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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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实用18篇)
时间:2023-11-12 02:46:16     小编:BW笔侠

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不同的解决方案,并评估它们的优缺点,以便能够选择最适合的方案。制定方案时,我们要考虑到各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方案的制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学校英文: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受教育者开展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这个名字起源于中华民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小学生又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免疫力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更容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危害。但是,大多数师生和家长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知之甚少。所以,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刻不容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副组长:王某某(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成员:赵某某(教学副校长,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安排)。

谢某某(总务副主任,负责学校保洁员工作、检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王某某(大队辅导员负责班级卫生检查考核工作)。

各班班主任(班级工作实施落实)。

组长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总体布置,副组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组员负责各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同时通过校园健康报、宣传栏、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让他们从细节做起,如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口罩等掩盖口鼻,不随地吐痰,另外,室内经常通风以加强空气流通,日光和紫外线照射等。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晨检制度、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

(五)重视晨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晨午检制度,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生活规律,加强营养,适当户外锻炼可以增强体质,减少发病机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是我们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结防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共同为学生构筑身心健康的防卫线。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法律法规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长:贾惠芬。

副组长:屈鹏飞张军。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员:

刘勇乔瑞霞。

具体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

冯丹赵晓静。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金德海。

1/7。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组织全校教职工及新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的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2/7。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3/7。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为做好20xx-全县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全县学校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争取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开展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意识,建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把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主动排查隐患,狠抓落实,完善管理措施,严格查处各类安全工作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杜绝各类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在“四节三会”及师生在校期间平安、和谐、稳定。

县教育局成立由谭晓华同志任组长,向鹏、杨俭、王明清、邓琼、梅宇同志为副组长,宋秀艳、邓汉林、何宝俊、宋晓明、万国知、邓爱民、秦茂林、乔勇、邹瑜为成员的今冬明春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开展。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1、防火工作是学校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阅览室、会议室、教室等人员相对集中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的排查。

3、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4、加强对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学校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校舍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使用。

5、学生宿舍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实行点名查铺和防火巡查制度,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电褥子和使用明火等。

6、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使全体师生熟练掌握学校消防“四懂”、“四会”、“四个能力”、“五个第一”的内容。四懂:一是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二是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是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四是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四会:一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二是会报火警;三是会扑救初起火灾;四是会组织疏散逃生。四个能力:一是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二是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三是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四是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五个第一:一是第一时间发现火情;二是第一时间报警;三是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四是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五是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

7、校舍设施安全。对学校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锅炉、燃气、水、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会议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学校安全教育。在开展好常规性安全课和集中安全教育的同时,学校要根据冬春的季节特点,认真搞好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防范,与学生签订冬春防火公约,不要在野外生火、玩火,特别不要在民间风俗、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玩弄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从20xx年10月28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

学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在此期间大力宣传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师生员工明确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26日)。

学校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要依据本方案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结合本校园实际情况,把握好冬季防火的特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校园内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详细登记,确保整改到位。在此期间,县教育局将结合其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学校对消防安全保卫战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消防工作常态管理。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今冬明春是各种事故的多发期、开展今冬明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并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要求,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以第26个“11.9”消防日为契机,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今冬明春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4、各学校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各学校要对此项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将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备查,同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教育局。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为防止学校结核病、流感等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现将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专题办公会统筹落实。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涉及到各教学部、艺体部、后勤、学生德育、公寓管理等众多部门,需要学校做好协调,分工合作、协同配合。为此,学校先后召开两次专题办公会、两次专题工作会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肺结核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对相关工作逐项细化分解,逐项分工落实。

二、加强工作的检查落实力度。

(一)进一步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各班主任每天到教室后第一件事是仔细观察每一个学生的身体状况,并向相关班委成员了解情况,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流感等传染病可疑症状者后,立即报告级部,并由班主任出具《学校医院就诊单》,由学生持该就诊单到学校医务室做进一步排查诊断,由医务室出具诊断反馈意见,由学生带回教学部。经学校医务室诊断为病情较重或为疑似传染病的,由学生班主任告知学生家长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查确诊。各教学部指定专人负责级部各班级晨检情况的汇总报告,并于每天上午10:00前通过平台向医务室报送晨检情况。各教学部晨检报送情况每周由分管校长在学校办公会上予以通报。

(二)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跟踪制度。对因病请假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问明病情,并做好跟踪记录。确定或怀疑为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如实登记并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学校医务室做好详细的情况登记,并根据疫病特点,做好跟踪记录。各教学部在每天上午10:00前将因病缺课情况连同晨检情况通过平台报学校医务室。各教学部因病缺课跟踪登记报送情况每周由分管校长在学校办公会上予以通报。

(三)加强对传染病确诊病例的管理。一旦有学生确诊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疾病,立即通过学校医务室上报学校,并按相关要求通知家长迅速带领学生到我市结核病防治机构实施隔离治疗,患病学生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诊断康复证明方可复学。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包括所在班级、宿舍的同学必须进行全面的传染病筛查,尽可能发现潜在传染源,及时阻断传染病疫情的扩散。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近年来,全县肺结核疫情高发,部分学校时有肺结核病散发疫情发生,不同程度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防止校园内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xx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体检肺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xx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康体检。

学校按有关规定将肺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筛查方案见附件1),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学校师生健康体检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体检机构要及时反馈给学校,由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县人民医院进行结核病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

(二)健康教育。

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教职员工及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中小学校应当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晨检率达100%。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卫生(保健)室,并由学校卫生(保健)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病因追踪登记率达100%。

3.病例报告。对学校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率达100%。

4.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将结果反馈给学校。

5.对确诊学生或教职员工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2),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处置率达100%。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特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中心校长、县直中小学校(园)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由张华香同志兼任,成员由结防科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拟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对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督导评估,为领导小组制定防控策略提供技术支撑。

(一)卫生健康部门。

1.县卫生健康局。

(1)将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本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实施目标考核。

(2)联合教育局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情况的学校结核病防治对策、措施。

(4)制定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5)会同教育部门通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

(6)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建立与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计划,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2)协助学校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学校结核防治工作职责以及各项管理制度,为学校提供结核病防控工作培训和技术支持,定期到学校进行技术指导,了解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负责审阅传染病疫情报告学校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信息,核实患者是否到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门诊就诊,对未到位者及时追踪。监测学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者筛查。

(4)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学校结核病发生、流行趋势,将信息及时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按时上报学校结核病月报表到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学校通报辖区结核病疫情信息,提供防控措施。

(5)负责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并将调査结果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当发生疫情时,成立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组,在学校的配合下深入观场,具体负责结核病疫情核实,流行病学调查,传播范围的判定,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的管理、咨询、服务、健康教育,对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评估,上报疫情处置报告以及向学校提供的具体的防控措施建议。

(7)协助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针对学校领导、教师、校医、学生、结核病患者以及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等不同目标人群,开展结核病防控政策、技术措施、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及学生对结核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包括结核病定点诊疗医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民营医院。

(1)负责结核病诊断、登记、报告和转介工作。首诊医生要对学校师生中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做好基本信息登记,包括患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名称、班级、年级、联系电话、住址等,并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报告,医院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将患者信息及时报告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定点医院必须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

(2)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危重肺结核患者住院规范化治疗管理及学生病例的休复学管理(学生病例的休复学管理方法见附件3),对不需要住院患者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执行。

(3)开展患者健康教育,接诊医生对患者进行肺结核病防治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健康教育。

4.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每年组织对新入园幼儿体检和在园幼儿体检,同时对在园幼儿肺结核密切接触史、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结核菌素实验,对具备结核病临床症状体征和结核菌素实验强阳性者转诊至定点医院做进一步确诊和治疗。

5.卫生监督大队。

(2)督促指导学校接照卫健、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结核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结核病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和蔓延,确保发生结核病疫情后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

(二)教育部门。

1.县教育体育局。

(1)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卫计部门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结核病防控对策和措施。

(2)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任制考核内容中,会同卫生部门定期督导检查学校结核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学校落实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

(3)配合卫生部门监测辖区内学校结核病发病情况,适时发布健康提示。

(4)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

(1)根据县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在卫生健康局指导下,将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

(3)明确肺结核病疫情报告人,开展肺结核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和宣传。

(4)配合卫生部对校医、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等相关工作人进行肺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

(5)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肺结核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3.学校医务室(保健室)。

(1)承担本校(园)肺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

(2)做好学校师生肺结核发现、登记、报告、转介、疫情监测,对患肺结核已复学或尚未完成疗患者和预防性服药者进行督导治疗管理。

(3)对未到定点医院诊断治疗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师生采取有效方式进行追踪,确保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到位。

(4)积极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知识卫生宣教和健康促进工作(每年至少1次)。

(5)对接触肺结核病患者的人群,在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结核病筛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xx版)》规定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强化部门合作,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

(ニ)强化健康教育工作,切实落实防控措施。

县教育体育局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学校要强化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加强日常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等工作,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的必查内容。县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结核疫情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主动监测各校结核病报告发病情况,做到发现一例及时处理一例;要及时做好传染源追踪、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査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三)加强督导检查与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将通过定期督导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管,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控政策和措施。卫生监督大队要将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县教育局。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对疫情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学校英文: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受教育者开展系统教育活动的组织。这个名字起源于中华民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法律法规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特制订本预案。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长:贾惠芬。

副组长:屈鹏飞张军。

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员:

刘勇乔瑞霞。

具体负责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

冯丹赵晓静。

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金德海。

1/7。



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班班主任。

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组织全校教职工及新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的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2/7。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3/7。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小学生又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免疫力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更容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危害。但是,大多数师生和家长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知之甚少。所以,加强对教师、学生、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刻不容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赵某某(校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王某某(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成员:赵某某(教学副校长,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安排)。

谢某某(总务副主任,负责学校保洁员工作、检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王某某(大队辅导员负责班级卫生检查考核工作)。

各班班主任(班级工作实施落实)。

组长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总体布置,副组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组员负责各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同时通过校园健康报、宣传栏、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让他们从细节做起,如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口罩等掩盖口鼻,不随地吐痰,另外,室内经常通风以加强空气流通,日光和紫外线照射等。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晨检制度、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

(五)重视晨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晨午检制度,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生活规律,加强营养,适当户外锻炼可以增强体质,减少发病机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是我们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结防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沟通,互相支持,通力协作,共同为学生构筑身心健康的防卫线。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六

以通风换气为主,同时对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

开窗自然通风为主,有条件的采用机械通风。自然通风时,注意室内温度不能过低,避免学生受凉感冒。冬天寒冷季节,上课时门窗保留缝隙,课间活动时间保持打开门窗通风;天气暖和后,建议一直保持通风状态。无人情况下,对于密闭不易通风的房间,可使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器(按照1、5w/m3,即每20立方米空间使用一只30w紫外线灯)消毒60分钟。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使用浓度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贵重衣物使用环氧乙烷方法。

当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戴医用防护口罩(n95以上)、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橡胶手套)、防护眼罩、穿防护服、防水胶靴,对空气、污染物、地面和墙壁、物体表面、衣服等纺织品、餐(饮)具和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生活垃圾进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需要对空气采取化学消毒剂超低容量气溶胶喷雾消毒时,使用0、2%—0、3%的过氧乙酸或1、5%—3%过氧化氢消毒液,按照20ml/m3超低容量气溶胶喷雾消毒,60分钟后开窗通风。

(一)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同时要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

(二)含氯消毒剂有腐蚀性和皮肤黏膜刺激性,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专人指导,避免儿童触碰。

(三)消毒要在无人的环境下进行,化学消毒剂消毒后,用清水擦拭或冲洗,去除消毒剂残留,降低腐蚀性。消毒后开窗通风60分钟。

(四)应使用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管理要求的消毒产品。

师生健康教育制度。

1、宣传教育。

1、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形成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必需保质保量,上足课时,了解疫情防控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意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疫情防控的知识。

3、学校负责德育工作的主任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疫情预防知识的教育。

4、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教育。

5、健康教育课每周安排一节课并排入周课表,有专任授课老师并有备课笔记。

2、传染病防控。

1、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学校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曹丹副组长:张建涛成员:全体教职员工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曹丹。

2、坚持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午检制度,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3、坚持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有发热,腹泻等新冠肺炎病状的师生,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教师立即校长。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4、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七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组长:陈明分管医院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余小朋学生工作部部长。

周佳玲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刘立洪校医院院长。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刚财务部部长。

阮世喜党办、校办主任。

张永清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沈传茂体育部部长。

陈狮校团委书记。

陈亚奇校医院直属党总支书记。

周勇后勤保障部部长。

罗明晖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修林党委宣传部部长。

黄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熊晓怡离退休人员工作部部长。

蔡明辉纪委副书记、监察工作部部长。

审计部部长。

校医院副院长。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工作专班:

由医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部主任、医技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公共卫生科全体人员组成。公共卫生科主任为专班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防控工作的安排和实施,传染病管理专业人员为具体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学校结核病常规防控工作是预防学校结核病疫情发生的基础。学校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每年召开部门间沟通协调会,制定日常防控工作计划,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健康体检。

校医院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校医院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校医院要及时报告疫情,并将患病教职工和学生转诊到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治疗结果。

(二)健康教育。

校医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等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见附件2),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

后勤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

1.晨检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组织学生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同学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公共卫生科,并配合校医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病例报告。对校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相关管理人员将疫情立即向医院主要责任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通过校办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疫情监测。校医院要开展学校肺结核疫情的主动监测、舆情监测和汇总分析。对监测发现的学生(或教职员工)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报告信息,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的应急处治。

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结核病散发疫情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要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蔓延。

(一)及时确诊、报告及管理。

1.校医院各科的临床医生,对就诊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肺结核疑似患者必须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尤其是在患者的工作单位栏中要详细、准确地填写患者所在学院及班级名称,报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按《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要求将患者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及治疗。公共卫生科传染病管理工作人员要在一周内追踪了解患者就诊到位情况并建立相关规范的管理档案。

(二)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1.校医院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所在学院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见附件3)。

2.各学院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3.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校医院医师及辅导员应当指导、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三)治疗管理。

1.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都要接受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抗结核病治疗;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居住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校医院公共卫生科给予的规范管理。

2.校医院要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

(四)休(息)复学管理。

1.休学或休息管理凡是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和教职工的病情由校医院公共卫生科主任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案,学生报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休学一年治疗,教职工报各单位安排休息治疗。

2.复学管理学生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并达到休学时间后,凭湖北省或武汉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完成治疗治愈可以复学的证明,到校医院公共卫生科核查后书面必报校医院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或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复学,并存档备案。

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一)事件核实与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在学校的支持下,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三)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及有关部门在校医院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四)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学校后勤保障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并在校医院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事件评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了解学校和医院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包括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

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对学校和校医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八

组长:陈广。

副组长:宓玉海、宋泽典。

组员:孔繁明、乔传和、王莉华、刘忠萍、韩颖。

1、发生火灾时,宿舍现场工作工作人员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宿舍几舍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凌工路2号”。待对方确认后,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领导小组在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工作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员工救助工作人员、扑灭火灾。

1、领导小组和员工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工作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职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配合消防专业工作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消防栓等。

5、学生及无关工作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工作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工作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九

错峰错时开学伊始,按照《安州区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开学准备及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中、校外培训机构等对标施策,全力以赴做好复学复课工作。

一是防控物资储备到位。开学前学校建立防疫物资储备库,按各批次返校师生员工数准备足够用量的口罩、红外测温仪、洗手液等物资。

二是设置临时观察室。配备相应的设施器材、防护物资、生活用品和专业人员,并提供基础治疗,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做好病情登记。

三是消毒测温全覆盖。在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设置消毒测温点或应急处置点凡是进出者统一接受体温测量和身体消毒,建立进出情况、体温测量两本台账,每天上报至学校主要负责人。

一是强化部门配合督导督办。组织教体、卫健和疾控等部门成立7个督导督办组,在开学前分片区对学校开展“点对点”督导检查,指导学校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开学工作实施方案,排查学校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和存在隐患,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学校限时整改,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

二是持续开展师生健康摸排。建立“一校一表”台账,实施挂销账的方式每天进行健康监测。

三是严格把控开学方式和措施。遵照“三不”原则,实行开学报批审查制度,落实开学演练。目前,安州中学、秀水中学和职业高中高三年级学生顺利返校学习。全区中小学开学演练现场会取得圆满成功。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新阶段防控规范,及时修改完善,建立开学准备及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两案九制”工作机制,细化各个环节防护措施和教育教学工作职能职责。

二是做细做实防护措施。常态化落实“一日三检”制,加强日常消毒、室内通风透气、校园环境卫生等工作,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加强食堂监管,从业人员培训,规范操作流程,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口。实施错时分餐,设置餐后垃圾处理点,确保就餐环境卫生。强化学生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积极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

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勠力同心,全力以赴,共克时艰,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遏制。为指导全县中小学充分做好复学复课的准备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健康,确保校园安全,着力抓好“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教学”的双重工作,保证教育教学秩序和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各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复学准备和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工依据岗位分工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各类各个岗位人员的安全防控责任必须落实到位,杜绝疫情防控一阵风现象。在确保安全防护扎实到位、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本期教育教学目标任务。

确保全县师生健康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并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小学六年级毕业测试、小学和初中调研测试、中考学生优秀人数、优秀率和平均率有明显提升,过差率有较大幅度下降,高招成绩稳中有升,中招评比实现晋位升级,加强控辍保学进一步提高巩固率。

(一)建立复学复课领导机构,落实强化工作责任。

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复学复课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复学复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复学复课的准备和实施。要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工作。安全工作无小事,学校要定期做好安全排查工作,开学前组织开展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宿舍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安全排查,消除隐患。开学第一天上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第一课,学校与各处室、班级、教师、家长签订好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校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建立学校、班级、师生、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学生健康状况。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全面落实好《xx县中小学校xxxx年春季开学条件核验细则》相关要求。同时学校要加强与县疾控中心、当地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医疗机构、派出所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继续落实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教育局防疫办报送信息。

(二)做好复学前摸排、健康教育培训,严防死守,坚决把疫情拒于校门之外。

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制度和知识培训。通过微信、班级群、宣传海报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学校在开学前汇总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逐日收集学生的.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学生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再返校。

学校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学校食堂、餐厅、宿舍、教室等设施情况,合理规划,加大投资,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诸如红外线测温计、消毒液、口罩等必备物资,要准备充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正确使用口罩,正确洗手方法。形成人人讲卫生,个个懂防疫的氛围。

(三)认真落实复学后的疫情防控措施。

1、坚持日例会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建立疫情防控例会机制:坚持每天召开工作例会,汇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推进、进展和完成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方法。各班主任要加强责任意识,分工负责,对学生要逐个认真进行体温监测,仔细填写,登记造册,定时向学校汇报。学校有专人汇总,逐日向上级报告。

2、做好校园疫情突发处置工作。

科学应对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认真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疫情突发处置工作,决不能出现瞒报、谎报等不实事求是的现象。

3、加强学生课堂防护措施,确保师生上课安全。

课堂是师生聚集的场所,确保师生课堂安全,健康学习尤为重要。要加强课堂防疫有关知识培训,提高师生防护意识。教室上课期间,教师要佩戴口罩,学生也要佩戴口罩,避免教师讲课、学生读书、回答问题过程中飞沫传染。教室内课桌凳应尽量拉开,尽量让学生保持距离。课间活动不聚集、校园集会要减少甚至取消。每班应配置洗手液等消毒物品,让学生每天入教室前,按防控要求进行消毒,每节课活动之后要洗手。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一

20xx年3月24日是第x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为了广泛深入、科学的宣传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结核病的防治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和关注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结核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3.21我们开展预防结核病的宣传活动。重视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为了把宣传活动做好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我校于3月21日开展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利用黑板报、广播向学生宣传了我国结核病疫情现状、什么是结核病、肺结核的传播途径、如何预防肺结核病等相关知识。

校医组织教师、学生在学校小学三楼电教室,播放结核病防治光碟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此次活动宗旨在使同学们能够正确了解肺结核病,做到提前预防、及时治疗,并号召大家能积极参与到“预防疾病,健康生活”的活动中来。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非常及时、有效,对预防肺结核有很好的教育指导作用,我们欢迎多举办这类科普知识讲座。

通过3.24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宣传活动我们认识到了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要贯穿结核病防治的全过程是一项循序渐进的工作。我们要认真总结这次宣传活动的经验进一步加强日常结防工作中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把国家免费治疗结核病的政策宣传好、落实好、做到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解健康防病知识为完成结核病防治工作各项任务指标扎实工作力争取得优异的成绩。营造了浓厚的结核病防治氛围,对推动我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减少结核病在我校的传播和蔓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满意的宣传效果,达到了预期的宣传目的。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二

每学期,学校都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学校“防控”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工作制度、预案。

学校通过班会等各种方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了多次传染病预防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同时学校还狠抓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校组织卫生监督员进行全校个人卫生大检查,通过教育、督导,学生的个人卫生习惯有了明显好转,人人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为了使健康教育更好地落实到实处,我们还针对学生的特点,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向学生宣传卫生保健、疾病预防、饮食饮水卫生方面的知识,培养他们良好的卫生习惯。

学校确立传染病防控小组,明确了小组负责人和疫情报告人。我校还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晨检晨报制度,做好应急处置措施,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缓报,不漏报、不瞒报。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及因病缺课学生病因追踪登记制度。每天早晨,值班领导随同班主任对每个班级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学生有病早发现,早汇报,早治疗。发现学生缺课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问清情况。

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大扫除活动。每天早、中、晚三次对教室和卫生区进行清扫,在教室卫生清扫时要求学生一定先洒水后扫地然后再拖地。避免清扫时造成尘土飞扬,清理整顿校园卫生环境,做到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厕所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良好。各班坚持室内通风换气,教室每天坚持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学校坚持用消毒液对教室地面,空气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我校将以此次自查工作为契机,对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细致地梳理。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安全,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教育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范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豫卫疾控〔20xx〕48号)精神,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特制定此工作方案,安阳师范学院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

1.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菌引起的传染病,其传染源是结核病患者和带菌者,主要通过人体的呼吸道进行传播。主要症状为咳嗽、咳痰两周以上,痰中带血,有的人会低烧、盗汗、胸痛、食欲差、疲乏和消瘦。健康人受到结核菌感染后,不一定发病,是否发病取决于结核菌的毒力和身体抵抗力的强弱,人体初次感染结核菌,通常无任何症状,但当抵抗力下降时可发病。

2.结核病是可防、可控、可治愈的。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洗漱用具专人专用,勤洗手,勤换衣,定期进行消毒;不要近距离面对周围人群咳嗽、打喷嚏,不要随地吐痰;加强体育锻炼,生活要有规律,注意饮食营养和睡眠充足,保持健康心理,增强机体抵抗力;教室、宿舍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这些都是预防结核病的有效途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研制出十数种有效的抗结核药物,结核病患者只要到国家指定的正规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治疗,是完全能够彻底治愈的。

3.结核病应早发现早治疗。肺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性疾病,若不能尽早发现不但会造成更多的传染,而且会导致病情的延误。目前的治疗方法可使95%以上的新发传染病在半年内获得治愈,其传染性往往在治疗后几周内降低和消失。

1.加大防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控知识。校医院、各院系要制作宣传版面。学生处、教务处、各院系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妥善安排上课、考试、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2.重视对师生进行健康教育,健康知识《安阳师范学院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教育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消除恐慌心理。特别要教育师生在出现结核病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患结核病后,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3.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结合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广泛开展全校爱国卫生活动,定期对全校进行卫生大扫除。大力整治学校内部各处环境卫生,保持学生宿舍、教室、自习室等公共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4.落实消毒制度。对有结核病疑似病例的学生宿舍、教室、自习室等公共场所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及紫外线消毒。对公共扶手、洗手间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用含氯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消毒。

5.落实健康体检工作。认真做好师生的健康体检工作,特别是要落实结核病检查项目,及时发现结核病患者和疑似病例。

6.落实症状监控制度。对密切接触人群要认真落实症状监控制度,各院系要坚持日报告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师生要及时报告校医院,咳嗽两周以上师生应到专业医疗机构检查。

7.坚持就诊登记制度。校医院要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有疑似症状学生,及时送到安阳市结核病防治所就诊。凡被确诊者,应马上进行隔离,到专业医疗机构治疗,并经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方可返校学习。严格落实责任制,相关院系要明确责任人,负责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8.坚持在上级部门和专业医疗机构指导下开展防控工作。积极协助安阳市结核病防治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对有疑似症状师生进一步检查,对确诊师生进行隔离治疗。及时向安阳市结核病防治所和河南省教育厅报告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四

副组长:岳建华

二、具体分工

校长:苟小平(总体负责)

副组长:岳建华(具体分管)

工会主席:陈大全 (督查值周领导如何具体开展学校周防控结核病工作。)

办公室主任: 李志(督查学校具体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信息上报。)

教务主任:卢作文(督查防控结核病教育与宣传工作。)

政教主任:陈盛(对班主任、科任教师及时培训与指导。)

安保主任:汪龙昌 (联系协调卫生部门,具体对各班工作落实指导并督查。)

团支部书记:陈秀容 (结核病宣传教育。)

报账员:彭秋实 (后勤资金保障,购买相关物品。)

班主任: (落实晨检和晚检,及时给安全办公室上报信息,具体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及时科学处置生病学生。)

科任教师 (课前清点人数,关注课堂学生情况,生病学生及时科学处置,马上送医院并报告班主任。)

门卫:曹树洪 马万先 (把好师生、外来人员进出校门关,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 食堂经营承包责任人:唐发明(落实食品安全措施,让师生安全放心就餐。)

三、具体措施

(一)结核病常规预防学校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落实学校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

(1)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学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3)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并由学校医务室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4)加强疫情报告。对学校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5)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学校措施

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未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

1.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

2.休学和复学管理。

(1)休学管理。根据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管理。

(2)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3.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结核病病例,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结核病防治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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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五

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报告中心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二、落实防控措施。

(一)假期期间:

1、不举办任何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流行期间不提前开学,不举行补课、培训、考试、比赛、展示、评比等聚集性活动。

2、强化校园管控。学校安保人员及值班教师、带班领导上岗前测体温并做好记录,不测体温,不得上岗。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3、加强宣传教育。每天通过微信、校信通等平台对师生、家长进行健康宣教,提醒师生、家长在假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外出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发现自己有症状时及时告知学校并及时就医。

4、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小手拉大手”活动。

(1)假期期间不串亲访友,少出门、不出门,不逛街,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相互监督。

(2)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废弃口罩不乱n,相互提醒。

(3)科学安排学习、生活,早睡早起不熬夜,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康身体,相互遵守。

(4)关注疫情动态,加强预防常识学习、宣传,预防措施落实处。

5、强化师生外出管控。全体教职工、学生假期不外出、不离家,若临时外出,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学生要向老师请假,老师要向学校请假,同时做好备案登记。

6、实施每天报平安制度。每天下午3点前将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办公室。(教职工直接报办公室,班主任负责上报本班学生及家长异常情况)。

(二)开学前期:

1、办公室:做好开学预案。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作出科学研判,制定工作预案。关注疫情发展变化,__校的通知,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通过校讯通微信群,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大力倡导“口罩文明”,引导师生和学生家长理性认识肺炎疫情,管控负面舆情。

2、后勤中心做好疫情物资保障工作及开学前校园、教室、办公室全方位消毒。负责保安、保洁等学校职工的零报告制度的落实。

3.政教中心:每天精确掌握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外出及身体健康状况,并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师生体质。

4.教务中心:做好延期开学的课程计划及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5.年级班主任:每天准确统计学生及学生家长活动情况及身体状况,上报办公室。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与报告;一旦发现感染者或疑似病人,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转诊,并做好随访追踪和复课。学校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建立行之有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六

根据小店教体通【xxx】4号文件的精神要求,为有效防控结核病等传染病在学校传播和流行,我校认真开展预防传染病工作,从而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学校传染病工作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我校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预防传染病的具体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了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成立了预防传染病领导小组。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对各项应急工作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及时监督落实。切实做到对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

1、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将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内。在学校一旦发生流行性疾病时,就必须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有序地把疫情报告上级。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确保疫情准确无误地上级。并做好记录。

2、建立了晨检、午检制度。我校加强了晨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和中午,学生到校后,班主任首先检查学生是否正常到校,有无发热现象,其他症状。认真执行晨午检制度,有晨午检记录和因病缺课记录。

3、为了落实新生入学检验接种证,我校对无证或漏种学生及时进行补证、补种,将疾病防患于未然,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

4、我校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确保预防措施落到实处,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防止传染病蔓延,设有兼职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并且有清晰完整的疫情报告记录。

5、我校在开学初加强了消毒、通风工作。开展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和消除卫生死角工作。在教室、操场等人群聚集场所进行保洁和通风。

6、根据上级指示,我校还查了以前的报告记录。学校在近3年没有发生聚集性结核病等传染病疫情。

7、我校利用开学之初的第一节课开展了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防病知识的主题教育班会。

当然,在这次自查活动中,我们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例如,由于人员有限,我校还未配备专业的校医。但相信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工作将会越来越完善。

总之,我校进行的一系列宣传预防传染病措施,在今后我们依然会严防死守,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卫生安全事件。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七

自接到县重大传染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方案和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后。我校组织全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进行了认真地学习,按《方案》的要求逐项进行了自查。然后又召集了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生配餐管理人员及后勤相关人员一同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大家知道,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是排菌肺结核病人通过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喷出的飞沫,由易感人群吸入感染,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特别是儿童,很容易被传染。学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仍然不能放松。据调查,结核病发病占全县传染病报告病例的40%。是严重影响我县人重大传染病特别是近年来学校结核病患者学生逐渐增加。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以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的发生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分别进行了如下自查工作:

学习规范后,主管校长及时了解各相关部门,在日常是如何进行结核病预防工作的。汇报后,根据规范精神,查找各自工作的漏洞,及时改进。

1、卫生室:

(1)始终坚持晨检工作,尤其对季节性感染病流行期间,更加紧了晨检工作。每天早晨各班班主任对本班每一位学生做好晨检,发现有持续咳嗽2周以上、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卫生老师,并告知学生家长及时检查确诊。对因病缺勤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

(2)对未到校生做好因病缺勤登记与追踪工作。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对因病缺勤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如怀疑为肺结核,及时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加强疫情报告。对学校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做好学校班级消毒工作。

(5)做好休学和复学管理。协助结防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积极协助结防机构对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

(6)落实学校健康体检制度。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学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要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7)各教室、办公室、厕所每日搞好清洁卫生,坚持通风,每天有检查,学校不定期抽查。

(8)结合季节特点,做好结核病预防和个人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如:每周一卫生讲话、板报、家长信,让学生及家长做好结核病的预防,增强防范意识。

(9)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学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院内进行晨扫,班内每日一小扫,楼内有保洁员日常做好保洁。

(10)每日做好楼道、厕所等处的消毒工作。

2、后勤部门:

(1)做好学校桶装水的安全管理工作。每学期与饮用水公司做好沟通,及时联系,以保障师生引用水的安全。

(2)各班的饮水机,定期进行消毒,确保清洁,使用无误,保证师生饮用水卫生安全,

(3)配合卫生室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

3、保洁:

每日坚持做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

(1)厕所:每天坚持随时清洁,确保无味、无蝇,并做好通风、消毒。

(2)楼道做到无纸屑,早、晚各擦拭一次,每日消毒一次。

4、配餐管理员:

(1)每日检查配餐人员的卫生,及配餐用具的卫生情况。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2)每日做好小样留存,做好留样的记录。

(3)督促配餐人员做好每日餐具消毒,以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把住“病从口入”。

5、校团委:

(1)配合卫生老师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对于做的好的同学及时表扬,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指正。

(2)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学校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各部门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师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把规范精神落到实处,各部门应各负其责,发现问题,做到早报告,消除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1、利用广播、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2、卫生老师利用放假前学生返校时间,将《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精神的重点部分向师生开展宣传,借此时机对师生进行一次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消除恐慌心理,还下发一封有关结核病预防知识的家长信,使学校与家长配合好,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让校园更美。利用放假前的时间,我校师生对校园每个角落做好卫生清理,把教室、楼道、卫生区进行大扫除。教室、专用教室、礼堂、厕所等处,都做到无死角。我校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使全校师生都感觉到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也确保了每位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学校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校结核病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正有序地进行。以上是我校在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的自查情况,有不到之处,请领导指正。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篇十八

我校在学习昭市教联17号文件,及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领导下,组织我校全部学生和教师的结核病症状筛查工作,传染病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直接影响到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与健康,在全校师生的大力协作筛查下,我校未发现疫情,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学校召开预防结核病工作大会,安排布置传染病预防工作。会上要求各班班主任及上课教师严格对本班学生进行结核病症状筛查,严密监控学生健康情况,如有发现必须及时上报。

二、在全校范围内展开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并向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

三、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青少年对各种传染病来说都属于易感人群,而且学校人员比较集中,稍为有所松懈,就很容易大面积的染上各种传染病,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就会受阻。这样不仅影响了师生的工作、学习;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所以利用班会、专栏对学生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知识,使学生重视,提高防控意识。

四、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增强学生防病意识。我校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大扫除,消除垃圾、污水、污物。每天利用早读的预备时间,各班派学生对校园进行清扫,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五、学校领导分别对班主任、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要求师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加强户外体育锻炼,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讲究卫生,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向班主任或上课教师报告。

目前,我校预防结核病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是学生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一个主要任务,通过我们不懈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校师生从思想上提高了防治结核病的意识,我们将为打造健康、文明、平安的和谐校园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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