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平衡工作和生活,才能更好地享受生活的美好。哲学如何引导我们认识自己,理解世界,提升自己的思维和见识?下面是一些专家的建议和经验分享,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一
伍市镇地处平江县西部,距长沙、岳阳一小时经济圈内,紧邻武广高速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s308线和汨罗江在镇区交汇,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和对外开放的形象窗口。全镇辖47个村(居)委会,人口8.1万人,镇域面积有225平方公里,,我镇被成功纳入全省第三轮“城乡统筹示范镇”和“新农村百城千镇万村建设示范镇”,整镇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来我镇深入贯彻市委,县委县政府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攻坚年的整体思路,按照平江创先争优的标杆和对外开放的形象大使定位,把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以石桥、童家塅、居委会、塘沙等村为示范片,以点带面,狠抓常态管理,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构建秀美伍市,全力争创县、市样板乡镇和秀美乡镇,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营造氛围为基础,宣传引导常态化。
要变环境,先变观念,在整治过程中我们以转变群众观念为前提,运用一系列的举措定期宣传发动,通过个人带动家庭,家庭带动屋场,屋场带动村组的方式,最终形成人人参与清洁家园行动的良好氛围。一是拓宽宣传载体。在运用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常规动作进行宣传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拓宽宣传载体,编印环保手册,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发送温馨短信,召集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家庭主妇定期培训,深入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意义,积极倡导“爱护环境、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责任意识。共发放《清洁家园行动致居民的一封信》、倡议书共38000余份,悬挂横幅80余条,出动宣传车10台次,发送温馨短信近30000条,以镇或村组织开展培训班55场次。二是丰富宣传内容。改变以往下达任务、部署工作的单一方式,从注重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整治入手,通过从健康、形象、发展的需要等方面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环卫观念,让其认识环境整治是事关自身健康、利益的大事、实事、好事,变被动整治为群众的自觉行为。三是创新宣传形式。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动员会、督战会,明确工作目标,部署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将会议精神落实到组到户,由包村干部指导,每个村每个组分别组织召开党员组长会、户主会、妇女会2-3次,对群众进行大宣传、大教化,将责任到户到人,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的整治氛围;组织在校学生开展以“小手拉大手,共建清洁家园”的宣传活动,要求每个学生做到“负责一户、带动一户、宣传一户”,通过学生引导家长和周围邻居积极、主动投入到清洁家园行动中来,形成“小手拉大手,小手管大用”良好效应;将每月15日定为宣传日,运用广播、学生路队、志愿者行动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引导常态化,为环境卫生整治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以多方联动为抓手,强力推进常态化。
在整治行动中我镇积极探索镇、村、组、户的“四级联动”和“政府主导、农户主体、村组监督、社会参与、环保合作社运营的“五位一体”环境整治模式,在整治中充分凝聚多方力量,合力推进环境整治攻坚常态化。一是政府主导。由镇党委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成立创建办公室,加强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镇党委政府克服财政困难,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集镇的美化,今年来已投入资金192万元,添置垃圾桶2500余只,垃圾清运车4台、洒水车1台,完善垃圾处理场2个,组建了城管中队;组织镇村干部、群众代表赴长沙县的白沙乡、金井镇、华容县学习,进一步拓宽镇村干部视野,引进新的整治经验。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入“三化”(绿化、亮化、美化)资金1200余万元,完成了学园路的人行道建设和绿化;对平伍公路镇区段进行升级改造,用沥青摊铺路面,安装节能路灯,实现绿化带隔离、人车分道、管线地埋,目前施工正紧张有序进行。二是农户主体。各村通过环保合作社、环保理事会、爱卫协会等环卫组织向村民居民按月收集环卫经费,其中,石桥、居委会、伍市等村采取自愿交纳环卫费的形式,减小费用的收取难度,更促进村民主动为整治工作作出更大贡献;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实行农户门前三包,推行农户分类减量,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发动村民集中开展“六清三改”活动,即清垃圾、清粪便、清污水、清路障、清危房、清乱堆乱放,改水、改厨、改厕。今年以来,全镇各村组织村民集中开展清理行动3次,出动村民1.2万人次,动用翻斗车、铲车、挖掘机、拖拉机等各种车辆1100多台次,清除杂草、粪便、砖石瓦块等垃圾2500余吨,拆除危房42处,栽植苗木3800余株,建垃圾围600余个,沼气池48个,改水1100余户,改厨956户,改厕260户。通过落实责任和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充分发挥了农户在环境卫生整治中主体作用。三是村组监督。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坚持“人人都是践行者,人人都是监督员”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村、组、农户三级监督体系,采取村干部监督组、组长监督户、农户相互监督的形式,形成全方位监督的工作格局,让村民严要求、高标准对待环境整治。四是社会参与。在整治中联合城管、工商、国土、林业、畜牧、交警五中队、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以治理经营秩序、交通秩序、违规广告、违章建筑、生活污水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乱倒乱扔、乱张乱贴、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八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今年来,共出动人员200人次,动用铲车、推土机、氧割机等机械设备,在主干道两侧,集镇范围开展4次整治活动,共清理杂物堆90处,拆除晴雨棚32个、闲置破旧房屋4栋、违规招牌60个,进一步规范主干公路沿线及集镇范围内秩序,环境卫生大为改观。多次邀请市、县新农村建设联点帮扶单位到我镇进行业务指导和项目支持,进一充实了整治力量。成立了由退体老干部、老党员、退伍军人组成的文明创建志愿者机构,定期开展义务劳动,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预备党员和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中青年,开展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等活动,清理垃圾170余吨,使卫生死角得到有效清理。在资金筹集上充分发动乡友捐助、企业赞助,童家段村利用在外乡友资源,支部书记赵细良多次通过电话、写信发动乡友支持家乡建设,今年就环境卫生这项工作就筹措资金20多万元;石桥村书记李后希积极与企业老板衔接,筹集环境整治资金10万元。五是合作社运营。成立环保合作社,实行市场化的管理模式,社员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负责责任区清扫清运工作,每天上午8点之前按时上户收集清运垃圾;各社员与责任范围内住户达成协议,对日常生产生活垃圾中不可降解垃圾进行有偿回收,再统一送再生资源公司加工,在增加合作社资金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分户收集、分类减量。目前,镇区范围、主干公路沿线做到了全天候保洁,每日垃圾转运量明显下降,对比以往减少了1/3以上。在环保合作社的带动下各村纷纷成立分社、环保协会等环卫组织,逐步实现村级环境卫生管理走向市场化的道路。
三、以完善机制为保障,督查评比常态化。
面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我镇通过完善制度,定期督查评比,推动环境整治深入开展,促进镇村长久保洁。一是完善制度显规范。我镇先后制定下发《伍市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和《村级环境卫生整治百分制考核方案》和《包村干部百分制考核方案》、《镇区文明创建卫生责任区分解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村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方案》、《村规民约》,《垃圾分类处理办法》等制度,逐步实现环境卫生整治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定期督查促行动。由党委书记田浩亲自带队,成立环境卫生督查组,明查暗访,以拍照、座谈、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当场打分,每个季度对47个村从1--47名进行排队通报,并主持召开讲评会,做到每周一督查、一通报,每月一总结、一讲评,每季一排队。其中,对主干公路沿线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行动慢、效果差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好的经验、做法在全镇推广。4月份我镇组织300多名学生以“最清洁”、“清洁”、“欠清洁”三个标准,对全镇16000多户农户进行了评比,起到好的效果,欠清洁的农户纷纷表示,今后一定搞好卫生,争取早点换上“最清洁”标识。通过检查督查促使镇村干部、农户在整治中积极行动,严格要求。三是严格考核增活力。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级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提高考核分值,将其与计划育和综治稳定工作同等对待。在评比中对连续3次以上通报批评和市县各级检查未达标的村,对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取消县、镇的评先评优资格,且该村不考虑惠农项目支持,由镇党委对包村干部、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戒勉谈。年终总评中对排名前一、二、三名的村,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村分别罚款3000元、元、1000元,通过严格考核来增压力、促动力,添活力。
自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以来,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环境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我们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后段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举措,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突出实效,以群众积极参与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全面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上水平,争一流,作贡献。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二
第十四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制。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应当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以下简称责任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附属设施,其管理养护和清扫保洁作业单位为责任人。
(二)居民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其物业管理单位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其所在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人。
(三)集贸市场、停车场和餐饮服务、批发零售、展览展销等场所,其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四)公路、铁路、轻轨、地铁及其管理区域,其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五)水库、河流、湖泊、塘坝及其界定的周边范围,其经营或者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六)各类建筑工地,其施工单位为责任人;停建、缓建的工地,其建设单位为责任人。
(七)土地收储、房屋征收范围,其土地收储、房屋征收单位为责任人。
(八)广场、绿地、公园、公益性的文化体育场所,其管理养护单位为责任人。
(九)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区域,其单位为责任人。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场所,其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责任方为责任人;没有约定管理责任的,使用人为责任人。
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六条责任区应当达到下列基本标准: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擅自搭建、加工、经营、堆放、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垃圾、无粪便、无污水、无污迹,并按照规定清除冰雪。
(三)保持市政、公用、园林、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责任人对在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查处。
第十七条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由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书面告知责任人。
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义务。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考评制度,并组织检查。
第三章市容管理。
第十九条建筑物、构筑物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临街的建筑物上不得擅自插挂、张贴、安装任何物品。
(二)建筑物顶部、外走廊、平台、阳台、外窗等应当保持整洁,无堆放物料,无乱搭建,不得悬挂、张贴、晾晒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三)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粉刷、清洗、修饰和修复。
违反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在公共场所、单位庭院、临街建筑设置的雕塑等建筑景观,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出现破旧、污损的,责任人应当及时修复、粉刷。
第二十一条道路两侧临街的建筑物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绿化。
第二十二条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建筑物上设置的交通、通讯、邮政、燃气、给排水、热力、地名、电力、环境卫生等各类设施、标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的要求设置,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清洗。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生产加工、摆设摊点、开办集市、维修清洗车辆、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临街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或者摆放物品。
以机动车为工具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生产加工、摆设摊点、开办集市、维修清洗车辆、堆放物料,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对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交纳占道费。
第二十五条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本辖区内划定临时设摊经营的区域。临时设摊区域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道路两侧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候车亭、书报亭、电话亭、监督亭、工作亭、商亭等各类服务亭,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活动的,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并保持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活动结束后,及时恢复原貌。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道路两侧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悬挂物品。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拆除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的,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到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占道手续。
拆除、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围挡,并保护好树木及市政、公用、环境卫生设施。
在施工中不得泥浆撒漏、污水外流。易于扬尘的物料应当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粉尘污染。建筑施工工地材料、设备和工具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堆放整齐,出入口处应当硬面化铺装,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禁止车辆带泥行驶。
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将场地清理干净,拆除施工设施和各种临时建筑物。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户外广告、商业性牌匾设置及在公共场所利用条幅、旗帜、气球、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形式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符合市容规划要求,并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占用土地独立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并按照广告设置版面的总面积予以处罚:面积在十平方米以内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面积超过十平方米(含十平方米)、不足五十平方米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面积超过五十平方米(含五十平方米)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对正在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可以依法暂扣其施工工具和设备。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设置商业性牌匾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正在违法设置商业性牌匾的,可以依法暂扣其施工工具和设备。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利用条幅、旗帜、气球、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形式设置标语、宣传品的,责令限期撤除;逾期不撤除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商业性牌匾,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做到安全牢固,整洁完好,内容健康,书写规范,无空置,无破损,无污迹和无褪色;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体形式的户外广告显示完整,不得残损;断亮、残损的,在修复前停止使用。
单位牌匾和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市容规划要求和专业规范。违反市容规划和专业规范要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有权予以纠正。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在公共场所利用条幅、旗帜、气球、充气式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形式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照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
(二)保持整洁美观、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字迹清晰,无破损、无残缺。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市、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公益性广告和公共信息栏,并负责管理。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宣传品、广告;不得在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电线杆、楼道内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施上刻画、涂写、喷涂、张贴标语及宣传品、广告。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清除,对行为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违法刻画、喷涂、张贴的宣传品、广告中标明其通信工具号码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予以暂停使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电信部门予以恢复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置景观照明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其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安装景观照明设施。
第三十五条景观照明责任人应当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到使用安全、整洁美观,并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景观照明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景观照明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闭景观照明设施。
第三十六条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整洁和外观良好,车辆容貌不整洁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维修。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三
今年以来,兰山区严格落实省、市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建设,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着力绘就“民心更暖天更蓝”的美好图景。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摸底,积极推进年度清洁取暖建设。
农村分散清洁取暖方面:为扎实做好农村分散清洁取暖建设工作,年初,兰山区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辖区内一般农村、农村新型社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等场所的清洁取暖情况,以村为单位,入户开展摸底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并根据摸底情况科学制定年度清洁取暖建设计划。兰山区20xx年农村新型社区清洁取暖建设计划涉及半程镇、枣园镇两个镇,计划新增集中供热1450户;到20xx年底,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清洁取暖总数达到267个,农村卫生室清洁取暖总数达到317个,农村养老院清洁取暖总数达到8个,农村新型社区清洁取暖总数达到56个,实现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及农村新型社区、一般农村冬季清洁供暖全覆盖。截止目前,半程镇450户建筑取暖设施或配套气、电等能源供应设施设备已经配套完毕,正在组织回迁户有序回迁;枣园镇集中供暖900户建筑取暖设施已经配套完毕,剩余100户因枣园镇两个供热公司运行锅炉均低于35吨,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规定须关闭运行,原供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正在努力争取通过其他途径保障供热。
城市集中供热方面:兰山区城区的供热公司共有蓝天热力、恒源热力、新城热力三家企业,供热面积4094万平方米,其中蓝天热力1366万平方米,恒源热力961万平方米,新城热力1767万平方米,基本满足城区供热需求。在此基础上,我区计划对14个还建社区及老旧小区新建集中供热设施,增加集中覆盖供热面积86.6万平方米,进一步提高城区集中供热水平。目前工程已处于收尾阶段。同时,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兰山区与恒源热力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在临沂大学城污水厂建设清洁能源冷热综合利用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后的污水废热,采用先进的三工况热泵技术冬季供暖、夏季制冰,为周边商住区供热供冷(空调),生产供应工业冰,全过程零排放、零污染,供热范围覆盖荣盛华府小区26万平方米,高尔夫庄园21万平方米,御景苑3万平方米,共约50万平方米,目前项目正在进一步推进中。
(二)多措并举,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水平。
兰山区共有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兰山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三家管道燃气企业,20xx年,三家公司与上游供气企业共签订约3.6亿方的年供气量合同,并与48.9万个用户签订供气合同,有量有价,明确违约责任,基本实现燃气供应全覆盖。兰山区对燃气用户实行区分供应,分为不可中断用户、可调节用户两类,实施调节式供气,并对1400余户企业、个人实施煤改气,新增用气量120万方,实现了供气连续性,有力保障了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兰山区将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销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强化责任、创新方式,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一)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积极在小城镇推广电锅炉集中供暖,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和成本分摊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完善城乡气、电等清洁能源补贴机制,多渠道争取国家支持,力争使我区清洁取暖费用适度,既保证群众用得上,又保证群众用得起。
(二)加大电采暖配套电网建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快电采暖配套电网建设,将配套电网投资和合理运营成本纳入输配电成本,保证配套电网投资有效回收。借助美丽乡村建设有利契机,优先在重点示范镇及美丽乡村等进行试点,发挥示范镇、美丽乡村在资金、群众基础、基础设施、人员方面的优势,以点带面,带动全区工作顺利开展。
(三)大力推进集中供热。统筹电力和热力需求,利用城区及周边热电联产、工业企业余压余热资源和气电供应条件,加快完善城乡热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拓展集中供热和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范围,依托城市热力和能源优势,为城区和周边农村地区新能源替代打下基础;创新取暖公共设施建设社会融资模式,推动小区域集中供暖,同步关停替代高能耗、重污染的燃煤锅炉和落后小热电机组;同时,依托兰山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较多的`优势,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污水源供热项目。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长春市建成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配套建设,综合管理,保证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使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促进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第七条市容和环境卫生、教育、卫生和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广告,应当安排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领域的科技创新,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第九条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以政府投资为基础,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鼓励境外投资,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害、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劝阻和举报的权利,并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五
农村环境卫生整改是农村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接下来就由小编给大家分享一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以来,我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镇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落实关键措施,着力打造“整洁、优美、宜居”的人居新环境,镇村面貌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生态镇省级专家组验收。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现有人口2.02万人,下辖11个村、2个居委会,共有81个小组。自从20xx年启动垃圾集中处理以来,我镇对环境卫生工作进一步重视,目前,镇村组配备专兼职保洁人员99人,配备了必要的保洁车、垃圾池(屋、桶)。20xx年,镇里投资40多万元新建了垃圾中转站,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
(一)抓认识,转变思想观念。镇党委、政府对集镇管理和卫生高度重视,提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通过改善居住环境,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镇里于20xx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模式。理顺了集镇卫生管理的责任主体,以前由镇村建站负责集镇的管理,去年把集镇管理办公室划归到居委会,由居委会负责集镇的管理和保洁,今年,我镇加大改革力度,将管理和保洁承包给个人,由居委会定期进行检查,实行严格的考核,此措施实施以来,集镇的卫生和管理变化喜人。今年,我镇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文件,要求各村积极创建优美村庄。
(二)抓宣传,营造氛围浓厚。今年以来,镇政府已投资5万多元加强对环境整治的宣传,先后印发了《致集镇居民的一封信》3000多份,制作了“三清工程”布幅标语40多条。对沿河路段的80多户居民,每户写下。
承诺书。
不将垃圾和污水倒入河中集镇的河道明显干净多了。对农村通过宣传车进行集中宣传宣传生态镇创建提高村民的卫生习惯。截止目前各村已悬挂横幅26条书写永久性标语150条。
(三)抓重点,开展综合整治。重点实施了“六大工程”。一是绿化工程。中心集镇相关路段空地植草绿化,今年以来集镇已投入近100万元用于绿化和游园建设,新增加公共绿地面积1.9万平方米。二是净化工程。今年我镇已投入200多万元新建了日处理400吨、200吨、60吨的污水处理厂各一座,并已投入运行。投入280多万元配套了8.8公里的污水管网,达到路面排水畅通。建设垃圾中转站一座,实行组收集、村转运、镇集中、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新添置移动垃圾箱、固定垃圾池(箱)480个,改造水冲式公厕三座。投入150万元完成集镇农贸市场改扩建工程,我镇的农贸市场建设规模和运行质态排在乡镇的前列。三是美化工程。投入200多万元,对集镇主要路道进行美化亮化,两个集镇基本实现了墙体白色化。四是通达工程。加大道路硬化建设,经过多年的投入,目前全镇现有农村四级道路75公里,实现了村组通公路,交通条件极大改善。五是禁烧工程。全面推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到户,干部深入田头地块,以“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要求落实禁烧,去年禁烧率达100%,建设秸秆预处理站一座,把秸秆预处理后当成沼气原料使用,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率达95%,六是环境整治工程。今年以来,共清理疏浚河道20条,达30公里,土方15万方,清理河道杂物、漂浮物800吨,清运路道、河道两旁垃圾1400吨,清理草堆杂物280处,清理小摊小贩占道经营和“四小”车辆乱停乱放乱占道,清理乱挂乱画乱拉乱摆现象,保持环境整洁,生态不被破坏。
今年,我镇把3月、6月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突击月,各村组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扫除”,各村将河道、道路两侧、庄台前后所有看得见的垃圾集中进行了清除,据统计,全镇共清理出垃圾至少200车,仅清运到垃圾中转站的就有50多吨。
通过环境整治,各村还拿出一条长庄台进行集镇整治,重点整治内容包括卫生、道路、河道、庄台前后、绿化、垃圾池建设等。我镇还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和分工干部进行观摩,提出整改。通过此次活动,各村加强了保洁队伍建设,建设垃圾池的进度明显加快。同时,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全镇已改造无害化厕所1600多座,加大沼气池建设,已建设600多户沼气池。
对道路保洁,我镇聘请了18名养护人员,实行集中保洁,要求逢3的倍数必须上路进行保洁,并规定了每次保洁的长度和要求,各村对本村组的道路也聘请了专兼职的保洁人员,对公路、路面和河道进行保洁。
对河道保洁,一方面,我镇由水利站牵头,投资10多万元对全镇26条主要河道进行了集中保洁,聘请了15名专职保洁员,购买了15条小船,水利站定期进行考核;另一方面,各村对其他河道也进行了集中保洁,各村在主干道上还配备了垃圾池或垃圾桶,方便群众投放垃圾,方便清运。目前我镇的河道基本干净,群众的满意度比较高。
目前,各村都有垃圾池,群众的卫生意识也在逐步提高,组保洁、村收集的工作进一步推进,各村能定期将垃圾运送到镇垃圾中转站。我镇制订了环卫基础设施设置标准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保洁标准及考核办法,要求各村将本村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加强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对站内员工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机械设备的操作和定期保养保洁,维护站内车辆进出秩序,打扫站内卫生并负责消杀工作。
回顾总结我镇开展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区的经验,仍有一定差距,群众还不能自觉的参与到治理、建设自己的家园中来。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照上级要求,大力开展“四位一体”工作,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干部群众开展环境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宣传教育,通过对全社会的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是以文明小康村为标准,继续改善村庄环境。从治理“散、小、乱”和“脏、乱、差”入手,加大村庄环境整治的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等。对各村聚居点的人居环境实行“六化”工程,即: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
三是实施生态城镇建设工程,提升小城镇的档次和品位。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做到“六整治、六提高”,用三年时间把各村的环境进行整治。在此基础上,将对镇村骨干道路进行绿化美化,规划建设绿色走廊,栽植香樟、垂柳、紫薇等绿化树木,提高绿化普及率。
四是订立责任制度,提高综合养护。我们将与各村订立环卫工作责任制,重点加强河道和路面的保洁,要求每条河道设置管护牌,明确管护责任人、管护范围和要求;要求各村建立保洁队伍,对村居实行定期保洁,村庄垃圾做到定期清运;将创新管护机制,继续把农村公路养护与村保洁进行挂钩,实行统一考核。
以上是我镇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汇报,当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直接支持和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扎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水平,为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和进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六
第三十七条城市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本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八条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单位,应当按照作业规范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定时清扫,及时保洁。
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公园、绿地、花坛、道路绿化隔离带的责任人,应当保持责任区清洁。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栽培、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日清除产生的枝叶、泥土,及时清运枯树和残枝等杂物。
(二)花坛、绿地、树穴周边的土面应当低于边沿侧石。
(三)施肥、移种花草、松土、除草、浇水时不得污染道路。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清除冰雪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社会动员机制,落实全民义务清除冰雪责任制,并逐步提高清除冰雪机械化程度。
第四十一条承担清除冰雪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标准完成清除冰雪任务。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维修、清疏、更换各类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废弃物,作业单位应当当日清除,不得乱堆乱放。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本市逐步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相关部门应当逐步建设适应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环卫基础设施。
已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本市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化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处置,提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并采取措施逐步减少垃圾总量。
提倡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用品。
逐步推行净菜上市。
第四十五条食品加工单位、餐饮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并按照规定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
餐厨垃圾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从事车辆清洗、修理和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在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香口胶、食品饮料包装物等废弃物。
(二)乱倒污水、污物及从车内、楼上抛撒废弃物。
(三)焚烧树枝树叶和其他废弃物。
(四)其他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清除,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饲养的畜禽,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因施工或者其他作业影响垃圾清运的,施工单位或者作业单位应当在事前报告所在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或者作业。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得排入雨水管网。不能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由责任人负责及时清掏,并运送到粪便无害化处理厂。没有清掏、运送能力的,应当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掏、运送。
医疗单位厕所的粪便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公共厕所内倾倒垃圾、污水、冰雪、残土和其他杂物。
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因装饰、装修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运送到指定垃圾消纳场所。没有运送能力的,可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运送。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处理费用后,方可处置。
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应当提供运输路线和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并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应当取得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运输垃圾、砂石、灰浆、煤炭、白灰、粉煤灰以及其他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不得泄漏、遗撒。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运输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予以警告,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运输垃圾沿途丢弃、遗撒的,予以警告,责令运输单位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消纳场所。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城市垃圾管理实行收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应交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一千元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市、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应当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五十九条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建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责任人对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及时修饰、洗刷、消毒,保持整洁完好。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建设,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密闭式垃圾收集站或者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有条件的应当建设中水处理站,并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和验收。
第六十一条按照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指标和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市、县(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参与设计方案的审查。
第六十二条施工单位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时,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竣工后,市、县(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其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禁止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移动、停用、改变用途或者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确需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拆除的,应当由申请者在原地或者异地按标准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移动、停用、改变用途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占用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拆除一般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拆除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集贸市场、商场、餐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馆)、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设置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境卫生设施,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未设置公共厕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市、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组织建设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建筑垃圾消纳场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擅自收纳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解决城区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全县环境卫生质量,着力打造整洁、有序、美观的生活环境,单位开展了城区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规划。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能够按照相关标准顺利推进。各执法中队按照“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区域谁整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标准、推进措施,确保整治任务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扩大舆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利用手机微信、qq、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深入宣传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的重要意义、行动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决制止在门外摆摊设点、骑门店经营、乱堆、乱放、乱画、乱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20余处,查处乱倒建筑垃圾1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给予行政告诫8人(次)。
(三)加强督促检查,治理油烟污染。针对城区露天烧烤、餐饮摊点,结合归行纳市工作,将城区所有烧烤、餐饮、临时占道售卖瓜果蔬菜、百货等摊点全部搬迁至城关农贸市场集中经营,实现了入市入店经营。同时,各执法中队按照管辖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加强执法力度,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有效监管措施,坚决取缔城区沿街随意摆放烧烤等餐饮摊点,至目前。未发现露天烧烤行为,防止了地面油污污染。
(四)强化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垃圾焚烧污染治理工作。积极加强与生态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各执法中队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区域,采用不定时巡查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监控,强化中午、晚上错时值班,安排执法中队加强巡查监控,发现人为点燃焚烧事件及时制止处理。并对一些城乡结合部的道路、背街小巷等部位,重点进行巡查监控,劝阻和制止焚烧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及露天烧火取暖等人为点燃违法行为,经巡查,未发现随意焚烧行为。
(五)加强巡查,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燃放。配合公安部门严格落实《*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措施,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对烟花爆竹规定定时定点集中燃放,一小时内清除纸屑垃圾。签订烟花爆竹燃放自律协议,督促婚礼、庆典、集会举办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在空旷地带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并及时清理收集废弃物,保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六)加强协作配合,不间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噪声污染源采取强力整治,从源头上减少、防止噪声污染问题的发生。加强与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各中队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区域,采用不定时巡查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监控,自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本单位强化错时上下班,安排各执法中队加强巡查监控,发现噪声扰民事件及时制止。对商业宣传广播喇叭扰民的,要求其在店内播放,彻底杜绝出店播放,以减少噪声的扩散。共制止噪声扰民现象3件。
(七)严格监管,整治露天加工、乱倒污水行为。各执法中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露天加工点、装潢部以及占道装修门店、门外乱倒污水行为开展巡查。依法取缔露天加工、喷涂作业行为,所有户外装修必须实行围挡施工,共规范装修门店围挡施工2家。
(八)分工协作,净化市容环境。开展了“门前三包”集中整治行动,对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店外乱摆乱放、店前脏乱差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口头宣传、发放材料等方式,督促门店业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现场发现12处问题立行立改。积极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环卫大队协同配合,各执法中队在日常市容巡查中对发现的背街小巷、公园、绿地、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市政设施破损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做到即知即改,切实将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提高城市品质。
(九)严格落实周末、月末卫生清扫工作。为保持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优美,本单位严格执行周五、月末卫生清扫制度,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五、月末全面清洁责任区域内路面垃圾,清除积存垃圾、杂物等,切实保证城区环境卫生干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查处有疏漏,重教育轻处罚,处罚的力度不够;
二是个别区域监管次数少,反复性大,常态化监管机制还不到位;
四是市民素质参差不齐,乱丢、乱吐、乱挂、乱倒等现象依旧存在,个别经营者环境保护意识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与环保、住建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城市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交流,及时反馈。在执法过程中,片区中队要加强内部交流,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及时推广,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做好录像、录音、拍照、资料收集工作,及时上报。
加强与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工作上相互支持,行动上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为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居住环境。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八
xx村原是xx镇一个边远、又穷又小的行政村。在改革开放春风的吹拂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个性是近年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动和给力,村容村貌、基础设施、“两个”礼貌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工作走在了全镇的前列,村民生产生活指数得到很好的提升,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和村民赞誉。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中,为了更好地建设“两型”社会,不断提升村民生活生态环境,在成功建立省级生态村的基础上,借助上级环境整治的政策精神,集中精力出重拳,抓好本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xx年被授予省级生态村,市礼貌村、卫生村、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区红旗单位等荣誉。成绩的取得是各级领导正确指导和关心的结果,是全村党员、村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科学发展观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自然生态环境的发展是人类发展的首要条件。因此,在村级社会各方面发展的同时,务必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把这项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抓好环境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创先争优的需要,是为村民做好事做实事思想的落实,是关注民生为村民谋福祉的实际行动。
村“两委”一班人,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把整治环境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做到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使我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深入广泛宣传,不断提高村民思想意识。
在环境整治工作中,我们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开展的会议、宣传专栏,使广大村民充分地认识到环境整治的.重要性,着力提升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地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呈现出环境保护从我做起、环境整治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三、认真谋划,精心设计,细致安排,把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环境保护和整治是建设“两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其主要动作就是一节能、二减排。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几项工程:
1、从节能启动安排实施了生态家园沼气池项目,全村以四、五、七组为中心,向周边扩展,投资13.6万元(争取项目资金8.4万元,村民自筹2.5万元,村自筹2.7万元),建沼气池102口,并如期投入使用。沼气使用后,原先满地猪牛粪便不再有了,因为沼气的原料主要是人畜粪便和餐饮生活废水。村民从此告别烧柴草,烟熏火燎的生活方式。沼渣沼液还是上等的有机肥,促进了农业生产。村民们称:沼气好,一节能、二省工、三卫生、四环保,沼液沼渣肥田就更好。
2、抓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机遇,实施了太阳能项目。在实施太阳能项目中,争取项目资金16.2万多元,村民自筹5万元,总投资21万余元。全村安排91台太阳能,183户享受到冷热洗澡不用愁,冷天热水随时用。
3、借助安全饮水项目,实施自备水源自来水项目。人畜饮水安全是事关环境整治和民生的大事。村“两委”克服我村地处边远,玉泉自来水主管网不能通达的困难,争取人畜饮水安全项目资金5.5万元,村民自筹6万元,村自筹8万元,共投资19.5万元,实施了万秀村自备水源自来水系统工程,让村民用上了卫生、洁净的安全水。
4、节能还得减排治污。原村民私人厕所都是半拉围墙露天厕所,臭气熏天,蚊蝇横生。遇雨天,粪水横流,污染严重。
我村在建生态家园沼气工程中,结合公厕建设,推平所有私厕,合理安排共投资5.6万元,建14座水冲式卫生公厕;投资5.2万元,建集中垃圾池12个,配置垃圾桶32个。购置手推垃圾清运车2辆,聘用专职保洁工2名,垃圾填埋场4亩。村庄整治长效运行。
5、结合改圈,村投资6.5万元建设329平方米的集中牛舍,农户耕牛集中圈拴,有效地控制耕牛粪便污染。
6、村民生活污水随地流淌,也是较为严重的污染源,为了解决这一现象,村投资7.8万元,建设污水收集网沟20xx米,村民生活污水90%以上都能通网沟收集。
7、污水收集后务必要进行净化处理,做到无污染,无公害排放。为此村投资24.3万元建设了沉淀塘2口,投资15万元将原先的污水塘清淤、砌岸等,改建为污水生物净化塘,实现无污染、无公害排放。
8、为改善村民文化娱乐场所,村投资32.2万元,建设起形态不凡的村民文化乐园,为村民文化娱乐带给了宽敞的环境。
9、按村庄环境整治资料“五化”的要求,我们着力。
抓好绿化和美化工作,投资4.2万元,以大规格、高标准的`要求,对主干道两旁及重点场所进行绿化,投资2.3万元建设花坛和古树围栏,并发动村民,以村带给苗木,村民房前屋后自种自管自有的模式进行绿化,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使环境净化、美化、绿化和亮化了。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努力改善村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社会礼貌程度,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我村千方百计多渠道争取和挖潜,总计投资168.3万元,按整治标准二级目标全面进行了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九
(11月14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4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整洁、优美,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
第三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义务。
市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本条例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本市提倡和鼓励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制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居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治理活动,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建设需要的经费。
第六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本市鼓励、支持市容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
第九条市和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经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和户外广告应当有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第十条本市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是指有关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划分确定。
(二)河道的沿岸水域、水闸,由岸线、水闸的使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三)地铁、轻轨、隧道、高架道路、公路、铁路,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集市贸易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饭店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六)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周边区域,由相关单位负责;。
(七)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业主负责;。
(八)保税区、科学园区、独立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内的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责任不清的地区,由所在地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责任人。
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人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予以确定。
第十三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是: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有权要求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义务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理。
第十四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书面告知责任人。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城市公共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街巷、里弄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责任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并定期组织检查。
第三章市容管理。
第十七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城市容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应当包括建筑景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公共场所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条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本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保持外立面整洁和完好,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清洗或者粉刷;对外立面破损的,应当修复。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代为清洗、粉刷或者修复,所需费用由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所有者或者约定的责任者承担。
第十九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景观灯光设施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市景观灯光设施规划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照景观灯光设施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设置景观灯光设施。景观灯光设施规划和技术规范应当向社会公布。
景观灯光设施设置不符合规划或者有关技术规范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对不符合规划的,可以强制拆除,对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可以强制停止使用,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景观灯光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应当保持景观灯光设施的完好,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开启景观灯光设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应当向社会公布。
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以下统称户外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要求设置。违反规定设置户外设施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强制拆除,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户外设施设置者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户外设施的设置者,应当对户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浊、腐蚀、陈旧的,应当修复。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户外设施的设置者,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设施,应当及时整修或者拆除;在潮汛、台风或者暴雨期间,应当加强对户外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设施,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责令设置者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强制拆除。
因公共利益需要,有关管理部门对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作出调整的,应当事先告知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并对设置者因户外广告设施调整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第二十一条本市道路两侧新建的建筑物临街一侧,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建或者拆除。
本市道路两侧建筑物临街一侧的现有围墙不符合前款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或者有关规定予以改建。
透景围墙内外应当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第二十二条本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的建筑物破墙开店或者进行其他门面装修、改建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经批准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张贴或者悬挂,并在期满后及时清除。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应当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招贴栏,并负责日常管理。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公共招贴栏中。
禁止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清除;拒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利用或者组织张贴、刻画、涂写、悬挂或者其他形式发布宣传品、标语进行宣传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规定随意张贴、刻画、涂写、悬挂或者其他形式发布宣传品、标语中公布其通信工具号码的违法行为人,由城管执法部门通知其限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书面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暂停其使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电信部门恢复其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
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出现的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应当组织清除。
第二十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商业配套设施,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鼓励引导设摊者进入经营场所的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暂扣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及时返还暂扣的物品与相关工具,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对暂扣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对于易腐烂、变质等不宜保管的物品,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设摊经营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可处二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顶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在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在临街建筑物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遮阳棚的,应当保持其安全、整洁、完好。
第二十七条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船应当保持容貌整洁。利用车船张贴、设置广告或者宣传品的,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出现陈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运输水泥、砂石、泥浆、垃圾、粪便、渣土等的车船应当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不得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违反规定未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责任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产生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行驶,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清除;拒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十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在市委、市政府及建设局党委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局干群共同努力,克服了资金紧、任务重、责任大的困难,紧紧围绕建设局党委年初工作目标,科学谋事干事,积极创先争优,并取得了优异成绩,现向领导简要汇报。
一、打好经济仗,再上新台阶。
各项收入总额为563万元,高于万,其中自筹收入340万元,财政预算223万元,另政府年终补足部分50万元未计其列。
2011年,各项总支出为630万元,其中:工资为400万元(其中临时工工资150万元),福利60万元,各项上缴5万元,招待费11万元,小车开支2万元,生产车辆开支100万元,其中油料费为70万元,修理费30万元,环卫设施维护及垃圾场开支20万元,其他各项开支32万元。
财务收支相抵全年亏损17万元。虽然仍处于亏损境地,但我单位与下属两所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收费人员目标任务,积极开拓费源,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取得了全面胜利,干部职工工资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借好“五创”风,打造新临湘。
环卫局是我市“五创”提质核心队伍之一,城市卫生的提质关键在于我们的服务能力,要上水平、上台阶,就要借风扫落叶。尤其在迎省检时,通过我们400多名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向各级主管部门和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服务范围不断拓展。
清扫面积达到100多万平方米,在2011年增加20条背街的基础上,又新增了10条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范围,垃圾收集覆盖率达98%以上,日清运210吨,基本做到日产日清。所有服务对象投诉得到都及时处理。
(二)、设备设施不断完善。
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城区果皮箱的更换;增加了一辆10吨的洒水车和一辆农用车;五里牌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与绿化广场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新建已经动工;指导中国电网临湘公司等单位建设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池5座;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已经全面开工。
(三)、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制订责任制度。我们为了城市卫生全面提质,首先在年初对城区各路段进行了重新测量,并按实际条件进行了重新劳动定额分配,实行了“路段清扫、保洁承包责任制”和“清运承包责任制”,保洁时间达到18小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宣传劝导。在做好日常清扫,卫生保洁工作的同时,按市“五创”办要求,对责任路段开展了文明劝导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垃圾不出店”与背街小巷的宣传力度,分区分片,责任到人到岗,严格控制了城市主要污染源。三是清除卫生死角。我们对城乡结合部进行了严格监察,并定期进行清理,采用集中行动与平常检查相结合原则治理,基本清除了卫生死角。四是街巷洒水降尘。我们在增加一辆洒水车后,在每天洒水降尘的同时,对城区主次街道进行了地毯式清洗,城市卫生质量得到全面提高。特别是在今年夏季,天气持续高温,我们的洒水车每天进行了两次喷雾降温,大大改善了我市人居环境。
三、践行“两维护”,建设新环卫。
四、创建两文明,树立新风尚。
我们今年又申报了“岳阳市精神文明单位”,并开展了创建活动,并获得了荣誉。一是成立了精神文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团结、务实、勤政、廉洁为要求,并严格按要求进行制度约束,确保队伍健康、稳定发展。极大地加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二是机关工作有条不紊。机关工作不断改观,机关卫生状况、劳动纪律、办事作风良好。三是党、工、青、妇工作开展有声有色,职工业余生活丰富多彩。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学“红旗市民”、学“劳模”、学“五五普法”、学习两个维护等“五争四学”活动,开展了篮球赛,拨河比赛、精品街道打造赛等环卫赛事。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我单位党支部建设成了“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涌现了以王文龙为代表的一大批省市先进工作者,增加了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陶冶了干部职工情操。四是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达标。我们根据自身弱点与优势,加强了各方面的工作,重新制订了计划生育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重大责任事故为零,干部职工上访为零,计外生育为零(节育率100%)。
五、研究新形势,规划新未来。
我们目前困难主要是资金短缺。收入56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23万元,收费收入340万元。另外,政府年终补算50万。而支出需要9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需要7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0万元,环卫设施建设及维护需要69万元。一年收支缺口达到421万元。也就是说,由于经费不足,一是工人工资无法提高,人力资源贫乏,职工年龄偏大,梯队建设不稳,卫生提质困难;二是环卫设备设施无法更新,特别是车辆都无法及时修理与更换,给生产酿造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三是城乡结合部管理薄弱,没有经费清理野垃圾,城市总是被垃圾包围。
面对困难,我们提出了2011年计划,并大胆实施。
(一)、把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放在党政工团组织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高举“科学发展观”伟大旗帜,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班子成员及中层骨干理论学习,大力提高科学谋事干事水平。一是研究环卫目标状况与可持续发展方向,正确把握我市环卫长足发展道路;二是加强干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让理论在实践工作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三是坚持民本执政理念,影响和带动群众坚持艰苦创业,把环卫事业推向市场,推向高水平、高发展新平台。
(二)、把居民住户卫生费伴水征缴放在卫生费征缴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居民住户卫生伴水征缴主要有六大好处:一是能够增加环卫居民卫生费覆盖率;二是能够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三是可以节约环卫人力资源;四是财力保证了可以弥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上的不足;五是不影响水费征缴,甚至给供水单位增加收入;六是符合湘政办法[2011]27号文件《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收费计费办法。我们将请示建设局党委同意,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共同搭建一个全新的收费平台,为我们建设系统广开财源。
(三)、把服务范围向城郊拓展和卫生提质放在保洁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清扫、保洁、清运是建设“秀美临湘、清洁临湘”核心工作,努力提高临湘城区与城郊环境卫生质量是来年新的形势发展必要。一是尽快转变工作职能,真正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监管者及垃圾处理服务的采购者。剥离清扫保洁职能,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二是逐步在清扫、保洁、降尘等方面向机械化转移,致力机械化、现代化、精品化;三是逐步把临湘各风景名胜区、独立工矿区、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集镇)等区域纳入环卫管理范围,扩大环卫业务。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检查组莅临我镇对我镇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指导,按照检查日程安排,我代表某某镇委、镇政府对我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向各位作简要汇报:
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城管局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成功跨入省卫生镇行列,并在去年底顺利地通过了省卫生镇年审验收,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城市魅力不断增加,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和人们群众身体健康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近段时期以来,我镇城管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励精图治,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城市管理工作质量日益提高,主要体现在“五个进一步”。
(一)公用事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进一步落实到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我镇成立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于前日正式挂牌成立,市城管局有关领导亲临我镇出席挂牌仪式;20个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于4月17日正式挂牌成立。目前,我镇公用事业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落实到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下辖环卫所、园林公司、路灯公司和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环卫所担负镇中心区的街道路面保洁工作,现有环卫工人89人;园林公司负责全镇的绿化美化工作任务,现有绿化工人90人;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办法,负责本社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现共有工作人员700多人,其中,日常巡查管理人员104人、清洁员458人、绿化工人51人、除“四害”人员114人,公用事业服务人员达到了全镇常住人口总数的3%。
(二)城市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
为规范城市管理,我镇政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城镇管理的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某某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某某镇建设管理规定》、《某某镇市政管理规定》、《某某镇城市环境卫生属地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定了《某某镇“门前三包”卫生管理制度》、《某某镇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某某镇“人力三轮车”整治工作方案》、《某某镇主干道路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实施方案,使我镇城市管理工作日益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指导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环卫基础设施档次进一步提高。
不断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了整治露天堆放垃圾现象,我们通过近几年的的悉心经营,共建设了27座地坑式垃圾沉箱。除了2个扶贫村尚未建设完成,其余各村(社区)都已经拥有1―2个垃圾沉箱,使全镇大部分范围内看不到垃圾露天堆放。这一做法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这个月初,市建设“五有”新村工作领导小组还专门派员前来参观考察垃圾沉箱的建设情况。我镇投资兴建的**环保发电厂于去年正式投产运作,垃圾处理量达到1200吨/日,年发电量达到2.61亿度,不仅有效地处理了本镇的垃圾,还承担着周边7个兄弟镇的垃圾处理任务。另外,购置了一批环保果皮箱,按街道人员流量确定间距,在主要道路上放置。
根据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对镇中心区大街小巷的保洁时间由原来的16小时提到了现在的18小时。环卫工人在每天早上7时前基本上完成当日普扫,保洁工作一直做到到晚上23:00,使整个白天街道保持整洁。购置了“牛皮癣”清洗设备,对“牛皮癣”进行跟踪治理,除每天专门派出3人用清洗机沿街进行清洗外,还发动广大环卫工人在各自负责的路段上,做好保洁工作的同时,对“牛皮癣”行为进行现场监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维护良好的镇容镇貌。
(五)城市绿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1、市民社会大卫生观念不强。不少市民社会公德感不强,不珍惜环卫工人辛勤劳动的成果,随意倒垃圾、随手扔垃圾、烟头、随地吐啖、高空抛物等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形成多扫不如少扔的观念,有时一段刚刚打扫干净的路面,没过多久又被破坏,给环卫工人的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压力。
2、卫生死角仍然存在。一是在一些相对比较偏僻的农村,由于监督检查较少,形成卫生死角;二是一些插花地和交叉地,由于界线不明,形成卫生死角;三是一些道路旁边的餐饮店乱倒潲水和垃圾形成的卫生死角;四是一些废品收购店旁边和拾荒者聚集点形成的卫生死角。
3、占道经营、摆放、摆卖行为尚未得到彻底整治。有的业主不按要求围档,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影响了市容市貌;一些店铺、排挡等将东西摆到店外,占住人行道。
4、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工作力度还有所不够。我镇中心区老市场已经有10多年时间,由于设施方面的先天性不足,给卫生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存在着一些脏、乱、差现象,随着**新市场的建设和投入使用,要以此为契机,抓好集贸市场管理,按高标准管理好市场,统一进行划行就市,高台摆卖,保障市场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我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努力实现“国家卫生镇”全履盖的目标,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要切实做好“五个加强”,为我镇即将举办的第三届“**节”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的空间。
一是加强环卫设施的.投入和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各项环卫设施,提高环卫设备、工具的档次,取缔手扶拖拉机运输垃圾和敞开式手推垃圾车,代之于封密式的垃圾运送车,提高机械化清扫化清扫程度,对已经进行改造升级的沥青路,要逐步实现机械清扫。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保障与同等劳动强度的待遇持平,调动环卫工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发动全民共同参与。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环卫行业的正面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切实搞好每年4月份的“爱卫月”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传单、倡议书广为散发;在各个比较大的社区建立卫生督导员联系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促进广大市民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到爱护环境卫生的行列中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建立督导员责任制度,对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监察人员进行分工,除平时的部门督促指导外,每名监察人员联系1一2个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环卫办的工作进行跟踪督促,全面掌握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在原有的每月城管工作检查评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和实施奖惩措施,对检查的情况不仅仅通报分数,还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
四是加强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城管工作,需要全社会、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配合,要进一步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各单位、社区要认真落实好门内达标制度。要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尤其是公安、城建、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城管工作,确保各项城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环卫市场体制建设和改革。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环卫管理制度,将环卫、绿化、路灯等行业不断推向市场化,实行承包商经营,政府监理,对工作落实得不到位的地方进行扣罚,增强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切实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我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十分重视,部门积极配合,群众共同参与,在持之以恒地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此,请上级领导和兄弟镇区同仁对我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多加指导、多提宝贵意见。我们相信,在市城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委、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镇城管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我镇市容环境卫生一定会做得更好。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二
1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清单整改情况汇报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州庆期间城乡环境卫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我局涉及的存在问题为第18项“保障油料充足供应和油品质量”,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了调查和问题核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油品供应现状中石油是全市油料保供的主渠道,辖区内有9座加油站,总库容为1200吨,在不进油的情况下,能保证2-3天的供应量。
二、油料保供措施(一)多渠道保证油料来源充足为保证建州节和国庆期间的油料供应,已安排了多条油品供应路线。
(二)准备充足的油罐车,保障运力中石油已准备20台拖挂油罐车负责辖区加油站的油品配送,如节日期间成品油需求大,则及时补充油罐车,保证运力。
(三)科学制定配送计划管理各加油站已指定专人负责油品配送计划管理,每日收集加油路库存,结合加油站的销售情况,科学安排配送计划。同时,加强与油库、运输公司的日常沟通,实时跟踪配送情况,全力保障油品按时到站,保障加油站不断档脱销。
三、
下一步措施。
2我局和各加油站将随时关注路况信息,目前318老路已恢复通行,油料运输车辆,每日都在往返运油,目前全市油料保供充足。我局将持续加强市场巡查,务必保证州庆和国庆期间的油品供应,并持续常态化的开展日常油料保供、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个人问题清单和整改。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三
20xx年,我所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创“省级卫生城市”的为重点工作,以“转变作风作表率,为民务实抓发展”为主基调,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赞誉和广大市民的认可。总结如下:
2台大型多功能垃圾车根本不能适应日产垃圾150吨的需要;洒水车2台,1台报废、1台严重老化;全城130个小型垃圾斗破烂不堪,致使清运造成2次污染,同时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还有公厕、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等公用设施都没有,严重影响了我县创卫,优环工作及环卫事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环卫工人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较差,20xx年环卫改革后,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改观,但环卫工人的工资只有400元,再无其它任何的补贴。环卫工作是苦、脏、累的体力劳动,工资待遇应提高,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环卫工人的医疗保障金,养老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应妥善解决六是市民环卫意识高低不一,环卫有偿服务费收费难度大,乱丢、乱扔现象严重。
深化环卫事业改革,推进环卫事业发展,20xx年我处以创省级文明卫生县城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环卫改革。
一是进一步争取政府重视。加强对环卫基础设施的投入,增加垃圾车、洒水车,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置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召集在城单位会议,筹资配备新垃圾箱。
二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环卫有偿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逐步取消各公共场所的垃圾箱,把上门收集袋袋垃圾这一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积极配合政府为垃圾场选址,并认真做好垃圾场建场、立项等各种准备工作。
在今年的下半年,我处全体干部职工有信心,在县委、县政府及县xxx局的领导下,为宜章环卫事业的发展和创建省级文明为我县城而努力奋。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十四
今年以来,我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构建和谐新农村,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重点,结合本村实际,积极开展落实好各项工作,通过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认真制订了《黄渠桥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按照安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队队长具体抓。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农民,号召群众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发动、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深入村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制作横幅、印刷标语、以及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意义。村干部深入一线,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的同时,特别仔细地讲明新农村建设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群众谋利益,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从而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村村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统一广大干群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3、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我村先后开展三次集中的大规模整顿,清理道路两侧、排水沟卫生死角,对各条通村道路及村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理,并采取有力的奖惩制度,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为了使环境整治落到实处,建立了管理制度,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
4、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为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坚持结合本地实际,落实长效治理措施。我们不定期的对各队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确保活动实效。
1、村容村貌有了新变化。通过环境整治,道路的硬化、村庄的清扫,彻底改变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卫生保洁制度的健全,使环境卫生得到长效管理机制的保障,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2、群众环保意识有了新提高。通过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群众不但对庭院卫生意识有了转变,对公共卫生也有了讲究,树立起讲卫生、美环境的新意识,形成“人人讲文明、个个爱清洁、户户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团结协作精神有了新突破。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群策群力,齐动手,齐出工,做了大量的工作。全村上下拧成一股绳,团结协作精神得到进一步发挥。
4、村班子号召力、战斗力、凝聚力有了新转变。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通过各项方案的实施,进一步体现了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在各项实事工程的建设中,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号召力、凝聚力。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增强,村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五
xx年在认真贯彻新时期预防工作方针政策,坚持“预防为主,保健为中心”的新形式下,我们圆满结束了xx年对学校卫生督导的工作。
一、基本情况我们川底乡共有人口29000余人,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共计17所,有学生约3300人。防保科工作人员11名。
二、组织管理年初院部召开工作会议,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年底对各个学校进行检查督导,不仅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还加强了学校的预防保健意识。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培训、督导开展工作一年来,对学校及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共计指导12次,参加培训人员180人次,对所属辖区内的17所学校3300名学生进行了基本的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内科、外科、化验、健康评估等多个项目。还提倡开展了多次卫生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校每月更换一次宣传栏,大大提高了学生的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知识。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在健康体检综合评估下,发现学生共同存在的疾病为,龋齿,氟斑牙等,由于学生保健意识不强,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存在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隐患。医院加强宣传力度,抓好体检工作,学校积极配合,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意识。我们还将体检结果进行反馈,对需要注意和改进的问题反馈,以便提高体检效果。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存在的不足,有待我们防保工作在xx年里改进,做好学校预防保健工作,我们义不容辞。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十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的实施意见》,完善对各村的环卫管理考核制度,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并立足街道实际,下大力狠抓村容村貌的综合治理工作。街道把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治理整顿全街道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以监督、检查、治理为手段,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整治城镇卫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努力提高城镇卫生综合管理水平,使我街道的卫生面貌发生较大的改观,为我街道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较好的环境。下面,将卫生工作汇报如下:
年初,街道把卫生工作列入了街道工作议程安排中,提高对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视。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卫生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城建主任总负责,城建办主任具体抓,建立了城镇管理办公室,由城建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下设清运组、保洁组、城管中队和各村建立保洁队伍,鼓励各行政村建立垃圾中转站,方便垃圾清扫收集和清运,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经过这几年的行政村环境整治全面进行,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境整治,农村的环境卫生有了显著的改善。随着村庄环境的改善,每个村民心中有了一份保持村庄整洁卫生的责任心,都积极投入到了环卫的工作中来。通过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使“村庄是我家、美化靠大家”变成了村民的共识,形成了良好的氛围。个别村村民自发成立了义务清洁小分队,每天早晚义务打扫村庄的卫生,时刻保持村道路没有垃圾,让村庄变得更加美丽整洁。
为了更好地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真正做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是我们完善了相应的环卫规章制度,建立了自己的考核机制,提高环卫工作人员对工作的责任心。
二是我们加大了对环卫的投入,今年街道投入大约110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支出(包括清扫、清运、填埋场、垃圾运输、基础设施等),今年各村总计投入大约70万元资金用于各村环境卫生管理,保证了街道辖区内、各村街巷、弄堂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张贴。现在街道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实现了一条龙服务,日产垃圾60吨,保证了全街道范围的垃圾日产日清。明年打算投入50万元再增添一台机器,保证跟上垃圾增长速度。
三是我们加强了对环卫设施的维护和清理,我们定期派人对各村的垃圾箱和垃圾中转站进行检查维护、清理和消毒,对已经损坏的垃圾箱进行了更换,实现了垃圾设施周围无赃物。
四是我们保持了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街道配备专员对这块进行负责,及时处理了各类发生的事情。五是维持了对河道的清理,西坞很早以前就开始了对主要河道上浮漂物的清理,现在每天都有垃圾打捞船对主要河道进行保洁,保证河面上无漂流物。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全街道的卫生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成效也比较显著。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垃圾随意堆放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镇区的环境卫生。
二是农村环境设施的各村投入资金差距大,影响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进一步加强宣传知识,强化环境整治的目的,以点带面加强各行政村之间的平衡,成立白杜、尚桥环卫站,加强对这两个地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加快发展西坞的环境面貌,使西坞成为一个山清水秀、和谐文明的.美丽古镇。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七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改善老王脚村人居环境,按照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村支两委对照整治要求、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范围、严格整治标准、走实步骤节点,干部群众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了领导带头、人人参与、户户争先的良好氛围;全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人居新环境。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思想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在全镇动员会召开后,立即召开村“两委”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举措,认真排查摸底,分解工作任务,制定整治标准,明确整治重点,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从严狠抓落实。要求村“两委”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务必高度重视,行动上务必见真碰硬,全力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二是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先后多次召开“两委”干部整治工作推进会和进展情况汇报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整治措施。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捆绑式”制度,定区域、定路段、定标准、定时限,将责任层层细化分解。全部深入一线,带头参与整治,不等不靠不推诿,使狠劲、动真格、下苦功,形成了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力确保了全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印发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倡议书、宣传单300多份发到各农户,让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并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和qq等信息发布平台,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动态。二是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集中宣传和动员,营造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大对“脏乱差”现象和违法占地、乱堆乱排乱放等不良行为的曝光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文明环保意识,营造了镇村互动、上下联动、干群共建共管共治共护的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氛围。
(三)建章立制,落实长效机制
按照“一拆二改三清四化”和“六无一全”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了《菁芜洲镇老王脚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老王脚村卫生评比制度》、《老王脚村卫生保洁管理制度》等。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助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完善了《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理事会》、《建房理事会》;全面推行红黑榜评比公示制度,提高村民文明创建意识。
(四)突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
村支“两委”按照先易后难、先两边后中间,分步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以“河水清、道路洁、村庄秀、环境美、人民赞”为目标,有序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坚持以治“脏”为先导。采取“填埋一部分、焚烧一部分、清运一部分”的办法,全面清除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通过给农户分发不同颜色垃圾袋的方式进行垃圾分类,通过分类收集、定点倾倒、定时清运、集中处理。截至目前,发放分类垃圾袋500余把,填埋、焚烧、转运陈年垃圾30方,清理集中焚烧炉3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二是坚持以治“乱”为抓手。以“六无一全”为整治要点,组织联村县领导、联村镇领导、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后盾单位结对帮扶干部、村两委成员、村公益特岗人员和党员群众,重拳整治村寨内所有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动员干部群众200余人次,其中党员干部80人次,拆除鸡鸭圈和烂棚烂架18处、旱厕10个、临时瓜棚架5个,整改修复柴棚9个,处理变卖堆放旧屋架3栋,砂石和其他建筑材料50立方。新建停车棚3处共260平方米,有效解决了村民耕田机、打谷机、摩托车等农器具的存放问题。摆放趋于合理有序,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三是坚持以治“破”为突破。老王脚村是一个后发先至的古侗寨村落,村民建新不拆旧,村内残墙断壁、废弃院落、闲置危房、鼓楼亭台、泥泞路面较多。这些“点”不根治,群众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必须突破。同时,整治工作既要进行全面整理,又要注意加强对古村落,历史建筑的修复保护。共拆除闲置危房2栋,修整1栋,硬化路面200米,修缮亭台6座,加固维修红军井2口。全村良好的人居环境整治氛围初步形成。
四是坚持以治“污”为关键。重点整治农村污水横流问题。在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尚未开始实施的情况下,通过污水排放源头治理,排放渠道疏通的方式,改善村内公厕排污管网1处、加大化粪池清淤3处,疏通排水排污沟渠2000米。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现象得到基本改善。
五是坚持以治“差”为动力。村寨内有多处废弃旧房屋场地,长期闲置,无人管护,杂草丛生,团寨周围菜地护栏、篱笆残缺不全,破败不堪,杂乱无章,生产生活环境强差人意。通过集体备料、村里出资、村民出力的方式,清理空屋场地1000平米,砍伐楠竹10余吨,坡篾设栏,设置竹篱笆2200米。村庄周围的空闲荒坪、菜园防护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六是坚持以植“绿”为支撑。超前规划了村庄绿化工作,在通村路、沿沟、沿河及村头巷边、房前屋后、田间道路植树造林,见缝插绿,新增绿化面积xx平方米,完成村寨绿化的提档升级。
(五)量化评比,形成文明新风
由联村领导牵头,联合村两委、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人居环境评比考核小组,通过考核入户道路是否干净明亮、柴草杂物是否摆放有序、房前屋后是否清爽整洁、垃圾是否分类处理等方面,按照考核标准,采取现场查看、当场打分的形式,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比。对考核评比为“清洁卫生户”的农户,发放优质食用油1桶,并红榜公布;对被评为“不清洁户”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不正规公示。通过检查评比,改变陈旧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创先争优的文明新风。
目前,虽然我们的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存在:
一是环境卫生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制度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各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环境卫生整治配套资金严重短缺;三是各村垃圾倾倒点规划不合理;四是柴草杂物等堆放不够规范等现象。
2022年,我们将继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抓重点,攻难点,按照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目标,努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农民素质。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文明乡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促进乡风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素养、生活品味,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改变落后、陈旧的生活方式和习惯,确保农民既用心参与活动,又享受劳动成果,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是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养成文明新风。要坚持把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完善各项整治规划,完善村规民约。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奖惩措施,执行落实好已经建立的卫生打扫、垃圾清运、全天保洁、门前三包等机制,绝不能“一阵风”让制度成为摆设。
三是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多措并举势态。继续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分步实施;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联合帮扶单位进行结对帮扶,提升农户的家庭环境;同农村卫生家庭创建相结合,以庭院内外“三包六净”为抓手,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使卫生家庭创建全覆盖,不断推进全村的面貌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是继续考核评比,巩固环境治理成果。村两委要进一步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增加检查次数,扩大检查覆盖面。将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典型宣传,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公开曝光,让先进有光有彩,让后进无地自容。同时要将督查结果、工作成效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惠农政策落实紧密挂钩,年底对此项工作进行评比。真正通过强有力的考核评比,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到预期目的。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十八
我镇根据县爱卫会对20xx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要求,为迎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开展“整洁行动”和“爱国卫生月”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面貌,我们对15个行政村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现将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主管环境卫生的副职为副组长,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镇政府首先制定了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制定了监督检查制度。划分责任区和路段,制定了卫生标准,确定了卫生清洁时限,全部落实到责任人。形成了环境卫生处处有人管,卫生有标准,监督有人查。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之后,各村和相关单位负责人都积极行动起来,划分区域路段,按照卫生环境整治标准和检查制度逐一落实,做到无死角。
截止到5月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比去年提高1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比去年提高15%以上,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合格率达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比去年提高10%,村卫生综合整治完成85%以上。尤其雅图沟村为达到达到实现省级卫生标准村,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全镇各村都已经将环境卫生纳入当前首要工作,村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将街道两帝边沟清理完毕,基本达到大街两侧无积存垃圾和粪便,实现庭院卫生良好、道路平整、沟渠通畅、柴草堆放整齐,消除了“五乱”现象。
为使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形成长效机制,我镇对各村实行属地管理。各村按照爱国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参与“整洁行动”和“爱国卫生月”活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我镇将252国道、平铁线国道两侧卫生分解给沿路的村委会所在地,由村委会直接抓落实,抓卫生管理。
使卫生环境基本达到:街道有人扫、垃圾有人运、卫生有人管。能做到游商入市、坐商入店,车辆停放归位。镇里有专人督导检查、考核评估。采取暗访、抽查方法对整治情况、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追究责任,限期整改。让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在实处,还给群众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让群众满意,政府满意。
总之,几个月来,我镇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党委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励,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使我镇的环境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十九
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后,xx镇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xx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和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推进会,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整治效率和整治成效,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行政村和镇属各单位(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由两名副组长任责任人,围绕“乱涂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村庄主干道及巷道两侧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草清理及占道现象”“农户房前屋后土堆、沙堆、草堆,重点区域的白色垃圾”“残垣断壁、危窑危房”“移民迁出区的房屋、圈棚拆除和土地复垦”开展专项攻坚,切实建立起了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了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
(二)全民动员,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为抓手,以“五清”为重点,全镇15个行政村和镇属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卫生清洁行动。各村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每户出工不低于5天,村级保洁员、护林员、河沟巡查保洁员结合自身岗位,每天全员上岗重点对村街道路、村庄周边、集贸市场等区域各类积存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第三中学、中心学校、卫生院等镇属单位,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在各自卫生责任区域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清洁活动,单位及周边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得到了群众的好评。截至目前,全镇出动人工13000余人次,清理生活垃圾750吨、建筑垃圾178吨、白色垃圾29.4吨。
(三)摸清底数,为打好“一改”提升战做好准备。完成土峰村150户“厕所革命”试点改造,为全面打好“厕所革命”提升战积累了实践经验和工作参考。同时,组织人员对全镇常住人口和厕所使用情况进行了摸排调查,摸清了“厕所革命”底数,为打好“厕所革命”攻坚战奠定了基础。
(四)强化宣传,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利用微信群、会议、集中宣讲、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积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改变群众的卫生健康习惯,提高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和“自己的事自己办”自觉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农村乱泼乱倒、污水随处可见的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xx污水处理站,现正组织踏勘设计,下半年即将开工建设。
(五)强力整治,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提升。组织装载机、发掘就、工程车等机械设备,对镇域范围内废弃房屋、残垣断壁进行拆除。同时,结合春季植树,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种植果树,并对村庄及道路两侧进行绿化补植补造,做到了群众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绿色美化、村容干净整洁。截至目前,拆除危旧房屋和残垣断壁131处、破旧院墙117米、乱搭乱建16处,清理土堆沙堆草堆292立方米,清理整治林地329亩,清除杂草201亩,整治“四乱”(乱贴、乱画、乱张贴、乱悬挂)3处,种植果树10000株、绿化树木3万株。
通过强力整治,我镇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群众发动还不充分,群众的主动参与度还不高,尚未形成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态势。二是群众的卫生保洁意识和卫生习惯养成还需进一步加强,前面扫、后面倒的现象任然存在。三是垃圾清运车辆和机械清扫设备不足,目前仍以人工清扫为主。四是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镇区地下管网设施不健全,覆盖面较低。五是受制于财政困难,在资金投入上还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六是长效机制不健全,网格化管理、“门前三包”等运行维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市场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边整治边反弹的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去努力。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推进市场化运作进程,配齐垃圾收集、转运设备,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效率和机械清扫率。加快村级垃圾填设施建设,实现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二是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科学编制改厕方案,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治理,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镇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完善污水管网,杜绝污水乱排乱倒现象。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五是强化监督,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二十
教育”活动,坚持开展村民代表对卫生所工作行风监督,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部署,继续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本村实际、能够满足广大群众需要的卫生保健服务思路,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现简要汇报一年来的工作如下:
全村总面积2、8平方公里,总人口812人村卫生所能开展一般医疗保健工作,能够为本地村民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卫生所为村属,有乡村医士一人。所内设施基本完备,是农村标准化建设卫生所之一。
1、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村级卫生保健、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工作的宣传服务的核心作用,积极主动地配合村两委共同完成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2、以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健康教育”和行风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理论素养,树立行业新风,创建文明服务阵地。
3、卫生所在结合实际,按上级要求的“三室”分开进行标准建造,改变了卫生所容貌,尽可能让人们满意。
4、医德医风建设加强素质培养,牢固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规范医疗各项制度。对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免收诊疗费,受到了社会广泛的好评。
5、计划免疫对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充实完善,极时传送乡卫生院计划免疫门诊的各种计划免疫通知。积极配合乡卫生院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健康档案的建设。为卫生所在群众心中地位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我村卫生所有一名乡村医生,已通过各年度的考核、换证;严格药品采购、处方管理、收费制度等,遵纪守法,不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活动。
7、积极参加了卫生院开展的乡村医生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了自身业务水平。
1、发放各项卫生宣传材料356份。
2、每月出版卫生墙报四版,发送中医药宣传资料258人次。
1、卫生所改革创新步伐较慢,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差距;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相对较低,有待于进一步学习和提高。
2、鉴于当前卫生改革发展的需要和我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业务素质的培训。
2)积极开展农村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以妇幼保健和老年人群多发病为重点,为农村建立较全面的个人和家庭健康档案,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3)严格执行县局对村卫生所的各项管理和考核制度,确保农村公共卫生管理网络功能的健全和计划免疫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4)争取上级相关的支持,以完善卫生所设施和群众的就医环境。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二十一
近两年来,我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抓好队伍”的工作思路,以实现长效管理为目标,以狠抓专项整治为龙头,以强化监督考核为着力点,全力推进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大人、财、物投入,专心致力于地区环境建设,持续深入地开展大规模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辖区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整体卫生水平显著提高,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xx地区地处xx区xx面,东起xx街日月星光小区中心大道,西至xx北路,南界xx南路、天山路至中山路,北临青年路。辖区面积4平方公里,总户数1.3万户,人口3.55万人。下辖11个社区居委会,共有驻地单位61个。辖区主、次干道16条,巷道15条,清扫面积180870平方米。办事处机关有行政、事业干部79人。街道市容科现有市容管理人员13人,其中:干部2人(含绿化专干),区人事部门核定聘用人员9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街道现有清扫保洁员118人,其中:公益性岗位94人,临时聘用24人。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目标管理,做到认识统一、领导有力。
一是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及时调整充实了以街道行政“一把手” 为组长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召开党工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研究环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环卫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两年来,共召开环卫工作有关内容的街道党工委会13次、街道行政会16次、领导小组会议17次。
二是实行了环境卫生承包责任制,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分片分段包干,负责全面管理和巡查工作。班子成员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带头宣传动员,亲自督查落实各项任务,亲自指挥专项治理工作,亲自下一线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街道、社区目标管理,层层分解,量化目标,明确责任。通过“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责任科室(社区)重点抓,使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环境卫生的工作格局。
我们根据当前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街道、社区实际,积极探索和大胆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力求在管理体制、管理措施、管理方法上实现“三个创新”, 形成了在管理上上下联动、按制度管人,在工作上奖罚分明、责任到人的良好运行机制。
为解决街道、社区之间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对街道、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权限、内容、分工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对街道市容科、执法中队、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奖惩进行了细化、量化。
同时,强化对驻地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考核,将驻地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与创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结合起来,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获得的按程序予以否决或撤消,从而形成了街道、社区、驻地单位三级联动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体系。
我们结合当前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眼长效管理,制定下发了加强东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强东门地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管理工作方向明确、标准具体、有章可循。实行街道主管领导带队检查制度,每日早上8点,主管领导带队早查,发现问题通知市容管理人员整改。
按照“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日查、周通报、月评比和年考核工作制度,对每日、每周、每月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强化督查工作,建立了早、中、晚督查制度,街道成立了专项督查组,每日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道路清扫保洁、占道经营、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早夜市管理、冰雪清运,市容管理人员、保洁员、协勤员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时间、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和反馈,第二天在《东门环卫》简报上予以通报。
为提高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街道不定期采取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市容管理人员观摩、交流,学习先进经验,达到共同提高。建立了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责任追究制,重点加强对辖区早夜市、自保单位卫生的监督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对出现的违规行为勒令其及时整改,严格追究责任,及时进行处罚。两年来,街道检查辖区市容环境卫生2600余人次,编印简报620期,下发检查通报50余期,召开现场会、座谈会8次。
为切实解决我街道市容管理队伍中普遍存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纪律意识不强、作风涣散等突出问题,我们以“激活内力、挖掘潜力、强化责任、推动工作”为原则,以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为方向,制定完善了清扫保洁员管理办法、袋装垃圾站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协管员管理办法,确定了工作人员的作业时间、工作职责、质量标准、考评细则、奖惩规定,形成了在管理上按制度管人、在工作上责任到人的良好运行机制,真正做到了干得好的就表扬奖励,干得不好的就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加强市容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坚持经济处罚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实行市容管理人员分片负责制,建立了市容科每日点名报到、每周召开例会、不定期查岗等制度。狠抓保洁员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了一批年富力强、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保洁员,配齐配强了保洁员队伍。深入开展“十佳”保洁员评选活动,对每季度荣获“十佳”保洁员称号的环卫工人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了环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突出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心保洁员的生活福利待遇,每逢节假日组织慰问保洁员。
今年环卫工人节期间,我街道深入开展了以“送温暖、见真情,弘扬激励先进”为主题的“四个一” 活动,即开展一次 “我为城市美容师美容理发” 免费理发服务;组织一次“环卫工人团圆聚餐”活动;开展一次“慰问环卫工人”活动;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活动投入资金达11262.2元,其中:购臵慰问环卫工人的绿豆、白糖等消暑慰问品7162.2元,表彰奖励10名十佳保洁员、10名工作标兵共计4000元。强化市容管理人员、保洁员、协管员的学习培训和作风纪律教育,共举办各类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16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3次,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淡薄是阻碍城市环境建设取得突破的最大瓶颈。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宣传、增强全民环境卫生意识是推进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为此,我们始终把宣传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按照“立足卫生抓宣传,抓好宣传促卫生”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和具体内容,不断提高各族群众主动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积极性。
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篇二十二
xx镇始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来抓,立足镇域实际,深入分析、精心组织,率先在全县开展新一轮为期25天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细化整治内容、严格整治标准、跟踪督查考核、落实步骤节点,形成了领导带头、乡镇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片、党员包户、人人参与、村村争先的良好氛围,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深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入秋以来,我镇迅速行动,于10月5日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10月6日召开了由全体工作人员、全体村两委干部、县镇村三级网格员参加的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动员会,全面部署动员,确保全体镇村干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动真碰硬。于10月19日召开推进会,对环境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打紧板,制作了环境整治记录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整治过程中,分三次对6个行动缓慢、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村进行了约谈,强化压力传导,确保了整治活动的顺利推进。
将宣传引导贯穿活动始终,先后印发倡议书15000多份,制作条幅标语200余条,对乱搭乱建经营户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118份,充分利用宣传车、村村响、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广渠道、全方位展示整治效果、宣传工作动态,营造了浓厚氛围。同时,加大对“脏乱差”现象的曝光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文明环保意识,营造了镇村互动、上下联动、干群共建共管、共治共护的氛围。
结合全县“千名机关干部进网格”与xx镇党员负面行为劝诫制度,创新开展“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活动,将县、镇、村三级网格长、网格员以及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地域就近划分到全镇50个网格内,每人负责联系5—10户,构建了“镇党委——片区党总支——村党支部——网格党小组”的纵向管理体系,形成了“村中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人有责”的工作局面,镇村干部、网格员、群众自觉参与到所在网格内各项重点工作,创造了党建引领、干部带头干、党员示范干、群众跟着干的人居环境整治新局面。
以“道路沿线两侧、视线范围内、田间地头、河塘沟渠、房前屋后、庭院内外”为整治重点,全面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五堆”等,共发动干部群众3万余人次,其中党员干部1万人次,出动大小车辆1万余台次,转运陈年垃圾31900方,整治大街小巷垃圾、“五堆”23100余处。通过联合执法,彻底拆除私搭乱建96处、规范治理沿路商店182处。
成立督导检查小组,镇主要领导坚持现场督查、现场调度,召开现场调度会,通过村党组织书记现场解说、座谈交流等方式,推动村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开展日常督查16次,召开现场调度会7次。10月31日,对全镇40个自然村进行检查验收,强化结果运用,对排名最后的5个村进行了处罚并明确限期整改时限,确保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效果和质量。
镇党委政府不断巩固“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活动成果,将每个月的第一周确定为全镇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周,完善“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专线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的基础上,对各村每月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打分通报,并作为各村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效常态,切实防止了“头天清理、两天复原、三天回潮”现象的发生。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良好的人居环境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积极借鉴兄弟乡镇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站在新高度,探求新途径,把惠及民生、造福百姓的大事办的更好,以崭新的城市形象迎接高铁时代的到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0869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