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制度汇编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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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制度汇编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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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一

一、组建义务消防安全检查队伍,目的是通过群防群管,使社区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与街道安监办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各项工作,按年度与社区内各大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各业主与承租者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促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告知书,督促其整改,组织社区各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向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汇报。

五、每年至少组织社区单位进行2次消防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实战水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实际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档案,通过“月报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等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区消防安全状况,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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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二

1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1。

2社区党务公开制度10。

4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办法15。

3社区居务公开制度12。

6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工作细则20。

5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责任追究办法18。

8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职责34。

7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25。

10社区党组织书记职责40。

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社区民主自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是社区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听证会是社区在实施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前,由居委会组织部分社区成员代表召开会议,广泛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的会议制度。

第五条听证会的参加对象:

听证会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参加对象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辖区单位党组织代表以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等与听证主题相关的人员。

第六条听证会的主要内容:

(一)社区建设的规划;

(二)涉及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涉及本社区社会稳定的事项;

(四)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组织实施的工作或活动;

(五)其它需要听证的事项。

第七条听证会的程序:

(一)准备程序:

3.听证会的召开必须有应到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二)会议程序:

1.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听证会议程;

2.听取有关听证项目的情况介绍;

3.会议代表发表意见和建议;

5.表决和形成听证决议。其中,表决的方式由居委会根据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决定,形成的听证决议必须由出席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居委会应做好完整的会议记录。

(三)会后程序:

听证会结束后,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形成《听证会议纪要》,并报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备案,社区居委会应于7日内将听证会的有关结果在居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

会议纪要应包括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听证代表意见的简明扼要陈述、听证会形成的倾向性方案等内容。听证会形成的倾向性方案应充分考虑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社区运用“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三章议事会制度。

第八条议事会是社区在实施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前,组织部分社区成员代表召开会议,广泛讨论,协商并提出问题解决方案的会议制度,是落实“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中相关单位商议的实际步骤。

第九条议事会的参加对象:

议事会由社区“两委”负责召集,参加对象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辖区单位党组织代表以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等与议事主题相关的人员。

第十条议事会的主要内容(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议事内容):

1.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居民自我管理服务章程、制度的制订和修改;

2.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给本社区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

3.国家和上级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本社区的落实方案;

4.楼院管理、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文明创建等社区公共事务;

5.居民意见较为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6.多数居民认为应纳入决策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议事会的程序:

(一)准备程序:

1.根据社区党组织或社区听证会征求意见情况,确定议事会议题;

2.议题涉及社区广大群众利益的,应至少提前3天通过宣传橱窗、党务公开栏、黑板报、手机短信等平台提前进行公告,并通知有关参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

(二)会议程序:

3.社区议事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议案,应及时提交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会议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三)会后程序:

1.议事会形成的决定,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

3.讨论通过的议案应针对涉及的党员群众进行书面公示或口头告知。

第四章评议会制度(“四报一评议”制度)。

第十二条评议会是提高居民群众对社区事务参与度,保障居民群众行使民主监督权力,对社区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的会议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综治办主任向社区党员群众报告工作,社区党员群众代表对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简称“四报告一评议”)。

第十三条评议会一般采取综合评议的形式,在每年的年底进行。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采取专题评议、考察评议等不定期的形式进行评议。

第十四条评议会的参与对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被评议对象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及其负责人。参加评议人员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及班子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大党委(总支、支部)”兼职委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网格员,楼栋党小组长、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以及部分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区党员(包括联管党员)群众代表。参加评议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

第十五条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告的主要内容:社区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推进社区党建创新,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和社区党员管理教育服务工作情况;协调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等社区各类组织,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兑现竞职承诺,创造性开展工作及廉洁自律等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党组织工作情况。

(二)社区居委会主任报告的主要内容:贯彻国家的政策法规情况;调解民间纠纷,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情况;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筹组织本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情况;向党委政府提交居民诉求的办理和反馈情况;依法指导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情况;社区居委会主任履行职责情况;协助政府完成法定任务情况。

(三)社区工作站站长报告的主要内容:完成政府职能部门下沉本社区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情况;支持和配合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居民自治情况;站长履行职责情况。

(四)社区综治办主任报告的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平安社区建设情况;协调社区巡防队、网格警员和驻区单位开展社区治安防范工作,完善社区技防设施情况;协调做好社区民事调解、普法宣传、帮教工作情况;维护社区稳定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评议社区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及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开展工作情况。

(二)评议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第十七条评议考核的等次:

评议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第十八条评议会的程序:

(一)准备程序:

1.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负责人对照工作目标,提前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主要包括工作完成情况、个人履职情况、下步工作打算3项内容。

2.评议会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召集,提前确定参会人员并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召开会议。

(二)会议程序:

2.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办负责人依次述职;

3.参会人员对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测评,现场统计并公布结果;

4.街道办事处分包领导对评议工作进行现场点评。

(三)会后程序:

评议会召开后7日内要将评议结果在党务公开栏上公布,并报送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备案。街道办事处应将评议结果作为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如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执行***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

2.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4.党建工作检查情况;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6.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情况;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通报情况;

8.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见义勇为、扶贫济困、捐赠款物、参加义务劳动情况;

9.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受到处分或处理情况;

10.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和居民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1.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内容;

12.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在居民集居地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社区党务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和监管。

2.审查公开内容。党务公开内容由社区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6.上级党组织监管。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逐步形成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党员群众满意的党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一、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2.社区各项收支情况;

3.上级下拨款物和社会各界捐款物资及使用发放情况;

4.居民低保金申请报批和发放情况;

5.社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

6.社区落实完成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情况;

7.有关涉及居民日常生活的政策法规公开情况;

8.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在居民集居地设立居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居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社区居务工作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居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居务公开的程序和监督。

3.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居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并建立居务公开档案备查;

4.每次居务公开后,应听取居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居民不赞成的事,应予以纠正。

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是指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实施“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

第四条社区要按照“形成一套机制、明确一套程序、留存一套档案”的要求,加强对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将其纳入社区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切实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保管柜(架)、有档案实体保存。

第六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

5.每个决策事项的内容和有关原始资料;

6.推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工作中形成的宣传稿件、工作经验等。

第七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文书的起草、会议记录等工作;

3.对全部档案实行安全规范保管,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密切配合社区各项工作,积极提供档案利用;

5.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在离职前办妥有关档案交接手续。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实施,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依法追究违反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规定的责任,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涧西区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违反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主要是城市社区不履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贻误工作或有损群众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人的责任:

4.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对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情况监督不到位,致使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流于形式的。

第六条违反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社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社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随意变更已通过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违背群众意愿的;

5.其他违反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七条责任追究措施:

3.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是机关工作人员、不是党员的可给予政纪处分,是党员的可给予党纪处分;责任人是社区干部、不是党员的提请居民代表或居民大会讨论确定处理,是党员的可给予党纪处分;责任人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第八条实行追究公开制度。建立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职责体系,对进行责任追究的人和事在全区公开曝光。

第九条实行综合考核制度。区委组织部要把推行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作为“三级联述联考联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负责。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工作细则。

一、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在街道办事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街道办事处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建设与管理、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3.领导、支持和确保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政府管理职能;领导并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协调好群众组织、自治组织及其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切实关心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党工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街道办事处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5.指导社区、非公企业、社会团体做好党建工作,根据机构的变动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党的组织设置。对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宏观指导,审批所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指导所属党组织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

6.协同区纪委抓好街道办事处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协同区纪委查处党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对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办事处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积极向区委推荐优秀干部。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会议制度。

(一)党工委会议。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应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本街道办事处的重大事项均由党工委会议按照规定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集体讨论决定。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包括: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上级指示在本街道办事处的贯彻执行。

2.定期听取街道办事处所属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本街道办事处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以及其他重要工作。

3.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本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基层民主自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4.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奖惩、调配及确定。

5.向区委、区政府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6.街道办事处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建设以及群众组织提出的重要事项。

7.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8.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党建工作会。按照党建全覆盖的要求,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参加对象一般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成员和所属党组织负责人。

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街道办事处党建、街道办事处建设、街道办事处管理和服务工作;交流社区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情况;研究协调区域性大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动员社区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工作。

(三)民主生活会。按照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班子成员。

(四)中心组学习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参加对象为街道办事处党政班子成员。

三、运作机制。

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对街道办事处工作实行全面领导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工委的工作运行机制。

1.议事决策机制。凡属街道办事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会议根据本级的议事范围,按照确定议题、预先告知、会前准备、集体讨论、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的程序召开会议决定。对决定或决议的内容应及时向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抓好贯彻落实。

2.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根据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党工委作为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领导核心,对街道办事处党建、街道办事处建设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各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根据分工抓好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党工委要建立对所属党组织的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其工作的领导、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

3.指导协调机制。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动员辖区单位的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要发挥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会议、结对共建等组织和活动载体的作用,加强对驻区单位参与“三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建立健全资源整合和共享的长效机制。

4.党建工作支撑保障机制。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要加大对社区党建工作人、财、物的投入,为社区党建工作提供支撑保障。要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抓好专兼职党群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要将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预算,为党建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要为基层党组织日常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保障。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

为进一步完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议事决策制度,提高党工委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的原则。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省、市、区委的指示、决定,自觉维护党***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党***精神,省委、市委、区委要求与街道办事处实际紧密结合,立足涧西全面走在洛阳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前列的发展目标,紧紧围绕“走在前列”的党建目标,聚焦发展、聚焦民生、聚焦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和谐新涧西的建设。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凡属党工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认真实行党工委成员分工负责,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5.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集中精力谋全局、把方向,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纪检、党建、宣传、统战、民政、劳动、司法等方面的工作,使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6.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1.传达学习党***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基层民主自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3.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等重要部署、重大事项。

4.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建设,以及群众组织提出的重要事项。

5.审议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上报区委、区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党工委所作的重要工作报告、讲话和发表的重要文章。

6.听取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职能部门和各社区党组织的专项工作和重要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专项工作。

7.审定街道办事处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研究决定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和社会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8.研究决定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决定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聘用等问题,表彰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及重大事件的宣传等问题。

9.讨论决定应由党工委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决策的组织。

(一)会议制度。

1.党工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3.党工委会议的出席人员为党工委成员。根据议题内容,可请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相关议题的讨论。

4.党工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工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工委成员到会。党工委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和建议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5.党工委会议议题由党工委成员根据分工提出。党办在年初征询意见并提出全年党工委会议议题预排方案的基础上,再定期书面征询近期党工委会议议题安排的意见,汇总后提出建议方案报书记。书记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党工委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党工委会议议题。

6.党工委会议议题安排应适量,重大、紧急议题优先安排。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开外,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3天前通知党工委成员及其他参加会议的同志,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

7.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之前,应进行充分的酝酿。可先由书记和有关党工委成员进行酝酿,也可由书记委托党工委成员进行酝酿。酝酿形式主要有专题会、个别酝酿等,党工委会议讨论时应充分汇报重要事项酝酿情况。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还应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会前酝酿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党工委决策。

8.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如涉及重大问题,一般应事先征求相关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必要时可听取党员代表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如果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有关部门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9.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由党办报书记或副书记审阅同意后,提前分送各位党工委成员。文件、材料应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所提意见和建议具体可行。

10.党工委会议决定讨论问题时,党工委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不受分工的局限。讨论后由书记汇总情况提出决策意见。需表决的事项,提请会议表决。党工委成员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因故缺席,由书记或书记委托有关同志事先征求意见或事后通报情况。

11.党工委会议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工委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工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等方式进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采取票决制。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时,应逐个表决。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紧急事项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表决。

12.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涉及党工委成员本人或其亲属,党工委成员本人应回避。

13.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工委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党工委成员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党工委报告。

14.党办安排专人负责党工委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党工委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和其他有关通知、批复或转发、印发有关文件。

(二)文件审批制度。

1.以党工委名义上报区委的重要请示、报告,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2.以党工委名义上报的涉及某个方面工作的文件,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党工委成员签发。

3.以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名义联合上报的文件,由书记、主任联合签发,或由书记、主任委托副书记、党工委成员、副主任联合签发。

4.党工委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5.根据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决定拟制的通知、批复等,以党工委名义印发的,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四、议事决策的执行。

1.书记负责党工委重要工作的协调;副书记和其他党工委成员负责分管工作的协调,也可受书记委托协调有关工作和事宜。对党工委工作中涉及多位党工委成员分管部门的重要事项,一般由书记确定一个党工委成员负责协调;须由多位党工委成员共同参与的事项,一般由书记、副书记负责协调;党工委具体工作运转由党办主任负责协调。

2.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决定由党工委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党工委成员在执行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决定中如发现新的情况,应及时提出,经书记同意后,可在党工委会议上复议。

3.对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决定,党工委成员个人无权改变,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党工委内部提出,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工委会议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4.党工委成员须按分工负责对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具体工作由党办配合。

五、议事决策的监督。

2.对违反本规则做出的错误决定,情节较轻的,区委将进行批评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本规则是区委规范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基本制度,区委将把本规则的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各党工委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职责。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负责人,主持和负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全面工作,担负以下具体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带领党工委班子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实施和落实。执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2.负责街道办事处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和推进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

3.主持研究、指导街道办事处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支持协同街道办事处主任开展工作。

4.团结带领党工委班子成员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街道办事处机关、社区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培训、教育管理。

5.抓好共青团、妇联、武装、统战工作,使其发挥作用。

6.对街道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班子成员、各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教育、监督、管理的责任。

7.召集并主持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和专题会议,督促检查党工委通过的决议及街道办事处重大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8.负责抓好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定、司法、流动人口管理和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工作。

9.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0.负责协调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的关系,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驻共建,推进街道办事处建设。

11.抓好党工委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决策议事等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主动听取接受群众意见和监督。

12.审定和签发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名义制发的文件。

13.完成上级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工作职责。

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领导、协调社区党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社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团结、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下,负责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的党建工作;负责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社区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及总结。

5.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下,做好重大全局性工作。负责收集并向上级组织反映党员和居民群众对社区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稳定工作。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学习、工作等制度。

7.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8.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搞好各项服务。

9.负责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组建适合社区需要的,以党员为骨干、社区居民群众参与的社区志愿者队伍。

10.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议事决策制度。

(一)工作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导向、决策把关、整合资源、组织协调等功能作用。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生活,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二)会议制度。

根据社区工作需要,由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的会议有: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会、社区党委(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社区工作联席会。

1.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党委(总支、支部)全体委员参加。

2.社区党委(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党委(总支、支部)全体委员参加。

3.社区工作联席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社区书记主持,社区党组织、工作站、居委会、综治办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三)议事范围。

1.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和贯彻上级党组织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近期党建工作;组织班子成员的学习;研究党内重大事项;研究通过党委(总支、支部)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研究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其他需要提请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

2.党委(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主要任务: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不足,制定整改措施,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3.社区工作联席会的主要任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热点、难点问题,讨论对策,协调解决社区矛盾。

(四)议事规则。

1.凡属社区党的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2.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

3.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委员会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也可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但在党组织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组织作出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社区党组织书记职责。

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党委(总支、支部)的集体领导下,严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指导社区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党委(总支、支部)会议;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委(总支、支部)工作,将社区的重大问题和决策,及时提交党委(总支、支部)会议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委(总支、支部)班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经常与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审定党委(总支、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委(总支、支部)会议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支持社区居委会和工作站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搞好社区建设。

5.抓好党委(总支、支部)成员的学习,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6.主持召开党委(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作用。

7.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主持召开社区工作联席会,研究热点、难点问题,讨论对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9.注意讨论研究本级群团组织工作,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三

2、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四

为了切实加强社居委日常管理,加强服务,提高效率,确保正常工作,推进社居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社居委人员的出勤、缺勤,由专人负责记载,按月计结,作为月发工资的依据。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特殊情况应延长工作时间及周六、周日加班工作,季节变化根据街办通知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2、请事假应征得主任同意,请病假应及时告知。当月病事假三天以上,超过部分计扣工资、奖金。社居委正职外出三天以上的应向街道报批。

3、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相互转告去向,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1、严格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盖章应登记,办公桌、凳、橱等居委公用物品应登记造册,爱惜使用,不得拖散遗失;工作变动时应及时移交清楚。

2、对电脑、打印机、电教设备要专人管理,室内健身器械要专人管理。

3、征订的各类书报杂志要归放整齐,便于阅览、学习。

4、节约水、电,下班时关好门窗,关闭水、电源等。

1、办公室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月末一大扫,保持清洁卫生,窗明几净,物品堆放整齐,无蛛网灰尘。

2、会议室、活动室有专人负责保洁,台凳物品归放整齐,墙上图表等规划有序。

3、室外无杂乱脏物,自行车等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1、每逢重大节假日,社居委干部应加强治安值班,并安排巡逻值勤人员,节前先应向街办、派出所报值班名单;值班时间与上班作息时间相同。

2、值班期间认真负责,及时处理紧急事项,遇到重大事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五

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巡防队员和保安队员收集信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情况收集处理工作,对本辖区发生的重要情况,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相关部门。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一是总结前阶段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

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

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辖区实际,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排查工作,落实排查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上交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

二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

三有确实解决不了的事实和理由。

全面掌握本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教育用工单位负责人和房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造册和建档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治安联防队伍积极作用,根据各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开展巡逻值勤活动,落实治安防范管理措施,维护社区的治安秩序,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社区的安全生产。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六

为切实担负起本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辖区的稳定与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要及时向综治联络员、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对本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办及相关部门。

二、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社区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明确上交街道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2、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3、有确实解决不了的理由。

四、归正人员帮教制度。

摸清本地区“归正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窗等多种行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六、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屋的分布情况,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七、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义务巡逻队的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开展护村活动,作好执勤记录。

八、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干部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九、台帐、档案制度。

建立台帐制度,对本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月表,真正做到台帐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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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七

1、社区矫正组织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可采取集中、以会带训,参观考核等多种形式。

3、培训工作由各级社区矫正培训组织分级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监督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监督主要有法律监督、矫正组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

2、检察机关予以对社区矫正工作予以监督,发现矫正工作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提出申诉。

4、上级社区矫正组织应定期检查、指导、监督下级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同级社区矫正组织内部应加强相互监督,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督促其改正。

5、社区矫正组织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其职责范围、工作程序、有关制度等,接受社会监督。

6、社区矫正组织可从有关部门、知名人士、离退人员和矫正对象亲属等聘请执法监督员。

7、社区矫正组织应及时处理矫正对象或群众的举报、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8、举报、投诉和处理结果应登记归档,并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社会志愿者聘用制度

1、基层社区矫正组织应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

(2)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社会志愿者应主要从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人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所在单位人员中聘用。

2、自愿参与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司法所报名,符合条件的,由司法所报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聘书。

3、社区志愿者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参与制定矫正对象矫正方案;

(2)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及心理咨询;

(3)与矫正对象结成对子,帮助教育矫正对象;

(4)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办社区矫正组织指派的其他工作。

4、街道(乡镇)司法所负责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联络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对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答和处理。推诿、懈怠的给予警告,屡次发生上述现象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2、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影响全区工作进度;或者遇有特殊情况、问题及重大事宜不及时反映和上报,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3、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侵害

矫正对象基本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停职检查、给予行政处分,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矫正对象脱管失控,不积极查找,不主动上报,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导致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调离工作岗位。

5、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失职或者违反社区矫正其它规章制度,不按程序办事,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给工作造成一定危害或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戒免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凡出现上述问题的,不得在本年度内评优、评先、入党、提拔。

矫正个案制度

1、针对每名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指定责任人,实施矫正方案,矫正其犯罪意识。

2、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类型、心理特征、家庭背景、现实表现等找准症结,制定矫正个案。

3、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个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学习教育制度

1、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或活动,要有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或活动资料。

2、要运用各种有效教育手段,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3、应当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习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4、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入矫教育;个案矫正;思想文化及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正;解矫教育等。

公益劳动制度

1、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每人每月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公益劳动内容为无偿参加非营利性机构、社团的服务活动或者社会(社区)公共服务,具体项目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地司法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臵。设臵原则为:符合公共利益,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

3、司法所应当与公益劳动基地签订公益劳动协议,并在每个基地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考核。

4、公益劳动可以由司法所组织集中进行,也可由社区服刑人员自行前往公益劳动地点劳动。

外出请销假制度

1、矫正对象外出的,本人必须向司法所写出书面申请。

2、经司法所和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司法所应发给外出证明。矫正对象返回时,必须立即报告并销假,同时将证明交回司法所。

3、未按时销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区域的,按矫正对象考核及有关规定处理。

考核制度

1、矫正对象自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起,即开始纳入考核范围。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登记的,自规定期限届满第二日起司法所即开始对其考核。

2、矫正对象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日常主要考核:遵守基本制度(如迁居、外出请假销假等制度)、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及学习等内容。

3、司法所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小结。每月月底司法所依据当月的考核结果,结合矫正对象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按一定比例择优评出表扬和积极分子。

4、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考核奖惩的批准权限为:

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批准。

减刑、收监、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由司法所、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经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身审查,报青羊区司法局、青羊公安分局审核。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报请相关人民法院或监狱、看守所、拘役所审核裁定。

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批准。

解矫制度

1、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司法所要在矫正期满前15日,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表现,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报区社区矫正办审议批准后,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当日,以一定的形式宣布对矫正对象解除矫正。

2、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司法所应在其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30日,写出书面鉴定材料(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需附省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证明),经区社区矫正办审核后,报原批准机关。原批准机关在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7日前,将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决定通知送达司法所。做出收监决定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死亡后7日内,将矫正对象死亡情况书面通知原关押单位,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矫正对象被撤销假释、撤销缓刑、因重新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司法所应在矫正对象收监当日,在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内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对其解除矫正。

社会保障制度

矫正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社区居委会要向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检举申诉制度

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社区矫正组织未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刑罚的,可以要求社区矫正组织纠正或向检-察-院检举、反映,还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诉。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制度

一、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工作制度

1、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制定安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

3、组织协调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和力量。

4、解决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5、协调、指导各工作组有效执行年度工作计划。

6、检查安全社区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估。

7、协助各工作组获得政府及民间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和人力保障。

8、根据社区发展和居民需求变化,不断完善安全社区建设内容。

9、组织参加安全社区各类交流活动。

10、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全体会议,落实安全社区建设计划。

二、xxx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工作制度

1、协调、检查、督导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工作开展。

2、负责社区内外各单位的联络和协调。

3、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社区建设进度及相关档案管理等。

4、为维护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5、负责媒体发布以及同县安监局、市安监局和成都安全社区支持中心等联络沟通。

6、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对安全社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细化评

估。

7、建立辖区伤害监测制度,对各监测点采集的事故与伤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8、结合安全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与伤害监测结果,对社区安全进行综合评估。

9、定期上报综合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

10、完成县和xxx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安全项目组工作制度

1、组织协调十二个安全项目组开展交通安全、家居安全、社会治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老年人残疾人安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安全、涉水安全、工作场所安全、老旧院落安全、城市污水治理、防犬、马蜂等伤害预防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2、定期收集、整理、上报与项目相关的事故与伤害数据以及社区人群的安全诉求。

3、根据评估考核工作组上报评估考核结果及建议改进方案,制定或调整项目工作方案,保证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项目组交流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及计划。

5、制定和落实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xxx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解社区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

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包区自查和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巡回检查。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巡回检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应该定时抽查。

(2)专项检查由街道组织,社区负责协助相关行动于每年定期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企业或人员的签字等。

五、xxx伤害监测制度

1、建立并保持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

2、社区企事业单位、居委设有一名社会安全信息监督员,负责对本企业、居民区的安全检查及信息收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镇安全部门反馈。

3、各居民区设安全志愿者二名,主要职责是协助监督员在地区进行社会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监测。同时建立社区内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居民的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机制,形成共建社区和共管社区的氛围。

4、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宣传工作,鼓励社区居民举报社区安全隐

患。建立社区内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和需求信息,确保事故与伤害预防信息的有效沟通。

5、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明确事故与伤害信息收集渠道,为实现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工作制度

1、参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有符合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和计划的培训计划,能够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需求与不同能力要求的需要。

3、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

4、通过宣传横幅、黑板报、宣传栏传播安全知识。

5、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课堂培训、文体、互动、演练、知识竞赛、张贴、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对居民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七、安全社区协商议事制度

1、各安全工作组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协商议事会由各项目组组长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各项目组成员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安全建设工作出谋划策。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各工作组要做好记录。

八、安全社区信息交流制度

1、各项目工作组定期参加促进委员会组织的会议。

2、各组向促进委员会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3、各项目小组成员交换工作经验、开展方法。

4、完善安全教育设施;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完成安全工作组赋予的其它有助于安全建设的工作。

九、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保存制度

1、安全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社区事故与伤害记录和安全社区建设档案。

2、记录和档案装具必须符合档案保管的要求。

3、定期对记录和档案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妥善处理;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

4、记录和档案应依档号顺序排放,各柜、各文件夹均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标志图,方便查找。

5、声像等特殊载体的记录和档案应妥善存放,以免遗失。

为加强对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把儿童培养成有文化、懂法律、守纪律的小公民,特制定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制度。

一、求真务实、积极创新。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认真讨论制定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活动方案,创出工作特色。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听取广大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社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经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办理。

三、挖掘资源加强共建单位、辖区单位联系,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工人)的作用,建立一支实力雄厚的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队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以宣传。

四、以社区文明学校为教育阵地,利用学生暑、寒假期间,开设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精心组织使更多儿童受教育。

五、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不断增长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

社区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社区工作制度。

1、 早8上班,11点下班,下午1.30上班,4点下班。

2、社区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实行跟踪监督,因公务或意外情况无法按时签到的应在当天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并请假,无故不签到视为缺勤。

3、除开会接待外,社区工作人员一律在服务大厅办公,上班期间,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和居民吵架,不得串岗闲聊等,做到办公场所集中精力办公,处理事务。

4、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 做势端正,办公用具摆放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摆放、悬挂物品。

5、不在公共区堆放办公用品或废弃物品;不随地吐痰,丢烟头、纸屑;不向窗外、走廊倾倒茶水、扔杂物;室内垃圾一律 装袋倒入纸篓,不得随意扫到走廊或直接向下水道倾倒杂物。

6、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想居民所想,急居民所急,耐心细致地为居民服务。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水龙头用后及时关闭,发现水管水箱有滴漏水现象, 及时报修。

9、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离开办公室前必须仔细检查室内饮水机、电脑、照明灯等的关闭情况,确认室内所有电器均处于关闭状态后,方可关门离开,做到节约用电。

10、各办公室卫生及服务大厅卫生必须每天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全面清洁。

11、凡是居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外来人员调查,社区工作人员都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记录,详细登记,及时汇报处理,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八

1、社区的减灾经费必须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2、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社区指定一人为会计,一切现金由会计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

3、对上级拨款资金、外来捐赠资金等其他一切减灾资金都要及时足额进账。

4、各项资金的票据,一律使用正规发票,禁止使用商店购买或自制的收款收据。开具的资金发票,应注明被收款单位(个人)名称、收款内容、收款所属时间及开票人,并及时入账。

5、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与出纳结算,在结算时,不得以报销票据抵扣现金,出纳应将当日收入的现金及时解交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用现金支付,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出纳现金实行限额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在1000元以内,超出限额的应及时交存开户银行,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7、出纳人员要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账,逐笔登记收付业务,要求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月末应进行现金盘点,同时与银行进行对账,若不一致,应查明原因。

8、减灾资金一律不准外借。

社区减灾资金工作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在公开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并报乡政府备案。

1、向居民公开的内容按县政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规定的内容公开。

2、向本社区工作者公开的内容减灾资金来源:包括上级部门下拨的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料等。减灾资金支出:减灾防灾宣传资料、设备购置、活动支出费、其他支出等。事业结余:收支结余。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九

以人为本,遵循名师成长规律,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主与交流相结合、学习与应用相结合、反思与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在学习、思考、实践、反思、总结的过程中,把先进的教育理念、独特的教学风格、精妙的教学技巧、灵活的教学方法,渗透和辐射到工作室学员的教学中去,让工作室真正起到培养名师基地的作用,成为人才成长的阵地。

二、发展目标。

使工作室全体学员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都有显著提高,成为高素质、高水平、高能力的具有终身学习和创新能力的特色教师、名牌教师。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1、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做到有法必依。

2、认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及时更新教育观念,自觉改进教学,是教学具有创新性,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

3、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刻苦练习教学基本功。工作室针对个人的发展需要,确立必读书籍,认真研读,增强自身素养。工作室学员认真研读教材,提高驾驭课堂和教材的能力,提高组织教学的能力。

4、充分利用外出学习的机会,学习并领悟同行及专家们的先进经验,积极与专家们交流,提出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的`困惑问题,努力寻找到突破的路径,从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深化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效率。

1、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工作室学员人人开展科研课题研究,提高科研意识和研究能力,发挥带头、示范、辐射作用,善于发现和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善于反思性总结,促进提高其他教师的教科研能力。

2、认真搞好课例研究。以优质高效课堂为目标,以“同课异构”为形式,提供高质量的观摩课、研究课,组织教学策略研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真正发挥引领作用。

3、加强课堂观察研究活动,学会观察、评价、改进课堂教学的技术和策略,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打造优质高效课堂,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拓展发展渠道,提高反思能力。

1、加强网络资源的共享,优化网上研讨。工作室学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教科研活动,加强学员之间、学员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利用这一平台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拓展自身专业发展渠道。

2、举行专业成长交流会,根据自身的专业成长经历,认真总结,并通过交流,让培养对象及更多的教师分享其中的经验,并督促骨干教师,更加主动自觉的学习,不断完善,成为学者型、专家型的优秀教师。

3、撰写教学笔记。工作室学员要撰写教学随笔,提高教研能力,参与教科研活动,并尽快成长为学科新秀,教学能手。

(四)建立和完善学员业务档案与考核评价。

各学员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记载,年底有小结。认真完成教师手册,包括教学计划、读书笔记、教学论文、课题与教改研究、教学设计。要做到随时收藏保存。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十

1、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姿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不作直接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支委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7、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二、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2、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

4、讨论和决定向街道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1、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委员会主任、驻社区单位负责人、社区内的知名人土、社区工作者参加。

2、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召集。

3、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通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有关指导性的工作意见、指示;对社区服务等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4、社区党支部联席会议可以定期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十一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党支部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议事和工作效率,正确领导和实施社区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党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

2、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1~3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总支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

4、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

5、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各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社区党建、文化、卫生、治安、服务等重要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其他重要事项。

6、社区党支部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1、认真制定社区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收看工作计划。以社区党员活动室为主阵地,坚持阵地播放,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组织播放要事前发出通知,做到播前有提示,播后有讨论,作好记录,抓好信息反馈。要形成党员电化教育季度汇报制度,及时分析播放收看情况,检查播放收看的实际效果。

3、播放工作采取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形式组织收看。根据社区实际,突出“准、新、快、活”的特点,抓好配合中心的及时播放,依托网点的定点播放,形势教育的专题播放,宣传典型的重点播放,组织活动的统一播放,把播放工作落到实处。

4、党员电化教育要适应社区和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播放内容和方式,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1、社区党建联席会由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主要企事业单位组成。

2、社区党建联系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社区党建工作和事关社区全局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等重大事项;整合社区资源,协调落实联席会形成决议、决定的事项,实现共驻共建。

3、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负责召集,并确定中心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社区党总支应在会议召开之前一周提前通知成员单位党组织。

4、社区党支部要按期召开联席会,会前要深入到支部和成员单位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做到议题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对形成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为了更好地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创新服务方式,把党的工作全面渗透到服务社区居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河西社区党总支特成立党员推介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推荐下岗(失业)党员再就业。建立社区党员信息采集制度,掌握下岗(失业)党员基本情况,广泛搜集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培训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社区党员“带头再就业、带领下岗职工再就业”活动。

2、推荐优秀党员进入企业领导岗位。及时向辖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用人单位介绍所属优秀党员进入领导岗位,让其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推荐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注重从社区居委会成员、小区负责人、居民代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

4、推荐社会青年就业。负责协调、帮助广大社会青年寻求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渠道,维护社会稳定。

5、为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城市低保、劳。

动保障、计划生育、子女入学、社会青年入伍、就业等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方便党员和居民群众。

6、组织开展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建设一支以社区党员为骨干、社区居民为基础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组织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帮贫济困、社会救助等志愿者服务活动。

1、负责召集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总支委员会工作,将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或联席会讨论决定。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的积极性。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下属支部和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社区群众组织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社区多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和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1、协助党总支书记工作。

2、着重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

3、按照制度要求,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反腐倡廉、联系居民群众等工作,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分管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工作。

1、了解和掌握社区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

2、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4、具体办理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收缴党费;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负责党员电化教育和电教设备管理工作。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抓好社区的宣传阵地建设。

1、定期抓好党员的政治学习,对党员开展思想、纪律和党风廉政教育。

2、督促抓好民主理财、区务公开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经常了解党员思想,收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4、协助上级纪委抓好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十二

一、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凡是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都必须到方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出租房屋的条件: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房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程序:出租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出租人、承租人与村(居)委会签订治安责任书。

六、有关处罚:

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出租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明承租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的,处2000以上3000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十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科普网络、科普队伍、科普陈地建设为重点,以街道指导思想为主体,社区为基础,以动员个方面力量,共同营造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歪理邪说的良好氛围,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

向社区广大居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宏扬科学精神。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社区居民群众中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每季度举办科普讲座一次;

2、每两月制作科普专栏一期;

3、利用节假日在辖区青少年中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4、在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居民散发科普宣传资料;

5、科普活动室定期向居民群众开放;

6、并充分发挥作用;建有一支科普宣传队伍、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8、建立社区科普工作资料档案,使科普工作规范化。

9、科普工作纳入社区居委会《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科普工作做到记录齐全。

10.市民学校开课每年6次以上,文化活动室订有科普刊物,集有科普资料。

11.科普宣传窗做到内容经常更新。

12.社区科普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年开展以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和老年人为对象的科普活动10次以上。

13.社区居民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的'群众性健身文体活动,每年5次以上。

14.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安全。社区内无*影响,无封建迷信、无赌博活动,无社会丑恶现象和其他愚昧落后的习俗活动。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十四

1,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结合本社区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总支委员会工作,将总支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或联席会讨论决定.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的积极性.3,检查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经常与下属支部和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社区群众组织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社区多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总支委员会的学习和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总支副书记协助总支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总支日常工作.社区党总支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抓好社区的宣传阵地建设.5,按照分工抓好社区的统战工作.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先创优”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第三章组织机构。

1,社区党组织要组织社区党员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当前形势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2,社区党组织每季度要组织全社区党员集中进行一次学习.3,要认真组织好社区党员学习和讨论,并有学习记录.社区党员职责: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协助主任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为进一步加强我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五必谈、五必访”工作制度。

一、主要内容。

1、座谈、定期分析制度。鸿强科技党委每季专题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结合机构改革、重大事件及时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专题研究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方面疑惑和家庭生活困难。

2、“五必谈、五必访”制度。即在改革政策出台重大工作部署时必谈,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有情绪时必谈,干部、职工岗位职务变动退休时必谈,党员干部职工受到处分时必谈,部门或干部职工间出现不团结现象时必谈;在党员、干部、职工遭遇天灾人祸时必访,亲人去逝时必访,本人家属重病住院时必访,家庭生活困难时必访,家庭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必访。

3、慰问制度。对特困家庭、军属、伤残军人等每年定期进行慰问,对在职及离退休干部实行生日祝贺。

二、有关要求。

1、责任领导和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领导和各责任部门要注重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

态,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干部职工疾苦冷暖,及时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一、每月第一个周六为党员活动日。讨论本地区需要解决的热难点问题,研究部署党组织工作,开展党内各项活动。

二、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上级党组织确定的生活会内容,认真组织准备,开好民主生活会,并做好记录。

四、开展有教育意义的活动。组织党员参观学习,收看电教片、纪录片、电视节目,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参加医疗服务、治安巡逻、绿色环保、家电修理、扶贫帮困、政策宣传、民事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书法摄影作品展、节日庆典、趣味文体竞赛、征文和演讲比赛等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七、做好党员活动影像、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原所在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党组织管理,并需申请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党组织可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如谈心、学习教育、信息交流、意见反馈等。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原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向党员联系人汇报本人近期的思想、工作、生活与学习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原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一、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是指未担任社区干部,具有履职能力的社区党员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的制度。

二、社区党组织本着“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按照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进行设置。根据居民的需求可设“提供就业信息岗”、“民事纠纷调解岗”、“治安防范巡逻岗”、“环保卫生监督岗”、“居务公开监督岗”、“社区文化宣传岗”、“未成年人教育岗”、“法制宣传岗”和“文体活动岗”等岗位。

三、由社区党组织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岗位名称、工作职责,再由党员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岗位,党组织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讨论审定,确定上岗人选,颁发上岗证书。

四、社区党组织要与上岗党员签订责任书,并把上岗党员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等情况通过公开栏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向社区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五、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和支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无职党员上岗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篇十五

为了辖区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办事环境,更好地为居民服好务、办好事,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拟定社区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一、   值班原则

坚持社区工作人员按照每人一天轮流值班的原则。

二、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每天早上8:20分、下午2:50分前到社区,负责检查社区室内外卫生及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2、检查社区大院及街办服务大厅内办公区域桌椅、电脑、打印机、服务台、机场椅、书柜、空调、洗手台的卫生是否清洁干净,不干净的要擦洗干净。

3、每天检查饮水机水桶是否有水,饮水机外部保持干净无灰尘。

4、上班期间社区服务大厅服务台面、座椅、书柜要摆放整齐,机场椅、办事椅要干净,摆放要合理。

5、卫生间洗手台物品摆放要整洁、干净,不能出现台面脏,镜面有污点,地面不干净等。

6、督促检查办公区域摆放规范合理,桌面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7、院内及大厅垃圾桶、烟缸保持干净,当日垃圾当日清理。

8、大厅窗户保持干净,无灰尘、玻璃无污点。

9、院内盆花每周一、周四浇水两次,随时保证花盆干净,无黄叶。

10、街道大厅外梯步保持干净,无白色垃圾、烟头等。

11、下班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所有电脑、打印机、碎纸机、饮水机、空调等是否关电,然后锁上大门,并通知夜间值班人员当天设备设施全部正常。

三、值班人员区域分工

二楼、三楼社区工作人员负责办公主楼办公设备设施完好,卫生整洁干净,一楼社区工作人员负责负楼办公区域内外设备设施完好,卫生整洁干净。

以上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如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一、社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日安排好值班人员,并互 相督促。 

二、社区全日值班期间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在岗,移动通 讯设备全天 24 小时开机。 

四、值班人员除做好居民的.接待事情的处理和值班外, 还应做好社区的卫生工作。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随意

为树立村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方便为民办实事,特制定本制度。

1、村干部每星期五天的工作日时间不得无故不上班,如果有事必须事先请假,作息时间冬季早上7:30----11:30,下午1:00---4:30;夏季早上7:30----11:30,下午1:30----5:00。

2、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每天至少有一名村干部值班,无故不得离岗。

3、上班时间每日在岗人员实行上墙登记制。出勤情况与年度个人考核相结合。

1、日常上班实行值日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值班制度,由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轮值,值班安排表应及时报送街道备案。

2、值日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岗值日,负责当天办公场所的卫生清理、安全保卫以及群众的来访接待及街道工作。

3、节假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到位,每班应指定一名社区干部带班,带班人员负责当日的值班签到,值班人员做好当天辖区的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群众来访接待、安定稳定以用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等工作。

4、值日值班人员应按时做好交接-班,遵守值班纪律,除定时路面巡查外,中途不得脱班。

5、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对上级的有关通知和群众反映急需处理的事宜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应及时准确地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并按领导批示予以办理,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的畅通。

6、值班人员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值班的,应事先报社区批准,另行安排人员值班。

7、特殊情况的值日值班由社区按有关规定另行安排。

为了能及时了解社区的情况,处置社区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特制定本规定。

一、社区工作者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工作,由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负总责。

二、社区居委会设立值班记录本,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接-班,严格交接-班手续,值班时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四、值班人员对社区内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要采取有利措施,及时处理,并向办事处值班室报告。

鼓楼区屏东-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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