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重设备安装合同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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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起重设备安装合同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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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订就必须遵守,不能随意撤销或修改。编写一份完美的合同需要仔细审查和修订,确保精确无误。在合同起草过程中,参考范文可以帮助我们避免常见的错误和遗漏。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分项项目名称:,设备型号,

设备编号,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装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安装地点:

三、甲方必须准备起重设备安装有需要的场地,必要的安装工具、吊具、安装设施,保证塔机能顺利地进行安装。

四、乙方必须配备有起重机械操作上岗证的人员进行安装,必须严格按起重机械安装的有限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如在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自负。

五、乙方负责提供起重机械安装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装施工方案,做到正确安装、安全施工。

六、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调试。并填写好相应的自检报告。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安装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二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委托单位):

甲、乙双方单位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就起重设备安装一事,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塔吊台安装工作,拆卸高度米,附墙道。安装约米高度。(注:不含装车、卸车、转运费用及维修)。

二、安装费用及检测资料费用按元包干。(注:)。

三、付款方式。

1、起重设备安装进场施工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进场资金元。

2、起重设备安装至约米时甲方再付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基础施工及基础验收备案资料(材质证明书、材料实验报告、砼试块试验报告及基础安装部位平面测量成果数据提供)。

2、负责提供该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设备本身技术档案。

3、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应属安监站及政府部门认可的合格设备,

安排。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相关事宜均与乙方无关,甲方自理(如起重设备司机的操作与设备质量造成的事故及基础的承受能力等原因)。

五、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不低于总承包金额50%的违约金。

六、其他款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至本设备安装工作、支付款项完毕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委托单位)盖章:乙方(受委托单位)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三

委托方(甲方):被委托方(乙方):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企业所在地址:企业所在地址:

企业电话:企业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设备安装工程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

2.规格型号:

3.出厂日期:

4.数量:

1.工程地点及面积:

2.工程造价:元(大写:元)。

3.开工日期:年月日

4.竣工日期:年月日

5.付款方式。

(1)现金。

(2)转账支票。

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乙方安装调试设备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便不得使用、安装。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内容。

(1)年月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

(2)年月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年月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工及验收。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验收。

(1)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设计说明。

(2)乙方于安装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3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设备安装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

(3)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设备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

(4)设备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订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50%)元(大写:元)。

(2)乙方工程材料(非成品)进场,甲方验收签字,甲方三日内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45%)元(大写:元)。

(3)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5%)元(大写: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3天内付清。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设备权属为乙方。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开工前天,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电。

3.开工前天,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图及安装施工清单。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作为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如果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6.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7.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如果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由于安装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年。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设备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订合同予以确定。

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战争或瘟疫等),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由相关主管出示证明,双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有其他议项,则可另行协商。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四

行。《规定》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

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

工方案。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30日。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

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

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

专项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

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

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018年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

工方案的内容予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制冷设备及材料及安装报酬如下:冷 库共 间,制冷设备共 套,总价款为 。 元。

第二条:交付安装期限

第三条:保修期间从安装调试合格、试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乙方对制冷设备实行保险一年,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 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给甲方必要的技术说 明、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有关资料。

第六条:安装材料采取

第八条: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及时将款汇给厂家订购设备,设备 采用铁路运输(包括公路联运) ,收到提货通知时,应及时验货付设 备款单,及时去提货,运到安装现场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时,乙方不 予卸货交拉走设备。

第九条: 甲方提供 380v 符合国家规定的三相电源 (必须有零线) , 由于供电的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竣工日期顺延。

第十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具体的设备项目、型号、数量、价款详见报价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由于工程款未按时到位,土建、保温工程 延期等,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影响工期,甲方拖延乙方的结算款按 每天 5%付给乙方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耽误甲方 延期进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未付清工程总价款时,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章) : 住 所: 乙方: (章) : 住 所: 联系电话:

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联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六

定作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人(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承揽安装电线、电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乙方承揽的中国联通黎平县水口镇境内电线电缆安装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贵州省黎平县水口镇纪信村到南江村境内)

第三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1、工程价款按量计价,其中电缆按1元每米计价,上述计价均按人民币计价。

甲方应于竣工验收后当日内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四条:工程期限

施工期限为20xx年10月 3日开始至20xx年 10月13日结束,施工期限为10个日。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安装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第六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乙方准备施工设备及相应人员,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材料清单另外附件)。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于开工当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并交乙方签字确认。

3、施工前甲方应为乙方整理出现场,施工后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相应的便利

4、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施工进程。

5、施工完工后三天内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6、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进驻甲方工程工地后,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坏甲方的财物。

2、乙方接收材料后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材料,保证材料不丢失或不被损坏。

3、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人员和本人的食宿及相关保险,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竣工后,五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乙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工程所需提供材料,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材料,导致乙方工期延长,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应按期完工,未能

4、因乙方自身原因中途解除合同的,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整。

(大写:贰万元整)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第十一条:乙方签字确认的材料清单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未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并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并盖章)______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七

^v^住房和城乡^v^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v^部长王蒙徽2018年3月8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v^建筑法》《^v^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v^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第四条^v^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第十三条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第十五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四)未按照本规定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的;(五)未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置措施的。第三十条勘察单位未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v^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一)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二)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三)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二)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现场履职或者组织限期整改的;(二)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的;(三)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四)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五)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v^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二)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二)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三)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四)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第三十八条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取得相应勘察资质从事第三方监测的;(二)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测方案的;(三)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四)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的。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第七章附则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城乡^v^《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v^令第37号)、《住房城乡^v^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活动中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大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相应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第二章危大工程范围第五条危大工程范围包括:(一)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高处作业吊篮;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6.异型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他。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第四章专项方案编制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第十三条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第十八条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企业应当于论证会召开3日前,将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及相关设计、勘察等辅助资料送达论证专家。专家应在论证会前对方案进行预审,必要时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第十九条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时,专家根据论证需要,有权调阅工程相关技术资料,有权提出独立的论证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专家应当遵守专家论证的相关管理制度,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论证。对在论证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第二十条与会专家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论证:(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专项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第二十一条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专项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四条的程序并将修改内容告知论证专家。专项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第六章现场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第二十三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查、论证通过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外部环境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每月应组织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监理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实行旁站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第二十七条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施。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第二十八条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包括:(一)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三)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四)不少于2名原专项方案论证专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第二十九条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第三十条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并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后评估。

第三十一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对危大工程进行抽查。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方式,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和人员对危大工程进行检查,所需费用向本级财政申请予以保障。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现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论证等单位和人员违反危大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的,应当依照住房城乡^v^令第3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单位和个人违反危大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信息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第三十六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专家库专家的管理,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专家不认真履行论证职责、工作失职等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取消专家资格。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的通知》(鲁建管发〔2010〕4号)同时废止。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xx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大楼主体亮化

工程内容:设备安装及调试

工程总价

详见附件(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 整。

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增加设备,则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

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内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的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设备以及工程保质保量,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以及相关的人员配合。

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 施工标准:乙方对甲方大楼主体亮化施工,严格遵照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设备质保见附件(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15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40天。(20xx年 月 日开工,20xx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工程质保期为一年。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3、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甲方的正常运行。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

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15%即:元,

大写: 作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15天内组织人员及设备进场。

人员及设备进场后,甲方组织人员验收设备数量及质量,验收完毕后甲方须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50%即:元,大写: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35%即: 元,大写:

约定事项:

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表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其他条件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九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安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承 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系 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以甲方认可为准)。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含感应卡费用)为人民币 _______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场,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年限 材料费 维护服务费

第一年 免 免

第二、三年 收取材料成本费 20xx元/年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 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安装施工,在收到后的_______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_______%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_______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7、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十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________设备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订购及乙方安装的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安装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

(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元

(3)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付款方式:

(1)、现金

(2)、转帐支票

第二条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乙方安装调试________设备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第三条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________设备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3)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________设备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

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

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

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_________%。

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_________%。

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________设备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5、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

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乙方工程材料(非成品)进场,甲方验收签字,甲方三日内支付乙方(第二期工程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清。

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3、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不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不含设备吊装费。

第六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自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空调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

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日期: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

(三)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图纸、预算交付。

(一)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叁套;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三条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

(二)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

(三)设备到达甲方,甲方付给乙方设备款。

第四条设备供应:

第五条双方责任。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六条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

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七条验收和工程质量。

(一)乙方在竣工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施工技术档案,甲方在十日内组织验收;

(二)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以通过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技术检测并经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

第八条保修。

(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半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3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价的%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a)的方式解决:

a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分,副本份送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其他。

合同订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乙方(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___年___月___日。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十二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厨房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笨合同:

1、工程名称:悦兮·半岛温泉度假酒店。

2、工程地点:湖北省洪湖市乌林镇。

3、工程项目:温泉酒店厨房明档、抽排风烟、新风系统工程(详见说明细价格单)。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____天内将第一批产品运输到施工现场。

2、现场安装在场地具备安装条件的财政部下,_______________前完成交付使用。新风,排烟系疑难在__________________前完成。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4小时以上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拔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5)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影响工程进度时。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敕;含武汉市增值税销售发票。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发生重大设计更变;

(2)施工中经甲方同意新增的工程项目。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工程主管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项目清单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乙方发出竣工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通知书三日内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验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合格;

5、工程交付甲方验收后,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如使用方人为损坏,乙方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不收取维修费。

1、甲方。

(1)现场开工这前将厨房施工现场清理妥当;

(2)无偿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协作配合;

2、乙方。

(2)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3)对所做工程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5、合同总价的___%作为贰年期限的质保金,期满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8、在工程结算中,乙方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向甲方借款,如果借款需经乙方财务部和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支。

1、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逾期每天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应分清甲方或乙方的责任,如因甲方原因,甲方须提供整改,如乙方原因按第1条执行。

3、甲方自行承担厨房工程中土建及水电驳部件,应当符合厨房工程的整体设计要求。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供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面产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有说明的其他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报价清单。

(2)工程平面图纸。

以上附件均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后交验、结算工程尾款、保修期满甲方向乙方清质保金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务执三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电话:电话:

账号:开户行: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十三

甲方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安装部分产品,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xxx厂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十四

甲方:(安装委托方)。

乙方:(安装承揽方)。

鉴于:甲方向乙方购买了12台电梯设备,乙方具备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第373号令)关于电(扶)梯安装、维修应由制造企业进行的规定,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负责安装位于的电梯,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遵照执行。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层站台数安装单价小计。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肆拾万伍千陆佰元整。

2.1本合同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伍千陆佰元人民币40.56万元整)。

2.2安装调试费的支付:

2.2.1甲方在双方约定的安装开工日期前7日,向乙方支付安装费的50%(其中2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20.28万元(大写:贰拾万贰千捌佰元整)。如设备已经到达工地,且工地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将在收到款后7天内进场安装。

2.2.2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安装费的50%,计人民币20.28万元(大写:贰拾万贰千捌佰元整)。乙方收到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甲、乙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2.2.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安装,或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报验或因甲方不具备验收条件而导致电梯不能及时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的,则从设备提货之日起三个月满日视为政府验收合格。

2.4乙方应在收到安装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3.1本安装工程开工时间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和甲方要求,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年月日。在电梯进场安装前,乙方应经常到工地监察督促土建施工进度,如土建进度延期无法进场安装、或甲方不能提供电梯试运行电源,则电梯安装工期相应顺延。

3.2安装开工日期最晚不得超过设备到货后的天,甲乙双方初步拟定于年月日开始施工安装。

4.1、甲方责任:

4.1.1提供符合安装布置技术要求和《一般建筑用电梯设备安装工程以外事项》要求的电梯井道及机房电源,并排除积水、污物,负责提供安装起吊场所和吊装点,如有差错,应及时修正。

4.1.2安装施工时,甲方把三相五线制电源接至电梯上机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负责电梯安装后的土建修补及填充工作。

4.1.3协助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电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储存间和仓库。

4.1.4协助处理电梯安装单位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4.1.5配合乙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分提出开工及验收申请。

4.1.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2、乙方责任:

4.2.1本协议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4.2.2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通过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并取得准运证。

4.2.3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拆箱清点、起吊时甲方进行配合,费用由乙方自理)。

4.2.4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4.2.5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本合同项下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电梯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按照或高于gb-7588-2003国标制造生产,安装后的质量标准也应符合上述标准。

4.2.6乙方提供脚手架的材料,自行搭建和拆卸;提供电梯安装用木制架及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4.2.7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4.2.8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在甲方的配合下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

4.2.9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

4.2.10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4.2.11安装现场培训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

单维修人员不少于2名。可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培训对象: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人员;

培训地点:在电梯安装地点进行现场培训。

5.1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派代表会同乙方提请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根据买卖合同书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纸以及《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安装是否合格以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书面判定为准。

5.2乙方应按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申请验收并承担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

5.3电梯产品未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并发放准运证,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后果由甲方负责。

6.1自电梯产品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甲乙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保证电梯设备12个月内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安装质量(如该电梯所在物业未进行交钥匙工作,则该电梯的维保期从物业进行交钥匙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内,乙方应提供如下保修服务:

6.1.1在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修服务,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不包括照明灯具和油脂)。在保修期内,若设备重要部件发生更换或返修,更换件或返修件的保修期为重新安装正常运行后的12个月。

6.1.2无论保修期内外,设备送修时,乙方必须同时提供相同部件供甲方使用,且临时代用部件应与送修部件版本相同。

6.1.3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的在线服务,提供服务的任何费用均有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在保修期间内产品出现故障后保证1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确保电梯正常使用。相关设备升级的`同时,对本套设备相关接口同时(最多不超过一周)进行升级改造,由此引起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2保修期满后,乙方承诺设备保养费用不超过5000元/台、年。(建议签署小包协议,因为电梯运行5年内很少出现配件更换,可以节约业主开支)。

6.3在保修期内,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6.3.1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所致的故障;

6.3.2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维修公司维修所致的故障;

6.3.3因认为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7.1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安装工程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安装工程价款5%的违约金。如延期完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7.2若乙方完成的安装工程无法通过验收,乙方除应立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承担安装工程价款5%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7.3乙方守约的情况下,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8.4合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及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8.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6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起重设备安装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西航住宅新区(e区)、龙山花园、室外消防系统和泵房整个消防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及承包方式。

1、工程项目:西航住宅新区(e区)、龙山花园、室外消防、泵房及防排烟工程,具体项目详见工程预算书。

2、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一次性承包。

3税金费用)。

二、工程工期。

1、紧随土建、装修工程进度进行管线敷设,待装修施工队伍完全退场后,于壹月内安装好消防设备和完成设备的调试开通。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现场代表签定确认后,工期顺延。

(1)因受水、电原因影响安装及调试的;。

(2)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引起的延误工期的。

三、甲方职责。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会同乙方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验收手续,负责及时签证和有关隐蔽实验记录签字以及其他事宜,解决有关事宜并协助乙方搞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2、负责安排工作间、施工场所,并提供施工所需之水、电、协调施工现场各单位间相互交叉作业所遇到的问题。

3、本工程竣工通知三天内,配合乙方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并协助安排整体验收工作。

四、乙方职责。

1、根据甲方确认后的工程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按新的方案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做好现场安全和保卫工作,确保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消防施工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4、调试期间乙方通知甲方派专人到场跟班熟悉操作规程并上报消防监督部分备案。

5、乙方在工程竣工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工程实际工程量验收及相关手续。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1、工程验收:甲、乙双方以施工图、说明书、消防审核意见书、会审纪要及验收技术规范为依据进行。

2、电气设备及线路和气体管道按国家标准及消防规范进行验收。

2、所有消防设备、材料均应有明确产品品牌、质量要求、管厚,且符合设计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材料进场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提供产品品牌证书、质保资料、内业资料。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主管材料进场后10天,甲方预付25%工程款;待主设备进场安装完善后再付25%工程款;其余待消防验收合格及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完善后30天付工程决算价45%;余5%为壹年保修期满后付清(若壹个月内未能付还工程款,按月息1.5%计算利率)。(付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七、工程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实际投入使用开始算起,免费维修壹年,保修期内非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决算付清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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