局牵头成立了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进行了检查,摸清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单位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廉政建设。二是开展收费检查。联合盐田物价分局、区审计局认真做好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做好有关收费的清理整顿,遏止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开展会计检查。对有关预算单位20xx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促使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了财务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促进我区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开展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对全区38家财政票据领购单位进行年检,把票据的检查工作纳入了日常管理工作中,强化了单位财政票据的管理,增强了单位管理的责任意识。五是全面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对全区6家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会计基础工作、财经法规贯彻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认真做好资产核实工作。印发了《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益认定和资产核实工作,协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xx年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二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积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起草了《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实施办法》,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三是认真做好区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工作。加强与市、区清理办沟通协调,主动联系各有关单位,通知对方及时办理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工作。
(四)财会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认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的报考、监考工作,加强会计的日常管理。下半年首次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减少了排队等候的时间,加快了审核速度,进一步提高了效率,得到广大报考人员的好评。二是积极开展新会计准则、会计知识的推广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会计业务水平。我局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通过张贴横幅、派发传单及各种辅助资料、发动区属单位征订《中国会计报》等方式推动《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知识的普及,使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得到及时更新。三是认真组织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和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资格审核工作,进一步宣扬会计行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
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分析税源、税种变化情况,主动开展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及政策问题研究。一是参加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下我区20xx年改革创新课题研究,主动与区有关部门配合,完成了《启动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深化区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改革》两个课题研究工作;二是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加强非税收入调研,及时总结我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认真分析当前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胆探索我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方向;三是及时清理—20xx年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入情况,并开展了当前收费管理模式及发展方向的调研,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改革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四是对各项非税收入的管理现状、支出情况等进行了调研,如租赁系统的租赁管理费管理情况和意愿、沙头角街道办事处田心幼儿园、科创中心的维修需求、民政局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度专项预算的意见、工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看法、罚没公务仓的建立等。通过调研,我们对资金的来龙去脉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进一步加强了与各单位的交流,为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五是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办理流程,专人办理,跟踪落实,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予以答复。全年共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25件。
(一)加强企业财务监管。一是开展区属国有企业20xx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二是组织和指导区属国有企、集体企业业完成20xx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三是开展20xx年度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企业注销、变更、占有登记手续;四是受区政府委托起草了《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
(二)稳步推进区属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一是到市国资委了解企业改制的最新政策,把握改制工作政策方向,指导沙商贸公司开展区工业发展公司和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改制工作,并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评估,形成了分析报告;二是稳步推进集体股份合作公司股权分配制度改革。联合区纪委开展股份合作公司股权及收益分配改革有关课题调研,并协助区纪委完成了《关于我区集体股份公司改革与发展问题的调研报告》。指导盐田街道制定《盐田街道辖区居民小组集体收益分配办法(暂行)》和《盐田街道辖区居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二
(一)结合我区实际编制xx年度财政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今年初,通过认真分析国内外各项因素对我区经济发展、财税收入变化的影响,合理确定全年收入总量。预算支出上,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证政策性资金需求,统筹资金安排。通过仔细测算,合理确定了收支增长比例和规模,起草了《关于盐田区xx年预算执行情况和xx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经区xx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实施。xx年,我区计划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13,xx万元,同比增长xx%。实际完成120,xx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xx%。
(二)积极xx财政收入,确保全年收入目标完成。面对全球金融海啸对经济的冲击,以及原材料、人工成本上涨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等,影响税收增长的不利因素,我局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应对,加强税源调查和摸底,定期磋商,跟踪入库进度,协调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确保税收按进度及时、足额入库。全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20,xx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xx%,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历年同期最好,呈现增收规模大、增长幅度高、完成进度快三大特点。
我局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盐田、效益盐田的目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有效保证了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资金需要,公共财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人代会批准xx年预算后,及时下达各预算单位,杜绝无项目、无预算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力,对临时性请款文件严格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预算执行刚性。在支出安排上,以民生净福利指标为指针,有效保证了以民生民计为重点的各项事业的发展资金需要。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保障基本建设、科教文卫、城市管理以及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关系民计民生方面的投入。与此同时,厉行节约,按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起草了《关于压缩xx年度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定额xx%xx请示》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大力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支援地震灾区建设,并拨付抗震救灾资金xx万元,用于支援灾区人民生活和灾后重建。
(一)全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顺利实现试点上线。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我区今年财xx革的重头戏,我局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特点,努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一是深入调研,确定改革基本思路。由我局牵头,成立了以刘慧副区长负责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课题组,对我区财政资金支付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了我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思路,并就如何推动这一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调研报告,为国库改革指明了方向。二是成立信息资源规划小组(irp小组),完善制度建设。我局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成立了irp小组,先后到市局和福田、龙岗区财政局进行了学习、取经,研究制定了国库集中支付中的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程序等业务流程。起草了《盐田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1+xx”系列文件,并经区政府xx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预算执行管理全过程的制度框架体系。三是完成软硬件准备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国库改革的要求,完成了金财系统和银行系统接口对接、财政及试点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服务器设置、确定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和试点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等各项软硬件准备工作,并多次xx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四是精心部署,试点工作进展顺利。xx月xx日,我区召开了“盐田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动员大会”。龙岳华常务副区长到会并做了动员讲话。现场演示了授权支付流程,成功支付第一笔资金指标,标志着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根据“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选定区xx和区财务结算中心两个单位先行开展试点。目前,系统运行平稳,纳入系统运行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均安全、及时、准确地拨付到位。通过改革不仅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缩短了资金链,也加强了对资金使用事前、事中的监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优势均得到有效体现。
(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
一是切实贯彻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确保民计民生等重点支出优先安排;二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向区xx汇报《盐田区xx年财政决算报告》,认真分析查找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会提出的意见在下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中切实加以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xx月xx日召开部门预算征询意见会议,征询各单位对预算编制方法、标准等意见,了解单位经费需求的实际情况,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可执行性;四是提早编制部门预算。针对往年预算编制时间较晚的状况,xx月xx日,xx召开了全区xx年部门预算工作会议,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布置,较往年提前了近xx个月,以更好配合人大年度审议工作的需要;五是完善定额支出标准,xx年将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这两项支出从定额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中安排,根据实际发生数列支,解决各单位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差别较大的问题;六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针对部分单位对采购预算不重视,不按要求编制采购预算情况,进一步强调采购预算的重要性,以避免采购资金尚未落实等不合规定的'采购行为出现。
(三)创新政府采购手段,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加强。
一是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制定并颁布《xx年盐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公开招标金额标准和协议采购标准;下发了《转发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备购置标准》,确定各单位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加强采购资金管理,对采购预算节约资金予以收回;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召开会议,对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以及编制政府采购各项业务的流程进行业务操作培训。二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资金扩展到所有财政性资金,日渐增多的民生项目成为政府采购规模扩大中的亮点。三是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实施取得重大突破。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循环经济发展的贯彻落实,推行绿色采购,协助区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方面的制度办法。四是依法采购水平提升。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的主导地位巩固。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式审核、执行各环节运转机制更加健全,监管与实施的职能更加明晰。
区财政部门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努力探索新的财政监督和管理方法,不断改进和强化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
(一)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申请的审批,改进财务管理软件,加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的力度。加快支出进度,在拨付笔数和金额都有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对每一笔支出认真把关,仔细核对,确保及时到位。二是加强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做好《xx年xx市盐田区国土基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积极贯彻国家政策,重点倾向旧城改造和政策性住房资xx障,为落实国计民生事件提供坚实的经济后盾。认真抓好国土基金收入工作,确保国土基金收支计划任务完成。三是加强xx管理。按照科技与企业发展xx等xx管理办法,认真审核资金申请并按时拨付相关款项,做好xx核算工作,保证xx安全使用。四是严格罚没收入的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按照程序做好公安移交残旧废车的拍卖工作,对法院历年无明确案号的罚没物资进行了集中处理,完成盐田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罚没票据核销、盘点工作。五是落实义务教育退费工作。切实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及时做好xx年春季义务教育退费工作,使居民充xx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二)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
一是xx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由我局牵头成立了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进行了检查,摸清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单位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廉政建设。二是开展收费检查。联合盐田物价分局、区审计局认真做好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做好有关收费的清理整顿,遏止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开展会计检查。对有关预算单位xx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促使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了财务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促进我区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开展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对全区xx家财政票据领购单位进行年检,把票据的检查工作纳入了日常管理工作中,强化了单位财政票据的管理,增强了单位管理的责任意识。五是全面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对全区xx家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会计基础工作、财经法规贯彻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认真做好资产核实工作。印发了《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益认定和资产核实工作,协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xx年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二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积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起草了《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实施办法》,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三是认真做好区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工作。加强与市、区清理办沟通协调,主动联系各有关单位,通知对方及时办理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工作。
(四)财会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认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的报考、监考工作,加强会计的日常管理。下半年首次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减少了排队等候的时间,加快了审核速度,进一步提高了效率,得到广大报考人员的好评。二是积极开展新会计准则、会计知识的推广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会计业务水平。我局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通过张贴横幅、派发传单及各种辅助资料、发动区属单位征订《中国会计报》等方式推动《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知识的普及,使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得到及时更新。三是认真xx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和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资格审核工作,进一步宣扬会计行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
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分析税源、税种变化情况,主动开展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及政策问题研究。一是参加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下我区xx年改革创新课题研究,主动与区有关部门配合,完成了《启动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深化区xx股份合作公司改革》两个课题研究工作;二是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加强非税收入调研,及时总结我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经验,认真分析当前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胆探索我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方向;三是及时清理xx—xx年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入情况,并开展了当前收费管理模式及发展方向的调研,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改革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四是对各项非税收入的管理现状、支出情况等进行了调研,如租赁系统的租赁管理费管理情况和意愿、沙头角街道办事处田心幼儿园、科创中心的维修需求、民政局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度专项预算的意见、工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看法、罚没公务仓的建立等。通过调研,我们对资金的来龙去脉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进一步加强了与各单位的交流,为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五是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办理流程,专人办理,跟踪落实,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予以答复。全年共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xx件。
(一)加强企业财务监管。
一是开展区属国有企业xx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二是xx和指导区属国有企、xx企业业完成xx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三是开展xx年度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企业注销、变更、占有登记手续;四是受区政府委托起草了《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向区进行汇报。
(二)稳步推进区属国有和xx企业改革。
一是到市国资委了解企业改制的最新政策,把握改制工作政策方向,指导沙商贸公司开展区工业发展公司和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改制工作,并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评估,形成了分析报告;二是稳步推进xx股份合作公司股权分配制度改革。联合区xx开展股份合作公司股权及收益分配改革有关课题调研,并协助区xx完成了《关于我区xx股份公司改革与发展问题的调研报告》。指导盐田街道制定《盐田街道辖区居民小组xx收益分配办法(暂行)》和《盐田街道辖区居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首先,加强思想政治学习。xx深入学xx的xx大会议精神,认真xx和开展思想解放活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定期开展新思想、热点问题讨论会,提高队伍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业务错误分析会,倡导同一错误“不二犯”。其次,抓业务培训。积极xx、参加各项业务培训,xx全局干部职工参加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培训,熟悉了工作流程,提升业务能力。再次,认真抓好月度量化考核和“问题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网上考核,做到挂牌上岗,落实首问责任制,工作作风和纪律良好,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荣获区xx年问题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四是工作落实“三有”制度。严格执行《盐田区财政局工作流程汇编》,落实到岗位责任。向单位发放办事指南和程序,工作中做到“有人必接,有事必办,有办必果”,促进我局财政工作进一步透明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财政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三
(1)先将一年来所做的工作拉一个清单,比如去年做了30项工作,先列出来。这项工作应该在平时做好积累。
(2)然后把工作清单进行分门归类,归类的依据为部门的工作职责,一般的公司为:财务决算、财务预算、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税务管理、财务信息化、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管理等。
(3)每一个门类取得成绩,用一句话来概括,作为小标题,然后再展开。
如「财务指标又创新高」、「资金管理成效卓著」、「财务共享水平进一步提升」等。
(4)上年度工作总结写完之后,可以进行简要的评述,总结不足之处,以示谦虚。
(5)在写下年度工作要点的时候,要注意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财务系统领导的想法和指示,目标实现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切记不要给自己定太高的目标。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四
1、每天做好出库单(电脑、手工)的填开、登记工作。
2、原始出库单与销售员电脑回单每笔均要核对,最迟对账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不得出现“无头账”否则视为违反财务制度。
3、做好每月农产品收购发票、增值税及普通发票的打印工作,做到日清。
4、做好生产员工的电脑记工的每日录入工作,做到日清,月底汇总报送到财务主管处。
5、如需请假需提前按排好工作并写出书面请假条,批准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罚三天工资(特殊情况除外)。
6、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上网聊天、串岗、及其它无关事项)。
7、每周休假一天,如有变动需提前申请。
8、主动配合本部门主管工作,不得存在抵触情绪,否则本部门负责人有权调动、清退出本部门。
以上为记账员工作制度,如违反制度每次罚款20元,两次50元(以现金形式直接交人事部)三次以上做警告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做辞退处理,特殊情况移交司法机关。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五
本机构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代理记账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5)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6)代理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
7)代办减税免税、代理行政复议,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8)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代办报批手续。
9)代办一般纳税人认定。
10)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代理业务。
严格遵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强化代理记帐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代理记帐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代理记帐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着力塑造“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确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帐”的职业理念,廉洁自律、恪尽守职、勤勉尽责。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帐业务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应当局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经验,并取得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资质。
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开展代理记帐业务中知悉的委托。
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加强代理记账业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2)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和队伍建设;
3)充分发挥政府资能;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六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v^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盐田、效益盐田和现代化旅游海港城区的目标,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促进了财政可持续发展,财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结合我区实际编制20xx年度财政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今年年初,通过认真分析国内外各项因素对我区经济发展、财税收入变化的影响,合理确定全年收入总量。预算支出上,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证政策性资金需求,统筹资金安排。通过仔细测算,合理确定了收支增长比例和规模,起草了《关于盐田区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经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实施。20xx年,我区计划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13,286万元,同比增长。实际完成120,01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
(二)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全年收入目标完成。面对全球金融海啸对经济的冲击,以及原材料、人工成本上涨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等,影响税收增长的不利因素,我局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应对,加强税源调查和摸底,定期磋商,跟踪入库进度,协调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确保税收按进度及时、足额入库。全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20,01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历年同期,呈现增收规模大、增长幅度高、完成进度快三大特点。
我局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盐田、效益盐田的目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资金,有效保证了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资金需要,公共财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人代会批准20xx年预算后,及时下达各预算单位,杜绝无项目、无预算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力,对临时性请款文件严格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预算执行刚性。在支出安排上,以民生净福利指标为指针,有效保证了以民生民计为重点的各项事业的发展资金需要。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保障基本建设、科教文卫、城市管理以及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关系民计民生方面的投入。与此同时,厉行节约,按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起草了《关于压缩20xx年度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定额5%的请示》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大力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支援地震灾区建设,并拨付抗震救灾资金178万元,用于支援灾区人民生活和灾后重建。
(一)全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顺利实现试点上线。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我区今年财政改革的重头戏,我局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特点,努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一是深入调研,确定改革基本思路。由我局牵头,成立了以刘慧副区长负责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课题组,对我区财政资金支付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了我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思路,并就如何推动这一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调研报告,为国库改革指明了方向。二是成立信息资源规划小组(irp小组),完善制度建设。我局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成立了irp小组,先后到市局和福田、龙岗区财政局进行了学习、取经,研究制定了国库集中支付中的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程序等业务流程。起草了《盐田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1+6”系列文件,并经区政府三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预算执行管理全过程的制度框架体系。三是完成软硬件准备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国库改革的要求,完成了金财系统和银行系统接口对接、财政及试点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服务器设置、确定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和试点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等各项软硬件准备工作,并多次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四是精心部署,试点工作进展顺利。xx月xx日,我区召开了“盐田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动员大会”。龙岳华常务副区长到会并做了动员讲话。现场演示了授权支付流程,成功支付第一笔资金指标,标志着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根据“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选定区纪委和区财务结算中心两个单位先行开展试点。目前,系统运行平稳,纳入系统运行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均安全、及时、准确地拨付到位。通过改革不仅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缩短了资金链,也加强了对资金使用事前、事中的监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优势均得到有效体现。
(二)完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
一是切实贯彻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确保民计民生等重点支出优先安排;二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向区^v^会汇报《盐田区20xx年财政决算报告》,认真分析查找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在下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中切实加以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8月12日召开部门预算征询意见会议,征询各单位对预算编制方法、标准等意见,了解单位经费需求的实际情况,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可执行性;四是提早编制部门预算。针对往年预算编制时间较晚的状况,8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全区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会议,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布置,较往年提前了近3个月,以更好配合人大年度审议工作的需要;五是完善定额支出标准,20xx年将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这两项支出从定额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中安排,根据实际发生数列支,解决各单位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差别较大的问题;六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针对部分单位对采购预算不重视,不按要求编制采购预算情况,进一步强调采购预算的重要性,以避免采购资金尚未落实等不合规定的采购行为出现。
(三)创新政府采购手段,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加强。
一是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和政策。制定并颁布《20xx年盐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公开招标金额标准和协议采购标准;下发了《转发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备购置标准》,确定各单位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加强采购资金管理,对采购预算节约资金予以收回;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召开会议,对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以及编制政府采购各项业务的流程进行业务操作培训。二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资金扩展到所有财政性资金,日渐增多的民生项目成为政府采购规模扩大中的亮点。三是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实施取得重大突破。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循环经济发展的贯彻落实,推行绿色采购,协助区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方面的制度办法。四是依法采购水平提升。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的主导地位巩固。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式审核、执行各环节运转机制更加健全,监管与实施的职能更加明晰。
区财政部门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努力探索新的财政监督和管理方法,不断改进和强化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
(一)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申请的审批,改进财务管理软件,加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的力度。加快支出进度,在拨付笔数和金额都有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对每一笔支出认真把关,仔细核对,确保及时到位。二是加强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做好《20xx年深圳市盐田区国土基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积极贯彻国家政策,重点倾向旧城改造和政策性住房资金保障,为落实国计民生事件提供坚实的经济后盾。认真抓好国土基金收入工作,确保国土基金收支计划任务完成。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照科技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审核资金申请并按时拨付相关款项,做好专项资金核算工作,保证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四是严格罚没收入的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按照程序做好公安移交残旧废车的拍卖工作,对法院历年无明确案号的罚没物资进行了集中处理,完成盐田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罚没票据核销、盘点工作。五是落实义务教育退费工作。切实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及时做好20xx年春季义务教育退费工作,使居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二)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
一是组织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由我局牵头成立了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进行了检查,摸清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单位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廉政建设。二是开展收费检查。联合盐田物价分局、区审计局认真做好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做好有关收费的清理整顿,遏止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开展会计检查。对有关预算单位20xx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促使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了财务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促进我区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开展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对全区38家财政票据领购单位进行年检,把票据的检查工作纳入了日常管理工作中,强化了单位财政票据的管理,增强了单位管理的责任意识。五是全面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对全区6家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会计基础工作、财经法规贯彻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认真做好资产核实工作。印发了《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益认定和资产核实工作,协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置2003年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二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积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起草了《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实施办法》,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三是认真做好区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工作。加强与市、区清理办沟通协调,主动联系各有关单位,通知对方及时办理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工作。
(四)财会管理进一步规范。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七
月:
在报税期一般纳税人抄税做电子申报盘、国地税报税(包括地税里的社保、个人所得税、有收入可能会报印花税及上传报表),到客户拿单收记账费用,做账(注意:小规模是否开发票,地税可在地税网查到),登帐-销售明细账,进销存、应交税金(一般纳税人)。
季度:
报企业所得税(查账的公司必须把所以的账做完出了报表才可以报税,核定征收的公司收入包括国税收入地税收入、银行利息收入)(如核定的税种是按月或季度的要按其要求计税)半年:
堤围防护费的计提报税(如核定的税种是按月或季度的要按其要求计税)。
年底:
12月最后一记账凭证结转本年利润。
地税报送纸质综合申报表到前台(每个区的要求及日期可能不同)
年度终了:
汇算清缴报告要在6月前申报并上传报表,若有补缴所得税记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可申请小型微利)。
核定增收的企业要在6月前申请核定,每年都要申请继续核定。
地税发票要在5月30日前年检。
注意:
1、无论是普票还是专票、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若开错了在当月发现可以发现可以作废,若不是则开红字发票冲销在开一张正确的发票。
2、若所收或付的货款没有相关的发票证明公司最好开一个一般户(不要报税局),若在基本户有此类收款金额小的话可用现金或其他方法冲销。
3、暂估库存一般不要超过半年、无论哪一种的发票有效期都是半年,如果到期要到税局验旧。(适合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八
岁月如梭,转眼之间一年过去了!回顾20xx年,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这也是我来公司的第三个年头了。在这里,我也可以自豪地说是公司的一名老员工!这一年里,本人能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热情饱满的服务态度对待企业的每一个客户,迎来了众多企业客户的好评,同时在代理记账的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年以来,本人尽职尽责的工作,工作上踏实肯干。因工作的需要,根据领导的安排,今年上半年很荣幸的做了几家进出口退税的企业,从申请批一般纳税企业到建账至退税申报整个流程,刚开始的时候因自身业务不熟,心里没个底,导致工作上处处碰钉子,困难重重。后来经过自己虚心的向有经验的领导及朋友们学习再学习,认真探索,总结方法,理论结合实践,很快就熟悉了退税业务的流程。
本人主要负责企业的原始凭证收集、整理,进行记账及纳税申报等。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客观,细致,严谨的原则,对企业客户送来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下面就完成公司记账部工作汇报情况如下:
1、按照工作流程,每月准时完成了:整理资料,记账,纳税申报,通知税款,打印税票。
2、对每个代理企业遇到的疑难问题都及时电话或书面向上级汇报。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九
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公司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5)代理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
6)代办减税免税、代理行政复议,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7)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代办报批手续。
8)代办一般纳税人认定。
9)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代理业务。
我公司严格遵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强化代理记帐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代理记帐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我公司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代理记帐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着力塑造“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确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帐”的职业理念,廉洁自律、恪尽守职、勤勉尽责。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在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时,保持职业谨慎,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开展代理记帐业务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绝不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和队伍建设;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十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7)如委托方需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并相应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内容的,按市场价格的70%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
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帐簿费。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十一
公司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体系如下:
当客户委托公司进行账簿记账时,应基于相互协商。,签了书面合同。除法律规定的基本规定外,委托合同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人和受托人应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会计凭证的转移手续和收据程序;。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受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由会计转让处理。
(2)双方的责任和权力。
委托方委托公司核算账户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完成或编制单位的经济业务,以满足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原始凭据。
2.应配备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的专业人员;。
3.及时向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
4.退回公司,要求遵守国家统一核算原始凭证的纠正和补充制度应及时予以纠正和补充。委托公司对合同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公司的代理簿记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会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业务执行中已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与会计相关的.原始会计问题有责任解释。
(3)处理会计业务。
根据合同协议,公司定期派人到委托地点办理会计业务。根据客户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会计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登记会计报表。会计报表。
(4)编制和提交会计报表。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用户提交会计报表。
(5)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
(六)承担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一、一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财务总规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该系统专门配制了该系统。本系统适用于湘乡公司。处理会计事务时,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都必须遵守该制度。
二、会计机构的设立和会计人员的职责。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加强会计管理,反映和分析财务计划的实施情况,检查和监督财务纪律的实施。
(3)积极服务于管理,促进公司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4)经济合理地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支付的税费和管理费。
(6)了解和检查有关机构,财政,税务和银行部门的财务工作,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真实反映情况。
(7)完成公司指定的其他任务。公司的财务部门由总会计师,会计师,出纳员和审计人员组成。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十二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下列涉税服务业务。促进相互了解,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甲方选择上述第()种服务、可选项目为:
(三)、账务传递方式:
1、甲方每月送达;
2、乙方上门收取。
(四)、合同期限:从年月日―年月日。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上述委托事项的代理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元/年。
(二)所有费用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首次代理费及账本费于签定合同时支付,后期费用由甲方于合同生效后每月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当期的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的财经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税法规定范围内从事财务工作活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原始凭证、银行票证、存货收发凭证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采用甲方送达方式的,甲方应在每月日前将上月所有涉税资料送达乙方。
3、甲方须按协议书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延期支付代理服务费以及垫付的工本费,若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时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于三个月后有权处理乙方所保管的甲方资料(属于甲方专有的资料原件在甲方足额支付所有代理费及违约金后乙方应当退回甲方),本协议同时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5、甲方负责配合乙方的相关税务、财务工作,及时提供凭据、配合乙方做好新户报到、税种核定等事宜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税法规的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公司会计资料及相关信息,为甲方处理正常的会计、税务事宜。
2、乙方作为甲方会计代理人参加税务局的各种会议。
3、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委托乙方保管和使用的资料,由乙方代理人员办理资料签收手续,并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乙方在与甲方办理会计资料移交手续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工作或核算不实,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在违背会计税务法律、法规时,乙方应先提出意议,仍未改进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甲乙双方责任。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须另支付一个月代理费作为违约金。
2、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劳务费。
3、若甲乙双方合同到期没有疑义,在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顺延;若合同期满终止,甲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属甲方的专有资料原件随即交回甲方。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调解:
(1)提交聊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乙机构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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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六条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
(四)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同时交回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迁出地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将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移交迁入地审批机关。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五)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第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
(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报送上述材料。
第十八条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资格。
第十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第二十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予以公告:
(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二)代理记账资格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以及违反第五条第三项规定、作出不实承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代理记账机构有前款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依法成立的行业组织,应当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建立会员诚信档案,规范会员代理记账行为,推动代理记账信息化建设。
代理记账行业组织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规定的“5日”、“10日”、“20日”、“30日”均指工作日。
第二十八条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按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1月22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同时废止。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十四
公司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体系如下:
当客户委托公司进行账簿记账时,应基于相互协商。,签了书面合同。除法律规定的基本规定外,委托合同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人和受托人应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会计凭证的转移手续和收据程序;。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受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由会计转让处理。
(2)双方的责任和权力。
委托方委托公司核算账户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完成或编制单位的经济业务,以满足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原始凭据。
2.应配备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的专业人员;。
3.及时向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
4.退回公司,要求遵守国家统一核算原始凭证的纠正和补充制度应及时予以纠正和补充。委托公司对合同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公司的代理簿记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会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业务执行中已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与会计相关的原始会计问题有责任解释。
(3)处理会计业务。
根据合同协议,公司定期派人到委托地点办理会计业务。根据客户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会计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登记会计报表。会计报表。
(4)编制和提交会计报表。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用户提交会计报表。
(5)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
(六)承担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十五
(一)管理原则根据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行统一资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使财会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二)内部牵制管理内容。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任免,由中心按有关规定程序任免。
2.按照钱、财、物分管原则,出纳人员负责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且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其他财会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3.各类支票与印鉴分地保管。
支票与印章分别由两人以上财会人员单独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将支票与印章同时保管。
4.出纳员、程序编程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5.材料购入、发出应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购入或发出的物料应办理出入库手续。
6.经办采购、入库、出库事宜,一般需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按规定办理财务手续。
(三)不兼容职务分离控制。
1.管理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2.填写票据及收据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审计人员。
3.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4.财务部门的出纳人员与记账人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5.保管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要与掌管账面存数的职务分离。
二、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财务人员轮岗是为了建立有效的财务约束监督机制,保证财务工作正常运转,促使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1.参加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必备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在保证岗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进行小范围轮岗。
根据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适当安排轮换时间及岗位。
3.调整到新岗位的.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尽快熟悉工作,需在两个月内达到独立完成任务的水平。
1.中心主管人员办理交接工作时,应由中心主管财务领导监交。
2.中心一般人员办理交接工作,可由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人员进行监交。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于已受理的经济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填制登记完毕。
记账人员办理交接时,应在重要账册所记数字最末一笔处盖章,并在账册“经管人员一览表”中注明移交日期并签章。
4.在会计交接中对于尚未办完的事项,应尽可能由移交人员处理完了后移交,如确不能在移交前办完的会计事务,由移交人向接替人交待清楚,由接替人办理,接替人不得借故推托。
5.会计人员交接时,应交接以下主要事项:
(1)有关财务方面的各种印鉴。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各种会计的档案资料。
(3)各种财务文件、规章制度等。
(一)内部稽核管理原则。
1.由中心负责人指派专人对本中心日常会计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监督。
2.内部稽核人员应选派政治思想好,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敢于坚持原则、事业心强的会计人员担任。
(二)稽核人员职责。
1.审查财务收支计划,稽核人员要按照中心下达的各项指标及上级规定要求审查各项收支计划指标。
审核其计算是否正确;各项指标之间是否衔接平衡;计划是否切实可行、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稽核人员要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会计制度逐笔审核各项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
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经济活动内容应提出意见向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明知不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由稽核人员负责,并按财务人员考核制度进行处理。
(三)稽核管理内容。
1.复核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
2.对于记账凭证要复核其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3.对账簿记录要进行复核或抽查账簿记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账证、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及上级的编报要求,报表种类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报送是否及时,报表中反映的各项指标是否真实。
复核中如发现问题及差错应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作出更正和处理。
按照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审核各类报表的项目填写是否完整,数字及有关衔接关系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5.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负责。
(四)稽核管理要求。
1.审核人员有无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审核各种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有隐瞒收入形成的偷税漏税现象:一是补交应税数;二是要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对因计算上的失误造成的欠交数,应在下月补交齐。
五、财务人员奖惩办法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财务工作水平,激发会计人员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明确对财务人员的奖励。
(一)凡在下列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均给予奖励。
1.在加强财务管理、应用现代化会计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组织经济核算,挖掘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潜力,加速资金周转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抵制违法行为,避免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凡在下列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均给予惩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及有关规定,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偷税漏税、截留收入、挥霍国有资财,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
3.由于玩忽职守、拘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
(一)外审上级主管单位通知,外审机构下达审计通知书,根据外审机构的要求,财务人员配合工作。
(二)内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
内部审计人员接受中心主任的直接领导,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
1.内审范围。
(1)本中心预算、决算;。
(2)本中心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
(3)本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
(4)本中心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5)本中心固定资产;。
(6)本中心财产物资;。
(7)其他审计事项。
2.内审程序。
(1)根据本中心的具体情况,拟订审计计划,报中心负责人批准;。
(2)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方下发审计通知书,书面告知被审计部门;。
(3)审计过程中对审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应记录于工作底稿;。
(4)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审计规定的底稿格式对情况详细记录;。
(6)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部门一周内不答复,视为无意见;。
(7)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正式审计报告报送本中心领导审批;。
(8)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部门;。
(9)检查审计意见书落实改正情况或复审。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十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七条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省级以下政府财政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政府财政部门。
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第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第十三条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第十四条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第十七条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
(二)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在不超过2个月的期限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回代理记账资格。
第二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批准证书或予以公告:。
(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二)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滥用权利、玩忽职守、假公济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期限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七条省级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外商投资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按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1994年6月23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94)财会字第24号]同时废止。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十七
(一)管理原则根据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行统一资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使财会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二)内部牵制管理内容。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任免,由中心按有关规定程序任免。
2.按照钱、财、物分管原则,出纳人员负责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且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其他财会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3.各类支票与印鉴分地保管。
支票与印章分别由两人以上财会人员单独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将支票与印章同时保管。
4.出纳员、程序编程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5.材料购入、发出应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购入或发出的物料应办理出入库手续。
6.经办采购、入库、出库事宜,一般需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按规定办理财务手续。
(三)不兼容职务分离控制。
1.管理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2.填写票据及收据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审计人员。
3.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4.财务部门的出纳人员与记账人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5.保管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要与掌管账面存数的职务分离。
1.参加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必备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在保证岗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进行小范围轮岗。
根据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适当安排轮换时间及岗位。
3.调整到新岗位的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尽快熟悉工作,需在两个月内达到独立完成任务的水平。
1.中心主管人员办理交接工作时,应由中心主管财务领导监交。
2.中心一般人员办理交接工作,可由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人员进行监交。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于已受理的经济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填制登记完毕。
记账人员办理交接时,应在重要账册所记数字最末一笔处盖章,并在账册“经管人员一览表”中注明移交日期并签章。
4.在会计交接中对于尚未办完的事项,应尽可能由移交人员处理完了后移交,如确不能在移交前办完的会计事务,由移交人向接替人交待清楚,由接替人办理,接替人不得借故推托。
5.会计人员交接时,应交接以下主要事项:
(1)有关财务方面的各种印鉴。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各种会计的档案资料。
(3)各种财务文件、规章制度等。
(一)内部稽核管理原则。
1.由中心负责人指派专人对本中心日常会计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监督。
2.内部稽核人员应选派政治思想好,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敢于坚持原则、事业心强的会计人员担任。
(二)稽核人员职责。
1.审查财务收支计划,稽核人员要按照中心下达的各项指标及上级规定要求审查各项收支计划指标。
审核其计算是否正确;各项指标之间是否衔接平衡;计划是否切实可行、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稽核人员要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会计制度逐笔审核各项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
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经济活动内容应提出意见向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明知不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由稽核人员负责,并按财务人员考核制度进行处理。
(三)稽核管理内容。
1.复核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
2.对于记账凭证要复核其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3.对账簿记录要进行复核或抽查账簿记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账证、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及上级的编报要求,报表种类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报送是否及时,报表中反映的各项指标是否真实。
复核中如发现问题及差错应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作出更正和处理。
按照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审核各类报表的项目填写是否完整,数字及有关衔接关系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5.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负责。
(四)稽核管理要求。
1.审核人员有无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审核各种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有隐瞒收入形成的偷税漏税现象:一是补交应税数;二是要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对因计算上的失误造成的欠交数,应在下月补交齐。
五、财务人员奖惩办法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财务工作水平,激发会计人员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明确对财务人员的奖励。
(一)凡在下列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均给予奖励。
1.在加强财务管理、应用现代化会计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组织经济核算,挖掘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潜力,加速资金周转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抵制违法行为,避免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凡在下列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均给予惩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及有关规定,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偷税漏税、截留收入、挥霍国有资财,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
3.由于玩忽职守、拘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
(一)外审上级主管单位通知,外审机构下达审计通知书,根据外审机构的要求,财务人员配合工作。
(二)内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
内部审计人员接受中心主任的直接领导,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
1.内审范围。
(1)本中心预算、决算;。
(2)本中心财政、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
(3)本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
(4)本中心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5)本中心固定资产;。
(6)本中心财产物资;。
(7)其他审计事项。
2.内审程序。
(1)根据本中心的具体情况,拟订审计计划,报中心负责人批准;。
(2)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方下发审计通知书,书面告知被审计部门;。
(3)审计过程中对审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应记录于工作底稿;。
(4)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审计规定的底稿格式对情况详细记录;。
(6)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部门一周内不答复,视为无意见;。
(7)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正式审计报告报送本中心领导审批;。
(8)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部门;。
(9)检查审计意见书落实改正情况或复审。
公司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体系如下:
当客户委托公司进行账簿记账时,应基于相互协商。,签了书面合同。除法律规定的基本规定外,委托合同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人和受托人应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会计凭证的转移手续和收据程序;。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受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由会计转让处理。
(2)双方的责任和权力。
委托方委托公司核算账户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完成或编制单位的经济业务,以满足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原始凭据。
2.应配备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的专业人员;。
3.及时向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
4.退回公司,要求遵守国家统一核算原始凭证的纠正和补充制度应及时予以纠正和补充。委托公司对合同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公司的代理簿记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会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业务执行中已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与会计相关的原始会计问题有责任解释。
(3)处理会计业务。
根据合同协议,公司定期派人到委托地点办理会计业务。根据客户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会计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登记会计报表。会计报表。
(4)编制和提交会计报表。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用户提交会计报表。
(5)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
(六)承担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十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财务总规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该系统专门配制了该系统。本系统适用于湘乡公司。处理会计事务时,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都必须遵守该制度。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加强会计管理,反映和分析财务计划的实施情况,检查和监督财务纪律的实施。
(3)积极服务于管理,促进公司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4)经济合理地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支付的税费和管理费。
(6)了解和检查有关机构,财政,税务和银行部门的财务工作,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真实反映情况。
(7)完成公司指定的其他任务。公司的财务部门由总会计师,会计师,出纳员和审计人员组成。
代理记账财务工作总结篇十九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一)、甲方需提供以下基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地税纳税光盘及政府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见协议附件《资料清单》)。
具体如下:
1、每月银行的往来的收、付账单及利息、手续费、汇款单、支票存根、对账单等。
2、每月经营业务收入发票(记账联),同时注明现金、银行存款等结算方式或未收。
3、每月经营业务进货支出发票(记账联),同时注明现金、银行存款等结算方式或未付。
4、款项支付,必须有指定人员签名,工资发放必须是有领取人签名的工资表。
5、各种外来的原始单据,要根据业务情况整齐的粘贴在会计付款凭证后面,要单证一致,防止遗失。
6、成本类核算,事先要有完整的出入库凭证,本公司据以核算成本。(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成本核算细节)。
7、如遇捐赠类事宜发生,甲方必须附上有关政府文件和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8、甲方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原始单据的保管整理。
(三)、甲方有配合乙方进行记帐、报税等相关事宜的义务。
(四)、甲方有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义务,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出现问题从而导致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有按时缴纳各项税费的义务,如因甲方欠缴税款导致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
二、代理记帐工作中,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乙方每月要按时记账、报税,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报税延迟、错误及遗漏的罚款由乙方负担。
2、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负有解释义务。
3、甲方进行营业执照年审时,乙方负责提供财务报表。
4、乙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收费金额,方式及收付时间。
2、经过双方商定,代理记账服务费为每年元人民币,甲方于签定协议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首月不满意全额退款。
3、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规定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若增加服务项目,收费项目另行商议;若在协议期内甲方的经营情况及纳税义务发生了变化,如:开展了进出口业务,价格需另行商议。
4、若甲方欠缴1个月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记账,报税业务,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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