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方案是指对某个问题或目标制定出来的计划。方案的制定应该符合公司或团队的整体战略和目标,保持与之的一致性。下面是一些制定方案的注意事项和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一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山东诸城市xx镇共有189个党组织、2300余名党员围绕中心工作、围绕服务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截至9月底,共有127个党组织,近1400名党员完成践诺,兑现率分别为67.2%和60.9%。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继续抓紧抓实抓好公开承诺工作,该镇集中有效力量,优化资源配置,组织开展“有诺必践”百日攻坚会战,奋战一百天,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年初承诺目标,让党员承诺“一诺千金”。
一、梳理“账目”,找准工作定位。
结合第三季度领导点评工作,对会战做出安排部署,让党员抓紧时间挑起“担子”。一是梳理“旧账”,明确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对照年初公开承诺欠下的“旧账”,在9月底前对照公开承诺目标,认真分解梳理,经过调查,仍有62个党组织,900余名党员没有兑现或部分兑现承诺。二是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为进一步明确党员责任,镇党委要求仍未兑现的党员签订责任书,并及时在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1.13万项承诺事项全部落实到人头,党员干部对承诺事项一抓到底。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公示责任书、入户宣传等手段,在全镇大力倡导“有诺必践”之风,形成人人参与、群众配合、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兼顾,提升工作效率。
活动中,全镇集中优势力量,协调人力物力,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一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活动由镇党委书记负责,各级各部门领导全力靠上,为攻坚战顺利推进创造良好开端,活动中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当好履诺“排头兵”,全镇93名机关干部和423名社区干部,除个别特别困难的,全部兑现了个人承诺。二是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相关职能部门牢固确立“一盘棋”的观念,按照各自业务范围和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统筹协作,集中力量解决一批承诺事项中的“硬骨头”。三是检查考核,督促进度。镇党委每月底组织力量加强对承诺的监督考核,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尽快兑现承诺,对承诺完成不好和完不成的每月月底要进行通报,仅10月份,全镇已销号4800多件承诺事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先易后难,力保“一诺千金”。
对于承诺事项要全部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先易后难,按时保质保量兑现。一是不以“小”而不兑现。利用10月份时间,集中完成“小”承诺,党员干部从小事着手,循序渐进,杜绝眼高手低,真正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目前这部分承诺事项已100%兑现。二是不因“难”而不兑现。利用11月份,集中解决群众最急、最盼、最难、最怨的事情。这些事项往往是比较难兑现的承诺,但不论有何种困难,只要做出承诺,党员必须想方设法兑现。三是特别困难的齐心协力完成。对于党员独立完成确实有困难的事项,在前期做好铺垫,利用12月份集中完成,镇党委将协调有关部门,统筹人力物力,帮助党员兑现,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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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以决战决胜的信心与决心,推进扫黑除恶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据《xx县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紧盯当前专项斗争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和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举全镇之力,奋力攻坚,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使全镇涉违法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改观,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涉违法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更加健全,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进一步遏制,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扫黑除恶收官之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按照“镇党委书记、镇长挂帅,驻村班子成员包片,各行业分管班子成员包线”总体要求,成立全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扫黑办,负责百日攻坚日常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办公室主任。镇各相关领域部门均要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高位推进,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全镇一盘棋打整体仗,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大力提升全镇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
1、召开全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完成时限:7月中下旬)。
2、持续推进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知识专题学习,开展责任剖析,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斗争摆在重要位置。(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完成时限:7月底前)。
3、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每月专题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工作短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4、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制,切实运用好“7+x”清单管理等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压紧压实党委、乡镇扫黑除恶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5、强化扫黑除恶宣传,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纸媒、led屏、广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工作,增强舆论宣传热度。(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宣传办)。
6、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包线挂点督导制,对百日攻坚开展强力督导。(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7、深化常态化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工作机制,配合县政法委开展“百场政法集市”暨“平安xx”建设(扫黑除恶)政法主题宣传送戏下乡和“百场政法大宣讲”暨送电影下乡活动(简称“双百”活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宣传办;完成时限:9月底前)。
(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做好举报人保密工作,力争发现一批新的涉违法涉恶线索。(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打击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行业清源”工作,完善工作台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四)各行业整治任务清单按时完成;重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各重点行业部门长效常治配套机制全面建成并完善;行业整治涌现更多特色亮点。
1、切实跟进上级单位下发的“四书一函”,及时做好回复,督促镇相关部门对涉违法涉恶案件办理、执法办案过程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行业突出问题,抓紧整改。(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2、对重点行业部门“行业清源”工作,实行每周一报告、每周一调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掌握到位,实行精准调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一)明确工作责任。镇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靠前指挥,带头攻坚克难,带动形成镇村“两级书记”齐抓专项斗争的格局。
(二)强化跟踪问效。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要切实做好跟踪问效,做好台账管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对工作聚焦不准、进度滞后、措施不力的,通过督办、约谈、问责等多种方式,推动履职尽责。对工作中不严不细不实,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战”活动精神,动员全局干部职工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融入到“百日攻坚战”中,切实做到“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大干100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百日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增强主动靠前服务意识,以问题为导向,集中时间抓重点,千方百计克难点,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力融入和服务好“百日攻坚战”,为南平绿色发展有更好的质量、速度和效益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时间
“百日攻坚战”活动时间从2月20日至5月31日。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项目前期快审绿色通道。紧紧围绕省市重点项目、行动计划重大项目、投资工程包、“五个一批”项目,积极发挥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对“百日攻坚战”重点建设项目做到主动提前介入和服务,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做好评审前期工作。在招标控制价评审接收资料时,资料不足一次告知,打造“随到随审,有到快审,迟到加班审”的绿色评审通道。集中人力和时间,发扬“5+2”、“白加黑”精神,做到评审超常规,时限压缩到极限,确保“百日攻坚战”建设项目不受影响。
责任科室(单位):经建科、投资评审中心;责任领导:范金有副局长。
(二)优化政府采购流程。进一步优化采购审批和强化协调管理,缩短审批和挂网时限。一是在政府采购网显目位置公开最新调整的南平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文件,广泛宣传采购政策,确保政策到位。二是实行采购审批一次性告知,即报即批。凡列入“百日攻坚战”项目,除一次性告知外,允许在申报材料缺失的情况下先批后补。三是要求所有代理机构,对“百日攻坚战”项目的采购即接即办,按法定最短时限安排,绝不拖延。四是对列入政府“百日攻坚战”项目,属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及时安排采购。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xx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的通知》(安脱指发[2017]x号)要求,为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以“教育脱贫攻坚百日会战”(以下简称“百日会战”)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充分发挥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从2017年8月起止10月,集中100天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百日会战”行动,聚焦计划脱贫的303个村15。72万人口,进一步明确任务,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落实教育脱贫各项政策,切实保障脱贫村群众子女义务教育,实现按期、高标准脱贫。同时,以脱贫攻坚统领教育发展全局,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不断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的贡献。
根据省市教育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开展“十项行动”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全面胜利,为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行动。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七长”责任制以及月报季评等十项制度,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在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积极做好入学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秋季义务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在9月底前,全面建立在校学生入学登记台账,加强学生流动情况监测,规范学籍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加强对贫困、学困、留守、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准确及时掌握学生的家庭、生活、思想、学习状况,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夯实劝返责任,加大劝返力度,对现有辍学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17年计划退出脱贫的303个村辍学学生,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进行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劝返情况台账登记销号制,确保在10月底前全部劝返就学,并建立完善相关档案。
(二)贫困学生精准资助行动。8月份,重点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应贷尽贷”;加强统筹,整合力量,合理安排好“泛海助学行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市政府资助贫困大学新生、中国人寿保险资助贫困大学生以及其他部门、社会各届等开展的助学活动,扩大资助范围,加强资助力量,让更多贫困家庭大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完成2017年秋季学期学前、义教、普高资助预算资金拨付工作。在9月底前,按照省教育厅反馈的数据,积极争取县区扶贫部门支持,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就读情况,建立动态、精准管理机制。同时,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6]121号)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类贫困学生档案库;开展对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的核查工作,及时拨付秋季学期免学费、助学金预算。及时组织学前到高中阶段各类贫困学生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公示、发放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特别是303个脱贫村的贫困学生,一个不少的享受国家资助政策。10月底前,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
(三)13年免费教育推进行动。积极做好13年免费教育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秋季学期开学前,要根据免费教育政策要求,及时将免费教育补助资金拨付到各级各类学校,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开学期间,要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对物价部门批准许可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公示程序,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乱订教辅材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各种违规收费。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13年免费教育政策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行动。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和设备配置,培训食堂从业人员,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模式,满足学生供餐需求,在实施营养餐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提高营养餐实施水平。加强督办检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做好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切实改善学生营养。
(五)职业教育惠民富民行动。加大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力度,强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落实职业教育招生“双线责任制”,满足学生对优质职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在10月底以前完成全市中职招生7436人的目标任务。在中高考录取期间,及时做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学生的培训、就业意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提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入学。充分利用暑假期间,积极协调人社、扶贫等部门,及时开展对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技能培训,在10月底以前,完成所有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的免费技能培训工作。
(六)农村学校师资能力提升行动。在秋季开学前,做好2017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用工作,通过特岗计划、事业单位招考完成1001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完成120余名免费师范生安置、高层次人才引进,确保新录用教师按时上岗。完成对2016—2017年交流轮岗校长教师考核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三区”人才工作。乡村教师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积极实施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通过培训团队建设、送教下乡等项目提升县区教师培训能力建设和教师素养提升。采取送培到县、分层分类等形式开展中小学教师暑期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域外培训,在10月底前,完成10000名教师培训任务。
(七)贫困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行动。加强贫困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力度,把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作为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红线”,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进一步细化进度表和路线图,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月度,对接到每所项目学校,充分利用假期,加快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进度,争取在秋季学期开学前,有更多的新建、改扩建校舍投入使用,力争在10月底,项目开工达到100%,完成投资比例达到85%以上。按照县区制定的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办学条件改善、教育质量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贫困学生资助等教育脱贫各项工作,为创新试点镇村的发展提供充足、优质的教育服务保障。
(八)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行动。按照省教育厅“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安排,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活动,建立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的长效机制,关怀贫困学生的心智情感、学习生活,教育知恩感恩,激发成人成才,促进贫困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九)教育扶贫典型培育行动。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中,要扎实工作、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对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要及时挖掘发现、指导培养和系统总结,成为带动教育脱贫攻坚的示范和引领。在10月底,基本培育、总结出比较成熟的典型案例,在有关媒体报道,向上级部门推荐,形成一定的影响力。
(十)争先创优行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围绕“争创一流、争当先进”目标,做细、做实、做优教育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确保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在各县区开展的“脱贫攻坚百日会战”行动中位居第一方阵,为年度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打好坚实基础。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加强“百日会战”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全面实行工作推进“事前列单、事中跟单、事后清单”机制,明确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百日会战”行动深入的开展,并于8月11日前将行动方案报市教育脱贫办公室。市教育脱贫办公室将根据各县区、各学校的行动方案,从8月份开始对“百日会战”行动实行周报进度、月通报和会战总结评估制度,突出过程管理,加强明察暗访,定期召开办公室联席会议,汇总“百日会战”行动落实情况,研究推进落实工作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各学校要根据“百日会战”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三单”制的要求,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夯实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时序安排、政策落实、力量调配、进度推进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履行好各自具体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对象识别、资金发放、政策实施等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一是加强巡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督查组,专门负责“百日会战”行动督查工作,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反馈问题线索。二是跟踪督办,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整改落实,一包到底的督查和整改同责工作机制。三是纳入年终考核,把教育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工作开展、巡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主要的权重,用于年终教育脱贫工作专项考核。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对照《2017年教育脱贫攻坚百日会战任务列单》(见附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于2017年11月8日前,将“百日会战”行动总结报市教育脱贫办公室。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几起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场所领域治理。
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实行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
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街道、社区要适时组织物业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消防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对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强化区域火灾隐患整治。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在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有侧重点开展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督促危化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等,要督促重大危化企业研判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制定“一厂一案、一企一册”,提出针对性消防管理、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
(三)落实重点时段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市“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要强化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发动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立足实战能力提升,扎实开展冬季岗位练兵活动,深入辖区“高低大化”等单位以及住宅小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固定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逐一熟悉到位。针对火灾易发高发场所、区域要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
(六)提升消防宣传培训实效。各社区要针对冬季低温严寒天气,居民火盆烤火、电热毯取暖等用火用电剧增以及焚香祭祀活动增多等实际情况,加强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各单位及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要督促学校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逃生知识。各社区要于春节前开展一次入户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月16日至1月20日)。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4月20日)。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验收提升阶段(2021年4月21日至4月31日)。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社区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督促责任落实。要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确保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筑府办函[20xx]132号)的要求,为坚决遏制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科技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园林城市特色区、美丽乡村示范区”的建设和小康社会目标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立即对全公司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公司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
为加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生产管理部相关成员组成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6月8日至7月10日)。
公司各工程处要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重要岗位、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并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进行整改,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以大检查为契机,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脚手架、模板工程、卸料平台、深基坑(边坡)、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对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对违法行为坚决处罚,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
(二)全面整改和治理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8月10日)。
各项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料,限期完成整改。对重大隐患实施排查、并做好整改消项、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计工作。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阶段性治理方案,24小时监测监控。
(三)全面督查和督促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8月10日至9月30日)。
对所属项目部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工程处要100%进行督查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展综合督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排除和治理隐患。
(一)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证是否相符。
(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种操作规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在生产作业场所上墙。
(三)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进行演练。
(四)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组织此项工作,是否有记录、有台帐。
(五)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
(六)项目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的方案及措施。
(七)项目是否制定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
(八)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形成良好的安全环境。
请各处、项目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8月13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时每月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七
为认真落实xx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和我镇实际,决定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xx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镇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x月份,各单位和企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查保促”活动)。应急办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x月x日,xx市安委会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市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延伸督导检查所属镇街和部分单位、企业。重点督导检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xx厅字〔20xx〕x号)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电力、学校(校车)、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和燃气、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以及农村道路交通、未成年人溺水、儿童娱乐设施、一氧化碳中毒、养老机构等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预防工作情况。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组织机构、教育培训、资金投入、设施配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全面检查,突出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试和现场应急演练等实操性工作检查,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透。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x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
(五)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自x月份开始,省里将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xx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xx厅字〔20xx〕x号)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社区负责人为组员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要把此次行动作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推进。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x月下旬至x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进行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镇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和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前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缺补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到12月底完成15个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任务。
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镇工会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安监办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市安委会督导组自11月2日起到12月底,定期不定期对我市进行督导检查,我市安委会也组织成立9个督导组对各镇街园区和部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镇安委会也将成立督导组对各社区和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从现在起至12月底,各社区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做到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回头看”。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三年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以查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推动“重点工作攻坚年”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镇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镇安委会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1月上旬至中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四)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各社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将按规定对社区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九
按照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关于全市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如期完成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任务,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向纵深推进,根据市扫黑办工作要求,聚焦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违法、涉恶、涉乱”突出问题,发挥“三书一函”作用,推进“一案一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乱象,确保完成“六清”目标任务。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的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违法、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深挖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使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得到进一步增强。
围绕自然资源领域涉违法涉恶涉乱8个方面问题,全面落实“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工作机制,找准难点、重点、乱点问题,严查重处各类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乱象行为,有效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治理能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一)非法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纠集社会闲杂人员暴力强征、抢占耕地进行违法建设等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胁迫征地,寻衅滋事、煽动闹事、阻碍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等其他有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
(三)非法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特别是在耕地上非法采砂、取土、破坏农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科、开发利用二科。
(四)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出租等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开发利用二科。
(五)在土地整治、旧村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科、土地整理中心。
(六)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开发利用一科、收储中心。
(七)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执法人员等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
(八)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职权力的公职人员,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责任主体:办公室、党办。
第一阶段:梳理排查。
围绕“六清”百日攻坚目标任务,全面梳理近3年在自然资源领域发生和发现的纠纷、信访、举报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切实掌握突出问题底数和发展动向,有针对性地收集研判线索,并深入分析线索中出现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乱象和监管问题。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
各责任主体对容易出现反复非法占地、违法采矿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持顶格执法、上限查处、坚决杜绝乱生恶、恶生黑现象发生。同时,要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作用,举一反三,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六清”行动工作重点,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经常性的巡查检查,对“屡禁不止”、“死灰复燃”和情节较为严重的非法占地、违法采矿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
各责任主体要对自然资源领域“六清”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找准工作中的监管短板,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明确今后工作应该注意的环节和努力的方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行动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大造舆论声势,大力宣传专项斗争攻坚行动的重大部署、重大战果,扩大社会影响面,以赢得各界对专项斗争攻坚行动的广泛拥护和支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攻势,持续扩大专项斗争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机制建设。通过开展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战,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短板与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以此推动机制建设落地见效,为全面夺取扫黑除恶压倒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十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三治三改三化三转”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在全力以赴抓好**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落实的同时,重点围绕沿铁路、沿公路、沿景县景点和城乡结合部等“三沿一部”区域,特别是**高铁、**高速、**国道等**线**个乡镇,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垃圾杂物清理、房屋改造提升、乱搭乱建治理、改厨改厕改水、长效保洁管护,通过百日攻坚行动,使沿路沿线视野内无垃圾,私搭乱建现象基本消除,前庭后院整齐划一,沿线居民点整体风貌得到改造提升,“脏、乱、差”现象彻底消除,进一步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属地管理、示范带动。坚持县级统筹、乡镇负责、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县乡村三级联动抓落实。注重点面结合、示范引领,先行在脏乱差问题突出的村组建点示范,探路子、创经验、树样板,示范带动全县沿路沿线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2.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纵深推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环境面貌提档升级、提标扩面的有效延伸。要统筹处理好原有项目实施和百日攻坚任务落实的关系,既要迅速行动,有力抓好沿线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又要持续用力,加快原有既定项目建设进度,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各项目标任务。
3.问题导向,集中突破。以垃圾柴草清理、居民点改造提升为重点,准确把控“立面”与“立体”的空间方位关系,聚焦突出问题,针对沿线重点区域,以不同视线、不同角度找问题、定方案、抓整治,确保整体风貌协调统一、干净整洁。
4.建管并举,长效管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盯重点项目实施落地见效,分类型、有层次、抓重点,有效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效果。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一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我们将对标先进找差距,强管理、优服务,打通服务企业和项目“最后一公里”,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一是继续落实“四个一”帮扶,专人专班“保姆式”服务,支持鼓励现有企业做优、做强,上市提升;抓好项目规划联审、手续办理、开工建设等关键节点,全力解决遗留涉法涉诉问题,确保计划开工项目如期开工,重点储备项目尽早落地。二是集中全力完善要素保障。积极协调推进土地整理等工作,加快建设循环路、应急池、电力设施等基础设施工程,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将借此次大会的东风,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大力弘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己任,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以加快全区经济发展为目标,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努力在“四个新镁都”建设中展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牛年大吉!
谢谢!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巩固扫黑除恶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xx市20xx年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辕门口街道实际,现制定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紧紧围绕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预防、发现、查处、追责四个环节着手,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长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辕门口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按照扫黑除恶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追责机制四个方面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同时,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按照“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的原则,持续开展打击整顿工作,具体任务为“五个一批”:
1、侦破一批涉违法涉恶案件。行动期间对呈现出来的涉违法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坚持“露头就打”,构成犯罪的刑事立案,违法行为治安处罚。(责任单位:辕门口派出所。)。
2、移送一批涉违法涉恶“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对全国扫黑除恶开展以来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开庭审理的涉违法涉恶刑事案件是否遗留“保护伞”、“关系网”线索进行再起底“回头看”,对新立案侦查的涉违法涉恶刑事案件,实行案件侦办与“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同步发现、同步移送。(责任单位:辕门口派出所。)。
3、发现、移送一批涉违法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各村(社区)、部门通过走访摸底、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对涉违法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摸排,摸排出来的线索向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一周一报。各村(社区)、部门上报的线索排查表,一律由党组织书记、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凡上报线索为零,但经群众举报或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有涉违法涉恶案件的,一律对村(社区)、部门主要负责人问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部门。)。
4、查封、扣押、冻结、拍卖一批涉违法涉恶案件财物。按照中央扫黑办“打财断血”的要求,对已判决案件的涉违法涉恶案件财物,处理到位率达到90%以上。对新立案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一律查封、扣押、冻结,在每一个办案环节随案移送。(责任单位:辕门口派出所。)。
5、宣传发动教育一批群众。辕门口辖区内悬挂横幅不少于100条,其中永久性标语不少于10条。辖区电子屏100%开放,宣传扫黑除恶工作。
成立街道扫黑除恶百日攻坚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龙会平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庾少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马辉、街道武装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唐剑平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左巍、李开连、周华为成员。
(一)一线索一专班。辕门口派出所抽调专门力量成立线索核查专班,由左巍为责任领导,对交办的线索应查尽查、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应、起起有答复”。每起线索的核查结论均由核查人员、单位领导、分管领导签字背书。
(二)一周一调度。街道党工委每周对案件的办理进度、线索摸排上报情况和线索的核查情况进行调度,一周一通报。对进度严重落后的单位和责任人由街道纪工委约谈,连续两次被约谈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纪律规定严厉追责,同时取消该单位和责任人年底评先评优的资格。
(三)一事一会商。大力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实行涉违法涉恶案件会商把关的长效机制,力争多部门协同一致,达到最佳打击效果。
(四)一案一建档。严格按照办理涉违法恶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既不人为拔高,也不放过真正的黑恶势力。要求将所有涉违法涉恶案件、线索每案建立一个档案备查,确保经得起检验。
(一)在本次攻坚行动结束后表彰奖励3个先进单位,10名先进个人。
(二)对工作不重视,导致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连续2次排名倒数第一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由街道纪工委诫勉谈话,连续3次排名倒数第一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三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夏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要求及夏季安全事故多发的特征,结合全国第xx次“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自7月初至9月底,在全乡范围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
一、指导思想。
xx。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在全乡夏季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主要是非煤矿山、冶金、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以及废弃矿山、农村危旧住宅、小微企业、来料加工点、安全用电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生产作业环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夏季高温时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爆防静电、防中暑中毒、防高温疲劳作业、防机械伤害的安全联合整治。
(一)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整治。
1、矿山和尾矿库。地下矿重点整治夏季通风不畅导致中毒窒息,汛期重点防范应急逃生救援系统不完善等安全隐患;露天矿山要重点整治高温时段违规作业,超时加班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尾矿库情况,做好极端天气环境下的应急工作。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突出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反“三违”行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
3、冶金等一般工贸企业。重点对在液氨制冷、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喷涂作业场所整治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按照xx政办〔20xx〕xx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液氨制冷、可燃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是抓好“回头看”,机械作业主要是做好安全防护和反“三违”工作,减少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安全整治。
1、检查农村建设工地高温时段是否按规定避峰作业,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是否发放到位并按规定配戴等。
2、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执行、验收等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安全措施情况,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钢管扣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维修过程中防高空坠落措施是否齐备;高处作业吊篮是否符合《xx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标准要求等。
3、建筑工地现场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等。
(三)工伤预防及劳动保护。
1、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作时间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超时加班、是否遵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工作时限、停止工作时间段的规定,是否合法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休时间以及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
2、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对已经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放入,要及时调整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运用经济杠杆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工作;还没有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放入,应抓紧制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要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把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相关指标纳入费率考核体系。
3、确定重点企业。根据本乡实际,从企业中选择部分企业建立重点企业工伤预防档案,制作规范的工伤预防书面指导书进行指导。确定企业为工伤预防的重点,建立工伤预防工作档案。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或书面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工伤预防。
(四)工会参与安全生产,保护职工权益。
1、乡工会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运用工会“主动参与”机制,通过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确保联合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2、结合《工会法》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职工安全与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经研究,决定建立xx乡“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安监所),朱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情况综合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按照乡企业安全生产由工办负责,村企由联村干部负责的原则,督促辖区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对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网格员要及时上报乡安监所。二是组织督查检查。乡安监所与县安监局一起组织检查组,对所辖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整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对在行动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的,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四是及时通报曝光。对执法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推动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对夏季“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整治行动结束后,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完善提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内在要求,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温度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全市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联合行动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联合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移动手机信息平台等传媒作用,加大对“百日攻坚”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充分发动全社会广大群众包括新闻媒体开展投诉举报和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排查整治工作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要建立完善排查整治档案,对排查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事故或经查证属实,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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